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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宣传8篇

时间:2024-03-25 14:32:5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村医疗宣传,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农村医疗宣传

篇1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民个人、县乡财政、乡镇卫生院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基本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

(一)得到公益补助:农民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合作医疗经费后,生病后可享受到县乡财政、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费用补助。

(二)看病花钱可报销:到一体化卫生所、镇卫生院看病或经同意转上级定点医院所支付的医药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三)可防因病致贫:既保小病,也保大病,重点解决大病问题,特点是大病住院花费越多,报销的费用也越多,可有效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筹集。由农民个人、县财政、乡镇财政和乡镇卫生院共同负担,人均筹资2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15元,县财政补贴3元,乡镇财政和乡镇卫生院补贴2元。

(二)资金管理。县、乡财政和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乡镇缴纳合作医疗资金的农民数量划拨补助金,各项资金集中到县财政局专用帐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划拨到乡镇经办机构定期为农民报销医疗费用。

(三)报销比例

1、到一体化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诊治的门诊总费用报销15;

2、到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诊治总费用报销50;

3、上转定点医院门诊费用不报销。经乡镇卫生院同意上转病人每人次实际住院费用3000元以下的报销10,3001—5000元的报销15,5001—7000元的报销25,7001元以上的报销30;4、每户每年最高报销4000元。

以后每年根据筹资情况及时调整报销比例。

四、参加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农民的权利

1、因请登陆原创网站: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有享受医疗费用补偿的权利;

2、参与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有享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方便、优质、文明服务的权利;

3、参与农民人员有权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监督,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二)参与农民的义务

1、按照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及时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到一体化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看病,到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时要保存好收费单据;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五、报销程序

到一体化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诊治疾病的费用或经批准转到县级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收费单据,定期到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也可以累积,分段报销。

六、下列情况不属报销范围

(一)非医疗费用(生育、美容等);

(二)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引发的医疗费用;

(三)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引发的医疗费用;

(四)输血、磁共振检查费;

(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急危重症病人急救引发的医疗费用;

(六)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

篇2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要求农民参加”变成“农民要求参加”,__x市卫生局从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入手,突出宣传重点,改变宣传手段,创新宣传载体,多管齐下,做足宣传发动文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突出宣传重点,不断提高宣传的深度

20__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吸取前一年好的做法基础上,调整了政策,增加了新的内容。所以今年的宣传活动,在去年宣传的基础上,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__年政策调整部分。为了让农民群众容易接受,编成了顺口溜“三不变,三增一降一取消”,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组织好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动作、大做法。在具体宣传过程中,做到了三个讲透:一是讲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让群众知道好处;二是讲透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让群众掌握政策;三是讲透政府的支持和资金管理、报销程序,让群众解除疑虑。因为针对性强,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同时让农民群众明白,政府是在真心的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消除了农民群众的顾虑,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接受程度和认知度,扭转一些农民怕吃亏的想法,教育、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改变宣传手段,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

在宣传形式上,改变了过去由卫生局“自拉自唱”、“包打天下”的传统习惯。在市委宣传部的牵头下,整合、协调、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今日__x等各方面、各层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关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大合唱”,营造社会化宣传的强势、大势和优势。在宣传方法上,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文字和声音宣传。利用参保和没参保受到截然相反待遇的典型事例来展开宣传,让农民群众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受到启发;由市四大班子、卫生局、乡镇等领导把大额报销款直接送到参保农户家中的方式来扩大影响,让农民群众亲身参与其中展开宣传;通过市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和农户拉家常,向农民群众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来进行宣传。多部门、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好处、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大增强了农民群众参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篇3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间

(一)宣传覆盖率以村为单位达100%。

(二)个人参合率以村为单位达95%。

(三)参合人员基本信息资料采集与电脑录入全面、无遗漏。

(四)宣传动员、个人筹资收缴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止,时间为半个月。

二、工作机构

各村民委员会要及时成立村级专门筹资工作组。乡筹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统一标准,制定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任务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

1.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筹资收缴工作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做好本辖区筹资收缴、参合人员资料核对及参合人员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工作。

2.县合管办统一制作《××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由各村工作组发放到农户,做到户均一份。

3.宣传工作以《××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为依据,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宣传标语的制作内容要与县合管办发放的宣传标语内容为准。各村在交通要道及显要处挂、贴标语不得少于十幅。

(二)参合对象及相关要求

2010年度参加“新农合”的筹资人员范围为全乡辖区内所有农业户口人员(含外出打工、上学的农村户口人员),因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已实施,凡是非农户就不再参加“新农合”。参合人员在缴纳筹资款时,要求携带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如医疗证丢失按新参合农户处理。

(三)收缴农民个人筹资款

1.农民个人筹资要坚持自愿参合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做到户不漏人。

2.2010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人每年筹集140元,在2009年的基础上人均增加了4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市、县将根据省要求提高补助标准,三级共同补助60元,农民个人缴纳20元。3.村级工作组组成的收缴小组(二人以上)采取集中收缴和入户收缴的方式对农民个人缴费(每人20元)进行收缴工作。

四、参合人员缴费登记表、缴费收据、合作医疗证填制要求

(一)参合人员缴费登记表填制

1.2010年参合户用县合管办打印好的名单与该户户口本进行核对;对错误的名字、年龄进行修改;对本户内已经死亡或不属本户人员用红笔划线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对连续参合户,表内无名或有新参合人员用新的空白表进行登记,并将原医疗证号填入表中,登记表按新参合人员的登记方法进行登记;要求登记表上参合户数、人口数、实收金额与表内数相符,收款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填写完整。

2.新参合户或无证参合户用空白缴费登记表登记;登记内容要准确(与该户户口本一致)、完整、全面、字迹清晰;以组为单位统计登记表上的参合户数、人口数、实收金额与表内数相符,收款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填写完整。

(二)参合人员缴费收据填制

1.参合人员缴费收据使用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收据(以下简称缴费收据),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不得使用其它收据;缴费收据加盖乡镇合管办财务专用公章;缴费收据号码登记(领取人签字)后下发给收费经办人员。

2.在向参合农民收取20元/人的参合筹资款时必须每收取一份参合筹资款要开具一份(以户为单位)缴费收据;缴费收据共四联,将缴费收据第二联交筹资农民个人保管作为交款依据,其余三联分别交乡合管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普通收据代替正式收据,否则日后一旦发生参合纠纷,后果由经办人员负责。

3.缴费收据填写内容要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要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如摘要栏应填写“参合农民个人缴费20元/人”)、收费金额。缴费收据不准涂改、挖补;不准撕毁或者擅自销毁;不准跳号和拆本使用;对填写错误的缴费收据应标明“作废”字样(四联)妥善保管。

(三)填发合作医疗证

2010年的合作医疗证由县合管办统一进行填制,待乡合管办将各村参合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县合管办采用平式打印机统一填制,乡合管办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各村发放到参合农户手中。

五、农民个人筹资款收缴、保管、交款及其他要求

(一)收款小组实行一人登记、一人收款、一人开缴费收据的原则。

(二)各收款小组收取的筹资款每天都要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交村民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指定专门的收款人员(二人以上)进行收取;指定收款人要将筹资收缴登记表与缴费收据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向交款人出具相应的收款凭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收款人要妥善保管筹资款。

(三)各村民委员会完成全部的农民筹资收缴工作后(2009年11月15日前),由指定收款人员将本村民委会员会的全部筹资款、缴费登记表(需经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核并签字,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缴费收据上交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对筹资收缴的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收取,并及时存入银行专户(严禁存入个人帐户)。同时回收下发的全部缴费收据、个人缴费登记表。并向交款人员出具相应的收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四)乡民政部门要及时与各村民委员会联系,将五保户、特困户、特困残疾人统计清楚分别填制缴费登记表,及时送县民政局、县残联进行审核并签字(以上人数与我单位相符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交县合管办,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到县民政局、县残联收取筹资款存入专户。

(五)各村民委员会必须每三天向乡合管办报告(电话)一次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参合人数、参合率),乡合管办统计后报县合管办。

(六)参合人员基本信息资料电脑录入由乡合管办负责完成。

篇4

1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台州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以随机选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桥的士岙村、三门的长浦庄村以及温岭的陈家宅村四个村为样本展开调查,按不同年龄分别发放问卷100份,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0~60岁之间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2调研分析

2.1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通过分析调研结果可知,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表示很满意和满意的分别为13%和24%,其中49%的人表示一般,而还有12%的村民反映不满意,2%的人反映很不满意;这足以说明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得不到广大农民的认同。

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都选择了选项中的不宣传,有力地说明了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或村委在保障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因为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

另外,有18%的人反映相关部门是通过海报和传单来宣传的,18%的人表示是通过口头宣传的,并且很多村民反映虽然这是一种最蹩脚也是最原始的宣传,但由于很多村民不太识字(在这次的调查人群中。就有9%的人是文盲。而分别有13%和22%的人学历是小学和初中)所以相比之下这种方式比较受欢迎,也普遍反映效果较好。还有9%的人表示自己村是通过其他一些方式来进行宣传的。

2.3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农民是一个十分重视既得利益的群体,期望着最少的付出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调查显示,农民期待合作医疗能够报销60%~100%的医药费用,然而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4194万人次13.94亿元的医药报销费用占筹资总额的46.14%,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实际的报销比例与期望的巨大差距使农民心理产生一种失衡的矛盾,直接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在对医疗保险个人所承担的费用的合适程度的调查中,分别10%和29%的人分别反映过高和高,占将近50%的比例,47%的人表示基本适合,而只有分别为2%的人选择了低和太低。这足以说明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偏高,这会导致下面提到的有些问题。

2.4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调查结果显示最严重的缺陷是政府宣传力度不够,这个问题已经在上面强调过,所以不再赘述。其次是普遍反映农民的受益面窄,占20%。还有分别为16%、15%和15%的人表示常见病多数不在保险范围内、手续多。成本高以及政策透明度低。前面两个其实也是主要的原因,据我们调研小组的个人访谈来看,很多农民反映大多数常见病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投保就会有点被骗钱的感觉,虽然我们都清楚,医疗保险制度完全是为了能让农民受益而制定实施的,但最后使有些农民得出这个结论便是制度的失败所在了。由图3可以看出,还有都为5%的人表示政府管理力度不够和投保费用高,另外2.7%的村民选择了其他。由此可知,医疗保险制度的瓶颈其实不仅在于制度本身,更在于人为因素,主要是各部门在保障制度良好落实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完善。这个问题也可以从其他因素对投保需求得影响来说明,如图2所示,家庭年人均收入对是否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投保没有很大的影响。其中除了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表示不参加投保的比表示参加投保的要多,其他的表示参加投保的都要比表示不参加投保的多很多。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家庭收入支出中的比例并不低,医疗支出不仅是每个农民甚至可以说是每个生命个体健康发展必需的,但对农民而言医疗消费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消费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在经济不宽裕的情况下要农民对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预期支付,是部分农民不会接受的选择。

2.5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是农民不参保的主要担心原因

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如图4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3措施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篇5

摘要:伴随着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农村的医疗保障,根据我国农村医保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农民,体制本身等提出一系列解决建议,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关键词 :医疗保障;医保;农村;农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还比较落后, 医疗问题比较突出,无法满足农民对于医疗的需求,这直接制约着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怎样进行农村医疗保障的改革创新,影响社会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是重中之重,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格外引人关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严峻,具体如下:

1.现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落后,亟需改革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首先是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也实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实行了,但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却没有跟上,相对滞后,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比例很小,参与合作医疗的更是少之又少,合作医疗覆盖率很低,甚至还呈现下降趋势,农民自费医疗的比重很高。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存在很多问题,局势严峻,必须重视,必须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尽快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行之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2.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缺乏资金投入,覆盖率低

大部分国家的卫生医疗支出大于GDP的8%,我国近年来虽有所提高却仍低于这个水平,在医疗方面的支出明显偏少,城市和农村的卫生医疗投资也不均衡,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县乡政府、村集体、农村企业和农民。在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对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前期的合作医疗没有很好的资金保障,基金规模太小,农民参保率不高,使得整个医疗体系覆盖率偏低。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合作医疗开展的比较好,其他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仍然很低。

3.农村医疗市场体系不完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⑴就我国农村现阶段情况来看,乡镇卫生院非常普遍,但是很多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设施不齐全,改善这些困难资金又不足,造成医疗水平低等,如此循环下去,使得乡镇卫生院备受冷落。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体制,很多医疗卫生设施都是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不仅提高了机构运行成本,也造成了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

⑵个体诊所遍地都是,安全隐患多。大部分个体诊所所用的注射器、输液器、甚至药品,都是不符合国家药品安全规定的,很多都是以低价从一些不正规的药店进购的。甚至国家明令禁止的疫苗,这些诊所也通过不正规渠道低价进购,高价出售。不仅如此,很多个体诊所根本没有行医资格证,这些诊所只从正规药店进少量药品和医疗用品用来应付检查,而在检查时对违规行为也仅仅是罚款或者是没收器械。

4.农民思想认识的局限

⑴农民的就医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其传统历史文化因素影响。很多农民对疾病采取的是在不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的态度。

⑵农民自身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看问题只看到眼前利益,在加上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使得很多农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投入不会太多。愿意积极参保的,很多都是年龄偏大,健康状况较差,经济收入较低。面对高风险的参保人群,合作医疗基金很难支持。

⑶农民认识观念上存在误区。很多农民不重视医疗保障问题,所以不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导致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工作时效率低下,基于这样的情况,农民又会认为政府没有能力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这样就影响到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进程。

二、对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要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逐步推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从政府方面来看,要强化政府责任⑴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筹集来源,建立完善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政府、集体经济与农民三方合理出资的办法。政府要加大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在资金方面给予农村以更大的支持,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筹集资金,比如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和发行福利彩票等。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的应给予补助,帮助他们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另外要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各级政府都应出资,并且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通过农村的卫生机构,群众团体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等提高农民在思想观念上的认识,通过制度的保障切实让农民感受到好处,从而积极参加医保,自愿出资,使农村医保的覆盖面不断得到提高。

⑵对于基金要强化监管与审查,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查和管理机制。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由农民推举代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定期向其汇报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除此以外,还要向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可以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接受群众的监督咨询。建立投诉与举报制度。对住院患者补偿的费用采取及时张榜公布形式,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接受农民的监督监管,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⑶简化报销途径。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的基本信息进行收录。当农民看病住院时,对农民的报销手续要简化,按规定结算,电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对补偿金额进行汇总统计,定期上报,使农民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增加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度和参与程度,取得农民的信任,打好群众基础,加快建设进程。

⑷对农医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以及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普遍不高是突出问题,所以根本途径是提高乡镇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对现有的医生进行再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招收优秀专业大学生,注入新鲜血液。使农民能够不出村就能看病医治,并且能够及时就医,这样就降低了医疗成本,减少农民医疗费用。

⑸进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一宣传农民参保收益的事例,以此为典型并以多种方式配合共同进行宣传。二可以通过公示公告进行宣传,对于农民补偿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增加农民对于新医保的信任度。三可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农民比较喜欢,容易接受的形式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对于农民关心的问题比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更是要进行详细的讲解宣传,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和主动性。

2.从实际出发,建立不同形式的医保制度

⑴在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要继续推广和完善合作医保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不断完善。

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无钱医治和因治疗大病导致返贫的问题。各地区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筹资水平以及疾病谱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在已经实行了农民医疗统筹的地区,采取“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这些地区普遍农民都比较富裕,而且农民都欢迎这种模式,应该继续开展下去。

⑶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农民普遍都比较富裕,生产力水平较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较高,对于医疗保障的要求也较高,已经具备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比较容易全面推进,应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相应的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实行城乡一体化,结合城镇的发展经验,逐步向城镇过渡。并鼓励农民购买商业保险。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鼓励他们参加当地的大病医疗统筹。如果他们患病,按照相关规定报销部分医药费,对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就要启动大病医疗统筹机制,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在没有建立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对于收入低的救助对象,直接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4.完善农村医保的工作机构

农村医保的工作机构必须要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政策方针,形成完整的工作系统,使农村医保走上正轨。对于合作医疗组织,要明确其性质为民办性、公的社团组织,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

5.重视法律制度的建设

法律可以确保农村医保在国家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保持其持续性和稳定性,可以保证其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方,比如政府、集体、保险公司、用人单位、参保农民等,如果发生纠纷,产生责任问题,法律都会保证每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定规章,法定程序来解决问题,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农村医保建设的规范化和健康化。目前我国农村医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农村医疗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使得一些人容易为己谋私。另一方面,对于患者的行为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有一些患者为了贪图小便宜,往往不按规定办事,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规办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人人依法参与医保。

总之,农村医疗保障的建设任重道远,一直是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农村医保可以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有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上来,发展农村经济,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基本现状是经济还不够发达,要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仅仅依靠国家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积极主动的投身到医保建设中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保的资金投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设新型的农村医保,使农民切实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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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玲.农民看病吃药究竟该如何提供保障[J].中国社会保障,2000(8).

篇6

关键词:医疗救助;制度;问题;措施

一、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

(一)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

2003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全国很多地方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的试点,从此拉开了针对农村贫困居民实施医疗保障工作的序幕。在总结一年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再次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制定出了当年争取基本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目标。随后三年多的发展和实践,我国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框架,此后就初步融入到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中,与农村低保、军人优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五保户”制度相互配合,在保护农民健康利益、抵抗和摆脱疾病风险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前条件下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创立和发展依然处于初始阶段,而制度运行规律往往需要经过创立、发展、完善、成熟这样的长期过程,再加上受城乡差异、经济水平发展、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和医疗费用高涨等多种外在因素的影响,现行的农村医疗救助体制中存在着诸多缺点,故此制度的建设仍然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尤其是在 2008 年,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度量标准以后,给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原来以“不崩盘”为第一原则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因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数量的急剧上升而面临新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如何化解防范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风险便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

二十一世纪以来,虽然在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实施对城市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项制度还是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患病的贫困人员因负担不起医疗费而得不到治疗,因病致贫,仍是常见的现象和突出的问题。200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呈现出全面推进的形势,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与前几年相比,不论是补助的人数,还是补助的金额数量都明显有了大幅的提高。

二、当前我国医疗救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救助制度设计的依据不合适

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在设计上不能把医疗保险的设计标准用到医疗救助上。医疗保险制度中设有起付线、封顶线和共付比的参数,是为了增强参保者的费用意识,尽可能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是,医疗救助制度它本身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缺乏资金的贫困人口获得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强调政府责任,以贫困人口为保障对象,以维护社会公平和健康为目的,这点与医疗保险的特征有着本质区别。但是起付线、封顶线和共付比这些因素又极大地限制了这些弱势群体对医疗救助的充分利用。如果医疗救助制度照搬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理念,事实上是限制了救助对象看病的可及性和可能性,因为这些贫困人口连起付线以内的医疗费用都根本支付不起。因此,在设计医疗救助方案时,照搬医疗保险的设计技术和思路是不合适的。

(二)医疗救助资金少、救助标准低

目前,我市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渠道单一,主要是靠财政投入,因为财力有限,故医疗救助资金规模较小,带来的结果就是救助标准偏低。另外,还受到救助人数的比例较低和救助资金封顶线的限制,使得患有特大疾病的困难人口,得到很少的医疗救助资金,但是其治疗费用昂贵,因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实际困难问题。

(三)医疗救助的及时性较差

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首先由个人到居委会或是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经过医保、新农合以及乡、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因涉及的部门太多,而且每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流程顺序,自下而上进行报批,审批的手续繁多,审批的时间还较长,因此就不能及时地发挥医疗救助的作用。

(四)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

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是国家对广大贫困人口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需要广大贫困人群广泛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接受医疗救助,实现卫生服务需要。在试点初期,虽然各地民政部门,街道委员会,志愿者等经过多方面的宣传和讲解,但是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政策,还是有很多居民对此不甚了解,导致居民很难自主的去申请医疗救助,从而导致很多贫困居民没有享有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工作效率偏低,资金结余率相对较高。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一)加大政府筹资力度,拓宽社会筹资渠道,想方设法扩大基金规模,同时合理设置封顶线,降低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进行适当的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应该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以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加快落实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管理方面的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同时,扩大医疗救助受益面,积极解决属于救助对象的流动就业人群异地就医的申报、审批和结算办法等这些问题。

(三)提高申请、审批及救助程序的及时性。简化审批步骤,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医疗救助展几年以来,国家不断的宣传医疗救助,作为一个新兴的制度,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使人们对其有所了解,虽然近年己经不断的加大对医疗救助的宣传,但是还需要更进一步加强。由于贫困人群的心理负担和经济压力很大,很难有时间自己去主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这就需要医疗救助的工作人员加大对医疗救助宣传力度,主动为居民提供医疗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的服务范围,更大程度上的满足贫困人群的卫生服务需要。(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米勇生.社会救助[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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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及成因

__县辖4镇、7乡、12个农林牧渔场,人口 24.7万人,县域内有县级医疗机构4个、乡(镇、场)卫生院12个、个体诊所(口腔诊所)32个、村级卫生所70个、卫生室225个,主要集中在乡、镇和人口较密集的村。

该县级医疗机构对药械使用的管理比较规范,用药水平也较高,有专门的药学技术人员对药品质量进行把关,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能按要求进行药品养护和贮存。而农村医疗机构,尤其是村级卫生所(室)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药学人员管理药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水平比较低。通过调查,目前辖区内农村医疗机构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1、购进渠道虽已规范,但仍出现违规购药现象。在调查单位中,部分村级卫生所(室)采购药品出现8:1:1现象。一是从合法批发企业购货占80%。在我局的监管督促下,农村医疗机构能够从合法企业购货,占到所使用药械的大部分数量;二是从零售药店找零占10%。由于我县的特殊地理环境,距县所在地偏远的村屯对于药品配送中心的固定时间配送,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部分药品的批发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高,为了方便实惠,卫生所就近在药店购进药品,而且还可以赊欠;三是从个体游医药贩手中买药占10%。有部分游医药贩打着义诊的名义,与药监部门搞游击战,部分村级卫生所(室)明知道这种行为违法,但为了贪图便宜,就明知而犯了。

2、未建立完整的合法供货企业资质档案。对于供货的企业,在监管部门的硬性要求下,他们知道索要“三证”,但不清楚“三证”是什么,不知道要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不知道查看证照是否有效。在检查中,经常发现卫生所建立的档案中,证照已过期,合同上未签字,而且有效期已过,有的甚至未索要销售人员证明材料。对于使用的医疗器械根本就没有索要产品注册证的意识。

3、各项记录不规范。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几年的监督管理,药械购进验收的记录情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级卫生所(室)在做购进验收记录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例如检查中发现,某村级卫生所建立药械购进验收记录中,生产厂商一栏中填写了天津,产品批号栏中填写20__0610,一对照购进发票,原来发票上简写了生产厂商,产品批号与有效期打串了。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而他们所做的购进验收记录已经毫无意义。

4、基层医疗机构经济环境有待提高。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药房与设备设施及其简陋,根本不具备药械必要储存条件,无药械专用库房,药械混储现象较普遍,无通风、防潮、温控、货架等基本设施,卫生条件较差,有的墙面表层已经脱落,墙面上布满霉点和下雨时漏雨留下的痕迹;有的药房光线暗,里面阴暗潮湿。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还有出现诊断室、注射室、药房三合一的现象。

5、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村级医疗机构中从业人员大都为1人,只有个别为2—3人,即使有多人也都为亲人关系。因此,在农村医疗机构中,一名工作人员自己既做医生又当护士,同时还是药品管理人员。调查结果表明,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专业人员普遍较缺乏,95%以上均不属专业人员,多数均未经过专业培训,无法做到规范管理、规范用械,80%以上的从业人员对药械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熟悉,规范管理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到位。

(二)在使用药品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1、药品摆放不规范。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分类摆放意识差,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外用药、口服药、注射剂等药品随意混放一起,甚至将日常生活用品与药品混摆一起,药品包装盒上满是灰尘,而且只有兼搞防疫的卫生所有冷藏设备,但这冷藏设备还是和家庭混用。有些卫生所将药品直接堆放于床下及房屋空闲处,部分药箱底受潮发霉;中药贮存加工条件简单,普遍用布袋、方便袋盛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缺乏中药炮制加工和养护的必要设备,没有烘干、熏蒸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设备,没有温湿度计更谈不上记录。

2、处方管理不规范。调查中发现,仅有8%的农村医疗机构凭处方使用药品。70%医疗机构是给患者看过病后就销售药品,而不开具处方;22%医疗机构并不给患者看病直接销售药品。老百姓也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

(三)在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1、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普遍使用。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大型、小型医疗器械登记备案情况看,有部分医疗器械在其外观上无法看清型号规格、生产单位、执行标准、批号等相关内容,例如在某医院检查的尿液分析仪上只能看到gf-u780的标记,其余什么也找不到。通过了解医院负责人,这类医疗器械大部分是国家、省扶贫救灾时划拨的,无法查到资质、证件,但由于医疗机构自身经济条件与实际情况,这些医疗器械仍在使用中。

2、医疗器械使用后处理不规范。不少卫生所(室)或个体诊所既未按规定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制度,又未按规定严格执行销毁制度。现场检查时发现对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毁形、不消毒处理、乱丢乱扔现象时有发生。即使销毁的也采用

的是焚烧方法,在毁形物较多的情况下,就存在焚烧不彻底情况(如针头、调节器),为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

二、对策及建议

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比较特殊,涉及地方政府和卫生、药监等各部门,因此,要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的监管,需要卫生、药监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共同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行为。只有多方动员,采取多种形式,标本兼治,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当前,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因此,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就是要积极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就要积极坚持“四个加强”。一要加强培训。针对农村药械人员业务素质低,用药水平差这一问题,应加大培训的力度,建立农村药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药学服务水平。药监与卫生部门应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按照“教育先导,重在规范”的原则,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对考试不合格者,建议取消其行医资格或继续学习。二要加强宣传。目前,老百姓对药械管理的法律知识理解不够,安全使用常识懂的不多,因而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安全用药信息网络,及时向老百姓传递医药知识,改变农村安全用药信息闭塞的现状,根据农民的消费习惯和文化水平,做好法律及常识的宣传。利用县内大型活动或城乡集市等群众聚集的机会,讲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合理用药的小常识、或发放宣传单、利用电视字幕、宣传条幅,深入到中小学校向学生授课,再通过学生反馈给家长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达到社会各界自觉维护药械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扶助。要积极争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对偏远村屯、贫困村屯,经济条件差的卫生所(室)开展扶贫帮困。采取“输血”和“造血”并举的方式,积极为贫困村、贫困屯、贫困卫生所开展以“送资金、送设施、送制度、送指导”活动,彻底解决农村医疗机构中的“缺口”问题,解决边远村屯老百姓就医用药的困难。四要加强监督。作为监管部门,更应主动把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二)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相结合。在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就要积极协调和争取当地新农合管委会的支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管和规范,从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三室”分离、房屋设施、药械贮存条件、药剂人员的上岗培训、药品购进验收和贮存保管记录等方面,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可以当地新农合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名颁发“新农合规范药房”牌匾,从根本上达到强化和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目的,近而为农村老百姓创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三)要与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与供应网络建设相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村药品质量和满足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是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断,是为农民办实事、做好事。因此,要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就要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着实解决老百姓买药难、买不上放心药问题。一要加强监督网络建设。不仅重视事后的监督查处,更要重视事先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与信息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查处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协管站发展来带动信息站建设,达到各级医疗机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趋势。二要提高供应网络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配送不及时、药价高等问题,提高对配送中心的监管力度,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延伸到每一个涉药单位,使药品供应价格明显下降,以规范购货渠道,保证药械质量,保障农村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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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存在问题 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37年来,我国农民的生活得到高速提高,农村的合作医疗得到了高速发展,2002年10月,我国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保证农民的身体健康,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2010年时,据资料显示,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已经具有了质的飞跃,从数量上,已经可以覆盖我国的广大农村居民,。农村的合作医疗的实施,可以为提高农民健康,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这是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也是我国如何提高农村医疗的保障水平,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服务,是当前也是今后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一部分人逐利是图,在有的医院中由于管理问题。使一些医院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激化了医患之间的关系。这种现象导致了尽管不缺医不少药,但是农民看病难的现象,仍在困扰着农民,已经成成为广大农民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推进,许多农民进入城市打工,但解决好农民医疗,使农民能够在疾病面前得到治疗的保证,保证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仍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方向,这是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需要。在对合作医疗的研究过程中,已经证明,这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选择,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举措。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广大农村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广大农民健康的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保证农民治病,而且能够解决农民的贫困和疾病,这是由于在农村,疾病和贫困是孪生兄弟,于是疾病必然导致出现贫困。但如果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证,这样就可以使农民在患病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国家提供的医疗费用,这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可以减轻农民治病难的困境,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同时也是国家为缩小城乡差别的一种举措,显然,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我国农村各地,新型农村医疗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各具有特殊性。

l、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发展,广大农民从开始的不理解,到积极参加和欢迎的思想转变,经历了不同的两个时期。广大农民认识到,国家和个人投资,加大了发展新型农村医疗的经济投入,解决了“农民治病难”问题。通过新型合作医疗,使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补偿基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有些地区,虽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这些农户种有一部分农民常年外出打工,常年生活在外地,这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难以在户籍所在地意外的医疗机构就诊,使一些农民还在观望;另一个问题是,对于补偿受益群体目标,一方面主要覆盖基层县、乡(镇)级基本医疗需求患者,再一方面,重点针对重病、大病等,这些患者需市级以上治疗,花费的医疗费用也比较多。

2、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但好事也需要好办,由于传统的思想做怪,有些农户认为自己健康,不用治病,对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不积极。

(1)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不了解,使一些农民由于不理解,还在观望,即使一些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有些了解,但也只是一知半解,具体的详细内容大多数并不了解。由于农民获知的渠道狭窄,了解的内容有限,使农民采取观望态度,因此,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必须做好的宣传工作,这是基层人民政府的责任。

(2)医疗报销异地转移问题。由于很多农民外出务工,这就出现了参加农村医疗的农民,因为不在当地的医院就诊,而参加医保的农民,在医院治疗时的结算,又只能在参保地区进行。因此,给农民在异地看病,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即使回到参保地可以报销,报销药费的比例又较低,又存在报销范围的问题,使农民感到很大的不便。

(3)新农合工作人员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编制问题,是决定制度实施的保证,但目前,一部分地区仍无法形成自己的队伍,只能依赖借用乡镇卫生院人员,造成乡镇报账中心工作人员多头管理和管办不分的事实。

三、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趋势

l、加大宣传力度的措施

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农民进行宣传,医院要针对病人及家属宣传。从宣传方式上,不仅要用文字宣传,还要搞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题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向农民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时间的选择上,各级政府要考虑农民在外务工的现实情况,要安排适当的时间,如在假期和农忙时节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最新的政策信息。

2、合理解决异地就医难的措施

要尽快解决农民异地就医难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农民的情况考虑,对外地务工者详细登记,如果农民在异地就医后,要利用农民返乡的机会,方便快速的在当地医保单位报销,给农民方便。

3、简化报销程序的措施

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水平,在简化程序上下功夫。对农民患者报销资料,要保证提前告知需要报销的方法。要积极为患者提供统一的服务大厅,为农民患者提供最佳服务。加强对新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熟练业务知识,加强提高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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