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6 16:21:5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近两年多来,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所投资的绝大多数定向增发项目,投资业绩表现不佳。定向增发投资市场整体收益情况与前几年历史统计平均收益率亦相去甚远。其主要原因可归结为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的实际运行情况更加突出了定向增发投资被动锁定一年、单向做多盈利模式的流动性缺陷,导致机构投资者在面临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时无法卖出、亦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从而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可以确认的是:在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的大环境、大趋势中,机构投资者依赖于自身较强的投研能力优选股票进行定向增发投资,要想战胜市场,个案也许可以做到,但作为一种投资业务,总体则是不可能的。这是由定向增发投资被动锁定一年、单向做多盈利模式的流动性缺陷与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的核心矛盾所决定的。
除上述核心原因之外,机构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认知失误,并进而导致在股票市场运行趋势判断、行业选择、目标公司选择、竞价折扣率控制等实际工作方面的失误,这也是造成投资业绩表现不佳的重要原因。这些投资认知失误,包括多个层面:
1.宏观经济。现代经济短周期频繁波动、长周期漫长调整,即使机构投资者对宏观经济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也很难对其变化趋势做出精准预测。可以说,机构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年高速发展后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增长方式的转变,宏观经济在经历持续下行的艰难历程之后步入中速增长阶段,都有一定的认知,并无偏离专业基准的认知失误。
2.股票市场。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增速的下行、结构的调整、方式的转变,将对中国A股市场产生长期的压制性影响。而A股市场自身亦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做空机制的逐步形成,都将导致A股市场估值中枢逐步下移而不会出现明朗趋势性的大级别上升行情。
3.投资目标。中国A股市场现有近2500家上市公司,分布于几十个大的行业,而每一行业的产业链又可细分为若干子行业,每一行业都有自身的运行趋势、规律与问题,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业务与盈利模式都有不同亦都在发展变化之中。对行业与公司的研究,也是机构投资者需要长期积累的专深学问。
在这方面,部分机构投资者对投资目标认知的失误在于: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及其对中国股市产生负面影响的长期性、损耗性、艰难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经济艰难调整过程中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库存沉重、需求不足的严重失衡认识不到位。
4.定向增发投资盈利模式。另外,有的机构投资者可能对定向增发投资盈利模式的优点预期较高,对其流动性缺陷缺乏投资实践基础之上的深刻认知,主观上非常希望能创造好的投资收益,过于依重自身的投研选股能力、过于看重折扣率的短期安全保护作用,因而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投资,而A股市场近两年却出现了持续下跌,突显了定向增发投资流动性缺陷无法防范股市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弱点,从而造成投资业绩不佳、持仓浮亏较大。
定向增发投资市场之所以是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市场,也是由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1.投资标的优质。上市公司拟定向增发,要求其募资项目可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承销商认同、证监会核准等多重程序。可以说,能够得到证监会审核通过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基本面相对较好的公司,这可为机构投资者在控制投资标的质地风险方面提供基本的保障。优质上市公司通常也利用定向增发募集所需资金,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通过内涵式及/或外延式扩张发展,提升经营业绩,支持股价上涨。
2.市场规模庞大。目前,定向增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年均市场容量超过3000亿元, 每年有过百家上市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已超过IPO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融资来源。2012年的统计样本预计平均融资规模为15.62亿元,亦即单一投资者要参与定向增发投资通常需要1.5亿元以上的资金。正因为单体及整体都有足够大的规模,才一方面限制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参与而使定向增发投资市场成为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市场,而另一方面才能容纳机构投资者将定向增发投资作为主流投资业务来加以持续经营、发展,并有更有力的成因与更好的机会将定向增发投资作为集合社会资金、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拓展资产管理业务的适当载体。
3.投资收益历史记录良好。在定向增发经投资者竞价后折价定价的机制中,机构投资者对最终定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折价定价使得机构投资者能获得比其他投资者股票成本更低、安全边际更高、投资风险更低的综合优势,达到比其他投资者赚得更多、亏得更少的投资效果,即在获得绝对收益的同时,也能获得拥有历史统计记录的较高超额收益。从获得绝对收益的投资需求出发,在股市底部区域再用折扣价买入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之后股市进入牛市周期,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至解禁后变现卖出,定向增发投资获利的概率及获利的幅度应为更好,投资效果应为最好。
4.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沟通顺畅、配合良好。定向增发过程中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便于深入调研,也便于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建立深入、持久、良好合作关系,并得到上市公司较好的配合。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形式,融资行为也对上市公司本身构成了“软约束”,后者需要确保募投项目成功和业绩增长,从而让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回报,并愿意在业绩保证、分红送配、信息、利润平滑、股权激励、流通股锁定甚至在保底、对赌、回购、增持等类PE投资保护措施等方面给予一定配合。
5.对投资者投研能力要求高。定向增发投资作为中长期价值投资的工具载体,要求投资者必须具有较强的投资价值发现能力与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可以说,投资者对股市大盘时点及投资项目的研判与选择能力,基本决定了定向增发投资的成败。而设有专职的投研团队、具有较强的投研能力,正是机构投资者的优势所在。
风险控制是首要着眼点
指引的颁布,意味着市场最大的两类机构投资者券商和基金参与期指将有规可循。程坚指出,两份交易指引均首先强调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这体现了监管层对参与期指谨慎引导的态度。
基金:只有20%卖空头寸
《基金指引》要求基金要控制持仓规模、投资杠杆:基金持有的买人期指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0%,基金持有的卖出期指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20%。规定基金持有的买入期指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95%(普通开放式基金)或100%(ETF基金、完全被动的指数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股票型、混合型及保本基金可以按照该指引投资期指。不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同时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期指投资情况。实施后成立的新基金,拟参与期指投资的,应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方案等募集申报材料中列明期指投资方案等:债券型和货币基金不得投资于期指,一对多暂时无法参与期指。
程坚介绍说,《基金指引》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主要进行了两点改进,一是在基金交易日内期指合约的成交金额(原征求意见稿为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日基金净值的20%中,排除了平仓交易;二是将增强型指数基金排除在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净值的100%之外。
券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先行
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特点,《券商指引》对券商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期指分别做了规定。券商自营业务参与期指目前限于套期保值,而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期指交易,则可根据不同交易类型,在审慎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参与不同目的的期指交易。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定向、限额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允许为客户提供不限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投资产品;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从事期指交易,因为该类业务投资对象已指定,目前主要采取资产证券化形式。
证券公司当前可以办理的资产管理业务有5种:面向多个投资者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面向单个投资者的定向、限额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投资者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类似于基金,属于私募性质,又可分为限定产品(投资标的主要限定于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和非限定性产品两类,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参与金额为10万元。定向、限额特定资产管理业务面向单个投资者,门槛也更高,一般在100万元以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更类似于信托,如中金公司推出的联通收益计划,面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推广设立,所募集的委托资金将专门投资于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的收益权,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
平滑市场波动
与股票、债券相比,期指具有专业性强、杠杆高、风险大等特点,客观上决定了专业水平高、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机构投资者是期指市场的参与主体。
中金所数据显示,在期指开市前的9000多名开户者中,超过90%的投资者为自然人,而法人投资者开户数还不到200名。在所有的开户者里,有超过90%的户头是以前做商品期货的投资者。
基金和券商进入之后,相当于期指市场上多了套保投资者,改变了个人投资者和私募投机交易为主的格局,能将期指市场与证券市场真正连通。
程坚认为,随着券商和基金以套期保值入场期指,场内的小投机资金丧失了在市场兴风作浪的机会,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市场波动。应该说,随着机构投资者进入,操控市场的可能性也将随着成本的大幅上升而变得微乎其微。他强调,近期的股市下跌与期指的推出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指没有必然联系,其主要原因是对楼市的遏制造成地产股和金融股的下挫,以致引发了市场恐慌性下跌。
做空对基市是利好
基金参与期指后,可利用它对冲市场风险。按照有关规定,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不得低于60%,即使看空市场,受制于仓位限制,难以规避系统性风险。按《基金指引》精神,股票型基金可有20%的空头仓位,可以通过降低仓位,卖空指数,躲避大部分系统性风险。在混合型基金中,大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是30%~80%,通过期指操作与降低仓位,理论上可以规避绝大部分系统风险。
程坚说,对于追求相对排名的基金,20%的上限已基本能满足套保需求,但基金对期指的参与程度不会很高。套期保值的风险在于放弃了反向运作时所带来的收益,它是把双刃剑,做错的话会大幅降低收益。
根据基金合同,大多数老基金都不能参与期指,除非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合同。但基金持有人那么多,召开大会难度很大,可能主要还是通过发行新基金参与期指。
程坚指出,期指只是提供一个工具,很难说一定带来业绩的提升。基金参与期指能更好贯彻长期投资理念,不改变基金原有风险收益特征定位。对于基民的投基策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在选基时,仍要关注长期绩效表现良好的基金公司和产品。
券商理财产品获发展契机
《券商指引》的对券商来说是利好,一是券商自营业务可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有助于降低风险,提高业绩稳定性,二是有助于推动券商对衍生品交易的研究和产品创新。
俞雪飞认为,原来券商理财产品实质上与基金产品差别不大,以致规模和绩效难以提高。未来券商理财产品可以开发新的策略,通过追求绝对收益,提升盈利水平,获得更多市场关注与忠诚度。
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为满足不同的客户需要,达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银河证劵为客户提供了定向资产管理、集合理财管理、市值管理、投资顾问等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定向资产管理是银河证劵针对高端客户所设立的投资理财计划,通过与资产不低于100万元的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金管理合同,并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的一种资产管理服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通过设立集合投资计划,接受多个投资者的委托,将委托资金进行共同运作,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从2009年至今先后发行了金星1号、北极星1号、福星1号、银河99指数、天天利等多款集合理财资产管理产品。
投资顾问业务是指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以及为专门客户设计的产品等提出具体的投资操作建议。市值管理业务是银河证劵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提供股权价值的保值增值服务以及衍生服务。如融资融劵、发行权证、定向私募、共开发行、兼并收购、股权置换等综合金融服务。
【关键词】银河证劵 资产管理业务 问题与对策
一、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的问题
资产管理俗称委托理财。是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委托依照委托人的意愿或具体要求,对委托资产进行运作,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他特定目标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就是特定的委托关系。无经营风险,资产管理权发生转移,在这种关系中,资产管理人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证券资产,并以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分成作为报酬,资产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人的努力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目前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投资渠道单一委托理财的规模小
银河证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对象一般仅局限于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和收益较稳定但收益率偏低的债券市场。
由于中国股市制度上的缺陷,自设立以来一直只能做多没有做空机制,做空不能赚钱。2009推出股指期货,2012年底推出融资融券,从理论上讲已经具备做多机制和做空机制,算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股市。但股指期货推出时还不允许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等公募机构参与,个人账户也要求50万元的保证金,这就把一部分公募机构和绝大多数中小股民挡在门外不能参与股指期货的炒作,还是只能靠做多赚钱,融资融券虽然推出,但公募机构的参与条例还没出台,还不能具体运作。
上述情况导致银河证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也只能靠做多赚钱,然而上证指数从2008年10月的1664点反弹到2009年8月的3478点至今一直是走下坡路,其中很少有像样的反弹。银河证券从2009年推出的集合理财计划就是再有办法在一个只能靠做多赚钱的环境中也无能为力,推出的多款集合理财计划收益都不是很理想,单位净值长期在单位面值以下,但这也不是银河证券一家的问题,而是中国股市的共性问题。截止到2012年年底银河证券集合理财计划总额只有500多亿,专户理财300多亿,其他共计100多亿,三项合计1000亿左右。而同期国内一家银行的集合理财规模就达到上万亿差距之大可想而知,也说明银河证券委托理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问题二: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性的法规和规章对资产管理业务直接进行规范,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信托法》《证券法》均未给予资产管理业务明确的法律地位,基本的法律法规缺位和滞后阻碍了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
问题三: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外部环境不成熟投资手段单一
现阶段国内金融市场产品结构还不完善,投资手段单一,比如投资品种少,投资方向只有股票、债券和新股申购等,金融衍生品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刚刚成立一般机构还不能参与运作。
从投资方式看,银河证券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投资风格雷同,投资品种远远不能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资产管理者以重点投资为主,常常靠资金优势影响股价,等等,所以外部环境尚需优化,投资技巧也需提高,只有这样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才能健康的发展。
问题四: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缺乏
与美国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国内资本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过大的特点,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也不例外。虽说国内证券市场已经有了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等相应的避险机制和避险工具,可以对冲避险但是至今为止证监会一直还不允许像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这样机构参与,同样银河证券也不得参与。这种情况下的投资组合徒有虚名。只能在牛市中赚钱,在熊市中赔钱,打开基金网站若某一天上证,深证指数下跌基金和银河证券的委托理财当天净值准是下跌满盘皆绿,这一点也极大地制约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所以建立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促进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银河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走到今天这种状况,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体制原因,归根到底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原因一:发展缺乏规范客户风险承受意识薄弱
最初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缺乏法律法规的指导规范,为了掌握更多客户资源获取客户信赖,只能用承诺固定收益的办法来吸引客户导致客户不仅毫无风险意识,还有着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的预期收益。
原因二:急功近利放大风险
历史上的几次大牛市产生了赚钱效应,使委托人产生了市场即安全而且高收益的错觉,从客观上强化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高期望值,也使银河证券委托理财业务对市场盲目乐观不计成本地融进资金,扩大理财规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这种在牛市里发展壮大的资产管理业务在熊市中必然要陷入困境。
原因三:市场低迷导致恶性循环
历史上几次大牛市的结束,伴之而来的都是漫长的熊市,在熊市中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降到了冰点,银河证券为了维持委托理财的规模只能靠不断推出新的投资理财计划来招揽客户,但每推出一款其收益水平都不理想,导致认购份额越来越少。
原因四:缺乏投资产品产品单一
与国外券商相比银河证券的资产投资范围狭隘,仅局限于国内市场,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还只是处于传统的股票、基金、和国债三分天下的局面,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创新发展不快,投资方向只有股票、债券、回购和新股申购等,而指数期货等衍生投资工具刚成立不久,一些机构投资者还不能参与,各类投资组合的应用和套利品种的设计尚未大规模的开展,投资过分集中于股市靠资金优势影响股市,给市场造成动荡和消极的影响。
三、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对策
虽然说银河证券从2009年推出的多款集合理财计划收益都不是很理想但我们还应看到政策层面的积极变化,我想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这一状况会从根本上改变,广大股民在牛市和熊市都能赚钱的希望已经变成了可能。
银河证券应借助大好形势多研发一些使广大股民能增加收入的好的集合理财产品推向市场。
在证券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开拓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银河证券成败的关键。因此,作为我国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之一的银河证券一定要做大做强资产管理业务。银河证券应从以下几点入手完善资产管理业务:
对策一:对目标客户进行有效的分类扩大委托理财规模
由于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的投资产品不同,资产管理业务有较高的投资门槛,这就意味着资产管理业务所面对的目标客户应具有较多的资金。银河证券已具有数量庞大的客户资源,可以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更进一步的分类,对满足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金额要求的重点客户进行详细耐心的业务介绍,业务后续服务等将更为有效的带来最终的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不仅是个人投资者还包括许多机构投资者,相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机构投资者具有更多的资金。例如,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将这些机构投资者的资金纳入到银河证券委托理财业务中无疑会壮大委托理财的规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策二:加大与银行的合作拓展营销渠道
银河证券虽然具有我国证券业内最大的营业网点数,但是与银行的营业网点数进行比较其相差甚远。营销渠道的不足是证券公司的一大弱点,然而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必须找到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作为委托资金的托管银行,这就使银河证券和银行在成功推广一款资产管理产品之后都能受益。这一特点将银河证券和银行联系起来,使他们很容易形成战略联盟,而这样的战略联盟同样使银河证券受益。利用覆盖面更广的银行网点,能让银河证券的资产管理产品被更多的目标客户所触及到,特别是在一些地区银河证券的营业网点相对较少,通过银行的营业网点可以充分的弥补银河证券在营销活动中一些地区的空白,将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的触角延伸到全国。
对策三:适当降低收费让利投资者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
目前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的收费包括:认购费、托管费、管理费、赎回费等,收费标准大多是参考基金公司的收费标准而定,基本上是采取比例费率前端收费,设置不同的差别费率,总体费率偏高。现在国内多家基金公司为了扩大管理资产规模已经采用降低费率的政策,银河证券也应适应市场变化适当降低费率,让利给投资者,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
另外在上述这些费用中,没有提到当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达不到预期收益时,银河证券将承受什么不利影响,这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不信任感。银河证券应适当的学习借鉴国外同行的经验,提出若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达不到预期收益时,用自有资金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这样做一方面把银河证券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挂钩可以给投资者带来信任感和信心,另一方面也给银河证券自身带来投资压力,迫使自身提高投资质量,投资质量的提升又将带来更多投资者,这样的良性循环将帮助银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断壮大。
对策四:大力引进人才扩充资产管理研发和销售能力
银河证券资产管理部现有人员仅几十人,这还包括投资、研发、管理的人数,这样的人员配置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人数相比是较少的,将影响到业务开展的速度和质量,在国内经济好转有利于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大环境下,银河证券急需大力引进人才,壮大资产管理的实力。
对策五:加强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对银河证券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银河证券的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的投资产品,以保证投资收益,对员工的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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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与“非限定”,风险收益各不同
在证监会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3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两个业务相比,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客户的确定和投资项目的确定上都更为宽泛和灵活,更具有“大众化”的特点。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给事先不确定的多个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的产品项目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仅可以投资于国内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还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在各产品的投资比例限制来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的资金要求主要投资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和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这类高风险的投资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没有这么严格的比例限制,具体投资比例可以由证券公司在公布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执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强调资产本金的安全性,“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则可以追求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与基金“比比看”
在运作模式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借鉴了运作已经较为成熟的证券投资基金,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相关比较如下表)
通过和基金的对比,可以看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具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两不像”减少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吸引力,虽然借鉴了基金产品设计特色,但在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三个衡量标准,即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优势有限。
在安全性上,一般券商会以自有资金认购产品的一定份额,当产品到期后若没有取得事先所设定的最低收益底线,就会以自身的资金向投资者进行补偿,这与基金产品相比较多了一层保护。
在流动性上,一般都设置了“封闭期”,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都受到了限制,有的产品仅仅接受在初次发售期的认购,在产品的运作期间是不接受认购的,这样的设计显然没有基金产品的流动性高。
在收益性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除了包括和基金相同的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债券之外,最大的亮点在于可以参与新股认购中和投资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基金。虽然投资的范围比基金大,但也会增加投资的成本,其产品的收益性如何,与资产管理者的投资研究能力直接相关。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投资能力孰高孰低,不可一概而论,也需要市场的实际检验。
另外在认购起点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基金要高出许多,一般是5万元或者是10万元,在递加的金额上少则是1000元的整数倍,多则是10000元的整数倍,因此不是普通的基金投资者可以介入的。
产品设计:“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目前市场上的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产品设计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很好地体现出了“产品创新”的思路与勇气。(具体的项目比较如下表)
从产品类型来看:有2只限定性产品,4只非限定性产品,从而在投资风格上,中信和广发的产品更显稳健,其余的4只则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从托管人和推广机构来看,有3个产品是和农业银行开展合作,另外还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显然招商和光大的策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两家银行的规模有限,但也可以看出其对于产品的销路并不担心。农业银行在与券商的合作中表现得很积极,而拥有广大客户资源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并没有“尝鲜”,这与各家银行的策略有关,对产品本身的运作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此外,只有广发的产品没有选择和银行合作,只是采取券商直销的模式,其余的产品都选择了和托管的银行进行合作,共同推广可以扩大销售面,推广的机构越多,客户的基础就越大。
从存续期来看,最长的是光大的产品,为10年,有两个3年的,三个2年的,笔者认为期限短些对投资者更有利,因为券商的利益补偿条款通常只是到产品到期时才会进行。
从管理人自行认购的份额来看,券商认购的比例越高,越是显示出了与投资者“甘苦与共”的精神,由于投入了自身的资金,出于获益的角度,券商也会更加努力提高产品收益。
从投资范围来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亮点”有两个,其一是可以进行新股认购,从而有取得超额回报的机会,其二是可以投资于基金产品,起到“基金中的基金”的优选效果。
从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收取来看,东方证券是惟一一家不收取管理费的产品,最高的是长江证券,总共为1.75%,收取的费率越高,实际上就是从投资者身上先收取的收益就越多。
从参与的费率结构来看,不同的参与金额可以得到不同的费率,广发的产品是惟一不收取手续费的,参与成本最低,相比之下笔者认为在收取手续费的产品中中信的产品设计得更细致并更为实惠。
从参与的时间和退出的时间来看,光大的产品最为灵活,在推广期和开放期之内都可以进行认购和退出。而东方的产品则只能在认购期间购买,其余的产品都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购买。从退出的设计看,一般都是每三个月有机会进行退出。
从推出费率来看,只有广发的产品是免手续费的,长江和招商都最高达到了1%,一般是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长江的产品则是在0.5%和免收两者之间进行徘徊。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建议
从实际的销售情况来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遭遇了“冰火两重天”的处境,有的产品由于设计的更有吸引力从而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用不到两周的时间就达到了募集的规模,而有的产品则销售业绩不佳。
[关键词]油田 土地 资产 管理 意义 措施
一、搞好油田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多地少,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所以,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油田企业属于矿产采掘业,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在占用土地方面,具有点多、面广、量大、用地性质复杂等特点,每年还需要新增大量的建设用地。因此,对于油田企业来说,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对土地资产的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土地是油田企业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国土资源尤其耕地资源供需形势严峻,需要长期树立忧患意识。要提高对土地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重视和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土地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油田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观念的根本转变,使石油企业员工真正懂得珍惜、爱护和用好每寸土地的意义和作用。
二、搞好油田土地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深入落实基本国策,坚持依法用地,积极为勘探开发、产能建设及矿区建设服务,建立完善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实现油田土地资产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和法制化。
1.搞好土地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包括对土地资料的统计、填报、登记工作等,要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做到一地一档,完整保存征地原始文件、赔偿执行情况、双方经办人签字和有关变更事项记载等。要搞好对划拨或征用土地的原始地籍资料的归档保管,做到分类存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土地管理档案资料的借阅、查询、移交等手续,做好登记,坚决杜绝个人私存档案资料的现象,防止损坏或丢失。积极宣传政策,督促检查,讲明重要意义,提高各单位对土地确权登记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土地办证率,依法维护油田的合法权益,为油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土地资产的清查工作,要深入实地现场,逐一调查核实,对占用土地的来源、面积、基础标志及相关历史地籍资料等都要进行详细清查,真正做到摸清家底,及时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建立健全并完善土地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从当前土地管理的现实需要和发展要求出发,充实管理人员,把业务水平高和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土地管理岗位上,并保持相对稳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深刻理解和领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系统的、完整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充分调动土地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要认真做好有关新制度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使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有章可循,得以圆满解决。
3.加快土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步伐。在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油田企业应适应当前信息化管理发展的新形势,开发和实施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在系统内通过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房产等相互连接,实现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的查询、上报、下发、等自动化,实现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并为领导及各专业部门进行决策提供重要数据信息,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土地资产管理新模式。
4.依法征地、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实现土地资产管理的法制化。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标志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走上法制化道路,国家实施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直接监测等。石油企业必须审时度势,对于国家的土地政策、土地法律法规要有深刻的认识,树立土地资产管理的法制观,严格做到依法征地、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依法治地,一切涉及土地的管理和经营行为都要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用法、守法,用法律规范我们的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并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法处理好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油地关系、企民关系中比较复杂和敏感的问题之一,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利于生产建设和社会稳定。油田企业要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道,积极做好调研沟通工作,既要维护土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尊重历史,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好油地、企农当事各方的利益,走上节约用地、依法用地、规范管理的法制轨道,确保基本国策和各项政策规定的正确实施和落实。
5.切实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油田企业占用土地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近年来,土地使用税已上调多次,其所占企业费用支出份额已不容忽视。油田企业占用土地数量巨大,而且每年用量不断增加,搞好节约用地工作尤其重要。一方面,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应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劣质地、未利用地、荒地,少占用耕地和农田,要严格执行用地计划,不允许计划外用地。在土地用量上也要充分依靠科技手段,使土地用量逐步下降,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另一方面,对油田企业现有存量土地,如废旧井场占地、建设工地占地等,可以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复耕利用,尽量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其利用率。
关键词: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结合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4-0171-01
证券公司原有三大业务是: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目前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投资顾问业务等新业务形式逐步展开,成为推动证券行业发展的众多新兴业务形式。本文主要对投资顾问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结合的可能性进行探讨。
一、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
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投资建议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投资顾问指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员工。该业务自开展以来,并未获得快速的广泛的发展,其业务发展对投资顾问个人的投资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依赖度极高。投资顾问个体的差异决定该业务难以进行广泛复制的发展,覆盖的客户面较少。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展的新型业务。该业务2014年获得了长足发展,管理资产量越发庞大。但很多中小券商的资产管理产品,面临着发行困难,到期赎回量大的问题。
证监会在2010年针对证券公司服务管理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或意见稿,建立了券商发展投资顾问业务的政策基础,推动了相关业务的发展。2010年4月1日,证监会《关于加强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11号文件,对适当体系建设提出一些规定,强调客户分类管理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提出适当性产品给适当性客户的管理思想。同时该制度对客户服务活动,如客户回访制度、客户投诉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管理要求,对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同样适合,因此在后面的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也有这些相关的管理条例。
国内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是围绕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转型而来的,2011年起执行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是投资顾问业务踏上发展正轨。国内众多券商也均在加紧建设投资顾问团队。但此后由于市场整体偏弱,没有较好的牛市赚钱效应出现,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渐渐销声匿迹,目前在各券商经纪业务中属于较为小众的存在,并未发展起来。
我国股票市场因成立时间短,投资者相对不够成熟,具备专业投资知识的投资者更为稀少,所以开展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这两项业务,是帮助缺乏专业投资理财知识的投资者进行投资的良好选择。而实际上目前券商推行的这两项业务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实际上综合这两项业务的优势,我们可以创新出意向新的业务。
二、结合投资顾问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新产品可行性
(一)投资者的风险偏爱
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心理学家卡尼曼(Kahneman)的“前景理论”认为:大多数人在面临损失的时候是风险偏爱的。在我国股市2007年底进入熊市以来,七年的熊市和4000多点的跌幅使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处于亏损状态,此时的多数投资者是风险偏爱的,新产品的推出会满足一部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扭亏为盈的心理预期,是业务创新的良好时机。尤其是在2014年10月开始的上涨行情中,只赚指数不赚钱的现象会推动业余投资者向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靠拢。
(二)两项业务有很多相通之处
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理财产品的专业投资理财建议,是投资者借助投资顾问的专业能力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对客户委托给证券公司的资产,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经营运作,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两项业务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证券公司的客户群体借助证券机构的人才、信息等专业优势,以期达到客户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两者都接受客户委托,都提供专业服务,投资顾问业务提供信息形势的“建议”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买入后不管”的“”服务。
(三)两项业务的根本区别
投资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面对的客户群体有交叉,但两者客户群体的不同之处在于,选择投资顾问业务的客户是选择了一个“顾问”,投资者本身具有最终决策权,相当于“司令官”,投资顾问相当于“参谋长”,“司令官”会就买入何种股票、买入价格、买入时间、卖出价格、卖出时间、仓位比重等等细节向“参谋长”询问,最终做出的投资决策却很难保证与投资顾问的建议是一致的,很有可能与投资顾问提供的建议不完全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资产管理业务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券商资管产品的方式,把资金交给券商全权,这笔钱购买何种股票、何时买入何时卖出等等细节一概不管,只等待最终结果,盈利或亏损,这种模式下的投资者相当于“甩手掌柜”,店面怎么经营完全由打工的伙计们自己来。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投资者是否放弃资金的操作权。
(四)投资顾问业务的特点和缺陷
经过对投资顾问业务客户群体与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群体的分析,本文认为,只有以买入券商提供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形势交出资金操作权的客户群体,才能够完全按照专业投资顾问的想法和思路去完成投资,从而彻底杜绝投资顾问业务中“司令官”不完全接受“参谋长”建议的情况出现。但必须认识到,投资顾问业务存在的优势在于以下三点:其一是与客户的经常性沟通,客户在投资过程中的疑问获得专业解答,在投资失误导致亏损后获得心理按摩和专业解答。其二是客户对账户的有效监管,客户可以随时知道资产市值变动及买卖、盈亏等情况。其三是客户拥有对资金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最终操作权。
(五)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和缺陷
资产管理业务是投资者与券商签订协议,把资金交给券商来经营管理,投资者本人放弃资金操作权,但保有一部分账户知情权。因缺乏具有专业理财知识的人员与客户经常性的沟通,使券商与产品购买者之间沟通不顺畅,尤其在产品收益不佳的情况下投资者的负面情绪和对账户操作状况的无可控使投资者对产品出现不信任心理,资产管理业务推广难度较大。
(六)两省的结合催生新产品
将投资顾问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互结合,就需要创造一个新产品,满足两类客户群群体的绝大对数需求,而不是全部。新业务的主要发展目标在于全部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群体和部分投资顾问业务客户群体。因为从本质上说,新业务属于资产管理业务,需要客户交出资金的最终操作权,这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资金是按照券商资管机构这样的专业投资者意志在进行投资,从根本上避免投资策略与实际操作不符的问题。与此同时,客户将获得投资顾问业务中与专业投资顾问经常性沟通的顾问服务,在合规允许范围内,券商增加产品账户部分细节的披露,并由专业人员对客户讲解买卖理由、仓位比例、行业配置等。这样一来,投资者获得的是全部的资产管理业务服务,而投资顾问服务中的三个特征:经常沟通、有效监管、最终操作,投资者可以获得经常沟通和半有效监管,这样的新业务接受起来更容易,一部分想要把控资金操作权的投资者将会放弃最终操作权,将资金交给券商管理,从而完成从非专业理财到专业理财的转化。
券商对投资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结合创新,是根据现有这两项业务的特点进行有利互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扩大客户受众面,促进创新业务进一步发展。正如手机业的小米在面对同行业巨人苹果的行业霸主优势时,努力开发低价高性能手机市场最终取得成功。中小券商不妨进行创新手段的尝试,在面对大券商的竞争中,对现有业务进行整合创新,以更进一步的服务,赢得市场,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 孙 正.英国独立投资顾问业的运行机制[J].开放导报,2012(5):89-90.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2-103 -02一、绪言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的大部分都是通过智能终端销售渠道完成的。商业银行虽然近年来推出了手机银行功能并不断完善,但是其无论是在终端功能还是在客户体验上,都比支付宝APP、微信支付APP等服务平台有着不少的差距。比如客户要投资购买中国银行的“养老宝”产品,则首先需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再通过手机银行APP下载中银易商APP,再通过中银易商APP下载养老宝APP,流程非常繁琐,而且系统很不稳定,经常出现客户紧急取现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升现有网银及其他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体验和交易活跃度,并投入更多的资源集中于APP功能的开发与完善,致力于提升智能移动终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
一、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与金融市场较为活跃的发达城市相比较,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品种较单一,但从2011年开始,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扩张速度明显加快,业务品种也明显丰富起来,2012年呈现出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快速增长态势,至2013年6月末,扩张趋势开始逐步放缓。以“同业存放”和“买入返售资产”为例,2011年12月末我省商业银行同业存放余额为743.86亿元,2012年12月末达到1111.8亿元,增长49.46%;2011年12月末“买入返售”余额为393.83亿元,2012年12月末余额达819.19亿元,增长108.01%。目前,我省各家商业银行已开展的同业业务主要有同业存放、存放同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同业代付、同业偿付、买断式票据转贴现、保险协议存款和购买同业发行的定向理财产品业务等。
表1 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近年来,我省以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以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城市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较快,这些银行同业业务规模扩张速度较快、业务品种丰富,同业业务已成为其重要的资产负债管理手段和利润增长点。而以工、农、中、建、交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主要只涉及同业存放和票据转贴现等传统业务。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FTP资金管理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都集中于总行层面,分行层面同业业务拆入的资金都统一上划至总行,同业业务所需资金全部由总行FTP系统供给,因此分行层面的同业业务流动性管理职能为被动管理,但部分股份制银行对同业存放融入的资金经总行授权后具有自主使用权,可以不上划至总行。
二、同业业务运行特点
(一)差异化的同业业务发展定位
从调查结果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网点发达、在存款市场上拥有一定优势的金融机构,把同业业务定位为传统业务的补充;而一些网点较少和存款负债来源较少的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都视同业业务为业务发展主线。调查显示,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以及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较大的都是股份制银行,而国有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占比较小。同业业务发展较快的银行,大多设立专门的同业部或金融市场部(金融机构部)开拓同业业务,股份制银行的同业业务发展较快、产品丰富、决策机制灵活。而国有大型银行同业业务并不是其业务发展主线,同业业务条线基本归属于公司业务条线。如:兴业银行昆明分行、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平安银行昆明分行和玉溪商业银行都把同业业务定位为和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并列的三大主线业务之一,但同时也有一些同业业务发展较快的银行,如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和富滇银行认为同业业务虽然是行内重点发展业务,但定位为传统业务的补充。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对同业资金的依赖性较大,是同业资金的“需求方”,而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资金充裕银行则充当了同业资金“供给者”的角色。
(二)同业资产负债规模和同业业务利润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中的占比和贡献度明显提高
调查显示,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占总负债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排名靠前的银行都在10%以上。同时,同业业务利润对各银行贡献度明显提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货币市场流动性较紧的状况下同业存放业务的盈利空间还非常可观,今年6月份货币市场出现流动性紧张时,我省同业存放利率最高达到23%。加之近些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信托受益权转让、定向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业务的兴起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观的利润,因此同业业务成为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资产负债流动性重要管理手段和利润增长点,同业资产负债规模和同业业务利润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中的占比和贡献度呈逐年明显提高趋势。
表2 2009~2013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排名前五位的情况(单位%)
表3 2009~2013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排名前五位的情况 (单位%)
表4 2009~2013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同业利润占总利润比例排名前五位的情况 (单位%)
注:表2-表4排名均以2013年6月占比排名
(三)同业业务合作模式灵活多样,金融业融合度增强
我省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合作对象涉及信托、证券、基金、保险、期货、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同业业务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更加紧密,同业业务具有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业务特质,同时也是金融市场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同业业务从最初的银银合作模式发展到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银信证合作、银信保合作和银证保合作模式等,业务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业的融合度大大增强。
图1 同业业务发展趋势分析图
(四)通过灵活多变的“通道业务”达到腾挪信贷规模、规避信贷政策限制、满足客户资金需求的目的
在监管上,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受约束程度较小,同业业务不受存贷比、信贷规模和信贷政策约束,同业存款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在计提风险资产时需要计提的风险拨备较少,因此开展同业业务占用资本较少。商业银行通过各种形式的同业业务合作模式,借助“通道业务”,把对企业的融资转换为同业业务项下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权益或资产项目,从而大量“信贷资产”转换为“权益资产”。同业业务的快速扩张期始于2011年,2011年我国货币政策开始转向,由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因此各家银行信贷规模开始收紧,加之房地产企业和融资平台信贷限制政策越来越严格,而同业业务具有隐匿“信贷资产”的功能,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同业业务规模开始激增。同业业务合作模式灵活多变,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信证合作、银证保合作模式下的“通道业务”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种是资产转让类,如信托受益权转让、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转让等;另一种资产买入返售类,如票据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买入返售等。这些“通道业务”都具有隐匿信贷资产、规避信贷政策限制、满足融资受限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各“通道业务”合作模式如下表:
表5 资产转让类“通道业务”合作模式详解
表6 买入返售类“通道业务”合作模式详解
(五)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同业业务创新
金融行业的发展一直遵循着“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的规律,作为金融市场创新领域最为活跃的同业业务特别能体现这一规律。同业业务往往游走于监管的边缘地带,在监管指导意见没有出台前,某些套利性的同业业务会快速发展,而一旦受到监管,原有业务就会迅速萎缩,但不久就能开发出替换性的“同质业务”。以同业代付业务为例:同业代付业务在会计处理上,委托行把此笔业务记在表外,代付行记“应收款项”或“同业资产”,因此同业代付不受存贷比或信贷额度限制,通过同业代付,委托行和代付行都绕开了信贷规模控制,无形中增加了实际贷款规模。同业代付的突发性增长也是在信贷额度紧张的背景下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2011年同业代付业务激增,随着银监会2012年8月出台《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后,同业代付业务迅速萎缩,但是很快商业银行又创新了具有同质特征的同业偿付业务。以某股份制银行昆明分行为例,2011年同业代付余额为8.79亿元,2012年6月末同业代付业务“激增”至19.98亿元,但随着2012年8月同业代付业务规范文件出台后,同业代付业务受到严格监管,这时各家银行开始开展具有“同质性”特征的同业偿付业务,至2012年12月末同业代付余额已经下降到零,而同业偿付余额为3.72亿元。
三、同业业务发展中蕴含的风险
金融机构竞争差异、利率双轨制下的盈利驱动、信贷政策调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快速发展都是近几年同业业务迅猛扩张的客观原因。同业业务的发展丰富了社会大众的金融投资产品(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个保险债权计划等),同业资产负债规模的扩大提高了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占比、非存款负债占比,有利于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但同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也蕴含着各种风险。
(一)干扰货币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
同业负债扩大了商业银行负债来源渠道,同业存款具有同样的货币衍生功能,但同业存款不需计提存款准备金,削弱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调控数量型工具的作用。此外,商业银行通过资产端发起设计了灵活多变的同业业务合作模式,使得大量资金通过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通道业务”流向了房地产、融资平台等信贷政策限制性行业,同业业务的发展干扰了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同业存放资金期限较短,稳定性不如一般性存款,银行多将之运用于同业拆借和票据市场,容易出现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弱化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金融业大融合趋势增加了金融不稳定性
同业业务参与主体涉及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几乎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呈现出大融合趋势,同业业务的发展使得银行业与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的业务合作更加紧密,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关联度大幅提高,客观上增加了金融不稳定性,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三)同业资产负债结构期限错配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
随着金融创新的推进,大量非标债权业务纳入同业资产范畴,很多银行都将同业拆入短期资金用于购买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期限较长的非标债权业务,造成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增加银行流动性风险敞口。在市场流动性紧张的状况下,将引发系统性的流动性风险。
(四)增加监管难度,难以判断商业银行真实资金缺口
在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同业业务具有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业务特质,大量同业业务合作模式灵活多变,资金流向难以监控,同业业务的发展增加了各监管层面的监管难度。此外,部分银行以同业存放形式,绕开同业拆借市场从事资金交易,使得大量资金以“同业存放”之名行“同业拆借”之实,从而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判断商业银行的真实资金缺口。
四、建议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增加商业银行利润收入,但同业业务发展模式缺陷蕴含着许多风险,为此,建议:
第一,建立同业业务监测分析制度,监测金融同业的大额风险敞口,探索建立预警指标体系。规范同业业务会计科目使用与核算方法。
第二,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定位同业业务,正确处理发展同业业务与流动性管理的关系,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同业业务的发展要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同业业务的盈利性要让位于全行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