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5 14:40:0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家庭的危害性,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家庭环境一般分为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两个主要方面,农村家庭环境同样包括这两个方面,从物质环境上看,现在的农村家庭大多数经济条件有很大提高,基本可以满足学生在学习和日常交往的需求;从文化环境上看,农村学生家长一般文化水平不太高,再加之留守家庭隔代教育对孩子的道德行为、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也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致使农村孩子的行为习惯得不到很好的教育。
家庭和谐是指家庭各个成员间能够愉快地相处,在一起健康地生活,家庭和谐既包括夫妻之间的和睦,也包括夫妻与老人、孩子愉快地生活。无疑,对小学生行为习惯影响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员的和谐程度。
1.家庭的和谐程度对小学生学习习惯的作用。
家庭和谐程度可以分为和谐、一般和紧张三种。影响家庭和睦的最大因素当属父母的婚姻状况,有研究资料表明,离婚家庭中有60%以上的孩子有心理障碍和学习成绩下降现象,原因无外乎离婚时父母双方争夺或者不要孩子,离婚后不管不问拒绝给抚养费或者直接推给老人抚养,给孩子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再加上部分老人因此给孩子过多的溺爱,甚至有替孩子写作业现象,严重影响了孩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经常吵架或分居的家庭中有约50%的小学生出现性格冷漠和学习成绩下滑的现象。而在正常家庭中,父亲承担着教养者的角色,母亲承担着抚育者的角色,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父母分居的家庭也必然会导致孩子成绩下滑。本没有心情关系孩子的卫生习惯。劳动习惯方面,家长没有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的意识。给孩子分配任务时,没有考虑孩子是否力所能及,在孩子完成家务时又不能给予肯定,在孩子有倦怠情绪时,却一味地批评。有规律的作息习惯方面,小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家长的参与和督促非常有必要,不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家长无法帮助孩子养成有规律的作息习惯。
2. 家庭的和谐程度对小学生日常生活习惯的作用。
家庭不和睦会直接导致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各种良好习惯的养成。如饮食习惯,饮食习惯直接决定了孩子的健康状况,吃饭时家庭氛围不愉快,父母不强调食物均衡,粗细结合,荤素搭配等,孩子身体受到严重影响。卫生习惯方面,如饭勤洗澡,定期洗理发, 按时换洗衣服等个人卫生。除此之外,还要教育小学生注意公共卫生, 树立环保意识等。只有和谐的家庭氛围,才能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家庭文化背景是影响小学生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父母的文化程度、职业特征及其对子女教育方式的不同也构成了多种多样的家庭文化。
1. 父母文化程度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影响。
农村学生家长一般文化水平不太高,对孩子的功课无法正确辅导,不懂如何正确教育孩子,一旦孩子成绩下降或达不到要求,动辄加以训斥、打骂,直接导致学生对学习的恐惧心理和对学校的厌恶心理,出现逃学旷课的现象;更有家长认为成绩好没有用,即便将来考上了大学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现在的大学毕业生一个月工资还不如自己卖早点赚得多,让孩子上学目的只为认识几个字,将来会算账即可。农村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致使农村孩子的学习习惯得不到很好的教育。
2. 父母文化程度对小学生人际交往行为的影响。
生活中的细节往往更能体现家庭文化对小学生人际交往行为的影响。在学校的再三强调下,选择会主动跟老师打招呼的农村小学生依然只占少数;跟同学发生冲突时会主动道歉的少之更少,更有动手打人的现象,家长对此却持“护犊子”态度,不问自己孩子的问题却一味埋怨别人,这反映出来很多家长在平时没有对子女的人际交往行为进行专门教育,也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
目前,绝大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都能满足子女正常学习的需求,但家庭经济因素对孩子习惯养成教育的影响也是明显的。
1.家庭经济状况对小学生学习成绩的影响。
近些年农村家庭的经济条件有所提高,部分家长加大了对孩子教育经费的投入,由于自己辅导不了孩子学习,过多地期望于课外辅导班、托管班,以为这样既保证了孩子的学习,也能给自己留出更多的工作时间,然而这样却无形中减少了孩子和父母之间沟通的机会,父母根本不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辅导老师责任心不强,孩子自觉性差等,这样反而使得孩子的成绩有所下降。
2.家庭经济状况对小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
家庭的经济情况直接影响着小学生的交际范围。例如,大城市里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孩子与其他学生进行交往时,往往表现出优越与自信。通过访谈得知,这类小学生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已经懂得了好的家庭条件使得他们很有“面子”,并且他们大都掌握两三门特长,如美术、器乐、声乐、英语等,这都需要较好的经济条件给予支持,甚至家长经常带他们出去旅游、参观,增加了小学生的阅历和见识。而一些农村家庭的经济条件无法实现这些,因此这些孩子在和经济状况好的小学生进行交往时,普遍会有无形的心理压力和自卑感。
关键词:儿童;亲社会行为;培养
儿童亲社会行为是指儿童在社会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谦让、帮助、合作、共享等利他的社会行为,它的核心是对他人设身处地的设想,其心理基础是亲社会的情感——移情。那么如何培养孩子的亲社会行为呢?
一、培养孩子亲社会的情感,即移情(同情和爱)
移情是自我与道德行为间重要的中介变量,是幼儿亲社会行为产生、形成、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提高幼儿的移情能力,能极大提高幼儿亲社会行为的水平。根据幼儿的特点,家长可以利用生活中发生的细节来引导孩子观察、体验人们情感发生变化的原因,初步形成移情的能力。当孩子做出友好或正确的行为,比如把玩具分给其他的小朋友、帮父母拿鞋子、让父母分享他喜欢的食品时,作为家长,要让孩子注意到拿到玩具的小朋友有多快乐、多高兴,并及时予以表扬、鼓励,使孩子体验到分享的快乐;当孩子做出不友好的举动,比如打其他的小朋友、抢别人的玩具时,要引导孩子注意被打的小朋友是多么伤心、难过,告诉孩子应该怎么去做。久而久之,孩子就能以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移情能力也就自然得到了发展,与此同时,同情心也得到了发展。
培养孩子的亲社会情感时,最主要的就是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从爱父母、爱家人开始,让孩子认识到父母辛苦工作、养育他的艰辛,体会到家人为他所做的一切。让孩子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不仅能体会到劳动的艰辛,也会体验到与人分享自己劳动果实的欢乐,这样,既能增强孩子的自理能力,使孩子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更为重要的是,孩子会逐渐学会尊敬父母、关心家人。也只有这样,孩子将来进入社会后,才会关心他人,热爱集体,报效祖国。
二、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通过对孩子进行移情、同情、爱心等亲社会情感的培养,幼儿产生亲社会行为就有了坚实的心理基础和充分的内部动机。但亲社会行为——道德行为的产生和动机的关系,绝不是直线型的,也就是说,光有好的动机(移情——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一定能办成好事。亲社会行为的产生,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心理学家E.Staub的研究结果表明,成人的榜样作用,即成人能否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对于孩子能否做出利他的亲社会行为,关系重大。比如,平时家长教育孩子,要尊敬老人,对人有礼貌。在公交车上,孩子正欲起身给一位老大爷让座,他母亲却冷冷地说:“坐好,你干啥呢?傻帽!”再比如,家长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时态度冷淡,并说一些落井下石的话,可以想象,会对孩子产生怎样的影响。有关研究表明:儿童在共享中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重要条件是能与他人一起快乐,同时获得他人的。如果儿童在与他人共享时,没有得到回报,以后他产生分享行为的几率就会降低。由此可见,在培养孩子亲社会行为的过程中,父母不仅要给孩子当好榜样,对于孩子表现出的亲社会行为,更要及时加以表扬、鼓励。
三、让幼儿掌握一些利他的知识和技能
:家庭暴力、学生、心理教育。
。根据学生的表现,经过我的长期观察和与这些学生的长期接触,我从这些孩子身上发现了以下问题。
(我)不擅长语言,与人沟通有障碍。这学期在
,我们班有几个学生从其他学校转学,其中一个是家庭暴力的孩子。因为父母经常打骂他们的孩子,家庭生活质量很差,孩子们穿着脏兮兮的。没有人想和她玩。从长远来看,她习惯于呆在角落里自言自语。在与孩子交流和课堂教学活动中,我发现孩子的语言交际能力有很大的障碍。问十个问题,回答一个问题,不要不问就回答。即使你偶尔说几句话,那也像耳语。可以看出,该学生在与他人交流时严重缺乏自信。
(二)冷漠、抑郁、对生活、人和事缺乏信心
·
的孩子总是依恋父母。父母不仅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孩子的精神支柱。长期的家庭争吵和争斗打乱了平静的家庭生活秩序,孩子们失去了精神上的支持,一方面,孩子感到烦躁和不安心疼,导致一种失落感。另一方面,孩子的自尊受到挫折,感到孤独和沮丧,产生强烈的自卑情结,表现为冷漠、忧郁和偏执、缺乏热情和爱心、缺乏进取精神和自我完善。
(III)极端行为,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缺乏热情
由于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和成年人的积极影响和指导,这些学生很容易在行为上表现出极端倾向。虽然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通过勤奋进取,将家庭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个人的积极因素,摆脱家庭的阴影,但相当一部分学生表现为:课堂纪律松懈,课堂活动表现随意,与学校和班级纪律无关家庭无法沟通,学生的厌学情绪越来越严重,他们对阅读不感兴趣,缺乏学习动机,上课不听课,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可能辍学。由于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紧张,情感对立。在学校里,他们对学生更具侵略性,包括打架、欺负学生、破坏集体的行为。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心理影响可以说是不可估量的。父母经常打架,孩子经常挨打或责骂(家庭暴力),这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扭曲,影响他们的一生。这种血肉之痛会使他们产生怨恨、反叛、恐惧、自卑、无助、易怒、孤独、撒谎、固执等心理。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孩子经常处于暴力环境中,他可能会有以下不良心理和心理偏差。
(一)在自卑
殴打孩子后,一些家长仍然坚持给孩子上认错,以表明他们的父母儿童接受了教育。事实上,这样做只会加剧孩子的排外倾向。从表面上看,孩子似乎是按照父母的要求做的。事实上,他很有抵抗力。被打后,他会不知所措,惊慌失措。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会变得越来越低人一等。每个孩子都有自尊。经常被殴打的儿童自尊受损,自卑,很容易自暴自弃。
(II)无助
一些父母在殴打子女后感到心痛和后悔。反过来,他们抚摸孩子的痛苦,甚至和孩子一起哭泣,并将他们对孩子的物质补偿加倍。一开始,孩子会感到莫名其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习惯的。经常挨打的孩子会感到孤独和无助。
(III)暴躁
因为孩子很爱模仿,他的父母在家里打他,他在外面打其他孩子,尤其是比他小的孩子。一旦这种粗野的性格形成,孩子们长大后就会有暴力倾向。父母打孩子,事实上,他们为孩子树立了坏榜样。父母的粗暴和高压会导致原本固执的孩子产生反抗意识和反对情绪,进而变得易怒、粗暴行为,甚至形成攻击性人格,对他人施暴,难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孤独
经常挨打的
儿童会感到孤独和无助。尤其是当父母当众殴打孩子时,会伤害孩子的自尊。他经常怀疑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而“低人一等”更压抑、更沉默。他认为老师和孩子们瞧不起自己,不能抬头看。这些孩子往往不愿意与父母和老师交流,不愿意与孩子玩耍,性格上也显得孤独。
(五)谎言
一些父母一旦发现他们的孩子做错了什么,就会殴打他们的孩子。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孩子试图避免这种情况避免肌肉和皮肤的疼痛。如果你能把它藏起来,你就能把它藏起来。如果你可以作弊,你可以作弊,因为对于孩子来说,如果你作弊一次,你可以减少灾难一次。然而,孩子的谎言往往站不住脚,很容易被父母发现。为了惩罚说谎的孩子,父母的态度会更强硬。为了避免挨打,孩子们下次做错事情后会撒谎,形成恶性循环。怯懦的
如果孩子们经常挨打,久而久之,孩子们一见到父母就会感到害怕,不敢接近他们。因此,无论父母要他做什么,无论父母的话是对是错,他都只会顺从。在这种绝对服从的恶劣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往往容易自卑和怯懦。这些孩子在学习上往往听话、沮丧和被动。这为他将来走向社会埋下了“懦弱”的种子。
(VII)顽固
一些父母总是殴打他们的孩子,这不仅损害了孩子的自尊,而且使他们产生了敌对情绪和叛逆心理。有些孩子故意制造麻烦,表现出无声的反抗。你想去东方,他却想去西方,故意惹父母生气。有孩子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吵架越多,他们就越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们吵架越多,犟劲就越大。一些孩子经常离家出走,逃学反抗父母,变得越来越顽固。
。参与实验的40名儿童的平均年龄为12岁。其中约有一半遭受家庭暴力,被送往社会援助机构。研究发现,当他们看到愤怒表情的图片时大脑中前岛叶和杏仁核(与张力有关)的活动范围明显大于正常生长的儿童。此前,研究人员在经历过残酷战争的士兵的大脑中发现了这种变化。从
可以看出,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可以与战争对成人的影响相比较,这种影响可能会增加儿童未来患焦虑症等精神疾病的风险。通过与这些学生的长期接触,分析他们的行为和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他们进行引导。
(I)“闲聊拉近法”针对家庭暴力学生实施。当学生无所事事时,老师会显得毫无准备、注意力不集中、不拘礼节、不拘礼节地与他们谈论不重要的事情。然后巧妙地利用这个“无中心”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用“无关紧要的话”让他不知不觉地受到流言蜚语和笑声的教育,利用“闲暇”的优势自然、及时、巧妙地获得他的信任,打开他沉默的内心世界,在交流中激活他的情感,拉近距离,巧妙地达到教育的共鸣。
(II)鼓励更多人关注
。我发现我们应该给这些学生更多的爱,给他们更多的闪光点,调动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积极性,对他们的心理、品行、精神、生活和学习给予细致的关注。刚刚从
转学的李晓明有点不对劲:他穿着破衣烂衫,上课经常迟到,有一次没有认真完成作业,课后很少与同学交流。我把他叫到办公室,但当我看到他那张受委屈的脸时,我的心软化了。这是什么样的孩子?他的脸像只小猫,他的外套烂了,没有接缝,身上有烟和火的味道。事实证明,他是一个贫穷的孩子:他的父母经常打架,他的婚姻濒临崩溃,他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糟糕。因为我没有钱,我去了学校学校比普通孩子晚两年,而且我的基础也比较差。因为爸爸要在田里干活,妈妈每天打麻将,没有人照顾他的生活,所以每天放学回家,我不仅帮爸爸做田里的工作,还帮爸爸收拾家务。我根本没有时间做作业。如果我粗心大意,我会被父母殴打和责骂。“我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生活,当其他孩子伸出他们的衣服,张开他们的嘴。”所以我告诉他,我们是贫穷和雄心勃勃的。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老师和同学会一起帮助他。看到他感动的泪水,我坚定了信念,要帮助他到底。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帮他复习功课,提醒他及时洗衣服,并号召所有的学生帮助他。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他终于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III)激发斗志,树立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德·
·马卡连柯说:“培养人就是培养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家庭暴力中的儿童经常受到伤害。他们似乎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困惑,对学习和生活失去信心。他们承受着一些不该承受的东西,很难像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地享受父母的爱。就像上面我们班的学生一样,大人觉得这样的生活是无法忍受的,更不用说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了?
对待这样的学生,我经常让他们体验成功的快乐,给他们适当的学习压力,让他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思考其他事情,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专注于学习。给他们更多的鼓励,让他们有成功的经历,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综上所述,教师只有正确引导,在科学教学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的关爱,并尽最大努力施加影响,才能做好家庭暴力学生的教学工作教育工作,让经受了风雨的小花,能够重新开始灿烂的笑容!
关键词:拐卖儿童;犯罪手段;危害性;法律性质;刑事政策
一、拐卖儿童行为出现新的手段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种世界性的犯罪,在我国也属于高发性的犯罪之一。近年来,我国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不仅数量上升,而且在作案手段上花样翻新,尤其在拐卖儿童案件中,犯罪分子用于将婴幼儿脱离其父母、监护人控制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除了传统的利诱、欺骗等非暴力的拐骗手段和胁迫、麻醉等暴力的绑架手段外,还产生了一些新的手段,其中,“故意使人信其与被抢婴幼儿具有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抢夺婴幼儿行为,尤其引人注意,其性质在现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特殊的归置,引发的理论问题以及因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新的行为手段带来的新问题
不论是拐骗,还是绑架,传统的犯罪手段,都是针对被害人(婴幼儿)本身或者其监护人的行为。刑法在对拐卖儿童罪的规定中也都将此作为定罪的客观要件和重要的量刑情节来考虑。
近年来,在越来越多的拐卖儿童案件,一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分子便使用一种新的手段――“故意使人信其与被抢婴幼儿具有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进而抢夺婴幼儿。这种行为也给此类案件带来了不同于以其他手段作案的拐卖儿童案件的特点。
(一)手段所针对的具体对象的变化
在一般的拐卖儿童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在使婴幼儿脱离其家庭、监护人时,所使用的手段不管是拐骗,还是绑架,都是针对婴幼儿或者其监护人的行为。而在这种新的犯罪手段下,其行为对象变成了婴幼儿和其监护人之外的人,即当时在场的所有社会大众。
(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变化
1、行为社会危害性量的增加
拐卖儿童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一直以来都基本集中地限于被拐儿童家庭本身,而以这种新手段抢夺婴幼儿的行为,将犯罪的方式变成了欺骗甚至利用在场的其他无关社会人员,使原本与犯罪无关的人,涉入甚至帮助犯罪分子完成将婴幼儿脱离监护的行为。在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假装是与监护人因家庭矛盾吵架的其他家庭人员,如监护人的配偶,明目张胆地和监护人抢夺婴幼儿,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围观的人员相信了犯罪分子与被拐的婴幼儿有亲属或者监护关系,不仅没有上前制止抢夺婴幼儿的行为,甚至出现了被误导之人,帮助犯罪分子,而劝阻真正的监护人实施自救措施的荒唐一幕。
当有些社会人员得知出于原本的“好心”,铸成大错时,内心的痛苦丝毫不亚于丢失孩子的家庭所承担的痛苦,而这类人,往往都是社会中最具有公义心,最热忱的人。他们被犯罪分子利用后,可能永远都不会再急公好义,而是转为冷漠对人。这对于实现我国将社会风气向崇尚正能量转变的大方针极为不利。
从以上角度来讲,这种以“故意使人信其与被抢婴幼儿具有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的手段实施抢夺婴幼儿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相较于传统的拐卖儿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大的多。
2、加深了被拐儿童家庭的痛苦,不利于被拐儿童的找回
每一个被拐儿童的家庭,无疑都是痛苦万分的。但是,当自己孩子被抢夺的现场,所有旁观者都没能给予自己任何帮助,甚至是转而帮助犯罪分子,这种痛苦是加倍的。例如,实践中就有案例,年轻的母亲本来有可能追上抢夺自己孩子的犯罪分子,但是被围观群众误以为是不给孩子的父亲探视孩子的权利,阻止了其的追赶行为。正是因为这样,使这些家庭,不再信任社会力量,而我国的被拐儿童找回工作,大量由社会公益力量参加甚至主导。这种不信任,往往导致了找回工作难以进行,这反过来又一次加剧了被拐儿童家庭的痛苦程度。从这角度上来讲,使用此种手段抢夺婴幼儿,使拐卖儿童罪的社会危害性加深。
3、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不利于刑法发挥特殊预防作用
一般来说,犯罪分子在欲实施一项犯罪时,都是小心避开人群,秘密进行的。但是,可以看到,在当犯罪分子故意地将自己扮演成被抢夺婴幼儿的亲属或者监护人的时候,他主观上是不害怕被别人看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不仅如此,有些犯罪分子还利用了围观者的“好心”,将自己假装成家庭中弱势的一方的地位,得到了围观者的“同情”甚至是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往往在犯罪时有一种将众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从犯罪心理学上来讲,这种可能是他再一次为相同犯罪行为的源动力之一,即使是其受到了刑罚之后。故而,这种抢夺婴幼儿的手段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达成犯罪目的,还对于刑法发挥特殊预防作用,改造和教育犯罪分子,有着很大的反作用。
三、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
正是因为犯罪分子采取了这种新的抢夺手段,我们的立法和司法环节,应该相应的采取一些应对的措施,以期使刑法同犯罪行为的发展相适应,达到更好地惩罚和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
(一)立法应明确规制新的情节
行为人使人误以为其与被抢夺婴幼儿具有亲属甚至监护关系,所以使得其犯罪行为在预备、实施阶段都具有欺骗性和主观上的隐蔽性①,且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更加倾向于使用这种手段。
因此,在立法层面上,应该明确使用此种手段的法律性质,规定与之相应的加重情节,使运用此类手段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承担与其社会危害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体现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时,应当更加注重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在出现双方均声称为其父、母而争夺婴幼儿的情形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并以一种有效措施留置盘问双方,以利于查清事实,亦能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蔓延。
(二)制定新的刑事政策,加强防拐宣传
因为立法程序的复杂性和立法与司法的衔接问题,我们有必要先行制定新的刑事政策,以灵活快速的制止此类犯罪。
可以看出,犯罪分子之所以有恃无恐的假装、扮演被拐儿童的亲属或监护人,就是利用了人们“不要掺和别人家的是非“的心态,所以,要从制度上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建立一种体制,即在发生争夺婴幼儿的事件时,能有效的控制争夺双方,不使任何一方将孩子带离,等公安机关或者相关社会机构介入,彻底弄清事实后,再做决断。这种刑事政策的基础,仍然是人民群众,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能够很迅速的产生作用。同时,也能为见义勇为的热心人提供一种可行的合法的方式,使其在道义上没有顾虑,有利于纠正不良的,冷眼旁观的社会风气。应该及时建立,大力宣传。
四、结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儿童是每个家庭的价值中心,中国每年约有二十多万左右的儿童失踪,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我国的拐卖儿童案件仍然处于一个上升期,发现拐卖儿童犯罪的新特点,新问题,以期在法律、政策层面做出新的调整,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注释:
① 即客观行为虽不具有隐蔽性,但是会使见其行为的人主观上都不认为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1] 李慧翔.三名失踪儿童改变美国历史[J].科学大观园,2013,12.
[2] 安曦萌.中美刑事政策比较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3.
[3] 欧阳丹.刑事拘留制度研究――以无证逮捕为参照[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7.
妇联禁毒倡议书一:
全市家庭成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更是家庭幸福美满的保障。构建一个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是广大家庭成员、全市人民共同美好的愿望。
然而,在我们赖以生存的这片土地上,这场来势凶猛的世纪之患正无情地侵蚀着我们健康的社会风气,吞噬着宝贵的生命,滋生着丑恶的犯罪,威胁和破坏着千万户幸福的家庭,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面对一个个在痛苦和悔恨中苦苦挣扎的涉毒人员,面对带来的亲情丧失、家庭破裂、经济贫困、艾滋病蔓延、违法犯罪等问题和灾难,我们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因此,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让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我们向全市家庭成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做守法公民。
二、远离,抵制。要做到不吸食,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互相监督,抵制诱-惑,共同构筑拒毒的家庭防线。
三、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树立拒毒人人有责、家家有份的意识,增强与犯罪作斗争的勇气,发现贩毒、吸毒的线索和窝点要大胆举报,使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在群防群治中无藏身之地,让我们生活的空间更加纯净。
四、发挥家庭、邻里、社会大家庭的作用,努力挽救涉毒的失足者。对误入歧途的涉毒人员,家人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邻里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社会要用热心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毒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朋友们,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重道远。我们倡议,全市家庭成员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投身禁毒人民战争,远离、抵制,为创建和谐美满幸福的家园,为构建和谐新汕头而努力奋斗。
妇联禁毒倡议书二:
全县妇女姐们:
残害着人的身体,蒙蔽着人的良知,吞噬着人类的文明。面对一个个在痛苦和悔恨中苦苦挣扎的涉毒人员,面对带来的亲情丧失、家庭破裂、经济贫困、艾滋病蔓延、违法犯罪等问题和灾难,我们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让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我们向全县妇女同胞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锻炼,筑牢思想防线。广大妇女同胞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禁毒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拒毒、防毒知识,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防毒、拒毒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加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构筑抵御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自觉做到洁身自好,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广大妇女同胞要深刻认识的危害性,从自我做起,树立拒毒防毒要远离,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做到i不让进我家。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互相监督,抵制诱-惑,共同构筑拒毒的家庭防线。
三、迅速行动起来,当好禁毒宣传员和监督员。广大妇女同胞要积极参加禁毒宣传教育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参与禁毒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积极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护意识,增加全社会的防范能力。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中国家庭暴力的研究存在不足,不仅表现为政府决策部门和普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忽视,还表现在学术研究上,缺少有关家庭暴力实证调查的数据,有关家庭暴力的论文和著述也不多见。而在实践中,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和社会的变迁,隐藏在家庭中的暴力犯罪逐渐显露出来,有关家庭暴力事件的报道日益频繁。这种状况不仅要求决策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更要求学术界能研究并提供家庭暴力的标准,通过实证的调查,分析家庭暴力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为立法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律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基于此,笔者就此问题展开论述,以期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学者能够关注中国的家庭暴力问题。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危害 成因 对策
尽管家庭暴力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是即使在西方,人们开始重视并系统研究这一问题,也从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的。这是因为家庭暴力不单纯是暴力犯罪,它总是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家庭的伦理价值、社会的传统文化交织在一起的,被有意无意地掩盖起来,甚至被认为是正常的事情。美国的犯罪学家在进行家庭暴力犯罪研究时,都试图回答,“为什么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家庭是最严重的暴力场所的情况下,所有的公共机构和私人团体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呢 ?” ①
目前,随着社会的变迁,中国的家庭暴力现象不断显现出来。根据 1994 年国务院的《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我国每年约有 40 万个家庭解体,其中 25% 是由于家庭暴力引起的。②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造成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看,它还表现为对家庭中弱势群体人权的严重侵犯。人权不仅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还包括所有社会公民取得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体现在政治生活领域,还体现在家庭生活领域,而且只有在家庭生活领域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相互尊重,才能为整个社会的人权保障提供必要的前提。对家庭暴力的研究,不仅体现了对于受害者的关怀,更体现了对于他们人权的尊重。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和规范的基础。只有明确家庭暴力的范围、形式以及和其他暴力行为的区别,才能为实证的调查,原因和预防理论的研究提供基础。笔者认为对家庭暴力概念的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 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犯罪和其他暴力犯罪的基本区别。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违法性是指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而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的性质。正当防卫是阻却家庭暴力违法性的唯一事由。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对于家庭暴力犯罪预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不能够决定家庭暴力的性质。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 家庭暴力的严重性
研究家庭暴力犯罪,必须强调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家庭暴力应研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行为。家庭暴力不应包括家庭中的各种暴力冲突,诸如夫妻之间偶尔的诉诸轻微暴力的争吵,父母对子女没有严重后果的体罚以及家庭成员之间未造成伤害的偶尔殴打行为等。
另一方面,对家庭暴力严重程度的要求应比《刑法》规定的家庭暴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轻微。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刑法的犯罪行为,还包括具有社会危害性,用刑法方法以外的方法进行处罚或者应当通过修改以后的《刑法》进行处罚的行为。③家庭暴力的外延应该比刑法规定的犯罪外延更为宽泛,这是因为家庭暴力不同于其他暴力行为,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和受害人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关系,它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表现为一次严重的暴力伤害,而是表现为长期的不严重的暴力侵犯,不是表现为肉体的伤害,而是表现为长期的精神压抑。对于一次轻微的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如果不认定为家庭暴力,并由司法机关或其他机关介入处理,这实质上是放任了施暴人的暴力行为,忽视了受害人利益的维护。因此,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一方面要强调其行为的严重性,防止家庭暴力行为过于宽泛而失去了理论研究和实践处理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必须强调行为的一般严重性,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切身利益。
3 家庭暴力的文化传统性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研究,不应该忽视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差异,特别是东西方文化的历史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差别。中国在 19 世纪被打破闭关锁国的状态之后,在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碰撞中,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体系。中国在强调对个体人权重视的同时,更加注重集体人权的维护和秩序的稳定,在引入外来文化的同时,又注重传统文化的回归。西方将家庭成员之间的大多数暴力行为都纳入家庭暴力犯罪,并在立法中使用司法资源加以规制。笔者认为,除非是非法婚姻关系,或者双方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不能将婚内纳入家庭暴力的范围,否则不仅与人们的普遍观念有着巨大的差异,也不符合中国目前人权保障的现实。在中国,婚姻意味着夫妻之间的特定的人身关系,同居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的在法律上的承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不应包括夫妻双方性的侵犯。总之,在借鉴西方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成果时,我们要注意与我国国情的差异,从而确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家庭暴力概念。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关于禁毒的片段,这部禁毒片段的内容,真让我为之惊讶。
我国吸毒人数近三十八万人,青少年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死亡的近三十万人。因吸毒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治安,整整占了70%。这是个多可怕的数字啊!而其中一个例子,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的危害性。
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看,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自己的父亲。而当时,他家里只有一部黑白电视机。
看完了这部禁毒片,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吸毒,可以让人失去生命,失去金钱,令家人带来心灵上的创伤,还破坏了社会治安。而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如果没有了这一班青少年,谁来建设祖国?我们的国家可能又回到了贫穷落后、被人欺负的日子。
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家园?是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又是谁带给他们痛苦?那就是!我们一定要抵制、防止、禁止来危害我们的身心!让这只魔鬼从中国的土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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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看,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自己的父亲。而当时,他家里只有一部黑白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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