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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的定义8篇

时间:2024-03-02 16:55:3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产业链的定义,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产业链的定义

篇1

关键词:定价博弈 斯塔克尔伯格模型 双层博弈 专营销售商 产业链

引言

传统意义上研究寡头生产厂商定价博弈模型的主要模型有古诺模型、伯川德模型以及斯塔克尔伯格模型等(张维迎,1996)。古诺模型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安东尼·奥古斯丁·库尔诺于1838年提出的,该模型阐述了相互竞争而没有相互协调的厂商的产量决策是如何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一个位于竞争均衡和垄断均衡之间的结果。古诺模型假定一种产品市场只有两个卖者,并且相互间没有任何勾结行为,但相互间都知道对方将怎样行动,从而各自怎样确定最优的产量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古诺模型把厂商的产量作为竞争手段,是一种产量竞争模型,而伯特兰德模型是价格竞争模型。

伯川德模型是由法国经济学家约瑟夫·伯特兰德(Joseph Bertrand)于1883年建立的。该模型假设各寡头厂商通过选择价格进行竞争;各寡头厂商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寡头厂商之间也没有正式或非正式的串谋行为。根据伯川德模型,谁的价格低谁就将赢得整个市场,而谁的价格高谁就将失去整个市场,因此寡头之间会相互削价,直至价格等于各自的边际成本为止,且寡头的长期经济利润为零。

斯塔克尔伯格模型由德国经济学家斯塔克尔伯格(H. Von Stackelberg)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在古诺模型和伯特兰德模型里,竞争厂商在市场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它们的行为是相似的,而且它们的决策是同时的。当企业甲在作决策时,它并不知道企业乙的决策。但事实上,在有些市场,竞争厂商之间的地位并不是对称的,市场地位的不对称引起了决策次序的不对称,通常小企业先观察到大企业的行为,再决定自己的对策。斯塔克尔伯格建立的模型就反映了这种不对称的竞争。该模型假设厂商1先决定它的产量,然后厂商2知道厂商1的产量后再作出它的产量决策。因此,在确定自己产量时,厂商1必须考虑厂商2将如何作出反应。

虽然以上三个主要模型在研究假设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但都仅局限于生产厂商之间的竞争关系研究,没有考虑寡头厂商存在销售商的情况。如果寡头厂商不是自行销售,而且通过销售商进行产品的销售,那么寡头厂商与其销售商之间便会形成一条新的产业链,使寡头厂商所处的产业链纵向延伸。产业链的纵向关系是产业组织中的一种常态(Martin S,2002;Tirole J,1997),绝大多数的企业处于至少一个产业链中。从狭义的角度而言,纵向关系是研究处于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的专业化的企业、工厂以及工序之间的关系;从广义的角度而言,纵向关系是指以一定产品为中心的厂商之间的纵向联结关系,这种联结关系可以通过契约、产权和网络连接起来的。本文中带有专营销售商的双寡头是一种纵向的关系(Spengler J,1950)。本文模型中将产业的纵向关系主要界定为同一产品市场中上、下游企业的关系(Vickers J,Waterson M,1991;Scherer F M,2004)。纵向市场结构和一些文献中的纵向结构是有区别的,后者与品牌内竞争、品牌间竞争有关系(Rey P,Verge T,2005;Caillaud B,Jullien B,Picard P,1995)。

与相关文献研究的不同点在于: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在传统的寡头定价博弈模型中引入专营销售商;第二,由于专营销售商的引入,使得传统寡头定价模型更符合现实的情况,由原来的单层定价博弈变为双层博弈,模型中包括两个上层寡头生产商以及两个下层专营销售商,上层寡头生产厂商定价博弈完成后,下层两个专营销售商之间再进行定价博弈。

模型建立

本文假设为双寡头博弈,用P1、P2表示两个寡头。寡头的销售商为专营销售商,即是该销售商只能销售该寡头的产品,不能销售别的寡头的商品。P1的专营销售商为L1,P2的专营销售商为L2。假设i=1、2,对于第i个寡头首先确定自己的批发价格piw,在第i个寡头的专营销售商Li得到批发价格后,决定自己的销售价格pi。qi为消费者对第i个寡头生产产品的需求量,生产商寡头的成本函数为fi(qi)=ciqi,ci>0。可用图1来描述此斯塔克尔伯格博弈模型。

图1所示的斯塔克尔伯格博弈模型即双层博弈模型,第一层为P1、P2两个寡头博弈,决策变量为(p1w,p2w),目标函数为:

∏1(p1w,p1,p2w,p2)=p1wq1-c1q1

∏2(p1w,p1,p2w,p2)=p2wq2-c2q2

π1(pw1,p1,pw2,p2)=(p1-pw1)q1

π2(pw1,p1,pw2,p2)=(p2-pw2)q2

本文假设ai足够大,b1、b2、d1、d2都大于0,而且4b1b2-d1d2>0,产品1和产品2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即当产品i的价格上升时,消费者会转向产品j的购买。产品1的需求函数:q1=a1-b1p1+d1p2;产品2的需求函数:q2=a2-b2p2+d2p1。

生产商寡头决定批发价格,他们之间的博弈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且他们知道销售商的反应,这是第一层博弈。当生产厂商觉得批发价格后,两个专营销售商在此批发价格下确定销售价格进行博弈,追求各自的利润最大化,形成第二层博弈。在任意的(pw1,pw2)下,可以得到两个专营销售商博弈的Nash点:p1*=p1*(pw1,pw2),p2*=p2*(pw1,pw2),它满足:

p1*=p1*(pw1,pw2),p2*=p2*(pw1,pw2)就是第二层博弈的反应函数,带回第一层博弈之中,可以得到此博弈的Nash点(p1w*,P1*,p2w*,P2*),即是p1*=p1*(p1w*,p2w*),p2*=p2*(p2w*,p2w*)和,

模型求解

在任意的(pw1,pw2)下,求解第二层的Nash点,利用。

可以得解:

把p1*=p1*(p1w,p2w)和p2*=p2*(p1w,p2w)带到∏1(p1w,p1,p2w,p2),∏2(p1w,p1,p2w,p2)中,求解第一层的Nash点,, 可以得到:

求解得到:,其中:

解的分析

在没有销售商的情况下,寡头既是生产商又是销售商,那么可以解得均衡的定价:

那么:

在完全竞争下,市场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寡头竞争的情况下,价格高于边际成本,所以p1w-c1>0,p2w-c2>0,所以p1*-p1*>0,p2*-p2*>0,这说明拥有销售商,市场价格上升了,因为原来只有生产商销售,现在销售商再次加价,销售商也要享有利润。

对于,,则有 ;,这说明任意一个生产商提高批发价格,两个产品的市场价格都会上升。具体的机理是:比如寡头1提高产品1的批发价格pw1,销售商为了利润不减少,也会提高产品1的销售价格p1,这时销售商2和销售商1博弈,也会改变自己的销售价格p2,进而博弈形成Nash点(p1*,p2*)。寡头双方同时改变批发价格,分析是一样的。

销售商1的加价部分:

销售商2的加价部分:

所以当d1d2-2b1b2>0时,产品1的批发价格p1w越大(小),销售商1的加价程度p1*-p1w越大(小),销售商2的加价程度p2*-p2w越大(小);产品2的批发价格p2w越大(小),销售商1的加价程度p1*-p1w越大(小),销售商2的加价程度p2*-p2w越大(小)。

当d1d2-2b1b2

当d1d2-2b1b2=0时,,,p1*-p1w只和p2w有关,产品2的批发价格p2w越大(小),销售商1的加价程度p1*-p1w越大(小);p2*-p2w只和p1w有关,产品2的批发价格p2w越大(小),销售商2的加价程度p1*-p1w越大(小)。

结论

传统的寡头定价博弈模型没有考虑销售商的问题,本文引入专营销售商到传统双寡头竞争中,假设寡头厂商都有自己专营销售商销售产品,这样更加符合现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两条产业链,这是一个特殊斯塔克尔伯格博弈模型,即双层博弈模型。模型中包括两个寡头上层生产商和两个下层专营销售商。在上层寡头生产商完成定价博弈之后,下层两个专营销售商才进行再定价博弈。本文对此进行了产价博弈模型分析,得到了均衡的解。根据博弈模型的分析表明,存在专营销售商的情况下,销售商会对产品进行加价销售,从而使得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有所提高。销售商对于产品的加价程度取决于产品的批发价格,批发价格不同,加价的程度也会不同,和每一个产品的批发价格息息相关,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结果。这是对传统斯塔克尔伯格模型的一种符合现实意义的改进,对分析现实中的寡头竞争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Martin S.高级产业经济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Tirole J.产业组织理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4.Spengler J.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Anti-trust Policy[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0,58

5.Vickers J,Waterson M.Vertical Relationships:A Introduction.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1991,39(5)

6.Scherer F M.Vertical Relations in Antitrust:Some Intellectual History.Antitrust Bulletin,2004,49(4)

篇2

[摘要]目的 探讨益母草注射液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预防剖宫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和对凝血的意义。方法 选取我院2009年10月~2015年12月收治的具有剖宫产手术指证的孕产妇196例,将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照组98例,剖宫产术后于子宫肌壁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实验组98例,剖宫产术后子宫肌壁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基础上注射益母草注射液。比较两组孕妇术后2、24 h出血量,产后出血发生率,用药后宫缩持续时间,恶露持续时间及治疗前后孕妇的血浆纤维蛋白原(Fib)、D-二聚体(DD)、部分活化的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结果 实验组术后2、24 h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用药后宫缩持续时间、恶露持续时间等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益母草注射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产后出血;凝血

[中图分类号]R714.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721(2016)06(a)-0128-03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linical effect of 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carboprost tromethamine on preventing haemorrhage after cesarean section and its significance on coagulation.Methods From October 2009 to December 2015,196 pregnant and lying-in women with surgical indications of cesarean section admitted into our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nd evenly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In the control group,carboprost tromethamine was injected via wall of myometrium after cesarean section,while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on the basis of the control group,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 was added.The amount of bleeding within 2 hours and 24 hours,incidence of postpartum hemorrhage,duration of uterine contraction after medication,duration of lochia,plasma fibrinogen(Fib),D-Dimer(DD),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and thrombin time (TT) in pregnant women before and after therapy were compared.Results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the amount of bleeding within 2 hours and 24 hours was less than that of control group respectively,incidence of postpartum hemorrhage was lower than of control group,duration of uterine contraction after medication,and duration of lochia was greatly less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respectively,with statistical differences(P

[Key words]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Carboprost tromethamine;Postpartum hemorrhage;Coagulation

篇3

[关键词]结直肠癌;伊立替康;四氢叶酸钙;5-氟尿嘧啶

[中图分类号]R73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7-0056-02

结直肠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占所有肿瘤患者的10%-15%[1]。我国结直肠癌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男女性结直肠癌发病率均位居第三。由于目前临床上对结直肠癌的早期诊断率低,部分患者确诊时已属于晚期,加之手术后部分患者复发,使得大部分患者主要依靠化学治疗。近年来,随着新抗癌药的问世,如奥沙利铂、伊立替康(CPT-11)和卡培他滨等,晚期结直肠癌的治疗效果有了一定提高。我院自2005年01月至2008年01月应用以国产CPT-11为主的FOLFIRI方案治疗晚期结直肠癌82例,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82例晚期结直肠癌患者,其中男性52例,女性30例,中位年龄48岁(27~79岁)。原发部位为结肠58例,直肠24例。全部病例均经病理诊断证实。其中低分化腺癌26例,中分化腺癌45例,高分化腺癌11例;转移部位:肝转移46例,肺转移20例,淋巴结转移16例,盆腔内复发12例,骨转移12例;一线(初治)化疗26例,二线(复治)化疗56例(以往使用含奥沙利铂的方案化疗,距末次化疗时间超过四周)。全部患者PS评分≤2,治疗前无Ⅲ度以上的慢性腹泻,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均正常,体检及影像学检查均有可测量的病灶,预计生存期4个月以上。

1.2治疗方法:82例患者均采用FOLFIRI方案化疗,即CPT-11(商品名:艾力江苏恒瑞医药有限公司)180mg/m2静脉滴注90mind1;四氢叶酸钙200mg/m2静脉滴注2hd1-2;5-氟尿嘧啶400mg/m2静脉推注,随后用5-氟尿嘧啶600mg/m2持续静脉推注22hd1-2。用药前常备洛哌丁胺胶囊(易蒙停),每2周重复用药,用药4个周期后评价疗效,如疗效评价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或稳定(SD)且患者能够耐受化疗,可继续化疗至第9个周期或病变进展或患者不能耐受为止。

所有患者同时辅以5-HT3受体抑制剂或加用胃复安、维生素B6预防呕吐。因化疗引起的Ⅱ度以上中性粒细胞减少应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

1.3评价标准:疗效评定按照WHO关于实体瘤抗癌药物治疗标准进行。疗效分别为:CR、PR、SD、疾病进展(PD),有效率(RR)包括CR率和PR率(CR+PR)。中位疾病进展时间(timetoprogression,TTP)指化疗开始到肿瘤出现进展或开始其他治疗的时间。毒副反应评定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抗癌药物毒性反应分度标准分为Ⅰ~Ⅳ度。

2结果

2.1疗效:全组82例均可评价疗效,26例一线治疗患者中CR4例,PR10例,SD7例,PD6例,RR53.8%;56例二线治疗患者中CR0例,PR22例,SD20例,PD14例,RR393%;随访至2008年07月,一线治疗TTP8.5月,二线治疗41月。

2.2毒副反应:该方案常见的血液学毒性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多数为Ⅰ~Ⅱ度,Ⅲ~Ⅳ度发生率较低,为11%。应用G-CSF治疗后很快恢复,无并发感染者,有4例因此而推迟化疗。非血液系统毒副反应主要表现乙酰胆碱综合征和迟发性腹泻。乙酰胆碱综合征发生率32.9%,均为Ⅰ~Ⅱ度,表现为流泪、流涕、口腔分泌物增多等,应用小剂量阿托品治疗后均缓解;迟发性腹泻发生率为40.2%,多数为Ⅰ~Ⅱ度,Ⅲ度迟发性腹泻发生率仅为3.7%,另外患者还可出现疲乏感,一般能耐受,无需特别处理。少数患者出现口腔粘膜炎及肝功能转氨酶升高,予以对症处理后缓解。(见表1)

3讨论

40多年来晚期结直肠癌的化疗一直以5-氟尿嘧啶为主,单药治疗RR为10%~20%,中位生存期为6~8月,采用持续静脉给药方式,或与四氢叶酸钙联合应用可以进一步提高疗效,中位生存期大约为12月。5-氟尿嘧啶联合四氢叶酸钙近10余年来一直被认为是结直肠癌最基本的化疗方案。

CPT-11是半合成的水溶性喜树碱衍生物,进入人体后迅速被转化为活性代谢物SN38,SN38与拓扑异构酶Ⅰ-DNA稳固结合,特异性抑制拓扑异构酶-Ⅰ对断裂DNA链的修复,阻止DNA的复制和转录,最终导致肿瘤细胞的死亡。CPT-11近年来用于治疗多种常见肿瘤,尤其是对结直肠癌有较好疗效。Rothenbeng[2]总结了CPT-11治疗晚期大肠癌707例的结果得出:作为一线药物,RR为25%(19%~32%),中位缓解期为7.6~9.0个月,中位生存期为11~12月;作为二线药物,RR为16%(11%~27%),中位缓解期为6.4~9.0个月,中位生存期为8.3~10.4月;由于5-氟尿嘧啶抑制肿瘤核酸合成,CPT-11抑制肿瘤细胞核酸重组,因而二组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研究显示[3],CPT-11与deGramant方案组成的FOLFIRI方案对晚期大肠癌的RR为31%,中位生存期14月,与FOLFOX4方案疗效相当。CPT-11与奥沙利铂无交叉耐药性,GERCOR试验[4]提示FOLFIRI方案一线治疗失败的结直肠癌患者换用二线FOLFOX6方案有效率15%,而FOLFOX方案一线治疗失败的结直肠癌患者换用二线FOLFIRI方案有效率4%,无明显统计学差异。我们曾应用含进口CPT-11(开普拓)的FOLFIRI方案二线治疗晚期结直肠癌,RR达333%[5]。在此研究中,我们应用含国产CPT-11的FOLFIRI方案治疗晚期结直肠癌,一线RR53.8%,TTP8.5月;二线RR39.3%,TTP4.1月,取得了较好疗效,提示含国产CPT-11的FOLFIRI方案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疗效肯定。

CPT-11引起的迟发性腹泻与剂量有关,且可危及患者的生命[5]。由于用药前对患者家属加强了宣教以及及时的对症处理,本组病人迟发性腹泻发生率为40.2%,多数为Ⅰ~Ⅱ度,Ⅲ度迟发性腹泻发生率仅为3.8%,无因严重腹泻而导致药物减量及化疗中止者。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大多数的迟发性腹泻仅为Ⅰ~Ⅱ度,如果按照CPT-11毒性常规处理方法处理[6](出现大便次数增多或稀便后,患者立即口服洛哌丁胺4mg,之后每2h口服2mg,直至症状缓解12h停止),有许多患者因服用洛哌丁胺而出现腹胀、便秘等不适,反而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对于迟发性腹泻的处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在本人一旦出现腹泻或大便性状发生改变后,立即口服洛哌丁胺4mg,然后密切观察大便情况:如在2h内再次出现腹泻,则按照CPT-11毒性常规处理方法处理,并予以补液,必要时应用抗生素或生长抑素治疗;如2h内未再出现腹部不适及大便,暂不予以口服洛哌丁胺;2h后如再次出现腹泻,立即口服洛哌丁胺2mg,按两次腹泻间隔时间口服洛哌丁胺2mg,直至大便停止12h后停用;如2h后较短时间内患者出现多次腹泻同样按照CPT-11毒性常规处理方法处理。这样避免了许多患者因服用洛哌丁胺而导致的不适,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及对治疗的依从性。

篇4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薄弱,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大任务,如何在工业化的同时确立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形成我们自己的信息化战略,首当其冲的是对信息、信息经济以及信息服务业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有正确的初步了解。

一、信息服务业概念

根据现有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涉及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但是一般来说,大多数学者仅仅是在论述信息产业的结构和范围时,介绍和论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真正深入的专题研究还很少。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1962年马克卢普在《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中将所谓的“知识产业”(现在学者们一般认为与广义的信息产业范围大致相同)分为教育、研究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这几个部门。而信息服务部门又包括法律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工程服务、中介服务等。显然,马克卢普眼中的信息服务的范围过分狭窄,他所认为的信息服务可归纳为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两类,这与现在学者们所讨论的信息服务业相去甚远。

2、传统的美国信息产业协会的观点。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将信息产业分为广播网、通信网、通信技术、集成技术、信息服务、信息包、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这八类。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是以信息的应用为核心来分类信息产业的,他对信息服务业的范围界定的仍然较窄。

3、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观点。日本对信息产业的研究一直比较重视,日本学者对信息产业的分类坚持自己的标准,其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即信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产业,而前者又包括机器产业、软件产业、媒介产业,后者含有报道产业、出版产业、数据库产业、咨询产业、中介产业、教育产业、教养产业。应该说这个定义既清晰又模糊,清晰是因为罗列了各个具体的行业,模糊则是因为这个分类甚至没有提到信息服务业。这也是这个分类体系理论性不足的先天缺陷。

4、欧盟的主要观点。欧盟大多数国家主张信息服务业包括信息设备产业即信息产品产业外的所有行业部门,包括信息处理服务、网络服务、软件产品、系统集成、专业服务、交钥匙系统等。

5、我国学者的观点。我国学者对信息产业的研究较晚,但也有许多代表性的成果。如张守一将信息产业分为信息技术部门、信息商品化部门和准信息部门三大部门,就是吸收了日本学者的观点和波拉特的观点,并加以创新。学者刘昭东和陈禹则主张将信息产业分为信息技术与设备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产业两个部门。值得指出的是:刘、陈两人都将信息服务业分为传统信息服务业和现代电子信息服务业并加以研究,范围如下:信息服务业包括传统信息服务业和现代电子信息服务业,前者包括新闻报道、印刷出版、图书档案、文献情报、专利标准、邮政电信;后者含有数据库业、信息提供业、信息处理业、软件开发与处理业、集成系统服务业、咨询服务业。

总体来说,学者们对信息服务业范围的界定,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尽管各自的观点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信息服务业的本质和特征,但总体来说,理论性与系统性都略显不足。

二、本文对信息服务业的概念界定

本文认为,应该从产业链的全新角度来界定信息服务业,即:更注重各个前后行业间的联系和相互的影响,而不是从孤立的角度来看待信息服务业。

1、产业链与信息服务业科学决策。产业链是由具有特定内在联系的产业环节共同构筑的行业集合,这种行业集合由围绕服务于某种特定需求或进行特定产品的生产与服务提供所涉及的一系列互为基础、相互依赖的行业构成。从组成产业链的行业之间所具有的关系特征看,产业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产业链,是满足某种特定需求或进行某一产品的生产所涉及的全部企业集合;而狭义的产业链,仅仅涉及直接满足特定需求或特定产品生产的企业集合。与广义的产业链所关注的相关产业之间的关系相比,狭义的产业链以特定产业内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为立足点。

产业链的形成基于产业内部分工的细化,当产业内部的这种分工发展到各个环节,在规模上取得相互匹配的进展,且在各行业环节之间保持一定的行业关联,比各行业环节封闭独立发展更有利于提升各自的行业竞争力、形成竞争优势的情形下,才能形成较为稳定的产业链。专业化分工体系的不断发展,在更为细分的产业领域有了形成产业链的可能。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多个行业环节,这些行业环节可分别归入上游行业与下游行业。

产业链上的各个行业环节呈现如下主要特征:1构成产业链的各个行业环节是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个有机整体,共存于同一技术平台且以多样化的形式发生联系;2产业链上的各个行业环节,由于技术背景的变化及产业发展战略的转移,呈现出分离和集聚并存的趋势;3受行业特征及发育状况影响,各行业环节在技术层次、增值与盈利能力上具有差异性,在行业发展战略定位上,行业链的不同环节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引发产业链内部的结构变动。

2、信息服务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重点向信息服务业转移,信息服务业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受益于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产业构筑的技术平台和产业基础,信息服务业内部各环节之间形成分工与合作相互交融的产业聚集趋势,以前后关联的形式呈现出明显的产业链结构特征。信息服务业内部所有相关业务因此形成一个融合信息产品、基于信息产品的信息服务、与信息产品的生产和信息服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标准等,需要紧密配合的庞大行业价值链。

信息服务产业链是由信息产品的生产、信息的与传输、信息源的收集、组织、管理及以加工组织后的信息向信息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等诸多环节构成。各环节依照信息的流动规律进行组合、聚集,形成信息产品的生产以及基于对信息源的收集、加工组织、管理与信息服务提供两大分工明确的产业环节。这些在信息服务业中有着不同的价值结构与价值取向的行业集合,共同组成了信息服务产业链。信息技术与公共网络平台则是信息服务业各产业环节共同的外部支撑。

随着信息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产业内部的分工在逐渐细化。比如,社会调查业、电信服务业、咨询业的出现都是新鲜事物,分工更加细化的结果。同时,应该说在产业链的稳定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各个部分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相互匹配的程度,比如有些环节得到重视,很快发展,但有些则不被重视,发展缓慢,最终导致各部分的不协调,形成畸形。而且各部分的行业关联还不很稳定,同样我们能意识到信息服务业各部分相互协调的发展比单独的发展应该更有竞争力。对于产业链上的各个行业环节呈现的特征以及信息服务业的上下游企业的界定问题,也将在给出本文的信息服务业的定义后给予解释。

3、本文的观点。本文将信息服务业分为两大产业环节:

(1)专门提供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技术的产业环节。它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传统印刷型信息产品,以电子技术为支撑的各类数字型信息产品与信息处理服务,各种以光盘或直接通过网络生产与发行的数字图书、电子期刊与网络期刊,政府信息的生产与,广告、报纸与网络新闻在内的各种大众传播工具,以及为信息服务提供软件支持和集成服务、网络支持与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库及资源服务、网络信息内容提供、公用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产业集合。尽管各种信息产品在满足信息用户的不同需求上存在功能上的差异,但生产不同信息产品的生产企业与企业集团形成一个以信息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集合,它们共同构成信息服务业的上游产业。

(2)基于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技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产业集合。该产业环节包括电信服务业、咨询业、经纪业、公共信息服务业、其他信息服务业。这些信息服务机构与企业开展以各种方式向信息的终端用户提供从信息的检索、查询到文献全文的远程获取服务。包括:以信息的增值为目标的各种信息的深度分析与信息开发服务;以各种载体、各种来源的信息资源为基础开展的信息获取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以政府信息资源为基础的政府及社区公共信息服务等。由于信息资源有公共资源、准公共资源及商品化资源之分,信息服务这一产业环节聚集了商业化的信息运营商以及如图书馆一类的以公共信息品提供的非赢利性信息服务的信息服务机构。总的来看,该产业环节作为信息服务产业链上的下游产业,需要依赖信息产品生产商与信息服务技术提供商提供的资源与技术的双重支持,在广泛收集各类信息资源并构建信息资源的本地化利用环境的基础上开展相关业务。

4、对本文信息服务业界定方法的判定与评价。首先,我们看一下本文定义方法是否科学,即信息服务业是否真正符合产业链的基本特点。特点符合了,我们才能从产业链这个全新的角度来界定信息服务业。

篇5

然而,越是覆盖面广的往往越难以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云计算就是这样的情况。再判云计算

云计算发展至今已经有3到4年的时间了,早期业界对其评价相对乐观。一时间,产业界认为信息产业的发展似乎已经全面进入云计算时代了,政府、企业的各项IT规划也都纷纷与云计算挂钩,云计算甚至已经成为技术信息化水平的判断标志。然而,这样的产业评价及定位并不够准确,用王鹏教授的话来讲,“当前云计算的发展还远未达到应用能顺利接入的要求,云计算产业和技术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云计算产业链并未形成健康完备的发展形态。如果用云计算自身的标准进行判断的话,从数据中心到应用落地,再到整合应用推向市场这一完整的过程,还没有完全地连接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王鹏教授进一步解释,尽管如此,云计算的未来也并不是悲观的,相反他认为,越是没有发展定型的产业,越是充满生机和机遇。尽管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符合云计算理念的云计算成功案例可供参考,多数的云计算产品只是具备了云计算某一个和几个方面的特征并将其作为云计算产品推广。云计算目前的产业规模是被大大的高估了,一些传统互联网产业的份额被算进了云计算产业,但云计算未来的产业规模是不可限量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健全,随着大量的政府、企业、研究者投入到云计算产业,云计算的发展正在逐步提速,未来实现完全符合云计算模式要求,将计算力、存储力作为资源弹性化的提供并通过应用整合提供者输出给最终用户的产业模式将指日可待。

他介绍,2012年3月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云计算的定义是这样的:

“云计算: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源。是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它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互联网进行流通。”

整个定义的核心部分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这一定义将云计算定位为一种“模式”而非一种新“技术”表明其对产业影响很深远,已远不是单一技术的创新所能概括的。一直以来大部分人是将云计算仅仅是看作一种技术来对待的,一些学者一直希望能对云计算有一个严格的定义,然而云计算的技术化定义让人们越发看不懂云计算,所以至今也没有一种云计算的技术化定义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但将云计算作为一种产业模式的改变来定义,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一种产业模式是需要大量不同的技术来支撑的,没有一种技术化的定义能完全的包括所有云计算产业需要的技术要素。

王鹏教授将云计算产业用发电厂与电器制造者来做了一个比喻,他说:“传统的信息产业‘发电’与‘电器制造’是由一家公司完成的,IT企业一般来说既要建资源‘发电’,又要开发应用‘造电器’,进入云计算时代之后,应该把‘发电’和‘造电器’有效地分开,‘发电’由专门的电厂完成,这一模式其实在传统的电器制造业中早已在实行,发电厂、电器制造商和销售商的分工现在已非常的明确了。云计算的出现就是要避免很多做应用的企业既要做应用,又要发电的难题,使各自专注自己的工作。资源、应用、销售在产业链中的分离是云计算时代产业链的基本特点,按照这样的思路,云计算产业链才真正理顺”。

泡沫有理

“云计算时代的到来已毋庸质疑,但如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初期我们经历了一次泡沫期的洗礼那样,云计算的发展也会经历泡沫期,目前云计算的泡沫正在逐步形成和变大,但这种泡沫的存在并非是坏处,最起码能够证明人们对这一产业模式的热情和认可。”王鹏教授说。

泡沫存在的合理性虽然能够解释目前企业、政府等单位对这一技术模式的追捧,但其存在的根本问题依然不能回避。进入“十二五”发展阶段,各地的云计算产业项目上马迅速,参与到云计算产业的企业逐步增加,云计算在产业界和用户中的认知度已没有了问题,同时各级政府机关对云计算的态度也在从观望走向实践,一大批城市如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鄂尔多斯、哈尔滨等都公布了自己的云计算产业规划方案,大量的系统解决方案要求采用云计算,这种情况的出现反倒使一些企业由于技术、人员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措手不及了,这说明市场已在逐步地认同云计算这种新的互联网服务模式。与此同时,当投入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云计算却并没有让人们看到预计中的应用效果。

对此,王鹏教授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关键是云计算的核心技术尚未解决。一项技术想要形成并支持住一个产业需要很多条件,包括技术本身的成熟度;这一点就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生产力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相应的生产关系是无法建立的,云计算技术是生产力,产业模式就是生产关系,只有云计算技术成熟后相应的产业模式才能顺利的形成。生产力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尽管各地数据中心建好了,也只是硬件,数据何来?应用何来?生产力问题尚未解决,强行建立生产关系自然无法水到渠成,两项必要条件都没有具备的情况下,效果必然无法体现。

回归到发电的原理上,云计算体系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一直把发电和应用混合起来,本来云计算提供了很好的产业链划分的机制,但是大家在实践使用时,又把产业链混合起来。云计算真正的创新爆发点是在应用,早期人们将注意力放在云计算自身的实现和创新上,随着云计算研究的深入,王鹏教授认为最终决定云计算未来的创新源泉是在应用上,应用的创新将是未来云计算时代的主旋律,云计算真正的创新爆发将从应用上突破。

篇6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农业产业链内涵及构建规律,对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现状进行说明,指出其不足之处。本文提出构建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新思路:按区域资源差异来决定农业产业链延伸内容;应建立面向全球市场的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推进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整合海峡两岸农业信息网。

关键词:海峡两岸 农业产业链 价值链 组织链 信息链 物流链

随着国际化进程加快,现代农业竞争已不再是单个生产环节和单独产品的竞争,更多体现在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农业产业链的概念及内涵受到越来越多关注,发展现代中国农业必须从优化产业链进行,以此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充分认识农业产业链构建规律,培育海峡两岸特色农业产业链,对于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发展两岸农业,促进两岸形成更紧密经贸关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农业产业链内涵及构建规律

(一)农业产业链内涵

关于产业链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但目前尚无统一定义。马士华,林勇等(2000)综合前人研究,给出一个较为全面产业链定义:产业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络结构模式。结合产业链概念,可将农业产业链理解为:是指与农业初级产品生产密切相关的具有关联关系的产业群所组成的网络结构,包括为农业生产作准备的科研、农资等产前产业部门,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等产中产业部门,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储存、运输、销售等产后产业部门(刘金山,2002)。农业产业链是具体的不同农产品链的集合体,如蔬菜产业链、棉花产业链、果品产业链等的总和,构成了总的农业产业链(王凯、韩纪琴,2002)。

(二)农业产业链构建规律

延伸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延伸是指产业迂回程度的提高,迂回生产方式的发展在初始生产要素和最终消费之间加入越来越多的生产工具、半成品、知识的专业生产部门,使分工细化,交易效率提高(李杰义,2007)。农业产业链延伸应包括农产品加工环节延伸和可拓展环节延伸,后者所说可拓展环节包括: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产业链和生物能源、生物质材料及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国风,2006)。

提升农业产业链各环节附加价值。农业产业链提升要求科研、农资、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农产品加工业、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整体水平提高。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层次不平衡,特别是在产中环节还是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主,种子(种畜)改良较为缓慢,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产出的贡献率依然较低,小规模的产中生产环节与大规模的农业加工环节不相适应,影响和制约了农业产业链延伸及资源转换效率。

强化信息链管理。优化农业产业链要求加强各环节间连接、合作与协调,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信息在各环节之间传递,能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变换及时调整产品、进行产品形态转化,在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协调各环节配置比例,产生协同效应和信息传递效应。

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现状及不足

(一)农业产业链构建初见成效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已有多年,合作项目也由原来单项引进拓展到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业配套,合作地区也由福建、上海、广东和海南等沿海等沿海省份,但近年已逐渐扩展到山东、东北和广西等内陆地区,福建省是台商农业投资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就台商农业投资领域来说,主要包括种植业、水产及渔业、畜牧业、食品饮料及饲料加工、木竹等产业,初步形成茶叶种植及加工、特色水果种植、花卉培育、水产养殖及加工、出口蔬菜、食用菌类等多条农业产业链(黄绍臻,2005)。

(二)农业产业链构建不足之处

价值链构建程度不够。价值链是农业产业链的核心,由基本价值链、辅助价值链和可拓展价值链构成。

第一,基本价值链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不同企业或产业。以目前台湾农业投资企业来看,大型农业集团到大陆进行投资相对较少。一方面缺乏相应原材料支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大陆投资缺乏完整产业链做基础。台湾农业企业到大陆投资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并未一起进入。因此,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处在较松散状态。

第二,辅助价值链不够完善。包括种源(种子)供给、农业用设备供给、技术支持等。种源(种子)的获得是农业产业链得以运作的基础,农业用设备供给决定产业链发展速度及规模,技术支持影响农业产业链运作效率。台湾地区注重对全世界范围内种源(种子)进行挑选及筛选,建立良种资源库,已实现农业现代化,强调生物科技开发与运用,开发新品种、胚胎移植、复制技术、设施栽培技术,开发高效率农业机械化设备、强调自动化与资讯科技。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中主要集中在引进优良种苗、生产加工设备,更高层次的设施栽培、胚胎移植、复制技术则较少合作。

第三,可拓展价值链有较大发展空间。按以上分析可知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产业链和生物能源、生物质材料及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属于可拓展价值链环节。台湾地区发展休闲农业已有丰富经验,有观光农园、市民农园、教育农园、休闲农场、森林游乐、娱乐渔业、民宿等。大陆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大陆幅员辽阔,各地均有不同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为发展休闲农业提供物质基础,海峡两岸在农业休闲旅游方面的合作还较少。

组织链构建处于起步阶段。台湾地区近年大力辅助农业产销班的设立,目前已有花卉、蔬菜、水果、特用作物、畜禽及养殖渔业的21种产品产销班约七千个。农(渔)会及农业合作社也是台湾地区重要的农民组织。通过这样一些组织来引导农民生产、提供专门的农业信息和服务、链接市场和农户、保护农民获得整条农业产业链中合法利益,促使产业链间各环节连接顺畅。

物流链构建需提升。大陆物流业发展较晚,对于物流服务仅停留在传统服务领域,而对物流增值服务还未提上物流企业服务日程,因此,难以为农业提供原材料到产成品的采购、运输、仓储、加工等一整套完善的物流服务。台湾地区不断完善现代物流系统,在大宗蔬果及鱼类产地建立现代化集货中心及冷藏库,集中处理,规格化包装,有效配送农渔产品,并辅导农渔会及农业合作社设立涵盖整个台湾地区的联合配销中心,充分发挥物流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信息链构建。在农业产业链中,信息初始源头来自市场或消费需求,在获得有价值市场需求信息后,反馈到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并提出相应要求,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根据市场规则加以分工与协作,以尽量少的投入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大陆现阶段中,农民获取相关信息渠道不畅,市场需求信息无法及时有效传递到初级产品生产者中,很容易造成供给与需求失衡,不断出现的某种农产品销售难其实也是信息流动不畅的一个表现。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农产品信息网、蔬菜网、茶叶网、花卉网等农业网络,但其功能不足,针对性不强,农业产业链中各环节参与者从中获取信息并不是很多。

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

区域资源差异决定农业产业链延伸内容不同。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应建立在区域资源基础上进行。福建、广东、海南、云南等与台湾地区自然气候环境相近地区应围绕茶叶、花卉、蔬菜、水产品、食用菌等产品构建有特色的农产品产业链。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郊区、江苏昆山、扬州等地设立农业合作实验区将台湾地区农业休闲旅游引入,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向可拓展价值链环节发展。

建立面向全球市场的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台商在农业领域的投资多以农场式经营为主,台资企业产品以内销(大陆)为主,外销(国际市场)为辅,回销(台湾地区)比例较低。据调查,台商生产的农渔产品在祖国大陆内销比例约占2/3,外销到其他地区占1/3;食品饮料则大部分内销,少部分回销台湾地区(6%),外销较少。其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不应只限于两岸市场,而应将产业链构建目标转向世界市场,通过农业产业链构建将台湾地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模式、物流、信息流及销售模式移植祖国大陆,扩大大陆农产品出口,使农业产业链各参与者受益。

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推进海峡两岸组织链构建。台湾地区农业从选种、生产技术、物流、信息流到产品销售每一环节都有以农(渔)会、专业合作组织等基层农民组织参与,每一区域都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化的农业经营机构为其服务,统一面向市场。大陆基层缺乏合作组织,海峡两岸组织链构建则可在两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下采取以点带面,从区域到全国方式逐步推广。

整合海峡两岸农业信息网。台湾地区官方主要有“行政院农委会”定期编制“台湾农业统计要览”公布台湾地区各种主要农产品品种、产地、主要消费地批发价格,台湾“贸易局”网站定期台湾地区农产品对外贸易主要品种、金额、数量及主要进口地、出口地等内容,台湾地区“防检局”颁布有关农产品病虫害、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指标及标准等事项。大陆方面有关农产品信息的官方网站主要有商务部网站、中国三农信息网、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各省市区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的某种农产品网站或是当地农业信息网有关农产品国内市场需求信息、农作物病虫害信息、农产品进出口信息等。双方在农业信息收集方面各有特色及侧重点,在现有农业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海峡两岸农业信息,为海峡两岸农业产业链构建找寻更多机会。

参考文献:

1.马士华,林勇等.供应链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2.刘金山.市场协调农业产业链:一种探索[J].上海经济研究,2002(3)

3.王凯,韩纪琴.农业产业链管理初探[J].中国农村经济,2002(5)

4.李杰义.农业分工与农业产业链延伸路径[J].改革,2007(2)

篇7

关键词:中药材产业链;LBTC模型;指标体系;绩效评价

一、中药材产业链

(一)定义

李泊溪最早提出了中药材产业部门的构成,他认为中药材产业链体系包括中药材农业、工业、商业以及知识经济产业。闫希军认为中药材产业链的核心是中药制造企业,中药材种植 、药物研发、中间提取、药品制造、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是为之所服务,并共同构成中药材产业链。李羿认为,中药材产业链是指各个基本环节,其中主要包括中药材研发、生产、销售,按照内在的排列顺序所形成的链条。李剑等认为中药材产业链和中成药产业链相结合构成了中药产业链。其中,中药材产业链包括中药材前期部门、生产部门以及加工行业3个主要环节;中成药产业链包括制药企业、药品销售和药品消费3个环节。综上所述,我国学者主是从三大产业之间的经济关联角度来定义中药材产业链的内涵。

(二)中药材产业链的特点

中药材产业链涉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其中第一产业是指中药材种植、第二产业是指中药材加工、第三产业是指中药材销售。横跨这三大产业使得产业链的运行更加复杂。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有众多参与主体,并且各个主体都有自己的技术、工艺以及产品。中药材产业链的构建大多是以核心企业为主导,而核心企业一般是中药材加工企业。目前我国的中药材产业链处于初级阶段,链条短,衔接程度不高。

二、中药材产业链绩效测度指标的构建

目前在中药材产业链绩效测度方面研究尚不多见,很少有学者对中药材产业链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农业产业链内部和外部的绩效的评价,为农业产业链绩效评价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与此同时可以借鉴农业产业链的绩效评价为中药材产业链的绩效评价提供一些理论依据。由此可以看出中药材产业链绩效测度很具有研究价值。

(一)中药材产业链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1.科学性原则

中药材产业链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根据中药材产业运行机制来科学的制定指标体系。选取指标、定义指标、收集数据、数据分析等都必须依据科学性的原则。有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应该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且能够反映出中药材产业链的内涵。

2.可比性原t

虽然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是不一样的,但指标的设计应该能够适应不同地区,使其具有可比性。计算的方法不仅能够满足同一地区不同时间的纵向比较,还能够反映不同地区的同一时间的横向比较。

3.简明性原则

中药材产业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内容广泛,为了能够具有可操作性,选取的指标应该遵循简明性原则,也就是用较少的指标能够反映关键的问题,针对性强,不会交错,构成最佳变量的集合。

4.系统性原则

中药材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和整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在构建中药材产业链测度指标体系时应当遵循系统性的原则,保持各个环节整体与局部的统一,从多个角度考虑中药材产业链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以便能够科学的评价产业链运行绩效。

(二)中药材产业链LBCT绩效测度模型

中药材产业链的构建一般是以核心企业为主导,通常是实力强大,技术水平高,科技含量高、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企业。目前,我国各地区中药材产业链环节的联系较为松散,且链条较短,而研究中药材产业链延伸、拓展和整合的理论研究还很缺乏。因此很有必要研究并构建符合中药材产业链的绩效测度模型,以此来了解各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扬长处,弥补不足,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中药产品的市场需求。

(二)中药材产业链绩效测度指标体系

通过查阅有关的文献以及结合产业链LBCT测度指标体系,建立起中药材产业链绩效的影响因素。

1.长度绩效指标体系

中药材产业链长度(Length)的延伸就是产业链由点向带的延伸,产业带是中药材资源的生产、加工、流通的基地,也使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相结合。产业链各个节点上的产业实力不断增强,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目前,还没有标准的方法对产业链的长度进行合理的计算评价。笔者认为可以从产业链价值增值能力(a11)考核产业链长度的绩效。产业链的增值能力强,说明产业链的延伸长度越是合理,绩效也会越高。产业链的环节完整性(a12)是指中药材产业链是否涉及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程序。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能创造价值。产业链环节的完整性越好,越能提高中药材产品的加工深度,也就越有利于中药材产业链的发展壮大,绩效也会越高。当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小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时,企业应该更倾向于企业内部之间的交易。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交易费用,减少企业为寻找上游中药材和下游经销商而产生的费用,相当于给企业带来了增值效应。交易费用的减少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价格的操纵能力。如果企业之间完全一体化,说明企业的一体化程度很高,反之亦然,此时可以用一体化程度(a13)来反映。

2.宽度绩效指标体系

产业链的宽度(Breadth)是指产业链上各个节点的产业实力增加,突破了原来固有的经营范围,向更广阔、更新的的领域发展。产业链各个节点企业在新领域数量增长率(a21)状况反映出产业链宽度的扩展程度。各个节点上的企业不再局限于原来固有的领域,而寻找新的突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产业链宽度绩效。高端中药产品的比例(a22),企业不仅能生产出别的企业生产的普通产品,还能生产出别的企业不能生产的高端中药产品,反映了企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领域拓宽;中药材综合利用率(a23),有些中药材不仅果实有利用价值,一些根茎叶也有利用价值,企业充分利用中药材的价值,提高了企业利用中药材价值的水平,这也能够体现了产业链宽度绩效。

3.关联度绩效度指标体系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扩张能力是有限的,新扩宽的领域可能与原有领域不相关,此时主导产业的关联度(Correlativity)将决定新扩宽领域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产业链的市场适应能力(a31)反映中药材产业链生产的产品能否满足市场需求,可以用市场占有率来反应。企业生产的产品就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产业链就是根据市场的需求把资源转换为有价值的产品,因此可以通过产业链的市场适应能力来评价关联度绩效。当企业把原始资源转化为产品时,转换效率就显得格外重要。技术可以有效的促进效率的提高,因此可以用中药材产业(a32)科技进步贡献率来评价产业链关联度绩效。与此同时,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此指标可以用中药材产业链就业贡献率(a33)来反映。

4.厚度绩效指标体系

中药材产业链厚度反映链条上的产业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产业链合作程度(a41)反映链条上节点企业是否紧密联系,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交易成本。成本减少,就越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主导产业规模(a42)反映节点产业的综合实力。主导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它决定农业发展的方向,具有全局性的作用。主导产业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向前、向后的推动作用,支撑起地方经济的发展。行业集中度(a43)是反映企业竞争、垄断程度的指标。集中度越高,f明越有能力支配市场,与他人竞争的程度就会越低,它是影响某一行业绩效的重要因素。

三、结语

中药材产业链一般包括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现在中药材产业的竞争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竞争,而是整个链条的竞争。主导企业是整个中药材产业链的核心。通过纵向一体化延伸,拉长产业链,并使各个节点上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而企业的发展壮大的能力是有限的,需要在原有领域范围内开阔相关的新的领域,通过企业的发展,会使得企业的厚度不断加大。本文提出的长度(Length)、宽度(Breadth)、关联度(Correlativity)和厚度(Thickness)构成中药材产业链LBCT绩效测度模型。

参考文献:

[1]李泊溪.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的战略背景与目标――中药现代化产业推进战略的若干思考[J].世界科学技术――中药现代化,2001(05).

[2]闫希军,吴i峰,薛汉喜.以产业链管理提升现代中药业的系统竞争力[J].世界科学技术,2005(04).

[3]李羿,万德光,钟世红.从中药产业链试论中药材生产[J].成都医学院学报,2008(04).

[4]李剑,杨明,等.论中药产业链的构建[J].中草药,2010(08).

[5]杨加猛,张智光.林业产业链绩效测度体系构建及应用[J].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11(03).

篇8

关键词:国际航运产业;产业链;分析框架;嵌入;国际航运中心

一、 文献综述

“航运”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使用船舶、排筏或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海、水库等航道上运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方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运输方式,“航运”涉及到一个主体,即“船舶、排筏或其他浮运工具”,和一个客体,即“货物和旅客”。国际航运产业的实际运作也必然与此二者密不可分,而这种双重性以及繁杂的产业涉及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目前的研究对国际航运产业的认识莫衷一是。就阐述的视角而言,现有研究大致可以归为四大类:

视角之一:从提供运输服务的主体和客体的角度进行阐述。王杰在其博士论文中将国际航运业划分为上游高端服务业、中游船舶服务业和下游货运服务业(王杰,2007),遗憾的是这一定义虽然借鉴了供应链中关于生产环节分类的思想,但其划分结果却无法体现航运业生产组织过程。 黄有方在指出航运业应包括航运服务业、航运业和航运物流业(黄有方,2009),这一界定不仅涵盖了前者的思想,同时也弥补了上述的不足,但遗憾的是其对国际航运产业的生产组织过程的刻画亦略显单薄。

视角之二:从价值链的角度进行阐述。陈继红等嫁接了波特教授“价值链”的思想,并将航运业划分为核心层(航运主业)、辅助层(航运辅助业)和支持层(航运衍生服务业)(陈继红等,2008)。这一划分视角的价值在于其初步体现了航运产业各环节之间结构关系,但问题在于波特教授的“价值链”理论同时还体现了价值创造过程,而在这一定义中我们很难清楚地体会到这一点。

视角之三:从服务对象的角度进行阐述。计小青等将国际航运产业分为以船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和修理为主的上游修造船业;以船公司、船务和货运为主的中游航运业和以港口和相关物流为主的下游港口业及临港产业(计小青,2011)。受到研究主题的影响,在这一定义中,计小青首次将修造船等制造业纳入了航运产业考量的范畴,但这一定义还是忽略了一些知识密集型的行业(如航运保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视角之四:其他。马硕教授从航运中心演化的视角将国际航运业分为航运基础服务业、生产型航运服务业和知识型航运服务业(马硕,2011);真虹和茅伯科认为航运业包括港口业、船舶运输业、航运服务业以及航运信息、教育与研究等四个部分。

从以上文献回顾中,我们发现现有的研究基本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 对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刻画不足;(2) 大多数界定对国际航运行业各细分环节之间的结构关系把握不足。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尝试从产业链视角对航运产业进行再讨论,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把握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与行业内各价值活动的结构关系。

二、 基于产业链的国际航运产业分析

1. 选择“产业链”视角的理由。产业链是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的生产链条(郁义鸿,2005)。对特定产业链的完整描述至少应该涵盖以下两方面内容:(1)产业价值创造的全过程,即从最初原材料投入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出的生产、价值创造过程(郁义鸿等,2006);(2)产业组织方式,即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分工合作,及其结构关系(刘明宇等,2010;杨锐等,2011)。结合文献综述部分对现有研究不足的结论,我们认为从产业链出发对国际航运产业进行阐述可以很好的完善国际航运产业的相关理论。

2. 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国际航运产业所创造的价值是什么”。准确的回答这个问题并非想象中那样容易,原因在于如果简单地将其创造的价值界定为“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那么我们将把船舶制造及相关价值活动排除在国际航运产业讨论范畴之外,这显然是不合适的。鉴于此,在以下的讨论中,本文将把船舶制造及其相关的价值活动一并纳入讨论范畴,并将其与前者统称为广义上的国际航运产业价值创造活动。

价值创造过程之一: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

水上运输并不实质性地创造有形产品,而是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以创造客户价值。因此,我们在郁义鸿教授关于产业链的定义上做了一些调整,提出所谓(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乃指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发生位移的过程中-从始发地承运货物(或旅客)到目的地交付(或卸离)-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运输链条。这一界定同时也明确了(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的边界。在此基础上,我们绘制了(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如图1所示。具体而言,根据事先所订立的运输合约,托运人在发货地将标的货物送至承运人指定的货运站。此类货运站多由一些大型无船承运人运营,如我国的中远物流和中远货运所从事的就属于这块业务。作为整个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这些无船承运人所提供的主要服务之一是将原本相对零散、外形不规则的货物进行成组化、标准化处理,即将相近时间段内发往类似目的港,且属性不相冲突的货物装入标准集装箱(或托盘)。这一处理不但提高了货物在其后运输环节中作业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此举大大简化了实际承运人(即拥有船舶且实际运营航线的班轮公司,如中远集运,马士基航运等)的业务流程,使后者可以专注于海上运输本身的各个环节。无船承运人将成组化后的货物通过内陆承运人运送至指定的码头,待海船靠泊后由码头经营人统一组织装船出运,货物运至目的港后经由与发货地相反的过程最终交付给收货人。

价值创造过程之二:船舶制造及相关价值活动。

船舶制造充分体现了现代制造业模块化的发展趋势,这种模块化不仅体现在产业组织的模块化,同时也体现在船舶制造流程本身的模块化。作为产业链的最上游,船舶设计决定了船舶的技术规格和重大指标,是整条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目前大部分高水平的船舶设计机构集中于欧洲与日韩,如挪威的乌斯坦集团(Ulstein Group),芬兰的瓦锡兰集团(W?rtsil? Group),日本的北田船舶设计公司(Kitada Shipping Design Company)和韩国的杰奥船舶建造与海洋科技有限公司(Geo Shipbuilding & Marine Technology Co. LTD )。产业中游环节包括船舶设备、备件制造以及船舶总装。与大多数运输设备制造类似,现代船舶的制造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厂商通常以模块化的方式将特定的生产环节外包给其他厂商,藉此实现了全球范围内资源最优配置。这些外包的模块主要包括船舶动力设备(如德国MAN Diesel & Turbo 船用低速采油机,德国MAK中高速船用采油机等),船舶导航设备(如英国Decca雷达,德国Anschütz罗经等)和甲板机械(如芬兰Cargotec,挪威Aker Solutions等)等。核心厂商先后通过船体建造、船舶舾装和船舶涂装等三个大流程将各个子模块总装成型,并交由船公司使用。这一环节的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厂商的生产组织及一些核心造船技术,如精度控制技术,区域涂装技术等。全球领先的船舶制造企业包括韩国现代重工(Hyundai Heavy),韩国三星重工(Samsung Heavy),日本今治造船株式会社(Imabari Shipbuilding Co., Ltd)等。船公司负责船舶的营运,并综合考虑船况、市场以及钢材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决定何时将船舶进行拆解。拆船业则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且对环境的污染较大,近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拆船行业已经逐渐向孟加拉国、印度等亚洲发展中国家转移。综上所述,我们将船舶制造产业链描绘如图2。

3. 产业组织方式(产业各个价值环节之间的结构关系)。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分工的深化,产业内逐渐演化出一些航运服务业。按照嵌入产业链方式的不同,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将其分为关系性嵌入航运服务业和结构性嵌入航运服务业(Granovetter,1985)。关系性嵌入航运服务业的生产效率同时受到外包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及其与产业链主要环节形成的关系网络的双重影响,如燃油供应、船舶备件、船员劳务、拖带、引航、理货和中介服务等均属于这一范畴;而结构性嵌入的航运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服务、法律与仲裁服务、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各类检验及公估等,他们的生产效率不仅受到特定企业专业化经济水平的影响,也受到其所嵌入中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刘明宇等,2010)。基于以上关于产业组织方式的认识,并结合业界专家的观点,我们将完整的国际航运产业链绘制如图3。

4. 结论。本文提出的由两个主要价值创造过程和两大类航运服务业相互嵌构而成的国际航运产业链,从价值创造过程和产业组织方式两个角度对航运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描述,同时我们的分析框架也兼容了大部分现有理论。除此之外,本文所提出的框架还将引发对国际航运中心相关问题的重新思考。

三、 新框架下的思考

思考之一:国际航运产业的演化过程。

传统理论框架下,国际航运作为一个夕阳产业,无论从其技术条件还是从其运输组织、盈利方式等方面来看均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因此,从产业层面来看其演化过程至少是极为缓慢的。但切换思考问题的视角,从影响力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布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航运产业链正处于不断的演化过程之中:国际航运业发展之初,受到社会生产力的限制,运能相对稀缺,这一事实直接导致了产业链各环节影响力的分布更偏重于船舶制造和船公司。而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1974年,促成国际航运产业各环节之间相对权利变化的要件有二:其一,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计算机技术普遍用于船体放样,船体船壳及管道加工,船体性能研究,船舶设计等方面所导致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其二,1973年及其后的三次石油危机增加了船东的营运成本。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运能不再是限制国际航运产业发展的瓶颈,船舶制造和船公司的“影响力”也因此被大大削弱。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知识”正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出现在各种经济活动中,而知识高度集聚的生产环节在产业链中的影响力也随之提升,这些环节主要集中于结构性嵌入航运服务业,如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法律仲裁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虽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航运产业链的物理结构变化并不大,但从影响力的分布与稀缺资源的配置角度而言,国际航运产业链正在经历一次深层次、革命性的演化过程。

思考之二:“国际航运中心”再定义。

自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定位以来,相关领域的研究亦逐渐成为热点,但有趣的是至今学界未能就何为“国际航运中心”达成一致的看法。现有相关研究的结论大致可以归为三大类:其一,将“国际航运中心”界定为国际航运产业链上所有环节的经济活动空间集聚的特定港口城市,如黄有方 (2009)等。这类观点的症结在于相关学者在追求定义本身全面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忽视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三次产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其产业结构必然呈现出由“一、二、三”向“三、二、一”转变的趋势,即由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芮明杰,2012)。而在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一条完整的国际航运产业链既包括仓储、修造船、港口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包括金融服务,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期待这些环节于同一时点在特定空间发生集聚,至少在目前看来是不现实的。产业全球化分工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区域只能根据其自身禀赋特点在产业链的特定环节构建竞争优势,茅伯科教授已经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遗憾的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其二,对“国际航运中心”的界定过于模糊,导致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泛化的现象,如茅伯科(2009)等。虽然作者试图用地区分工理论来弥补这一缺陷,并提出所谓“多中心”的概念,但笔者认为从全球范围来看,能够成为中心的城市有且只有一个,而所谓“多中心”至多是在国际航运中心变迁过程中的一种中间状态罢了;其三,以一种静态的视角看待国际航运中心,忽视了其历史演化的动态过程,如马硕(2011)等,这类观点应对着国际航运中心构建的模式、路径等命题的相关研究。

在上文所提出的新的分析框架下,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我们建议将国际航运中心界定为“特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国际航运产业链上具有影响力的价值创造环节的空间集聚”。较之已有的文献研究,该命题的优势在于:

(1)明确回答了何为“国际航运中心”。此处的“明确”二字,不仅是在文字上对“国际航运中心”进行了完整的表述,更关键的是在这样的界定下作为“国际航运中心”载体的城市被唯一地确定下来,避免了国际航运中心泛化的现象。从该定义出发,我们认为现阶段能称之为国际航运中心的有且仅有伦敦一城而已。

(2)动态、演化视角下的“国际航运中心”。我们对于国际航运中心的界定承认了其为历史演化的产物,这一过程中导致航运中心演化的一个重要外生因素就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如此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18世纪的伦敦凭借着其领先的船舶制造业和发达的运输业成为了国际航运中心,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即使伦敦的实体运输行业所剩无几,但其在国际航运业中的地位仍岿然不动,而其他城市,如纽约、香港、新加坡,乃至上海均以伦敦作为榜样,纷纷学习、效仿。

参考文献:

1. 黄有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再认识.上海海事大学学报,2009,(2):1-7.

2. 计小青,曹啸.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及其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启示.上海金融,2011,(5):12-15.

3. 郁义鸿.产业链类型与产业链效率基准.中国工业经济,2005,(11):35-42.

4. 蔡宇.关于产业链理论架构与核心问题的思考.统计与决策,2006,(9):114-116.

5. 刘明宇,芮明杰,姚凯.生产价值链嵌入与制造业升级的协同演进关系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0,(8):66-75.

6. 杨锐,张洁,芮明杰.基于主体属性差异的生产网络形成及双重结构.中国工业经济,2011,(3):139-148.

7. 任声策,宋炳良.航运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机理―服务业融合的视角.上海经济研究,2009,(6):112-11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号:11CGL07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0YJC630412);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号:S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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