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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安办《关于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继续深化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强化专项整治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乳制品、“地沟油”、“瘦肉精”、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酒类、肉类、海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洋酒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对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地沟油”、农村食品安全、“瘦肉精羊”以及有机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还需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此,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的责任意识,认真分析形势,深刻汲取教训,仔细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治隐患、抓反复、防反弹,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场所、区域和监管薄弱环节以及重点品种,继续深化重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对近年来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对乳制品、海参类产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要逐一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整改,防止反弹。对“肉制品”、“地沟油”、“瘦肉精”、假洋酒等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逐项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力、部署安排不周密、责任落实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情况,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明年工作重点内容,逐一整改。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针对“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以最大震慑。要深入分析整治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工作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摊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形成监管空白和盲区。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常态化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同时,对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征询检测结论、鉴定结果、核实有关证据工作,要及时给予大力支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措施有力。监察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严肃问责,依法依纪追究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人员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现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面整治、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检查整改为手段,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迎泽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药监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商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宗教局、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药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分局局长兼任。
三、整治任务分解
区商务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秩序的监管,加强私屠滥宰注水变质肉的监督检查;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
区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的整治工作;
区执法分局:负责对街头食品摊点进行集中整治(柳巷地区由柳巷街办负责);
区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贸市场摊点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配合各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区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小作坊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加工“黑窝点”;
区药监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加强整治情况收集、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环节监管无缝隙、品种监管不缺位。
四、整治重点
结合夏秋季节公众消费习惯和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特点,“百日整治”重点如下: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熟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重点区域:全区小街小巷,学校周边地区和早餐夜市,郝庄、朝阳街等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集地区,柳巷、迎泽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区域。
重点问题:蔬菜农药残留、农产品污染超标、水产品污染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劣以及露天烧烤、早餐夜市摊点、大型集体聚餐和农村红白喜事等重点监管环节。
五、强化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问题,要采取部门联动与综合执法,日常检查与整治重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中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监管环节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事后有反馈,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行为得不到查处不放过。
四、五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重点突破,全面带动,有序有力开展食品安全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增强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整治品种:酱油和鸡肉及其制品
整治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各村的养殖场、集贸市场、屠宰场、加工作坊、超市、食品店和餐馆等。
三、整治分工
(一)养殖和屠宰环节。由办事处农业办配合区农牧局和商务办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大豆、肉鸡等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肉鸡等家禽类产品滥用抗生素。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和监管,扩大安全食用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环境污染监控,对已认定的基地实施不定期抽查和动态管理。
(二)生产加工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质监局负责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和以病死禽加工熟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鸡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审查鸡肉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或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大对酱油和鸡肉及其制品库存原辅料、半成品的检查和对成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严肃处理,多次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三)流通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工商局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购销合同。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落实不合格食品的市场退出制度。不合格食品要按批次、按产品和按产区下架退出、迅速召回。落实食品批发经营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四)餐饮环节。由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食药局结合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督促餐饮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帐记录,严防不合格调味品和问题鸡肉及其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5月20日)。办事处食药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大会,及时公布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利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办事处食药所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指导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缴问题产品,针对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分阶段、按步骤展开集中整治,组织拉网式排查,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漏对象、不再反弹。
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办事处食药所要制定和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调味品和鸡肉及其制品相关行业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杜绝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办事处食药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2月3日前将整治总结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抽检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和举报。要抓住“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群众关注食品安全”这种有利形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手段重点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典型,宣扬在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对严重违法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类媒体集中曝光,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督查组通报的各县区情况,查找部门和行业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治措施,集中精力,有的放矢的推进工作。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不仅是县区政府工作滞后的体现,也是县区相关部门工作不力的体现。市上相关部门要寻找自身的问题,通过自身的改进来进一步督促、促进县区工作。从现在起,质监、药监、工商部门全体干部不得休假,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卫生、农业相关领导、科室及人员取消节假日,务必连续作战,集中精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还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检查通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及时通报落后县区;市商务局要逐县通报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务必按时完成定点屠宰工作。
二、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目前,我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是低水平的,很不稳定的,要巩固成果,就需要我们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积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实践,不是做给谁看的,装装样子的事情,而是对自己和人民群众负责的一项工作,必须提高到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市政府下了非常大的决心来完成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决不能停留在为完成任务、应付检查的层面上,必须要建立起长效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水平,真正维护老百姓的饮食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科学水平。
近一个时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密集的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措施,市政府也多次安排全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且已经总结了很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都是在不断提高和总结的前提下形成的。我们要进一步研究他们在整治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经验,也包括我们县区的一些成功做法。同时还要正视工作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其中的薄弱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研究,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层次和水平,才能全面深入的把这项工作开展好。在今年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被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学习和研究,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齐心协力做好全市这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首先,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办法,深入一线积极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提高社会知晓率,使这一重要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全社会主动关注、参与、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其次,市上要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组,由市政府办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质监、工商、药监、商务、农业、卫生等部门和安康日报、电视台、广播、网站等媒体参与。宣传组要切实抓好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整治工作不力、行动滞缓、完成任务差距大的县区和行业的曝光。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宣传组,加大宣传力度。其次,市上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媒体沟通,提供有关情况,做好系统和行业的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我市工作动态和典型做法。
五、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产品质量,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区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县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监管整体合力。同时要督促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的干部,不能袒护,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因为一个人、一个科室的问题而影响整个工作大局。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一、基本情况
我系统共有大米加工企业18家,在5月份的大米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已全部纳入了信用体系建设,并提出了相关目标要求和考评办法。在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企业都按照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治具体要求和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为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县局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层层落实,保证了责任到位。
(三)严格督查,确保质量。县局在整治督查中严格按照与各大米加工企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按制度要求,此次的整治活动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工作失误和监管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在整治工作中修订并完善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等。并以监管网络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落实了各加工企业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
(五)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业
自律机制,制发了《大米加工经营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大米加工企业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企业分别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及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强化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