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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中图分类号:P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340-01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带来,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针对不同的问题,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解决,不断加大科技动力,提升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现代化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建设。随着农业发展速度的加快,农业科技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也在不断的研究,就目前来说,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讨论的重点。
1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深化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改革,有利于推断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建设,也是现代农业能够赖以生存的基础。就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状而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保障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保持农产品能够长期进行供给的基础,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客观要求。
1.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进步,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农业生物科技的进步,新的农业科技开始出现。在目前的农业发展中,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得农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分散管理以及不可控的缺点,农业管理变得更加的集中,农业的可控性也在逐渐加强,在发展上具有了一定的优势。另外,农业科技创新,对生产领域的拓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由传统的食物生产发展为动植物生产,再到如今的微生物生产,生产领域的种类、形式和地域都有了一定的改变。同时,随着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使得工厂化种植以及养殖业也开始发展起来,使得农业的产量得到极大的提高,经济效益也有了明显的提升。
由此可以看出,农业科技的创新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认识到农业科技的重要性,逐渐开始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在农业生产上不断推广新的农业科技,使得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而我国在农业科技的发展方面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还处于劣势,我国对农业科技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科学技术向农业科技转化的力度不够,从而使得农业科技推广受到严重的阻碍,相关的农业科技人才也存在不足的现象,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要想改善这种局面,就要不断的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得我国的农业无论在体制上还是在发展模式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在竞争中,不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
2.保持农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必须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历史经验证明,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改善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人口规模庞大、耕地和水等农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且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这决定了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强劲动力。
2 信息化建设对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重要作用
信息化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使信息资源获得充分开发、应用和推广的过程。随着信息化的推进,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在农业科技领域全面渗透、快速应用,信息技术越来越成为农业发展的“倍增器”、农村进步的“催化剂”、农民增收的“加速器”。
1.信息化建设提升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水平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赋予科技资源开发利用以崭新的生命力与发展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已成为有效组织和开展科技服务的主要形式。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中,信息化建设能够提供可共享的高性能计算设备和分布式数据库服务,提高农业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2.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科技协同研发
现代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越来越需要借助团队的力量共同完成,以团队形式开展的协同科研,将大大提高科学研究的产出效率。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信息化协同科研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得科学研究工作可以在跨地域、跨学科的虚拟团队、共同体中进行。
3.信息化建设能够助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满足新阶段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农业和农村,推广农业科技,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3 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深化农业科技创新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要为农业科研机构装备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以及能够储存海量数据的存储设备,扩充和升级现有的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贯通全国农业科研院所的农业科研信息化基础网络;在制度和政策上,建立农业信息采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升农业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科技兴农,良种先行。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也离不开信息化建设。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科研院所、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建立信息化育种平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保障主要农作物供种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要积极推进种业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种业信息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收集和处理国内外最新的种业科技信息,开发先进的种业信息技术,促进种业信息化建设。
3.提高农业科研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信息素养。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强农兴农的中坚力量。农业科研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是农业农村人才中的骨干,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主力军。随着信息技术深入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亟需一大批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懂现代农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农业院校要积极建设农业信息管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成为培养农业信息人才的主渠道、主阵地。
4 结语
总而言之,以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客观需求,信息化建设对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对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创新,以达到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从而使得我国的现代化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2010―2012年)[R].2010
论文摘要:分析了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构建了其基本框架体系,并提出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应对措施。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产生的,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五级推广体系。并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1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1龙头企业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星火产业带计划、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出企业发展战略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2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以政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推广转化、评估、咨询、技术交易、培训、信息、标准研究与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农村、农业、农民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并存的农村服务格局、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3通过企业化的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环境。
4制定出一系列以促进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应以政府,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和农户为主体,其中龙头企业是核心,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按照公司企业模式,合作社模式和合同生产模式等,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工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2.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整体框架建设
2.1.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整体设计
在图1的框架中,龙头企业是连接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分别为政府提供税收和产品,同时需要政府政策、金融和基木设施建设的支持;对科研院所提供资金、项目和其它硬件设施服务时,同时也需要获得技术、咨询和人才的支持;对专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签门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也需要获得供给和销竹市场。对农户也可以自接提供与专业协会相同的服务。与此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使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等两两之间间接互动,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要体现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龙头企业木身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内因和外因作用促使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通过以龙头企业核心,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间接支持,对农户和代表农户利益的专业协会进行产中、产前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从而提高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
2.1.2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税收扶持项目资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支持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对专家和研究院建设的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联合科技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和管理技术指导;龙头企业内部的战略创新,企业组织创新,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品牌建设,内部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创新、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是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的外部支持体系,该体系推动和促进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2.1.3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该服务体系分为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与省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区域中心(与地市县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乡镇中心(与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相关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其他与农村科技服务相关的组织,实行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中心之间按照企业的垂自一体化组织模式建立紧密的关系,实行科技服务的“无缝”运作。
同时,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结合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支持,按照“公司+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动,政府搭台,高校参与,龙头带协会,协会连农产;种养加下一条龙,贸下农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少i形成了深加下带动,产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依托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的龙头企业运作模式,培育和壮大平要支柱产业,催生和培育了龙头企业发展。
3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前提下,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利益协调机制为辅的制度建设。实行科技服务市场化,打破农村科技服务垄断和单一化的公益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避免参与者因不能得到合理回报而扑伤其积极性。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经营行为,使具有农村科技服务经营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在规则范围内正当竞争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科技服务市场立法,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应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为科技服务者提供信息预报,降低其市场风险。
(2)创新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模式。一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通过示范,以点带而、以线促而,滚动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织各方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农村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等单位的责任,对实施技术方案、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程,采用合同制,明确实施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督导。
(3)培养农村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农村科技服务主体应具有市场信息获取能力,答理控制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政府主要从事社会公益,还不是科技服务的市场主体,因而要培养营销主体,一方而加强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度,走分散到集中的道路,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团,参与到科技服务的市场竞争;一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运用协会组织代表生产者参与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三是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运用企业经营方式形成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培养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还重中间商的培植,特别是技术商队伍和技术咨询公司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4)营造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环境。明确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合法地位和功能定位,鼓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由技术交流型向专业技术经济服务型、专业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促使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各级政府和主要部门应给予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积极的扶持,如:表彰奖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与从业人员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给予重奖。工商、民政部门应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兴办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体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和产品延伸加下的政策支持;教育人事部门应帮助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解决技术培训中的具体困难。则政金融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项目开发、兴办实体所需的资金,税务部门按照则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减免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经营话动的税收等等。
一、山东省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的比较优势和制约因素
(一)比较优势
1.农业科技环境逐步优化。一是政策环境优化。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的整体创新水平,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农业科技创新搭建起有效的政策平台。进一步健全了科技奖励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科技人才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了人才制度。鼓励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和高科技人才,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省财政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机制。
2.多元化的农业科技队伍初步形成。从2010年开始,山东省启动了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现已建立了包括小麦、玉米、生猪、水果、蔬菜、花生等省优势产业的6个创新团队。初步建立起从产地到餐桌全过程、从生产到消费全领域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了科技与产业的紧密。
3.农业科技投入逐步提高。一是省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比如,2012年省财政筹集资金7亿元,支持农业科技进步。1二是市、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三是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基本建设。
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日臻完善。一是完善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明确提出了‘‘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目标。目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日臻完善。二是抓好农业技术多元化服务。目前,全省已基本建立了以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其他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三是建立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开展万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面对面指导农民生产,手把手传授新技术,通过“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来带动农民致富。
(二)山东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完善。一是产学研脱节现象较为普遍,创新运行不通畅。这突出表现在:科研课题关于农业生产实践的少,科技人员重视理论研究的现象较为普遍,没有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农业科技研究,由此造成科研与生产脱节。二是现有科技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这严重影响创新能力的提高。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2.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有待提升。目前,山东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现状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总量不足。全省农村科技人才数量仅占农村劳动力的2.29%。0二是人才配置不合理。目前,山东省的农业科技人才大多分布在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长期扎根基层的甚少。根据有关数据,山东省农技推广人才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676,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国为1:100三是由于受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吸纳新技术的能力较低。
3.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尚未形成。据统计,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一般在1%以上,而山东投入水平只有0.1%至0.2%。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科技投入渠道单还没有真正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由此带来了诸如科研单位的设施条件简陋、从业人员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从企业投入看,大多数农业企业自身科研实力较弱,未能形成自主研发体系。
4.农业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农业信息化。近年来,山东省农业信息化水平有明显提高,但农业信息化发展情况与山东农业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符。主要表现:一是缺少对信息建设的统一规划。由此,造成了不少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数据库的作用发挥得也不好。二是缺乏资金投入保障。目前,财政投入是山东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致使农业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一些自筹资金的单位资金压力更大。三是农业信息传输渠道不畅。目前,山东省对农业信息化相关载体的整合不够,综合利用水平不高,致使农业信息的与传输不畅通,降低了现有农业信息的使用效率。
二、山东省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的进程及评价
(一)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评价体系架构
根据指标体系的设计要求,参照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从山东省实际出发,我们构建了一套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评价体系。(见表1)
(二)山东省农业科技创的测试分析
以表1所示的评价体系,以2011年山东统计数据,计算山东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以(0.2,0.4,0.6,0.8)为分数集的对应评语集(极低,较低,一般,较高)进行分析,根据计算得出如下结论:
1.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较低。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综合评分为0.42,居于0.4-0.6区间。可见,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较低。这
个结论,与2011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是基本一致的。
根据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2011年全国31个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被划分为四类,其中山东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为55%,名列第11,处于第二类,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05%),这与山东经济大省的排名是极不相称的。
2.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环境指数较低。以理想状态为100%,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环境指数仅为42.65%。这与山东整体科技环境相符,在2011年科技进步环境指数的排序中,山东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为54.22%(全国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为56.94%),名列全国第13位。这种现状与山东缺乏农业科技人员密切相关。
3.山东省农业科技投入指数过低。以理想状态为100%,山东农业科技投入指数只有19.55%,这与山东整体科技投入水平差别较大。2011年,山东省科技活动投入指数为59.8%(全国科技活动投入指数为58.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名列全国第7,比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前进4名。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山东农业科技投入中物质投入占比过低。
1.山东农业产业化指数一般。如以理想状态为100%,山东农业产业化指数为57.55%,接近一般水平。
2.山东省科技创新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指数一般。以理想状态为100%,这一指数为65.98%,只达一般水平。
三、山东省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着力优化农业科技环境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通过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业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建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于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网络,大幅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山东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二是构建良好政策环境。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为农业科技创新事业提供保障。要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中来。要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科技成果独立评估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的相关制度。三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平台体系、公益性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四大建设”。四是提升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立足山东实际情况,推进农业信息化,应以政府为主导,以农业信息需求为向导,以农业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为目的,强化农业信息化为“三农”服务的实效性,使信息化成为推进山东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二)着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一是确立财政投入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纵观世界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都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荷兰农业科研经费60%以上来源于政府的投资。⑷政府只有把农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才能真正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进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二是开辟多条渠道,形成多元投资格局。要通过政策引导,提高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构建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多元化农业科研融资体系。
(三)着力打造高素质农业科技队伍
要通过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盘活优化现有科技人才、重视培养后备人才以及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等措施,努力打造三支人才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一是着力打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包括农村种植养殖能手、加工和捕捞能手、农村经纪人、各类能工巧匠和科技带头人等。他们处于农业第一线,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最直接实践者。为此,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强大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二是着力打造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要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形成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的科研梯队,尤其要注重高层次的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的培养。三是着力打造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为此,一要完善培训制度,及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二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推广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
摘要以山东省为例,回顾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强农业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平台和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五点建议。
关键词自主创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1农业科研综合实力薄弱,整合能力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学科结构、专业设置不尽合理,机构重复交叉。山东省农业科技机构虽然经过几次积极调整,科技体系有了一定改善,但在专业和机构设置上仍然存在设置不合理、机构重复交叉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种植业学科多、其他学科少,传统学科多,新兴学科少,产中领域研究学科多、产前、产后领域的学科少。二是农业科研机构和队伍大而不强,农业科研方向、任务的调整还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如农业科技成果产出量每年上百项,但成果转化率不足40%,除开发、推广存在缺腿外,科技成果的应用性较差也造成了转化难度的提高。三是农业科技项目中还普遍存在着常规技术研究得多,对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少,技术引进多,吸收消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少的问题。四是农业科技整合能力差。主要表现为农业科技团队精神不强,特别是立题研究分散、低水平重复较多,缺乏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科研队伍。五是农业科技产业创新能力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规模小、效益低,经营管理不规范,农业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带动能力比较薄弱。
1.2农业科技创新资金不足,手段落后
资金不足是所有技术创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在农业技术创新中尤为突出。首先是农业科研资金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山东农业研究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值约2‰,为发达国家的1/10。其次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缺乏,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来源不稳,使推广工作受到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出不但水平低,而且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人均技术总经费和人均推广经费不断下降。三是农业科技单位负担过重,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多,负担重;单位投入成本过高,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负担,加上还承担了许多社会义务,导致了科技经费被转移及挪用。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目前多数农业科研单位设备落后,大多数还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设备陈旧、图书资料少、现代信息手段缺乏,大面积综合试验基地少。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大部分科研院所仅具有应用常规技术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能力。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
1.3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活,体制不完善
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目前仍未建立和健全起来,集中表现如下方面:一是农业科研力量部门所有制突出,导致各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效率低、浪费大。二是在农业系统内,农业产学研脱节,教学、科研、推广之间不协调,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不畅。农业科研单位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许多成果却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来说,农业新技术的供给与需求脱节严重。三是农业技术创新资源分配不当,农业科研项目的确定、农业技术推广和扩散,仍然是由政府集中决策和行政推动的做法,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院校大部分课题结题后,其成果束之高阁或采用率不高。四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五是农业科技单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经营性开发交织在一起,不便于分类管理,又影响农业科技创新实力的提高。
1.4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短缺,人才队伍不稳定
主要是农业研发机构中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缺乏,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还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强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农业人才进入全球市场流动的大循环,尖端人才的流失问题更为严重,成为影响山东省农业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科技单位的机制陈旧,激励机制不够,缺乏活力,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严重,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困难,加剧了人才流失。近年来,非农业部门争夺农业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门对优秀农业科研人才的竞争。特别是一些农业科技带头人相继离开农业科技系统,造成人才外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很不稳定。
1.5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
科技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三种资源。山东省农业科技资源目前仍集中在传统的大田作物种植业,而畜牧、水产及特色经济作物研究领域则严重不足;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产中阶段,而产前、产后阶段投入欠缺;农业科研领域较受重视,而中试转化及产业化环节相对薄弱。从地方财政用于农林水等部门的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情况看,还普遍存在着支持力度不够、年度间波动大的问题。从全省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结构上来看,各地区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和财政资源在地区间配置一样,不合理现象仍十分突出,集中体现东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集中,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不但偏少,质量也比较低,东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相差悬殊,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
1.6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距大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山东农业科技创新差距较大。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方面的差距。如生物育种,发达国家已育出转基因植物200余种,并在大田推广应用,我国只有很少几个作物品种实现转基因育种。工厂化设施农业,在以色列、荷兰、法国、日本、南韩等国家,其设计、建造、运营已形成标准化、系列化、专业化、自动化生产阶段,工厂化设施农业的效益,荷兰亩产值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美元,山东为0.5~2.5万元人民币;与工厂化设施农业相配套的高新技术农业机械水平,山东只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落后近20年。农业资源利用,以色列水资源的利用率高达90%以上,山东仅为35%~40%;每立方米水生产粮食以色列为2.32Kg,我国为0.87Kg,山东为1.15Kg。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与发达国家占有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科技成果转化率40%左右,推广度不足30%。
2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1思路和目标
总的思路是:按照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农业科技发展特点,以调整优化农业科技体系的结构、合理配置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服务“三农”和促进“五个统筹”为中心,进一步转换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资源优化配置、高效精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四个结合”:即自主研究和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形成四大体系,即科研创新体系,科技人才培养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从而为山东农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证。
2.2建设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确定以下建设重点:
2.2.1农业科研创新体系
农业科学研究创新体系是实现自主研发创新的平台,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调整现有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以省和市两级为重点的全省性农业科研体系。省级层次科研机构要重点支持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体的农业科研机构群体;地方层次应根据农业发展需要,以及自然、经济区划,以市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为重点,给以重点扶持,逐步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研究中心。同时,允许和支持民营等其他形式的农业科研机构存在,逐步形成省、地方、企业、民营多形式、多类型农业科研机构,形成纵向有层次、横向有分工的农业科研体系。要通过建设新型机构,通过分流重组,形成重点研究所、区域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农作物改良中心、农业研究开发基地、农业科技决策咨询中心,建立起以重大应用研究、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为主要任务,层次分明、结构优化、精干高效、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农业科学研究体系。
在农业科研创新的领域方面,应重点突出以下领域: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节水灌溉、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可持续发展、管理决策等。
2.2.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平台要以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群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农业科研、推动农技推广为重点。要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加工技术以及其他诸多领域逐步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以企业为龙头,以技术为核心,以成果转化为手段,以创造经济效益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以带动整个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高科技园区,使之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器”。在涉及到农业发展方向和起主导作用的农业科技领域,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高强度投入,推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2.2.3农业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
以现有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为主体,推进与农业高校、科研单位,特别是与地方农业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构建新型、高效、畅通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通过建设和调整,充分发挥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渠道作用,创建机制灵活、形式多样、适合市场经济条件和符合省情、并能保证农业知识传播顺利实现的我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2.2.4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平台
以稳定、培养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为重点,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流动机制、人才竞争机制、人才绩效与收入挂钩机制。通过人才创新平台的建立,为我山东农业科研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平台提供人才保障。
上述四个创新体系,是一个以农业科研创新为基础,以农业推广创新为纽带,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为特征,以人才使用创新为核心的总体创新体系。这四个创新体系,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互为影响、互为关联,缺一不可。
2.3几点建议
2.3.1制定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政策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产业政策是相辅相成的,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由此,从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迫切需要制订具有强大政策导向作用和长远意义的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政策。政策应以产品创新和产品市场创新为中心,对那些技术含量多、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予以重点产业扶持,加速其产业化。政策应充分体现对产业鼓励政策、优惠政策、风险分担政策、经费支持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从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3.2加强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建设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就必需在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要打破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低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型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的状况,要按照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对科技布局及机构设置优化配置,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改变农业科技管理模式和内容。要推进灵活、公平竞争、蓬勃向上的运行机制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竞争立项,人员自主结合、竞争上岗的办法,发挥每个农业科技岗位的作用。
2.3.3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重点是发挥高等农业教育系统培养人才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培养造就人才的质量;通过科研工作,在科技实践中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人才;建立起人力资本合理使用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克服人才不足与人才闲置同时存在的不正常状况,要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人力资本充足的优势。
2.3.4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对策建议;吉林
1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情况
1.1政府助力推动,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战略部署
近年来吉林省进一步加大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大幅提升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及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大相关优惠政策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倾斜和保障,“十二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创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截至“十二五”末期,吉林省综合创新能力提升保障经济年均增速居东北地区首位。
1.2推进“政产学研”紧密结合,促成“省校合作”建设
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吸纳中国农业大学等多家国内知名农业类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相关企业的优势科技资源,进行农业科技资源整合,签署“省校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以产业创新为动力,着力围绕产业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技术研发聚焦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从而不断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1.3积极探索科技服务农民新途径,切实抓好科技兴农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在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举办各类科技成果及科普知识展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深入全省各县(市)区进行专题农业技术培训班,现场解答农民技术咨询和指导。借助科技特派员的先进科研思想,先进技术知识,并与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有机结合,工作重点放在能够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科研项目上,切实提升了各地农业科技化水平,有效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2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健全,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利用的农业创新资源不充足,一些研究成果并非针对市场实际需求而研发,最终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落地难。在我国现行科技体制管理下,从中央到省、市,存在农业科研机构交叉重复设置的情况,农业科研部门所有制突出,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科研资源的极大浪费,许多农业技术创新成果没有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农业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脱节问题严重,归根结底这些问题的产生是没有与现有市场需求所匹配的农业技术创新体制。
2.2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发展,但长期以来受到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加上吉林省本来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就十分薄弱,科研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创新体系尚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金融支持体系,导致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总量和农业科技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吉林省农业科研机构和管理相关部门层次多,投资经费的管理过于分散,导致资金中间使用环节流失,从而极大削弱了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整体运行效率。长期以来,受科技体制机制制约,产学研脱节,对农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顺畅。
2.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
众所周知人才是科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影响吉林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目前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跨流动的规模和水平不断提供,导致国内许多人才的流失,严重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较高的高科技人才。另外,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还普遍存在高精尖海外人才和重点农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紧缺的现象,导致一些高新技术科研开发比较乏力,科技合作领域受限。
2.4农业科技创新缺乏法律保障
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尤其涉及到技术创新成果,就更需要一套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其原因是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激励创新创业、规范企业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科技管理工作。
3吉林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3.1确立政策导向,加大RD投资力度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农业投资政策、农业技术产权保护、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奖励等更多政策和措施落实力度,政府部门应研究更有效的政策供给,推动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从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进展。以此同时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开发推广的投资力度,使资金在保持流动性基础上追求长期稳定增值,再用于农业科研活动中去。
3.2加大农业科研基础投入力度,搞好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农业科技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采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化科研合作、技术合作、服务合作等形式,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身雄厚的科技实力为园区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在产业化进程进行试验示范,最终形成产学研有机融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对农业创新主体的专业指导、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农业创新主体的科技素质。强化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科技人员创新的权利,保护智力资本,使之真正成为现代化农业创新主体。
3.3推进吉林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争夺农业科技领域尖端力量,引进国内外学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努力形成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创新研发。加强农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接受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科技素质。同时构建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改革完善现行农业科研体制中的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
3.4以生物技术为核心,加强农业的科技创新研究
现代生物技术的蓬勃发展加速推动了当今生命科学与农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使农业科学的新内涵、新学科、新知识被重新挖掘。因而在这一新背景下,就要求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研究与开发,运用创新思维,打造新一代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带动传统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催生出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3.5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化研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对农业科技产业化开发研究的投入,进一步促进技术的升级成熟,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着力培养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专注技术研发的同时兼顾研发效率和生产管理效率的提升,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提高农业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相匹配的专业农业高新技术转让中介服务机构,疏通农业创新成果从研发、转移转化到产业化应用渠道。健全完善农业技术市场的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使技术市场的秩序得到规范维持,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林毅夫(2008)提出技术变迁是农业增长所依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表明,技术进步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之一,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福建省农业科技进步面临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与农业科技创新需求较大的矛盾,无法为现代农业发展指明方向和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的现状。为全面推进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必须不断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引导与扶持,努力突破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着力解决农民增收缓慢、农药残留浓度高、优势特色农业整体效益不高、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农业生产低碳化转型不力等现实问题。同时,切实提升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不仅包含硬技术创新和软技术创新,同时还包括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多次应用。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创新资金和创新团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虽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平台不断趋向完善,企业主体作用日益凸显,但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仍然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障碍。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农业科技投入带有开放系统的许多明显特征,农业科技投入的内涵和外延差异性较大,导致统计口径具有较大区别。本文采用福建省科技年鉴(2011)统计的统计数据,2010年福建省R&D经费内部支出总计为1708982万元,按行业来分,其中农林牧渔业为5357万元,占总数的比例仅为0.3%;在农林牧渔业中基础研究支出为45万元,应用研究支出为807万元,试验发展支出为4505万元。数据表明,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仅总量较低,且存在资金投入结构的问题,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或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比例失调等问题。由此,福建省在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局限,仍需加强和完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也尚未能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民(民:指农民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技术创新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和农业技术供需问题凸显。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供需存在较大矛盾,一方面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和结构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农业科技的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其中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能够显著增产、增收的突破性成果少,一般性成果占主要部分。而品种类成果比技术类成果多、生产类成果比加工类成果多、粮食作物类成果比经济作物类成果多、农作物成果比畜牧业成果多以及农民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等则是结构问题的主要表现。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提供的质量和结构也存在问题。由此导致农民(企业)无法获得生产中迫切需要的技术与服务,存在着产前愁信息、愁资金、愁种苗;产中愁技术、愁服务;产后愁加工、愁运输、愁销路等问题。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示范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制约因素是中试示范环节的不足。在当前的科研推广体系中,科研与推广由两个系统来完成,而成果的中试熟化却没有专门的部门来承担。尽管农业科研部门通过艰苦努力取得了大量成果,但相当部分成果由于缺乏中试熟化的条件,在生产应用中效果不显著,加之农作物品种与栽培技术不配套,且处于不同类型生态区,新品种产量潜力发挥的配套栽培技术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农作物新品种在大面积生产上仅能发挥其产量潜力的60%~70%。
三、提升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改革,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农业科技体制机制。1、加强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的紧密联系。在实践中,基于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合理统筹和配置区域、产业间的技术难题和创新资源,以确保农业科研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目的,建立合理、规范的农业科研项目审批和立项制度,使科研与生产能够顺利对接,从而形成科学、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机制。2、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是农业科技研发的重要载体,农业领域基础性研究以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研发都离不开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大量投入。为保障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实施,弥补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在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研究方面资金不足等现象,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以委托企业承担科研任务等形式和方式来拓宽投入渠道。3、充分发挥各级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农业科技管理统一规划、地方和部门共同实施的原则,完善由科技、教育、农业、计划、财政、金融、林业、水利、环保、气象等政府主导、市场多元的农业科技协商机制,切实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
(二)完善条件,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复杂、连续动态过程,且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因此,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呈现创新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多元化主体诸如政府、高校、农业科研机构、推广机构、中介组织、农户以及涉农企业等众多创新主体各自承担着特有的创新功能,并相互产生合力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进程和成效。1、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信息资源作为基础,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有利于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以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议以省农科院、农林大学、省林科院等省级科研机构为依托,构建具备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产业导向”为平台的工作导向及原则,重点突破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2、建设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推手。实践中,福建省可依托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同时通过农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结合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一批精干的、在科学前沿勇攀高峰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努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普通中专、农民中专、中央农广校和高等农职校资源以及县、乡科技人员,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术培训和教育,培养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推广服务型人才和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技术人才;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高校、院所资源优势,尤其是高等农林院校,培养和打造一批精研发、懂市场、懂生产的企业科研人才。
(三)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王安国等(2003)认为,农业科技投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每年用于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总支出。吴文元等(2006)认为,应该对农业科研投入机制进行创新,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对农业科研进行投资。在目前农业科技创新产出高效的前提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明确以政府引导全社会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新方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农企农户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以保障可持续的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1、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福建省各级科技、农业等涉农部门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要求,整合福建省现有的各项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向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倾斜,加强衔接,形成合力。2、探索完善符合农业科技特点和规律的支持机制。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加大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同时,更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中试熟化的投入,建议对农业综合开发、防护林建设、“菜篮子”工程等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经费,提取5%~8%用于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科技难题和相应的技术进步与开发工作,使科技创新、转化和推广都得到有效支持。3、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贷款扶持。协调好各类性质的银行机构的职能,改革完善农村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信用合作金融的业务种类,合理分工。同时,通过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鼓励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贷款幅度。4、建立及完善创新型农业科技企业的扶持机制。企业是农村科技创新主体与成果应用重要载体,政府可以适当的增加由企业承担科研项目的形式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如委托农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农业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等;同时在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的同时对涉农企业给予较大幅度的优惠额度。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能促进政府引导农业企业对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意义是使科研成果更符合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从而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在全省范围加快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究中心或内部科研机构,增加企业在科技创新的投入,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科技创新活动。
(四)开展合作,加速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进程从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运行现状看,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在产学研合作以及省际、国际之间的合作程度均呈现比较滞缓的趋势,既无法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全面共享,也还难以达到与世界接轨的水平。1、强化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福建与台湾地理、气候、土壤等相近,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栽培技术相同,开展农业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加强闽台农业信息、科技、教育、农产品贸易和农产品运销体系建设的合作,建立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主的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加速福建省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拓展合作的内涵。福建省应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对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资金支持,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闽台农业合作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与支持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技术项目合作,通过提供研发所需部分资金、联合攻关等方式,提前介入高校、科研单位的应用研究,取得知识产权和成果优先转化权,促进企业经营效益和经营目标的实现;鼓励与支持产学研共建技术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研发中心,包括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机构,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与广度。3、设立福建省农业技术引进与合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育种新材料、新品种、先进技术和设备等的引进、创新;鼓励企业、社会力量投资农业技术引进工作,用于引进技术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鼓励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科技创新合作、实验与应用开发合作、推广产业化合作。
(五)提供决策参考,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还存在农业技术供需脱节,农业企业创新投入低,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合作程度低等问题;同时,学术界对全球气候变暖、低碳约束背景下,农业企业或农户低碳生产技术、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等应用程度的研究结论不够广泛,无法为政府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提供有效决策参考。因此,为了准确把握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了解农业企业或农户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低碳技术的应用意愿,需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软科学研究,加强对农业企业或农户技术采纳行为和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机理等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政府把握政策制定的侧重点和落脚点,提出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政策,提升福建省的农业科技能力,也有利于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约束背景对农业生产提出的新挑战。
本文作者:王辉何虹工作单位:人民银行河南省新野县支行
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由于农业科技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因此商业银行对其贷款发放较为审慎。特别是对小微型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商业银行不仅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厂房作抵押,大部分还规定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房产,民营企业还需法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贷款门槛较高,多数小微型涉农科技企业很难达到。二是目前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押贷款等抵质押方式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其发放规模有限。如农业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在价值认定上存在一定困难,转让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差。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及农产品抵押贷款由于抵押物的自然风险及贷款人违约风险较大,且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银行在发放此类贷款时,普遍要求严格担保并由贷款企业法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抵押率较低,融资成本较高。从保险角度来看,农业科技相关保险险种缺乏。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险种非常有限,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地区推广的农业保险品种主要针对地方重要及特色的农产品,险种匮乏。同时,农业保险在发展中,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过高、补偿范围认定较难、缺乏重大自然灾害补偿机制等问题,导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从证券角度来看,农业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融资手段单调。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上市门槛较高,同时主板及创业板市场均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农业科技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盈利水平相对较低,通过上市融资的能力不足。截至2010年末,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包括传统农业、饲料企业、种子企业、养殖企业)的数量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0.08%。同时,债券市场对于企业财务指标、规模及抵押物的要求也较高,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有限。从风险投资角度来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规模发展缓慢。据统计,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国风险投资资本投入到新农业及生物科技行业的金额分别占总投资金额的1.9%和0.67%,而且由于风险投资机构较为谨慎,对于种子型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更是微乎其微。同时,由于场外资本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风险投资的退出,影响了风险投资的积极性,限制了风险投资作用的发挥。
金融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应多管齐下
在商业银行方面,应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创新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多元化满足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探索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开发运用“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融资工具相配合的融资模式,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增信融资。在证券方面,应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对于已经上市的农业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足够的资金进行科技创新,政府可以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激发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对于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来说,想通过技术改造或科技创新把企业做大做强,上市融资是一条便捷的途径。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已经推出,各地方政府、证券公司和其他相关机构要积极动员,给予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优惠条件和政策,推动农业高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在保险方面,应强化风险保障支持。保险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建立和完善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在经济补偿方面,保险不仅可以减少科技创新活动失败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还可以转移科技创新带来的潜在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资金融通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风险投资的重要参与者。保险资金可以投入到商业性的风险投资基金中,享受风险投资带来的高收益,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投资高科技企业的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在风险投资方面,应加强风险投资基金体系建设。根据农业科技企业所处的企业周期和风险投资基金目标之间的适应性和阶段性,可以建立政策性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与商业性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并举的风险投资基金体系。其中政策性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由财政和政策性银行出资建立,商业性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出资人可以包括各金融机构、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政策性风险投资基金主要对处于种子期和风险期的农业科技企业投资,而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针对处于成长期的风险企业。在外部环境改善方面,应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咨询体系。一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担保保障资金的具体操作是地方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建立科技信贷风险担保基金,为那些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大、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项目提供担保,对有一定风险的科技贷款损失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信用担保机构客观上必须要建立一个从风险防范到风险处理的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地分散和转移风险。二是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咨询体系。金融信息咨询系统主要是由金融信息咨询机构和金融信息网络共同组成。金融信息咨询机构可以作为连接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的中介机构,在科技资金的有效投放、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金融咨询机构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投融资建议,还可以包括为融资双方撰写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投资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投融资文件,同时还可以财务顾问方式直接参与资金供给方或需求方的科技项目投融资谈判,提高科技投融资的成功概率,节省融资成本。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对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乏资金支持
要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是其中的重要基础,如果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那么技术创新也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农资金较少,不利于科技兴农政策的开展。现如今,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农业科研的经费站农业生产总经费的比重较低。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来看,世界许多国家在1%以上,但是我国却仅仅为0.17%~0.27%。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比重达到2%左右时,才可以使一个国家的农业持续稳定增长获得充足的科学技术支撑,但是我国的农业科研投资强度较低,这就导致了以下几方面的现象:(1)成果推广难以形成大规模、(2)国家级项目争取不到、(3)品种改良更新不到位等等。
1.2创新人才极度缺乏
在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人才是其中的根本,如果缺乏科技人才,那么农业的创新工作也就无法有效开展。从农业方面来看,我国的科研人员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所以很难满足农业技术创新的需要。因为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够,相关的配套政策未能实施,使得农业科研人员的收入不够理想,与其他行业的差距逐渐拉大,这样就会造成人才的流失现象非常严重。
1.3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在我国,科研成果与农业的实际需求相背离,这就使得农民对科技成果的需求不足,使得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受到了阻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农业科技创新效益的显现周期较长,而且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成本更大,这就挫伤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2)由于农民自身知识的不足,使得他们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有限,使得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解决对策
2.1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
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政策的支持,所以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首先,要走多条投资渠道之路。
2.2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
农业科技创新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人才的支持。无论是进行科技创新,还是进行技术成果转化,都需要依靠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才能够得以实现。所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要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要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并建立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以便将人才的潜力进行有效的发挥,使他们最大化的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另外,要加大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来激发人才的创新意识,进而组建起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2.3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
农业科技创新的根本目的还是为农业的发展所服务,所以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让广大农民都认识到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另一方面要是农业科技展示其强大的吸引力,这样才能够吸引广大农民的兴趣。农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需要相关科研部门不断提供先进的科技成果,并通过提升农民的认知度,来实现对这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换,继而促使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以实现我国农业的经济增长。但是,农业科技成果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受环境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所以其转化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程。因此,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对农业科技体制进行适当的改革,要加大对农业科研的管理力度,要不断完善农业推广体系,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此外,还需要广大农民加强学习,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提高自己采用科学技术的意识,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结束语
科技的进步与创新推动了我国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农业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也需要实现科技的创新与突破,针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国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并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如此,才能够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