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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论文8篇

时间:2022-08-14 23:30:4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劳动经济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劳动经济论文

篇1

经过几十年经济改革,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相对薄弱,政府颁布了很多的就业举措,加强失业预警,对失业人员及时做出预测,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2失业预警的重要意义

2.1有利于及时掌握事失业情况

建立失业预警,能够帮助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准确了解本地区的就业情况,若是预测到失业风险,能够及时通知用人企业和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大规模的失业情况。政府及时掌握影响失业的因素,就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保证企业有人可用,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贡献。用人单位掌握失业预警,就可以尽早做好准备,提高了就业的风险意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2.2有利于提早采取措施

失业预警能够帮助政府和用人单位提前采取相关的措施,减少失业带来的风险。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警示,积极调整相关的经营方式,适当缩短工期、加强员工培训、降低工资等,保证员工工作的稳定性,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裁员现象。然后,政府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提示,采取相关的鼓励措施,尽量保证员工就业稳定,减少失业。而且,政府还要积极的发展经济,完善就业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增大就业。

2.3有利于进行失业调控

政府在失业调控方面具有很大的能量,能够利用合法的、合理的手段调整经济,和用人企业商量,保证避免大规模的裁员现象,若是出现裁员现象,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在保证职工的利益之下,减少企业破产行为,减少失业员工的数量。政府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失业员工和用人单位积极联系,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培养,为员工再就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2.4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应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的突发事件,保证员工在发生重大的灾害的同时,还能够具备工作的能力,减少失业。政府要加大专项培训资金补助,给失业人员一定的补偿,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建立失业预警体系

3.1确定指标体系

失业预警体系指标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般指标体系和核心指标体系。一般指标体系主要是指影响不大的指标,比如文化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体系主要是指严重影响或者决定失业的指标,例如国际贸易摩擦、汇率、主要经济数据变化、政府调控、失业就业人数变化等。一般性指标在失业预警中占据的比例少,核心指标影响较大,占据重要权重。

3.2建立调查信息系统

全面的失业调查系统有抽样调查统计制度、定期调查统计制度、城镇失业登记调查、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调查、调查点失业调查等相关的调查制度。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能够系统性地掌握本期失业情况,城镇失业调查能够帮助当地政府做出正确的决策,调查点调查能够掌握其调查点的就业情况。多方位的调查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掌握充足的数据,做出正确的失业预警。

3.3建立信息处理系统

依据收集到的数据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确定计算方法,做出正确的数据评估,确定失业预警的等级。

①失业率在4%之下,证明社会充分就业,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存在考察时间和等待,市场不需要调整。

②失业率在4%~5%,适度失业,事业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很小,通过适当的培训,劳动力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③失业率在5%~6%,失业率开始上涨,个别地区的失业率比较高,失业情况引起政府的注意,政府开始采取相应的手段,加大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就业率。

④失业率在6%~7%,达到警戒线的区域增加,政府要做好相应的失业预案,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失业率严重的地区。

⑤失业率超过了7%,政府发出警告,增加财政的投入和保险金的使用,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严格控制失业。

⑥失业率超过10%,政府发出严重警告,要立即采取措施,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额,再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鼓励企业进行投资,采取宏观调整,鼓励消费者消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率。

4促进就业的举措

4.1政府方面

政府在失业和就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要严格做好经济增长和失业预警的相关工作,把增加就业放在首要的位置,确立和就业相关的发展目标,在保证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政府加大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资金的投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范,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

4.2经济方面

就业能力取决于就业弹性和经济增长,因此要加强就业水平,就要提高经济增长。各级政府要加大经济增长的投入,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扩大就业人口。经济发展的目标要从绝对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转变为在保持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原来的粗放型经济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要加大集约型经济的转变。将原来重工业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轻工业、服务业、农业为主的发展模式,促进就业。

4.3发展中小企业

经济增长的方式由原来的政府主导经济转变为市场主导经济,企业成为市场的主导,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的降低,各种民营企业成为主导。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据的比例远远高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解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非常强大。我国借鉴德国、芬兰、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政府加大资金担保力度,建立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减免一定的税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要认真研究失业预警,在失业预警发出警示的时候,提高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失业补贴、工资等方面待遇,鼓励自由职业、季节工、临时工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改善外资的引进政策,提供优惠的服务,加强外资的投入,改善产业结构。在进行职业培训过程中,要把员工和用人企业联系起来,让企业培养需要的人才,让员工掌握必备的技能,帮助员工实现再就业。加强失业保险制度,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拥有一定的失业保障,在再就业之前,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5结论

篇2

近几年,围绕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从未停歇,话题不断更新,层次逐渐深入,气氛愈加热烈。这是一场政治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念碰撞,体现了政治经济学在新形势下要重新定位的努力。其中或众说纷纭,或针锋相对,种种纠缠不清的争论,多因两大理论体系相对独立,概念语言不通的缘故。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一味辩论的结果只能是似是而非,欲理还乱,无果而终。只有站在更大范围的经济学比较的基础上,才能看清这场争论的实质和意义,从而理清思路,得到有价值的成果。

以最近争论的焦点“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为例。其实这已经不是一个辩题了,因为学界已经基本上肯定了“服务业创造价值”的观点。大家争论的只是,这个观点马克思已经说过了的呢,还是马克思没说但可以从他那儿引申出来的,还是马克思根本就是反对的。由此引发的另一个比较热闹的辩题,就是我国的私营业主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大家都认为我国的私营业主是应该存在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争论的只是他们是否在剥削,这种剥削如何定性和定量,于是又去马克思那里寻找根据加以印证。

总之,学界对命题的态度基本是一致的,与目前的经济学大方向并无二致,差异的只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态度。这个态度,总结起来,又不外乎有三种:一种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之所以有这样那样的疑惑,都是源于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够深刻的缘故,所以应该加深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种认为劳动价值论的确有不足和偏颇之处,应该被发展和革新,其内涵和外延都应该进行新的拓展;一种则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坚持劳动价值论会走回阶级分析的老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所以它应该被否定或是束之高阁。

劳动价值论是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现在大家对命题的基本态度一致,却对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的态度出现差异,这只能说明对理论的整体把握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分歧。在实际争论过程中,争论的核心也的确不断地追本溯源,大家都感到不搞清楚一些基本的概念就无法再讨论下去。于是如“什么是价值”、“怎样的劳动创造价值”、“非劳动生产力是否创造价值”、“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等问题又重新被提了出来,但是进一步的争论却没有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这是把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基本范畴和理论出发点相混淆的缘故。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和手段直接用来分析西方经济学的命题,自然要出问题,反之亦然。二

劳动价值论虽然博大精深,但它的核心就是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这个“劳动”还有许多的规定,比如“抽象劳动”、“生产性劳动”等,这个“价值”也有自己的定义,它的经典表述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我们就来看看实际争论中的一些情况。

首先是关于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有的学者说:

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实际上不再把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他看来,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劳动是计划分配的……也就不存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过去我们没有注意到马克思这方面的论述。……而西方国家却从实际出发,不拘泥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认为第三产业也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使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发展,所占比重已超过70%。……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也采纳了三次产业的分类,也承认第三产业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跳出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凡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都视为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1]

这段论述的逻辑是: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三产业属于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实际情况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迅速扩大,所以第三产业也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首先,这个逻辑的因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它就创造价值。在马克思严密的理论体系中,这只能说明第三产业的发展使第一、二产业的效率提高,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并且第三产业分割价值的比重增加了。其次,“国民生产总值”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从来都是以具体的货币来表达的,无法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衡量。第三产业创造了国民生产总值,并不能说明它创造了价值。最后,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与马克思所设想的也不一样,以之佐证,颇为牵强。这是想证明劳动价值论仍然正确的。再看另一种论述:

从今日展望,停留于原来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充分解释新的经济现象、市场现象与企业现象。在新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以及资本和传统技术不再稀缺,稀缺的是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及其载体或称人才。……仅从第三产业的不断成长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渐居首位看,所谓非生产劳动和服务劳动创不创造价值,多年来引起争论,确有其时代意义。否则,就劳动价值观,生之者寡,分之者众,主客易位,道理上说不通。[2]

这是想说明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的。但是他的理由却很奇怪。难道某种东西“稀缺”了就会引起它的质变吗?技术不“稀缺”,就不创造价值,“稀缺”了,就创造价值了吗?“稀缺”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仍然无法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直接相联。再看一个: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我国学术界一致认为党政部门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主要理由是党政部门属上层建筑领域的范畴,它们并不参与价值的创造。现在看来,这是忽视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及其经济职能,其实党政部门为此而付出的劳动,理应属于生产性劳动。这种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创造高倍数的价值。[3]

“为人民服务的性质”以及“经济职能”就可以证明一种劳动创造价值了吗?前一个证据明显与结论无关。“经济职能”也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指的是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影响了经济为什么就是创造了价值,还“创造高倍数的价值”?论者没有交代。就笔者所知,在马克思那里,非生产性劳动也对经济产生影响,可是它不创造价值。

可以看出,上述说法的逻辑漏洞都出现在同时使用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概念之时。并不是说不可以在两大理论体系间做沟通工作,只是做的时候要慎重,不能拿来就用,直接组接。否则,这样的理论探讨不仅不令人信服,而且没有意义。

其次,关于生产要素问题。如有的学者说:

我们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的源泉。和传统的把其归结为人的抽象劳动,即与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体力和脑力支出不同,我根据我的价值定义认为:价值源泉一方面是人和自然界的结合,白手是不会起家的;另一方面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并且,各种生产要素在不断增加,它们之间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最初由土地和劳动起主要作用,到资本、经营管理加入价值创造,再到二十世纪中期科学技术又加入,并且成为第一生产力。从而在新经济环境中我要提出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财富论。我认为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根据我对价值及源泉的重新认识,我进一步认为这些要素的作用不是平等的,在不断变化,从而我们又说新的意义上的劳动是价值主要源泉,这就是我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4]

论文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来自

从生产要素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到“加入价值创造”的推理,也就是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为什么比重大一点,它的性质就会变化呢?很简单,因为这“比重”和“性质”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正如作者把“价值论”混同于“财富论”一样。在两个理论中,生产要素的“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与“比重”的变化无关。我们看到,为了确立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作者不得不抹杀历史,提出资本、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以前从未“加入”的说法。这是想要改革劳动价值论的。

再次,关于我国私营业主的剥削问题。

有的学者倾向于不存在剥削或是剥削很少。如下列文字:

生产资料或资产作为商品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虽然不是同劳动相并列的价值源泉,但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也不能说毫无作用,至少它可以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所以,在现代条件下,所有者的投资所带来的回报,并不全是剥削,其中包含生产资料这种物的社会使用所带来的增值。……过去我国公有制经济内部的“投资饥渴症”、无数损失浪费等等,都同否认资产能够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有关。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种观点的谬误。[5]

资本对商品价值的形成“有作用”就说明不全是剥削,这也是一连串看不懂的推理。首先,“有作用”为什么就是“带来一定的价值”?后文说的清楚:“带来的回报”--这就对了,不是“价值”,而是“收益”,那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马克思早就澄清过,此与“价值”无关。其次,资本“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为劳动可以带来价值增值,“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依此推理,如果全部使用资本,没有劳动,价值创造照样进行。资本和劳动属于不同的生产要素,要是它们之间存在这么简单的替代关系,那就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要素了。倒是西方经济学中大量的理论假设是基于资本和劳动可以相互替代。最后,“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的是资本参与生产中的重要性,并不是资本本身可以“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存在剥削: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二重性的理论,同样适合于对我国私营企业的分析。

随即作者在引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我国的私营业主的劳动进行了分析之后,承认存在剥削,于是说:

经典作家曾多次讲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剥削。……现阶段允许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剥削的存在和发展,显然不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长远目标,但它却可以成为我们实现目标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也存在一定范围的剥削,但它并不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漫无边际,而且这种剥削还受社会主义国家的引导、监督、控制和调节。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公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经济制度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的剥削,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制度同日而语。[6]

看起来作者十分正确,但细想却不知道他的目的何在。如果想说明这种剥削应该存在,那么那是我国的政策如此,不是劳动价值论证明如此。作者运用劳动价值论的结论只是承认了剥削的存在,所谓目的好,规模小,这些都不属于劳动价值论。整篇文章最后的结论是劳动价值论正确,剥削也应该存在。我可以接受这两个结论,但不能接受这两个结论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因果关系,这样的研究又有什么意义?理论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指导实践,现在变成了实践指导理论,生拉硬扯,结果只能是牵强附会。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以上只是择其要者,篇幅虽少,但其代表的态度却具有普遍性。为什么出现这些现象?我认为这与理论界的躁动情绪有关。政治经济学遇到了挑战,的确需要应战,但也要首先弄清自己的角色与性质。政治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从来就是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理论分工,更有不同的独立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政治经济学是规范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实证经济学,前者探讨的是公平问题,是人性的解放,后者探讨的是效率问题,是财富的增加。两者各有作用。以政治经济学指导营销,恐难如意,以西方经济学争取人类的自由平等,也是无力。三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里,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的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创造的国民收入中再分配而来的,即从生产性产业工人创造的价值中分割而来的。可是马克思并没有说非生产性劳动分割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什么不正当。从理论上说,即使分割的比重到了90%,也与它是否正当毫无关系。既然如此,大家为什么要急着给非生产性劳动正名?

这是因为大家都感觉到了“价值”这个概念所包含的社会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创造的价值比分割来的价值似乎更优越。所有接受的人都有这种意识,那是因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里的确贯穿着这种意识。

换个角度来看。既然在理论上创造的价值与分割的价值同样正当,那区分它们还有什么意义?直接研究价值分割后的形态不是更简洁了当吗?马克思在年青的时候也曾试图像他人一样如此表述价值,但是他之所以后来发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又区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都是为了导出剩余价值理论。没有劳动价值论就没有剩余价值论。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不从价值的本质而是从价值的现象开始研究,以价值的最终呈现状态为研究依据,就无法区分劳动与剥削。换句话说,剥削的部分将很容易与非生产性劳动所得混淆在一起。西方经济学就是这么做的。当时的经济学家们对这一点也很清楚。马克思曾转引一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话说:“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的学说,看来既是错误的,又是危险的,因为它不幸给一些人提供了把柄,他们可以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别人所得的部分仿佛都是从工人阶级那里抢来和骗来的。”[7]当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断言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也没有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但在这个理论中的确突出了生产性劳动的地位,从而特别反衬出了工人所受到的沉重剥削。

因此,劳动价值论是一种特别从社会公平价值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与之相反西方主流经济学是特别从增加财富的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现在学界很多人在争论的问题,是要用劳动价值论去谈增加财富问题。这也不是不能谈,只是不能移花接木地谈。在马克思那里,公平与财富的问题是他早在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解决的问题了。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可以高效率地增加财富,但人不是机器,工人仍在怠工,因为他们的人性得不到实现,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不会充分发挥。人类只有自由了,完全可以实现对象性的人性了,经济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时研究如何提高经济效率的经济学才会真正起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求公平和平等,要求劳动创造的价值与报酬相当。因此,界定剥削和剥削量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再进一步说,马克思所关注的对象比普通的经济学更高更远。他本来就是从哲学研究转入经济学研究的。他的哲学研究的是人性为什么受到压迫的问题,他的经济学也是为了揭示这个问题。他之所以要研究经济学,是因为他在研究哲学和政治的过程中发现,人性受到压迫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要揭示的是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剥削和压迫的问题,剥削是经济问题,是生物性问题,压迫是政治问题,是人性问题。工人们被剥削走剩余价值,不仅仅是吃不上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性压抑的问题,是做人像做动物的问题。所以相对于贫穷,马克思更重视的是异化--人于动物性。之所以要反对剥削,因为那是异化的根源,是人性的大敌。

我们都知道,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解决人性解放问题。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人性的解放,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经济的发展。所以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是两个不同导向的学问,即是不同社会价值判断的学问,不能直接互通。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确有冲突,基本理论相悖,但那是因为它们分别处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对基本的社会价值判断不同造成的。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窝里的死对头。他们之间的争论,只能是一种基本价值判断的争论,如讨论财富增长重要还是公平重要,或者剥削的标准和意义等等,而不应是各自理论体系中的某个具体问题,更不应用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解释另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或是干脆相互混杂,因为从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去看,对方的理论都大谬不然。

西方经济学的蛋糕理论就是说把蛋糕做大是至关重要的事,财富增长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再去兼顾公平,而他们同时又认为效率(增长财富)与公平平等是永恒的矛盾,所以是否存在剥削不是他们要讨论的问题,只要财富增长就完事大吉。政治经济学则是首先把公平问题放在首位,研究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是首要的,而经济增长以及如何增长则不是它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因而不管我们是搞何种经济理论的研究,必须能沉进去也能浮上来,只有我们跳出了圈外,用更高的眼光看待学科的立足点和局限性,才会更深刻地发现它们各自的意义,珍视它们各自的价值。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劳动价值论在当代是否还有用?当然。是否需要发展?当然。只是,讨论归讨论,发展归发展,但要沿着它本来的轨迹讨论和发展,不要僭越身份,否则只叫。劳动价值论既然指向的是剥削问题,研究的是公平标准,目标是人性的解放,那么在当代,在改革开放突飞猛进的今天,需要研究的事情还少吗?就像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的命题,实在没有什么意义,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服务业所得到的价值是否合理,有多少合理。像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也是早有定论的,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剥削了多少的问题。而且,我们需要的是像马克思那样的量化的研究。至于剥削是不是对经济有利,也不是我们的课题,我们可以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说一声“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然后大声疾呼反对剥削。实际上,不仅是这些具体的研究十分必要,就是基本理论的推展也十分必要。但推展也要沿着原来的方向推展,研究在当代人性是如何受压迫的,为什么经济这么发达,人们仍然感到不自由?隐藏在那些丑恶和荒谬的社会政治现象背后的是什么样的经济根源?经济的不断增长为什么会带来新的异化现象?所以,我们要继承的是马克思在过去做过的工作。

社会需要各方面的理论,反对不平,关注人性是我们的任务。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可以用来指导经济,当然还需一边研究和创新,而政治经济学是我们用来把握整个国家方向的理论,因为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国民的幸福和未来的发展当然是比经济的增长更远大的任务。

注释:

[1]何伟《重新认识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2002年第1期第12页。

[2]沈立人《劳动价值论的理念创新与政策整合》,《经济学家》2002年第2期第23页。

[3]何炼成《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经济学家》2001年第6期第47页。

[4]晏智杰的论述,张兴明《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探索--访经济学院院长晏智杰教授》,《北京大学校报》2001年12月。

[5]董德刚《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剥削现象》,《前线》,2002年第2期第13页。

篇3

一、中国劳动力流动的实证分析

(一)关于劳动力的流向

首先分析全国范围内省际之间劳动力的流动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从迁移和暂时居住两个方面分析劳动力在省际之间流动.从劳动力迁移状况看,近年来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省际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大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负值;而东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小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正值。2000年,东部净迁入人数比西部和中部分别高40.2倍和5.2倍,东部地区除福建、山东、广西三省其余9省的净迁入人数全部为正值,西部地区除、陕西、新疆外其余7省的净迁入人数都是负值,中部9省有7省的净迁入人数为负值。从劳动力暂时居住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外出务工经商人口远大于省际迁移人口,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数要少得多。2000年全国外出务工、经商、服务、当保姆的暂住人口为3786.3万人,其中72.9%集中在东部地区,仅广东省就有1241.1万人,占暂时居住人口总数的32.8%。西部占12.57%,中部占14.5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力及人口由西向东流动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及人口流动的一个基本特征。

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出现向东部流动的倾向,最主要是国内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与此相适应,三大地带的劳动者的报酬出现了较大差距。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省区市之间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差距不大,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力的有计划配置,从而使劳动力的流动非常缓慢,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不明显,即便在某个特定阶段出现了劳动力流动的某种倾向性,譬如六十年代出现劳动力由沿海向内地流动,那也是政府行为的产物,而非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了使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方针,东部地区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社会等有利条件,迅速推动其经济向前发展,从而使东部与其他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者收入上的差距随之逐步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就业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劳动力的计划配置制度被打破,严格的户籍管理逐步松动。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一部分劳动者开始由收入低的地方流向收入高的地方,这是一种利益驱动性流动。因为东部的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有些地区的差距高达一倍以上。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地也存在差距,但差距远没有现在这么大。正是这种较大的收入差距诱导劳动者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流动。根据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今后劳动力的流动仍将存在强化的趋势。

其次,讨论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的问题。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10%的汇总数据推算,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全国跨市、镇、县的迁移人口共有3384万,比1987年调查的迁移数量上升约三分之一。其中,迁入城市2088.4万人,占61.7%。由城市迁出628.9万人,占18.6%。迁入迁出相抵,城市净迁入1459.5万人;迁入集镇679.5万人,占20.1%;由集镇迁出637万人,占18.8%。集镇净迁入42.5万人;迁入农村616.1万人,占18.2%。由农村迁出2118.1万人,占62.6%。农村净迁出1502万人。城市和集镇净迁入1500万人(《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3,第434页)。这表明,我国劳动力流动呈加速的态势,其主要流向是由农村迁入城镇。从暂住人口的城乡分布看,按照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1990年10月1日在外县市区的人口有3323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的2041万人,占61.4%;居住在集镇的333万人,占10%;居住在县的949万人,占28.6%。全部在外县市区的人口中,农村在外县市区的人口1986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和集镇的1195万人,占60.2%;居住在县的791万人,占39.8%(《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第213页)。可见,农村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向同样是城镇。

农村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向城镇流动,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诸如追求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寻找个人发展的机会,为了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然而就大多数人而言,最基本的动因仍然是经济利益。由于劳动者从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所以,只要城镇的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只要城镇居民的收入高于农民的收入,在国家对城乡劳动力流动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就不可避免。城乡发展的差距越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愿望就越强烈。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国家为了控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采取严格的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结果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的数量较少。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时扩大有时缩小。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例曾下降到2以下,其他多数年份保持在2以上,最高达到2.86。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势必强化农村人口进城愿望,与此同时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改革,农村人口进城比计划经济时期容易多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进入城镇。他们中有条件的将户口迁入城镇,另外一部分则举家暂住在城镇,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季节性地在城乡之间流动。

(二)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

按照劳动力迁移成本收益分析理论,可以推论,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对于那些具有迁移愿望的劳动者来说,收益较高的群体应当是最有可能迁移的群体。那么,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0年的专题调查,1992年以来,由于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人才外流的数量明显增加。1980—1985年六年间,宁夏共迁出260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早年来自国内东中部地区支援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人员;1992—1999年八年间,则迁出7000多人。在这7000多人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占80%,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占67%。

关于不同学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的工资抽样调查统计资料分析。这次工资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各种类型的职工,调查人数共80万人。从调查中可以看出,我国城镇职工的学历层次高低与其收入水平高低成正相关关系:学历层次低,其工资就低;学历层次高,其工资就高。收益的高低制约劳动力的迁移,劳动者的素质则直接影响其收益。由于高学历的劳动者可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所以在迁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具有高学历的劳动者进行迁移将比低学历劳动者更有利。高学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迁移获得更高的收入,而低学历的劳动者迁移很可能得不偿失。这就是高学历劳动者更具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

(三)不同地区对劳动力流动的态度

经济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和欠发达地区相比,虽然发达地区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然而,山不厌高,水不厌深。高素质劳动者所拥有的较大的人力资本存量和较高的潜在生产力,对发达地区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我们浏览一下发达地区21世纪的人才发展规划,基本上都有积极吸引人才这项内容。为了把这一人才战略落到实处,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如在户口、住房、工资待遇诸方面给予优惠等等,不一而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人才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为了限制城市的规模,以往一直采取十分严格的户籍管理办法,即便是高素质劳动者也不易迁入。近年来一反常规,为了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对原来的户籍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如有的地方规定,对于外地大学本科毕业生,只要本地有单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在该地落户;有的地方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愿意在当地工作,可以先落户再找单位。(2)对普通劳动者的态度。由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资本积累及投资能力较强,所以这些地区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量也较大。发达地区所需要的普通劳动力除了,由本地劳动力市场供给一部分以外,还有相当部分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来补充。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工作本地劳动力不愿意干,必须招聘外地劳动力;一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要求的报酬较低,用人单位愿意聘用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发达地区对来自欠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持欢迎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地区在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的主要原因。当然,由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多数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技术,可替代性大,加上收入较低,所以迁居发达地区的可能性比高素质劳动者要低得多,他们中的多数人很难象高素质劳动者那样直接迁移到发达地区就业,而只能季节性地到发达地区劳动一段时间,然后再返回老家。

欠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的自然、经济等方面条件较差,对人才吸引力较小,所以相对发达地区而言,对人才的需求更显得迫切。为了稳定和吸引人才,一方面许多欠发达地区在财政较紧张的条件下,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稳定原有的高素质劳动者;另一方面,为避免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许多欠发达地区在努力提高这些劳动者待遇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限制高素质劳动者流失的政策措施,以抬高这些劳动者流出的门槛,阻止高素质劳动者外流。(2)对一般劳动者流动的态度。与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不同,欠发达地区对一般劳动者的流动持积极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此这些地区普遍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资本积累能力低,投资不足,劳动力就业困难,社会就业压力大;二是生产效率较低,劳动者收入不高。基于上述原因,欠发达地区一般都希望通过劳动生产输出来缓减其就业压力,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由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欠发达地区,因此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在发达地区就业,虽然这些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可能低于当地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但仍会高于欠发达地区,这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者愿意到发达地区寻找就业岗位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一般劳动者的流出是有利的,所以近年来中国西部及其他欠发达地区都十分重视劳动力输出,各级政府都设置了专门机构,有的省市在发达地区派驻了办事机构,由这些机构组织劳动力输出,收集劳动力需求信息,帮助劳动者解决外出中遇到的困难。

二、相关结论与建议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对中国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越来越大,最终将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决定性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劳动力流动趋势具有不可逆性。除非相关的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力流动的这种趋势不会发生逆转。

2.从劳动力的流向看,不论是迁移还是暂时居住,现阶段中国劳动力流动的趋势都表现得十分明显: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劳动力向东部流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经济和自然条件差的地区的劳动力向经济和自然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劳动力的流动必然伴随着人口的流动,虽然人口流动率可能低于劳动力流动率。利益驱动是导致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原因。

3.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高素质劳动力由条件差的地区迁居条件好地区的机率高于低素质劳动力。由于高素质劳动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高于低素质劳动者,所以前者和后者比不仅更容易找到工作岗位,而且其劳动报酬要高于后者,于是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往往表现为迁移,低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则表现为暂时居住。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及其收益的多少是决定劳动力流动形式的主要因素。

4.在对待劳动力流动的问题上,政府和劳动者已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这类问题。这对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是有利的。

为了促进全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因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快全国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是世界性的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对于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城乡差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力流动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完善,劳动力流动的速度必然加快。在此过程中,将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特别是那些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流动。全国各地应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创造条件。首先要彻底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分隔的制度壁垒,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其次,城市要对所有居民实行统一待遇。不论原有居民还是外来居民,在购房、就业、社会保障、子女读书等方面都应实行统一政策,平等对待。再次,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我国城市化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

(2)充分发挥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城镇的聚集经济功能,增强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步形成符合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现代化城市体系。这一体系的形成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而不能人为地“制造”。经验表明,违背客观规律而人为地制造的“经济中心”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劳动力及人口由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和聚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是确定我国城市体系的布局和结构的主要依据。据此可以设想未来中国城市体系应当是:以现有大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城镇形成数百个城市聚集体,以此为依托形成以东部及沿海地带为重心、东中西部布局合理、规模不同的数十个城市化地带。它是未来中国工商业中心和大多数人口。的聚居地。

篇4

[论文摘要]传统经济学认为,家务劳动不像其他可以流转的商品或服务那样具有交换价值,只是在家庭内部有价值,各国也未将家务劳动价值纳入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法经济学分析指出,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我国婚姻家庭法应本着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收益的原则,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放宽夫妻家务劳动成本分担、收益分享的条件。

家务劳动是为直接满足本家庭成员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劳动。这种通常由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从事的未支付报酬的劳动,主要包括下列活动:煮饭、清洁、整理房间、洗衣物、购物、修理和维护住房、照顾家庭成员、从事园艺、宠物照料及家庭安排等。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只在家庭内部有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分工越来越细,家务劳动作为人类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需要成本、能产生收益,具有社会价值的劳动。夫妻间从事家务劳动的通常是女性。通过立法承认夫妻家务劳动具有的价值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体现了对女性的保护,有助于实现男女实质平等,被誉为是对经济上依存于丈夫的家庭主妇的“自卑治疗剂”。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成本构成分析

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从事家务劳动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及机会成本。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分析

在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某种劳动中的精力成本越大,则投人到另外一种劳动或其他活动的时间就会减少。以全职夫妇为例,在夫妻工作时间相同时,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长,自由支配时间就越少。而自由时间可以用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也可以用于“劳动者体力的恢复,智力的提高和个性的和谐发展’。非家务方利用工作之余的自由支配时间休息,可以促使其体力的恢复,产生新的精力,因而在市场投人方面具有较大的精力优势。家务劳动方,因在工作之余从事家务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该方就会有更少的自由支配时间恢复其体力,影响其市场投人的精力,在市场投人方面失去其精力优势。当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都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时,从事家务劳动的精力强度大于闲暇时间的精力强度,故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往往选择精力强度不大的工作,甚至因其长期从事家务劳动而根本无精力投人社会工作或早早地退出社会工作。而从事社会劳动的精力成本往往与工资水平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由于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方承担,在已婚男女参与同样的社会工作时,女性的社会收人往往较之男性低,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已婚女性在婚后较之婚前在市场精力投人的降低。其次是女性在婚后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而可能会减少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在一切资本中,只有对人的投资才是最有价值的资本。对特殊的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与花费在该项活动上的时间正相关,“当家庭部门用的时间更多时,主要提高家庭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会更大一些;而当工作时间更多时,对主要提高市场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积极性会更强一些。由于妻子的主要时间是从事家务,其对社会工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较男性低,加上女性社会劳动精力投资较男性更少,自然会降低他们的社会收人,而低收人反过来进一步减少他们投人市场的精力及对市场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的成本。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不是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同属于人类劳动方式之一,只是劳动地点及劳动内容等存在差异,属于不同的劳动分工,二者都需要精力成本。如果女性在家庭中以家务劳动这种精力成本进行投资而不能分享该投资的收益,会造成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夺,既违背了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也会减弱该方投资家务劳动的积极性,对家庭这一经济组织体也可能造成破坏(导致解体)。如果不对夫妻一方的家务劳动成本给予回报,家务劳动方在夫妻时间配置博弈中处于不利境地,在婚姻解体时也会削减该方在离婚博弈中的能力。

(二)夫妻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分析

家庭是一个经济组织体,但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显著的利他性特征。夫妻间可能会因为一方在家庭中具有比较优势而放弃社会工作选择家务劳动,或者基于婚姻家庭的利他思想而由一方主动承担主要家务劳动,“夫妻一方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时,另一种更有价值的活动被放弃了”,因而家务劳动存在机会成本。由于从事家务劳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投人,在时间总数不变的情况,家务劳动者就只能通过改变时间分配的方式以承担家务劳动,如通过不断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或者减少甚至放弃参与其他社会工作的时间等方式以保证有足够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此,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多、年限越长,其机会成本就越大。

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选择取决于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价值,“价值并不是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它不过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效用大则价值大,反之,价值则小。边际效用价值是每增加一个单位物品所引起总效用价值的增量,它遵循效用递减规律。如果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比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大,其就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反之就会选择从事社会劳动,而且只有当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为正时夫妻才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如果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相等时,则无论从事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都无区别。因此,理性人假设下,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应当大于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且其边际效用价值为正,而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越大,表明家务劳动方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

总之,家庭“这一生产单位的最重要的投入完全不是市场产品,而是家庭成员的时间,特别是传统家庭中妻子的家务劳动。贝克尔认为,家庭是由多个人组成的生产单位,家庭中每一成员都在彼此了解、相互信赖下尽其所能,自觉履行投人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家务劳动具有精力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对婚姻的一种投资。一旦夫妻一方的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意味着该投资是有效益的,就会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反之,该方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不再投人而宁愿选择经济组织体的解体。作为经济单位的家庭,要求夫妻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并能更长久维持婚姻关系。

二、夫妻家务劳动产生的收益

收益通常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精神方面的收益,主要是由于家务劳动的分担如家庭安排、照顾子女等可以减轻非家务劳动方精神上的压力,带来清闲的享受,而有些活动如清洁、整理房间、清洗衣物等,则本身可以为家庭成员带来精神方面的愉悦。物质上的收益,主要包括家务劳动带来的分工收益、家务劳动使得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及非家务劳动方在家务劳动时间内获得的人力资本等。由于精神收益纯属主观感受,难以客观衡量,本文主要分析物质性收益。

(一)比较优势分工带来的收益

夫妻之间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劳动分工,以增加家庭的产出?通常认为,女性在家务劳动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而男性在社会劳动方面能产生较高的生产力。男女只有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才能增加家庭的产出,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家庭作为一种社会机构保持下来,表明了它具有重要的经济化效能,而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家庭促进了劳动的分工,取得了来自专业化的收益。家庭通过丈夫在劳动市场从事专职工作,妻子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这种互补活动的专业化而促进了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男女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实行分工,有利于增加家庭的产出,提高家庭的经济效益。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家庭的最佳方案是机会成本较低的配偶专于家庭生产。由于女性的工资普遍较男性低,其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样现实生活中从事家务劳动的任务就主要由妻子承担,丈夫则利用其在社会劳动方面的优势参与更多的社会劳动。妇女的时间主要分配于家庭部门,男性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市场部门的分工模式被认为是获得家庭福利目标函数最大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既然夫妻一方在家庭中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由一方从事家务劳动,另一方利用其在市场的优势参与社会劳动,夫妇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家庭产出的最大化。由于家庭分工是根据夫妻的比较优势,发挥各自所长的结果,所以,任何一方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应的价值。

(二)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防止积极财产流出)

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影响下,许多已婚妻子担当着从事家务劳动的主要责任。妻子从事的家务劳动自然可以减少家庭中雇佣保姆的费用,降低家庭经营成本,防止家庭中积极财产外流。“妻为家事劳动,则不须支付对价于他人,家计费用即可减少,则其减少部分,对家庭而言,就是家事劳动的价值。家事劳动之防止家庭中的积极财产流出之功能,即为其获得评价之主要根据。由于降低家庭经营成本是通过投人家务劳动的方式实现的,该降低的成本则为家务劳动的收益之一。

(三)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虽然家务劳动不具有一般商品的直接交换价值,但通过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以及“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

1.理性人假设中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具有抽象人的基本特征,即假定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理性、利己的,并且力图以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会考虑婚姻的成本及从婚姻中获取的收益。家庭是一个资源交换的场所,只不过这种交换既包括情感等非物质的交换,也包括物质上的交换。现实中的男女有的偏重前者,有的更看重后者。“人是理性的动物,而社会生活是要求互惠关系的,人们的选择是建立在要得到最大的奖赏和最少的代价之下的,以便取得最大的利润或最好的结果。在家庭中,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共同投人共同经营,彼此分享家庭收益,获得对方经济上的供养及情感方面的爱与呵护。家庭成员应当共同投资于家庭,以获取投资的收益以分享,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增进家庭幸福。家务劳动是对婚姻非物质性的投资,对该投资除了精神与情感方面的回报,尚需要换取其投资应得的经济收益,此种收益是通过家务劳动换取非家务劳动方的社会劳动价值实现的。

2.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核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萨伊的生产要素理论为基础核算国民生产总值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这两种计算方法都未将家务劳动价值核算在国民生产总值内。而现代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实际也具有交换价值,符合商品的特征。只不过家庭这种生产单位生产的主要“商品”是子女,而不是传统的商品。“忙于抚养孩子的妻子用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换得’丈夫在市场上的工作,而丈夫则‘购买’妻子照顾他们共同的子女。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妻子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对于此,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交换价值,但其通过“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事实上,家务劳动价值对准确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具有非同一般的影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有关资料资示,仅一项没有报酬的家务劳动价值就约占国民收入总值的10--35%。

(四)非家务劳动方获得的人力资本

夫妻获得的收益除了经济上的现实利益,还包括一种并非直接以金钱形式体现的资本收益,即人力资本收益。“人力资本是一个人拥有的从事具有经济价值的活动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它主要靠学习、训练和经历来获取和积累,是决定劳动生产率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过程中,由于夫妻经济方面的共同投人及一方对家务劳动的分担,使得非家务劳动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人到自身的教育、培训中,积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而这些素质和技能使得人力资本投人方在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终身受益。“学校教育通过提供知识、技能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了人们的收人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收人分配的不平等与教育和其他培训的不平等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失业与受教育程度通常有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在这些资本投资过程中,夫妻对人力资本在金钱方面的共同投资,极易获得夫妻及世人所认可。但夫妻在人力资本获得方身上投人的机会成本和精力成本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而一旦夫妻离婚,非人力资本方就不能分享该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基于婚姻共同体的收益分享理论,此种情况下,此种人力资本一定范围的收益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投资所得。

三、夫妻家务劳动成本的分担与收益的分享:婚姻家庭法相关立法

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这种承认应体现在婚姻法立法中。我国婚姻家庭法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的收益。

(一)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人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现行婚姻家庭法并未将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包括尚未投人生成的知识产权和继续性使用的知识产权后期使用的财产性收益)纳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一方获得的管理技能、专业技能、执照、文凭、资格等人力资本收益。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实际上缩小了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投资回报。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造知识产权或获得人力资本的过程,需要夫妻共同的经济投人,家务劳动方在履行协助义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行为中通常也存在机会成本及精力成本。离婚时如果不对家务劳动方的这些成本给予回报,必然会损害其经济利益,降低投人方的自我评价,也不符合家庭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因此,我国婚姻法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为夫妻共同收益。同时,宜借鉴经济学中对管理技能、专业技能等人力资本的估算方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获得的人力资本在离婚后一定年限内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

(二)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

关于家务劳动的计算方法,国外实践中采用替代成本法则和机会成本法则等进行计算。在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机会成本能够确定的情况,借鉴机会成本法则计算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较为合理。如果能确定家务劳动方因从事家务劳动而失去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宜以该丧失的机会作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如果机会成本的确立存在难度,则需要考虑相关因素,宜参照替代法则计算,但不宜采取简单的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目前我国有学者提出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价值的主张),因为此种计算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降低家务劳动的价值。

对于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经济学主要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及市价法等进行评估。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价,在稳健、可行和公允的情况较多采用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的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计算。虽然这些计算方法还无法达到精确的程度,但不失为经济学计算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重要的方法,在家庭法领域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三)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

在衡量夫妻家务劳动价值时,应增设具体的考虑因素,包括非家务劳动方从家务劳动中的受益的大小,受益的期限及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衡量家务劳动的价值。

在评估人力资本价值时,应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应考虑对人力资本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的年龄,因为该年龄决定了人力资本投资后新增收人流的期限长短;其次应考虑人力资本的折旧现象,一定周期之后又需要新的人力资本的投人,该投资并非总是一劳永逸的;最后应考虑人力资本的取得需要夫妻共同投资、社会其他方面投资、人力资本获得方的主观努力及实现人力资本的前景等。因此,在采纳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人力资本价值估价时,宜确定一定年限内人力资本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而不是所有的现值折算为夫妻共同收益。对此,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竞业禁止的年限限制(通常认为该期限与相关人员在前企业积累的人力资本或知悉的经营信息等相关)的规定,确定夫妻离婚后一定期限内获得的人力资本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笔者认为,结合人力资本的上述特点,宜以人力资本持有人未来3-5年时间的预期收益折现为夫妻共同收益,对非人力资本获得方给予相应价值的补偿。

篇5

【正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占绝大多数的地区,随着新型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力配置方式、企业的分配和管理制度的深刻变化,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

我市劳动竞赛的新实践

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我市开展的劳动竞赛活动,可归纳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即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点工程中,组织广大建设者围绕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内容开展的竞赛活动。服务行业创优竞赛,即在传统和现代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围绕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等内容开展的竞赛活动。工业企业职工技术创新竞赛,即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的职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创新活动。与此同时,以一定区域动员开展的阶段性专项竞赛活动也时有进行。竞赛活动注重与企业管理发展的一些基本或共性问题相结合,比较成功的做法主要有:

做法一:劳动竞赛与企业文化建设相互结合,互为促进。许多企业认为,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而劳动竞赛的良性开展,又能推动营造企业以人为本、崇尚科学技术的文化氛围。慈溪瑞宝渔具公司倡导的“细节文化”;象山天安集团公司的“在工作细节中创新,在创新思维中工作”等理念,在实践中的认同和确立,大多是在劳动竞赛活动中贯穿体现的。一些国有改制企业继承和创新国企的一些劳动竞赛形式也仍然有效。宁海县供电局每年以“技运会”形式,组织6个主岗位工种技术比武和合理化建议等竞赛活动,培育职工竞争意识、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使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做法二:在创建企业品牌中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在日益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来塑造品牌已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工程,通过轰轰烈烈的立功竞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大桥工程建设,树立宁波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大桥品牌”。目前,我市已有57个重点项目开展立功竞赛活动,有效促进了工程的建设。在服务行业,不少企业也通过各具特色的竞赛活动,着力打造企业品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做法三:劳动竞赛紧密结合员工培训,促进员工素质提高。企业运用竞赛机制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更能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慈一棉运用技术创新竞赛机制,着力倡导和组织一线职工熟练本职岗位操作技术、改进操作工艺。企业每月组织一次一线作业操作工和设备维护工竞赛考核,一年内历次考核都达到优秀的被列入尖子队(现有45人),尖子职工除每月获得一定奖金,其中26人还被选为企业内部的培训师,承担本企业员工培训任务。这样,一线职工的技能水平通过技能竞赛获得认可和提高,也促进企业职工整体技能素质提高。

做法四:运用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劳动竞赛更显效能。劳动竞赛功能的有效发挥有赖于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宁波奥克斯集团公司工会摸索总结出一套适应民营企业特点、务实高效的员工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几年来,有1万余人次获得了总额1100万余元的技术创新奖金,为公司创造直接经济效益3亿余元。一些企业还采用“职工姓名命名先进操作法”和“创新成果收益分成”激励员工创新。有些企业以公司股份作为奖励,实现创新成果收益分成。浙江舜宇集团公司职工胡艳宇由于拓展销售渠道,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为此获得“舜宇人才精英奖”,领到的奖品是5万股公司股份和1万元奖金。与她同时获奖的还有15名员工,所得股份最多为12万股。这种激励理念,使每一位普通职工都能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练技术、赛能力,在为企业发展而努力拼搏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价值。

地方、产业工会组织在劳动竞赛中的作用

劳动竞赛作为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都比较强的活动,要使其形成一定规模,发挥整体作用,并走规范化路子,发挥地方、产业工会的组织引导、服务指导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探索一:宣传动员,为竞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宁波市总先后几次召开劳动竞赛再动员大会、全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动员大会,号召全市职工开展“百万职工大练兵”、“在创节约型社会中献计献策”等活动。各地方、产业工会也因地制宜,积极动员号召,余姚市总利用“塑博会”,开展“争当优秀营业员、优秀服务员、优秀驾驶员、优秀保洁员”竞赛活动;市财贸工会以宁波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契机,与市贸易局、市旅游局等6家单位联合,在全市商贸旅游金融行业开展专项“创服务品牌,让顾客满意”主题系列活动,等等。扩大了新时期劳动竞赛的影响力,为劳动竞赛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探索二:制订规则,保障竞赛活动有序开展。2003年宁波市总出台《关于职工素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职工素质建设五年目标和任务。2004年又相继制订《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实施细则》和《宁波市“首席工人”评选试行办法》。目前,正着手制订《宁波市职工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和《宁波市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以促进竞赛活动逐步系统化、规范化。探索三:搭建平台,创设竞赛活动有效载体。主要有:职工技能大赛。2002年以来,宁波市总连续举办三届全市性职工技能大赛,设置竞赛项目48项,参赛职工约15万人次,共有7520名职工获中级以上职称,其中315名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也相应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有效增强了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一体化”工作试点。在部分大中型企业实施职工技能培训、竞赛与鉴定一体化的试点,赋予试点企业自主培训、自主鉴定的职权,使职工技能培训、竞赛和鉴定与企业生产安排相协调,与企业生产实际相配套,与职工工资收入相挂钩。这一平台的创设,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深受欢迎。目前,宁波市总已确定浙江造船有限公司等11家职工技能培训基地,开展8大行业近百个工种的职工技能培训与鉴定。

“首席技工”评选。2004年,宁波市总、市属工业企业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市性“首席技工”评选制度,通过技能竞赛产生人选,当年全市评选150名“首席技工”,并给予物质奖励,赋予晋升“技师”资格,激发了职工潜能发挥。

探索四:奖励表彰,激励竞赛活动持续发展。近两年来,宁波市县两级总工会、产业工会联合或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评选、表彰和奖励“职工技术能手”、“首席技工”、“劳动模范”,树立榜样,激励进步。通过评选“学习型组织”、“五一文明岗”、“模范集体”等树立企业品牌,充分调动了企业主组织竞赛和广大职工参与竞赛的积极性,推动了劳动竞赛活动的创新与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共产生职工技术创新项目15余万项,攻克技术难题650余个,创经济效益8.2亿元。广大职工整体素质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一大批优秀技工脱颖而出。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竞赛不仅仍旧适用,而且与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信誉机制、价值理念等相结合,更具活力,更见成效。新时期劳动竞赛逐步呈现了从“速度型”、“运动型”、“体力型”向“效益型”、“岗位型”、“智力型”的转变,并成为工会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企业实际,发动职工“建功建业”,发挥生力军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成为众多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推进企业先进文化建设,促成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成为广大职工提升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渠道。

但是从发展的要求看,劳动竞赛的开展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同志对在民营企业开展劳动竞赛不理解,认为劳动竞赛的开展与职工维权相悖;有些活动开展只停留在追求经济效益上,不够注重人的素质提高和企业自主创新力的增强;地方、产业工会组织存在工作系统性、规范性缺乏,深度不够等问题;在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方面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等。

深入开展劳动竞赛的思考

思考一:要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开展劳动竞赛的积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职工谋求个人劳动报酬最大化,是客观的、必要的,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从眼前具体利益分配来说,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然而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长远目标来说,企业主与员工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两者利益的实现都有赖于企业的盈利和发展。而设计和开展科学合理的劳动竞赛活动促进效率和人员素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是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促成劳资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因此,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化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思考二: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要围绕中心,紧扣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新时期劳动竞赛,要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一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突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职工素质。要进一步探索中小民营企业开展竞赛的有效形式,激活中小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活力;要在节能、增效、安全、环保等方面创新竞赛的形式和内容;要在加快提升服务业方面积极发挥劳动竞赛作用。

思考三:要运用科学的激励理论,使之成为推动劳动竞赛发展的不竭动力。竞赛发挥作用的核心是“激励”,而“激励”作用实质是利益或需求的满足。企业要分析不同层次员工和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使设置的赛项及奖项更科学合理,更适合企业实际,符合职工需求。地方、产业工会要制订科学合理的竞赛规则,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来实现竞赛目标。也可通过一定方式,鼓励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尝试“利润分享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措施,形成一个上下结合紧密,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激励系统,努力增大劳动竞赛绩效。

篇6

一、改善投资环境的基本经验与总体评价

(一)经验与成效

近年来,辽宁省各级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在外商投资的软环境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参见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我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成就及存在问题》,2003年7月)。

1.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涉外窗口部门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是实行了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和简化了外商投资的办事程序和效率,规范了利用外资的立项审批、合同、工商、土地、劳动、税务、外汇、海关、商品检验等主要涉外部门的公开办事程序,大力推行了“一站式服务、一部门执法、一窗口收费”的作法;其次是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要求公用、城建、供热、商业、邮电、交通、电力、卫生、金融、口岸、旅游等重点社会服务部门公布社会服务承诺的内容、标准、责任和服务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是实施延伸服务,要求海关、商检、卫检、动植物检、港监、边检等部门实行海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24小时值班制、机场留守待命制、货物申报放行周六加班制、节假日加班预约等一系列方便企业的办法;第四是建立了与外商对话例会制度,省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有外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参加的投资环境座谈会,直接听取外商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2.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其主要作法:一是出台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对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组织机构、权利与义务、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二是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若干意见,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行为实行办事“三公开”,提高涉外执法人员素质,对企业进行检查、培训、处罚、参观考察等作出了规范。

3.治理了对外投资企业税外收费。一是清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反映比较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收费手册和收费监督卡制度,对不合理收费,外商投资企业有权拒绝。对于收费人员到企业收费行为,收费人员必须在收费监督卡上写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时间、金额并填写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填写收费监督卡的单位不得收费。

4.加强了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外资企业投诉工作,2002年直接批示的投诉案件占投诉中心受理案件的69%。自上而下地组建了外商投诉协调中心,加大对重大投诉案件及积案的处理。建立外商投诉工作负责制和责任制,实施“领导包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结案率作为省政府考核各市工作的一项指标。建立了政府投诉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联席协调制度,以解决司法方面的外商投诉问题。

(二)总体评价

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区位、资源禀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等“硬件”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而差距主要体现在“软件”方面。从利用外资的总量上看,在东三省利用外资处于领先水平的辽宁省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也仅约4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大连和沈阳),在东部沿海地区处于落后位置,甚至低于同年苏州一市的利用外资水平(48亿美元)。不可否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资环境的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辽宁省企业调查队曾就外商投资环境问题在省范围内进行了抽样调查。在抽查的227户样本企业中,49.34%的样本企业认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是外商对辽宁省投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首选因素,对辽宁省的交通、通信、航空运输和港口装卸便捷度的满意度较高。同时,样本企业普遍认为,辽宁省在投资“软环境”建设上还有待改进,如投资手续、涉外投资管理、市场秩序、法律环境、社会保障体系、融资服务体系等方面还需要尽快改善(详见表1)。

表1外商建议辽宁投资环境需要改善的主要方面

资料来源:“辽宁投资环境调查”,国家统计局2003年6月9日,参见中华网。

二、投资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系列调研座谈,我们了解到,目前辽宁省的投资环境还亟待改善。下面列举各界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方面问题:

(一)以行政性审批为核心的投融资管理体制是影响社会性投资的一大障碍

近年来,辽宁省招商引资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一方面是在全球制造业加速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辽宁省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以及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的产业基础优势正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是省内外一批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具备了在辽宁省投资大项目的资金和技术实力。然而,现行的投融资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据辽宁省有关人士反映,一是按投资额划定的分级审批制过于严格,限制了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二是审批环节手续复杂,周期过长,无形中也加大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风险。

(二)沉重的“历史包袱”和较高的金融风险极大地限制了本地和域外资本的进入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大,“历史包袱”沉重,表现为“几多”:老企业和大企业多,中央企业多,离退休职工和富余人员多,国企内部嵌套的“大集体”职工多,银行负债多,企业社会职能多,社会保障欠费多。此外,省内商业银行长期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比率影响了战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正常的金融活动。而彻底解决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比率,降低金融风险,单凭一省之力是不够的。

(三)不同所有制企业面对不平等的政策环境

辽宁省企业界特别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希望国家有关政策更加公平和透明。国有企业代表认为,除了历史负担重外,国有企业在行政干预、国有资产处置、经营者激励机制(如年薪制)、税收负担、军品生产等方面,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没有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民营企业代表反映的政策不平等问题则主要集中在国债项目、债转股、下岗分流补贴、企业破产政策、进出口权、税收政策和税务稽查活动、技术改造项目融资和财政贴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等方面,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总处于“被政策遗忘的角落”。关于“内外有别”的政策问题,内资企业普遍呼吁国家应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如省政府要求省内内资企业(含国有和民营企业)按销售额2‰征收河道维护费,而外资企业可以免交,此外,国家应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之下,由于目前我国对外资优惠政策较多,外资企业代表反映政策不平等问题不多,问题主要集中在贸易政策、通关效率、政策的及时性与透明度等方面。

(四)贸易政策与通关环境

在调研过程中,辽宁省企业界代表普遍反映国家有关贸易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如东软集团反映在数字医疗设备和核磁共振设备等高端产品领域,目前进口政策呈现出零部件和产成品“关税倒挂”的现象,不利于国内企业零部件生产的本地化和进口替代。出口退税难也是出口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两家日资企业代表特别谈到了国家关于二手进口设备控制过于严格,不利于日本企业向中国内地的产业转移。

(五)工业用地和人才引进问题

据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反映,与东南沿海其它地区相比,辽宁省的工业用地指标控制偏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辽宁省新增投资和改造项目。目前,辽宁省农田比例居全国首位,达到87%,而全国平均水平为80%。全省采煤沉陷地区的用地指标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老企业的搬迁改造用地却很难解决。省内企业还普遍反映,目前企业急需的高技术人才引进还需要政府在一系列配套政策上予以倾斜,如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搬家安置、购买住房、汽车等大件消费品的消费税政策等需要进行调整。(六)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老工业基地的投资环境不配套问题

调研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该区是目前国内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软硬件建设使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保持了GDP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速度(据零点调查、前进策略与《智囊》杂志联合进行的《全国十大开发区投资环境进展》评价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指标得分位居第6位。前五位分别是:昆山、北京、天津、浦东、深圳开发区。参见“投资者评各地投资环境苏州昆山、北京综合居前”,2002年5月29日《中国经营报》)。但是从投资环境特别是产业环境上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开发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这集中体现在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产业配套体系、技术环境、物流体系等方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要产品与老工业基地很难配套,特别是对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产品,难以形成“以整机带动配套,以配套促进整机生产”的“产业生态环境”,以至于开发区内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也主要是为南方企业来配套。

(七)行政效率和规范性、政策透明度和可预见性问题

辽宁省企业代表普遍反映,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除了要放松投资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外,还应该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特别是对于中央直属企业,受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婆婆”太多,职能交叉,程序繁杂,办事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反映,因曾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规范和改进税务稽查工作的建议,就受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刁难。此外,政府还应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如政府在调整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时,应该为企业留有一定的调整时间,同时,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如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向有关企业传达和讲解。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建议

(一)尽快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鉴于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和舆论形势,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应下决心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上来推进,使之成为继浦东开发开放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的我国又一个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系统工程,零敲碎打式的改革和援助政策被以往经验证明存在很大局限性,需要整体规划和全方位推进,以发挥政策的整体效能和协同作用;第二,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是全方位的制度创新,涉及到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不从国家战略高度上推进有可能会导致改革目标和政策初衷被既得利益所阻断的困境;第三,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在某种程度上将形成“政策感召力”,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本地区吸引和利用各种形式的战略性投资;第四,浦东开发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模式和经验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提供了现成的体制模式和政策参考;第五,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国家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政,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说到底是一个如何规范、约束政府行为,使政府决策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过程。在成熟市场经济社会,法律是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最可靠的制度安排。在现实生活中,之所以出现屡禁不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三乱现象”,繁文缛节的行政程序,拖拉低下的行政效率,一个根本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规范和透明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环境。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计划体制的长期作用,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明显地带有“大政府、小社会”的传统特征,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干预范围和程度都要高于东部发达地区。可以预期,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国家战略,必将给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以更多的事权和财权,如果没有健全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环境,政府行为“错位”、“失位”和“越位”的负面效应将更加突显,的腐败行为将愈演愈烈。因此,建议:(1)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2)尽快出台《国家公务员法》,实施以政务类和业务类分类管理为重点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首长的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3)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重点解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实行地区封锁的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内容,或者自行设定降低或者减少管理相对人合法利益的内容,以及超越本地区、本部门的权限规定行政管理的有关事项和内容等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行政立法五大问题法规审查当立行”,2003年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三)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策统一性和透明度,加强监督,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塑造“亲商、亲民”的“服务型诚信政府”

行政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政府形象和制度环境,是商业投资环境的“窗口”。辽宁省被调研企业的代表普遍认为提高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简化行政程序是改善投资环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头等要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简化行政程序和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通过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许可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在行政性放权过程中存在的“放小不放大”、“放轻不放重”和“放虚不放实”的问题。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政策透明度,并适时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沟通座谈会,倾听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问责。在政绩考核制度上,要改变只重经济业绩不重经济、社会、环境、教育等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考核体系,结合公务人员的行政效率建立完善的综合考核体系。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政府形象,塑造一个“亲商、亲民和诚信”的“服务型政府”形象,为社会投资者营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放松市场进入限制,为老工业基地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创造宽松的条件

目前我国正着手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为此,我们建议可以将东北地区确定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1)在投资额度审批上,放松中央政府掌握的内外资项目审批的投资额度限制,如投资总额2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可以由省政府自行审批,但要到中央政府备案,以吸引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入,培育起新的增长点,并以此带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的改造和升级。(2)在投资领域方面,不仅要充分放开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准入限制,而且在一些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和公用事业(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也应逐步向社会性投资放开。但对于具有一定自然垄断特征的投资领域,政府应加强价格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以维护正常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3)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和外部性强的领域,严格限制财政性投资进入竞争性领域。政府的公共投资要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如国际知名的会计、咨询、法律等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公开和充分论证和审查,接受社会监督。(4)完善多渠道的、开放的融资体系,允许民营和外资企业利用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进行项目融资,对于一些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长期建设债券进行项目融资。(5)政府审批内容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和外部性强的领域。

(五)尽快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沉重“历史包袱”问题,开展“降低金融风险改革试点”工作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离不开原有装备工业和原材料工业基础,而这又涉及到存量资本的“历史包袱”问题。长期积累下来的不良债务、富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解除“企业办社会”的资金缺口、资源型城市发展持续产业的资金缺口和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等“历史包袱”,特别是高负债率造成的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建议在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前提下,制定并实施一个整体规划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分阶段实施的解决方案。可以先确定一个试点地区(如大型重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沈阳市铁西区),授予地方政府处置国有资产的必要权力,与财政部、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协调与合作,通过增加核拨“核呆指标”、债转股、破产、拍卖变现、债权交易、出让土地使用权、发行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集中解决多年遗留的不良债务问题。

(六)为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民营经济发展迟缓是东北地区与其它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培育新增长点还是利用民间资本来改造国有企业,都需要在政策上为民营资本营造宽松的环境,这样的政策环境包括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准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和商业性融资、国债项目、下岗分流补贴、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并上市交易、兼并破产政策等等领域。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应该积极予以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特别是在先进适用型技术的研发、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技术领域,政府应该在研发投入、人才待遇、土地使用、企业孵化、风险投资、产业化融资和所得税等方面予以扶持,并充分利用园区经济的作用,积极引导中小型科技企业形成集聚式发展格局。允许合格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放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股和对外投资的限制性条件。

(七)实行倾斜性的区域产业政策,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营造“政策高地”

可以考虑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允许《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允许类”有条件地(如规定3至5年期限)享受“鼓励类”项目的优惠政策,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提升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制造业的技术含量,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企业和原材料制造企业进行兼并、联合与重组,对技术升级和重组后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政府加大财政贴息和政策性贷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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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课程论文 劳动经济学 教学改革 运用

课程论文是指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在任课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学生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采用规范的科学研究方式,选择课程及其所属学科领域所涉及的内容作为研究对象,并结合实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运用课程理论所撰写的综述论文或创新性论文。课程论文具有传统教学方法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将成为未来高校教学改革和创新的方向和趋势。

一、课程论文的教学理论依据

课程论文以结构主义为依据,是结构主义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结构主义由瑞士著名学者让・皮亚杰(J.Piaget)最早提出,认为智慧无非是对环境的适应,而且智慧适应是一种能动适应,外部的环境刺激只有被主体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主体才能作出反应和适应。就功能而言,智慧实际上是一种高级的能动适应结构,它本质上就是一系列不同层次的认知结构的发展和构造。认知结构的功能(适应环境的功能)不变性和结构可变性是结构主义的两个立论基础。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通过同化与顺应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不断丰富、提高和发展。因此,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即知识不是单纯地通过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利用学习资料和社会实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

由此可见,结构主义强调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由于学习活动以学习者为中心,因而能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鼓励批判性思维。尽管其中的一些观点受到诸多的程度不等的批判,但就其强调学习的主动性而言,结构主义无疑具有合理性,对于现代教育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劳动经济学课程论文教学的必要性

(一)促进和深化劳动经济学的理解

劳动经济学主要以劳动力市场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必须了解相关的劳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当结合实际特别是我国的实际来理解学科知识,同时尽可能地利用知识来解释和解决现实中的劳动经济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劳动经济学课程教学必须改变传统的单纯传授知识的状况,使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推动和深化理论教学。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

以小组方式进行科学研究,小组成员实现彼此分工合作,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课题选择过程中,广泛阅读,能增强其发现、提出问题的能力;在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过程中,能提高其掌握研究方法的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在解释资料中能锻炼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分析、抽象概括的能力;在集体撰写论文和论文交流过程中能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

(三)完善对学生的科学考核与评价

通过采取课程论文方式,可淡化考试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将考试与培养过程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考试的诊断、反馈、发展功能,使学生顺利学习,并有效克服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习等诸多弊端。因而,课程论文是对考核与评价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完善。

(四)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是“教师、学生双主体性”在教学中的体现,是对“教师单主体论”、“学生单主体论”传统教育理念反思的结果。教师让学生自己动手,调动其自主性、合作性和创造性,体现了教师对学生尊重、信任和鼓励,能使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学生尊重教师,将遇到的问题随时与教师沟通,以求获得启发,使得教师具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信任感。

三、课程论文教学的基本程序

首先,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给出若干题目方向。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题目,也可以组成小组,并且小组成员不宜过多,一般一个小组5人左右。为保证学生搭配恰当,在组合过程中,教师可建议并协助学生,按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尽可能做到成绩好差搭配,不同性格、性别搭配。学生也可以根据课堂学习,自己拟定题目,并通过教师的指导与帮助确定题目。教师还可以只确定一个题目,以深化学生对同一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明确学生的理解程度和理解视角。

其次,学生将小组名单反馈给教师,科研小组参考教师给定的选题范围,决定每组的题目,并将题目反馈给教师。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每个学生必须把个人的题目反馈给教师。学生小组进行分工,查找资料,教师在文献查找方式和方法上给予学生一定的帮助和指导。学生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撰写论文大纲,并将大纲交教师审定;教师将修改后的大纲返回给学生小组或个人。这个过程往往要反复多次。

最后,学生分工合作,形成论文,教师对论文提出意见并建议学生多次修改。论文定稿后,要求学生作集体制作答辩大纲,并挑选一名同学做发言人,在论文答辩课上对论主要阐述并回答教师和其他小组的提问。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则主要由教师来对其论文作考核和评价。

四、课程论文教学的注意事项及对策建议

在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课程论文的特点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例如学生选题过大、资料不易收集,个别学生不愿参与或应付了事,等等。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必须“全程跟踪、全面控制、全体评价”

“全程跟踪”是指教师要自始至终积极跟踪,进行指导、协助,同时考察每个学生的情况或每个学生在团队中的表现,避免出现有些学生“搭便车”的现象。“全面控制”是指对论文的选题、大纲,以及内容进行质量控制,防止敷衍了事,从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全体评价”是指进行评价时,不评价个人成绩,而是评价小组整体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的全体评价是指不仅对每个同学分别做评价,而且对全班做整体评价。

(二)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规范

课程论文的撰写,要求大学生在此前已经学习相关的课程知识,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此外,学生还必须对科研规范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熟悉、掌握和运用科学研究的简单步骤和基本程序,能够有效选择和采取适当的研究方法,并能够较好地收集资料、整理和分析资料,并兼顾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的格式要求和其他规范。

(三)任课老师要有相当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

教师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才可能很好地对学生的选题和研究进行指导。此外,教师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如与沟通能力、洞察能力等。除了素质和能力外,教师的责任心也非常重要。教师必须对学生,以及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负责,以确保课程论文教学的顺利实施。

(四)课程论文教学尽可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课程论文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广,没有被正式纳入教育教学体系。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客观上要求学校,以及相应的教学单位对课程论文教学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对其加强管理,把它作为一种普通的教学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1]龙钢华.课程论文训练对高校文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时代教育,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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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尤其是资源型老工业城市,如何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渐趋匮乏的矛盾,使区域经济保持协调、快速地发展,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战略问题。

本人通过对资源型老工业城市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深刻认识到,只有确立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观、经济与生态的兼容观、生产与经营的节约观、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观,由外延式、粗放式的发展转变为以内涵扩张为主的科学发展路子,才能突破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实现经济协调持续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雄厚的物资基础。

一、循环经济和传统经济的区别

循环经济(Cyclical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MaterialsCycle)经济的简称。它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建立起的一种新形态的经济。循环经济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

传统经济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和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的环境污染后果。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资源型老工业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主导产业衰落,综合竞争能力急剧下降。这些城市的产业结构单一,以资源性产业为主导,并形成了一条关联度高、依赖性强的产业链。资源型老工业城市普遍存在着劳动生产率低,能源消耗偏高,技术创新力量不强的问题,大部分工业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机构。部分资源型企业管理粗放,劳动生产率非常低。

2、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矛盾突出。生产功能和人居功能的矛盾日趋突出,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急剧缩小,环保与发展的矛盾突出,资源性加工业比重大,人均环境空间减少。由于工矿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特别是煤炭开采、铁矿及有色金属的开采与加工等,对城市自然景观的破坏、对大气、水体、生物及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都十分严重。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江河之中,污染严重;煤、煤矸石、尾矿、自然粉尘、扬尘和一些易挥发的气体,形成了大量有害物质,直接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甚至生命财产的安全。

3、融资环境恶劣,缺乏资金支持。资源型城市已经完全失去了金融支撑。资源型城市的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国家投资、财政补贴和基本经营活动收入三个部分。长期以来,资源型城市中的资源型企业效益低下、亏损严重,自我发展能力较差。另外,由于多年的过量采伐,资源结构破坏严重,使得国家、民间和外商的资金不太愿意投向这些行业,造成资源型城市投资、融资受阻。

三、循环经济在老工业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实践和探讨

1、构建新的产业发展模式。树立人与自然的和谐观,通过对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构建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首要目标。在我国,虽然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却非常低。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消耗的增速远远超过GDP的增速,而且资源利用效率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巨量的原材料需求已经难以支撑未来的经济增长,尤其是那些依矿建市、依矿立市的资源型城市,经过多年的挖掘开采,矿产资源日益减少甚至趋于枯竭,使整个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面对严峻的现实,应该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在发掘和提升工矿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培植食品、饮料、医药以及植物为原料的新型产业,通过对农副产品以及其他再生资源的深加工或再利用,解决矿产资源匮乏对经济增长的严重制约问题,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轨。依靠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积极加大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扩大规模,加快发展,特别是重点帮助有能力的企业争取国家级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在不同产业、不同生产主体之间构建一个新资源共生互补的循环发展体系,通过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工业化,使老工业城市摆脱资源束缚、实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走以内涵扩张为主的发展道路。根据循环经济的内涵和衡量标准,发展经济不仅要节约资源,还要保护环境。但是,从有关资料来看,我国废弃物排放水平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每增加单位GDP废水排放量比发达国家多4倍,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发达国家多10倍,每年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7%。作为一个以矿产开采加工为主的老工业城市,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只有牢固树立经济与生态相互兼顾、相互包容、相互促进的新理念,把经济系统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才能保证社会的持久生存和城市经济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鼓励和引导现有企业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或产业链,通过技术创新将生物资源或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培植一批高科技、高效益、少污染的环保型企业和产业,坚持走以内涵扩张为主的科学发展之路。

3、树立生产经营的集约观。应通过生产要素的聚集使用,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体系。按照循环经济理论的说法,在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要充分考虑产业之间的衔接和环境容量的大小,尽可能地使土地及水、电气等生产要素能够集中有效使用,以较低的经济投入和较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由于受历史原因和旧城布局的影响,资源枯竭型城市一方面城市区域内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很多民营优势企业和优势项目难以找到低成本扩张的空间;另一方面,一批停产、半停产的传统老企业大量的厂房设施长期闲置,成为制约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

要坚持把科技创新与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办都市工业园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坚持把项目建设与企业改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市内企业的土地置换,盘活存量土地;结合旧城改造,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城市闲置土地。通过整合城市土地存量构建都市工业园,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和生产要素,减少企业扩张的重复投入,节省经济运行的社会成本,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平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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