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防范电信诈骗的建议8篇

时间:2024-02-22 16:13:3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防范电信诈骗的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防范电信诈骗的建议

篇1

令人头痛的诈骗案件不仅屡禁不绝,还呈现出操作手段越来越复杂,行骗区域越来越广,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的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是犯罪分子在实施集团作案时,其首要分子在幕后组织操纵整个犯罪活动的实施:雇用人员为诈骗窝点搭设网络平台,提供电信服务器及改号服务;雇用人员负责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并接听回拨电话;雇用人员赴各城市转款、提现,将赃款转至多个不同账户,最后通过地下钱庄转移。

在电信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犯罪分子早就把诈骗的战场转移到电信领域,他们利用电信技术“设局”,让人们难以发觉。犯罪分子对外发送的诈骗信息、诈骗电话的内容主要涉及中奖、购车退税、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灾区募捐、网络购物、股票走势预测、彩票中奖、冒充熟人、绑架勒索等。有的犯罪分子还利用改号技术冒充国家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的电话号码行骗,事先会精心设计骗局,行骗过程中根本不与被骗对象接触,对自己实施严密伪装。

目前,由于利用电信手段实施诈骗非常隐蔽,环环相扣,很难留下诈骗的“蛛丝马迹”,因此给打击整治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再加上电信诈骗不受地域和空间限制,诈骗的信息辐射面广,也使得发现、跟踪、打击电信诈骗存在很多的“障碍”。

在此之前,除非数额巨大,证据确凿,对电信诈骗才能依法定罪。但是对于那些大量发送诈骗短信、拨打电话的诈骗行为,如何实施处罚,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依据,司法机关面对一些电信诈骗案件也往往“束手无策”。据悉,2009年,仅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5省市的群众因电信诈骗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多亿元。

电信诈骗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常常跨境、跨国实施犯罪,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新型犯罪。因此,保持对各类电信诈骗行为强有力的威慑作用、遏制电信诈骗高发的势头,已经成为执法部门的头等大事之一。

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现状,联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的定罪门槛作出了新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司法解释体现了国家层面打击惩治电信诈骗的信心和决心,为各级司法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能够促使各级司法机关组织力量有效打击和惩治利用电信技术诈骗的行为,维护电信市场秩序和电信用户的权益,而且能够对各类电信诈骗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高发的势头。

但是,要从根本上遏制电信诈骗犯罪,仅仅靠公安机关的“单打独斗”、事后介入显然是不行的。我们认为,除了加大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外,还需各社会部门的通力配合,更重要的是广大民众要提高防电信诈骗的知识及防范意识。

近几年电信诈骗案的逐年增加,与银行的监管不到位也有关联。据了解,现在的银行虽然实行了实名制办卡,但出于部门利益,并未规定每个身份证的办卡数量,这使得犯罪分子可以盗用他人身份证办卡,从而达到洗钱目的。在这次跨境追捕中,当公安机关要求银行部门将涉案的银行卡冻结或取消时,银行出于部门利益,根本不予取消。这不但给公安机关增加了办案难度,同时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因此,首先,我们应该逐步完善和落实金融、通信行业监管法规。移动通信、互联网的管理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通过政府牵头加强对这些行业的监督,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者应坚决惩处,提高违规成本。

其次,加强警示、宣传力度。这个工作主要是依靠社会各界进行声势浩大的公益宣传,普及防范知识。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还应当依靠单位、学校、社区等组织宣传活动。在机场、车站、码头或是金融网点等场所,可以在醒目位置长期设置公安机关制作的警示牌,同时可通过移动通信部门定期发送警示短信进行宣传。

篇2

【关键词】诈骗 网上银行贵金属交易 防范建议

一、案例背景

2016年8月29日上午,广西某银行网点接到一客户紧急来电,叙述自己银行卡账户余额莫名减少,并收到他人电话告知自己的银行卡资金已被用于购买**商品,而客户本人并未做任何交易且银行卡一直在钱包里。该网点凭借职业警惕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建议客户立即进行账户挂失。同时,网点大堂经理一边安抚客户情绪,一边引导客户来到柜台进行账户查询,柜员输入该客户银行卡账号后,发现该卡活期账户余额确实有所变动,有一笔资金被犯罪分子通过网上银行转入到了贵金属保证金账户。果然,骗子随后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再次致电客户,说要把刚才支付的资金退回给客户,但需要客户配合他们的操作才能完成退款。客户在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提醒之下没有轻信骗子谎言,第一时间挂失账户,通过登录手机银行,在柜员耐心细致的处理下,最终通过手机银行将资金转回了银行卡活期账户,有效制止了一出资金被骗事件。

近年来,随着当前金融业、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信息诈骗手段也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媒体也曾密集报道过某行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网银贵金属交易进行诈骗导致大量客户资金损失的案例。此类风险事件系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等无需验证安全工具的交易,导致在客户账户资金发生变动后,通过电信诈骗获取客户信任和短信验证码,最终将客户资金支付划走。此类诈骗手法非常特别且不容易被识破,值得关注。

二、风险状况分析

(一)诈骗手法过程

第一步: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得的证件号码及密码等信息,登录客户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账户贵金属购买或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划转等交易,造成客户活期账户资金余额减少,制造资金丢失假象。

第二步: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联系客户,称其在XX商户进行了消费,消费金额正好为客户账户余额减少的金额。客户由于发现自己的账户资金确实出现了减少,且金额也与对方所说金额一致,所以会轻易相信不法分子。此时不法分子便会以帮助客户冻结或退回被盗资金为由,要求客户告知其之后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第三步:不法分子再次利用受骗客户网上银行将之前购买的账户贵金属卖出或保证金反向划出,并同步发起账户支付交易,通过客户提供的短信验证码完成账号支付交易,成功盗取客户资金。

(二)特点

1.目前互联网上客户信息泄露时有发生。常见的几种形式包括黑客攻击、钓鱼网站套取、客户密码设置简单被“撞库”等,不法分子则选取能够成功登录的客户作为诈骗对象。

2.网银贵金属交易属于账户资金内部划转,不涉及他人账户。银行出于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考虑,客户登录网银发起交易之后无需验证环节即可达成交易。

3.即使有部分风险意识较高的客户不会向不法分子泄露短信验证码,不法分子也无法完成支付交易。但由于网银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点差或手续费,客户资金将面临一定损失的风险,也给银行带来投诉和声誉风险。

三、防范建议

(一)加大客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诈骗意识

一是针对当前通过电信诈骗等方式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情况,通过电子信息宣传栏、ATM系统屏幕显示等渠道,及时向客户提示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和特征,提醒客户在收到陌生短信和陌生来电时,注意保护好身份密码信息,提高客户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建议客户为电子银行设置专门的、不同于其他用途的密码,尽量使用字母+数字或符号的复杂密码并定期修改。同时,谨防钓鱼网站和陌生来电,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不要向任何人提供自己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二)积极探索推进银行商户联防联控生态圈建设,共同提升反欺诈能力

据悉,近期国内某银行已与支付宝围绕反钓鱼及黑卡数据合作进行商讨研究,积极拓展与商户风控合作新领域。反钓鱼方面,基于支付宝手机安全软件“钱盾”,通过云端数据库更新推送,拟实现对客户登录钓鱼网址、接听拨打诈骗电话的实时提醒,并同时接收客户在线举报,收集钓鱼网址、诈骗电话等信息。通过合作,实现对支付宝提供的钓鱼网站信息进行处理,同时支付宝对当前反钓鱼难以处理的诈骗固定电话提供实时提醒。在黑卡数据合作方面,支付宝表示将向银行方提供信息泄露的客户数据及销赃账户数据,为进一步开展关联账户分析和完善风控模型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三)加强银行安全防范手段,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篇3

关键词 电信诈骗 收售 银行卡

作者简介:夏彬彬,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主任科员,主要从事物证技术及刑事侦查研究;徐薇,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成为当前各大城市最突出的高发侵财类案之一。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低破、作案手段翻新快、防范打击难度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丰台分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电信诈骗案件打防工作,在坚持运用专案驻勤、专案攻坚等常规侦查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主动警务理念,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中大量使用银行卡这一犯罪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侦查优势,坚持侦审协作、合成作战,一举打掉以贾某飞为首的妨碍信用卡管理犯罪团伙,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拓展了一条新思路。文章以对该犯罪团伙的侦查打击为视角,对侦破经验进行简要总结,从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角度对提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效能提出建议。

一、案件情况简介

(一)线索来源

针对近年来涉网犯罪案件高发状况,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刑侦支队立足专业化队伍建设,专门成立负责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打击的网络侦查小组。2014年11月,侦查员通过日常网络查控,发现一名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嫌疑人在网上收买银行卡的信息。经查,该人真实姓名为贾某飞,系收售银行卡人员,主要从事向下家收买银行卡后再卖给上家的犯罪活动。鉴于银行卡是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洗钱犯罪以及其他涉及金融类犯罪的重要介质,如若切断不法分子向诈骗团伙提供大量空白银行卡这一渠道,则对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成功抓捕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刑侦支队网侦小组打破传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思路,决定以打击前期侦控的收售银行卡犯罪团伙为突破口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在分局的统一指挥下,经过两天一夜不间断地跟踪、贴靠、蹲守,于12月7日,侦查员先后在丰台、大兴等地抓获6名(刑拘4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审查情况

二、收售银行卡犯罪特点分析

通过对本案4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犯罪手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中收售银行卡环节存在如下特点:

(一)涉案嫌疑人学历层次低,但普遍会使用互联网

从被处理的4名嫌疑人情况来看,嫌疑人年龄普遍年轻,主要是19-35岁之间的青年群体,来自北京周边河北、山东及安徽等省份的农村地区。嫌疑人文化水平不高,基本为初中学历,但由于长年泡网吧,普遍会使用互联网,且能够熟练地在互联网上各个论坛、贴吧进行发帖秘密交易,掌握了利用互联网买卖银行卡的基本技能。

(二)涉案嫌疑人以图财为目的,法律意识淡薄

(三)收售银行卡犯罪门槛低,团伙分层明细

由于当前网络监管部门对网上非法信息的管控还不到位,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信息大量充斥。从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看,收售银行卡只需在网络上各大论坛、QQ群中信息即可,无需太高的技术含量。部分无业人员、经济拮据人群看到出售银行卡有利可图,便主动联系收卡嫌疑人,并按嫌疑人要求提供空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设定统一的联系方式以及取款密码。嫌疑人收卡后,再通过网络途径向其上线进行售卖。以本案为例,嫌疑人刘某向贾某飞提供银行卡,贾收卡后再向王某、孙某二人卖卡进行获利。通过层层售卖,大量银行卡被诈骗犯罪团伙获取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

三、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中存在的问题

在电信诈骗犯罪中,不管其诈骗术语、诈骗手段如何变化,最终都要由银行卡进行资金转付。从以往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都需要使用数十张银行卡,其中一张用于接受受害人转款,其余的为其分散资金进行掩护,最终实现自动取款机取现。这一过程就需要犯罪团伙掌握大量银行卡,因此,收售银行卡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必要基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大量涉及收售银行卡或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从全国各地银行办出银行卡的犯罪分子,网络上也相应出现了大量收售银行卡的信息。进而言之,对违规办理银行卡、违法收售银行卡能否形成有效控制是防范电信诈骗的关键所在。 从当前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这一环节来看,司法部门主要是依据嫌疑人口供、现场起获赃证物以及存留在的网络上交易信息等电子物证对嫌疑人犯罪事实进行定性定罪。随着新刑诉法的修改实施,对证据的要求及使用越来越高,单从买卖银行卡这一犯罪事实来讲,因缴获银行卡数量有限,且起获赃款数额不高,仅能构成违反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严重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因此,对于公安机关抓获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外围分子,最终的判刑也较轻,导致嫌疑人被释放后,继续重操旧业实施犯罪,不仅造成治安隐患,也影响公安民警的打击积极性。目前,法律法规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打击依然存在盲点,没有明确把电信诈骗中的收售银行卡环节作为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公安部、市局、分县局各层面都出台了相关工作机制,成立了专业队伍,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但该类案件仍处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从基层刑侦部门的角度来讲,受情报、技术、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很难独自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因此,从客观现实来说,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不失为基层刑侦部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一条新模式。

(一)在司法层面,要明确将收售银行卡行为列为电信诈骗犯罪

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实践的情况看,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手下往往有若干犯罪部门为其提供支撑,有的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网络电话诈骗平台,提供改号、群呼群拨、网络电话落地对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有的根据当前国内重大决策、热点活动或利用群众心理弱点为诈骗分子行骗编造诈骗脚本,提供骗术支持的;有非法公司打着资金管理服务的招牌,专门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转移赃款、提取赃款服务的。包括网上非法收售银行卡,向较高层级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等违法行为,均是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电信诈骗猖獗、难以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专门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虽然法律上已明确为诈骗犯罪提供信用卡属于共同犯罪,但在诈骗团伙首要分子没有抓获的情况下,仅仅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能不能适用于该解释,需要法制部门出台更明晰的法律规定,为深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

(二)在惩治上,要实现对收售银行卡嫌疑人的规模化打击

随着公安机关对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大,电信诈骗犯罪中“开卡―行骗―取款”等环节越来越专业化,即有人专门负责打电话行骗,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开户买卡或是收卡,有人专门负责取款转账。为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规模化打击收售银行卡犯罪工作体系,努力创造当前打击破案新的增长点:在打击职责上,基层刑侦网侦部门可充分加强互联网巡控,有效运用网络侦查技术,集中梳理、分析、研判出一批收售银行卡犯罪线索,从中筛查出一批重点人,进行全网布控;各级网安、情报部门要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全网查询、搜集固定其犯罪线索和电子证据,并及时反馈侦查办案部门;法制、预审部门要对案件侦查、证据使用、嫌疑人审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在打击战术上,要坚持打好“四战”,针对梳理出的重点线索和重点人员,开展规模化统一打击行动,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力争抓获一批犯罪分子,震慑一批违法人员,教育一批问题人群。在打击策略上,要坚持打击和宣传同步,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打击成果,宣讲法律知识,着力增强人们的遵纪守法意识,逐渐减少个人买卖银行卡行为发生。

篇4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一

为了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我们上当受骗。学院邀请倪辉警官为我们展开了一场防范诈骗的专题讲座。倪辉警官以幽默的话语向我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套路,用打油诗的形式提醒着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骗子有机可乘。

听了倪辉警官的讲解,我们学到了很多防骗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

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注册不知名网站账号,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购逐渐成为大学生最重要的购物方式,我们要警惕退货、换货、退款、理赔诈骗。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网络传销。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大部分同学的人生经历和社会经历还不够丰富,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单纯,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容易相信他人。在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上,倪警官列举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被骗的例子,很多例子都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骗子利用了大众的心理弱点,比如碰到事情不够沉着冷静,听到一些情况就下意识的相信骗子,还有就是大众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骗。但是结果却是不尽人意。被骗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损失了钱财,但是也有一部分因此受不了压力和打击,草草了结了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因此,防范诈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虽然不能保证接受过防诈骗有关的教育的人都不被骗,但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敲警钟。俗话说,一分预防胜似十分治疗。所以,这样的教育大会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听了防范诈骗教育大会,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例子,让我更加明白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这个道理。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关于转账等等的敏感问题要加以提防,也要脚踏实地的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抱有侥幸心理。多和身边的同学、朋友分析问题,有些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寻求家长、老师等可信赖的人的帮助。当身边朋友或同学疑似上当受骗时,也应该及时提醒。防范诈骗不仅仅需要依靠警方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本身的力量。

处在大学环境中的我们,介于学校和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一阶段里,我们的意识观念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我们应该保持谨慎,选择正确渠道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要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对“诈骗”说不,全民防诈,从你我做起!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三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团伙谋取他人财产最主要、常见的手段,其方法各式各异。现今,许多人莫名深陷电信诈骗的泥沼,深信刷单、领补贴、领奖、零利率网贷等表面看似美滋滋的事情,或是冒充客服退款、特岗来电,假冒熟人借款等横飞而来的急事,熟不知早已成为“局中人”。而校园是发生电信诈骗最为频繁的地方之一,诈骗团伙抓住学生心理观念意识的薄弱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等,有针对性的设置各种圈套,我们身边被骗的人已不是少数。在防诈骗安全学习教育讲座中,倪辉警官为我们系统的教授了几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我认为对防范诈骗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专题讲座,还必须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时刻保持“防范之心”。电信诈骗可以形象地比喻成“顽疾”,只要被它缠住,将是无尽的痛苦与挣扎。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管控,大部分的诈骗案件一般最终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所以,防范诈骗的学习也应该作为大学生发展自我的必修课。我们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升自我认知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警戒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总之,越完美的谎言,就越漏洞百出。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诈骗团伙的手段和方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作案情境也会愈加复杂化,我们只有随机应变,提前做好相关的预警准备,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四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近期部分高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的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院邀请了吴家营派出所的倪辉警官进行了名为《以案释法》的防范诈骗专题讲座,让我们明白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倪警官首先以最近发生的大学生上当受骗的实例把我们带入到被骗情境中,让我们更加贴近的感受到了骗子的行骗手法。其次又详细地介绍了许多常见的诈骗手段,如冒充特岗设陷阱、缴费领奖伤更深、网购骗人五个坑等。就我们绝大数人来说,可能都认为自己面对这些各式各样的骗局时可以比较轻松地辨识。但是当倪警官结合图文和自身收集到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其中的“技窍”后,大家才发现诈骗分子的高明手段,同时倪警官用他生动语言作出的打油诗也让我们对诈骗手段有了更直接的认识,加深了我们防范诈骗的意识。最后,倪警官又强调了一些防范诈骗的方法以及向我们提出了十六字建议:远离、防毒防艾、远离网贷、警惕传销。

篇5

关键词:电信诈骗;信息;路径阻断

一、引言

电信诈骗在当今世界已经滥觞,手段之多,范围之广令人惊愕。国家打击力度层层加码,电信诈骗却依然雨后春笋遍地可见。防骗宣传铺天盖地,上当受骗的受害人数量仍在攀升,危害严重,不可谓不是中国如火如荼的法治建设的瓶颈,不可谓不是现代法律之殇,在完善执法漏洞之际,找出解决电信诈骗关键环节迫在眉睫。

二、现状分析

中国企业家杂志(新华社:邹伟、郑良、刘良恒、叶前2016年9月15日发)指“出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在网络碎片化侵入社会生活的背景下,诈骗手段多样多边,内容和对象精准,范围广泛。政府对电信诈骗“全面宣战”严厉打击,社会“全民武装”积极防骗。从手段上总结经验,从时间上分析规律,从立法和电信金融制度上加强“防火墙”建设,如此官民一致仍对电信诈骗显得捉襟见肘。台湾国际电信诈骗犯被遣送回国、多个诈骗村爆出、徐玉玉等被害人惨剧发生,不断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打击电信诈骗刻不容缓。如此捉襟见肘又刻不容缓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即预防与制裁的制度设计理论研究。

三、概念与特点分析

理论研究的基础是概念研究,首先必须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的概念与特点。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它由“电信”和“诈骗”两个部分组成,因而也综合了这两个方面的特征。

(一)衍生于诈骗而分解。诈骗伦理基础是“人性恶”论。诈骗行为自古以来便存在,由主体、内容、手段、对象构成。它最初衍生于骗。圣经记载上帝对亚当说智慧树上的果实不可吃,如若吃了,必定死亡,结果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吃了智慧果并让亚当也吃了。事实证明,亚当夏娃没有死,而是能明白是非善恶,知道羞耻。这大概是西方最早的“骗”例。圣经又记载雅各趁着他兄弟以扫饥饿而趁机用扁豆汤换取了他的长子名分。这大概是西方早期历史上最惊人的骗局了,以小骗大。谎言是骗的最原始形式,谎言也就是一句话的问题,骗也就具有低成本的特点。诈骗的基本构成是主观和客观构成。主体和对象是人,因而也就具有主观性。骗是由于获取利益的驱动,多为财产性利益,受骗者由于保护利益的驱动,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既得利益或可得利益。诈骗的内容和手段则是客观的,受具体案件和社会物质条件的约束。诈骗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是一般的欺骗、说谎行为,第二个层次是普通违法侵权行为,第三个层次是犯罪行为。这主要是根据诈骗的危害程度进行的分类,由弱到强。三个层次的主线是侵犯的法益相同,即诚信价值和受害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第三个层次的诈骗,又是狭义的诈骗,即刑法中规定的诈骗,具有社会规范最后一道防线性质。诈骗表现形式的本质在于诈骗手段,诈骗手段是诈骗的关键要素,具有时间和空间双维度性。时间维度是指诈骗从古至今存在纵线的维度,它从简单的口头到书信、合同、信用卡、保险单、网络,随语言载体新形式而不断纵向展开。空间维度是指诈骗从手段上定性诈骗区别于与其他行为如偷窃、抢劫、绑架等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保险诈骗、招摇撞骗等带有欺骗性质的行为。

(二)基于电信技术而生成。电信包括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成果,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可以从主体、技术、信息三个方面分析电信技术的概念与特点。主体上,电信技术源于广大群体方便的需求,目的是将缩短现实交流距离实现远程交流,以传递人与人的信息为基本形式。信息是传递的载体,这种信息囊括每个个体不断生成的信息,具有时间空间内容的爆炸性,而这种信息是以个体定点定人三维标准碎片化形式存在的。技术上,电信是信息技术的产物,包括一切信息技术的特点,如更新换代快、技术含量高、发展具有无限延展性。所有这些特点使得广泛远程群体的信息爆炸内容在电信网中以碎片化的形式存在。

四、预防与制裁

从运作模式不难看出诈骗运行模式是主体、对象和路径。电信与诈骗交叉生成电信诈骗,其糅合了电信与诈骗的特征。打击诈骗的有力突破点并非各个击破而是集中力量阻断路径。首先在犯罪主体控制上,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涉及思想与制度层面,也不止于法律层面,还涉及到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层面。其次在犯罪对象控制上,过度防范是对诚信危机的加剧、对社会关系的恶化、对人性恶理论的全面投降。最后电信诈骗的表现形式的本质是手段,手段承载的基本内容是信息,打击电信诈骗的最佳政策是信息制度建设。当路径得到阻断,主体与对象就难以连结,诈骗行为也就难以成就。

阻断途径的制度设计在三大方面。第一,建立个人信息保存制度。每一个社会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姓名、电话、住址、身份证、家庭成员、工作、民族以及发生的事件将这个个体定位于世界。所有这些内容都构成个人信息。每个个体都是群体的个体,家庭、单位、团体、国家、组织,每个个体都将自己的信息登入这些集体证明其身份属性或证明其利益属性。由此而衍生出各种机构、团体、企业、单位的信息登记,如政府部门登记收录信息、学校学生登记信息、医疗机构患者信息、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社会团体成员信息、公司员工信息、商店会员登记信息。作为信息保存的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公司、商店必须承担保存与合理使用的责任:首先建立这些单位职工信息保密制度文化,对泄漏信息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其次完善信息处理程序保障,对信息的获取要求手段合法、对信息的交接登记手续齐全。最后对过期信息要立即毁灭不得倒卖,要密切监督这一程序的处理。第二,提升信息防泄漏技术。一方面在预防上,现代信息社会,许多信息已经不止于纸质,还存在与网上。而网络作为具有无限延展性的技术,黑客与复制把信息置于危险境地。多数单位注重档案的保存却忽视网络技术的安全防范,以为网络密码是保险,对“白客”的忠告视而不见。各单位应当加强网络漏洞修补,必须与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形成新的合作模式。常见的有:1、聘任制:适用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业务多的公司。2、合同制:根据特定的网络设计或安全漏洞任务建立,属于定期模式。3、随意制:单位定期逛“白客”论坛,发现本单位网络安全漏洞后与具体发现者面议的形式。另一方面在制裁上,对非法获取和倒卖信息的制裁与打击也不可放松。第三,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制度障碍。受骗者受骗的最大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1、不知道亲人是否发生事件,如交通事故。2、不知道机构政府手续,如无预付款。3、不知道技术花样,如篡改来电电话号码显示。4、不知道是违法犯罪,如贪便宜分赃或购入非法财物。5、不知道是不科学的,如迷信神医。解决的途径包括:1、规范署名通知形式,对冒名发送通知信息者在电信实名制基础上建立信用记录,不良记录到达一定程度则进行通告或罚款处罚。2、建立公告信息系统,对每个基层单位和组织公布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办事程序,以备查询。3、鼓励技术、法律、科学宣讲栏目,举办诈骗与防范文艺活动,消减知识信息不对称。

电信诈骗是现代法律之殇,更是现代信息法律制度之殇。当传统诈骗结合现代电信的时候,传统的各个击破打击手段远远不够,只有从关键即路径上阻断,从信息上进行管制的制度建设才是最佳良方。

参考文献:

[1] 尼葛洛庞帝,胡勇译.数字化生存[M].海南出版社,1997

[2] 张明楷.法益初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篇6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联合开发的互联网预警服务平台正式启用。这个集“、反馈、互动”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等特点,是苏州市公安局利用互联网资源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一次重要探索,旨在进一步促进公安信息公开,更好地满足公众知情权,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

苏州市公安网监部门努力实践“创意警务”,通过整合本地网络资源,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网络预警机制,利用互联网弹出“窗口”,向苏州地区700万网民预警、通知、悬赏、提示等安全防范信息。据了解,这一创意来源于苏州市公安局的“警情研判机制”,旨在通过建立互联网预警工作平台,快速警情研判成果,对多发、高发案件如电话诈骗、飞车抢夺、撬盗汽车后备箱等,及时提醒广大市民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

该平台的特点是:覆盖面广――平台一期建设基本涵盖了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所有的ADSL用户,覆盖苏州地区较有影响的20家网站、1186家网吧、三大游戏服务商,预计每天受众超过100万。主动性强――对100多万宽带用户主动弹出提示窗口。网民到网吧上网时,其管理界面上也将弹出预警窗口。网民进入本地大型网站,首页也会立即弹出预警窗口。另外,本地网游运行环境中也会自动弹出预警提示信息。互动性强――在做好平台预警提示的同时,将增加网民在平台上的写入功能,方便广大网民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提出意见或建议,实现警察和网民有效互动。形式新颖――现在,“弹出窗口”由文字和图片组成,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创意,逐步过渡到网民喜闻乐见的动画、视频等,增强警察的亲和力,增进警民之间的和谐度。

2009年12月初,苏州电信分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建设的“防范电话诈骗语音提示平台”上线,平均每天有效提醒用户上千次,从警方反馈的信息来看成效显著。此次搭建“互联网预警服务平台”,是苏州公安结合本地社会治安实际进一步深化“大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社会治安防范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增强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开创全社会共同防范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苏州电信配合公安部门研发拨号上网提示平台,开了全国先河。日前,江苏省公安厅在苏州召开新闻会,决定联合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在全省推广这一举措,发动全省人民积极参与,共同担负起治安防范的社会责任,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曹玮红 记者 周春柏 中国网友报)

篇7

银行卡遭遇盗刷,银行和电信运营商该负起怎样的责任?用户又该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可参考一份地方文件来看三方责任

刘慧慧[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银行卡非授权交易的具体规则加以规定,结合民事侵权理论及举证责任划分,以及根据最高法公布的案例审判规则,我国司法对银行、手机运营商和持卡人采取过错推定为基础的损失分担机制,同时原则上倾向于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补卡截码”的关键在于电信运营商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让他们补办了受害人的手机卡并据此截获了电信验证码。电信运营商与电信消费者之间构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责任的界限在于是否严格审查了办卡人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义务,补办手机卡不严格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应承担该类案件中持卡人损失的主要责任。赔偿责任的比例具体是多少,还要综合分析持卡人的过错、银行的过错之后,在三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再来看银行。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形成金融服务合同关系,银行理应掌握银行卡的制作和加密技术,具备识别真伪的技术能力与硬件软件设施,确保持卡人的账户安全。对于盗刷事件,除非银行有充分证据证明持卡人存在过错,否则就不应让持卡人承担损失。

过错划分方面,可参考201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这份文件对举证责任分配及责任认定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对设置了密码的银行卡,持卡人对密码的泄露没有过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损失一般不承担责任。持卡人用卡不规范足以导致密码泄露的,一般应当在卡内资金损失5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未设密码的银行卡被伪造后交易的,发卡行如在办卡过程中履行了不设定密码后果和风险的提示义务,持卡人需承担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50%的责任。我认为这份文件很有参考意义,同时期待全国统一的司法标准。 应升级为“多因子身份认证”

杨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副教授)

“补卡截码”盗刷案近年来屡屡发生,原因是大家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移动通信,电子商务、商品交易、银行金融等业务越来越多地从线下转移到移动平台上,这就让掌握一定移动通信技术的诈骗分子看到了“商机”。

远程实施,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大多基于引诱、欺骗、恐吓等社会学骗术,采用通信和计算机的IT技术手段,有完整犯罪链条的作案,电信诈骗的这些特点不仅针对人的弱点,也针对技术的漏洞,让人难以防范。

目前,网络金融的监管存在许多不足,网络金融及电子商务的业务大多由互联网公司主导操作,与银行监管相比,力度要弱很多。电信运营商保持着传统思维,把自己看作仅仅是通讯服务提供者。如,修改交易密码等,往往并不需要本人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场办理。基于新型的网络金融实施形态,传统的监管方式必须进行适应性的改进。

手机卡被盗用的本质原因在于犯罪分子可以获得受害人手机卡的所有权并实施操作,从技术角度来看,我建议,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漏洞进行技术改进和升级。例如,对于补卡时的身份认证,可以升级为“多因子身份认证”,即通过用户独有的多个秘密信息对用户身份进行验证,不仅验证身份证的有效性,还需验证指纹,验证在注册手机卡时候的各个密保问题,等等,如果这些都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将能有效遏制“虚假补卡”类的攻击。

再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密码重置时的身份认证,也可以采用“多因子认证机制”,除了短信验证外,还可以增加用户指纹、用户密保问题、用户特定手势(手机内有重力传感器和陀螺仪)、用户语音(手机内有录音)等多重比对。 严格管控企业或机构留存的公民身份信息

马坤(信息安全专家、西安四叶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

要防止“补卡截码”,不仅各运营商内部要制定严格的开卡和补卡规定,并在流程上切实执行,同时国家还应注意从公民身份信息泄露的源头上来防范。

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四个途径:人为倒卖、手机泄露、PC电脑感染、网站漏洞,但主要源头还是来自企业层面或网站。市民买房、买车、到物业进行登记,到银行、通信、交通甚至政府部门等机构去办事,都可能被要求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身份信息。然而,对这些按要求留存的身份信息,企业和机构究竟是如何管理的,群众很难知晓。

有报告显示,福布斯上榜的中国企业中,大多数企业都曾不同程度遭受过攻击或出现数据泄露。由于服务器或系统在安全防护方面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精通网络技术的黑客就会利用漏洞发起攻击,将整个客户数据库信息完整下载下来,打包出售以谋取利益。还有可能将多个泄密数据库的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形成一个地下数据网。这个数据网里会有非常完整的个人信息的链条,比如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银行卡号,甚至密码等。这种情形对任何人都是严重的威胁,甚至可能给用户带来人身安全方面的问题。

具体到盗刷,不法分子利用地下数据信息,专门招聘“技术员”,从选取信息到办理补卡,再到非法窃取受害人资金,形成完整的“业务链”。与从企业和机构数据库泄露的情况相比,个人丢失身份证或泄露密码的情况,我认为仅属于小头。

所以,对于企业或机构要求上传或留存公民身份信息、照片或复印件的平台和环节,国家应该严格管控,最好立法进行规范。 建立机构赔付机制

韩复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有组织、成规模。此前有媒体报道,网络诈骗产业链上至少有160万从业者,“年产值”超过千亿元,诈骗手段和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现实问题,这都需要进一步推动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解决。

盗刷案件中的两个角色――电信企业和银行,在设计业务流程的时候,他们对当下的网络经济蓬勃发展应该说估计并不充分,双方的流程都有不少技术漏洞。如依托短信发送验证码,可以说已经落后于时代的需要。因此,银行、电信运营商有必要采取更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篇8

荣市派出所现有警力40人,辖区常住人口3.7万,面积2.9平方公里,有秋林、远大、国贸、红博、金街、人和等12个地上地下大型商城、商业街,从业商户10余万户,流动人口日均60万左右,属于哈尔滨市的商业中心,治安形势非常复杂。近三年来,我们在打击、防范、服务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3年我所获得黑龙江省公安厅评选的首届全省“十佳派出所”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一、立足辖区实际,严打各类犯罪。一是便衣巡控打击现行犯罪。我们成立便衣巡控队伍,每日在辖区繁华地段以及地下商业街等案件高发区域便衣巡控,严打拎包扒窃犯罪活动。三年来,拎包扒窃案件同比下降67%。二是视频监控抓获老贼惯窃。我们对每一起拎包扒窃报案,每一起手机丢失的案件,都及时调取视频监控图像,固定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图像比对,认定了经常出没我所辖区的60多个老贼惯窃。一旦发现这些人员出现在我所辖区,立即抓捕。目前,已经抓获老贼惯窃17名,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三是信息研判破获刑事案件。我们将信息研判作为攻克各类案件的法宝,每天都有专人对刑事报案进行线索梳理,确定侦破方向。三年来,我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79人,抓获网上逃犯257人,这些成果大部分都是通过信息研判取得的。特别是,2013年12月,我所通过信息研判,抓获了疯狂作案、蒙面持刀单身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段人杰,破获系列抢劫、案件近百起。

二、夯实防范基础,严防辖区发案。一是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我们组织辖区鞋城、国贸、金街、红博等商场和地下街的商户,五户一组、佩戴袖标,开展治安防范。同时,成立了由社区低保户、单元组长组成的600余人的治安巡逻防护力量,协助管片民警开展巡逻防范,构建了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二是打造特色治安岗亭。我们在辖区100个大院,设立了特色的治安岗亭,岗亭上面印有“平安家园”建设以及六类案件治安防范的相关知识,供小区居民浏览了解。同时,聘请退休人员,佩戴治安员袖标,平时进行巡逻看护,累了可以在岗亭休息,大院的防控水平明显提高,极大压缩了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三是实现监控网络全覆盖。目前,辖区监控探头总数已达6879个,而且室外新增探头全部都是夜视红外线高清探头,辖区监控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各类案件大幅下降。以远大鞋城来说,2014年扒窃拎包案件仅发1起。四是安装金属安防宣传板。我们自筹资金,制作了千余块铝合金材质社区居民防范提示牌,悬挂在辖区每一个单元门上,提示居民注意防骗、防盗、防火和自身安全。五是发放涉车案件防范卡。制作了10万张“车内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带身上”的防范小卡片,由社区民警沿街路安插在私家车的风挡玻璃上,提示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2014年,辖区内的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同比下降了70%以上;盗窃机动车案件1起未发。六是制作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板。将宣传板安放在银行业务窗口与自动提款机的显著位置,提示群众防范电信诈骗。2014年,辖区电信诈骗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00%。通过有效防范,三年来,我所辖区内的砸车玻璃盗窃、电信诈骗等九类可防性案件总体发案下降87%,其中入室盗窃案件仅发案7起,楼道抢劫案件仅发案4起。

三、做好群众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在密切警民关系上,我们给辖区全部11000余户居民发放了“心连心服务卡”,把民警的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写在上面,并要求居民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意见建议反馈给我们,用这种方式来密切警民联系。在窗口服务上,我们建立了微博服务平台和QQ服务平台,户籍政策,接受业务咨询,开展预约服务等工作。同时,我们还推出了户籍窗口捎办代办服务、回复服务以及预约服务三种服务方式,为居民办理落户、变更、查档、审批、二代身份证等业务。目前,我们正在请辖区群众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措施,充实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助企上,我们围绕可能阻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排查调解活动;及时发现和清理企业周边的各类非法加工、收购站点,以及出租房屋和复杂场所,努力为企业创造宜商宜业的环境。在接处警工作上,我们全体民警坚决做到对群众报案不冷、不硬、不横、不推,不用官话,不用命令的口气。案件能及时处置的,绝不让群众等候;无法及时处置的,必须和群众进行沟通,取得谅解。近三年来,我们共接处警2.8万余次,查处调解各类治安案件及纠纷隐患32850余起,没有发生一次有理投诉和上访案件,共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297封,锦旗70余面,致谢电话百余次,先后有91名群众登门致谢。

四、加强规范建设,激发队伍活力。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我所规范了派出所外观形象、民警办公环境、民警生活环境、接待服务环境以及社区警务室服务环境,使派出所整齐、划一、规范、有序,让民警在所内办公生活感觉温暖、舒适,也给辖区群众提供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办事环境。二是强化警务实战化建设。我们特别注重民警体能训练,经常组织接处警、矛盾纠纷现场化解、处置突发事件等演练,不断提高民警的警务技能和处警能力。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把执法场所建设、案件评判、监督回访作为执法规范化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强化。特别是组织民警对办结的案卷进行评议,极大地提升了全所民警的办案质量。四是加大对民警的人文关怀。所领导班子从食宿问题入手,解决了民警因为出警吃不上饭的问题。民警家里有事,无论是老人生病、子女升学,所领导都要上门慰问。特别是民警因工作受伤时,所领导会积极为民警维权。这些都让民警深受感动,自觉地增强了对派出所的归属感,真正把派出所当成了自己的家,工作起来,干劲倍增。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