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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150-02
作为税法人才教育的专门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充分认识税法教学的重要意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队伍等诸多方面积极进行探索,从而为社会培养优秀的税法人才。
一、税法教学凸显的特点
(一)理论性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密不可分,税收分配涉及到国家、公民的根本利益,税的课赋和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根据进行,因此,税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将税收确定下来。在税法讲授过程中,教师必须将税法基础理论透彻的给学生加以分析,尤其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等基本原则的讲解,使学生在接受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在具体税种的学习过程中深入理解基本原理的贯彻实现。
(二)综合性
税法涉及较多其他领域的知识,具备典型的跨学科色彩,例如会计、财务管理、诉讼、复议等等,因此,税法的良好学习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能够将税法内容与会计原理、诉讼法制知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否则难以进入学习状态。即便在税法课程内部,也会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各个税种虽然相互独立,但相互之间的关联性表现的十分突出,综合性、整体性的学习、研究税法是对学生的必然要求。
(三)实践性
无论是作为普通公民还是税务工作者,都需要了解或者熟悉税法的相关规定。学生通过税法的深入学习,应当掌握纳税人、计税依据和计算、纳税地点、期限、减免税优惠等基本知识,并通晓纳税报表的填制与申报,达到能够与现实税务工作衔接的要求。同时,学生熟悉税法必须依赖于企业经营过程,尽量让学生了解纳税申报流程,实际经历才能使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纳税需要。
二、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由于税法学科本身的难度较大,以及教学实践、理论发展的缺失,造成了高校税法教学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教学内容不足
教学内容是教育的基础环节,没有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就无法提高教学质量。第一,税法是税收与法律的结合,税法教学脱离任何一项内容均无法达到预期目的。税法教材的内容编纂,或者“税”的意味严重,或者“法”的思路突出,很少能够将两者良好结合。对于学生来说,脱离税收的基本原理来讲法,难以真正的理解税收本质;而脱离法律原理、思想纯粹只讲税,无法凸显其中的法律精神。第二,税法的实践性表明国家会不断制定、修订新的税收法律制度,以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目的,例如《个人所得税法》先后于2006、2008、2011年修订多次等,但某些税法教材内容更新较慢,往往经过使用多年才进行改版,根本无法适应税法不断修改、完善的要求。
(二)教学方式落后
恰当的教学方式是现有体系下提高税法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但传统教学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需要。第一,许多教高校税法教学完全进行法规讲授,而缺乏实用性、互动性。由于受到课时数量的局限,法规讲授其实是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庞杂教学内容的无奈选择。“填鸭式”教学以传授知识为中心,加之税法内容理论性、实践性很强,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无法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学习兴趣难以被充分调动。第二,虽然在教学过程中一直倡导案例分析的方式,但实践中如何恰当选择案例成为教师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案例本身会涉及较多会计、财务管理、诉讼专业知识,如果不进行知识普及则案例教学难以达到应有效果,如果补充相应知识则会占用大量课堂时间,造成课时的紧张局面。
(三)教学队伍匮乏
虽然高校均在努力打造高质量的税法教师队伍,但仍然无法适应税法教学的长足发展要求。第一,税法教师自身的专业结构不合理。税法课程的综合性特征,对讲授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但目前高校从事税法教学的教师,或者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背景,却不通晓税收、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具备经济、管理的专业背景,却缺乏对法学原理、理论的深刻学习。真正学习税法的专业教师屈指可数,严重制约了税法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二,税法教师队伍的数量缺乏。由于税法教学起步较晚,从事专门税法学习的教师人数不多,加之税法本身专业性极强的特点,较少教师愿意转到税法领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因此,税法教学队伍严重短缺,难以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也使得税法教学培养的专门人才有限,后续发展力量不足。
三、税法教学改革的对策
(一)更新教学理念
税法教学改革首先应当转变思想、更新理念,这是确保税法教学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学生作为育人中心的地位日益突显,高校教学理念必须随之进行转变。对于税法教学来说,需要将学生的发展放在中心位置,围绕提升学生的素质开展。例如,在设计税法培养目标时候,需要更好地体现学生的求知需求;在具体培养过程中,需要按教学规律、特别是税法教学的基本规律进行。第二,适应社会发展的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需求,审视税法教育教学。企业对纳税经济行为日益重视,客观上对税务人才提出了崭新的需求,税收由宏观管理逐步转向微观应对,因此税法教学必须与时俱进,通过改革以突出税法自身的专业特色,促进学生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改变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税法教学改革的基础,教材则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第一,税法教材要具备前沿性特点,体现最新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尤其需要将税收知识与法律理论进行较好的平衡。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摆脱税法惯有的抽象、空洞弊病,将基本理论融汇于具体实例之中,选择具有代表性、启发性的案例,增强分析、解决税务问题的实际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教师需要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传媒了解最新动态,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法、税务信息。第二,课程体系是教学工作的总纲,是教学改革的切入点。税法课程体系应当在符合其内在知识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学科交叉,遵循逻辑性、体系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体现税法学科的继承性和开放性。具体来说,针对税法课程的相关性,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分专业进行,在税法课程开课之前,至少应当开设税收学、财务会计、法律基础等课程。
(三)转换教学方式
培养学生学习税法的兴趣,形成学习的内部诱因,是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创新的重要条件,也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重要前提。第一,税法教学应采取以法规讲授为主、法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在讲授税法条文时,可从立法精神讲起,讲解税法的内在规定性和应用问题。然后通过适当的案例分析,进一步理解和应用税法条文,增强实际操作的能力。在税法案例的选择上应贴近实际,突出税收业务特色,以培养学生税收业务能力。第二,税法教学方法应当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向“学生参与式”的转变,尽可能多地采用讨论式的教学方式,针对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讨论,以诱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丰富学生的直观经验和感性认识,启发学生对直观材料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和概括。
(四)提升教学队伍
“大学的荣誉不在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一代代教师的质量”。税法教学的关键环节在于专业教师的素质与水平。第一,改善教师专业结构的合理性,提升教研能力、教学水平,尤其需要全面深入掌握税收、法律专业知识,同时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掌握前沿的理论体系。同时,教师采取到相关单位调研、挂职等方式,积极参与税务实践活动,在教学中充分发扬税法的实践性特点。第二,学校应当积极培养专门税法教师,通过培训进修、攻读博士等方式,促成中、青年教师的成长,从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而且,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税法教研活动,培养税法教师产生问题意识,即能够对现实税法问题的挖掘和对税法教学实践所面临的问题的反省,形成独立的教学优势和科研特色,使税法教学富有持续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少英.我国高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2005(1).
[2]赵恒群.税法教学问题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1).
[3]李建英.论我国税法教学方法的转变[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8(3).
关键词:独立学院; 实践教学; 税法; 会计专业
税法课程是大学本科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课程,尤其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通过税法的理论教学,只能使各专业学生了解税收法律知识以及各税种的基本核算方法。而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要想学生能熟练应用税法专业知识,仅有理论教学是不够的,必须进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能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学生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实践。同时,实践教学也可以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都开设了税法课程,但很少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那么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弥补这部分缺憾。
一、独立学院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要求进行税法实践教学,税法对各专业课程的影响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税法实践操作。
1.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税法实践教学
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介于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之间,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应用型人才是能够将所学专业理论和技能应用于社会实践的专业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应用型人才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是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独立学院发展自身特色的重要途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各专业课程进行实践教学,税法作为专业重要课程,更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2.独立学院提高就业率要求税法实践教学
社会上有很多企业对独立学院有偏见,有的企业看到是独立学院的学生第一环节就直接淘汰掉,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这种偏见使得独立学院的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机会少。那么,独立学院如何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呢,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较强的实践能力使得学生一上岗就可以很快适应工作环境,顺利开展工作。而创新精神企业永恒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企业的进步,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必将成为各企业需求的人才。因此,独立学院要提高就业率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对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实践教学尤为重要,尤其是税法实践教学,税法知识贯穿企业会计处理的始终,没有税法的实践能力,会计专业的学生进行会计处理的能力会大打折扣。
二、独立学院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
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对独立学院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何提高税法的实践教学效果,需要进行严密的实践教学设计。税法实践教学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1.实践教学教材设计
在税法实践教学中实践教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教材设计上必须协调好以下方面:第一,实践教材必须与时俱进,符合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条例。随着国家经济形式的变化,实践教材内容应紧随政策调整,实时更新。第二,实践教材的内容设计应具有完整性。税法基本理论中所涵盖的税种较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税种也较多,并且各税种紧密相连,因此实践教材必须包括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税种。第三,实践教材中实践项目的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结合税法课程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应构建单项实践与综合实践相结合的实践体系。
2.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时间的设计
实践教学应贯穿整个课程教学的始终,而不是理论课后在进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是决定实践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在内容设计上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要涉及学生应掌握的主要内容。同时,时间安排也要合理,一般税法理论课时50个课时左右,实践课时20个课时左右。税法实践内容及课时分配表如下。
3.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税法实践教学的关键,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难以保障实践教学效果。要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必须打造高素质的教学队伍,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一是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实践性较强的考试,比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考试,这类考试对实际操作能力有较高要求,通过参加考试提高教师实践操作能力及教师综合专业素质。二是鼓励专业教师到校外实习,积累实践经验,将实践成果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三是聘请校外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参与实践教学,充实教师队伍。同时,也可以请校外专家对校内实践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校内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总之,独立院校税法课程教学应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合理选取教学内容,以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 梅平乐,王海星.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化研究[J].煤炭高等教育.2008年7月第26卷第4期
[2] 王秀敏.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5)
【关键词】会计;税法;教学改革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院校着眼于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岗位性和实用性特点,掀起了课程改革的大潮。本文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改革为背景,探讨高职会计专业《税法》类课程的改革问题。
一、《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鉴于会计专业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我国几乎所有会计专业均设有《税法》或相关课程,如《纳税实务》、《税法与纳税实务》,虽名称有所不同,但教学目标基本一致。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通过教学改革加强了课程建设,但效果不甚理想,主要表现为:
1、教材建设不完善,无法满足教学要求
目前,《税法》教材的选用基本遵循三种模式:一是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二是自编校本教材;三是出于考证需要,选用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但无论采用哪种模式,教材往往多年不愿更换,缺乏时效性。此外,这些教材在内容上大多侧重理论性,以现行税种核算为主,欠缺职业性和针对性,从而导致会计专业教学与实践岗位脱节。
2、教学资源相对匮乏,教学素材单一
按照高职教育教学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设计应以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强调职业性、岗位性和实用性特点,这就要求《税法》课程应围绕会计专业的岗位能力,选用大量实际工作素材,如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材料等,真正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院校的教学资源达不到要求,基本上是“课本+习题册”的传统模式,不仅割裂了课程与会计专业的内在联系,无法与实际岗位对接,而且导致学生感觉课程枯燥,学习起来较困难。本校调查显示,65%的同学认为“知识点太多,记不牢”,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现状。
3、教学方法不够灵活,改革力度不足
长期以来,《税法》课程教师大都遵循着这样的传统模式:即在固定的授课地点,使用固定的教材,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这种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导致教学内容重理论而轻实践,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不理想。当然,随着情境教学、仿真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的出现,许多院校也进行了积极尝试,但大多对新教学方法认识不足,运用不够灵活,甚至搞形式主义,教案精美,实际教学则沿用老套路,改革力度不够,更没有形成一种具有院校特色的创新机制。以本校为例,问卷调查显示,66%的同学认为“授课方法和技巧”仍需改进,55%的同学感觉“授课整体气氛”不活跃。
4、教学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化教学手段被广泛运用于教学过程,不仅提高了课堂效率,而且往往能够直观、生动、形象地展现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但目前《税法》课程一般不受重视,有限的教学资源被安排给会计类课程,先进的教学手段难以应用。即使多媒体教室充足,其教学课件质量也难以恭维,图片、图表、音像资料较少,动画效果不明显,教学效果受到影响,学生也有怨言。如本校调查显示,仍有35%的同学特别强调课件制作,要求能够“ppt授课,图文并茂”。
5、实践环节重视不足,实践教学能力欠缺
《税法》课程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实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目前多数院校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学生税务实践技能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实践教学需要相关实践教学资料,如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多年理论教学的惯性使得教师怠于改革,实践内容往往一带而过;二是实践教学对教师的实践技能要求较高,而目前许多《税法》课程教师虽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教学能力欠缺,怯于改革;三是实践教学对实训设备、设施有较高要求,有的院校资金有限,无力开展实践教学。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目前《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各院校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改革现有教学中的弊端,探索出一条真正的职业教育之路。
(一)构建完善的教材建设体系
结合《税法》课程自身特点,其教材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每年都有新颁布和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教材内容应紧随政策调整,实时更新。二是完整性。会计专业就业面较广,实际工作涉及的税种较多,教材应涵盖现行大部分税种。三是岗位性。《税法》课程必须服务于会计专业教学目标,教材内容应强调会计岗位涉税业务处理,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践中,本校采用了“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经济法基础》和校本教材”相结合的模式,校本教材以岗位业务需要编写,并随着政策法规变化及实践工作每年更新补充,加上当年新版指定教材,兼具了时效性、完整性和岗位性特点,教学效果较好。
(二)丰富课程的教学资源
会计专业的《税法》教学以服务岗位职业能力为宗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因此教学中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搜集教学素材,实现与实际岗位的对接。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校内教学资源,积极与相关会计实训教师联系,选用课程需要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材料。另一方面,挖掘社会资源,通过校外实训基地或合作企业、单位搜集一线涉税资料,为税款核算、纳税申报积累素材。同时,在素材运用上必须坚持实用性原则,并能够灵活运用到教学的各个阶段,不能搞形式主义。
(三)改进并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是一种“教”与“学”互动的过程,良好的教学方法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首先,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认真钻研新型教学方法,做到认识到位,并能够熟练运用。如认清什么是任务驱动教学法,如何在《税法》课程中加以运用。其次,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为了让学生产生置身工作岗位的现实感,教学中可以设计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税款核算、纳税申报等不同的典型工作情境,采用情境教学法;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可以以专题或讲座的形式介绍主要行业的涉税实务,采用行业教学法;为了让学生更好的掌握各种繁杂的税收规定,理解枯燥的理论知识,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或现实生活选用鲜活的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第三,教师应在工作中注意观察,注重教学积累和不断学习,并能够开拓创新,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新模式。本校一年的实践表明,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切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四)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课程改革和建设至关重要,是“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首先,各院校必须深刻认识到本课程对专业建设的重要性,为课程改革和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配备现代化的教学仪器和设施,至少应安排在多媒体教室。其次,教师自身应掌握现代教学技术,具备熟练运用多媒体等先进设备的能力,包括能够制作高质量的教学课件,下载使用各种声像资料等。最后,注重精品课程建设,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上传题库、教案、大纲等各种教学资源,供全体师生共享。
(五)强化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对高职院校教学意义重大。各院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实践教学的软硬件建设,并最终建立“校内实训为主、校外实习为辅”、“师资过硬、专兼结合”、“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1、加强校企合作,创建良好的实践教学“硬”环境
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的两大途径,由于校外实习主要依赖于实习基地的建设,不可控因素较多,且许多高职会计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又面临诸多困难,因此《税法》课程的实践应采取“校内实训为主、校外实习为辅”的教学模式。一方面,学校应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购买相关实训设备和软件,包括大量实训资料;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挖掘社会资源,吸引企业力量的参与,共建校内仿真实训室。同时,在建好校内实训的基础上,各院校应积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加大校企合作的深度,争取更深层次上的合作,从而与校内实训相辅相成。
2、加强双师建设,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软”环境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必须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增强校内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其参加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为其搭建业务实践的平台,定期安排到企业一线进行业务进修,积累实践经验,将实践成果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来;二是聘请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过程,担任实训指导教师,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并对实践教学及人才培养提出指导意见。我院实践表明,校外专家的参与为师资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升,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3、科学设计实训项目,构建全方位的实训体系
实训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实践教学效果。结合《税法》课程的特点和会计实际岗位需要,应构建“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相结合”的全方位实训体系。首先,根据情境设计安排课堂单项实训,如税务登记、单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使学生能够及时掌握课堂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其次,根据行业、企业实践需要,或者与会计业务、银行业务融合,或者分行业大类设计课程综合实训,以此培养学生的综合税务处理能力。由于综合实训对教师实践水平要求很高,实践中各院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来实施。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制度保障
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任课教师付出大量心血,而且需要学校从制度上予以保障。首先,学校必须切实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互惠双赢基础上,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推动课程改革的步伐。其次,学校必须建立良好的课程改革监督机制,配备专门人员对教学改革的效果进行全程监控,并纳入教师考核,以此保证教学改革质量。最后,学校还应建立一定的课程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成果卓著,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奖励,以调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
总之,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必须围绕岗位工作需要,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塑造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它不仅需要校内外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更需要我们改革的勇气和魄力,这样课程改革才能够真正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王珏,李晓红.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5).
[2]林瑾,李龙梅.财务管理专业税法教学的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09(11).
课题项目:2010年院级课题“高职会计专业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结项成果(课题编号:2010009),主持人:韩采宏。
作者简介:
韩采宏(1981―),女,山东栖霞人,硕士研究生,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税务制度与管理、税法教学。
一、税法课堂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税收知识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愈发显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工作市场中的强竞争力,税法的学习越来越受到学生的重视。这就对我们的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目前我们的税法课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热情。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一)学生课堂参与度低,由于税法的难度较大,法律条文较多而且繁琐复杂,导致教师上课与学生的互动内容较少,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对课堂学习的参与度低。
(二)教材内容有一定滞后性。由于税法教材的编写每年变化较小,而现实当中我国财政体制和政策是处于不断变化和更新的状态中,这样会造成课本所学内容与税收实践的脱节,比如我国正在进行的“营改增”改革,这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但对这些内容教材很少涉及。
(三)实践能力薄弱。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学习完该课程的学生应具备税务实践的技能。而目前税法课堂还只停留在理论教学层面,在实务性和实践教学方面存在欠缺,学生无法胜任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工作。
二、互动教学在税法课堂应用的方式
(一)案例分析教学方法
税法课程是一门与现实联系非常密切的课程,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真实、典型的案例,都可以拿来与学生在课堂上分享。教师可以选择设计到税法中知识点较多的案例,或者具有典型性代表的案例发送给学生。将学生分成小组,每个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分析一到两个案例,将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解题思路与分析结果用PPT的形式呈现出来。在每次课堂教学中留出20-30分钟时间,用于学生讲解,教师进行点评,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同时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式比仅在课堂上提问问题,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增强了互动。
(二)关注热点教学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领域最为关注的问题,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是税收收入的主要贡献者。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加了税收的公平性。但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量巨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为我们的课堂教学提供了许多素材。如果仅依靠教师的信息传达,渠道单一且有限,而且会使学生没有代入感。可以通过让学生自己收集税收领域热点问题资料的方式,使学生增强对现实的关注度。比如每次上课的前15分钟,指派一位同学对这一周税收领域或者财经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总结,其他同学可以就感兴趣的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常规教学外,还可以就营业税改增值税进行专题讲座,将改革中的核心问题抓出来,便于学生及时掌握。比如,尤其是改革对电信业、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影响,可以组织学生结合某一行业的特色,讨论改革针对这一行业的影响。
(三)税务模拟实训教学方法
现在我们的税法课堂主要是从理论上讲授我国现行税种的概念、特点、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主要税法要素,对于每个税种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判定征税范围、确定计税依据和计算应纳税额,以及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还缺乏实际有效的指导和训练,这也造成了学生工作时产生知识与实践脱离的困惑。在理论教学的同时,也要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模拟,使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连接税务机关网站,依托远程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完成电子申报和电子纳税的全过程。培养学生对各税种纳税、报税的能力以及对互联网电子申报和电子纳税的应用。需要建立税务实训的实验室,选择目前税务局采用的网上报税系统,比如“金税三期”,以及企业应用较多的报税软件,利用电子税务的手段增强学生的实际纳税和报税能力。通过这种模拟纳税的情景设置,使得学生可以将知识与实际操作联系起来,增强了趣味性,学生会更有兴趣和动力投入到税法的学习中来。
【关键词】职业岗位 高职会计 纳税 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0-0227-01
一、基于职业岗位要求的《纳税实务》课程的建设原则
《纳税实务》是高职会计专业一门理实一体的核心课程,由于与纳税会计岗位直接对接,该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和职业要求。这样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养成良好规范的职业行为是课程的培养目标。在建设中一定要遵循有利于促进课程内容职业性、操作性、实用性实现的原则。
(一)“校企共建”原则
基于岗位和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的课程建设原则,同样适用于会计专业课程建设。课程的开发和教学的实施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必须要求职业标准和实际操作技能融入到课程建设中来,而来自于企业实际岗位的现场专家最具有发言权。所以要实现课程教学的职业岗位要求,必须坚持“校企共建”的原则进行课程建设。
(二)“开放建设”原则
要实现高职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就必须要改变原来的传统会计专业建设的思路。要坚持“开放建设”的原则,使得课程建设空间不再局限于校内。而应该使得师资有“引进来、走出去”的理论实践交融培养途径、教学可在校内校外和课内课外自由开展;学生既可以依赖于纸质的教学资源还可以利用广阔的电子和网络资源,实现随时随地自主学习。对于学生的评价和课程的质量管理都是校内校外互通式的。
二、基于职业岗位要求的《纳税实务》课程建设的内容
(一)岗位分析是将职业要求植入课程教学的起点
高职的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专业培养目标由市场需求决定,岗位需求的调查与分析是确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点更是专业课程正确定位的前提。根据对会计专业岗位群调查分析,《纳税实务》课程面向的会计岗位是纳税会计岗位,主要的能力需求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会计核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税收成本意识以及自律能力。纳税会计岗位能力的恰当分析将有利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融入课程教学环节。
(二)组建综合能力强的特色课程团队是课程建设的“软资源”保障
虽然大学强调的是自学能力的培养,但是好的导师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学习效果。在《纳税实务》建设中应该建立综合能力较强的特色团队。团队的特色主要体现在:第一,师资结构有特色,应该搭建税收征管单位、税收缴纳企业、学校骨干教师交流的桥梁,保持强调“双师型”的同时各有侧重点。第二,团队全过程参与课程建设,从岗位能力分析,到课程内容的确定、课程资源的构建、理实教学的实施、对学生的评价以及课程的长远发展策略的制定。尤其是现场专家不仅仅只停留在课程建设论证环节,而是融进课程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直接参与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第三,课程团队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地点是开放型的,不再局限于学校里,也可以是税收征管现场,纳税企业现场、模拟纳税现场。
(三)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技能和职业素养
1.创新教学模式
根据会计岗位不仅注重技能培训更注重职业道德的特点以及学生的认知规律,《纳税实务》课程应创建“三层双轨”的教学模式,即通过将教学内容分为“纳税工作准备(基础技能)”、专项纳税实务(专项技能)以及综合纳税实务(综合技能)三个层次,通过“做人+做事”、“手工+电算”、“校内+校外”等三组“双轨”手段实现。
2.改善教学方法和手段
由于纳税实务课程包含了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传统的理论讲授课让学生失去了学习兴趣,也不能满足课程的培养目标。在教学上应该积极实践“理论实践一体化”,加大实践教学比例。
(四)建设立体、开放型的职业性课程资源让学生“学有所依”
课程资源既可以为教学内容的载体形式也可以是教学实现的场地。建立丰富的基于岗位能力要求的课程资源,能将抽象的税收法律具体化,促使学生“学有所依”。 所有的课程教学资源都要传到相关的学习平台,资源网络化将会促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1.师生共同编写特色教材
根据最新的税法政策、会计理论及其他最新理论、校内校外课程团队成员,可以自主编写基于纳税会计工作流程的特色教材(或公开出版或校本教材),并且根据学生的反馈意见,选拔部分出色学生也参与到教材的编订。提炼重点难点,坚持“理论够用”的观点,凸显学生实操水平的培养。
2.建立立体型的网络教学资源
第一,建立相关教学指导资源。首先,根据纳税会计岗位要求制定课程标准。其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合理设计实践教学。最后,要整理好供学生参照的相关考证文件及重要税收法律法规,尤其要注重税法制度的更新。
第二,建立齐全的教学实施文件。根据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过程,要建立包括引导文、任务单、电子教案和教学课件、教学案例库、课程考核评价资料,纳税岗位工作流程说明、还有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习题库、案例库以及在线测试题库。
(五)创建“双位一体”的课程管理体系可促进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纳税实务》课程的建设模式和后续管理模式都会决定在税法、会计不断变化下课程是否能可持续发展。企业和学校始终要共同参与其中,除了参与课程开发和课程实施外,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更要发挥企业和学院的“双位一体”的管理效应。
1.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企业和学校专业老师共同考核评价。2.加大顶岗实习力度,依赖合作企业的对口安排。3.学校跟企业签订对口就业协议,促进专业课程建设的“校企共管”。
总之,随着经济发展和高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专业课程建设也会不断的寻求自己该走的路,而职业岗位要求的融入将会一直是高职会计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高素芬.高职会计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模式探讨——以《企业纳税实务》课程为例[J].科技资讯.2011.04
[2]任伟峰、尤龙.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06
【关键词】教学;改革;项目课程
为了不断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缩短学生毕业与就业之间的距离,根据市场营销专业的特点,把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进行了课程教学改革 ,增大实践教学力度,把课堂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把教学与学生的就业岗位相结合,使学生学中做、做中学,完成工学结合的教学目标。
1.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
根据市场对销售人员的职业能力要求和市场营销专业目前的教学培养模式及培养目标的,都已不能。经过对我省的几个大型企业如三精制药、正大集团等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高教[2006]16号文件关于“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的指示精神,市场营销专业要想在经济的大潮中生存就必须进行课程调整与教学改革。其目的是适应职业教育的要求,使教学与学生就业岗位相对接,教师以真实的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真正实现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和实践相融合,达到高职院校培养毕业的目的,让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2.教学改革的内容
根据市场营销专业的特点,高职教育对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以及我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培养人才的实际情况,对市场营销专业的两个班进行了项目课程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是目前倍受关注的一种职业教育课程模式。高职教育项目课程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其内涵的认识还处在探索、总结阶段。项目课程既要求课程设置反映工作体系的结构,也要求按照工作过程中的知识组织方式组织课程内容。项目课程以培养学生工作胜任力为目的,已成为当前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
2.1项目课程
项目课程,是以工作项目为中心来组织技术理论知识和技术实践知识的课程内容组织模式。课程中的知识不是按照知识本身的逻辑,而是根据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来组织的,学生通过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来学习相关技能与知识,学与做融为一体。
与学科课程相比,项目课程更适合职业教育的性质,在教学实践中,显示了不可替代的优势。一方面有利于课程内容与岗位能力要求的紧密对接。项目课程彻底打破了学科界限,以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为根据来组织课程内容,将学习过程设计为工作过程,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融为一体,以实际项目和具体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培养其职业素养。
2.2基于项目课程的教学设计
2.2.1教学目标设计
课程目标是指预期的课程结果,即期望学生学习某门课程后,在知识、技能、态度方面达到什么状态。我门在对课程改革时将推销技巧、会计、税法融入到一个项目中,将销售过程的整个活动融入到项目课程中,使学生得到全面技能的提高。基于项目课程的完成要设计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教学中,从尝试社会调查实践入手,由于学生缺乏相应的知识准备,调查中必然遇到问题与困难,这时就会产生学习相关知识以解决问题的需求,这样就激发了学生为了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而学习理论知识的主动性,从而提高理论知识的学习效果。
(2)能力目标。
职业教育是为具体的工作做准备的教育,接受了职业教育,就应该能够有效完成某类工作任务。基于项目课程的教学设计强调行动与任务导向,将学生导向工作过程体系,使其在完成实际项目和具体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增长实践技能。
2.2.2教学内容设计
根据学生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和所学过的课程,对实训项目进行整体设计,将推销技巧、会计、税法融入到一个项目中,以工作过程分析为基础,围绕学生市场调查、分析、销售、会计核算、税款申报为能力的培养目标,选取销售市场,对学生进行推销技巧、会计、税法知识培训,突出行动特色,将整个教学过程设计为一个完整的教学项目,以学生为教学团队,完成限定的产品销售任务,在此项目下设置了产品销售、会计核算、税款申报三项具体任务,在每个任务中将推销技巧、会计、税法的理论知识与市场产品销售技能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学、做、学、用”一体化。
2.3教学方法及过程设计
推销技巧、会计、税法三门课程整合在一起,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另外如上所述,职业教育是为具体的工作做准备的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必须能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因此,本课程采取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即项目教学法。当然,也可以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采用案例教学法、情境扮演法和小组工作法等教学方法。
(1)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的核心思想是让学生通过完成一个完整的项目来实现知识的联结,发展完整的职业能力。基于推销技巧、会计、税法三门课程的教学,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项目”——分组并各自完成该项目,让学生对整个调查过程有一个完整地把握,并能把通过任务教学获得的知识、技能整合成一个整体。
(2)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的基本思想是将知识附着于项目,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让学生获得知识。基于项目课程的推销技巧、会计、税法三门课程的教学,以完成具体的调查、销售为核心来训练学生设计、实施市场调查方案,提高产品销售和会计核算能力。
2.4考核方式
课程与教学模式的改革,相应的必然带来考核方式的改革。本课程改变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而是以学生完成的实际项目作为考核内容。采取过程考核方式,总分100分。
(1)每位同学保证出勤,这项考核由指导教师与各小组长联合考核 ,考核分数5分。
(2)市场调查、完成调查项目的内容,并指明调查的时间、地点,认真履行职责,无舞弊行为,由指导教师与各小组长联合考核,考核分数30分。
(3)认真完成产品设计方案,并提出销售方案, 20分,指导教师考核。
(4)进行账务处理、税款申报,40分。指导教师考核。
(5)较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5分,由学生自己相互评定。
3.项目课程的教学实践
一、民办高等院校税法教学的现状
1.偏重理论,脱离实际
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交叉学科,实际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税法课程的开设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满足市场的需求,为社会培养能够正确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办理相关纳税申报业务的应用技术型复合人才。而税法目前教学更多是依靠于理论知识的讲解,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例如学生只会计算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但是不会进行电子网上纳税申报,缺乏实践环节。学生不具备独立从事纳税处理的能力,不能够做到学以致用。
2.税法更新速度快,教材内容更新滞后
我国税收受地域、经济发展速度、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税赋轻重不一,纳税人实际纳税负担各具特色,税收制度一直处于调整和改革中,税法政策更新速度快,但是税法教材内容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更新速度滞后。虽然每学期开学伊始,教研室选取最新版本的教材,但是由于教材编写与出版时间的误差导致教材上关于税法最新的政策不能及时更新,即便是最具权威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考试指定教材也无法做到与时俱进。
3.税法考核方式过于传统
税法课程考试方式缺乏创新,不能针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采取“一锅端”的方式统一进行考核,但是考试内容一旦进行改版,学生传统的思维模式,靠背题——背写——写就能及格,很难区分出学生的实际掌握能力,学生只知其一,不懂其二,不会举一反三,例如学生会处理增值税的业务、营业税的业务,但是学生不能正确处理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特殊销售方式的纳税计算,难以区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异同,难以用间接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稍微进行变动,学生就不能随机应变。
4.教学方法单一
随着教育成本投入力度的加大,教学条件的改善,课堂上普遍使用多媒体教学,以播放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向学生展示教学内容,教学缺乏互动,只是机械式的讲授税收法律条文,教师只是纯粹地讲授课件的内容,学生也是简单地跟随老师的进度,抄写老师授课讲义,授课老师很容易忽视与学生之间的课堂互动,老师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没有考虑到学生对课件内容的理解程度,这种传统的以教师为课堂主题的教学模式,没有把学生真正地引入到课堂中,学生仍然是机械地被动接受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很难激发学生对于知识和未来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课堂气氛异常压抑,学生学习过程中,逐渐厌烦对税法的学习。
二、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对策
1.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实践教学环节
税法课程的学习更加注重操作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将税收法律条文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业务的核算、纳税业务申报等联系起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鼓励学生到税务师事务所或记账公司进行短期实习,支持教师去税务局进行短期培训,这样可以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学生放寒假之时,正是税务所繁忙之际,学生去实习,帮忙处理纳税人税务登记、代领发票、申报纳税等日常业务,缩短了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完成从理论认识到感性认识的飞跃。这样既可以解决学生实习的问题,又可以为事务所节约人力成本。
2.关注税改动态,及时更新教材
我国经济形式不断变化,税制改革也随之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新颁布和制定,时刻提醒着我们,在给财务专业学生选定教材时,要注意教材的更新速度,并且凭借网络各大媒体的帮助,例如报纸、杂志、新闻、电视等手段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的最新规定,及时收取税收改革的时事信息,不断地填充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另外注重税法课程案例讲解的培养,本着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可以分组讲解,制作PPT课件,老师负责指导评论,借助案例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保证教学具有时效性和操作性。
3.以案例教学为依托,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规定征收19种税,可见税法教学内容信息量十分强大,借助多媒体教学,让学生参与其中,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提升学生的专业表达能力,有学生来控制课堂,玩转课堂,吸引学生学习专业的热情,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增强学生分析案例的兴趣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曹巍魏.转型应用技术大学背景下的课程教学改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
[2]解青芳.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
一、独立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的必要性
(一)可以有效解决学生就业难与小微企业人才匮乏的矛盾 小微企业数量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80%以上,最终产品和服务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但据易才集团和CHINA HRKEY共同的《2012中国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白皮书》显示,小微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尤其技术人才、高层管理者更是企业发展的瓶颈。麦可思研究院的《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2届本科毕业生社会需求量较大的50职业”中“会计”排名第一,这也证明了小微企业人才匮乏。另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如何解决两者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既能有效解决地方应用型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题,又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克服人力资源瓶颈,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较为现实的办法是,首先地方应用型本科应紧密联系小微企业实际,独立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同时设置小企业管理、小企业理财等课程),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培养能够胜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一专多能和多岗位能力与素质要求的应用型会计人才,毕业生要适应小微企业多个岗位一个人的实际,具备较强动手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特点。其次,提高学生的小微企业岗位意识。针对部分学生不愿到基层第一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思想教育,科学引导学生到小微企业发挥聪明才智,施展他们的才华。第三,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提高引进会计人才的薪酬,提高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竞争力,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人力资源瓶颈。
(二)能够完善会计学专业现有课程体系 我国会计教育现有的课程体系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线,通过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课程学习,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而言,《企业会计准则》更强调遵循会计假设、权责发生制以及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相关原则,强调职业判断,坚持会计与税法的分离,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其实是税务会计,虽然也考虑相关会计原则,但更多地强调服务于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它大大地减少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因此现有的会计课程体系缺少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小企业会计课程。
有观点认为,小企业会计的内容在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等一些课程中都有涉及,没有必要再单独设置一门课。也有观点认为,既然会计、税法课程中有小企业会计的内容,就可以借助这些内容,强化其小企业会计的综合运用功能,运用学科渗透的方式进行,而不必单独设置课程。其实,这两种认识没有差异,前者认为通过其他课程的学习自然就了解了小企业会计,后者只不过强调在学习其他课程时要有意识地进行小企业会计内容训练。虽然这两种思路不否定小企业会计的内容,但主张的都是课程渗透、融合式的。
主张渗透融合式小企业会计者认为,如果再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在内容上有“叠床架屋”之感,因此没有必要。这种认识也出现在小企业会计的教材编写者中间,他们在编写小企业会计教材时,都力避其他课程中已有的内容,把小企业会计作为其他课程内容的一个补充。其实,这种做法没有正确地理解小企业会计和其他课程内容的差别。同样的内容,小企业会计与其他课程关注的侧重点不同,理解角度也不同。因此,小企业会计的内容不但不会“叠床架屋”还能收到相辅相成之效。笔者并不反对通过其他课程的学习对小企业会计内容进行渗透,但有意识的渗透小企业会计内容,既破坏了原有课程自身的独特性,也不利于对小企业会计内容系统性的把握。每门课程都有其独特的视角,选择一门课程,就意味着要按照其视角来选取和组织教学材料。这些课程的内容可能与小企业会计有某种重合,但看待问题的视角却不同。同时,一门课程若负载的价值太多,就有可能忘记它自身本来的价值。即便小企业会计的某些内容适合以潜在的方式融入相关课程中,但这种渗透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小企业会计的内容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实有独立设置课程的必要。
(三)符合特色专业建设需要 自从教育部、财政部教高[2007]1号文明确提出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在全国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300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开始,各类高校都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将“国家级特色专业”作为专业创建目标。但大部分高校在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过程中,办学理念陈旧,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雷同,课程体系无创新,实验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相互借鉴、相互模仿,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会计学专业而言,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如何“提炼”特色,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不能像部属高校和研究型大学那样定位于面向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或科研院所培养研究型会计人才,应充分突出服务“地方”和“应用型”,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同样需要大量懂管理、业务精的会计人才。盐城工学院根据自己所处的区域位置和江苏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急需大量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实际,将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综合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小微企业财务负责人”。特色专业建设的关键是课程体系要有特色,因此面向小微企业的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需要独立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
(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 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受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岗位分工明确性较大中型企业差,岗位的复合性高,具有一岗多能、多岗一人的特点,尤其重要的是小微企业会计人员参与决策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对学生动手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参谋作用要求高。小企业会计课程的开设,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常见税种的涉税处理、纳税申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内容纳入其中,一方面将原有的包含在3-4门课程的内容综合在一门课程中,有利于学生系统地学习并掌握小微企业规范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这门课程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可以培养学生全局意识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另一方面独立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有利于学生从小微企业视角来理解会计的目标和作用,从而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积极性。第三,以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为基础,开发并增设了适应地方小微企业岗位群的其他课程模块,如小企业管理、个人理财、税务筹划等,满足了小微企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第四,通过与小企业会计课程配套的“小企业会计综合实验”平台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独立设置小企业会计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一)教材建设 笔者多年来一直从事小企业会计问题研究,2004年根据财政部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编著了《小企业会计》,作为校级选修课参考教材;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撰写了“《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分析及对策”。《小企业会计准则》后,笔者编著了《小企业会计实务》,作为我校《小企业会计》课程教材。在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立项建设中,笔者主编的《小企业会计》教材被列入“新编教材”名单,正在建设中。
(二)理论课程大纲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小企业会计课程是本科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基于小微企业岗位素质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的掌握小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和正确运用小企业会计方法处理日常会计业务,并能熟练处理小企业常见涉税事项;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和解决小企业会计问题的能力,以便较好地适应小微企业会计工作需要。(2)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运用多种教学媒体和形式组织教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小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运用会计的基本方法处理小微企业会计及涉税问题。(3)课时安排。本课程理论课32-48学时。(4)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会计学原理和税法,其后续课程为《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5)课程主要内容。小企业会计课程以财政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系统地阐述了小企业常见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以及涉税处理。本课程总论部分主要包括小微企业的范围及特点、小微企业的会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内容。资产部分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与长期待摊费用等,包含相关的涉税处理。负债及权益部分包括流动负债、应交税费、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对小微企业收入与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含所得税费用)、财务报表及分析、特殊会计业务等内容以及小微企业的纳税申报都有独立章节。
(三)实践教学 我校会计学专业在实践教学环节,以小企业财务负责人岗位群的工作流程与实务资源为基础,构建并完善包含实训、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五个模块的一体化教学模式,建成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循序渐进的能激发和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相对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实施基于小企业财务负责人能力资源的项目制、讨论式和案例式教学,强调生产实习、综合训练、毕业实习和就业一体化,实现专业教育和岗位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小企业会计课程的校内实践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训练、电子报税和通过人机对抗方式的小企业会计综合实验几个部分。“小企业会计综合实验”平台模拟一个小微企业的内外部环境,通过运营、账务处理、电子报税、税务稽查等四大模块,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训练学生从小微企业CFO的角度去全面关注企业决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筹资投资、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和实务技能,学生可以在开放的平台拓展经营思路,充分发挥创新能力。校外实践主要通过实习基地完成,实习基地主要由记账公司、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协会(商会)、小型企业等构成。
[本文系2011年江苏省教研教改项目“基于地方工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编号:2011JSJG264)和盐城工学院2013年教研教改重点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地方工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与实践”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徐同文、房保俊:《应用型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高等教育研究》2012年第6期。
[2]余谦:《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安康学院学报》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