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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doi:10.3969/j.issn.1006-8554.2016.02.072
0引言
煤矿安全生产涉及的范围相对广泛,社会的影响性相对较大,因此,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一旦做不到位,会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一方面会损坏煤矿企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小到煤矿企业,大到社会,都造成一定的威胁。煤矿安全是煤矿生产的前提和保障,更是促进煤矿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石。煤矿行业一般都作业于安全隐患较多、危险系数较高的环境中,因此,进行科学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不仅是保护人身安全的需要,更是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效益的重要保障。
1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煤矿工人的综合素质低下,威胁安全生产
当前,我国煤矿企业也正在进行各种改革,用人体制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这样的变化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但是另一方面却给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威胁。煤矿企业的合同制临时性工人的增多,不仅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而且由于临时性的煤矿工人多来自不同地区的打工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存在着较强的临时雇佣观念,缺乏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安全生产的意识都比较薄弱,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是一个极大的威胁。与此同时,煤矿管理人员大多来源于煤矿中吃苦耐劳的生产先进者,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科学性的认知,甚至存在着煤矿出煤免不了违章的错误思想。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0%的煤矿事故都源于违章操作,对安全生产是一个极大的阻碍。
1.2过分重视生产产量,忽视安全生产规程
煤炭行业的市场化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导致很多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过分重视煤炭生产的产量,忽视安全生产规程,没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更没有正确的引导企业的煤矿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生产流程。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煤矿生产和煤矿安全发生冲突的时候,很多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能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而是将煤矿生产的产量看的更加重要,认为煤炭生产的产量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产量是硬标准,质量是次标准,安全是软标准。尽管很多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贯彻落实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但是实施的力度还比较小,甚至只停留在表层。在生产作业规程学习的环节,甚至很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只是象征性的读一读,并没有真正的深入到生产人员的思想中。
1.3欠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力量薄弱
当前,很多煤矿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以往存在的很多安全管理机构当作不必要的部门就行撤销或者合并。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大幅度的减少,这就更加使得安全生产的管理力量更加薄弱。与此同时,煤矿企业中现存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存在身兼数职的情况,不仅是安监人员,又是瓦检人员,致使安全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难以明晰,很难做到监管到位,对煤矿生产造成一定的生产隐患。另一方面,很多政府部门派驻的安全管理人员最终被依附于企业的合并科室里,在职责履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阻碍和束缚,很难最大限度的发挥职责与权力。
1.4安全生产投足力度不足
我国的煤炭企业存在着普遍的问题就是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明显不足,这就使得大部分的煤炭企业都面临着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具体分析原因:①很多煤炭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注重煤炭生产的产量,加班加点进行煤炭生产,致使煤炭生产的机器设备老化陈旧,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②当前煤矿市场并不十分景气,煤炭供大于求,煤炭产业的经济效益并不乐观,资金周转不开,使得安全生产的周转资金减少,煤炭企业没有能力进行安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几率。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管理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甚至招聘人员都更侧重于廉价的劳动力,却忽视了文化素质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
2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的解决对策
2.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强制安全生产管理
我国针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出台了多项明确的法律法规,比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等。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呈现表明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已经上升到了法律法规的强制层面。煤矿企业应该以此为起点,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借助法律的力量,强化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依法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要在企业内部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的内容,树立煤矿生产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另一方面,企业的相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断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顿。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我国的煤炭企业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逐步由单一生产到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能要依靠生产产量,更要注重安全生产。因此,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更要不断的推进,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由过去的软指标慢慢变成硬性指标考核的一部分,将安全生产考核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去抓,从根本上保障企业的经济增长力度。与此同时,企业内部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心里,营造一个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责任制氛围,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提高企业职工的综合素质,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煤矿职工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提高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助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企业应该不断对用工制度进行合理的配置,对煤矿工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加大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宣传,同时,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在煤矿企业高产高效生产的同时,可以大大降低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持续进行。
3结语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煤矿行业更是国家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领域,国家对煤矿行业更是提出了“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政策方针。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完善更是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大力完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石新,王文涛,肖石英.中国煤炭企业安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2]张志呈,李春晓.我国煤矿事故多发性和实现本质安全管理的研究[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3]刘文俊,周志强,李石新.煤矿企业员工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安全文化构建[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1).
[4]吴平德,陈建国.建立长效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实现安全生产[G]//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200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4.
论文摘要:通过对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关系的分析 ,论述了煤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监督监察的必要性
1 问题的提出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监察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方针,所以,探讨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是搞好安全监察,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根本出路。
我们进行安全监察的目的,在于依照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但是,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员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在现场,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必须着力于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挖掘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内部潜力。这是因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搞好安全生产决定性因素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缺乏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那么,任何外部的监督检查,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通过安全监察,促进安全管理是我们作好监察工作的新课题。
2 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通过我们的安全监察发现,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相对来说,安全管理水平比较高,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比较低下,安全装备水平普遍较低,煤矿企业领导的管理水平大多数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粗放型管理水平上,难以适应现在安全形势的发展;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地方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较原始的,一些乡镇煤矿甚至没有起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上,有的甚至是空白,在装备上有的还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生产水平上,在职工的素质方面,大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非常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相当落后。试想,处于这样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如果煤矿的安全执法监察不与企业的安全管理相结合,单纯的安全执法力度再大,也无法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
对于煤矿安全来说,煤矿安全监察与煤矿企业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关键的因素在于煤矿企业本身。这是因为:一是煤矿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贯穿于煤矿一切生产活动之中,所以说日常的安全管理决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而独立存在,也就是说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才会有提高;二是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在于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煤矿是否有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完全依靠外部的监督,自身没有安全的自律意识,是不会搞好安全生产的;三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职工,因此职工是否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成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实质是同井下现场的各种自然灾害和违章现象作斗争,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四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决定性因素的也是最为基础的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完善,管理层是否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意识,只有企业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层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意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五是现场的装备水平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煤矿安全监察不仅可在现场及时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约煤矿的违法行为,而且要通过行政执法,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性地促使煤矿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机构,加强考核,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提高煤矿的装备水平,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所以说煤矿安全监察作为外因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的好转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加强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严格监督监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的责任制度,是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制度和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健全和考核落实,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在现场得到正确答案,它使每一个管理者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心,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是煤矿的专业部门和个人根据部门和个人专业的范围,在制度上确保专业范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如果部门业务保安做得好,每一个人在岗位上都能够按章作业,每一个专业都能够得到安全生产,那么全矿也就做到安全生产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工作,它要求每一个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时间、资金、人员、责任,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使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事故责任追究制是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促使煤矿管理者增强责任心,使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投入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都对煤矿安全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必须作为重点进行安全监察。
1.1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逐渐突出以人为本
我国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说到底就是要以人为本,这是所有煤矿安全监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但是我国现行的煤矿安全监管过度依赖行政机构,但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对于煤矿安全监管带来诸多不便。其实在当前的安全监管体系下我们没有重视到矿工和煤矿企业的工会这两个第三方监管力量。矿工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机制的漏洞。目前我国并没有赋予矿工们足够的权力,最可怕的是,即便矿工对井下情况提出质疑,甚至知道事故即将发生也没有权利拒绝下井。工会在我国的煤矿企业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其仅仅是一个行政部门,企业管理层直接任命工会工作人员,这样一来他们就只会对企业领导负责,当企业和员工发生冲突时本应站在员工一方的工会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
1.2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一直的在不断的完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了许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已建立了包括劳动法、行业专门法律和行政许可法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对于安全监管这个区域的法律有待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要向大中型煤矿企业派驻安全监察机构,这就使小型煤矿这成为一块盲区,失去了对其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小型煤矿事故频发。其实小型煤矿资金少,效益低,跟容易为了最大利益而无视安全生产,因此,对于小型煤矿更应该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还有,在对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组建上是靠各省自行解决安全执法机构的建设问题,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很容易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而且有些省份将煤监局和煤炭局合并,一个是国家监察部门,一个是地方煤炭部门,两个单位本应相互监督,合署办公就不能起到监管作用。我国的大部分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都只注重于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而忽略了煤矿职业危害监管。采煤矿属于高危职业,不仅是其本身易发生事故,还有在煤矿生产中的产生噪声、粉尘和有害气体等都会严重危害煤矿工人的身心健康,已成为煤矿员工健康安全的“隐形杀手”。对于这方面的疏忽也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1.3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煤矿需求量日益增长,煤矿企业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煤矿安全监管任务也日趋繁重。但是我国的煤矿安全监管系统长期的反复调整,又由于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使得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相互推脱,不愿承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导致现有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规格低。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必然会导致监管力度的降低,进而引发安全事故,使得监管人员变成了安全事故的“消防员”,哪里有事故就去哪里,不能做到尽早发现、提前预防。
2、结语
1煤矿安全管理中安全隐患存在的主要表现
1.1煤矿自身存在安全隐患
在当前的一些煤矿安全隐患中,煤矿自身发展也还存在相应的隐患。由于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各种措施加强了对煤矿的整顿管理,并关闭了一些不合开采条件或者开采条件相对较差的煤矿。在煤矿数量不断下降的过程中,一些煤矿没有注重对自身开采条件、技术运用、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也就不能解决深层次的开采问题。尤其是在煤层储层量相对较大,一些煤矿采用井下作业的方式,在开采挖掘过程中,受到瓦斯、煤尘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就会造成相应的安全事故,不利于企业的综合发展。
1.2煤矿开采中技设备技术运用不够
当前,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越来越大,着重在安全管理、设备运用等方面的投入,但是,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煤矿企业的综合发展中,不采用新的设备与技术模式,仍然使用的是一些落后的设备与安全监管系统,一些煤矿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机械设备相对老化、开采技术不够创新,勘探、施工、深层挖掘、防尘措施等方面的技术运用相对缺乏。加之有些煤矿企业不注重对企业安全文化氛围的构建,忽略了安全教育的整体功能,因此,就会在实际运行中造成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降低了煤矿企业的整体安全性能[1]。
1.3专项资金的投入不够
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中,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安全管理技术运用方面,需要更多的资金帮助。如果缺少相应的资金支持,就不能进行深入的技术创新,也不能结合煤矿的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培训等。一些煤矿企业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员工的考核绩效制度,对于一些涉及到员工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因素,不能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培训,不能灵活的面对各种应急情况,因此,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1.4员工综合素质的差异性
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煤矿开采与施工过程中,有些是一些临聘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中,没有经过系统化的学习与综合训练,在心理表现方面,一些员工与管理人员缺少安全意识,没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在进行作业的过程中,不能适应高难度的集约化与机械化的操作方式,一些管理人员也缺少安全专业知识的系统化学习,只是凭着现有的经验与人情进行管理,也就失去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性与有效性,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探讨煤矿安全管理中安全隐患控制的重点
2.1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对于安全隐患的控制,要形成严格的、规范化的管理路径。突出在法律法规运行下的综合管理。因此,要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法律制度的运用,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综合运行。通过法制化渠道的优化,可以实现煤矿企业走向法制化运转的良性轨道。结合《安全生产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运用,在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煤矿安全责任监察规定、煤矿安全条例以及评估犯法等,并结合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的综合运行效果。在具体完善的过程中,处理好立法过程中相关具体问题的研究,并确保实体性立法与程序性立法的有效结合,避免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形成法律制度运行的综合效果,突出对安全管理机制的监督控制。
2.2构建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中,注重安全管理机制与体系的建立,是实现煤矿安全重点管理的关键因素。一是要加强安全理念的培育。在安全管理理念中,要让每一个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注重将煤矿安全生产与社会、家庭、企业之间的关联性,突出职业健康教育体系的综合运用。二是建立安全测评制度。通过对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过程与行为表现进行综合对比,在进行综合性评价的过程中,形成事故树分析方法的运用,将评价指标延伸到每一个安全运行的细节之中,将测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以及工资待遇的标准,实现对安全机制的综合评价。三是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管理创新,在进行综合管理的过程中,采用激励的方式对员工在安全思想方面的成熟性,进行有效的评价,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突出多方面的预防机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倒逼制度,谁出问题处理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结合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制度完善、素质提升等方式,更好的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运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强化对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关键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最近几年,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地成熟与完善,煤炭行业作为能源提供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和稳定的保障,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工业行业也不断在发展,社会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长,甚至一度造成供求关系紧张,煤炭供不应求的情况,而有一些煤炭企业为了利益便不顾安全生产的原则,一味加大生产力度,完全忽略了开采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生产安全,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分不利,而且大大破坏了煤炭市场的秩序,同时这样一味追求利益而赶出来的煤炭,质量也难以保证。由此可见,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为了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煤矿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煤矿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尽快提升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当中的现存问题
1.1煤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的大多数煤矿企业都在不断进行改革,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用人体制。如今煤矿企业的合同制临时员工人数越来越多,不但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来说有些不利,而且这种临时员工大多数都并非专业煤矿工人,而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员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较为落后、缺少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缺乏安全意识且抱持着极强的临时雇用观念,这些问题对于煤矿企业的生产运作来说都是极大的问题,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困难。根据资料数据显示,在我国发生的煤矿事故当中有近六成的事故原因都是因为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所以专业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是导致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难以提高的重要因素。
1.2重视煤炭生成量而忽略安全生产规范
国内煤炭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这样的市场形势导致了许多的煤矿企业都将重点放在了煤炭生产产量上,一味追求多产、高产,往往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安全生产规范,不注重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一味的要求煤矿工人加快生产速度,而不去正确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流程。在日常的生产过程当中,若是出现了煤矿生产和煤矿安全相冲突的情况,许多的企业管理者都会偏向于煤矿生产,而并不是煤矿安全,过于看重煤矿生产产量,而后是质量,而煤矿生产安全居然成为了最不受重视的方面。虽然有许多的煤矿企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当中都贯彻落实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但是实施力度并不够高。甚至有一部分企业在生产作业规程培训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教育煤炭工作人员,仅仅只是走走形式,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也十分敷衍,完全没有让工作人员产生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反而造就出了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
2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的解决措施
2.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
我国相关政府针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早已了许多明确的法律法规,例如《矿山安全法》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之类的,这些明确的法律法规已经表明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强制进行。煤矿企业需要清楚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的约束来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进行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煤矿工人清楚了解到法律法规对煤矿生产的明确规定。
2.2提升煤炭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煤炭企业当中,煤矿工人是煤矿生产工作的第一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最为重要的主体,要想整体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就必须提升煤矿工人的专业素质。煤炭企业必须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培训力度,定期展开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和教育,并且要在企业内部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宣传活动,同时还可以制定奖罚制度,以此来激励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热情,并且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这样一来便能够显著地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3结语
如今,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走向成熟,煤炭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极为重要的消耗型能源,社会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提高,如何在保障煤炭开采数量的同时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是目前煤炭企业最为重要的研究方向。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涉及面广且安全隐患多,并且由于煤炭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重要能源,所以其安全问题是极为重要的。
参考文献:
[1]赵春伟.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6(02):107,109.
[2]陈继萍,刘乐萍.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民营科技,2010(08):165.
[3]石健.试论现代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能源与节能,2014(02):23~24.
[4]刘丹彤.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OL].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5).
【关键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最近几年,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地成熟与完善,煤炭行业作为能源提供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和稳定的保障,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工业行业也不断在发展,社会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长,甚至一度造成供求关系紧张,煤炭供不应求的情况,而有一些煤炭企业为了利益便不顾安全生产的原则,一味加大生产力度,完全忽略了开采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生产安全,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分不利,而且大大破坏了煤炭市场的秩序,同时这样一味追求利益而赶出来的煤炭,质量也难以保证。由此可见,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为了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煤矿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煤矿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尽快提升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当中的现存问题
1.1煤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的大多数煤矿企业都在不断进行改革,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用人体制。如今煤矿企业的合同制临时员工人数越来越多,不但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来说有些不利,而且这种临时员工大多数都并非专业煤矿工人,而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员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较为落后、缺少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缺乏安全意识且抱持着极强的临时雇用观念,这些问题对于煤矿企业的生产运作来说都是极大的问题,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困难。根据资料数据显示,在我国发生的煤矿事故当中有近六成的事故原因都是因为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所以专业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是导致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难以提高的重要因素。
1.2重视煤炭生成量而忽略安全生产规范
国内煤炭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这样的市场形势导致了许多的煤矿企业都将重点放在了煤炭生产产量上,一味追求多产、高产,往往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安全生产规范,不注重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一味的要求煤矿工人加快生产速度,而不去正确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流程。在日常的生产过程当中,若是出现了煤矿生产和煤矿安全相冲突的情况,许多的企业管理者都会偏向于煤矿生产,而并不是煤矿安全,过于看重煤矿生产产量,而后是质量,而煤矿生产安全居然成为了最不受重视的方面。虽然有许多的煤矿企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当中都贯彻落实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但是实施力度并不够高。甚至有一部分企业在生产作业规程培训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教育煤炭工作人员,仅仅只是走走形式,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也十分敷衍,完全没有让工作人员产生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反而造就出了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
2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的解决措施
2.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
我国相关政府针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早已了许多明确的法律法规,例如《矿山安全法》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之类的,这些明确的法律法规已经表明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强制进行。煤矿企业需要清楚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的约束来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进行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煤矿工人清楚了解到法律法规对煤矿生产的明确规定。
2.2提升煤炭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煤炭企业当中,煤矿工人是煤矿生产工作的第一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最为重要的主体,要想整体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就必须提升煤矿工人的专业素质。煤炭企业必须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培训力度,定期展开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和教育,并且要在企业内部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宣传活动,同时还可以制定奖罚制度,以此来激励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热情,并且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这样一来便能够显著地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3结语
如今,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走向成熟,煤炭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极为重要的消耗型能源,社会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提高,如何在保障煤炭开采数量的同时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是目前煤炭企业最为重要的研究方向。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涉及面广且安全隐患多,并且由于煤炭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重要能源,所以其安全问题是极为重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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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要事故
类型瓦斯、顶板、粉尘、火灾、水灾是我国煤矿的最主要的5大类型煤矿事故,表1列出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煤矿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各类型数据统计结果。从数据可以看出,瓦斯事故事故占总死亡人数的47%,是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这是由我国大多数矿井都是高瓦斯矿井的特点所决定的,瓦斯事故的发生次数仅次于顶板事故,且每次发生的后果比较严重,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据统计自2005年初至2009年6月我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31次,其中瓦斯事故81次,占62%,死亡1791人,以至于很多人把瓦斯称为我国煤矿的第一杀手。顶板事故是煤矿事故发生次数最多的,占事故总发生次数的44%,死亡人数占19%。往往由于大多数冒顶事故影响范围小,伤亡人数不多,所以瓦斯事故的死亡人数比例比顶板事故高。
煤矿主要事故的原因
自然因素。我国煤炭赋存条件差,大部分矿井地质构造复杂、瓦斯含量高、煤层透气性低加之开采条件差,导致我国的重特大瓦斯事故一再发生,另外随着高产高效矿井的集中生产,加大了矿井通风的难度,近年来我国煤矿矿井越采越深逐步向深部发展、矿井的灾害和顶板治理越来越严重,这些都增大了煤矿事故的发生几率。社会因素。多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疲软,造成企业包袱严重,煤矿安全负债累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较少。据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数据统计显示,规模以上的煤矿安全欠账在300多亿元,到2005年年底,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689亿人民币。严重影响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尤其是部分乡镇个体煤矿安全设施和基本安全生产装备得不到保证,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防灾抗灾能力差。另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是相关法律的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
至2002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来,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各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但是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具体的细致的过程,需要相关法律的具体化细致化。同时矿山安全法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依据,是科研成果、是安全生产经验、是血的教训的总结。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中要坚决的贯彻执行。人的因素。据调查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占发生事故总次数的比例高达90%。就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来说领导干部的因素是主要的因素。有些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即使个别领导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但一到产量大、生产任务紧时往往忽视安全工作。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职工队伍的因素,随着煤炭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劳动、人事、用工制度的建立,使得农民合同工进入了煤炭生产行业。这些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匮乏、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相对较低。
煤矿主要安全事故对策
在自然因素方面,应在开采之前要有准确可靠的地质资料,而且在生产中要进行不断的生产勘探。同时也要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在生产中应对顶板严格的管理。在社会的资金投入方面,国家应在政策上应给予煤矿企业低息贷款和专款用于技术改造和安全设备,除之之外煤矿也要在企业内挖潜力,从赢利的资金中按一定的比例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改造。在法制的建立方面,应当借鉴西方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例如像德国煤矿系统对于安全和矿工健康保护有欧盟的框架法规、德国国内法、煤矿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制定的法规3个层次的法律法规。澳大利亚则通过细致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有效地保证了采矿的安全。对一切安全措施,法律都有具体规定。地区监察官员更是一丝不苟,如有事故发生,则是赔付妥善、处罚严厉。
俄罗斯是世界产煤大国,近些年来煤炭产量一直在3亿t以上,位居世界第5位。目前,俄罗斯共有煤矿343个。其中,井工煤矿119个(含37个停产或破产矿),露天煤矿224个(含21个停产或破产矿)。另外有19个洗煤厂。2012年,俄罗斯煤炭产量为3.55亿t,其中井工矿产量为1.13亿t,占31.8%;露天矿产量为2.42亿t,占68.2%。
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俄罗斯大部分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煤层倾角变化大,瓦斯含量高,具有自燃发火倾向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等。据统计,俄罗斯井工煤矿中,存在煤尘爆炸危险的矿占总数的91%,煤尘自燃风险矿占61%,煤与瓦斯突出矿占49%,冲击地压矿占22%,高瓦斯矿占12%,平均开采深度为400m。
煤炭工业一直是事故多发行业,但在前苏联时期由于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尽管矿井开采条件不断恶化,但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仍有明显改善,煤矿伤亡事故也有所减少。前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经济下滑,煤炭产量锐减,煤矿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1993年,俄罗斯煤矿事故死亡达到历史最高的328人。经过10多年的结构调整,俄罗斯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国家实施煤炭工业改革计划以来,关闭了187个严重亏损和开采条件恶劣的煤矿,裁减了大量人员,用现代化设备装备煤矿以及加大煤矿安全投入,使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尽管如此,俄罗斯煤炭工业仍然危险性很高。
20世纪90年代初期,俄罗斯每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300人左右。1993-2002年,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由1993年的328人,下降到2002年的85人。这一期间,俄罗斯煤炭工业的百万吨死亡率也由1.09下降到0.35。但是,整个煤炭行业的千人死亡率指标下降却不明显,由0.57下降到0.34。
2002年以后,俄罗斯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煤矿事故数量也随之大幅增加,2004年死亡人数达到148人,2005年为107人。2006年,俄罗斯煤矿总体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85人,再次降低到百人以下,百万吨死亡率也降到历史新低的0.27。但2007年连续发生了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达243人,百万吨死亡率又猛升至0.77。近5年来,俄罗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012年,俄罗斯共发生煤矿事故16起,死亡3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0,煤矿安全生产达历史最好水平。见表1.
煤矿安全监管措施
煤矿法律法规体系
俄罗斯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联邦法律、政府法令、联邦规程和标准、规则与标准。
煤矿安全方面的联邦法律有:《工业安全法》《技术监督法》《消防法》《地下资源法》《生产性活动许可法》《煤炭生产监管法》《建筑物与设施安全法》等。
政府法令有:《联邦环境、工业与核监督服务法令》《煤矿瓦斯抽放强制性标准法令》《采矿监管法令》等。
联邦规范与标准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等。
目前,已有24部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在俄罗斯司法部注册,内容涵盖多功能安全系统、事故减灾方案、气体和瓦斯监控、瓦斯抽采、独立甲烷去除、防止自燃、工作面瓦斯抽采、洗煤厂粉尘和瓦斯管理方案、电气设备安全使用、通风计划、紧急通风方案检查、事故调查及评估分析、避难硐室设置、“黑匣子”独立气体和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等方面。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自18世纪彼得大帝建立第一个国家矿山监督局起,俄罗斯工业安全监察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虽然历经多次社会变革和部门改革,但俄罗斯的工业安全监督监察与应急救援体系始终比较完整,对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俄罗斯历史上,相当于安全生产领域的国家监督机构,最早可以上溯到1719年12月彼得大帝下令建立的矿物总局。俄国“十月革命”后,这一机构经历了多次的调整和名称变更——1922年1月,苏俄政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中央矿山监督局。战后苏联政府于1947年10月,组建了国家矿山监督总局。1954年,改组为隶属苏联部长会议的国家矿山与工业技术监督委员会。1958年撤消该委员会,组建了隶属各加盟共和国的工业与矿山技术监督委员会。1966年1月,在俄罗斯联邦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矿山与工业技术监察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了隶属苏联部长会议的苏联国家矿山与工业技术监督委员会联合会。苏联解体后,1991年12月,改组为隶属俄罗斯联邦总统领导的国家矿山与工业技术监督委员会。1992年5月,该委员会转归隶属俄罗斯联邦政府。1992年11月,改组为俄罗斯联邦矿山与工业技术监督局。1997年7月,独立后的俄罗斯联邦的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国家法令——《危险生产项目工业安全法》正式颁布。1998年6月,俄罗斯联邦矿山与工业监督局被确定为工业安全领域的专业全权联邦权力机构。
近年来,俄联邦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将政府部门划分为立法执法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根据2004年5月俄罗斯总统令,原有的俄罗斯联邦矿山与工业监督局、生态监督局与核监督局合并为新的俄罗斯联邦环境、技术与核能监督总局(ROSTECHNADZOR),简称“俄罗斯联邦技术监督总局”,其主要职能是制(修)定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工业安全、地下资源保护、核能利用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监察。
俄罗斯联邦环境、技术与核能监督总局,是俄罗斯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负责事故调查的权力机构。该机构内设15个司局,其中5个职能司局,3个核能监察局,5个技术监察局,2个环境监察局。俄罗斯联邦环境、技术与核能监督总局下设86个地方监察机构,实施垂直管理。俄罗斯联邦环境、技术与核能监督总局矿山监察局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加强煤矿安全措施
俄罗斯联邦环境、技术与核能监督总局一直致力于改善煤炭行业的安全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和伤害。
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11年和2012年,俄罗斯分别制修订了11项法规和标准,内容涵盖预防煤炭自燃、煤矿通风、事故救援、防爆设备检查等方面。
对煤矿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目前,俄罗斯对包括煤矿在内的危险性强的生产企业实行单独注册,只有获得安全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同时,国家还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通过颁发、中止和吊销许可证来进行管理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