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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基本方法8篇

时间:2024-01-25 14:41:1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自然哲学的基本方法,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自然哲学的基本方法

篇1

关键词:自然哲学 量子革命 系统辩证法

关于20世纪科学革命,有人说只须记住三件事:相对论、量子革命和混沌学(系统科学中最突出的新分支)。正是这三大科学革命为人类建构全新的自然图景(也就是新颖的自然哲学)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这里所谓自然哲学是指人对自然的哲学反思。自然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基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研究自然本体最一般的性质和人类的世界图景。

自然哲学在哲学史上有过两个全盛时期(古希腊及近代机械论),只是在谢林、黑格尔之后衰落了。由于20世纪三大科学革命的强大影响,自然哲学正在当代复兴起来,这是十分令人鼓舞的。我们先从三大科学革命说起。

首先要提到的是相对论革命对改造人类世界图景的贡献。在1905年的狭义相对论中,时空性质依赖于参照系等概念是对“观察无关性”的经典信念的初次冲击;1915年的广义相对论把引力场(它具有整体全息相关性)确立为新的“独立的实在”,这是对牛顿的实体观的又一次打击。接着要论述的是量子革命,它比相对论革命更为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世界图景。因为1925年以后所创建的量子力学进一步使笛卡儿与牛顿以来的主客绝对二分原则、实体主义原则乃至严格决定论原则都受到猛烈冲击。最后要强调的是系统科学革命。20世纪中叶以来近半个世纪系统科学的蓬勃发展表明,从总体上说,系统自然观集中体现了当代自然图景的精华,因此系统自然观几乎成了当代自然科学的世界图景的代名词,贝塔朗菲称之为“一种新的自然哲学”。20年代所出现的怀特海的“机体论哲学”则是这种自然哲学之先声。

当代的系统自然观借助于维纳的控制论(1949)、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1948)、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论(1969)和哈肯的协同学(1971)等理论复活了亚里士多德的机体论和内在目的论的自然哲学。〔1〕控制论通过对“动物(即生命系统)和机器(即非生命系统)的通用规律”的研究表明,自动机器通过反馈调节机制可以表现出与神经控制同样的合目的性或规律。[1]维纳在《控制论》中对牛顿的严格决定论进行了深刻有力的批判,肯定了统计力学家吉布斯把偶然性引进到科学中来的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并突破了目的论与机械论之间的两极对立。莫诺在《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1971)一书中,则用生物微观控制论表明,借助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层次的反馈机制以及微观-宏观相互作用,完全偶然的基因突变最终可以纳入物种进化的必然轨道;耗散结构论表明,在远离平衡态条件下开放系统可以通过非线性正反馈机制的作用表现出有序化和合目的性;协同学还进一步发现序参量是整个自组织过程的主宰如此等等。总之,所有这些自动机器和自组织理论都表明,无须超自然的神力和神秘的“生命力”,自然系统也象自动机一样可以凭借内在机制的作用呈现合目的性。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认为宇宙=巨大的超级自动机的“机械论”是对的,而非神学性的宇宙“内在目的论”也是对的。从历史上看,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自然哲学的否定。现在,我们的立足于系统科学的新自然哲学则应看作一种“否定之否定”。它是对机械论与目的论自然哲学的更高的辩证综合。

当代自然哲学(它以系统自然观及其系统辩证法为核心或灵魂)最有革命性的一个方面,也许表现在反严格决定论和对偶然性客观意义的新认识。直到现在为止,一般人都相信“近似决定论”:只要近似知道一个系统的运行规律和初始条件就可以足够好地计算出系统的近似行为。可是混沌学中著名的“蝴蝶效应”,即系统演化进程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却断然否决了牛顿-拉普拉斯决定论的任何翻版(如“近似决定论”)的有效性。美国气象学家洛仑兹在1961年发现,实际上长期天气预报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对于严格确定的气象方程组,初始条件的小误差,也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诸如珞珈山的蝴蝶拍拍翅膀那样的初始小扰动,经由地球大气系统中的逐级放大,最终可能在南美洲引起大风暴。这种由决定论引出来的混沌,对经典观念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混沌革命加强并深化了量子革命。

通过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协同学乃至混沌学的研究,现代科学家越来越认识到,偶然性在自然界具有不容忽视的本体论地位,以及研究偶然性的内在机制的重要性。为恩格斯赞同过的黑格尔关于“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2〕,第562—563页)的辩证论断,得到最新自然科学的支持。正如马克斯·玻恩在《关于因果与机遇的自然哲学》(1951)中所注意到的,量子世界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其中机遇是有规则的。同样,在哈肯的协同学演化方程(如福克-普朗克方程和郎之万方程)中,决定论力项与随机力项是共同起作用的。在混沌理论中,混沌本是由决定论规律引出的内在的无序和不规则性,然而对混沌吸引子的相空间图解研究却表明,即使混沌也有精细结构,其中机遇也是有规则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相互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是可以认识的。从量子力学到系统科学的研究表明,概率统计定律是比严格决定论定律更好的认识工具,但原有的“大数定律”与“统计平均值”等概念对于描述偶然性已经显得太粗糙了,非线性数学该出阵参战了。因为唯有借助于非线性数学才可能认清偶然性起作用的深层结构机制。

当代自然哲学中的系统整体论思想也是相当有革命性的。自从欧几里得、阿基米德以来,“整体=部分和”的公理已经成为背景知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观念也是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一个基本要素(它与实体主义、还原主义相协调)。然而,一般系统论中的贝塔朗菲原理“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总和”,却断然取消了欧几里得的公理,以整体论取代了机械论的还原主义。量子力学中的全域相关性和粒子物理学中的新奇现象(“基本”粒子分割到一定限度,将出现“部分大于整体”的佯谬)以及生态系统的整体关联性(卡普拉《转折点》,1989)都支持贝塔朗菲的系统整体观。

总之,以现代物理学与系统科学为代表的当代科学革命已经引起了人类自然图景的根本变革,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浸透着量子力学辩证法和系统科学辩证法精神的全新的自然哲学的出现。

现在我们转入当代自然哲学的主要疑难及其可能解法的讨论。

鉴于机械论自然哲学所遇到的困难,当代自然哲学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如下:1.自然本体的性质问题。物理实在究竟是孤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潜在”是否也是物理实在的基本形态之一?究竟是否存在终极实在?2.物理实在所遵循的规律究竟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的?自然系统究竟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偶然性应当具有怎么样的本体论地位(是否应当有)?3.所谓“观察者侵入物理事件”的实质是什么?主客二分的合理界限是什么?4.系统整体论与还原主义孰是孰非?5.目的论的新解释问题。自然系统本身能有目的性吗?能代替上帝作为选择主体的地位吗?目的论是否真与机械论势不两立?它又如何与神学划清界线?下面我们将依次详细分析这些问题:

1.自然本体或物理实在的性质问题。

牛顿机械论自然哲学的本体论或实在观的要害就在于实体主义。一切物理实在被认为都有实体性、实存性,自然被等同于实体的集合(简单相加的总和),一种在绝对空间构架中的机械性的存在物。然而,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实体实存”原则已经失效。明确的电子“轨道”或光子“路径”等经典性观念在量子力学中是不允许的。电子实际上以“电子云”方式存在着,它并没有绝对分明的轮廓,而且只是或然地显现出来。如“测不准关系”所要求的,电子的位置与相应的动量具有天生的不确定性,决不可能同时有确定的值,因而人们决不可能同时测量到其确定的值。所有这些事实,如果从牛顿的经典本体论的眼光来看简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潜在性”观念完全没有地位。

实际上,现代物理学家海森伯在批判牛顿机械论实在观的基础上,确实发展了一种全新的、更广义的“潜在”实在观。他根据量子力学事实总结出,潜在是介于可能与现实之间的物理实在的新型式,它被认为特别适用于微观客体。海森伯尖锐地指出:“在量子论中显示的实在概念的变化,并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继续,而却象是现代科学结构的真正破裂。”(〔3〕,第2页)“几率波的概念是牛顿以来理论物理学中全新的东西。……它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潜在’(potentia)这个老概念的定量表述。它引入了某种介乎实际的事件和事件的观念之间的东西,这是正好介乎可能性和实在性之间的一种新奇的物理实在。”(〔3〕,第11页)“事件并不一定是确定的,而是可能发生或倾向于发生的事情便构成了宇宙中的实在”。(〔4〕,第177页)

总之,海森伯认为量子理论意味着实在观念的革命,牛顿机械论的实在观念已经失效。他举例说,几率波、量子态、电子轨道等都与统计期望值相关联,表示倾向性的、潜在的物理实在,这是物理实在的新形式。

现代粒子物理学的新假说把潜在性观念发展到海森伯本人始料所不及的程度。乔弗利·丘(Geoffrey Chew)著名的粒子靴绊学说[2],断然否定了终极实体的可能性,揭示了自然本体的自助的、生成的本性。按照我的看法,它使系统实在论与系统辩证法完全本体论化了!由于任何粒子都可以充当基础粒子,用以构成其他粒子,因此说穿了没有任何一种粒子是真正的“基本粒子”,这就是所谓“基本粒子并不基本”。从根本上说,自然界不可能还原到任何一种或几种终极的实体。说一个质子可以由中子和π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Λ超子和K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两个核子和一个反核子所构成,甚至说是由场的连续质所构成。所有这一切可能性是同样真实地存在的。应当说,所有这些陈述都同样地正确又同样地不完善。因为真实世界等于所有这些潜在的“可能世界”互相叠加的总和。借用日本物理学家武谷三男的话来说:“作为终极要素的实体——基本粒子本身也是相互流动地相互转化的。这件革了以前的物质观,显示了辩证逻辑的正确性。”(〔5〕,第28页)

我们的进一步的问题是:作为自然本体的物理实在究竟是否可以归结为互相孤立的实体?还是从本质上说只能是依赖系统场境的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在对著名的EPR假想[3]的实验检验中所表现出来的量子关联(即远距粒子之间的整体相关性)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西莫尼(A.Shimony)所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实验结果正在开始阐明哲学问题的非凡时代”。而今最新实验结果表明,两个相隔几米且又没有彼此传递信息机制的实体可能被相互纠结在一起,即它们的行为可以有极显著的相关性,以致对其中一个实体进行测量将瞬时地影响到另一个实体的测量结果。这个新奇的实验结果断然否定了爱因斯坦等人(EPR)的预设(即“空间上远隔的客体的实在状态必定是彼此独立的”),却符合量子力学的系统整体观。正如玻尔所注意到的,量子现象是作为整体而存在的,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内在关联是不可消解的。量子现象的整体性不允许人们对它作机械的切割并把这种切割物认作它自身。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量子力学的整体实在观是与系统整体观相通的,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相互渗透,量子革命与系统科学革命相互支持。因此,作为科学革命的结晶,新自然哲学主张,物理实在的部分性质取决于整体,取决于系统的内在关联,从根本上说,自然本体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

2.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疑难,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严格决定论”预设,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也已经失效。人们向来认为,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有一个不可动摇的支柱:这就是严格决定论。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见解,最典型地表现在拉普拉斯杜撰的那个精灵故事中,据说这个精灵(超智慧者)知道世界现况的一切决定因素,因而能够无歧义地得出世界在过去或未来的其他一切状态。这个被后人称作“拉普拉斯妖”的理想实验正是严格决定论的化身。可是,现在在微观领域里发现了与这种严格决定论原则相违背的种种反常事实。简略地说,热学与分子物理学的研究表明,气体分子运动是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进程,由于初始条件捉摸不定,单个分子的运动状态成为纯粹的偶然事件。分子运动论乃至统计力学的建立表明,概率统计定律也是自然描述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形式。

强调概率统计定律重要性的科学思想反映到自然哲学中去,就成为“统计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对于一些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过程,虽然严格决定论不能直接应用,但若应用统计方法研究大量单个偶然事件的平均行为,却可以找出明显的统计规律性。换句话说,这些自然过程在统计平均意义上仍是决定论性的。这是决定论的弱化形式之一。

统计决定论的科学基础在于经典统计力学。统计力学的基本出发点则在于,认为尽管大量分子的集团行为满足统计规律,但从底层基础而言,单个分子(单个过程)仍遵守牛顿定律,满足严格决定论。这样,统计决定论并不把不确定性归因于基础规律的不同,而是把它归因于初始条件的难以捉摸(即人类知识的不完备性)。因此,统计决定论只是严格决定论的补充形式。

然而,将概率统计观点真正贯彻到底,最终导致量子物理学的兴起,而测不准关系的发现则使严格决定论沦为无意义的空想。

在现代科学家中第一个对“非完全决定论”(即under-determinism,这个词的不恰当的替代词是indeterminism,即非决定论)有十分清醒认识的是哥廷根学派的马克斯·玻恩。他在名著《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中对非完全决定论作了比其他量子物理学家(如玻尔、海森伯等)更为系统和透彻的分析。通过对玻恩文本的适当解释、调整与转译,我们可以提炼出对当代自然哲学极有价值的内容和决定论/非决定论问题的辩证解。〔7〕

非完全决定论的最主要或最有特色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与量子力学相应的概率决定论。其要点如下:(1)单个(量子)过程内在地是几率性的、非决定性质的;(2)“自然界同时受到因果律和机遇律的某种混合方式的支配。”(〔8〕,第9页)(3)机遇律是自然律的终极形式,偶然性有规则,“它们是用数学上的概率论表述出来的。”(〔8〕,第7页)

关于自然界究竟是由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是决定论性还是非决定论性的那个争论,波普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云和钟”。“云”就是天上的云,代表极端不确定性,它非常不规则、毫无秩序又有点难以预测;“钟”就是家家都有的时钟,代表高度的确定性,它非常有规则、有秩序又是高度可预测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极端,一端变化莫测,另一端高度精确。一般的自然事物往往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波普用“所有的云都是钟”(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钟”)表示决定论,用“所有的钟都是云”(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云”)表示非决定论。波普终于认识到,人类理性需要的是“处于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决定论之间的某种中间物,即处于完全的云和完善的钟之间的某种中间物。”(〔6〕,第239—240页)这种完全的偶然论(非决定论)和完全的决定论的中间物,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作“非完全决定论”,它意味着对偶然性与必然性、因果与机遇的某种辩证综合,这就是当代自然哲学对这一争论所作的正确解。以上我们是借用M.玻恩与波普的话,经校正、转译纳入自己的概念框架,并用以阐发自己的“非完全决定论”观点。〔7〕

现代生物学和生物微观控制论也为非完全决定论提供新的佐证。莫诺在其名著《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中,从分子生物学的材料出发,有力地抨击了严格决定论,并为恢复偶然性在自然哲学中的本体论地位付出极大的努力。莫诺是这样说的:

当偶然事件——因为它总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本质上是无法预测的——一旦掺入了DNA的结构之中,就会被机械而忠实地进行复制和转录,……从纯粹偶然性的范围中被延伸出来以后,偶然性事件也就进入了必然性的范围,进入了相互排斥、不可调和的确定性的范围了。因为自然选择就是在宏观水平上、在生物体的水平上起作用的。自然选择能够独自从一个噪声源泉中谱写出生物界的全部乐曲。(着重号为引者所加)(〔9〕,第88页)

莫诺这段话应当看作关于生物自然界的非完全决定论,关于极小几率的偶然事件向极严格规律转化过程的生动说明。特别是最后那句话是说明生物界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方式的绝妙比喻。当然,由于莫诺有时十分不恰当地将严格决定论与辩证唯物论混为一谈,应当注意他的言论本身具有两重性。(〔10〕,第324页)

非完全决定论的内容还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而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加强。有人因之称作系统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

一般的自然界的复杂系统(在自然哲学中姑且撇开社会系统),不能由它的构成要素和子系统通过简单相加和线性因果链无歧义地决定其整体功能和行为。但系统的存在与演化仍有相当确定的规律可循,机遇与因果共同决定着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因而系统在整体上仍有决定性。

具体地说,系统演化的主要机理就在于机遇性涨落、反馈和非线性作用。人们常喜欢将借助于系统科学特有的资料所认识的辩证法,称作“系统辩证法”。系统科学从自己的角度阐明了因果与机遇、决定性与随机性的辩证法:自组织系统作为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以偶然的随机的涨落为诱导,通过正反馈和非线性放大,某一涨落在矛盾竞争之中取得支配地位,成为序参量,于是使系统的演化纳入必然的轨道,建立时空、功能上的新的有序状态。系统辩证法与矛盾辩证法在自组织动力学机制的解释上是高度一致的:当自组织系统处于不稳定点时,系统内部矛盾全面展开并有所激化,与各种子系统及其要素的局部耦合关系和运动特性相联系的模式和参量都异常活跃,各种参量的涨落此起彼伏,它们都蕴含着一定的结构与组织的胚芽,为了建立自己的独立模式并争夺对全局的支配权,它们之间进行激烈的竞争与对抗,时而“又联合又斗争”,最后才选拔出作为主导模式的序参量。非完全决定论在协同学的描述系统演化的数学方程中也得到反映。如郎之万方程(描述布朗运动的)和福克-普朗克方程中,概率论描述与因果性描述共处于一体,随机作用项与决定论作用项被综合在一起,偶然性与必然性因子被综合在一起。从自然哲学看,它们体现了机遇律与因果律的辩证综合。

3.物理事件与观察的关系、主体-客体相互作用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客观事件与任何观测无关”的自然哲学信条,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同样也正在失效。正如海森伯所指出,经典物理学的真正核心,也就是物理事件在时间、空间上的客观进程与任何观测无关的信念,由于许多量子实验的发现而受到冲击。而现代物理学的真正力量就存在于自然界为我们提供的那些新的思想方法之中。因此,再指望用新实验去发现与观测无关的“纯客观事件”或不依赖于观察者和相关参照系的“绝对时间”,就无异于指望极地探险家在南极圈尚未勘查过的地方会发现“世界尽头”,那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第4页和第9页)对原子、电子那样的客体的任何一次射线照射或观测都足以破坏其初始状态,而且由于或然性和不可逆性,这种状态不可恢复。

玻尔为量子力学所作的“互补性诠释”中一个最基本的思想是:观察者(主体)与被观察者(客体)之间的严格划界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实际过程中两者处在紧密相连的相互作用之中。无论是纯粹的“主体”即可以)“无干扰”地进行观察的观察者)或是纯粹的“客体”(可以绝对隔绝外界作用而界定被观察系统的孤立状态)概念都只是经典物理学所作的理想化,而这两种理想化既是相互补充又是相互排斥的。〔11〕这就是玻尔著名的“我们既是观众(观察者),又是演员(被观察者)”辩证论断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从当代自然哲学的眼光看,这是很自然的:人(观察者)本来就是自然(被观察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只能用一种内在化的眼光来看待自然,而不可能象上帝那样用完全超脱的外在化眼光看自然,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正如罗森菲尔德所指出,所谓“观察者介入原子事件进程”的局势,容易产生科学事实的客观性被败坏的假象,因此我们必须与机械论和不可救药的唯心主义划清界线。罗森菲尔德本人正是以辩证法为武器在与机械论和唯心主义划界的过程中阐明了观察者与物理事件的辩证关系的客观性质。(〔12〕,第140页)海森伯说得很分明:“量子论并不包含真正的主观特征,它并不引进物理学家的精神作为原子事件的一部分”。(〔3〕,第22页)可见,“客体行为与观测有关”原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抛弃客观实在而接受主观主义。

4.系统整体实在观问题。在阐述以上各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已经阐明了整体实在观的基本观点:“整体不同于各部分机械相加的总和”。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处在相对相关中的存在,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实在。正如D.玻姆所指出的,按照量子概念,世界是作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的,其中即使是每个部分内在的性质(波或粒子)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场境。其实,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只能作为参与者并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用内在化的观点来理解自然本体。只是在系统及其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忽视的情况下,还原主义才是近似地有效的。

5.自然本体目的性的(自组织解释)问题。简单地说,当代自然哲学的目的论观是亚里士多德内在目的论的复活和发展,是现代系统科学目的论观的升华。宇宙象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自然系统(包括生命系统和非生命自组织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演化过程的合目的性可以通过自然本身的自组织机制的作用得到合理解释。〔1〕

例如,自然选择的实质问题是由生物哲学所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生物控制论的初步解答,关于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种以偶然的突变为素材,通过反馈调节的最优化控制机制。艾根的超循环理论则进一步明确,在大分子的自组织阶段,在生化反应的超循环中选择价值高的突变不断通过过滤和正反馈放大,形成功能性的组织,强化、优化并向更高水平进化。这里,一方面自然选择表现为自然本身的纯物质性的有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但它不同于牛顿的机械因果性模式,因为其中突变与选择机制、机遇与因果是辩证地联合起作用的;另一方面,尽管它排除了自然神力的干预,却仍然是合目的性的过程,因为它有自引导的、自动调节的功能(使物种或分子拟种适应环境)。这样,按系统辩证法重新解释过的合理的目的论又能与神学划清界线。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20世纪早期的相对论量子论革命向统治思想界长达二三百年之久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提出了全面的诘难和挑战,并给予毁灭性的打击。当代自然哲学正是在克服旧自然哲学的危机,在回答新兴自然科学所提出的诘难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20世纪中叶以来以系统科学群为代表的新兴科学的迅速发展,丰富了当代自然哲学的内涵,加速了人类自然图景革新的步伐。

总起来说,当代自然哲学的核心观点,可以简要地重新概括如下:

1.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在关系中生成的、流动的实在,作为孤立实体的终极实在根本不存在,“潜在”是物理实在的一种新形式;2.自然系统遵循非完全决定论(即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中间物),它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此两者互斥又互补。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是:它是自然本体本质中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要素。偶然性存在精细的非线性作用机制(由混沌革命所发现!)。3.物理事件与观测有关,人作为自然系统的一分子只能用参与者的身分和内在化的观点来观察自然,绝对的主客二分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系统整体观在总体上比还原主义更为合理,不过为了进行精细的研究,有节制的还原主义仍是必不可少的和有启发力的,两者其实是互斥又互补的。5.自然系统的合目的性可以按自组织观点得到最合理的解释,目的论与机械论也是互斥又互补的。

最后,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偶然性的恰当的本体论地位问题。迄今仍有不少读者受过时的哲学教科书的影响,把偶然性当作一种外在的、主观的、局部的、非本质的和不稳定的或暂时的东西。其实这种看法有违辩证法的本意,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它属于机械论的范畴。通过对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说:机遇或偶然性在本体论中恰恰是一种内在的、固有的、普遍的、本质的和永久性的成分。借用列宁论“假象”的话来说,偶然性是“本质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环节”,是“本质自身在自身中的表现”。机遇与偶然性是客观的并且具有自己的非常独特的规律。在新自然哲学中,我们不能再满足于把偶然性看作必然性的“补充形式”的外在化理解,而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与因果相互联结、相互渗透,辩证地融为一体。在非完全决定论中,偶然性恢复了它本来应有的本体论地位,机遇与因果,偶然性与必然性以几率或统计性乃至“混沌吸引子”为中介辩证地联结在一起。在相空间中混沌吸引子的精巧的无穷嵌套的自相似结构,精确而形象地展示出系统演化过程中机遇与因果如何联合起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对自然本体辩证内涵的认识。

应当说,这是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对矛盾辩证法的一项贡献,它们本应是相得益彰的。

参考文献

〔1〕桂起权:《目的论自然哲学之复活》,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7),并收入吴国盛主编《自然哲学》一书,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

〔3〕海森伯:《物理学与哲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4〕海森伯:《严密自然科学基础近年来的变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

〔5〕《武谷三男物理学方法论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6〕波普:《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7〕桂起权:《非完全决定论:因果与机遇的辩证综合》,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1(2)。

〔8〕玻恩:《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9〕莫诺:《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10〕桂起权:《科学思想的源流》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桂来权《析量子力学中的辩证法思想—玻尔互补性构架之真谛》,载“哲学研究”1994(10)。

〔12〕罗森菲尔德:《量子革命》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注释:

[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梁实秋在《远东英汉大辞典》中,将控制论(cybernetics)译作神经机械学。

篇2

逻辑:合乎人类哲学理性思维的基本特征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泰勒斯的自然哲学理论主要有三个命题:1.万物的本原是水;2.世界是有生命的,万物充满了灵魂;3.地漂浮在水上,是静止的。从这三个命题中就透射出哲学的智慧光芒。首先,关于“水是万物的本原(Arch)”的哲学命题的历史与文本考察。这一命题为泰勒斯所拥有,这一史实被西方哲学史家所肯定和公认。Arch在希腊语中有两种含义,一是开始、开端和根源的意思,在荷马史诗中就有类似这样的用法;一是政治上的权力、统治和执政官,类似于政府的意思。泰勒斯用在这里取第一种含义,换言之,泰勒斯已经开始思考整个世界的起源问题,思考大千世界的芸芸万物起源何方的奥秘。泰勒斯给出了万物始于水的解释,即万物由水派生而出。今天,翻开泰勒斯为世人留下的残篇,看不出他到底有没有对这个观点做过论证。不过,亚里士多德对此有自己的看法:“他(泰勒斯)所以得到这样的看法,也许是由于观察到万物都是以湿的东西为滋养,而热本身又是从湿气里产生,而靠湿气来维持的(万物从中产生的东西,也就是万物的本原)。他得到这种看法,可能是由于这个缘故,也可能是由于万物的种子都有潮湿的本性,而水则是潮湿本性的来源。”亚里士多德这里用了“也许”“可能”的语气,表明他的猜测。但不管怎么说,从“水是万物的本原”的文本的本身来看,泰勒斯采用了“水”这样的物质元素来解读世界的起源和开始,开始了人类自我反思之问,已经在某种程度摆脱神学思维的阐释,并且第一次回答了哲学的最基本问题,开创了哲学基本问题的追思之源。同时,由于这一问题解释的模糊性和不确定的文献记载,更使得文本本身具有开放性,这就为后来哲学家们对它的解读或者重新思考提供了宏大的叙事背景和广阔的思维空间。或许,回归文本本身的解读更有力量和说服力。即采用的分析元素是人类可观测的,追问的源头是最原始的整体思考。换言之,泰勒斯从世界起源问题上对哲学的根本问题做出了人类启蒙的总体理性之思。其次,关于“世界是有生命的,万物充满了灵魂(psyche)”的命题中的哲学意蕴解析。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最初在意识的宗教形式中形成,从而一方面它消灭宗教本身,另一方面,从积极内容说来,它自己还只在这个理想化的、化为思想的宗教领域内活动。”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在泰勒斯以前很早,人们就把海当成最神圣的东西加以崇拜,奥尔弗斯也说“海是最早有生殖能力的”,这个思想可以追溯到荷马,可见是当时非常流行的观念,虽然他们看到了水具有灵性,并把水作为最神圣的东西进行膜拜,这样早期神话的宇宙论就埋葬在了神学中去了,自然看不到水可以作为万物的本原这样一个最为基础的元素。尽管万物有灵论作为“物活论”,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然而这样一种逻辑上的初步解释却在当时是先进和进步的,毕竟这种“物活论”的解释是建立在人类理想(传承和观察)思维的确认和演绎的基础上的。作为养料的水构成了世间万物,任何物体都存在生命,这样就勾画出了整个世界的粗略的整个图景。这样一来,西方哲学就从整体和系统观上来把握自然界的万物存在。再次,泰勒斯在提出了水是万物的本原之后,并提出万物有灵中的关键在于:水为万物提供了养料和养分。接着泰勒斯宣称:“地漂浮在水上。”这样的逻辑在现在看是难以理解的。要探究这里面的逻辑关联,本文就必须回到那个时代的人类文明水平来考察。泰勒斯生活在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过渡初期的时代,当时长期的神话宇宙观统治着整个希腊文明的精神领域。作为早期的哲学家的泰勒斯就是处在这样的文明水平下的。泰勒斯采取的办法或许是吸收当时神话中的观点,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或许是通过广泛的观察体会出了水是万物的养料,从而构成大千世界。不管是依靠哪种方式,他提出了“水是万物的本原”,万物是有生命的,但是由于历史文化的局限,关于地同水的关系,只能直观地看到水和地处于物理空间结构上的关系,水既然是本原,当然它就处于更基础的下方支撑地位。泰勒斯仿佛是采用这样的观测和直观思维来解决了大地和水的关系。这个思维的方法和途径是合乎人们思维特征的,而不涉及“众神”的意志,并没有植入“希腊众神”的力量。通过泰勒斯的三个论断,使得他勾勒的整个自然图景:世界万物都是由水演化而来的,水是万物的本原,世界是有生命的,充满了灵气。大地也是漂浮在水之上的。没有水就没有万物大千世界。这样的逻辑演绎为世人形成了一种不同于神话宇宙论的新的话语体系。这种新的话语建构的努力恰恰是用人的逻辑思维和观测来解释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理性之光。

二、理性追求的观照———泰勒斯的自然哲学

思想:哲学之思设置了人类思维由彼岸世界向此岸世界过渡的桥梁马克思曾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该论断鲜明地肯定哲学理论具有时代性,同时也明确了一个时代的哲学,在该时代的精神文化中具备统摄的最高层次的特征。泰勒斯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万物。其自然哲学理论就是对该研究对象的最基本的理解和根本的看法。其一,泰勒斯的自然哲学思想触摸到了哲学的本体论层面。“水是万物的本原”的论断中蕴含着人类对自然的本体思维,首先开辟了人类借助自然界自身的元素来解释自然万物的先河,通过这种思维,论断在文本上将“众神”对万物的阐释权和创造权的本原问题排斥了出去。其二,泰勒斯的自然哲学思想形成中采用了观测和思辨的逻辑方法。泰勒斯的自然哲学是建立在对万物的观测和研究的基础之上的,在研究水的时候,他依靠观测。据说,泰勒斯仔细阅读了尼罗河每年涨退的记录,还亲自查看水退后的现象。他发现每次洪水退后,不但留下肥沃的淤泥,还在淤泥里留下无数微小的胚芽和幼虫。他把这一现象与埃及人原有的关于神造宇宙的神话结合起来,便得出万物由水生成的结论。虽然带有神学色彩,但不是简单地盲从于“众神”的解释。总之,泰勒斯的方法论是建立在长期观测实践的基础上,也经过思辨和逻辑的推理而来,这样从更深层次上属于理性之思,而不是在盲从的“众神”之思下膜拜和憧憬。理性方法的采用,反映了泰勒斯的自然哲学对世界把握更多是“此岸世界”工具的使用,而不是超自然、超人间的“彼岸世界”的言说。

其三,泰勒斯理性追求中的“可知论”体现:泰勒斯的自然哲学认识论中可知性探究。如前文叙,泰勒斯的三个哲学命题,从文本本身来说构成了对整个世界的认知。从文本上来看,“水是世界本原”不但回答了世界是怎么开始的,而且对世界整体性的构成也做了阐释。“世界是有生命的,充满了灵气”更进一步回答了世界组成的形态。从解构主义视角来看,泰勒斯是将世界看成了由“水”这个本原作为养料构成的生命机制的。接着,如果反过来再来看关于浮在水上的观点,那“就不是孤立的、偶然的了。因为,地球也是一个机体,也需要汲取养料。它浮在水上,就如同一头母牛徜徉在草地上一样”。在伪普鲁塔克的《汇编》中有这样的文字:“泰勒斯猜想,一切事物都由水发生而又复归于水,因为:一、像一切生物的种子都以湿润为其原则一样,一切动物也同样以湿润为其原则;二、一切植物都由水得到养料,由水结果实,如果缺水,它们都要枯萎……三、甚至太阳与星辰的火,以至于世界本身,也都是由水的蒸发而得到滋润的。”

这就印证了泰勒斯对宇宙论的重新建构。大地浮在水上,由水蒸发出的湿气滋养着天上的日月星辰甚至整个宇宙。这就是泰勒斯为我们描绘的整个宇宙的宏大的图景。通过对整个世界宏大场景的构建,泰勒斯就确认了整个世界的可知性,并用早期哲学的语言描绘出了宇宙的存在形态。需要指出的是,早期伊奥尼亚的自然哲学是理性与神学杂糅在一起的,或者说自然哲学雏形明显透露出神学的印痕。如前所述,人类先民的精神生活最早是从原始神话、传说、艺术和宗教开始的,通过这些把握世界的方式,先民们试图思考一些关于世界及自身的问题,并寻求这些问题的解答。换句话来说,原始神话、英雄传说、艺术和宗教是哲学诞生的母体和温床,泰勒斯就是在汲取和反思早期人类文明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的。哲学家笛卡尔说:“要追求真理,我们必须一生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

泰勒斯没有固守早期神话宗教的思维,而是冒着当时种种的社会压力,勇敢地对其批判和怀疑,进而提出了自己的哲学思想。泰勒斯把自己心中的困惑与外在世界的观测和验证结合起来,突破了神话思维已有、已知、确定的视界,向未知、未有、未确定的层面推进,扭动了人类理性思维大门的钥匙,把人类指向一种改变了的、更新的、更深刻的可能性空间。

三、结语

篇3

关键词:自然哲学;文化哲学;阳明心学;中国传统文化

一、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

在一个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同称为“哲学”的学术领域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形成一个被一切自称为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学概念。对此,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论: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

也因为如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只能这样来描述哲学:

我们所说的“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这是就科学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思辨的心灵所最感到兴趣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科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而神学家们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们在过去的世纪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学都曾宣称能够做出极其确切的答案,但正是他们的这种确切性才使近代人满腹狐疑地去观察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如果不是对于它们的解答的话,――就是哲学的业务了。

面对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定义纷纭、莫衷一是的哲学概念,若非随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尔班、罗素这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权威哲学家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我们这些普通学者从事哲学研究的必要参照和主要依据了。

罗素对于哲学的总体看法,与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对哲学所作的分类是大致相应合的,后者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门类,其中“理论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心理学、认识论;“实践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伦理学、社会学、法律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显然,罗素所指哲学中属于广义科学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理论哲学,属于宗教与伦理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实践哲学。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亦称“巴登学派”或“西南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哲学分类中所使用的所谓“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概念是来源于康德所谓“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论思维来进行“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文德尔班语),通过这种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来是彼此不可调和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判归于科学和哲学,将理论理性判归于科学、实践理性判归于哲学,主张科学与哲学“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综合罗素和文德尔班对哲学的总体看法,哲学区别于神学与科学的学术特征便可描述为:哲学坚定地信靠被神学弃之不用的人类理性,又不是像科学那样单靠理论理性,而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兼取并用来开展自己的研究。

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这一思维特征在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学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学通过其具体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两种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论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实践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语世界的科学(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这两种向度的哲学研究当作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从而也就可以把它们当作分别属于自然哲学范畴和文化哲学范畴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研究来理解。这就是说,当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时,这就意味着是肯定和承认传统哲学发展中实际并存有两种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质的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在理论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的观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区别:一方面,自然科学是以经由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所获得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则,而文化科学是以对个别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来展示事物的特殊个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对象无所谓价值,故自然科学无需谈论价值,而每个文化现象都必有价值意义,所以文化科学非谈论价值不可,这意味着这两大学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是非评价的思维模式,文化科学是评价的思维模式。自然哲学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学,文化哲学也不等于文化科学,但是自然哲学有同于自然科学者――都无需谈论价值,都属于非评价思维;文化哲学也有同于文化科学者――都必须谈论价值,都属于评价思维。

其次,按照我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哲学权威学者江天骥先生的说法――“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主张科学的职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学则揭示意义,特别是科学概念、假说或理论的意义,这是两者的区别及关系。”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也可描述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义”,或按“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的观点,将其区别描述为自然哲学“求真”,文化哲学“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尔班的观点,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据此,又可将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描述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后者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要之,作为传统哲学的两种基本研究传统,自然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真的理论理性,以非评价思维来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文化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善的实践理性,以评价思维来探讨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学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

作为统一于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不仅同时存在于古代哲学中,而且无论是在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它们都表现出了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

西方哲学固然是起始于“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腊最早的一批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但是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动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宁静与肉体愉快的结合所达到的“怡悦”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时强调“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苏格拉底就更是摒弃了他早年曾研习过的自然哲学,转而专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说:“如果我以眼睛看着事物或试想靠感官的帮助来了解它们,我的灵魂会完全变瞎了。我想我还是求援于心灵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苏格拉底所求诸心灵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学和文化哲学双重意义的,即它既是知识范畴的真理,又是价值范畴的正义。在苏格拉底哲学中,求真与求善、知识与道德是一致的,这与“合真善”(张岱年语)的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明显一致性,只不过相对说来,苏格拉底是明确地强调了“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而中国先秦儒家与道家均未尝如此鲜明地强调过知识对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讲“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这其实隐含“无得道之知则无守道之德”的观点;而庄子虽然表面上显得似乎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其实和老子一样,他也是以“道”为“知”与“德”的标准,在他看来,合“道”之“知”则为“至知”,合“道”之“德”则为“至德”,只是较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样将“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与“常德不离”(《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两截,而是将“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齐物”――“齐物”具有“以为未始有物”的“齐物之知”(“至知”)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之德”(“至德”)双重意义(《庄子・齐物论》)――在“齐物”境界里不再有“知”与“德”的分别。

与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更是明显蕴含“不知礼则无仁德”的观点,只是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他将“仁”“义”“礼”“智”四者并举而将“智”放在末位,这大异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之说对“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从而显示出孟子有将“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倾向――后来发生于宋明理学中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辨,其实就是关于知识(“智”)与道德(“仁”)之相互关系的争论,其论争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们之间有内在联系。不过相对说来,主张“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执于强调“道问学”的优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为优先的思想;主张“立先乎其大者”的陆九渊是偏执于强调“尊德性”的优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为优先的思想;而主张“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则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识与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显倾向。

据实说,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将知识与道德融成一片的显著特征,因为他把探究被他认为既是“万物的原因”又是“世间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学凌驾于其他一切学问之上,成为如康德所说的“一切学问之女王”,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是将其哲学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对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当作自然真理和人间正义的“极因”(吴寿彭语)来看待了,而他对于这个“真善合一”之“神”(“极因”、“第一原理”)所进行的哲学研究,实际上正是在他所谓的“理论”的意义上对古希腊哲学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继之而起的苏格拉底及柏拉图等哲学家的人事研究的一个综合,其《形而上学》便是这种综合性理论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学》、《政治学》、《尼可马各伦理学》等则是以其形而上学的“通式”作为逻辑大前提来进行演绎性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学的内容,也有文化哲学的内容。到了古希腊哲学晚期,“斯多葛派认为哲学有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叫做辩证法”。其后,“在中世纪,更多的在近代,头两门学科(引者案:指逻辑学、物理学)通常合称理论哲学,以别于实践哲学”。

可见,自亚里士多德至中世纪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发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展开其研究,而且这两个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的。

当然,中、西互相比对而言,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论向度上所开展的自然研究确实从未有过如古希腊早期哲学那样独立而鲜明的表现,故相形之下,古希腊哲学便显得它有一个自然哲学传统,虽然该传统其实主要是表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而中国古代哲学就显得缺乏这样一个传统,虽然其宇宙观中以“五行”、“水”、“精气”、“元气”等作为其标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学说,以及以《周易》为代表的对“数”与“象(形)”的数学研究和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理研究,表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其实也不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作为两个互有区别的研究传统在中西古代哲学中表现出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这恰好说明了古代哲学具有这样两个显著特征:(1)它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说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评价思维与非评价思维之间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作价值判断,取决于研究对象或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爱智之学”,又是坚持正义的“贵德之学”。借用朱熹的话语来说,中、西古代哲学这两个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动可一言以蔽之曰:“穷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当然,故行不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学的“爱智”特征即体现在为达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贵德”特征则体现于为达成“行不谬”而探求“事物之所当然之则”。

三、17世纪以后西方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分化

在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固然无论中、西,其文化哲学和自然哲学都是处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状态,但是到16、17世纪,中、西哲学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从这种原始综合状态中逐渐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确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就西方哲学而言,一方面,以17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著《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论》(1637)为标志,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个明显侧重于自然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事实上是对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了明确区分,因为他这里所讲的“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代名词,他所主张建立的“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所谓“形而上学”,按其对象和内容来说,就是关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的自然哲学,而且由于培根意识到“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这是因为自然的精微远较论辩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张运用由他所首创的包括观察、实验和归纳三个主要环节在内的“发明知识”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导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学是根据“由特殊的东西而适当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归纳原则来认识自然界,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达到最普通的原理”的归纳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种经验型自然哲学不再像传统思辨型自然哲学那样是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视为已定而不可动摇,而由这些原则进而去判断,进而去发现一些中级的公理”⑤的演绎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是17世纪初西方自然哲学所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学术转型,由此所引发的“智力革命”(康德语)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识观念和相应的认知路线与认知方法,其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自从伽利略和牛顿的时代以来,现代科学就已奠基于对自然的详细研究之上,奠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这就是:只有已被实验证实的或至少能被实验证实的陈述才是容许作出的”。如果说培根的《新工具》是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之作的话,那么,笛卡儿的《方法论》则实为法国启蒙运动的理论奠基之作,因为此书不仅探讨了“什么是知识”的知识本体论问题,更探讨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识方法论问题,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正是表明了笛卡儿所提倡的“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种始于怀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学方法。这种方法较诸培根自然哲学所提供的经验自然科学方法,是属于理论自然科学范畴的方法――如果说培根哲学是一种经验型自然哲学的话,那么,笛卡儿哲学则是一种理智型自然哲学。这两种自然哲学作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后来演化成逻辑实证主义,成为现代形态的自然哲学――努力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以石里克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的“标准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另一方面,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为标志,西方哲学又开始逐渐形成另一种明显偏向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因为休谟主张哲学应当以人性为研究对象:“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即是抛开我们一向所采用的那种可厌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而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和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同期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有与休谟类似的观点,他曾宣称“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幸福”。休谟、爱尔维修等之所以主张哲学应该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挤压了自然哲学的发展空间,使哲学在自然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了。到了康德写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曾经自认为能给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学已然衰落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让康德发出了“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的感叹,甚至戏称曾经长期被尊奉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玄学(形而上学)已然沦落成如同遭人鄙弃而颠沛流离的“老妇”了。正是在形而上学的学术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况下,康德开展了“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通过“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而形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还认识到了“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这意味着康德是抛弃了“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方式,将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从原先大而无当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转移到了人类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学由宇宙本体论转变为限于研究人类理性的人本论。另一方面,康德为完成“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构建以“人”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被他自我称名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在他看来应当是立基于“上帝存在”、“灵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设之上,但显然,这些假设是既不能从经验中产生,也不能通过经验来证明的,只能归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学”时所说的那种“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唯依据概念”来进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见,康德哲学仅仅是在“科学认知”方面摒弃了玄学,在“生活实践”方面则仍然承纳玄学。由此可以认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到康德这里,不仅其知识论早在培根时已然发生历史性转变,其本体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从探求宇宙终极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体论转向探求生活实践原理的人本论。康德的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人本论形态的本体论,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但按江天骥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文化哲学导源于尼采,因为尼采对意识、自我和主体进行彻底的摧毁,并且主张重估一切传统观念的价值”。似乎江先生的观点更有道理,因为从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学”(Kulturphilosophie)一词的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文德尔班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导“文化哲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挽救19世纪哲学从康德发展到尼采时所发生的在他看来是由于尼采的价值观所引起的深刻哲学危机。按照文德尔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对一切价值重新估价”,这是表明他主张“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这种“不受限制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可能导致“哲学的解体和死亡”,面对这种危险,“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文德尔班所谓的“文化哲学”,正是指的将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而“继续存在”的“哲学”,故他所说的“价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价值。在《哲学史教程》(1892)的结语里,文德尔班从研究对象方面对“文化哲学”做出了明确界说:“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紧接着这个文化哲学定义,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规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从历史的生活共同体到意识形态所显露出来的有价值的内容。作为拥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给予的,而是历史决定的。然而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产物中所获得的一切,通过科学,最后通过哲学,达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纯洁性。”这是表达了他对文化哲学的任务的看法,即文化哲学是要用清晰和纯洁的概念来全面反映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文化)价值”,就是指通过文化哲学所把握到的通过由“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文化产物及其成就表现出来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学,其实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是从人类创造文化的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学问。

四、16世纪初中国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型

较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约提前了一百年就开始走出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状态:16世纪初,以王守仁“龙场顿悟”而创“致良知”之说为标志,开始形成明显侧重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中国古代学术发展至西汉武帝时,已形成一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的传统,其中“究天人之际”一语概括性地表达了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总体特征。此语出自司马迁之口,乃是表明中国哲学发展至司马迁时已达到了对“究天人之际”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觉。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在总体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际”的自觉意识的支配和指导之下自为地发展的。不管人们怎样去理解“究天人之际”的具体内涵,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它的基本意义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作为根本问题的哲学,恰好是说明了它具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双重性质,抑或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为一体的原始综合性。

从中国古代哲学天人观演变角度来看,先秦时代前荀子时期普遍存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不分”意识,直至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张,乃有自觉的“天人有分”观念。在“天人不分”阶段,“究天人之际”尚未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发性、盲目性,此时的哲学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自觉而明确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阶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觉而明确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观点,这似乎意味着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从理论上说明为何在“知天”与“知人”之间应当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选择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学已显其文化哲学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说他已然有自觉的“知人”取向了。

汉唐时期,从董仲舒“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观念,到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预”的观念,都还反映不出此一时期哲学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还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时期,张载首先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之说(《正蒙・乾称》),从其上文“因诚致明”和下文“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的话来判断,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遗人”,这是通过“因明致诚,因诚致明”的“致学”所达到的“圣”境。故在张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针对“致学”这一道德修养问题所提出的一个知行观命题④,还不是直接针对“天人之际”这一哲学根本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天人观命题。这一时期,倒是首先由程颢提出了“天人无间”(《二程集》)的天人观命题,从其“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话,可见“天人无间”的意思,是“天人无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两个命题,在程氏哲学这里,“天人无间”是绝不可以用“天人合一”来代替的。程颢“天人无间”的命题在逻辑上蕴含“天人相即”之义,也就是说,在该命题所陈述的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离人,人不离天”这样一种互不相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这种天人观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知天”与“知人”相即不离的认识论观念,由此更未免进一步导致认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视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南宋“朱陆之争”的情况来看,朱熹及其学术上的反对派陆九渊,就都是坚持了“知天”“知人”的统一观,只不过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为先、为主,陆九渊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为先、为主罢了一

朱熹从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集》)之说引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T-~类》卷九)之说,但又声称“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朱子语类》卷十),于是将《大学》“格物在致知”之语解读为“即物而穷其理”,从而要“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如此将“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作为达到“得自家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径;(然据王守仁所“手录”的《朱子晚年定论》说,朱熹到了晚年则自我意识到“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机微,岂可一向汩溺于故纸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谓之学乎?”)陆九渊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和“求放心”之说,认为“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与胡季随》)。“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在天日阴阳,在地日柔刚,在人日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与蛭孙睿》),“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与邵叔宜》),“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与曾宅之》),因此坚决反对首先向外去“格物穷理”,以为如此将导致“道之不明”而“困于闻见之支离,穷年卒岁而无所至止”(《与蛭孙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之必要性,仅仅是强调“格物穷理”须“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龙场顿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对“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的“天人无间”关系方有明显不同于程朱的新见解:

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

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传习录》下)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这些见解表明,王守仁将“天人无间”的意义由“天人相即”转换为“天即人”或“天不离人”了――在这种天人关系观念中,天人之间不再是一种互相不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而是天对人的单向依赖关系,由此在理论上确立了“人”在“天人之际”的中心位置和主体地位,也因此,他对《大学》“格物在致知”的诠释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释的那样是所谓“即物而穷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顾东桥书》)了。这意味着中国哲学发展至阳明哲学阶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样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际”,而是将“知天”与“知人”的关系确定为“知天不离知人”或“知天依赖于知人”的关系,使“究天人之际”的方向明确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实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阳明哲学断然摒弃了以往“究天人之际”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种研究传统,将目光从“天人之际”的方向上彻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关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讨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显然,这种被称为“心学”的哲学,其实质乃是一种人事之学,一种生活之学!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为彼此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道德是非及其个人自我评判道德是非的价值标准,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而且经常遇到的因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不一致、不统一所造成的价值冲突,抚平由于这种价值冲突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心灵上与环境上的创伤,质言之,就是要让“良知”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普遍有效且绝对合理的价值标准,从而使人类能按自己的“良知”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和创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显,这种合乎“良知”的社会与生活,就是阳明心学所期望达到的人类生活的总体目的。故阳明心学的创立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终于走出了其原始综合状态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哲学阶段。

由王守仁所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起初表现为心学形态。这种心学文化哲学不再以“究天人之际”的思辨形式来讨论“性与天道”,而是把“性与天道”理解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从而使“究天人之际”转化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实践。这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知良”的道德实践的文化哲学,至明清之际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信奉阳明心学的黄宗羲和批判阳明心学的顾炎武这两位政治见解十分接近而学术道路明显相异的学术大师身上。

黄宗羲是曾师从于刘宗周而受到刘氏心学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学家,其心学特色,刘述先先生曾以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中的三句话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铭》中所引的一句话来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2)“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3)“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4)“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黄宗羲的这种心学世界观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关于这一点,冯契先生曾指出:“在黄宗羲以前,王阳明把理看作一个过程,以为工夫与本体是统一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的著名论点。他否定心是虚寂的本体,把本体看作是随工夫(精神活动)而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此心‘一本而万殊’,于是表现为‘殊途百虑之学’。那些学术卓然成家的学者从不同的途径去把握真理,虽深浅有异,醇疵互见,但对本体各有所见。学派纷争的历史,正体现了本体随工夫而展开的运动,而史家只有运用历史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系统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万殊’的脉络。”正是这样,黄宗羲将“致良知”的心学引向了史学之路,使王守仁那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道德实践的直觉型文化哲学转变为主张通过“殊途百虑之学”来把握“一本而万殊”之“本心”的史学型文化哲学。

顾炎武在学术上无明确的师承关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当求实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的家教影响,17岁参加复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复社通经致用学风的影响,继而更从“朱子之说”中领悟到了“圣人下学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明道救世”为根本宗旨、“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基本原则、“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为实学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实学”(《亭林文集》卷四《与周籀书书》,《与人书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这种实学指摘“其说盖出于程门(案:指程颐、程颢)”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谢良佐、横浦张九成、象山陆九渊)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学者”(案:指明代以来的理学家)是“于禅学”(《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是“语德性而遗问学”(《日知录》卷七《予一以贯之》),尤其指摘后者为“谈孔孟”之“清谈”,是“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之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日一贯,日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然而,尽管其学术批判的矛头主要针对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学,但顾炎武本人所提倡并从事的“修己治人之实学”其实是一种比较接近于阳明心学的以“尊德性”为本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非器则道无所寓”的观点,将“文行忠信”本质地理解为“性与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实践形式,并将这种道德实践看作“尊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实现人道与天道(“性与天道”)互相统一的现实途径与方式。由于其道德实践哲学是形成和发展于清初特别是康熙以后,其时顾炎武原有的“保国”意识随着明朝灭亡和南明诸政权的逐渐消亡亦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识了,这种意识是出于对“吾道”(儒家仁义之道)有被毁之危险的警觉,由此推动他去从事“明道救世”的学问,这种学问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这与其早年所追求的“经生之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经生之术”是其个人赖以从事济世经邦之实践的知识基础;“救世之道”则是其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学术活动才由追求“学识广博”转变到追求“学务本原”,从而最终归本于“经学”。这个“经”即“五经”及“圣人之语录”,其实就是顾炎武心目中华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顾炎武“明道救世”的“经学”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就是华夏文化学。故如果说黄宗羲哲学是一种史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顾炎武哲学则是一种经学型文化哲学。

黄、顾的文化哲学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学一样,都是属于道德实践哲学范畴,都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来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这种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归结为“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都属于儒家“仁学”范畴,都是继宋明理学而起的明清“新仁学”。但是,黄、顾的文化哲学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学那样主张直接诉诸人的“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直觉性道德实践,而是主张通过史学或经学的学术方式来达成其道德实践目的。故如果说王守仁的文化哲学是一种以崇尚“明心见性”为特征的直觉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黄、顾的文化哲学则分别是以推崇史学和经学为特征的知识型文化哲学――到章学诚提出并较系统地论证了“六经皆史”的史学观点以后,分别由黄宗羲和顾炎武所开创的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就逐渐合流为一了。

黄宗羲、顾炎武之后,通常奉顾炎武为始祖的清代朴学(考据学)兴起并盛行于乾嘉时代。因其考据范围既涉及史更涉及经,故清代朴学完全可以被理解为黄、顾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学考据而言,则可视其为黄宗羲史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就其经学考据而言,又可视其为顾炎武经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换言之,清代朴学其实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只是由于其发展至17世纪晚期,“自我认同趋明确、具体,人们不再把道德修养视为求知问学的首要途径,而是看作理性质疑的对象。崇尚道德修养之风式微了”,故朴学形态的文化哲学便不再具有道德实践哲学的性质,从而原本属于儒家“仁学”范畴的道德实践哲学就演变成属于儒家“智学”范畴的智能技术哲学了。这种智能技术哲学具有鲜明的诠释学特征,它主张“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提倡“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并通过理证、书证、物证等考据方法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种“以信息还原为本质特征的诠释方法”。

五、中西哲学同归于文化哲学的发展趋势

“文化哲学”(Kulturp hilosophie)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相当晚出的,是到了20世纪初才由文德尔班首次提出来。当这个名词成为中外学术界相当流行的一个哲学术语以及相应地文化哲学成为中外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或重要领域时,人们对文化哲学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就变得多样化了。这里不拟也不便于具体地考察和评论这些互见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根据笔者对于文化哲学的上述理解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有限了解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一些浅见。

笔者是从文德尔班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学术渊源关系以及他对哲学的总体看法中,从德语世界的特殊科学概念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狄尔泰等德国哲学家对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关系的讨论中,领悟到了“文化哲学”的一般意义应是指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向度,即实践向度的哲学研究,进而把这一向度的哲学研究理解为就是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它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自然哲学)相对应。当把文化哲学纳入文化科学范畴,把它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时,要准确地把握文化哲学的学术特质,就应该也必须将其置于同文化科学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和理解。据说,在德语世界里,是“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而德语中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系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的“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以笔者浅见,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实是按下述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首先以“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的新哲学的诞生;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这一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书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由上述可见,德语世界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语世界的文化学(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异:前者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后者则仅指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故完全可以也应该把文化学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一门具体学科来看待。在文化学这门具体的文化科学领域中,诚然也可以开展某种形式的哲学研究,但这种形式的哲学研究,完全可以也应该被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无须建立另一种意义的文化哲学。换言之,文化哲学概念应该被统一到指称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这一意义上来,以免造成与该主题相关的思维混乱和文化哲学领域的学术乱象。

就文化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来说,文化科学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现象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人的本质(人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人文现象及其规律,因而它是属于经验科学范畴,文化哲学所研究的则是人性本身,它视文化科学为认识人性的具体途径,试图为具体文化科学提供认识人性的一般方法,换言之,文化哲学本质上是认识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从理论上说,正是基于对文化哲学概念内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将中国哲学发展到阳明心学阶段的心学本质地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因为这种心学提供了一种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就是关于把握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种“知行合一”的直觉方法。其后黄宗羲和顾炎武的哲学之所以也可以被当作文化哲学来理解,是因为黄氏哲学和顾氏哲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独特方法――黄氏哲学以史学作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顾氏哲学则以经学作为把握人性(“性与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朴学,其“征实之学”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为经学和史学所提供的用于解读经史的诠释方法。在其诠释方法归根到底是服务于把握人性的经学和史学的意义上,清代朴学所自我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继朴学而起的晚清今文经学,其实和朴学一样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只不过晚清今文经学所提供的诠释方法不再是“征实之法”,而是“阐发微言大义”的方法――一种以文本重构(text reconstruction)为特征的诠释方法。从信息论角度看,文本重构就是信息重构(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传递中的信息变换(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当然会产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况。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学(science)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是比较接近于科学而具有一定科学性,晚清今文经学则是远离科学而缺乏科学性;但是反过来,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倒未必适用于文化创造活动,而晚清今文经学的诠释方法倒是更贴近文化创造活动的本性。

自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8)、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以来,中国哲学界的哲学研究,无论“中”“西”“马”,实际上都不过是运用某种诠释方法或综合运用某些诠释方法来解释各自领域中用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释国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释西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马哲研究是解释经典作家的经典文本。按照笔者在2013年参加中国哲学史年会所发表的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知性是人类知性的一种形式,无论这种知性在人类知性系统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它都是人类本性(人性)内容之一,这是确定无疑的,因而它也无疑是我们自己作为人类成员的类本质的内容之一,在此意义上,哲学史研究不过是从一个方面对自己的类本质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就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来说,中国哲学史研究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民族本性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与黄宗羲的史学研究、顾炎武的经学研究本质上是同一的,都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如果说黄、顾的研究分别是属于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则是属于哲学型文化哲学――以哲学作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现代西方哲学界而言,文德尔班、狄尔泰等一批德国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固然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就是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所从事的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学特性,这不仅是因为,如果不是将包括其命题在内的自然科学看作仅仅是由一系列通过一定语言(语词、句子)表述出来的概念、命题所构成的既定知识系统,而是把自然科学本质地理解为人类的一种历史活动形式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命题”就无疑可以且应当被纳入“人类历史活动”范畴,从而所谓“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也就同“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有内在联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语)有本质关系,于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自然哲学活动,就不仅可以甚至也应当被当作研究人类历史活动总体目的的文化哲学活动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来看待了;而且更是因为,发生在20世纪初的自然哲学的转向,还意味着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从原本关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规律,转移到了关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学)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学知识领域)的意义,这样,自然哲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文化哲学的属性,从而使自然哲学具有了同文化哲学开展学术对话的可能性,这种学术对话当然有可能导致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学术争端或冲突,但同时也有可能在它们互相排斥的学术冲突中逐渐走向互相的学术合流或融合。这也就是说,在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江天骥先生曾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的转变角度论及文化哲学所当具有的四个特征:(1)信念定型和经验意义的整体主义观点;(2)主张我们所感知的直接对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属于广泛的实用主义传统的新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基于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的彻底语用学观点)。江先生认为,其中第三、第四个特征是一切严格意义的文化哲学所必须具备的,他强调了文化哲学以生活世界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为基地(胡塞尔虽然以生活世界为出发点,其先验现象学却又放弃了生活世界),并认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种相同的意义场,以便主体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交谈或争辩,或者说,同一种生活方式的行动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预设的确定信念系统,以便相互了解,进行意见交流;同时强调了语言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语言的社会实践所决定,即由讲话、交谈的活动所创生,因而语言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以讲话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context)为转移的,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表达私人心里观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为这是错误地预设了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东西。江先生的这些文化哲学论见,实际上是讲明了从意识哲学(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等)到生活哲学(即文化哲学)转变的基本条件。

笔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论――哲学的未来形态》一文中,曾如此论证过现代哲学向生活论形态的哲学过渡的必然趋势:

在世界哲学典型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一一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发展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存在论所致力于探讨的一般与个别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统一于存在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认识活动的开展,它们才被自觉地区分开来,并且只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片面地强调和夸大了感觉或理智的作用,它们才被对立起来。然则,存在之成为问题,实是因认识而起。故当存在问题被研究且不断向纵深推进时,作为引起该问题的原因的认识本身,就必然要被当作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来加以研究。这就决定了存在论的发展最终必然逻辑地归结到认识论上。

其次,认识论之所以必然进展到实践论,则是由于认识是起因于实践。人们出于实践的要求而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某种形式的社会交往;而语言和意识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可见,认识原是实践着的人们用以实现其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它不过是实践的产物,是服务于实践的第二性的东西。因此,要使认识问题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认识论,而必须扬弃认识论而使之上升到实践论;只有站到实践论的高度,才能认清并正确地揭示出认识过程的本质。

要之,西方哲学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进展,皆是由于探寻前一个阶段的问题的原因而引起的,即由于探寻存在问题的原因而进展到认识论,进而由于探寻认识问题的原因而进展到实践论的。据此规律则可以预断:现代哲学的进一步的发展,将是以探究实践的原因为理论驱动力,由此形成一种新的哲学形态――生活论。

篇4

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哲学的理解。传统理解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哲学”,似乎这样就可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著者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著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著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的连贯性。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

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 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还说:“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恩格斯的意思是,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人的思维也是有规律的,如果被正确认识的话,二者必然是一致的。

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篇5

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哲学的理解。传统理解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哲学”,似乎这样就可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著者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著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著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的连贯性。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 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还说:“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恩格斯的意思是,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人的思维也是有规律的,如果被正确认识的话,二者必然是一致的。

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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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哲学的理解。传统理解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哲学”,似乎这样就可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著者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著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著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的连贯性。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篇7

摘 要: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是近代经典物理学发展的必然结果。而科学史却把这一成果全部归功于牛顿,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在万有引力定律提出之前罗伯特・胡克在这一方面也做出非常卓越的贡献,然而却与跨时代的科学发现失之交臂。为此,从万有引力提出的背景、产生的过程以及罗伯特・胡克的贡献来重新诠释这一伟大科学发现,揭示其发现的本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罗伯特・胡克;万有引力;贡献

一、“万有引力”提出的历史背景

17世纪最有权威的宇宙论,首推法国笛卡尔的天体演变涡旋观念(太旋涡理论)。他认为以太是一种没有重量,非常稀薄的连续流体,物体作用通过以太挤压来传递,天体在以太中运行不会受到任何阻力。他想象在以太中的粒子不断调换位置,作循环的旋转运动,结果就会形成物质的涡流。如太阳是一个大旋涡的中心,巨大的旋涡推动行星围绕太阳旋转,各个行星则是较小的旋涡中心。他第一次依靠力学来解释太阳起源的以太旋涡模型,丰富了物理思想和严密的科学方法。一方面,对反对经院哲学和推动当时自然科学前进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另一方面,由于经常停留在直观和定性阶段,不从定量的实验事实出发,所以一些具体结论往往会有很多缺陷。后来许多天文学家对宇宙中的星星进行观察,探讨宇宙留给人类的奥秘。经过开普勒认真的观察记录,并对第谷的天文观测资料做了仔细分析,于1609年发表了《新天文学》,阐述了开普勒第一、第二定律,在1619年发表的《宇宙谐和论》中,详细阐述了开普勒第三定律,彻底地摧毁了托勒密关于宇宙繁杂的本轮体系。牛顿也在其《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二篇的结论中指出,笛卡尔的假说(以太旋涡论)“是完全与天文现象相抵触的”,它所导致的是一场“混乱而非对天体运动的理解。”[1]后经天文学家在不断研究中发现,天体现象不能用漩涡理论来解释。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的定义3中说:“物质固有的力,是每个物体按其一定的量而存在于其中的一种抵抗能力,在这种力的作用下物体保持其原来的静止状态或者在一直线上等速运动的状态。”[2]则他说这种力同惯性没有什么区别,可称作惯性力。惯性是物质的最重要属性,物体本身不能改变自己的状态,这是牛顿力学的基本出发点。既然如此,那改变状态的能力就只能到物体以外去寻找了,于是就进而提出了力的概念。以此对天体的演化过程的研究成了科学发展的需要,开普勒、布里阿德、波列利、惠更斯、罗伯特・胡克和牛顿都不同程度的从力的角度相继解开了天体运动之谜。

二、万有引力理论产生的过程

力的产生原理首先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他曾认为力是产生非自然运动的原因,但他认为力的作用只有在互相接触时才能传递,所以对于彼此相距很远的天体来说,这个力是毫无用处的。[3] 这是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对力的思考,当时由于对力的科学理论没有形成,只是简单地看到生活中的机械力。开普勒依据第谷提供给他金星的资料,经过一次次分析计算发现,行星在通过太阳的平面内沿椭圆轨道运行,而太阳位于椭圆的一个焦点上。这就是行星运动第一定律,又叫“轨道定律”。当开普勒继续研究时,“诡异多端”的火星又将他骗了,原来,开普勒和前人一样都把行星运动当作等速运动来研究的。他按照这一方法苦苦计算了1年,却得不到结果。后来他发现,在椭圆轨道上运行的行星速度不是常数,而是在相等时间内,行星与太阳的联线所扫过的面积相等。这就是行星运动第二定律,又叫“面积定律”。开普勒又经过9年努力,找到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太阳系内所有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同行星轨道半长径的立方之比为一常数,他发现了行星之间的“调和定律”。开普勒虽然解开了许多天体的运动之谜,却未解开天体运动力学原因这个谜中之谜。[4] 继开普勒之后,这个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科学家的重视。1645年法国天文学家布里阿德提出“开普勒力”同与太阳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但这儿的“开普勒力”只是太阳对行里的作用,而不包括行星对太阳的作用。[5]当时的科学家没有运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只看到力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作用,没有发现力的相互作用。到1666年意大利科学家波列利在研究行星与木星卫星运动时指出,天体之间存在着某种使它们相互接近的重力,其力大小同距离成反比。1673年荷兰的科学家惠更斯在研究摆的过程中,提出了向心加速度公式,若把这个公式同开普勒第三定律结合起来,就会推导出向心力同距离平方成反比的结论,但他最终没有能迈出这一步,因为在他看来向心力与吸引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但最接近万有引力理论的要算与牛顿同时代的英国科学家罗伯特・胡克,他认为物体的重力,就是地球对它的吸引力。这是罗伯特・胡克首次提出吸引力这一概念。

三、罗伯特・胡克对万有引力所作的贡献

罗伯特・胡克在力学与行星运动方面花费了许多心血,早在1661年,虽然他没有机会和苹果有过亲密接触,但胡克凭借其在科学上敏锐的洞察力,察觉到引力和地球上物体的重力有着某种本质的联系。1662年和1666年,他曾分别在山顶上和矿井下用测定摆槌周期的方法做实验,试图找出物体的重量随离地心距离而变化的关系。他认为物体的重力,就是地球对它的吸引力。[6] 因此,他得出物体同地心的距离不同,它的重量也将不同的想法。他曾登山、下矿井想用实验来证实这个想法,但没有成功,因为山的高度与矿井的深度,同地球的半径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1674年,罗伯特・胡克在《试证地球的运动》中,详细阐述行星运动理论的成果:他认为,地球和地球上的物体之间肯定有某种吸引力,如果没有这种引力的话,那么地球在自转的时候,这些物体就会像雨伞上的水珠一样,因旋转而向四周飞散。后来他提出了关于引力的三条假设。第一,一切天体都有倾向自身中心的吸引力,这种力又作用于其他天体,从而指出了引力作用的普遍性。第二,作直线运动的任何天体,在没有受到其他作用力使其偏斜之前,继续保持直线运动不变;受到其他力的作用时,它的直线轨道就会倾斜,沿椭圆、正圆轨道或某种复杂的曲线运行。这就指出了吸引力向天体运行轨道的联系。第三,物体离吸引中心越近,所受到的吸引力就越大,具体数量关系尚待实验中解决。

1679年,罗伯特・胡克找到了引力的平方反比定律。但他还是想把自己的研究设想与牛顿切磋一下,在1680年1月6日寄给牛顿的信中,罗伯特・胡克讲到了引力大小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这个概念,但是当时他在信中说得比较模糊,并未将这一理论加以量化。事实上,胡克与牛顿的这次通信在科学史上是极为重要的一节。牛顿虽然从不肯承认从罗伯特・胡克那里得到了一些启发,但明察秋毫的科学史家则认为罗伯特・胡克的信件给了牛顿关键性的帮助。但是,罗伯特・胡克直言不讳地纠正了牛顿的错误,自认为胜出一筹的他在得意之下还把牛顿的错误在皇家学会大肆宣扬,而这有些过火的行为令牛顿十分恼怒,他认定罗伯特・胡克此举是存心炫耀,并有意让他在大庭广众下出丑。1684年,罗伯特・胡克和牛顿之间的科学“战争”再次升级,他们分别试图证明平方反比的引力导致椭圆轨道(即ISL定律)。他们争相宣布自己的胜利:罗伯特・胡克骄傲地宣称他证明了这一点,但未拿出结果,还说要等别人的努力都失败后才肯把自己的证明公布出来。牛顿也说他早就证明过这个定律,虽然当下同样没拿出任何证据,可几个月后,牛顿发表了著名的《论运动》,这成为后来《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前奏。 1686年,牛顿完成扛鼎之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并于4月把原稿交给皇家学会。他在书中公布了万有引力定律,因此在和罗伯特・胡克的“口水战”中赢得了压倒性胜利。虽然由于经费问题以及牛顿和罗伯特・胡克关于万有引力定律发明权的争执,皇家学会未能安排该书付印。但牛顿的朋友哈雷深知该书的价值,于是决定出钱替牛顿出版这一巨著。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发表后,直拗的罗伯特・胡克还是要求牛顿承认,是他优先发现平方反比定律的,起码要在书的前言里将他对牛顿启发的“功绩”提及一下。由于没有得到牛顿的有效回应,罗伯特・胡克在1693年的皇家学会会议上再次正式提出他发现万有引力的优先权。面对罗伯特・胡克如此接二连三“不识相”的行为,牛顿暴跳如雷,他一直认为万有引力完全是个人的发现,所以一气之下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里大部分涉及对罗伯特・胡克的引用都通通删掉,剩下少数实在无法避免的,用词也从“非常尊敬的胡克先生”变成不顾基本礼仪的“胡克”两字。得益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出版,在牛顿强大话语霸权的压力下,可怜的罗伯特・胡克至死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1703年3月3日,罗伯特・胡克在落寞中去世。在他死后不久,由于在科学上的成就卓著,声名显赫的牛顿登上了英国皇家学会主席宝座,这也导致了罗伯特・胡克在后来的科学史上更没有可能得到应有的地位和承认。因为随后,或许是出于大权在握的原因,英国皇家学会中的胡克实验室和胡克图书馆都先后被解散,罗伯特・胡克的所有研究成果、研究资料和实验器材也被分散或者被销毁。没多久,这些属于罗伯特・胡克的成果就全都消失在历史深处了。罗伯特・胡克死后甚至连一幅画像也没有留下来,据说是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但也有学者言之凿凿地声称,正是精通权术的牛顿利用职权有意毁弃了他的“敌人” 罗伯特・胡克的遗物,作为对他最后的报复。所以英国科学史专家贝尔纳认为,万有引力的基本概念是属于胡克的,但他缺乏牛顿那样的数学才能和逻辑推导能力,所以没能明确提出万有引力的公式。如此一位天才人物就这样与最伟大的科学发现失之交臂,甚至致死都没有得到承认,这是一种历史的悲哀。后来库恩将这个时期发生的科学革命“视为一系列发生在具体科学内部的、在相当程度上相互独立的较轻微革命的综合过程”。在这个综合过程的诸多较轻微革命中,都有罗伯特・胡克这个科学天才的杰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塞耶编:《牛顿自然哲学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

[2] 塞耶编:《牛顿自然哲学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

[3] 林德宏著:《科学思想史》,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8第97页。

[4] 林德宏著:《科学思想史》,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8第97页。

篇8

1.     哲学与文化

2.     人类的文化存在

3.     历史哲学与文化形态

4.     景观与观相

5.     文化与文明

6.     文化形态与历史共时性

7.     中国文化的文化性

title: china philosophy—culture existence and culture morphology

     —from nature philosophy to culture standpoint

abstract: the culture morphology in historical philosophy is a humanistic weltanschauung; the thought of the existence of culture is a culture philosophy that is corresponds to nature philosophy of western culture, the cultural essence of chinese culture is the existence of culture, the nature, history, humankind, society and humanness in the view of china philosophy is consistent. the cultural anthropology and the historic philosophy provide an especial view for culture study, the synchronism represents this philosophical concept. the china philosophy as meta-philosophy is the culture philosophy or human’s philosophy, which can provide a unified view between science and humanism, in the realm of chinese culture the western culture and the chinese culture is complementary each another.

 

 

1. 哲学与文化

 

如果说历史、文化、与社会是自然与人类生存的境域关系,那么历史、文化与社会的存在性问题就是哲学的视域,从后者去看前者是自然的,前者具有一种客观的前存在或己存在的性质,这正是传统西方哲学的自然哲学世界观,就是说世界和人总是作为哲学视域的对象或内容而存在,哲学的西方起源就是一种本体论的视域,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是其正宗,但哲学自身一直是成问题的,因为哲学的视域总是具有现时性,哲学能否能成为自己视域中的对象,一直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无法逮住的自己的幽灵,元哲学不是传统自然哲学性质西方哲学的自身本质,传统自然哲学本质的哲学只是自然科学的元学 (meta-physics ) 或者最多是一种哲学学,而不是自身的元学,西方哲学传统统中的终极原因永远只能是自然对象意义上的自身原因,“第一哲学”如果仍然追求客观的终极原因而不能转向存在意义上的自身,哲学 (philo-sophia) 就永远无法实现爱与智慧的自身同一。

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和人文领域批判性认识的增长使哲学视域与存在境域的分野日渐模糊,一方面认识论和方法论如现象学、语言问题等成为了近现代哲学的主题,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的自身元学性质如范式理论、宇宙理论、基因伦理问题等己经成为对最具广泛影响力的思想,这些都意味着哲学的基础已开始从一种传统自然意义世界观转移为一种自身本质意义上的视域,这个自身的最终意义当然是人自己,但对这种意义上的哲学转向人们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为在西方传统自然哲学的体系框架中,人总是哲学视域中的被观察、被研究的对象的人,而不是自在自为的自身一致的人,因此在西方文化中,人总有一个客观的被研究、被观察的本体人之外的灵魂(上 帝)。

在西方传统中,形而上学研究是就对世界本源的探索,在人的经验之上,自然之外存在某种终极的东西,是西方文化的“信仰”,一方面,世界作为一种对象意义的存在是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出发点,把世界万物的经验存在都归结为某种最基本、最简单的原理、先验原则是古希腊人和传统哲学家的基石,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就是关于自然的形而上学,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自然”具有一种哲学的纯粹性,是客观性和理性的文化根基,因此,一个客观性的终极的真理或原理作为一种万能知识体系的基础就是哲学家梦想的天堂,直至今天仍在引诱着大科学家们为此奋斗而至死不渝。另一方面,相信人的世俗生存之上还有一种万能万有的超验生存是基督教第一教义,但人对上帝的分离却是一去不回头的现实,人不断地从把对上帝的实现转化为世俗自身的启蒙自觉,在与宗教神学的解脱斗争中,理性就是最强大的工具,但理性自身却不能逻辑地证明自己,这与上帝最终是无法解释的一样,信仰无需解释,但哲学家在经验与理性之间的尴尬使哲学几无立地,莱布尼兹再次将自然的纯粹性引入哲学,康德把自然的纯粹性替换为理性知识的纯粹性,欧陆哲学家信仰先验、重视判断,英美哲学家依信仰逻辑、侧重分析,但无论对于任何一方,世界始终都是存在于传统的自然纯粹性的基础之上,理性对自身的不可证性的绝境,使哲学家的雄心一次次遭受挫折,现代哲学家们大体上已放弃了这种终极纯粹性的理想,但碍于自身传统立场,西方哲学无法有一种“文化”存在意义上的视角,虽然人类从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过程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但从自然哲学基础上起源的西方哲学转向以人自己和自身为视角的人文哲学却只是近代才开始的事,哲学家们看不到西方哲学的真正的突破在于能否走出“西方”的框架,走出“自然”哲学的传统,但至少这在历史哲学中看到了先兆,可以从世界历史的文化观走向世界的文化哲学观,即从自然哲学基础上的传统哲学走向文化化的哲学。

从非纯粹哲学的一般的人文学观点发展为真正哲学的文化观是哲学的文化转向,我们就可以有与自然哲学相对应的文化哲学,这种文化哲学不同于较狭义的哲学文化人类学范和围内的文化哲学,也不仅仅是历史范围内的历史意义上的文化哲学,而是与自然存在性世界观基础上的传统西方哲学相对应的文化存在性的哲学。人文或人与自然的对立是西方文化的传统,但从中国文化传统来看,人不是神的造物而只是自然的延续,在这个意义上,人就是自然的文化超越,人的存在使自然也文化化了,世界是文化的存在,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理念的现代哲学定义,这样就是从一种自然意义上的哲学转向为本质的文化哲学,这是一种世界观的自身翻转。这种文化哲学即不是学科的元学,也不是一种关于文化研究的哲学,而是自然、人类和人的文化存在的自觉,这正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本质,比如,在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中,传统的“天下”观就是这样一种文化观而对应于“世界”的自然观,这种对应性表现了中西文化和中西哲学的互补性而不是对立性

,中国哲学意义的文化哲学并不与西方哲学相对立,这正与文化存在不与自然存在相对立一样,文化与自然的一致性正是中国哲学的本质,从传统世界观走向文化观就是走出西方传统哲学的体系而实现自然、历史、人类、社会与人性的一致的哲学转向。

 

2. 人类的文化存在

 

通常的历史哲学只是一种历史学的元学,即通过对历史学的再认识去对待历史,那么有没有一种历史的元学?即以历史自身的存在性而表现的历史?这要求一种由不同于传统自然哲学观支持的历史哲学,即历史不被“看成”是自然意义上的历史,而是历史自身的和自己的“存在”,这时,人的存在与历史才是同一的,在历史哲学和文化人类学、哲学人类学的研究中,深层次地表现了这种哲学的转向。

在人类学领域,人类被作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这种集中性使一般学术研究的自然历史的背景被置换为人自身的发展历史和人类社会的视域,人类主要以自己的产生、发展历史和人的社会生存环境为背景,在这样的视域中,人成为了一种学术研究上的目的和标准,这仍然符合西方学术传统,在西方文化中,历史上曾一次次有哲人高呼“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塔戈拉)、“人是目的”(康德)这样的口号,但这仍然只是把人作为自然和社会最终的形式和目的,人仍然只是一种被研究、被认识的对象,这种存在的人而不是人的存在的观点,最终不能脱离从自然或上帝的抗争中分裂出来的人这样西方文化的本底,人只是一种在最终追求的目的和意义上的人,即使是极端性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只是把人与自然调换了相互的对立位置,而不是真正的人与自然的统一。

在西方文化传统观念中,人是被上帝创造的,但是人的世俗生活却是人自己创造成的,世俗的意义就是现实的人的行为空间,世俗生活就是人的社会存在,在广义的文化概念的意义上,这也就是最大的文化模式,被创造成的人成为实现自己的人,与人类的自然存在转化为社会的存在一样,人成为了人自身、人自身的历史意义上的文化存在,这是不知不觉之中发生的基本观点的本质性转折,在纯粹哲学的意义上理解,文化就是人在自身发展中的自己创造性的存在,即不是被创造的存在,也不是停留在自然中的对象,在此以前,文化只是狭义地被理解为人为的创造,在文化哲学中,文化就具有与真正的人类性即人性的同一,正是在这个基础视域上,哲学最终脱离西方传统自然哲学和神学的本底,在这种最高哲学理解上,文化是”自然中的自然”而不是从自然中分离和对立、抗争的”第二自然”,当然人也就不是被神创造或从神分有的人,而是文化存在的人,文化哲学把文化存在扩展为世界存在,文化哲学也就是人的哲学。

在历史哲学的研究领域中,斯宾格勒 (oswald spengler 1880-1936) 独到地看到了一种高于通常历史学中的特别观察方法,他称之为比较文化形态,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最能集中性地表达他的观点方法的一段文字如下:

“在公元10世纪,浮士德式的心灵突然觉醒了,并表现为无数种形态。在这些形态当中,同建筑和装饰并行出现了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民族”形式。从加洛林帝国的诸民族形态——萨克森人、士瓦本人(swabians)、法兰克人、西哥特人、伦巴第人——中,突然出现了德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迄今为止,(有意识的和审慎的,或无意识的和粗略的)历史研究把这些文化民族一律看成某种存在的东西,看作首要的东西,而把文化本身看作是次要的东西,看作是文化民族的产物。据此,历史的创造性单位只是印度人、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等等。由于希腊文化是希腊人的产物,因此希腊人必定很早就已经这样存在了;因此,他们一定是外来移民。任何其他关于创造者和创造物的观念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的一个具有绝对重要性的发现就是,这里所提出的诸种事实导致的将是相反的结论。可以绝对确定的是:各伟大的文化是一些原始的或源头性的实体,是从最深层的精神基础中产生出来的;在一种文化的魔力下,民族乃是文化的产物而非文化的作者,不论是在民族的内在形式上还是民族的整体表现上,都是如此。这些控制和塑造着人类的民族形态,跟各种艺术及思维方式一样,也具有风格和风格的历史。雅典民族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多立克式的神庙,英国人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近代物理学。世上有阿波罗型的、麻葛型的、浮士德型的民族。阿拉伯文化并不是“阿拉伯人”所创造——事实正好相反;因为麻葛文化开始于基督时代,阿拉伯民族代表了那一文化最后的伟大创造,一个共同体通过伊斯兰教而结合在一起,就像此前的犹太人和波斯人的共同体也是通过他们的宗教而结合在一起一样。世界历史即是各伟大文化的历史,民族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和容器,这些文化的人们在里面实现他们的命运。”(西方的没落,吴琼译,第二卷  第六章 城市与民族(c)原始人、文化民族和费拉 三)

这种文化的先在性是具有深刻哲学意义的,但文化的存在性在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学中是难以找到传统资源支持的,西方主流学术传统中二元对立的观点是根深蒂固的,世界没有三值逻辑,因此其它的理解难于被传统学术意识形态或学术规范所接受,比如,卡尔·波普 (karl popper,1902-1994) 就提出过“第三世界”的独特见解,他认为物理世界(世界i)和精神体验世界(世界ii)之外有一个人类知识的客观的世界iii,虽然这仍然是处在西方传统哲学的基础上,但远未能发展成为一种主流哲学,斯宾格勒并没有文化的存在性的哲学观念,当然也没有将他的思想提升到真正的哲学纯粹性,他的学说只能停留在一种思辩的前哲学中,实际上,文化的存在性只有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中国哲学的视域中才是自然的,这就是文化与历史的同一性,尽管对历史的存在性可以有诸多看法,但历史与人类、人或人性的同一性这种本质不可怀疑,这正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本底,这种同一性不仅排除了自然的对立性,也排除了神学的超验性,只有在文化存在、文化境域和文化的视域中,自然、历史、文化与人性的一致性才能得到真正统一的理解,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人与社会的同一性才能最终得到阐释。

“文化”这个概念与“历史”一样,其存在境域就是“社会”,实际上,一些历史学家如历史年鉴学派就以一种历史和社会交织的新史学的眼光看待历史,以一种历史中普通人的生活的整合这样的文化方法处理历史;与此相似,也有人类学家如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把具体社会生存看作一种立体的文本进行文化阐释性,这样,文化和历史一样,具有社会存在的元学阐释性本质。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视域中,文化和历史是同一的,是一种自身的存在意义上的元学,但这却是一直困扰着西方哲学家的传统困难,因为在西方传统中,既缺乏历史的文化承继性境域,因此也缺乏文化的历史性本质的视域,这样,虽然“文化”在今天已经成为最显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现象”,但文化的存在性仍然是西方哲学和人文社会学视而无睹的盲点。

 

3. 历史哲学与文化形态

 

在近、现代历史研究中,历史哲学大体上仍然只是自然哲学在历史中的应用,这虽然与西方传统学术思想一致,但与历史的本质并不相容,因此在历史学和历史哲学中时有自相矛盾的理论冲突,按照自然哲学的基本观念,历史就会具有一种可以逻辑化的发展规律,因此许多学者如维柯、歌德、黑格尔、孔德等等就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理论,但这些理论最多只能是一种对历史的阐释方法或历史学的一种有争议的研究工具,即是无法历史验证的,也不会有一种科学预言的意义,这样历史哲学本身的意义也就成了问题,实际上历史哲学所能做到的主要是对自然哲学用于历史的方法批判,比如对实证主义方法的主张或批评就是历史哲学一个主要论题,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具有自身特殊意义的历史哲学是从斯宾格勒开始的。

在斯宾格勒的研究中,历史被脱去了由历史学家加置其上的种种理论框架,历史不被看成是单线的、分期的、进化的体系中的历史,每一种具体的历史具有一种自身的存在的意义,斯宾格勒的比较文化形态的方法,企图以不同于传统自然哲学的文化方法去处理历史, 这一点正是他的雄心:”正如伽利略在他所著“试金者”一书的名句中所说的,哲学是自然的一本大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现在,我们期待着一位能告诉我们历史是用什么语言写成的和应该怎样去读它的哲学家。” “我们的论题原先只包括有限的现代文明的问题,现在却扩展为一种新的哲学--一种在形而上学方面已经枯竭的西方土壤所能产生的未来的哲学,一种西欧人的心智在往后的阶段里所可能产生的唯一的哲学。它将扩展成为一种世界历史的形态学(morphology of world history)的概念,即作为历史之世界(world-as-history)的形态学的概念,其与迄今为止几乎是哲学的唯一主题的作为自然之世界(world-as-nature)的形态学概念正相对照。它将重新审视世界的形式和运动,审视它们的深度和终极意义,但这一次是按照一个完全不同的安排来审视:这次安排的组织,不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包含所有认知对象的总体图像中,而是放在一个生命的图像中;这次安排的呈现,不是把它们看作既成的事物,而是看作正在生成的事物。”

(西方的没落,第一卷 第一章 导言 三)

把世界和历史看成具有生命的本质性这样的观点并不稀罕,如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等,斯宾格勒的特殊处在于他通过把历史压缩到一个狭窄的纯文化视域,借助于传统的美学和艺术批评方法处理历史,从而使历史成为文化“景观”,使历史具有一种(纯)文化视角的研究方法,他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西方文化中历史与纯文化的艺术具有起源上的同质性,这是斯宾格勒能够建立他的宏论的基石,借助于美学理论和艺术批评方法,他能够借助西方历史中大量的纯文化现象的重绘历史的文化图景,斯宾格勒援引歌德的艺术眼光和尼采的反理性主义哲学,由此他实现了通常历史哲学的批评立场向文化哲学的转向。

对西方文化传统的反叛确实能够从纯文化领域发轫,比如近代西方历史的转折就是以文艺复兴的方式走向历史舞台的,但这首先是历史,事后的学术视野只是一种反思,而且在西方传统的学术体系中,科学与人文相隔阂,本质的自然哲学与人文意义上的文化扞格不通,历史与艺术的分化而获得一种科学的客观性,因此历史学具有一种自然哲学的基调,所以实证的历史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是相容的,而历史哲学却总是对自然历史的批判视角上对待历史,因此历史哲学的兴起主要是对既往历史学的理性分析和批判,但历史哲学与历史学毕竟不同,所以历史哲学家眼中的历史总是文化意义上的历史,比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框架就相当于一种世界历史范围内的文化观,但与黑格尔不同,斯宾格勒的历史哲学是历史学本身的文化化,他不过是借艺术批评方法的文化回归,但历史哲学并不能取代历史学,艺术更不能取代历史,在西方文化背景下,能够做到用“世界历史的形态学”直接代替传统的”历史”,斯宾格勒是西方第一人,但也是这个原因,斯宾格勒得不到历史学家的认同,也不能得到哲学的归化,但在一种正在兴起的文化热中引起无穷的兴趣。历史哲学并不具备有哲学的文化化翻转能力,因此历史哲学的成果并没有引发西方哲学领域中的文化转向,

当然斯宾格勒的雄心远不是他所发轫的纯文化领域,他用“观相”的方法几乎遍历了从数学、物理学、技术、经济、政治等所有的知识、社会领域,在第一卷结束时,他总结道:”浮士德式的智慧所指向的最终课题--虽然它只有在其最兴盛的时刻才能认识到这一课题--就是要把一切的知识都融入一个庞大的形态学的关系系统中。” 虽然如此,斯宾格勒仍然只是在“浮士德式与阿波罗式的自然知识”框架中重新处理所有的人类知识领域,西方文化基于自然哲学的基础而使科学与人文相对产,科学叩不开对人文学的大门,斯宾格勒也只能在哲学大厦的门厅中止步。斯宾格勒没有遵循西方哲学传统对终极、纯粹、先验、本质、理性等等概念的理论研究方向,也不是追求认识论上的纯粹性和方法的分析批判性,而是直接展示一种普遍性的文化存在,在西方哲学的体系框架内,斯宾格勒找不到能够表达他的思想的概念、范畴、和逻辑方式,斯宾格勒的所有术语、观点、言说方式与传统哲学无法沾边,在主流哲学的体系中他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最多与反理性主义的尼采相知己,他只能用自己的一套术语、象征、比喻和艺术批评式的风格表达他的思想,甚至斯宾格勒的观相方法和景观体例可以认为具有与现象学等相类似的方法论与体系的统一性,但完全无法取得现象学那样的哲学地位。他的书并不晦涩,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联想充满天才的洞见,但比喻的广泛性和寓言式的意义却令人难已追随,神启示式的独断、巫师式的预言,比如,最后的文明阶段的描述和以后得重回野蛮的再循环,即使在隐喻的意义上也令人难以接受,但他对他世界的解读却多少是似曾相识地得到证实,就象一个艺术评论家对一幅油画的或一首交响乐充满激情的而又费力的解释一样,令人向往但无法插话,他对于纯文化的艺术如诗歌、戏剧、绘画、建筑、装饰,宗教、心灵、情感、习俗等以一种历史整合意义上的文化划分前无古人,他的读者从对他的阅读中能领会到一种强烈的文化精神的气质,但他的研究对于西方学术界来说,是即不能服心地接受又无法拒绝其魅力的。

对于斯宾格勒或许不应该苛求,斯宾格勒只是没有找到能够立足的哲学基石而哲学家们不愿意从他的角度出发来认真地反思他们的哲学基础。斯宾格勒的思想需要一种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基础支持才能得到真正的学术严格性,才能把哲学的“普遍性原理”转变为“普遍”的原理性,能够实现这一点唯一只能依靠中西哲学的真正融会贯通,这一点的实现也就是传统西方哲学从自然哲学基础向文化哲学的转向。

 

4. 景观与观相

 

斯宾格勒将文化形态理解为一种具有类似生命特征的历史或社会现象,实质上是企图以生命来解释文化的存在而不是以生命来解释历史,因此一方面他否定历史的单线发展理论,另一方面又以生命从生到死的自然循环来说明文化的周期性,这样,他只是以文化代替历史而不是研究文化以阐释历史。要把一种心灵的审美理论转变成真正的哲学理论,斯宾格勒无法做到这一点,在歌德的先导下,“景观”和“观相”成为了他的理论工具,在这种视野下,世界不再有那种客观的清晰性,而是一种朦胧的艺术或有机形态,这就是西方人所不熟悉的文化形态的世界观的魅力:

“所谓的历史研究,实际上就是纯粹观相的活动,对于这一研究,除了借助歌德的自然研究的过程,不可能得到更好的说明。歌德研习矿物学,他的眼界同时自行结合到地质史的一个纲略中,在那里面,他所忠爱的花岗石的意义,几乎等同于我所谓的原始人在人的历史中的意义。他研究了一些著名的植物,研究了生物变形的原初现象,以揭示所有植物生存的历史的原始形式;进而,他又对在那时还没有被充分掌握的植被的纵向上升与螺旋上升的趋势提出了非同寻常的深刻见解。他对骨化现象的研究整个地是基于对生命的沉思,这一研究使他在人身上发现了“颔间骨”,并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脊椎动物的颅骨结构是从六种脊椎骨发展出来的。这所有的种种,没有用到一个因果律的概念。他感受到了命运的必然性,正如他自己在“未完成之歌”中所表达的:你只能这样,你无法逃脱自我。太初的神谕,往昔的先知,皆已言之凿凿。时间与任何权柄,皆无法将生命的形态毁损。凝神注意着,看那生命如何展现自身。'“(第一卷 第四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十一)

在这个基础上,斯宾格勒以比较形态学的名义予以应用于历史而使历史文化化:

“然而,‘人类’本来就既无目标,又无观念,亦无计划,与蝴蝶或兰草等没什么两样。‘人类’只是一动物学的名称,是一空洞的字眼。但是,当我们祛除幻影,打破魔圈,立即便会看到惊人地丰富的现实形式——……在这里,文化、民族、语言、真理、神灵、景观等等,……都属于歌德所言的活生生的自然,而非牛顿(newton)意义上的死气沉沉的自然。我把世界历史看作是一幅漫无止境的形成与转变的图像,一幅有机形式的奇妙的盈亏的图像。相反,专业的历史学家则把它看作是绦虫一类的东西,只知道不断地把历史时代一节节地往自己身上增加。” (第一章 导言 七)

“艺术的形式跟战争和国家政策的形式联系起来了。同一文化的政治方面和数学方面,宗教概念与技术概念之间,数学、音乐和雕塑之间,经济学与认知形式之间,都将显示出深刻的关系。……尤其重要的是,这本书还将突出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伟大的形态学关系群在世界历史的整个图像中各自都象征性地代表了一种特定的人类,它们在结构上是严格对称的。正是这一透视法,才第一次向我们打开了历史的真正风格。” (第一章 导言 十六)

斯宾格勒甚至把它的观相方法应用到自然科学上:

“在西方,用系统的方式处理世界,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已经达到并通过了它的顶点,而观相的方式的伟大时代尚未到来。在百余年的时间里,在这块土地上仍有可能存在的所有科学,都将成为与人有关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广泛的‘观相学’的一部分。这正是‘世界历史形态学’的意义所在。在每一科学中,在此科学的目标以及内容上,人们说的尽是有关自身的故事。科学的经验即是精神的自我认识。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刚刚谈论数学的一章,亦是观相学的一章。我们所关心的不是这位或那位数学家的意图,也不是学者本身或他的结论对知识积累的贡献,而是数学家作为一个人的存在,是他的作品作为他自身现象的一部分的表现,是他的知识和目标作为他的表现的一部分的特征。只有这些对于此处的我们最为重要。数学家即是一种文化的代言人,通过他,我们可以了解那一文化,而他作为人格和心灵,作为发现者、思考者和创造者,则属于那一文化的观相学。”(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a 观相的与系统的 五)

透视科学家与科学的关系当然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生命个体与文化的生命之间不是能直接比拟过渡的,自然界中的生命是以具体的个体形式存在,但文化却不能被看作某一种个体,人们都知道生命个体具有生命,即以生命方式存在的个体就是生命体,因此不是生命个体就是生命,生命是生命个体的生命现象,文化是具有这样一种现象特征的,因此我们常说文化象征或文化现象,但对于文化本身来说,最多只在纯文化意义上才有直接载体,如美术、建筑艺术,诗歌等等,所以斯宾格勒不得不主要依靠纯文化的表现和美学、艺术批评方法,但当斯宾格勒“观相”历史意义上的文化”景观”时,就是将历史看成为一种有生命的艺术品并对其运用审美的批评方法,但斯宾格勒远没有达到康德那样的对审美判断的哲学高度,斯宾格勒仍以生命个体性存在看待文化,所以他无法避免一种文化像生命个体一样,一定走向没落、死亡的必然命运。文化虽然被他看成是生命的有机体(形态),但这只是一种比喻的层次,即不是理论自身的逻辑,当然也不是对文化形态的本质的真正理解,生命、文化本身不能应用逻辑,但是理论必须具有自身逻辑的严格性,无论你如何描述、解释,但比喻不能成为定义,比较描述不能代替理论自身的逻辑,斯宾格勒没有将文化和文化形态真正的概念化,没能进入文化的哲学视域,文化的存在性不能清晰被阐释,所以也就无法得到文化形态的真谛,这正是斯宾格勒的局限性。

从音乐与、雕塑、建筑的纯艺术领域,到生命、心灵意象与感的世界,尽管斯宾格勒描绘了一种历史透视画,毕竟囿于西方文化背景的限制,他无法完全摆脱他长成的文化,斯宾格勒始终只能在亚里士多德所奠定的自然哲学为基础的客观世界之外徘徊,他最终无法征服的山峰就是人、人性与文化的同一性,所以他也无法真正理解文化的存在,尽管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以问文化是什么开始,虽然观相与景观的文化形态具有透视的同一性,但这不是本质的同一,而只是一种纯文化的审美,文化形态没有得到一种区别于自然生命的真正说明,文化形态没有真正的哲学的根基,观相的方法和景观理论也没有成为一种具有学科学术意义的方法论、认识论的理论,文化观也就不会成为真正的、纯粹意义上的哲学,斯宾格勒自白:”必须承认,我在那些暴风雨的岁月中所写出的东西,只是对清晰地展现在我面前的事物的一种极不完整的论述,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的任务就是联系事实,寻找能使我以最有力的形式表达我的观点的表现手段。”

(修订版序言) 而他以后,学术界甚至没有看到对文化形态研究的真正进展。

 

5. 文化与文明

 

斯宾格勒所理解的文化形态是对生命的比拟,这样他也就把个体生命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文化的周期,因此斯宾格勒“把文明理解为一种文化的有机逻辑的结果、完成和终局,”“在本书中,将第一次在一种周期的意义上用它们来表达一个严格的和必然的有机发展系列。文明是文化的必然命运,依据这一原则,我们可得出一个观点,使历史形态学中最深刻和最重大的问题能够获得解决。文明是一种发展了的人性所能达到的最外在的和最人为的状态。它们是一种结论,是继生成之物而来的已成之物,是生命完结后的死亡,是扩张之后的僵化,是继母土和多立克样式、哥特样式的精神童年之后的理智时代和石制的、石化的世界城市。它们是一种终结,不可挽回,但因内在必然性而一再被达成。” (第一章 导言 十二) 这样文化与文明的关系只是一种外加的逻辑,而这种逻辑并没有在斯宾格勒的理论中形成,他没有达到人性与文化同一性的理解,虽然他理解到文明是文化的外在和人为的状态,但同时把文明理解为文化必然达到的最后阶段,这令人非常遗憾,他由此推论:从文化到文明的过渡,在古典世界是在公元前4世纪完成的,在西方世界是在19世纪完成的。 “每一个活生生的文化都要经历内在与外在的完成,最后达至终结--这便是历史之‘没落’的全部意义所在。在这些没落中,古典文化的没落,我们了解得最为清楚和充分;还有一个没落,一个在过程和持久性上完全可以与古典的没落等量齐观的没落,将占据未来一千年中的前几个世纪,但其没落的征兆早已经预示出来,且今日就在我们周围可以感觉到--这就是西方的没落。每一个文化都要经过如同个体的人那样的生命阶段,每一个文化皆有其孩提、青年、壮年与老年时期。” (上卷 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七) 这样的论述在理论的自身和对象上都没有逻辑性支持,具有独断性,他对文明的定义并没有使我们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导致他得到人们无法接接受的结论:

“对于西方人来说,伟大的绘画或伟大的音乐不再是什么问题。他们在建筑方面的潜力,在这几百年来,已发挥殆尽。只有外扩的潜力,还有发掘的余地。不过,对于充满了无限希望的、健康而且生气勃勃的一代人来说,及时去发现这些希望中有些不会有什么结果,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坏处。如果注定要破灭的恰恰是人们最为珍视的希望,那么,一个经得起一切考验的人是不会因此手足无措的。对于某些人来说,要他们在其决定性的岁月屈从于一种信念,承认自己在建筑、戏剧、绘画等领域已经没有什么可征服的,这问题确实是悲剧性的。可是,如果他们做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现在,若干世纪的工作终于使他能够在与一般文化框架的关系中去观察自己的生命中的意向,去考验自己的力量和目标。我只希望新的一代能为这本书所打动,把自己投身于技术而不是抒情诗,投身于海洋而不是画笔,投身于政治而不是认识论。除此之外,他们没有更好的事可做。” (第一章 序言 十四)

实际上,只有在文化与人性的同一性中,我们才可以理解:文明是文化形态的疑结,文明是文化生命的有机载体而不是死亡的躯壳,生命个体可以死去,文明的阶段可以老化,但生命时时新生,文化在变易进步。人即是最终意义的文化,也是文化的文明实现,我们是通过文明表现和表现人性和表达文化的,历史在双重意义上与文化、文明同一,这样的理解在中国文化的境域中是自然一致的,因此文明不是文化的终结阶段,而是永远的历史的进步阶梯。

 

6. 文化形态与历史共时性

 

文化概念首先是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表现自己的特殊意义的,历史哲学的发展酝酿了文化概念的哲学纯粹性,历史哲学中所包含的历史共时性的思想则是文化形态成为一种历史哲学观的表现。历史共时性 (synchronism) 相对于历时性 (diachronism) 正是历史文化化的关键,在历史共时性视域中,基于历时性的自然观被共时性的文化形态观替代,自然哲学的对象性被人的自身的起源和生长的自身意识性所替代,因此历史共时性与文化形态是相互阐释的两个概念,历史共时性是文化形态的哲学解释,文化形态是历史的共时性视角。

历史共时性与形态性的思想在斯宾格勒的研究中是通过歌德的中介引入的:

“生物学用器官的‘同源’(homology)概念来指谓形态学上的对等,以与关涉着功能对等的‘类比’(analogy)概念相区别。这一重要的、且在结果上最富成效的概念,是歌德首先提出来的(他经由这一概念发现了人的上腭的颚间骨),而由欧文(owen)运用到严格的科学形态中;我们也要把这一概念运用到我们的历史方法中。……把‘同源’原则运用于历史现象,可带给‘同时代’(contemporary)这个词一个全新的含义。我所谓的“同时代”,指的是两个历史事实在各自文化的真正相同的——相关的——位置发生,因此,它们具有真正等同的重要性。……我希望说明的是:在宗教、艺术、政治、社会生活、经济、科学等方面所有伟大的创造和形式,在所有文化中无一例外地都是同时代地实现自身和走向衰亡的;一种文化的内在结构与其他所有文化的内在结构是严格地对应的;凡是在某一文化中所记录的具有深刻的观相重要性的现象,无一不可以在其他每一文化的记录中找到其对等物。”(第一卷 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八)

“同源”是历史性,“类比”同态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同构性,它们如何转换成“同时代”的文化形态学概念以及更纯粹的历史共时性,斯宾格勒并没有这样的清晰逻辑, 他只是把生物学的功能类比中包含的历史同源性内在关系直接引用为历史的同时代性,斯宾格勒只是说要把自然哲学观念的既成的事物(things-become)转变为正在生成的事物(things-becoming),但这只是一种艺术式的比喻而没有提供这种理论结构,因果性与有机性之间的关系只是被替代了而不是被论证了,因果联系、规律性等等可以不在他的历史之中,但他的理论本身必须有逻辑的基石,命运不可预测,但仅仅引征命运不能成为概念和理论。

斯宾格勒的思辩中的这种歌德式的艺术眼光是天才的,但不是逻辑的,他不理解同时代或历史同时性中时间被抽象的哲学意义,甚至没有“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这样的历史哲学的精粹性,但文化形态具有“同时代”意义的“现在性”这种文化存在的内涵,至少,斯宾格勒是向往的:

“现代历史学家总为自己能保持‘客观性’而自豪,可恰恰是在他们的这一引以为荣的行为中,他们天真地和下意识地显露了自己的先入之见。……一种真正的浮士德式的历史研究还根本没有出现。这样一种研究意味着,我们有足够的超然去承认,任何的‘现在’都只是因为有某个特殊的一代人为参照,才成其为现在的;世代的数目是无限的;因此,在看待现在本身的时候,必须像看待某个无限遥远和陌生的东西一样,必须把它看作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在历史的整个图像中,其重要性既不比其他时段更大,也不比其他时段更小。”(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a)观相的与系统的 一)

这正是历史共时性的哲学意义,这样历史成为一种世界观,这就是文化的存在视域,每一个历史时期在它们各自的“现在”的意义上都要是同时的,因此斯宾格勒强调事物“正在成为”而不是“成为”的那样一种时间性,比如他突现希腊艺术的“现在”性,他强调他所谓的描述性、创造性的观相学不同于自然科学正是在于对“现在”性的不同理解、态度和方法。斯宾格勒正是基于这种对现在这一时间概念的历史同时性阐释而使他的“西方的没落”具有一种历史研究中从来没有过的透视的重合性。

当然斯宾格勒沉湎于他对巨大对象的直觉处理之中,表现了他的跨越性和启示性,但艺术的直觉在此无用武之地,而他的理论直觉并没有上升到真正的哲学高度,比如“西方的没落”上卷中斯宾格勒对不同民族历史的鸟瞰就似精神分析式的,他的“麻葛式”“浮士德式”之类用法更加象弗洛依德或荣格的术语而不象文化人类学中文化模式那种意义的,对“存在”或“此在”(being there)与“意识”(consciousness)的理解就基本是心理学意义的(下卷第一章 起源与景观(a)宇宙和小宇宙 ),大宇宙与小宇宙的图像,节奏、紧张、极性、张力之类的划分等等,并没有更清楚地理清价值、知识、真理、经验等等之间的关系,艺术式的领悟和比喻

 ,如光、视觉与心灵之间描述等等甚或是感人的,但对理论本身的清晰性无所补益,艺术世界需要朦胧和任意,但理论本身不能,艺术、诗歌、音乐或宗教等可以比哲学更切近存在,但只有在理论自身的的清晰性中,文化的存在与形化形态才能被描摹现身,正如他的一个比喻“这就犹如:当我们告诉一个儿童他手中的物件的名称时,他的双眼就会炯炯发亮起来。”

尽管如此,斯宾格勒对存在和存在的意识的区分的直觉仍是卓越难及的。比如斯宾格勒强调希腊艺术的“雕塑性”性质和对不同的古代建筑的空间艺术风格比较就是卓越的美学和艺术批评观点,但对于他来说,空间性相对于时间性的哲学意义只是模糊地包含在“现在”这个直觉概念中,而这一点却正是所有艺术(“造型精神和音乐精神”)的最深刻哲学本质,但艺术并不就是哲学,艺术只是在空间中表现的从而只是间接地表现空间的意义,斯宾格勒只是借助于艺术批评的观点和方法把直觉思辩化了,因此他的文化形态研究才能在历史领域中立足,或许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种关键,这种基于文化存在的时空意识所表现出来的卓越的美学和艺术批评观点实际上成为了“西方的没落”的学术方法的最大特色。

当然,艺术与逻辑之间的关系正是西方文化所不能提供的两种文化之间的过渡,在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上,文化是人类的社会存在模式,在哲学人类学的视角上,文化是人类的社会性存在,在思辩的历史哲学中,文化形态与人类的历史相同,诸如此类的观点和方法造就了一大批专门化的但相互重叠的学科和缠绕不清的观念、观点和方法,这一切都根源于对历史和文化复杂多层次关系的不同理解,比如,各文化形态都具有青春期,成熟期等这样的历史必然过程,这与斯宾格勒所反对的在历史中进行古代—中古代—现代这样的划分不同在于,需要有从一种从自然哲学的历史观改变为一种文化存在世界观,即文化的哲学观在历史中的运用,这就要求一种新的世界观的转变,这完全不是思辩的哲学方法所能胜任的,斯宾格勒也难于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授受,共时性概念基于历史本质的文化性而不仅仅是某些文化的某种同构性,罗马式的秦国的帝国主义、奥古斯都式的秦始皇只是某种比较相似性,不能引证为历史本质的文化性,历史与文化的关系是境域与视域的交织时空,因此你即能以文化性来解释历史性,也可以用历史性来解释文化性,但这两者的分别是重要的也是非常困难的。比如,在历史学中,你只能以历史性来解释因果性而不以因果性来解释历史性,而在文化形态研究中,文化如生命一样具有的必然的历史过程,只有在哲学的领域中,历史与文化才可以有同一性,历史可以理解为最大的文化周期,而文化也可以被理解为最长的或唯一的历史过程,这甚至是一种现代宇宙论意义上的课题了,比如人们可以问:宇宙的起源和历史过程是否是循环的抑或是唯一的?

斯宾格勒的思想当然是受文化唯一性的历史观支持的,因此他坚称: “‘历史的人’,依照我对这个词的理解并按全部大史学家对它的看法,乃是一种正全力向着自我完成前进的文化的人。在此之前,在此之后,在此之外,人是没有历史的。”(第二章起源与景观,(乙)高级文化的类型,六)但斯宾格勒没有文化的人和人的文化这样的概念区分和它们的同一性的理解,因此,虽然他把文化形态的研究推到学术研究的前台,但不可能有文化形态的精确的定义理论,历史共时性概念也只能是一个炼金术式的咒语,斯宾格勒的历史同时性与荣格的心理共时性概念一样,无法最终脱去神秘性的面纱。

 

 

7. 中国文化的文化性

 

文化形态学方法不同于传统科学中的实证综合和抽象分析,它是通过对各种表象、现象进行比较、整合成可描述的观念形态,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文化人类学中的文化模式研究如露丝·本尼迪克 (ruth benedict 1887-1978)等就是成功的典范,但历史研究的因难远超过文化人类学的学科范围,需要全新哲学的支持,尽管斯宾格勒以及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 1889-1975)等等历史和文化理论学家有了对种种文化的卓越研究,但文化和文化形态理论的丰富和深遂性远远超过普通的学术范围,文化的千差万异的变化与文化的历史性传承之间的秘密就与世界和生命的秘密一样是永远的哲学。

要真正理解文化与文化形态,而又要避免神学的超验诉求、克服主观独断的思辩臆想、突破实证方法的隔膜,只有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中国思想视域中才有可能。在中国文化中,人对于历史是自身感悟和教化式的理性觉醒,历史的本质内在于人的心灵,流动在情感的血液之中,生活习俗、日用语言、生活态度、人事关系都是历史的影子,历史是“历史的现在”而不是“现在的历史”,人与历史不是阿波罗式的忘怀或浮士德式的追求,而是从无意识中不断地文化自觉,心灵与情感是中国文化的文化性的载体,中国人对历史的领悟的是一种历史使命感,历史的使命感就是历史在人生境域中的历史共时性,这是历史共时性的个人最高境界,这是人性的自觉而非仅仅是历史的反思,是历史的思想与人性自觉的统一,历史的本质与人性同一就是中国文化的灵魂。

和许多西方学者一样,斯宾格勒是误解中国文化的,他把中国悠久的编年史当作一种单线化的历史观 (第二卷 第二章起源与景观(乙)高级文化的类型 二),他完全不理解中国文化的“历史的今天”与西方文化的“今天的历史”的区别,斯宾格勒的对文化景观的观相是一种叠置性的艺术批评操作,依靠形式或功能的比较性而不是主要依靠文化的历史本质性,比如,他用罗马法在不同文化中承继的比较关系来论述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第三章 起源与景观 c 各种文化间的关系),很难说是形态学的,而这实质这是法的本质渊源性所支持的,只有在“历史的今天”的中国视角上,历史与现在才能同一性地展现文化形态性,这样,文化形态才是历史的自身,而不是过去的历史存在,这正是基于一种文化化的世界观而不仅仅是历史哲学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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