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4 16:58: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制度,进一步贯彻《某省爱国卫生条例》
1、按照《某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要求某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组织,要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2009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贯彻宣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十周年,要利用宣传栏、展报、宣传画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条例》和《条例》出台的意义,及《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3、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义。
二、层层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爱卫月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社区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广大干群参与,搞好主要背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创“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达到先进标准的家庭、社区、单位的,要予以表彰。健康教育要以单位、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有力措施,针对“四害”各自的生长规律、生活特点,合理使用化学除害药品,灭杀“四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密度。重点地区要引进市场运作方式,让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确保有效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在我局发生和流行。
四、抓示范,巩固“争创”成果,以点带面,大力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踊跃参与“争创”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卫生先进,以点带面,指导和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深入宣传,狠抓示范,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以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爱卫月”等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活动,进行一系列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继续开展“双万行动”,按照省市区爱卫会要求,结合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制度,进一步贯彻《某省爱国卫生条例》
1、按照《某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要求某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组织,要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20xx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贯彻宣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十周年,要利用宣传栏、展报、宣传画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条例》和《条例》出台的意义,及《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3、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义。
二、层层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爱卫月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社区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广大干群参与,搞好主要背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创“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达到先进标准的家庭、社区、单位的,要予以表彰。健康教育要以单位、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有力措施,针对“四害”各自的生长规律、生活特点,合理使用化学除害药品,灭杀“四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密度。重点地区要引进市场运作方式,让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确保有效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在我局发生和流行。
四、抓示范,巩固“争创”成果,以点带面,大力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踊跃参与“争创”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卫生先进,以点带面,指导和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深入宣传,狠抓示范,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以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爱卫月”等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活动,进行一系列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继续开展“双万行动”,按照省市区爱卫会要求,结合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制度,进一步贯彻《某省爱国卫生条例》
⒈按照《某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要求某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组织,要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版权所有×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⒉贯彻宣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十周年,要利用宣传栏、展报、宣传画(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条例》和《条例》出台的意义,及《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⒊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义。
二、层层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爱卫月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社区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广大干群参与,搞好主要背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创“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达到先进标准的家庭、社区、单位的,要予以表彰。健康教育要以单位、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有力措施,针对“四害”各自的生长规律、生活特点,合理使用化学除害药品,灭杀“四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密度。重点地区要引进市场运作方式,让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确保有效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在我局发生和流行。
四、抓示范,巩固“争创”成果,以点带面,大力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踊跃参与“争创”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卫生先进,以版权所有点带面,指导和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深入宣传,狠抓示范,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以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爱卫月”等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活动,进行一系列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继续开展“双万行动”,按照省市区爱卫会要求,结合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义务承担所在地和责任区的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坚持除害防病,自觉纠正和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第六条本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四)对本区域及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六)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爱卫会全体会议,研究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本市及各县市区爱卫会工作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委员部门的职责由各级爱卫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所有单位均应指定内设机构或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健康教育、除四害等任务。
第十二条爱卫会委员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
(二)新闻媒体负责设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对公众关心的卫生问题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三)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围绕居民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候诊场所和住院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所有单位应当在工作、学习、生活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第十三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制吸烟危害。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各县市(含夷陵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规定。
第十四条每年四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统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顿、治理脏乱差等爱国卫生活动。
所有单位应当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
第十五条各级爱卫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所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实施除四害活动。
第十六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卫生要求将水冲式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本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共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条件。
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指导、支持、督促农村居民在新建住宅时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发展农村沼气,实施改炉改灶,改善厨房环境卫生;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运输过程中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保证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等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全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及卫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
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者文明单位。
第二十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爱国卫生督查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未按规定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由同级爱卫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已授予卫生先进称号的,可以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义务承担所在地和责任区的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坚持除害防病,自觉纠正和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第六条本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四)对本区域及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六)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爱卫会全体会议,研究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本市及各县市区爱卫会工作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委员部门的职责由各级爱卫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所有单位均应指定内设机构或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健康教育、除四害等任务。
第十二条爱卫会委员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
(二)新闻媒体负责设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对公众关心的卫生问题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三)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围绕居民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候诊场所和住院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所有单位应当在工作、学习、生活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第十三条本市城区(不含**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制吸烟危害。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各县市(含**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规定。
第十四条每年四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统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顿、治理脏乱差等爱国卫生活动。
所有单位应当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
第十五条各级爱卫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所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实施除四害活动。
第十六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卫生要求将水冲式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本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共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条件。
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指导、支持、督促农村居民在新建住宅时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发展农村沼气,实施改炉改灶,改善厨房环境卫生;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运输过程中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保证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等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全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及卫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
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者文明单位。
第二十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爱国卫生督查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未按规定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由同级爱卫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已授予卫生先进称号的,可以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为改善单位卫生环境和工作条件,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职工健康素养而开展的卫生活动,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卫生创建、健康促进与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单位爱国卫生是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负有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镇乡(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管理。有关单位应自觉接受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辖区工作,服从管理。
第六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七条一切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行为,均有监督的权利,并有权向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举报。
第八条对爱国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标准:
(一)组织机构: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工作制度:单位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三)健康教育: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有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和健康教育资料,宣传内容定期更新;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烟,有禁烟标志。
(四)环境卫生:单位立面装饰和外环境符合城市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庭院绿化美化,无泥土,无违章建筑,下水道通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楼道无杂物,无蜘蛛网和乱贴乱画;有密闭垃圾容器并清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五)室内卫生:室内环境整洁,无果皮纸屑、无烟蒂痰迹,无积尘蛛网,物品用具清洁整齐;厕所水冲式、瓷砖化,洗手设施完好,便池定期清洗、除垢、消毒,无蚊蝇、无臭味。
(六)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单位食堂有有效证件,厨房餐厅洁净,泔水桶加盖;有"防蝇、防鼠、防尘"和餐具消毒设施,仓库物品放置规范,无霉变和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掌握相关卫生知识。
(七)病媒生物防制:单位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单位内部"四害"密度达标,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有"四害"预防控制设施。
第十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辖区内各类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由市爱卫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对违反爱国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可提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加强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落实五项制度。一要落实好每年一度爱卫全委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委员会的议事协调功能。二要落实好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爱卫会下发街道“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跟踪指导,年末考核,督促街道履行职责,落实各自目标任务。三要落实好委员部门向爱卫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年初报计划,随时报情况,年末报总结。四要落实好爱国卫生月制度。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55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和第十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清洁、健康、文明、和谐”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五要落实好委员部门联络员制度。今年要在有关委员部门明确1名爱卫工作联络员,定期组织会议,及时沟通情况。
二是完善两个平台。一要完善好爱国卫生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爱国卫生网络,加强和发挥各街道、社区爱卫组织作用,强化日常管理、量化工作任务,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落实。二要完善评先创优的平台。进一步规范先进单位管理,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增进交流,各街道、委员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爱卫会组织成员,街道要更多地吸收辖区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加入到爱卫组织中来,扩大爱国卫生工作影响面,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大三个力度。一要加大培训力度。年内组织爱国卫生专职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横向交流,积极组织街道、委员部门和驻区大单位的爱卫分管人员到健教、除害工作有特色的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二要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各项任务要求,区爱卫办要加大对各项爱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xx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xx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与委员部门的执法配合,提高执法覆盖面,切实督促被查单位整改到位。
四是巩固两个成果。一要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落实长效措施。今年上半年省爱卫办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复查,下半年全国爱卫办以暗访为主的方式组织复查,对复查中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暂缓确认,并限期半年进行整改;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命名。为此,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各项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强化部门协调,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不断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真正让老百姓满意。同时,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国爱卫办于2005年重新颁布了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新标准在很多指标上进行了上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新标准,将各项工作分解细化到位,明确职责,要重点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河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注重保持城市清洁,这些方面的问题和广大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高质量地通过此次复查。二要巩固卫生街道、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郊结合部地区面貌。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村)的创建工作。由于区划调整,市爱卫办今年将对原来命名的卫生街道、卫生社区进行复查和重新命名,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注重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城区卫生街道、卫生居委会创建率均达100%,年内力争再创成1—2个省级卫生村,使更多居民享受到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区卫生工作。根据《xx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和省、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街道的管理职能,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按照单位卫生标准,开展以环境卫生、除害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
卫生检查员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单位尤其是“五小”行业的管理、日常指导与督查工作,促使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爱国卫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年内争创1-2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二、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大众卫生文明素质。
一要深入推进“健康xx社区行”活动。4月份结合爱卫月和健康教育月主题活动,采用健康讲座、健康知识咨询、健康板报巡回展等形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技能。街道所属90%以上社区(村委)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入户率≥6%。
二要大力开展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院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按要求定期更新内容并做好照片资料等佐证材料收集工作;做好门诊和病区健康教育处方的发放工作,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处方覆盖率达100%,病区患者或家属相关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开展卫技人员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普训工作,在职人员覆盖率≥95%;积极申报创建“无吸烟医院”。
三要积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抓手,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0%。年内力争再创2—3所市级“健康促进学校”。
四要深化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各街道要深入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结合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工作,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厂、车间两级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职工健康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和女工保健知识培训,并指导督促各事业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年内再新增1-2个企事业单位健教精品,以点带面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的发展。
五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以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为契机,加大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的力度,年内再新创1-2个无吸烟单位。
三、强化除四害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为了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按照《xx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提高生活、生产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强化领导,更新观念。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国家复查之年。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除四害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网络,一级向一级负责,实行责任追问制,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依法治理。除四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块块领导、条条保证”的责任体制。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目标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目标具体,措施得力。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xx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xx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加强监督,确保全年除四害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治本清源、科学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必须抓住环境治理这个重点,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防治效率。各街道办事处要从环境综合整治入手,狠抓除害防护设施建设,要大力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美化环境,城郊结合部街道要彻底清除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粪坑(缸),使“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落实五项制度。一要落实好每年一度爱卫全委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委员会的议事协调功能。二要落实好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爱卫会下发街道“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跟踪指导,年末考核,督促街道履行职责,落实各自目标任务。三要落实好委员部门向爱卫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年初报计划,随时报情况,年末报总结。四要落实好爱国卫生月制度。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55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和第十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清洁、健康、文明、和谐”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五要落实好委员部门联络员制度。今年要在有关委员部门明确1名爱卫工作联络员,定期组织会议,及时沟通情况。
二是完善两个平台。一要完善好爱国卫生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爱国卫生网络,加强和发挥各街道、社区爱卫组织作用,强化日常管理、量化工作任务,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落实。二要完善评先创优的平台。进一步规范先进单位管理,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增进交流,各街道、委员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爱卫会组织成员,街道要更多地吸收辖区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加入到爱卫组织中来,扩大爱国卫生工作影响面,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大三个力度。一要加大培训力度。年内组织爱国卫生专职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横向交流,积极组织街道、委员部门和驻区大单位的爱卫分管人员到健教、除害工作有特色的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二要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各项任务要求,区爱卫办要加大对各项爱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与委员部门的执法配合,提高执法覆盖面,切实督促被查单位整改到位。
四是巩固两个成果。一要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落实长效措施。今年上半年省爱卫办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复查,下半年全国爱卫办以暗访为主的方式组织复查,对复查中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暂缓确认,并限期半年进行整改;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命名。为此,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各项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强化部门协调,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不断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真正让老百姓满意。同时,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国爱卫办于20*年重新颁布了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新标准在很多指标上进行了上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新标准,将各项工作分解细化到位,明确职责,要重点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河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注重保持城市清洁,这些方面的问题和广大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高质量地通过此次复查。二要巩固卫生街道、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郊结合部地区面貌。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村)的创建工作。由于区划调整,市爱卫办今年将对原来命名的卫生街道、卫生社区进行复查和重新命名,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注重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城区卫生街道、卫生居委会创建率均达100%,年内力争再创成1—2个省级卫生村,使更多居民享受到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区卫生工作。根据《*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和省、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街道的管理职能,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按照单位卫生标准,开展以环境卫生、除害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卫生检查员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单位尤其是“五小”行业的管理、日常指导与督查工作,促使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爱国卫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年内争创1-2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二、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大众卫生文明素质。
一要深入推进“健康*社区行”活动。4月份结合爱卫月和健康教育月主题活动,采用健康讲座、健康知识咨询、健康板报巡回展等形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技能。街道所属90%以上社区(村委)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入户率≥6%。
二要大力开展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院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按要求定期更新内容并做好照片资料等佐证材料收集工作;做好门诊和病区健康教育处方的发放工作,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处方覆盖率达100%,病区患者或家属相关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开展卫技人员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普训工作,在职人员覆盖率≥95%;积极申报创建“无吸烟医院”。
三要积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抓手,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0%。年内力争再创2—3所市级“健康促进学校”。
四要深化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各街道要深入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结合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工作,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厂、车间两级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职工健康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和女工保健知识培训,并指导督促各事业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年内再新增1-2个企事业单位健教精品,以点带面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的发展。
五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以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为契机,加大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的力度,年内再新创1-2个无吸烟单位。
三、强化除四害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为了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按照《*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提高生活、生产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强化领导,更新观念。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国家复查之年。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除四害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网络,一级向一级负责,实行责任追问制,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依法治理。除四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块块领导、条条保证”的责任体制。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目标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目标具体,措施得力。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加强监督,确保全年除四害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治本清源、科学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必须抓住环境治理这个重点,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防治效率。各街道办事处要从环境综合整治入手,狠抓除害防护设施建设,要大力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美化环境,城郊结合部街道要彻底清除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粪坑(缸),使“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