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2 18:44:5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三农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三农”工作需抓大顾小
方法问题制约“三农”工作
一些地方在抓“三农”工作中,只顾埋头苦干,不注意方式方法,结果往往是浪费了资源,空耗了精力。有两种错误的方法值得警惕。
其一,抓整体不注重具体,缺乏操作性。这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力求“高”。目标高远,不顾本地区情况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不顾市情、县情盲目照搬照套外地经验;二是力求“大”。习惯于“运动式”地抓“三农”,一项工作全民参与、轰轰烈烈,表面上每个部门都在抓,但实际上职责并不明确,没有抓总牵头部门,没有细化目标和验收标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三是力求“全”。工作部署面面俱到,既没有重点也体现不出亮点。这些都是当前基层“三农”工作方法上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使一些地方“三农”工作的举措仅仅停在口头上,写在文件里,无法落实到行动上,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空耗了精力。
其二,抓一点不计其余,缺乏统筹性。一是部门缺乏协作性。不仅农口的农林水牧渔等部门工作上互动少,而且农口之外的部门在涉农工作上也缺乏与农口部门的互动,以至于“你敲你的锣”、“我唱我的戏”,造成工作互不协调、各不配合。二是农业、农村和农民三项工作之间缺乏互动。在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时,缺少系统的思维和联系的观点,结果往往是解决一个老问题,而产生一个或多个新问题。比如各地在成功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的同时,又带来了农村田地无人耕种、土地难以流转、留守儿童健康和教育问题突出等诸多新难题。三是“三农”与工业化的矛盾问题。许多地方把财力、人力、注意力都放在推动工业化进程上,不仅市县讲工业化,连乡镇这样的农村基层政府也在埋头搞工业化。四是城镇化带来的“留守”问题。农村中的“精英”大量涌向城市、集镇,留守的都是所谓的“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面临着生存的危机。
抓“三农”工作需要辩证法
克服形而上学的最好办法,就是辩证系统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善于运用辩证的思维、系统的观点来把握“三农”工作。
“三农”工作的统一性和差异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坚持整体抓也要坚持分开抓。农业、农村和农民三者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体。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整体,去谋划、去推动,才能真正抓住“三农”工作的主动权。作为一个整体的“三农”,并不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简单叠加,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相互之间各有特性。不仅彼此的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不同,而且工作规律也不一样。抓农业不等于抓了农村,抓农村不等于抓了农民。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片面地侧重某一个方面,就会像盲人摸象一样,整个工作视野停留在小圈子里,造成局限性、孤立性。
“三农”工作的联系性和多样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注重内涵又要顾及外延。农业是农民从事的主要事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农村是农民工作生活的家园,是农业生产的土壤,它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环境和条件;农民是农村、农业的主体,是农村的建设者、农业的生产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单个个体事物而存在,同时又独自对外发生复杂多样的联系。抓“农民”问题,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和农业,而应站在更广阔的视野中,跳出固有思维,可以把农民转化为职工、商人、经纪人、市民;抓“农村”问题,决不仅仅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还有一系列诸如农村环境整治、村镇建设、乡村组织建设等问题。
“三农”工作的系统性和联动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相互配合又要各司其职。“三农”工作部门的区别,仅仅在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牵头部门、相关涉农部门,各部门在“三农”工作中都有各自的职责,缺一不可。例如,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如何配备好乡(镇)和村委领导班子、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效能、调动村级组织的积极性等,都是重要课题。农工部作为“三农”工作的主管部门,不仅要制定本区域“三农”工作发展规划,还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农”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要协调、统筹涉农部门的工作,工作量大,责任重。因此,在“三农”工作中,各部门都要调动起来,形成相互支持、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流通行业要负责带动农产品销售,科技部门要负责科技推广,教育部门要注重提高农民工素质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抓大也要顾小
抓大,主要是抓“三农”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比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政策,比如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政策,比如“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及“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投入政策。
抓大,重在抓部门、工作和上下的协调。比如农业建设,需要农口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需要农口内扶贫、移民、综合开发、农垦、土地等部门的配合,需要财政、发改委、工商、物价等综合部门的支持和参与。比如农村建设,需要协调规划、建设、土管等部门,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需要协调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总之,抓大,就是要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抓各级干部,抓工作典型。
顾小就是要细化和分解各方面的工作,比如农业建设方面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常规农业与特色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等,还要抓防火防汛防虫,要抓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顾小就是要抓群众工作,要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既要抓在村的人口和劳力,也要抓外出务工的,既要为群众解决发展经济方面的难点,也要为群众生活上的困难分忧,包括子女上学、农民看病、打官司等问题。
一、实践与问题: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分析
(一)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的实践探索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始终是农林高校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农林高校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深化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农科教结合,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为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多途径为农输送、培训人才
自1999年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高等农林教育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林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专科教育为补充的比较协调发展的格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林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多种途径为农村基层输送人才,主要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等项目,通过考研加分、设立奖学金、补贴或代偿助学贷款等方式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三农。此外,农林高校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定向招生、政府或学校代缴学费、毕业回村的方式,培养农村管理和致富带头人。
2003年,河北农业大学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工程,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和新型农民培训,突破传统高等教育框架尝试建立了面向农村的人才培养、输入模式,为农业高等教育的发展、农业高等院校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引起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农林高校不断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学科整体实力得到显著提高,吸引、汇聚和培育了大批农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科学研究能力显著提升,为“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全国共有涉农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6个,二级重点学科60个,涉农博士学位点559个,涉农硕士点1417个(数字统计来源: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数据),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同时,农林高校日益成为引领农业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一支主要力量。
3.致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农业发展
从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出发,农林高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校企合作、校地联盟以及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中心)等多种形式,送科技下乡,服务区域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发展,探索出了“太行山道路”、“专家大院”、“科技大篷车”等多个服务模式。据调查,“十一五”期间全国独立设置的38所农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达1000多亿元,产生社会效益5000多亿元。
如河北农业大学通过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集合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水利、农机、经管、食品等多个学科,集成了100多项技术成果,创立了河北粮食生产样板区,辐射66.7多万hm2,创造出每公顷出产小麦9700.5kg、夏玉米11154kg、两熟总产19500kg及种植节水一半的集成创新技术体系,累计增产28.7亿kg,累计节水33亿m3,增加经济效益64亿元,为河北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系列技术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1项,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并且河北农业大学联合多家单位开展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研究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
4.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创新农业科技培训和推广模式
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8所农林高校,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成立的“农科教联盟”,通过联盟协作方式,利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平台等现有网络资源,采取“日校+夜校,一师兼两教”的模式所建立的农业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综合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600万元,初步建成了中心门户网站和一批科技成果数据平台及基于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盟高校先后在河北曲周、陕西、江苏等地建成了一批示范基地,成立了由100多名专家成员组成的专门服务“三农”的专家志愿团,农科教联盟整合、制作并开发了30多个大型数据库,180多个多媒体课件,100多小时农业实用技术电视节目,2万多份农业科技资料(小册子),以及1000G可容纳2000多个视频节目的“新农村社区文化数字视频资源包”,开展了各类面向“三农”的科技与教育服务,探索出了一套新型的以高校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直接服务乡村干部和基层农民3万多人次,辐射服务10万多个农户。
(二)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分析
农林高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方面,为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差距,分析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主要有:1.农林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林产业在工业化的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社会认同度较低,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处于“二元”结构的弱势端。与其他高校相比,农林高校在长期为处于3弱势的“三农”服务的过程中,在一些方面也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人形象地把农业、农村、农民、农业高校作为中国的“四农”问题[4]。建国初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六所大学中,仅有1所农林大学(北京农业大学),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确立的96所全国重点大学,有11所农林院校,到2007年,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7所大学,仅有8所农林大学,国家“985”重点建设高校39所,仅有2所农林院校。从表4中可以看出农林高校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系统中明显处于“弱势”。2.农林高校吸引力不足,优秀生源少农林院校素来就是考生志愿填报的“冷门”。据调查,目前全国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3060.5万人,其中从事农林业的仅80万人,仅占2.6%,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在人口中的比例为万分之一,而发达国家是万分之三十到四十。因为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等行业属于艰苦行业,劳作条件差、风险概率比较高,有不少人宁可去学就业后收入较低的职业,也不愿意在农业上辛苦一生。据调查,国家重点建设的农林大学的本科新生实际录取分数线基本上与各省确定的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持平,与同一层次的综合性大学、理工科大学相比,一般相差20分以上。大部分省属农林大学新生录取分数线一直在省(市)确定的分数线上下徘徊,生源质量相对呈较明显下降态势,在同层次的不同科类中基本处于“垫底”位置,造成农林高校招生难、招优秀生源更难,生源质量不高。
3.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与发展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农林高校特别是地方农林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农林科技成果实验和推广投入大、公益性强、经济回报低,农村生源多、贫困学生比例大,学费标准低等因素导致农林高校经费紧张,办学条件差。近年来,教学投入虽有增加,但由于原有基础薄弱,招生规模增长快速,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校外实习基地难以满足发展要求,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受到削弱,培养质量受到影响。
4.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不够畅通
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机关机构精简、农林企业不发达,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规模,农业推广体系不够健全,农林事业单位编制压缩等原因,导致人才通往农林业基层就业的渠道不够畅通。
一是国家人事制度改革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不同步。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机关机构精简等原因,人员下岗分流,使毕业生的就业面变窄,而新增长的就业点,如国家实施的“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由于政策措施尚不配套,特别是国家对农林业没有进行较大的行业倾斜,这些岗位对学科专业背景没有要求,而这些岗位最适合具有农科背景的学生。
二是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平衡。由于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对各类人才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专业的“冷门”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层次,对于农林高校毕业生来说,一方面由于农林产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导致了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迟缓;另一方面人们对农林高校毕业生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学农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种田、施肥等,学生没有什么精深的知识和技能,不能胜任其他领域的工作,为此当农林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就业时就另眼相看,拒之于千里之外[5]。
5.农林高校的发展,需要行业部门的指导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农林高校脱离了原来隶属的产业部门,虽然打破了行业部门办学的格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业部门对农林高校支持的力度。
长期以来,高等农林教育、农林业科学研究和农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农林高校难以在科技研发、技术推广上有大的作为,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高等农林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验与启示:增强农林高校为农
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对策探究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科教兴农”战略的具体体现。作为培养高层次农业人才的摇篮和汇聚农林科教拔尖人才的农林高校,肩负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农业推广水平,并加强部门合作,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
(一)建立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支持农林高校为“三农”服务
农林院校承担着农业人才培养、农业科研、社会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的职责,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随着“科教兴农”战略深入、解决“三农”问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粮食安全等,都需要充分发挥农林高校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应设立农林高校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高等农林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林高校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着力建设一批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农民培训和大学生创业实践为一体的农林高校试点实践基地,提高农林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农林高校教育教学与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生产实践、农业科技推广的紧密结合,促进农林高校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高等农林教育工作涉及教育、农业、林业等若干政府行业部门,加强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和建立更加有效的体制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着力推动农林高校与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的紧密合作,加强推动校地合作,逐步建成产学研合作基地,让学生在产学研合作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切实加强农科学生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农林教育的宣传,探讨实施涉农专业免学费制度
为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高等农林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事迹,让社会了解农林高校。在加大国家奖学金对农林高校的支持力度,探讨给予农科专业学生与师范类专业学生一样的免学费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涉农专业,让学生“知农、学农、爱农”,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6]。
(四)完善农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
打通农林院校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制定相关政策,吸引优秀农科毕业生长期服务农业、终身服务农业。如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等项目,制定相关政策,优先选调具有农林教育背景的毕业生,健全到基层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制度。
一、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民权益任重道远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才有积极性去发展农业,农村落后面貌也才有望较快地改变。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已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并且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再出现反复,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继续大力精简县、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1.依据政府转变职能后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高效和工作量饱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2.与当地政府正常的财政供养能力相适应。要贯彻这两个原则,应当特别关注乡镇一级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我们认为,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县,保留四至五个区的建制,每个区政府安排不超过三十人编制就足以承担其使命和任务了。比较小的县可以考虑不设区乡一级政府。在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同时,必须加快县及区政府职能的转变。县及区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两条:1.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结合当地情况为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并且政府不得借此牟利),解决农民在生产销售方面实际困难。只要我们实现了上述要求,那么减轻农民负担就有了比较坚实的体制保证。
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并以此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够事先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的制度。凡县及区政府将要出台的关系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民及其代表均应以一定方式参与其决策,并要有条件对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凡是大多数农民或其代表反对的,应当予以废止或重新研究,不允许强制执行。农民具体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权利不容剥夺。
第三,除了继续下大气力减轻农民负担之外,我们还要下决心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落实所谓“国民待遇”问题。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事实上存在着重视城市职工各种福利的完善,忽视农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问题。其结果是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的建设则往往无暇顾及;城市职工享有养老、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到各方面的福利补贴,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有保障。而农民却依然是养老靠儿女,住房靠自己,医疗无保障。各种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养老及医疗保障这两方面工作做起。逐步实现农民千百年以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这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伟大事业。我们应当像抓粮油生产和农民增收那样千方百计地逐步加以解决。首先,各级政府要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将这项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其次,政府要下决心拿出部分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宁可少搞一些工程,特别是不要搞什么形象工程,也要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杜绝浪费和厉行节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一定能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很好地开展起来。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涉及几亿人的事情,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到成效的,需要作出规划逐步推行。如果我们用十年到十五的时间,能够将这项事业逐步开展起来,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我国到2020年顺利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将是极大的推动。同时,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因此应当首先从相对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做起,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鲜经验,以推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自己最大努力首先在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迈出步伐,由点及面,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应当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促进这项事业更加顺利进行。
二、承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占有权处分权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民只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认识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认为农民对所耕种土地只有使用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对土地经营缺乏长期打算,对土地长期投入如小型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缺乏积极性。在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经营的问题,例如许多农民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产量,而不考虑长此以往造成土地板结,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等不良后果。其次,只承认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成为县乡等基层政府和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特别是低价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借口。
随意调整土地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而随意低价或非法征用农民土地更使得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失去生活保障,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与影响我国安定团结大好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农民对所耕种的土地不仅拥有使用权,而且应当拥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之所以这样说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说,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初是由一个个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实行土地入股形成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肯定。既然如此,农民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哪怕是部分所有的土地,为什么只能拥有使用权呢?过去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土地归地主所有,农民只能在交纳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使用权。如今农民早已成为土地的主人,因而应当享有基于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第二,二十多年来,农民在所耕种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土地改良和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和建设温室大棚等等。就土地价值而言已远超过当年“承包”时土地的价值,而在增加的价值当中,其主要部分是农民的多年投入形成的。同时农民的这部分投入有多有少,有的投入还相当大,把这部分投入都记在集体的账上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继续增加投入和合理经营。从土地增值的角度看,更进一步证明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应当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第三,与国有企业拥有的财产权相比,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处于不平等地位。早在80年代,国家就通过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既然国有企业对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农民为什么对于属于自己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呢?相比较而言,农民与土地的权利关系更加直接,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认为农民对其所耕种的土地同样应当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而且这种权利同样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农民对土地的依法处分权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农民对土地拥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农民怎样经营土地,种什么,怎么种,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干涉。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调整农业种植及养殖结构。第二,在需要时,对其耕种的土地有转包转租的权利。根据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较多的情况,为使这部分农民在外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使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致浪费,应当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其经营土地有转包、转租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权利。第三,有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除了通过经营土地等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外,这里还要特别强调在土地被征用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当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时(不管是政府征用还是企业征用),农民应有参与谈判和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这种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为保证农民今后生计而予以各种保障(包括安排适当工作和养老保障等)。对土地拥有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是农民对所经营土地拥有占有权必然结果。肯定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占有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会大大激励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民对小型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农业特别是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长期稳定增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对于保护农民正当权益和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也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对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确认。并且在时机比较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使其成为法定的权利。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要有新思路
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都十分重视,并且为此作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有九千多万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较之农村拥有的四亿左右的劳动力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据农业部测算,就经营我国农业产业而言,有1.7亿劳动力已经足够了①。这就是说仍然有将近两亿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实现转移。然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中城市在环境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大城市为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被称作“大城市病”的各种问题所困绕;另一方面许多中等城市正在迅速地向大城市的队伍迈进,上述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同样存在。因而指望继续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已绝无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快小城市和中心城镇(以下简称小城镇)建设方面寻找出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有过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过大浪淘沙,许多乡镇企业被淘汰,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然而许多乡镇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固然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缺陷和不足,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由于大中城市地价(地产)和水电等价格迅速攀升,中外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劳动密集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营效益逐步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近几年许多农业后续产业盈利情况在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如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木材及竹藤棕草加工业的赢利水平排在最后几位。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上述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将是大势所趋。因为小城镇有着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低、靠近原料产地和广大的农村销售市场的优势。而这些企业较之乡镇企业规模更大,技术更先进,经营管理水平也更高。
它们向小城镇转移对于发展小城镇,乃至发展整个农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借制造业升级换代的东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是农业后续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的过程。在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大规模转移,并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实现这种设想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首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小城镇的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如果各级政府再给予适当投资加以完善,那么解决大中型加工企业的运输、水电供应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实现产业转移所需的熟练工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可以解决。通过给予优惠待遇和合理安排,可以吸引一批在原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随着企业转移到小城镇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和技术中坚。同时,一部分经转移到大中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成为这些企业的熟练工人甚至是中下层管理人员。加之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农民给予适当培训,解决所需劳动力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再次,发展小城镇新兴企业所需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可以对解决转移到中小城镇的企业所需资金制定适当的倾斜与照顾政策。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一、农村小额贷款现状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笔数多、分布散,极易产生贷款回收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不少贷款农户平时在外打工,只在农忙时回到家里,小额信贷贷款是否用于申请用途很难评估和考量,并且由于这一特殊性,农村小额贷款逾期和清算面临很大的困难,从而增加了信贷管理的风险。而从体系上来说,目前由于农村小额贷款结算体系建设还不到位,农民在异地难以及时归还贷款,从而导致了小额贷款的逾期风险。此外,部分农户素质较低,恶意逃贷和借名骗贷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的风险管理就显得愈加重要和紧迫,因为贷款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间接影响农村的建设发展速度,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便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小额贷款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农民、农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来源及成因
1、小额贷款风险来源分析
当前,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管理流程不规范。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管理流程虽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还并不规范,许多环节没有顾及到,导致实践中经常产生各类风险。农村小额信贷管理流程只是粗略的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贷款的贷前决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贷款的中期跟踪管理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贷后的总结评价阶段。而在这三个阶段,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第一个阶段的问题。
在贷前决策阶段,通常需要深入细致的调查、并通过授信复查和相关方面的审核讨论才能最终确定,而这一系列环境正是贷款风险防范的关键,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三个环节都缺乏规范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贷人员往往出于私人利益考虑,对有些贷款的调查不细致,甚至故意在调查过程中将一些问题刻意忽略,导致贷款在最初阶段就埋下风险隐患,贷款的贷前调查根本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第二,负责授信复查的部门人员,在自身素质上有所欠缺,因此难以发现在贷前决策阶段埋下的问题,从而忽略了贷款管理风险,加大了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的可能性。第三,贷款审核制度存在很大缺陷,制度本身设置不合理,人员的职能设置根本无法发挥其审核作用,加之审批程序过于简单,很难发现贷款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也使小额贷款公司在贷前决策阶段难以发挥其风险管理职能,使贷款在最初阶段就埋下诸多风险隐患。
在贷中和贷后管理方面,由于长期以来重贷款轻管理的管理理念导致信贷管理制度从指定到实施都存在诸多隐患。第一,由于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在出发点上片面追求高效率,导致其忽略了对质量的考量,虽然贷款规模不断增长,但是贷款存量管理却被忽视了。第二,信贷人员配置不合理,在人员的配置上与实际的贷款规模和需求存在很大差距,导致人员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职能,从而影响了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效率。第三,管理模式陈旧,严重影响管理效率。现行的信贷管理模式是将贷款人员作为贷款责任人,负责从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监控到贷款回收的全过程。这一管理模式虽然对于激励信贷人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却在一定程度削弱了贷款的风险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贷员往往出于个人利益考虑,盲目追求业绩,而忽视信贷风险的防范和预警,导致信贷风险不断扩大。
2、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1)缺乏高效的贷款管理制度
目前,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管理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制度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根本难以有效指导实践,很多问题一旦发生根本没有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应对思路和解决方法。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贷款业务中存在严重的不相容职务由一人担当的问题。如,很多贷款人员既要负责贷前调查,又要负责贷时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这导致贷款人员行为失去必要的约束,往往出于个人利益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小额贷款的管理风险。此外,在制度执行方面,也严重缺乏效率。虽然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制定了贷款管理制度,但是根本没有人去贯彻执行,制度形同虚设。
(2)信贷人员素质偏低
信贷风险管理问题严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员素质偏低。首先,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欠缺,很多信贷人员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的业务操作能力,一旦遇到问题,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客观正确的分析,更无法从容应对信贷风险。其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很多信贷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刻意隐瞒贷款潜在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小额贷款风险。
(3)缺乏信贷风险管理意识
当前小额贷款风险问题严重的深层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从上到下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思路。人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对信贷风险缺乏足够认识,从而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而是盲目的追求贷款数量。这种观念的缺失更进一步导致了其在业务发展、运营管理上的其他问题,集中表现为管理模式落后、缺乏系统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因此,要做好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全员对风险的认识,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套先进风险控制和管理思想,将风险控制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
三、加强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措施
1、强化信贷流程管理
信贷流程管理应作为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来做。由于外部市场环境极其负责,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风险控制结果,因此要做好风险管理必须从流程管理入手,建立健全贷款风险流程控制。根据贷款流程包括的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流程来进行管理。公司信贷员应严把审批关,在贷款审批之前将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从源头上遏制风险,并不断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并且在贷款发放后应及时跟踪了解贷款去向,如定期进行贷款项目检查、调查贷款资金使用等,以监督农民将贷款应用于正常的生产活动中,从而提高贷款回收的安全性。
2、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将其切实执行,对于规范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意义重大。首先,要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思路,将内部环境、信息沟通、监督检查、风险评估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和优化,从而有一套包含所有部门、环节、人员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便对贷款风险管理的各个细节进行严密控制,将潜在风险及时排除,从根本上防范贷款风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确保体系执行的有效性。对于执行效率要进行必要的考核和评价,以便解决规章制度虚设带来的权责不明、执行不力等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建立一套具体的考核处罚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使整个流程处于监控范围,确保体系的控制性。
3、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风险意识
首先,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和用人机制,选拔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队伍。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使其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以便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具体的可以引入岗位资质认证体系,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一系列对应的岗位资质标准,奖励晋升优秀员工,并淘汰认证不合格的员工,从根本上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此外,要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一方面,管理者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从宏观角度和长远角度看问题,将风险管理重要性切实注入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去,把信贷风险防范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而给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人员树立一个严谨务实的管理者形象。另一方面,员工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习惯,将风险管理渗透到具体的工作之中,做到时时关心风险、处处防范风险,人人预防风险,以便从根本上提高贷款风险的整体防范与控制能力。
4、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一套完备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便根据具体需要为提供风险警情判断和风险原因诊断。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分析、监测和预警内外部各类风险,以便使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对风险做出反应,从而能够较为快速高效的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实现风险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必须以三大功能是实现为基础和前提。这三大功能包括预警功能、实时监控功能和风险预测功能。第一,要通过一系列的风险预警指标和指标的判断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警,客观且直观的评价和衡量贷款的风险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评定风险等级,为有关部门进行风险控制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第二,要对贷款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具体的可以通过设置各类风险指标来直观的了解资金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做出风险评价,从而提高风险的可控性。第三,要做好风险的预测功能,风险来源的不确定性给风险控制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完善的风险指标计算系统和历史变动情况记录,能够帮助有关方面及时的对未来风险状况做出预期,并根据风险状况等级和相关监管制度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变更,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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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构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是目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从辖内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入手,分析了辖区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难题和障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承德市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
(一)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9.6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61.6亿元.占比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长34.4%。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08.6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37.2%.比年初增加46.6亿元,增长22.3%。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中,三家“农”字金融机构贷款占比达到78.1%,其中农业发展银行30.1亿元占14.4%,农业银行19.6亿元占9.4%,农村信用社l13.7亿元占54.5%。县域贷款中81%为涉农贷款。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106.3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7%,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贷款25.1亿元,比年初增加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2%;从贷款用途看,农林牧贷款49.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8.1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辖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为7.5亿元,其中,仅农业发展银行投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就达4.19亿元.农业银行2.7亿元。
(二)央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
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继续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的扶持政策,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三农”服务保驾护航。一是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民212返乡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如丰宁县支行在组织农村信用联社深入企业和农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工哺农”、“以农促工”的窗口指导意见,并指导农村信用联社在工矿企业较多的乡镇开办了“农户借款、企业担保、农户到担保企业务工、企业用农户务工收入还款”业务,截至2009年6月末发放此项贷款余额564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扩大农民工就业市场容量,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加强外汇管理和政策宣传.为出国务工农民提供优质外汇服务;五是成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货币工作站挂牌.约有400多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县域反假宣传员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增加
农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实行信贷“增量、扩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辖累放农户贷款77.39亿元,农户贷款面达59%;全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0万户,评定信用户29.38万户、授信企业500余家.总授信额度达50亿元。创新和推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劳动力转移培训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社团贷款和“个贷企还”等新型信贷产品。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辖377家基层农村信用社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6月末,累计发放农民工银行卡4万余张。为农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实现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两方面投入资金达14.3亿元,比年初增长101.5%。农业银行今年以来利用“三农”课堂.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通过发放惠农卡.推广小额农户贷款业务,提高了办贷效率,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8个县支行分别组建了“三农”业务工作组,并选派业务骨干充实“三农”业务客户经理队伍,全行“三农”业务工作人员已达75人,占员工总数的8%。截至6月末,农行累计发行惠农卡65734张,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8000万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1l倍和6.53倍,农户小额贷款授信7500户23250万元;为1761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网上银行,为1075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电话银行.发展趋势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承德市商业银行不断延伸业务触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4家,发放贷款13.22亿元,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辖区县域经济依然相对落后,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主导产业不强、经济结构单一,以及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交通不发达.加之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放慢,全市钢铁冶金、建筑材料、房地产等主导产业面临着愈加增大的市场风险。另外县域信用环境建设与银行贷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难以吸引金融资金向农村的流动。从调查情况看,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比较有限,很难满足农村资金需求。2008年县域生产总值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21.6%,而县域金融机构贷款2008年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8.6%.贷款增速大大低于县域经济增速.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需要。二是近年来全市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呈日益加剧的趋势。2008年末,全市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3.5%,较2006年下降11.1%,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达175.39亿元,较2006年增长了106.4%。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余缺不能相互调剂,一些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而农行有资金但无机构,两者不能有效结合,金融机构存量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四是邮储银行资金有余,但因成立机构较晚,贷款种类较少,信贷资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资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农”。如承德市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亿元,贷款1.38亿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难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据调查,2009年6月末,全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427家(其中县城以下机构313家),金融从业人员3156人.与2000年相比机构减少176家.与1995年相比减少35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目前有l0个偏远行政乡没有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服务的空白区。如农业银行丰宁县支行最多时有11个营业网点,目前只保留县支行1个网点,县城以下无营业网点。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全辖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机构的75.6%,邮政储蓄银行66家(其中代办机构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三)金融产品短缺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样性的需求
一是农村既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也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有种植业、养殖业,也有个体工商业、运输业,既有内销企业,也有外贸出口企业.不同的客户对信贷产品的需求不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辖区农村信贷产品品种有限,仅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少数金融产品,很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信贷资金供求结构不尽合理据调查,全市前7个月的信贷资金投入是历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多,投入“三农”及实体经济的少,金融机构对“三农”提供的信贷服务中,生产性贷款多,生活性贷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发放个人消费贷款5.41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5.04%。三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周期长、额度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农村信贷仍以短期化、小额周转性贷款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短期贷款余额99.29亿元,是中长期贷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农业贷款风险较大,信贷投放有偏离农业的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计投放贷款954万元,而铁矿采选行业贷款就达790万元,占比高达83%,农业贷款所剩无几。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限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对于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明显不足。同时,贷款期限设置不尽合理。
(四)结算和现金服务不到位难以满足新农村多元化经济结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辖区共开立各类结算账户1809505户,其中乡镇账户619007户。个人结算账户占总开户的99.2%,所有金融机构全部接人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但是辖区乡镇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低,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目前农村的支付结算仍以现金、支票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为主。
(五)金融资金高利率难以体现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非常明显,风险较大,并且农业利润较低.在贷款利率上应给予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信用社在对“三农”贷款利率的执行上全部实行上浮,并且浮动幅度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间.有的一浮到顶,达到基准利率的2_3倍,没有真正体现对“三农”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与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时,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据调查,87%的农户认为目前贷款不能满足其生产和生活需求。农业贷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农民负担,又降低了农业利润,同时农村资金偏离农业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三农”健康发展。
(六)严格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
一是贷款审批权限的限制。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除存单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贷款发放的审批权,贷款审批权集中在省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小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审批权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发达地区符合上级行规定贷款条件的企业较少,有的即使符合条件但由于金额较小,贷款审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投放的积极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造成信贷人员不敢放贷、不愿放贷。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竞争有序的金融体系
一个分工有序、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上.金融组织的结构应当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组织.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组织。因此,要加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引导农业银行、农发行县支行加大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及其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县域经营经验等优势,在服务“三农”中继续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建设,督促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县,用之于县”;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让不同类型、多种资本本着市场的原则进入农村,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提高农村银行机构网点覆盖率,形成种类多样、自由竞争、覆盖全面、互补互助、分区高效的银行服务体系。放宽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使用限制,搞好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余缺的调剂,按规定在农村吸收的资金70%投放到农村使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二)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对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政策
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对“三农”的资金供给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增加农业投入,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弹性利率政策,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与“三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倾斜。二是适当限制支农资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确处理农村信用社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三是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投入支农资金的比例,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所需要的支农资金。四是人民银行适当降低县域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县域和城市存款实行差别准备金管理。五是限定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比例,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当地农村金融开辟更为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
(三)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提供适合于农业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部门在贷款投放上要积极配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贷款投放到农村最需要的地方,促进“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可以针对农村经济的需求,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一是贷款流程创新。充分考虑农业经济的实际,重构适合县域农业经济的信贷流程,打造在无需担保抵押的“少、短、快”资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量体裁衣,设计符合农业经济需求的创业贷款、商铺租赁贷款、整贷零还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服务领域创新。在服务县域地区传统项目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金融服务农业经济的领域,开拓在家庭作坊、劳务输出、专利创业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适当扩大担保抵押品范围,解决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满足欠发达地区农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办法
各级金融部门要结合信贷规模,积极调整贷款投放结构,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资金需求情况和小企业、农户生产经营和诚信状况,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综合授信”,使其能够在确定的融资额度内随时获得贷款,为农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贷款奖惩管理办法,对支农工作突出的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给予奖励。对贷款出现的风险,应分清主客观原因,有区别的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切忌实行“一刀切”,达到责权利相统一,保护信贷人员贷款支农的积极性。
(五)引导农村金融合理利率定价
目前,几乎所有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对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国际经验证明,农村金融能否成功与利率政策关系极大,哪里分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规金融活动就能够顺利的开展起来。农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价不能“一视同仁”,要分类客户,制定差别化利率,同时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农户的承受水平,在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因人而异,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众所周知,我国农业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和“三农”对保险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对我们保险工作者来说,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逐一解决。
1.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与提高保障水平。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实际保障水平比较低,以粮食作物为例,一亩粮食作物保险的保障费用在300元左右,但是生产成本就在400元以上。无法为农民完全起到保障作用,应按投入成本进一步提高理赔费用。同时,目前我国农作物的投保率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投保率,还有上升的空间,有待于经过政府部门和保险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扩大农户投保意识与投保能力,从而大幅提高农作物的保障水平。
2.尚未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式的大风险分散机制。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开展时间比较晚,保险机构对风险种类、发生概率、受灾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相关数据了解、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因此,没有建立较全面的大灾分散机制,同时也不能够全面、准确地向有关方面提供充分的理赔依据。一些地方虽然在第一时间为受灾单位与农户进行了积极的理赔,但大都是临时救急性质的措施,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大风险分散制度。
3.对农户日益增长的补贴诉求没有科学地进行引导。近年来,中央财政部门陆续对主要农作物进行了补贴,各地都希望中央提高对当地农作物的财政补贴。但是,由于全国地缘辽阔,发展不一,难以理清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因此,在积极支持广大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争取中央财政补贴的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培养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用科学和现代化的生产管理战胜自然灾害,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另外,要积极引导农户对农作物的补贴诉求,尽可能地进行统筹考虑和大力支持。
二、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明确事权,创新理念
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今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指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险机构与保险工作者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这一中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奋力开创农业保险新局面。
1.要进一步搞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然要将政策支持的重点放在“保大宗、保生产、保成本”上,紧紧盯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这一重中之重。全体保险工作者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将保障粮食安全与大宗农产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农业保险政策重心,才能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同时,要积极鼓励“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加大“绿箱”政策扶持力度,逐步规范市场,健全各项制度。另外,要根据各地总体财力情况、支农体系设计以及农业保险发展阶段等,发挥政策合力,正确处理好各项补贴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主动作为,牢牢把握发展大势。
2.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与覆盖面,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首先,要提高对全国重点粮食生产大县农作物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做到“愿保尽保”,不留死角。其次,要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老少边穷”地区,要因地制宜,推出结合当地实情并行之有效的险种,提高保障水平,让广大农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干得开心”,满心欢喜地愿意成为农业保险的使用者、受益者和推广者。
3.要接好地气,夯实基础,将涉及广大农户利益的事情做好、做细、做实。保险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保证金制度,备好、备足大灾风险准备金,从而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突发的各种大灾大难,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同时,要提高风险识别、防范、定价、分散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能力,防患于未然,做好农业再保险安排,进一步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另外,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将自然风险数据、保障水平、风险费率、分担比例等进行全面的测算,制定科学的制度框架,合理界定相关部门的责、权、利。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重要的战略性问题,需要整体抓。“三农”又包含许多小问题,需要具体抓。仅整体抓容易抓空,只具体抓又怕失去方向。如何处理好整体与具体的辩证关系,抓住大的,又能顾及小的,是抓“三农”工作面对的重要问题。
“三农”工作需抓大顾小
方法问题制约“三农”工作
一些地方在抓“三农”工作中,只顾埋头苦干,不注意方式方法,结果往往是浪费了资源,空耗了精力。有两种错误的方法值得警惕。
其一,抓整体不注重具体,缺乏操作性。这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力求“高”。目标高远,不顾本地区情况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不顾市情、县情盲目照搬照套外地经验;二是力求“大”。习惯于“运动式”地抓“三农”,一项工作全民参与、轰轰烈烈,表面上每个部门都在抓,但实际上职责并不明确,没有抓总牵头部门,没有细化目标和验收标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三是力求“全”。工作部署面面俱到,既没有重点也体现不出亮点。这些都是当前基层“三农”工作方法上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使一些地方“三农”工作的举措仅仅停在口头上,写在文件里,无法落实到行动上,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空耗了精力。
其二,抓一点不计其余,缺乏统筹性。一是部门缺乏协作性。不仅农口的农林水牧渔等部门工作上互动少,而且农口之外的部门在涉农工作上也缺乏与农口部门的互动,以至于“你敲你的锣”、“我唱我的戏”,造成工作互不协调、各不配合。二是农业、农村和农民三项工作之间缺乏互动。在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时,缺少系统的思维和联系的观点,结果往往是解决一个老问题,而产生一个或多个新问题。比如各地在成功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的同时,又带来了农村田地无人耕种、土地难以流转、留守儿童健康和教育问题突出等诸多新难题。三是“三农”与工业化的矛盾问题。许多地方把财力、人力、注意力都放在推动工业化进程上,不仅市县讲工业化,连乡镇这样的农村基层政府也在埋头搞工业化。四是城镇化带来的“留守”问题。农村中的“精英”大量涌向城市、集镇,留守的都是所谓的“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面临着生存的危机。
抓“三农”工作需要辩证法
克服形而上学的最好办法,就是辩证系统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善于运用辩证的思维、系统的观点来把握“三农”工作。
“三农”工作的统一性和差异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坚持整体抓也要坚持分开抓。农业、农村和农民三者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体。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整体,去谋划、去推动,才能真正抓住“三农”工作的主动权。作为一个整体的“三农”,并不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简单叠加,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相互之间各有特性。不仅彼此的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不同,而且工作规律也不一样。抓农业不等于抓了农村,抓农村不等于抓了农民。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片面地侧重某一个方面,就会像盲人摸象一样,整个工作视野停留在小圈子里,造成局限性、孤立性。
“三农”工作的联系性和多样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注重内涵又要顾及外延。农业是农民从事的主要事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农村是农民工作生活的家园,是农业生产的土壤,它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环境和条件;农民是农村、农业的主体,是农村的建设者、农业的生产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单个个体事物而存在,同时又独自对外发生复杂多样的联系。抓“农民”问题,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和农业,而应站在更广阔的视野中,跳出固有思维,可以把农民转化为职工、商人、经纪人、市民;抓“农村”问题,决不仅仅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还有一系列诸如农村环境整治、村镇建设、乡村组织建设等问题。
“三农”工作的系统性和联动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相互配合又要各司其职。“三农”工作部门的区别,仅仅在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牵头部门、相关涉农部门,各部门在“三农”工作中都有各自的职责,缺一不可。例如,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如何配备好乡(镇)和村委领导班子、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效能、调动村级组织的积极性等,都是重要课题。农工部作为“三农”工作的主管部门,不仅要制定本区域“三农”工作发展规划,还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农”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要协调、统筹涉农部门的工作,工作量大,责任重。因此,在“三农”工作中,各部门都要调动起来,形成相互支持、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流通行业要负责带动农产品销售,科技部门要负责科技推广,教育部门要注重提高农民工素质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抓大也要顾小
抓大,主要是抓“三农”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比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政策,比如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政策,比如“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及“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投入政策。
抓大,重在抓部门、工作和上下的协调。比如农业建设,需要农口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需要农口内扶贫、移民、综合开发、农垦、土地等部门的配合,需要财政、发改委、工商、物价等综合部门的支持和参与。比如农村建设,需要协调规划、建设、土管等部门,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需要协调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总之,抓大,就是要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抓各级干部,抓工作典型。
顾小就是要细化和分解各方面的工作,比如农业建设方面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常规农业与特色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等,还要抓防火防汛防虫,要抓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顾小就是要抓群众工作,要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既要抓在村的人口和劳力,也要抓外出务工的,既要为群众解决发展经济方面的难点,也要为群众生活上的困难分忧,包括子女上学、农民看病、打官司等问题。
一、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之背景
邮政系统长期承担政策性业务,自邮电分家后无法自负盈亏,一直依靠国家财政补贴。1986年,中央财政面临财力不足压力,为减少对邮政系统的补贴,乃决定让其恢复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利用邮政现存的网络优势吸收存款。邮政部门所吸收存款不直接放贷,而是悉数上缴人民银行统一运作,借此收取手续费佣金。1990年,邮政部门开始自办邮政储汇局,其吸收存款依旧全额转存人民银行,但以转存利差作为盈利收入。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中国银行业正处于深化“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阶段,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本着商业银行贯彻“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之三性原则,原来充当农村金融主力的农业银行开始战略性撤退农村,撤并县以下营业网点,上收贷款审批权,重点转战城市。1994年成立的农业发展银行,原本定位于服务“三农”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是为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开发等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但由于资金先天不足,在实际运作中困难重重,未能填补农业银行退出后的空缺。为配合1998年的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主管机关干脆让农业发展银行转型,专职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购销过程的资金融通,在流通领域实行封闭运行。如此一来,留存于农村的正规金融信用机构只剩下农村信用社,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且农村信用社本身问题甚多,坏账比率长期居高不下,使农村金融雪上加霜。邮政储蓄依附于邮政系统,在农村有大量网点,作为“只存不贷”机构,其来自农村的存款转存给人民银行后,只有小部分可通过央行再贷款返归农村,大部分都用于给城市经济发展作贡献。邮政储蓄实质扮演了“劫贫济富”角色,充当农村金融的“抽水机”,使农村本就紧缺的资金进一步萎缩,加剧了“三农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体现服务“三农”战略,必须让邮政储蓄所吸收存款留存农村,同时人民银行也想化解来自邮政储蓄的巨额转存款利息压力,于是开始将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邮政储蓄实施革新,原有8000多亿转存款继续留存于人民银行,但此后新增存款由国家邮政局自主运用。经过四年的自主贷款试营,经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正式成立。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巨大,如今反哺农村,可以有效缓解农村贷款难问题。在农村金融的市场结构上,一举打破了农村信用社独家垄断的局面,引入竞争因素有助于整体经营效率的提高。
二、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竞争比较分析
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必须面临直接对手农村信用社,双方在竞争中各具优劣势,必须扬长避短方能在市场中立足,下面就来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1.邮政储蓄银行相对农村信用社之优势
(1)品牌美誉度。邮政储蓄依附邮政局开展业务三十余年,在广大农村具有广泛的基础,拥有巨大的无形资产。邮政储蓄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制,各级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农户视之为国家信用,认可度非常高。〔2〕反之,农村信用社实施多级法人制,乡镇级农村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的实体,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信用社历经数十年的起起伏伏,多次因呆坏账进行整顿,农户在潜意识里有戒备心理,认为其远不如邮政储蓄银行正规。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开展存贷款业务,借助其品牌优势会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2)资金规模优势。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之初便坐拥1.7亿储蓄存款,在规模上雄踞全国第五位,资金量丰沛,且之前一直奉行“只存不贷”模式运作,故没有积累不良债权。这样大的资金规模,有助于逐步提高单笔贷款的上限,在扩大零售业务的同时,亦可参与银团贷款、同业拆借等批发业务。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劣势明显,总体资金规模偏小,且肩负大量不良资产,制约了其市场扩张计划,很难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
(3)全国统一的结算网络。借用邮政系统的科技优势,邮政储蓄银行拥有自成系统的、全国统一的结算网络,涵盖31个省、市、自治区,将3.7万个网点链接在一张大网之上,邮政储蓄系统结算一体化,极为便利,大大沟通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流通。邮政储蓄银行的“绿卡”工程实施通存通兑,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汇款返家,以及家长给在高校读书的孩子汇款。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在跨域结算领域更是其弱项,很难与邮政储蓄银行相匹敌,在城乡资金沟通上不太通畅,部分客户可能会因此流失。〔3〕(4)零售贷款额度相对较高。邮政储蓄银行的一类支行对小额贷款的额度上限设为十万,客户办理此项贷款非常方便,老客户只须十分钟,新客户也会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上限一般设为三万,一旦超过上限则需向上级联社报批,周期往往要一两周。农户贷款往往都是救急之用,对申请周期很敏感,故会青睐时效快的邮政储蓄银行。
(5)邮递员可为农户提供实时咨询。由于邮政储蓄银行与邮政局具有广泛合作,邮政局所属的邮递员每日穿梭于各村庄,有需要的农户可向其咨询相关贷款细节,正因为有此种人性化服务,邮政储蓄银行可将其触角伸到农村各家各户,大大扩展了宣传半径。农村信用社没有触角广泛的邮政局支持,只能采用传统方式经营,在潜在客户挖掘上远不如邮政储蓄银行那么主动。
2.邮政储蓄银行相对农村信用社之劣势
(1)高端贷款客户群有待开发。农村信用社驻扎农村50余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后,更是成为农村唯一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广度很大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高端客户已经建立了牢固情感纽带。在农村尤其讲感情,这些农村信用社的高端客户不会轻易转投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方六年,各项贷款业务才刚刚起步,无法与农村信用社直接竞争。邮政储蓄银行借助其邮政品牌优势,存款端具有相当大比较优势,然而在贷款端却未能与存款端匹配,存贷比偏低。另外,邮政储蓄银行由于采用一级法人制,往往对外统一制订贷款利率,灵活性不足,其利率又远高于农村信用社,不成为农户首选,以致在客户群上只能逆向选择,以高风险的次级客户为交易对象,存在潜在风险。
(2)从业人员金融知识有待提高。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其人员大多直接由邮政从业人员划归,因此总体而言知识层次相对偏低。许多员工尚未能转化思维,银行技能不足,金融风险意识薄弱。〔5〕根据《2013中国金融年鉴》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邮政储蓄人员结构中拥有本科学历以上者只有38.8%,这样的人员结构是与作为高技术含量的银行业不相适应的。虽然近两年邮政储蓄银行在市场大肆招兵买马,但是此举毕竟成本太高,只能加强内部培训,让人员的知识结构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得以提升。目前,邮政储蓄银行一直不断加强内部金融培训,但仍不能满足经营业务的快速拓展。农村信用社长期从事金融业务,人员普遍比较专业,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大型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地区时,趁势接纳了大批原商业银行员工,使其整体专业结构大为提升。因此,从长远来看,邮政储蓄银行要增强竞争力,还得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能,也只有人员专业化后,方可增强内在竞争力。
三、邮政储蓄银行面临之问题
邮政储蓄银行如今在市场已运行七年,邮储银行各项业务全面推进,个人储蓄存款余额超过4万亿,各项贷款余额近7千亿,拥有本外币账户数超过10亿户,客户数达到5.5亿人,资产规模已是银行成立时的两倍多,多层级利润中心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可持续赢利能力进一步增强。邮政储蓄银行的年净利润在2007年尚为6.5亿,到了2011年一下子跳到257.9亿,增长势态凌厉,说明当前扶助“三农”的准政策性银行定位是成功可行的。然而,邮政储蓄银行在伴随着改革与发展的同时,也逐步显现出如下潜在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可能会影响其长远发展。
1.在管理体制上必须理顺与邮政集团公司的关系邮政储蓄银行是邮政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改革不彻底,在经营上存在产权界定不清。当前邮政储蓄银行的支行分为三类:一类支行、二类支行以及网点。一类支行为邮政储蓄银行直属网点,可办理存贷款和中间业务;二类支行归邮政集团公司所有,除主要负责人由邮政储蓄银行派驻外,其他人员全部归属邮政集团公司。二类支行的管理控制权在邮政集团公司,员工实施混岗经营,由此会影响邮政储蓄银行的政策执行力。由于在安全防范、资金调拨、网络运行上存在业务交叉,一旦出了问题很难划清责任,构成了监管盲区;第三类为网点,完全隶属于邮政集团公司,代办邮政储蓄与中间业务,所吸收存款转由邮政储蓄银行统一运作,业务收入也归邮政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对网点无管辖权,仅有业务指导之责任,对违规人员无处罚权,同样存在职责不清问题。
2.金融业务较为单一邮政储蓄银行为了体现服务“三农”战略,主要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占其贷款总量的80%(如图1所示)。由于在贷款项目上过于谨慎,导致灵活度不够,利率偏高,许多农村资金需求者不敢问津。根据2012年的资产负债表显示,邮政储蓄银行从事资金业务时主要采用转存款和风险最低的国债逆回购。2012年存放于央行与同业的存款余额有近20000亿,贷款余额仅为11853亿。邮政储蓄银行现阶段存贷比过低,一方面说明邮政储蓄央行谨慎经营,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其在贷款市场拓展力不足。
3.资本金偏低不利于抵御风险邮政储蓄银行自2007年成立以来,存款余额增速极快,短短五年规模扩大一倍有余。邮政储蓄银行资本金起初仅为200亿,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虽然邮政集团公司在此期间也数次增资,但依旧赶不上存款增加的速度。2010年底,邮政储蓄银行的资本金为300亿,资本充足率是8%,根据当年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不得低于10.5%,以此新标准计,邮政储蓄银行尚未达标,必须增补资本。根据2012年最新数据,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从1.7万亿升至4万亿,母公司邮政集团公司也将资本增至450亿,只是母公司本身注册资本为800亿,所注入邮政储蓄资本已超过其自身资本一半有余,若再采用全资控股模式已是力不从心。
四、邮政储蓄银行改革之思路
如今中国银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作为新生的邮政储蓄银行必须走差异化道路,要充分利用网点广布农村的特点,继续实施服务“三农”的战略,进一步巩固农村市场份额。根据前面的分析,今后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1.强化公司治理结构邮政储蓄银行脱胎于邮政系统,至今虽亦已成立六年,但在业务经营上依旧与母公司邮政集团公司有千丝万缕关系,在二类支行出现人员重叠,很不利于金融安全与责任追究。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必须与邮政集团公司进一步清晰产权,逐步走向人员独立。邮政储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必须设立相对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构建有效的风险评价体系,从事合规性经营,避免重蹈之前农村信用社的覆辙。
2.遵循商业银行惯例走上市之路目前,邮政集团公司是邮政储蓄银行的独资股东,随着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不断扩张,为了维持资本充足率最低指标,母公司必须相应增加资本金,目前注资450亿资本金已达邮政集团公司极限。另一方面,邮政集团公司主业在邮政,本身并无金融背景,很难制订有效战略计划,不利于今后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化转型。因此,今后时机成熟时,需遵循商业银行惯例走上市之路,引入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外有储蓄银行背景的股东,以便加强市场竞争力。〔7〕
3.加强新老员工的金融培训邮政储蓄银行的大部分员工都是来自原邮政部门,金融专业技能薄弱,其员工知识结构相对其他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学历、职称比率上更是相差一大截。从表1中数据看出,邮政储蓄银行的学士比例为38.8%,但中级职称以上比率却只有3.3%,说明其近几年为了提升员工层次,招聘了大量应届毕业生,因年限之故尚未能大面积地晋升中级职称。从一个侧面来说,邮政储蓄银行缺乏有经验的中坚金融队伍,新招聘应届毕业生需要在工作中继续磨练,银行必须给他们提供广泛的培训机会,加快其晋升职称的步伐。
4.加强与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当前,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渠道有待拓展,存贷比过低,也就意味着许多来自农村的存款未能返归农村。在此情况下,依旧要注重风险,不可为贷款而贷款,时刻关注贷款质量。在自身渠道尚未完全打开时,可有意识地加强与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巨大的资金优势向同业集中性办理批发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固然给定位于零售银行,但根据法的精神,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三农”,不要再扮演“抽水机”角色,那么只要向同业的批发贷款最终流向农户,则可实现与零售业务殊道同归。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可重点向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三种新型金融机构进行批发贷款,一举解决其资金不足之问题,又可借助其网络解农户融资之需。
5.利用区位优势发展中间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具有广泛客户群,这是一般商业银行无法企及的区位优势,要使优势转化为利润,就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当前国家积极推广农村保险,邮政储蓄银行可与各类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其在农村的点。在农村与龙头企业合作,执行“企业+客户”模式的贷款,亦可通过龙头企业或担保公司,向农户提供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