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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三方 网上支付 支付宝 风险
一、引言
网络世界,虽是一个虚拟的存在,却同样是商家一块必争的宝地。先后崛起,相互竞争,可谓群雄并立。这是一个创造神话的世界,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世界,正如美国战略大师加里・哈默尔在《竞争大未来》(Competing for the Future)一书中宣称“当下是改写游戏规则的天赐良机。”从网络诞生的那一刻开始,注定这是一个创造无限可能的地方。阿里巴巴就是在这样的时代里出现的神话。如果要研究中国的网络市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略掉阿里巴巴的。虽然不可否认,中国的网络市场正在蓬勃发展,然而在阿里巴巴试图将“互联网带入网商时代”作为自己使命时,也不得不面临这么一种挑战,如何让网商们在一个安全可信任的环境中自由交易,如何处理庞大的在途资金,如何实现对网络资本的有效监督,这些都是目前网络交易面临的挑战。在马云向天下网商发出的“只有诚信的人才能富起来”的口号下,“支付宝”横空出世,开创了一个电子商务里程碑,迅速占据了国内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近一半的份额,稳坐第一把交椅,离实现“天下无贼”的梦又近了一步。
二、看网络市场,谁主沉浮
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已突破1亿,网上购物大军达到2000万人,网上购物者半年内累计购物金额达到100亿元,网上购物市场巨大。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我国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艾瑞《网上支付报告》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为1亿元,2004年增长为7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102.7%。
那么究竟什么是网上支付?
从电子商务的含义可以看出,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从本质看,其只是一种电子支付手段。在具体的定义上,有着多种大同小异的说法,本文给予网上支付的定义为: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一种财务结算过程,其利用相关数字金融工具,在交易者之间实现金融交换,进行交易双方、金融机构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等过程。网上支付一出现便大大改变了金融市场。在西方,网上银行的业务量已相当传统银行业务量。亚太地区的网上支付和网络银行也在急起直追,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美国、加拿大网上用户在10万户以上的金融机构有十几家。美国技术市场调查公司加特纳公司则在2002年10月9日公布,1999年约有450万户家庭每月至少使用一次Internet的网上支付或网上银行其他功能,这个数字到2005年上升为3350万,占美国家庭总数的31%,其中使用网上账户和电子付账的消费者比例将上升到45%。而在网上支付中,使用网上票据支付的数量也迅猛增长。据统计,2000年的全球网上支付中票据支付已达到882亿次,已经超过传统纸质票据的830亿次;在2003年,全球网上支付中票据支付达到1220亿次,远远超过传统纸质票据支付数量。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的中国,网上支付起步于1997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一网通”,主要提供企业对企业的资金结算,成为中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导引者。据《2005-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及投资机会年度研究报告》显示,我国200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54.2%,而近3年来,电子支付市场每年也都以高于30%的速度在增长。虽然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均发展迅速,但我国互联网电子支付与国外电子支付市场相比,国内的电子支付市场只能算是刚刚起步。同年,全球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达到4万亿美元。2005年被业内称为“网上支付年”,也被称为网上支付的破冰之年,我国电子支付市场开始迅速发展。这一年很多电子支付法规得到完善,中国电子支付实现了飞跃式增长。2005年我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达到了161亿元人民币,增长率超过100%。据赛迪顾问公司调查,我国的网民目前约1.23亿人,从1998年3月第一笔网上银行进行的电子支付交易成功开始,这项业务发展十分迅猛,2004年电子支付交易额约74亿元人民币,2005年便增到160多亿元。电子支付开始为更多的人所接受。
根据专家预测,2008年中国电子支付交易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电子支付发展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2010年移动支付和电话支付的份额也会进一步扩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6次调查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6月底,中国的上网用户总数达到103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从网上消费者的现实情况来看,通过网络商店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用户比例为31.2%,与去年底的31.6%和去年同期的31%基本持平。其中,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的比例由去年底的37.9%上升到41.5%,提高了3.6%,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则由去年底的24.4%略涨到24.7%,提高了0.3%。网上支付手段开始为更多的人所接受。
图1显示的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当交易金额超过1000元的时候消费者愿意采用的支付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网上支付方式也在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民的防范意识的增强处于不断变换中。从以上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推进,当人们在网上购物涉及的商品价值较大时,出于交易习惯和安全、信用各方面的因素考虑,习惯的支付方式是货到付款,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比例要远高于网上支付结算的方式。这反映出习惯于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人们在从事网上交易时的普遍心态,也反映出人们对交易的安全性方面的担忧在不断降低,对交易信用的关注度在不断增加。因此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用及安全支付体系等环节仍然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所在。
并且,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05年1月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消费者在回答有关“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是被调查者中最关心的两个方面。
正是在中国目前这样的网络市场现状下,第三方网上支付方式“千呼万唤始出来”。大浪淘沙后,“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的“支付宝”业务逐渐从众多厂商竞逐中脱颖而出,以其特定的技术优势,细分的服务市场,独特的经营处方,在电子商务中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大显身手。支付宝一直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各种安全、方便、个性化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目前,支付宝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支付平台。
2003年10月,阿里巴巴创办的支付宝网站首先在淘宝网推出,就迅速成为会员网上交易通用的支付方式。2004年,支付宝实现了独立运营,从其母公司独立出来成立了支付宝公司。2005年支付宝公司“用支付宝,网上无贼”等安全服务概念频繁出现在众人面前,并捧走了由《电子商务世界》杂志主办的“2005年网上支付高峰论坛”的“最佳人气奖”。在由《21世纪经济报道》和《21世纪商业评论》联合发起的2005年“中国创造奖”中,“支付宝”荣获“2005年中国最具创造力产品”称号。评价认为支付宝在目前中国金融服务及网络安全并不十分完善的环境下,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网上交易的安全,大大促进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三、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已经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能与公用网更好地挂接,以解决银行与公用网挂接经营单一和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同时可以向社会提供信用保障,承担因不安全而出现索赔等方面的经济问题,因此,本身有风险承担能力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这样一个交易支持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对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2005年,网上支付的发展是无疑是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一大看点。网上支付第三方服务平台2001年是1.6亿元,而2004年则达到23亿元,根据预测2007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规模将达到215亿元的水平。2004年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交易额占网上支付总规模的30.8%。IResearch预测在未来的几年内,随着市场对网上支付方式的认可以及单个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承载交易量的提高,该比例会持续上升,2007年有可能达到36%左右,见图2。
具体到支付宝的支付流程。支付宝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为网上交易的双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和“第三方担保”,其实质是以支付宝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由支付宝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的一种增值服务。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购物的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四、结语
在方兴未艾的网络市场里,英雄路,亦乃荆棘路,正可谓“在大海上航行的船没有不带伤的。”在一个重新洗牌的游戏规则里,谁先走一步,也许就决定了未来的市场。从支付宝这个第三方网上支付方式的成功背后,也隐藏着决策者的谋略与眼光。不论是中国,还是放眼全球,没有人可以说这块网络蛋糕注定就是属于谁的。在一个新兴的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的网络市场并不健全,然而却一直努力地创设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从构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模式的研究入手,去探讨目前中国的网络市场现状,并且力图带领读者拨开云雾,在支付宝的牵引下,去思考中国在构建网络支付平台的种种努力以及不足,并尝试做出有根据的比较判断,我国的网络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参考文献:
[1]吴荣梅.EDI在我国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与发展.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
[2]孙占利.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评介.集团经济研究[J].2006,(9).
[3]全球网上金融服务用户己突破5000万.人民日报,2002,(6).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现状
一、网上支付的现状
网上支付的发展,疏通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资金流,打通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从整个支付体系看,网上支付将逐步成为我国支付市场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支付由于其独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通过对阿里巴巴支付宝进行的调查显示,过半的被调查用户对网上支付有极大兴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户是因为其便捷性、节省时间而选择使用的。个人网上支付涵盖网上购物、网络游戏、定房订票、网络教育等多个行业,支付方式则多以银行储蓄卡为主。
1.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
网上支付有很多种方式,最主要的几种是:支付宝,财富通,安付通,贝宝,快钱,收汇宝。网上支付的流程是:买家-买家存钱银行-认证机构-卖家存钱银行-卖家。这只是一个金钱流动的方向,并不代表任何。很多时候,人们交易成功的过程不是如此,但是都必须有四个机构:买家,卖家,银行,认证机构。这五种支付方式都有各自的不同和优缺点,但都确保了买家把钱顺利交付给卖家。
2.网上支付的问题
我国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大部分银行无法提供全国联网的网上支付服务;在实现传统支付系统到网上支付系统的改造过程中,银行间缺乏合作,各自为政,未形成大型的支付网关,网上支付结算体系覆盖面较小;网上支付业务的标准性差,数据传输和处理标准不统一;网上银行法律框架亟待健全、完善,等等。此外,我国网上支付体系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社会信用制度等因素的限制。信用,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前提之一。但从我国目前的信用制度现状看,社会整体信用制度不够健全,严重影响到市场主体对电子商务安全性的认知程度的提升;同时,基础通信设施不发达、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等因素的制约,网上支付体系的发展可谓任重而道远。在目前许多政策、法规、标准尚未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期望银行冒着风险超前建立一套完善的网上结算体系,是不现实的想法。
尽管技术标准、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的建立仍制约着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但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发展,导致源于市场选择作用而产生的龙头企业(银行)将产生,由这些龙头企业制定的行业标准的权威性将逐步确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的交叉认证将加强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最后,经过市场的进一步选择和检验,具有生命力和权威性的为数不多的企业将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式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中央银行正会同国家立法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推动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网上支付的有关法律框架正在逐步形成,这将进一步促进网上支付的综合结算系统的发展。第四,要最终建成完善的网上支付系统以支撑成熟的电子商务运作,有待银行业实现全国性的跨行联网清算体系的建成。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各自的网上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一个有效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国网上支付的综合系统将构建起来。
二、网上支付的发展趋势
1.网络支付手段的完善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支付信息搜寻、订货和支付以及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交易的三个环节,其中支付处于重要的环节,影响电子商务其它环节的进行。网上支付有着比传统支付手段不可比拟的优势,也正被大多数人所接受。随着网络支付法律法规和安全支付协议的进一步完善,网上支付将成为电子商务的首选支付手段,而网上支付的长足发展也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2.目前,中国最大的B2C网站当当网就在打算进入C2C领域,这个趋势将来必将愈演愈烈。与支付模式融合相伴随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发展及其相互竞争的加剧。全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胜其数,仅在中国就有近50家互联网机构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在不同的网站购物用不同的支付工具给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支付平台通过竞争优胜劣汰,逐渐融合成几个统一的支付工具,是市场发展的一种必然。从竞争态势来看,拥有自己拍卖网站的支付,会在竞争中逐步建立优势,并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而那些纯粹的第三方平台在成本及收费方面将处于劣势。
3.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应用到支付领域在安全认证领域内,单一模式的认证会慢慢被双因子认证所取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例如:指纹识别、声音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学技术将更广泛地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被应用到网上支付领域并逐渐得以推广。
4.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将会促进网络支付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不少国家为电子签名立法,确定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使网络支付的法律环境不断完善,并进一步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由于网络支付直接涉及资金转移,各国的金融监管部门都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规范高度关注,并进一步完善准入制度,以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支付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总之,网上支付产业适应了新形势下的支付需要,对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及时规范网上支付产业发展环境,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网上支付产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忠诚.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网上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 风险
一、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网上支付始于1998年招商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业务,这个阶段,网上支付的主导力量肯定是银行,但是银行自身没有足够的能力和动力去发展不同行业的中小型商户参与网上交易。于是非银行类的企业开始介入支付领域。北京首信、上海环讯、网银在线等诸多具有较强银行接口技术的服务商,在银行基础支付层提供的统一平台和接口的基础上,提供网上支付通道,前后分别连接商家和银行,通过与银行的二次结算获得分成。这类支付网关型模式是国内最早也是目前国内技术最成熟的第三方网上支付。由于我国信用体系欠缺和市场规范建设的滞后,使得网上交易具有很大的风险性,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网上支付的发展。之后一些自身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司,比如eBay易趣、淘宝网等,纷纷自建支付平台,推出具有信用担保功能的诚信支付工具“支付宝”,将第三方网上支付推向了新的阶段。
2005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推进网上支付体系建设,积极研究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相关法规,引导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4月1日,《电子签名法》正式生效,而后不久,《电子支付指引》也颁布实施。这两个重要的文件,规范了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环境,无疑将有利于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健康发展。2005年,网上支付市场规模达到161亿元人民币,超过100%的增长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异军突起,全国出现各种类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达50余家,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增长也极其迅速,2004年国内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规模为23亿元,2005年市场规模达到69亿元,占整个网上支付市场的比例为30.8%。据iResearch预测,2007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215亿元左右。
二、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分析
1.安全风险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这给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保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成为第三方网上支付面临的重要风险。虽然目前网上银行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都设计有多层安全系统, 并不断开发和应用具有更高安全性的技术及方案, 以保护支付平台的平稳运行, 但是从总体来说,其安全系统仍然是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更为主要的是来自网络外部的黑客攻击, 以及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传输过程中遭到攻击,可能会威胁到用户资金安全;二是网上支付应用系统本身存在的安全设计上的缺陷可能被黑客利用,危害整个系统的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三是计算机病毒可能突破网络防范,入侵网上支付的主机系统,造成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特别是近两年,网上黑客的袭击范围不断增大, 手段日益翻新, 攻击活动数量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 其可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则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 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 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 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 破坏力极大。系统安全风险不仅会扰乱或中断提供正常的服务, 给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而且会影响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形象和客户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信任度。2003年由于第三方处理器泄漏了数据,全美多达500万Visa和万事达(MasterCard)信用卡信息被盗。2005年6月份,由于一家第三方支付数据处理公司的安全缺陷,使得约4000万张各种品牌信用卡的资料被泄露,有人甚至在网上公开出售信用卡信息。随着黑客行为的日益泛滥,针对网上支付的网络攻击犯罪事件不断增加,特别是近期的网银病毒、假冒银行网站等事件的出现,交易者在享受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便利同时,也就更加担心在网上传输的敏感信息(如账号、密码、交易指令等)在通信过程中被截获、被篡改,而使自身利益遭受侵害,使得对安全性的考虑成为人们选择第三方网上支付时的首要因素。
2.金融风险
(1)资金沉淀。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通过对交易资金的暂时保管,从而在交易过程中监督和约束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当买方把资金转到第三方的账户,此时第三方起到了一个对资金的保管作用,买方仍然是资金的所有权人。当买方收到商品,确认付款时,所有权转到卖家。所以,第三方作为资金的保管人,始终不具备对资金的所有权,只是保管的义务。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可以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停留3至7天,这样,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计的资金沉淀。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而对于这笔资金,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将可以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并且利息的分配会引发新的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问题,并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
(2)资金滥用。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它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3)金融犯罪。由于网上交易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第三方支付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贿赂、偷逃税收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目前,以支付宝为代表的很多支付平台都存在漏洞,比如说,信用卡持卡人利用亲戚或朋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在网上开店,然后用自己的信用卡去店里买东西,第三方只能凭买卖双方在网上的信息确认进行付款,却无法查证该笔交易是否真实。因此,用这种方法完全可以实现信用卡的套现而不花任何费用。
3.政策风险
(1)市场准入资格。由于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很多从事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企业注册资金规模参差不齐。但是随着行业的进一步规范,从政策上实行牌照制度或类金融机构的保证金制度的话,大多数的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将会被挡在门外,兼并现象并将愈演愈烈。
(2)支付限额。2005年,央行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规定,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这项政策的出台,提高了支付平台的经营门槛。因为目前网上银行的用户大多使用大众版,而不是数字证书,因此,各支付平台如不能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支付的安全性,必定无法避免因政策因素导致市场空间的萎缩。
4.法律风险
(1)支付平台法律地位。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在网上支付中的法律地位问题,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在法律上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些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在提供支付服务的背后,聚集了大量的用户资金或者发行了大量的电子货币,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一些特征,但又不受相关的管制。从各国银行法来看,能否经营存贷款和货币结算业务通常是确定一个企业是否成为银行的一个重要标准,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除银行外其他非金融机构不得担任收储的角色。尽管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都以中介人的名义对外宣传,但实际上,其业务明显存在“吸纳储蓄”的嫌疑,用户资金的利息可能成为其主要的利润来源,这显然涉及到金融的范畴。所以,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需要进一步以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
(2)法律责任。目前大部分国家并无专门法律调整网上支付法律关系,实践中往往依据合同法和侵权法。但是,如果将第三方网上支付各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完全交由合同法和侵权法调整,消费者因其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因为在网上支付的合同群中,消费者仅有接受与否的权利,但没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第三方网上支付较之于传统支付方式其技术性更强,而作为服务的提供者, 在各方面的优势肯定比客户大得多,可能会出现服务商滥用技术优势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况。另外,如果客户在交易后财产被盗取,或者系统故障,使得客户遭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各方责任,也缺乏规范,这些最终将制约着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发展。
(3)电子货币发行权。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 买卖双方需在账户中存入一些资金, 对支付服务提供商来说, 相当于发行一种电子货币。从国际上网上支付发展来看, 基于网络发行的电子货币将来肯定是网上支付的重要工具,但是目前国内对电子货币的性质、发行主体、使用范围等等这些方面的规范上还是空白。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当其规模和范围到一定程度后,会对现有货币体系产生冲击。
三、结语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出现极大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由于其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国内当前较为不健全的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下,我们需要更加深刻地分析研究第三方网上支付发展的规律,强化交易的安全性,规避金融风险,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明确法律规范,使之朝着人们期望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秩新:电子商务中的支付问题综述[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
[2]陈旭光: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6(1)
【关键词】金融业 网上支付 电子支付
一、吉林银行网上支付业务现状分析
网上支付占银行业务比例较小。主营收入来自贷款利息和各项业务的中间手续费,网上支付业务得不到银行的足够重视,其发展所需资源被转移到传统主营收入上,最后成为银行的边缘业务。下辖的营业部或者网点没有配置专门负责网上支付业务的营销人员,网上支付板块被柜员和理财人员分割负责;设置有网上银行营销团队,但市场开拓能力有限。
网上支付方式呈多样化。由原来单调的银行卡支付扩展到以个人移动通讯工具为交易终端的移动支付,网上支付可供选择的交易方式越来越多。使用电子现金可节省交易费用,提高支付效率,为小额银行支付打开大门;电子支票的出现使偏爱使用信用方式进行支付的个人和公司在瞬间完成票据支付;移动支付则是国内银行业利用庞大的移动通信市场开创的网上支付方式;特别在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关系建立后,帮助银行拓展了网上支付方式和渠道。
网上支付覆盖市场范围广。涉及金融、娱乐、教育、旅游、通信等行业。对个人业务的覆盖有: 个人账户查询,个人客户可实时查询其名下账户余额、历史交易明细和账户信息;个人转账,支持个人名下转账、行内转账以及跨行转账;缴费,长春、吉林地区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电话费,社区一卡通用户还可缴纳水费和燃气费;个人理财,客户可实现个人名下的活期转定期(整存整取)、定期转活期及办理吉林银行增利账户业务;信用卡服务,用户可在线查询信用卡额度、账单信息,进行积分礼品兑换、信用卡还款、信用卡挂失等交易。对公司业务的覆盖有:信息、信贷业务、存款业务、转账和支付中介服务、住房金融业务、受托、基金托管业务、资金清算业务、保险箱业务等。
二、制约吉林银行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缺乏市场定位理念。吉林银行根据市场细分理论为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进行市场定位的理念尚未形成,影响吉林银行网上支付的向前推进。
尚未打造出自己的数字化品牌和服务特色。流程的复杂性使网上支付不利落,当客户完成单笔网上交易要付出比传统交易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时,银行的数字品牌和服务就会受到质疑甚至被抛弃。吉林银行大厅的LED广告、营销视频和手册低柜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缺乏网上支付业务的广泛性和流程的规范性,依然面临着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使得客户对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及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仍持怀疑态度。而技术风险又是网络银行风险的核心内容。
尚未形成有利于开展网上支付业务的市场氛围。客户对网上支付的心理恐惧至少有两种,即金钱风险和功能风险。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和支付困难一直在困扰着吉林电子商务的发展。
互联网支付行业自身的混乱。吉林银行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具有安全上的隐患。各家银行支撑业务的软硬件综合实力参差不齐,制定的业务规则和安全政策只为自身的商业利益服务,导致网上支付的整体运营发展因为各家银行的业务“短板”而受到牵制。银联与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缺乏先进的技术整合。
尚没有一部本土化的地方性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政策性法规和指导文件。三、吉林银行网上支付的发展策略
(一)确立市场定位
在网上支付发展中应建立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市场定位的模式。可以对个人客户市场采用容易辨别和使用的市场细分变量,比如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收入等特征来进行市场细分;而针对企业客户市场,可以采用包括企业信用水平、企业技术能力、企业市场反应速度等细分变量进行市场细分,通过以上细分变量来将银行的营销和公关能力集中在那些有高学历、高收入、IT知识和技能足够、思想开放的年轻人身上或者是信用良好、发展前景好、市场反应速度快的优质企业身上。针对确定的目标市场,将网上支付服务定位在快捷、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创新支付方式上,并进行宣传和提供配套服务。
(二)树立数字品牌和服务特色
数字化服务的便利性体现在流程的简便和技术门槛的降低。流程的复杂性使网上支付变得不干脆利落,当客户为了完成单笔网上交易却要付出比传统交易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时,银行的数字品牌和服务就会受到质疑;技术门槛的降低意味着银行网上支付业务的技术定义和面向客户的交易操作不应该专业化,而要针对客户需要,设计平易近人的指导说明和交易运作流程,保证客户只要最少甚至完全不需要相关的IT知识就能够轻松完成网上支付。应把面向客户的网页简单化、人性化,提供个性化的支付方式。
(三)强化网上支付的技术安全
加强技术安全保障,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吉林银行的技术中心可以将部分技术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外包给技术力量雄厚的IT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学习技术和安全理念,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可以从IT企业购买系统软件,为银行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交易安全意识。大力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四)构建本土化的信用体系
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网上交易、支付双方不见面,交易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电子商务活动最后是否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买卖双方,取悦于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诚信程度,需要尽快建立规范第三方平台的发展制度。要加强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管。非银行支付机构、新兴支付工具以及互联网支付渠道的出现,给支付体系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加强银行业的纵向与横向合作
银企合作是业外资源整合的重点,而银行间的业务与技术整合则是业内整合的重点。通过网上支付把供应商和贸易伙伴联系在一起,将网上支付业务覆盖到传统支付领域的所有渠道,会吸引更多的客户来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必须加强战略建设,提高银行卡联网通用效果,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促进银行卡在网上支付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吉林本地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与中国银联的互联,解决本地银行业在全国跨行支付与结算上的限制问题。
(六)建立本土化的政策法规
关键词:互联网支付 新兴电子支付 现状 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支付的概念
互联网支付是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支付产业的发展,需要产业链上各方的合作与发展。电子支付主要涉及产业链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户之间的关系,他们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的竞争与合作正不断演绎着这个市场中的新规则。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户是电子支付市场的培育者,三者缺一不可。在网上支付中,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
二、互联网支付的特点
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可以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大体有以下几点:
1. 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 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 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 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三、互联网支付现状和发展趋势
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网络购物使用率为25%,用户人数达到6329万人,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则极大地推动了网络购物的发展, 2008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交易规模从07年的976亿元飙升到08年的2734亿元,同比迅增181%,远高于网络经济的49.2%的增速,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行业。 在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中,“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支付过程”、“节省时间并可以全天候使用”成为了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最主要理由。可见,便捷、不受时空限制已经成了网民的基本需求之一。
1. 持续上升的用户数量和交易额
未来5年之内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的用户数量将会进一步增长。各项环境的改善,使网络购物的优势进一步凸现,交易额也将有较大的提高。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上购物市场市场的用户数将达到7400万人,交易额将可能达到1800亿元。
2. 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快速走向成熟
随着进入者的增多,竞争将更加剧烈,主要表现为资金的大量投入以及竞争方式的多样化,竞争将产生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一些购物网站逐步完善自身的管理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积累了庞大的顾客基础,形成明显的网络经济效应;而一些规模较小的网站则不堪重负,逐渐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市场的竞争吸引了各界的极大关注,培育了人们网上交易的习惯,加深参与度,给网络购物市场带来繁荣。
3. 多模式融合与创新,尽显资源优势
目前的电子商务越来越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交易的双方更看中的是交易平台的便捷和安全,而不是交易对方的身份——是个人还是商家。越来越多的B2C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向C2C交易提供平台,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B2C交易开始用P2P的支付工具进行支付,从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提供商来说,打通B2B、B2C、C2C之间的支付界限也是提高自身吸引力的重要手段。
4. 网站收费成为必然
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仍以免费为主流,并且这种主流至少将延续几年的时间,但收费是必然的趋势。收费将产生以下两方面效应:一方面能提高卖家网上经营的诚信度,只要交费,像随意开店、靠虚假交易骗取诚信积分等现象将大有好转;另一方面,网站一旦拥有费用来源,便可以很好地加强和稳定网站的各方面建设,包括交易系统完善、员工在职培训、企业文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顾客关系管理等,将壮大企业成长的力量。
5. 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应用到支付领域
在安全认证领域内,单一模式的认证会慢慢被双因子认证所取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例如:指纹识别、声音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学技术将更广泛地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2003年11月,联合银行家银行采纳了Digital Persona公司的U are U online指纹识别解决方案,用户登陆Web页面不再需要输入密码。而Comdot公司正在推出一种语音激活的信用卡Beepcard,用户必须通过语音输入密码进行验证,即使窃贼盗得信用卡甚至密码也难以进行盗刷。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被应用到互联网支付领域并逐渐得以推广。
6. 中国互联网支付在国际支付网络中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国际化主要表现为:一是资本的国际化;二是交易的国际化。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无疑具有极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这将吸引各种国外投资资金的大规模进入;互联网开放、无时空限制的特点有利于企业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和品牌效应。
参考文献
[1]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艾瑞,《2008-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
[3]易宝支付CEO唐彬,互联网支付行业正值春天(enet.com.cn ).
[4]国内网络支付市场现状分析(tech.QQ.com).
关键词: 互联网支付 新兴电子支付 现状 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支付的概念
互联网支付是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支付产业的发展,需要产业链上各方的合作与发展。电子支付主要涉及产业链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户之间的关系,他们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的竞争与合作正不断演绎着这个市场中的新规则。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户是电子支付市场的培育者,三者缺一不可。在网上支付中,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
二、互联网支付的特点
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可以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大体有以下几点:
1.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三、互联网支付现状和发展趋势
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网络购物使用率为25%,用户人数达到6329万人,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则极大地推动了网络购物的发展, 2008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交易规模从07年的976亿元飙升到08年的2734亿元,同比迅增181%,远高于网络经济的49.2%的增速,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行业。在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中,“足不出户就可完成支付过程”、“节省时间并可以全天候使用”成为了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最主要理由。可见,便捷、不受时空限制已经成了网民的基本需求之一。
1.持续上升的用户数量和交易额
未来5年之内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的用户数量将会进一步增长。各项环境的改善,使网络购物的优势进一步凸现,交易额也将有较大的提高。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上购物市场市场的用户数将达到7400万人,交易额将可能达到1800亿元。
2.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快速走向成熟
随着进入者的增多,竞争将更加剧烈,主要表现为资金的大量投入以及竞争方式的多样化,竞争将产生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一些购物网站逐步完善自身的管理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积累了庞大的顾客基础,形成明显的网络经济效应;而一些规模较小的网站则不堪重负,逐渐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市场的竞争吸引了各界的极大关注,培育了人们网上交易的习惯,加深参与度,给网络购物市场带来繁荣。
3.多模式融合与创新,尽显资源优势
目前的电子商务越来越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交易的双方更看中的是交易平台的便捷和安全,而不是交易对方的身份——是个人还是商家。越来越多的B2C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向C2C交易提供平台,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B2C交易开始用P2P的支付工具进行支付,从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提供商来说,打通B2B、B2C、C2C之间的支付界限也是提高自身吸引力的重要手段。
4.网站收费成为必然
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仍以免费为主流,并且这种主流至少将延续几年的时间,但收费是必然的趋势。收费将产生以下两方面效应:一方面能提高卖家网上经营的诚信度,只要交费,像随意开店、靠虚假交易骗取诚信积分等现象将大有好转;另一方面,网站一旦拥有费用来源,便可以很好地加强和稳定网站的各方面建设,包括交易系统完善、员工在职培训、企业文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顾客关系管理等,将壮大企业成长的力量。
5.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应用到支付领域
在安全认证领域内,单一模式的认证会慢慢被双因子认证所取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例如:指纹识别、声音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学技术将更广泛地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2003年11月,联合银行家银行采纳了Digital Persona公司的U are U online指纹识别解决方案,用户登陆Web页面不再需要输入密码。而Comdot公司正在推出一种语音激活的信用卡Beepcard,用户必须通过语音输入密码进行验证,即使窃贼盗得信用卡甚至密码也难以进行盗刷。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被应用到互联网支付领域并逐渐得以推广。
6.中国互联网支付在国际支付网络中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国际化主要表现为:一是资本的国际化;二是交易的国际化。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无疑具有极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这将吸引各种国外投资资金的大规模进入;互联网开放、无时空限制的特点有利于企业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和品牌效应。
参考文献
[1]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艾瑞,《2008-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
[3]易宝支付CEO唐彬,互联网支付行业正值春天.
[4]国内网络支付市场现状分析 .
[5]朱锦茂,网上银行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问题[J].金融法苑,1998,(3).
关键词:网上支付;洗钱;网上支付工具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6-0064-03中图分类号:F832.21文献标识码:A
一、网上支付中的洗钱犯罪
(一)网上支付的特点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一种全新电子支付方式,它是指网上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的电子支付手段通过因特网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目前开发的网上支付系统根据支付工具的不同,可分为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电子转账支付系统和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网上支付的特点主要有:第一,网上支付是在开放的因特网环境下进行的,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具有即时性和无地域性。客户只要拥有一网的计算机就可在瞬间实现款项支付,不仅可以实现国内异地之间的资金转移,而且还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的款项支付和资金流转。第二,款项的支付数字化、电子化,而传统的支付是通过现金、票据等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第三,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过程具有无形化的特征,且往往采用加密技术。网上支付的这些特点就给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网上支付洗钱与网络洗钱、电子资金转账洗钱
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与网络洗钱、电子资金转账洗钱一样都属于高科技洗钱方式。目前网络技术和网络金融活动迅速发展,使网络开始成为洗钱的工具之一,并且越来越猖獗。网络洗钱的途径主要有电子商务、网上拍卖、网上银行、网络赌博和网络保险。而其中利用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在线支付实现网络洗钱的方式就是利用网上支付洗钱。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利用网上支付洗钱是网络洗钱众多手段和方式中的一种(见图1)。据估计,电子商务的早期阶段,每年通过因特网洗钱的规模约为500亿美元,占全球洗钱规模的5%。2002年FBI和CSI对50个国家进行有关“计算机犯罪和安全调查”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网上洗钱达1000亿美元。
电子资金转账(EFT)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利用电子手段实现资金的转移和调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资金汇划方式。电子资金转账的可跨境资金转移,速度快以及可以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络银行对账户直接进行转账操作的特点,就被洗钱者加以利用进行洗钱运作。据联合国官员估计,全球每天至少有3亿美元是透过电子无钞交易方式漂白的。
网上支付的电子转账系统就是对电子资金转账的运用,(见图2)它必须在线操作,其资金的支付或流转直接针对账户,对账户的处理即意味着支付的进行。但网上支付洗钱与电子资金转账洗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网上支付是适应于电子商务而发展起来的,是基于互联网的在线电子支付。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一般有网上交易作为基础,隐蔽性较高;而利用电子转账洗钱不一定要以网上交易作为基础,也不一定要通过互联网才能操作,例如只需通过电话银行即可享受电子转账服务。
二、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及其流程
(一) 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
目前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电子现金、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进行网上支付洗钱。下面结合案例来分析网上支付洗钱的特点。
案例一:利用电子现金网上支付系统清洗恐怖组织的活动资金。欧洲某恐怖组织的洗钱专家雷夫为将组织的走私巨额资金转变为合法的资金,首先建立了一个通过智能卡(为电子现金的一种形式)来支付服务费用的在线娱乐公司。然后,指派洗钱雇员们到当地智能卡发行公司那里购买同一类型的智能卡。接着对该在线娱乐公司的服务进行网上支付,直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化成该公司的服务收入。最后娱乐公司向智能卡发行公司申请币值转移登记,登记被核实后,这些资金就转变成了合法的收入,从而达到了清洗的目的。
案例二:利用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清洗诈骗所得资金。我国重庆市的一名犯罪分子秦海在发现网上也有银行服务之后,萌生了利用“互联网”洗黑钱的念头。首先,秦海找人制作了属于他本人的假身份证,然后通过偷窥、诈骗等手段获取了受害人的信用卡资料。接着秦海通过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开始实施网上购物。最后,秦海将购买的部分商品进行出售,从而将诈骗所得资金转化为了实物和合法的销售收入。
结合这两个案例,并与传统的洗钱犯罪相比较,利用网上支付洗钱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网上支付洗钱具有更高的隐蔽性。一方面,网上支付将传统支付方式中面对面的信用关系虚拟化了,支付的匿名性增加。此外,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诈骗、网络犯罪等来盗取客户的账户信息。因此在网上支付中,交易方是否是本人就无法得到确认。案例2中秦海正是通过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来进行网络犯罪。另一方面,与传统的货币相比,网上支付工具也具有较高的匿名性。网上支付工具往往采用加密技术,其无形化和支付的无国界性使得对其的追踪监控难度加大。因此,犯罪分子可以较安全和放心地利用网上支付进行黑钱的漂洗。案例1中,雷夫就是利用了智能卡将恐怖组织的资金全部转化为匿名的电子现金。第二,网上支付洗钱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传统监管部门或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通过互联网和先进的电子支付工具,交易的买卖双方即可在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实现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从而也就脱离了传统的反洗钱金融监管部门,在案例1中,雷夫正是看到了,利用智能卡进行网上支付,一方面可以避免第三方的参与及其监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电子现金的直接支付和转移,降低洗钱风险。第三,网上支付使得有关调查机构难以识辨“真实交易”和“虚假交易”,从而增加监测可疑交易的难度。案例1中,从表面上看,在线娱乐公司进行的交易都没有可疑,但实际上,雷夫控制了智能卡和该娱乐公司,在貌似正当交易的外衣掩盖下从事洗钱犯罪。
(二)网上支付洗钱的流程分析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网上支付洗钱也大致经历放置、培植和融合三个阶段(见图3)。
放置阶段:即处理大额现金阶段。犯罪分子X首先将犯罪所得由传统货币形式如现金,转化为便于控制且不易被怀疑的电子货币形式如电子现金等,即从有形变为无形,以用于网上支付。
培育阶段:主要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编织一个难以审查的复杂的交易网,彻底切断犯罪收益与其来源的内在联系。在网上支付系统下,犯罪分子X利用不同的身份在互联网上与商家A、商家B和商家C(这些商家或者受X控制,如商家A;或者为任何可以提供在线金融服务的商家,如商家B和C)等众多商家进行交易,重复多次地对网上商品和在线服务进行购买。这些交易往往能够立即完成,且不易留下任何可疑痕迹,也不会受到任何地域的限制,从而掩饰黑钱的真实来源。
整合阶段:这一阶段是将清洗后的资金融合于正常经济体系中。犯罪分子X利用和控制参与网上交易的商家A,通过虚假交易使黑钱成为该商家的合法经营收入;或将用黑钱从商家B,商家C购得的商品转卖给他人,从而获得合法的销售收入,最终将清洗的资金融入合法的经济体系内。
三、我国网上支付的风险
(一)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
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是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目前网上支付中发生问题比较多的还是用户的身份认证,是信息安全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在非网络环节,信用卡等网上支付工具发放过程不规范,如银行业务员直接向学生推销信用卡,甚至将卡分包给学生,提供上游源,学生负责下游推销。这就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冒用他人身份,伪造申请人信息骗取信用卡。另一方面,网络交易中由于缺乏面对面的接触,通过账户交易的人可能不是最初开立账户的人。究竟是谁真正控制了这个账户以及商业活动是如何开展的都很难掌控清楚。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隐蔽性。
(二)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交易和网上支付的法律和规章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对电子票据、网上支付工具的立法和规范尚基本属于空白。因此当新型的网上支付工具被运用时,就会增加其潜在的被用于洗钱犯罪的风险。如电子现金可以通过双方的专用电子钱包实现个人之间的直接转移,当被用于进行跨国交易时,其洗钱风险就会加大。此外,即使是发现了网上支付洗钱,由于我国缺乏网上反洗钱立法,犯罪证据如何获得以及获得的电子记录能否作为法庭证据,就成为反洗钱可能碰到的问题。
(三)网上支付的其他问题
网上支付的运用使得在网上进行电子交易的集团公司和小公司的活动没有什么差别,且电子交易信息很难汇总,即使技术可行,也可能面临成本过高、数量巨大、缺乏商业价值或执法价值的问题,加上数据的经常更新,使得网络服务商对电子交易记录重视不够。此外,网上支付缺乏有效的网络监控手段和完善的监控体系,没有足够的网络技术和高科技反洗钱人才,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增加了洗钱的风险和反洗钱监测的难度。
五、我国打击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网上交易主体的身份确认
目前网上支付中银行的参与是必须的,且网上支付工具主要采用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所以银行必须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发放信用卡、为客户开设网上银行账户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数据档案。同时,我国目前已开通运行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通过对网上交易的各方发放数字证书,从而有效地对网上交易主体的身份进行确认。因此,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必须坚持执行CA认证制度。
此外,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涉足网上支付领域后,这些机构和企业也必须严格遵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客户身份证明进行有效鉴别且保存记录。
(二)建立健全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为防范利用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发生,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关于网上支付、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一些新型的网上支付工具的使用可以完全脱离银行系统,因此,政府以及央行还必须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对网上支付工具的运用进行规范,包括对发行机构的规范和对支付工具金额的限制。例如,央行可以规定只允许那些被纳入到反洗钱组织中的机构才能承担网上支付工具的发行;对于支付工具的储值额规定上限,高出的部分应转储到该储蓄卡对应的账户中,如英国规定智能卡的储值上限为500英镑。
(三)发展反洗钱网络监管技术和手段,加强对网上支付系统的监管
由于网上支付不同于传统的支付手段,因此监管技术和手段也必须进行革新。如对网上支付的数据处理,一方面可以通过反洗钱信息网络数据采集规范建设,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筛选的准确性,从而挖掘出可疑的资金转移和支付。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先进的反洗钱监控软件工具。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是“数据挖掘与人工智能技术”。
监管手段上,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用政策指导,评估网上支付风险等手段对网上支付运作状况进行监督。
(四)构建全社会反洗钱系统,提高网上反洗钱监管意识
反洗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如对网上支付洗钱犯罪的查处与侦破除了金融机构、司法机构之外,还需要工商部门、信息产业部等多部门的共同参与。因此,我国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同时还应建立与之相衔接的社会反洗钱系统,构筑我国的反洗钱大网。
此外,我国现有的反洗钱工作主要侧重于对实体金融机构、实体货币的监管,对于新的金融载体如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等,反洗钱监管意识不高,从而留下了方便网上洗钱的漏洞。因此,我国必须提高网上反洗钱监管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网络金融得以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网上交易的无地域性增加了一国反洗钱的难度,特别是当实现网上跨国交易时,单个国家的调查和执法活动就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对于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是必不可少的。虽然目前很多国家并未发现利用网上支付从事洗钱的案例,但是各国可以通过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共同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方式进行洗钱,并在洗钱发生时能够进行国际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Terrorist Financing Online[J].2003 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 Strategy, USA.
[2]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Typology Report[J].1996-2001.
[3]章彰, 傅巧灵.洗钱与反洗钱[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3,49-57,216-220.
巨大的在线支付市场,特别是庞大的用户资源正在吸引众多企业加入。2005年4月,由多家投资公司投资、留学生创办的YeePay新产品,云网也正式推广自己的支付平台。7月PayPal 公司与上海网付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推出PayPal ,并与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成为网易和TOM成为首批合作伙伴。
第一坎:政策风险
2005年与网上支付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频频见诸报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已经开始实施,而《电子支付指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的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出台,距离正式颁布为时不远。网上支付平台的管理权和是否实行牌照准入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网上支付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相关政策的出台明显落后于市场的发展。而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政策成为企业进入的最大风险,也影响了投资基金的进入。特别对于国内本土企业而言,没有资金支持,靠企业原始积累和投资回报很难快速发展。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在注册资本、保证金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并计划采取发放牌照的方式来保证市场良性发展和避免过度竞争。
在网上支付的部分领域,相关政策还处于空白阶段。部分企业游走于政策的边缘来获取某种机会收益。例如一些支付工具,买家先把钱压在第三方那里,买家拿到货满意后再由第三方转到卖家。这样的方式固然能保证买家和卖家的利益。但其行为在政策上还是模糊点。而未来的政策对其行为的界定将决定这些工具的命运。
第二坎:安全阴影
2005年6月17日美国万事达信用卡国际公司宣布,某信用卡第三方服务商的系统被黑客侵入,造成包括万事达、Visa、American Express和Discover在内各种信用卡高达4000多万用户的数据资料被窃,其中万事达信用卡用户高达1390万,Visa信用卡的客户则高达2200万。IT技术最发达,防范系统最完善的美国,发生的信用卡和用户数据被盗窃事件,给全球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市场蒙上了一层阴影。
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用户不选择网上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据iResearch的调查显示,61.2%的用户将交易不安全列为第一原因。
网上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在一开始即受到各方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普通用户。万事达卡泄密事件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是深刻的。而其他支付方式的安全问题则由于较为常见,不易引起用户和媒体的关注,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其实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由于技术的缺陷,而是由于用户不规范使用引起的。而用户的规范操作、媒体的客观报道和正确引导必将很大程度上消除用户的安全顾虑和增加交易行为。
第三坎:信用瓶颈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交易方式正在成为便捷的网上支付进行推广的最大瓶颈。这是因为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还不健全,社会无法承担由于失信而引发的损失。
“先付款,后发货”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既定模式,“货到付款”的模式由于物流成本的居高不下而正在被摒弃,但又摒弃不掉。虽然很多企业都提供多种约束机制以期达到用户心理的最低防线,但仍有很多人敬而远之。信用缺失和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使得具备“信用担保”的网上支付成为解决的方式之一。“信用担保”将网上支付平台演变成了资金流的中间环节。买家先把款打给支付平台,等确认收到所购商品并无问题时,通知支付平台把款项打给卖家。为了方便买家后续购买,该平台还提供预存一些费用的功能。
“信用担保”的出现是现阶段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该方式中由于支付平台并不是金融机构,其占用买家资金的行为还无法得到相关机构的认可。而且该方式延缓了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及时交互,使得网上支付的优势无法充分体现。参考发达国家的习惯做法,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是解决该问题的优先选择。
第四坎:营销趋同
网络经济是作为一种“规模经济”,谁拥有的客户多,谁将在成本上具有优势。网上支付市场也是如此。为了获得这种优势,要求网上支付平台集聚庞大的客户基础。而初期的寻找或者争夺用户便显得十分关键。在此,低价格是常用的手段之一。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向银行交纳1.5%的手续费,但为了拉拢客户,只向商户收取0.9%甚至更低的手续费。也就是100块的交易额,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向银行交1.5元,但只向商户收0.9元,之间的0.6元亏损企业只能自己承担。企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培育市场,抢夺客户资源。而且目前每月的交易量有限,亏损部分企业还可以承担。低价策略作为一种最简单和最有效的方法正在被很多企业所采用,而一再降价的背后则有引发市场崩盘的可能。
如上所述,各家支付平台营销策略的同质化现象已经非常明显,而走多元化道路则是必然选择。首先企业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提供电话支付、手机支付和虚拟支付等其他方式,扩大用户基础,满足个性化需求。其次由于银行在网上支付链条中的特殊地位,保持与其的密切联系和紧密合作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就是要针对不同用户推出合适的促销方法和赔付承诺。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支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并成为整个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从现阶段网上支付的发展现状分析,在成功了解决了政策、安全、信用和营销的问题之后,网上支付必将重现曙光,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相关链接
什么是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