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1 15:55:2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医学的概念,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性质 方式 法医学
一、“性质”和“方式”两词在不同版本法医学教材、专著及相关辞书中的应用
在不同版本的法医学教材、专著及相关辞书中,“性质”和“方式”两词的应用,总体上看来有两类:一类是把“性质”和“方式”的含义合用;一类是把“性质”和“方式”的含义分别应用。下面一一举例说明:
(一)把“性质”和“方式”的含义合用
(1)在郭景元《损伤的鉴定》中的应用是“损伤的方式有自杀(自伤)、他杀或意外灾害三种”。
(2)在徐英含《死亡与尸体现象》中的应用是“暴力死可分灾害、他杀和自杀三种方式”。
(3)在徐英含《死亡概述》中的应用是“死亡方式分为他杀、自杀及意外三种”。
(4)在《
1.“性质”和“方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性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根本属性”,“方式”是“说话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因此“性质”不等同于“方式”,“方式”也不能替代“性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2.在有关诉讼和违法案件中,“性质”是一个在特定学科中使用的专用词汇,是指“案件本身具有区别于其它案件的本质属性”,就“损伤性质”和“死亡性质””而言,它是通过法医对伤者或尸体检验后,结合现场、案情及有关检验结果进行分析作出的本质属性的判断;而“方式”通常讲的只是损伤方式和死亡方式,即造成人体损伤或结束生命的方法,两者是不能混用的,尤其是在法医学教材,法医学专著中更不能将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合意而用。因为法医学是为法律服务的一门科学,希望今后的作者们,在法医学科中编写教材、专著、辞书时,应该把用语或用词规范到诉讼和违法案件特定学科中使用的专用词汇上来。
参考文献:
[1]郭景元.实用法医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
[2]徐英含.实用法医病理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
本文对中医手法教学进行了回顾和探讨,总结出教学质量没有实质性突破的根本原因在于“就手法而学习手法”的传统“经验式”的教学模式。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教学中引入现代物理学中的力学概念。在手法教学过程中合理恰当地安排和设计好教学内容,这将为手法医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 手法 力学 教学
手法是推拿和骨伤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推拿手法学》是针灸推拿专业和骨伤专业学生学习的主干课程和必修课程之一,学生对手法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度的好坏,将直接对本学科的临床治疗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整体专业素质的高低。因此,手法教学是推拿和骨伤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长期以来,我们在手法的教学和临床带教过程中,深切地感到传统手法的教学模式只是一种纯粹“继承”式的学习,所培养的学生根本无法将手法医术发扬光大,换言之,传统手法的教学模式所培养的学生不具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能力,打不开思路,找不到“将手法医术发扬光大”的方法,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学生思维的愚笨,而是整个教学模式根本就没有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环节,没有给学生必需的启发和提示。我们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发现在手法教学过程中全面引入现代物理学中的力学概念,将把手法的教学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1 传统手法教学存在的误区
在我国中医药院校的手法课教学里,内容上都是要求学生学习掌握一指禅推、按、揉、扌衮、扳、拔伸、推等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传统经典手法,主要是掌握手法的术式结构和临床运用,熟悉这些基本手法所派生的其他手法,辅助学习端、提、接、劈等其他各家各派的手法,教学的方式也都是沿袭老师先讲授手法的动作要领、再进行示范动作表演、同学再在课堂上进行手法练习的教学模式,老师讲完、学生练完,手法也就学完了。这只是一种“就手法而学习手法”的传统“经验式”的手法教学模式,只是一种“动作模仿式”的学习,毫无创造性可言!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这种教学状况,流传了几千年的祖国传统手法医学将永远停滞不前,一代复一代的继承,不会也不可能向前发展。虽然有部分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深感这种传统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刻板、机械和陈腐,做出过各种努力试图去改变目前这种现状,比如把教学地点放在临床上或手法实验室里,或采用互动式的教学方法等,但其本质并未能跳出传统的教学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学观念没有质的改变,我们不能够只是教授给学生“经验式”的知识,不能够只是要求学生能够像“工匠”式的操作就行了,我们必须要求学生明白和理解手法的作用原理和作用效应,才能让学生对手法的学习提高到一个深的层次。
手法教学要突破几千年来的教学模式,使手法教学质量有一个质的飞跃,就必须从根本上跳出“就手法而学习手法”的传统“经验式”的手法教学模式,运用现代的思维方式来剖析其作用原理和生物力学效应,运用现代其他学科如物理学、生物力学和解剖学等学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对古老的中医传统手法进行分析和研究,才能够让这门古老的祖国医术焕发出新的生命和活力,并与世界手法医学接轨。
2 对突破传统手法教学模式的思考
要使手法传统医术与现代科学完美结合,就必须在整个手法教学过程中寻找一个最佳切入点。根据近年来医学界对手法医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结合西方医学对手法的认识观念,我们认为手法的最大特点在于“手法作用于人体,以力为作用特征[1]”。因此,可以把“力”的概念作为运用现代科学思维方式研究手法医学的桥梁和纽带。力学,横跨于手法医学和现代科学之间,力学概念的全面引入,可能为我们研究手法医学开辟了一条光明之路。
推拿界有一句至理名言,曰“其疗法的独特性在世界医学中独树一帜[2]”,但多年来,我们对其“独树一帜”的理解好像紧紧停留在一种感觉和模糊的认识上,对其“独特之处”并没有十分明确和清醒的认识,几乎所有的手法医学工作者都明显感觉到了其治疗方式的与众不同之处,但都不能明确指出它为什么与众不同,其“独特之处”到底在哪儿?综观整个医学体系,不同学科治疗疾病的手段各不相同,内科医生用药,外科医生用刀,针灸医生用针,心理医生用语言,就是手法医学是以“力”为手段来治疗疾病的,手法的运用过程就是一个“力”的运用过程,手法的治疗原理其实就是力学效应。当然,这种效应不应该仅仅单纯地理解为现代物理学上的力学效应,它还应该包括生物力学效应。
力作用于人体可以产生各种反应或效应,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它包括血液循环的改变、各种神经反射的出现、肌肉的运动和变形、骨关节位移、胃肠道的蠕动、内分泌的平衡以及精神心理活动的改变等各个方面。现代力学研究对象是物体,将其研究方法运用于生物体研究,在某些环节可能有不尽合理之处,但这并不妨碍力学概念在手法教学时的引入,因为这毕竟是一条手法医学与现代科学接轨的必由之路,不足之处仅在于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不能够完全诠释手法医学的精妙之处,原因和错误不是现代物理学的笨拙和肤浅,而是各自的研究对象不同,人与物体毕竟是不可完全划等号的两件事物,人有精神和心理,而物体则没有[3]。
3 力在手法量效关系研究中的作用
手法的量效关系历来都是手法医学界争论的焦点话题,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手法量效关系的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是手法医学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基本性问题,但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为至今仍有许多基本理论和技术上的问题亟待解决,要了解手法的量效关系,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手法的量效关系又是手法医学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问题,手法医学要现代化,就必须认真对其加以分析和研究。量效关系的研究是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长期以来对手法量效关系的研究之所以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其根本原因在于多年来我们没有找到一个好的研究手段来对手法医学进行研究。力学概念的引入,将为手法量效关系的研究提供很多有益的帮助和启示。
手法教学历来都十分注重和强调力、能和信息的渗透性,但多年来对其渗透性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依靠医生和病人的一种感觉,这不符合现代中医医学的发展趋势。自古以来,中医自外向内都有皮毛、络脉、筋肉、经脉、骨骼和脏腑之分,手法的作用效应到了人体的什么位置层次,应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划分和衡量标准,只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对手法的操作规程进行客观量化,是正确运用手法和产生疗效的关键所在。现代物理学中的力学正好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些问题,不失为解决手法作用层次的突破口。
4 力学概念在教学中的运用
4.1 力学基本概念的学习 手法教学中力学概念的引入,首先应学习一些基本的物理学概念。这些概念包括刚体、力、力矩、张力、变形、平衡、位移、旋转、自由度、笛卡尔坐标系等,还应该介绍力学的一些基本要术,比如力的大小和方向、作用点、时间、长度等,与之相关的还有向量、质量、速度、加速度、频率和固有频率等等。这一章节的内容应在学习具体的手法之前作为基础知识进行学习,只有在掌握了这些基本的力学概念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学习生物力学的知识。课时数以两节课左右为宜,可以结合其他的物理学知识进行讲解,以加深学生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如果在教学计划中有安排手法的力学分析课,则需要在这一阶段增加学习力学分析图和力学计算公式的内容,为学生掌握手法的力学作用方式、有效力和无效力打下基础,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手法的动作要领和用力技巧。
生物力学是研究力或能量作用于生物体、生物材料或生物系统时力的运动和形式的一门科学。在物理学概念基础上,结合人体的生理解剖特点,学习一些生物力学的基本概念,比如动力型位移、静力型位移、张力型位移、生理性载荷、病理性载荷、功能性载荷、组织结构力学、剪切力、拉伸力和压缩力等等。而刚体生物力学主要分为静力学和动力学这两个部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各自独立的研究内容和评价标准体系。在生物力学中,移位、载荷、阻力和时间这四个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四个概念均可以用现代物理学方法对其研究和分析,但学生要了解其中的一项内容,就必须了解其他三项内容,其关系密不可分。这一部分可以结合疾病和临床进行分析和讲解,将增加学生对这一部分知识内容的兴趣。在学习这些概念和关系的时候,最好是将其与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结合起来讲解,比如,可以将位移与骨关节、位移与脊柱、变形与肌肉组织等相结合,既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也为临床课的学习打下基础。这一章节的内容也应在学习手法之前作为基础知识进行学习,其课时数可以考虑安排二至四节为宜。
4.2 运用力学知识对手法进行分析,促进手法教学质的飞跃 物理学概念和生物力学概念的学习,仅仅是为分析手法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生物力学效应奠定基础。在学习手法时,应重点讲解手法的生物力学效应、手法的作用原理和实质。例如,各种外力造成的骨关节脱位、半脱位和错位(错缝),肌肉组织形态的变形、神经传导的主阻滞、血液动力学的改变、内分泌平衡和胃肠道蠕动加强等方面。老师在讲解每一个手法时,都应该画出手法的力学分析图谱,对手法的有效力、无效力进行分析,通过力学分析来剖析手法的作用实质,加强有效力的运用,剔除手法中的无效力,并通过这一途径来帮助学生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认识中医古老的手法,认识手法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从而更合理、更高效地运用手法来解决临床问题。
在手法教学中引入力学概念来对手法进行分析,并不是力学概念引入手法教学的终极目的。通过运用力学知识对手法进行分析,培养学生从力学角度来对古老手法进行改革,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手法的创新能力,创造出新的手法,结合临床培养学生手法的再组合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思维从不同角度对古老手法进行全新的认识和思考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这将为培养高素质的手法医学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环节和步骤,也为古老的手法医学走向世界并与现代医学接轨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一部分的知识内容应穿插在每一个具体的手法中进行讲解,对每一个手法都应进行生物力学效应、手法的作用原理和实质分析,这将实质性地提高学生对手法的认知和理解能力。掌握手法的操作方法是进一步学习手法的基础和前提,故这一部分的知识内容应在学生掌握手法操作的基础上进行学习。传统的手法教学内容是学习手法的概念、动作要领、注意事项、分类、功效及主治和临床运用等几个方面,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考虑增加手法的力学特性和生物力学效应这两方面的内容。
综上所述,我们对传统手法教学模式的认识是:老师是将几千年来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知识原封不动的传授给学生,而学生则只能被动地“继承”前辈们的经验知识,在这种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手法创新能力,很难打破常规去产生和创造出具有临床现实意义的新的手法,也不可能根据临床的实际情况去重新设计和组合手法。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将现代物理学的力学概念引入到手法教学中,只要合理恰当地安排和设计好教学内容,这将对手法医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严隽陶.推拿学.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66.
首先,对于任何一门学科,没有一些基本概念作为分析、综合和推理等逻辑思维的出发点,就不可能形成这门学科的内容、体系和结构.物理学也不例外,概念是物理规律和理论的基础。所以,在中学物理教学中,要使学生能系统地掌握进一步学习所需要的物理知识,首要的就是让学生较好的理解和掌握物理概念。
其次,物理概念是物理基础知识中较难教和学的内容。学生普遍感到物理难学,其主要原因就是物理概念没有学好,其中部分原因是教师只注意让学生背定义,记公式,多做练习,不注重让学生理解掌握相关的物理概念,因而导致物理越来越难学。所以,让学生掌握好物理概念是物理教学成败的关键。
对于高中物理概念,有的概念需要在实验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推理,才能认识和理解其本质;有的概念抽象,难以理解,但是,可用直观形象的东西进行对比分析;有的物理概念所提到的现象或者物理量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一些动画或者图片,让学生有直观感受;有的概念虽然抽象难懂,但是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教学中可以联系生活实际让学生对其加以理解。总之对于不同的物理概念,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掌握物理概念,学好物理知识。
二、高中物理概念教学方法
1.实验法
物理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中学物理就其内容来讲主要是经典物理学中最基本、最简单、与实际联系最密切的部分,其主要概念、规律都是在实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高中物理概念教学中,有很多概念仅用讲授法,学生很难理解。对某些物理概念,用演示实验法来进行教学是行之有效的,一个直观、生动、形象的演示实验,可创设良好的物理环境,给学生提供鲜明具体的直观感受和感性认识,这种演示实验,既可以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教师还可以通过引导学生概括实验现象特征,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物理概念。如“弹力”概念的教学,教师可以用弹簧,钢片等做演示实验,可以让学生真切地体会到产生弹力的实质是使物体发生弹性形变。在高中物理教学中有很多概念都可以通过演示实验的方法,使学生对概念的学习由抽象变为形象,从而使学生易于理解掌握概念。诸如“压强”“电场”“电阻”“磁场”等概念的教学均可以用此方法。
2.类比法
在高中物理概念教学中,会遇到很多似曾相识,但其意义却相差甚远的概念,教师讲授这概念时可以利用类比的方法,通过与类似概念的比较,弄清相互间的联系与区别,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点,这样既有利于学生对已学概念的复习,又有利于加深对类似概念的理解。通过类比,建立新概念,是认知结构同化作用的体现。例如,速度与加速度、电压与电动势、功和能等等。在讲电场时,可以用已学的重力场来类比电场。如果我们能利用类比法对这些相似的概念进行对比讲授,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从而达到深化理解概念的目的。
3.图像电教法
高中物理的很多概念相对比较抽象,也无法用实验演示,很难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体验,采用讲授法效果又不太理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师可以制作相关的课件,通过多媒体进行展示。如用图像动画在课堂上给学生展示与相关概念密切联系的情境,刺激学生的感官,通过生动、形象、鲜明的动画,模拟和再现一些物理过程,学生就会理解掌握物理概念。如电子绕原子核运动;布朗运动等内容均可以用这种方法教学。
[关键词]物理概念 等效 深化巩固
在新课标下,中学物理的概念的形成尤为重要,物理基础知识包括物理现象、概念、原理、定律和公式等方面,而其中首要掌握的是物理概念。因为它不仅是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构成物理定律和公式的理论基础。所以,教学中引导学生搞清物理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一、物理概念
物理概念是反映物理现象和过程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它包括二大类:
其一是只能定性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基本物理特性和性质。如:重心、简谐振动、电磁波等等均属此类。
其二是不仅能定性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基本物理特牲和性质,而且还能定量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基本物理特征和性质。如:力、加速度、功等属此类,我们把这一类通常又叫物理量,对于第一类只能叫物理概念,而不能叫物理量。
物理概念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概括性,因此,教学中教师对其比较重视,下面我从概念的引入、形成、定义、表达式、深化和巩固几个过程谈一点如何重视的体会。
二、概念的引入
1、引入新概念的必要性、迫切性
教师在讲一个新概念之前,应当明确指出,不引进新概念,已有的知识已经不能概括我们正在研究的事物特征。
2、运用旧知识进行类比,引入新概念
物理知识是比较系统的,不是彼此孤立、毫无联系的,也就是说前面学的知识,不仅是学好后面知识的基础,而且往往可利用学过的知识来引入一些学生容易出现理解上错误的概念。如“浮力”概念的引入,如果从生活中的简单事例“木块能浮在水面”上来引入的话,学生易感觉到浮力似乎是一种特殊的力。如果我们从已学过的“二力平衡”出发引入“浮力”概念,就不会出现上述错误,方法是让学生通过观察静止在台面上的木块,受到重力和支持力的作用而平衡,类比静止在水面上的物体也受到重力向上的托力的作用,进而引导学生比较“木块能浮在水面”和“船能浮在水面”等学生生活经验中的事例,找出共性,概括出“浮在水面的物体受到一个向上的托它的力,这种力叫做浮力”。
3、利用旧概念的深化引入新概念
在旧概念不能确切描述已有的现象时,教师还可利用学过的概念,加以引导深化,从而引入新概念,这样,可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对新概念留下深刻印象。例:利用“速度”引出“加速度”来。在学生学过匀速运动后,他们对于公路上速度不同的车,都能做出某个速度快,某个速度慢的判断,如教师问:汽车、火车急刹车时,“速度”怎样呢?回答:“慢慢减小”,显然,这个回答不能确切反映“速度”的变化量,那么要描述这个变化量,引入“加速度”这个概念就解决了。
4、由演示实验提出问题,引入新概念
利用生动的演示实验,恰当地启发性设疑,引入新概念,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人入胜,使一节课一开始就搞得生动活泼,妙趣横生。
5、纠正原有错误概念,引入新概念,这样,不仅巩固了学生原有的概念,而且对新概念印象比较深刻。
三、概念的形成
1、通过多个实验,找出共性形成概念
自然界的事物千姿百态,瞬息万变,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特征和运动形式,即有个性,而有些物理概念,就是在研究了多种具体事物的个性和过程后,弃去非本质的,找出本质的、共同的东西而得到的。
2、透过现象,抽出本质的东西形成概念。
有些物理概念的本身,就是描述有关物理现象的本质和特点的,对这一类概念,必须通过分析实验现象和结果,找出其主导作用的、具有决定其本质的东西。
对不能用实验直接演示出的物理现象和过程,可根据生活中的一些事实或某些间接实验,进行假设推理,形成概念。
4、运用类比,温故知新,形成概念
有些物理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在通常情况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如直接给学生讲述,学生难以接受,我们如由分析看得见的现象开始,运用类比,可使学生较顺利地抽象出不能直接看到的新物理事实和概念,这样,对学生有着很大的潜移默化作用。
5、运用对比、比较的手法形成概念
有些物理概念,有相似之处,本质不同,而常被学生混为一谈,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大多数教师都重视用“对比“的方法,来讲清其形成过程,区别其异同点。这样,条理清楚,学生易接受,记忆力牢固。如位移和路程,速度和加速度,蒸发与沸腾,振动和波等等都是常用“类比”来讲述的,这里不再赘述。
6、运用比喻,使概念形象化
对于缺乏直观性的概念,恰当地运用比喻,把科学性与通俗性结合起来,变无形为有形,使之形象化。但“比喻”所应用的毕竟是另一事物,它不是所讲物理模型本身,所以在应用“比喻”之后,一定要明确指出:“在那些方面两者可以相互模拟,而在哪些方面两者之间有质的差别,以免概念被曲解。
7、运用等效方法,形成概念
用等效法处理某些概念的过程有二种情况:
其一,是人们注意到两个不同的物理过程(现象)在某一方面,有共同性或相同结果,在解决这一物理过程中的某个方面问题时,就可用另一物理过程代替它,同时也能对这两个不同的物理过程的物理实质获得更深刻的认识。
其二,人为的选择较为简便的处理方法,去处理一些物理过程,以获得其方面相同的结果。但并不涉及物理过程的物理实质。例:合运动,合力,重心,电路,总电阻等等,都可用等效法来处理。
8、掌握概念“层次”,不能引得过深,还能使学生听懂,又不能在某“层次”上把概念讲得绝对化
四、对概念的定义
在引导学生形成概念之后,接着教师的工作是如何对概念下定义,教材中对有些定义已做了精辟的阐明,而有些要领还须要教师来完成,完成定义教师除引导学生深入到事物内部揭示事物的本质,把本质用精炼的语言,清楚、准确地表述出来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定义不能循环,就是说不能用被下定义的概念来下定义,即不能在下定义部分中出现被下定义的概念。例:不能说“物理学是研究物理的科学”。
2、定义必须是相应相称的。就是下定义部分与被下定义部分的外延要相等。例:不能说“物理学是研究自然现象,性质及其规律的科学”。也不能说“物理学是研究力学的科学”。
3、定义必须清楚、明白,不能用比喻。
4、定义不能是否定判断。
对于课本上的定应急,讲解时应注意,充分发挥课本的作用,不应随便另用其它表达式,还应注意定义的科学性和逻辑性。所谓科学性,是对定应急表达准确,讲解正确,论证确切。
五、概念的深化和巩固
1、对初次接触的概念,不要求学生一次“弄通,应逐步的了解深化”
掌握一个物理概念要有一个逐步深入,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一些比较复杂,难理解的概念,不能要求学生一次弄通,只有通过反复使用,从不同角度多次接触或采用小循环的方式,使学生逐步地融会贯通。但多次出现同一概念时,不能做原地踏步式的简单重复,应将概念放到与它相关的规律中去,在不同的条件和要求一来加深、巩固。
2、基本概念的讲述与图象有机结合起来
有些物理现象和过程直接可用图象反映出来,有些现象和过程我们按照其规律间接地做出图象来,因为用图象反映规律更为直观、形象,易为学生所接受,使规律系统化、完整化,而且思路更为清楚,因此,把概念融会在图象中讲解,便于概念的深化。
一、高中数学概念教学的重要性
概念具有高度抽象和高度概括的特点,是数学命题的基本单位,概念的实际应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复杂的事物,将其简化、分类或概括.概念从我们固有的内在经验出发,建立新的情境并分类,我们能够发现新的知识或事物的本质.
学生在学习数学概念时可以锻炼自己的空间想象能力和思维能力,又可以达到理解数学概念进行实际应用的目的.高中数学概念是高中数学基础知识的主体与核心,它的基础性地位是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前提.对学生的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学习能力是一种锻炼.
二、高中数学概念的特点
⑴普遍性.通常数学概念是代表一类事物而不是一种事物的.例如,“长方体”这个概念是代表所有长方体物质的抽象概念,而不是具体指某一个长方形物体的大小、颜色和质料.
⑵形式化.数学概念多是用数学符号来表示的,比较形式化.例如,用“S”表示三角形面积、用“∑”表示求和等.所以在教学中要注意数学符号在数学概念中的应用.
⑶简明化.数学概念是高度抽象和概括的,而且其中包含了很多的数学符号,所以形式或结构非常简明,易于记忆和理解.
⑷辩证性.数学概念具有个别和一般、具体和抽象的辩证统一的特点.
⑸系统性.多个数学概念可以整理为一个系统概念,例如,将整数、分数和小数概括整理为有理数.
三、高中数学概念教学的现状
高中数学的教学特点使得教师的教学任务重,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重视解题技巧而忽视数学概念,往往是将数学概念简单地教给学生,重点放在将数学概念的实际应用和解题上.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使得学生对概念理解不清、认识模糊,通过死记硬背将这些概念机械地记忆下来,在解题过程中无法很好地使用数学概念,学习能力提高不上来.在遇到新的数学题型时就束手无策,无法独立将数学概念运用自如.
很多老师意识不到数学概念教学的重要性,认为学生最重要的是解题能力的提高,但是解题能力和理解能力是建立在掌握数学概念基础之上的.对于这种简单的数学概念教学模式急需进行教学改革.
四、高中数学概念的教学方法
(1)多角度剖析数学概念
高中数学概念多数由数学公式、图形、文字、数量关系等组成,所以对这些定义的理解非常重要.教师要从这些方面入手,多角度的帮助学生吃透数学概念.
首先,可以从数学公式、文字和图形入手.例如,在学习立体几何时,对“二面角”的学习就可以从图形、文字和公式三方面层层递进来学习.如图1所示.
图1
其次,可以从数量关系和位置来分析数学概念.在学习椭圆的相关概念时就可以画图,分别将焦点在x轴上和y轴上的椭圆方程展现出来.椭圆标准方程为x2/a2+y2/b2=1(焦点在x轴)和y2/a2+x2/b2=1(焦点在y轴),其中,a>b>0.从数量关系和图形位置来帮助学生将抽象概念具体化,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
(2)明确数学定义,扩展外延
首先,在学习某一数学概念时将这个概念的基本属性教给学生,并注意进行外延的扩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例如,在学习“函数”概念时,要让学生明确与函数相关的定义域和值域,以及函数图象和对应法则等.
其次,对数学概念进行适当的扩展,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并提高解题能力.在学习函数时,还要对常见的函数单调性、周期性和奇偶性进行扩展和练习.
(3)创设情境,帮助学生理解
数学概念的抽象性和形象性使得它仅凭语言解释或枯燥的黑板教学是不能让学生全面掌握的,还要为学生创设相关的情境,从而加强概念引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利用学生身边实际发生的事或经常接触到的物体进行概念教学.例如,在学习“四面体”时,对它的一些抽象概念进行情境创设,将学生们常见的四面体拿到课堂上来或让同学们想象自己在接触四面体时的感受,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4)加强变式训练
概念学习关键是要会运用,很多数学题型都不是对数学概念直接的运用而是数学定义的变式,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变式解题能力的锻炼和拓展.例如,对二项式定理的变式,将(a+b)n中的a、b、n进行替换来出题训练学生对概念的深层理解能力.
随着循证法医学(evidencebased forensic medicine, EBFM)的快速发展,其理念及模式逐渐引起法医学工作者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EBFM亦得到迅速发展。所谓EBFM,其核心是运用循证医学(EBM)的原理与方法,通过遵循最佳的研究证据,结合法医鉴定人的经验以及案例具体情况,寻求可靠有效、经济实用的最佳方法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的问题,并做出科学、客观、准确的法医学鉴定结论[1]。随着EBM成为多数国家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临床法医学教学中亦应对EBFM思维和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1 临床法医学教学中培养EBFM思维和方法的必要性
1.1 临床法医学教学的需要 临床法医学教学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人。目前EBM给临床实践带来革命性的影响,EBM教育也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快速开展,而在临床法医学教学中EBFM思维和方法却几乎是空白,不少临床法医学专业教师对EBFM原理了解不深,更谈不上主动培养学生的EBFM思维和方法,这是目前临床法医学教学中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由于在校期间未接受规范的EBFM教育,许多法医学学生毕业后不能适应医学和法医学的快速发展,在进行临床法医学鉴定时,依然仅靠查阅和遵照教科书或对鉴定条款的简单理解来从事鉴定实践,依靠陈旧的知识和有限的个人经验或所谓权威的论断,致使一些鉴定意见背离了鉴定条款规定的内涵,对司法公正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学校学习阶段就应对学生进行EBFM思维和方法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其精髓,便于日后更好地工作。
1.2 临床法医学创新教育的需要 创新教育作为一种时代的思想理念,强调的是教育从守成教育、维持教育向创新教育的目标追求,注重的是教育从文化传承功能向文化革新功能的转向,体现的是有利于受教育者创新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2]。传统教学模式的“以教师为主、课堂为主、教材为主”是束缚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主要障碍。而EBFM思维和方法则顺应了创新教育的内涵,成为临床法医学教学的发展方向。有研究证明,医学知识的半衰期为5年,每年更新约10%,而医学生掌握新知识的情况与毕业的年限呈显著负相关。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重循证思维能力培养、重循证方法学训练、重自学能力的提高,真正构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创新教学模式。
1.3 临床法医学实践的需要 EBFM是EBM在法医学司法鉴定实践中的应用和发展。EBM是系统地搜集、评价和应用当前研究成果作为临床决策的医学方法。即将临床问题变成提问,然后系统查找、评价、使用最新的研究结果作为临床决策依据的过程。其核心思想是进行医疗决策时要诚实、尽责、明确、果断地利用当前最佳证据。这一思想与临床法医学实践中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最佳医疗理论与医疗技术原则的理念一脉相承,并且其工作原理与方法对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2 临床法医学教学中培养EBFM思维和方法的措施
2.1 提高循证意识,加强教师在循证教学中的作用 EBFM思维和方法要求鉴定人在鉴定实践中使用已证实的科研证据来解决实际问题,其实质在于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所以,在校学习阶段应尽早把EBFM思维和方法介绍给学生,并把其带入专业实践中。要想培养学生的EBFM思维和方法,首先教师要从自身做起,提高循证意识,更新观念。在当今信息爆炸时代,医学发展日新月异,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终身学习已成为临床法医学鉴定人的基本素质要求,以问题为基础的循证教育也成为临床法医学教学的明确方向。国际著名教育家Paul Lengrand的终身教育思想认为,教育不单纯是为了传授知识,而是注重促进人的发展[3]。古人亦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所以临床法医学教师需要从单纯传播知识转变到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将灌输式的被动教育改变为以问题为基础的循证思维的主动教育方式,提高临床法医学教学水平。EBFM就是在这一形势下发展并给法医学教育带来新的观念和影响的,无论施教者还是受教者都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
2.2 积极改革教学内容,适应循证教学的需要 临床法医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医学独立分支学科,其发展历史较短,教材内容的编排主要借助于临床教科书,只是把治疗原则改为了法医学鉴定的内容,而没有从临床法医学的实质即损伤机制方面下足功夫,在某些概念方面不仅脱离临床法医学鉴定实践,亦远落后于临床学科。因此,学生在学习期间对法医学有所轻视,学习动力也不足。针对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过死、培养方法单一等问题,按照EBFM的要求,同时立足于法医学现状,我们着力把临床上先进的循证理念和技术手段及其评价介绍给学生,压缩一些重复内容,优化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将教师的科研成果适当融入课堂教学,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
2.3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推广循证教学的理念 近年来,以问题为基础的“案例教学法”在我院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加强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极大地强化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学习精神。我们的做法是,从鉴定实践中筛选出数十例典型案例,把需要课堂讨论的案例资料预先印发给学生,让学生去查找资料,然后在课堂讨论中阐述自己的观点及依据,并一起对这些依据进行评价,得出鉴定意见。以后逐渐引导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查找资料,最后使学生真正掌握EBFM的基本实践过程。以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为例,该循证过程主要包括:①提出问题,主要依据委托事项及听证过程中当事人直接提出的相关问题,针对具体案情,归纳出鉴定时需解决的核心问题。②检索证据,在目前缺乏完善的EBFM信息平台的现实情况下,主要从教科书、专著、中国学术期刊网、专业学术会议论文等文献中检索。③评价证据,主要是对检索到的文献依据进行可靠性分级。④使用证据,主要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兼顾地域、医院等级、医疗紧急情况、个体差异等因素,在鉴定时注意不要生搬标准。⑤效果评价,对于EBFM而言,效果评价的目的在于形成新的证据,我们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即内部复核、出庭质证、信息反馈来进行效果评价。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我们也遇到一些问题尚待解决,如EBFM平台建设滞后,检索到的证据相对匮乏,甚至与临床实践脱节;再如,文献信息证据质量不高等。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懂得,EBFM是开放发展的医学,EBFM的科学证据不是一成不变的,目前的某一鉴定意见若干年后有可能被证明是不准确的,而循证方法是永恒的。需要强调的是,EBFM思维和方法虽然是终身学习的模式,但并不排斥其他教学模式和方法,毕竟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也是很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刘茜,佘延峰,黄光照,等.对法医学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中国司法鉴定, 2008, (5):7880.
关键词:解释性方法 重要概念 生物学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91 文献标识码:B
《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在修订过程别强调要“凸显生物学重要概念的传递”,这就需要教师对生物学重要概念的教学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下面介绍一种“解释性方法”去理解和认识生物学重要概念的教学。
1.解释性方法——重要概念教学的工具
1.1解释性方法
解释性方法是指一些以人的内心活动、精神世界以及作为人的精神世界的客观表达的文化传统及其辩证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种研究方法。解释性研究方法目前主要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强调从“理解”意义的角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因果说明的研究。它不是追求自然科学模式的科学化目标,也不是强调以实验的客观性为研究的方法,而是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及人的精神与文化的特殊性,通过探寻某种规律来体验与理解人的生命,进而在解释其意义的基础上重构人的生活世界。
解释性方法起源于哲学,是经历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等的影响,逐渐成为对一些研究领域有借鉴意义的一种方法。解释性方法主要是体会“理解”,它不是进行因果说明,而是把自己移入到另一个异在的生活经验之内,以“我”作为一个生命存在,重构地理解另一个对象化的生命,在体验中把握意义。而体验是“对陌生的生命表现和他人的理解建立在对自己的体验和理解之上,建立在此两者的相互作用之中”。体验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和生活的体验,而且是通过这种体验达到对理解他者生命与生活的重构。
在施莱尔马赫看来,一切个性都是普遍生命的表现,每一个人都在自身内与其他人有某种联系,因此理解可能通过心理解释来达到。狄尔泰把这种由外在感官所给予的符号去认识内在思想的过程称之为理解。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学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伽达默尔提出“理解何以可能”的问题,认为理解是普遍性的,理解的经验乃是“先于现代科学并使之得以可能的东西”。理解不是重建而是调解,把理解定义为一种“视域融合”,为发生在一切意义转换中的进程提供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图像。
“何种答案回答何种问题依事实而定”,这句话其实就是解释学能够被应用于教学中的一个原因,引中出一个必然,每一个想学习一门科学的人都必须学会掌握它的方法论。
2.解释性方法在生物学重要概念教学中的实际意义
2.1生物学重要概念
重要概念是对课程内容中重要指示内容的提炼。生物学重要概念是在众多的生物学事件、生物学事实、生物学现象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对同一类生物学问题本质特征的概括。《标准(2011年版)》提出的50个生物学重要概念是以概念内涵或命题的方式具体描述,采用完整陈述句的形式来表述课堂教学中期望学生掌握的概念。
2.2解释性方法在生物学重要概念教学中应用的范例
解释性方法在生物学重要概念教学中应用的前提,是一定要明确重要概念的内涵、外延和作用。例如:
名称:生态系统。
定义:一定空间范围内生物与环境所形成的统一整体叫做生态系统。
内涵:生物与环境所形成的统一整体。
外延:一片森林,一条河流等。
重要概念:对生命基本现象、规律、理论等的理解和解释。
作用:传达给学生如下的信息,任何生境中都有多种多样的生物,每种生物都离不开它们的生活环境,同时,又能适应、影响和改变环境。生物与环境保持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并形成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生物圈是最大的生态系统。
具体范例一:生物与环境。
生物的存在离不开环境,环境的生成同样离不开生物。生物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和多种多样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1)生物与环境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2)一个生态系统包括一定区域内所有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以及非生物环境。
(3)对生命基本现象、规律和理论等的理解和解释。
在准备教学时,教师先罗列本节重要概念,围绕重要概念,设计这节的教学活动。例如,“生态系统”,重要概念是“生态系统——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教师怎么帮助学生构建这个概念?先提供事实,先让学生去感知事实性材料,带学生到农田里,或者到池塘边走走看看。若是条件不允许,给学生提供图片、文字资料、以展示生态系统,反映生态和环境密不可分的关系。教师要先了解该重要概念的内涵、外延和作用等,再充分了解学生的学前状态、学生对于该部分内容的内心反映、其精神活动以及他们认为异在的东西。教师在解释这个概念时,可让学生进入另一个异在的生活中,假设让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离开空气、离开水等,让学生进行自我体验,思考生物的存在离不开环境的原因。如果反过来说,环境的存在离开了生物,又将会是怎样的?教师要让学生通过体验去“理解”,不要正面进行因果解释,最终通过这种学生自我体验达到对理解他者生命与生活的重构。
具体范例二:生物圈中的人。
生物圈中另一重要生物就是人,其实学习了各种生物,尤其绿色植物,无非就是想逐渐理解人体的基本生命结构。人体的组织、器官和系统的正常工作使得人可以生存。人体的几大系统的基本结构和机理以及相互关系则是中学生要掌握的基本知识。
(1)人体的组织、器官和系统的正常工作为细胞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生存条件,包括营养、氧气等以及排除废物。
(2)消化系统包括口腔、食道、胃、小肠、肝、胰、大肠和,其主要功能是从食物中获取营养物质,以备运输到身体的所有细胞中。
(3)呼吸系统包括呼吸道和肺,其功能是从大气中摄取代谢所需要的氧气,排除代谢所产生的二氧化碳。
教师在介绍这一重要概念时,先分析学生的心理活动和精神世界的状态、学生客观表达对“人”的理解的方式。教师应从学生角度理解:由外在感官所给予的符号而去认识内在思想的这样一个过程,让学生最终达到“理解”的水平。以重要概念的建构为目的或方向,教师从学生思维发展和其惯用的学习方法两个角度考虑学习活动的设计,在情境、素材或者开展的活动中体现出重要概念,并且将其转化为学生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内容。
《洗冤集录》在中国法医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世界上的最早的法医学著述。《洗冤集录》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医学的正式诞生。它比意大利人费德利著的《论医学的关系》早了350 年,先后被译成多国的文字广为流传,为世界法医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洗冤集录》是一部具有极高现实意义的古代法医学经典之作。《洗冤集录》对尸体现象、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现场尸体检查、猝死、自杀、医疗事故、堕胎杀婴、妇科检查等都有研究。总而言之《洗冤集录》的现实法医学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尸体现象的认识。《洗冤集录》已认识到尸斑、尸僵的发生机制与分布特点。该书准确论述了尸斑发生的原因与分布特点,“凡死后,脑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有微赤色,系本人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所致,不是别故身死。”此处所提到的“血脉坠下”即是“尸斑”。尸僵是死后身体部分肌肉僵直的表现,可据此推断死因,如:“生前以力自割身死,则两手紧握,臂曲而缩。”破伤风致死“呈肌肉收缩状,口眼角稍斜,拳手缩脚”等等。
宋慈还指出尸体在不同季节、地区、年龄、尸体胖瘦等因素的影响其腐败的变化也不一样。又如对棺内分娩的记载:“有孕妇人被杀或因产子不下身死,尸经埋地窖,至检时却有死孩儿。推祥其故,盖尸经埋顿地窖,因地水火风吹死人,尸首胀满,骨节开裂,故遂出腹内胎孕。孩子亦有脐带之类,皆在尸脚下,产门有血水、恶物流出。”这是法医学史上对棺内分娩的最早记载,并明确指出这一现象是在腐败的情况下发生的。
2、对机械性损伤的认识。《洗冤集录》中指出皮下出血“肿而坚硬”,并详细论述了皮下出血的形状、大小与凶器性状的关系。另一个受到重视的损伤即骨折,其中详细叙述了污骨的清洗法(蒸骨与煮骨检验),指出了三个检查骨质损伤的方法,其中有涂墨法“有损处则墨进入”及棉拭法“遇损处则牵惹棉丝起”。如无骨折,要证明生前被打,则应在红油雨伞遮掩下验骨的方法,提出了“骨荫”的概念:“向平明处,将红油伞遮尸验骨。若骨上又被打处,即有红色路薇荫。
又如对于生前死后刀伤的鉴别做了详尽的论述“如生前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创口皮肉血多花鲜色;……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原注:盖人死后,血脉不行,色白也)。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粘稠,受刃处皮缩骨露。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更有截下头者,活时斩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伸缩。”
3、对机械性窒息的认识。对自缢索沟的特点作了详尽描述,发现“八字不交”是缢沟的最重要特征,牙齿赤色是窒息死的一个重要特征等。 《洗冤集录》对自缢、勒死、溺死等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点作了详实的描写:关于自缢死的征象,书中描述道:“自缢伤痕八字不交”,“若勒喉上,则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而勒死者绳索多缠绕数周,并“多是于项后当正”;若被人隔物勒死“则绳不交,喉下痕多平过,却极深,黑暗色,亦不起于身后发际”。生前溺死的主要特征:“手脚爪缝有沙泥,口毋内有水沫,腹肚胀,拍着响”等。在各种机械性窒息死亡方式的辨别上, 《洗冤集录》也作了深入研究,关于区分辨别自缢、勒死和死后被假作自缢、勒死,宋慈认为:“其人已死,气血不行,虽被束缚,其痕不紫青,有白痕可验。死后系缚者,无血荫,系痕虽深入皮,即无青紫赤色,但有白痕。”在分辨溺死与死后推尸入水两种情况时,宋慈认为前者口鼻内有水沫及淡血污,手脚爪缝有沙泥,后者则没有。
4、在中毒及急救方面的认识。中毒及其急救是《洗冤集录》的主要内容之一。书中介绍了各种食物和药物中毒现象。(1)凡服毒者死后多是“口眼多开,面紫暗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暗,口眼鼻间有血出”; (2)“中砒霜毒,得一伏时,遍身发小疱,作青黑色,舌出小刺疱绽出,口唇破裂,两目胀大,腹肚膨胀,粪(肛) 门胀绽,十指甲青黑”; (3) 中煤毒“土炕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蒸蒸,不觉自毙,其尸软而无伤”等等。描述都十分明确具体,还介绍了不少具有科学性的解毒方法,如用一二十个鸡蛋的蛋清搅匀和加入明矾沫3 钱,灌入中毒者口内,催吐后再灌的解砒霜毒法等。
参考文献
[1]贾静涛《中国古代法医学史》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2]宋慈《洗冤集录》
[3]贾静涛. 中国古代法医学史[M]1 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