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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每年也以较快速度增长,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与日俱增的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审视当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只有系统地分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路径,重构和完善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运作体系,才能更好地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进程。如何在数字化的今天更好地寻求垃圾治理路径成为摆在城市发展面前的重要任务。
二 相关概念
(一)数字城市
“数字城市”是“数字地球”的思想在城市范围的延伸和具体实现,即是运用信息共享的理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将物质城市数字化重建,据此整体研究解决城市问题的综合系统。数字城市代表了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是推动整个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手段。广义的数字城市概念即城市信息化。它是指通过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平台,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经济信息化、建立城市电子政府、电子商务企业、电子社区并通过发展信息家电、远程教育、网上医疗、建立信息化社区(王宏伟,2009)。狭义的数字城市是指利用传统的数字城市理论,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遥感RS等关键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实施和信息系统。其本质是建立空间基础设施并在其基础上深度开发和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研究采用的则是狭义的数字城市的内涵。
(二)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城市垃圾,建筑城市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城市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多指人们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它伴随居民生活而产生,成分和产量也伴随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变化而改变。研究主要是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主要分析对象展开论述的。
(三)运用数字化技术解决城市垃圾治理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以及技术手段的限制,传统的城市垃圾治理措施只能够在一种比较被动的情形下进行实施以便解决城市垃圾治理问题。随着数字化的发展以及数字时代的到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可以使我们更加有效地去面对城市垃圾问题,使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处于或是尽量处于主动的位置。同时,现行的某些制度措施具体实施起来还存在不少制度上的局限,某些信息可能不被重视;内、外部评价所占比重不明确,绩效评价受政府内部掌控,透明度不高、操作不规范,中心的监督指挥系统负荷过载,实际运作中存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此外,许多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是数字城市赖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有了这些支撑和保障无疑会对我国解决城市垃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 现代城市垃圾治理现状分析
从国外看,日本的垃圾治理主要将减量化作为垃圾治理的长期战略,强调垃圾分类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工程,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保障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治理垃圾污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形成了政府、企业、公众互动的“三元管理”体系,实现垃圾综合管理。美国城市垃圾处理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序列,垃圾卫生填埋、焚烧以及堆肥方式还仍然继续利用,但统计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堆肥和路边分类回收、废物回收、庭院垃圾处理、餐厨垃圾治理等组成废物变资源序列,促使废物回收与再利用得到了快速地发展。新的时期,美国是一个既能够有效防止污染,又能够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的垃圾综合处理体系正在得到快速提升;西欧国家在垃圾处理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北欧也在迅速发展。
国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中,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有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回收利用技术目前仅在少数几个城市中进行试点工作,应用实例尚不多。另外,现阶段有关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地方性法规已在陆续出台。研究认为,有效健全中国的垃圾管理体系,应该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参照国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体系,建立一套我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不断构建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贯彻“4R”理念,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研究则在此基础之上从一个新的角度――管理与技术角度去探讨城市垃圾治理的新路径,目的就是为努力提高城市垃圾治理的效率和效益提供思路。
四 数字化时代城市垃圾治理的趋势与路径设计
(一)发展趋势
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城市垃圾的治理不但是可行的,而且会大大提高治理的效率。研究认为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或发展原则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最优效率和最佳效益。目前国内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结为三部分:一是各级政府努力构建综合性数字城市发展平台及应用系统。其次是实现数字化与城市垃圾治理的有效对接;三是完善数字城市中垃圾治理的操作流程与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体系,能给城市垃圾科学化治理提供科学的保障。
(二)城市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路径设计
1.垃圾处理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
基于数字时代垃圾处理网络化的基本要求,垃圾处理网络化体系建设势在必行而且是现行条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构建垃圾治理的信息处理体系时机已趋于成熟,具体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一,进行规范化垃圾回收、运输、登记管理工作。所谓规范化就是要不断提高此项工作的效率性和可操作性,在垃圾的分类回收等方面尽可能地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来进行操作与控制,不断提高垃圾回收的效果与效率,实现垃圾回收的半自动化或全自动化。二,不断创新完善垃圾运输实时监测技术。根据我国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对城市垃圾处理车进行编号,并安装卫星定位器,以便对其进行空间直观控制。此外,对城市固定垃圾处理池进行卫星定位器置放,通过卫星的监测技术进行定点管理等。三,垃圾处理登记管理工作可以分阶段进行。目前阶段,我们可以使用电子刷卡技术定位垃圾处理人员以及垃圾处理车的工作状况,为我们以后建立更为便捷的电子信息档案打下基础。
2.垃圾处理信息化收费体系建设
城市垃圾是个社会性的问题,问题由社会产生,理所当然我们可以借助、利用社会的力量进行垃圾处理工作。城市垃圾污染防治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来建设大量的无害化处理工程,所需要的建设资金原则上应当由国家、地方和受益者共同承担。研究以为,城市垃圾的清运处置费用可以通过资源化产品的出售、已封闭城市垃圾处理场地的地产开发、城市垃圾收费以及财政补贴等途径予以补偿。外部效应存的存在要求政府与个人和组织都应该建立相互间的利益制约关系。简单来讲,包括以下几点:政府对于不同的获得城市垃圾处理权限的组织应该予以定期绩效评估,对有较大成绩的组织给与政府补贴或给予税收优惠;对其他组织和个人也应落实“排污付费”原则;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开征城市垃圾费,以补充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的不足,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而所有的这一切通过网络数据库则可以更快实现。
3.垃圾处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良好的垃圾处理制度体系有利于垃圾处理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与监督,更有利于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去思考对策。一是垃圾处理特殊许可证制度。另外就是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政府部门根据辖区内的城市垃圾管理目标,综合考量各区域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消纳量和区域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每个区域城市垃圾的最大排放量;然后,通过发放城市垃圾排污经营许可证具体分配排放指标;同时,通过建立城市垃圾排污权交易市场,使排污权能够合法合理买卖。
4.垃圾处理信息化竞争体系建设
优化绩效的评价体系,虽然分出了内评价与外评价两方面,但是对于内外评价各自所占的比例应该做适当的安排,不能盲目操作。充分运用当前先进的数字化技术,进行监督的同时建立起合理的社会评价竞争体系,充分体现出公平性,不同主体不同对待,如做好对不同主体处理垃圾数量的统计、对不同的主体进行奖励或是进行财政补贴等。建立开放、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城市垃圾处理投入产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本资源在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领域的合理配置,并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
(三)小结
研究主要是从数字城市发展和城市垃圾治理相结合的角度对数字城市时代垃圾治理路径进行了基本的分析,比较详细的理论基础体系并客观地预测了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然后从一个新的角度和侧面,比较深入地说明了现有的城市垃圾治理的努力方向,即从加强管理制度与提升技术操作手段方面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最后提出了数字城市背景下城市垃圾治理的路径设计,也为数字化时代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治理城市垃圾、保护环境,发挥其社会服务能力准备了思路。研究认为,数字化时代城市垃圾治理会有更好的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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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田宇,孙建亭.湖北省城市垃圾处理现状和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3).
[关键词] 城市垃圾 渗滤液 扩容改造 生态处理
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1995年10月投入使用,位于福州市北郊的北峰山地,离城区17km,占地300公顷。一期工程建设设计库容715万m3,投资1.2亿元。截至2008年,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已超过设计库容,拟进行封场。但垃圾场封场后,垃圾渗滤液仍会继续向外排放污染环境。因此,开展红庙岭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研究,进而采用生态循环处理的方式来解决垃圾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的处理问题,不论对垃圾填埋场本身的污染治理,还是对其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特点及其水质影响因素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外来水分,包括大气降水和地表径流;二是垃圾受到挤压后部分释放的初始含水;三是垃圾降解过程中大量的有机物在厌氧及兼氧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后所释放的内源水[1]。
垃圾渗滤液具有有机物浓度高、成份复杂,含有大量病毒和致病菌等特点,其中可检测出有机污染物就有几十种,如单环芳烃类、多环芳烃类、杂环类、烷烃、烯烃类、醇及酚类、酮类、羧酸及酯类及胺类等。渗滤液中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浓度变化范围大;加上水量变化,不同的月份其浓度可相差几十倍,旱季和雨季其水量更相差数百倍。因此,垃圾渗滤液具有水质、水量大幅度急变的特性。
1.1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特点
垃圾渗滤液的性质会随着填埋场使用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量与降雨量、蒸发量、垃圾性质、地表径流、地下水渗入、地下层结构和下层排水设施等条件有关。以红庙岭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为例,其水质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1营养元素比例失调,不利于生化处理
近些年来,红庙岭城市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机物的含量锐减,渣砾组分变化较大,有机物的含量增加;渗滤液中的COD、BOD和NH3-N浓度越来越高,但磷元素含量较低,尤其是受渗滤液Ca2+浓度和总碱度水平的影响,溶解性的磷酸盐浓度更低。渗滤液中高浓度的NH3-N会降低脱氢酶的活性,抑制微生物的活性,而磷元素的不足也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同时渗滤液中高浓度的NH3-N也使得生物脱氢反硝化过程中的碳源显得严重不足,渗滤液中营养元素比例失调给渗滤液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1.2金属含量低
红庙岭垃圾渗滤液中含有多种重金属离子,同时渗滤液带出的重金属累计量约占垃圾带入总量的0.5%~6.5%。垃圾中的微量重金属有很少一部分进入了渗滤液,其浓度与所填埋垃圾的类型、组分和时间密切相关,垃圾本身对重金属有较强的吸附能力。
1.1.3生物的可降解性随填埋年份的增加而逐渐降低
垃圾渗滤液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三种:低分子量的脂肪酸类、腐殖质高分子的碳水化合物和中等分子量的灰黄霉酸类物质。在填埋初期,渗滤液中大约90%的可溶性有机碳是短链的可挥发性脂肪酸,其次是带有较多羟基和芳香族羟基的灰黄霉酸,随着所填埋的垃圾增多填埋场使用年限的延长,渗滤液的水质将发生变化。红庙岭及垃圾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主要来源于降水和地下水,渗滤液水质将趋于稳定。渗滤液水质具有可生化性差、氨氮浓度高、C/N值低、溶解性磷酸盐浓度低、色度大等特点。
1.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水质影响因素
1.2.1垃圾成份对渗滤液水质的影响
垃圾渗滤液水质受垃圾成份影响很大,渗滤液中COD、BOD5主要是厨余有机物产生的;另外,炉灰、脏土等对渗滤液中有机物有吸附、过滤作用,其含量也会影响渗滤液有机物浓度。居民生活水平越高,垃圾中厨余含量越高。研究表明,当垃圾中炉灰含量相近时,垃圾厨余含量越高,渗滤液中COD、BOD5、NH3-N浓度越高。特别是福州地区城市居民以食用海产品为主,厨余亦以海产品剩余为主。因而,特别是夏秋两季气温升高后,渗滤液中NH3-N浓度较高,经污水库下泄的渗滤液中NH3-N浓度检出高达2000 ~2500mg/L。
1.2.2垃圾填埋时间对渗滤液水质的影响
垃圾填埋后,随着时间的变化,填埋场各阶段垃圾分解形态与水质变化发生如下:
调整期:填埋场初期或垃圾填埋作业进行中,水分逐渐积累且尚有氧气存在,厌氧发酵作用及微生物作用缓慢,此阶段渗滤液水量较少。
过渡期:水分达到饱和容量,垃圾及渗滤液中的微生物渐由好氧转变为兼氧性及厌氧性,此阶段尚无甲烷形成。
酸形成期:由于垃圾及渗滤液的兼氧性和专性厌氧微生物的水解酸化作用,垃圾中的有机物迅速分解为脂肪酸,而含N、P的有机物经氨化和磷酸盐转化为氨氮和磷酸盐,产生的渗滤液COD极高,可生化性好,属于初期渗滤液。
甲烷形成期:在酸形成期间,如果有机酸未随渗滤液流出填埋场,则将进入甲烷形成期。有机物经甲烷菌分解转化为CH4、CO2,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氢气。CO2溶解于水形成HCO3-、CO32-、H2CO3等不同形态的碳酸化合物,pH值则由于重碳酸盐的缓冲系统而维持在6~8之间,同时也给甲烷菌提供了较好的生存条件;由于有机酸的急速分解,渗滤液的COD、BOD浓度会急剧降低,BOD/COD也降为0.1~0.01左右,渗滤液的可生化性变差,是后期渗滤液。
成熟期:渗滤液中可利用的有机成份已大量减少,细菌的生物稳定作用趋于停止,并停止产生气体,渗滤液中剩余腐殖质易和重金属离子发生络合作用,水中ORP增加,氧气及氯化物也随之增加,自然环境状况逐渐恢复。
1.2.3区域降水及气候状况对渗滤液水质的影响
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是一种山谷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量高,时变性比较大,渗滤液产生量受降水量的影响。该填埋场虽然汇水面积不大,但红庙岭是福州雨量最大的地区之一,其降水比福州平原地区大约要高20%左右。据气象资料统计,近年来福州市年均降水量可达1500~2400mm,这势必加大渗滤液的产生量。降水是渗滤液的主要来源,其大小直接影响着渗滤液产生量,降水一部分形成地表径流,另一部分下渗到垃圾填埋体成为渗滤液,影响地表径流下渗的主要因素有降雨量、降雨强度、降雨历时和填埋场覆盖状况等。红庙岭垃圾场属早年建设工程,仅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点,局部开展垂直防渗,无水平防渗。根据近年统计结果,垃圾渗滤液平均排放量为1500~1800 m3/d,现已全面完成排洪沟建设和覆盖,预计渗滤液产生量将有所下降。
2 红庙岭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现状分析
2.1 红庙岭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
现有的处理工艺是采用物化+生化工艺,其处理流程如下:
渗滤液污水库配水井UASB反应器中沉池氨氮吹脱塔(由于运行费用高,未启用)氧化沟絮凝反应池二沉池一、二、三级生物塘消毒池四级生物塘排放。
2.1.1污水库单元
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污水库(10万m3)具有沉淀、厌氧等多种综合处理效果,调蓄污水库垃圾渗滤液流入污水处理厂水量的作用。作为污水处理的一个单元,垃圾渗滤液在污水库中经过长时间的贮存、沉淀、厌氧等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机物得到很好的分解、降解,同时,使进入处理设施的污水有较好的均值。垃圾污水库渗滤液中CODcr为6300~7000mg/L,污水在污水库中的CODcr去除率高达57%~67%,污水库出水管中污水的CODcr为2300~3000mg/L。在污水库出口处渗滤液中CODcr平均值为2800mg/L;BOD平均值为1750 mg/L,氨氮浓度为708 mg/L,总氮平均浓度达7000 mg/L,平均色度达251度,重金属含量均不高。
2.1.2厌氧处理单元
污水处理厂采用上流式厌氧污泥反应器(UASB)作为污水厌氧处理工艺的主要处理单元。其在工艺上选用UASB时,控制适宜的污水温度是保证厌氧消化高效进行的条件,在冬季实际运行中,进厌氧器的污水水温不会超过17℃。UASB在处理负荷为设计能力的47.6%时(20m3/h),实际容积负荷为2.04 kgCODcr/m3.d。
2.1.3好氧处理单元
奥贝尔氧化沟利用外沟、中沟、内沟控制不同体积和不同溶氧量,达到生物硝化与反硝化的作用。其中第一沟(外沟)溶解氧控制在0~0.5mg/L;第二沟(中沟)溶解氧控制在0.5~1.5 mg/L;第三沟(内沟)溶解氧控制在1.5~2.5 mg/L;既在第一沟中对污水中的有机物水解酸化,又能利用污水中的BOD为碳源对回流自第三沟中的硝酸盐进行反硝化,总氮量可去除80%左右。
2.1.4生物氧化塘处理单元
利用红庙岭溪的自然落差,建了4个生物氧化塘,利用水生生物水葫芦以及池中的微生物对污水进一步处理。氧化塘的构造和设施比较简单,运行和维修管理的技术要求不高,进入污水水质的波动变化也不会引起出水水质大的波动,耐冲击负荷的能力比较强。同时,氧化塘对污水中的细菌有一定去除作用。对于垃圾渗滤液这种含有较多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的污水有一定的去除能力。红庙岭的四级氧化塘在设计时分别按厌氧兼氧好氧流程来设计,但在实际运行中没有按设计运行,特别是第四级氧化塘原来的定位为“好氧塘”,实际变成了“厌氧塘”,其二、三级原设计为兼氧塘,实际都成了“厌氧塘”,因此影响了其处理效果,特别是降低了对氨氮的处理效果。经四级氧化塘的处理后,出水口污水水质为:CODcr 163mg/L,BOD5 59 mg/L,NH3―N 88 mg/L,SS 210mg/L。
2.2 红庙岭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现状评价
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由沉淀、厌氧、好氧等处理单元构成,污水厂尾水进入生物氧化塘深度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其设计处理能力仅为1000吨/日,而实际渗滤液产生量为1600吨/日,这是未能达标的关键所在。红庙岭垃圾场现有配套氧化塘处理单元,利用红庙溪的自然落差,按兼氧―好氧设计建设4个4.2万m3的生物氧化塘,利用微生物对污水深度处理,大大提高了系统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因此,前端处理设施由于设计能力太小,非正常运行时,尾水进入生物氧化塘后,基本上能达到接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2.3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改造技术分析
根据2008年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2],渗滤液未经处理达标不得排放,因此,必须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技改扩容。
红庙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生化处理设施维护方面,应注重总结现有系统单元设置和运行方面经验,包括:增加铁碳电化学处理单元,氧化沟两段曝气提高脱氮效果,增强沉淀单元优化出水水质。现有生化处理设施维护,包括适当的清理和各单元的维修和保养,预计投资300万元。重点内容包括设施维护调试达到设计要求,在垃圾封场前期和中期内应保持正常运行,中后期排放垃圾渗滤液浓度达到相关要求后停止使用,渗滤液由污水库收集后,进入氧化塘和生态滤床处理系统处理和回用[3]。
现有10万m3污水库和4.2万m3氧化塘的清淤,改造成为好氧塘,引进水生植物、特效微生物提高氧化塘净化能力。此部分污泥约有10万m3,将清理出的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堆肥处理后,作为花肥加以综合利用。清淤工程设计经费预算1000万元,污泥干化堆肥处理工程经费预算2000万元,氧化塘改造为好氧塘工程投资预算100万元[3]。
3 渗滤液生态处理技术
3.1 人工湿地的组成与分类
人工湿地是一种人工建造和管理控制的与沼泽地类似的复合生态系统。建造人工湿地的目的是建造湿地生物的栖息地、食物与纤维物质生产地及废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主要由四部分组成:①具有各种透水性的基质,如土壤、砂、砾石等。基质具有支持植物、保持湿地系统中的生命和非生命物质,为微生物生长、同体物的沉积提供较大的表面积。②湿地植物。它们适于在饱和水和厌氧基质中生长,如芦苇、香根草等具有供氧、降低水流的速率、协助水的传导、养分的吸收和有机物的分泌等作用。③水。即在基质表面下或上流动的水。人工湿地水面的高低影响着系统中的生化反应环境,决定着反应的产物,影响着湿地生态系统功能。④活的生物体。湿地中有许多大型和微型的生物体,在湿地系统中处理废水起关键作用的是微型生命系统,如细菌、真菌、原生动物。
目前对人工湿地的分类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水流方式将人工湿地分为表面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和垂直流湿地;另一种方法是按大型植物的类型,将人工湿地分为浮水植物型、沉水植物型和挺水植物型湿地。
3.2人工湿地处理垃圾渗滤液的应用现状
自1953年德国科学家发现可利用适当的水生植物降低内陆水的肥力、污染物以来,一些政府及私人研究机构对利用自然或人工湿地系统处理废水进行了不少努力,随着利用人工湿地进行废水处理的研究不断深入,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目前,该技术已可处理生活污水、城市径流、工业及农业废水、垃圾渗滤和酸性矿排水等。美国利用人工湿地处理垃圾渗滤液较广泛,如阿拉巴马州的垃圾填埋场将一般污水和渗滤液混合进水后,采用表面流人工湿地,经过沉淀池沉淀后达到排放标准,其COD去除率达90%、TSS去除率达97%、重金属Cu去除率达52%、Pb去除率达到94%;美国纽约市采用表面流湿地和潜流湿地对封场后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其COD去除率达68%、BOD去除率达46%、Fe去除率达80%;美国爱荷华州地区采用人工湿地直接处理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效果显著。在实际运用中,人工湿地多与其它处理工艺相结合来稳定处理后的水质。如我国上海的老港垃圾填埋场采用“厌氧塘+兼氧塘+曝气塘+芦苇湿地”的处理工艺处理渗滤液;挪威的垃圾填埋场则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系统”的处理模式,均获得了较好的处理效果。
3.3应用生物滤床处理设施处理渗滤液
首先,基于对红庙岭垃圾场封场后排放的渗滤液水质水量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和修复方案。其次,充分利用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后的场地,建成水生植物园、生态滤床处理系统,采取人工湿地技术,形成由多条食物链构成的人工生态系统。总体思路是,封场初期排放的垃圾渗滤液,先经过现有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氧化塘处理系统后,尾水提升150米高程输送入生态滤床处理系统,力争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出水用于周边林地的喷灌和其他项目的综合利用。
新建生态滤床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 m3/d,需配套滤床占地40000 m2;包括泵站建设(取氧化塘之后的尾水,设计量按污水+地表水径流)、过滤池建设和配水布水系统建设。利用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后的场地地面建成生态滤床和水生植物生产基地,也可作为温室水培种植基地,可将氧化塘出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处理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尾水可结合红庙岭生态园区建设项目统筹结合利用。泵站和输水管线建设工程投资预算30万元,生态滤床工程投资预算2000万元[3]。
4 结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已日趋凸显;垃圾渗滤液处理是城市垃圾填埋中的重要一环,渗滤液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特别是福州市现有城市垃圾处理主要由焚烧场来完成,封场后渗滤液将持续10~15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笔者认为应当在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基础上,应用人工湿地技术,建成生态滤床处理系统,实现尾水的深度处理,从而有效解决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生态治理工程投资预算总计5430万元。同时方案提出建设有观赏价值的水生植物生态基地,用于城市的绿化和美化,可以达到和谐双赢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宝贞,王琳.城市固体废物渗滤液的处理与处置.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暴露垃圾;处理
一、暴露垃圾的简介
1、暴露垃圾的分类
暴露垃圾是指在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处随意弃置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各类垃圾。
根据暴露垃圾性质,可以分为: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建筑渣土、道路施工残留垃圾、混合垃圾、大件垃圾等。
根据暴露面积,可以分为:零星暴露,指污染面积在0.2m2以下的零星堆点;成堆暴露,指垃圾已经形成堆积,面积超过0.2m2,少于5m2的垃圾暴露;成片暴露,污染面积超过5m2的垃圾暴露。
2、暴露垃圾的产生
暴露垃圾是由少数单位和个人乱弃废物行为所造成。
3、暴露垃圾的危害
破坏整洁、优美的城市容貌,影响城市整体形象;暴露垃圾堆积,易产生恶臭,孳生蚊蝇,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民的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暴露垃圾的责任划分
暴露垃圾区域管理责任的划分,体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的管理效应,以块为主、条块配合治理的办法,明确责任边界范围,集中力量管好社区、管好公共区域,全面实现暴露垃圾治理机制有效运行。
按行政属地化明确管理责任:暴露垃圾治理由区域政府负责,相应的区域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具体履行管理责任。下一级失职由上一级承担责任,相应的区域市容环卫部门必须履行管理责任,保证暴露垃圾治理达到无缝隙管理;暴露垃圾乱弃者不明,由所在地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承担清除责任。承担清除责任的管理部门应组织查明乱弃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市容管理现状和问题
1、历年来市场化的探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通过几轮事权下放,形成了目前以市、区(县)两级管理的职责分工,在推进市场化进程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管理层与作业层分开。市和区(县)所属作业服务单位积极推进“政企、政事、事企、管理和作业”四分开。二是探索服务市场开放。各区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公共保洁领域已开始实施内部招投标选择作业服务单位,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三是社会资本加入。已建成运营垃圾中转站。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一定进展。在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公司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和实践。或转制为保洁服务责任有限公司,或实行民营化改制。
2、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本市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仍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制约了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市、区(县)职责和事权调整滞后。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产业链被管理体制分割,区(县)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源头减量动力不足,统一、开放的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尚未形成。二是作业单位的事业性质,难以形成市场竞争。绝大部分作业单位仍为事业性质,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缺少竞争与淘汰机制。同时,环卫行业的特殊性又使得现有作业单位富余人员现象严重。三是环卫作业服务市场相对封闭。缺乏统一的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现有的部分作业招投标仅局限区域内部范围,垃圾清运、道路保洁作业服务招标的比例不足5%,垃圾水运作业服务则是独家经营。四是市场监管仍沿袭传统模式。市、区两级市容环卫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不明晰,职责界面不清。由于环卫作业分散性、流动性、时效性,面对市场化运作的新格局,管理部门缺少管理经验,缺乏监管手段,相关的法规和规范也不完善。
四、暴露垃圾的治理的实施方法
(一)完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监管机制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度、市场作业任务的招投标制度、资本进入的市场准入制度、行业内的中介制度等。通过面向社会的招投标组织采购,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建立作业服务交易有形市场。在市市容环卫局建立市容环卫作业服务招投标办公室,加强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和建立作业服务交易市场,有计划地提高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比例。
3、加强政府对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市容环卫质量监管和环境监察的综合管理;同时,制订和完善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咨询、评审制度,推动设施建设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
(二)暴露垃圾的治理步骤
暴露垃圾治理实施步骤,原则上先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再渣土垃圾,然后其他性质垃圾;先内环和中环,再外环以内,最后其他区域;先市政道路(不包括弄堂,社区内道路等),再居住区;先市级层面启动,再区级层面启动,然后街道、镇级层面。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生活垃圾、居民装潢垃圾等城市垃圾;区域范围为内环线以内。
第二步:扩大到近期产生的全部倾倒垃圾;范围扩大到中环线以内。
第三步:再扩大到一年左右所产生的暴露垃圾;范围扩大到全市城市化地区。
第四步:对历史上形成的垃圾堆点、仍存在污染和市民反映大的垃圾堆点进行治理。
(三)推进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通知,结合实际,分步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拟先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然后逐步在居民中推行,促进源头减量,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暴露垃圾治理实施归口管理
1、暴露垃圾信息处理,市级行政由市容环卫局(环卫管理处)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由市废弃物管理处实施。
2、市局环卫管理处与废弃物管理处对暴露垃圾信息处理采取信息在线对接。
3、在信息处理中,超出废弃物管理处处理权限的部分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局环卫管理处,由市局环卫管理处按照快速处理原则,视情况请示市局领导后处理。
4、对重大的、敏感的处理结果信息,由市废弃物管理处报市局环卫管理处或市局办公室请示市局领导后处理。
(五)加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信息处理
1、对暴露垃圾专项信息,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与市废弃物管理处直接对接。
2、区领导对暴露垃圾处理批注意见的信息,应报市局办公室或市局环卫管理处,同时转市废弃物管理处的,应注明已报市局办公室或市局环卫管理处。
[论文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国外治理;经验启示
自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由此产生的城市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发展代谢的产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大量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变成了城市发展的负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城市化发展高速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每年城市垃圾产生总量约达1.8亿吨,到2030年,城市垃圾年产总量估计将达到4.09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世界发达国家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染起步较早,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因此,通过分析国外成功治理该问题的立法实践,对目前我国城市发展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辩证认识
城市生活垃圾一般指在城市生活中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因其成分复杂性,对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与此同时,在当今资源紧缺、提倡循环经济的时代,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又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因此,正确认识城市生活垃圾是我们合理解决该问题的前提条件。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性
1.污染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三个方面。城市生活垃圾在堆放和处理过程中,如果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其微小的粉尘颗粒会随风漂浮,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填埋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在微生物的分解和化学反应下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同时在焚烧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颗粒污染物、硫化物等。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或自然降水冲刷进入水体等,经过水的溶解作用而产生大量有毒物质,从而影响水循环的各个环节,污染水质。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毒物质长期的堆放,在自然作用下会渗透到土壤当中,经过不断地渗透、迁移使土壤中积累了大量有毒物质,导致土壤成分结构改变,最终会对动植物产生危害。
2.危害人体健康
城市生活垃圾改变了城市生活环境,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等,从而危害人体健康。堆放的城市生活垃圾在微生物的分解作用下会产生有毒气体,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氮、磷、重金属等进入到河流和地下水中,造成水质污染、饮用水不洁,危及人类生命健康;大量垃圾的存在,成为细菌繁殖的温床,通过病虫的传播导致疾病的产生和蔓延;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后将难以治理,动植物摄取后将影响到整个生物链的健康发展,当然的包含人类。
3.引发危险事故
城市生活垃圾中富含有机物质,在长期的集中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甲烷CH4和二氧化碳CO2,在不断的积聚情况下,积聚的压力大于复盖层压力时或CH4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爆炸事故。如2010年1月,广州白云区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名工人受伤。
(二)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利用价值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造成了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与此同时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也发生了改变,废品含量增加,资源利用价值也相应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废纸、金属、有机混合物等,废纸可以进行回收利用和重新制造,减少林木资源的砍伐,保护生态环境;废金属的回收利用可减少成本耗费,缓解资源紧缺的急迫形势;废食品等有机混合物可用于生产有机肥料和垃圾燃料,减轻环境污染。据相关部门统计,仅北京市年产垃圾中就有废塑料36.2万吨,每吨废塑料可生产0.37-0.73吨油;废纸38.8万吨,每吨废纸回收利用,可造0.85吨好纸,木材节省3立方米、碱300公斤,减少污染74%。
二、国外相关问题立法实践
(一)美国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生活垃圾人均产量居世界首位,但垃圾回收率非常高。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城市垃圾的处理,但进展并不顺利。70年代以后,美国开始以立法的方式进行规制该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垃圾管理法律体系,注重削减城市垃圾产生污染源和坚持垃圾处理减量化原则,并实施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976年,美国颁布实施了《资源保护和回收法1976》,该法体现了循环经济的思想,注重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是一种理念的转变。1990年,美国通过了《污染预防法1990》,该法注重源头控制污染源的产生,要求清洁生产,从而减少垃圾的产生,但该法主要由企业自愿遵守。与1984修订的《固体废物处置法》、《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构成了美国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在具体措施方面,美国政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通过竞争招标外包给私人;引入生命周期和谁污染谁负责理论,延伸企业产品责任,明确污染人环境责任;通过免税、减税等政策激励企业清洁生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提供贷款和部分费用支持;运用经济手段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抵押金制度,并严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填埋等相关处理的监督;鼓励城市之间的合作,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机制等。这些措施有效改善了美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状况,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美国城市垃圾填埋比例过高,达到75%;《污染预防法1990》对企业的要求是鼓励性的,仅靠企业的自觉性很难达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等。
(二)日本
二战以后,日本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也日益突出。日本作为亚洲岛国国家,面对资源匮乏和环境恶化问题,坚持发展循环社会经济的理念,并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实施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日本于1970年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该法于2000年修订后,内容具体详细,确立了废弃物减量化和合理处理的原则;1991年颁布实施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该法要求生产采用易于再生的资源材质和再生资源的再生利用;1993年实施《环境基本法》,确立了基本环保理念;之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如《容器包装分类回收和再商品化促进法1995》、《特定家庭用电器再商品化法1998》、《循环性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2000》、《建设工程材料再资源化法2000》、《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2000》等,为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改善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具体制度措施方面,日本建立了细致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一般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四种,城市街道中的分类垃圾桶达12种;日本公民环保意识比较高,同时政府环保宣传力度大,在学校进行环保课程教育,在社区定期进行环保知识授课,注重公民参与;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立产品责任延伸法律机制,明确企业社会环境责任;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减少垃圾产量;加大环保财政投入,运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
三、对我国治理对策的启示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参照国外的立法实践,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制,但立法理念滞后,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为了改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恶化的趋势,我国应在立法理念上进行改变,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贯彻指导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完善我国现有法律的不足,明确具体法律实施细则,尤其是在责任承担方面,提高实际的可操作性;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为建立配套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如建立严格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罚则,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都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
(二)强化政府角色
政府是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主要推动力量和引导者,政府的政策管理直接影响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进程和效果。政府应该在垃圾治理中扮演更为主动和积极的角色,通过行政、经济手段加以调控。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和推广的财政支持,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事业的财政投入;采取减免税收和补贴等激励政策,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资源保护责任;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各区域的积极合作等。
关键词: 城市生活垃圾 植物性垃圾 沼气发电 综合利用 焚烧
1.引言
近些年城市居民垃圾的成分变化很大,随着城镇居民厨房气化率的提高,垃圾中最主要的成分主要为厨余类有机物。单位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等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成分,其中主要成分是植物性有机垃圾,如瓜果皮核和厨余蔬菜下脚料等,约占5O%左右。今后我国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关键因素就是对垃圾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对垃圾分类、分区的收集。有机物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在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需求。本文以对宁波市的研究为例,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同时提出了相关的处理建议。
2.城市生活垃圾中植物垃圾现状分析
植物性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湿基物理成分,在总垃圾量中,植物性垃圾平均占到了49.51%;植物性垃圾在陈腐垃圾中占总量的31.76~45.57;植物性垃圾在刚入厂的新鲜垃圾中占总量的46.84~51.56,这就表明植物性垃圾在宁波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占到了一半左右。植物性垃圾在陈腐过程中经过挤压脱水,使得植物中一部分的水分以渗滤液的形式流失,植物性垃圾在陈腐垃圾中的重量比例下降正是这种脱水现象造成的。在和其他类垃圾混合前,这些植物性垃圾本身都属于高含水量的垃圾,无害、无毒。瓜果皮核和居民的厨房蔬菜下脚料是植物性垃圾的主要来源,含水量达到了70%,其中以蔬菜下脚料为主。
3. 分类回收处理植物性垃圾的建议
如果全部焚烧处理植物性垃圾,其含有的大量水分加大了焚烧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也浪费了能源。城市植物性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沼气发电。
3.1 垃圾焚烧处理受植物性垃圾的影响
在进入焚烧厂时植物性垃圾的平均含水量为7O%,在焚烧处理垃圾时,通过燃料的加热和蒸发,植物性垃圾中7O%的含水需要变成和排烟温度相同温度的140℃过热蒸汽,需要1lOkg热值为6000Cal/Kg的煤进行燃烧才能使每吨2O℃的水变成140℃蒸汽。
3.2对城市植物性垃圾进行的资源化利用
如何从其他的垃圾中通过简单的操作手段把植物性垃圾分离出来,既涉及到了政策管理问题,也涉及到了技术问题,是一个巨大纷繁的系统工程。集中分类处理和城市一家一户分散产生之间的矛盾就是我国目前进行生物发酵利用城市植物性垃圾的最大难题。我国发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产业的必然之路就是要对传统的观念进行彻底转变,对植物性垃圾分类的问题从源头上进行解决,使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真正成为一种经济活动,以企业投资经营为主体,对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产业的发展模式和新的调控管理手段,用清洁生产的理念建立起来,使其走上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轨道。
(1)利用沼气发电对植物性垃圾进行处理的技术路线图
利用沼气发电处理植物性垃圾系统由四部分组成,沼气发电是对城市植物性垃圾分类后进行综合利用的最有效方式,1吨植物性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后,可以产生约300m3的沼气气体量,每立方米的沼气进行可以发电1.5度,所以,实际上每一吨的生活植物性垃圾可以提供给我们400多度的电能。利用沼气发酵发电对植物性垃圾进行处理的技术是一项资源再利用的系统工程,建立在分类处理城市植物性垃圾的基础上,在国内属于成熟的垃圾生物发酵技术。
沼气发电技术路线图
第1部分是建立分类回收城市植物性垃圾的体系。在城市中要建立生活区植物垃圾和蔬菜加工厂植物垃圾的植物性垃圾回收体系,以此对沼气发酵足的原料进行保证。第2部分是发酵区。由储气罐、沼气化器和发酵池组成发酵区。要建设多个大沼气发酵池,一可以避免清理某一发酵池时沼气供应不足的现象出现。二可以有足够的处理垃圾的容量。第3部分是发电部分。由变电和发电两组设备完成发电部分。采用燃气发电机作为简单实用的沼气发电技术。最好选用燃气内燃机进行沼气发电,发电效率比较高是燃气内燃机最突出的优点,其次是设备的单位千瓦造价也比较低、对于气体中的粉尘要求不高、基本不需要水、安装快捷、设备集成度高。第4部分是制造有机肥。制造有机肥是处理沼液和沼渣的生产环节。在制造有机肥的过程中,把沼气池的残液、残渣生产为供农业生产使用的有机肥,同时也对沼液、沼渣污染环境进行了避免。
(2)对植物性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日常居民仍以毛菜为主要消费、我国现阶段的净菜生产企业生产不稳定、规模小是制约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瓶颈,这是对植物性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的主要难点。植物性垃圾分类不彻底,分离回收成本高,就是由分散的城市一家一户产生的厨余下脚料所导致。要想对大部分植物性垃圾处理问题进行解决,就得做到蔬菜下角料集中产生和集中回收处理。仅从处理植物性垃圾的角度而言,补贴给净菜生产企业较之补贴给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更具有综合经济效益价值。政府可以对净菜生产企业采取每回收一吨植物性垃圾补贴80元的政策,采取和垃圾发电企业同样的垃圾补贴办法,从而使得净菜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提高净菜上市比例,对市民食用净菜价格不至于过高进行保证的同时,也可以保证净菜生产企业的利润,如此就使得集中回收处理蔬菜下脚料变容易。
4.总结
[关键词]生活垃圾现状处理对策
人类在享受现代化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又不断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多,城市生活垃圾剧增,已对人类生存构成了威胁,形成一大公害。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仅城镇垃圾总量就达1.5亿吨,而且每年还以8%~9%的速度增长,全国668座城市中就有200多座处于垃圾包围之中,而且还以人均生活垃圾产量0.85公斤/日速度加速地蚕食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因此,研究探讨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是刻不容缓。
1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问题
根据福州市环卫部门调查了解,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是1995年按国家建设部对垃圾填埋场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它占地万余亩,投资近亿元,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1000吨,在当时堪称全国最大。然而随着福州市经济建设和作为省会城市的发展,这个当年号称“全国之最”垃圾处理场长期处于超负荷的运转之中。目前,红庙岭每天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达1800吨,而且每年福州市生活垃圾还以6%的惊人速度在增长。
根据这一现状,福州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目前存在3大主要问题:
一是使红庙岭垃圾处理场使用年限缩短。该处理场按原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使之不堪重负。专家估计:按照目前的情况看,红庙岭垃圾处理场只能使用10年就饱和了。
二是加重了财政负担。就目前采用的填埋式的处理来看,每吨的生活垃圾在经过辗压、覆盖、污水收集处理,沼气排放,场地消毒,其处理成本要达10~12元左右。每年高达600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无疑是国家财政支出的一个重大负担。
三是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对外界环境造成触目惊心的二次污染。据调查,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场每天处理的1800吨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达200~300吨,而且有害物质也达300吨。这些有害物质在红庙岭垃圾处理综合处理场污水处理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地下水和下游水体环境的严重污染,致使下游红庙村被迫搬迁,对福州市第二水源饮水水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处理好这些数量巨大的城市生活垃圾,使之达到国家提出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三个基本目标,保证省会城市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2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2.1 建立完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
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规划、选址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其投资、运营也自然成为政府的“心病”。一个垃圾处理场的投资动辄几千、上亿元,其运转费用更是一天几万,一年几百万,这对国家财政支出来说是难以负担的。因此,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建立市场化的收费体制和机制,改革现有垃圾处理场的体制和运作机制,形成由“政府搭台,居民付费,企业唱戏”的格局,是福州市走出制约生活垃圾处理“瓶颈”的关键所在。
所谓“政府搭台”就是要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改变过去的公益设施由政府包办的现象,将处理垃圾的责任交给排污者,将兴建处理垃圾设施的事交给市场。成立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垃圾管理制度化,对政府负责,保证垃圾处理后不污染环境。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合同、法律条款等,用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从事城市垃圾处理的投资、运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经营。而政府的职责就是监督和帮助排污者履行责任,管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搭桥牵线。所谓“居民付费”就是按“垃圾产生者付费”的这一国际惯例转为向居民、企事业单位合理地收取垃圾处理费,促进城市垃圾环卫制度的良性发展。所谓“企业唱戏”就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通过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土地折股的方式与企业共同投资,去吸引、鼓励企业投资垃圾处理。
2.2 尽快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
城市生活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产业潜蒇了巨大的商机,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垃圾总量为5亿吨,价值高达250亿元,这其中32%为生活垃圾,18%为塑料垃圾,8%为纸垃圾,4%为纺织品,3%为金属,1.5%为玻璃制品,而这些占量2/3以上的垃圾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因此,城市产生垃圾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以成为巨大的社会财富。
对垃圾中的不同物质进行不同的管理和处置,即从垃圾源头做起,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的物质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前提和基础。应积极坚持政府承办、行业管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计划、推广计划,并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据不完全统计,福州市每年仅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回收不下1000万元;而尚未回收利用的则一年扔掉了3000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是国家尚未制定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第二是各种垃圾混杂给分拣回收带来了极大困难;第三废品回收公司无人管。因此要达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就必须尽快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从而形成并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环环紧扣,联动运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并在各社区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作为评比“文明示范小区”的硬件之一。
2.3 加快完善红庙岭垃圾处理场技术配套工程
建设部、国家环保部、科技部于2000年5月联合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出;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可以合理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之一或适当组合。对城市生活垃圾根据目前国内外较为广泛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在这三种基本方法中,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法,也是垃圾最终处理手段。然而,鉴于福州市红庙岭处理场目前的状况,很显然仅靠卫生填埋是不够的,它必然要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土地资源愈加宝贵而走上综合利用、综合处理多元技术组合的发展道路。诚然,采用焚烧、堆肥的处理方式其投资成本高、技术处理难度大,但对解决福州市土地资源宝贵、红庙岭垃圾场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并最终实现城市垃圾走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仍不失为一条好路子。
3结语
城市生活垃圾实际上是一种人造资源,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大众关注。垃圾的处理处置要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不仅能消纳生活垃圾,还可以将废物完全再利用,为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同时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不影响居民生活,是一种具有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的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垃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法规体系,是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
垃圾资源化就是把废物转变为资源,资源再转变为商品的过程。既然是商品,就要考虑市场价值和市场需求。垃圾资源化本身要有成本,我们应正确认识垃圾资源化,在强调综合利用的同时,更应考虑成本和市场。
我国现有的垃圾处理方式总体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只有综合利用,多管齐下,才能实现垃圾资源的最大回收利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需要市场化、产业化的配套政策。传统的体制和政策不利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要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垃圾综合治理的技术政策,并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使垃圾处理由单纯的末端处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可持续发展治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市垃圾 礼县 填埋法
中图分类号:X7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3(b)-0-03
城市生活垃圾是人们生活中产生的综合废弃物。在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其本身含有的和产生的有害成分会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而且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不适当堆放,已经产生了世界范围内的人类健康和环境问题,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处置,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1-4]。文章以甘肃陇南礼县的垃圾处理为例,系统地开展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礼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隶属陇南市,总人口49.54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2万人,垃圾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年来,随着礼县县城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变化,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逐年增长。
1 生活垃圾生产量
礼县城区2012年人口约为4.2万人,依据《礼县县城总体规划》及相关基础资料,规划至2021年人口为6.0万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现状约为41.5 t/d,城区生活垃圾的年产量的增长速度为3%,10年间城区生活垃圾的平均产生量为50.1 t/d,处理垃圾总量18.3×104 t。
2 垃圾填埋处置措施
2.1 垃圾收集
对城市主、次干道过往行人产生垃圾采用道路两边设置果皮箱的方法进行收集;对城市商业区、居民聚居区生活垃圾采用塑料袋袋装,定时、定点集中收集;简易垃圾箱和城市边缘地带或零散居民点进行定点不定时的集中收集(图1)。
2.2 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2.2.1 填埋场规模
根据日处理生活垃圾量和生活垃圾压实累计量确定填埋场规模,累计时间以10年为标准,规模小,既可以节约资金,又可以随着技术的进步进行较短周期的更新,礼县县城垃圾场的规模为45248 m2(约合68亩)。
2.2.2 处置方法选取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很多,有露天堆放法、堆肥法、生物降解法、焚烧法和填埋法等。其中露天堆放法尤为污染环境、影响人类健康,此方法已为大家所放弃[5-6]。现在使用较多的是后4 种方法[7-8],其中,堆肥法处置后所产生的肥料由于肥效差,不为农民欢迎;生物降解法成本高且只能处理有机可降解垃圾;焚烧法成本高且只能处理可燃成分,灰烬及不可燃部分还须填埋处置,焚烧过程中易造成二次污染,大多数城市不常使用此法。目前,普遍采用的是填埋法,其优点是:(1)处置彻底,不论废物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是可燃的还是不可燃的,均可不加分选地放在一起填埋;(2)处置成本低廉,其成本是焚烧法的1/15~1/8,堆肥法的1/5~1/3。
2.2.3 工艺流程
根据以上垃圾填埋方法的对比、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等,礼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方法选用填埋法。其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艺为倾卸、推平、压实、覆土和再压实等操作过程[9-10](图2)。
2.2.4 填埋作业方式
垃圾填埋分单元操作,考虑到每日处理的垃圾量和推土机的有效作业距离,以一日作业量为一个作业单元。每日平均生活垃圾填埋量为50.1 t/d,压实容积为58.9 m3,作业单元长10 m,平均每日进展宽度2.36 m。作业法采用平面分层法,完成一个单元(一日垃圾)的填埋,即垃圾压实高度达2.5 m( L×W×H=10 m×2.36 m×2.5 m=59.0 m3),覆盖土0.2 m。雨天可在垃圾层上铺设碎石土,便于作业(图2)。
2.2.5 压实、覆盖、消毒
垃圾填埋场的压实可以有效的增加填埋场的容纳能力,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减少填埋场的沉降量,增加堆积物边坡的稳定性,是填埋场作业中很重要的工序。填埋场垃圾的推覆采用TY160推土机进行推铺,并进行碾压作业。填埋作业面为10~15 °斜坡面,填埋时,推土机往下推,每次摊铺垃圾厚度0.4~0.45 m(垃圾容重按0.6 t/m3计),并来回碾压5~8次,每次压实的范围必须有1/3覆盖上次的压痕,压实后的垃圾厚度为0.3 m。每日填埋完毕,摊铺0.2 m厚的覆盖土,为防止填埋场的鼠类和鸟类的繁衍和蝇、蛆孳生,必须要做到当日垃圾进行喷洒药水或石灰进行消毒。
2.2.6 垃圾填筑边坡
垃圾堆埋高度应低于25 m,堆埋边坡按分层错台的形式,每层垃圾(加上日覆盖土层厚度0.2 m)堆埋厚度2.7 m;边坡1∶3,每级留2 m宽的平台,每三级留5 m宽的平台(图3)。
2.2.7 填埋过程的封场及轻质垃圾的防飞散措施
因垃圾中含有细粒及轻质物体,在遇有风天气会随风飘扬,因此必须考虑大风对垃圾填埋时及已填埋垃圾堆的影响。在垃圾填埋至顶部时为防止大风吹走已填埋的垃圾,必须要边填埋边进行封场作业。封场覆盖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在0.2 m厚的日覆盖土上铺一层0.3 m厚的碎石排气层,上面再铺一层0.35 m厚的防渗粘土层,其次再铺一层0.3 m厚的粗砂排水层,最上层是0.7 m厚的营养土植被层(包括20 cm厚的营养植被层和50cm厚的覆盖支持土层),最后在营养土层上铺设一层土工格栅,土工格栅的抗老化年限可达70年,在土工格网中间种植浅根植物,既可以绿化环境又能够保持水土,防止大风吹走覆盖土层。
为防止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轻质垃圾的飞扬,在填埋工艺上应做到当日垃圾当日覆盖,在工程措施上考虑在作业面周围设置一道临时移动式防护围栏,随着作业面的不同而不断移动临时防护围栏的位置,从而保证作业面上的垃圾不到处飞扬,并且由垃圾处理场派专人对防护围栏上的轻质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及时掩埋。
3 填埋区场地整平
3.1 库底整平
为了防止渗沥液对场区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垃圾填埋场库区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为保证库底防渗层的质量,便于场区垃圾渗沥液的收集顺畅,整个填埋库区的场地需进行平整。
场地平整时尽量利用天然地形,对沟谷底部进行回填或削平处理,使其中线形成自沟谷上游至下游大于5%的坡度,在垂直于沟谷中线的方向形成自沟谷两边至沟谷中线3%的坡度。沟谷底部整平后应进行压实处理,压实系数不小于0.93。
3.2 库底侧壁整平
沟谷边坡整平时,在满足最大坡度不大于1∶1的情况下,尽量利用天然地形,当自然边坡坡度大于1∶1时,应将其整平为坡度1∶1边坡,当自然边坡坡度小于等于1∶1时,只对边坡表层的腐植土进行开挖清除处理,清除厚度不小于0.3 m。
4 渗沥液的收集与处理
4.1 渗沥液产生量计算
4.2 渗沥液的收集
垃圾渗沥液的收集系统应能有效的导排垃圾渗沥液,避免垃圾堆体内积水,以利于垃圾填埋物的压实与填埋后的稳定。垃圾渗沥液的收集系统包括渗沥液导流层、渗沥液收集管和导气竖井等。
4.2.1 渗沥液导流层
本场地不具备自然防渗的要求,设计采用人工防渗。填埋场库底防渗采用“HDPE膜+压实土壤的复合防渗结构层”,库区土质侧壁采用“HDPE膜单层防渗结构层”,库区基岩侧壁采用“HDPE膜+GCL的复合防渗结构层”。在防渗层结构中的300 mm厚卵石层为渗沥液导流层,卵石粒径为15~35 mm。
4.2.2 渗沥液收集管
渗沥液收集管按整平后的场地沿北―南方向布置在场区中部,其坡度与沟谷底部平整坡度一致。
渗沥液收集管布设于渗沥液导流层的盲沟之中,渗沥液收集管为D355HDPE管,与竖向导气井一起构成渗沥液收集的管网系统,渗沥液汇总后排入污水调节池中。
4.2.3 竖向导气井
为了便于渗沥液的收集与导排,平面上布置了竖向导气井,竖井为直径1.0 m,间隙5 cm的钢筋网,内衬土工布,用碎石填充。石笼中间布置D250HDPE垂直排液导气花管,其作用是对气体产生向上和对渗沥液产生向下的导排作用。
主钢筋骨架与每层垃圾填埋高度(包括日覆盖土)2.7 m相同,随填埋高度向上逐层接高。
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经竖向导气井下渗到库底导流层,通过渗沥液收集管进入污水调节池,而垃圾产生的填埋气向上排至管口点燃排放,若填埋气的产量及质量均达到可利用价值时回收利用。
4.2.4 渗沥液的处理
根据礼县县城污水处理现状及县城经济状况,单独建立污水处理,投资较大,处理成本较高,而礼县的蒸发量远远大于降雨量,并且经过理论计算,在不利条件下垃圾产生的渗沥液也较少,仅为371.61 m3/d,因此本工程对渗沥液处理采用回喷法,即将污水调节池中的渗沥液用潜污泵喷洒于填埋垃圾堆体上进行蒸发处理。用此种方法既处理了垃圾渗沥液、加速了垃圾堆体的稳定化过程,又减少了工程投资。
5 结语
(1)礼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工艺是符合我国垃圾处理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的技术政策。
(2)本垃圾处理场充分利用沟谷荒地,交通方便,远离居民区,是较为理想的垃圾处理场场址。
(3)对本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是必须的,采用人工材料进行防渗经济合理,效果最好。
(4)采用回喷净化系统进行垃圾渗沥液处理的方案,工艺简单,技术可靠,运行方便,经济合理。
(5)垃圾填埋气在本次设计中只进行导排的处置方式。在通过产气检测,数据积累后,填埋气的产量及质量均达到可利用价值时,可考虑采用建立填埋气利用系统达到资源回收的目的。
(6)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不仅有效地利用了国土,而且对改善礼县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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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大县城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02〕87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11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单位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固体废弃物等。
第三条凡在**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县建设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县环卫站)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必须使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输,未经县建设局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以及设置消纳垃圾场地。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
第六条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告》执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条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二)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条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一条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二条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第十三条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途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第十四条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第十六条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第十七条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第十八条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第三章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
第十九条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第二十条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第二十一条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第二十二条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第四章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及时向环卫站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纳标准。
县建设局要经常对县环卫站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残疾人持《残疾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烈属持县民政局出据证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局审批;经县建设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第二十五条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局、县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局审批拨款。
第二十七条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7%的手续费。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第二十九条县环卫站必须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县环卫站每季度分别向建设局、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条县物价、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