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8 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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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vertical specialization of whole world, the equity of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has been questioned. Fully understanding the embodied carbon in international trade is an urgent need for controlling the carbon emissions transferred by trade and mitigate climate change. Using data from WIOD database, this divided the countries into four divisions, namely, EU-27, OECD, BRIC and other countries. By building a Multi-regional Input-Output (MRIO) model of global carbon emissions, this paper calculates the emissions embodied in trade from 1995 to 2009 based on producer principle and consumer principle. Then, analyzing the interregional difference between producer and consumer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carbon accounting based on consumer responsibility of the EU-27, OECD during 1995-2009 remained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producer principle and for BRIC, other countries, the opposite. The difference of carbon emissions between two accounting method is growing, this trend is not conducive to global carbon reduction and may lead to an increase in global carbon emissions. Consumption-based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 had significant impact on defining countries' responsibilities for carbon emission and strengthening of international low-carbon cooperation.
P键词:贸易隐含碳;MRIO模型;消费碳排放;碳排放责任
Key words: carbon emissions embodied in trade;multi-regional input-output model;consumption-based carbon emissions;carbon emission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8-0007-06
0 引言
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碳排放责任的公平界定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际社会现行的生产责任原则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仅考虑了被研究国家界内相关的污染排放,忽视了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影响,难以准确的评估各国温室气体排放的真实情况,且易导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碳泄漏”的发生[1]。为了在全球范围内真正实现碳排放的降低,也为了体现发展的公平性,有必要对国际贸易中产生的隐含碳和碳排放责任问题展开研究。
国内外学者基于不同研究视角和数据来源对贸易隐含碳测算、隐含碳的研究对象和碳排放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隐含碳排放的测算是不同碳排放核算原则比较的基础。对隐含碳排放的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基于技术同质性假设的单区域投入产出分析(SRIO)模型。该方法没有考虑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其他中间产品,导致最终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二是采用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MRIO)模型对国际贸易隐含碳及排放责任进行测算。MRIO模型将进口产品进一步分为中间投入和最终消费并可以将产品排放追溯到原产地,很好地克服了单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技术同一性假设带来的偏差[2]。近年来,众多学者采用了MRIO模型对国际贸易隐含碳进行了大量的研究[3-5]。因此,为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有效,本文采用MRIO模型对全球各区域的贸易隐含碳进行分析。
目前,国内外学者采用投入产出法对贸易隐含碳的研究归结为三类:单边研究、双边研究和多区域研究。单国研究即研究某一国家或区域的贸易隐含碳排放,主要多集中于对贸易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发达国家的贸易隐含碳研究。目前,对单国的贸易隐含碳及排放责任的研究比较成熟。Erickson et al[6]对美国俄勒冈州的碳排放和消费碳排放进行了测算和对比,认为基于消费原则的碳排放核算原则只能补充而不能代替基于生产者负责的碳排放原则。闫云凤[7]测算了1995-2009年中国对外贸易隐含碳并比较了其生产和消费碳排放,发现中国CO2排放的很大一部分是隐含在出口中由国外消费者引起的。关于双边研究则主要针对贸易往来比较频繁的两个国家或地区间的隐含碳排放。曹彩虹[8]通过外贸碳量指标体系的引入对中美两国的国际贸易对本国环境的影响进行研究,并分析了两国国际贸易中的碳交换特征,结果表明,美国在国际贸易的碳交换中是较大的收益国,而中国只是略微收益。陈楠[9]核算了1995-2009年中日两国“生产原则”、“消费原则”、“共担原则”下的碳排放总量及行业碳排放量,发现三种原则分担的碳排放量,中国均高于日本。多区域研究即研究多国或区域技术水平的差异及国际贸易引发的隐含碳流动。Zsofia Vetone Mozner[10]对比分析了德国、英国、荷兰和匈牙利四个欧洲国家国际贸易中的生产和消费碳排放,指出国际贸易模糊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原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相比于生产者负责原则而言,消费者负责原则更加合理。Chen[11]构建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模型分析了2004年的G7、BRIC和其他国家的贸易隐含碳结构,发现G7、BRIC存在显著的碳贸易不平衡,其他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隐含碳基本平衡。从以上文献综述中,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单个国家或贸易往来密切国家的隐含碳研究较多,从全球角度出发,对多国或多区域间的贸易隐含碳差异和环境责任划分的关注不多。同时,对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研究多集中于从单一时点进行分析,缺乏从时间序列角度进行全面的动态趋势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采用WIOD(World Input Output Database)数据库中的数据,按照国家发达程度将全球划分为EU-27、OECD、BRIC和其他国家四个区域,建立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模型对1995-2009年各区域的贸易隐含碳排放量从生产和消费两个角度进行了全面的核算和对比,为从商品和服务消费角度来重新界定碳排放责任和保证国际气候谈判的公平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1.1 模型构建
1.1.1 贸易隐含碳核算模型
MRIO模型的行平衡关系可表示为:
若ω>1,说明单位出口碳排放量要大于单位进口碳排放量,表明该国的对外贸易活动不利于该国整体的节能减排,其在对外贸易中处于碳排放受害者地位;若ω
1.2 数据说明
1.2.1 数据来源
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WIOD)由欧盟11个机构联合编制,于2012年正式。WIOD数据库包含40个国家、35个产业和59种产品从1995-2011年的投入产出表、世界投入产出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在内的卫星账户。
1.2.2 数据处理
本文采用WIOD数据库对区域隐含碳排放进行测算,将40个国家汇总到4个区域:EU27、OECD、BRIC、ROW。其中,EU27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卢森堡、拉脱维亚、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OECD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墨西哥、韩国、土耳其、美国;BRIC包括:巴西、中国、印度、俄罗斯;ROW:印度尼西亚、台湾、其他国家。为得到各区域协调一致的CO2排放数据,本文利用各国分部门的CO2排放数据分别对4大区域的碳排放进行汇总。
2 计算结果和讨论
2.1 贸易隐含碳的时间趋势分析
根据构建的投入产出模型及相关数据,测算了1995-2009年的全球贸易隐含碳量和4个区域贸易中的进出口隐含碳排放量及隐含碳净出口排放量。
全球碳排放量从1995年的22042.2Mt增加到2008年的29627.6Mt,增加了34.4%,由于受到2009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下降到31.01%(28877.5Mt)。全球贸易隐含碳从1995年的4150.7Mt增加到2008年的7857.4Mt,增加了89.3%,年均增加6.4%,2009下降到58.8%(28877.5Mt)。可见,1995-2009年期间,贸易隐含碳和全球碳排放总量均处于增长状态但贸易隐含碳的增长速度明显要快于全球碳排放,且在时间序列上贸易隐含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重逐u增大,这一比重在2008年达到了27%。这也表明伴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国际贸易隐含碳对全球碳排放的增长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贸易隐含碳细致准确的计算与研究,对合理界定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2.2 各区域贸易隐含碳时间序列变化与分析
根据式(8)至式(14),计算出各区域1995-2009年的生产碳、消费碳、进出口隐含碳,并各区域的时间变化趋势和各区域间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从图1-图4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基于生产原则还是基于消费原则的碳排放计算结果均反映出属于发达地区的EU-27和OECD地区的碳排放相比于BRIC地区和ROW地区较多。1995-2009年,BRIC地区和ROW地区生产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均高于消费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而发达地区的EU-27和OECD则反之。若不考虑2009年经济危机的影响,EU-27地区的净隐含碳率从1995年的11%增加到2009年的24%,OECD地区的净隐含碳率从1995年的7%增加到2009年的14%,而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BRIC地区和ROW地区的净隐含碳率均为负值。在碳排放份额的长期趋势上,EU-27地区和OECD地区基于消费原则的碳排放相比生产原则的增速较大,而BRIC地区和ROW地区基于消费原则的碳排放则小于基于生产原则碳排放的增长速度。其中BRIC地区的生产碳排放从1995年的5719Mt增加到2009年的10254Mt,增加了79.3%;消费碳排放从1995年的4736Mt增加到2009年的8368Mt,增加了76.7%,体现出两种核算原则下碳排放量差异加大的变化趋势。基于生产原则与消费原则碳排放的计算结果差异反映了国际贸易过程中的“碳泄漏”问题。
1995-2009年期间,BRIC地区的出口隐含碳从1995年的1237.2Mt(占BRIC地区碳排放总量的26.12%)增加到2008年的3210.4Mt(占BRIC地区碳排放总量的41.57%),受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下降到2773.3Mt(占BRIC地区碳排放总量的33.14%)。进口隐含碳占BRIC地区碳排放总量的比例从1995年的5.37%(254.3Mt)增加到2008年的12.70%(980.5Mt),2009年下降到10.61%(887.9Mt)。
净出口隐含碳,可视为区域接受的碳排放净转移。若其值为负,说明该地区将碳排放转移到区域外的其他地区。1995-2009年,EU-27地区和OECD地区的净碳转移始终均是负值且总体上呈现转移量逐年递增的趋势。OECD地区的净出口隐含碳从1995年的541Mt增加到2008年的1203Mt,增加了122.4%,反映了发达地区搭乘国际贸易使得消费与生产在地理位置上分离的“便车”将碳密集型产品转移到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欠发达地区,从而减少了本地区的碳排放。而BRIC地区和ROW地区则一直以来都是发达地区碳排放转移的目的地,BRIC地区接受的隐含碳从1995年的983Mt增加到2008年的2230Mt,增加了126.9%,是发达地区主要的碳排放目的地。
2.3 各区域碳排放贸易条件分析
表2展示了4个区域1995-2009年的碳排放贸易条件情况。
由表2可知,从总体趋势上看,1995-2009年期间,发达地区(EU-27、OECD)的进口碳排放强度均大于出口碳排放强度且碳排放贸易条件始终处于1以下,这说明EU-27地区和OECD地区的进口碳密集度大于出口碳密集度,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处于碳排放收益者地位。
BRIC的出口平均碳排放强度一直趋向于减小,从1995年的0.267kgCO2/US$下降到2009年的0.122kgCO2/US$,说明BRIC出口产品每单位含碳量降低,出口产品更加绿色节能。进口隐含碳强度同样是呈下降趋势,进口平均碳排放强度从1995年的0.057kgCO2/US$下降到2009年的0.039kgCO2/US$,明BRIC的贸易往来国的产品同样更趋向于低碳环保。但出口平均碳排放强度要明显大于进口平均碳排放强度,这与BRIC地区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较低的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高CO2排放密集度有很大关系。从表3还可以看出:BRIC地区的碳排放贸易条件均大于3,这说明BRIC地区在全球贸易中担任贸易净出口国的角色,其出口碳密集度远大于进口碳密集度,处于国际贸易中的受害者地位。
除1997和2009年,Row地区的出口碳排放强度略小于进口碳排放强度外,其余年份的单位出口隐含碳始终大于单位进口隐含碳。1995-2009年间,Row地区的碳排放贸易条件几乎全大于1,说明Row地区在对外贸易中也是处于碳排放受害者地位。
2.4 各区域碳排放责任分析
由于贸易活动引起了碳排放在不同国家之间流转,故在“生产负责制”下核算的碳排放责任与在“消费负责制”下核算的碳排放责任必然有一定差额,差额为正,我们称之为碳损失,反之成为碳收益。表3、表4、表5、表6分别表示EU-27、OECD、BRIC、ROW四个区域在两种责任制下的隐含碳排放情况。
由表3、表4可以看出:发达地区(EU-27、OECD)的实际碳排放责任大于实际的碳排放量,说明传统的基于生产者负责的核算原则导致了“碳泄漏”,使得发达国家借助国际贸易的便利条件将碳将排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在“消费负责制”原则下,1995-2009年间,EU-27进口隐含碳量占我国实际碳排放责任的30%-40%之间,OECD进口隐含碳量占我国实际碳排放责任的18%-25%之间,比重^大。OECD的进口隐含碳排放量在1995-2005的十年间增加了65%,碳收益量占实际碳排放比重基本为10%以上。显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EU-27、OECD)处于碳收益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是其“污染避难所”。
由表5可以看出:BRIC的实际碳排放责任(消费者角度)要小于BRIC的实际碳排放量(生产者角度),BRIC在现行“生产负责制”原则下承担了过多的碳排放责任。
在“消费负责制”原则下,1995-2009年间,BRIC进口隐含碳量占BRIC实际碳排放责任的5%-15%之间,比重较小。尽管在此期间BRIC的进口贸易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但是由于BRIC进口产品多数来源于技术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或地区,故进口产品产生的隐含碳量并不显著。同样时间段内,在“生产负责制”原则下,BRIC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占BRIC实际碳排放量的比重一直很高,1995年BRIC有22%的碳排放是为国外消费者提品而排放的,2005年这一比例达到了28%,2009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占到国内碳排放总量的24%。该部分碳排放是为了满足国外消费者的需求而产生的,理应由消费国承担。但在现行“生产负责制”原则下,由于这部分出口碳排放发生在BRIC境内,故仍计为BRIC的碳排放责任。
BRIC的碳损失量从1995年的983Mt增加到2009年的1886Mt,增长了92%。在2005年BRIC的碳损失量占实际碳排放的比重高达25%。生产和消费碳排放的差异加大说明BRIC有很大一部分隐含碳排放责任是替境外消费国承担,而生产者责任原则掩盖了其隐含碳责任转移问题。因此,应考虑以“消费负责制”原则为基础来核算各国的碳排放量,并且重新界定碳排放责任,减少BRIC等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义务和压力。
3 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的结论和相应的政策建议如下:
①国际贸易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减具有很大影响。1995-2009年期间,贸易隐含碳和全球碳排放总量均处于增长状态但贸易隐含碳的增长速度明显要快于全球碳排放,且在时间序列上贸易隐含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重逐渐增大,这一比重在2008年达到了27%。这也表明伴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国际贸易隐含碳对全球碳排放的增长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了解认识国际贸易与全球碳排放间的密切关系,把握国际贸易隐含碳的发展,为在全球范围内碳排放责任的公平界定和减排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
②从时间序列的变化趋势上看,1995-2009年期间,在生产和消费两种核算原则下,EU-27、OECD的碳排放都要高于BRIC、ROW。但BRIC、ROW生产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均高于消费碳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而发达地区(EU-27、OECD)反之。两种碳排放核算原则下的碳排放量差额在时间序列上呈现加大趋势,这也反映出传统的生产者负责原则掩盖了发达国家实际应承担的碳排放责任,虽然减少了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总量,但却把碳排放转移到能源利用效率低且碳排放强度高的发展中国家,这不仅不利于全球碳减排,而且可能引起全球碳排放总量的增加。发达国家(EU-27、OECD)和发展中国家(BRIC、ROW)的碳排放贸易条件形成明显对比,EU-27、OECD的碳排放贸易条件始终小于1,而BRIC、ROW的碳排放贸易条件一直大于1,且BRIC的出口碳排放平均强度几乎一直是进口碳排放强度的3-5倍,说明在国际贸易中,发展中国家处于碳排放受害者地位。鉴于此,发达国家在国内进行减排的同时也要帮助碳密集程度较高且技术水平低的发展中国家提高技术水平,这不仅可以降低自身的消费碳排放量,而且可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碳减排。
③从碳排放责任的角度看,按照生产和消费两种原则核算的各区域碳排放责任差异较大。EU-27、OECD的实际应负碳排放责任小于实际碳排放量,碳收益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BRIC、ROW反之。在消费原则下,BRIC进口隐含碳量占实际碳排放责任的5%-15%之间。而在生产原则下,BRIC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占BRIC实际碳排放量的比重在2005年达到了28%。说明生产原则下的碳排放核算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因此,应采取基于消费原则的碳排放核算体系重新调整各国的碳排放责任,将本国消费的碳排放和通过国际贸易转移的碳排放考虑在内,保证碳排放责任界定的公平性,从而促进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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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异质性;碳排放;自身效应;溢出效应;反馈效应
1 引言
碳排放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燃烧与水泥、石灰、钢铁等工业的生产过程[1]。世界银行报告表明,全球化石燃料燃烧的碳排放占总碳排放的70%,中国以煤炭燃料为主,能源燃烧的碳排放占总碳排放的85%以上。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研究员指出,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有91%~92%是化石能源。其中,煤炭占绝对优势(约为70%),但这种能源结构是不可持续的。
当前学者针对碳排放的研究多是通过隐含碳进行的,所谓隐含碳,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产品,而在整个生产链中所排放的全部二氧化碳。其产生主要是通过自身效应、溢出效应以及反馈效应引起[2]。潘文卿等(2007)利用2000年中国8区域投入产出表对中国内陆地区间的溢出与反馈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中国内陆地区的反馈效应不及沿海地区大[3]。徐盈之等(2011)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将中国2007年制造业各部门最终需求引致的碳排放量分解为直接效应、反馈效应、溢出效应、自给效应以及自溢效应,发现制造业部门碳排放的溢出效应最大,主要对象是能源产业以及服务业[4]。
2 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本文计算的碳排放主要为能源燃烧碳排放,包括各行业在进行生产、加工的过程中通过燃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所引发的全部二氧化碳。由于隐含碳排放的计算需要通过直接碳排放得出,因此在计算企业异质性下隐含碳排放的自身效应、溢出效应和反馈效应前,应先计算企业异质性下的直接碳排放。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8》、《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以及2007年中国分四属性企业、42部门的投入产出表 ,其中分企业属性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形式如表1所示。
表1 分企业属性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形式
2.1 直接碳排放
2.1.1 能源的碳排放量
根据能源平衡表所示,我国在2007年的能源种类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等17种,且各能源的使用量已知。此时,能源的碳排放总量即各能源的碳排放量之和,而各能源的碳排放量又可通过能源使用量的燃烧量与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相乘得出,如公式(1)所示。
(1)
其中,表示总碳排放量,表示能源的碳排放量,表示能源 的燃烧量,表示能源的碳排放因子。
2.1.2 能源行业的碳排放因子
我国42部门投入产出表中记录的能源行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四个。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所供应的能源包括原煤、洗精煤和其他洗煤,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所供应的能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所供应的能源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所供应的能源包括焦炉煤气和其他煤气。各能源行业产生的碳排放量即其所供应能源产生的碳排放量之和。
因此各能源行业在单位投入金额下的碳排放量即可通过公式(2)计算得出,也即该能源行业的碳排放因子。
(2)
其中,为能源行业的碳排放因子,为能源行业的碳排放量,为能源行业 的总投入金额。
2.12.3 行业的碳排放量
根据投入产出表可知四个能源行业对全部四属性企业42行业的投入量,能源行业的碳排放因子乘以能源行业对某行业的投入量即为各能源行业对该行业投入所带来的碳排放量。将各能源行业引发的某行业碳排放相加即为该行业的总碳排放量,如公式(3)所示。
(3)
其中,为行业的总碳排放量,为能源行业投入到行业 所带来的碳排放量,为能源行业投入到行业的总投入金额。
2.2 自身效应、反馈效应与溢出效应
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碳排放。为了得到某种产品,而在整个生产链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称之为隐含碳。由于四属性企业投入产出表的中间使用部分按企业属性分类可以分为4 4的分块矩阵,因此针对四属性企业而言,其相互之间出口或最终使用拉动的隐含碳主要是由三部分内容引起:由同一属性企业引起的自身效应隐含碳,由全部企业剔除掉同属性作用的反馈效应隐含碳,以及由其他属性企业带来的企业间溢出效应隐含碳,其计算方法如公式(4)所示。
(4)
其中,为隐含碳排放,为单位产出下的直接碳排放量,为里昂惕夫逆矩阵,为出口量(也可以换作最终使用量,包括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总额),为分块矩阵 的里昂惕夫逆矩阵,为自身效应带来的隐含碳排放,
为反馈效应带来的隐含碳排放,
为反溢出效应带来的隐含碳排放。
3 结果分析
按企业属性划分,加工贸易的隐含碳排放高于非加工贸易,国企的隐含碳排放高于外企。如图1所示,2007年中国的隐含碳排放中,大部分来自于国企非加工贸易企业(占92.7%),其次是外企非加工贸易企业(占6.8%),来自于加工贸易的隐含碳排放占比较少(国企和外企的加工贸易分别占0.2%和0.3%)。这一情况在出口和最终使用拉动的隐含碳中同样有所体现,唯一不同的是出口拉动隐含碳中外企占比有所增加,其中外企非加工贸易占8.7%,外企加工贸易占1.0%,且受出口影响,国企加工贸易拉动的隐含碳也有所增加,占0.9%。而在最终使用拉动的隐含碳中,只有非加工贸易存在最终使用拉动隐含碳,加工贸易不存在这一情况。其中国企非加工贸易拉动的隐含碳占比为94.0%,外企非加工贸易拉动的隐含碳占比为6.0%。
图1 企业异质性下的隐含碳排放
根据公式(4)计算可得,四属性企业隐含碳的自身效应、反馈效应和溢出效应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从整体分析,自身效应引起的隐含碳排放占比最大,其中出口拉动隐含碳中自身效应引起的隐含碳占比为59.9%,最终使用拉动隐含碳中自身效应引起的隐含碳占比为78.2%。按不同企业属性分析,这一情况又有所不同。对于国企非加工贸易而言,无论是出口拉动还是最终使用拉动,自身效应引起的隐含碳比例最大(分别占60.3%和82.1%),反馈效应和溢出效应引起的隐含碳占比则有所不同,出口拉动隐含碳中溢出效应的作用更大(占30.6%),最终使用拉动隐含碳中反馈效应的作用更大(占11.9%)。对于外企非加工贸易而言,溢出效应引起的隐含碳占比很大,其中出口拉动隐含碳中自身效应和溢出效应引起的隐含碳占比十分接近,分别为46.8%和46.7%,最终使用拉动的隐含碳中则是溢出效应占比最高,为80.0%。对于加工贸易而言,无论是国企加工贸易还是外企加工贸易,均只有出口拉动存在自身效应引起的隐含碳排放。
表2 企业异质性下隐含碳的自身效应、反馈效应、溢出效应
出口拉动隐含碳 最终使用拉动隐含碳
自身效应 反馈效应 溢出效应 自身效应 反馈效应 溢出效应
CN 86366.1
(60.3%) 12900.6
(9.0%) 43851.8
(30.6%) 362864.6
(82.1%) 52467.1
(11.9%) 26407.8
(6.0%)
CP 1433.3
(100%) - - - - -
FN 6488.1
(46.8%) 903.8
(6.5%) 6471.7
(46.7%) 4471.1
(15.9%) 1145.7
(4.1%) 22521.9
(80.0%)
FP 1649.3
(100%) - - - - -
合计 95936.8
(59.9%) 13804.4
(8.6%) 50323.5
(31.4%) 367335.7
(78.2%) 53612.8
(11.4%) 48929.7
(10.4%)
注:CN为国企非加工贸易企业,CP为国企加工贸易企业,FN为外企非加工贸易企业,FP为外企加工贸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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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o Meng, Chao Qu. Application of the Input-Output Decomposition Technique to China’s Regional Economies. 用地域学研究, 2008(13):27-46.
关键词:对日本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投入产出分析;结构分解
作者简介:王菲(1983-),女,宁夏青铜峡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实务研究;李娟(1983-),女,山东德州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跨国公司和外国直接投资研究。
中图分类号:F114.44;F13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4-0061-05
收稿日期: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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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回顾与计算方法
全球气候变化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IPCC明确指出近百年来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所引发的温室效应造成的。长期以来,碳排放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部门、商业部门、交通部门等,这种“部门”的碳排放研究忽视了个人消费行为对碳排放的影响,也忽视了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生产活动终端需求的家庭的生活消费。目前,从研究成果来看,家庭的碳排放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如比娜(Bina)等运用CLA模型对美国居民消费行为和环境影响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超过80%的能源使用和CO2排放是由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满足其需求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根据社会学基本理论,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居民消费多以家庭消费方式展开。美国研究人员发现,1997年家庭消费行为占全美能源消耗的28%,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美排放量的41%;王彦等研究中国家庭碳排放,结果表明,家庭消费引起的碳排放量占碳排放总量的比例由1995的19%上升到2004年的30%。由此可见,家庭碳排放对全社会碳排放的影响不容忽视。与此同时,“部门”碳排放研究不能解释家庭活动的碳排放结构特征、影响因素,也无法解释同一个城市或社区家庭特征(包括家庭人口数、文化特征、经济特征等)差异而产生的碳排放的差异。因此,基于家庭消费视角的碳排放研究对低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外关于城市家庭碳排放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基本特征和家庭能源消费方式对碳排放的影响。国外学者帕乔里(Pachauri)借助家庭微观调查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收入是家庭碳排放的重要影响因素;杰克逊(Jackson)的研究表明,家庭规模、住房面积、成员结构、消费水平等家庭特征是家庭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弗林格尔(Vringer)等发现,户主年龄在40-50岁的高收入群体,其家庭能源消耗最大。杨选梅等以南京为例认为常住人口、交通出行、住宅面积是影响家庭碳排放的显著因子。杨瑞华等对全国不同地域9个城市的家庭碳排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城市家庭碳排放特点和不同地域城市碳排放差异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碳排放量与家庭经济文化水平和家庭常住人口数呈正相关,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家庭的碳排放量高于内陆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城市。威尔森(Wilson)等研究了家庭成员的环境认知、能源消费行为对家庭碳排放的影响。二是家庭碳排放的空间分布差异研究。阿尔蒙德(Almond)等研究发现,在中国,秦岭-淮河以北地区由于需要家庭集中供暖,其碳排放量特别高。卡恩(Kahn)通过使用1993年美国居住能源消费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居住郊区化对能源消费的显著影响以及其环境后果。黄茹等通过广州市3个不同区位类型社区家庭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郊区社区家庭碳排放量最高,市区社区家庭碳排放量居中,城乡结合部家庭碳排放最低。张馨等研究了城乡居民家庭能源消费的碳排放,结果表明,从2000-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和间接能耗碳排放都呈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家庭的直接能耗碳排放逐年增加而间接能耗碳排放有所下降。三是从时间序列分析家庭规模的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蒋耒文等认为,相对于个人而言,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在人口总量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家庭规模变化导致的家庭户总量的变化有可能对碳排放产生明显的影响。陈佳瑛等就中国1978-2007年家庭模式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家庭规模与总户数对于碳排放具有较大影响力,家庭户单位体现出对人均单位未能包括的家庭消费行为模式的包容,因而可能成为更合适的居民能源消费产生碳排放的分析单位。王钦池认为根据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应该存在一个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家庭规模,称之为最优家庭规模。当家庭规模大于或者小于最优规模时,都会导致能源利用效率的降低和碳排放量的增加。总体说来,家庭碳排放的研究视角从开始较多地集中在宏观层面逐渐转向家庭微观层面。随着我国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人们生活方式将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城市生活能耗消费量将不断增长,导致城市家庭能耗碳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更加明显。因此,有必要对某一区域或省域的家庭碳排放特点及变化特征做详细调查研究,这样可以针对不同研究区域的家庭特征、低碳消费行为分别研究碳排放的影响因素,从而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区域、社区及微观家庭成员的减排政策。本文将以微观家庭调查数据为基础,以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江苏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的结构特征和区域差异性,并分别对调查城市家庭的基本特征、家庭成员低碳消费行为与家庭碳排放的相关性作回归分析,最后得出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数据来源
研究采用2013年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江苏城市家庭碳排放调查”研究小组对江苏省城市家庭活动的调查数据。该调查按照江苏南北区域经济发达与不发达等特点选取了苏南的南京市、苏中的南通市以及苏北的连云港市,由于三个城市2012年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与所在区域的平均水平最接近,且南京市是江苏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南通市是苏中地区三个市中人口最多的城市,连云港市2012年人均GDP排在江苏13个地级市的倒数第二位,因此,选取这三个城市体现了江苏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典型代表性,可以代表不同区域的城市家庭碳排放基本情况。研究在每个城市选择三个社区(市区社区),为了使数据收集更具广泛性和灵活性,并且提高问卷收集速度,在每个社区选择150户家庭采用入户随机发放和现场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要求每个家庭18周岁以上成员填写调查问卷。研究共发放问卷1350份,收回有效问卷1288份,问卷有效率为95.4%。调查问卷包括三个部分:家庭基本特征、家庭低碳消费行为和家庭碳排放结构。家庭基本特征包括家庭的人口统计特征、消费特征(居住面积)、出行特征、文化特征、经济特征(家庭收入)五个方面,其中人口统计特征包括:家庭常住人口数、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家庭低碳消费行为包括家庭成员的每周购物频率、在外就餐频率、垃圾分类情况、空调温度调控、自备购物袋以及“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六项内容。家庭碳排放结构包括家庭能耗(家庭用电、水、天然气或罐装液化气)、交通出行(飞机、火车(动车)、长途汽车、地铁、公交车、小汽车、电动车)、家庭生活垃圾三个方面。
2.研究方法
比娜等提出了消费者生活方式方法(ConsumerLifestyleApproach,CLA),该方法是从家庭外部环境、个人决策因素、家庭基本特征、消费者行为以及消费行为产生的后果五个方面研究家庭碳排放。该模型首先被用于美国家庭碳排放研究中,随后该模型被众多学者引用。此模型中消费者是指为满足其生活需要购买产品和服务的个人或家庭的实体;生活方式影响并决定了消费者的个体消费行为。该模型的目的是通过理解消费者的个体行为以便制定出更好的公共政策。由于各种影响因素的相互交织,并且其中一些因素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了解“消费者”变得很复杂。本文在此方法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和补充,绘制了基于家庭消费行为特征的家庭碳排放影响因素技术路线图。
四、结论及政策含义
[摘要] “低碳经济”一词在出现不到10年的时间里迅速影响着全世界的各行各业,本文通过分析低碳经济对中国物流业的影响,研究了中国物流业的“低碳”发展现状,从而提出中国发展低碳物流的策略,包括政策的支持、采用环保物流设备、废旧物流设备的循环使用、优化运输线路、推行共同配送等几个方面,以达到减少物流业的能源耗用量、降低碳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低碳经济”一词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和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国,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低碳正在引起各行各业的关注,低碳也正在影响物流业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方向,物流业必然向低碳物流的方向发展。
一、低碳经济与物流
1、低碳经济的含义。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
2、我国物流业能源消耗情况分析。物流业是能源消耗较大的产业,在低碳经济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表1可以看出,物流业的能源消耗量在逐年上升,比重也增加,而能耗成本已经占据了物流企业总成本的40%,甚至80%的比重。从表2可以看出,物流业的煤油、汽油、柴油的消耗量占全国消耗量的比重最大,煤油占90.85%,汽油占50.07%,柴油占54.39%,这些都是高碳能源消耗。因此要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就要降低物流业的能耗,发展低碳物流。
3、低碳物流的含义。低碳物流的含义可以这样来理解:一是如何减少物流领域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二是怎样通过优化的方式来运作物流系统。
低碳物流首先表现为一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是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资源消耗为目标,通过先进的物流技术和面向环境管理的理念,进行物流系统的规划、控制、管理和实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它一方面注重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净化物流环境,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4、目前我国物流业的“低碳”发展现状。一是当前物流业在低碳问题上仍处于呼吁阶段。物流业界的低碳探索仍然比较有限,在低碳问题上仍处于呼吁阶段。国内大部分企业对“低碳”的意识比较淡薄,对于低碳的探索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在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之前,更多的机构或企业都还在观望。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国政府一定会认真实施减排任务,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二是“低碳”理念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尚未开启。国内的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物流企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较低,缺乏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企业在人才队伍
建设方面还未考虑“低碳”的观点。三是物流企业各自为政,造成物流能力的浪费。目前我国物流企业大部分都是利用自己的物流设备为自己服务,这样就造成了车辆装载率低、设施利用率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二、我国发展低碳物流的措施
1、发展低碳物流,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与碳排放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发展低碳物流需要健全行业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制度体系,大力培育低碳物流相关技术与产业,组织落实物流业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从国家、地方、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等各方面,发挥政策的组合功能、组合效应,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大力发展经济、大力发展低碳工业,促进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政府的相关部门要考虑量化每个企业的碳排放量,如将碳排放量以成本的方式加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只有把碳排放作为物流企业生产的一种成本,企业才会重视这个问题,才有动力去推动降低碳的排放,企业会看到减少碳排放量,成本降低了。
2、采用环保低碳型物流设备,推动废旧物流设施设备的循环利用。低碳环保型物流设备一方面表现在其在制造过程中是低碳环保的,比如采用了更清洁的生产方式,或者产品设计更加紧凑,减少了原材料的耗用量。另一方面表现在客户使用物流设备的过程中更加低碳环保。低碳环保型物流设备的选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对物流过程中最常用的设备———“叉车”进行更新换代,可用混合动力叉车替换内燃叉车。据悉,丰田叉车已研制生产出世界上第一台内燃式混合动力叉车———hybrid,2009年12月日本开始销售这种叉车,这种叉车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燃料的耗用量只有同等柴油叉车的50%。其二,要减少运输工具的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量,可从这几个方面考虑:第一,用标准较高的重型专用车代替目前普遍使用载重在5吨左右中型物流车,这样,油耗将会降低20%~30%。第二,汽车运输以柴油车代替汽油车。柴油车比汽油车更省油更低碳,目前我国大多数的营运车辆是以汽油为主的,而不是柴油,但相同吨位的车,用柴油比用汽油要节约得多,柴油机的能源消耗仅为汽油机的45%~60%,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比汽油机大约低30%~35%。
3、优化运输线路,减少运输里程,降低碳排放。
通过仿真模拟软件,从运输里程、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源消耗等方面优化运输线路。如:中远物流正在应用一套供应链优化软件,该系统通过计算机仿真模型,评估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源耗用、运输里程等方面对运输线路进行优化。同时,该系统还包括燃油种类的选择和用量确定,系统还可以记录在运输、仓储等每一段物流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数据。
4、物流企业反过来引导客户关注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物流作为派生需求,通常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事实上,物流企业也可以适度超前,反过来引导客户关注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包括行业标准的建设方面、企业在为客户的方案的设计等具体运作模式中以及企业的投资决策中考虑“低碳”因素的加入,尽量多地考虑低碳效应。
三、结论
低碳经济的兴起将带来一场深刻的变革,极大的改变人类生产与生活。这场变革对物流企业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物流企业必须认真审视低碳物流的价值,积极与企业自身实际需要相结合,做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力的保障,从而为参与全球物流业竞争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政府、企业的不断努力,低碳经济条件下的物流产业转型才能够实现产业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力的和值效应,从而彻底告别不可持续的高碳经济发展时代,企业也一定能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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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外贸增长方式;碳壁垒;高碳产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2)02-0062-04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的。目前,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名,借征收“碳关税”、开展“碳认证”等,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发展中国家以高碳产品为基础的出口市场面临严峻的挑战。山东是中国的贸易大省,2011年出口额为1257.9亿美元,其中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特征的机电产品、纺织产品的出口比重约达60%。因此,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加快山东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既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要求,也是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内涵和要求
(一)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一般含义和要求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资金、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粗放投入实现的,以低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片面追求数量、产值和速度,致使经济增长基础脆弱,经济发展质量低、效益差、结构失衡。随着我国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弊端日益显现,因此,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数量型外贸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成为共识。
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是指在外贸规模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实现外贸增长,注重外贸发展中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效益型的转变,意味着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外贸的快速发展。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要求
在传统外贸增长方式下,出口商品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而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外贸增长方式要求将碳排放量列入贸易发展规划的总体考虑中。据计算,现在我国每百万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我国1吨煤产生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8.6%,欧盟的16.8%,日本的10.3%。因此,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一般意义上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低碳经济要求我国传统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节能减排的外贸增长方式。这种低碳视角的外贸增长方式,一方面要求注重外贸发展中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在外贸发展中,通过技术创新等措施降低出口商品每一环节的高碳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要求。
二、适应低碳经济要求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一)应对国际“碳壁垒”的需要
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经济一直不景气。为此,这些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开始实施以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等为内容的“碳壁垒”,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碳关税是指如果一国生产的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在节能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则进口国将对该国的产品征收特别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和高耗能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等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目前,美国、欧盟等已有实施碳关税的意向。碳标准是指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核定允许排放的碳标准量。目前全球三大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已着手推进低碳标准和认定工作。英国已出台了世界首个碳足迹评价国家标准《PAS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碳标签是指把产品从原料、制造、储运、废弃到回收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碳足迹)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英国的连锁超市乐购、博姿等企业早在2006年初就在薯片、洗涤液等75种产品上加贴碳标签。2011年4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开始实施农产品碳标签制度,同时在食品、日用品等行业开展关于碳足迹和碳标签的示范。美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华盛顿碳基金公司和加利福尼亚气候保护公司分别推出了“零碳证书”和“气候意识证书”,在饮料、糖等产品上开始加贴。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的实施,必然对主要以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为优势的山东外贸出口造成冲击,使得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环境趋于恶化。因此,山东外贸企业要积极采取行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对“碳壁垒”。
(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低碳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海外市场不断提升低碳标准,世界贸易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趋于下降,低能耗、低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低碳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关注和顾客青睐。低碳经济要求的低能耗、低排放的产品不仅是对山东出口产品的挑战,同时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山东外贸企业只有率先掌握低碳技术,改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进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变,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占据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制高点,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促进贸易额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是提高山东外贸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三)资源短缺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赖大量资源消耗,而这种过度消耗能源资源的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山东省是我国能源大省,煤炭、电力、煤气、化工等资源导向型产业一直是其主导产业,高碳产业结构体系促使其成为能耗大省和高碳排放大省。据测算,2009年全省消耗一次能源折合标准煤约3亿吨,约占全国总消耗量的10%,居全国第一。同期碳排量为24430.38万吨,居全国前列。然而,能源短缺同样是制约山东长期发展的现实问题。山东出口商品结构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高耗能、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对山东的环境和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在低碳经济时代,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降低出口产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实现山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山东外贸增长方式存在的问题
山东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对外贸易发展迅速。除了在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贸易急剧下降外,其他年份对外贸易增长显著。2011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35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出口1257.9亿美元,增长20.7%。虽然山东外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从低碳经济视角看,山东外贸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碳产品出口比重较高
目前排山东出口前10的位主要商品中,绝大部分仍属于碳资源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器、服装鞋帽、橡胶制品等。机电产品自2004年以来跃升为山东第一大出口产品,2011年机电产品实现出口776.3亿美元,所占出口比重为40.4%。机电产品是内涵能源高排放行业产品,我国主要出口机电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的高30%左右,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低端,山东的机电出口企业以中小型私营企业为主,同样存在着技术水平低、能耗高的现象。纺织服装是山东传统的出口优势商品,2010年出口纺织服装制品173.3亿美元,增长22%,出口比重为16.6%。然而,纺织行业一直是“污染大户”、“耗能大户”,在国家“十一五”统计的10个高耗能工业部门中,纺织业位列其中。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纺织行业全过程能耗大致为4.84吨标煤/吨纤维。可见,山东的主要出口产品仍然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的特征。因此,外贸出口产品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外贸总量的增加,意味着碳能源消费将会进一步增加,与低碳经济的要求不相符。
(二)低碳特征的服务贸易相对滞后
服务贸易是最具有低碳经济特征的贸易形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然而,山东省服务贸易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从总量上看,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偏小,仅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量的6.9%,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从贸易结构上看,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运输服务、贸易佣金服务以及旅游等传统贸易,而现代服务业如计算机服务、金融、保险等占比不足20%,结构明显不优,发展相对滞后。
(三)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依赖程度过高
近些年山东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对其出口份额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半数以上,地区依赖性较强。2011年,对欧盟出口份额占17.4%,对美国、日本、韩国三大传统市场的出口份额分别占15.8%、13.3%和11.5%。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最重视碳排放问题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已经在很多方面制定并开始实施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势必会对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影响。
四、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策略
(一)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利用,降低产业中间链碳排放
纺织品、钢材、机械、橡胶等产业既是高碳产业,也是山东省主要的出口产业,必然受到“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冲击。然而,这些出口产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能退出国际市场,因此要通过能源替代、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低碳技术的研发,降低产业中间链条的碳排放。要重新规划制造工艺和生产流程,即从产品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回收处理,每个环节都应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问题,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由“高碳”转化为“低碳”。有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走出去”,在原材料产地或者消费市场就近生产、开发矿产和利用国外清洁能源,规避“碳壁垒”。
(二)大力扶持低碳新兴产业发展
在应对“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中,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向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转化,从而提高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减轻“碳壁垒”的冲击。山东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低碳产业的发展,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例如信息产业中的IT产业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具有能耗低、污染小的特点,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再如现代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小,而且就业容量大,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的朝阳产业等。要在具有优势的传统制造业生产中,在出口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环节上下工夫,改变目前“为他人作嫁衣”的状态,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品,尽快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形成新的比较贸易优势。
(三)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
我国早已认识到低端加工贸易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恶果,开始实施加工贸易模式转型。山东在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注重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011年,山东加工贸易进出口834.9亿美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出口558.3亿美元,增长12%,占全省外贸出口的44.4%,比2010年的47.8%下降3.4个百分点。加工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其中光伏产品加工贸易发展迅猛,2010年出口2.4亿美元,增长2.5倍。纺织服装和农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下降。但总的看,山东加工贸易比重还较大,这是由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充当的终端加工制造者的角色所决定的。这种结构使山东对外贸易虽然规模巨大,但相应的增值收益有限,对上下游产业和周边产业带动不足,同时加剧了资源耗费和污染排放,客观上造成了与低碳经济的矛盾。因此,山东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四)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
目前,山东省出口贸易市场虽然仍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但要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势头迅猛。山东省出口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强与这些国家的经贸联系,逐步减少对欧、美、日等市场的过度依赖,减缓“碳壁垒”对山东省出口造成的冲击,促进山东省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碳减排” 新闻报道 误区
随着2009年11月25日中国宣布了“碳减排”目标,“低碳经济”的提法在2009年年底迅速兴起,“碳减排”也在2010年年初渐渐成为了最热的新闻关键词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媒体“碳减排”的相关报道存在若干误区。笔者择其较为典型的部分,试辨析如下。
一、二氧化碳不是大气污染物
在媒体报道中不难见到这样的新闻标题:《商用车二氧化碳污染严重》、《“清洁煤炭”技术可减少二氧化碳污染》、《降低污染,把二氧化碳埋藏在海底》……这些文章中都把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作为大气污染物来看待。实际上,从法律角度分析,目前在我国二氧化碳还并不是大气污染物。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列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按照该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法定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实际是由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以及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二氧化碳”并不在其列。而其他标准虽有的与规定略有不同,也都没有列入“二氧化碳”。如《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规定了37种大气污染物,把“一氧化碳”列入其中,但是也没有把二氧化碳作为大气污染物加以限制。其实,二氧化碳是否应列入大气污染物名单,在法学理论界依然有争议。作为自然界不可或缺的物质,把二氧化碳简单地看成是一种污染物,也确实是值得商榷的。
二、“节能减排”中的“减排”,其实并不是“碳减排”
“节能减排”几乎成为有关“低碳”新闻报道中最常见的词语之一。实际上,作为我国一项政策的“节能减排”,现阶段是指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中的“减排”一词根本不是指“碳减排”,而是指“主要污染物减排”。“节能减排”作为政策名称出现时,“减排”的含义是非常明确的。如2007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的“减排”对象,就专门是指“十一五规划”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虽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主要源于化石燃料的燃烧,两者具有一定的同源性,其控制手段也有一定的一致性”、“以二氧化硫为主的污染物减排对温室气体减排有明显协同作用”①。但是,把法律上不是大气污染物的二氧化碳,当成了着眼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节能减排”政策中的“减排”对象,无疑是一种误读。
三、节能未必减排、减排未必节能
现在,很多“碳减排”新闻报道默认了这样一个前提:“碳减排”是“节约能源”的必然结果。甚至认为“节约能源”和“碳减排”是一体的。于是,不少报道也就专注于《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施,将之视为实现“碳减排”的“不二法门”。实际上,消耗的能源较少,不代表二氧化碳排放较少。以中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比较为例:美国2008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299.0百万吨标准油当量,中国为2002.52百万吨标准油当量②,美国消耗的能源远多于中国。但是,2008年 “中国和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大体相当”③。中国能源消耗少于美国的情况下,碳排放却与美国“大体相当”,主要原因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煤炭的“单位热量二氧化碳碳排放量”高于石油和天然气),低碳能源使用偏少。通过比较也揭示了这样的事实:节约能源只是实现“碳减排”的途径之一。能源结构不调整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节能不减排”的情况;而扩大能源结构中低碳能源的比例之后,消耗能源增多,碳排放未必增多。寻求“碳减排”的政策路径,不能视野单一,只在节约能源方面下功夫。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存在“减排不节能”的情况――把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用各种方法储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气中的“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是现阶段公认的短期实现“碳减排”最重要的技术之一。但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却是“一项高耗能、高成本的技术”,按我国目前火电厂的情况,使用这项技术“增加了1/4的耗电量、耗煤量”,“发一度电几乎要增加30%~50%的能耗”④。为了实现“碳减排”,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和“节约能源”背道而驰了。■
参考文献
①《中国污染物减排显著带动二氧化碳减排》,新华网,09年12月15日
②《气候变暖变冷对中国都是巨大挑战》,中国能源网,2010年1月25日
③《中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大体相当》,《中国经济导报》,2008年10月30日
④《科学时报》2010年2月8日B3版
【关键词】碳生产力;低碳经济;途径;含义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要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发展低碳经济,世界已经进入了低碳经济时代。各国虽然都认识到了发展低碳经济紧迫性,但还没有高度重视低碳经济带来的影响。因此,各国应结合国情,科学的、合理的发展低碳经济,来应对全球的气候变化。
一、碳生产力分析
碳生产力是指每单位碳当量的排放所产出的GDP总量。碳生产力是单位GDP产出碳排放量的倒数,可以用来衡量一个经济体消耗单位碳资源所带来的相应产出。这是从绝对量上考虑的。也可以从相对指标角度分析,即:如果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速度小于经济产出的增加速度,则可称其为低碳排放。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数据,2005年发达国家中碳生产力水平最高的是挪威,为5656美元/吨(二氧化碳),美国为2104美元/吨,发展中国家中印度为1998美元/吨,中国为956美元/吨。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非常贫穷的小国,如乍得(Chad)的碳生产力达到107527美元/吨,为全球最高。阿富汗和马里分别排在世界第二和第三位。
由于碳生产力取决于人均碳排放与人均GDP两个指标,所以收入水平的高低和碳生产力的大小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可见,作为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状态的指标之一,碳生产力指标比较适合经济发展水平(或人文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对比,碳生产力指标无法考核一个国家(经济体)的人文发展水平以及奢侈排放情况。
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资源分布的不同,碳排放特征也不同。应该用碳排放弹性指标(碳排放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比值)和碳生产力来综合反映,才能有效判断一国家碳排放的合理性。低碳经济的目标是低碳高增长,因此碳排放弹性指标中的GDP增长率应为正,而且GDP增长率要大于碳排放的增长率。这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应为之努力的方向,最终进入GDP增长或相对不变,碳排放增长率为负(也就碳排放逐年下降)的阶段。
二、低碳经济含义
低碳经济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人文发展潜力达到一定水平为目标的经济活动。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就是使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蒋金荷、姚愉芳在《人文发展潜力与碳排放需求空间的定量分析》中将人文发展潜力定义为“满足人们的基本性需求,保障像样的生活质量水平。基本性需求即维系基本生存所需的生物性需求,包括营养、住房、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基础教育等内容;生活质量包括收入、期望寿命、受教育水平等”。即“每一个社会个体或群体均享有发展权益,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权益,可分为维持基本生存必需的基本性需求和提供非物质内容的享受性需求”
三、对低碳经济的认识
要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从多方面认识低碳经济。
1.低碳排放不一定就是低碳经济、碳排放增加不一定不是低碳经济
世界上有很多不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单位GDP的碳排放很低,但这些国家和地区生产水平很落后,化石燃料和商业化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很低、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也非常低,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比相差甚远,所以,这种低生活水平带来低碳排放不是我们要追求的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并不是使我们走向贫困,应该是要在保护环境气候的前提下不断的富裕。
发达国家人均碳排放水平非常高,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的平均水平。能不能说他们不是在发展低碳经济,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欧洲一些国家,城市的生活水平很高,同时碳生产率也很高,但碳排放水平已经呈现出回落趋势。所以说,这应该是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
2.发展低碳经济必须从现在做起
为了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制定的目标,全世界必须尽快实现大气环境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不再升高。发达国家具有巨大的历史责任,其当前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碳生产力水平,也为其低碳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世界必然是低碳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时,必须考虑经济增长同时相对降低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从未来看,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延迟行动,必将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损失。
3.低碳经济并不意味着高成本
使用新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能会帮助节省成本,并且不需要很高的技术。比如,农业生产活动会留下大量农业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这些废弃物会释放二氧化碳,加剧全球变暖。而现在有人通过在无氧状态下不完全燃烧农业废弃物,不仅使木炭存在形式稳定,肥沃了土壤,还具有碳储存功能。
4.发展低碳经济不应区分产业,也不追求绝对的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没有行业限制,没有主次之分,只要是产生碳排放的地方,就应考虑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是世界范围内每个国家、每个行业、每个产生碳排放的地方在发展的同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要追求绝对低碳,要在满足一定目标的低碳和相对的低碳上下功夫,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更应如此。
5.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中国家同样要重视
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各国应当根据各自国情和能力开展“共同但有区别”的行动。发展低碳经济、走低碳发展的道路,或者实现社会经济的低碳化,本质上是应对气候变化中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核心内容。所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同样担负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
四、发展低碳经济的途径
1.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全球能源需求必将持续增长。目前,世界人均能源消费量约为2.5吨标准煤,而经济发达国家的人均能源消费在6吨标准煤以上,美国的人均能源消费达12吨标准煤。如果世界各国都达到这个标准的话,按目前的人口数量和技术水平测算,全球年消费能源将达400亿吨标准煤,按目前探明的化石能源资源看,最多可使用上百年的时间。即使不考虑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这种主要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也不能持续,开发利用可再生的能源资源势在必行。
2.提高能源效率,做好能源运行管理
能源效率是指单位能源消费产生的经济价值或物品产量,与生产、加工、转化、使用等各环节的技术和管理密切相关。目前,从每个行业来看,都有提高能源效率的潜力,挖掘这些潜力的出路是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效率是涉及面很广的复杂系统工程,既要有先进实用的技术,也要有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市场环境。这要求从思想上重视能源效率的提高,并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不仅与能源生产环节有关,也与能源运行管理方式有关。所以只有做好能源运行管理了,才能更好的提高能源利用率,才能做到节能减排。
3.优化能源利用方式,全面实现电气化
应该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尤其能源)的特点,加大清洁能源的投入,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能源利用方式。一是要优化电源结构,合理配置各类电源机组,更加重视具有调节能力机组的建设,特别是燃气机组和抽水蓄能机组,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二是要研究经济适用的储热技术,在供热体系中配置必要的储热装置,提高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效率;三是要适当推广电供热技术,实现电力系统运行的调峰填谷,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好地利用起来,真正实现节能减排。
全面实现电气化是解决我国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更是解决广大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出路,对于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在能源的选择上能用电的就尽量用电。
4.追求低碳生活
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量人人有责。所以我们要追求低碳生活。“低碳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先是从国外兴起,是在生活中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就是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如今,这股风潮也逐渐在我国一些大城市兴起,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返璞归真地去进行人与自然的活动。
5.加大现代物流的发展力度
物流在低碳经济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一方面是由于物流本身是能源消耗的大户,也是碳排放的大户;另一方面是因为发展物流又是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措施,如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信息化、标准化可以实现节能减排,先进的物流方式可以支持低碳经济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低碳经济需要现代物流的支撑。所以应加大加大现代物流的发展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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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建坤.发展低碳经济,关键在于低碳技术创新[J].绿叶,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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