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固定资产的成本8篇

时间:2023-12-28 16:16:2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固定资产的成本,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固定资产的成本

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购建;成本核算

一、固定资产购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单位扩大再生产的最根本的途径。在企事业单位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必须的。而准确核算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成本,提高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核算水平,不仅可以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而且能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对一个企业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及生产成本的准确核算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经常出现工程项目(核算对象)混乱、成本核算不准、甚至随意估计成本等现象,这给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和产品成本的计算都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固定资产购建项目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企事业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购建工程项目核算重视程度不够;购建一项固定资产工程要经过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竣工决算等一系列系统的管理工作才能完成。这一系列的过程应有财务人员的参与。财政部《内部会计工作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对财会部门在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和任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在笔者亲历过的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管理与核算中,除了结算付款之外,其他环节财务人员几乎从未参与。

第二,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也给核算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成本核算对象混乱、施工单位多等。如果不深入了解工程概况,亲临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很难准确及时了解各子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购建工程成本核算对象。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一个固定资产购建项目往往要多个施工单位共同协作完成,而各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对相同的子项目称谓不一致,也使工程成本的归集更为复杂。

第三,单位管理者出于不同的管理目的和偏好,对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实施方案会采用不同方法:有清包工形式和包工包料形式,有总包方式和分包方式等等。因而对不同的项目要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甚至相同的工程项目在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所以财务人员很难从现成的案例中找到最合适的固定资产购建成本核算方法。只能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而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着成本核算的结果。

三、如何准确核算固定资产购建工程项目成本

第一,企事业单位领导应对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管理要足够的重视,这不仅是工程技术部门的事,也要求财务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实施、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项目验收以及移交等环节,都要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财务部门对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及其各子项目有整体的认识。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安全、经济,而且能够为准确核算工程成本奠定基础。

第二,财务人员要及时向工程技术部门的人员了解工程概况;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熟悉各子项工程情况、明确各个工程成本对象;到库房了解专用设备、工程材料收况,使设备、材料成本的归集与工程项目能够保持一致,并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到各个施工单位了解其实际参与的工程项目,防止在结算时项目罗列不清和名称混乱等问题的发生。

第三,财务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文本,了解工程项目的出包方式,根据具体的情况设置不同的项目成本核算科目,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如清包工项目不仅要关注核算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款,还要密切核算工程材料领用情况;而包工包料只需要核算施工单位结算价款;交钥匙工程只需要核算设备价款即可,而供应商单纯提供设备项目不仅要核算设备价款还要核算设备安装成本;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作业,还要在不同的项目中准确分配。

第四,财务人员更要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学习相关财务核算知识,还要学习固定资产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合同的签订相关术语、学习与在投资项目相关生产流程,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合理地对各工程项目成本进行归集核算,为下一步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固定资产购建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及时把握相关税收政策降低纳税风险。如一个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时,不可避免地要进行设备及工程物资的采购,2009年1月1日增值税全面转型,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但是为规范执行过程中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通知规定: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如果不及时根据相关政策及时调整进项税额,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纳税风险。类似问题还有试生产费用税会处理差异问题,建筑营业税相关问题等等。

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项目要及时建议组织验收,及时进行首次盘点、决算结转。如不能及时决算,应对不能决算的项目及时盘点后进行预结转,以免影响投产后生产成本核算工作。

总之,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财务部门和管理者以及相关建设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准确核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柳絮,刘小清.企业内部会计控制[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

2.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Z].2003-10-22.

篇2

[例] 甲公司购入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购入当年末分4年分期付款,每年200万元,合计800万元。假定购买价款的现值为600万元。设备购入当日即投入使用。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甲公司购入这台设备的成本应确定为600万元,购入设备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6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 6000000

实际支付的价款800万元与购买价款的现值6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万元,应当在信用期间4年内计入当期损益。下面分别用直线法、实际利率法和年数总和法确定各期应计入损益的金额。

一、直线法

将200万元在4年的信用期间平均计入当期损益。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均为200万元/4=50万元。每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50万元和利息5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0

财务费用5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二、实际利率法

计算得出将实际支付的价款800万元折现为购买价款的现值600万元的利率为12.62%,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如表1。

第一年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24.28万元和利息75.72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242800

财务费用7572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二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39.96万元和利息60.04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399600

财务费用6004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三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57.63万元和利息42.37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576300

财务费用4237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第四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78.13万元和利息21.87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781300

财务费用2187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三、年数总和法

按年数总和法将200万元在4年的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如表2。

第一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20万元和利息8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200000

财务费用8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二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40万元和利息6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400000

财务费用6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三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60万元和利息4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600000

财务费用4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四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80万元和利息2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800000

财务费用200000

篇3

【关键词】 修理费用; 成本核算; 费用分配

一、修理费用规定引起成本核算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支出,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价值,不满足该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该准则的实施引起了企业成本核算的变化,具体表现在:

(一)账户核算的内容

1.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核算内容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等。这里的修理费指生产车间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此外也包括车间使用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规定中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不论资本化支出或是费用化支出都不再计入“制造费用”,因此制造费用账户中修理费不包括固定资产的修理费。

2.辅助生产成本是指为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其核算内容包括: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材料费用、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以及制造费用,如折旧费、修理费等。依照规定,辅助生产成本账户中修理费不包括固定资产的修理费。

(二)固定资产费用化后续支出的应计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例如:某公司委托外单位修理生产车间机器设备,对方开来专用增值税发票注明修理费2 000元,增值税为34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根据规定车间修理费用不计入“制造费用”,其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2 00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元,贷:银行存款2 340元。

(三)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摊销

根据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分为经常性修理费用和大修理支出,而统一称为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并明确了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除销售部分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外,其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都作为管理费用。例如:支付大修理固定资产费20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20 000,贷:银行存款20 000。

(四)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包括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代数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等。例如:某企业有修理和运输两个辅助生产车间、部门。修理车间共提供劳务20 000工时,发生费用计19 000元,其中:为运输部门修理1 000工时,为基本生产车间修理16 000工时,为厂部管理部门修理

3 000工时;运输部门本月共提供运输40 800千米,发生费用为20 400元,其中为修理车间提供运输劳务800千米,为基本生产车间提供运输劳务30 000千米,为厂部管理部门提供运输劳务10 000千米。采用交互分配法,笔者认为,根据规定修理车间为运输部门提供的劳务950元(19 000/

20 000×1 000)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运输部门为修理部门服务400元

(20 400/40 800×800),运输部门费用为20 000元(20 400-400),修理车间18 450元(19 000+ 400- 950),修理车间对外分配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18 450,贷:辅助生产成本――修理车间18 450。其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也做相应的调整。

二、修理费用规定对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规定从某种程度上简化了会计核算程序,避免企业管理当局借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来进行盈余管理,但是也为企业带来了不利影响:

(一)不符合产品成本的定义

产品成本是指企业为了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总和,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计入该种生产成本;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需采用适当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是属于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将其分配后计入产品成本。而规定中将其一律计入管理费用,不符合产品成本的定义,不符合“企业应当合理划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的规定,不能真实反映产品成本构成,不利于成本的考核分析。

(二)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在受益对象之间的分配“有名无实”

由于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制约,互为条件,交互分配费用是辅助生产费用核算与成本计算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交互分配法、代数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都是建立在交互前提下。在前例中,运输部门为修理车间提供运输,修理车间为运输部门修理设备,要计算修理成本就要确定运输成本,计算运输成本就要确定修理成本。但依照规定,计算运输成本不再计算修理成本,只将修理车间为运输部门提供的修理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车间交互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这样的处理不但失去了交互的意义,也违背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在受益对象之间分配的初衷,变得“有名无实”。

(三)夸大了管理费用,不利于对管理部门进行公正的评价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将夸大管理费用的金额而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失真,不利于对管理部门进行公正的评价。例如:有些行业(如化工行业)为了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转,每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很高;有些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的主要构成物无法单独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也无法大批量地轮番进行大修理处理,但是一次大修理支出又相对较高,很有可能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合理体现造成不利影响。

笔者认为,取消将生产部门固定资产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沿袭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计入相关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做法,将生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后续支出计入制造费用,这符合产品成本的定义,能确定真实的产品成本,使成本信息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4

关键词:CAPM 中国股票市场 实证 检验 统计量

CAPM的一般理论

CAPM是一个在市场均衡概念下确定风险的市场价格和对风险资产给出合理的一个风险度量的模型。这个模型是由Sharpe、Treynor、Black等人先后工作形成的。

CAPM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的,它是与投资者的行为及投资集合的特征有关的,一般有以下结论:市场资产组合是这样的资产组合,即它是在市场均衡时全体投资者最优资产组合的权数的凸组合而构成的资产组合。市场均衡时存在这样一个市场资产组合M,它由市场的各个资产以其市值为权数组合而成。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条件下,对任何一个资产组合q,可以表示为:

E(Rq)=Rƒ+βq・(E(RM-Rƒ) (*)

这就是我们所熟悉CAPM表达式。其中Rf是无风险资产收益率,RM是市场组合的收益率,Rq是资产q的收益率。

CAPM对资产市场的风险度量问题给出了一个数量性的确定回答,在财务分析与财物管理的领域中有着巨大应用。

CAPM检验的一般统计框架

CAPM大体上有两个版本,即Linter, Shaper与Black。由于后者实际上是一个零β资产定价的版本,在数据的收集上困难更大一些,通常大多数的检验模型都来自前者。本文也把检验Shaper的CAPM作为目标。约翰•Y•坎贝尔等(2003年,《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提出了一种检验CAPM模型的框架:

定义是N个资产的(N×1)阶超额收益(资产的收益率减去无风险收益率)向量。对这N个资产,超额收益可以用超额收益市场模型来描述:

其中α和εt分别是(N×1)阶资产收益截距向量和随机扰动向量,β是(N×1)阶贝塔系数向量。

对(1)式Sharpe的CAPM来说,向量α的所有元素都为0。这实际上是(*)与(1)的比较结果以及构造检验的主要假设,即:

H0: α=0 H1: α≠0

我们假设超额收益关于市场超额收益的条件分布为多元正态分布。经过一系列推导,可以得到以下检验统计量:

在零假设下,J1渐近的服从自由度为N的卡方分布。由于零假设下J1的有限样本分布不同于它的大样本分布,Jobson等对J1进行了调整,使其具有更好的有限样本性质,J2即是修正过后的统计量:

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检验

下面我们将借助于以上检验框架,对CAPM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拟合程度作出检验。

约翰•Y•坎贝尔等对于上述的检验框架的检验尺度和检验功效的研究表明,被考察的资产组合数应不超过10。横向上,我们将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数据分别作了处理和检验分析,纵向上,将被分析时段再分为前后两个子时段作了分析比较。在1993年6月前上市,并持续到2001年12月持续有交易记录数据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共有62支,深圳交易所一共有32支。对于资产组合的挑选上,分三种情况作了分析:随机的挑出10支作组合;取出被考察时段内平均市值升序排列的前10支作组合;取出被考察时段内平均市值降序排列的前10支作组合。由于CAPM理论假设不存在股利,因此用“考虑现金股利再投资的月收益率”作为相应股票的收益率。对于市场组合M,在CAPM理论中,市场组合是各资产以其市值为权数的组合,因此在计算中,取“考虑现金股利再投资的全部股票按照总市值加权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组合的收益率,同样的,我们考察它的月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分别取了相应时点的活期存款利率、短期贷款利率和两者平均三种情况作计算。这些数据都来自“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股票市场交易数据库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主页。

原始数据经过耐心的整理和筛选,得到了检验所需数据及其结构。

由上,被考察的时间序列长度为102个月,即1993/07~2001/12,检验在整个时段进行,并再分为前后两个51个月的子时段检验。按照(2)、(3)式分别计算J1、J2统计量的值,计算结果及相应p值如下表所示:

表1和表2列出了关于Sharpe-Lintner CAPM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的实证结果。使用J1对整个时期来说,不论是上市还是深市,结果的p值极端的小,和0非常接近,表明以99.9999%以上的显著性拒绝零假设。

来自沪市的数据检验结果表明:表1中,随机构成的组合在两个子时段的差别微小,零假设均以很大的显著性被拒绝;按市值升序排列前10位构成的组合在整个时段和两个子时段的检验结果对零假设的拒绝有所减弱,并且两个子时段在时间顺序上对零假设的拒绝也减弱;按市值降序排列的前10位构成的组合的检验结果跟随机构成的组合相比没有显著改变。

来自深市的数据检验结果表明:表2中,随机构成的组合在两个子时段的差别微小,零假设均以很大的显著性被拒绝;按市值升序排列前10位构成的组合在整个时段和两个子时段的检验结果对零假设的拒绝有所减弱,并且两个子时段在时间顺序上对零假设的拒绝也减弱;按市值降序排列的前10位构成的组合的检验结果跟随机构成的组合相比没有显著改变。

可以看到,在纵向上,来自上市和深市的数据表现是基本一致的。组合的选取能够显著影响检验结果,市值较小的个股构成的组合表现要好于市值较大的个股构成的组合,即对零假设的拒绝相对减弱。

横向上,深市的表现相对要好于沪市的表现,即来自深市的数据检验结果对零假设的拒绝程度弱于来自沪市的数据。

上表也表明J1与J2相比过度拒绝零假设,J2的表现相对好些,这也正是对J1作修正的必要之处。

需要强调的是,检验过程中,无风险利率分别取了相应时点的活期存款利率、短期贷款利率和两者平均三种情况作计算,结果两个统计量的值完全相同!它们对无风险利率的变化毫不敏感!

分析结果

以上实证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表现跟CAPM模型还相差甚远。深市的表现虽然好于沪市,但是其对CAPM的拒绝也是非常肯定的。两个子时段的检验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近十年的发展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市值较小的个股表现相对接近CAPM表达式,但是其对CAPM的拒绝程度也是非常大的。检验结果体现出小盘股在这方面的价值。

检验结果是可以理解的,我国的股票市场刚发展了十余年,在规模上、运作上和管理上距离西方发达的股票市场还有很大的差距,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特殊背景,还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中国的现状与CAPM的若干假设之间还相差太远:投资者尚不成熟,也缺乏理智;市场还远未有效、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均衡;市场的管理还远没有放开。两个检验统计量对无风险利率的变化不敏感也说明了这一点。另外一方面,检验的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市场组合的选取上,按照上述方法得到的组合收益率未必是市场组合的收益,这个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众多的计量经济学家;还有正态性的假定可能和实际相差甚远。这些都是今后值得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参考文献:

篇5

问题一,其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为何要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实难以理解。一方面,我们知道,企业的固定资产可 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实物形态仍保持不变,但其价值却会随着使用、侵蚀以及技 术进步而转移到产品价值中或在当期损益中得到补偿,这种转移或补偿采取计提折旧的方式处理,上述处理方法显然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相违背;另一方面,企业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应相应增加产品成本或当期费用,而上述方法在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 ,却将因计提减值准备少提的折旧,冲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处理的直接后果导致 企业的产品成本或当期费用不真实,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问题二,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表示的意思是按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小于不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 补提折旧。当按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大于不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时,又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可以采用固定资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来处理。 其中的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时,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也就是本文所说的固定资产成本,然后比较固定 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如果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则该固定资产期末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如果成本低于可收回金额,则该固定资产按成本计价。在遵循这一原则的前提下 ,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 值,补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冲销上次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二步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预计净残值以及使用寿命都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与减值前计提的折旧额不一样。如果减值后的折旧额小于减值前的折旧额,应补提少提的折旧额;如果减值后的折旧额大于减值前的折旧额,则应冲减多提的折旧额。

第三步计提减值准备。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 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等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时,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该固定资产按成本计价,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时,该固定资产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甲公司20×1年12月25日购置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8年 ,预计净残值6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80.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401.7万元。20×7年12月37日 ,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

转回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1.冲销20×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401.7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17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17000

2.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300 - 65)÷8 = 154.37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280.8 - 65)÷4 = 53.9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53.95万元小于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54.375万元,所以应补提少提的折旧额。

20×6年、20×7年因为减值少提的折旧额为(154.375 - 53.95)×2 = 200.85万元。

借:制造费用 2008500

贷:累计折旧 2008500

3.计提减值准备。

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300 - (1300 - 65)÷8×6 = 373.75万元。

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373.75万元小于可收回金额560万元,所以该固定资产应按成本计价,也就是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确定的固定资 产账面净值计价,因此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乙公司20×1年12月25日购置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 ,预计净残值6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58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21万元,估计该设备尚可使用4 年,预计净残值不变。20×7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 48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相关税费。

转回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1.转回20×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221万元。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1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10000

2.调整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300 - 65)÷10 = 123.5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585 - 65)÷4 = 130万元。

减值后的年折旧额130万元大于减值前的年折旧额123.5万元,所以应冲减多提的折旧额。

20×6年、20×7年因减值多提的折旧额为(130 - 123.5)×2 = 13万元。

借:累计折旧 130000

贷:制造费用 130000

3.计提减值准备。

20×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300-(1300-65)÷10×6 = 559万元

经过上述两项处理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恢复到不考虑减值因素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559万元大于可收回金额480万元, 所以该固定资产应按可收回金额计价,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固定资产成本 - 可收回金额:559 - 480 = 79万元。

篇6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此可知,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取得方式下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包含的内容构成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外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其他计量属性为辅在新准则颁布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在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基础上,也涉及其他计量属性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现值计量的运用。其一,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购买价款确定,而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即在对固定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时,需要以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分配标准。此时,运用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二、固定资产后续及终止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探讨

(一)历史成本为主、其他为辅的计量属性是适应现实的必然性要求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

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往往导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严重背离。即在会计环境发生变化如物价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能出现“信号扭曲”,难以现实地描述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在需要报送会计信息的会计期末,采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等其他计量属性,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如对固定资产会计期末的计量,一般从产出视角或预期收益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篇7

关键词:固定资产 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

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并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根据以上规定,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有五种,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些属性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终止计量的时候得到体现。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固定资产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买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等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则适用现值的确定方法。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方法折合成的当前价值。它主要分为复利现值和年金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而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则适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情况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

二、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

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三)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

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

首先,对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会计理论问题,需要考虑不同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等。其次,资产计量属性理论的发展还取决于会计目标的变化。决策有用性的观点已经成为研究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主流观点。在此目标下,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进入会计计量属性的可选范围。

关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核心问题。对于固定资产计量属性选择的相关问题,将来还有待于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及会计方法的研究发展等因素进行分析,以使固定资产的计量属性更能体现资产的货币价值。

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丁红燕,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2005.5。

[3]杨彦,《国际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篇8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修理费

一、固定资产修理费在新旧准则下的不同处理方式

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修理等维护性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收益期间,通过“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分别计入各期损益。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期间费用。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有以下不同之处:旧准则允许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将修理费用按照收益性原则,分配至各个期间及相关的产品及劳务成本;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

一是作为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二是由于修理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不再包含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这一内容。其中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更为谨慎,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但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与企业产品制造或劳务提供的相关性,而将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全部计入期间费用产生的问题

1.违背了应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原则。成本费用是在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费用,在其发生时应计入所生产产品的成本或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期间费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的费用。之所以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主要是因为难于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将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中难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期间费用有其合理性,但企业发生的可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如为生产特定产品而专用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也一概计入期间费用,显然违背了产品或劳务的成本核算原则。

2.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相协调。企业的固定资产随着生产经营过程的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固定资产的持有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能耗费用与修理费用,在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也表现为一种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规定,将用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以及能耗费用或租赁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中,而唯独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被排除在外,发生时不进行对象化而一概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显然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协调。

3.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将导致所计算的产品或劳务成本不能足额反映生产的消耗水平,使成本信息不能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如果将企业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用排除在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之外,其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就不能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和真实的生产消耗水平,将降低企业成本信息的使用价值。这在固定资产费用占产品或劳务成本比重较高的一些行业尤为突出。例如交通运输业主要是通过使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构成运输或装卸成本的主要是固定资产耗费与人工耗费,不存在一般制造业中的原材料耗费,如果不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运输或装卸劳务成本,就会使所计算的成本不完整。

4.违背了确认费用的一般性原则——配比原则。费用的支出既与资产的耗费相联系,又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该项费用的支出在一个会计期间以上都有助于各期营业收入的实现。因此在企业大修期间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该遵循配比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多,分摊也多的原则。在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企业根据工资总额计提的“五险一金” 等均根据配比原则计入相关成本和费用,充分体现了费用列支的“配比原则”,而新准则却规定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车间设备修理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没有计入产品成本,这与“配比原则”是不相符的。

5.不便于对管理费用的控制与评价。固定资产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使管理费用被人为地夸大。而管理费用是评价与考核管理人员的重要指标,这明显不利于企业对企业管理者的评价与考核。

三、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思路

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为了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必然要求正确划分制造费用与经营管理费用界限。企业发生的生产管理费用与特定的产品或劳务有直接联系的,应计入特定产品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而与产品的生产及劳务的提供没有直接联系的,应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划分标准,按实质重于形式及配比原则。可以根据所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与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系来确定维修费用是归属于生产费用还是当期损益。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生产部门使用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即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存在着直接的关联,那么就应该进行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如果是直接用于某种产品或为提供某一项劳务,直接计入该产品或劳务成本即可,如果为某几项产品共同使用,应在几种产品中进行分配;如果一项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的,不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即与产品的生产或劳务的提供不存在直接联系,那么就不能进行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应将其计入期间费用。

参考文献: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