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7 10:40:4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国际贸易的范畴,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国际劳工标准 社会条款 社会倾销
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2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3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 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目前仍存在着生产商为获得较高利润而压榨劳动者的情况。低成本策略不仅损害了人权,更破坏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很难对某些不当的降低标准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但各国对自己的进出口贸易都相当敏感,因此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有利于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最终更好地维护各国劳工的基本权利,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
论文摘要:对国际劳工标准是否应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截然相反的态度,本文阐述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相挂钩的原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并论述了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2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3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 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目前仍存在着生产商为获得较高利润而压榨劳动者的情况。低成本策略不仅损害了人权,更破坏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很难对某些不当的降低标准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但各国对自己的进出口贸易都相当敏感,因此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有利于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最终更好地维护各国劳工的基本权利,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
关键词:国际劳工标准 社会条款 社会倾销
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2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3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 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目前仍存在着生产商为获得较高利润而压榨劳动者的情况。低成本策略不仅损害了人权,更破坏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很难对某些不当的降低标准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但各国对自己的进出口贸易都相当敏感,因此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有利于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最终更好地维护各国劳工的基本权利,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
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
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 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 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 。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 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 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 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 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
(二)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关键词:国际分工与贸易 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 基本范畴
当前国际分工与贸易呈现出两个新的特点:一是国际分工方式逐渐从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转变成为工序分工;二是贸易对象逐渐从最终产品转变成为中间产品。这种转变正逐步影响着当今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及实际贸易形式,影响着整个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前景,需要予以重视。鉴于此,需要对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的基本范畴进行准确界定。
国际分工与贸易发展阶段回顾
国际分工与贸易是相伴相生的。最初,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逐步实施的专业化分工,才产生了为专业化服务的交换形式―贸易;各国为了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参与生产的国际化分工,才产生了为国际化分工服务的交换形式――国际贸易。因此,国际分工的细化和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分工形式的变化也将导致贸易形式的变化,研究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发展阶段,需要先从国际分工的类型和内容入手。国际分工形式包括产业分工、产品分工和工序分工。
产业分工是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要素禀赋、经济发展程度及产业结构特征,通过专业化发展自身优势产业参与国际分工的一种国际分工形式。各国通过产业分工,可以通过生产专业化和国际交换提高资源及要素禀赋的利用效率,促进本国乃至世界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分工实现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向外扩张更是能够使各国在原有资源不变的条件下享有更多产品。产业分工与贸易是以产业标准为基准、以最终产品的交换为贸易内容、以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换为目标、参与主体是各个产业或部门的分工与贸易形式,也是传统的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关注的是各经济体专业化从事哪一种或几种产业的生产和贸易活动。
产品分工又称为产品内分工,是指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中把不同区段、不同零部件的生产分布到不同国家进行,每个国家只是专业化生产产品整个生产价值链上的特定环节的国际分工形式。因此,产品分工是同一产品在不同阶段的国际分工,是产业分工形式的进一步深化,既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在不同国家间的非关联企业间实现,也可以在跨国公司内部实现。产品分工是随着第一次产业革命带来的分工细化而出现的,并且在二战后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逐步盛行起来的国际生产形式,自其产生以来,中间产品的交换开始逐渐盛行并逐渐在产品交换中占据较大比重,使最终产品交换不再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相应的产业贸易也不再是国家贸易的仅有形式,产品贸易逐步走上历史舞台。于是,原来的产业分工标准不再适用,国际经济学界开始使用“产品内分工”来描述现代国际分工的特点。产品分工和产业分工相互补充,共同描述了当今现实世界经济中不同类型的国际分工形式,并共同构成了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基础。如果说传统国际分工的边界是产业的话,产品分工的边界则在于价值链。产品分工与贸易既可以表现为发达国家之间的横向扩展方式的中间产品贸易,又可以表现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的纵向延伸方式的中间产品贸易。
“工序”是指一个或一组工人在同一工作地对同一个或同时对几个工件所进行的连续完成的工艺过程。各类工序组合形成最终产品,并生成了一条具有相联关系的链式生产组织形式,这种生产组织关系在空间上延伸便形成了产业链(芮明杰等,2006)。工序分工与贸易是指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体系中,某种产品的生产过程开始跨越国界,同时实现了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并通过工序贸易形成生产联系的新型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工序分工与贸易必须具有三个条件:一是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生产工序;二是产品生产必须跨越国界,两个或多个国家为产品价值的形成提供生产服务;三是至少有一个国家在工序生产中运用了国外进口产品作为生产的中间投入品,并且生产出的一部分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必须出口到别国(Hummels et al.,2001)。
国际分工与贸易各发展阶段对比
从产业分工与贸易的角度看,国际贸易包括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其贸易主体是最终产品,从事的是一般形式的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理论基础是比较优势理论、资源禀赋理论消费者偏好相似理论、产品异质性理论等经济理论;而产品分工与贸易也称为产品内分工与贸易,其贸易主体是作为下阶段投入品的中间产品,从事的贸易形式从最终产品贸易转化为了中间产品贸易,现实中其具体的分工和贸易形式表现为加工贸易、全球外包与合同外包、OEM、ODM、公司内贸易和战略联盟等,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等基础理论都是其理论基础。可以说,产业分工与贸易和产品分工与贸易既相互补充,又相互替代,共同构建了当代国际分工与贸易的理论基础。
与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工序分工与贸易相比,产品分工与贸易在二战后盛行,其界定范围既包括跨越空间和时间界限的分工,也包括像斯密所描述的同一空间的生产分工;其贸易主体性质主要为中间产品,但是在一定贸易统计标尺下,它可能还涵盖一部分直接以满足消费为目的的具有中间产品性质的最终产品;其贸易主体是实物产品,具体形式不包括跨越工业或者行业的服务等劳务产品;其分工贸易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而工序分工与贸易的内涵小于产品分工与贸易,其界定范围与产品分工与贸易相比更具有专指性,它的出现是由于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交易成本下降以及经济、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带来的信息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下降;它所界定的分工范围仅仅限于跨越时间和空间界限的生产环节和工序分工;贸易主体范围完全是投入下一阶段生产所用的中间产品以及生产性的服务产品,不包括任何进入直接消费领域的产品;主体性质是生产环节和工序,主体的具体形式既包括实物产品又包括服务和劳务产品;由于其分工与贸易体系的复杂性和分工方式具有较高深度,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竞争优势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内部化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等理论综合构成了工序分工与贸易的理论基石。
综上,产业分工与贸易、产品分工与贸易、工序分工与贸易的比较可以用表1清晰地表现出来。
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的界定
由上文论述可知,“工序”是指一个或一组工人在同一工作地对同一个或同时对几个工件所进行的连续完成的工艺过程(芮明杰等,2006)。工序分工与贸易是指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体系中,以工序分工为基础,某种产品的生产过程开始跨越国界,实现在空间和时间上同时分离,并通过工序贸易形成生产联系的新型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
对工序分工与贸易中“工序”的进一步划分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的内涵。本文对工序的划分主要分为三类:实物工序和服务工序;劳动密集型工序、资本密集型工序和技术密集型工序;高附加值工序和低附加值工序。其中,高附加值工序和低附加值工序将是研究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中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利益分配问题中重要的衡量标准。
根据工序投入品的性质和属性,工序可以分为实物工序和服务工序。工序分工与贸易最基本也最显著的特点是上游工序的成品成为下游工序的投入品。随着现代产品的品质和技术提升,生产过程也更加复杂化,不但物质产品成为产品生产的中间投入,服务业生产的产品、特别是生产产品也成为现代产品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区段和工序。
根据生产工序的比较优势,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中的工序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工序、资本密集型工序和技术密集型工序三种类型。工序分工与贸易是国际分工的深化,是同一产业或行业内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阶段(生产环节)之间的国际分工,即生产布局的区位选择。虽然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通常被视为产业间分工的理论,但是其对于工序分工依然适用。由于在同一产品的工序链条上,具有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各个工序环节是各国根据其要素禀赋、按照其比较优势进行选择的。因此,相应的工序也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
按照生产工序附加值的高低,可以将全球工序分工与贸易中的工序分为高附加值工序和低附加值工序。附加值原指附加在产品原有价值上的新价值,如果将生产工序看作中间投入品,也可以用附加值将工序进行分类。高附加值工序是指与一般工序相比“投入产出”比例较低、文化价值和技术含量较高、价值增值幅度较大、生产利润较多的生产工序。而与之相对的低附加值工序是指投入产出比例高、文化价值和技术含量低、生产附加价值增值幅度较小、生产获利较少的工序。需要注意的是,附加值的高低是一个相对概念,高附加值工序也不等同于高科技工序,而只有高科技工序成为高效益工序时,才能称为高附加值工序。
综上可见,工序分工与贸易的概念范畴对于描述当代世界生产过程国际化,比产品内分工与贸易概念更加准确和具有专指性,更能够刻画国际分工与贸易的新格局,不但刻画出产业链分工的特点,而且将贸易主体界定为工序和环节,更加准确而形象具体地描述了当代国际分工与贸易的新特质,真正反映了国际贸易学分工贸易模式的理论内核(曾铮,200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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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廷,胡安亚.工序贸易的研究路径与进展[J].经济经纬,2010(4)
非贸易品当出现供给大于需求时,无法通过出口实现供求平衡,同样,供给小于需求时,也很难通过进口实现供求平衡。相反,贸易品出现供求不平衡时,可以通过进出口贸易实现供求平衡。
一、可贸易性和不可贸易性的决定因素
决定产品(货物与服务)是具有可贸易性,还是具有不可贸易性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产品内在特性
从产品内在特性上看,使产品具有不可贸易性的情况主要是该产品根本不能或很难被移动运输,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此外,由于产品本身的特点,如价值较低而体积庞大或不易保存等,导致产品参与国际贸易的成本太高,使其参与国际贸易不具备经济的可行性,也是产品不可贸易性的重要决定因素。
(二)自然因素壁垒
自然壁垒是指由于空间距离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导致该产品很难参与国际市场。空间距离这一自然壁垒首先表现为运输成本。从运输成本角度上看,使产品具有不可贸易性的情况主要是该产品的运输成品过高,使产品在国外销售的成本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从而导致该产品很难参与国际贸易。
(三)社会人文因素
由于该产品仅适合本国的文化传统,导致该产品很难出口到其他国家,或者由于其他国家的文化传统排斥该产品的消费,从而该产品无法出口,如伊斯兰教国家不消费猪肉,印度不进口牛肉等。
(四)政府规制因素
政府规制因素主要是指,由于本国政府限制该产品的出口,或其他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限制该产品的进口,从而导致该产品成为非贸易品,具有不可贸易性特征。
(五)科学技术条件
科学技术对产品的可贸易性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使许多原来的非贸易品变成贸易品。如信息通讯技术的出现,使教育和医疗可以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方式,参与成为国际贸易,成为贸易品。
由于可贸易性和不可贸易性的决定因素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因此,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受技术水平和时空限制。如民用航空运输成本的下降,使广东的荔枝出口美国成为可能;远程通讯技术的出现,使远程教育服务得以实现;信息存储技术的出现,使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和信息的使用者得以分开,信息服务成为国际贸易的一大重要领域。
二、可贸易性与不可贸易性的衡量
可贸易性与不可贸易性的衡量,涉及产品参与国际贸易程度的衡量,通常情况下,以“出口额占总产出的比重”这一指标衡量产品参与国际贸易程度的高低,当该指标高于(或等于)10%时,认为该国该产品部门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较高,具有可贸易性,属于贸易品部门;当该指标低于10%时,认为该国该产品部门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较低,具有不可贸易性,属于非贸易品部门。
通常认为,我国的纺织业、机械仪器制造业、木材及家具制造业、金属制造业、非金属制造业和化工业国际贸易程度较高,具有可贸易性,属于贸易品部门;采矿业、造纸业、出版业和烟草行业国际贸易程度较低,具有不可贸易性,属于非贸易品部门。此外,在服务贸易领域,通常认为,我国旅游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计算机服务、建筑服务、运输服务等部门参与国际贸易程度较高,而环境服务参与国际贸易程度较低。
三、服务的可贸易性和实现模式
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以交易个体履约能力为出发点,根据全球国际贸易信用基本特征提炼对各个国家和地区具有普适意义的指标体系,进而利用数理统计相关模型方法对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或组织进行信用评价。各国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以标准模型为基准,从而实现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在世界范围内的对接。
二、建立标准模型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各国经贸往来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活动中交易个体的信用问题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为跨区域交易的顺利进行制造了障碍。然而现阶段各国信用评级机构受地域、文化、政治、经济、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水平的制约,其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不尽相同,甚至差别较大,导致参与国际贸易企业或组织在一国的信用等级评定无法在其他所有国家得到普遍认可,建立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势在必行。
不同国家或地区间国际贸易信用评级互认的基础是其各自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的对接。而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的对接在形式上表现为同一企业在不同评级模型下的信用评定等级相同;在实质上反映出各评级模型考查企业信用侧重点相似,指标体系及其权重设置相互匹配。不同模型间指标体系的匹配分析是一项庞杂的工作,需要将各模型定性、定量一级指标下二、三级指标分解并按照相互可对应的方式以指标所代表的考查方面和内容进行重组和比照,权重相加列等,只有实现了指标体系及其指标权重的完全对等才实现了模型的对接,即一国或地区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对参与国际贸易企业或组织的信用等级评定适用于与其模型实现对接的其他国家。在实务操作中,这一方法的困境在于:第一,不同国家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很难达到完全匹配,即使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导致评价结果的大相径庭;第二,即使可以实现模型间的完全匹配,但若要实现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匹配分析,包括国家贸易行政部门的配合和匹配成功后的业务推广,其工作无论在量上还是复杂性上都不可能由一个国家单独完成。从以上两个层面上说,建立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由国际性第三方权威组织推广并应用,各国只要实现了本国的模型与标准模型的对接即间接实现了与其他与标准模型匹配的国家和地区的对接(如下图所示),对规范国际贸易信用评级甚至国际贸易秩序都大有裨益。
三、标准模型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般意义上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指标体系侧重考查企业的债务偿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而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则侧重于考查企业的履约能力,因而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在在指标选取、权重设置上与传统信用评级模型有所差异。另一方面,外贸类企业是企业集群的一部分,因而其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也应从一般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演绎而得。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延续一般信用评级模型指标体系中定量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分析思路,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及统计软件对初步选定的指标进行删除或添加,在保持科学性的同时满足符合世界范围内国际贸易企业的普遍需求。
(一)标准模型指标选取的原则
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指标体系的建设需要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结合世界各国国际贸易企业的共有特点,才能保持公正性。模型建立的原则除一般信用评级模型设置的所要求的科学性、全面性、实用性、可比性的原则外,还应根据国际贸易跨国交易的特点坚持如下原则。
(1)普适性原则。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应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即将标准模型单纯作为国际贸易信用评级模型运用到任何一个参与国际贸易经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其对外贸类企业信用水平的评价与该国原有想国际贸易信用评级契合度较高,结论基本一致。
(2)兼顾性原则。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指标选取需要综合各大洲国际贸易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相同或相近指标,最大程度的摒除区域人文背景、政治背景因素对指标选取的影响。 (3)合法性原则。标准国际贸易指标选取必须与国际通行法规、行规或惯例相一致,与各国商务法律体系、规章制度、道德标准不相抵触,保证在世界范围内的通用性、客观性和中立性。
(4)稳定性原则。指标一经入选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则应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保持指标及其权重的稳定性。作为国际贸易信用交互的基准模型,保持指标体系的稳定性是保证其权威性基本条件之一。
(二)标准模型指标体系的构建
国际贸易企业和组织信用评级主要应从长期的角度来判断该企业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质量,并重视风险的揭示,因此除了传统信用评级考虑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企业在不利条件下的履约能力。
首先,考虑宏观环境下世界经济变化或所在行业国际贸易痴线波动及所在国家信用水平发生变化时,企业对这种变化的可能反应,以及它们对企业竞争地位的影响;
第二,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对外贸类企业的经营水平、主营产品或劳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客观考查,讨论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性和贯彻管理决策的有效性;
第三,从企业财务状况出发,利用不同财务指标的组合衡量外贸类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
由以上分析可见,前两点隶属定性指标范畴,财务指标属于定量范畴。国际贸易企业信用评价侧重商业信用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分析,注重宏观环境和企业自身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发展对这种变化产生的影响,其指标体系构建如下:
1.定性指标的选择
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指标体系主要从宏观环境、企业基础信用、经营管理水平和履约情况四方面进行分析。
(1)宏观环境。宏观环境是国际贸易企业所处国家和周边区域的政治、经济、资信、文化、行业等的综合体,在某些条件下会对国际贸易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宏观环境一级指标下设置区域外贸环境、国家信用等级和行业发展趋势三个二级指标。
(2)企业基础信用。与一般企业相同,企业基础信用评价也是衡量国际贸易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指标。下设经营历史、资本构成及质量、股东情况是衡量企业基础信用的三个二级指标。
(3)经营管理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外贸类企业持久动力和信用能力的一级指标,可分为经营和管理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能力二级指标。
(4)履约状况。企业履约情况不仅反映了企业的信用实力,也反映了企业的信用意愿和道德水平。其二级子指标包括商业记录、银行记录、海关记录和纳税记录。
2.定量指标的选择
定量指标主要是根据财务数据选择评级需要的重要指标,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的逐步接轨、世界范围内会计信息的相互交流,各国对会计指标所代表的企业财务信息的认同逐渐趋同。国际信用评级业各信用评级模型所包含财务指标主要有:经营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净利润现金含量、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经过对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8个行业各50个外贸类企业进行分析,定量指标涵盖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四个方面,设置二级指标分别为:经营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净利润现金含量;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标准国际贸易信用评价模型研究主营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新理论;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现代经济理论的分支始于亚当·斯密。1776年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并不难理解,但是,它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乃至人类认识史上,从劳动分工原理出发,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
1941年后,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说,克服了斯密绝对成本说的明显局限性。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问世,标志着国际贸易学说总体系的建立。保罗·a·萨缪尔森称它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地基础”。
继而。里昂惕夫之谜引起了对上述理论的挑战。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作出的种种理论分析,补充丰富了要素禀赋理论,增强了这一理论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度。在雷布津斯基以及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完善补充后,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流行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逻辑严密,形势完美。但是这也正是其缺点所在,毕竟现实世界并不如其想象的完美。
二、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产生、发展及特点
(一)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
新贸易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paul·krugman等人创立的新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制度经济学对国际贸易的变量关系、环境问题与公共物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狭义上看,仅指以paul·krugman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克鲁格曼曾形象地概括说,如果要举一个什么是新贸易理论的具体事例的话,就可能是传统贸易理论将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样的商品上,而新贸易理论则将世界贸易看成完全发生在像飞机这样的商品上。
(二)新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工业发达国际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
2.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
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4.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迅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
当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如上所列等新现象后,人们首先往往希望能够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当贸易理论家们将这些新情况与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加以对照时,发现这些理论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因此,也必然会引起贸易理论家们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局限性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现实修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保罗·克鲁格曼、迪克西特、诺曼、兰开斯特、赫尔普曼、埃西尔、布兰德(brander)、斯潘塞、伊顿和格罗斯曼等等。
17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该文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者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d—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生产中存在无止境的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则具有多样化的消费偏好。这二者实际上存在着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两难冲突。而从这一角度考察的结论就是,即便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对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需求也可以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d—s模型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70年代末期,paul·krugaan首先将d—s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的分析中并大有所获。克鲁格曼借用了d—s模型的分析方法并做了少许修改。首先较为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嫁接人国际贸易中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假设条件,运用规模报酬递增、垄断竞争、差别产品等范畴来构筑新的贸易理论模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克鲁格曼在“以进口保护促进口”一文中证明,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采取较高的进口关税这种战略性政策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幼稚产业,当本国市场容量足够大,将会使其获得静态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出口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出口。这就是影响广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大批经济学家也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著,这些论著都大大丰富了新贸易理论,使其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在贸易理论界引起了广泛深远的关注和影响。
(三)新贸易理论的若干创新特征
1.理论假设前提:逼近现实。首先,市场结构的假设由完全竞争转为不完全竞争,同时放弃规模收益不变的假定,承认规模报酬递增的存在。按克鲁格曼的话说,“这种不完全是经济学家认识的不完全,而不是真实世界的不完全。”其次,将分工模式由高度抽象的2x2x2模式,回归到现实中,大胆地探索了j×n×m模式下的贸易结构和贸易利益格局。
2.全新的结论。国际贸易纯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有三个方面,即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贸易的构成和国际贸易的结果。在以上理论假设前提下,我们来看新贸易理论给出的结论:
首先,贸易原因。新理论从供给和需求的互动关系角度进行了解释。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的产生和结构的影响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空白。林德尔的“重叠需求理论”运用“人均收入水平”这一概念,论述了需求偏好相似对于国际贸易的地理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其次,贸易构成和贸易量。封闭经济与开放经济相比较,由于市场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产品变体种类增加,消费者可选择空间更大,为达社会福利最大(至少更大),两国必然互相进行对方的变体商品,于是,产业内贸易产生。而传统贸易理论则只考察了产业间贸易,忽视了产业内贸易,与现实相距甚远。就贸易量而言,根据林德的“相似偏好”或“重叠需求”假设,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
最后,关于贸易结果,也就是贸易利益的产生与分配。传统贸易理论不考察动态利益,是一种静态贸易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的潜在动态利益:(1)基于规模经济的生产效率效益。贸易使报酬递增产业由于市场的扩大而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提高了效率;(2)生产集中。贸易使报酬递增的产业,集中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生产;(3)生产的合理化。加剧不完全竞争行业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4)产品多样化。整个世界市场比之某一国内市场而言,其规模优势明显,全球各企业竞争的结果是相异产品种类增加,增进了世界福利。
三、新贸易理论的创新之处
新贸易理论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一系列新变化新现象时,传统贸易理论不能完全做出解释,需要理论创新的时候,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贸易理论继承修正并建立新的模型从而提出的。我认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考察:理论创新: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们不仅从国家的角度,更重要的是从产业和企业本身竞争的角度来考察国际贸易问题。新贸易理论的核心部分是垄断竞争与产品种类内生化的模型,这种研究方法的创始人是迪克西特,把它应用到国际贸易理论分析中的是克鲁格曼。政策创新:在贸易改策方面,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所谓的对策贸易政策理论或者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以著名的“波音一空中客车”的例子为模型所引出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新贸易理论中重要的政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