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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自然经济的解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 对历史学科知识理解的认识
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是课程标准提出的主要教学目标,也是每个教师实施教学所追求的目标。虽然每个教师对理解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标准,但它们有相通之处,即理解需要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深入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能在全新的情境中应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对历史知识的理解,是要求在历史学习中,不单单记住所学的历史知识,而且要在记忆的基础上,形成对历史现象、历史规律和考察历史的理论方法的基本内容的概括性、本质性和特征性的认识,将对历史表象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将已有的结论性的理性认识转化为自己的理性认识,并能掌握历史现象的因果关系、比较关系的联系性,达到能够运用理解的知识观点分析解决历史实际问题的目的。简而言之,理解是指能抓住历史事物的实质,从本质上把握历史知识,其主要表现行为是解释、转换和推论。也就是说,只要学生能够解释、转换和推断有关历史知识,就达到理解的要求了。
(1) 解释,即用自己的语言说明历史知识的含义,包括概述一个历史事件,说明一个历史概念,解释一个历史现象,举出一个历史实例等等。对历史知识的解释要注意内涵的准确和外延的完整。如说明“自然经济”的含义,自然经济就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没有商品交换。它指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的经济形式。又如如何解释后自然经济的解体这一历史现象。因为自然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和自给自足。外国的经济侵略冲击了中国传统的家庭手工业,造成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同时由于农产品的大量出口,农民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自给自足的程度日益减弱。如果学生能抓住自然经济的特征来说明自然经济解体的原因和表现,这就表明学生理解了自然经济解体这一历史现象。
(2) 转换或转化,指学生能将历史知识准确完整地从一种特定术语,或一般叙述的语言文字,或形式,转换成为另一种特定术语,或一般叙述的语言文字,或形式。转换不是双向的,而是多向的,实际上,转换是另一种解释的形式。例如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对“近代化”这一概念如何理解呢?“近代化”我们可以转换为“资本主义化”,因为近代化指的是16世纪以来主要是在西方世界出现的社会变革浪潮,其核心内容就是资本主义化,也就是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代替传统的生产方式,用资本主义的新文化代替传统的旧文化,用资本主义的新制度代替落后的旧制度。尽管没有实现近代政治体制,更没有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但是洋务派兴办了一大批近代工业,为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打下了基础。又如以后,中国沦为资本主义的世界市场。如何准确理解这一现象呢?由于受外国的经济侵略,中国自然经济逐渐解体,成为西方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供应地,在这个世界市场中,中国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所以,中国沦为世界市场也可表述为中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附庸。这样分析学生就比较容易把握中国在世界市场中的地位了。
(3) 推论或推断,由已知的前提推出新的结论。如根据给定的有关历史事物的材料,估计或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特定历史事件的条件,对其后果、影响等进行多角度有逻辑性的推断。当然,推论出的发展趋势或后果等,必须与给定材料或条件相一致。同时要准确把握历史事件的本质和所处的时代特征。例如对结果的推论:从的领导力量看,洋务派官僚都是封建势力的维护者,是封建传统思想的卫道士,这些因素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学习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而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中积极倡办洋务者,表面上大力引进西方的机器和技术,但本质上他们的骨子里却对西学特别是政治、经济体制相当的抵制,坚决捍卫中国传统秩序和伦理;再从的目的看,他们大办洋务的目的是“自强”、“求富”,洋务派学习西方军事技术和发展军事、民用工业,为的是对付外来威胁和镇压人民革命,并没有意识到要改造中国的传统社会,相反的是为了维护业已腐朽的封建统治。所以洋务派是想用西方的先进生产方式来维护落后腐朽的上层建筑,其结果必然是失败。“自强”、“求富”的梦想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的结局证明了这一推论是正确的。
2. 促进学生对历史知识理解的方法
[关键词]自然经济;;实业救国;民族工业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7)04008701
现有的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二的专题二第一课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兴起》,按教材该课教授的内容主要有近代民族工业产生的背景、途径、时间、地点、特点及其初步的发展。学生在学习该课之时,往往仅是注重对民族工业的各种知识进行识记,而对这一时期的经济变革和转型认识不足,从而导致无法多方位立体地认识这一阶段的历史。观察历史现象的变化,学会从中分析影响历史现象演变的相关因素是历史学科素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晚清社会是个剧烈变革的时代。近代民族工业作为一种中国自有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因素,出现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晚清社会,是晚清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和转型。近代民族工业强调的是生产的机械化和工业化,而传统的自然经济则是强调耕织结合、自给自足。近代民族工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因素如何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晚清社会生根发芽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历史细节。本文将从促进这一时期的经济转型的三个细节来分析、探讨晚清社会新经济因素得以生根发芽的动力。
一、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入侵,中国自然经济瓦解
要理清近代中国经济的转型,得先从近代中国的自然经济解体谈起。所谓的自然经济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所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满足本家庭的需要。以后,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外国资本主义对我国进行商品输出,大量的西方工业产品出现在中国市场,首先受到冲击的是中国的家庭手工棉纺织业。因为西方国家通过机器生产出来的洋纱、洋布不仅价格低廉,而且成色更好,中国原有家庭手工业难以与之抗衡,走向破产。自然经济走向解体的一重要标志就是家庭棉纺织业的衰败,在经济模式上表现为自然经济的耕织结合走向了耕织分离,自给自足遭到破坏,逐步被卷入商品化浪潮中。自然经济的瓦解为民族工I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商品市场。这一经济转型细节有着一系列特点:其一,旧的经济模式瓦解不是来自内部动力,而是主要在外部因素的作用下被动地走向瓦解,带有被动性和强制性。其二,带有浓厚的不平衡性,即自然经济瓦解最为明显在沿海沿江通商口岸及其附近的区域,而在中国内地的农村自然经济依然根深蒂固。
二、清政府的推动
19世纪60至90年代清政府的洋务派以“中体西用”为指导思想,主张向西方国家学习科学技术,创办了第一批近代工业企业,迈出了中国近代化的重要一步。就其对中国近代经济的转型而言,我们一般认为促进了近代民族工业的产生和发展。那么是如何促进民族工业的产生和发展的呢?其一,在重农抑商盛行的传统社会里,人们普遍形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以商为末”的观念,宁愿花钱捐官以提高社会地位。以清政府官员为主导创办了一批近代工业企业,同时也形成了一个亦商亦官的群体,许多达官贵人以兴办洋务为荣,冲击了传统“以商为末”的观念。其二,洋务派创办了一批近代工业企业为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三,洋务派及时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企业管理模式,如轮船招商局在发展的过程中引进了西方的股份制公司组织形式,有利于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筹资等问题。
三、民众实业救国思潮的影响
实业救国思潮是指试图通过兴办实业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中国经济体系,以此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以达到救国的目的。这一思潮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强大是因为重视商务,中国要走向强大,抵制西方经济侵略必须重视发展实业。因此面对民族危机,中国人进一步认识到重商的重要性,打着救国的旗号发展实业,进一步冲击了“以商为末”的旧观念。
行文至此,笔者仍未确切地界定本文的主角:中国近代民族工业。所谓近代原本是作为时间段的含义,此处的“近代”一词则更注重工业上采用机器生产以区别古代手工业。至于民族工业,广义上讲是指我们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工业企业。此类企业分为官营和民营。因此狭义上的民族工业往往仅指民营的工业企业。中国的近代民族工业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模式,作为完全区别于传统自然经济的新经济因素,如何能够在自然经济的土壤中产生和发展?本文从以上三个角度的观察来分析晚清经济领域的变革。试图通过晚清经济变革这一历史现象来引导高中生重视关注历史现象的演变,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史实记忆学习上。
[参考文献]
[1]于素云.中国近代经济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
[中图分类号]6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16)01-0069-03
在复习必修二《近代中国经济结构变动与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时,我和学生们遇到两个选择题,材料相似,答案却迥异,所涉及的是近代中国19世纪60至80年代进口的棉纱是被棉纺织业消耗了,还是被家庭手工业消耗了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我查阅了有关中国近代经济史的资料,觉得这是一个容易被师生忽略的知识点,故总结出来和同仁商榷。
一、两道答案迥异的选择题
第一道题:
在19世纪后半叶,棉纺织品始终列为中国进口商品中的重要项目。1874年至1894年20年间,洋布进口值增长88.4%,洋纱进口值增长将近986.7%。以上现象表明
A.外国商品完全占据中国市场
B.传统手工业仍有抵制能力
C.中国棉纺织业取得较快发展
D.自然经济被彻底破坏
从选项看,A、D选项的说法过于绝对,不符合史实,可以排除:从材料给出的数据看,洋纱的进口增长远远超过了洋布的进口,可以看出“传统手工业依然保持一定水平”,另外后,外国棉布大量涌入,对中国棉纺织业是沉重打击,C项“中国棉纺织业取得较快发展”,从时间段上看是错误的,所以答案应该是B项“传统手工业仍有抵制能力”。
另一道题:
下图反映了19世纪60至80年代中国棉布、棉纱进口的变化,能够对这一变化做出合理解释的是
A.民族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B.列强暂时放松经济侵略
C.自然经济的顽强抵抗
D.中国沦为世界市场的附庸
从图中看出19世纪60至80年代中国棉布(成品)进口整体上变化不大,而棉纱(原料)进口呈现上升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民族工业的产生与发展对外国经济侵略有抵制作用,另一方面对国外廉价原料需求量增加,故A项正确:自然经济顽强抵抗与棉纱进口增加的现象不符,故C项错误:中国沦为世界市场的附庸,成为西方廉价商品倾销地,与中国棉布进口整体变化不大的现象不符,故D项错误。
从这两道试题看,材料内容基本相似,只不过前者是数据,后者是图表,但第一道题依据数据,选择了“传统手工业仍有抵制能力”,而第二道题则选择了“民族工业的产生与发展”,这让学生很是费解,为什么相似的材料,得出的结论却不同呢?
人教版必修二第42页是这样叙述产生的:‘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诞生了,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如上海的发昌机器厂、广东南海的继昌隆缫丝厂、天津的贻来牟机器磨坊等。这些企业使用机器、雇用工人,进行生产。它们的出现,说明在中国封建经济解体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了。”从教材的叙述看,早期产生的时间是19世纪六七十年代,领域是机器业、磨面业、缫丝业等,那么在19世纪在60至80年代,有没有棉纺织业的产生和发展呢?自然经济解体又是怎样一个实际状况呢?
二、近代中国棉纺织业的产生
中国近代最早的棉纺织工厂是洋务派创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这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个官督商办的纺织企业,由李鸿章与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沈葆祯共同批准成立。1879年,李鸿章委托曾经在英国宝顺、太古洋行当过买办的郑观应等6人筹办。开办资金50万两,全由商股筹集。以美国人丹科为织布工程师,并负责购买机器,到1890年才正式开工。布机约有530台,纱锭有3.5万枚,雇用工人约4000人。1893年,资金增至100万两。1893年9月工厂失火烧毁,之后,李鸿章命盛宣怀在遗址上筹建官督商办的华盛纺织总厂,其在1894年建成开车,资本80万两,布机750架,纱锭5万枚。
洋务派创办的另一家棉纺织工厂是湖北织布局,该厂于1889年由张之洞筹建,属官办性质。开办资本近90万两,1 892年建成并正式开工。
可见,即使是洋务派创办的棉纺织厂,也要等到19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投产,而创办的棉纺织厂和投产的时间就更晚了。
三、棉织业的
产生与发展
在外商利润刺激与诱导下,一些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以及一些华侨开始将他们积累的货币财富投资于近代工矿企业。从19世纪六七十年代到前,民族资本先后创办了100来个大小不等的近代工业企业和近20个采矿企业。在这个时期创办的工矿企业中,为适应生丝出口的需要,机器缫丝成为发展最快的工业,有60多家,占全部近代工业的一半以上。其余企业有机器轧花业、碾米与面粉业、榨油、制豆饼、制粮、制冰、火柴、造纸与印刷、机器制造业、采矿业等。
棉纺织业是创办的企业里最晚出现的。一个原因,是民族资产阶级刚产生时,还不具备和英国产棉制品竞争的信心和能力,第二个重要原因,是洋务派办的民用工业的垄断性起到了阻碍作用。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洋务派陆续创办了一批民用企业,这些企业不但没像李鸿章说的那样,起到“收回利权”“徐图自强”的作用,相反,却限制、压抑了民族资本的产生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如李鸿章就曾要求清政府给予上海机器织布局即后来的华盛纺织总厂以及张之洞在湖北办的织布局以垄断经营特权,规定“合中国各口综计,无论官办、商办,即以现办纱机四十万锭子,布机五千张为额,十年之内,不准续添”,并使该局产品享受和洋布同样的税厘,这种价格优势也是企业所不具备的。
所以,在19世纪60至80年代,创办的企业里是没有棉纺织厂的。前创办的唯一的商办棉纺织厂,是1894年道台朱鸿度在上海办的裕源纱厂,更多的商办棉纺织厂,此时还在酝酿筹备中。
后,清政府为了扩大税源解决财政危机,放宽了对民间设厂的限制,中国才获得了初步发展。但这个阶段和甲午战前相似,民族资本发展数量最多的工业,还是以缫丝为主的出口商品加工工业,其次才是面向国内市场的面粉、纺织、日用消费品、食品等轻工业。但此时的棉纺织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到一战期间,由于英国等列强忙于大战,无力继续向中国输入工业品,中国的民族资本才获得了一个大发展的机会,即“民族工业短暂的春天”。从1912到1919年的八年间,中国新设立的工矿企业有470余个,资本近9500万元,超过去40年设立工矿业的总数。其中棉纺织业是这个阶段发展最快的工业。1913年,中国共有(包括官商合办的企业)纺锭约5万枚,布机2016台,到1921年,已经拥有纺锭125万枚,线锭58万余枚,布机5825台。
四、自然经济解体与棉纱棉布
进口的关系
关于自然经济,人教版必修二第6页是这样叙述的:“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逐渐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伴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步形成。那时的农民,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家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交纳赋税。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模式。”可见,自然经济既是小农经济的特点,也是一种经济形态,是前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也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工业品,其中手工纺织品是最主要的部分。另外,由于封建剥削沉重,农民依靠耕种不能维持生活,只得从事家庭手工业予以弥补,即所谓“以耕助织”,这就导致中国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非常牢固。那么自然经济解体又是怎样发生的呢?
以后五口通商并没有立即使自然经济解体,相反,其顽强的抵抗力使西方工业品在华销售并不景气。英国认为这是从中国获得的特权太少,中国开放的通商口岸太少所导致的。所以才发动了第二次,企图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战后,中国开放的通商口岸总数达到16个,洋纱、洋布大量涌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在此之后,也就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主要表现是手工棉纺织业日渐衰落,并开始了纺与织分离、耕与织的分离进程。
19世纪60年代后期,中国进口棉制品的数量显著增加。其中洋纱进口数量自70年代中期起,更是激增。由于英国纺织工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与苏伊士运河通航带来的运输费用的下降,使洋纱的价格不断下降。中国的棉纱市场上,洋纱的价格大大低于土纱。如1887年牛庄每包洋纱(300斤)售银57两,而同量土纱却要87两左右。这样,手工纺纱不仅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本,把棉花纺成棉纱再来织布,不如直接采用进口“物美价廉”的洋纱织布更为合算。
在这种情况下,广大的家庭手工纺织业者不得不纷纷停止纺纱的工作,有的改用洋纱织布。反映在进口上,洋布增长的速度比洋纱增长的速度慢得多,1872-1890年,进口洋纱增长2064%,洋布只增长66%。因而,洋布取代土布的过程比洋纱取代土纱的过程也要缓慢得多。由此可知,进口棉纱数量远远大于棉布,并不是被工业的产生与发展消耗了,而是被中国广大的家庭手工纺织业者消耗掉了,即自然经济的顽强抵抗力仍然存在。
关键词: 中学历史 思维定势 单元复习
在中学历史教学实践中,经常会因为教学模式、教师固有知识及教学理念、学生思维的定势而导致课堂教学效率不高。笔者结合高中历史教育教学实践,结合高一历史必修二单元《近代中国经济结构变动》复习课,谈谈如何打破思维定势,提高高中历史教学有效性与针对性。基于以上考虑,笔者做了如下处理。
一、确立新主题教学,打破固有知识结构定势。
传统复习本单元时仅仅局限于近代中国的时空观下,实际上近代中国经济结构变动和产生,是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中国农业文明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产生变化,这种变化就是一种近代化。经济结构变动和产生是中国近代化的一个方面。本单元复习可以站在全球史观和近代化史观的高度,确立主题“西方工业文明崛起冲击近代中国”,构建知识体系。这样构建,不是对基础知识的简单重复,既可以调动学生的复习积极性,又可以跳出本单元和必修二,在宏观上从全球史观、文明史观和近代化史观角度概括,提升复习主题高度和深度。从教学效果看要优于传统旧知复习,所以在平时教育教学中,要积极确立适合本课的主题进行教学。
二、适时讲练,易错提醒,纠错规正,打破学生思维定势。
本单元的知识点,易错点特别多,对于一些概念,要想法设法帮助学生理解透彻,多次强化训练。
(一)自然经济逐步瓦解
1.展示结构演进图(略),帮助学生理解瓦解的表现。
笔者以自然经济的两大特征(男耕女织和自给自足)为切入点,分析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积极的侵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不再结合,以及大量农副产品日益商品化,帮助学生理解自然经济瓦解的表现。
这样做既可以复习必修二第1单元知识,又可以理顺历史现象的前因后果,更可以直观解释自然经济瓦解的表现,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加深学生对该知识点的理解,避免多次枯燥的语言提示,提高效率。
2.顺势展示典型例题,加深对历史概念的理解。
例题:有学者认为,外国商品输入造成中国自然经济逐步瓦解。可以作为该观点直接证据的是( )
A.19世纪末镇江海关报告称:“从前如江北内地各州县,均用洋布,近则用土布者渐多。”
B.20世纪初有人指出:“商市展扩所及,建筑盛则农田少,耕者织妇弃其本业而趋工场,必然之势也。”
C1853年的《顺德县志》载:“女布(指土布)遍于县市,自外洋以风火水牛运机成布,舶至贱售,女工几停其半。”
D1850年,美国驻厦门领事说:“这里对棉织品的需要,和在广州上海一样,长期受到限制。”
笔者引导学生直接读取材料信息,分析洋布的涌入使“女工几停其半”,直接打击家庭手工业,促使“男耕女织”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走向瓦解。A没有体现自然经济瓦解,D说明自然经济对外国商品仍有抵制作用。笔者借此题追问B项有无反映自然经济瓦解,很多学生模糊,笔者借机分析,自然经济瓦解包括农业和家庭手工业分离、农产品日益商品化,还有农民破产也是表现之一,B项反映的是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传入中国,破产农民进入工场劳作也反映了自然经济逐步瓦解,但与题意“直接证据”不符,笔者借此既强化了训练,点拨了误区,又进行了解法指导。
(二)洋务经济与近代化
引导学生落实基础知识后,强调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但有一些学生对于近代化的内涵不了解,或者笼统地认为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工业化。笔者通过概念解读及展示例题跟踪训练达到纠错规正的目的。
例题:一般认为,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这主要是因为( )
A.以“自强”、“求富”为目的
B.对外国的经济侵略起到一定的抵制作用
C.开始采用机器生产,创办了一批近代企业
D.导致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解体
笔者利用此题一方面提醒学生认识到是近代化开端,主要是因为采用机器大生产,推动经济的工业化,打破学生思维定势。另一方面凸显本课近代化主题。
(三)与资本主义萌芽
很多学生认为西方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主义是一脉相承的,那么中国亦是如此。笔者在教学中发现部分学生总有这样的错误思维定势。笔者设计展示产生发展趋势图,借复习产生史实,追问学生与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区别,及时提醒:“中国近代资本主义不是由封建社会末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而来的,而是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刺激下产生的”,以此达到纠错目的,打破学生的错误思维定势。
三、历史联系现实,升华情感态度价值观,打破“死史”定势。
关键词:高效课堂;教学有效性;情境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21-224-01
一、精研课标、情境导入
掌握课标是确定每一节课教学目标的依据和基本前提,也才能保证在45分钟内集中“火力”突破重难点。课标就是课堂教学的灵魂,在课堂中紧紧围绕课标展开教学,有选择性地安排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步骤,从而才能开展有效的课堂教学活动,打造高效课堂。《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一课,《课程标准》要求“简述后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和近代民族工业兴起的史实,认识近代中国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
根据内容选择恰当的导入方法,引发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一开始就抓住学生的注意,对每堂课的学习成功与否起着重要的作用。如《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一课激趣导入,向学生展示中国古代男耕女织图和近代的工业生产图,提问学生两幅图有何不同,反映了什么历史信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这种变动是如何发生的?从而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为这堂课的成功打下基础。
二、明确目标、探究阅读
这是一堂课关键的一步。布鲁纳发现法认为,教师不是将学习的内容直接提供给学生,而是向学生提供一种问题情境。教师扮演学习促进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对这种情境发问并自己探究阅读,让学生从中有所发现。设问时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抓住重点,就基础知识点、难点的切入点设问,如《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一课阅读时,打出幻灯片:
1、主题一:自然经济的逐渐解体
[问题1]:自然经济解体的原因是什么?
[问题2]:自然经济是如何解体的?
[问题3]:自然经济解体的后果是什么?
2、主题二:
[问题4]:的时间、指导思想、旗号、代表人物和结果分别是什么?
[问题5]:的具体实践内容。
[问题6]:失败的标志和原因是什么?
[问题7]:应如何评价?
3、主题三:中国产生
[问题8]:中国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问题9]:中国代表企业有哪些?
[问题10]:中国的特点是什么?
第2、4、5、9题是基础知识点,第1、6、8题是重点,第3、7、10题是难点。这样既抓住了基础知识,抓住了重点,也为化解难点,引导学生把握知识,发展学生思维打下了基础。这一步实际上是教师紧紧围绕课标巧定目标,将教材内容通过具体问题呈现,由学生自行探索解答或启发解答的过程。为逐步发展到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自定目标,再自我探索解答架通桥梁。
三、合作探究、展示交流
这是一堂课最重要的一步,是在第二步教师定出目标,学生阅读思考的基础上进行的,与第二步相连最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这步先由学生解答,对于基础题学生很快能解答。对于重难点,我会根据“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的教学思路让学生掌握。如对于主要史实,学生已经从上学期的政治史学习中了解到“内忧外患”的历史史实。因此我会从发生的时间上下手,让学生回顾当时的历史背景,从而得出“内忧外患”的结论。也就是完成了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发生的原因。”然后我会提问学生一个问题“既然清政府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那么也就是说最根本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内忧外患的局面。那么同学们,我们可以知道它的根本出发点也就是根本目的是什么吗?有谁可以总结一下?”接下来我会采取分组的形式,引导学生通过阅读教材,找出的主要代表人物、主要内容,从而把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最后让学生和老师共同完成填写内容的表格。从而达到师生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最后老师再提问学生“的开展在当时来说是很大的一个进步,那它达到目的了吗?结果如何?有怎样的影响呢?”通过小组进行合作、讨论,让学生各抒己见,这样就达到了以学生为主体,把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的目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同时能够使学生加深本课重点的学习和掌握。
这样,通过学生阅读思考,教师引导,既突破重难点,也有利于学生逻辑思维发展;又有利于发展学生的归纳综合问题的能力。教学实践说明,有效的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但教师的指导必须把学生导向学习的境地,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提问要适时、适度、适量,提出的问题要有教学价值,问题设计要科学精当,通过历史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让学生学会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四、达标检测、深化小结
1、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是《》。
2、第一次前期中国军民奋起抵抗,沉重打击英国侵略者,但是腐朽的封建制度抵抗不住英国的侵略,战争以中国失败并赔款割地告终。
3、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开始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严重危害中国主权。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独立自主的地位,并促进了自然经济的解体。同时揭开了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新篇章。
(来源:文章屋网 )
一、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给自足还是自给性生产?
经君健同志的《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文[①a],撇开以往经济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说法,试图从一个新的思路解决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理论上的“矛盾”。他认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欧中世纪早期以庄园制为主要内容的领主经济的主要特点,至于以地主制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封建制度,则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从总体上说来不存在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特点。应该说,经君健同志的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学者虽然也认为战国秦汉以后自然经济不占统治地位,但他们大都是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的甚至认为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引起自然经济的瓦解来论述这个问题的。经君健同志认为,封建地主制经济根本不可能自给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在他看来,中国商品经济很早就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发展,就是因为这里的商品经济与地主经济相适应。
认为地主制经济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当然也就取消了我们一开头所说的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的理论上的矛盾。但这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因为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以解释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经济从一开始就与商品经济有本质联系,而与自然经济没有必然的关系,那么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类型是不是就应定性为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完全适应,为什么秦汉以后历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思想和主张?其次,倘若说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从总体上说属于商品经济而不是自然经济,为什么这种与地主经济相适应的商品经济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再有,既然自然经济从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一开始就不占统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碍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内部经济因素,究竟是自然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这些问题,从理论上显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释的。
经君健同志的论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欧洲中世纪的经济模式来套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实际的教条主义。从方法论上说,这无疑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对“自然经济”范畴的界定,却完全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欧洲中世纪早期经济生活某些特点的论述来加以概括,而没有考虑这些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否也同样存在,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论的用意。经君健同志承认,马克思并不曾给“自然经济”范畴下过定义。他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把自然经济的内容归纳为三点:一、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二、赖以建立的生产方式的条件,是要有作为农业副业的家庭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三、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在经君健同志看来,“‘自给自足’是这种独立的封闭的经济个体最基本的特征,其他各点都是由此派生的”。也就是说,只有经济单位的生产与消费在使用价值形态上保持平衡时,自然经济才得以实现。他把这称为“自然经济平衡律”。
按照经君健同志所论述的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必要条件来衡量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生活,当然得不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结论。但问题是,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看来,能不能说“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最基本的特征?经君健同志在分析自然经济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时,是以西欧中世纪早期的领主庄园为考察对象的。但我们知道,即使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完全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为数也不多,更不用说中期和晚期了。在领主庄园之外,欧洲中世纪还有许多分散的依附农民和自由农民,他们更不可能具备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的五个条件。这就是说,如果用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平衡律”作为衡量的标准,则不仅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就连西欧领主制封建社会恐怕也很难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事实上,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然经济的论述,就不难发现,他们更多地是强调经济单位的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①b]。应该说,自给性生产才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自给性的生产而后者是商品性的生产。我们可以认为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表现得最完整和纯粹的形态,但不能把自然经济归结为自给自足。同样是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以什么形式满足本单位生活消费和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可能表现出具体的差异,但这并不改变自然经济的本质。
方行同志在《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一文中,认为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多层次结构,亦即有自给型、半自给型和交换型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农户。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一方面说:“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另方面又承认“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②b]这就不免使自己的理论前提陷入矛盾而难于自圆其说,因为“自给性生产”和“自给自足”毕竟是两回事。
自给自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经济单位可以独立实现本单位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在中国古代是存在过的。《盐铁论·水旱》说:“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民不离畦亩,而足乎田器。”《淮南子·主术训》说古代人君“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殖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邱陵阪险不生五谷者,经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上述材料虽说都带有理想化的成份,但在春秋战国以前,生活在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中的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而与市场很少发生联系,大致是事实。
春秋战国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动。原先作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瓦解了,各诸侯国普遍形成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小农农村。铁农具的推广和牛耕的使用是个体小农经济形成的物质基础,而这些生产资料却是大多数个体农民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许行及其门徒号称自食其力,“必种粟而后食”。但是他们却做不到“织布而后衣”,而且做饭的锅甑和耕田的铁农具都需要用粟去交换。原因很简单,“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①c]从战国到秦汉,无论是农民家庭或地主田庄,与市场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它们的生产和生活消费,都需要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和调剂。但是经济生活的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大多数经济单位仍然从事自给性生产的性质,因而也就没有改变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特点。在本文往后的叙述中,我们对此将作具体的说明。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是反映经济生活运行机制的特定范畴。在经济史的研究中,需要应用经济学的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说明问题,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理论的抽象,才能深刻阐明经济现象的本质。但是我们又要注意历史现象是非常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剪裁历史。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②c]按照这种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理解不能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欧洲中世纪历史的一些论述出发,而应该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给性生产是自然经济的本质,它并不排斥与市场的一定联系,而是以后者为自己的补充,这就是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基本认识。转贴于 二、“男耕女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自然经济,主要也是就小农经济而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小农的生产能力并非一成不变,相互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的。有条件生产较多剩余劳动产品的农民家庭,也就有可能从事部分的商品性生产。但对于大多数的小农来说,基本上都是从事自给性生产。在封建社会前期,尤其如此。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③c]能够达到温饱的小农家庭并不多,而即使是这样的家庭,也仍然属于自给性生产的类型。
小农的自给性生产,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亦即“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这是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历史文献谈到小农的生计时,经常耕织并提。《淮南子·主术训》:“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盐铁论·园池》:“夫男耕女织,天下之大业也。”农民男耕女织的劳动生产物,除供自己家庭消费之外,还要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有的农民家庭,由于男子在外做事,或要专心读书,妇女也有从事田间劳动的。如刘邦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而平时锄草一类的劳动则由吕后承担。[①d]东汉高凤“少为书生,家以农亩为业,而专精诵读,昼夜不息。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②d]。但一般说来,男子总是农民家庭田间耕作的主要劳动力。还有的农民家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父家长死亡而子女幼小,或丈夫外出游学),妇女不得不单独承担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妇女所从事的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可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要拿到市场上出售,用以换取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乐羊子外出游学,思家返归,其妻引刀以裂织相劝,“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③d]乐羊子之妻所以能够独力奉养婆母,还“远馈羊子”,显然靠出售家庭手工业产品维持一家生计。但这个例子对于广大小农家庭来说,毕竟没有代表性。相反,孟光嫁给梁鸿,“求作布衣、麻屦,织作筐缉绩之具”。其后夫妻“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④d],倒是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男耕女织以自给的实际情况。
正因为男耕女织是小农经济的基本支柱,所以封建国家维护和扶植小农经济的政策,着眼点往往也是加强和巩固小农的耕织结合。商鞅变法奖励“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⑤d]。秦始皇碣石刻石夸耀统一的秦帝国“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⑥d]而秦帝国的崩溃,恰恰是由于“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⑦d],亦即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被拖入绝境的结果。西汉一些政论家在谈到秦朝灭亡的原因时,大都要指出这个深刻的历史教训。[⑧d]汉代皇帝屡次下诏劝课农桑,甚至亲耕籍田以供宗庙粢盛,皇后则亲自蚕织以奉祭服,作为编户齐民男耕女织的表率。当时的一些“循吏”,也都把劝课农桑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黄霸为颍川太守,“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⑨d]。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木畦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⑩d]。王景为庐江太守,”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①①d]。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柘麻紵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①②d]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和壁画,常见有男子扶犁和妇女采桑的图像。山东、江苏、四川等地的画像石,还有普通的织机的图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这些材料,都说明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在封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我们说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这并不等于说当时所有农民家庭的衣着都由家庭纺绩业得到替换和补充。《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计算魏国农民的收入和支出,其中衣着费用是以货币计算的。可见早在战国时代有些农民家庭已从市场购置衣服。秦汉时代当亦如此。农民衣着不可能全靠家庭生产自给,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桑麻的种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纺绩技术的推广则与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前引《后汉书·循吏列传》,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麻紵之属,劝令养蚕织屦。”说明在此之前,桂阳地区尚不知桑麻种植和纺织技术。同书《崔实列传》载:“〔实〕出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实至官,斥卖储峙,为作纺绩、织絍、綀缊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可见五原到东汉后期家庭纺绩业才得以推广。大体说来,关中、关东和巴蜀这三个基本农业区,家庭纺绩业比较普遍,因而历史文献经常谈到这些地区“农桑衣食之本甚备”,“颇有桑麻之业”,“女工之业,覆衣天下”,等等。[①e]《后汉书·廉范列传》载,“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裤。”说明成都家庭纺绩业覆盖面很广。但即使在一些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并非所有农民家庭都存在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东汉初年禁民二业,刘般上疏说:“今滨江湖郡率少蚕桑,民资渔采以助口实。”[②e]可见家庭纺绩业不能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但上述这些情况,都不能否定男耕女织在全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汉武帝时,一岁之中,“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武帝东封泰山,巡海上,“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③e]这样大量的丝织品,都是广大农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东汉末年,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④e]。如果说这还只是限于曹魏统治地区的话,那么西晋平吴实现全国统一之后,“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⑤e],就足以说明从东汉后期到三国,家庭纺织业已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也结合得更为紧密了。 三、小农的经济状况及其与市场的联系
说小农经济具有自给性质,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劳动生产物在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全家生活消费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小农的生产条件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消费的水平也会有差别。西汉初年封建国家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不少农民家庭不但可以过上温饱的生活,而且多少有些积蓄。《史记·平准书》说:“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禀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结和》也说,汉武帝即位之前,“上求寡而易赡,民安乐而无事。耕田而食,桑麻而衣。家有数年之蓄,县官余货财,闾里耆老或及其泽”。但是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并没有改变他们自给性生产的性质。汉武帝即位以前,农民和市场的联系一般说来是比较少的。《史记·律书》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又《盐铁论·国疾》载贤良曰:“窃所以闻闾里长老之言,往者常民衣服温暖而不靡,器质朴牢而致用。衣足以蔽体,器足以便事,马足以易步,车足以自载,酒足以合欢而不湛,乐足以理心而不,入无宴乐之闻,出无佚游之观。行即负羸,止作锄耘。用约而财饶,本修而民富。送死哀而不华,养生适而不奢。”贤良所谓“往者”,即指武帝之前。他所说的“常民”,除了地主豪富之外,也包括一些比较殷实的农民。这一幅生活图景,正是与市场较少联系而自给程度较高的小农经济的写照。
汉武帝时期是西汉社会经济由盛转衰的时期。这个时期一方面由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出现了商品经济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随着贫富分化的加深和封建国家赋税徭役的加重,出现了大批农民破产外出流亡。有的学者从农民的“背本趋末”,得出了自然经济已经解体的结论。我们很难同意这样的观点。因为所谓农民“背本趋末”,并不能理解为农民都去从事商业活动,更不能认为他们已经从自给性生产转为商品性生产。昭帝始元四年诏曰:“比岁不登,民匮於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师古注:“流庸,谓去其本乡而行为人庸作。”[①f]说明离乡外出的农民,很多是从事暂时性的雇佣劳动。恩格斯在谈到古代的雇佣劳动时说:“那时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②f]汉代许多外出庸作的农民,也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所从事的雇佣劳动,只是弥补生计不足的一种“暂时措施”和“副业”。一般说来,过一段时间以后还是要回乡务农的。即使有些人从事只需少量资本的贩运性商业,也都带有暂时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他们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劳动,与其说他们是“背本趋末”,不如说是“以末补本”。有些从事贩运性商业的农民,其实也是雇佣劳动者。居延汉简所载“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③f],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例子。寇恩原是颍川昆阳市南里人,寄居居延,简文称他为“客民”。甲渠令史华商、尉史周育本当为鄣候粟君载鱼去觻得出售,他们因故不能去,雇用寇恩与粟君的妻子同去,约定“载鱼五千头”,“卖鱼沽出时行钱*[原字廿加廿]万”。但是到了觻得之后,卖鱼所得不足四十万。寇恩把原来谈好给他作为僦值的一头黑公牛卖了,凑成*[原字廿加廿]二万给了粟君妻子,尚欠八万。回来后,寇恩以粟君雇他儿子捕鱼应得的庸值相抵,认为粟君还应给他儿子庸值余谷六石一斗五升。可是粟君不给,反而向居延县廷告寇恩负债。寇恩为粟君去觻得卖鱼,带有包销的性质。但他并没有能够获利,反而是把自己和儿子的工钱都赔了进去。这个事例,有助于我们了解汉代那些所谓“背本趋末”的农民的实际情况。
商品生产的基础是社会分工。秦汉时代专门从事园圃业和畜牧业的农民基本上属于商品性生产,因为他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秦汉之际的召平,“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④f]。像召平这样的种瓜专业户,当然就属于商品性生产的农户。但是从事谷物种植业(这是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情况就不一样,他们生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养家糊口。以种植谷物为生的广大农民家庭,并不具备从事商品性生产的条件。即使有些农民家庭有可能把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我们也不能把这些农民家庭列入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因为他们出售的剩余产品不但是很有限的,而且这种交换行为是不经常和非预定的。晁错在谈到农民生活的困苦时说:“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①g]农民为了应付水旱之灾和封建赋敛,有时不得不把有限的剩余产品乃至一部分必要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这种交换行为并非经常和预定的性质是十分明显的。
秦汉时代广大农民之所以只能从事自给性生产,而不能从事商品性生产,这是小农经济低下的生产能力所决定的。战国秦汉时代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由于土地丰度不同,加之当时亩制和量制都有大小之别,史书记载出入较大,要得出精确的估算有一定困难。以汉代而言,大致说来,平均一小亩可产粟2石,一大亩可产粟3石。[②g]耕种百亩(小亩)土地的农家,每年可收获粮食200石左右。这个收入维持全家的生活是否还有剩余呢?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消费水平会有差别,但各个时代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存消费,大体上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晁错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③g]从文献记载和汉简的有关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为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消费。《盐铁论·散不足》说:“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汜胜之书》说:丁男丁女“岁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论衡·祀义》说:“中人之体七八尺,身大四五围,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饱足,多者三四斗。”崔实《政论》说,长吏及其奴从二人每月“食粟六斛”。这些记载都说明汉代成年劳力每月口粮大致需要谷三石。汉简所载边塞吏卒的廪食,每月基本上是粟“三石三斗三升少”[④g],比上引一般劳力的口粮略高,这大概是因为边塞吏卒劳动条件比较艰苦的缘故。汉简还载有吏卒家庭成员每月的廪食标准,大女和子使男“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一石一斗六升大”。边塞戍卒在服役之前,基本上都是农民,封建国家供给戍卒家庭的食粮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农民家庭为保证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食粮消费量。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不同规模和结构的农民家庭为维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粮食月消费量和年消费量。一个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2.48石,年消费量为149.76石;如果有三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为13.32石,年消费量为159.84石。一个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0.32石,年消费量为123.84石;如果有一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9.48石,年消费量为113.76石。汉代农民家庭的饮食非常简单,通常是“饼饵麦饭甘豆羹”,“园菜果蓏助米粮”。在估算农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饮食消费时,我们甚至可以不考虑菜蔬,但食盐的费用则是不可缺少的。汉简所载官府供应边塞吏卒及其家属的食盐,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据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食盐12升,全年144升;五口之家每月食盐15升,全年180升。农家食盐要从市场购买。汉简有关于粟价和盐价的记载,假定盐价每斗30钱,粟价每石100钱,四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5.4石。至于衣服费用,这是一个比较难于估算的项目,因为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装不同,各种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样。有手工业的家庭可以自己解决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衣服的替换,而另外一些家庭的衣服则需要全部或部分从市场上购买。如果按照《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估算战国时代农民家庭全年衣食费用约为1∶1.8的比例来测算,汉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费用相当于82石粮食,四口之家相当于68石粮食。这样,我们大体上可以估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有两个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49石,食盐折粮5.4石,衣服费用折粮82石,共需236.4石。有一个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14石,食盐折粮4.32石,衣服费用折粮68石,共需186.32石。有了这样一些参照数字,我们对于汉代小农家庭的生产能力究竟能有多少剩余产品用于交换,就可以作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估计。每年收获200石谷物的四口或五口之家,如果只计算口粮和食盐消费,应有富余;但如果加上衣服费用,则只有很少剩余或入不敷出。而这还没有扣除种子、农具等生产费用和封建国家赋税的支出。可以想像,农民怎么可能经常有剩余产品投入市场出售呢?贡禹有田百三十亩,自称“年老贫穷,家赀不满万钱,妻子糠豆不赡,裋褐不完。”元帝征召他为谏大夫,他不得不“卖田百亩以供车马”。[①h]像贡禹这样有130亩土地的农家,尚且不能保证全家温饱,土地不满百亩的农民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实上,汉代农民占有土地不足百亩的很多。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郑里廪簿竹简记载的25户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多数是二、三十亩,最少的才八亩。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户人胜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亩”。[②h]以他家的情况来看,如果只靠土地收获,没有别的谋生之路,显然也是无法度日的。
农业的副业是农民家庭的一项重要收入。农民种植谷物入不敷出,其生计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副业来弥补的。这就决定了副业的性质基本上也是自给性生产。纺绩业主要是为了供给家庭成员的衣着和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果蔬种植和牲畜饲养也是为了生活和生产消费的需要。黄霸、龚遂、茨充、崔实等人在郡太守任内劝民畜养鸡豚、种植果蔬和养蚕纺绩等,都属于在农民中推广自给性副业生产的性质,而谈不到是商品生产。崔实《四民月令》说:八月“趣织缣帛,染彩色。擘丝治絮,制新浣故。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冬寒。”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手工业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自身衣着替换的需要。
我们说秦汉时代绝大多数农民的生产具有自给性质,而没有从事商品生产,这并不排斥他们和市场保持着程度不同的联系。把农民与市场有联系,在市场上出售部分农副产品,与商品生产混为一谈,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农民和市场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联系,不外乎是由于如下的一些原因。
第一,小农家庭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并不完全具备维持再生产和满足自身消费的必要生产条件。铁农具和食盐是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但这两项皆“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③h]。即使是衣着之类的消费品,如前所说,也并不是所有农民家庭都能自行生产的。
第二,封建国家的赋税并不完全征收实物,汉代的算赋、口钱和更赋都需要用货币支付。农民为了缴纳赋税,不得不把农副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汉武帝置均输官,对农民“释其所有,责其所无”,也迫使农民不得不“贱卖货物以便上求”[①i]。
第三,无地少地和生计艰难的贫苦农民,为了谋生,不得不长年或在农闲季节外出从事雇佣劳动。这部分靠庸作增加收入的农民家庭,大都要从市场上补充大部分或一部分生活资料。
总之,秦汉小农和市场的联系,不论是出售商品或购进商品,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出之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一种不得已的交换,并不是为了牟利的目的而采取的经常的交换。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使用价值的交换,而不是价值的交换。价值规律对农民投入市场的产品虽然也要起一定的作用(如“谷贱伤农”),但农民的生产品种和耕种面积并不会因此而有所变动。小农经济的资源配置不受价值规律支配,说明农民和市场的联系并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属性。 四、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地产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把土地出租,另一种是自营田庄。这两种经营方式既有自给性的生产,也有商品性的生产。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是秦汉时代农业中商品生产主要的经济单位。
租佃制地主经济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一般只管收租,并不干预租佃农民的生产过程。因此,租佃制地主经济实际上包含了地主家庭和农民家庭两个经济单位。就租佃农民来说,他们交纳的地租虽然是自己的剩余产品(有时也包括一部分必要产品),但他们生产这些产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租种土地这一必要的生产资料,因而这些产品并不具有商品的性质。租佃制的农民经济,应该说和自耕农经济一样,基本上也属于自然经济类型。至于租佃制的地主经济,情况就比较复杂一些。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一个拥有200亩(小亩)土地的地主,在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的全年收获。假定这个地主每年地租收入有200石左右谷物,如果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这个地主家庭的生活消费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多少剩余产品可以投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地租只不过是从农民自给性生产的剩余产品转变为地主家庭必要的生活消费品,租佃地主经济显然具有自然经济的性质而非商品经济。但是,地主地租收入的多少,取决于他出租土地的数量。汉代有些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达数百顷,甚至千顷以上。如有名的酷吏宁成,因犯法抵罪髡钳,他回到家乡后,“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②i]仲长统《昌言·损益》篇指出,“豪人货殖,馆舍布於于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这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就非常可观了。一个拥有1000亩土地的地主,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每年可收租谷1000—1500石左右。如果拥有100顷土地,则地租量可增加10倍。这样大量的租谷,地主家庭当然不可能全部自己消费,而会投放市场换取巨额的货币,以便过上豪奢的生活,并且进一步扩大土地的占有。宁成把土地出租之后,几年之间“致产数千金”[①j]。马援在陇汉间役属宾客田牧,“至有牛马数千头,谷数万斛”[②j]。《昌言·理乱》篇说:“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马。……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於四方;废居积贮,满於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这些身兼地主和商人的“豪人”,他们投入市场流通的商品,有许多本来就是从租佃农民那里榨取来的剩余产品。这样,地租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当地租量在满足地主家庭的必要消费之后还有富余时,以谷物为主要形态的实物地租对于地主来说,已经不再只是具有使用价值,它还代表着一种交换价值。因此,租佃制的地主经济也就不能再简单归结为自然经济,而是在一定意义上带有商品经济的性质了。正是地租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诱使大土地所有者不断扩大土地兼并和租佃制的经营。土地越多,意味着可以用来交换的地租量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汉代一些权家豪民热衷于从封建国家那里假得大量公田,再转手出租给贫民的原因。《盐铁论·园池》篇中的文学曾指出:“今县官之多张苑囿,公田池泽,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归权家。”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有的属于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单位。如秦汉之际的宣曲任氏“力田畜,田畜人争取贱贾,任氏独取贵善,富者数世。然任公家约,非田畜所出弗衣食”[③j]。又如西汉末年的南阳著姓樊重,其田庄“波陂灌注,竹本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④]j]。不但规模很大,而且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后汉书·樊宏列传》说:
〔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
樊家田庄不但“闭门成市”,“有求必给”,而且连制作日用器物所需的梓树和漆树,都在田庄之内种植。像这样高度自给自足的田庄,比之欧洲中世纪一些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可以说毫不逊色。但是樊重又是一位货殖家,他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秦汉时代像樊重那样高度自给自足的地主田庄是很少的,但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地主田庄却不少。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另一特色。它说明,不能把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理解成完全对立和相互排斥的两种经济类型,它们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在同一经济单位中并存,并且相互补充。
秦汉时代完全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大多生产地区性的土特产。《史记·货殖列传》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①③;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谷物和姜韭不属于土特产,但也必须土地肥沃又靠近城市,生产才有利可图。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到谈到上述这些从事商品生产的大土地所有者时,说他们是“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身有处士之义而取给焉”。可见这些大土地所有者自己并不经营商业,其产品是由专门从事贩运贸易的商人收购而投放市场的。而这也就意味着上述大土地所有者所经营的商品生产的规模及其获得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人对他们的产品收购的数量。由于多数农副产品容易腐坏和不易贮存,在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它们大多只能在地方小市场或附近的都市销售,这不能不使得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受到很大限制。《史记·货殖列传》在谈到“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出售的商品数量时,列举了“千石”、“千钟”、“千钧”、“千足”、“千皮”等等。论者或据此认为当时商品的营业额很大,说明市场广阔。其实,《货殖列传》的这段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说明汉代市场的历史实际,是很值得研究的。商品形态各种各样,司马迁一概以“千”计算其销售量,这不过是形容其多而已。即使我们相信司马迁的话有一定可信性,也需要再具体分析。就以《货殖列传》所说的“贩谷粜千钟”而论,一钟六斛(石)四斗,千钟6400石。大都市的商人一岁之中可出售如此数量的谷物,这个营业额可以说不小。但按照当时一般人每月需要口粮3石计算,6400石只相当于供应178人全年的口粮。这样的供应量对于大都市的商人来说,就不见得很大。又《货殖列传》说,拥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素封之家,其收入“与千户侯等”。如此看来,大都市商人全年销售的千钟谷物,相当于一个素封之家千亩良田一年的粮食收入。有了上述这两个参照数字,我们对于“贩谷粜千钟”所反映的商品销售规模,就有可能作出比较实事求是的估计。其他一些商品的销售,也有类似的情况。如一岁之中出售“鲐鮆千斤”,乍一看来数量也不少。但如对照前引居延汉简所载寇恩一次长途贩运卖鱼5000头,则大都市中的商人一年卖鱼千斤,这个营业额也就不足称道了。总之,对《货殖列传》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市场规模,不能望文生义而作过高的估计。 五、民间手工业与官府手工业的商品生产
与农桑并举的家庭手工业不同,独立的民间手工业的产品基本上是为了出售。不论是个体手工业者的手工作坊或是豪强大家的手工工场,都属于商品生产的经济单位。
与编户齐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手工业,主要是酿造、纺织、煮盐、冶铁、铸钱、制陶等业。其中,盐铁关系民生尤其重大。在封建国家实行垄断经营之前,盐铁生产主要掌握在豪强大家手中。有些豪强的手工工场“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①k],生产规模相当可观。这些盐铁工场主大都兼营商品生产和销售,亦即成为盐铁商。他们“公擅山川铜铁鱼盐市井之人,运其筹策,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②k],因而皆致巨富。但是盐铁商“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③k],却反映市场机制很不健全。《盐铁论·水旱》说:“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更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有限。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规模很小,其产品只能在地方小市场出售。《盐铁论·水旱》说,有些生产铁农具的个体手工业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转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贾,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这种在田间以货易货的交换方式,则显然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
西汉中叶以后,“公卿大夫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①l]。消费观念的变化,刺激了某些手工业商品生产的繁荣。以衣着而言,过去高级丝织品民间是很少服用的,而到了武帝、昭帝时期,“富者缛罗纨,中者素绨冰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亵人而居婚烟之饰”[②l]。由于消费需求扩大,锦绣冰纨这类高级丝织品的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齐地、蜀郡和陈留郡的襄邑都以高级丝织品的生产而驰名。《论衡·程材》篇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汉书·地理志》说,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左思《蜀都赋》描写成都织锦生产的情况说:“圜圚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其他供统治阶级和富人享受的奢侈品生产也很发达。但这类奢侈品生产的增加,并不足以反映整个社会商品生产的发展水平,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广大农民所能享用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在抨击“女极纤微,工极技巧”的侈靡风气时,就指出“夫纨素之贾倍缣,缣之用倍纨。”[③l]。民间需要量最大的纺织品是缣布,而缣布的主要来源是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
官手工业的产品大致有三类:一是供皇室和贵族享受的奢侈品,如东西织室和齐三服官生产的高级丝织品,各地工官生产的高级漆器、玉器、金银器和铜器等。这类产品基本上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二是军国之用需要的产品,如钱币、士兵的武器和装备、水利工程和皇家建筑工程和用品等。这类产品也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三是与人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如食盐、铁农具、舟车、日用漆器和铜器、陶器等。这类产品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由于封建国家实行垄断,官手工业的盐铁生产获得巨大的发展。我们应该承认盐铁官营在某种程度上有保障人民供给的作用,但是这种体制也存在许多弊病。《盐铁论·水旱》载贤良说:“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县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卒徒烦而力作不尽”。“今总其原,壹其贾,器多坚*[原字石加坚],善恶无所择”。“盐铁贾贵,百姓不便。”“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繇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贤良所说的这些弊病,在官营手工业中带有普遍性。封建国家经营商品生产,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只要有利可图,根本不考虑维护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官手工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征发来的农民。他们的劳动带有封建劳役制的性质。由于被征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负责管理的官吏又不负责任,只求产品数量达到上面规定的指标,不考虑质量,因此成本很高而质量很差。产品卖不出去,官吏就强行配卖。凡此种种,都给人民带来了许多不便和痛苦。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虽然贤良文学反对盐铁官营的主张未被当政者采纳,但王莽末年终于被迫废除包括盐铁官营的六管之禁。东汉初年曾一度恢复盐铁官营的政策,而自和帝之后,就实行私营而由国家征税了。盐铁官营这种商品生产之所以不能长期维持下去,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它完全违反价值规律。也可以说,它其实还带有很深的自然经济的烙印。
六、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看封建经济的特点
在讨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问题时,不应当把某些经济单位的经济类型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经济类型混为一谈。
我们可以确认封建社会中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但不能据此就推论整个社会经济结构都具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同样,肯定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也不必否定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作绝对化和公式化的理解,因而不免在总体判断上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一般说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商品生产建立在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的基础上,因而不论某些生产部门商品经济有多大发展,总免不了要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马克思曾经指出:
自然经济在任何一种依附农制(包括农奴制)的基础上都占优势,在带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掺杂着依附农制关系或奴隶制关系)的基础上,更是占优势。
他还以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为例说:
奴隶制度,只要它在农业、制造业、航运业等等方面是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就像在希腊各发达国家和罗马那样),也保存着一个自然经济的要素。奴隶市场本身是靠战争、海上掠夺等等才不断得到劳动力这一商品的,而这种掠夺又不是以流通过程作为媒介,而是要通过直接的肉体强制,对别人的劳动力实行实物占有。[①m]
秦汉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虽然不同于古代希腊罗马,但是剩余劳动的占有不是以交换为中介,而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和超经济剥削为基础则是一样的。如上所述,秦汉官手工业(并非全部)和私营手工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的部门,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通常也从事商品生产。但是它们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奴隶、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劳动者和被征发来的农民,因而这种商品生产同样也保存着自然经济的要素。更重要的是,农业是古代社会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秦汉农业中从事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以及一部分租佃制的地主经济)占绝大多数,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占有统治地位。只不过这种自然经济不但不排斥商品经济,反而是和商品经济结为一体。
秦汉时代商人资本活跃,这是人们容易得出自然经济已经被商品经济所取代的结论的重要根据。历史文献对于秦汉商人的活动确实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如“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m];“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③m];等等。我们从这些材料诚然可以看到当时商人资本的活跃,但又不能完全相信其中的夸张之词。试设想一下,如果真是“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社会生产还有可能维持下去吗?有的学者认为秦汉时代已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这种说法很难成立。《史记·货殖列传》说,“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可见即使像洛阳、邯郸这样的都市,也只是区域性市场的中心。《盐铁论·通有》云:“今吴、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胜用,而曹、卫、梁、宋,采棺转尸;江湖之鱼,莱、黄之鲐,不可胜食,而邹、鲁、周、韩,藜藿蔬食。”说明各地的土特产流通范围有限。当时的民谚:“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④m]也反映了农副产品交换没有越出区域性市场之外。汉武帝通西南夷,“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亿万计”[①n]。实行均输法之前,各地所输赋物运至京师时,“或不偿其僦费”[②n]。为了供应京师官员和官奴婢的口粮,“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③n]。上述事实说明当时许多地区交通很不便利,甚至连封建国家需要的物资供应都遇到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谈得到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呢?至于司马迁所说的“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④n],能不能说是形成了平均利润率,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主要是建立在贱买贵卖和欺诈性买卖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基于价值规律的正常利润率的基础上。秦汉时代的市场机制不健全,价值规律作用的范围有限,前文已经有所论及。有的学者指出,《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的谚语,恰恰说明当时没有形成支配整个社会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价值规律也不可能负担起调节社会总劳动合理分配的任务,这个观点是很有见地的。[⑤n]
商品生产不发达,商品交换的范围有限,市场机制发育不成熟,归根到底是由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占统治地位所决定的。这种情况与商人资本的活跃并不矛盾,因为“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⑥n]。商品经济包含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几个环节。一般说来,商品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经济的正常繁荣必须建立在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而在秦汉时代,由于商人资本的活跃,却带动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商人资本得到独立而优先发展的条件下,“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⑦n]他还说:“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生产部门起中介作用。”[⑧n]秦汉社会的情况就是如此。如前所述,秦汉小农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经济本来都属于自给性质,但是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以及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的需要,他们不得不把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换取货币。从一个农民家庭或一个地主家庭来说,这些产品的数量是很有限的,但在市场上集中起来,经过商人转手出售的商品数量却是相当可观的。于是我们看到,尽管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数量并不多,但是活跃的商人资本却源源不断地把众多的产品转化为商品。众多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就形成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结合不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它不仅表现为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且表现为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种经济运行形式能够互补和互相制约。无论是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在自然经济中都包含着商品经济的成份;而在商品经济中,又都带有自然经济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是不完全的自然经济,而其商品经济则是不发达的商品经济。之所以说自然经济不完全,因为它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之所以说商品经济不发达,因为商品生产不发达,市场发育不健全,价值规律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局限。
了解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结合的这种特点,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某些现象就不难作出合理的解释。由于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自给性生产的单位又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因而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品交换就比较发达,不像欧洲早期中世纪那样,产品很少进入流通过程。但是,尽管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人资本就非常活跃,商业也相当繁荣,由于商品生产并没有相应的发展,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而不是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瓦解自然经济,反而是延长了自然经济和封建生产方式的寿命。因为作为封建生产方式广阔基础的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可以通过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的交换,弥补生计不足,从而使男耕女织的自给性生产继续维持下去。广大农民的消费能力低下,对市场的需求有限,又无从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生产率得不到扩大和提高。这样,封建经济结构就得以长期延续下来。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土地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被视为最重要的财富,“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成为人们治生的信条。商人的货币财富往往不是用于增加商品生产,而是用于扩大土地占有。农民因为对市场有所依赖,不得不在受地主和封建国家和剥削之外,再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维持再生产的能力特别脆弱,与他们受三层剥削有关。还应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与商品经济有天然的联系,这就为封建国家掌握大量财富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封建国家征收的赋税既有实物,又有货币。地主经济和农民经济与市场的联系,保证了货币的征收得以实现。封建国家把征收的实物投入市场,又可以换取大量货币。不仅如此,封建国家通过垄断盐、铁、酒等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日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又大大扩充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这就为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庞大的官僚队伍的俸禄、士兵的给养等等)以及它内外职能的发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这些现象,都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封建经济结构有密切关系。 ①a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①b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9、430页;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8页。
②b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①c 《孟子·滕文公上》。
②c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35页。
③c 《孟子·梁惠王上》。
①d 《史记·高祖本纪》。
②d 《后汉书·逸民列传》。
③d 《后汉书·列女传》。
④d 《后汉书·逸民列传》。
⑤d 《史记·商君列传》。
⑥d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⑦d 《汉书·食货志》。
⑧d 参看《汉书》《严助传》、《主父偃传》、《严安传》、《伍被传》。
⑨d 《汉书·循吏传》。
⑩d 《汉书·循吏传》。
①①d 《后汉书·循吏列传》。
①②d 《后汉书·循吏列传》。
①e 参见《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
②e 《后汉书·刘般列传》。
③e 《汉书·食货志》。
④e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注引《魏书》。
⑤e 《晋书·食货志》。
①f 《汉书·昭帝纪》。
②f 《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1页。
③f 释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④f 《史记·萧相国世家》。
①g 《汉书·食货志》。
②g 参看宁可:《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北京师院学报》1980年第3期;又林甘泉主编:《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第2编第4章。
③g 《汉书·食货志》。
④g 汉简所载吏卒的廪食,有每月粟“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三石”,以及“二石”、“一石九斗三升少”等不同记载,而以“三石三斗三升少”记载最多,陈直先生曾指出“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二石”是大石,见《居延汉简研究》第23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
①h 《汉书·贡禹传》。
②h 参看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③h 《汉书·食货志》。
①i 《盐铁论·本议》。
②i 《史记·酷吏列传》。
①j 《史记·酷吏列传》。
②j 《后汉书·马援列传》。
③j 《史记·货殖列传》。
④j 《水经注》卷29《泚水注》。
①k 《盐铁论·复古》。
②k 《汉书·货殖传》。
③k 《盐铁论·禁耕》。
①l 《汉书·食货志》。
②l 《盐铁论·散不足》。
③l 《盐铁论·散不足》。
①m 《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9页。
②m 《史记·货殖列传》。
③m 王符:《潜夫论·浮侈篇》。
④m 《史记·货殖列传》。
①n 《汉书·司马相如传》。
②n 《汉书·食货志》。
③n 《汉书·食货志》。
④n 《史记·货殖列传》。
⑤n 参看叶茂:《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⑥n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6页。
资本主义在哪一类经济部门最先站住脚?在前述的西方两次有关“过渡”动因的论战中,除“贸易根源说外,其他几种观点虽强调重点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论者都从农业内部因素的发展寻找西方向近代过渡的动力。
一、中世纪晚期英国现代化经济基础―农业
关于封建制度崩溃的原动力和资本主义首先起源于农业还是其他行业?本书的两个主要论点:“农业是近代经济基础”;“基本动力来自农民个人力量的壮大”。全书立论的基础是英国农业生产力考察。农业经济特别是具有专业化、企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特点的大规模农业经济的发展,决定着英国封建生产关系解体和资本主义的产生,这是《现代化第一基石》论证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在哪一类经济部门最先站住脚?首先起源于农业还是工商业?这是个争议较多的问题。在前述的西方两次有关“过渡”动因的论战中,除“贸易根源说外,其他几种观点虽强调重点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论者都从农业内部因素的发展寻找西方向近代过渡的动力。近十余年来,国内学者探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原因时,“农业劳动者个人力量决定封建制度解体论”和“经济结构制约论”,也都突出强调农业与农村经济变化的至关重要性。
最早重视农业在西欧向近代社会转型中作用问题的,是重农学派。马克思对此曾给予明确肯定:“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一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英国13世纪以来农业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观点的正确。
以温切斯特主教地产为例,其所属的32所庄园中, 1208一1209年平均每一庄园小麦出售量占生产量的48.5%,到这个世纪结束时,同一主教地产所属42所庄园小麦出售量平均每一庄园占生产量的70%。
二、中世纪晚期英国现代化的基本动力―农民
农民构成封建社会劳动者的主体,其个体经济发展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封建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作者指出,“考察以劳动生产率和储蓄率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力,是透视英国向近代社会转型时期的最基本的社会层面”(第36页),同时也是社会分工与商品生产的基础。这一时期英格兰庄园领主自营地上的农业收入的成倍增长,以及农奴份地的亩产量有时甚至超过经营条件较好的领主自营地,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农产绝对总量的增长还不足以完全说明经济增长的实质。要科学地论证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力,最可靠的途径还是考察农业劳动生产率”。根据中世纪农业生产特点,农业劳动生产率“就是指一个典型的农户在一年内生产出多少农产品”。综合各家的估算,作者认为,在庄园经济鼎盛时期的13一14世纪,半维尔格特(在三圃制下实际播种面积是10英亩)大约可视作英国一般农户的耕作面积,每英亩产量约为10.32蒲式耳(或237公斤)。这样,每户的劳动生产率则为103蒲式耳(或2369公斤),它是英国中世纪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台阶。而15、16世纪之交是英国以庄园农奴制为代表的封建制的重要转折时期,其间存在“一条历史的接缝”。主要表现为,13、14世纪传统佃户地产的均衡性不复存在,两极分化日益加剧。一方面.社会上出现了大量脱离农业的雇工;另一方面,靠牺牲普通农民起家的大农经济作为一股强劲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促使乡村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