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2 1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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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要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要充分赋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权利。要进一步明确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重点要强化食品药品、农业、卫计、公安、商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全程协作、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建设队伍,提高执法保障能力。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对空编较多的要尽快配齐。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人员的配备要与监管对象相适应,按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至少2名人员的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按每村(社区)1人的标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协管员工资报酬足额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对各级政府分管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分层次、分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明确事权划分。要进一步厘清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
三、夯实基础,提高基层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监管等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偏远贫困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支持,为基层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要加强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要按照建设标准尽快建成标准化或规范化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农产品监管站。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要在2016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区县要整合检验资源,重点加强食品快检能力建设。加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型食品流通场所快检能力建设。加强区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科技能力。
近期,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从健全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3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全省各级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等机构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按乡镇(街道)或行政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兼职协管员,经费由县级政府予以保障。三是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就如何落实安全责任,《意见》明确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其中,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抓好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监测评估等有关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的监管执法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等。
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我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契机,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直接参与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制定《司徒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司徒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信息员(每村一名)和监督员,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司徒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应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涉药单位等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抽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风险,提前进行预警告示。
三、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要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滥用和超量使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农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运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禁止学校食堂或学生餐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禁止学校食堂和学生餐制做凉菜,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起了食品药品工作站,并建起了群众监督网。并要求各村、职能部门要将《致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调查单位和个人手中;并对全镇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清楚,并填写上报《司徒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各阶段的集中整顿提供本底资料。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二是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农贸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一定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工商、质检、农林、食药监站等职能部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国庆、的重要时段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查处上级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更上一层楼;二是联合环保、质检、工商加大对“地沟油”的整治力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坚持求真务实,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二次创业的魄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体制下积极作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断不乱。同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履新作好准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全面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要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促进基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五)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已搬迁入经营店面房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无照流动饮食摊贩。二是加强对*海州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销售台帐登记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入和输出。
(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以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等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夏秋季、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在09年已安装使用监管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范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内容进行完善。
(九)提升“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区政府“十小”整规工作三年计划,在2009年完成100%“整规工作的基础上,促进整规工作全面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十)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监管和“双无村”小药箱药品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单位日常监管,强化整规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三查一评”工作,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
(十二)全面完成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在线监控工作。在完成对*区人民医院购进药品在线监管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区级医疗机构和广安医院、顾氏骨伤科医院购进药品的实时监控。
一、明确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配备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一)坚持求真务实,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二次创业的魄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体制下积极作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断不乱。同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履新作好准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全面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要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促进基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五)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已搬迁入经营店面房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无照流动饮食摊贩。二是加强对*海州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销售台帐登记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入和输出。
(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以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等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夏秋季、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在09年已安装使用监管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范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内容进行完善。
(九)提升“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区政府“十小”整规工作三年计划,在2009年完成100%“整规工作的基础上,促进整规工作全面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十)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监管和“双无村”小药箱药品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单位日常监管,强化整规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三查一评”工作,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
(十二)全面完成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在线监控工作。在完成对*区人民医院购进药品在线监管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区级医疗机构和广安医院、顾氏骨伤科医院购进药品的实时监控。
“十一五”时期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自觉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科学监管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国家局提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后,浙江省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7年7月提出了“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和谐监管,努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制订了打造“三区”实施意见,谋划载体,明确项目,落实措施,在全省系统营造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氛围。五年来,科学监管理念在浙江扎根开花,成为广大监管工作人员的自觉思维和行动指南,坚持“五个监管”、努力打造“三区”,成为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工作方向和自觉行动,为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五年来,全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亮点创新举措不断涌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可控、有序、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信息化监管、打假治劣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平安浙江”考核内容、“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部门监管职责清晰、形成合力,企业自律不断加强。加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力度,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得到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根据社会反映的热点,开展以食品药品质量为重点的农村“十小”整治,大大提升了“小药店”、“小餐饮”行业经营水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查办药械领域大案要案,五年来共查处2.1万件。涉案金额1.8亿元,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十一五”期间,加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抗击雨雪冰冻、抗震救灾和防范甲流等重大保障任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大大提高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
系统建设实现快速发展。组织机构全面建立,省及11个市、90个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所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构建了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机构。技术支撑得到提升,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两项目总投资达3.4亿元;杭州、宁波和9地级市全部启动或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总投资4亿多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办公无纸化和对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建立了覆盖全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初步实现了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针对我省系统“垂直管理,分级核算”的体制。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市县的专项补助资金,五年来,共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4亿元,推动各地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执法装备更新升级,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系统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
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不动摇,积极开展“五好”基层局建设,实施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三年轮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技”活动,表彰宣传系统“先进标兵”,营造“学先进、比贡献、创佳绩”的氛围,2个单位被卫生部、国家局评为先进集体。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扶持,与省经贸委联合出台《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监管政策指引产业转型升级,以监管举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药物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新药研发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食品药品安全,一手抓干部队伍安全,切实做到了“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安全一起保”。
“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十一五”时期,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牢记前列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信念,振奋精神,负重奋进,埋头苦干,扎实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了监管工作和监管事业“两安全”、“双丰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工作经验。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科学监管理念的提出和确立,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省局在推进监管工作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让党委政府放心。基于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设置载体,狠抓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实践证明,科学监管理念的树立,是“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最大成果,也是全系统今后必须长期坚持、自觉实践的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深刻体会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项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立足全局,服务大局,把上级精神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实际紧密
结合起来,一切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一切为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有作为、有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在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监管工作要有宽广的视野和开拓的思维。强化“发展是监管基础”的理念,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以监管的有作为来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既要反对与企业不分你我的无原则“帮忙”,也要反对对企业困难漠不关心的“无情”。要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当好“安全监管员”和“发展指导员”。
坚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十一五”时期,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临的机遇也前所未有。实践证明,在挑战和机遇面前,没有奋发有为的精神,没有真
抓实干的作风,就不能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向前进。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始终保持干事的激情和创劲,咬定目标,积极进取,勇于负责,克难攻坚,才能解决难题,赢得发展。我们要大力倡导静得下心思,沉得下身子,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监管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基层,勇对困难,化解矛盾,真正做一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
坚持开拓创新、敢于先行。创新是监管工作的不竭动力,是应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复杂形势的有力武器。浙江地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具有体制先发优势,我们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障碍,用创新的举措破解监管难题。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了具有浙江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新路。我们深刻体会到。在科学监管理念的指导下,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只要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的监管手段。我们就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只要有助于解决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的办法。我们就要勇于探索,敢于突破。
坚持提升能力、增强素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认识到,只有在不断加强以信息化和检验检测为重点的技术支撑能力的同时,始终把“人”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目标,大力弘扬和培育优良作风,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严明的监管执法队伍,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才能有坚强的保障。
精心规划“十二五”时期发展,推动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未来的五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期。对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来说,“十二五”时期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新旧监管体制交替、职能调整的磨合期,也是风险累积、矛盾交织的特殊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食品药品安全新的内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既有来自经济转型的挑战。又有来自社会转型的挑战;既有来自政府转型的挑战,又有来自监管体制改革的挑战。总的来看,食品医药产业基本面没有变,但发展方式面临重大变化;监管对象基本面没有变,但工作内涵面临重大变化:监管职能基本面没有变,但监管体制面临重大变化。
去年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把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总结“十一五”监管工作成效,集中全系统智慧谋划今后五年发展思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十二五”时期将重点在以下三方面予以突破:一是强化风险管控。推行风险评估、飞行检查、质量报告、专家咨询等制度,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处置、预防等各环节的科学研究与处置,实现对产品风险的有效管理。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树立人才优先战略,采取切实措施,扭转当前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实施“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建设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监测预警五支高素质队伍,优化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科学研究、检验检测、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监管能力,形成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网络。高度重视科研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物。
本次培训共组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队伍120人参加。通过情景构建、任务设定和角色扮演进行桌面推演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沉浸角色、各司其职、积极参与、深入讨论、团队合作,进行了全程真实的模拟演练。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急演练中心主任张秋老师对演练总策划,并全程指导和专业点评。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观摩演练,副局长张永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杜怀忠处长全程参加指导。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惠森作动员讲话,副调研员张兴华主持演练。
本次推演模拟某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部分组成单位,针对某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开展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决策指挥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共设置应急指挥部、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观摩评估组、媒体组及专家组等8个组。在推演中,从事件发生、情境导入、分组实施、会商决策、指挥协调以及模拟新闻会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现场处置演练,并分别对各组在处置中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和点评。通过共同讨论协商,进一步梳理应急工作任务和处置流程等相关问题,提高了应急管理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牢固确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底线思维”的理念,将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应急管理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急在平时,应在关键处,大幅提升“检测预警、快速反应、舆情应对、统筹协调”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了体系建设、预案修订、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制度化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为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工作目标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