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 11:24: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环保扬尘治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专业化煤炭码头的环保现状。一、专业化煤炭码头的环保现状。一、专业化煤炭码头的环保现状。一、专业化煤炭码头的环保现状。
1、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的概述:
煤炭码头环境保护顾名思义就是保护环境,其主要内容就是防止、减少煤炭洒漏、煤粉
尘扬尘与扩散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狭义而言,港口煤炭码头环境保护主要是保护环境。
其形式有:①污水处理;②喷水降尘;③降低噪音;④绿化。广义而言,港口煤炭码头环境
保护是保护自然环境和工作环境。其形式有:①污水处理;②喷水降尘;③降低噪音;④绿
化;⑤温控、湿控;⑥防风、防水、防滑;⑦防视觉疲劳(夜间照明、反光服);⑧防碰撞、
防高空坠物(通道、栈桥);⑨防火(防自燃)、防爆;⑩防鼠害。这里我们只研究狭义范围内
的环境保护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的紧迫需求,带动了煤码头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也
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中主要原因是我国煤码头一般都是露天作业,且中转运输过
程中,80%以上均会出现洒漏煤、易起尘问题,对整个码头乃至工作、生活环境造成了空气
污染、水污染等严重问题,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
2、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治理的特点:
1)、作业工艺多,治理区域广,治理情况复杂。
2)、原有环保标准及环保设备大多采用当年国家的对应标准实施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
度和治理方案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煤炭港口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3)、与其他领域有所区别,煤炭码头扬尘的污染大多属于无组织排放,抑尘治理难度较
大。
4)、煤炭洒落、扬尘污染等原因较多,治理范围广、情况复杂。
5)、传统环保治理方案较单一,较难将一个区域问题进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6)、传统的洒水除尘设施设备耗水量大,且受季节影响大。
7)、煤炭港口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在环保设备的自主创新意识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3、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外煤炭运输的环境治理主要是以防为主,以除为辅,即尽量利用化学方法在煤
炭制造中提高煤炭的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但在码头运输环节中,由于气候条件、工况条件
等制约因素,有效的物理治理措施还很少。
根据煤炭码头近几年环境问题总结分析,不论是防止、减少煤炭洒漏还是煤粉尘扬尘与
扩散;不论是环保意识的淡薄还是设施设备的落后,其实均反映在相应的设施设备老化、失
效,对其管理、调整不到位所致。这样导致在码头装卸煤炭过程中,各个流程转接点出现不
同程度的洒漏煤,积煤等问题,同时,传统的治理方式较被动,不能达到预防性治理的效果,
导致煤炭的扬尘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在后续流程中依然存在着严重的扬尘扩散问题,尤其
是对于翻车机区域和码头区域PM10以下扬尘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以及堆场区域的大颗粒扬
尘等不能有效治理。所以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的研究势在必行。
二、公司现有环保设备概况。二、公司现有环保设备概况。二、公司现有环保设备概况。二、公司现有环保设备概况。
神华天津煤码头公司一期项目洒漏煤及扬尘治理设备主要包括:洒水抑尘、干式吸尘,
煤炭转运点的清扫及导料等,其中涵盖了13个转接机房中的各类清扫器装置、地面转接点的
导料槽装置、静电除尘装置、堆场及单机设备的洒水喷淋及清洁装置、各类污水处理及回收
装置、清扫车等。在实际使用中,这些设备随着公司的运营发展、做强做大,逐渐暴露出了
种种问题和缺陷,已经无法满足煤炭码头对环境保护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三、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思路。三、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思路。三、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思路。三、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思路。
1、成立研究小组,确定研究课题:
神华天津煤码头公司为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2012年专门成立了环保专项课题研
究小组,确定将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研究与应用作为长期的研究课题,深挖专业化煤炭
码头的污染源头,分区域查摆问题,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解决码头污染问
题。
2、制订课题大纲,确定研究思路:
专业化煤炭码头装卸一般分为翻―堆和取―装两大工艺,煤炭的提升转运是造成煤炭洒
漏及扬尘污染的关键原因,所以要解决污染问题需要按照煤炭运输的流程工艺出发,沿着煤
炭输送和转运等空间和时间的位移,发掘污染源点并找到治理措施。课题研究初始,课题组
就制定了研究大纲,明确了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制定了研究原则,确定了课题研究组织机
构和实施计划安排,为课题的有序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污染问题的区域划分:
按照不同作业区域性质的划分,我们将作业现场划分为四大治理区域:翻车机区域、堆
场区域、码头区域、皮带机沿线。并确定了课题实施的切入点:
1)、翻车机设备的扬尘及地坑皮带的洒漏。
2)、堆、取料机作业过程中的洒漏及扬尘。
3)、堆场堆存情况下的扬尘。
4)、码头装船机作业过程中的洒漏及扬尘。
5)、皮带机导料槽处的洒漏及扬尘。
6)、皮带机头部清扫提升及改向滚筒磨损的防护。
7)、转接机房特殊煤种情况下的堵料及扬尘治理。
8)、皮带机驱动站扬尘的防治。
9)、转接机房集尘收集的应用。
10)、辅助系统环保的提升。
4、课题研究面对的难题:
1)、原有洒水除尘设备在治理扬尘上效果不佳,且冬季港区范围内洒水除尘系统停止供
水,所以冬季扬尘更加严重,治理难度加大。
2)、由于现阶段各个煤炭码头的环保水平相差不多,所以可以借鉴的先进技术方案不多。
3)、在改造提升过程中,新设备的改造可能会与原有设施设备发生干涉,对现场实施造
成一定的难度。
四、环保设备研究与应用的探索和实践。四、环保设备研究与应用的探索和实践。四、环保设备研究与应用的探索和实践。四、环保设备研究与应用的探索和实践。
2012年至今约一年半的时间里,课题研究按照既定的区域划分和切入点入手,考察调研
各个专业化煤炭港口与环保设备专业厂商,力求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将原有环保方
案逐一进行更新、改造、提升。2013年公司针对环保提升课题,研究并实施了12项设备创新
改造项目,投入约680余万元,2014年我们将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继续推广、复制环保
课题研究的成熟技术项目,逐渐描绘出一套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的综合治理方案,并勾
勒出一幅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的蓝图。
1、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的蓝图构想:
(1)、翻车机区域:煤炭从翻车机翻卸下落到地面皮带机过程中,扬尘污染非常大,按
照煤炭输送流向,2013年我们从翻车机上部、中部、底部分别实施了“CD3/CD4翻车机干雾
抑尘”、“漏斗层上机液压管路封堵”、“翻车机地坑内部驱动层、漏斗层的地面吸尘系统”、
“BF地面皮带机系统导料槽新型防尘帘改造”等项目。实现粉尘浓度抑制率90%以上,节约
用水量50%以上,有效实现了冬季抑尘。同时,结合地坑皮带机静电除尘器,每日增加粉尘
收集量约2吨。2014年我们将继续研究“CD1/CD2翻车机干雾抑尘”、“地坑皮带机爬坡段干
雾抑尘的可行性”,力争实现翻车机区域从上到下的6级抑尘体系。
翻车机区域从上到下翻车机区域从上到下翻车机区域从上到下翻车机区域从上到下6666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
(2)、堆场区域:按照煤炭从堆到取,以及在堆场的静态储存过程,2013年我们先后研
究实施了“堆料机的清扫器升级改造”、“取料机的导料槽延长改造”、“移动式远程射雾器
的改造”、等项目。有效减少了堆、取料机坝基洒落煤、取料机中心漏斗严重洒漏、扬尘扩
散等污染问题。2014年我们将继续研究“堆料机干雾抑尘系统”、“取料机干雾抑尘系统”、
“堆场喷枪站升级”、“堆场防风网立体抑尘”等项目的可行性。这样在堆场区域建立起一
套“由外至内、从堆到取、化被动为主动”的7级立体抑尘体系。
堆场区域从外到内、从堆到取堆场区域从外到内、从堆到取堆场区域从外到内、从堆到取堆场区域从外到内、从堆到取7777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
(3)、码头区域:
由于神华天津煤码头公司面临邮轮母港,所以码头作业区域是环保的重中之重。2013年
我们分别研究实施了“码头西侧BM皮带机导料槽防尘帘改造”、“装船机清扫器的升级改造”、
“装船机加装接煤板改造”、“码头BM头部漏斗卸料优化”等项目。有效地减少了煤炭在码
头转运、装船过程中,码头面以及船舱夹板上的洒漏、扬尘污染。2014年我们将研究装船
机系统的干雾抑尘改造以及装船机悬臂卸料漏斗改造,此项改造在港口行业也属罕见,如果
实施成功不仅可以实现装船作业区域扬尘抑制率80%以上,装船机悬臂洒漏煤炭的有效收
集,将无组织排放有效地抑制在装卸的转运点附近,避免扬尘的扩散;而且能够实现冬季抑
尘,实现码头从西到东的5级抑尘体系。
码头区域从西向东码头区域从西向东码头区域从西向东码头区域从西向东5555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
(4)、皮带机沿线:
按照煤炭从上到下转运的顺序,2013年我们先后研究实施了“皮带机系统清扫器升级
改造”、“皮带机转接点中部漏斗堵料的防治-空气炮的研究与应用”、“皮带机导料槽新型防
尘帘的应用”、“皮带机驱动站抑尘围挡的应用”、“除尘器卸灰钢房的应用”等项目。有效地
减少了皮带机回程面煤饼洒漏约80%,并有效抑制了皮带转运点和驱动站的扬尘污染。在
2014年我们将继续针对皮带机沿线的扬尘问题深入研究,计划实施“转接塔内吸尘系统的
应用”、“T3、T13转接机房清洁煤炭抑尘改造”等项目,未来我们还将继续研究“皮带机导
料槽的干雾抑尘的可行性”。这样我们将利用先进的环保抑尘工艺,提升皮带机系统的环保
设备辅助效能,实现皮带机沿线从上到下转运过程中的7级抑尘体系。这将有效减少皮带机
沿线洒煤量约80%,减少沿线转接点扬尘量约85%,并针对粘煤、块煤等特殊煤种,有针对
性地减少堵料几率,有效抑制块煤的粉尘扩散,并实现皮带机沿线无组织排放的抑尘和收集。
皮带机沿线从上到下皮带机沿线从上到下皮带机沿线从上到下皮带机沿线从上到下7777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级抑尘体系
2、几个主要的环保实施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1)、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
1)、直接效益预测
A、实现冬季翻车机区域抑尘,减少清扫人员的劳动强度,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环
境,降低职业病发生的几率;
B、有效治理1~10微米细小颗粒,减少粉尘排放量,粉尘抑制率达95%以上,为公司的
环保、绿色港口奠定坚实基础;
C、节能降耗,减少用水量。按年吞吐量4500万吨C80计算,年卸车约9700列,年洒
水系统开启9个月计算,两套翻车机系统一年洒水量减少1.53万吨,按10元/吨计算,金
额节约15.3万元。(原喷水装置每列车耗水量5吨,使用干雾抑尘装置后,用水量为原喷水
量最多用0.8t,一列车节约用水至少4.2吨。)
2)、间接效益预测:
A、改善周围环境,降低了粉尘对大气的污染,提高空气质量,创造了广泛的社会效益;
B、减少煤炭热值损失。按年吞吐量4500万吨计算,年洒水系统开启9个月计算,两套
翻车机系统减少年热值损失相当于煤炭1.13万吨,按400元/吨计算,金额节约395.5万元。
(注:因大量使用中水除尘,使煤炭热值大量损失,统计数据表明,煤炭含水量每增加1个百
分点,煤热值损失30-50大卡,按煤热值6000大卡、热值损失40大卡计算,相当于煤炭损
失0.67%。使用干雾抑尘装置除尘,按2吨水/1万吨煤含水量计算,只增加含水量0.02个
百分点,比原喷水除尘系统含水量减少0.1个百分点,相当于减少煤炭损失0.067%。)
(2)、皮带机导料槽新型防尘帘改造项目:
1)、直接经济效益
公司当前共有36条皮带,其中地面导料槽有33处,按照公司年吞吐量4500万吨,改
造前、后的导料槽万吨洒煤量分别为20kg、4kg,煤价500元/吨计算,公司一年皮带机导
料槽处的洒漏量减少792吨,直接经济效益约为39.6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
A、可以大大减少清扫人员劳动强度。
B、减少职业病几率。通过改造前后的皮带机导料槽万吨作业洒煤量的对比发现,改造
后的皮带机导料槽区域的煤粒、煤尘洒漏量为改造前的20%,作业现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同时减少清扫及维护人员发生职业病几率。
C、节能减排。通过改造前后的皮带机导料槽万吨作业洒煤量的对比发现,改造后的皮
带机导料槽区域的煤粒煤尘洒漏量与改造前的导料槽区域的煤粒煤尘洒漏量减少80%以上。
D、提升环保绿色港口。改造前,由于皮带机导料槽两侧挡料胶皮不能与皮带保持时时
接触,在挡料胶皮与皮带间隙,洒漏直径1~3mm的微小颗粒及粉尘,造成皮带沿线煤粒、煤
尘污染严重。改造后,由于新增的防尘帘能够保证与皮带保持时时接触,且使用寿命较长,
满足使用要求,为公司提升环保绿色港口奠定坚实基础。
(3)、新型清扫器的改造项目:
1)、直接经济效益
公司当前共有36条皮带,按照公司年吞吐量4500万吨,改造前、后的皮带机清扫器区
域万吨洒煤量分别为60kg、20kg,煤价500元/吨计算,公司一年皮带机清扫器区域的洒漏
量减少1980吨,直接经济效益约为99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
A、减少清扫人员劳动强度。改造前,根据清扫人员对6月份的皮带机作业情况统计,
平均每天皮带机清扫器区域洒煤量分别为100kg~150kg,计算该区域万吨作业洒煤量分别约
为61.8kg,需要每天清扫人员进行清理。改造后,根据清扫人员对6月份作业情况统计,
计算该区域万吨作业洒煤量不到为8.17kg,大大减少清扫人员劳动强度。
B、减少职业病几率。通过改造前后的皮带机清扫器区域万吨作业洒煤量的对比发现,
改造后的该区域区域的煤粒、煤尘洒漏量为改造前的20%,作业现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同时减少清扫及维护人员发生职业病几率。
C、节能减排。通过改造前后该区域万吨作业洒煤量的对比发现,改造后的皮带机该区
域的煤粒煤尘洒漏量较改造前减少80%以上。
D、提升环保绿色港口。通过环保提升项目的深入推进,公司向外界传递了建设绿色港
口的决心与行动,赢得了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为我公司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
3、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的综合治理理念:
(1)、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的改革之路一方面需要利用先进工艺、先进材料、创新技术
研发等手段进行环保设备的研发与投入;另一方面需要切实依照技术改造对已有的设备管理
制度及操作保养手册进行更新完善,形成设备促进制度更新,制度保障设备运行的良性循环。
(2)、另一方面还需要码头企业人员环保意识的提升,管理责任的强化,通过教育、宣
传等各种手段把保护环境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清洁生产的全过程,使得管理人员在制度制订和
职责划分领域倾向于环保;技术人员对环保辅助型设备的重视程度提高到主力生产型设备的
高度;操作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从关注环保出发,这样就能形成专业化
煤炭码头自上而下的全员环保管理体系。
总之,专业化煤炭码头环保设备的研究与探索之路任重而道远,作为技术管理工作者,
应该将煤炭码头环保作为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来对待,在有效解决设备洒漏问题的基础之上,
深挖扬尘污染问题,开拓思路,不断将环保课题进行细化和提升,探索出一条真正适合专业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原则。①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负责,环保部门根据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实施监管和治理。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③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我市制定的石灰和碳酸钙、化工、焦化、露天矿山开采、城市扬尘等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总量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通过治理,2012年下半年起,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一)二氧化硫治理
(1)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3月底前,鲁源酒业公司1台锅炉,沃源公司2台锅炉,光力士公司1台锅炉、1座窑炉,制药公司1台20吨锅炉,鲁阳公司九分厂2台煤气发生炉安装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12底前,联合化工公司(原东风化肥厂厂区)和硝酸分厂2台锅炉,药玻公司(老厂区)窑炉安装除尘及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2)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6月底前,制药公司、联合化工公司、联合化肥公司完成锅炉烟气脱硫,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建成区内所有燃煤茶水炉,所有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夜市的直接燃煤饮食炉灶,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严禁燃煤,一律改用电加热或清洁能源。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改造的,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建设、环保、城管联合执法进行拆除。(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采取集中供热。对现有分散燃煤供热小锅炉要。(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建成区沿街房、商业房等要采取集中供暖或采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采取燃煤取暖。(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新建小区或规划新建小区,不得新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二)粉尘、烟尘污染治理
1、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第五水泥厂等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面完成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严禁粉状原、辅材料露天堆放和晾晒,各排尘点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东里镇政府、各有关企业)
2012年6月底前,源能热电公司锅炉完成静电除尘加布袋除尘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³,西厂区新上末端脱硫设施。(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源能热电公司)
2012年6月底前,完成南麻镇位于电厂区域的综合治理:完成鲁阳公司九分厂、光力士球窑厂、联合化肥公司、瑞丰高分子公司、新力塑编公司老厂区茶水炉烟尘、二氧化硫除尘及脱硫设施改造。(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南麻镇政府、县经贸局)
2、焚烧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污染治理。
县农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措施,巩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从2012年起,扩大禁烧范围,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纳入禁烧范围。城市建成区内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建成区外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县城管执法局要切实抓好建成区废品回收及经营点的集中治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3、城区餐饮服务油烟污染治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省道、城区及乡村道路进行扬尘治理。重点完成泰薛路全程扬尘治理工作,机扫率、洒水(冲洗)率要达到100%。在城区周边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重点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箱式封闭运输或全篷盖至车厢上沿下方30厘米,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管理规定,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外环路(包括外环路)范围以内行驶。公安、交通、城管执法部门要联合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实施依法处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2、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全县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向县环保局报送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排污申报。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期间,粉性物料堆放场要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的监管,建筑拆迁作业时,应配合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和房屋装饰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建设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
3、各类堆场以及矿山开采扬尘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全县货场、堆场要完成场地及运输道路的硬化工作,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或全封闭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2012年5月底前,依法取缔城区周边分散的无证煤炭经营业户及煤炭经销场点。(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内贸局)
2012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采矿区石子生产企业必须采取作业现场局部封闭、安装布袋除尘等措施;矿山开采运输途径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湿法保洁定期冲洗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城区周边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的督导工作。(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快机动车检测线的建设,在全县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12年7月1日前,我县建成一处经省环保局验收后委托检测的检测站。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明确机动车监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范围
工作重点:防治燃煤烟气、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行为。
目标:实现“三无两达标”的目标,即“空气基本无异味、无冒黑烟烟囱、无可见扬尘”、“重点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全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5%以上”。
范围:市区及13处镇街驻地。
二、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和管道天然气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和炉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搬迁大气污染企业,在城区内安装使用两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城区有26家单位使用燃煤锅炉,锅炉总吨位为962.3吨,燃煤总量约42.85万吨。其中热电厂2家,锅炉吨位为880吨,锅炉排放烟尘及二氧化硫达标率均为100%。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是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环卫清扫产生的扬尘,化工、饲料加工、喷漆、露天烧烤、畜禽养殖产生的空气异味,以及汽车尾气排放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我市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集中治理大气污染,加大企业烟气脱硫除尘工作力度,整治异味和扬尘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治理措施
(一)工艺废气
所有产生工艺废气的企业要采取封闭作业、安装废气净化装置等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周围空气无异味。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化工、饲料加工、淀粉、喷漆等产生废气异味污染企业采取搬迁、转产或治理等措施,确保城区、镇街驻地周围空气无异味污染。(见附件表1重点工艺废气及异味污染源治理工程明细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经信局、商务局
(二)燃煤设施
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严禁新上燃煤设施,现有燃煤设施一律安装脱硫除尘装置,废气达标排放。新、扩、改建含燃煤设施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城区内燃烧散煤的茶浴炉、食堂大灶逐步淘汰,改用燃气、燃油、电热等清洁能源。金安热电有限公司要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见附件表2重点燃煤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局、规划局、经信局、环保局
(三)扬尘
1、施工工程。中心城区和镇街驻地工程要实行封闭施工,工地周边须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并洒水保湿压尘,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长期的土层应进行绿化、固化或硬化,破土处要洒水保湿、压实或覆盖;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硬化进场道路,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土,并适时洒水降尘;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拆除作业应在采取围挡措施后进行,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要随时洒水或冲洗,防止扬尘飞散;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见附件表3重点施工及拆迁场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住建局
2、城市保洁。全面推行机吸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作业模式。禁止使用机械法干式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I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吸尘作业,每天机吸一遍,洒水(结冰期除外)一次;夏季气温30°C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洒水要达到清洗路面和路牙石积尘的目的。道路两侧地面要落实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见附件表4重点城市保洁及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镇街
3、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应在城区敏感区域实施大型货运机动车禁行措施。入城车辆必须在入城前清洗轮胎、底盘和车身,严禁车容不整洁的各类脏车入城行驶。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煤炭和垃圾等可扬尘物料时,必须覆盖或密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泄露遗撒。严肃查处违规扬尘的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镇街
4、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洒水、封闭、遮挡等防尘措施;干燥季节装卸过程必须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装卸,并对物料堆进行覆盖;要及时清理遗撒物,不准停留过夜。(见附件表5重点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经信局、环保局、城管局
(四)露天烧烤、饮食油烟
取缔城区一切沿街露天烧烤点;酒店、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禁止油烟横向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见附件表6重点露天烧烤及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城管局、环保局
(五)秸秆、落叶焚烧
各镇街要落实措施,禁止焚烧作物秸秆,严肃查处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污染空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
(六)机动车排气
环保、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限制三轮车、低速货车在城区内行驶;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协调等工作。环保、经信、市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属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按照《__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__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治理重点
(一)主要目标
__年较__年PM10年均浓度下降6.5%、NO2年均浓度下降5%、SO2年均浓度零增长、降尘年均强度下降__%。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不少于325天。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均按照上述指标控制和考核。
(二)治理重点
1、工业企业粉尘污染;
2、道路扬尘污染;
3、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4、燃煤烟尘污染;
5、非煤矿山扬尘污染;
6、其他大气污染源。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工业粉尘污染
1、搬迁关闭药王山周边8家水泥企业;关闭淘汰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以及铜川铝业公司100KA预培电解槽__台。(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市煤炭局负责,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配合)
2、按省上要求2500吨/日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增建脱硝设施,我市列入计划任务9条,目前已建成5条,剩余的__、声威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底前必须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华能__照金电厂年底前要完成脱硫增容和2#机组脱硝工程建设,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各区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3、全面提升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水平。全市共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20家,其中水泥企业17家。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收尘设施提升改造和无组织扬尘污染治理,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直至淘汰退出。(市环保局负责)
(1)改造提升现有企业环保设施,确保连续、稳定、达标运行。
(2)建设和完善物料堆棚,禁止露天倒运、堆存物料。
(3)对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每日不少于2次,全天保洁;洒水冬季每日1-2次,其他季节早、中、晚各1次,防止扬尘产生。
(二)治理道路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分工:我市规划控制区内高等级公路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国、省道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和辖区其他道路分别由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新区道路分别由市新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1、对所有道路全年全天保洁。国、省道城市过境段及城市主干道每日带水清扫3次,其他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国、省道城市过境段及城市主干道冬季除结冰外,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并不断扩大洒水保洁范围;城市主干道机扫率力争达到90%以上。
2、加强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
3、车辆运输的货物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密闭措施;从严治理车辆超速、超载、抛洒等违规行为。
4、对高尖装载、沿途抛洒的拉土车从重从严查处。
(三)治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建设工地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及构筑物拆除场地等。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严格做到“六要”、“四禁止”。(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六要”:
1、要在工地出入口设置环保公告栏;
2、要在工地周围设置高度2.5米以上硬质围栏;
3、要对工地易引起扬尘的物料、堆土实施全覆盖,工地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
4、要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保洁;
5、要对出入工地的车载货物实施遮盖和密闭;
6、要在拆迁或其他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水防尘措施。
“四禁止”:
1、禁止未经冲洗和加盖蓬布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
2、禁止在工地内焚烧各类建筑、生活垃圾;
3、禁止在工地内燃用烟煤;
4、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
对“六要”、“四禁止”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高限处罚,并在媒体曝光。
(四)治理燃煤污染
巩固无煤区、改煤区建设成果。划定高污染燃料控制区,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的,市住建局要特事特办,初装费、气损费、公网费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年内淘汰城市规划区天然气通达地段燃煤锅炉51台,其中__区12台、区26台、印台区13台。对天然气未通达地段的燃煤锅炉实行严格脱硫除尘改造。执行《__省城市用煤标准》,落实运煤通行证制度,禁止散烧烟煤。向困难群众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负责)
(五)治理非煤矿山扬尘污染
1、城市规划控制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石料厂、白灰窑、砖厂等企业一律限期淘汰关闭;6月底前彻底关停川口一二三道桥6家石料厂,年底前关闭黄堡梁家塬、新川沟、陈炉尖山、药王山景区内的石料厂、白灰窑,恢复生态。(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 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2、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和擅自建设的石料厂、白灰窑、砖厂等一律停止建设和关闭。(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六)治理其他大气污染源
1、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检测率、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749辆。(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负责)
2、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完成现有73个加油站和2个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程(见附件7)。(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负责,市商务局、市环保局配合)
3、治理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污染。餐饮门店一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推广秸秆还田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住建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4、治理市区周边煤场、粉煤灰堆场。对违规的坚决取缔,对保留的完善抑尘措施;倡导文明庆典方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煤炭局、市文化广电局配合)
5、启用新区野狐坡北段洗车台。(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调整产业结构,降低污染排放
1、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领导包抓的项目做起,包括招商引资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和未通过环评初审或审批的,不得签约、选址、供地和建设,否则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负责)
2、从今年起不再报批水泥工业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负责)
3、制定高污染企业退出计划。(市环保局负责,市工信局配合)
(二)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根据铜川南北市区实际,实施多热源相对集中模式,加快集中供热。到2015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市住建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城市气化率由75%提高到88%,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警、调控机制。(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住建局配合)
(四)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系统
1、对现有4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扩项改造,新建耀州、印台和宜君3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市环保局负责)
2、制定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环境质量预警预案,实行城市区域空气质量橙色以上等级预警,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无改善趋势,应暂停城市区域建设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市环保局负责,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配合)
(五)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今年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60万平方米。(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负责,市林业局配合)
(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对无组织排放点随机现场监测。第一次超标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第二次停工停产,关闭取缔。从严监控高污染排放企业,坚决打击擅自停运、昼开夜停环保设施和恶意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负责,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__供电局配合)。
(七)市、区县设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资金。对重点大气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予以支持,对治理成效文秘站: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配合)
(八)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市监察局牵头,每月组织考核1次,对连续2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组织有关部门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监察局负责,市考核办、市环保局配合)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对我县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全天候盯在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我局通过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__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1、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要求相关股室一律不休节假日,按照《__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对县城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坚决落实治理措施。__年以来,我局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主干力量,对丽景金城、创隆大厦、裕达华府、新时代嘉园、汇景丽城、寓圣佳苑等18处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在建筑节能及新型材料方面,我局积极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转向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加强产业导向,建设和扶持新型墙材企业。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下发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墙改办,进行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统一认定。
3、全县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加大“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力度,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在进行墙改巡查时,我们把这项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检查中,凡是发现不按规定实施的,将责令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公路扬尘污染指标,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修订完善《XX国省干线道路日常保洁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细化保洁车辆路段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公路湿扫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率达到100%,同时辅以人工捡拾垃圾。凡遇到县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指数预警时,要快速响应,启动相应预案,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湿式保洁和冲洗路面频次,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和护栏清洗设备联合作业,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带、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示警桩等沿线设施,保持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科室:养护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监管力度,落实无尘化施工措施。按照《济宁市绿色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加大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监管力度,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组织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积极推行“无尘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督导巡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单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报县环境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牵头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进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头排查,营造整洁的路域环境。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线停车场、砂石料场及煤厂等涉路污染源,积极协同地方政府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重要交通运输路段、城区周边区域等,加大环保巡查频次,禁止占道经营污染路面等行为;利用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加强公路运输污染管控,保持整洁有序的公路环境。(牵头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环保措施到岗、到人、到项目、到路段,逐级、逐人、逐岗细化分解,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全面夯实“任务层层包保、责任层层传递”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牵头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各公路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煤烟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污染控制等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建立并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以上。
三、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措施
(一)控制煤烟污染
1、合理进行工业布局。今后,凡未经规划环评审查通过的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园区内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环保局负责。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市区计划集中供热或燃气供气管网覆盖区以及烟尘控制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体燃料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市区的主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3、对煤炭使用进行管制。*8年4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0%、灰份大于25%的燃煤,所有煤场型煤必须添加固硫剂;物资流通中心、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的流动售煤摊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入市、出场煤质的含硫量、灰份进行强制检测,并定期对市区煤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的煤炭予以没收,集中处理。
4、限期整治燃煤锅炉。截至*8年6月30日,取缔(拆除)市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锅炉及常压锅炉;2吨/小时以上(含2吨/小时)锅炉必须安装使用高效除尘或脱硫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坚决取缔或责令停止运行并限期治理。凡完成治理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锅炉使用证,以及工商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对擅自经营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5、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要求的企业,予以关、停、并、转、迁。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工业经济发展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与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6、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尘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凡发现连续两次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二)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工地扬尘的环境保护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招投标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和责任承诺。要求做好工地围蔽和渣土清运工作,清拆和爆破建筑物时应采取湿法作业;每天定时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扬尘遮盖率要达95%以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地,由市建设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市政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许可证》时,要协调各个道路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2、道路清扫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环卫设施投资力度,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扬尘污染。
3、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市公安、建设管理、公用事业、交通等部门和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带泥上路车辆、市区运输砂石、土方等流体和散装货物车辆的监督检查,市区内散装货运车辆必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4、堆场扬尘治理。市区内所有料堆、灰堆、渣堆等必须规范化堆放,要建设与之相适宜的围墙、溢流沟或沉淀池,并采取有效的遮挡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5、防治地面的扬尘污染。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杜绝违法占用绿地。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管理。凡属*市管理范围之内机动车辆,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车辆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责令限期治理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于在本市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警可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经治理并检测合格后,及时退还。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市公安部门要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物超标且无法治理达标的机动车,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明确规定农用机动车辆进城的路线和时段,禁止农用机动车辆无序进城。
2、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上路拖拉机的尾气监测治理;市公用事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车辆和出租车的尾气监测治理,尽快推广清洁燃料的使用。
3、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和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无铅汽油,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实施。
4、加强对加油站和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四)餐饮业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8年4月1日起,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规范市区主、次干道经营的有烟烧烤行业,市场发展中心负责规范市场规划区内的有烟烧烤行业;倡导商户使用清洁能源,划出合理区域集中经营,确保市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控制餐饮业油烟
(1)市公用事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进行清理、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2)*8年底前,市区餐饮娱乐服务业炉灶及其他单位的茶炉、大灶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燃煤设施改造工作。
(3)开展全市饮食业油烟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饮食业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对无油烟治理设施、油烟排放不达标及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区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被治理单位排放油烟的排气筒的安装位置、高度、排气扇噪声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监督已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业户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凡新建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其灶具、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卫生部门再予以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如检查发现属无证照开设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5)禁止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同环保局、农业局、川汇区政府负责。
(五)建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
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提高对突发性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气象局、广电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实施。
(六)加强领导,确保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事项。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3、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4、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在做好落实相关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