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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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业;保险创新;保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8)11-0071-04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保险业坚持改革、发展和创新,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保险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重要步伐。通过保险理论创新推动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全行业科学发展的认识更加统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意识明显增强。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
(一)保险体系初步形成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保险业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2007年全国保费收入为7000亿元,比1980年增长1700多倍,年平均增长35%;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由1980年的0.1%和0.48元上升到2007年的2.85%和532.4元;保险市场由独家垄断发展为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2007年,我国保险公司达到110家,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与二十世纪80年代国内业务恢复初期相比,保险行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业服务经济和人民生活、积极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明显提高。
中国保险业结构变迁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完全垄断阶段(1978年至1988年),1978年我国确立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回归了国营企业的地位,恢复和开展保险经营业务。该时期虽出现了多家办保险、非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如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保险公司和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的相继成立等,但由于两公司均为地区性的保险公司,并没有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构成任何威胁,所以保险市场严格意义上仍然属于完全垄断市场。二是寡头垄断阶段(1989年至2000年),1991年全国性股份制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和1997年平安公司经营区域扩大到全国后,才真正打破了我国保险市场独家垄断的局面。199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产、寿险分离,后来中国平安和中国太平洋也实行了分业经营,大部分地区的产寿险市场上分别形成了三家寿(或产)险公司之间的相互竞争。三是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型市场演变的市场分化阶段(2001年以后)。在2001年底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迅速加快,外资、合资公司异军突起,内资新兴公司迅速成长。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所占的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平安和太平洋飞速发展;处于第二阵营的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产险、天安保险等成长势头迅猛。在上海、广州等保险业开放较早的城市中,友邦、信诚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凭借其品牌效应和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异军突起,产寿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形成了较为多元化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体系。
(二)股份制改革
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成寿险和财险公司为标志,我国对保险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客观上讲,这些改革措施大多是在原有保险组织机构格局基础上的一种外延扩展和业务分工调整,并未触及制度内核,因而还属于较浅层次的改革。而重构保险公司的产权制度,则是带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是国有保险公司商业化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通过股份制改革和成功上市,初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偿付能力提高,资产质量改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增强;同时,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在产权制度上存在某些同国有保险公司相类似的缺陷。多数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本身就是国有企业,受国有企业自身所存在的所有者缺位、政企不分、产权制度不明晰等问题的影响,股份制保险公司在经营目标、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还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公司运作机制,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更是存在较大的制度差距。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的成功上市,以及泰康、新华、华泰保险公司等多家公司实现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了股权结构,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市场体系,增强了保险业的竞争力,提升了服务和谐社会的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推进,中国保险业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利差损导致的偿付能力不充足转向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和内控不健全。中国保险业面临的主要矛盾逐步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发展不平衡,大公司发展相对较快,中小保险公司特别是小保险公司改革发展较慢;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改革先行,中西部地区改革发展相对滞后;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保险改革在深度、广度和实效上明显优于农村保险改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这些矛盾不仅成为保险体系自身均衡发展的障碍,而且制约着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化各层次保险体系的改革,完善保险业的结构。
二、转变经营模式并加快保险创新
(一)保险业由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迈进
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支柱之一,近年来逐步走向了全球化和自由化。从金融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保险体系改革是一个不断消除金融抑制和推进金融自由化的过程,通过对费率管制、产品审批、准备金制度、市场竞争主体、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改革,保险自由化程度逐步提高。保险自由化主要体现在:(1)费率自由化,即自由定价。政府不再硬性规定保险费率,由各保险公司按市场供求,根据保险标的不同风险等级细分定价,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自行确定保险费率和条款,但要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这是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的一个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步入了正式实施阶段。费率市场化将要产生的影响、带来的挑战以及如何积极应对等问题再次成为金融保险界关注的焦点。(2)市场准入自由化。主要是取消对市场进入的四种限制:对服务提供者数量和业务量的限制;对雇佣者的限制;对法人或合伙制形式的限制;对外资的限制。(3)业务经营自由化。包括产品自由化和混业经营,产品自由化是指放宽对保险商品的管制,保险公司自行设计和推广保险产品。我国的产品创新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失地农民保险、治安保险、计生保险、安全生产保险、新农合保险以及企业年金保险等。混业经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间业务的交叉融合;二是指保险业内部的产、寿险兼营。(4)保险资金运用自由化。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性质,给予保险机构充分的独立资金运用权,2005年保险资金获准入市,保监会为控制风险,将有关机构实际投资比例控制在1―2%,2006年上半年,保监会将这一比例上调两个百分点,后来进一步提高到5%,最近保监会规定直接投资股市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而通过购买基金间接入市的比例则由原来的15%降为10%,权益类投资上限合计为20%不变。但是由于改革的进程还在不断推进过程中,中国保险业体系仍然带有比较强烈的抑制特征,所以,目前中国保险自由化进程仍然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政府、保监会及各家保险公司应紧紧抓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保险业全面开放的契机,继续推进保险体系改革。
顺应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综合经营必将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未来趋势。现阶段我国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在管理体系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构成了分业经营的监管体系。这是我国宏观金融政策需要与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内在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是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全与制度建设及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作出的比较现实的选择。分业经营在整顿金融秩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暴露出来。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综合经营的趋势日趋明显。《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的出台为金融业在分业框架下实现综合经营提供了政策依据,强有力地推动了保险资金大规模进入银行业。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出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在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框架将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事实上,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正不断地向银行、证券领域扩张,形成了业务涵盖保险、银行和证券的金融控股集团。
(二)保险创新下的全面风险管理
中国保险业改革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进行保险创新的过程。经过持续不断的保险创新,中国保险业出现了一系列新事物,如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新的保险组织与管理方法以及新的营销方式和渠道。但由于过分强调保险创新,忽视了风险管理,造成了风险大量积累,很多保险机构不良资产高居不下、经营困难,甚至到了破产的边缘。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中国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随着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中国保险业的风险状况大为改善。然而,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中国保险业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风险更加特殊。因此,可以预见,风险管理在今后的保险创新中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风险管理将贯穿保险创新的始终。
三、均衡内外开放
中国保险业开放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保险业对外开放,引进外国资本;二是指保险业对内开放,即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由来已久,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我们不仅要强调保险业对外开放,也要强调保险业对内开放,只有二者均衡发展,中国保险业才能健康稳定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经济服务。
(一)稳步推进对外开放
中国保险业是中国金融领域最早实现完全对外开放的领域,到2004年底入世过渡期结束时,中国保险业按照入世承诺,除了外资在寿险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和外资财险公司不能经营部分政策性险种以外,基本上实现了对外开放。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以来,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已经有将近二十年的历史。外资保险机构从分支公司到合资公司、子公司;经营地域从沿海到内地;经营业务从非寿险到寿险。外资保险公司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中国保险业的各个方面,成为中国保险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国内保险公司在向外资开放的过程中,自身也在多个方面得到了发展。首先是经营理念的改变,部分中资保险公司已不再仅仅追求保费规模的扩张,而是开始以实现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其次是管理方法的改善,保险开始在整体成本管理的同时加强内部成本的管理,并从一味追求网点扩张和人员数量向注重机构的精简和人员素质的提高转变,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再次是保险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开放促进改革,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促使保险体制的改革更加全面、深化和迅速;最后是加快保险服务市场的建设,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好稳定器。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还不成熟,总体规模较小,结构不甚合理,通过开放保险市场,引进国外大型保险机构来改善我国保险市场的总体结构,从而带动整个保险市场的成长。
(二)逐步推进保险业对内开放
2002年4月20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成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全国性专业人寿保险公司。在21家股东中,民营企业占比90%以上,公司8.3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占比超过80%。2002年底,华安保险由国有资本控股转变为民营资本控股,民营股本达83%,成为中国首家民营控股的财产保险公司。
从现阶段来看,中国在包括保险在内的长效政策上,比较偏重对外资的开放、对外资的优惠。但是,无论是外国资本还是国内民营资本,都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我国保险体系应该逐步缩小保险业在区域布局和服务供给方面的城乡差距,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适当加快保险业对内开放的步伐,逐步消除保险业对民营资本不合理的准入壁垒。保险业对内开放有利于优化保险结构、完善保险体系、促进保险体系竞争、推动国有保险公司及“股份制保险公司”(即二十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中期成立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前文已述)的改革进程。在我国国有产权垄断的保险体系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只有开放保险市场,培育和引入不同产权主体,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才能优化不合理的市场结构,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保险业既要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就中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而言,在加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推进对内开放,意义极为深远。
四、保险监管体制不断健全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公司,因而没有现代意义的保险监管,当然更谈不上保险业的监管体系。二十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中国保险体制的改革,现代中国保险业监管体系开始构建。我国保险业监管体制建设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国内保险业刚恢复的初始阶段,保险监管和保险经营没有明确分离。第二阶段是以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为标志,我国保险监管与保险经营正式分离,国务院用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保险监管的职责。第三阶段是以199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为标志,我国保险监管开始进入了一个依法监管的新阶段。第四阶段以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标志,我国的保险监管开始进入一个专业化监管的新时期。
目前我国的保险监管正在从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转变。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金融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与各位行长、局长、主任、经理和同志们一起,共同研究在我州全面实施“*”规划关键之年,如何加大金融工作力度,创新举措,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刚才,各位行长、局长、主任和经理做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了工作,传递了信息,开阔了思路,听了颇受启发。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就做好全州金融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全州经济和金融运行形势
20*年,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打民族牌、走民营路、谋富民策、建和谐州”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实施特色经济发展战略和“一线两点”发展布局,努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完成生产总值72.92亿元,增长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93亿元,增长25.1%;财政收入5.89亿元,增长18.56%,我州经济发展呈现出了速度加快、总量扩大、效益提高的喜人局面。与此相适应,全州金融机构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调节作用,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无论是对经济建设的信贷投入,还是对社会风险的保障服务,都比上年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去年底,全州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1.26亿元,比年初增加15.2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9.09亿元,同比多放5.95亿元,存款和贷款增长速度都达到了两位数;全州保险机构不断增加,保险业务积极拓展,保险业正在成为我州现代服务业中发展快、有活力的行业之一,全州金融发展呈现出了总量扩大、效益提高、监管加强的良好态势。去年,我州各项经济指标之所以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与全州金融机构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与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州委、州政府,对全州金融系统过去一年取得的显著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你们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家刚才的发言中都讲到了,国家正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今年将继续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今年国家继续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是从全国大局来讲的,具体到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是“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目前,无论是我省还是我州,正处在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时期,投资的潜力很大。今年,我州将实施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681项,总投资达182.5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297项,总投资达165.7亿元,经济发展对信贷投资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强。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讲,我州正处在一个能够加快发展而且必须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州金融机构一定要坚定促进金融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不动摇,一定要坚定为临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金融服务的理念不动摇,尤其要正确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解放思想,顺势而为,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求突破,努力促进全州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州经济和金融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经济方面看,全州经济运行总体态势虽然良好,但主要经济指标与全省其他地区的差距依然较大;一些基础设施、产业开发、财源建设项目受投资不足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影响,建设进度较慢,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工业企业受政策和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影响,产品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滑等。从金融方面看,全州金融机构存贷差过大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除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金融机构都是存的多、贷的少,一部分金融资金没有发挥最大效益,没有很好的支持地方发展;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的能力比较弱,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的矛盾突出,部分银行资金相对宽裕,但受贷款审批权限限制,在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上办法不多,“难贷款”问题没能很好地解决,但同时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仍然突出,急需银行支持却得不到足够的信贷服务;金融市场主体特别是银行基层机构偏少,设置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我州经济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县域网点收缩,有限的金融资源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着全州经济发展;影响信贷投放的因素较多,企业担保能力不足,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的积极性不高,信用等级低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全力做好今年金融各项工作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州实施“*”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州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州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正确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金融政策,注重在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发展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全力促进全州金融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任务是:在认真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调整服务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进一步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和助学等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对支柱产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努力争取贷款规模,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力争将临夏列为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第二批试点地区;全州各金融机构到年底各项贷款增加15%以上,达到60亿元;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具体要抓好四件事:
(一)积极支持经济建设。年初召开的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和前不久召开的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我州实施的工业能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重点项目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就金融支持经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州上将重点争取实施华安生物2000吨干粉酪素胶生产线、华夏乳品1000吨酪朊酸钙生产线、太子山水泥厂60万吨生产线、兰州至临夏天然气输配工程等一大批工业能源项目,加快康临高速公路建设和争取实施达家台——刘家峡——临夏市高等级公路、临夏市——大河家二级公路、临夏市及7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广河县城道路及排水工程、5个县城污水处理工程、4个县城垃圾处理工程、8县(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实施40个畜牧养殖小区、40个规模养殖场和永靖县白川电站、福川电站、广河县祁家坪电站、东乡县达坂电站、康乐县吉利电站等一大批产业开发项目,年内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亿元。这些项目资金一部分靠政府投资,一部分靠招商引资,一部分靠银行贷款,会后各银行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上述重点项目,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贷款项目的酝酿和策划工作,对那些与信贷政策相符合的项目,要尽快落实贷款计划,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那些与信贷要求有差距的项目,各银行要发挥专业优势,多在信息、技术和管理上提供帮助,尽快完善贷款各项条件,抓紧向上争取汇报,尽最大努力给予贷款支持。
(二)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对全州银行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来讲,要始终把争取信贷资金额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向上级行宣传我州当前的良好发展势头和投资潜力,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行政策倾斜和信贷额度。尤其是各位行长,要克服消极应付、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的倾向,不要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顾虑,对全州金融环境要做深入的调研,对一些先导性、有潜力的项目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千方百计向上争规模、要政策,努力增加授权授信。在这方面,希望在座的各位行长,一要增强服务意识,从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的理念,身在临夏、要情系临夏,为临夏人民多办事、办实事;二要改进服务方式,主动深入到企业和项目单位,及时了解哪些地方存在商机,哪些地方需要提供服务,及早参与贷款项目的策划与包装,把贷款审批前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好,用我们优异的工作赢得上级银行的信任,相信上级行最终会支持各位行长的工作;三要体现服务效果,今后州上评价一个银行的工作,不仅要看你们存了多少款,更要看你们贷了多少款,贷款的多少就体现出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大小,州上将这一情况适时向上级银行反映,争取纳入基层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推进银企合作共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银行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今后州人行、州银监局和我州企业主管部门要适时召开座谈会,组织各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及时沟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努力构筑银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惠双赢、共谋发展的合作关系。各商业银行一定要在转变经营理念和拓宽金融服务上下功夫,强化市场意识,主动去了解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稳定的客户群。对中小企业推荐的项目,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其成长性和上级行授信的可能性,分析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向企业积极宣传国家金融政策、金融形势和贷款程序,帮助中小企业研究本行业市场需求,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用等级,以优秀的企业素质和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金融部门的信任,争取贷款支持。
(四)不断推进服务创新。今年,各金融机构要在继续加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投入和继续做好传统保险业务的同时,坚持从临夏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对薄弱环节投资力度和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力度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搞好对“三农”经济和扶贫助学贷款等的金融支持,不断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一要进一步健全邮政储蓄银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县分支机构的成立与挂牌工作,并向乡(镇)延伸。要综合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支农作用,切实搞好对“三农”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培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特别注意加强对肉羊、肉牛、生猪、油品和菜蔬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信贷支持,全力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二要积极做好与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全面落实下岗再就业、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信贷政策,确保支持力度较去年有较大提高。三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积极探索适合我州特点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全面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养殖业和设施农业保险业务,逐步建立多层次服务、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框架。同时,要积极探索发展符合我州实际的农业小额保险,切实发挥好保险业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积极作用。四要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切实抓好已有责任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别要加强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执行力度,继续推动治安保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保险,逐步推广外出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公共场所安全责任保险、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切实减轻责任事故给保险人带来的经济负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三、深入推进金融业科学发展
今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年。最近中央决定在全国23个省、市(州)、县(区)和国家部委、中直企业、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我州被列为全国试点单位之一。这是中央、省委对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信任,也为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昨天上午,州委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州委王书记对我州试点工作提出了“创出特色、创出亮点、创出经验、创出成绩”的总体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王书记讲话要求,以这次试点活动为契机,以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指导全州金融工作,认真研究金融业发展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探索解决一些影响金融科学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努力推进全州金融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着力推动经济与金融的同兴共荣。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先要解决好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同兴共荣的问题。现代金融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经济发展也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对我州来说,支持和推动金融的发展,就能为我州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对金融来说,我州经济又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支持全州经济发展就是发展金融自身。我们要正确认识这种辩证关系,牢固树立经济与金融同兴共荣、互惠双赢和地方发展我发展的理念。一方面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增强落实好从紧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要深入分析和把握全州经济金融运行的特点和规律,把促进总量平衡和优化信贷结构结合起来,绝不能搞“一刀切”。要正确理解、用心把握好中央实行的从紧货币政策,控制信贷投放规模,并不是不贷款,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而是突出“有保在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只要是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改善的实事,金融机构都应全力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地方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互惠共赢。这是我们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思想问题。
(二)着力解决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强调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当然也包括金融资源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但是由于体制的因素,这几年我州县市和城乡之间金融机构布局出现了一些不合理、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县及县以下机构大部分撤并,造成了一些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空白,县域金融资源一大部分流向外地,金融服务地方的能力弱化;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上收,州(市)一级机构没有贷款审批权限,银行有钱贷不出款,地方有贷款需求贷不到款的矛盾比较突出。这种体制问题,既影响了基层金融机构的效益,又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们要结合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多向上级行反映这些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倾斜,争取解决好金融资源布局不合理、服务地方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推动金融的科学发展。对这一问题,会后州银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各商业银行,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机遇,向省上和国家有关方面反映和争取。
(三)着力研究扶持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是州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完全符合州县(市)实际,也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实施好这一发展战略,关系着我州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也关系着全州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结合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在银行业如何扶持清真食品、民族特需用品加工业、水电能源工业和特色旅游产业发展上多做些研究,在保险业如何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提供更多服务上多做些研究,借鉴其他省和市(州)申报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开展产业保险的经验,拿出具体措施,加强汇报衔接,争取今年在产业基金设立和特色农业保险方面有所突破。通过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国家政策的信贷规划和保险办法,强化金融对我州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助推功能。对这一问题,会后州人行和州保险业协会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拿出具体的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四)着力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财”。信用环境的好坏决定着一个地方市场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关系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对金融机构资金调度、信贷授权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我们要高度重视,更新理念,强化责任,从促进临夏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努力建设稳定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金融机构本身要向上级行树立良好形象,今年要把降低不良贷款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新增贷款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对已经产生的不良贷款做好剥离核销等工作,争取到年底不良贷款率降至10%左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使省上对临夏金融环境有一个新的认识。另一方面政府各有关方面要全力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文明信用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信用政府、信用社会、信用企业、信用金融,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骗取银行贷款行为,为金融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是生存之魂、经营成败之根的理念,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范,成为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要进一步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家建立互助担保基金和互助担保机构,已有的担保机构要创新机制,控制担保风险,拓展融资领域,增强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