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 10:45:2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立即行动起来,关心、支持和爱护绿化,积极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 ;
2.爱护花草树木设施, 对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要敢于制止并举报;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意乱扔瓜皮果壳、烟头,不随地吐痰;
4.不使用污染环境的产品,特别是要不使用一次性碗筷;
【关键词】环境保护;建筑;设计技术
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 我们今天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 并将其置于与经济和社会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同时, 还要进一步高瞻远瞩, 通盘考虑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即要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掠夺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发展模式, 从传统的资源型发展模式, 走上良性循环的生态型发展模式,促使经济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其中经济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社会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与目的, 环境生态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 建筑是三者的综合体。这种新的发展观必然导致产生新的建筑观―――可持续发展建筑观, 即保护生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生存环境, 是21 世纪建筑的基本任务。
1 生态建设的节能与环境
现代建筑是一种过分依赖有限能源的建筑。能源对于那些大量使用人工照明和机械空调的建筑意味着生命, 而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不仅是导致能源紧张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使之成为制造大气污染的元凶。节能并保护环境的建筑设计必须深入到整个建筑生命周期中考察、评估建筑能耗状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建立全面能源观。首先必须注重研制、优化保温材料与构造, 提高建筑热环境性能。如在建筑物的内外表面或外层结构的空气层中, 采用高效热发射材料, 可将大部分红外射线反射回去,从而对建筑物起保温隔热作用。目前,美国已开展大规模生产热反射膜,主要用于建筑节能。此外,还可运用高效节能玻璃, 硅气凝胶―――新型节能墙材, 以提高节能效率;其次,研制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核能、风力、水力) 的收集,储存装置和热回收装置。
2 生态建筑与气候
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使得人类可以用机械空调来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 建筑注重地区气候与建筑的关系, 并将考虑地方气候特点的设计作为绿色建筑的一项基本方法, 这是一种按人体的舒适要求和气候条件来进行建筑设计的系统方法,即根据当地气候特征,运用建筑物理的原理,合理组织各种建筑因素。事实上,人类对于环境的舒适、健康需求,常常无需现行空调设备也能得到满足。因此, 以绿色建筑的设计观来看,大自然是主要的供给者,而辅助设备系统属于其次。因而大部分的照明可以由太阳光提供, 制冷由流动的空气产生, 采暖可以从人体以及办公设备中获得 通过其他自然方式补充: 太阳加热, 以风压和太阳浮力产生自然通风, 以水的蒸发产生制冷。考虑地方气候特点的设计是一种可以在任何技术层次上使用的方法,在生态环境建筑中气候所包含的各种因素是当作资源来考虑的, 充分利用气候资源, 提高气候资源利用率, 是考虑地方气候特点的设计的本质。如果将其原理与未来智能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以及其他节能技术结合在一起, 就会构成丰富多彩的绿色建筑前景。
3 生态环境建筑模式的技术实现
绿色生态建筑是一个能积极地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智能的、可调节系统。因此,它要求建筑外层的材料和结构,一方面?作为能源转换的界面,需要收集、转换自然能源,并且防止能源的流失; 另一方面, 外层必须具备调节气候的能力, 以消除、减缓、甚至改变气候的波动, 使室内气候趋于稳定, 而实现这一理想, 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有赖于未来高技术在建筑中的广泛运用。
首先,环保节能型材料是绿色建筑所必须的,必须对现有建材和技术进行环保、节能评估,提出技术改良、更新措施,使之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随着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日益走向成熟,在绿色建筑中这些高技术将得到广泛的运用: 如建筑结构有可能引入有机体的原理, 在混凝土中埋设光导纤维, 可以经常地监视构件在荷载作用下的受力状况, 自我修复混凝土可得到实际应用。建筑物表面材料,通过多功能的组织进行呼吸,可净化建筑物内部的空气, 并降低温度, 形状记忆合金材料可用于百页窗的调整或空调系统风口的开闭, 自动调节太阳光亮, 建筑物表面的太阳能电池, 可提供采暖和照明所需要的能源,无论使用何种技术, 绿色建筑总是立足于对资源的节约(reduce) 、再利用(reuse) 、循环生产(recycle) 等几个方面。
其次,绿色建筑的形式必须利于能源的收集,建筑的外层将不再是“内部”与“外部”的分界线,而将逐步成为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界面。绿色建筑的材料和形式将是多样的, 尤其是外层材料将是高度综合、高效多功能的,而且,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 建筑行业将最大限度地吸收各种先进技术, 创造一种能更加适合人类生活的、与大自然高度和谐的高科技建筑环境。
但是,按照欧洲国家的经验,在经济方面,绿色建筑需要更多前期费用, 而利益回收速度又相对缓慢的一类项目。更主要的是, 用于绿色生态建筑体系方面投资所带来的回报最终并不一定能够装进开发商的口袋, 而多由使用者和社会所分享。即使这样, 一般也须若干年以后才会见到节约资源的价值开始大于用于生态方面投资的价值。这些都有可能使决策者与开发商望而却步, 或者觉得力不从心。似乎这已成为一种规律, 即如果一种新的思想或技术所产生的短期效益(如投资回报比) 并不明显高于传统思想或技术的效益,那么即使它会有更好的长期效益(如低廉的建筑管理与维修费用,长寿命、节约资源等) 也很难为人们所接受。在建筑、城市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任何变革都有可能出现这类问题, 特别在我国社会逐步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 它已成为社会的一道门槛。要解决这一问题, 就应当在可持续发展原则基础上建立一套新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因此,应结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总体发展水平, 尽快确定一个宏伟的目标以及架构起一套可行的环境保护制度框架, 从而使我们这一代的即时利益与整个人类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 将一个地区的局部利益与整个世界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公正合理地与他人分享我们这个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同时, 最大限度地杜绝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这样才有可能为后人留下一片静谧而丰腴的乐土,使人类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参考文献】
[1]纪骏杰 1997 社会正义-环境社会学规范性关坏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成功大学台湾文化研究中心出版 页75
[2]杨冠政 1999 永续发展的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37:82-86
[3]杨冠政 1999 迈向全球化的环境伦理 哲学杂志 30:4-22
[4]Engel, J. R. & J. G. Engel 1993 Ethics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Belhaven Press, London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一、土地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弊端
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
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
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资源的约束,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体性控制,来确保土地征用的问题的解决。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着眼于现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体性问题进行分析,这样在加强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记性合理的安排,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调控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发展的需要,还要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处于主导地位。
(1)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仅要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将投入的劳动以及资金技术等进行合理的调控,这样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配,最终保障资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控,达到对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数量压力的缓解,这样在科学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不仅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再控制,还能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高度的内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证整体的建设用地的调整工作,最终从整体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
(2)依据土地的开发,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在土地的开发中发展以内涵为主体的土地资源管理,发挥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潜力,将整体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性控制,这样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机构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并最终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3.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稳定
(1)加强耕地的平衡性建设。在耕地利用上实施耕地的利用状况的调整工作,加强国家的粮食安全的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维护我国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对于各地的数量保护的要求比较模糊,更没有考虑到区域人地的调整工作,加强人地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础上,不仅需要调控整体的资源平衡性,还需要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这样在调整资源利用上进行综合性控制,保障资源的相应的控制与调整工作。
(2)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土地的利用上不仅要保证对土地的耕地加强后的监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纠正的各种违规土地的项目用地工作,将整体的城市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复核工作,并将备案进行的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整体的资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沟通与管理,最终保证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评价的机制。
(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对整体的拟定的整体的基准的造价调整,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控制,对有些地域的调整分析进行综合的实施方案,保证农田水利的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举行听证会的建设,这样从整体中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得出问题践行,保证依法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这样在加强整体的土地管理实施工作中,不仅需要控制整体的政府职能,还能依据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进行听证权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发展的整体过程要求。
4.加强对土地资源质量保护
(1)实行土地保护策略,保护土地质量。在土地利用中不仅要保护整体的土地利用,加强以耕地为基准的土地的质量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整体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这样在整体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设中,不仅能够维护粮食建设,还能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性调控,提高经济作物的实用能力,保证农田的整体的控制措施,最终要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休耕,达到长远控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终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保证生态环境的建设。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耕地处于明显的下滑趋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在整体的生态退耕建设中,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产水平,这样加大农田的生产建设,提高高质量农田的比例,进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农田质量,挖掘土地的生产能力,并将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废弃的土地的合理开发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工作。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农药以及化学药品是对整体农业发展的破坏,在看到农药使用中,带来巨大的生产效益的同时,还要改善农田的生产水平,保证农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平衡。对于杀虫剂的大剂量使用,也使得害虫也具有了抗药性,造成了农药的破坏性污染,这对天然的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管理不仅仅是要调整整体的土地集约的利用现状,还需要调整土地保护策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将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耕地的利用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参考文献
[1]余星涤,探索土地管理生态效益的实现路径[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0(06).
关键词 生态主义 政治运动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一、西方生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使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得到空气提高,它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对自然界的平衡生态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类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核战争威胁等负面现象越来越忧虑,由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起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宗旨的生态运动,其后来与政治运动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区别与其他派系的理论体系。
生态主义产生以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第二阶段主要针对人类社会的思想进行批判。第三阶段回归到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生态主义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自然观造成的,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人类走向灭亡。
二、西方生态主义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主义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西方生态主义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资本家竭尽一切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污染了环境,加重了自然界负担,生态主义认为现阶段的生态危机正是由于人们对待自然的特殊资本主义造成的。
(2)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态资源,借此转嫁生态危机,加剧了全球生态破坏。
现阶段,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投建高污染企业,进行垃圾废物排放,以生态殖民主义的形式向世界扩张,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
从各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来看,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条规定为公民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行使控告权利提供了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讼。这条规定为刑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现阶段,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已经具备,我国应从诉讼管辖、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其一,在诉讼主体方面,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展到公民,以全民监督的形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认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上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其三,在诉讼管辖方面,由于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较多,疑难复杂程度较大,因此该类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跨省市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案件,可由高级法院指定某中级法院或海事法院集中管辖。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用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期,借鉴西方生态主义的理论观点与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夏少敏,王凤斌.环境法治的价值――自然权利和人类福祉[J].鸡西大学学报,2011(07)
[2]宋盈滨.环境修复势在必行[J].企业导报,2011(09)
[3]黄永健,薛坤.试论李渔家具设计思想[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1(09)
[4]王振亚.生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多维透视[J].研究,2003(1)
近年来,东北地区土地退化面积不断扩大,以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盐渍化为主,耕地大量减少,人地矛盾突出。东北地区的部分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呈现出“边建设,边破坏”的特征,甚至建设赶不上破坏。
1.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退化难以遏止
水生态平衡失调愈演愈烈,以江河断流,湖泊干涸,区域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和湿地破坏最为典型,干旱地区绿洲和植被日趋萎缩,灾害日益频繁。由于过度砍伐,可供开采的森林资源濒临枯竭,森林的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更是有增无减,部分城市已经饱和,甚至黑土资源都受到侵蚀。部分区域的生物多样性锐减,大量珍稀濒危动植物面临灭绝的危险。以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大庆市原来的湿地资源很丰富。由于油田的深度开发,范围不断向外延伸,大量的湿地被开发利用,许多湿地变成了泥浆地、排污池、废水排放池,土壤、植被及湿地水体的污染加剧,使得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在逐渐减少,湿地萎缩,功能丧失。
2.区域性水污染严重
水污染程度加剧会导致水体中和周围地区动植物大量死亡,使水域生态物种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进一步降低水环境容量。水污染也直接减少了可供人类使用的水资源数量,导致水质型缺少。有的地区河流严重污染,使流域附近居民陷入守着河流没水吃的窘境。2010到2012年三年间,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工业废水持续增加,增加量都在2000万吨以上,黑龙江省2011年比2010年增加了5792万吨,增幅为16.6%;辽宁省2011年比2010年更是增加了16387万吨,增幅为23.2%,虽然在2012年有所下降,相比2011年的增加量16387万吨而言,降幅较小。2012年,东北三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67663万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6%。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0万吨的省份有10个,黑龙江省排在第3位;全国氨氮排放量大于10万吨的省份有11个,辽宁省排在第10位,同时在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上,排在第3位。
3.城市空气污染危害严重
从总体上看,东北城市空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东北地区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使得汽车尾气正在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新型“罪魁祸首”,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2013年底,哈尔滨市民用车辆比上年增加12.4万辆,总量达到142.2万辆,比上年增长9.5%。其中,汽车总数突破百万辆,达到100.5万辆,同比增加11.2万辆,增长12.6%。哈尔滨市整治大气污染压力最大,提出2017年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目前,哈尔滨市建成区将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现有的项目也要逐步向外转移。
4.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越积越多
2012年,吉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差距明显,一半城市的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吉林市和白山市却低于50%;辽宁省的鞍山、抚顺、本溪和丹东更是低于30%,超过90%的只有沈阳和大连;黑龙江省相对其他两个省份要好一些,只有双鸭山在50%以下,其他城市都在70%以上。除工业固体废物外,生活垃圾也是固体废物的一个重要来源。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东北城市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造成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由于处置能力有限,很多城市并非是对垃圾进行处理,而是堆放垃圾。大量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水体和大气污染,这些废物经过雨雪淋溶,可溶成分会流入江河湖海,造成水体污染;或随水从地表向下渗透,向土壤迁移转化,富集有害物质,使堆场附近土质酸化、碱化、硬化,甚至发生重金属型污染。这些有毒物质在土壤中发生累积而被植物吸收,毒害农作物,威胁人们的食品安全。
二、东北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东北城市的生态环保建设原则是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既要实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的整体和谐,又要实现社会文化生态、经济技术生态和自然环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城市的和谐。
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立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效机制
要以增加城市绿地为主构筑城市景观,构建自然生态体系,突出城市特色。绿色植被能够很好地吸附灰尘,吸收有害气体,平衡二氧化碳和氧气的比例,起到净化城市空气的作用。城市公园、街道两旁的树木、草坪都可以通过叶片来吸纳烟灰和粉尘。此外,修建屋顶花园不仅能够使建筑物减少紫外线辐射,增加建筑物使用寿命,同样能够起到治理大气污染的作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对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进行调整,对城市交通格局进行调整。
2.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绿色经济体系
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降低能源资源的消耗。要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进行。改变经济增长过度倚重第二产业的局面,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切实引导和限制那些能耗物耗高、污染重、产品附加值低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形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分工格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在区域层面上建立大循环模式,即工业园区层面的循环经济,把不同工厂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个企业产生的废气、废热、废水、废渣在自身循环利用的同时,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能源和原料。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逐步由主要依靠化石燃料向主要依靠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转变。
3.注重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安全
从水量、生态栖息地、水质恢复三方面构建水生态安全体系。不仅考虑环境水质标准的限值,更强调从维系水生态安全出发,保障水生态系统的健康需求。从水源地保护区,城市景观水区,水污染总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建设。同时,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防洪抗旱并举,坚持涵养水源、节约用水与防止水污染相结合,市区污水处理厂加大运营力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市的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城市公益设施的配套完善问题。
4.加强城市生态修复,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理配置资源,禁止乱砍滥伐,不要为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使物质、能源、信息得到高效利用,保持生态的良性循环,使其在相对平衡状态下持续发展。转变城市管理模式,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加强东北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建设,发展产业生态学,推行清洁生产,把相关的工业企业集中在工业生产园区,使物质和能量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厉行节约用水、用电,可以用自然能源的区域尽可能使用自然能,减少化石能源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增强自然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重要生态功能区内要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特别是城市建设和工业布局;严格控制区内人口增长,保护区内人口在承载力之内;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蓬勃发展。农村水电不仅成为广大贫困山区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强大推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而且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在一些地方显露出来:一是农村水电开发同当地农民利益脱节。农民不能从农村水电开发中得到直接的好处,既不能分享经济收益,又用不上廉价电。电站周围的山区农民仍然使用高价商品电,除了电灯之外别的电器用不起;二是农村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脱节。开发商开发农村水电主要是向电网卖电,获取商业利益,电网买进后再加价卖出,农民更加用不起电,不能实现以电代柴,当地农民生活燃料仍然靠砍柴烧柴,环境、生态难以改善;三是留下了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农村水电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稀有资源,但在这些地方常被开发商无偿或以极低的价格占有进行开发,当地农民却无钱无资源自己开发或参与开发农村水电,常造成矛盾,有时还很尖锐,成为当地不稳定因素。
充分说明家宝同志批示的针对性、必要性和具有的重要意义。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家宝批示,实现农村水电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首先对农村水电资源的条件与优势谈以下看法。
我国幅员辽阔,河流众多,径流总量丰沛,地形复杂多样,地势落差大,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根据最新水能资源复查结果,我国单站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资源经济可开发量为1.28多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农村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600多个山区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尚未开发的农村水电资源还有近8000万千瓦,可建小水电站7-8万座之多,年发电量3000亿千瓦时左右,相当于4个三峡水电站的电力电量,可直接惠及贫困山区亿万农民。
西部大开发地区(含广西、内蒙和湘西、恩施、延边)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8694.7万千瓦,占全国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总量的67.7%;中部地区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2082.2万千瓦,占总量的16.2%;东部地区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2069.2万千瓦,占总量的16.1%。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农村水电资源最为丰富,其次为珠江、黄河流域。
创新审判模式,推进环保审判专业化。环境司法审判专业性强,建立专门的环境司法审判机构,提高审判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是加强环境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三审合一”“跨区域管辖”等审判模式在重庆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在接下来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任命具有环境保护专门知识的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发挥其专业优势,从而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降低司法门槛,打造便民型环保司法。通过诉讼费用减免缓、提供公益诉讼资金保障、巡回审判等方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科学认定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环境污染受害者实行适当倾斜性保护,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权益。如果受害方人数众多,允许当事人依法推选代表人共同诉讼,节约司法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
完善公益诉讼,贯彻恢复性环保理念。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确处理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关系。积极推动行政公益诉讼的开展,放宽环保领域公益诉讼门槛,提升环保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空间。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扩展适用“恢复原状”原则,探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令状与裁执分离等。贯彻预防和恢复理念,注重采用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方式,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异地恢复”“补种复绿”等责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建立互动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防线,但不是唯一防线。人民法院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既通过行政审判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司法鉴定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惩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行为。主动接受人大、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环境司法审判活动的监督。
关键词:贵州;生态环境;对策建议
1、研究背景
贵州省地处我国两大水系长江和珠江的上游,在两江生态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生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周边省区和两江中下游人民的安危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贵州是一个典型的喀斯特地区,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占73%)、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山区省份(山地占83%)。贵州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景观、社会经济背景明显有别于其它地区。因此,结合贵州特点和实际,开展有特色的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2、生态环境问题现状
由于贵州喀斯特地貌占全省面积的比重高达73%,且地形破碎、山高坡陡、成土速度慢、土层薄,土被多不连续、地表渗漏强、临时性水分亏缺严重、现实生产力低、生态环境稳定性差、敏感性强、环境容量小、土地人口承载力低,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形成石漠化、抗灾承灾能力弱、植被遭受破坏难于恢复等这一系列不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持续发展的脆弱性特征,使其成为世界上生态最脆弱的地区之一。
由于人口膨胀,人地矛盾突出,森林过度采伐,毁林毁草,陡坡垦植等,使贵州省的生态环境总体上并不乐观,出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2.1森林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
解放初期,贵州许多地区的森林覆盖率都达到了30%,但到80年代中期迅速下降到平均12%左右,个别区域下降到不足5%。近几年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退耕还林,森林覆盖率虽有所提高,但仍明显偏低。而且在现有林中,普遍存在林种、树种、年龄及水平和垂直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加之林分质量差,从而大大降低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及经济效益,使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明显减弱。同时,也造成其它植被系统的破坏和草场的严重退化[1]。
2.2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加剧
全有资源表明,贵州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7.67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3.5%,仅乌江流域贵州部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5.03万km2,占区内面积的75%,比80年代初增加23%,平均侵蚀量为2900t・km-2・a-1,最高者达13500~17500t・km-2・a-1,年均总侵蚀量达1.96亿t,约相当于8・7万hm2耕地10cm的耕作表层土壤被流失,每年至少有1.1亿t泥沙直接流失。赤水河流域泥沙含量达1.261kg/m3,坡耕地侵蚀模数达8000t・km-2・a-1。强烈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壤退化、土层瘠薄、泥石流频繁发生,泥沙毁坏农田,淤积河道和水库,进而造成喀斯特山地石漠化。全省石漠化面积已从1975年的0.88万km2,发展到1980年的1.34万km2,目前达2.2万km2,而且每年仍以933km2的速度递增,大面积石漠化地区出现了丧失人类生存的无土、无植被、无水的生态环境[2]。
2.3旱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频发
由于喀斯特地表渗漏,土层保水能力差,抗旱能力一般仅5~7d,形成一种特有的喀斯特干旱,加剧了气象灾害的发生,给喀斯特丘陵地区的农业开发和生态恢复带来了极大的因难,干旱灾害成了制约农林牧业发展和提高生产力的最主要的自然因素。喀斯特洼地排水系统特殊和水土流失,常引起泥沙堵塞洼地落水洞,致使洼地涝灾频繁发生。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和人为的不合理干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贵州经常发生。
3、建设好贵州生态环境应采取的对策
3.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除了对有关管理人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外,应着重对公众开展环境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使每个公民都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此外,逐步在贵州中小学有计划地增设和开展一些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和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知道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从小养成良好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3.2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
生态治理必须体现保护与开发建设并重的思想,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对可通过保护措施而自然恢复的区域,应以保护为主,村庄、公路、铁路沿线等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地方则应加大绿化保护力度。
3.3继续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退耕还林在贵州省已开展了好几年,目前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新时期,退耕还林要把生态建设放在第一位。搞好退耕还林,就是要把退下来的耕地利用好,农民感到退耕还林后的经济效益不比退耕前的差,才能使农民愿意退耕还林,达到稳定退耕还林的效果。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农、林、牧的关系。首先,要有以林为主的思想意识。综合治理应定位在生态功能的发挥上。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基础。大力发展林业,是实现贵州经济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治水之本在于治山,治山之道在于兴林,山青才能水秀,林茂才能粮丰,粮丰才能致富。根据贵州各地土地条件、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在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合理安排林种,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林与经济林,使植树造林成为有经济效益的产业。
3.4大力推广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一是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企业;二是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要尽量采用能耗低、物耗小,排污量少的生产工艺;三是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等能源,解决农民的燃料问题,减轻农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四是提高“三废”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三废”的资源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3.5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依据与保障,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根本途径。应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打击各种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还应杜绝乱修路、乱开矿等直接或间接破坏森林植被的行为。同时还要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其它不法行为,使生态保护工作赢得公众的有力支持,最终达到保护好生态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