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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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大体上来说,生物资源一共包括植物、动物和其他类微生物三种类型。①尽管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被开发利用和驯化栽培的仍在少数。人类对生物的认识大多数时候都处于一种未知状态。再加上新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使得开展野外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成为一个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陆地野生资源绝大部分都在森林生态系统之中,只有少部分的生物资源在草原和其他系统中,因此可以这样说,林区野生资源是其重要的森林资源,并且共同制约着地理气候和环境因素。
我国的林业资源一方面满足了国民对林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肩负着保证生态多样性的重任。怎样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林业资源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国民需求以及我国创新型国家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问题。因此,对于我国来说,加强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具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1.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要处理好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对林业资源有充分的、客观的认识和评价。①作为林业资源一共分为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②林业资源的核心是林地资源,林业资源的核心是森林资源。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森林,主要起着维持水、大气以及土等生态多样性,发挥着自然屏障的作用,是自然界中天然的生物库、资源库、贮藏库以及能源库、蓄水库。森林资源的保护能够有效的维护生态平衡,并且起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作用,对于人类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森林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像是最为重大也最为直接的,就全球范围来看,森林是世界生态环境的核心,是制约各个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是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它关系着全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关于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的问题。森林一方面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境资源,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经济资源。人类的衣食住行这样的基础性物质保障都不能离开森林生物资源。但是,现阶段,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认识都还处于一种未知状态,需要进一步的认识和研究。因此,对森林资源,特别是一些物种资源,应该用长远目光考虑,而不能做出砍伐这样的“短视”行为。因为一旦破坏了森林资源物种,就有可能损坏物种基因材料,这对于人类发展来说是一项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协调的原则。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社会环境角度而言,保护森林资源对于人类发展来说都具有着重大意义。③那种认为保护森林资源和开发利用二者之间是矛盾关系,甚至认为,保护森林资源会妨碍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影响经济发展的认识是片面的。因为保护森林资源其实质是为了发展,保护知识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要通过物种保护以及天然林的保护使生态资源按照自身的规律繁衍生长。只有这样才能够为今后的开发利用奠定深厚的基础。
2.抓好林业管护站建设工作
2.1加强林业管护站设施建设
作为林业部门应该按照管用、多功能、实效的要求,不断完善林业管护站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的改善管护员的生活条件,提升管护所在整个林区所具有的位置,以树立林业部门的新形象。对于那些没有建立管护站的林区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快完成管护站点建设。
2.2完善队伍制度
护林员其主要职责就是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相关的区域管护工作,以实现对林业资源的保护,除此以外,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林区防火、防病虫灾害工作和防止滥砍滥伐行为发生,以达到直至不猎杀行为发生,保护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护林队伍组织工作是整个队伍的关键之处,所以,要针对护林人员时间自由度大、地点分散、职业素质高低不一致的特点,公开招聘,并进行定期考核淘汰,以实现目标责任制。其主要可以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是,要坚持实行公开聘用制,坚持落实好对护林人员的公开招聘。在新进聘用人员的时候,要提出申请,并且经由乡镇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最终批准公示。第二要坚持组织培训学习,特别是针对新聘用的护林人员。要使护林人员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明确管理对象,搞清楚管护规则,提高管护水平,第三,实行护林人员管护责任制。作为乡镇林业站的每一个管护人员,都应该明确管护区域的职责、管护区域面积以及管护应该所得的报酬,并定期的对所管辖区域的情况进行报告。
3.构建林业资源经营管理机制
实行管护分类可以有效的避免森林管护的盲目性,以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第一,对于公益林区的管理,无论是下属的企业代管还是国家的直接管理,其都必须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构和组织机构,重造森林管理机制。第二,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数据信息路,对重点生态林区进行重点管理。第三,根据林业资源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并且采用不同形式的经营机制。比如对商品林的管理应该在对其数量管理基础之上,更加注重对森林资源资产属性管理,真正体现出企业经营业绩。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应该在开发过程中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计划经济机制对其进行实业化管理。
4.结语
我国森林资源数量不足,整体质量较差,而且国内对木材及林产品需求量大,致使国内森林资源面临巨大压力。我们在抓好发展国内森林资源建设和进口国外木材的途径之外,还应当投资开发境外森林资源,寻求林业发展外向空间,探索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参考文献】
[1]陈新泉.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之我见[J].科技创新导报,2009.(05):116.
【关键词】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
大体上来说,生物资源一共包括植物、动物和其他类微生物三种类型。①尽管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被开发利用和驯化栽培的仍在少数。人类对生物的认识大多数时候都处于一种未知状态。再加上新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使得开展野外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成为一个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陆地野生资源绝大部分都在森林生态系统之中,只有少部分的生物资源在草原和其他系统中,因此可以这样说,林区野生资源是其重要的森林资源,并且共同制约着地理气候和环境因素。
我国的林业资源一方面满足了国民对林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肩负着保证生态多样性的重任。怎样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林业资源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国民需求以及我国创新型国家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问题。因此,对于我国来说,加强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具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要处理好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对林业资源有充分的、客观的认识和评价。①作为林业资源一共分为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②林业资源的核心是林地资源,林业资源的核心是森林资源。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森林,主要起着维持水、大气以及土等生态多样性,发挥着自然屏障的作用,是自然界中天然的生物库、资源库、贮藏库以及能源库、蓄水库。森林资源的保护能够有效的维护生态平衡,并且起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作用,对于人类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森林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像是最为重大也最为直接的,就全球范围来看,森林是世界生态环境的核心,是制约各个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是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它关系着全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关于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的问题。森林一方面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境资源,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经济资源。人类的衣食住行这样的基础性物质保障都不能离开森林生物资源。但是,现阶段,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认识都还处于一种未知状态,需要进一步的认识和研究。因此,对森林资源,特别是一些物种资源,应该用长远目光考虑,而不能做出砍伐这样的“短视”行为。因为一旦破坏了森林资源物种,就有可能损坏物种基因材料,这对于人类发展来说是一项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协调的原则。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社会环境角度而言,保护森林资源对于人类发展来说都具有着重大意义。③那种认为保护森林资源和开发利用二者之间是矛盾关系,甚至认为,保护森林资源会妨碍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影响经济发展的认识是片面的。因为保护森林资源其实质是为了发展,保护知识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要通过物种保护以及天然林的保护使生态资源按照自身的规律繁衍生长。只有这样才能够为今后的开发利用奠定深厚的基础。
二、抓好林业管护站建设工作
1、加强林业管护站设施建设
作为林业部门应该按照管用、多功能、实效的要求,不断完善林业管护站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的改善管护员的生活条件,提升管护所在整个林区所具有的位置,以树立林业部门的新形象。对于那些没有建立管护站的林区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快完成管护站点建设。
2、完善队伍制度
护林员其主要职责就是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相关的区域管护工作,以实现对林业资源的保护,除此以外,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林区防火、防病虫灾害工作和防止滥砍滥伐行为发生,以达到直至不猎杀行为发生,保护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护林队伍组织工作是整个队伍的关键之处,所以,要针对护林人员时间自由度大、地点分散、职业素质高低不一致的特点,公开招聘,并进行定期考核淘汰,以实现目标责任制。其主要可以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是,要坚持实行公开聘用制,坚持落实好对护林人员的公开招聘。在新进聘用人员的时候,要提出申请,并且经由乡镇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最终批准公示。第二要坚持组织培训学习,特别是针对新聘用的护林人员。要使护林人员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明确管理对象,搞清楚管护规则,提高管护水平,第三,实行护林人员管护责任制。作为乡镇林业站的每一个管护人员,都应该明确管护区域的职责、管护区域面积以及管护应该所得的报酬,并定期的对所管辖区域的情况进行报告。
三、构建林业资源经营管理机制
实行管护分类可以有效的避免森林管护的盲目性,以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第一,对于公益林区的管理,无论是下属的企业代管还是国家的直接管理,其都必须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构和组织机构,重造森林管理机制。第二,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数据信息路,对重点生态林区进行重点管理。第三,根据林业资源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并且采用不同形式的经营机制。比如对商品林的管理应该在对其数量管理基础之上,更加注重对森林资源资产属性管理,真正体现出企业经营业绩。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应该在开发过程中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计划经济机制对其进行实业化管理。
四、结语
概而言之,林业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对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一方面能够减少自然灾害,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这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
参考文献
[1]陈新泉.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之我见[J].科技创新导报,2009(05):116
防火护林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的工作,因此,要想将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好,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防火护林的工作制度。相关林业部门在制定森林防火制度时,要注重与实践相结合,不能仅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此外,工作人员还应注意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充分考虑到防火护林工作的方方面面。所以,林业部门的工作者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中去,通过实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同时,相关林业部门还应注重对防火护林工作的规范化,改变过去人治的方式,严格防火护林的工作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杜绝在工作中出现随意性的现象,做到法制。
2完善机制建设,健全管护网络
防火护林工作复杂系统,需要建立起一个高效的森林管护体系以及管护效果监督体系,形成一个层层监督负责的管护机制。作为森林资源资源管护工作总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护林人员,其工作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森林的安全,所以,要加强对护林人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要想提高护林人员的工作质量就要将管护人员的经济效益与其管护工作质量向挂钩,采取竞争上岗的机制,签订管护协议,将管护范围、责任以及义务明确至个人,将一些工作作风不实的、工作期间的护林人员淘汰掉,一方面有对护林人员的警醒作用,另一方面也可提高管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应加强对管护人员日常工作质量的考核,可采取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林区检查方式,从而可以更好的督促管护人员提高工作质量。此外,还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护效果验收制度,对管护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并辅之以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管护效果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对于管护工作质量差的管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要求工作人员对其存在的工作问题在一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3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要想在森林防火管护工作中长期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就必须建议一支职业素养过硬的管护队伍。对于如何加强管护队伍的建设,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管护人员的职业素养,这就需要对管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其学习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执法能力。其次,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林业部门还应注重对管护人员实践能力的培养。要定期组织管护人员进行实地的操作演练,通过反复的实地演练,争取让管护队伍中的每一个管护人员都能够熟练的掌握灭火知识与灭火器械的运用,在真正遇到森林火灾时,可以迅速投入到护林灭火的战斗中,成为一名合格且优秀的森林防火管护人员,保护国家的森林资源安全。
4依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能力
现阶段,偷砍盗伐、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然层出不穷,为了有效遏制这一犯罪现象,林业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对林业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林业执法部门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与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其必须严格依法办案,这就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着较强的执法能力,较高的执法水平,因此,林业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要求其熟练掌握法律内容。
5制定各种防火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演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屏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优化生态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积极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各项工作措施,使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增长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方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猖獗,乱砍乱伐现象突出,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森林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因此,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针对当前我县森林资源管理的现状,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切实抓好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工作。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对采伐林木,要全面实行“伐前调查、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的有关文件,实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坚决杜绝无证采伐行为。加强对群众生活、生产用材的管理。严禁违法无证砍伐林木烧制木炭,加强对木炭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各木材检查站和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大队要加大对木材运输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无证运输木材一律没收,严格查处,不得以罚代证,违规操作。要加大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出超限额采伐行为,杜绝超限额采伐现象的发生。20**年4月1日前,各单位不得审核上报林木采伐申请。
(二)切实加强林地保护工作。凡征占用林地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要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强化林地征占用管理。要严格控制林地的使用,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责任及监督检查等规定,合理规划,严格审批,强化监督。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及工程建设单位的生态意识和依法征占用林地意识,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林地等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认清开县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发展与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措施及各项制度,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责任重大。春节、清明、春耕、备耕时节是我县森林火灾危险期和易发期,各地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活动将会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将会不断加大,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要深入广泛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护林人员巡山护林,管住入山火源,规范林区用火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加强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要突出抓好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处置能力,加强专业队、半专业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让扑火队员掌握扑火技巧,增加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落实专人坚持24小时,要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各片区森林防火繁荣督促检查,确保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工作
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结合全场林农交错、幼林面积大、管护难度大的实际特点,全场上下紧紧围绕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林,在管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利用召开村民会议、张贴标语、设置各类永久性宣传牌等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立联合林政稽查中队,做到依法管护,林场和当地乡政府成立了联防联护领导小组,管护站同辖区村、组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组建义务扑火队,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签订了《监管责任书》,做到了场与乡联合,管护站与村组联合,护林员与村民联合,将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也对群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洮坪林场林区林农交错,林区居民众多,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经营、公益林建设、森林旅游、多资源开发利用、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通讯交通运输等各个方面的参与是该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林区群众的小康和社区的和谐,也就没有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因此,森林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经济的可持续、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共同富裕的基础之上。
一是加强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进一步沟通,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林场与礼县政府、礼县林业局积极协调,在礼县红河、宽川、马河等地造林3万余亩(与礼县政府联系签订协议造林30万亩)。在完成公益林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改善礼县的生态环境,并增加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
二是搞好村民关系。联防共管,在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禁种铲毒等方面形成伙伴关系,认真倾听林区群众对发展林业的希望、看法和要求。基层人员多走动、多拜访、多沟通,深入农村,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运用在决策中,使村民真心诚意加入到护林防火工作中来,共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创建出一个文明、和谐的新林区。
三是搞好群众关系。加强林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宣传到位,让群众真正理解林业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真正认识到过度性放牧、毁灭性砍伐等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不良后果。四是增加就业机会。依据洮坪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林场公益林建设、商品林经营、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等,在经营期各项目的实施可为当地居民提供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约2万个工日,这有利于改善当地群众的贫困现状。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林副产品与绿化大苗综合利用水平,拓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空间,使产业结构指数、产业效率指数稳步提高,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县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局与乡镇分别签订了天保工程管护目标责任书,实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落实行政领导的组织、领导责任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业务技术指导责任,以及目标任务和考核奖惩办法,使之进入角色,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天保工程建设,同时我们将森林管护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签订管护承包合同,明确管护任务和职责及奖惩办法,保证管护质量。在森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关键环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天保工程建设
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板报、印发宣传资料,在公路沿线和重点林区设置护林碑牌标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天保工程建设的目的、意义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让全县人民了解天保工程,自觉投身工程建设。
三、积极开展检查督促,促进工程建设平衡发展
县林业局采取年终检查从每年12月开始至次年2月前全面结束。在乡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林业局组织抽查,采取一听汇报,二看资料,三走访了解群众的方法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随时抽查,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各地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四、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天保二期工程后,我县公益林年采伐限额仅2000立方米,为防止超限额采伐,我们一是将公益林采伐仅限于公益林区域内的林农生产生活自用所需,二是实行县政务中心统一审批办理公益林采伐证,三是建立健全了采伐台帐登记,有效保证了不超限额采伐公益林,杜绝了公益林村的商品性采伐。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一)明确范围,强化职责。按照公益林界定办法和天保二期控制指标要求(省2012下达的控制指标),我县集体国家级公益林18.75万亩,集体省级公益林14.83万亩,共计33.58万亩的管护任务,具体分布在全县30个乡镇,2个办事处,1个县级经开区,涉及农户13万户,涉及村430个。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我们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管护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严格标准,及时兑现。2014年,我县的集体公益林面积33.58万亩(其中,集体国家级公益林为18.75万亩,集体省级公益林14.83万亩),中央和省共计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95.34万元。对于资金发放,我们严格实行“一折(卡)通”管理,不层层转拨,更不允许代签代领,以14.75元/亩的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到林农手中,共计兑现资金495.34万元,兑现面积33.58万亩。对于公共管护资金,我们也主要用于接待检查和病虫害防治等支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重视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资金兑现镇村公开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六、严格实施2009年封山育林工程
2009年,我县启动实施了5000亩封山育林工程,涉及四个村19个小班。如今,在我们的所有封育区域,均设置有封育标牌,有专人管护,并严格填写管护日志,补植的柏木和椿树成活率也达85%以上,封育区的林分质量较之过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七、严格执法,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我县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分别由森林公安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参与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同时,镇村设专兼职护林员470人,并在重点林区设置了专业消防队。对各种林业行政和刑事案件,我们严格实施了有问必纠,有案必查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八、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益林比重大,采伐限额指标少。十二五期间,我县公益林面积达33.58万亩,但公益林年采伐限额只有2000立方米,容易引起乱砍滥伐。
2.集体公益林管护补助全部到林农,县、镇、村无任何工作经费,但管护任务又主要集中在镇村两级,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浅薄建议
第一条为了使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天然林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湖
北省竹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护单位指我县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单位,即乡镇管护站、国有林场等。
第三条在工程区内,除了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自用材(含培植材)、薪炭材及经过核准的速生丰产人工林等森林资源消耗外,严格禁止其它森林资源消耗。
第四条工程建设确需用材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按要求采伐。隐瞒虚报或不按要求采伐的,按《森林法》有关条款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凡禁伐区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限伐区内的森林和部分灌木林,商品林区的部分有林地被列为管护对象。包括:国有林、集体林、个体林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其中有益生
物。
第二章管护组织
第六条根据工程区内林地权属关系,森林分布及地域特点,可分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实行属地管理:
国有林管护以原有单位竞争上岗的职工为主。以管护所为基本单位,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以划定的管护区域为责任区。采取责任区负责制或个人承包方式进行管护。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
形式,将管护责任和管护费用落实到责任区或个人。
集体林(含个体林)管护以林业工作站和森工企业分流的职工为主,以专职或兼职农民护林员骨干,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采用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确定其承包期限,将管护责
任和费用直接落实到个人,或承包给其他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护。
原则上对位于远山,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林地封山设卡进行管护;对于近山、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的林地,采取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进行管护。
在管护责任区内,提倡并尽可能推行个体承包经营管护,鼓励承包者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第七条加强天然林资源管护站、所的建设。
第八条管护网络设置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布局合理,相互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又不重复设置。以责任状和合同确定的管护区域划定责任区。做到明确责任界限,设立固定界标。各
责任区做到严防严守,密切配合,加强联管联防。
第九条管护站、所的设立以及人员编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乡镇及林场实际情况,结合转产分流,发展多种经营的需要,由县林业局确定。定编人员按每人管护3500—4500亩面积测算。
第十条管护所设所长1人及管护人员若干名,管护站设站长1人及管护人员若干名。其他管护人员人数根据面积需要确定,并相应核定基本管护费用。
第十一条管护站、所负责人和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通过考试、考核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一般管护人员除要具备较好的身体
素质外,也要通过相应的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从而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本领过硬的森林管护队伍。
第十二条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各林场、乡镇森林资源分布、林分结构、生态地理位置等因素,将每个林场、乡(镇)划分为若干个管护片,每个管护片又可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或
地块)。层层签订责任状或管护承包合同,将责任逐级落实,最终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头。
第十三条各实施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实施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
第十四条各实施单位的管护制度要以《乡规民约》、《护林公约》等形式,制作标准的宣传牌,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禁伐区的范围和限伐区的界限,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共同保护好天然林。
第三章管护责任制
第十五条各实施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健全管护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并把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各站、所或承包人。
第十六条主要领导负责本辖区内天保工程资源管护的全面工作,并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及监测,森林病虫害防治及监测,科技推广与应用以及资源环保监测和信息收集整理工
作,配合主要领导搞好各项工作,不得相互推诿。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依法管护辖区的森林、林地,制止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天然林管护的责任主要是:
一、防止偷砍盗伐、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伐薪烧炭,毁林采种,违规采脂、剥皮,过度修枝等毁坏林木以及乱采滥挖药材和其它破坏森林植被,非法收购林木及其它木制产品的行为。在禁伐区
,禁止一切采伐、采挖、放牧等活动;在限伐区,控制采伐方式和采伐数量,禁止实施皆伐作业。
二、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毁林开垦,退耕复垦,林下乱采滥挖以及违法征、占用林地等各种破坏、侵占林地的行为。
三、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严管野外用火,做好火源控制,积极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严格按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四、加强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好森林病虫害和鼠害的监测、预防。
五、坚持巡山查山,发现有森林火灾或林业违法事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控制进入管护区的人员,加强对管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强化其森林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侵害森林资源的行为。
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防乱捕滥猎。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八、积极协助、配合林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经营权的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辖区经营活动,管护活动等情况记载,建立管护档案,整理统计资料,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管护责任要有量化指标,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要充分体现依法管护,按章办事。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将管护者利益与管护成效挂起钩来。
第十九条对珍稀野生植物和有特种保护价值的树木以及林木良种资源,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古、大、稀、奇林木树种要挂牌登记、建档、立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和毁坏。
第二十条天保工程的护林公约牌、宣传牌、界标等标志牌由林业局统一规划设计。设立的标志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和毁灭。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实施单位森林管护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
㈡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㈢管护设施建设和完成情况;
㈣管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㈤管护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㈥管护报酬及奖惩措施兑现情况。
第二十二条实施单位应将自查的结果,作为对森林管护承包单位和个人支付管护经费和报酬的主要依据;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复查结果,作为对实施单位年度森林管护费提出调整和安排意见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实施单位要对森林管护成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认真总结森林管护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森林管护效果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护效果差、保护森林资源不力或违规使用森林管护资金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119号)和大理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林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优化结构为主线,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执法为保障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水平,为我县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年,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覆盖率达到60%,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年,全面消灭宜林荒山,森林覆盖率达到65%。重点林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改善,产权管理规范、林地管理严格、资源利用高效、综合监测到位、监督执法有力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做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宣传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护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宣传。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朝山”等民俗活动和森林防火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图册、护林防火通知书,派出护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营造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林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林政执法能力
1.完善护林员聘用制度。各乡镇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下达的护林员指标,公开招聘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制,签订管护责任合同,划定管护责任区。建立健全巡山管护监督机制,完善管护考核办法,加强对护林员的考核管理,实现管护效益的最大化。
2.强化执法培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工作水平。要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法律、法规、程序以及行政办案等涉林知识培训,提升林政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效、廉洁、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制度,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实行文书登记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的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实行严格审核文书发放和核销制度。要对正常使用文书情况进行监管和审查,规范执法文书,确保办案质量,杜绝“以罚代批”现象发生。三是建立执法协调机制。通过沟通交流,协调好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共同执法、合力打击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对有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五是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盗伐滥伐、乱挖滥采、滥捕乱猎、乱垦滥占、无证经营、非法收购、非法移植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案一起,查处一起。六是对工作积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执法成效显著的执法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不力、查处率低下的执法人员,要坚决进行调整;对知法犯法、与犯罪分子相勾结的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机构建设和管理
要加强各级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和监测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野外信息采集、监测数据处理、生态建设成效评价和林业发展规划编制等重要作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服务;在各类调查和核查工作中,调查规划和监测机构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提供的各类技术数据负全责。林业部门要查清森林资源家底,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及时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构建较为完备的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高综合监测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
(四)加强林权和树木采伐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市场
1.要严格管理林地。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以及《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乱占林地行为,规范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农民建房使用林地进行审核,凡是未经审核的,国土资源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因工程建设、采矿、采石等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林地征(占)用手续。
2.规范商品材、工程建设用材和农民自用材审批程序。商品材采伐必须根据实际,达到采伐标准的必须先报批采伐指标,再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因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核准范围进行采伐;在农民自用材审批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批。
3.强化林木采伐监管。一是各乡镇不得突破县下达的采伐指标。二是禁止给山林内无可采伐林木的申请者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禁止农民自用材当作商品材采伐。四是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和漫害山国有林区内审批林木。五是林业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采伐,采伐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树种进行。
4.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禁止没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没有木材检尺资格的人员在县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林业、森林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木材市场的巡查力度,对无证经营、收购非法木材的,特别是收购偷砍、盗伐林木的,要给予严厉打击,并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促进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促进木材行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政管理体制改革
要着力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管理水平不高和执法手段落后的状况,适应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类经营和分区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森林经营管理规范。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森林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政策和模式,全面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对公益林要严格管护、科学经营,促进其向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最佳状态发展;对商品林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商品林生产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集约经营,放活采伐利用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编制实施森林经营试点方案,探索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的有效途径,建立起既能保证资源的消长平衡,又能适应林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新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真正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促进林业发展。
(六)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