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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防控措施8篇

时间:2023-12-19 10:27:0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食品安全防控措施,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篇1

症状一:政出多门重复建设

处方:顶层设计整合资源

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沈进进代表说,在基层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部门之间协调太费事。特别是大部制改革以后,卫生和药监在国家层面的职能转化衔接起来了,但下面并没有要求统一,有些地方药监部门独立于卫生系统之外,协调起来有很多实际困难,形不成合力,很多事情都靠媒体和社会监督推着办。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委员表示,政出多门、重复建设是当前食品安全多头监管模式的主要弊病。“比如一块蛋糕,在餐厅里现制现售被称为餐饮,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而在超市里现制现售就被划归工商部门管辖。管一块蛋糕,两个部门的政策要想通用还很难。”全国“12320”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蓉委员说:“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委局均设有自己的检验检测机构,各检测机构各自为政,使得企业负担增加,也不利于食品行业发展。”

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委员建议,当务之急是加强顶层设计,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牵头监管的部门一定要统一。李蓉委员建议,整合各部门检验资源,建立公共检验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品种、环节、区域检验检测策略与方案,提高检验效能、检验资源的利用率和检验结果的共享率,减轻行业负担。沈进进代表最希望建立的是诚信体系并全国联网,配合召回制度等严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震慑违法分子。

症状二:监管投入大收效低

处方:风险评估关口前移

严卫星委员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还是以市场监督抽查为主要模式,结果是覆盖广,投入大,浪费多,收效甚微。理想的监管模式是要关口前移,重点管理生产过程以及原料,市场监督抽查充其量是补充手段。

“当前这种‘大撒网’式的抽查监管模式和资金投入,应该‘移植’到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中。”严卫星坦言,虽然去年我国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但重视程度和投入资金远远不够。“如果能从种植、养殖环节等食品生产源头开始收集资料,直至食品运输、销售的终端环节进行评估监测,找出高风险产品类型、地区、环节等,那么各个监管部门就能够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不仅节约成本,而且提高效率。”

症状三:食品安全陷入信任危机

处方:厘清责任强化教育

今年1月1日,《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联合的《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受调查者对中国食品“没有安全感”。

严卫星认为,将多种以食品为载体而进行的违法活动所造成的健康损害都归咎于食品安全问题,是造成公众食品安全恐慌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的概念是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健康的损害,而以三氯氰胺为代表的非食用物质添加问题,其实是触犯刑法的问题,应从食品安全的大框架中剥离出来,这可能就会让公众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新的认识。

李蓉认为,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形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症状四: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

篇2

全力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治到位。一是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大力整治。与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不合格、霉烂变质和“三无”食品,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开展了2次大规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点23个,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不合格食品10余种100多公斤,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大学校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安全防范措施,共检查学校276所,食堂98个,学校小卖部53个,查出隐患76处,其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14处,当场整改36处,勒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40处,并要求各学校(园)每月对食堂、小卖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上报县教育局,有效地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三是切实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安排,周密部署,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儿童手足口病的排查和防治工作,全县无一例病例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5月6日洞波乡中心学校出现甲肝疫情后,我局及时划拨甲肝病防控工作经费1万元,并派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驻该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抓好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甲肝疫情的爆发和蔓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并及时发文通知各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卫生状况、水源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师生饮水安全,确保了全县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近日,我局与卫生局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适龄少年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学校及其以下学校均没有专职校医,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的宣传和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极少数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时有发生,责任心和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由于办学条件差,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功能分区,加工流程无序,食品加工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在采购蔬菜、肉类食品中,没有向销售方索取相关证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学校周边食品店、流动摊点较多,由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人心理驱动,加之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所出售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而且这些店面、摊点已是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顽疾之一,整治行动一结束,马上死灰复燃,给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篇3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吉林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关于健全安全食品体系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议案办理暨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基本民生问题。在今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88位代表联名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6件议案,涉及构建食品安全组织体系等方面。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讨论通过,合并为“健全安全食品体系,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一项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并将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有力促进了议案办理工作。

吉林在《报告》中说,近年来,本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创新,形成一整套适合首都市情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中说,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连续八年将食品安全列为为民办的重要实事之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本市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动计划,成为指导新形势下首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市初步构建起食品安全保障供给体系。市政府与供应进京食品的八个省(区、市)政府签署备忘录,建立检测互认、信息共享、全程追溯、案件协作、产销直挂等机制。40家北京企业与56家进京食品企业签订了安全食品供应协议,18家大型连锁超市和餐饮企业与全国130个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直挂关系。

《报告》指出,本市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三大体系。有效控制“从农田到餐桌”的四个重点环节。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六项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首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属地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投入品和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等的质量安全监控。

《报告》说,北京作为拥有近2000万人口的特大消费型城市,85%以上的食品由外埠供应,食品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和供应渠道极为复杂,防控输入型风险是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此外,本市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报告》中说,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高水平的建设议案。经市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提出了下一阶段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措施。

一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市场换安全、以安全拓市场”的理念,以市场准入制为切入点,以科学防控食品安全输入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建设较为完备的安全食品供给体系和现代化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加强领导,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效能;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有效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组织网络;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关键尺度,以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提高和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切实改善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观标准。

三是构建安全食品供给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共筑食品安全防线。在天津、河北等地建设蔬菜、粮食等基地,形成稳定可靠的食品供应来源。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加强本市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动食品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优级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使“十二五”末,本市“菜篮子”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严格首都食品市场准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准入资格,落实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标准、从业人员培训等准入要求。使“十二五”末,进京食用农产品主要来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蔬菜种植面积和养殖能力达到一定规模并与北京市场建立稳定的签约关系,产品取得省级以上无公害食品认证,持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入市。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着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管网络,搭建“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的食品安全联防监管网络平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廉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增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预警系统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打击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组织架构

(一)县级: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下设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构成县级监管网络。

(二)乡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分管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主任和1-2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每个管区明确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本管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构成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督体系的中枢。

(三)村级:各村村委会主任是本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再明确一名威信高、责任心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员,具体负责本村食品安全工作,构成食品安全三级联防监督体系的网底。

四、工作职责

(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负责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工作,指导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对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建设进行督查、考核。指导各乡镇(街道)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协管员和村监管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保证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联防网络覆盖全县,并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受理举报信息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查处。各成员单位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报告事项和信息通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乡镇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不断完善乡级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员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乡村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和长效监管机制,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向县食安委报告。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和村庄及时处置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加强人员培训,按时上报各类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台账,建立各自然村食品工作汇报档案。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工商所人员多、监管面广、经验丰富等优势,用足、用好、用活工商力量,使其切实发挥突出作用。

(三)村级工作职责。负责对本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小饭店、小商店、群体性聚餐等食品安全环节的日常监管,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工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月对全村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的经营户进行劝导;对本村私屠滥宰、造假窝点等进行告诫劝阻,并及时上报县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每月底向乡镇食安办上报检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纠纷,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食品安全案件。经常开展食品安全防范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掌握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负责村级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本村商户加强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严格执法相结合,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

篇5

类型

具体内容

自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1.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是否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压实学校安全责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

已按政策要求全面落实

是否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已明确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安全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是否完备

已建立

重要时间、敏感节点是否按规定落实校领导值班制度

已按规定落实

是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应急预案

已制定

其他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2.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是否集中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国家安全、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

已落实

是否建立常态化安全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已建立

其他安全教育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

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完善

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已建立

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具体

已明确

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已落实

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

已规范各个环节

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处置

按规定落实

是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与巡查机制并有效落实

已建立并落实

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检验、安全巡查

已落实

用电、用气、动火等是否按规范落实防护措施

已规范

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已制定

其他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已通过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

已定期维保

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

已定期维保

学生宿舍、教学办公场所、实验室、图书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器的现象

不存在

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

已按规定落实

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

定期开展

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已及时整改

建筑物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已按规范设置并畅通

消防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已落实

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不存在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不存在

食堂用气、用电、动火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排油烟设施是否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定期保洁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5.治安防控情况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门卫及治安防控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

已完善并按规定配备

警务室(门卫室)物防设施是否齐备

设施齐备

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已安装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是否严格实施出入管理措施

严格出入

幼儿园是否落实严格的接送幼儿查验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已设置

中小学校园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2米)或安装周界报警、电子围栏设施

达到

校园视频监控是否实现全覆盖、图像是否清晰

全覆盖

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是否有力有效

有力有效

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是否按要求设立

已设立

校地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是否建立

已建立

是否开展学校及周边重点人员摸排管控,严防个人极端行为伤害师生

已落实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是否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报备

按规定落实

其他治安防控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6.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全面落实

已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

已健全落实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定期开展

定期开展

食品采购追溯体系是否建立

已建立

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留样等环节全过程监管是否落实

已落实

陪餐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

已落实

其他食品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7.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全部取得校车运营资格,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无校车

是否存在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现象

不存在

相关部门是否定期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

无校车

校车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且行经线路无危桥、危险路段

无校车

校车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且无超速超载问题

无校车

随校车照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安全乘车

无校车

上学放学高峰期间校门通是否有序

非常有序

校园内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是否健全

健全

校园内交通管理是否有序、安全

有序安全

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是否经严格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无外出活动

其他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8.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建筑(含附属设施)安全状况是否定期开展排查监测

定期开展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D级危房或存在危险房屋的问题

不存在

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

已落实

校园内高地、水池、河湖、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场所、部位是否全部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已落实

各类活动器材、器械、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不存在

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已落实

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是否健全完善

健全

其他建筑与施工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9.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实习单位是否配备必要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

实习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他实习实训安全隐患情况

10.其他安全管理情况

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依法定期检验、开展安全巡查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篇6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 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 D 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 D 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篇7

一、高度重视。直接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冬春季节,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将进入高发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发生的风险始终存在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防范难度大,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建设、农业、公安、教育、民政、安监、气象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科学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关键在基层,关键靠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社区宣传栏等,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煤气安全使用、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要根据冬春季高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时健康预警提示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对使用燃煤或煤气、燃油发电机等容易引发煤气中毒的住宅、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餐饮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使用的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通风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或帮助予以消除。认真清理餐饮服务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存在问题,以旅游景点、农家乐、食堂和开展婚、丧、嫁、娶、寿等集中供餐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对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四、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本部门应对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事发地政府要根据事件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护的各项应急准备,确保急救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到位,尽最大努力救治伤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

篇8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确保校园平安,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1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投诉举报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活动区域,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摊贩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区视频远程监控监管督查;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资教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严禁私自开办小卖部,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经批准的学校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严禁售卖“五毛食品”、“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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