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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8篇

时间:2023-11-26 1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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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案例

篇1

一、温岭市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多层面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温岭市在开展多形式的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不断引入绩效理念,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监督,各镇(街道)也积极引进绩效理念,关注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了多方协同、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一)市级部门层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实践

随着我国新公共管理运动(NPM)逐步开展,温岭市财政局自2006年开始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设立预算绩效评价科等途径,逐步健全组织机构,不断拓展绩效评价的范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07年市政府发文《温岭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2008年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对2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重点选择36个项目进行单位自评。2009年,选择16个项目进行重点关注。2010年,对9个重点部门中的16个项目进行自评。从2011年起,实行由自评单位自设绩效评价指标,然后由财政局评价人员逐一跟进开展业务指导,对指标体系进行探索。2012年对53个项目以部门为主开展自评,13个项目通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价。2013年,市财政局出台《温岭市市级机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温岭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每年20万元以上的市级部门项目支出均要开展绩效自评,市财政局抽取一定比例实施重点评价,部分项目还委托中介评价。市财政部门在2013年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绩效情况开展评价的基础上,2014年将全市50个单位的50个项目列入市级部门绩效考核项目,其中,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产品配送项目、市经信局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等14个项目列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点关注项目。

该市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2007年开展首个绩效审计项目,即温岭市2004年至2006年公路养路费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08年开展了温岭市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绩效专项审计调查。2011年11月,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市审计局关于温岭自来水厂2008至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及2010年度经营管理绩效审计情况。2012年开展了全市2011年度生态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对督促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市人大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探索历程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把监督视角聚焦于预算绩效管理,不仅关注资金分配得合理不合理,预算执行得规范不规范,而且关注资金使用效果好不好。市人大通过常委会审议、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审计交办、绩效评价民主恳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涉企专项奖补资金、涉农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绩效监督,督促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中,提出要积极探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新模式,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绩效。2008年,督促市政府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加大对项目建设、安全运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绩效。2009年,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上,代表提出要对科技局科技支持项目进行分类细化,体现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要提高计生宣传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增强计生法律法规的实际宣传效果。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提出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2010年7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岭市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清理和盘活各类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2011年11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部分重点工程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评价标准难以确立、基础工作尚需完善、评价结果运用不足等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绩效观念,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评价同参与式预算相结合,进一步突出绩效评价的重点,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新一年核定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问责制度,评价结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逐步向社会公开。2012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岭市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深化跟踪绩效审计,切实推动绩效审计向纵深发展,逐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2014年5月,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召开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交办会,向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交办3个重点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市农办3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发展和改革局3365.33万元“服务业发展财政引导专项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确定为2013年预算绩效评价及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监督对象。同时,把民主恳谈和中介评价进行有机结合,从政策是否科学、安排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发挥等方面着手,于9月11日、10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3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民主恳谈会,每场会议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企业负责人、“两库”人员等100多人参加。经过会前集中调研、分组调研、听取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汇报、集中和分组恳谈、调查问卷等,共有173名与会人员发言,经整理共提出建议意见137条。11月25日,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汇报,结合存在问题就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结合新一年度预算安排,予以整改落实。

(三)乡镇人大探索预算绩效监督的多种方式

该市各镇(街道)在预算安排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注重把资金使用与政府重点项目结合,与代表和群众的意愿结合,与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贯穿绩效理念于始终,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在监督预算执行的同时,重点关注资金的绩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如该市泽国镇人大2014年组织召开城建线2013年预算绩效评价询问会,市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智库专家、中介机构等围绕总额达15771万元的2013年镇政府城建线9大类41小项预算绩效情况,开展分组讨论、大会集中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坞根镇选择3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展跟踪视察并进行评价,箬横镇就污水处理单个项目开展绩效询问和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二、预算绩效监督的作用及意义

(一)有利于改变预算重心,达到预算项目择优作用

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从以往的传统预算编制争项目、争资金,逐步转向重点关注预算资金要实现的目标任务、预期效果等方面。各部门在年初安排预算过程中,既要考虑项目上一年度执行情况,又要关注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新一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目标等,对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和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这有利于达到优化资源配置、预算项目择优等目的。

(二)有利于改进政府部门作风,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根据公共委托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给予各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方面更多的自和灵活性,更注重投入后的产出和绩效结果,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关注点从对公共资源的如何分配转向公共资源的配置结果和效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受人民的委托监督管理地方事务及财政预算,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引入代表和公众监督机制,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情况、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一成不变的奖补政策等进行监督,有利于改变以往僵化模式,改进部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推进民主理财和法治预算,提升政策的科学性

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民主决策的管理机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等就预算执行、资金绩效情况开展充分地博弈,有利于提升财政政策的利益整合能力,改变预算决策弊端,起到很好的政策规划功能。通过整合各个层面的意见,及时调整奖扶政策,纠偏扬长,使得财政奖补政策更加科学,预算安排更加民主,政府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更加依法、公开、透明。

三、地方预算绩效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地在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预算绩效改革仍有很多差距,在绩效评价理念、体系构建、机制建立、范围和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尚需不断突破。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预算绩效观念尚需提升

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预算单位分管领导没有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对争取预算资金的总量很积极,而对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把年度预算资金用完就“大功告成”,对资金使用“效果”关注度不够,存在部门本位主义。有的财务负责人有畏难情绪,认为预算绩效管理增加工作量,采取敷衍和消极应付态度,工作停留在表面。有些部门在自评环节不够严肃,测评表或调查表发放、填写过程,存在“批量”拷贝应付等现象,自评结果优秀、良好较多。

(二)精细化管理存在较大差距,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许多地方的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设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具体详细划分,但有些指标仍然较为笼统,预算绩效管理难以与风险评估控制实现有效衔接,不能体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精细化要求。比如,有的项目只是在立项时编制了总的绩效目标,设计了简单粗放的指标,缺乏细化效益目标和具体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不高,目标设定较为笼统,难以精细化衡量和考核,影响项目评价效果。

(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结果反馈应用亟待加强

许多地方政府尚未真正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作用发挥仍待加强,没有真正起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作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较少,在绩效结果应用上存在脱节现象,对资金划拨没有起到应有的参考作用。许多预算安排的依据是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即使部分政策已经不符合当前形势,却尚未及时加以调整和改变,尽管代表和公众满意度低,仍然按照原政策文件规定,照常进行资金拨付,导致有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佳,影响绩效评价严肃性。

(四)财政资金安排尚不科学,会计核算方法仍待优化

部门资金除了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资金,还有一些临时性追加的预算,以及上级争取到的部分配套资金,一些财政部门尚未事前对此开展绩效评价。有些单位成本观念淡薄、效率意识不强,出现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但是项目却没有启动、资金绩效分析滞后等现象。在会计核算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大多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侧重于对政府投入资源而非实际产出的控制,对资金使用后带来的实际产出及其效果需要花费的财政成本缺乏考量,某种程度上软化了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约束。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当前世界政府会计核算的主流和发展趋势,但是受会计核算成本、预算单位观念固化、财务负责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等影响,仍存在较大困难。

四、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路径设计及建议意见

新修订的预算法增加预算绩效管理条款,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地方人大如何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督向支出效果转变,强化预算单位责权理念,推进建立相配套的财政、审计制度等,探索一条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的预算绩效监督路径,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一)健全机制,提升公共利益的决策效力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开展了10年的参与式预算探索,其实践成果被写入新修订的预算法第四十五条等章节。该市从最初的公众参与意识培育,到现今的不断完善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公众和代表参与预算决策的机制,使得公共利益成为预算资源配置的核心价值目标和衡量标准,取得较好效果。因此,要不断健全预算协商机制,使得政府部门、社会各阶层牢固树立公共利益是增强预算绩效的逻辑起点和终极归宿意识。基层人大要搭建多样化的预算绩效协商平台,扩大公众参与面,注重约束和激励并存的机制建设,让各方围绕预算资金绩效开展充分恳谈、辩论、询问,达成共识,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逐步扭转以往低效行为。

(二)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绩效监督全覆盖

各地推进绩效监督不能“操之过急”,美国自1993年酝酿实施绩效预算改革,用5年多时间开展大量的知识传播、技术培训、各项制度建设等。各地要通过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深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民主恳谈等,解剖“麻雀”,从个别案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寻找对策,提出财政资金奖扶政策的调整措施。在预算编制阶段,要明确各资金要实现的绩效目标,既要确保建设资金所需,又要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在各部门一定资金额度(如20万元以上)项目均要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要循序渐进,落实群众较为关注的民生类项目、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监督试点。

(三)完善政策,注重全过程预算绩效监督

各专项资金的奖扶政策亟待重新研究和论证,将政策执行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范畴,促进完善相关政策。通过部门自评、中介机构参评、财政重点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与部门预算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完善财政资金申报、审核、使用、监管、考核、反馈全过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事前申报审核机制,把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前置到编审环节,避免事后评价缺陷。市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对政策合理性进行有效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实地调研和论证工作,挤干预算申报过程中的“水分”。要跟踪好各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为下一年安排资金提供重要参考。

(四)注重联动,强化绩效评价配套体系建设

健全评价机制,组织各单位对项目实施依据、主要内容、资金明细测算情况、预期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实施保障等进行认真申报,严格专家审核,对实施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的予以核减或暂缓资金安排。进一步建立规范的政府绩效预算管理相关制度体系,理顺各方关系,完善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模式。要牢固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健全绩效问责、激励约束机制,对资金使用评价结果较差的,要及时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问责。建立健全与部门预算、项目监管、干部任用奖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维度的绩效评价问责制度体系。同时,结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较好的,予以多形式的奖励。要控制好预算成本,做到每一笔财政支出资金符合“绩、预算、效”三个维度要求,设定好申请拨款所需的量化业绩指标,科学合理编制具有明确量化标准的预算。

(五)细化指标,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管理

要精细化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依托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公正地考评,并进行动态化监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一种内在要求,建议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

(六)用好结果,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的作用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注重结果运用是衡量绩效评价效果的关键。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渠道,针对绩效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文件形式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市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对每年度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和绩效评价情况,逐步向全社会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人大网站、“一报两台”等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增强问责机制,保证预算审计的独立性,增强预算产出和效果的度量行为,保障绩效评价的有效性。

(七)加强培养,注重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绩效管理的专业性、综合性要求很高,需要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预算、审计等知识,还要掌握具体评价项目的行业知识,对投资分析、数理统计、土木工程估价等领域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当前,庞杂的工作量与精细化的绩效评价形成矛盾,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难以跟上财政预算绩效改革的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形成共识,多措并举,注重培训,加强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提高财务人员和机关干部预算绩效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最新修正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苟燕楠:《绩效预算模式与路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3]徐曙娜:《走向绩效导向型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景宏军:《地方政府引入绩效预算的理性思考》,载《地方财政研究》2015年第1期。

[5]马国贤:《论预算绩效评价与绩效指标》,载《地方财政研究》2014年第3期。

[6]闫观斌:《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理财水平》,载《经济师》2014年第1期。

[7]安志刚:《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研究》,载《甘肃理论学刊》2014年第2期。

[8]雷晓娟:《县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现状与思考》,载《当代经济》2014年第8期。

篇2

关键词 财政 专项资金 绩效审计

一、前言

绩效审计是审计事业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也是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方向。随着我国财政公共体制的日渐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越来越大,专项资金的种类越来越多,其运行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广受关注,但目前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绩效审计及时跟进和有效监督,并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型。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所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专项资金强调专款专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重点在于对专项资金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审计理论界就开始研究绩效审计,目前我国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已经开展绩效审计。传统审计大多是对财务收支进行事中审计,而现代审计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预防、控制、监督和评价。通过严格、真实的审计揭示出财政专项资金在决策和使用方面的失误、损失和效益低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最大化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提高对社会的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有利于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促进阳光执政。国家财政是人民群众纳税的“血汗钱”,因此财政方针一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可以督促用款单位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从而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日益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已逐步成为创新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有利于揭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从而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实挑战

传统审计工作主要针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较少审计资金的使用绩效。相比发达国家,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起步时间比较晚,规范程度低,而且缺乏明确适用的法律依据、行为规范以及绩效审计体系,审计机构对于绩效审计的内容、流程、标准及评价还没有明确规范,仍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与完善。例如,涉农资金多种多样,通常“小而散”,而且绩效管理基础薄弱,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准确审计。同时,目前我国审计领域的工作人员受传统审计工作的影响比较大,知识、思维及视野相对比较狭窄,没有真正认识到财政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这给实际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多的不便。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审计队伍主要以财政、审计人才为主,其他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还不到10%,复合型人才就更加稀缺。

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解决方案

(1)完善绩效审计法规制度。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目前,我国《审计法》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立法机构有必要在现有《审计法》的基础上,对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权限、审计内容及审计范围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根据绩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绩效审计准则,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明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让绩效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绩效审计分析评价应包括立项决策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社会影响评价、环境效益评价、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并注意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短期指标与长期指标的结合。

(2)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是推进绩效审计的基础,要想使绩效审计工作真正得以开展,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就必须增强绩效管理的意识,从项目立项决策至项目结束的全过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只有做好前期管理工作,确保“关口前移”、“过程延伸”,才能更好地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才能有效减少绩效审计工作的难度与阻力,从而为绩效审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审计单位要明确绩效审计目标,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防止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等漏洞。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效率低等问题,应明确责任主体与审计思路,对立项、申报、审批、拨付、管理等环节加强检查,督促审计对象建章立制,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广泛,包括资金的管理绩效和使用绩效,从效果性、资源性、经济性、效率性、环境性等不同角度开展审查,管理绩效主要审查专项资金的筹集是否合理到位、拨付是否足额及时、管理是否高效专用等,使用绩效主要审查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浪费和闲置现象等。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要根据绩效审计的特点,坚持“账、表、证”账面审计和实地调查相结合,逐步完善审计内容,不断优化审计流程,灵活运用逻辑模型法、程序分析法、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进行定性分析,运用数据收集法、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描述性统计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法等进行定量分析,抓住重点资金审计,对数据资料进行深入探究、多角度解读、全方位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4)强化绩效审计队伍建设。绩效审计与传统审计不同,需要注入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要想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就必须改变当前审计队伍中会计、审计人员占主体的现状,建立绩效审计人才库,培养具备多种专业知识结构和现代审计理念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业务素质强、审计手段丰富的绩效审计专业队伍,使审计人员自身知识结构达到效益审计的要求,在工作中能准确判定项目效益评价指标和项目效益的高低。绩效审计人员应拓宽工作思路,全面地掌握各种专业的知识,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熟练运用各种技巧,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新农合基金、重点工程项目资金、赈灾救灾资金等,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然后对具体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六、结语

绩效审计是审计事业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也是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方向。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经济卫士”的职能,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型,重点监督审查立项可行性、决策合理性、分配合规性、拨付完整性、实施可控性和效果预见性等方面,以促进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财经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张荣.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途径研究[J].会计之友,2015(04).

篇3

【关键词】基层学校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学校作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部门,应设立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学校资金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更加关注学校资金的投入、产出和结果,有利于强化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因此,本文在树立基层学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充分认识绩效评价的意义

近年来,财政对江苏省苏州市第六中学(以下简称“六中”)的经费投入不断增长,极大地推动了六中的发展,使六中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苏州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奖和特色发展奖”等荣誉。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仅是六中努力打造优质教育品牌的内在需求,更是实现群众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待。因此学校必须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加强资金管理,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就是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用好每一分钱不仅是促进学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实现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的客观需要。

二、学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财政部在2009年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但办法对分行业绩效评价没有具体规定和具体操作性指导。学校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被评价对象的选择、评价方法、绩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以及评价职责的定位等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学校还未建立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管理无法可依。第二,绩效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学校有部分人员的预算绩效意识比较淡薄,他们重视的是项目资金的申请,更加关注收入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而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缺乏足够的重视。并且常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归属为学校财务部门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也缺乏一定的合作意识。第三,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学校在编制预算时没有设定绩效财政监督CAIZHENGJIANDU201710目标或者设置的绩效目标模棱两可,不够具体。一些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仅仅定性,没有量化指标,缺乏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以及预期效果目标等,从而不利于今后的绩效评价。第四,绩效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学校财政资金绩效监管比较滞后,一般是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为时已晚,监管没有涵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项目实施跟踪管理不到位,没有逐项对照项目评价指标加强监管,不能动态地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进程,项目实施容易偏离既定的绩效目标。第五,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基本上由学校财务部门完成,业务部门参与程度低,没有从源头上控制好项目,造成项目的计划报告虽然提交的及时,但因事前没有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缺乏可行性而无法实现;一些项目由于资金考虑欠缺,增加了预算执行难度,从而导致需要在预算执行途中追加预算。学校财务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仅关注支出是否完成,没有全程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没有关注项目支出的有效性。

三、学校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篇4

【关键词】 财政专项资金; 预算编制; 财政监督; 资金整合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5-0073-03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作为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是各地、各级财政部门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话题,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很多,但专门研究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的文献比较少。笔者认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环节是其整个管理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如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财政改革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断,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重要提法和改革要求,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数年,已经积累了不少问题。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进行改革创新正是逐步消除这些问题的目的所在,也是加快财政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必然要求

在目前财政收入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支出盘子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特别是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偏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更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这是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财政工作永恒的主题,也大有文章可做。而财政基本支出基本是按定额标准支出,回旋余地小,是刚性需求,基本上是购买公共服务(或产品),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支付到商品(服务)的提供者(个人或企业),基本上是“保吃饭”,其使用方式从全国范围而言基本模式大同小异,其改革创新空间有限。而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大、使用范围广、涉及领域多,使用方式多种多样,有较大的改革和探索空间。

(三)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及个人挪用、铺张浪费乃至挥霍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和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部分财政干部在这方面的腐败案例,引起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是建设法治财政、依法理财所不容的,也与中央的“八项规定”相违背,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传统的财政专项资金“点对点”扶持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创新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当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数量过多,存在交叉重复设置

当前,财政专项资金门类较多。以苏州市级财政为例,纳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的就有37个。其中部分专项资金都是因事而设、因时而立,缺乏一定的规划性、系统性和长远性,并且使用范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和重复性。例如,工业转型升级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和自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城乡一体化和市级支农专项资金等使用范围就相近,使用用途存在交叉和重复。

(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

据统计,专项资金一般年度支出进度为80%,但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年终突击转入财政专户的资金;若剔除转入财政专户的资金,专项资金的平均支出进度只有60%~70%,有的还低于50%,甚至还有分文未动的专项资金。大量财政结余资金躺在银行账户上,既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又造成年底突击花钱。

(三)专项资金使用缺乏项目论证,导致使用效益不高

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中,“先确定资金规模,再论证项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用款单位则表现为“重申请、轻使用”,想方设法争取财政专项拨款,但由于缺乏对项目的论证,一些项目迟迟得不到落实,形成专项资金的滞留或挪用,严重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未被充分利用

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仍有很多不足。由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体系还在不断完善,特别是结果应用工作缺乏法律规范,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的成绩、问题与相关责任、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责任人缺乏约束,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制约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也缺乏关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法律法规,难以将评价结果落到实处。

(五)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脱节,降低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预算编制方法上没有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实行的是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仍然存在;有时甚至只是将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分配。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必然带来专项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以致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削弱了预算编制的约束力,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部门基本支出相混淆

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同一事项多头申报和安排财政资金,为多争取财政资金,服务对象就同一个事项往往稍微改头换面分别通过经常性项目和专项资金向户管处室及专项资金处室重复申报预算资金。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处室之间难以有效和及时沟通,同一事项同时安排两次财政资金,造成了资金浪费。还有就是在不同的项目之间混用经费,如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应由部门基本支出行政经费支付的考察费、招待费、调研费、会务费等。

(七)传统的“点对点”、“撒胡椒面”扶持方式仍存在

由于受制于传统的既得利益和观念所限,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陈旧,管理方式相对落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实行使用方式创新的专项资金,仍保留了传统的“点对点”、“撒胡椒面”扶持方式,既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又存在着廉政风险。发改、农业、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新闻媒体也有所报道。

(八)资金设立部门多,资金监管难度大

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制定涉及科技、经信委、商务、金融、组织、文化等主管部门,体现了各部门支持经济(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但是,由于现行政府管理模式下专业分工和职能分化的客观存在,导致部门对扶持经济(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出现了“碎片化”、多样化,难以避免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和协调等问题的产生,尤其是所有项目资金均归口财政部门监管,面对庞杂的项目类别和分布广泛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或个人),财政部门限于人力和精力,监管难度大,监督职能有限,不利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推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工作

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是各级财政部门一直力推和呼吁的工作,但多年来进展缓慢,成效不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因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是利益的再调整,因此一直是一项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整合不是简单的调整和归并,也不是单纯地将某一部分资金划归一个部门或机构管理,而是要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江苏省财政厅从2012年开始,整合设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2013年上半年,又将科技、文化、农业、节能环保、人才等132个专项整合成38个。近期可以进行努力探索和实践的是对财政部门同一个处室管理的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从中期来看,还要推行跨部门资金整合工作,将由不同部门管理、资金投向相近或相同的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并按统一标准集中投向特定领域,发挥资金规模效应。由此改变多个部门分块共同扶持相同类项目为财政集合统一扶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合力效应,打破各专项资金的界限分割,以减少结转结余。

(二)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侧重扶弱扶小企业

由于部分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条款门槛高、条件严,完全符合这些申请标准和条件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大型企业、骨干企业,而且每年享受政策扶持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老面孔,而对众多的真正陷入困境、需要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则很少顾及,基本上没有惠及到。财政资金起到了“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效果。而实际上,众多中小微企业更需要贷款补助、信用担保、补贴等各项扶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财政资金的无偿性、公共性,决定了其使用应该是弥补市场失灵,应从重点“扶优扶强扶顺”向“扶新扶幼扶逆”转变,重点扶持处于产业链两端的中小微企业及困难企业。为此,财政扶持资金要充分考虑到众多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放低扶持门槛和条件,真正关注成长性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体现“雪中送炭”的作用。

(三)严格缩小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断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结构

应及时理清专项资金专门用途、范围和支付途径,将各主管部门自用的专项经费中包含的办公经费纳入到各单位的部门经费预算中。同时,明确和理顺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处室和户管处室的职责及操作流程,遵循“谁管理、谁分配,谁下达、谁核对,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统一协调,扎口管理。这样有效杜绝主管部门将本应属于日常行政经费的项目放入专项资金里列支,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专注度,使之真正用于扶持经济(企业)发展,有效培植财源。

(四)不断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拨改奖”、“拨改保”、“拨改投”使用方式改革

财政专项资金“拨改奖”使用方式仍是传统的“点对点”扶持方式,而“拨改保”、“拨改投”选择合作对象时竞争性不强,应不断深入加快推进。一是逐步缩小乃至取消“拨改奖”扶持方式,将这部分资金分配按需给“拨改保”、“拨改投”两部分。二是在“拨改保”、“拨改投”环节选择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等合作伙伴时,要引入竞争性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招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并根据实施业绩实行定期轮换,这样既能有效调动各相关合作伙伴的积极性,形成有效制衡,又能充分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否则在现有模式下,难以对这些合作伙伴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容易产生垄断局面。

(五)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结余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方法

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等问题。一是年初编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盘子时,按一定比例从总盘子里扣减。对专项资金上年结转结余作为本年度预算来源统筹考虑。要深入分析近几年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额度和年终实际支付额度的差额。例如,财政专项资金年终实际执行额占年初预算额的比重为80%,则可考虑在编制下一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总盘子时,按85%的资金量通盘考虑,不必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足额安排预算。在年中实际执行时,确实出现执行数大于预留数时,再按程序申请追加预算,可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年度超收收入安排。二是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逐步压缩乃至取消那些只有预算资金规模而无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年中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追加专项预算的,要先在该专项沉淀结余资金中消化,然后再按程序报批,予以追加。三是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时,优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每年年底清理滚存结余,用好沉淀资金,将更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将沉淀资金按轻重缓急逐步分配到社会保障、医疗、廉租房、城区改厕、公共交通、环保等领域,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急难愁问题,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六)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建立以绩效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要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对预算的约束力。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专项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效果评价相分离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资金分配办法。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审计、社会公众等外部监督作用。对审计和人大提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建立财政与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渠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布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 成涛林.三中全会地方财政“八走向”[J].新理财,2013(6):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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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是一个重大的国际问题,它涉及能源利用的数量与结构以及经济发展方式,对全球发展的影响深远。如今气候的不断恶化给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敲响了警钟,因此扭转全球变暖的趋势,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保护环境越来越被全球所重视。发展低碳经济,采取温室气体低排放措施以减缓气候的变化也成为了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标。2009年12月7日到18 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了此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签订的《哥本哈根协议》是继《京都议定书》到期后,应对未来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的新的协议,代表了世界各国为合作对抗气候变化所做出的努力。

低碳经济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英国2003年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中。低碳经济是指实现温室气体低排放的同时兼顾经济的稳定增长。英国作为发展低碳经济较早的国家,在低碳审计方面的发展相对较为完善。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2009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了低碳审计的动因、目标与内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低碳审计框架。

我国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早在2005 年我国政府就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循环经济促进法》等重要文件,把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纳入“十二五”规划中,同时,制定了相关的低碳政策措施,包括中央、地方各部门、企业层层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实行目标责任制;通过信贷、土地两方面的控制来提高环评标准;加大财税工具的支持;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示范园区的规划建设等。

二、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

明确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是开展政府绩效评价的基础。根据低碳经济的要求,政府绩效审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政府的绩效审计监督,促进低碳政策的实施和低碳技术合理有效的应用,以达到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目的,保证经济社会健康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绩效审计的目标围绕所谓的“3E”审计,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来确定的。经济性是指对一项活动在保证其质量的前提下,将其资源消耗的成本降到最低。低碳经济建设下政府绩效审计的经济性目标主要是指政府是否合理控制低碳项目或产品的财政支出和相关的审计费用。效率性是指投入资源和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得到最大的产出。就现阶段低碳经济建设而言,其效率性目标主要是指保证低碳项目或产品的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例,确保低碳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有效以及找出低碳行为低效率的原因。效果性目标强调的是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追求效果的最优化。也就是说,低碳经济建设的政府绩效审计的效果性目标与政府低碳经济建设的目标是联系在一起的,主要有低碳政策的实施是否有效果;政府对于低碳的财税减免是否有效;低碳项目或产品是否达到的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目标;中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否履行低碳责任;低碳财税减免政策是否合理有效;公众对低碳经济建设是否满意等。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

(一)完善政府绩效审计的制度规范 首先,需要加快低碳经济建设的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在相关法律中增加绩效管理的条款。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陆续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这些法律和文件虽然可以成为低碳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依据,但尚不完善,低碳审计没有足够的依据可循。因此,必须完善低碳审计法律体系,加强低碳审计的法律地位,增加政府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其次,建立政府在低碳绩效审计方面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现阶段,政府的低碳绩效审计没有完善的标准可遵循,因而影响了政府绩效审计的效果。完善的政府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是保证低碳经济建设效果的关键。最后,制定政府相关机构和人员在绩效管理中的工作制度与规范,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建设政府绩效审计监督取向 在进行低碳经济建设时,政府的绩效审计应该考虑环境的因素,把环境审计与政府绩效审计结合起来。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统一性、灵活性、完整性原则、符合长期利益原则和动态完善原则。

(1)低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低碳政策的制定情况的审计主要有低碳政策、法规、制度的制定是否科学,是否符合低碳经济建设的目标;相关的政策规定是否合理,如审查相关低碳产品的标准制定是否合理,审查选择的交通工具,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低碳的要求等。低碳政策的执行情况审计主要有低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与原有的目标有分叉;审查相关的政策是否具有可行性;审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的效果,如审查被审计单位在节电,节水等方面的措施是否得力,成效是否显著,审查低碳经济发展中,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以考察相关政策实施产生的效果等。从中发现低碳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反馈,促进政策的修订和管理,提高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实行的效果。

(2)低碳项目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低碳经济的建设需要政府的主导。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体系尚未成型,因此,在现有阶段发展低碳经济,政府的低碳政策多为财政支持,财政补贴政策,比如,税收减免,信贷贴息;这些多为直接的资金支持。因此,审查政府为低碳经济建设所投入的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是政府绩效所需审计的范围。第一、政府部门财政预算方面的审计。一是财政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低碳经济建设的要求。二是财政预算中用于低碳项目或产品部分资金的比率。三是财政预算编制的环节是否符合低碳的要求。第二、政府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资金运用情况的审计。一是审查资金是否是为低碳项目或产品而划拨。这里主要是审查低碳项目或产品与低碳经济建设目标的是否符合。二是审查资金运用是否真实。审查用于低碳经济建设的资金是否真实到位,是否存在挪用等现象。可以使用资金到位率等反应资金是否足额到位的效率性指标。三是资金的使用效果。审查投入了资金的低碳项目或产品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可使用资金的成本效益比这一比率。四是用于政府低碳项目或产品审计费用是否合理。可以使用审计费用占政府在低碳经济建设中投入资金的比率这一指标,用以审查其资金运用是否经济合理。

(3)低碳项目或产品的审计认证。欧美一些国家主要通过税收激励政策来发展低碳经济,通过税收鼓励环保、高效、节能的车辆、使用节能设备、采取节能措施、进行低碳技术开发等。而对这些低碳项目或产品进行税收减免的前提是存在低碳的产品,或开展了相关的低碳项目,存在低碳经济行为与交易。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对这些低碳项目或产品进行认证,主要包括是否是低碳产品、低碳产品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发生了低碳行为与交易等。

四、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绩效审计方法的理性选择

(一)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审阅与被审计事项相关的内外部文件资料,从中获取有关信息。审阅法是政府绩效审计中最基本的方法,在审计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有广泛的应用。审阅相关的文件资料,有助于审计人员掌握大量有用的信息,有助于审计人员进行下一步的深入分析。在低碳经济建设中,政府绩效审计可采用审阅法审阅相关文件,比如,审阅相关的财务收支计划来审查低碳项目资金的运用情况等。

(二)调查法 调查法是采用特定的调查形式,从特定的群体中采用获取信息的方法。调查法获取的信息方式往往是非交互的,可用于收集题材广泛的数据资料。。具体来讲, 调查法可以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自行调查、委托调查等。就低碳经济建设的政府绩效审计而言,主要可采用问卷调查法和抽样调查法,并且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等电子传媒的作用。

(三)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对抽样调查法的补充。抽样调查法通过从总体中选取一定量的样本,根据对选取样本的调查情况推断总体的情况,获取有关被审计事项的信息。因此,为了获取更多的深层次的信息,可以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对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补充。通过对特定案例的分析,将一般统计数据与深入的案例研究相结合,使审计人员获取充分的推断信息,从中得出比较准确的审计结论。我国在几个地区建立了低碳经济发展的试点,如:昆山低碳示范经济园区等,针对这些试点,可以作为案例,审查其低碳经济发展的情况,从而得出有效的审计结论。

(四)走访观察法 走访观察法师审计人员根据现有资料的缺陷,需要进一步验证其可靠性,而从外部获取信息的一种方法。在政府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如没有现成的资料可供利用或者需要进一步验证相关资料的可靠性,就需要从另外的途径来获取信息。实地观察法可以使审计人员从被审计事项发生的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低碳经济建设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走访观察相关的部门单位来审查其低碳经济建设的效果。

(五)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是绩效审计中用来了解状况、进行分析的常用方法。在评价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时,经常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分析其中各因素的影响、确定其中的因果关系或者找出存在的差距及原因。它以定量分析的形式提供证据,具有客观、准确的特征。获得数据资料的途径可以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文件以及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文献检索等。

实施政府绩效审计需要灵活的选择和应用各种方法。以上五种方法可视低碳经济建设下的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选择一种或几种交叉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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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始于十多年前,深圳、苏州、天津等科技事业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对此进行了尝试和探索,各地审计机关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和成果。但截至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由于涉及单位广、资金量大、内容多、专业性强,各地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绩效审计还处于试点阶段,归纳总结的审计案例和实践经验都很有限,从总体上说还是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尚未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二、构建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建立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科学有效的考核和评价科技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和效果,有利于审计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也为审计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提供有效依据,在指导和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当前,我国试点地区开展的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工作大都处于试点阶段,侧重点各有不同、评价指标各式各样、评价标准差别很大,亟需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有利于节省审计人员工作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以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可以规范绩效审计基本工作流程,缩短审计现场工作和数据分析时间,精准提炼审计结论,节省审计工作成本。

(三)有利于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

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过程中也在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但他们也同样面临着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审计部门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发挥结果导向作用,以审计建议和意见方式为上述部门开展资金绩效考核提供参考。

(四)有利于促改革、调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通过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科技资金投入所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形成的新产业、新品牌做出客观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政策管理结合起来,有利于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更加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三、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

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对资金扶持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和效果做出的标准性限定,可以为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对象的成绩效能提供标准,一定程度上能保证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构建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客观原则。

评价指标应客观存在,指标内容应提前限定,不受任何人的主观影响,完全客观真实地反映并评价科技扶持资金使用效能和效果。

(二)相关有用原则。

评价指标设定应紧紧围绕审计工作目标,只有按照审计目标来进行设定和选择使用,才能正确确定审计评价标准,达到预期的绩效审计效果。

(三)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科技项目开展过程中会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及政策规划等各个方面,要全面的反映地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就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获得使用各种指标。

(四)易于操作原则。

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易于采集,易于理解,使用方法简便易行,合理控制成本,能满足横向与纵向分析研究需要。

(五)长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科技项目有的见效很快,有的需要长期才能见效,因此建立指标体系要兼顾短期效益指标和长期效益指标相结合。

四、构建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

标体系的建议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能否量化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计量性指标,这类指标值可以直接用数值或比率表示;另一种是说明性指标,这类指标不能通过计算分析评价内容,一般采用专家评议、调查问卷、涉及对象评议等方法得出结论。对此,我们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财政科技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应采用“1C&3E”的模式,即:合规性(Compliance)、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并以此模式来研究构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合规性指标。

合规性是检查有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对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要求的遵守情况,是对履行遵守法律法规或承诺的评价。具体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企业诚信情况,主要采用定性指标,但也应设定一些定量指标。

1.计量性指标。

合规性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比、财政拨款到位率、项目进度比、验收比例等。其中,项目立项比、财政拨款到位率和验收比例指标反映的是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情况的指标,项目立项比是项目立项数占企业申报项目数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管理是否规范;财政资金到位率是实际拨付财政资金占应拨付财政资金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效率;验收比例是项目验收数占项目立项数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门的验收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比,是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反映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进度开展项目研究。

2.说明性指标。

主要关注项目立项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审查设立的项目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资金分配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对申请的项目是否组织内部审核、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等;完工的项目是否经过验收,是否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目标。

(二)经济性指标。

经济性是指以最低费用取得预期效果或达到预定目标,检查经济性,重点是分析审查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科技资金的投向合理性,以保证科技资金的投入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取得最大的收益。

1.计量性指标。

经济性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项目资金使用率、财政投入乘数、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其中,项目资金使用率反映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反映科技资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投入;财政投入乘数反映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占财政投入金额的比例,反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后起到的杠杆效应;内部收益率反映项目收益情况,根据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考核评定;投资回收期反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后回收弥补项目投入的期限,期限越短越好。

2.说明性指标。

主要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方向,是否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重大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实际需要,是否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三)效率性指标。

效率性是指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具体来讲就是是否实现了投入最小化和产出最大化,简单地说就是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检查效率性就是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审计。

1.计量性指标。

效率性定量指标包括项目开工进度比、资金使用到位率和配套资金到位率三个指标。工期实际计划比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占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比例,反映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到位率反映科技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科技支出,是否有将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配套资金到位率反映实际到位配套资金占应配套资金的比重,反映相关配套单位拨付资金的及时性,是否有滞留现象。

2.说明性指标。

效率性审查时主要审查预算的安排和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可以从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科技资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效果性指标。

效果性是指项目是否达到设定的预期目标,包括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合同规定的其他目标。对科技项目效果的评价,主要通过对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等方式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1.计量性指标。

效果性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完成率、项目成果率、成果转化率、成果直接收益率、销售利税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等。项目完成率用来反映实际科研项目完成情况与计划科研项目的比例;项目成果率可以用每百万元投入产生的专利数来衡量;成果转化率反映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成果直接收益率反映科研成果投入使用后的收益情况;销售利税率可以通过净利润与实缴税金的总和与销售额的比例来体现,查看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后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财务会计33售收入比重指标是指企业当年研制生产的新产品的销售收入额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出科技投入所产生的科技成果价值在创收方面实现程度的高低。

2.说明性指标。

篇7

关键词: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一、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概念

所谓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是国家财政或上级部门下拨

给企业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这种资金都要求专款专用,并且单独核算。也就是说,企业专项资金补助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不得挪用;三是需要单独核算。本文所指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特指来源于国家财政部门的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进行的补助资金。

二、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资金补助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

就企业专项补助资金而言,种类较多,既有来自中央的也有来自市级财政的,受益企业遍布各个区县,覆盖范围包括大、中型以至小型、微型企业。在市级主管审批部门的层面,难以对所有申报企业有全面的了解,因此只有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等信息进行公示,让社会和公众参与到监督之中来,才能实现政务公开化和透明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主管部门未在官方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全面、及时地进行信息公示,不能保证申报信息被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同时资金的审批及管理上也缺乏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难免存在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的制度隐患。

2.企业违规申报未被有效制止

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常发现有些企业为了更多地获取专项补助资金,想方设法违规申报的情形屡禁不止。一是编制假材料违规申报。申报企业在编制申报材料时用尽各种手段,包括虚开发票增大项目投入、伪造虚假采购资料、伪造人工花名册、甚至编写虚假验收报告等骗取财政资金,虽然主管部门通过审查尽可能地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但由于核查时间、人手和途径有限,难免出现漏网之鱼。二是多头申报。由于各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没有形成协同监管机制,有的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想方设法变更名目向多个主管部门申请补助,扰乱了专项资金的正常申请秩序,导致有限的财政资金向部分企业集中。由于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力量有限,不可能随时检查,多头申报的情况很难及时被发现。

3.部分项目审批不严形成漏洞

一是专家评审尚未全面发挥作用。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项目审批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专业性,确保专项资金真正发挥效益。现阶段虽然大部分项目已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项目未经过评审,而部分项目的专家评审又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筛选、评估、择优的作用。二是部分项目审批被人为干预。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上面打招呼”、“重人情”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而一些管理人员出于私心,为谋取个人利益而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形也屡有发生,这种情况下很难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申报进行严格审批,审计过程中我们也移送了这样的案例。

4.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不到位

对于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区县主管部门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争取资金时积极主动,审批过后却没有履行好监管的职责;市级主管部门虽然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了验收,但主要采取资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转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主管部门未能跟进项目的进展情况,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项目管控力度较低。在审计案例中,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未实行单独核算,资金未按申报用途使用,被挤占甚至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5.未对资金使用全面开展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衡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有效途径,其重要性不可忽视。但由于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开展绩效评估,部分已开展评估的项目也由于没有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具体的评估细则,主要由区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一般性描述,无法进行定量评价。尤其在项目验收结束后,主管部门未能继续关注后续运行情况,无法科学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虽然通过验收,但是后期运行乏力,甚至有些项目因各种原因建设进度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情况也较为普遍,这些都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补助资金管理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申报、审批不严、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既要从项目主管部门和企业方面查找原因,又要从制度的完善性上进行分析,更进一步还需从体制机制方面深入解剖。

1.财权事权分离导致审核不严

目前,市级以上企业补助资金主要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拨款,但实际管理中,由于区县对项目情况更为了解,往往承担更多的审核责任,不少资金的申请是由区县主管部门负责把关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在这种情况下,管理的事权实际归区县,但审批又没有决定权,而财权归属市级部门,造成财权事权不统一,直接影响区县部门的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区县主管部门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虑,也希望为企业争取更多财政资金,但由于责任和义务并不明确,客观上和主观上都降低了审批标准,项目申报企业因此从中获得便利。

2.资金审批及监管机制不完整

一是未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和上下监督。虽然大部分主管审批部门在汇审时邀请了其他相关部门或处室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核,但有时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形成一套完整机制,“走过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整,“上面打招呼”、“重人情”的情况也屡有发生。二是没有统一的监管平台。一方面各主管部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程度不一样,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未能共享形成多头申报的监管“真空”,有的企业为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变更名目多方申请补助,而信息系统的不完善产生了管理漏洞,助长了违规申报行为的发生。三是及时的跟踪检查制度普遍缺失。由于人手少、精力有限等客观原因,很多专项资金下拨后,主管部门并没有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检查资金的合规使用,常常是事后抽查了事,这就跟企业带来侥幸心理,导致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发生。

3.激励机制缺失

虽然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大部分主管部门都能够按规定对项目组织验收,但验收后即宣告结束,没有将项目实施效果同资金分配挂钩,对企业的约束或激励作用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科学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实施效果作定量评估就没有了多少实际意义。因此在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情况下,有些专项补助资金并未真正用在市场前景好、效益成果显著的项目,而一些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我们在审计过程中甚至发现专项资金仅被用于弥补经营亏损或解救资金紧缺的情况,资金的拨付变成一种不科学的补助方式,完全违背了行业导向、鼓励先进的初衷。

4.惩处手段不严

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法律支持上,现有的法规并没有具有威慑力的条款来对虚假申报、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进行惩处。比如,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的,要求“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而在审计工作中,往往执行的决定也就是追回财政资金为主,罚款手段用得较少,企业在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下,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5.对资金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少专项补助资金的政策或相关规定已经比较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够。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是关键,但由于部分主管部门或有关人员对政策或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加上人手少、精力有限等客观因素,难免出现态度松懈的情况,在资金管理上也就暴露出信息未全面及时公开、审批不严格、跟踪检查不到位、验收马虎、不进行后续效益评估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注重项目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而忽略了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也存在侥幸心理,虚报材料、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建议

1.深化制度创新,解决管理机制难题

一是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实行资金切块到区县和市级审批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将部分一般性企业补助资金切块到区县,给予区县充分自,由区县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市级部门备案,既压缩了审批时间,又简化了申报、审核程序。二是下放管理权限。由市级主管部门明确部分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由区县部门负责,对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并实时跟踪项目状况,有权就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处罚。通过将专项资金管理的财权、事权下放到区县,实现了权、责、利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充分调动区县的积极性,加强其从严审批的责任心。

2.推动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监管平台

一是各级主管部门要通过文件、会议、网络等形式,对企业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全方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从严惩治,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企业,要坚决取缔补助资格。三是由监察和财政部门牵头,涉及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统一的补助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补助项目进行集中管理,消除企业多头申报的监管盲区。

3.构建强有力的评审机制

一是制订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在精选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前瞻性强的专家进入评审人才库的同时,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要求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若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追究评审责任并取消入库资格。二是主管部门将评审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专家评审的意见,决不能干预评审过程让专家评审流于形式,一定要充分保证评估的权威性、独立性。评审专家也要全面、科学地考评项目效益,使评审结果最大程度地为政府决策服务。

4.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内部制约、上下监督的机制。从资金申报、审批、拨付及使用等各环节对现有各项办法及规定进行修正和补充,在制度上保证不被人为干预或被少数有私心的腐败分子钻漏洞。二是力求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不留情面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分管领导责任,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提高对资金管理规定的重要性的认识,态度上不敢松懈,审批和检查上自然也就严格了。三是从严制订有关法律法规。从各项法规、政策及制度上加大对违规申报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惩处力度,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压,带来较大威慑力,违法成本增大也使企业不愿也不敢再冒险。

5.加强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首先,要特别强调过程监管,区县主管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实时跟进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问题,项目投资计划确定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严禁擅自调查,按要求需招投标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其次,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审计部门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的违规问题,第三方机构或审计部门也要针对性提出有效建议,保证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最后,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积极落实整改,切实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项目按期完成。

篇8

关键词: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财政收支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跟踪审计概述

(一)跟踪审计的概念

跟踪审计是一种较新的审计方法,是指审计部门(通常是政府审计机关)组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跟踪审计监督。从跟踪审计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跟踪审计可以实现被审计事项与审计实施的同步,被审计事项是审计发挥作用的主要对象,主要目的是规范被审计事项的高效运行,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点出发对跟踪审计进行定位:首先监督是跟踪审计的基本功能,虽然实施跟踪审计是在项目的中间环节中进入的,但是已经实施的局部事项仍然是审计评价的对象,对于局部事项的角度来看,跟踪审计可以说是一种事后审计,监督仍然是跟踪审计的基本功能;其次预防是跟踪审计的重要作用,被审计事项与审计的同步实施,可以及时的发现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更好的发挥出审计的预防功能;再次跟踪审计是一种审计的组织方式,并不是与绩效审计、财政收支审计相同的审计类型,最大的特点在于可以在投资项目的中间过程进行介入。

(二)跟踪审计的特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跟踪审计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对审计工作重点的延伸。投资施工阶段是传统审计工作的工作重点,然而跟踪审计是对建设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的审计,是对投资项目的质量和造价进行的全面审核和监督,加快了审计工作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进度,这样有利于建设单位及时的发现、解决问题,为投资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实现了动态的审计。在传统的审计工作中主要是对项目竣工后进行审计,决算工作也是根据建设单位报送上来的决算资料,由审计部门进行一次性的决算,这样就,但是通过跟踪审计可以将投资项目进行分阶段分时段的动态审计,明确了审计工作的具体思路,缓解了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第三,审计工作重点向事前、事中审计。在传统的审计工作中,由于在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一些建设单位不能够对审计资料进行详细的记录,降低了审计工作的质量。然而在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可以深入到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中,可以及时的收集掌握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信息,提高审计数据的真实性,避免施工双方纠纷的情况发生。

第四,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审计时间。在实施审计跟踪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与监理、施工、建设方共同对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跟踪记录,因此相关的工程数据就可以在施工现场立即算出,真正的实现了随算随签,降低了由于集中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审计时间。

(三)国家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通过跟踪审计可以促进国家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有着以下的必要性:

第一,投资项目的特点和内容的需要。国家投资项目一般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施工的周期较长,涉及到的领域也比较广,因此为了更好的反映出国家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就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这样就可以使投资建设双方熟悉的了解投资项目资金收支的情况,监督投资项目中每一个阶段中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的更正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跟踪审计可以有效的提高决策质量和投资效益。由于国家投资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所需要大量的资金,并且施工周期较长,因此保证投资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的质量是促进投资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所在,然而通过跟踪审计可以提高投资项目审计的正确性,提高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投资项目监督的必然要求。审查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是传统审计的工作重点,跟踪审计工作主要是对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的实地实时的监督、检查,改变了原来审计工作程序的单一性,审计工作人员的视野得到了开阔,可以为投资项目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四,提高项目投资管理的客观需要。由于项目投资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因此为了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提高项目投资管理的水平,通过跟踪审计可以对投资项目进行实时的监督,避免项目投资中出现的问题出现,是提高项目投资管理的客观需要。

二、国家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模式的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中,审计署重点组织对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的看,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存量盘活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资金效益。对1至2月份审计发现的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78个问题、156.03亿元资金,审计部门出具了整改建议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审计发现未及时统筹使用资金97.08亿元,审计部门正督促加快整改。

由此可见从跟踪审计的特点来看,跟踪审计可以对国家投资项目起到实施监督,该案例中国家审计署实施的跟踪审计有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下拨财政存量资金,同时有统筹回收闲置资金,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作用,有助于落实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梁海燕.基于国家治理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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