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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8篇

时间:2023-11-22 16:05:1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篇1

村镇行的业务和金融生态环境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且具有“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种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地化经营的小型银行。目前开业的44家有数据的村镇银行的平均注册资本才3898.8万元。股东个数从一个到二十多个不等,但第一大股东都是商业银行。员工一般在30人以内。它的生存环境和业务都具有十分的特殊性。

根据村镇银行的服务“三农”的宗旨及其规模特点,它主要是以农户、农村工商业等为服务对象,吸收他们的存款并向他们发放贷款。但从走“高端路线”的代表汇丰曾都村镇银行和相对落后的代表咸丰(国家级特困县)村镇银行目前的业务来看,它们的业务定位都是以农村工商业为主。比如从咸丰村镇银行得到的数据看,中小型工商企业贷款占到76.7%,农业贷款只占到不足四分之一。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农户贷款只占到20%。汇丰曾都村镇银行虽没有公布数据,但从其选址随州市区、并面向“企业+农户”为主的方针看,结果应和咸丰差不多。而且从大多村镇银行的选址原则来看,一般选择在具有特色产业的地区,曾都村镇银行是和曾都的出口贸易密切相连,咸丰村镇银行是和当地的养殖业息息相关的。这类业务具有数量多、规模小、风险大、分布散的特点。同时各个地区的产业具有相对单一性,产业风险较大。

从金融生态看,村镇银行的潜在客户都是一些缺乏信用信息的农村中小企业和那些没有抵押物的农户,很多个体企业主及个人的信用及法制观念淡泊,信用状况复杂。同时,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担保、保险及其它金融中介不多,金融业务开展有一定困难。村镇银行也受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邮政储蓄银行在网点、网络、品牌等方面的竞争,特别表现在吸收存款方面。从政策层面看,各种配套政策还没有成熟,各种税收等优惠待遇不能落实,支农存款、央行清算、大小支付系统结算等方面还存在歧视性。总之,村镇银行所生存的金融生态环境尚有很大缺陷。

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对于村镇银行更是如此。因为村镇银行面对的是大量的小企业或者农户,既没有以往的信用记录,也没有完善的财务及产业发展系统可供评估,也没有相关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尤其是对农户的贷款,有时更无财产可以抵押,甚至有把村镇银行的贷款当成以前的“公家钱”,能赖就赖的思想仍存在。同时,农民没有个人信用意识,认为还不上钱无所谓,而且不还钱有跟风的可能。对于这种主要风险,目前村镇银行主要还是采取“回避”的方式处理,还没有真正面对。比如汇丰曾都采用的“企业+农户”方式,只有那些有相对较大的企业为依托或抵押、担保的农户才可以获得贷款。别的村镇银行也采取类似的方法,比如邛崃国民村镇银行的“合作社+农户”模式等。在这种模式下,尽管一些村镇银行,比如咸丰村镇银行,目前不良贷款率为零,但是这种回避不是完全的,也不是长久的,毕竟随着竞争和农户资金需求的发展,面向更小的企业和单个农户的业务迟早会进入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这种风险难以真正回避。

流动性风险

村镇银行目前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不能跨地区进行存贷业务。这种小区域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模式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前面已经说过,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受到农村信合、邮储等的竞争,不仅网点、品牌等存在弱势,而且不能开办对公存款业务等,致使资金并不十分充裕。同时各地基层人行对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规定不一,很多按照一般商业银行标准进行,也降低了对农信社等的竞争力。但是邮储等却不愿意在农村进行放贷,致使农村对村镇银行的放贷需求强烈,这样便产生了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对称性,从而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同时,由于储户和贷款客户同属一个地区的农业经营者,而农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到春季储户和贷款人同时来到银行提取资金,造成银行资金来源的减少和需求的增加,会使流动性问题更为突出。再者由于规模小,在盈利的压力下,会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比如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等)。据统计至2007年5月31日,农村新金融机构(主要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5523万,发放贷款13843万,正是这一问题的佐证。所以,流动性风险表现得很突出。

操作风险

从目前大多村镇银行的人员结构来看,一般是由大股东派董事会人员,行长、前中后台工作人员一般当地招聘,经培训后上岗。基本上就是两级管理的扁平结构。从业务管理看,一般沿用大股东银行的原有制度模式。业务流程上从原有的较大客户向农村客户调整,采取相对灵活模式。这种结构的特点是效率高,但也带来易产生操作风险的可能。首先,从农村当地招聘的业务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风险意识淡薄,在只有两三个人组成的业务部门工作,容易产生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排斥“认制度不认人”的法理性控制机制的现象,使各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操作随意,从而产生风险。其次,由于村镇银行刚刚起步,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较大,在经营理念上出现重营销轻管理的理念偏差,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而忽视风险管理和防范,轻率授信,甚至违规做业务,留下风险隐患。再次,由于村镇银行业务属于较新的业务,沿用大股东银行原有的风险管理机制存在一定困难。村镇银行员工都来自原有大银行的基层,缺乏对风险控制的整体把握能力,现在进入具有扁平结构的村镇银行,他们难以把握业务操作中风险控制的重点、难点。又加之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环节没有进行标识和区分,关键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不明确,业务操作人员难以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操作风险管理压力大、效率低。最后,管理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不够,容易产生操作风险。目前由于村镇银行试点速度较快,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之间的分工尚不明确,监管政策法规还没有成型,比如利率浮动范围、金融统计、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制度尚不明确,加之村镇银行地处基层,检查由于时间、人员等问题往往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容易滋生操作风险。

行业、政策及风险集中的风险

首先,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同时农村相关的灾害保险不发达,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损失难以避免。同时,农村产业发展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一种产业很容易出现大起大落,不易把握其发展状况。比如陕西曾连续发生大量砍伐猕猴桃树、苹果树事件,去年成片的蔬菜被耕种机犁在地里等类似事件。它们都会给贷款造成很大的风险。其次,农村基层政策不稳定,产业发展方向易变化,也容易造成风险。同时,农村发展的很多小企业都是技术落后,受国家政策限制的产业,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而予以支持或者不予取缔,比如小炼钢厂、土炼油、小石灰窑、小煤窑等。他们往往是地方政府默许甚至保护的对象,也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它们在原有民间资金的支持下不断发展,对国家宏观政策不敏感。但是一旦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得严格、明确,可能就会发生大的波动,引起大的风险。最后,村镇银行经营地域范围狭小,域内农业和工商业也比较单一,比如曾都的香菇、木耳等的出口,咸丰的养殖业等。村镇银行目前选址该地的原因之一就是看中这些特色产业,业务定位也是主要服务这些特色产业,所以,村镇银行的业务高度集中于一、两个产业。又由于这些产业具有较高的行业风险,所以,村镇银行的风险集中度较高,不易进行对冲和管理。

加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的建议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策。第一方面,从村镇银行内部来讲,必须研究并建立一种科学高效的、简单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使得相关人员易于掌握并高效决策。目前各个村镇银行一般都是采用两人调查决策体制,如果两人意见不一,行长亲自进行授信调查的机制。过程简单,主观性高。所以,没有简单、科学的方法是不行的。这方面目前大多采用雇佣对当地农民熟悉的员工,甚至和村干部合作的方法解决。具有参考意义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作法是增强农户之间的互相合作与联保,减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通过政策激励当地的信用环境建设,并引进或建立农村信用评级机制。这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根本,但也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这方面可以借鉴咸丰县的做法。该县先后出台了《咸丰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年规划》、《咸丰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等地方信用建设方案,并持续开展信用企业和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等信用创建活动。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县委、政府出台了奖励政策,金融机构每新培植一户A级企业奖励1000元,一户AAA级信用企业奖励3000元。把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目标纳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考评范围,并设立“信用杯”,实行专项工作考评。又如辽宁为391万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对288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价,这些经验都值得推广。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对策。首先,要加强存款吸收能力。从民间资金来说,村镇银行在网点数量、结算便捷程度、品牌等方面都存在弱势,所以,提高吸收存款能力有一定难度。但是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立足本地、服务三农、又有大银行股东背景的特点,将农户、农村企业吸引到自己的旗下。由于目前农村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万元以内,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地方的支农再贷款额度都被农信社完全闲置。而村镇银行正好以农村相对较大资金需求的村镇企业为主要客户,正好符合市场的需要,可以抓住这一市场。而农户和农村企业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村镇银行应抓住这一点挖掘农户资源。比如农村企业的原料可能来自农户,农户的养殖或种植产品可能通过一定固定渠道出售,农村企业的产品可能和股东银行的大客户之间具有重要关系等,充分开发这些特殊联系,必然能有很大收获。这方面的一个典范就是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它充分利用汇丰跨国优势,将和汇丰海外客户相关的曾都的香菇等出口企业拉到自己旗下,取得很好的效益。

在增加存款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可以争取,那就是一些专项支农资金,目前都存放于农信社等。随着村镇银行的经营进入正轨,信用等级提高后,应积极争取这部分资金,并争取对公存款及其它负债业务。除此之外,深入农户、提高服务等方面也很重要。另一方面,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并科学化激励机制。目前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相对不强,这也是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之一。所以,加强监管可以降低该风险。根据已有的村镇银行的调研来看,一般需要2年至3年可以获利。但是激励方面对行长一般采取的是利润分成的方法,这就容易造成行长在开业之初的两年急于放贷获取利润。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易于产生流动性风险。可以适当调整头几年的绩效考核办法,给他们一个缓冲时间,有利于减小风险。

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对策。首先,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其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所有员工了解操作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敏感性,使其在业务拓展的同时重视风险识别与控制,将“操作风险管理”融入到日常业务操作和管理过程中。而且要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各项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从而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其次要梳理关键风险点。最好聘请大股东银行的风险控制技术人员,根据村镇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梳理排查易导致风险损失,或对造成损失有显著影响的关键业务环节中的重要风险点,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帮助他们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减轻风险管理工作的压力,为管理和操作人员提供有力的工作遵循依据。最后,提高检查质量,落实整改工作,加强问责制。大股东银行应该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检查和督促,抓住重点,对容易导致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核查。同时,监管部门包括人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不仅出台相应的政策,同时要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避免出现操作风险,从而影响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成功及推广,使村镇银行一开始就安全运行。再就是加强对村镇银行管理及操作人员的约束,必须加强问责制,使其开展业务时具有更强的责任感。

加强行业、政策风险防范对策。首先,从根本来讲,应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加强农业相关的保险业的发展。这是不仅对村镇银行,而且对农民都非常有益的事情。但也是一项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的艰巨任务。如2007年国家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中国人保、中华联合财保、安华农业保险等公司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所以,农村保险已经开始不断完善,但仍需继续加强。其次,从眼前来讲,最可行的就是村镇银行要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的研究。既包括研究某一行业的发展前景,比如曾都的香菇的市场发展状况,近几年的市场前景如何等。也包括某些行业对于国家发展政策和方向的合规性研究。比如地方小企业,如小炼油厂等和国家政策的关系、可能的存活空间和时间等。这种风险特别突出,因为一旦国家政策严格实施,他们可能瞬间倒闭,风险难以把握。村镇银行必须保持高度的政策敏感性,严格把关,远离这类风险产业。再次,集团化经营,使业务多元化。农村的工商业、种植养殖业一般表现出单一性,所以单个村镇银行实现多元化经营的难度较大。但是不同地区的农村的特色产业往往是不同的,风险也就不同。根据目前村镇银行的管理体制,村镇银行不能进行跨地区业务,所以无法把不同地区的风险进行对冲。因此,组建大的农村银行集团,或者成立专门的控股公司,同时控股几十甚至上百家村镇银行是可行的方案之一。但是目前要求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所以,由某一银行牵头,在全国成立大量村镇银行,这样必要时各个村镇银行间可以根据风险状况调整资金,从而确保整体的安全性。这种模式已经有如常熟商业银行等银行采用,也是民生银行拟采用的模式。著名的格莱珉银行就是采用类似集团结构模式。另外,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信用农业协同组合及农林中央金库三级组织也具有类似的总分制结构。它们对于我国的村镇银行的组织结构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除此之外,积极的和证券、基金及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相关的中间业务,也可以化解部分风险。

篇2

关键词:村镇银行;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猛,但仍与监管部门规划有较大差距。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

截至2011年末,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2011年我国村镇银行机构设立增速是十分快的,分别为378.9%、52.6%、135.8%和50.2%,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但是,由于银监会将村镇银行限定于中西部及欠发达县域农村地区,发展前景不明朗,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热情不高,村镇银行数量增长缓慢,与监管部门规划的2010年村镇银行大提速、2011年成立1,027家的目标相去甚远。(图1)

(二)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据统计,2007年9月之前,在6个试点省市成立的前12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截至2009年末,正式成立的148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上升为4,93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村镇银行有14家,最大注册资本规模上升为2亿元。2010年6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名号已归东莞长安村镇银行所有,注册资本3亿元;2010年12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记录再一次被刷新,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表1)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做大贷款规模的冲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规模为注册资本的10%,注册资本越大越易争取县域内资金需求量大的大中型企业。未来,不排除有注册资本达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的村镇银行出现。

(三)盈利能力较强。农村地区旺盛的资金需求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绝佳的发展环境。从已开业村镇银行的运行状况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01.6亿元,贷款余额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亿元。以较早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除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开业的2007年出现亏损外,2007~2010年间,3家村镇银行都实现了盈利连续增长、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有偏离“三农”倾向,发展偏离政策初衷。“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村镇银行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来看,除先期试点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现将总部设在乡镇,先后通过开设分行和搬迁总部的方式“回县城”,其他村镇银行大多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从客观来看,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更有甚者,大部分村镇银行都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将目光放在了贷款金额较大的小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二)总体设立步伐较为缓慢,与监管规划差距很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村镇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为539家,与《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截至2011年末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027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目前村镇银行设立难,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难找。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中,由国家开发行及四大行发起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7%,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10%,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50%,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的约占30%,外资银行发起的约占3%。在现有体制下,村镇银行对于大多数大中型银行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目前成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但受制于自身资本规模和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能力有限。

(三)存贷比过高。存贷比过高是村镇银行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造成存贷比过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而发放贷款易。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汇兑结算难。村镇银行多数未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与央行结算系统不畅,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也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二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因而不敢将个人存款放到村镇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吸引力小。

(四)人才瓶颈问题。人才问题也是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瓶颈因素之一,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一家银行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由于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其员工大部分是从农村信用社转来的,来自大银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很少,即使一些大学毕业生对村镇银行也缺乏“入行”的兴趣,因此村镇银行业务急需专业人才。

三、对策建议

(一)坚定“支农”、“支小”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价值和长远发展。村镇银行及发起人应立足于对长期价值的追求,不能为了当前利益而“紧盯”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走进同质化发展的“死胡同”。各家发起行务必立足长远,以追求长期价值为目标,为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确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还应力求在“农”、“小”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之本,发展之源。村镇银行要不遗余力地专注于“农”、“小”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通过强化客户细分和差异化管理、不断推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创新产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打造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形成“支农”、“支小”特色品牌,实现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发起制度应适当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目前,对于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仍需在实践中摸索。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资本无疑可以担当重要角色。但目前的监管制度束缚了民间资本的能力。同时,银监会在2009年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转制除了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外,还要满足村镇银行股权的有关规定。这等于是民间资本在经营几年后,若想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得将控股权拱手送出。上述出于风险考虑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民间资本在激活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能力释放,也从机制上束缚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作用发挥。

要想推动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切实发挥在实现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可从制度上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目前,江浙地区出台的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中,有的已经对银行控股的最高比例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以保证村镇银行的机制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允许转制后的控股股东可以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尽可能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提高业务发展水平,缓解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并适时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吸收当地资金来源。同时,主发起行应在系统网络、产品提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有力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技术“硬伤”,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同度;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解决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和征信系统、加入银联系统、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获得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存款保险等问题,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技术、系统和机制上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筹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建立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在村镇银行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四)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首先,制定较高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其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要鼓励、支持村镇银行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村镇银行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支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习,帮助他们练习和培训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

篇3

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定位 发展方向 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2-017-02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一支新生力量,其发展潜力巨大。构建村镇银行是政府支持“三农”建设、解决农村资金缺口的积极举措,它为农村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人提供帮助。目前,我国学者对于村镇银行的研究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有学者将SWOT分析法引入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研究,如邹力宏,姚滢研究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环境存在的机遇和威胁以及内部发展的优势、劣势。也有学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村镇银行的定位与发展,如伍在对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调查的基础上,着眼于村镇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实际问题比较,思考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问题;熊玉军通过对美国社区银行经营模式及其和村镇银行的相似性进行分析解剖,提出对我国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的借鉴意义。还有学者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做分阶段研究,如郭俊提出了农民的三种分类与村镇银行发展的三个阶段,强调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应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状况,在扶助农民脱贫致富的基础上,才能支持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文创新地运用波特的价值链分析法对村镇银行的内部价值链和产业价值链进行分析,探讨村镇银行的合理定位与发展。

二、农村金融供求现状分析 1.农村金融需求现状。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调整和大量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得以发挥,但同时我国经济正遭受美国金融危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致使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大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农产品降价等问题。基于上述宏观因素变化,直接导致农民对金融需求出现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消费信贷需求愿望强烈。国家相继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小型农机具下乡等活动,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消费需求。许多农民为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具有较为强烈的购买小型农机具以及汽车摩托车的愿望。但农机具包括汽车等下乡产品价格较高,依靠自身积累根本无法购置,对农村消费信贷业务需求加大。其次,农村生产经营贷款需求增加。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农村种植大户不断涌现,大规模的生产经营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亮点,生产经营的信贷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大。再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贷款需求增加。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引导农民工重新就业创业已成为当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主要任务。目前,正值农民工创业的最佳时期,一方面,国家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等,都为农民原地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对金融需求率高和对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大的特点。最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需求较强。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政府和农民纷纷加大了对标准化农田、打井、修路、修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但这部分投资数额大,回报期长,除农民集资、政府补助外,还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 2.农村金融供给现状。目前,我国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组织包括正规金融组织和非正规金融组织,前者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后者主要是民间借贷组织,如私人钱庄,然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信贷资源相当有限。农村金融机构供给缺位。在现实的运作过程中,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存在严重错位的现象,造成目前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少,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银行开始实行向大中城市转移的发展战略,陆续将其设在县域的机构网点撤出或撤并,原本就扎根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也因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自身整顿而大幅度撤并机构,结果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有限的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样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信贷供给严重不足。从资金供给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大量流出,使农村资金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地区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但正规金融部门的信贷供给非常有限,只能满足少部分需求,大部分需求要通过非正规金融实现。当农村资金需求出现多样化,农业产业化需要大资金、大投入之时,农村信用社依然钟情小额农贷。支农实力的制约,导致农村信用社不能根据农业种植、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安排贷款期限。

三、村镇银行的产生与市场定位

基于农村金融供求严重不均衡的现实问题,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一系列文件,村镇银行自此应运而生。本文运用波特的价值链分析法对村镇银行的内部价值链和产业价值链进行分析,探讨村镇银行的合理定位与发展。 1.村镇银行的价值链分析。1985年,迈克尔・波特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价值链概念。波特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交货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迈克尔・波特,1985)”。而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就是要根据自身和竞争对手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针对上下游客户的特点,明确细分市场,确定村镇银行所要服务的目标市场,根据现实和潜在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强有力地塑造自己鲜明的个性和形象,将这种个性与形象生动地传递给客户,使客户真切地感知村镇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比竞争对手更好、更有特点、更符合需求的差异性优势,从而谋求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可持续的竞争优势。(1)村镇银行的内部价值链分析。按照波特的价值链分析法原理,村镇银行的价值活动同样可以分为两大类: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基本活动是涉及银行基本业务的活动,它包括资金筹措、资金运作、风险管理、市场营销和金融服务,这些活动都与银行价值的直接创造有关,能为银行带来直接利润;银行的辅助活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金融产品开发等,辅助活动虽然不直接参与价值的创造,但其对银行的基本价值创造活动起支持作用。村镇银行在其内部价值链的构建上,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第一,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要求低。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要小得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目前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村镇银行的决策链条短,反应效率高。如对于稍大额度的企业贷款,村镇银行的领导就能决策,有助于农户、中小企业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第三,村镇银行金融服务“多样化”。村镇银行分布广泛,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分散,可以根据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个性化特征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有利于细分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推动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发展。第四,资产质量和盈利潜力优势。村镇银行不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很少受政府干预,村镇银行无历史包袱,盈利潜力大,有利于自身发展。第五,企业文化和人员素质优势。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以及良好的竞争和服务意识。(2)村镇银行的产业价值链的分析。运用波特价值链分析法原理对村镇银行产业结构的分析可以由图1表示。

村镇银行的产业价值链系统既包括村镇银行价值链与上下游客户价值链所组成的纵向价值链系统,也包括村镇银行价值链和同业价值链横向联接所组成的横向价值链系统。村镇银行的纵向价值链系统主要表现为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运作,如上游客户的存款业务和下游客户的贷款业务。这些真正创造价值的经营活动就是产业价值链上的“战略环节”,控制了这些战略环节,实际上就控制了整个行业的利润,控制了整个产业价值链,在行业中形成竞争优势。不仅如此,村镇银行发掘自身的竞争优势还需要从横向价值链角度出发,进行整合优化,强有力地塑造自己鲜明的个性和形象,将这种个性与形象生动地传递给客户,使客户真切地感知村镇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比竞争对手更好、更有特点、更符合需求的差异性优势。深化与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村金融市场机构的差异性才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基本立足点。目前农村金融主要有高端市场和中端市场,高端市场基本上由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所占据,农村信用社则主要占据中端领域,同时向高端市场拓展,但是鉴于资金有限以及信贷约束,中端市场的贷款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由此可见,低端市场的主力以及弥补中端市场供给不足的任务将由村镇银行来承担,这才是村镇银行发挥优势、开展业务的主战场。

2.村镇银行的合理定位。通过上述对村镇银行内部价值链和产业价值链的分析,我国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己“服务三农”、“农民的银行”的市场定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履行支农重任,特别要为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地区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以及在家从事劳动的人员提供小额信贷等各种金融服务,稳固自身在农村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客户基础。在“服务三农”、“农民的银行”的市场定位上,村镇银行还必须要认识到其发展的阶段性。村镇银行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如表1所示。村镇银行的发展,大体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扶贫阶段,第二是共赢阶段,第三是竞争阶段。对当前的农民状况进行客观分析,也可以将他们分为三类,一类是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他们没有打工之类的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务农勉强维持着生计。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成为种植、养殖大户,已经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有生力量。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从事一切有利可图的规模化的经营活动,基本实现小康水平,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

综上所述,分析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白以及村镇银行的供给能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为村镇银行合理定位: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以及产品定位。(1)市场定位:“服务三农”、“农民的银行”,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发展农业。(2)客户群定位:三类农民,服务县域内农业和农村经济,为当地微小企业,温饱型和市场型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支持。(3)产品定位:以小额信贷为主的各类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制度的创新、经营模式的创新和金融产品的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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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决定了中小银行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必须发生转变。发展趋势表明,银行正在经历,也必将经历由资本消耗型到资本集约型,由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经营,由同质化到差异化、特色化的转变过程。

中小银行走特色化、差异化的科学发展之路,既是监管部门对于中小银行的战略指导,更是中小银行实现股东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员工价值的内在要求,是中小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不管是大型银行,还是中小银行,国内银行业在业务经营上都存在同质化现象。作为中小银行,如果与大型银行进行同质化竞争,只能分一杯羹,无法做大做强,而且始终处在边缘化的状态;如果走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模式,则有可能做精做强。以美国银行业为例,美国前100家银行中,综合性银行只占20%,更多的是专业性银行,都有各自的经营特色和比较优势。可以说,国内现在缺少的不是大银行,缺少的是特色化、差异化的,专门为中小企业、社区、“三农”等细分市场服务的特色银行。

中小银行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之路,要加强市场和客户细分,坚持自身市场定位。徽商银行的市场定位就是“立足地方,支持中小,服务市民”。近年来,主要从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等三方面进行了差异化、特色化经营的探索和努力。专业化就是设立专营机构,有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比如,在小企业业务方面,加快设立小企业经营中心和建设特色支行。精细化主要是指服务模式和营销服务方式的转变,由粗放式转向精细化,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营销服务模式。品牌化就是在产品服务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比如,在小企业业务方面,自成立以来就在着力打造“小巨人”和“雏鹰”服务品牌。仅2012年一年,就培育“小巨人”企业893户、“雏鹰”企业3326户。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银行走特色化、差异化之路,打造特色银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对中小银行实施更具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加强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加强对中小银行的有效指导,为中小银行推进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探索综合经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从国际银行业发展历史看,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大多经历了分业和混业经营的数次变迁和反复。总体上,国际金融业正在走向综合化经营。从国内金融发展历史看,1993年之后,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即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业务。近年来,不少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纷纷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涉足信托、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经营领域,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已经呼之欲出。比如,光大金融控股集团、平安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拥有了金融全牌照。一些城商行也在逐步探索和涉足综合化经营,比如北京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南京银行参股异地城商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徽商银行来讲,近年来在综合化经营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奇瑞汽车公司共同组建了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了无为徽银村镇银行,目前也在积极推进发起设立金寨徽银村镇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工作。在综合化经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就国内金融业发展趋势而言,未来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肯定会继续演进,经营方式、经营内容也将不断变化。首先,从宏观上来讲,国内经济发展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体,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难以满足各类直接融资需求,而提供直接融资的各类市场主体还缺乏强大的资源支持和服务能力;从微观上来讲,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全面化和综合化,需求层次不断提升要求银行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其次,中国银行业高度依赖信贷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信贷扩张-资本补充-信贷扩张”的发展方式不可持续,特别是在监管趋严、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的背景下,银行业面临经营转型的迫切压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银行依托自身雄厚的客户基础和业务渠道,积极探索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在内的综合化、混合化经营,充分发挥业务协同、联动,综合服务的优势,开拓非利息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也是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加快自身经营转型的必然选择。

尽管经济社会发展为银行业开展综合化经营带来了机遇,但是我国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仍面临诸多制约因素。比如,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金融生态环境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跟不上综合化经营的发展步伐,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规范、有效地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建立等等。

从银行自身来讲,商业银行,特别是以城商行为主体的中小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会受到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约。一是缺乏足够的客户识别和交叉营销能力,难以在附属公司之间实现客户资源的细分和共享,无法发挥综合化经营的潜在优势。二是缺乏跨领域经营管理能力,导致经营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脱节,难以处理综合化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三是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综合经营可能放大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等其他类型的风险。四是跨业务领域经营的人才储备不足,缺乏跨市场、跨业务、综合经营的人才队伍。

中小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要充分考虑监管政策以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能超越自身的特定发展阶段。一方面,中小银行可以在监管政策和自身能力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和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发起自身具有控股能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另一方面,在自身能力和水平尚不具备的情况下,积极与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互补性业务协作,借船出海,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与同业开展业务合作,既可以整合外部资源、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自身能力,也可以为开展综合化经营储备经验和人才。

加快经营转型,提升经营发展水平

近年来,迫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国内银行业都在着力推进经营转型。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先进同业已经在经营转型方面进行了较长时期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小银行的主要业务还是在传统市场,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在传统业务。如果不发展新兴业务,中小银行的生存发展空间将会非常狭窄,而且经济结构调整、居民财富的日益增长,以及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也给银行发展新兴业务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发展新兴业务,开拓新兴市场方面,与大中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还存在不少诸如监管政策、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在监管政策支持和允许的同时,城商行还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推进经营转型,首先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经营转型的关系,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之间的关系。传统业务是基础,新兴业务是方向。业务发展是经营转型的基础,经营转型是业务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经营转型是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的业务发展,是银行业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是相互协调的。我们不能放弃优势找优势,不能脱离发展空谈转型,发展和转型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在发展中转型,通过发展为转型创造资源和条件,通过转型塑造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与大中型银行相比,城商行推进经营转型,要更加注重特色化、差异化,走出一条既符合自身特色,又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之路。要加快业务发展,在坚持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业务,逐步形成传统业务、中间业务、新兴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做精做强传统业务,巩固传统竞争优势,为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支撑。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做大做优中间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理清新兴业务发展方向和主攻点,重点拓展风险可控、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业务,做稳做好新兴业务。

近年来,徽商银行也在积极推进和加快经营转型。主要目标和方向是由资金中介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由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向传统业务和投行等新兴业务并重转变;由表内业务为主转向表内外业务并重为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由收入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向多元化转变。具体做法归纳起来是三个多元化,一是负债来源多元化,二是资产应用多元化,三是收入来源多元化。

一是以稳定负债成本为核心,实现负债来源多元化。银行负债越来越呈现多元化、理财化、多样化的趋势,发行金融债、同业存款等多种形式的主动负债,将逐步成为银行增加负债、增强流动性的重要手段。我们坚持一手抓低成本负债业务,另一手抓主动负债业务。

二是以提升定价水平为核心,实现资产运用多元化。随着“金融脱媒”进程,直接融资将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银行原先以信贷资产为主体的资产结构必将要发生改变。为此,我们在做大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运用效率的同时,逐渐形成以信贷为基础、多种投资方式并存的多元化资产运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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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改革;民间金融;温州金改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20-04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2年3月28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改革正式启动。面临改革带来的多重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需要秉承创新与风控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与民间金融合作共赢的发展路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好温州金融改革的“推动器”和“剂”。

一、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1、《方案》鼓励民间资金介入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商业保理和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从政策层面降低了小微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旨在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可行路径。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状况,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至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提出2009~2011年间批准建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计划,但实际仅完成70%左右的目标任务,离预期差距较大;截至2011年底,温州也仅有6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如预期中快速发展,进入门槛较高是原因之一。《方案》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为数量巨大的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提供了一条路径,也旨在利用充裕的民间资金探索小微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方向。

同时,《方案》支持商业保理机构发展,为缓解温州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探寻出路;鼓励发展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是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物流和资金流周转的另一尝试。

2、《方案》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进一步拓宽了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的通道。创业投资是解决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方式。2011年11月,温州市出台了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的“1+8”政策,其中就包括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举措。《方案》允许民间资金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是对温州上述金融创新改革的一种肯定,旨在将股东及关联人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将部分民间资金引上地面,有利于抑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金有序和有效管理有积极意义。

3、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是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以存量改革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举措。相对于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存量主体。但是,小微企业不能按照传统放贷评估机制进行评估,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传统管理和技术优势的发挥,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体制机制创新,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即是《方案》提出的改革方向。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现有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实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瓶颈,比如以融资租赁业务满足小微企业机械设备购置及更新需要。

(二)推进金融创新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政策亮点

1、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被认为是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亮点,不但拓宽了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也是人民币资本项目渐进可兑换的一次改革实践。作为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民间资本最活跃的地区,温州个人、企业的境外投资热情极高。但境内个人投资境外企业,目前合法途径只有QDII,审批手续繁琐,不利于把握商机。2011年初《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因“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此次改革再次提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其意图不但在于疏导温州数额庞大的民间资金,也在于探索性推进国家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步伐。

2、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旨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是政策层面对地方发展资本市场的一次回应和尝试。2011年以来,各地要求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此次改革提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林地流转等产权交易,有利于拓宽温州小微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机会,体现了国家一直提倡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思路。

3、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又一解决方案。2011年10月,银监会“银十条”补充通知,其中着重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相关统计显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拟发或已发行的小微企业金融债总计已达2800亿元。相对于信贷和股权融资,推动更多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可以说是最方便快捷、最安全的方法。《方案》还提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不难看出,政策层面为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做了周全的方案设计。

4、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探索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辅助政策路径。

(三)健全金融管理体制机制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制度保障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是其缺乏完整的信用记录,影响金融机构正常的授信评级流程。而在民间金融市场,小微企业往往凭借的是个人信誉,一旦经营环境遭遇“寒流”,对于借贷双方都将带来致命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2011年10月,国务院就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此次温州金融改革特别提出信用体系建设,不但是缓解小微金融市场融资困境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也是国家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实质举措。

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是防范金融改革风险的配套制度设计,也是国家建立分层次监管体系政策意图的体现。在以国有大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成之后,金融创新与改革的重心就转移到地方小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上来。随着温州成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区域,小微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将获得快速发展,各类金融组织的产品创新活动将日渐活跃,跨业经营范围将不断拓展,这些趋势将对当前分业监管体制形成挑战。创新金融监管体制,构建分层次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以及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就成为现实需要。

二、温州金融改革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机遇、挑战及策略探讨

(一)温州金融改革为商业银行带来多重业务拓展机遇

1、鼓励金融创新的诸多举措,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在拓展传统业务方面,《方案》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业务,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的改革任务,为商业银行创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新型信贷产品,提升在县域和农村市场的竞争力提供了新的机会。

在拓展新兴业务方面,《方案》提出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开展多种类型产权交易以及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将为银行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养老金业务、债务融资业务以及开展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在内的新型产权交易市场咨询、顾问等中介服务等创造出巨大机遇。

在发展综合化业务方面,《方案》提出发展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支持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业务。对于正积极提高综合化经营水平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来说,温州金融改革为其在温开拓专业保险市场和融资租赁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2、多元金融机构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商业银行间接拓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新的契机。首先,小微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根据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和2009年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应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也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因此,民间资金无论是想直接投资组建村镇银行还是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都需要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相应地为商业银行借力民间资金力量开拓小微金融市场提供了契机。

其次,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也需要商业银行的积极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于民间,具有服务“三农”的天然优势,然而相关研究显示,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的瓶颈因素之一是融资困难。在相关扶持政策完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不失为间接拓展“三农”金融市场的途径之一。

最后,民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拓展牌照类投行业务提供了新的契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无法直接开展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但商业银行在非照牌类投行业务领域积累的客户甄别、风险管理经验与民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优势形成良好的互补,两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私募股权及相关业务具有广阔前景。

3、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建立,为商业银行降低业务拓展风险提供了新的可能。当前,风险无疑是商业银行服务小微经济的重要制约因素。《方案》试点推出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商业保理机构,鼓励农村保险互助社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险种、鼓励农村资金互助社为社员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等改革措施,有益于优化温州金融生态环境,为商业银行借助相关机构的专业力量,降低市场拓展、业务创新及贷后管理等环节的风险提供了新的可能。

(二)温州金融改革也为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竞争压力与挑战

在《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鼓励与支持下,规模庞大的民间资金有望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微金融机构快速发展。这些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需要成立的专业金融机构,相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具有熟悉当地客户、体制机制灵活等特殊优势,将成为商业银行拓展基层金融市场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使商业银行面对的竞争形势更趋激烈。

目前,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正处于“开疆括土”阶段,资产管理是各家银行积极寻求拓展的业务领域,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迅猛发展已经给商业银行的在线支付等业务带来了现实挑战,商业保理机构也必将与商业银行争夺保理业务的市场空间。《方案》推动民间资金积极介入资产管理、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间接业务拓展机会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在温拓展相关业务增加了竞争对手。

(三)温州金融改革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策略探讨

1、理性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积极参与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培育,主动寻求业务合作机会。当前,在拓展小微金融业务方面,商业银行拥有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与民间资金拥有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恰好形成互补。对于欲扩张在温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来说,吸纳民间资金联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或是入股合适的小额贷款公司并推动其转制为村镇银行,都具有节约投资成本和降低客户信息获取成本的双重优势。

同时,在小微金融机构体系日渐完善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选择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与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向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发展前途的项目提供再融资服务,甚至联合小微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推出多方合作型融资业务,更有效率地推动相关业务发展。

2、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积极进行适应小微企业和“三农”需求的全方位业务拓展与创新。传统业务创新是商业银行挖掘小微企业和农村潜力市场、支持温州金融改革的首要着力点。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倾斜性政策和温州民营企业集聚的现状,扩大信贷抵押和担保范围,创新推出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农户联合担保贷款、政策性担保贷款、个人声誉担保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结构化小企业集合贷款、供应链融资、产业集群融资等新型信贷产品或业务。

新兴业务的拓展与创新空间则涵盖债券、年金、非牌照类投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等多个领域。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政策鼓励债券类产品发展和再担保体系完善的机遇,大力拓展企业债、短融债、中期票据等债券承销发行业务;利用政策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机遇,积极开拓当地规模庞大的民营企业年金业务市场;利用政策鼓励发展多类型产权交易的机遇,探索碳金融业务、产权交易业务等非牌照类投行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利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着力营销当地客户,特别是具有跨境贸易关系的民营企业家群体,进一步丰富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线。

温州金融改革也为商业银行创新和探索集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体制机制提供了试验空间。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政策扶持相关业务发展的机会,探索与创新有利于推动总分行、境内外业务联动及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深入挖掘在温业务潜力,并根据业务实践检验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效,以待条件成熟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3、创新管理思维与流程,切实注重风险防控,避免过度创新。由于适用于大企业、大项目的业务处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面临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特点的信贷处理和风险管理流程、方法与技术,比如建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委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将贷后管理外包至商业保理机构等。

需要强调的是,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切实防范过度创新风险。无论是参与创建小微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门槛还是简化业务流程,都必须加强政策研读和全面风险评估,务必以风险可控为基本前提,严防以风险换效率和市场的行为。

4、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合作。在当前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制约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拓展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信息获取问题。地方发改委、工商税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管理部门,掌握着较为全面的市场信息,行业协会、评级机构等非官方组织也相对拥有更为丰富的客户信息,商业银行加强与上述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获取客户信息及其动态变化,可为其政策拟定、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作为全国金融改革首个试验区,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为推进改革实施,有望推出系列后续配套政策与制度安排,也可能针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某些政策调整。商业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不但有助于对政策变化作出更快反应,也可能推动某些倾斜性政策出台,助推小微金融业务拓展。

三、推动温州金融改革、规范治理民间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一)开辟多元民间投资渠道与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内在要求

1、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需要积极开辟多元民间投资渠道。金融业是资金、技术、人才都较为密集的行业,即使降低政策门槛,也并非所有民间资金都有能力或者意愿介入,在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采取联合、入股等方式成立合作制民间金融组织的同时,需要加快拓展多元民间投资渠道,将民间资本形成的“国内热钱”引导到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上来。一方面,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降低民间投资进入的门槛,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和指导,特别是要通过倾斜性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实体经济增长引擎行业以及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薄弱领域。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加快推动个人海外直接投资发展步伐,支持商业银行高收益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为民间资金提供尽可能多的高收益投资选择。

2、破解小微金融主体融资困境亟需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小微金融机构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的天然优势,是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差异化服务和弥补金融体系结构性缺陷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渠道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特别是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规模经济优势和业务创新能力不容忽视。政策性金融、资本市场也是服务小微金融主体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破解小微金融主体融资困境,需要充分发挥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政策性金融的合力,形成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不同产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服务需求。要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中应充分发挥鼓励、引导和协调作用,积极参与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创新,适时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挖掘多层次融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潜力。

(二)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保障

首先,应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民间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在强化一行三会监管合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力求把民间金融风险管控纳入宏观金融调控视野。其次,应尽快建立全方位的民间金融监测、统计和预警体系,包括建立民间金融活动备案和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民间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对放贷大户的跟踪监测调查制度和民间借贷群发性异常变动情况调查制度、鼓励民间金融中介组织和机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开展民间金融业务普查公证等,对民间金融的规模、投向和风险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放开民间金融的问题上,应以宏观金融调控能力为限,强调“管字优先、开放有度”,在甄别分类的基础上,将监管水平和能力覆盖范围内的民间金融形态先行阳光化和规范化,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民间金融形态要从严治理、限期整改,坚决取缔以谋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为导向的民间金融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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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邢少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赞与忧[J].南风窗,2012,(8):16。

篇6

11月15日,上海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上海宝山宝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门营业。至此,长三角“两省一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均迈出了最为实质性的一步。

从民营银行热到担保公司热,长三角活跃的民间资本一直在寻找“阳光化”的道路。江浙沪掀起的小额贷款公司热潮,不仅延续了民间资本“上岸”的冲动,更为身处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资本暗涌

长三角地区拥有着充沛和旺盛的民间资本市场。民间传闻,只温州一地民间资金总量约有6000亿,其中从事信贷业务的民间金融资金达600亿。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制造业吃紧,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滑,股市连续下挫,自由逐利的民间资本便积极参与、成立担保公司、典当行、私募股权投资等等。

不仅既有的民间金融资本信贷大肆“涌动”,很多以往从事制造生产的实业公司也将富余的自有资本投入到民间金融信贷活动中来,不仅完成了自身从企业家到投资家的转变,更为民间资本市场注入了强有力的推力。在经济下滑、融资吃紧的大背景下,民间金融正成为中小企业除正规金融军团之外抵御资本寒流的又一屏障。

随着货币政策的从紧,民间金融信贷更成井喷式增长,利率高涨之下更是刺激了大量民间资本涌入“放贷”这一行业。“地下钱庄”、“高利贷”也日渐浮出水面。

民间金融信贷在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

众多中小企业资金链持续紧张,不止向一家民间信贷机构贷款,导致民间金融信贷机构不敢轻易放贷,而企业主不得不主动升高利息四处借钱。随之而来的“拆东墙补西墙”之事频有发生,企业主“一走”了之,民间借贷资本则再无从收回。

此外,民间借贷一直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等,更加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诸多问题。

政策开门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都可以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指导。

《指导意见》一出台,就引起社会和企业广泛关注,尤其得到民间资本机构以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作为民营经济、民间资本最为发达的浙、苏、沪三省(市)纷纷出台相应政策,积极落实《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7月25日,全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首次通过制度正式承认了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地位。该办法规定,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只能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这就意味着浙江将诞生超过100家小额贷款公司。

于此同时,江苏省早有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于7月20日和7月22日悄然成立。7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推进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可试点设立1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到明年上半年全省发展到100家左右。在11月13日,江苏省出台的10项措施里面也明确强调,到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要覆盖每个乡镇,今年起每个县都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继浙江、江苏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相应政策之后,8月29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了市金融办等4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区(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每区(县)1至2家,“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运行效果、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并争取在年内推出上海市首家村镇银行。

至此,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均已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

时至今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已成大势,全球经济制造业中心的中国也无法幸免。中小企业融资难本是世界性的普遍问题,对于融资渠道更少的国内企业而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各地以最快速度得以落实,让饱受“寒流”之苦的中小企业切实感到了“春”的暖意。

开局有为

《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小额贷款公司雨后春竹般注册成立。

8月29日,温州市首批11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10月13日,由当地12家企业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一亿元的温州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开业当天即向18家中小企业、涉农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签订首批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550万元。并与当地3家农业龙头企业和2家小型企业签订1700万元授信意向书。在随后的一周内,该公司贷款总额已达8500万元,贷出的额度已接近其资本金。

11月15日,上海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上海宝山宝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当天也与1家涉农单位和1家中小企业签订共计80万元的贷款协议。而在开业之前,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也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考察。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放贷,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这也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在“三农”及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前景看好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不能存,并按照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初期两到三年内原则上不分红,产生的利润作为公司的风险金存入商业银行,不得作为资本金发放,因此,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未来一至三年内,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但社会效应显然是大于目前的经济效益的。

据此,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亿元的注册资本金,按照全年90%的使用率计算,放款利率18‰,全年的利息收入为1944万元,扣去25%的所得税,5.56%营业税及附加(按收入比例算),合计约30%,为58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坏账准备金要达到年终金额的1%,即90万元(进入成本,扣除所得税,实际为67.5万元),合计650万元,税后利润为1294万元。但若股东要求分红的话,加之公司的营业费用、人员工资等开支,小额贷款公司要想现在盈利还是比较困难的。但倘若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加之经营适当,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

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可以帮助民间资本走出“灰色地带”在“阳光下”规范运营,其未来的发展前景更是民间资本“争相夺食”的最终动力。

篇7

东莞模式在危机中走上转型之路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在此之际,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增长模式日渐成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追随世界经济的潮流,进行合理的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也就成为东莞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不二选择。

东莞模式遭遇瓶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东莞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并形成自身特有的模式,即东莞模式,其主要特点有: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为主,产品主要销于海外,对外依赖度大;资本来源以利用外资为主,经济发展以外部资本作为主要推动力。本轮经济危机爆发后,伴随着外需持续低迷,东莞产业链的低自主性、低附加值、高依附性等深层次问题充分暴露。因此,如何在国际经济分工中抢占高端市场,如何加强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的投入,如何发展并完善依托国内市场的内源经济等,成为亟待突破的难题,产业结构调整因而成为东莞模式再生的契机。

事实上,在已经过去的2009年里,已经看到东莞在这些方面的尝试与转变。在产业结构上,服务业比重比200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引资结构上,实行内外资并重的策略,与引进外资增长6%相比,引进内资则大幅增长39%。此外,科研能力也得到了大幅的提高。这些转变使得东莞经济从金融危机的重创中逐步得到恢复。因此,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东莞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推动力。

东莞市政府或为新东莞模式的重要推手。新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已经明确了“加快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自主创新等”的发展方向。为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智造”转变,东莞将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作为东莞产业升级引领区,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发挥产业龙头和研发龙头的“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推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四大产业发展。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低碳经济”模式产业体系。

东莞银行业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产业结构升级为东莞银行业提供新机遇

产业结构的升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东莞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当地银行业的支持,而这一经济结构的转变也将为当地银行业提供良好的机遇。

危机后的银行业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这次经济危机促进了东莞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企业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的同时,也给银行业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带来契机。各银行机构借经济调整之机,适时调整各自的信贷准入政策,逐渐退出一些利润低下、竞争力差、信贷风险高的“高碳”企业,积极介入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要求的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低碳”企业,推行绿色信贷、环保信贷等。银行业的信贷的投向与地方经济调整和产业导向基本保持一致,促进了信贷结构的改善和风险的控制。

危机后的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2009年东莞市共清收处置不良贷款26.74亿元,其中,现金收回占比60.38%;贷款核销占比22%;贷款迁徙4.67亿元,占比17.46%。尤其是现金清收不良贷款的金额比2008年增加了5亿元。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全省、全国水平。这种良好的局面使得东莞银行业在后危机时代能够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新模式下东莞银行业面临的新挑战

诚如伟业非一日之功,危机过后的东莞产业升级转型也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完成,而且在此过程中,东莞银行业依然面临很多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东莞银行业仍将面临一个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对于东莞这样一个对外依存度一度高达250%的经济体,现阶段经济回升的程度不仅有赖于国内,在某种程度上更有赖于的经济复苏。尽管国内经济已经走出低谷,稳步复苏,但国内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尚未完成,众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从国际经济形势看,金融危机过后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还未建立,发达经济体从深度衰退到经济全面复苏之路仍然漫长。加之东莞长期积累起来的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因此,东莞银行业面临的经济环境仍然复杂多变。

信贷管理压力增大,不良贷款反弹可能性不容忽视。首先,在信贷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银行内部管理出现滞后与弱化倾向。虽然东莞的信贷增速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但却高于东莞信贷增速的历年水平。在这过程中,部分银行盲目追求规模,为争抢市场份额降低授信条件,贷后管理粗放和不审慎行为有所抬头,甚至出现了恶意抢挖存款等现象,银行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均有上升。此外,虽然目前东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均处于较低的水平,但不能排除危机影响下部分企业问题尚未完全暴露、部分新发放贷款容易演变成不良贷款等因素,对不良贷款反弹仍需保持足够的警醒。

其次,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投资方向的阶段性迷失将增加部分企业信贷风险。在日后东莞经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的政策固然起很大的引导作用,但经历危机后的企业为了跟上转型调整的步伐,也为了尽快摆脱困境,有可能投身于一些技术尚未成熟、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新兴行业。此外,转型过程中也将会加速一些劣势企业的淘汰,这部分企业将对银行业的信贷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金融危机的余波犹存,对依赖国外市场的制造业、贸易企业,以厂房出租为主的村镇企业,以及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等企业也都会给当地银行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银行间的同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首先,银行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将导致竞争的加剧。当前东莞拥有各类经营性银行机构21家,今年还将有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东莞。面对有限的市场份额以及企业寻求资金选择性的增加,各银行机构不仅要抢抓市场份额,更要在公司治理、行业服务、创新激励机制、优质项目推出等方面加以比拼,以提升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其次,东莞的有效信贷需求略显不足。一是以外资企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导致贷款有效需求不高。在东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外向型经济占比达78%,但是,外资企业的贷款却仅占全市贷款总额的10%左右。外资企业贷款较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其贷款来源多在本国,再加上受其“两头在外”的经营模式影响,信息不对称、资金监控困难、缺乏有效抵质押物,因而银行对这类企业的信贷投放普遍比较谨慎。二是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为主的经济主体难以获得银行充分的信贷支持。三是以政府为背景的项目或平台公司对信贷的需求不大。调查显示,东莞的政府平台公司贷款总额仅占全市贷款的6%左右,这种情况与全国差别较大。四是一些东莞企业存在从外地融资的情况。这种现象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存在,而在地方经济转型阶段,尤其是经历困难重重的金融危机后,银行面对有限的新市场,对这种情况的反应会更为敏感,带来的影响也更显突出。

根据以上供需两方面的因素分析,信贷市场的失衡将进一步加剧银行间的竞争。在信贷的细分市场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的现象会同时存在。这种市场的失衡将导致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最终可能导致银行业整体利润率的下滑。

双线思维,促东莞银行业完美变身

在机遇和挑战面前,东莞银行业的战略转型的基本原则是:正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既要在经营思路与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创新,又要在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的同时防范风险,立足于“在创新中调结构、创新中避风险、创新中谋发展”。

东莞银行业创新要点

加强政策创新。将银行业的信贷政策与东莞地方经济的产业转型政策、环保政策相适合,务实发展低碳经济,落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计划,加快扶持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节能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有效推动国家和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加强机制创新。机制创新决定着银行业发展的活力,决定着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对东莞银行业来说,机制创新可包含多方面内容。比如:激励机制的创新,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人力资源方面提高核心竞争力。内控机制的创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简化中小企业融资审批程序。对于真正有市场、有技术、有效益的企业,即使在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金融机构也可以积极通过与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来帮助企业达到贷款条件。

加强产品创新。积极向国内外有建树的银行同业学习经验,在高新科技利用、清洁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等项目的“绿色信贷”产品方面增加投放,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应给予一定的信贷倾斜,并在信贷客户的选择上,逐渐由单纯的信用评级选择向信用评级选择与环保评价选择并重转变。此外,还可以在低碳投资产品以及相关服务产品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探索,在调整信贷结构同时,实现信贷产品的多样化,以增加其对于新兴市场的适应性。在创新“碳金融”这个可以预期的巨大市场面前积累经验,抢占先机。

加强服务创新。东莞的信贷有效需求不足的现实以及银行同质化问题加剧了东莞银行业的低层次竞争,增加了银行的道德风险,因此,应该通过创新服务提升内涵。比如加大对抵押担保的创新,增加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等,在项目风险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性考核,在项目投产达效后的延伸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参与、介入式服务,从而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提升银行的竞争能力。

东莞银行业风控体系构建路径

完善公司治理,以法人为突破。东莞目前拥有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东莞信托三家法人机构。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法人的对外投资、跨区经营和产品研发日益增多,这就对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无论是从银行自身的发展还是从监管角度考虑,都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总结。

加强信贷管理,以机制为保障。以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为契机,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机制。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着力提升银行业的信贷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加强对存量贷款的监测管理,防范新增不良的发生。

篇8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性质不明晰,严重影响业务发展。根据《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经营和终止受到《公司法》的规范。这就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依照《公司法》经营金融产品的公司,经营上只能按照普通企业的标准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而不能像农村信用社一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予以减免,也不能像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样享受中央财政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同样,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因而无法获得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时,即使商业银行同意贷款,也会按照一般工商企业贷款利率执行,享受不到在上海同业拆借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的待遇,融资成本较高。这显然不利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二是后续资金缺乏,制约经营可持续性。按照《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发放小额贷款,其资金来源有三种: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不超过自身资本净额50%的融入资金。从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看,各地来自捐赠的资金基本没有或少得可以忽略不计,而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姑且不论额度限制,仅从小额贷款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前景不明考虑,商业银行贷款给小额贷款公司就多有顾虑,造成其融入资金困难或融资额度不大。如辽宁全省14个地市中仅有3个地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了从商业银行的资金融入,全省88家小额贷款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仅占实收资本的7.2%,而安徽省84家小额贷款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也仅占实收资本的8.8%。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本金开展贷款业务。随着贷款业务的迅速开展,受自有资金规模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缺乏问题非常突出,如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已占资本金的119%,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也占到资本金的101%,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出现“无款可贷”的局面。后续资金缺乏使其可持续发展受到极大制约。

三是利润空间小,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做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由于业务比较单一,利息收入基本上成为其唯一的收入来源。小额贷款公司囿于放贷资金的规模限制,融入资金少且成本较高,再加上《意见》对其贷款利率上限的限制,收入增加受到制约。并且,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普通企业,经营中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包括5.5%的营业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这都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据调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利润率不足10%,大大低于一般商业银行超过15%的资本利润率水平。目前地方政府注意力大多集中在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发展上,但与其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并未出台,即使有的地方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补助和贷款补偿措施,也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空间小,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造成增资扩股困难,融入资金不易,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四是监管部门不明确,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根据《意见》,省政府金融办成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但省政府金融办在各县市无直属派出机构,因此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政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而当地政府没有明确具体的负责部门,就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缺乏有效的主管部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还涉及到金融办、工商、银监、人民银行等多个主体,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监管。

与此对应的是,无论从自身状况还是发展环境来看,小额贷款公司都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来看,注册资本金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弱。作为新生事物,在设备配置、内部制度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等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据调查,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商业银行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也没有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系统,贷款审批过程中缺少客观可靠的技术分析,贷款风险不容忽视。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缺乏优秀的金融管理人才,普遍存在着人力资源贫乏的问题,由于人员有限,导致内部人员兼岗严重,风险防控水平不高。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主要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他们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布局分散,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所处区域往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落后,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这都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潜在风险,给其可持续发展埋下了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

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明确法律地位,完善有关政策规定。除《意见》外,应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特征,制定适应其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完善有关政策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融入等提供依据,创造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小额信贷基金。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国家政策性银行批发性贷款等来设立小额信贷基金,负责批发资金给小额贷款公司。二是提高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对依法经营、发展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考核评价后可以提高融资比例。三是有条件开放金融市场。向合规经营、考核合格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开放各类金融市场,使其可以从货币市场获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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