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5 1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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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预算m(万元) 设计(含设计招标)监理费%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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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500 大于0.2 大于2.5
500-1000 0.15-0.2 2-2.5
1000-5000 0.1-0.15 1.4-2
5000-10000 0.08-0.1 1.2-1.4
10000-50000 0.05-0.08 0.08-1.2
50000-100000 0.03-0.05 0.6-0.8
大于100000 小于0.03 小于0.06
说明: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二章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的要求,提出五年计划建议草案,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五年计划建议草案进行汇总,在与各有关方面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五年计划草案,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
第十条年度计划由计划编制的简要说明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和主编单位、参加单位、起止年限、进度要求等。
第十一条年度计划应当在五年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国家标准项目在列入年度计划之前由主编单位做好年度计划的前期工作,并提出前期工作报告。前期工作报告应当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名称、目的和作用、技术条件和成熟程度、与各类现行标准的关系、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议参编单位和起止年限。
第十二条列入年度计划的国家标准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年度计划的前期工作报告;
(二)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三)相应的科研成果经过鉴定和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不与相关的国家标准重复或矛盾;
(五)参编单位已落实。
第十三条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五年计划的要求,分期分批地安排各国家标准项目的主编单位进行年度计划的前期工作。由主编单位提出的前期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项目表,报主管部门审查;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的统一部署,做好所承担年度计划项目的落实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前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项目,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年度计划草案,在规定期限前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
第十四条列入年度计划国家标准项目的主编单位应当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在计划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实施时,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变更计划的报告。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经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调整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家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主管的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各主编单位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的工作安排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国家标准的制订
第十六条制订国家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十七条制订国家标准,对需要进行科学试验或测试验证的项目,应当纳入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写出成果报告。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鉴定,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项目应当纳入标准。
第十八条制订国家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纳入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鉴定,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且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
第十九条制订国家标准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凡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或测试验证,并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当纳入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制订国家标准,其条文规定应当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其内容深度、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前后一致,不得矛盾。
第二十一条制订国家标准必须做好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需要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协调的,应当遵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规定;确有充分依据对其内容进行更改的,必须经过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另行规定。凡属于产品标准方面的内容,不得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中加以规定。
第二十二条制订国家标准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对国家标准中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对有争论的技术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或专题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恰如其分地做出结论。
第二十三条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十四条准备阶段的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编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进行编制国家标准的筹备工作。落实国家标准编制组成员,草拟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包括国家标准的主要章节内容、需要调查研究的主要问题、必要的测试验证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组成员分工等内容;
(二)主编单位筹备工作完成后,由主编部门或由主编部门委托主编单位主持召开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其内容包括:宣布编制组成员、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文件、讨论通过工作大纲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印发国家标准的参编部门和单位,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征求意见阶段的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组根据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大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调查对象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调查研究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出调查研究报告,并将整理好的原始调查记录和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资料由编制组统一归档;
(二)测试验证工作在编制组统一计划下进行,落实负责单位、制订测试验证工作大纲、确定统一的测试验证方法等。测试验证结果,应当由项目的负责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成果及有关的原始资料由编制组统一归档;
(三)编制组对国家标准中的重大问题或有分歧的问题,应当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邀请有代表性和有经验的专家参加,并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等由编制组统一归档;
(四)编制组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主编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的内容全面负责;
(五)主编部门对主编单位提出的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根据本办法制订标准的原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与技术内容协调一致;技术内容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准确反映生产、建设的实践经验;标准的技术数据和参数有可靠的依据,并与相关标准相协调;对有分歧和争论的问题,编制组内取得一致意见;国家标准的编写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六)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应由主编单位印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必要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可以采取走访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送审阶段的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组将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到的意见,逐条归纳整理,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对其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可以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的调查研究、测试验证或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二)当国家标准需要进行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时,编制组要按国家标准送审稿组织试设计或施工试用。试设计或施工试用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试设计或施工试用结束后应当提出报告;
(三)国家标准送审的文件一般应当包括:国家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送审报告、主要问题的专题报告、试设计或施工试用报告等。送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制订标准任务的来源、制订标准过程中所作的主要工作、标准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及其成熟程度、与国外相关标准水平的对比、标准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对标准的初步总评价、标准中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等;
(四)国家标准送审文件应当在开会之前一个半月发至各主管部门和关单位;
(五)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一般采取召开审查会议的形式。经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以采取函审和小型审定会议的形式;
(六)审查会议应由主编部门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应包括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有经验的专家代表、相关的国家标准编制组或管理组的代表。
审查会议可以成立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会议中提出的重大问题。会议由代表和编制组成员共同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对其中重要的或有争议的问题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集中代表的正确意见;对有争议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应当提出倾向性审查意见。
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其内容一般包括:审查会议概况、标准送审稿中的重点内容及分歧较大问题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的评价、会议代表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
(七)采取函审和小型审定会议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时,由主编部门印发通知。参加函审的单位和专家,应经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主编部门在函审的基础上主持召开小型审定会议,对标准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分歧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报批阶段的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组根据审查会议或函审和小型审定会议的审查意见,修改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形成标准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标准的报批文件经主编单位审查后报主编部门。报批文件一般包括标准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报批报告、审查或审定会议纪要、主要问题的专题报告、试设计或施工试用报告等。
(二)主编部门应当对标准报批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会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核。主编部门将共同确认的标准报批文件一式三份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
第二十九条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标准的顺序号和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
GB50***—**
─┬──┬──┬─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
───┼────────标准的顺序号
─────────标准的年号
(二)推荐性国家编号为:
GB/T50***—**
─┬──┬───┬─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
─────┼─────标准的顺序号
───标准的年号
第三十条国家标准的出版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出版印刷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的统一要求。
第三十一条国家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国家标准,应当纳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予以奖励。
第五章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第三十二条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国家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五年进行一次。
第三十三条国家标准复审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标准管理单位负责。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国家标准复审后,标准管理单位应当提出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的意见,经该国家标准的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对确认继续有效的国家标准,当再版或汇编时,应在其封面或扉页上的标准编号下方增加“****年*月确认继续有效”。对确认继续有效或予以废止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
第三十六条对需要全面修订的国家标准,由其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国家标准修订的准备阶段工作应在管理阶段进行,其他有关的要求应当符合制订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标准应当进行局部修订:
(一)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抵触;
(四)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第三十八条国家标准局部修订的计划和编制程序,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局部修订的统一规定。
第六章国家标准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家标准后,由其管理单位组建国家标准管理组,负责国家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国家标准管理组设专职或兼职若干人。其人员组成,经国家标准管理单位报该国家标准管理部门审定后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国家标准日常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国家标准的解释;
(二)对国家标准中遗留的问题,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必要的测试验证和重点科研工作;
(三)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调查了解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收集和研究国内外有关标准、技术信息资料和实践经验,参加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五)参与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咨询;
(六)负责开展标准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国家标准的复审、局部修订和技术档案工作。
第四十二条国家标准管理人员在该国家标准管理部门和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工作。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其的领导,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定期研究和解决国家标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推荐性国家标准可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等单位编制计划、组织制订。
关键词:工程建设;标准员;管理;实施
201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下发了《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4〕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32号),云南省作为全国施工现场标准员试点省份之一,在省内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标准员通过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为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也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1标准员的工作职责
标准员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全面收集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标准,列编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有效版本,参与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在施工准备过程阶段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培训和宣贯,参与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的编制,确保标准执行的有效性。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标准实施交底,同时跟踪、验证施工过程中标准执行情况并纠正偏差,通过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等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标准员通过对标准实施情况记录及分析评价并收集技术人员对标准的意见或建议,对标准化工作的改进提供支持。
2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工程建设标准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它们既相互依存、补充和衔接,又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科学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就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体系。因此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指工程建设某一领域的所有工程建设标准(包括现行、在编、待编),按照其相互间内在的关联关系,遵循一定的划分或组合规则,为实现某项或多项目标而构成的一个或多个标准系列及其集合。通常用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项目明细表和必要的说明来表达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及其全部标准名称。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示意图以及综合标准体系框图示意见图1、图2。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首先要筹建编制组制定标准编制工作的大纲,其次应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或组织试验验证、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收集各方意见,然后要补充调研或试验验证,编写标准送审稿并组织审查,最后要编制标准报批稿,完成标准的有关报批文件、组织审核
3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
[2]3.1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计划
施工现场标准员应熟悉建设工程常用的标准图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并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标准实施计划,制定出工程施工所需的标准和标准图集清单,并根据清单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制定出标准实施计划的落实措施,保障标准实施计划的顺利进行[3]。
3.2施工前期标准的实施
施工前期标准的实施主要是标准员要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并参与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化实施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并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宣贯和培训主要是通过学习强制性条文及全文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掌握其含义及要领并对关键技术和控制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对强制性条文和全文强制性标准主体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文件,明确检查方法和判定合格的条件。
3.3施工过程标准的实施
施工过程标准的实施主要包括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标准员应将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程序技术要求、施工过程注意事项及质量安全要求等向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交底;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并纠正标准执行中出现的偏差,标准员通过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验证,根据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和符合性判断相关判定要求,对施工过程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情况判定,若不符合应确定处置方案,分析愿意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记录及分析评价
4.1标准实施情况的记录
标准实施情况主要记录内容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记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以及施工单位企业技术标准的执行记录。标注实施情况记录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强制性条文的控制措施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检查的主要内容,也是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因此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应按其要求进行分类并逐级落实到实处,分别将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如材料、设备的质量应落实到材料供应部门,质量验收落实到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落实到安全监督部门。
4.2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一段时间后,按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及工作要求,通过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应该包括:确定评价类别和评价指标;确定调查方式并拟定调查问卷和调查大纲;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及综合分析并编制评价报告。可以采用抽样问卷调查、专家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标准的实施状况、实施效果和科学性进行评价。1)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状况评价由推广标准状况和执行标准状况两项指标综合得出实施状况的评价等级[4]。通过评价标准状况、标准发行状况、标准宣贯培训状况、管理制度要求和标准衍生物状况等五项指标来评价标准推广状况。通过对标准是否及时面向社会在相关媒体刊登了信息,调查标准发行量比率(实际销售量/理论销售量),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或者社会培训机构是否开展了所评价标准的宣贯或培训活动,所评价区域的政府是否制定了以标准为基础的加强某方面管理的相关政策或制定了促进标准实施的相关措施,是否有与标准实施相关的指南、手册、软件、图集等标准衍生物在评价区域内销售。通过单位应用状况、工程应用状况、技术人员掌握标准状况等3项指标来评价标准执行状况。通过所评价标准是否纳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当中,并处于“受控”状态以及单位是否开展了相关的宣贯培训工作来评价单位应用状况;通过调查标准的执行率(执行率是指被调查单位自所评价标准实施之后所承担的项目中,应用了所评价的标准的项目数量与所评价标准适用的项目数量的比值)以及标准在工程中是否能准确有效的应用来评价工程应用状况;通过调查技术人员是否掌握并能准确应用所评价标准来确定技术人员掌握标准状况。2)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可以通过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环境效果等3个指标来进行,使标准的实施效果体现在具体因素的控制上。通过分析标准实施后是否产生了节约材料、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有利的影响来评价经济效果;通过分析标准实施后是否对产生了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人身健康及公众利益等有利影响来评价社会效果;通过分析标准实施后对于能源资源节约、能源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是否产生了有利影响来评价环境效果。3)工程建设标准科学性评价可以通过可操作性、协调性、先进性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通过分析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严谨、准确、容易把握以及在工程应用中是否方便可行来评价可操作性;通过调查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是否与同级标准协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否与上级标准协调来评价标准的协调性;通过调查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的经济技术政策、是否采用了可靠的先进技术或科研成果、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相比是否达到先进水平等来评价标准的先进性。通过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评价,对加强和改进标准化工作,更好的发挥标准化对工程建设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标准化工作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阐述,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数据分析工作能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积极的推广实施,能够让工程建设更加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进而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中的管理水平。
作者:李雪梅 刘龙岩 娄永超 杨龙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辉,杨成.标准员岗位理论与实务[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15,8.
[2]李铮,李大伟.标准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12.
[3]DBJ53/T-73-2015云南省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规程[S].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15,9.
[4]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S].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15,3.
1信息工程监理特点
信息工程因为具有灵活性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决定了各个具体信息项目会非常的复杂。其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工程体系中容易出现问题,更新速度快使得工程监理的内容会随时更新,因此其各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随着时间和事件的改变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构建一个有统一标准的工程对其进行监理非常重要,有统一的标准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信息工程处理的效率,虽然将建立工程细化束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但是却能够降低操作的错误概率。此外,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极其重要,一定要有很多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以保证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以提高信息监理工程的使用性。在这样一个具有专业素质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信息项目的监理工作,一定要避免部门的重叠和相似部门的交叉,因为该举措能够影响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同时导致工作小组人员实际从业人员与所需岗位的配比升高。形成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机构之后,还应该对其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还要对其管理能力和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监理工程标准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要让其组员有针对性的涉足某一个领域或者行业,以提高其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同时有利于其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和实行。
2信息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表现为对内标准化和对外标准化,对内标准化是指对信息工程的内部管理上,要做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检测和监督内部员工的一切行为;对外监理的标准化则是指,首先,对于外部企业和外部的合作项目,要做到统一的招标和投标,不因为各种原因排斥或者倾斜于任何一家合作单位,对于相同的合作项目,不因公司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注入的多少而采取差别待遇。总之,信息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个方面,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相关的专注进行专门的了解。
3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
实践与工作成效想要证明信息工程监理化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作用,任何理论都没有实际的案例来的更加有说服力,所以,特针对此情况,选取了一个符合该情景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以便达到更好的阐述效果和目的。该案例具体分析:其一,策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开展一项工程的监理前,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尽可能详细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策划工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工程工作者,我们要时刻谨记这句话,不能因为单独的贪多求快,就忽略了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当然监理工作的准备和策划,与一项信息工程的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比较低。一个良好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才能引导一项工作的顺利前行,所以,我们在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前,一定要结合多种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编制。其二,统一编制的要求。编制中要遵循的原则是,首先,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违背各项相关制度,否则,再详尽在科学的监理工作都是空谈,都是无意义的,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甚至是违法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编制的最低标准,满足了最低标准,接下开就要向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标准靠近了,质量标准有几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全面性和统一性,全面性是指在监理工作的标准进行编制的时候一定要将各种常见和不常见的情形充分考虑进去,否则在监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无法将各种偶然和必然性全都考虑到,但要尽量的考虑周到;统一性即强调监理的标准要简单明确,不给任何工作中的疏漏以可乘之机。
二结语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我国农田水利标准化在解决我国农业发展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只有在农业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分析其出现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对我国农田水利标准化进行分析,才能够使建设工程施工的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
二、农田水利建设的意义
加强农田水利缔造是增强防灾减灾才干的迫切需要。农田水利设备是抵御天然风险、增强防灾减灾才干的硬件基础。中国地舆气候条件凌乱,是世界上治水任务最艰巨的国家之一。这些年,跟着工业化、城镇化展开,中国农田水利展开面临严厉的应战,洪涝灾害一再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干旱灾害仍然是影响城乡人民出产日子的严峻隐忧,农田水利缔造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安稳展开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备单薄仍然是国家基础设备的明显短板。农田水利缔造与经济社会展开的需要对比,投入强度明显不可,缔造发展明显滞后,确保水平明显偏低。从西南五省的特大旱灾来看,农田水利设备较好的当地,抗灾才干就强;农田水利设备单薄的当地,抗灾才干就弱。高度重视农田水利缔造、前进农业抗御天然灾害的才干,是增强村庄农业防灾减灾才干的迫切需要。
三、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部门配合意识不强
工程建造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致使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相互统筹。如某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在没有专家认证前,乡(镇)政府拿出资金进行修理,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处理漏水疑问,致使枯水时节缺水灌溉,丰水期,水泛成害。工程重复建造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胶葛多。形成了计划无序、施工无质、办理无度、科技含量低,存在许多工程危险,如某乡(镇)田间灌溉途径工程,归于农业开发项目,农综办担任办理,但没有装备专职办理人员,形成工程工期伸长,完工后无人过问,该途径内堆积许多淤泥。
2、小型农田水利设备缺少,工程老化失修严峻,时节性、工程性缺水疑问突出
因为受客观条件的束缚,时节性、工程性缺水在我县一些当地体现的适当杰出。如朱村乡的石水缸等村,地处高山,水源等水利设备建造缺少,一到干旱,当地乡民连吃水都成疑问,更别谈农田灌溉了。因为水利工程数量缺少,拦蓄才能较弱,全县有用灌溉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30%左右。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适当有些是边计划、边规划、边建造的“三边”工程,至今已运转四、五十年,先天缺少加之后天修理配套没有跟上,致使工程老化、退化、失修严峻,效益衰减。
3、大众投工投劳缺少,严峻影响着农田水利工程建造与办理
乡村撤销“两工”今后,大众上班投劳没有了强制性束缚,再加上农业对比效益逐渐降低,乡村劳力外出经商务工的较为遍及,留守在家的少量青壮劳力也大都有自个的运营项目,真实务农的微乎其微。因为乡村劳动力的许多外出,搞农田水利基本建造在我县一些当地尤其是经济落后的高山偏僻山区成了一句废话。许多当地农田水利基本建造处于阻滞状况,原有工程也因而得不到及时修理,损毁严峻。
4、因产权制度变革不标准带来的疑问开端闪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办理形成不一样程度影响。查询中发现,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租借、承揽、拍卖后,因为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少对运营业主必要的束缚性办法,操作程序不标准,有的一卖了之,收了钱就不管工程的好坏;有的业主只注重运营办理,不注重工程办理;有的业主不履行合同责任乃至违约,弃置不管;有的工程运用不合理,形成了水质污染,导致了许多新的对立和疑问;乃至还有的把水库当成私有财产,越是干旱需水越不放水,背离了变革的目的,对此大众意见很大,乃至导致上访。
5、底层水利办理单位本身才能建造单薄,急需加强
因为城镇机构变革等缘由,我县现有的三个水利站均存在人员编制少、年龄结构不合理、文明层次偏低一级表象。因为财政困难,当前三个水利站都无车辆制造,影响了正常的事务作业。大都曩昔由城镇水利站办理的小型水库灌区,如今很难办理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本来招聘的暂时办理人员因薪酬无着落而回家,有适当有些小型水利工程处于无人办理的状况。
四、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活跃推行节水灌溉技能
施行节水灌溉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确保.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削减灌溉用水丢失,有利于处理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进步农业生产力,是一项革命性方法,有必要摆在乡村水利建造的突出位置.要加大节水设备与节水技能的推行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开展喷、滴灌工程,要点开展浅湿灌溉技能,有条件的当地对骨干途径逐渐完成衬砌化。
2、努力进步农田灌排标
准跟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农田灌溉、排涝、降渍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要加强对灌、排、降技能规范的研讨。往后农田水利基本建造要习惯农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实在进步供水确保率和农田排涝才能的规范,非常好地为农业生产供给高规范的灌排效劳。一起,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计划研讨,以利于农田水利配套设备发扬非常好的效果。
3、加大乡村水环境办理力度
这些年,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损坏疑问日益严重,给水产饲养带来了负面影响,死鱼、死虾、死蟹等表象时有发作;一起,水土流失影响了乡村的生态环境。加强乡村水环境办理,维护乡村水资源,改进乡村居民生活条件,发明杰出的水生态环境,越来越显得重要。
4、加速小乡镇防洪排涝工程建造
跟着乡村乡镇化、集镇城市化进程的推动,迫切需求处理乡村小乡镇防洪排涝疑问,特别是从抗御突发性暴雨遭到的灾祸影响来看,乡村乡镇的水利设备难以习惯短历时暴雨的排涝需求,一旦发作较大的洪涝灾祸,必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形成丢失。
5、强化防洪除涝工程的办理
防洪除涝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工农业生产的开展,因而加强办理作业非常重要。榜首,要处理工程维护运转办理经费来历,一是要活跃争取财务撑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台的有关水费征收方针,三是对经过确权划界获得的水土资源或经营性财物,再经过租借、承揽等方式获取收益。第二,要界定工程办理性质,对公益性工程的办理单位做到精简高效,其编制内人员经费要归入公共财务预算;要做好管营养开作业,维护作业经过公司化、市场化机制操作,减轻办理单位的财务担负。第三,要研讨拟定排涝费收取运用方法,要根据当地工情、水情和栽培饲养业及工业经济特色,研讨拟定排涝规范,供给优质效劳;依照动力费、薪酬、维修费、办理费、折旧费等核定排涝费,细化获益面积、维护生齿、公司产量、栽培饲养业等担负份额,由办理单位向获益自己、获益单位收取排涝费,由县及县以上政府出台方针,树立财务、团体(或公司)和自己一起担负机制,处理排涝费用疑问。
五、结束语
农田水利标准化是一项全面系统复杂的综合性标准,尤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认识与研究,提高标准化的意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加强农田水利标准化的生产。
参考文献
[1]任兰义.地方小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思考[J].广东科技,2007
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体系 技术标准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actice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we should continue to improve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ology standard,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new period of our country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developmen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technical standards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近年来兴建了一大批河道堤防、水库、水闸、大坝等水利工程。我国的水利行业不断发展,尤其是我国成为WTO的一员,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建设更加符合这些标准的技术标准体系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我国现行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的标准进行分析,揭示现行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新标准,以便更好地完善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配套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项目标准。逐步改变现行体系缺项多、起点较低、技术工艺不配套等现状,使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1、我国现行标准体系的简介
我国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主要由《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水利技术标准汇编》、《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的标准项目现状表》中的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及工程建设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机电设备的安装等方面的施工标准。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根据工程类别进行分类,包括了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综合技术、河道堤防工程项目管理、水库大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闸工程项目管理等。
2、我国现行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一共有163项技术标准。其中综合类标准为19项、水利工程建设类标准为102项、水利工程管理类标准为42项,三者分别占标准总数的12%、62%、26%。另外,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强制性标准106项,推荐性标准23项。因此,在水里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强制性的标准占主要部分。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施工质量检验类的标准有6项,验收及评定类的标准有14项。因此,在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的现行标准体系中,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及环境标准的只有2项,明显较少。同时,对于验收及评定的标准只有14项,其中10项都是评定类的标准,验收标准明显不足。
3、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
从对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现行体系主要以强制性标准为主,推荐性标准为辅,这种体系标准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协定的相关要求。因此,在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中,我们应该后对现行体系中的强制类标准做出一定的修改。并且,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来修改并组编强制类标准较低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
其次,对于加入WTO后,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标准中出现的结构不合理、不配套的项目建设标准要予以修改。进一步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来配套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同时,建立配套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符合我国相关行业的标准。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不断完善,我国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建设与评定做出了新的规范。水利建设行业等建设行业要实现验评分离,严格实施好工程验收标准。
第三,对于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中技术内容相对比较陈旧的部分要加以修改。由于我国现行体系标准是在上世界八九十年代编制的,,应该把这些工程建设施工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时的反应上去,以更好的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对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标准中缺少与环境安全及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加以补充。
第四,重新整合并编制相关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标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后,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应该对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类标准加以认真审核并从“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考虑,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并对零散不完整等条文进行填充,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汇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新体系的建设一定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的要求,并且新体系的核心内容要以我国法律、法规、WTO/TBT协定为基础依据。
第五,加快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修订。水利工程建设作为一项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标准制订,不断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必然举措。因此,通过新体系的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技术标准,是我国建设的水利工程有标准可依,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同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江、河、湖、库等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新标准体系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配套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项目标准。改变现行体系缺项多、起点较低、技术工艺不配套等现状,使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4、结论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的建立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WTO协议,深化建设标准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新的体系建设还能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并且,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对于河道堤防、水库、水闸、大坝等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需要新的标准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同时,我国的建设水利工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经验也应加入到新的标准体系中以更好的适应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尤其是在我国成为WTO一员之后,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建设更加符合这些标准的技术标准体系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赞堂.中国水利标准化现状、问题与对策[J].水利水电技术. 2002(02).
1、前言
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里,建设而成的集中连片,设施良好,生态稳定,作物高产的现代化农田。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在我国“十二五”期间,在提出之后,我国的很多地区都开始建设有高标准农田。这些农田因为基本已经被划定为永久农田,所以配套设施的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我国现在有很多地区的高标准农田都只是在地区的划分,农作物的分类上做到了严格管理,却在其他配套设施,如水利建设上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本文就是要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和与其配套的水利设施的建设上入手,分析现在我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还存在的不足和解决的方法。
2、我国相关水利建设的不足
2.1管理落后,工程建设分散
我国现在还在使用的水利设施中,有很多都是对之前使用的水利设施进行修整之后就再次投入使用。这样的水利设施有很多都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很多地方也都存在问题。而且相比于集中连片的农田,很多水利设施并不能一次供应给这一片的农田,有很多都是几个水利设施同时供应一片农田,才能保证这一片农田的用水量。在水利设施的管理方面,也同样存在有很大的不足。高标准的农田的管理要求是十分严格的,与之相对的水利工程,也要有严格的管理才能保证足够及时的用水量。
2.2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短缺
在我国“十二五”中,对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已经很明确。但是每个地区的发展速度不同,执行的成果也就有很大的不同。相较于发达的地区,较为落后的地区仅是进行农田的改造就已经十分吃力,就算是有国家资金的扶持,也很难建成与之配套的水利工程。而且在建成之后,每年也要有大量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2.3受季节影响大,水的供需不合理
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季风性气候,受天气的影响很大。北方地区春天和冬天的时候会产生结冰的现象。而南方和华北地区受天气影响,容易发生旱涝灾害。以我国河南为例,近年来就是因为受天气影响大,旱涝灾害频繁,季节性缺水多发。
3、建立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
建设水利工程是利在千秋万代的大事,需要征得人民的同意。最开始建设三峡工程的时候,也有很多在当地生活的百姓不同意,认为这样的工程建设不利于他们的生活,只会让他们背井离乡。但在三峡工程建成之后,这项工程却解决了防洪、发电和航运三项核心问题。可以说,我们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当地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只有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才能建设出与高标准农田相配套的水利工程。同时在建设水利工程的时候,需要与整体的农田相适应,最好是在规划农田建设的时候,就一起设计出水利工程的建设方案。这样两者就可以一起进行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3.1加强对水利工程的保养和维修
水利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水利工程经过长时间的运作,老化和损坏的速度更快。我们在建设之初,就要加强对《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识到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减少人为破坏。而面对自然灾害,就需要对不同地区的水利设施做出不同的规划。如在洪灾频繁的地区要建造防洪能力更高的水利设施。同时还要制定好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做好对自然灾害的防御。并且做好平时的保养和管理工作,让水利工程能够保证正常的运行,发挥良好的效益。
3.2完善经费问题
没有经费,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开始水利工程的建设。同样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对水利工程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维修。可以说,经费是维持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各部门在开始水利设施建设之前,就要做好资金的筹集工作,做好合理的规划,保证资金的利用效率。在进行资金筹集的时候,还要严厉打击中饱私囊的行为,不能让国家的财产落到别有用心的人的手中。在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的时候,也要及时的对资金的流向进行控制,严禁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使水利工程能够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得到合理的建设。
3.3与农田道路相匹配
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让土地保持整体的平整。一般情况下,水田的土地平整精度是在2厘米以内。而那些采用节水灌溉的土地,整体精度是要控制在15厘米以内。所以我们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时候,要注意与农田的具体情况相适应。建设出能够合理使用的水利工程。
总结:
为了能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对农田和水利工程的改革是必不可少的。现在随着国家政策的发展,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已经是提上日程的重要事件。而在第一次建设的时候,就应该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能马虎了事,最后不利于农业的生产。而且农业方面是我国的民生之本,我国在农业建设上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物物力,建设者就更应该响应国家的号召,建设出现代化的高标准农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田水利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我们就越需要良好的水利工程和高标准的农田,为我国的农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档案收集整理 标准化
一、建设工程档案标准化的收集过程
在建设工程中,档案管理以及相关部门中,虽然在工作时可以执行相关的部门所制定的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无收集整理档案的一套标准方案与规程,大多数的部门都是按照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或者部门自己制定的标准执行,使得档案的管理混乱无序,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无谓的时间,并且档案的完整性也存在一定的欠缺,一旦要查阅或调用档案,就会遇到很多麻烦。因此,制定一套标准化的切实可行的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1)传统的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的标准化
1.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工程的项目建设档案的文件材料(如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必须要收集全,这对建设单位来说是工作时的难点。
档案的质量在一方面上反映了工程的质量。工程档案涉及广泛的领域、多样化的记录形式、文件材料众多、建设周期长等等许多特点,使得档案的收集格外困难和混乱。因此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工程档案收集体系势在必行。
要建立分类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网络。将工程所需的文件,如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竣工验收的文件等等分别分类并收集齐全。竣工后经过规范的整理,即依据建设工程的档案分类规范和国家规范后移交给主管部门以及城建部门。
2. 建设工程档案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工程文件的收集、组织和管理实施都是建设单位的职责所在。一旦工程开始立项,工程档案就要开始按规定进行收集,在工程的各个项目部门和施工现场等地都要派有专门的档案员来负责收集现场资料,经整理后向规定的档案室移交档案。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可以在完成项目后收集,但是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工程文件较多的建设项目,一次性收集和整理工作量非常大,这时,就要采取阶段完成的措施。归档文件的质量要符合标准,编制单位和日期页码等要准确,公章清晰,合同、协议书等重要文件上,法人代表的签字必须正规。
3. 建设单位在交付建设工程的档案时,往往没有达到合格的标准。因此城建部门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的建设工程档案实行检查和验收工作。只有在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对建设单位发放证明档案合格的证书。在未达到合格标准之前有事要进行反复的检查和验收。只有通过了预验收与验收这两道程序,才能正式发放档案合格的证书。在进行预验收时要罗列出出现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解决以及补充。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档案要按照分类大纲以及相关的国家规范按照“建设时间”、“建设程序”和“建设阶段”等关键的分类标准分类,详细注明建设单位和部门,并且责任到责任人。责任人对归档范围要做到一清二楚,以便日后查找和使用。
(2)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使得工程档案收集标准化
通过计算机技术建立一套软件系统来对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管理在当今时代是完全可行的,并且使得档案收集和整理标准化变得简单易行。
在预验收时,可将工程资料表格化,将竣工图按照不同的专业进行分布排列,并逐项检查每一套资料是否合格。如果有某一个专业相关的资料缺乏或者不合格,就可以将不合格之处登记在表格上,注明修改的时间和日期,再由移交人与签收人签字,认可修改。通过这种方式,审查的整个过程就会留下相应的记录,日后查证时就会极为方便。
还可以在电子软件系统中包含一个预验收的记录,归纳建设工程档案中所存在的问题。在经过整改到达验收标准之后,再由这个电子软件系统,打印出一份制作好的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合格证,发给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建设工程档案所存在的额问题整改完毕之后,工程档案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即可经电子软件的系统再打印一份建设工程档案的合格证书。将预验收合格证书与验收合格证书分别编号记录,以便日后的核对检查。
在这个电子软件系统中有两个表格和两个证书,分别是建设工程的档案移交单、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审查记录、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合格证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合格证。有了这套电子软件系统,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的各个过程就会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记录,包括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整理改正过程等等。档案的保存也比传统的模式方便很多。
二、 建设工程档案标准化的整理过程
(1) 传统的建设工程档案的标准化整理过程
由于目前的技术条件不够成熟加上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广泛的领域、文件材料众多、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在整理时还是普遍依赖相关人员的手工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的随意性大大增加,没有标准工具来确定标准。因此,很多的建设单位移交给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排序都很混乱。虽然依据建设部提出的GB/T50328-2001的标准,可以对这些档案资料进行系统化,将档案资料的顺序进行规范化。但在实际应用中,这个过程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档案的内容都相去甚远,千差万别,难以统一进行系统化和规范化。
为解决这一难题,档案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和设计一个网格状的容器设备来实现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过程。设计的这种容器,我们要将其分成很多的小格子,再依据建设部的GB/T50328-2001 标准对每个小格按一定的顺序进行相应的标注。比如:将第一个格子标注为某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第二个格子标记为会审记录,第四个格子标注为核定技术的核定单......依次标注完成。将这些资料的名称标签张贴在这些格子的显著位置,分类整理完成后再根据这些资料的时间顺序排列汇总,就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的资料。通过这种标准化的方式,人为的误差会大大减少,工作效率也会大幅度提高,不仅如此,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也将轻松许多。
(二)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过程
在可预见的未来,计算机所存储的影像数据档案文件将渐渐代替纸质的档案文件资料。那时,档案的管理就会方便的多也快捷的多。建立一个有关建设工程的数据库,然后将每一个工程的所有档案资料根据时间或内容进行逐级分类,形成一个树状的结构,比如:存储一个某建筑工程的全部档案,不同的工程的名称都是按时间先后的顺序排列的,打开这个建筑工程的名字后,就会显示出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与会审记录、技术的核定单以及所用的主要原料、配件出场的证明、试验单目录等等,其中试验单目录打开后又包括所有的实验单。这样这项工程的档案条理清晰,一目了然。而且数字化的数据不易丢失,可以多备份几份,以免发生意外。通过数据库系统 查找相关资料也相当迅速。人工的查找速度与电脑相比相去甚远。因此,使用现代技术对建设工程的档案实施管理标准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结束语:随着技术越来越先进,建设工程的档案收集与整理的标准化也变得越来越易于操作,但我们要勇于开拓,不断创新,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