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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税收的关系8篇

时间:2023-11-15 11:15:1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财政与税收的关系,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财政与税收的关系

篇1

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加强

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促进了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税收使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广大群众的利益。我国税收的作用主要有:实现财政收入、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社会总需求、改变我国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保护国家权益、监督经济活动等。因此做好税收工作对我国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机构设置臃肿

1995年我国进行了重新设置组织机构的改革,在这次改革中形成了地税和国税两套税务机构。尽管两个机构管理的内容和税种不同,但是依据的基本法规、法律大都相同。有时,一个纳税人在国地税共同管辖范围内,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时面对两个税务机关,从纳税开始到纳税义务结束,需要两个纳税机构备案,办理两次手续、经过两个程序,这不仅增加了纳税过程的繁琐程度,同时还增加了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

(二)监管力度不强

1、纳税人普遍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现象,导致实际收到的税收与名义上应该收到的税收差异较大。税收差额反应了一国税收征管效率的高低。据调查分析,我国目前的税收差额在30%到40%。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许多不法分子肆意伪造、倒卖、盗窃、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经营指标弄虚作假、核算成果受到人为控制。许多企业被利益所诱惑,自己建有两三套账目,在计算税金或上报经营报表时,使用虚假账目,造成税收监督存在真空。即使有些只有一套账目的企业,也会在账目上弄虚作假,看起来毫无问题的财务报表,但其中掩盖着许多问题。财务核算弄虚作假,不仅减少了税收收入,同时还使我国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失去可靠性。

(三) 现在实行的财税制度存在一定局限性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存在较多缺陷。首先,财政收入体系中并不包括非税收入。其次,税种设置不完善,一些对调节社会资源有用的税种并没有纳入财税体制中,使税收的调节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对于新型税种的创建考虑不周,比如环境税和资源税,这些税种的完善有利于改变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现状。最后,分税制体制中,省级与地方的税收划分不合理。分税制改革进程缓慢、改革不彻底,需要对分税制进行深入改革。

二、税收效率低、成本高

对税收高效率的追求,是税收征管模式不断演进的内在动因和核心问题。对于征税主体来说,税收成本的多少对税收征管效率有重要影响。调查研究表明,税收效率与税收成本之间是一种负相关关系。一般情况下,税收成本越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也就越低,反之则越高。据国家数据网统计,我国1993年的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2%,在此以后的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税收质量也在下降。说明我国税收成本在不断提高,而税收效率则在不断下降。1990年以后,每年被处置的税收犯罪事件上万起,每年查出的偷税逃税款在百亿元以上。这些现象表明了我国税收征管成本高、效率低下的严重问题。

三、现实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对组织机构进行合理优化改进

为了有效解决地税、国税机构重复设置问题,我国应该合并国税和地税,把两个机构进行有效综合,致力于建立简洁的税务机构,实现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这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的中间环节,给纳税人带来方便的同时还减少了纳税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防止会计数据弄虚作假

我国现行的税收会计核算制度,把申报应征数作为税收核算起点,有利于建立基层分税种明细账。但是由于公司、企业受利益诱惑,为了少交税,制作虚假会计数据,使会计数据缺乏完整性、真实性。因此必须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对于会计数据弄虚作假的公司、企业应该加大惩罚力度。

(三)完善财税制度,弥补现行财税制度的局限

我国应该完善现有的财税制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财税制度。首先,应该把非税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体系中。其次,改变我国以间接税为主要税收收入的现状,提高直接纳税的比例,合理分配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比例。完善分税制体制改革,促进省级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合理分配。

(四)实施奖罚考核制度,提高税收办事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针对税收效率低、成本高的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有效实施奖罚考核制度。奖罚考核制度能有效提高税务人员的积极性,激励税务人员认真、负责地参与税收工作,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税收效率。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的税务人员应该进行一定的考核奖励,而对于那些不尽职、不干事、不断出现小错误的税务人员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通过奖罚考核制度有效整治不良之风和发扬优良传统,以达到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

(五) 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规范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由中央政府承担;地区性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对具有跨地区性质的公共服务的支出,要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方式;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解决财力不足问题,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四、总结

近年来,财政税收工作在执行中出现了较多问题,比如组织机构重复设置、财务核算弄虚作假、税收监管力度不强、现行财税体制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深化改革建议,比如合理改进组织机构、完善会计核算体制、对财务核算弄虚作假的公司、企业严厉惩罚、完善税收制度、实行奖罚核算体制等。

参考文献:

篇2

(一)实现了我国税制的转型

在我国不断的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时间里,我国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就,首先在所得税的部分强化了税收的公平性也让每一个企业都在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竞争。其次在这一阶段内我国也建立健全了新型的流转税制度,这一举措从分表明了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特色;而且也让中央和地方政府拥有更加稳定财政收入来源,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得到了不断的加强。

(二)转换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

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税款的缴纳,然后将税后的资金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使用,这也是新型的企业所得税的特色以及使用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传统的“国有企业承包制”,已经不再能满足新型的社会要求,因此这就需要对这种制度进行改革,从而剔除落后的部分,让相关体制与时俱进,也进最大程度去避免将来国家在“分配”方面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三)我国的财政支出体制也得到了转变

对于这一部分,我们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财政绩效化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对于财政绩效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价,从而有利于政府在接下来的问题上采取良好的分配方式,这也有利于不断优化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让我国政府的职能具有服务型的特点。其次支出结构出现了变化,尤其是政府在科教文化事业的投入程度不断加大的时候,我国的科技创新产业也会得到蓬勃的发展,这也保证了我国公共服务事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今的财政税收体制具有局限性

因为我国现有的财政税收体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所以我国才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大多数在以下几点体现:第一,我国现有的财政分配具有明显的向上集中趋势,这也就会导致分税制度不可能落到实处,难以发挥其作用,也就造成了财政分配的不合理可能会削弱了中央的宏观调控的能力。在我国的税收种类中环境与资源却并没有受到相关人员的注意,这可能降低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的能力,而且很多重要的非税收收入也没有及时的纳入我国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当中来。

(二)当今的预算管理体制具有缺陷性

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对我国原来的预算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虽然我国鼓励进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工作,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无法及时的跟上整体的节奏,让很多财政预算没有包含在政府的收支工作中。而且我国现有的监督体制和管理体制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导致很多财政事情无法公开在阳光下,很多财政饭无腐败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控制和解决,因此很多根本性的矛盾没有得到缓和。

(三)当今的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

我国的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很高,然而这并不能保证中央财政的拨款可以及时的弥补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和的缺陷。而且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同时为我国的这主要支付方式。但是这三种支付方式都在支付过程中会出现支付效率低、监管不到位、支付款项不准确以及支付结果难以得到查询等问题。

三、加快体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改革的有效途径

(一)不断完善分级和分权的财政机制

实行这种体制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调查,以考证这种制度是否符合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从而将统筹兼顾和协调规范的作用最大化,来保证我国财政支出与收入长期的处于平衡的状态下。在实际工作中分权、分级就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来评测各级政府的收入能力以及权力,进而对该政府进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划分。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权力,鼓励地方政府在相关区域推行税收的减免政策,保证各级政府的合理划分。

(二)不断完善预算的管理体制

从我国现有的财政税收状况来说,一定要尽快的将预算执行和编制这两个范畴划分明确的界限,这将会符合我国财政预算方面的整体发展理念,帮助我国建立一个紧密式的预算管理模式,而且绝对不能忽略任何一个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及时有效的对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证等领域进行管理,当预算体系能包含与之相关的所有事宜,很多行业也会从中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实行科学合理的两级两类关系转移支付体系

上文我们提到现有的三大转移支付模式,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这也会造成一定的财政损失,增加管理成本。所以在以后的转移支付活动当中,要确定主要的支付目标,其次进行资金的适当比例,从而保障对资金的合理分配。第一、就需要对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第二、要将普通的转移支付比进行合理调控,保证结构的平衡;第三要注意地方因素对转移支付水平的影响,确保对地方支付数和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篇3

关键字: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规范 税收征纳 存在的区别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139-02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已经基本实现。然而经济环境在不断变化,一些经济问题也随之而来,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税务管理工作方面,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纳工作是一个重点和难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之间的巨大差异对税收征纳工作的进行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和税收征纳工作。

一、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的必要性

会计工作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要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宏观调控相适宜,要满足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要求。当今社会,事业单位的形式和经济管理模式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经营管理的内容越来越重要,这些都要求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规范。只有把财务会计工作规范落实到不同类别的企业中去,才能使企业单位掌握准确的信息,保证事业单位的长效发展。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财务规范行事,披露有效客观的财务信息,杜绝虚假信息内容,这样事业单位才能不断发展,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也能有效展开。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的关系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的联系

(一)相互依存

税收征纳的依据是财务会计提供的,没有财务会计的提供,税收征纳无法进行。只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工作才能给税收征纳提供有效的依据。财务会计对税务业务进行核算时,也要遵循相应的税收规范。所以,税收征纳与财务会计规范相互依存。

(二)调整范围交叉性

税收规范调节征纳关系中相关的法律关系。作为税收征纳中主体的纳税人在会计规范法律关系中也具有主体地位。会计在进行相关会计事务中,要执行会计规范的要求,也要考虑税收规范。因此,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规范调整范围具有交叉性。

(三)一致的整体目标

税收征纳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国家采取一定措施,通过税收的形式征得,然后补给国家财政,以促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步发展。会计规范通过对会计核算等相关流程的规范,公开公正地展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把准确有效的信息提供给投资者、企业管理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等,为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促进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最终实现社会的稳步发展。所以,他们有着一致的整体目标。

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存在着区别

(一)资产处理的方法与核算基础的不同

根据税法的规定,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在进行计价、摊销和计提折旧时,都应该符合税法所规定的标准。然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在对不同资产进行实际处理时没有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在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理时。

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存在差别。税法认为,房屋、运输工具、机器、建筑物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如果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则属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即使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也是固定资产。根据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房屋、专用设备、一般设备、陈列品、图书、文物、建筑物,如果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使用过程不会使原来的物质形态发生改变,并且单位价值符合一定的标准的资产是固定资产。在价值标准方面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对于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单位价值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用的规定不同。根据税法的要求,非营利组织如果按照财务会计规范在提取修购基金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得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不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则规定,在计提修购资金时,可以根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比例计算,并在“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栏中列支,认为固定资产是不计提折旧。关于维修费用,税法认为,如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超过标准的,要将维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的原有价值中,不直接在税前扣除。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则要求,可以将固定资产的维修费计入“事业支出”“成本费用”等账户中去。

在处理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时也存在着差异。根据税法的要求,固定资产在进行购置支出时不得在税前扣除所得税,认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在“事业支出”等账户中直接列出购置固定资产的支持。

在处理无形资产时,税法认为,如果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受益期内,可以运用直线摊销、平均摊销。与此不同的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则认为,一次性摊销购入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将其直接计入“事业支出”等。如果单位采用内部成本核算,则应在受益期内进行摊销的基础上分期计入“经营支出”。

(二)成本费用扣除规定的不同

税法规定,事业单位在费用扣除时,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对于直接列支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的所得额时不能直接扣除。已扣除职工福利费的,在计算中对于医疗基金也不能直接扣除,这是企业与事业单位都在运用的标准。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用等的扣除与税法的规定存在差异,其计提标准要低于税法,直接以事业支出的形式处理。

(三)收支确认遵循的原则的不同

根据税法的规定,事业单位要根据权责发生机制来处理发生的应税业务和非应税业务。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要根据收付实现制来进行。这将导致有的工作在开展和确认时出现差异。在实践中,事业单位大多情况下通过使用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确认方式去进行经营性收支业务,为的是使会计工作简化,但在进行会计记账和操作时会使用收付实现制。

(四)法律关系不同

税法关系是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受税法规定的约束。税法关系中的两大主体包括接替国家负责税收征纳管理的各级税务部门和合法的纳税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虽然权利的双方应该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两大主体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这是税法关系的一个典型特点。财务会计的法律关系是在进行社会工作和事务管理中形成的经济关系。财务会计存在着平等主体和不平等主体两种主体。平等主体是指会计事务办理者,即一些相关的个体、集团。平等主体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是正常交易的经济关系。不平等主体指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他们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会计关系中以平等主体关系为主。与税收征纳相比,财务会计工作更具公证性。

(五)立法前提不同

税收征纳是以法律为依据,通过国家的政治权利来保障实施,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国家的政治权利是它立法的前提。与税收征纳不同,财务会计规范的立法前提是业利,并以此保障不同会计主体的权益。它是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是国家的整体管理,因此,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没有一方对另一方的管理,它把业主的权利作为前提。

(六)具体目的不同

税收征纳时,需要财务会计准确地把需要归入纳税款范围的收入和所得以及具体的需要交纳的税金算出来。财务会计在测算时,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科学地选择出会计处理内容,并得出唯一的计算结果,实现相对单一的目标。与税收征纳相比,财务会计规范提供更多真实有效的信息内容,帮助外部利益者规避风险,做出科学的决策,从而满足他们自身的利益。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加快了企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投资的主体呈现出多样化,财务会计规范的目标也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而不仅仅限于规范会计的行为。

四、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对税收征纳的影响及对策

实践表明,当前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和税收征纳依然存在着差别,因此,事业单位在进行有关税务工作时,对所得税的计算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阻碍了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纳和管理工作。很多事业单位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会面临应得税收入和非应得税收入的问题。对这两种不同的费用划分时,需要对不同的收入费用对应的费用合理划分,以便于应缴纳税款的所得税更加准确。这种计算方法,增加了财务工作者的工作量,因此,事业单位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不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规范工作,从而不能获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计算的税收所得额。

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遇到问题,为了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顺利发展,必须重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首先,完善财务工作规范,制定与税法相一致的财务会计规范。从而使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法相协调。其次,加强事业单位的税务会计体系建设。税务会计隶属于财务会计,他在财务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完成工作,通过对税务体系的建设可以保证税收征纳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

结语

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虽然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他们之间的较大差异已经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纳工作的进行,不利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财务会计工作的漏洞偷税漏税,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使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法相一致,最终保证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 蔡吉星,刘鹏.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对税收征纳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6(5)80-81+84

[2] 董佳舜,李宏伟.浅析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对税收征纳的影响[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8)36-37

[3] 刘植才,刘荣.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对税收征纳的影响及其对策[J].天津经济,2007(8)67-69

[4] 韩拴英,穆艳芳.浅析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对税收征纳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3)111

篇4

[关键词]税收分权指标;经济增长;影响效应;分析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078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一直以来,税收分权同经济增长间的关系都是我国财政分权这一领域重点研究的一个问题。从理论上看,以地方资源流动和自治水平为基础进行考量,分权会促进公共物品产出和配置效率的提升,对经济增长带来正面影响。但从经济研究的层面看,其研究成果同理论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差性,同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关系不同。当前研究税收分权和经济增长间管理的文献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对二者关系以及分权对经济增长可能会带来的影响效应展开研究,对改进税收分权指标的构建,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1 构建分权指标和经济增长间影响效应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现有的对税收分权和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的文献中,其形成的最终结论缺乏一定的统一性。其中,沈伟是在2008年对二者关系进行研究的,他以各省同全国人均税收的比值为分权指标,建立了一个包含税收和财政支出两种分权模式的多元性回归模型,通过论证的方式,得出税收分权同中国经济增长具有负相关的关系。在他得出这一结论后,同龚六堂和张晏在2005年、章泉和周业安在2008年得出的相关研究结论进行对比。对比发现,即使利用的同是我国的省级地区、相类似的线性回归模型、在时间跨度上也没有太大的差异、对财政支出和税收二者的分权变量也进行了全面考虑,但其研究结果同他们相比仍旧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而高玉在2012年对中国1998年-2010年审计面板数据展开固定效益回归分析后,也得出了与沈伟相似的结论,即税收分权会对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消极影响。

2 构建税收分权指标的具体方法

相关人员在对税收分权和经济增长间具体关系展开研究的同时,应当先解决选取税收分权指标这项问题。在我国财政分权这一研究领域,认为分权指标选择的不同,是导致研究结论出现差异和特殊性的一项关键原因。因此,结合中国国情,构建出一个适合的分权指标十分必要。现阶段,我国相关研究的进行都是以地区性人均税收收入同全国人均税收收入间的比值对税收分权衡量,但这种衡量方式却存在这两点疑问。

一是地区性的人均税收是否能够代表其所在地区的税权。从我国现行的收益权概念界定看,地方税权指的是可以被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地方税收。而我国地方政府当前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地方本级税收、中央返还税收、中央转移支付等四种税收形式。其中,返还税收是以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展的分税制改革所确定的税收比例和基数为依据所计算的,所以,中央政府对地方此部分的财政收入实际上是没有控制权的,必须要将其返还给地方政府部门的。因此,地方财政税收是无法代表地方政府全部的税收收益权的,还应加入中央对地方返还的税收收入。

二是即使研究人员考虑到了中央返还税收这一因素,但其对在考察该数据占据全国人均税收比值时,是否适合对税收分权程度的衡量这一因素却没有得到细致考虑。萨卡塔和阿凯曾提出:类似地方的财政支出占据全国财政的支出份额,常用财政分权指标无法准确反映出地方财力水平,因此,政府还是要研究自己的税收收入达到何种“高度”,才能满足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对财政的需要。这两人主张使用一个独立性的财政指标,即利用地方政府的自由收入占据总收入比例对财政分权进行描述。笔者认为,阿凯与萨卡塔提出的这一思想有可以借鉴的部分,因此,在构建我国税收分权指标时,可以用分母代替地方的财政支出,这主要是因为地方财政支出对地方政府公共性财政支出的责任更有代表性。

基于此,笔者构建出一个以地方税收自给率指标对税收分权程度进行衡量的标准。这一指标主要反映了在地方政府对财政支出的需求中,可被地方政府掌握的税收收入有多少,即地方政府实际税收收入和地方实际财政支出的比例是地方政府税收自给率。

3 税收分权同中国经济增长间影响效应的分析

中国的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的施行是从我国在1994年展开的分税制改革开始的,直到2008年,我国政府部门公布了年度财政决算数据后,才对二者的具体概念和界定进行了明确区分。此外,在2006-2007年这2个年度,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返还数据,虽然没有明确显示到当前财政决算表中,但笔者通过对中国财政年鉴报告和一些文字性资料的查找,依旧可以计算出相应的数据资料。因此,笔者以自己获得的数据资料和自身知识水平,对税收分权同经济增长间的影响效应展开了分析。

3.1 描述性的统计分析

笔者通过相关数据调查计算后发现,在21世纪初至今,中国中央政府对地方实行的税收返还金额呈现出一种逐年增长的状态,年增长率已经达到了5%以上。与此同时,中国GDP总量也从2006年的216 314.4亿元,上升到了2012年的519 322.1亿元,其年增长率更是达到了约25%的高度。由此可以看出,税收分权和经济增长呈现出稳定的正增长状态。尽管地方政府财政税收呈现出迅猛增长的状态,但即使加上中央政府的税收返还,其财政税收总收入已无法满足地方政府在公共财政方面的支出需求。与此同时,全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直接导致地方政府税收自给率急剧下降,6年内下降了大约15%,平均年下率为3%左右。这种趋势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地方政府税收的分权程度在不断降低。如果自给率提升,则表示中央政府税收集权趋势在不断加强。

3.2 相关性分析

笔者首先借助SPSS 17.0软件,对地方实际税收和GDP总量指标间存在的相关系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显示:二者相关关系的系数为0.997,这一系数同GDP总量、同地方政府本级税收收入相关系数相比较高。这也说明二者呈现出高度正相关性。而后,笔者继续借助该软件对地方税收自给率和经济增长率间存在的相关性进行测算,其结果显示,二者相关关系系数为0.882,也是高度正相关的关系。且从散点图中各点的分布情况来看,如图1所示,相关数据基本都散落在同一l朝右上方倾斜的直线周围,具有线性关系。

图1 地方税收自给率同GDP增长率变化关系散点图

3.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用地方税收的自给率对中国税收分权同经济增长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进行衡量发现,地方政府税收的自给率越高,其对中国经济增长可以起到的正向作用越大。因此,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可以通过提升税收自给率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二者比率的提升对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政税收和中央税收返还总量的增长具有一定的依赖性。此外,以文中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为基础发现,地方政府实际税收绝对额的提升和税收自主率的下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税收的实际上升速度低于地方财政支出提升速度所导致的。

3.4 不同指标间的对比分析

由于当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中,不同专家学者的研究重点不同,如经常会以各地区人均税收和全国人均税收比值,与地区财政税收和全国税收比重对二者的影响效应进行衡量,而本文提出的是地方税收自给率这一不同指标。笔者通过使用不同税收分权指标展开对比的方式,对税收分权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说明。但三大对比指标通过计算所得出的同经济增长间存在的相关系数全都是负值同,与前文利用自给率进行计算得出的结果具有较大的差异。由此可以推断出,利用不同税收分权指标,可能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研究结果。因此,如果相关人员选择的分权指标不同,就会导致其研究结论产生较大的偏差。

4 结 语

税收分权指标的选择和构建,对研究税收分权同我国经济增长间存在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以构建地方性有关税收收入的自给率这项分权指标为基础,借助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获得了税收分权指标与经济增长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这一结论。但就本文的研究结果看,还需要明确的是,因为当前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施行返还政策,所以文中提出的这一研究成果不可以作为分析税收指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唯一标准,相关人员还应通过不断的实证分析,对这一结果进行验证,并找出二者间存在的更多关系,从而为确保我国税收分权同经济增长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彭艳芳.税收分权指标构建及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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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税收流失直接减少了当期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税收流失的存在,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得实际税率降低,产生了类似减税的效应,刺激了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又会进一步拓宽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相当于部分抵消了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的直接影响。梁鹏对这两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论证。他认为,即使考虑税收流失的减税效应,在一般情况下(即边际消费倾向c≠1时),通过减税效应扩大税基而增加的税收收入,仍不足以弥补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造成的损失,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影响的综合结果使得财政收入净减少。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当边际消费倾向c=1时,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的净影响为0,即无影响,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政府打击税收流失的决心。难道这种无影响的情况真的存在吗?经过研究发现,梁鹏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只考虑到了产品市场的均衡问题,也就相当于仅停留在自然经济的实物均衡上,所以结论有失一般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借助于货币的运动。所以,经济的总体均衡必然是货币的均衡,而不仅是实物的均衡。因此,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均衡必须同时满足货币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均衡,而此时计算得到的产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均衡产出,才能用来研究当代宏观经济的动态均衡问题。

下面,引入税收流失率e(即税收流失额与应征税收额的比率),并借助IS-LM模型,研究在货币市场和商品市场同时实现均衡的条件下税收流失对财政收入的净影响。使用IS-LM模型分析宏观经济问题,就是利用IS曲线和LM曲线,找出在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同时满足国民收入均衡条件(即投资等于储蓄)和利息率均衡条件(即货币需求等于货币供给)下的产出,即均衡产出Y*。笔者引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假设条件,分别推导这两条曲线方程来求解该均衡产出:首先,推导IS曲线方程。IS曲线是一条反映产品市场均衡时利率与国民收入之间反向变动关系的曲线,其表达式为:Y=AD=C+I+G+NX式(1)其中,Y代表总产出(或总收入),即国内生产总值;AD代表总需求,它由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和净出口NX决定。假设消费C为可支配收入Yd的增函数,它表示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Yd的增加,消费C也随之增加,其表达式为:C=C0+cYd其中,C0代表自发消费;c代表边际消费倾向(0≤c≤1),即可支配收入Yd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C的平均变动额。

个人可支配收入Yd等于收入Y减去税收实际征收额T:Yd=Y-T而税收实际征收额T等于按照税法规定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额tY减去税收流失额etY:T=tY-etY=(1-e)tY其中,t代表名义税率,即应征税收额与税基Y的比率(0≤t<1);e代表税收流失率,即税收流失额与应征税收额的比率(0≤e<1)。

再假定,投资I与利率i的关系式为:I=I0-bi其中,I0代表自发投资;b代表利率i每变动一个单位,投资I的平均变动额(b>0)。最后,假定政府购买G和净出口NX都是不随利率i和国民收入Y变化的常量,并给定其水平为G0和NX0。

于是,将这些假定条件带入式(1)得到IS曲线方程,如下:Y=C0+c[1-(1-e)t]Y+I0-bi+G0+NX0式(2)接下来,推导LM曲线方程。LM曲线是一条反映货币市场均衡时国民收入和利率同方向变动关系的曲线,其表达式为:M0/P0=kY-hi式(3)其中,M代表名义货币供应量,并给定在M0水平(M0>0);P代表物价水平,并给定在P0水平(P0>0),于是真实货币供应量可表述为M0/P0;参数k和h分别反映真实余额对收入水平与利率的敏感程度,且k>0,h>0。

通过以上分析,推导出IS曲线方程和LM曲线方程,现联立式(2)、式(3)求解均衡产出Y*,得到式(4)其中,A0代表自发支出,A0=C0+I0+C0+NX0,且A0>0。

假定不存在税收流失(即e=0)时的税收收入(即应征税收额)为Te=0,则有式(5)假定存在税收流失(即e>0)时的税收收入(即税收实际征收额)为Te>0,则有式(6)那么由于税收流失而导致的财政收入的减少额为Te>0-Te=0,即式(7)根据参数和给定常数的经济意义,不难看出式(7)恒小于0,即Te>0<Te=0。

于是,可以得到一般性结论:税收流失一定会减少财政收入,根本不存在无影响的情况。这就表明,政府无论从维护税收公平角度出发,还是从增加税收收入角度出发,都应该坚定打击税收流失的决心。

二、打击税收流失的经济条件

尽管已经从理论上论证了税收流失一定会减少财政收入,但是对于政府打击税收流失的行为,学术界却并不赞同。他们认为政府打击税收流失会遏制经济增长。原因是税收流失率与均衡产出之间存在着正向变动关系,即随着税收流失率的降低,均衡收入也随之下降,见式(4)。但是,笔者认为学术界的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因为税收流失率的降低,绝不是自发行为,它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去稽查和收缴这部分违规所得。

而政府用以打击税收流失投入的资金,又相当于增加了政府购买,刺激了经济增长,从而抵消了因为打击税收流失造成的均衡收入的损失。因此,政府打击税收流失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也同样存在着两面性。本文试图研究当政府投入的资金量与最终收缴的违规所得满足什么关系时,会使得政府打击税收流失的行为既增加财政收入,又不影响经济增长。现假设,政府投入资金ΔG用以打击税收流失,使得税收流失率由e1降为e2(e1>e2),均衡收入由Y1变为Y2,收缴违规所得共计(e1-e2)t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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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体系发起了致命冲击,同时对我国的经济体提出了严峻挑战,此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结构患。税收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由政府进行直接调控,所以,需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势,明确税收政策的原则和目标,理清税制建设和改革的基本思路,确保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鄂尔多斯地区近年来盲目建设房屋,导致供大于求,滋生次贷危机,有效协调财政与税收的关系,有助于鄂尔多斯地区财政的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涵义及来源

1.财政收入涵义

财政收入即国家财政收入,是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的,利用一定渠道得到的资金收入,比如个人和组织征收的税收、公债、货币所得收入等。

2.财政收入来源

目前,国内财政来源繁多,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债务收入、利润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利润收入是指国家投股获得的分红以及国企税后上缴的利润收入,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发行国家债券和国库券,向国外金融组织和银行提供借贷得到的收入,税收收入是经济收入组织、纳税人以及其他经济收入征税,财政所得收入将会为我国大众服务和基本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二、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我国财政收入的最根本保障即税收,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物质保障。2015年上半年国内财政收入7.96万亿,增长6.6%,同比增长4.7%,税收收入6.6507亿元,同比增长3.5%,约占财政总收入的4/5,税收收入的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可见一斑。

就我国现状而言,财政收入取决于民,用之于民,那么财政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将会影响到人民享有国家财政税收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质量,使得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紧密相连。

税收和财政的关系十分密切,税收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利用财政收入的分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短贫富差距,促进社会保障的公正、公平。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还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对纳税人起到舒服作用,为有关部门佐以信息。与此同时,税收能够更好的明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为政策方针制定提供依据,税收组成结构有助于对行业结构变化的分析,并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目前,各大金融类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在税收政策方面金融业的首要问题便是税负过高。就金融业营业税征收而言,最大的两点矛盾在于:第一,由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兴起,国家为了提升综合国力,会规定商家贷款利息也和其他资金共同计算上缴营业税,并以此为税基缴纳相关保护费。研究表明,商业银行综合税负达到5.5%,和同等行业相比遥遥领先。第二,金融行业尽管发展迅速,但是仍有部分传统银行内部资产质量较差,所以不良资产所占比例不均衡。除此之外,营业税对大量未收利息采取垫付办法,则银行实际承担税负要远远高于法定税负。

三、财政和税收之间关系的处理

1.正确认识财政和税收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利用国家财政支出,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基本保障依据的构建,提高医疗水平, 进而提高公民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繁荣发展,税收可以对个人收入起到调节作用,降低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性,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2.强化税收征管和分配调节

强化税收征管与分配调节,有助于国内社会主义和谐社??构建的基础,就税务部门而言,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税,保证征税过程有序推进、通力合作,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奠定良好基础。GDP总收入来自个人、企业、国家三部分,国家部分增加,企业不变,个人则会不断减少,由于国内行政体制切蛋糕形式,这个趋势将是必然存在的,拉动内需需要以企业和政府为主导,但是受限于经济结构特殊性,所以还有漫长的过程,总的看来,我国的财政和税收体制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对此进行科学分配调节。

3.优化公民纳税意识

当前,城市居民的纳税意识并不高,并且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的现象,为我国财政收入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需要税务部门大力宣传,强化税法执行力度,依法执法。如果发现违法者,则要对其进行严格惩治和处罚,完善和健全征税制度,强化征税力度,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成功与否,则就在于个人所得税的监控机制是否完善,在自行申报制度和代扣代缴制度完善的基础上,还要实现纳税人编码实名制,和法院、公安、海关、银行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定能够部门协调配合,全面监管纳税人的账户,依据相关法律手段,避免税源无故流失。

4.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某种意义上来说,税收会对公民贫富差距起到重要的缩小和调节作用,就当前的税务体系而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且征管力度并不强,难以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机制的健康发展,例如,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并不多,且收入规模较小,难以对个人税收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因此,应当逐渐完善税收机构,调节收入分配,降低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和谐氛围。

5.构建和谐征纳税体系

目前,国内国民收入分配中,最规范、最主要的形式便是税收,具备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要求税务部门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对税收管理予以强化,促进纳税的深入改革,确保社会管理的基础坚定可靠。

6.优化税收收入结构

目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所以需要对税收收入结构予以优化,着重提高财产所得税相关的直接税和高税收收入所得税的比重,湿度降低流转税税收比重,尤其是要将财产税和地方税相连,优化政府财源建设和本地投资环境,降低税制度对地区政府经济行为的扭曲激励,提高税收公平性,具体办法如下:(1)对流转税结构和税率予以调整,降低流转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扩大消费税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和生产,鉴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基机构调整,有助于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问题,均衡社会各阶级的收入。(2)税制结构优化,对所得税予以完善和改进,积极促进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降低名义税率同时,对企业技术导向、产业以及会计制度优惠税收政策统一协调,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征管力度,确保竞争公平。(3)开征不动产税,将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4)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对税权配置进行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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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使后续Johansen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更为可靠与精确。对于误差修正模型来说,其所具有vecm系数的大小可以说是对偏离均衡发展方向以及不同变量指标情况下所具有差异性调整力度进行调整的重要因素。通常来说,该系数同长期均衡误差间所具有的经济增长调整速度成正比关系,据此可知财政税收、投资总额与经济增长所具有的经济增长速度以及时间协调性,而其中所具有的增长规模却不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同一发展背景形势下,财政税收指标同当地经济增长指标之间还具有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当投资总额出现滞后情况时其所能够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将对之后财政税收对于当地经济增长所能够产生的影响要更大、更广。

二、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

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式中,把不同经济变量因素排除之后,则以更为针对性的方式对投资总额、经济增长以及财政税收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这能够对这几大指标所具有的影响机制进行更为精确、全面的判定。而分析之前研究所获数据后可知,经济增长指标同财政税收指标之间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的几率较小。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要想单纯通过当地财政税收调节来对当地经济增长指标进行控制很难实施,而通过投资总额才能够更好地帮助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分析

在VAR模型中,本文对经济增长同投资总额、经济增长同财政税收之间的脉冲函数曲线进行描绘,并对相关的规律进行细致的寻找:第一,当当地的财政税收标准差为一个正值时,当地的经济情况则可能在一到三年内具有一种稳定上升的趋势,且在三年之后出现下滑,并在五年之后又会再次出现这种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并使得整个范围的财政税收都会将对于当地经济增长所具有的推动型保持在0.00至0.02的范围;第二,在投资总额产生作用的情况下,经济增长所具有的指标也会从上升逐渐呈现出下滑的规律,且这个变化的过程会具有较为平稳的特征。而正是这种情况的存在,说明了在标准差取值为正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同投资总额之间所具有的关系要远远大于经济增长同税收指标之间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假设的是在其它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因财政税收冲击引起经济增长的响应曲线,如图1所示: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方差分解的方式对三大指标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更为详细的分析:首先,对于财政税收指标来说,在一到三年内,当地的经济增长指标就会在财政税收的影响下以非常迅速的方式得到提升,并且在上升到一定程度之后趋于平稳,而在滞后期出现之后,财政税收则会对当地的经济增长情况产生更大的影响,最高可以达到40%左右;其次,对于投资总额指标来说,当其滞后期为3时,投资总额则对于经济增长具有最大的贡献率,并在之后的七年内以较为平缓的方式下滑,且在此过程中其所具有的贡献率也始终会保持在80%之上,而正是这种经济规律的存在说明了在当地其它经济环境因素同等的情况下,投资总额指标对经济增长指标所具有的贡献度要远远大于财政税收对经济增长指标所具有的贡献程度。

四、三者关系的判断

通过上述对于三大指标关系的协整关系研究,本文将三者间所具有的协调关系归结如下:(一)财政税收同经济增长之间通常成负相关关系从经济增长滞后期对当地产生影响的方面来看,财政税收将会在较短的时期内对经济增长产生一个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如果滞后期以10年为一个周期,那么通过调整财政税收指标,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能够对整体经济产生40%的贡献率。(二)投资总额对经济增长通常能够产生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在经济滞后周期中,投资总额的调整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明显大于财政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说明,要想对经济增长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控制或者推动,可以尝试从投资总额方面入手,相对于调整财政税收来说,这种方式具有着更为有效、迅速的作用。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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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影响着国民经济资金分配关系[1]。投资结构具有多层次性和复杂性,涉及领域众多,根据不同标准可由各种分类,例如:投资分配结构、投资时期结构、投资来源结构等等。通常情况下,投资比例变动便会对投资结构产生影响,改变投资结构配置。因此,调节投资结构比例是优化投资结构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在经济发展中投资结构变化具有一定规律性。如国家想要对投资结构进行合理优化,就要以投资结构变化规律为准绳,结合发展目标才能达到优化目的。

(二)财政税收政策

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现经济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由于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因此,财政税收政策往往根据国家意识制定,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政府偏好。在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下,资源配置最能体现政府意图。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目的在于弥补市场自然调节缺陷,合理引导资源配置,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促进社会资源最优化利用和最优化配置,确保资源配置合理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投资结构与财政税收政策的关系

投资结构的优化包含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中税收都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财政税收政策自然对投资结构优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合理的投资结构必须建立在有效实施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二者间的关系,经济发展速度越快、程度越高,二者间的关系联系越紧密。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和历史来看,尽管投资结构受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但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依然是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所以财政税收政策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及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财政征税政策的调整对投资结构毫无疑问有着巨大影响力。优化投资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财政政策的多年完善下,虽然投资结构已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从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投资结构仍存在不合理问题,投资结构升级改革速度缓慢,结构明显不平衡,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势在必行。

三、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一)结合我国投资结构发展情况

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时,我国财政部应成立若干技术项目组和多个技术专家工作组,对当前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及演变规律进行分析,进行试点实验,结合我国市场需求实际情况以及投资结构发展状况,合理优化财政税收政策,以保障政策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出财政税收政策对投资结构的引导作用。如果是特殊政策变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征求国内企业意见,并在意见接受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以确保财政税收政策的正确性,避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2]。另一方面,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调整政策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外国先进经验的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避免生搬硬套。

(二)加强对经济结构实地考察

想要保障财政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使其发挥出最大引导作用,在优化和调整时,就应针对调整内容,开展国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进行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报表编制者、监管者、审计师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以保障财务税收政策符合我国国情,这更有利于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以及投资结构合理优化调整,这样的财务税收政策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原则,又保障投资结构合理性及科学性。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查得知,目前我国财政政策不仅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其相关联法律法规同样存在问题,并不够完善。一些问题在相关财政政策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财政税收政策中却没有涉及,甚至存在严重冲突,使二者内容相互矛盾[3]。这十分不利于财务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进一步调整,为了适应财政税收政策调整和优化。我国应对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调整,进一步完善,为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最大化发挥财政税收政策职能,以实现更好的引导投资结构优化。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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