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 10:19:5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体系,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有相当部分的学生专升本后对本科学校文化不够了解;参加学校活动不够积极,愿意参加专科院校活动和校外活动,不愿意接触新同学;专升本学生对学校和老师信任度不太高,总认为自己是“后娘养的”孩子,和高考进入本科的学生有距离;专升本学生在校成就感一般;专升本的同学来自不同的高职专科院校,为了加强专升本学生的归属感,本科院校也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建设具有良好班风班貌,有团结精神和良好的师生关系,有鲜明特色的班集体等,在客观上对专升本学生归属感的形成有一定意义,但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综合实力在不断增强,也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到教育上,本科院校的软硬件建设都发展很快,发展成果共享原则的指导下,专升本学生与原校本科生在饮食、住宿、授课、娱乐、升学、就业、医疗、接受抚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校园服务。但是,专升本学生还是没有表现出属于他们这个年龄应有的对本科院校的热情。当然,这里也有个历史原因,在专科院校学习时,有部分学生一心只准备专升本的考试,既不担任班级干部也不关心班集体,不参加学校的活动,没能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锻炼,这种消极行为影响着学生管理工作。笔者曾对近几年升本的156名学生进行过调查,认为法学本科课程设置较好的占76%。认为本科课程与专科课程衔接较好的占52%,认为学生管理和就业安排较满意的占49%。
二、法学专业学生较之其他专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
现行教育制度是法学类的专科生专科毕业时要发专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升入本科院校后成绩合格的颁发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与高考直接进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所持的毕业证书有很大区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经常受到各种误解,有时甚至是歧视,很多招聘单位在用人时直接就写明拒绝接收专升本学生或者写明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变相拒绝专升本学生,还有些单位的人员不太清楚学校的一些情况,将专升本学生与函授本科、自考本科学生归类在一起,忽视人后续进步的可能性,认为高考没考好,没读上好学校、好专业、正规本科的学生都存在些问题,带有个人的偏见;法学专业的专升本学生还与其他专业有所差别,法学毕业生瞄准的就业单位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进入这些机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媒体也多次报道过,很多公务员岗位都是几百人选一人,多的甚至几千人选一人,是名副其实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也是人们心中认为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现实表现,与之相对比的是依法治国建设任重道远,基层单位甚至基层的执法单位多少年甚至从来就没有过专业的法学毕业生。
职业教育应定位于本科层次,同时构建高职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相关事宜,使高职教育有自己的独立学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建立法学类专业高职教育体系从专科到本科的模式,高职法学教育能够通向法律职业;积极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使得高职教育体系的学生本科毕业后进入普通教育体系进行研究生方面知识的学习,由应用性转为应用研究型人才。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意见》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现有的专升本制度,是高职院校向普通院校输送生源,学生由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向研究型人才过渡,但是,从专升本的学生很显然大部分缺乏研究型人才的理论功底,高职专升本学生升本之后的两年原有技术不能进一步提升,逐渐倒退,理论研究无明显进展,结果成了“四不像”既不是熟练技工,也不是初级理论研究者,这是不恰当的转型带来的问题,最后只拿走一个本科文凭而已,达不到专业培养的技术要求;对于高职理论研究还是高职学生的实习实践设备配备以及高职技术研发,高职院校都优于很多本科院校,对于法学类专业也是如此,法学类的专科院校多为行业办学,专业相关资源优于普通院校,师资队伍不逊于本科院校,唯一缺点就是不能颁发本科文凭,而本科毕业又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进入法律职业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司法考试的学历要求最低就是本科教育。为了使法学学生能在优秀的法学学习环境下多受到熏陶,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法学高职院校直接攻读本科。高职教育独立设置到本科,既巩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也促进本科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关键词:多技能人才;“双创”职业教育;高等职业院校
随着创新型职业与素质教育结构发生改变,培养多技能交叉人才和高水平当代大学生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热点话题,而“双创”职业教育对高等职业院校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提出高标准与高要求。十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新世纪大众与万众创新创业的视域下,高等职业院校作为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的基地,应推动区域内涵素养深入“双创”职业教育改革。而国家教育部针对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双创”职业院校教育是一个不确定、非线性、复杂的控制平台内涵,共同努力实现与社会网络治理发展。在此基础上,利用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理念多融合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
一、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与“双创”职业教育概述
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理念是基于社会网络治理论提出来的。1975年初期,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建筑电气自动化技术学家哈肯提出社会网络治理论概述。其中,各个高等职业院校分别利用的社会网络治理论是指三元素(如学生自己、社会组织、社会环境)内部呈不确定非线性的复杂网络化控制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双输入输出的共享模式的应用平台。平台整体的发挥程度是由平台内部各子平台或部分社会网络治理作用决定的。基于社会网络治理论理念,我国诸多学者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的管理与分析,简称为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理念。其别提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育融合社会网络治理理念,高等职业院文化创意部社会网络治理、行政人员与学术科研人员,综合学生等社会网络治理指标。”基于当代职业教育处于从过渡时期转为转型时期,不同网络应用技术快速的发展,生产方式走社会网络治理路径,提出不同岗位分工日益精细化,传统的以课堂灌输为主、重理论轻实践的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而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改革必须立足于高等职业院文化创意部结构治理,满足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员、科研人员、企业产学研、学生主体性提升自己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同时,进一步提高教学的创新路径,科研路径、职业教育管理路径、后勤公司集团等多方面的服务职业教育平台的共享模式。
二、基于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的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建设文化创意网络自动化社会网络治理培养体系
(1)创建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的文化创意平台,提出建立“慕课网络在线视频教学,云视频在线学习、云视频实践与仿真模型学习等,融为虚拟网络化的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体系”是国家深化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改革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在当前教育环境下,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双创”职业教育理念。(2)打造贯穿专业和年级的“双创”职业教育平台,我国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的“双创”职业教育嵌入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感知物理技术等部分专业,局限在高年级专科生,覆盖面有限,给予学生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3)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双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是高等职业院校在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科技创新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而我国在高等职业院校的“双创”职业教育体系有待优化。“双创”职业教育与专业技能教育相互嵌入融合多层次、交叉融合的新型教育产业模式,提升当代大学生的“双创”职业教育技能内涵的培养。
2.建设文化创意、产学研、社会网络治理、资源共享的培养机制
(1)指导师资和平台是“双创”职业教育的核心要素,其中师资力量的文化创意融合社会网络治理的师资力量是培育不同层次的“双创”职业教育能力核心问题。文化创意的师资队伍具有学科专业门类齐全、基础知识宽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势,校外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队伍具有贴近社会发展需求、行业种类多、实践经历丰富的优势。通过师资力量的文化创意外社会网络治理,建立一支多元化的“双创”职业教育教学队伍,满足多元化的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需求。在此基础上,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兵工企业家联盟”,汇总100多位优秀兵工企业家和各区县的政府孵化园区,共同组成不定期的教育与实践创新项目,进行研讨与服务,提升高等职业院文化创意专业治理建设,使高职教师融入国务院提出的“双创”职业教育的文化创意实践中。(2)实践平台的文化创意、社会网络治理优质的实践平台资源是保证学生“双创”职业教育实现的重要支撑。例如,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构建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云计算中心)相互支撑的实验室体系,组建面向实验教学和实践创新的电力电子技术、虚拟云计算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技术、工程训练等学科大类实验中心,依托实验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常态化开放共享,吸引了罗克韦尔、赛灵思等企业联合共建,保障全体学生“有所学、有所思、有所行”的“双创”职业教育学习和实践。
三、结束语
“双创”职业教育改革是高等职业院校响应国家从“效率驱动转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国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热点话题。本文围绕深化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分析当前“双创”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探索通过构建网络自动化社会网络治理发展的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体系,高度重视文化创意外社会网络治理平台的建设,努力实现高等职业院校“双创”职业教育多技能交叉人才培养创新机制。
作者:郑小发 单位: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劲,阳银娟.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内涵[J].科学学研究,2012
[2]苏屹,周文璐,吴雷.自主创新的创新过程与概念辨析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
[3]李晓静,张沛朋.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6
关键词:高职;本科;分段培养;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7-0202-0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高职院校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已经不能完全胜任复杂岗位和高质量产品的技术需要,高职学生迫切需要通过各种途径继续学习深造。因此,我国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向本科及以上层次发展,系统培养高素质人才,许多地区和院校也开展了高职本科教育的试点和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与淮阴工学院率先开展了“生物制药技术”专业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改革试点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贯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生管理及教学组织形式的成功范式。为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性与延伸性提供依据。
一、国外举办高职本科教育概况
发达国家举办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有着几十年的历史,职业教育层次不断提高。
1967年,在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以应用学科知名的美国普渡大学开设了机械与机电技术、市场营销、商业行政管理等高等职业技术相关专业,高职类专业毕业后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上世纪70年代初,在全美国广泛宣传和推广“生计教育运动”,促使普通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在形式上和内涵上进一步融合起来,美国近300所大学相继增设了高等职业技术类专业,美国的高职本科教育蓬勃发展,促使美国的高等教育体系更加多样化。
联邦德国于1968年开始建立高等职业类院校,高等职业类院校的数量逐步增加到70余所。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德国对高端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无法满足德国社会人才需求。因此,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德国先后将部分高职院校(三年制)升格为应用科技大学(四年制),从而提升了德国高职教育的整体实力,丰富了高职教育层次的多样化。
二、当前我国发展高职本科教育的几条途径
1.普通本科院校开办本科层次的高职教。我国部分高职院校通过升格或合并的方式升格为本科院校,因其有高职教育的基础,升格后大多走应用型本科教育之路。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已有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逐步转变了办学方向,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育,这为其将来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奠定了基础。
2.高职高专院校升格举办高职本科教育。2004年我国教育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再升格为本科院校。”因此,除了我国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以外,其他高等专业类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的路径被切断了。
3.普通本科大学实施“高职学院”本科教育。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支持本科高等学校举办或与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在国务院相关政策的指导下,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通过成立应用技术学院来举办高职专科或本科教育。这一政策对扩大高职教育规模、加快高职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的优势专业实施高职本科教育。允许高职院校个别具备条件的优势专业开展本科教育,并不会改变整个学校的办学层次,反而能够促进优势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例如,2011年8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计划在全省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遴选7个国家重点专业开展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试点,为将来推行高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提供标准和样例,开发出具有辽宁特色的四年制高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实施高职本科教育奠定基础。
5.高职与本科合作,联合开展高职本科教育。高职专科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特别是应用型本科院校)通过不同形式的对接,共同培养本科层次的高素质人才。这种形式并没有改变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结构基础;通过对接,高职院校增加了新的办学渠道,提升了自身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本科院校可以从高职院校吸纳优秀的生源,提升其办学水平。
三、我国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现状
江苏省首先对“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途径进行了试点探索。
1.江苏省“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概况。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以及教育部召开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专项规划编制座谈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江苏省出台了《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江苏省“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实施方式。先由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合作方案,特别是统筹设计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体系,保证两个阶段的教学体系衔接贯通,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招收的学生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经过资格考核,进入普通本科教育学习2年,发展成为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又掌握实践操作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3.“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发展趋势。相对于当前我国发展高职本科教育的其他途径,江苏省“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模式是在现有高等院校类型结构框架下进行的,虽然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发展的难度较小,发展空间巨大,被业内专家称为探索完善职教体系的“标杆”项目,具有“破冰”的意义。目前,高职专科教育仍旧发挥着“主体作用”,相信在未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高职本科教育”必将发挥出“引领作用”。
四、生物制药技术专业3+2分段培养的实践
我院在《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下,与淮阴工学院合作,在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开展“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实践,并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了经验,推广了试点成果。
1.创新了“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高职与本科的有效衔接。按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注重以岗位能力培养为基础,强化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坚持“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思路,系统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培养。探索一种校企合作、专本一体、共建共管的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贯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见图1)。
高职阶段(三年)和本科阶段(二年)既有各自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又相互紧密衔接。学生完成高职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目标以后可获得大专学历,学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进入淮阴工学院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学习两年后达到本科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目标以后可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
2.构建了“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课程体系,探索“高等性”与“职业性”的最佳结合点。以职业能力培养为基础,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系统化构建了生物制药技术“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课程体系,并充分体现理论和实践培养的有机融合;并在此基础上,以“研训”方式,强调学生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能力。力争寻求能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性”与“职业性”的最佳结合点,既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又给学生打好理论基础。
3.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学生管理及教学组织形式。学生在高职和本科阶段的常规管理均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包括日常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等)。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的2年期间,教学组织由淮阴工学院和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负责,淮阴工学院提供充足的师资和实验条件保证本科阶段的教学质量,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选派优秀的专业教师参与专业课教学,同时提供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成立了“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督导组,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实行了信息员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对教学质量进行多元化、全方位评价。
参考文献:
[1]刘瑞芹,管弦.当前我国发展高职本科教育的途径选择与实践探索[J].职教论坛,2012,(22):80-81.
[2]钟云华.对高职院校举办高职本科教育的探讨[J].职教论坛,2011,(15):11-14.
[3]赵昊昱.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模式的思考[J].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2013,(1):1-3,6.
[4]苏宝莉,顾惠斌,杨长春.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探析――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2,(26):10-13.
[5]鲁武霞.院校协同: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衔接的主体支持[J].职业技术教育,2011,(31):12-17.
[6]钱玉文,叶云屹.论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衔接的制度路径[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96-98.
[7]王建梁,张业琴.高等职业教育与大学无缝对接的实现机制:澳大利亚学分转换模式探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6):44.
[8]范唯,郭扬,马树超.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62-66.
[9]苏宝莉,顾惠斌,杨长春.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探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2,(26):10-13.
阐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性,分析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现实困境,提出要从更新教学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平台建设等方面着手,构建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015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36号)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2015年12月江苏省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苏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到2020年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因此,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仅有利于实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效融合,而且对于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性
2017年,我国高校大学生毕业人数将达795万,创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提出:“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服务和成就学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新颖的教育观念,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可以为高职学生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为学校增进校企合作,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培养[1]。
2基于创新创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专门创立创新创业学院或者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孵化中心等实践场所,加大对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的投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江苏省南京地区10所国家示范、省属示范高职院校为样本,围绕创新创业教育,从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高职院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有了较明显的提高,也使合作企业充分认可了学生的实力。但是,对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并没有在专业教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高职院校严重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氛围。目前,各高职院校正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教育专题讲座,开设相关创新创业课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体制机制的影响,其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2)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除了开设相关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指导课程之外,还需要依托专业课程作为载体,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2]。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仅仅是把创新创业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的结合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而在日常教学中两者处于平行状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融合的体系并没有形成,教学成效并没有达到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3)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师资队伍尚未形成。高校师资队伍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主要由创业指导教师、少部分专业教师和社会兼职教师构成。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这样的师资队伍融合比较困难,其原因在于创业指导教师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专业素养,而专业教师又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兼职教师的理论水平又可能有所欠缺。所以,课堂教学往往出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的现象。4)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平台尚未形成。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依托实践平台,开展实践活动,全方位地为学生提供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实践空间,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3]。随着社会所呈现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高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大学生创业园,或者科技产业园等基地来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既不利于高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的建立。
3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策略
3.1将创新教育教学理念融入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应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做好顶层设计,将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联合培养。在创新教育过程中,突出专业教育;在专业教学中,融入创新创业精神和相关技能知识;在创业教育中,融入实践拓展训练项目。以此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4]。
3.2加强课程改革,形成课程融合体系
《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职院校应当通过校企合作,加强课程改革,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融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5]。
3.3加强师资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合理化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高职院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应当制定相应文件,确定工作标准,对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进行选拔聘用,强化培训培养,实行目标考核。通过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学质量,实现高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
3.4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要不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因此,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需要建立合适的实践平台。高职院校需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成立创新创业协会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另外,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外创业企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实践,亲身体验企业创业的全过程。这种做法,对学生而言,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意识;对企业而言,有利于促进创业教育的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产生经济效益,助推创新创业教育的进一步深入。
4结束语
总之,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能脱离专业教育而孤立存在,需要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帮扶指导、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这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6]。
参考文献:
[1]贾杰,江彬.基于创业教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大学教育,2013,2(2):33-35.
[2]肖姣娣.高职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9(3):87-92.
[3]张立平.高职“专业+创业”融合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J].电子商务,2016,4(4):61-62.
[4]邵月花.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4(10):76-79.
[5]叶岚.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调查的分析与对策探讨[J].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8(4):32-35.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体作用;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邓泄瑶(1973-),男,重庆合川人,重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教学管理。
基金项目: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骨干院校建设专题研究重大项目“行业主管院校校企合作平台建设模式研究”(编号:2014-102),主持人:邓泄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9-0047-04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发挥办学主体作用,不仅指出资举办学校,还包括参与教育教学过程,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双赢。企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将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新认知、新定位的转变也是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路径。
一、校企合作中企业主体地位面临困境分析
(一)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内涵
所谓校企合作,主要是指学校与企业针对共同的办学目标,不仅重视“形成双赢局面”的结果,更重视“全程共同育人”过程的一种方式[1]。因此办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要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从这两个文件中可以看出,已经将企业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地位提高到了新高度。
企业办学的优势与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作为办学主体在现代职业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支办学力量,人才培养与企业紧密相联,相互发挥所长协同发展。二是企业只有在教学阶段深入参与学生实践、顶岗实习等重要学习环节,才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技能人才。三是企业作为技术人才的最终使用方、购买方,是现代职业教育的成果评判方,企业对于人才需求的评价标准、培养规格都影响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发向[2]。
(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困境
1.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凸显难。从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行业办学”作为职业教育的最初阶段,如在计划经济时代创办的技工院校大部分就是由行业或是企业为主体举办的,当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企业作为校企合作主体的重要作用。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这一时期我国出台的多项有关宏观职业教育发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中,校企主体关系表述笼统模糊不清,多以学校为主体,而且带着浓厚的政府色彩。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企和教育体制深化改革,一批技工院校改由政府接管主办(也有一批企业继续开办技工院校),这样切断了一些企业、行业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他们直接退出了校企合作的舞台,而校企合作仅仅是职业院校的“一厢情愿”。另外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行业进行校企合作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任何的政策性指引。在我国近几十年的职业教育实践过程中,由于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滞后或缺失,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不健全,政校企各合作办学要素方职责权利划分不明确,特别是企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定位不清,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主体角色缺失,主体作用难以凸显,直接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影响实践育人的效果。
2.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都与企业间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合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学校与企业这两个主体,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的现象极为普遍。在校企合作中,学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培训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一般比较积极主动地寻求企业合作方,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而企业处于被动状态,企业很少会主动与学校联系合作办学,即使有合作,但也是只是停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比如提供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培训或者项目支持等方面。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方面进行的深层次合作较少。
二、找准利益结合点,建立“四共”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践
随着全球以工业4.0为代表的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兴起及我国“两化”的深度融合,我国亟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用以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与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目前我国众多职业院校正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数字校园与智慧校园,全面加速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2015年5月10日,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在北京举行全国启动仪式,总理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进一步指出:技术技能筑牢强国基石,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突出位置、优先支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又一重大举措。2016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要利用“互联网+”的力量来进一步深化改革,指出“‘互联网+’是对‘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支撑,要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2016年 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的目标。
二、职业教育需要“互联网+”
教育是以人的长远发展为目的,没有出现互联网之前,人类就有了数千年的教育活动,教育与人已经形成了关系牢固的伴生关系。职业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不同于传统学术教育的区别在于它与就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岗位能力的技术技能特性,而学术教育更强调的是教育的科学性以及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二者都是以人为工作对象和主体的,都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职业教育强调的是与企业的融合,即要求职业教育所包含的职业教育理论、职业技能、职业精神、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与企业的零距离。校企合作育人是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企业的责任是提供典型工程案例;W校的责任是对学生进行基本职业理论知识、基本职业技能教育、职业道德与精神、思想道德情操的培养。
“互联网+”有利于人的发展和职业教育的完善。互联网改变了教育的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成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新媒介,使原来特定时空进行的教学转变为自由的、不受时空限制的个体行为。有了“互联网+”的教育更加关注“互动”,互动性的教学体验使教学过程更加智能化。“互联网+”对于职业教育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学校通过互联网,可以形象的对学生进行教育,教育成本较低,时间与空间上也非常便利;另一方面,鉴于当前我国多数企业由于产业转型升级期,以及一些经营困难企业,不可能主动参与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而利用“互联网+”可以减少培养教育人的成本,可将企业的实际工程案例通过互联网形式,直接传递给学生,进而学生可在虚拟真实的环境中掌握实践技能、增加工程经验。
三、“互联网+”需要职业教育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当前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已成为投资者争相抢占的市场,无论是何种教育领域,在线教育的大潮席卷而来,具有不可阻挡之势,众多传统教育行业开始向在线教育拓展。2015年是在线教育井喷的一年,在线教育已成为众多教育培训机构投资抢占的重点,而且竞争十分激烈,但竞争越激烈代表着需求越多,服务也将越来越好,受益的始终是接受教育和培训者,如培训行业的领先机构新东方、好未来、中国在线教育等在传统中找发展,在作线下面授和线上网校的左右互搏中开拓市场,充分借助“互联网+”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6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全面总结了2015年中国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分析了中国深化教育改革进程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展望了2016年中国教育发展形势。报告指出: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最被互联网教育看好,互联网教育的最大市场是在职业教育,无论是B2B还是B2C,对此都有大量刚性需求,这主要是因为职业教育课程内容的多样化以及线上、线下的紧密结合。除了收费性质的职业教育以外,职业教育慕课开始发展,许多企业开始关注慕课建设,通过建立自己的企业慕课来培养员工的工作技能。
四、“互联网+”促进了职业教育改革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逐步深化,以技术带动职业教育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管理可视化、管理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的智慧化校园管理体系逐渐形成,极大优化了职业教育的业务流程,不仅提高了职业院校管理能力和水平,而且降低了资源消耗,真正促进了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互联网颠覆了传统的教学主体和管理理念,并对传统职业教育体制产生倒逼作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社会的到来,职业学校不再是唯一的知识产生地,不再具有权威性,社会中的每个个体可以很方便地借助于互联网平台获取他们想获得的知识,因此出现了多样化的社会知识供给,这给传统意义上比较独立的职业院校带来了挑战。
从学校层面来看,“互联网+”强调的是教育内部变化的重要性,而不是有了互联网技术就意味着先进。职业院校需要切实以学生发展为本,按照互联网技术所提供的新的可能性,遵从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主动的在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学习方式、评价技术、教育管理以及学校组织等多方面进行变革。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显著提高,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行业企业参与不断加强[1]。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社会吸引力不强、发展理念相对落后、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将会带来教学质量的下降。教学质量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前提保障,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更是高等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的根本。2014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职业院校要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高等职业院校仍沿用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法来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这种方法存在实施成本高、效率低、数据统计复杂、真实性和公平性难以保证等弊端,阻碍了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也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2015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为此,在互联网思维的带动下,利用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将互联网与教学质量评价方法进行深度融合,设计一套集评价管理、评价实施和评价反馈等功能于一体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系统需求分析
通过与评价工作人员多次面对面交谈,记录并梳理评价工作流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需求如下:
1.本系统的用户包括:学生、教师、院领导、督导员、教务处管理员、企业、家长和用人单位,并对以上八类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2.学生可以进行学生评教,教师可以进行教师评学和同行互评,院领导可以进行领导评教,督导员可以进行督导评教并管理督导评价指标库,教务管理员可以管理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领导评教、和社会评价,企业、家长和用人单位可以进行企业评价、家长评教和用人单位评价。
三、系统总体设计
1.总体架构
本系统采用比较典型的三层结构,即用户界面层(UIL)、业务逻辑层(BLL)和数据访问层(DAL)。其中用户界面层主要负责与用户交互,为用户提供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督导评教、社会评价、评价体系管理等操作界面;业务逻辑层主要负责接收用户界面层传递的数据,并调用数据访问层提供的服务,处理各项业务逻辑;数据访问层主要负责接收业务逻辑层传递的数据,并与数据库进行数据的存取,包括: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2.功能模块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总体结构,本系统由八个功能模块构成:登录模块、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教务评价、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各个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如下:
(1)登录模块:对系统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2)学生评教:学生对当前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查询任课教师对学生所在班级的评价结果。
(3)督导评教:实施评价督导评价,管理督导评教指标库,查询对教师的评价结果。
(4)教师评学:教师对当前学期任课的每个班级进行评价,查询学生、同行和督导的评价结果。
(5)同行互评:教师对当前学期、本部门其他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价。
(6)教务评价:管理教务处评价指标库、企业评价指标库、家长评价指标库、主管部门评价指标库,查询各类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
(7)社会评价:家长、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教学质量的评价。
(8)领导评价:对全院当前学期某任课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价,浏览和查询各类评价结果。
四、数据库E-R模型
根据系统总体结构和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各个功能模块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存储和处理用户、授课计划、评价指标、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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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http:///zhengce/content/2015-05/13/content_9740.htm.
[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2014-05-02).http:///ztk/xwfb/2014/gxbjhzyjyggyfzqkxwfbh/xgbd31088/Document/1373573/ 1373573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