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6 10:07: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花艺插花的教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插花与花艺装饰;教学;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G62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032062
《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2005年正式编入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也是根据市场调研与相关岗位需求开设本课程。自2007年以来在参加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大赛中分别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的好成绩。经过课程组成员的努力该课程2010年经学院审批,批准为院级精品课程。
1 前提与背景
1.1 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插花艺术的普及与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鲜花作为美的使者、爱的纽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青睐,花艺装饰和鲜花礼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时尚,成为民众文化素质与生活品位的标尺。可以说插花艺术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大到两国间的外交会晤,小到老百姓的婚丧嫁娶,到处都能见到插花艺术的倩影。因此在高等教育的相关专业中培养理论兼技能的高级应用型插花人才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1.2 插花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确立开创了插花技能培训的新局面
为了顺应新的形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插花员国家职业标准》,对于从事插花工作的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进行了等级划定,并对各级技能进行了明确规范,由指定部门和单位负责插花员的技能培训、考核与等级认定,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在这种政府扶持、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各类插花花艺的教学机构和团体便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且蓬勃发展起来,一时间举国上下插花技能培训如火如荼。高等院校专业人才的能力培养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与竞争。
1.3 《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日益凸显
《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是园林科技学院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中的专业课程,具有实践性强、动手性强的特点。但目前各专业开设的《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的教学实践内容雷同,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地结合专业特点,使学生得到应有的锻炼与提高。并且由于鲜切花的成本高、耗损大,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不能满足实践需求,因此以往一直采用竹签代替实际花材进行造型练习,然而实践表明学生的竹签造型能力与鲜切花造型能力并不成正比。因此有必要对《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新的改革探索。
2 目的与意义
与时俱进,调整教学内容,使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符合其专业特点;改变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学生实践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新教学手段,避免与现实脱节,使学生能够得到切合实际的锻炼与培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确立科学的教学进程,由浅入深,由概念到应用,由具体到综合,使学生在实践中逐步地消化吸收理论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循序渐进地取得综合能力与素质的全面进步;完善考核办法,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全面合理的评定,充分发挥考核这一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
3 内容与方法
3.1 教学内容的调整
结合插花员国家职业标准与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将《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划分为插花员岗前培训、商业插花、场景花艺装饰、艺术插花、以及压花装饰5个部分。各部分内容的权重与具体项目,视专业特点而定,如园艺专业的学生对于花材比较熟悉,但造型能力较弱,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对于花材较为陌生,但造型能力较强,因此花材识别与造型部分的实践,前者侧重于花材造型,后者则侧重于花材识别;视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而定,如园林专业重在培养学生对于观赏植物的应用能力,以及艺术设计与创造能力,因此整体上讲,前者侧重于几何形体与礼仪插花制作的基本技能的训练,后者则侧重于艺术插花创作与花艺装饰的综合能力的训练。
3.2 教学方法的改革
以往《插花与花艺装饰》课程实践环节的主体教学方法是先由老师完成整套操作示范,并提供作品样板,再由学生进行模仿性实践,并根据样板完成作业。该方法虽然能够使学生顺利地完成质量较高的实践作业,但在整个过程中学生疏于思考,致使操作机械、观念教条,甚至刻意追求教师的操作细节和作品同样板的相似度,严重地妨碍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是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实践教学方法取代原有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样板式实践教学方法。即教师通过充分的讲解,向学生阐明实践的内容、任务及作业完成标准,对于技术难点仅做必要的操作演示,并不进行完整的操作示范,学生须通过认真思考,根据自己的理解与认识进行操作实践。而在学生实践过程中,教师则起着辅助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错误给予及时的帮助和纠正。
3.3 教学手段的完善
既然全程采用鲜切花进行实践教学是不现实的,并且容易造成严重浪费,而竹签又无法取代鲜切花使学生插花的造型能力得到根本提高,因此新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以竹签配合鲜切花――2种教学手段并施,2种教学手段辅承的方法合理安排实践教学。
3.4 考核机制的改进
由于学生个体的差异性,经常会出现个别学生实践进行得又快又好的现象,而在以作业完成质量的单一指标的测评下,这部分学生的实践能力则很难如实地反映出来。并且由于实践态度一度被视为实践测评的一个参照指标,用来鼓励那些实践能力较差但肯下功夫锻炼的学生,竟使得一些学生为追求高分陷入了磨洋工的误区。因此为科学地测评学生的实践能力,也为配合时代节奏与社会发展新风尚,鼓励学生尊重时间,讲求效率,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而采用实践用时与作业质量的双项指标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综合测评。具体实施方法即前30%提交作业,且作业完成质量在良好以上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其作业成绩基础上进半档,后10%提交作业,且作业完成质量在良好以下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其作业成绩基础上降半档,中间60%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同其作业成绩。对于提前提交作业,但作业质量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学生,则建议其继续完善,以遏制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的倾向。
4 效果与分析
4.1 学生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
教学改革实施以后,以鲜花为主体的教学手段吸引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实践教学法大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实践热情。课堂上一改往常的沉寂局面,主动提问,请求老师辅导或评价的现象不断涌现,同学间相互切磋的现象也蔚然成风。在没有绝对标准的情况下,大家都希望自己能够理解到位,并完成质量较高的作品,成为班级中的表率。实践课的出勤情况也有了较大改善,以往表现较差的几何形体制作环节的出勤率由平均值76%上升到87%,提高了11%。而且因故请假的学生也能够积极主动地请求老师予以补习,这种现象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是没有先例的。
4.2 学生的空间意识和造型能力有所加强
在以往空间造型练习(三角形插花)中,我们会预先提供给学生一个规范完善的样板,学生依样临摹,虽然作品完成情况较好,但在后续实践中却暴露出学生普遍空间感差和造型能力弱的问题,作品平面性严重。实施教学改革后,通过取消样板模式而强制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空间形体意识,把学生的被动模仿式实践为主动探索式实践,使学生真正得到脑手配合的锻炼,迫使学生掌握概念和原理,并运用概念和原理去创造,而不是关注细节和强调细节的复制。后续实践表明,大部分学生已能较好地理解和掌握空间造型的理论和原则,作品中都能有意识地加强体的效果。
4.3 学生对花材的运用能力得以增进
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由于学生可以接触到实际花材的机会很少,因此在后面的艺术插花创作中,大多数学生会选择以野外干枯的植物材料和金属、瓦片等非植物材料为主进行架构式或铺陈式的花艺创作。这样做不但可以省去鲜花保鲜的麻烦,而且能够避开一些花材插制的基本技法,说明学生对花材的运用能力十分有限。改革实施以后,学生接触花材的机会多了,学生运用花材的能力能够得到切实的锻炼,因此学生对选择新鲜花材或人造花材进行艺术创作的信心也增强了。在后续的艺术插花创作的实践环节中,采用花材进行实践练习并提交作品的学生占到了绝大多数,其作品完成的整体质量也表现良好,不但成绩呈正态分布,且平均值达到了75%。
4.4 学生进行插花艺术创作的综合能力相对提高
以往学生在参加插花比赛时,往往局限于限制少、自由度大的现代花艺装饰类,而对于瓶花和盘花这一类限制较多、技法要求较高的中国传统插花形式则很少有人问津。改革实施以后,在2009年第二届“上海种业杯”插花技能大赛上,本院参赛选手获得特等奖一项,这些现象说明在此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学生设计和制作能力大大提高。
5 问题与思考
5.1 学生的色彩意识和配色能力有待加强
本次改革实践虽然在学生空间意识和造型能力的培养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收效,但在学生色彩意识和配色能力的培养方面却未见起色。虽然操作采用了实际花材,但花材是由教师统一采购的,学生在配色方面可以发挥的主观能动性较少,设色能力得不到较好地锻炼,所以学生在艺术插花创作和花艺装饰时普遍表现出对色彩的控制和搭配能力较弱,作品用色杂乱,不够协调统一。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学生创造充分的练习机会,能否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可任其选色搭配的花材。这样无疑需要加大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而这种耗材量大和经费有限之间的矛盾已在我们的改革实践中有所显现。
5.2 耗材量大和经费有限的矛盾形成
以往课程所需的实践费用(不计艺术插花创作部分)为平均每人15元,每届学生人数为100人左右,共计耗费1500元,每年课程经费为800元,这样每个学生再平均负担不到10元的支出就可以完成实践。而改革所需的实践费用为平均每人35元,若学生人数不变,共计耗费将比以往多出3000元,若经费投入保持不变,则每个学生须比以往多负担20元的实践开销,合计30元。这种支出在调查中是不被学生们认可的,学生们表示宁愿放弃采用实际花材进行实践操作的机会,也不愿为此负担过多,因为花材不同于画笔和颜料等实践耗材,具有相对较长的使用寿命和可重复利用性,其创作成品也不能长期存放或收藏,况且这部分还不包括他们进行艺术插花创作的开支。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增加经费投入或者减少经费开支。减少经费开支可以采取多人分组的实践方式,但这势必影响学生接受锻炼的程度,不利于学生对于完整操作过程的把握,也不适应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而增加经费投入也不能依赖学校调配,最好的途径就是能够找到相应的实践基地为依托,其方式方法与可行性还有待进一步地讨论与论证。
5.3 个别学生两极分化的现象初露端倪
实践中发现启发式教学法虽然能激发大部分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力,但也存在少数不良现象,呈现出任意发挥、追求另类和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2种极端倾向。前者表现为学生自信满满,对老师的讲解与说明断章取义,其作品通常有令人瞠目结舌或啼笑皆非的效果,而对于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他们往往不屑一顾。后者则表现为学生信心不足,对老师的讲解与说明虽能认真听取,也表示理解,但落实到手便犹豫不决,难于起步,经常照着周围同学的样子做,属于“离了拐棍不会走”的一类学生。虽然这2种学生只是个别现象,但以育人为本的我们也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寻找对策,帮助他们走出误区。
6 结论与展望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不同专业如何结合专业实际需求开展无机化学课程教学进行了探讨,从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学时、案例、生源背景的差异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
关键词:无机化学课程;化学专业;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0-0206-02
无机化学课程是高等院校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药学、环境科学、临床医学等化学和近化学专业本科生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同时也是理工科专业如物理专业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讲授的内容是立足于学生在已掌握的高中化学知识基础上,使学生了解或掌握化学热力学、化学平衡、化学动力学、近代物质结构理论、原子结构、元素周期律、分子结构和四大化学反应及平衡、元素化学等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备对一般无机化学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计算的能力,使学生在科学思维能力上得到良好训练和培养,为他们今后各门后继课程的学习准备必要的基础理论。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无机化学课程群除了传统的无机化学[1,2]外,还包括基础化学[3]、无机及分析化学[4]、普通化学[5]、大学化学[6]等不同名称的课程和相应的教材。尽管课程名称不同,但核心内容都为传统的无机化学课程基本内容。与此同时,课程名称的变化和教学内容的差异也体现了课程教学过程中具体专业具体对待的必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才培养分作。本文以绍兴文理学院无机化学课程群授课情况为例,对不同专业无机化学课程授课的差异化教学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希望通过本研究,对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如何切合专业特点、因材施教提供一些经验和建议。
一、结果与思考
1.不同专业无机化学课程教学内容和学时的差异性分析。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培养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是地方普通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在不断优化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大纲过程中,许多老师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教学内容与学时的矛盾,如何看待不同课程对所授课专业的支撑作用,按照有限的学时精心选择授课内容,是每个老师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表1概括了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学中涉及无机化学课程的专业、学时和主要教学内容。由表1可知不同专业的无机化学课程设置在学时和教学内容上都具有很大差异,例如化学专业无机化学课程设置的学时数是临床医学专业学时数的4倍,其教学内容不论从光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要远远高于临床医学专业。从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来看,在差异性存在的同时也有共同性,即所有专业的无机化学(包括基础化学、普通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等)课程教学内容都包含酸碱、氧化还原、沉淀与溶解和配位四大化学反应理论、化学热力学、化学动力学这些核心的基本知识。上述这些差异性也正是客观反映了不同专业对化学知识结构的不同需求,是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
2.教学案例的差异性分析。本科教学是基础教学,着重培养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素质好的后备人才。但这种基础教学不同于中学的基础教学,它带有专业性和研究性的特点[7]。在对不同专业学生授课过程中,老师不仅要熟悉自己的教材,更要了解不同专业对同一授课知识点的不同需求,结合专业实际,开展生动活泼的案例教学。例如对于溶液依数性教学内容的讲解,在渗透压这一知识点,除了共同的基本理论原理外,针对不同专业可以开展不同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案例探讨,如表2所示列出了针对化学、化工、医学、药学以及生物科学等不同专业渗透压知识点的不同例题。通过上述讲解,不仅让学生学到了基本原理,而且将基础理论与自己的专业知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得学生能够感觉到学有所用,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
3.高中化学基础的差异性问题。在大多数高校中,无机化学课程是面向大一新生授课。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达地区与边远地区间的教育水平有一定差异,同时不同地区高考模式不同,导致高中课程教学体系也存在一定差异,甚至有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没有学过化学。因此老师在授课时应该及时了解和掌握大一新生的高中化学知识背景,使大学化学知识与高中知识既不脱节,又不大量重复。在教学中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教师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地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
二、思考
从以上对不同专业无机化学课程教材差异性的分析比较,不难看出课堂教学中学生之间专业背景、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是一种合理性存在。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让所有的学生用同样的方式,在相同的时间内学习相同的内容。美国学者汤姆林森曾经说过差异教学的核心思想是将学生个别差异视为教学的组成要素,教学要从学生不同的准备水平、兴趣和风格出发来设计差异化的教学内容、过程与结果,最终促进所有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应有的发展。我国21世纪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发展到大众教育,更加着重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与创新意识。如何在课堂教学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在传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努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差异教学”必然成为课程改革的新增长点。
参考文献:
[1]大连理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上册、下册)[M].第5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上册、下册)[M].第4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魏祖期,⒌掠.基础化学[M].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4]董元彦.无机及分析化学[M].第2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5]展树中,刘静,傅志勇.大学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关键词】中西文化 文化差异 跨文化交际
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文化碰撞在一起,并且相互渗透融合。而不同国家的人民也纷纷走出国门,体验不同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新奇与快乐。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和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不同文化的碰撞除了带来新奇的感受,也带来了文化上的冲突。所以,了解各种文化之间的文化,避免文化冲突,在跨文化交际中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从中西方文化差异上谈谈跨文化交际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交往原则和交往模式的差异
在东西方跨文化交际中,最典型的差异就是中国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西方的个人主义观念。在中国,人们对于集体有着非常强的归属感,一切交际活动都从此出发,中国文化向来也都是将家、国、天下放在首要位置,在危难时刻,个人甚至能够为了集体牺牲一切。但是西方的每个人都认定自身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交际的出发点也是个体本位,强调个人潜力、个人利益和个人目标。西方文化极力维护个人财产利益,鼓励人与人相互竞争。
在中国,人际交往中具有强烈的表面性,重视“面子”,衡量人际关系的标准是“不分彼此”,“同甘共苦”是传统美德,属于情感类的交往方式。而在西方,人们交往时更看中实用性,只要有利益需求就是朋友,人与人交往时,提倡AA制,公私分明,而且,西方人极其注重个人隐私,属于“工具类”交往方式。
二、交际时间取向的差异
交际时间的差异是指双方的时间观念不同。中国人的祖先在土地上年复一年的重复着劳动,使得大部分的中国人都养成了重视过程的思维模式。而西方人则对时间的顺序有着偏执的强调。举个例子,在写信这件生活小事上,中国人习惯将地址写在前面,而且按照属于与被属于的关系从大到小排列,收件人姓名写在后面;但是在西方恰恰相反,需要将收件人姓名写在前面,地址按照属于与被属于的关系从小到大排列。
中国人做事喜欢寻根究底,并且对过去的事物怀有强烈的尊敬与怀念,喜欢从已经过去的事情中寻找教训与方法,尊崇祖先与老人。对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也都追崇尊重传统、回归自然。这种文化现象使中国人形成了追求统一、稳定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从一方面上讲,也有消极的意味,会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西方人对于时间始终有一种紧迫感,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奋斗就能改变命运,变革就意味着进步。这种观念也使得西方人极少看中旧事物。比如在中国,“老”象征着智慧、资历和权威,在西方,“老”就表示体力与能力的衰弱。
中国人的时间观念缺乏紧迫感,万事“慢慢来”,体现在具体交际上就是很少提前预约、迟到等,“急”在中国人眼里是一种毛病。西方人对时间看得很重,往往会对有限的时间做出紧密的安排,做到时间效益的最大化,社会、生活都要按照时间准确执行,迟到会被看成不守信的表现。
总的来讲,西方人的时间关键具有计划性、办事效率高等优点,中国人的时间观念灵活性强,并且具有自由性。
三、交际语言的差异
交际语言的差异是跨文化交际中最直接最明显的差异。不同的语言对于相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表述方法和表达风格。比如在口语交际方面,西方人非常直接,中国人往往含蓄地表达自身的愿望,利用环境分为对交际信息进行补充是中国人的特长。这种交际口语的差异是中西方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生活氛围造就的。中国人注重集体,时间久了相互之间就能产生默契,往往不用说话就能被对方得知想要表达的内容,并且历史上许多政治运动也使得中国人相信“祸从口出”“言多必失”;而在西方,无论在什么场合,交流都是直奔主题。
在书面交际方面,汉语崇尚含蓄与意境,往往会多出一种言外之意,属于意合语言,在使用时,多种修辞手法和句式运用使得逻辑关系被隐藏起来,整体上有很强的模糊性和多样性。西方语言则以句式的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著称,属于形和语言,在使用时,多注重各类词语在形态上的变化,主从时态分明,用严密的形态表现语意信息和语法范畴。
四、结束语
不同的文化背景产生了不同的交际风格,但是这种风格差异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经济、艺术、文化甚至婚姻的不断交融,已经越来越小。在跨国文化交际中,站在对文化差异宽容和认同的立场上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吸收西方文化中的有益部分,才能真正实现中西方文化的平等交流。
【参考文献】
[1]邵彤.中西方社会文化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的表现[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11(1):46-48.
[关键词]诚信,法治,文化
一
探讨诚信与法治,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概念问题-无论是诚信,还是法治,都不存在一个公认的概念。况且,“在思想和价值观同商品和消费一样日益多样化的世界上,企盼定义的统一,几近于痴人说梦。”[1]因此,本文放弃了埋头厘清诚信与法治概念的努力,而是把的兴趣限定在文化的框架之内,试图在这种独特的视角之中能够对诚信与法治问题作一有意义的探索。
尽管本文舍弃了对诚信与法治概念进行厘清的努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它们在本文中的含义作一解释是无意义的。正如郑也夫所指出的,在从事一项具体的研究前,最好能够先给个定义,因为虽然“人们并不要求你的定义与他们相同,却希望能从你的定义中明白你讨论的是哪一桩事物,从而免除误读与误会。这是定义的价值之一。”[2]鉴于此,笔者将首先对本文中所使用的诚信与法治二词作一简单的界定。
在本文中,诚信一词首先是一种伦理的范畴,它意味着人们在人际关系中应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在西方,诚信还曾经作为资本主义的理性伦理的一项重要原则,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3]在法律(尤其是民法)采用诚信作为自己的一项原则之后,[4]诚信还兼具有法律上的含义。诚信原则,就其宗旨而言,是为了维持某种秩序,这种秩序或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平衡,或体现为一定道德基础的可供依赖;就内涵而言,是以模糊的公平要求为内容;就外延而言,具有不确定性,可补救具体规定的不敷使用;就其与司法活动的关系而言,意味着承认法官创造性司法活动,允许法官在法无明文时依据公平的要求进行裁判。[5]因此,法律意义上的诚信,既是当事人进行各种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至于法治一词,本文根据法治的发展和韦伯的“理想类型”进路,认为法治存在着两种形态。一种是近代意义上的法治,这种法治将个人本位视为第一位的价值,把追求法律的形式合理性[6]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认为只有维护法的形式合理性,才能服务于保障人权的目的。尽管此种法治也包含了对某种实质合理性的追求,但由于它过分关注于形式合理性,因此在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通过牺牲实质合理性而满足形式合理性的需要。其理念正如什坦姆列尔所说的,“法之为正当的法,并不需要具有一定的内容,只要它形式上合乎标准,不管其内容多么糟糕,仍不失为正当的法。”[7]本文把这种近代意义上的法治称之为形式法治。形式法治发展到极端会导致一种发展危机,即形式法律理性的危机。[8]因此,形式法治会在法律变迁的内在动力与外在压力之下进一步发展,即发展为意义上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形式法治为基础并通过克服形式法治的危机发展起来的,因此,它追求的是一种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有机统一。这类似于欧洲学者所阐述的“形式法的再实质化”,也类似于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所说的“回应型法”。根据图依布纳的分析,这种法实际上包含了两个维度,即实质理性与反思理性。[9]本文把这种包含实质理性与反思理性的法治称之为实质法治。应当指出的是,实质法治并不是对形式法治的全面背叛,而是在吸收了形式法治的优点之后发展起来的。
二
从文化的视角来看,法治在一个中的确立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而是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一部分。只有当一个社会的文化趋于理性化之后,一个社会的法治才有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换言之,法治的确立既是一个社会理性文化发展的产物,也是该社会理性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此,韦伯曾经论证,无论是在、、建筑方面,还是在、方面,近代的西方文明都表现出了与其他文明(如、印度)不同的特点,这种不同实际上是一个关于西方文化特有的理性主义问题。[10]在理性文化的这些方面中,“具有无庸置疑的重要性的是法律和行政机关的理性结构。因为近代的理性资本主义不仅需要生产的技术手段,而且需要一个可靠的法律制度和按照形式的规章办事的行政机关。”[11]由此可见,法治与一个社会的理性文化是息息相关的,“在这一意义上,应当承认:近现代法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作为一种理性之治(the rule of reason),首先是指一种‘价值理性’意义上的理性之治,是体现西方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超验价值或宗教信仰价值的理性之治。”[12]
由此,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这种理性之治是如何形成的呢?在法治的形成过程中,诚信又具有什么样的作用呢?换言之,在发生学的意义上,诚信与法治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呢?按照韦伯的分析,诚信曾经是“资本主义伦理中的最重要的原则,也就是通常被表述为‘诚实就是上策’的原则”。[13]这种原则一方面得益于西方基督教的改革-通过基督教改革所产生的各种宗教派别,包括加尔文宗、虔信派、循道宗、浸礼宗诸派等,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新的新教伦理,即一种以职业概念[14]为基础的新的禁欲主义。另一方面诚信原则又对新教伦理的禁欲主义产生了重大。正像韦伯所指出的:“浸礼宗尤其是贵格会所持的世俗禁欲主义的具体形式,就是这一准则(即诚信原则)的实际运用。”[15]因此,诚信作为资本主义的一种伦理对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理性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它要求人们在经济中应当通过“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的,以富有远见和小心谨慎来追求它所欲达到的经济成功,而这与农民追求勉强糊口的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冒险家式的资本主义的那种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因为这种传统主义趋向于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的投机活动来追求经济成功。”[16]
由此可见,近代法治的产生与诚信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首先,尽管法治的产生并不仅仅是一种因素要求的结果,但是诚信的伦理以及由此所要求的经济上的理性化却对法治的产生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毕竟,如果没有一种形式上具有合理性的法律制度,“可以有冒险性的和投机性的资本主义以及各种受政治制约的资本主义,但是,决不可能有个人创办的、具有固定资本和确定核算的理性。”[17]其次,法治的确立也受到了诚信伦理及其所要求的理性化精神的推动。法治其实就是韦伯所言的“法理型统治”,[18]这种统治,按照韦伯的解释,具有如下特征:(1)一种官职事务的持续、受规则约束的运作;(2)这种运作是在一种权限(管辖范围)之内;(3)职务等级制原则;(4)技术性规则和准则要求必须有专业训练;(5)官职与生产或管理工具的所有权相分离;(6)职务的占有要服务于保障职务上纯粹事务的、只受准则约束的工作;(7)行政管理档案制度原则。[19]由此可见,法治的确立其实就是在法律领域内确立一种理性化的精神,而这在一开始是与西方文化的理性主义分不开的。
三
虽然以诚信为主要特征的近代资本主义理性文化对法治的确立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法治与诚信的关系在后来却并不总是非常的和谐。一方面,法治秩序的建立和运行当然非常需要人们能够继续以诚信的伦理来处理人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在合同领域,法律便要求人们能够诚实信用地订立与履行。正因为如此,合同甚至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可信赖的利益。事实上,为了使自己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法律往往需要站在中立者的立场上,公正地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往往把体现人们之间诚实信用的规范用法律确定下来。可以说,法律就是对人们之间的诚信行为作出的规定。不仅如此,法治作为一种理性之治,其实质就是要使法律的创设与适用摆脱意识形态(道德、宗教、权力政治等)的影响,实现法律的独立性与自主性。[20]因此,法治的实现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实现法律的信用的过程。由此可见,法治天然地与诚信是不可分的。
然而,另一方面,法治在确立之初,却奉行一种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所谓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是一种力图从司法过程中完全排除法官的自由裁量因素的立法方式。[21]19世纪的欧洲大陆,在法治逐步确立的同时,却也逐步走向一种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这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当时相继制定的一批法典[22]中都旗帜鲜明地反对法官的自由裁量。对此,梅里曼指出,罗马日耳曼法系各国法“试图对各种特殊而细微的实情开列出各种具体的、实际的解决办法,它的最终目的,是想有效地为法官提供一个完整的办案依据,以便使法官在审理任何案件时都能得心应手地引律据典,同时又禁止法官对法律作任何解释。”[23]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的法典都以制定无所不包的、祥备的、严密的、完整的规则体系为己任。在他们看来,法中所蕴涵的诚信原则已经包含在法典中,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无需再考虑诚信因素,只要充当宣布法律的“喉舌”就可以了。因此,这个阶段的法治是不可能也未能在法典中把诚信作为一个基本原则进行规定的。正因为如此,本文才把这一阶段的法治称之为形式法治。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在法治的确立之初,之所以会奉行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并把诚信原则排斥在外,其实跟当时奉行一种绝对的理性主义文化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根据徐国栋的分析,从根本上说,理性主义就是主张张扬理性,主张科学精神,锻造人支配自然的武器。[24]具体而言,理性主义有如下特点:第一,绝对主义的认识论。理性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注重知识的普遍性和对绝对精确性的追求。正如笛卡儿所说的:“只要遵循数学推理的演绎,从几个简单自明的公理出发,经过一步步的严密推理,就可以获得关于事物的确定有效的知识。”[25]第二,对人文系统与自然系统区别的抹煞。理性主义者们有将包括在内的一切都自然科学化的企图。理性主义的代表笛卡儿就认为人的身体是机器,认为心灵的本质是理性,而把想象、意志、感情和感觉等无法以数学方式加以把握的东西当作导致谬误的消极物排除出去。这其实是一般理性主义者所共同遵循的方向。[26]第三,将几何学方法捧上宝座。近性主义一直标榜自己热衷于科学方法,尤其是几何学方法。“理性主义者对知识的普遍性与绝对精确性的追求,正是利用几何学来实现的。以数学方式解释天体现象的成功,使人们建立起这样的信念,即世界是按数学法则建立起来的巨大机器,只要掌握了世界的法则和数学,就可以做世界的主人。”[27]第四,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19世纪(尤其是前半叶)欧陆的人们仍持一种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把世界看作是静止的、不变的,把各门科学分割开来进行研究。
受上述这种文化理性主义的影响,法治在确立之初自然会表现出立法万能、排斥司法自由裁量权、排斥将诚信原则直接规定在法典中的倾向。博丹曾有一个最大的抱负,就是通过比较和综合一切最著名的国家的法律,以得到最好的一种,从而创立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学体系。[28]立法者认为:“仅用理性的力量,人们能够发现一个理想的法律体系。因此很自然,他们都力图系统地规划出各种各样的自然法的规则和原则,并将它们全部纳入一部法典之中。”[29]凭着对理性的信仰,他们力图把法律的调节之手伸进社会生活的每一角落,追求详尽具体、无微不至的规定。他们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法官无论遇到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能在庞大的法典中像查字典一样检索到现成的解决方案,因而这样的法典又被称为“决疑式”的法典。而对于法官而言,法官审判案件的过程则只需像一台“自动售货机”,从一端输入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另一端就可自动吐出“判决”。因此,这样的法治当然就排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不用说可以授权法官依据诚信原则对案件作出判决了。
由此可见,形式法治内在的逻辑就在于追求一种以法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为核心的形式合理性。正是对形式合理性的追求造就了形式法治的独特品格,从而使法律的创设与适用摆脱了依附于某种意识形态(道德、宗教、权力等)的尴尬局面,并拥有了自己的正统性[30]基础。然而应当指出的是,如果说这种追求形式合理性的形式法治在理性主义文化占统治地位的里还能够获得它的正统性基础的话,那么,当理性主义的神话动摇之后,人们还能否对形式法治情有独衷却是非常值得疑问的。
事实上,在理性主义的过程中,一种与理性主义相对立的思潮就始终存在着。本文将这种思潮称之为非理性主义。尤其是在19世纪下半期至20世纪初期,理性主义的发展更是遇到了深刻的危机。这种危机法国启蒙运动理想破灭的结果。众所周知,法国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正是在启蒙运动的理想旗帜下酝酿、准备和实现的,可是,法国大革命过程中阶级残杀的血腥事实,却把启蒙思想家奉为“高踞于一切现实事物之上的唯一法庭”-理性-变成了十足的非理性。这使得人们对启蒙思想家所说的“意见支配世界”的正确性表示深深的怀疑,促使知识界进一步思考人类的世界是否真有一般的“合理性”的基础,因而泛起了非理性主义思潮。非理性主义者竭力地突出人作为主体的个别性和不可重复性,把人的心理因素中的非理性成分,如意志、情绪、直觉、本能等提到首位,并强调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和行为的决定作用。需要指出的是,非理性主义并不是说人可以不要理性,而只是指出理性有它的局限性,不能把人的本质仅看作理性。这种非理性主义反叛了西方的传统,构成现代西方哲学的一大支系。如果说传统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绝对性、必然性、普遍性、抽象性、本质性和确定性,那么现代西方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则是相对性、或然性、特殊性、具体性、概率性和模糊性。[31]
这种文化背景反映到法律和法学上面,就使原先由概念法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出现了与之相对立的各种反对绝对严格规则主义的流派,如目的法学、法学、自由法学、利益法学、新康德主义法学、价值法学、现实主义法学等等。这些法学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明确地指出了立法不是万能的,法律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各种局限性,如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32]因此,幻想实行一种单纯追求形式合理性的法治即使能够实现法律的一般正义,也是大量建立在对个别正义的舍弃的基础上,是不可取的。因此,“法律条文不可以太机械,我们制定法律时,要想到将来实施时一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形,这种意想不到的情形我们要预先注意,使得实施的时候,达到公平不发生困难。”[33]要实现这一点,就应当抛弃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对法官实施自由裁量权予以限制。在这种背景下,诚信原则被法治进一步接受,甚至被直接规定在法律中就不足为奇了。因为根据施塔姆勒的解释,在具体法律规则的适用过程中,需要一种指针来指引,而“以爱人如己的社会理想为的诚信原则就是这样的指针”。[34]
在这种情况下,当1907年由瑞士国会通过并且于1912年生效的瑞士民法典首次把诚信原则规定在法律中时,许多人对之鼓与呼就不难理解了。瑞士民法典中的第1条第2款规定:“如本法无相应规定时,法官应依据惯例;如无惯例时,依据自己作为立法人所提出的规则裁判。”其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对此条款,热尼满意地评论道:“可能这是近代的立法者第一次用普遍的说法承认法官为不可缺少的助手。”[35]
从上面的中我们可以知道,法治本身存在着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如何对待诚信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从拒绝承认诚信在法典中的地位到明确把诚信作为一种原则规定在法典之中,这体现除了法治从形式法治发展到了实质法治,体现了法治不仅要实现一种形式的合理性,也非常强调一种实质的合理性,并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
四
就而言,的法治建设处在一个非常独特的时期。一方面,不仅我们历来缺乏一种像西方在近代所出现的以诚信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伦理,而且在我们的文化中也非常缺乏像西方那样的理性主义传统,因此,我们今天如果想要建设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实任重道远。我们不仅要补法律这一课,而且要补诚信这一课。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的法治建设又处在西方从形式法治发展到实质法治的阶段,这对我们的法治建设又提供了非常难得的示范作用。尽管我们今天不必重复走西方走过的老路,我们也可以明确地反对“西方中心论”,但西治的发展历程确实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使我们避免走很多弯路。这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启发就是,在法治建设的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直接把诚信原则制定在我们的法律之中,从而在一开始就努力实现一种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当然,要实现这一点,我们还应该作出很多努力,但无论如何,实现这样的一个目标并不是一个难以企及的。
:
[1] 郑也夫:《信任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7页。
[2] 同上,第7页。
[3] 参见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第二章。
[4] 1907年瑞士民法典首次把诚信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这标志着诚信原则在民法中的确立。其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5] 参见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的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2月版,第78页。
[6] 法的形式合理性与法的实质合理性是韦伯剖析世界法律体系中存在的各种法律思想时所依赖的一种理想类型分析框架。其中,法的实质合理性指的是法的创设与适用遵循的是意识形态体系的原则(道德、宗教、权力政治等),而不是法律本身;法的形式合理性又包括外在的和逻辑的两种。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论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998年9月版,第24—25页。
[7] 转引自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卷,第77页。
[8] 参见图依布纳:《现代法中的实质要素和反思要素》一文,载《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
[9] 同上。
[10] 参见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第11—19页。
[11] 同上,第14页。
[12] 舒国滢:《西方法治的文化-社会学解释框架》,载张桂琳主编:《政法评论(2002年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28页。
[13] 同11,第117页。
[14] 根据韦伯的分析,职业思想是“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换言之,新教伦理的职业思想在客观上导致了资本家“把赚钱看作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作是一项职业”,因此,它要求人们在赚钱的时候应该通过理性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应该注意诚实与信用。参见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路德的‘职业’概念”一章。
[15] 同11,第117页。
[16] 同11,第56页。
[17] 同11,第14页。
[18] 韦伯在《三种纯粹的合法性统治类型》(Die drei reinen Typen der legitimen errschaft[1922])一文中使用的德文leagale Herrschaft一词,在汉语中通译为“法理型统治”。其实,legale Herrschaft与rule of law是可以对译的,在汉语上直接译作“法治”也无不妥。
[19] 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版,第242—245页。
[20] 对法治的独立性与自主性的分析,可参见塞尔兹尼克、诺内特:《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中的“自治型法”一章,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1] 同6,第152页。
[22] 此一时期,欧洲大陆法系各国相继制定了一批法典,形成了一场史家所称的法典编纂运动。著名的法典有:普鲁士国家法(1704年,19000多条)、俄国法律汇编(1832年,42000多条)、法国民法典(1804年,2281条)、德国民法典(1897年,2385条)。
[23] 梅里曼:《大陆法系》,西南政法学院印行,1983年,第42页。
[24] 同6,第168页。
[25] 参见张汝伦《意义的探究-当代西方释义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26] 同6,第170页。
[27] 参见陈宣良:《理性主义》,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
[28] 上海社会院法学所编:《法学流派和法学家》,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第360—361页。
[29] 博登海默:《法: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67页。
[30] 正统性一词译自德文Legitimitat(英文Legitimacy),指人们通过信仰体系服从某种统治的状态。该词与形式意义上的“合法性”(德文Legalitat,英文Legality)有别。关于两概念的关系,可参阅舒国滢:《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载《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4期。
[31] 郑杭生主编:《现代西方主要哲学流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6页。
[32] 对法律局限性的分析,参见徐国栋的分析。同6,第137—143页。
[33] 施塔姆勒语,参见杨幼炯:《当代政法思潮与》,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9页。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全社会交通出行急剧增长。在城市内部出行中,除部分轨道交通出行外,城市道路的交通出行占主导地位。近年来,各地相继编制城市交通规划、路网规划,兴建、完善城市路网,但由于城市道路的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路网的完善也非一蹴而就的事。交通量的日益增加,使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日趋紧张;同时,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秩序不遵守等原因,加重了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
国内外研究普遍表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瓶颈、咽喉(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通处可以看成特殊的平面交叉口)。路段上一般不会发生阻塞和拥挤现象,交通拥堵主要发生在道路交叉口。因此,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城市路网的通行能力,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将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影响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因素
信号控制交叉口是指用交通信号灯组织指挥相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在正常道路、交通、信号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交叉口的最大交通流率,称之为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由此看出,影响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因素包括:
(1)道路条件 交叉口形式、进口道数量、车道宽度与转弯半径、车道坡度以及车道功能划分等;
(2)交通条件 交叉口进口道交通量、流向分布、车型组成,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量等;
(3)信号条件 信号周期、信号相位与相序、信号配时、控制类型等。
这些影响因素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化都将导致通行能力的变化。
提高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措施
改善交叉口道路设计,遵循交叉口进出口道通行能力与其上游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以两条双向四车道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为例,假设采用常见的四相位的信号控制,按路A直行+右转、路A左转、路B直行+右转、路B左转组织交通,则一个信号周期内,各个进口道的通行时间为
T/4-ts
式中,T,信号周期(s);
ts,总损失时间(s)。
由此可知,一条进口道在交叉口的通行时权仅为总时间的1/4不到,故交叉口一条进口道通行能力约为路段上一条车道通行能力的1/4。按照通行能力匹配的原则,交叉口进口道数应展宽到上游路段的4倍,即使受用地红线、下游出口道数、人行横道设置等的制约,进口道数设置为上游路段车道数的2倍也较为适宜,而不做交叉口展宽渠化,则将极大地限制整条道路的通行能力的发挥。
对于主干路-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十字相交,采用四相位信号控制的情况,交叉口进口道展宽为路段车道数的2倍都是可行且适宜的。
对于主干路-支路相交,原则上按支路右进右出设计,当确需沟通两侧支路时,通常支路展宽为2个进口道,主干路在保证进口道直行车道数与上下游路段车道数协调的前提下,展宽1个左转、1个右转专用车道为宜。
次干路-支路相交的情况,基本与主干路-支路相交一致。
支路-支路相交,当用地允许时,宜展宽为2个进口道,根据各向交通流合理设置车道方向。
交叉口各方向的进口道数量宜根据各流向交通量比例合理设置。以一条双向四车道道路在十字交叉口展宽为4个进口道(单向)为例,通常直行车辆占主导,4个进口道划分为1左转+2直行+1右转。但某些特殊地点,可能左转交通量占多数,1个左转车道无法满足左转交通通性需求时,宜增加进口道左转车道数量,进口道可布置为2左转+1直行+1直右或2左转+2直行+1右转。
过去在交叉口设置中,通常将右转车道设置成直右车道,直行与右转设置在同一个相位。但实际运行中,由于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同时放行,直行的慢行交通与右转车辆相互交织冲突,当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非常大时,右转机动车通行较为困难,导致同一车道直行车辆也无法驶离。有鉴于此,当条件允许时,设置右转专用车道还是有必要的。
对于一些人流密集的大型交叉口,为减少机动车与慢行交通的冲突,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分离、消灭冲突点,提升交叉口通行能力。
一个设计合理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只有设置同样合理的信号控制系统,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
各方向交通流在交叉口相互交织冲突,交通信号灯通过一套相位相序设计来分配各交通流通行时权,将各主要交通冲突流分离。理论上,较多的信号相位能将各个冲突点消灭,但其同时也将增加信号损失时间,降低绿信比,增加交叉口延误。因此,在信号相位设置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以左转交通为例,当左转交通量较小时,可将左转与直行交通设置在同一个相位放行,左转交通通过对向直行交通的“空隙”通过;当左转交通量较大,或直行交通量大到不足以给对向左转交通提供间隙时,宜将左转交通与直行交通分开设置相位。实际应用中,干路进口道常常设置为直右、专用左转2个相位,支路进口道常常设置为单个直左右相位,即这个原因。
同时,在城市路网中,协调相邻交叉口间的信号控制,形成主要道路的绿波带,对于减少车辆排队,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城市道路信号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蜂腰、瓶颈,优化信号交叉口的设计,可通过交叉口展宽,机动车与慢行交通分离,信号灯配时优化,相邻交叉口信号灯协调控制等,显著提升整个城市路网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2]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2008)
[3]《道路通行能力手册》(HCM2000),美国交通研究委员会
[4]虞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的探讨,山西建筑,2009.09
关键词:插花艺术;实践教学;教学改革
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生活有一定的追求,市场也需要不同类型的园林专业人才,园林专业的就业范畴也比较广泛。插花艺术行业也翘首以待,人们对于花艺的欣赏水平越来越高,花卉艺术消费用途也是越来越多。
就插花艺术课程而言,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的课程特点,传统的教学形式就是教师先进行理论教学,学生在根据图例进行插制,结果就是作品呆板,没有新意。目前,我们的园林专业毕业学生如果去花店进行花艺设计,基本是不能融入其中的,存在明显的理论与实践不符的尴尬局面,有的学生甚至连一些基本的花材都不能识别齐全,而影响了就业单位的销售等连锁问题。因此,根据插花艺术课程的特点,笔者对插花艺术课程实践教学进行必要的建设性改革。
1 创设情境,提高学生兴趣
插花艺术课程因在实践教学中将传统的课堂讲解与高职院校的教学实践特点相结合,创新的开展分组学习,不仅有利于节约教学资源,还能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点,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应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向互动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突出以学生为主体,例如,本学期我所带的班级是10级3年级的高职班,分解共20名学生,将学生分成5组。教师给出情境:母亲节即将到来,小李去花店想为妈妈订制一个母亲节花篮,如果你是花店店主你接下来该如何考虑并制作花篮?给每个小组同学定位花店店员的角色,以这种假设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融入其中,体现同学们的主体性。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体验到新知,大大提高了学生实践课的学习热情。
2 设疑解惑,提高学生分析能力
有了既定的任务目标,教师引导假定店员进行分析,让每个小组同学有了很明确的思路进行实践课的学习。同时,教师要事先多准备一些花篮图片素材,结合多媒体教学,让学生多看多思,目前,流行哪些花篮样式、价格、花材种类等。教师不是直接告诉学生该怎么做这个花篮需要什么,而是教师引导学生同学们事先做好市场调研,需要怎么做,了解顾客意图、喜好色彩,花语等注意事项到插花成品的制作。给每个小组分发卡片,让每位同学写出本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颜色花语要注意事项等元素,最后教师把每个小组的同学所写的卡片贴在黑板,所有的分析要素进行比较明确,这样学生影响更加深刻的明白本次作品该如何插制。让学生有了更宽阔的创作思维,而不是固定在教师的任务模式中。
3 操作实践,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操作实践其实就是理实一体化的结合,教师操作的过程,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视觉的感受,每个小组的同学都要动手插制作品。教师可以边做边讲,学生可以边听边做,真正才能体现教学中让学生 “做中学、学中做”,教师只是一个示范的过程,学生在自己做的同时不能刻意的模仿,而是要体现创新,把小组的结合创意融入到作品,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培养学生在创作过程中的思考能力,也体现了团队合作的良好氛围。
4 对比点评,提高学生鉴赏能力
学生实践课作品完成后,让学生展示插花作品,并请小组代表作创意说明。教师做一定的引导学生从哪些方面进行欣赏品评,而不是教师直接进行评比,让每个小组之间进行互相评比,请每组同学代表自己说出作品的优劣处。学生通过评比过程中,明白要从色彩配置、技巧做工、造型设计,创意与主题几个方面进行评比,评比过程也是一个讨论的过程。最后教师针对同学们插作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补充归纳,并整体总结内容,并注意表扬学生作品中的闪光点,评选出本次最佳课堂作品为优秀之星,并进行掌声鼓励。在很大程度上鼓励学生审美意识和奖赏能力,增添了学生的学习能动性。
通过在《插花艺术》的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一直在探索改革,除了课堂的学习以外,我们更应拓展我们的课堂教学范围,把课堂延伸到花店,结合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学生的工学交替,让学生结合市场需求做一名花艺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水平,弘扬我国的传统的插花技艺,使学生能够有更深远的艺术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金海.盆景与插花技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本文从霍夫斯塔德所提出的文化的五个维度的角度出发对影响项目进展的文化差异进行分析。霍夫斯塔德是较早使用大量数据分析国别文化差异及价值取向的学者,他在20世纪80年代通过大量的调查,对40个国家的文化价值取向给予相应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个人主义倾向指数、权利距离指数、不确定性规避指数、女性气质倾向指数以及长期取向指数。霍夫斯塔德的调查研究集中在世界上的40个国家,在每一个维度下将这40个国家进行排序,给出一个值,后面的案例论述中将出现这些值。这五个指数的确定对于研究文化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影响以及跨文化管理体系建设有着指导作用,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形式,文化因素是影响其项目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基于此,以霍夫斯塔德提出的文化的五个维度为视角,分析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文化差异,以期为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跨文化管理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一、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倾向是界定个人与集体关系的一个维度,在个人主义盛行的国家,个人目标高于组织目标,在情感上不会依赖于组织;而在集体主义盛行的国家,个人对于集体有着强烈的归属感,集体目标高于个人目标。这个维度对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影响体现在很多方面,如谈判、本土员工管理等。
不论是整个项目的谈判,还是在设计阶段就设计的澄清谈判抑或是分包工程时与分包商的谈判,个人主义倾向指数的影响都是很明显的。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方需要在东道国建立项目部,项目部存在的时长是由整个项目的工期决定的,一个国际项目部往往要存在1-10年,所以在项目部工作的人员要驻外相当长一段时间,整个项目部的运作也就像一个小公司一样,而且具有公司的大部门职能部门,项目部往往需要招聘一些当地的行政管理以及技术人员,所以在项目部内就会出现本土员工和母国员工的文化差异,那么对于管理者来说,如何管理本土员工,创造和谐的项目部文化氛围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如果处理不善,承包方很容易就会卷入劳工纠纷当中。了解东道国的个人主义倾向能够帮助国际经理人很好地预知文化差异,在遇到冲突时能够合理地解决。在集体主义盛行的国家,员工对于组织上有更多的精神层面的依赖与忠诚,而在个人主义盛行的国家,这种忠诚度更多来自于功利关系。以中国企业承包菲律宾北吕宋铁路项目为例,根据霍夫斯塔德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量表可以得知,菲律宾的集体主义倾向(28)比较明显(1-40里面,数值越高集体主义倾向越强),中国(依照中国香港类推为32)的集体主义倾向更强,所以我们可以得知菲律宾员工对于组织的精神依赖要低于中国员工。相对来说,菲籍员工对于个人生活的看重要高于中国籍员工。这就导致中方经理人要求员工加班的程度及时长要有所区分。北吕宋项目的实例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菲本土员工对于个人时间的看重程度要高于中国籍员工。
二、权利距离
权利距离聚焦于不同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程度,高权利距离的国家成员遵从社会的层级制度,自下而上的沟通存在着很大的限制因素。但是低权利距离的国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层级制度存在反感情绪。
中国建筑(香港)公司与澳大利亚礼顿公司、荷兰宏安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承包中国香港的西九龙二期填海工程,就不可避免遇到了在权利距离上的巨大差异,在霍夫斯塔德的权利距离量表中,澳大利亚(40)与荷兰(28)属于权利距离小的国家(1-40中,数值越高权利距离越小),也就是这两个国家成员对于社会阶层和组织阶层的差异会很反感,相反,而香港(8)却尊重社会阶层和组织阶层的差异。这个文化维度上的差异,使得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很多的文化冲突。比如,澳方和荷方工程师在接触中方的经理人时,按照本国的文化习惯出发,会觉得和中方经理人就技术问题讨论甚至争执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的母国文化中他们不畏惧与上级的意见相左,但是在中方工程师看来这却是不合时宜的,有的时候甚至使中方经理人感到不舒服,认为对方不尊重他们,进而导致中方经理采取不积极的态度来应对。
不论是项目的施工建设阶段还是项目建成之后的运营阶段,都存在由承包方传授业主方雇佣工人操作流程的情况,在这些阶段也会遇到由于权利距离差异所产生的跨文化交际问题,例如美国工程师(26)在指导菲律宾(1)操作工进行程序操作的时候,在美国工程师解释完之后,会询问其是否真正地了解,由于菲律宾的高权利距离倾向,使得操作工即使在不明白的情况下,也会顺从地回答“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学会就是否认老师,但这样的文化习惯就会导致操作的失误。
三、不确定性规避
不确定性规避指数是对于不确定和含糊性状况的接受程度。强不确定性规避文化成员通常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章、制度和限制来减少不确定性因素;低不确定性规避文化成员乐于接受变革和不确定性因素。
以日本公司承包菲律宾轻轨项目(LRT)为例,两国在不确定性规避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根据霍夫斯塔德的不确定性规避量表,日本(4)不喜欢不确定性,而菲律宾(33)不会对不确定性感觉不舒服(1-40中,数值越高说明越能接受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规避弱的国家,例如菲律宾对变更的抵触较小,组织结构性弱,例如,在双方召开技术澄清会议时,日方认为会议的组织结构应该很强,要按照严格的日程安排进行,与会人员职责明确,等级清晰,不允许出现与会议无关的松散进程。但菲方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会议可以在一种轻松的状态下进行,边走边看,遇到日程安排外的东西现场应对解决就可以了,而这些在日方工程师看来确实很难接受的。
四、女性气质倾向
女性气质倾向指数关注对于传统女性的工作角色及男性成功、控制、权力的社会角色模式的认同程度。强女性气质倾向文化对于性别差异的敏感度很高,但弱女性气质倾向文化的成员对于性别差异认同度不高,没有性别差异的歧视。
芬兰贝利国际工程设计和咨询公司,总部在荷兰,但是在中国设有贝利(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承包过很多中国的工程,例如郑西客运专线项目,在霍夫斯塔德的女性气质倾向量表中,芬兰(35)是少有的几个女性主义倾向较强的国家之一(1-40中,数值越高说明女性主义倾向越强),而中国(依照香港17,台湾27类推,高于芬兰)相对于芬兰来说女性主义倾向较弱,所以在芬兰工作人员和中国本土工作人员的沟通中,会存在着差异。例如,在会议中,芬兰工作人员更加重视决策的群体性,而且在工程的设计咨询中会更加注重人性化的服务理念,而这些都是中国工程设计中所欠缺的。
再次,以中国企业承包菲律宾北吕宋铁路项目为例,给中方设计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公司是一个法国咨询公司,根据霍夫斯塔德的量表可以得出,法国(29)的女性气质倾向也要高于中国,于是就出现了咨询公司对于中方设计工作设计缺乏人意识的质疑,多次谈判中法方工程师都要求我们在成本控制范围之内修改设计方案,但这些却不太被中方工程师所接受,所以围绕这一问题的每次谈判战线都会拉得都很长。也相对影响了工程的进展。还有一些日常交往上的文化差异的体现,法方的男性专家有时在见到女性员工时会以互相亲吻脸颊为打招呼的方式,而这些在中国员工看来却很难接受。这种文化差异会造成对双方的误解。
其实,每个学生都是带着自身的独特性和丰富性进入课堂现场的,因而课堂现场的学情是动态的,但同时也是各异的。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怎样把握学情并进行有效的学习指导呢?首先,我认为有三种方法可以帮我们有效的明了学情。教师可以有目的、有计划的查看学生的学习表现。如:看学生怎样在课本上注解,怎样记笔记,怎样改错,观察学生每节课的学习情绪等。学生自己在进行阅读、巩固练习等独立活动时,要着重观察学生的表情动作,以了解学生们是否乐学,是否在听,是否思考,是否有疑。如学生眼神空洞、神情漠然时,就说明他已不在状态,对教师的教学兴趣不浓;学生神采飞扬、眉飞色舞时,说明其学习兴趣正浓,思考方法与结论成竹在胸;学生面露迷茫、不知所措时,说明他已进入思维盲区,在用他的无声语言向老师提出抗议或发出求援信号了。
教师还可以倾听学生的发言,交流,讨论等,从中进一步了解。在无教师参与的学生合作探究中,教师要不断巡视走进每一个活动小组,看学生表情,听学生讨论来确定该组是否需要帮助。巡视中,教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合作方法,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能力,同时聆听其对问题本身的探究状况是错误的,不完善的,还是精彩准确的?以便于后期组织教学。
最后,教师可以单独与某些同学谈话,了解其学习情况,学习进度及体会等。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应避免面向全班同学提问:“Is there any question you don’t understand?”这样问的话,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优秀生提出问题,当众讨论并解决。这对优秀生会有很大帮助,但其他学生可能并没有受益,因为他们可能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这对于其他学生而言,就浪费了学习时间。如讲述鲁教版八下Unit Six时,有学生问:“在One thing that is not expensive in France, however, is the wine!这个句子中,that后为什么用‘is’?”这样高深的问题即使讲了,也只有学优生能听懂,其他人仍是一头雾水。
如果是学困生发问,那么他提出的问题对于其他学生而言可能是白白浪费时间。还是在鲁教版八下Unit Six这一单元中,学生发问:“It’s usually convenient to take the underground train to most places.句中为什么要用‘to take ’而不是‘taking或take’?”这样的问题对于学优生和中等生而言简直太小儿科,不值一提了。
由此看来,“Is there any question you don’t understand?”这类具有较强的模糊性、简单化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问题不是了解学情的有效途径,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该慎提,教师应该多走到学生中间去,将精力放到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巡视、对学生学习情态的了解、对学情差异的把握上。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课堂练习等学习活动过程中,教师应不失时机地巡视和了解课堂现场中的学情,并以此给予有效的课堂学习指导。
教师的课堂指导分为三种形式:针对不同学生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指导;针对部分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指导;针对全班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全体指导。在进行指导之前,应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思考分析的时间,与此同时,教师要深入学生之间,把握和分析现场的学情,以及问题存在的程度与范围,以此确定是个别问题还是共性问题。为了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在具体指导前,教师应先了解学生进行的深思熟虑,掌握学生在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在具体指导过程中,教师先不要讲问题的本身,而是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先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然后让学生进行自学,对于难度较大的共性问题,可以让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组织全班范围的自由讨论,待学生把问题弄得基本解决或接近解决时,教师可以花少量的时间,画龙点睛地讲解问题的本身,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强化学生对问题的认识,促进学生解决问题。在时间分配上,教师讲解的时间要少于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