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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困境与对策
新时期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遵循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认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了解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推动乡村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例如粮食生产直补、农产品价格补贴、农业税减免等。对于一些农业经营主体产业,例如畜牧养殖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也出台了政策扶持;对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均提供了贷款优惠;对一些农业领域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例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给予了财政拨款。上述政策方针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在众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发展较快。截至2018年年底,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已经上升至60万个,相较于2015年增长了两倍多。同时,以农业企业为代表的龙头企业也迅速崛起。在我国农业农村部2018年公布的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共有1095家企业达到监测标准[1]。龙头企业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实现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带动了更多农民脱贫致富。由此可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迅猛发展,打破了传统小农产业“一家独大”的格局,但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境
2.1土地流转问题
与传统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规模大,土地、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更合理。土地流转是整合土地资源的主要途径,但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农户虽然对自己名下的土地拥有承包权和经营权,但在具体行使时仍会受到基层行政部门的干预,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混乱,引发土地纠纷问题。同时土地分配方法缺乏创新,仍停留在以往“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单一分配方式,期间由于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使得土地产权关系较为混乱,阻碍了土地顺利流转[2]。其次,在土地具体流转过程中,缺乏规范有效的合同约束,没有在公证程序见证下进行流转,为后续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再次,土地流转机构没有很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只局限于简单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没有做好土地流转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无法有效地解决土地流转纠纷,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了不利影响。
2.2人才匮乏,配套产业发展滞后
首先,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相对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很难吸引高素质专业型人才。同时农村在户籍、土地、社保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难以留住人才。其次,农业科技、农业保险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缓慢,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需运用多种农业科技,但是一些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由于自身因素或其他因素影响,尚未意识到农业科技的重要性。同时农业科技推广效果差强人意,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支持。再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缺乏深刻的认知,推广部门对农业保险的参保资质、保险范围等缺乏有效宣传,再加上我国农业保险险种单一,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2.3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迫切需要金融业的支持。然而当下农村金融发展缓慢,农民获取农业金融贷款的方式比较单一,通常依赖于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由于在农业生产经营时,通常需要面对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投资收益回报时间较长。金融机构在借贷时会存在诸多顾虑,导致农业金融借贷限制条件较多,多是小额贷款且期限短,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当前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尚未彻底厘清,在实际进行金融借贷时,无法将土地作为贷款抵押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很难获得资金支持,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发展速度。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农业金融借贷需求。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
3.1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资源整合
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资源整合,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其能够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实现更好的发展。首先,落实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土地经营权、承包权,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的整合。其次,完善土地流转程序,结合土地流转实际,简化流转程序,搭建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土地流转机构服务能力。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规范、合法的合同,明确合同内容权责,避免后续引起不必要的土地纠纷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创新土地流转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搭建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化平台,从而为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土地资源和整合流转服务。再次,尊重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由农民自主选择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流转,禁止基层政府机构干预,更好地保护农民自由流转权利。与此同时,做好土地流转规范化指导,降低后续出现土地纠纷问题的概率。
3.2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产业发展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面对人才缺乏的困境,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提高认识,打破城市与农村之间户籍、土地和社保等体制性壁垒,鼓励高素质人才向农村流动,完善福利措施,从而更好地引入人才、留住人才。在此基础上,还应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并为其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投身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事业中,从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人才。其次,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应从产业发展、自然生态改善、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层面入手,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建设成生态宜居的家园,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打破人们对农村固有的落后、破败的印象。再次,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还应从相关配套产业入手,推动农业科技、涉农保险等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深刻认识到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将目光放长远,通过引入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引入奖惩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有效激发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的积极性。最后,对于农业金融产业,同样需要加大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应立足于基层农村,做好涉农保险的宣传工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同涉农保险。政府部门应通过加大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农业保险机构应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农业参保范围,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3.3落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农村多元金融主体建设
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经营规模时,通常需要进行金融借贷。为有效解决当下农村土地贷款抵押面对的种种问题,除了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还应明确土地抵押担保方式,确保通过确权后的土地能够获得相应的贷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更好的发展。其次,进一步推动农业金融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一些其他资本类的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农业金融贷款方式,解决新型农业主体贷款难的问题。再次,在金融业进入农村市场的过程中,需要加大把控力度,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以免对农村整体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后,立足于农村金融产品,做好产品创新工作。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金融借贷需求,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使得农业金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助力。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通过采用补贴、税费减免、政府担保等方式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为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思考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需要,为了充分了解鸡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主要模式和特点,以及影响制约因素,笔者对所在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旨在通过调查、总结、研究分析,对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设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发展现状
本文所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具有适宜的经营规模、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好,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四种类型。目前鸡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为主要经营类型。截止2016年6月末,鸡西市合作社达到2667个,种植业家庭农场(大户)达到4619个。
1.合作社。全市工商注册并在经管站备案合作社2667个。合作社成员总数2.8万个,带动农户6.76万户。种植合作社规模经营达71.2万亩,经营个体达427个。其中200~500亩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9.61万亩,经营个体134个;500~1000亩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5.48万亩,经营个体66个;1000~3000亩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25.2万亩,经营个体163个;3000~5000亩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14.12万亩,经营个体38个;5000~10000亩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14.16万亩,经营个体24个;10000亩以上范围的种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2.63万亩,经营个体2个。可以看出种植合作社规模经营主要范围集中在1000~3000亩,这个区间的经营面积占合作社规模种植面积的35%。
2.家庭农场(大户)。全市种植类家庭农场(大户)达到4619个,种植面积达141.84万亩,主要作物为玉米、水稻,其中玉米为65.3万亩,占种植面积46%;水稻为65.9万亩,占种植面积46.5%。其中200~500亩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118.90万亩,经营个体4460个;500~1000亩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9.73万亩,经营个体148个;1000~3000亩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8.84万亩,经营个体55个;3000~5000亩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1.29万亩,经营个体4个;5000~10000亩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0.51万亩,经营个体1个;10000亩以上范围的家庭农场(大户)经营面积达2.58万亩,经营个体2个。可以看出家庭农场(大户)规模经营主要范围集中在200~500亩,这个区间的经营面积占家庭农场(大户)规模种植面积的84%。
(二)主要特点
1.创办主体多元。鸡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主要是由村干部、种养大户、致富能人等主体创办。比如本地某一村的村支书,根据本村朝鲜族农民外出务工多的特点,带领村民组建了水稻专业合作社,将全体村民纳入合作社,实现了整村近5千亩土地全部规模经营,留村农户共同从事农业生产,通过规模经营增加效益。
2.产业覆盖面广。从产业分布来看,鸡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经营内容基本涵盖农业所有产业,但以种植业为主。以合作社为例,全市种植业合作社2033个,占总数76.2%;养殖业368个,占总数13.8%;农机175个,占总数6.6%;加工28个,占总数1%;各类技术及信息等服务业63个占总数2.4%。
3、区域主导产业明显。鸡西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布局上充分体现地方产业的特点、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如市区近郊蔬菜、养殖等产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发展明显。县(市)地多,水稻玉米种植优势突出,粮食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明显。如本地县(市)的一个种植合作社――金健农业种植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2013年吸引全村110户农民带地入社,规模经营种植玉米7900亩,截至2015年,入社成员达到201户,规模经营耕地面积15320亩, 合作社比当地不入社农民亩均增收261.6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难度大
土地流转规模大小,流转机制是否健全,是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条件。当前制约鸡西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民的思想观念和认识局限,恋土情结、各种忧虑和担心,制约了土地流转。二是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市场不够健全,对农民的服务引导、培训不到位。
(二)发展资金不足
所有经营主体都面临共同的难题―发展资金不足。经营主体要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机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民的主体性质决定了投入能力不足,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特别是大型种植、农机合作社,经测算,经营1万亩地至少需要流动资金三百多万元。
(三)支持扶持不够
鸡西市新型经营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特别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扶持。当前政策支持不多、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不足是普遍问题,从额度上说更是杯水车薪,不足以投入到生产、经营环节,对于增强新型经营主体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的力度有限。特别是金融部门对合作社贷款要求标准高,合作社贷款难度较大,对于合作社的信贷主体资格,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并不认可。
(四)经营主体能力不足
当前鸡西市经营主体的领办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种养大户,尽管大部分经营主体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还是受学历、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缺乏专业知识,缺少长远规划,组织能力不强。具有懂经营、会管理、市场开发能力强的“能人”更是稀缺,难以有效担当现代农业发展重任,急需进一步提高。
(五)经营主体不够规范
从鸡西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来看,一些农民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发展实力不强,缺乏竞争力、凝聚力和带动力。家庭农场规模偏小,实力较弱,发展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多为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
(六)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鸡西市农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农业经营主体虽然把农业机械和投入一定程度整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但由于流转的土地过于分散、村级财力不足等原因严重制约了基础设施建设,对经营主体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七)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农业技术技能、生产经营管理、农机植保,以及产加销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指导服务。但目前的现状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整体还不完善,不能很好地满足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工作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流转服务
依托各级经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各级服务组织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和公布、土地评估、交易服务等工作,健全县(市)土地流转服务大厅,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高效完善的服务,让土地流转逐步向规范有序转变,尽快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制度保障。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应优先面向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农机具购置补贴倾斜。农机购置补贴要向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三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用地,依法优先安排。四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贴息贷款额度。
(三)加强金融服务
进一步加大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协助金融部门做好合作社信用评级工作,完善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授信、增信机制。
(四)加大培育引导
一是培育致富能人领办一批。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农村的致富状元、致富能手因地制宜地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一批。选择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企业以资金、技术等加盟合作社,使合作社起到上接龙头,下连农户的作用,在切实代表农民的利益的同时,又帮助企业组织生产。三是培育典型推动一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开展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建设活动,培育各层级示范典型, 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在全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带动其他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
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领办人进行培训。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方面的培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力度,各级有关部门应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系统服务,帮助其逐步规范发展壮大,提升质量层次,增强发展实力和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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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政策引导下,新型农业项目兴旺发展,成立农民合作社29家,其中种植业18家,畜牧业6家,服务业3家,合作社成员432个,带动农户1100多户。在类型上,以畜牧业发展为主的专业户数量较多,发展较早,共计36家。其中养猪28户,年出4700多头,蛋鸡场6座,存栏3.7万只,蛋鸭成员户76家,带动240多户养鸭,年出栏青年蛋鸭300万只,蛋鸭存栏5万多只。近年来种植业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以花卉、苗木为主园艺项目迅速发展,规模经营大户9个,总面积1910多亩,带动农户70多家,改变了种植结构。我镇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大力发展茶叶生产,成立茶叶合作社4家,新增茶叶面积2400多亩;农机服务业与时俱进,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土地利用率不高,农机合作社有了用武之地。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农民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劳动强度大大降低,种植质量和产量得到大幅提升,劳动成本降低,农业新技术能充分应用,机械化应用程度较高。
二、土地规模经营现状
我镇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是出租。所出租的土地一是与农机合作社合作,种植粮食作物;二是茶叶生产;三是苗木花卉的种植。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规模小、资金少、农民合作社成员少,流转土地规模小,合作社的作用不能显现,各自为战,没有合力,没有统一的销售网络。
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对建立家庭农场、土地经营大户要出台政策,给予项目上的扶持,所经营的土地给予补贴,从政策上切实调动土地经营者的积极性,减轻负担,给予优惠贷款的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鼓励大户、实业家参与土地经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议以茶叶、苗木花卉生产为主要发展方向来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科技棚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等,切实让我们的土地通过流转、托管、代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多元化,农民挣钱途径更为广阔,单纯的土地收入已满足不了需要。土地零散、不能集约化生产,导致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成本高,农业新技术推广难。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2222
常德市鼎城区位于湖南省北部,其中农业人口62.9万人、农户17.37万户;有耕地面积771.7km2,是国家的商品粮基地县和产粮大县(区)。近年来,鼎城区立足城郊农业发展战略,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其中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发展较快,作用较大,但也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1 鼎城区种粮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0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4]25号)文件精神,鼎城区从2014年起开始申报和扶持种粮家庭农场,现已连续实施了3a。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农业部门认定获省百千万工程财政补助的种粮家庭农场共266家,其中2014年80家,2015年105家、2016年81家,3a共申报补贴面积2007km2,其中2014年580km2、2015年800km2、2016年627km2,共发放补贴资金3931421元。
2 发展家庭农场的作用和意x
2.1 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进标准化生产
家庭农场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谁来务农”的难题。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都在6.67~13.3hm2,以种植双季稻为主,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生产。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主普遍重视质量安全,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了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质量管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
2.2 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益
由于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大,粮食生产多应用于大型农机具,整体机械化程度较高,粮食单产水平也比普通农户要高,再加上规模经营机械化统一作业及节本技术的应用和成本控制,家庭农场主双季种稻纯收入要比一般农户高150~200元/667m2。
2.3 有利于提高种粮积极性
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有种粮积极性。一般农户由于田地较少,实行的是粗放式经营,能得多少是多少,他们主要靠做零工来增加家庭收入。而家庭农场更多的出于增加收益,实现规模经营,注重降低成本和提高单产,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增加产出。在资金投入方面,拥有的农业机械多于普通农户,也更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
3 种粮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3.1 土地流转较难
农民惜租,土地流出户少,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土地集中连片难,流转土地农田基础条件较差;流转价格上涨快,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农民经营的成本压力较大。
3.2 融资较难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投资较大、见效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目前缺乏物权属性,农机机械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授信担保困难,银行能够提供的贷款有限,所以仅靠金融机构放贷有困难。
3.3 部分家庭农场主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偏大、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偏低。全区266个家庭农场主中,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仅11人,20世纪60、70年代出生的有225人,20世纪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有30人,年龄最大的有70岁;初中及以下学历的 169人,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85人,其中农业专业毕业的仅仅12人。
4 发展种粮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4.1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因势利导加快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按照“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步伐;赋予村级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健全区乡村3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4.2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
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贷款给予担保或贴息补助;支持家庭农场申报农业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家庭农场注册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认证,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田灌溉、机耕道路等基础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
4.3 实行支农项目倾斜
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
4.4 加强考核和管理
建立对家庭农场的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的过程管理,实现对不合格家庭农场的及时识别并退出政策扶持的机制。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对策;陕西宝鸡
中图分类号 F3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2-0270-02
宝鸡市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西部,现有人口376万人,农业人口270万人,年平均降水量为590~900 mm,农业是主要支柱产业之一。耕地总面积37.87万 hm2,有效灌溉面积18.6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53%。种植业面积较大,占66.4%。近年来,随着宝鸡市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村青壮劳动力的持续转移,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宝鸡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热荩也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和现实选择。笔者通过对宝鸡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状进行调研,分析障碍因素,提出了加快发展的具体对策。
1 宝鸡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到2015年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0户,省级以上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 498个,国家级示范社 30个;家庭农场2 014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6个;培育种养大户9 504个。全市土地流转5.03万 hm2,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7.28%,新型主体占流转总面积的60%以上。全市20 hm2以上现代农业园区355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919个,占全市总数的53%,其中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8个。产业涵盖了粮食、果业、蔬菜、畜牧、农家乐、手工艺等各个方面,区域特色明显,规模效应突出。初步形成了以土地集中为主的园区引领、大户承包;以联合经营为主的企业带动、土地合作;以统一服务为主的社会服务三大类型5种模式。
1.1 园区引领
通过统一规划建设园区,吸引经营主体有介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产业化环节,实现资源集约、要素集聚、产业融合发展。陈仓现代农业科技园区,采取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措施投资5.3亿元,吸引了国人菌业、绿丰源蔬菜、陕汽华臻等龙头企业落户,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1.2 大户承包
种养能手或有实力的农户,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将土地集中连片起来,从种到收自主经营,形式灵活,管理便捷,适应性强。到2015年底,全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11 518个,规模经营面积2.16万 hm2,以种植和养殖为主,单户 3.3~20.0 hm2,少数超过66.7 hm2。
1.3 企业带动
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或产品订单将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生规模效益。秦宝牧业公司采取“企业+育肥场+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在畜牧养殖区建立肉牛养殖育肥基地,实现了专业化养殖、订单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1.4 土地合作
村集体组织通过流转或托管将土地集中经营,既避免了耕地撂荒,又壮大了村集体实力。金台区硖石镇五七农机专业合作社由320户农户带地或带资入股成立,入股土地242.594 hm2,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社员除挣取工资外,还享受盈利后的保底分红,实现了多赢。
1.5 社会服务
土地不需流转,只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享受农业生产全程或某一关键环节服务。凤翔县汇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集中连片托管当地4个村逾253.3 hm2耕地,围绕粮食生产实行农资供应、机械深松、播种、田间管理、收割“五统一”有偿服务,实现了土地耕作社会化服务。
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围绕市场需求和变化,集成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定,促进了农业生产安全。通过实施规模化经营,使土地等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主体集中,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双赢”。同时由于土地的规模化流转,有效吸纳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也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创造了条件。
2 存在的问题
2.1 新型主体总体发展水平不高
全市新型主体总体发展实力不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较少,大多以生产型为主,精深加工不足,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仅占1/3,少数合作社只挂牌不运行;不少专业大户和农场主经营理念落后,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层次低,示范带动力较弱。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和紧密[1]。
2.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部分生产区域水、路、电、渠不配套,复垦地耕地质量普遍较差、水土流失严重,难以达到规模生产集中连片的要求。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报率低,加上土地流转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农业自然灾害重发频发,规模经营主体大多不愿投入、不敢投入,因此迫切需要完善配套的农田基础设施。
2.3 土地规模流转缓慢
全市土地流转体制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农户对土地长期流转后能否顺利收回承包权心存疑虑,转包意愿不强;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价格达到1.5万元/hm2以上,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导致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积极性下降,集中连片流转难度加大。
2.4 资金筹措困难
农业规模经营是一个资金密集投入的过程,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资金。目前,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设置的门槛较高,对贷款的抵押担保物进行了严格限制,大型农机具、农业经营场地、土地经营权等都没有纳入到抵押范围[2]。
2.5 社会化服务不配套
当前公益方式、内容与新型经营主体的个性化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托管代耕、统防统治、工厂化育苗、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等社会化服务还处于发展初始A段,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规模弱小、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的订单式、托管式、全程式服务较少。
3 对策
3.1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建议加快全市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规模流转奠定基础。同时鼓励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通过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登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流转交易纠纷调处等制度,保障土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指导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引导新型主体合理确定经营规模,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
3.2 壮大新型主体
通过引导农业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多赢多利。引导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联合,加快促进合作社联合社发展。依托项目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扩大生产规模。开展市场营销、运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指导新型主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3.3 提升发展模式
科学选择规模经营路径,在产业聚集度较高、土地连片的地区,大力发展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发挥农业园区产业集聚功能,加速项目、科技、服务等要素向园区集聚,吸引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进入园区,促进产业持续发展。探索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的产业联合体,延伸产业链,扩大示范带动。在农民恋地情结不高的地区,发展联合经营型规模经营。在暂不具备土地流转条件或农民不愿流转土地的地区,扶持发展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
3.4 健全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以政府服务为依托、以新型主体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农技、农机、质检、畜牧四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加强面向新型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带动和规范引导,积极发展农机服务队、托管代耕公司、农资经销企业、抗旱服务队等社会化经营组织。在粮油生产上推广“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生产模式,在经济作物和畜牧养殖上积极探索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不断拓展经营型组织服务范围,并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储藏、信息、金融等方面的服务[3-4]。
3.5 优化发展环境
建议通过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从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人才引进等方面对规模经营进行补贴。在农业补贴上,优先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烘干机、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的需要。建议金融机构针对规模经营主体差异化需求,提供多样金融产品,逐步将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等作为贷款抵押物,破解规模经营资金瓶颈。建议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赔付率,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风险保障基金,降低农业规模经营风险。
4 参考文献
[1] 赵虎生,海江波.宝鸡市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现状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6(14):308.
[2] 李厚廷.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05-111.
关键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解决对策
枣庄市是农业大市,正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民增收缓慢等问题,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笔者调查了枣庄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分析了制约因素,提出了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1枣庄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1)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延伸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14.11万hm2。延伸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建成市、区(市)、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68个。延伸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土地合作社发展到1623家;土地流转面积5.63万hm2。创新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试点16家,入股金额1148.3万元。
2)加强粮食高产创建。全面启动吨粮市建设,申请省级高产创建验收示范方10个、面积1.23万hm2。全市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效明显,小麦机收还田率达到98.9%。
3)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培植马铃薯、石榴、长红枣、食用菌等四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10个优势特色农产品和20个果菜标准园,全市新增特色优质高效农业0.58万hm2。
4)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全市有36家规模以下农业龙头企业转为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24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77家、3633家。
5)农业重点政策项目顺利推进。全市共落实种粮直补、农资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资金4.11亿元;启动日光温室、能繁母猪、公益林等新增农业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推进52个省、市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项目建设。
2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不够。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功能还不健全,规模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程度不够,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短,加工转化能力差,产品以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为主,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仅占全省的3.5%,销售收入仅占全省的2%。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忧。在生产、销售和监管方面都存在许多隐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任务很重。四是农业稳定增产的压力较大。干旱、暴雨、冻害、风雹等自然灾害及病虫害依然是影响粮食产量的重要因素,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持续增产和有效供给困难增多。五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较重。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务工增收、改革增收等难度加大,统筹城乡发展任务艰巨。
3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途径和举措
今后应以深化农村产权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抓好为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消费者的“三个服务”;发展以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物质技术装备、新型管理和支持保护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四新”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任务目标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0%以上,农业年增加值增长3%以上,粮食总产量每年稳定在170万t以上。
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将枣庄市整建制创建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设计一批重点农业工程与项目,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紧紧围绕粮食、蔬菜、畜牧、果品、苗木、花卉、水产等特色产业,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示范乡镇,重点建设一批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市场和示范农技服务组织等,着力提升当地主导优势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强力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流转管理、蔬菜和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发展新型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及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等。
3)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发展设施高效农业,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精心组织好蔬菜、果品标准园创建活动,重点发展石榴、长红枣、食用菌、马铃薯等14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以现代种业、配方施肥、农机农艺融合、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物联网信息化为重点,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4)继续推动农业产业化,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市着力打造一批处于行业领先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集群。支持龙头企业在基地发展、品牌创建、质量检测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链结联合。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吸引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规范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
5)加快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抓好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生态农业示范县、农村扶贫开发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一批市级农作物秸秆利用、果菜产业振兴、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农业项目。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补贴、良种补贴和农业保险等“三补一保”政策。增加保险种类,扩大投保面积,做好新增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加强重点贫困村扶持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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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推行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EB/OL].(2015-4-29)[2015-11-26].http:///qzfzcbmzsjg/qjqqfb/zcwj/xzgfxwj/201504/t20150429_526930.htm.
[5]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5-4-29)[2015-11-26].http:///qzfzcbmzsjg/qjqqfb/zcwj/xzgfxwj/201504/t20150429_526931.htm.
[6]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5-10-08)[2015-11-26].http:///qzfzcbmzsjg/qjqqfb/zcwj/xzgfxwj/201510/t20151008_558 796.htm.
[7]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5-10-08)[2015-11-26].http:///qzfzcbmzsjg/qjqqfb/zcwj/xzgfxwj/201510/t20151008_558 797.htm.
[8] 张棋,郑水明,叶学珠,等.浙江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践模式和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8):4900-4904.
[9] 席建峰,高飞,房苏清,等.我国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12(9):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