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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等,对血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提炼岗位胜任素质,应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体系中,使培训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形式更加多样化,培训效果评估更具体化,提高了培训成效。
关键词 岗位胜任素质;培训;血站
Competency Refining and Training Practices on Blood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osts/YU Wei.//Chinese Health Quality Management,2015,22(1):115-117
AbstractThrough questionnaires survey on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in blood station, the job competency was refined to be applied to the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made the training with more operational, targeted, diverse forms, more specific on training effect evaluate, and effectively increased the training effect.
Key wordsJob Competency; Training; Blood Sta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Blood Center of Jiangxi Province, Nanchang, Jiangxi, 330052, China
在保障血液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1]。《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共55处提到培训。培训在血站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是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2]。
1存在问题
血站培训管理体系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盲目性。一方面深感培训的重要和迫切,另一方面缺乏系统且专业的需求分析。二是方式单一。多关注课堂集中式培训,忽略日常工作指导、案例研讨、岗位轮换等方式,培训方法缺乏针对性。三是效果评估能力差,多停留在评估授课老师授课能力和学员满意度层面。四是职工普遍积极性不高,培训效果欠佳[3]。上述尴尬局面不仅在血站,在其它组织也同样存在。众多组织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以摆脱上述困境,如尝试采用岗位素质模型开展培训等。
2岗位胜任素质概述
1973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哈佛大学教授麦克里兰博士提出胜任力概念。1993年,美国心理学家斯班瑟对岗位胜任素质给出了较完整定义,即在特定环境中,在具体工作岗位上 ,做出优秀业绩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行为[4]。这些行为和技能的基本特征是可衡量、可观察、可指导,并对员工个人绩效以及组织成功产生关键性影响[5]。
根据不同岗位的胜任素质,确定培训需求,结合岗位要求以及现有人员素质状况,为员工量身定制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成效。将提炼的关键胜任素质作为设置培训课程的依据,可避免盲目制定培训计划现象;灵活多样的培训手法可提高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岗位胜任素质模型,便于管理者明确优秀绩效职工所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为每位职工指明努力方向,有利于提高职工岗位胜任力。
3岗位胜任素质提炼
岗位胜任素质模型构建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辨别优秀员工与一般员工在知识、技能、社会角色、自我认知、特质、动机等方面的差异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并对数据进行科学整合。
提炼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素质:(1)确定目标岗位,定义岗位绩效标准;(2)选取样本组,通过行为事件访谈法、个人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小组座谈法等收集整理信息;(3)分析提取信息,提炼岗位胜任素质。
中心根据胜任素质模型提炼基本步骤及方法,结合工作特点,对照目标岗位绩效标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调研小组讨论、专家论证等制定胜任素质模型问卷,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2大类,通过效度和信度检验。调研对象科室涉及质管科、检验科、研究室、成分科、体采科、血源科、供血科等,由调研小组成员指导填写,确保问卷有效性。调研历时2个月,发放问卷108份,排除岗位调动、弃权、填写不规范等无效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99份。
心态及亲和力最重要。对于血站职工而言,任何一个小差错、小失误都可能引起严重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故严谨性和执行力至关重要。由于血站工作的特殊性,拥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和积极心态也比较重要。
由表2可知,专业能力方面,岗位知识、采供血知识、法律知识和学习能力最重要。对于普通职工而言,具备岗位知识和采供血知识方能胜任日常工作。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为避免采供血纠纷,具备相应法律知识也比较重要。排在第4位的“学习能力”说明越来越多的血站职工感受到社会竞争的激烈,意识到只有拥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才能具备更好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表3显示,不同岗位素质在不同科室本岗位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差异。有3个科室的工作人员全部认为严谨性素质非常重要;体采科胜任素质中的亲和力、积极心态和表达能力较重要,这与其工作性质吻合;质管科、体采科工作人员均认为法律知识很重要,90.32%的供血科职工则认为该素质重要。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中心提炼了职工在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胜任素质以及不同岗位、不同科室的胜任素质,为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
4胜任素质培训
培训一般包括需求分析、计划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4个环节。
(1)需求分析。依据提炼的岗位胜任素质,由职工、科室及调研组成员共同对职工现实胜任力状况进行评估,找出差距,分析原因,针对性改进。如调研中发现部分体采科职工存在职业荣誉感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象,通过设计恰当的培训方案予以消除。
(2)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针对岗位工作中非常重要但目前职工有差距的胜任素质进行重点培训,选择适宜的培训方法及讲师,改变盲目制定培训计划的做法,提高培训针对性。
(3)实施。改变以往所有培训全体职工“一锅端”的做法,采取“五结合”方式展开培训,即中心公共培训和科室分散培训相结合;中心目标培训与职工个人生涯发展计划相结合;普通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重点人群培训相结合;通用内容与胜任素质专题培训相结合。
(4)效果评估。注重培训效果转化,努力做到“三个评价”,即评师资、评课件、评效果。特别重视效果评估,通过技能大比武、评选服务标兵、演讲、情景剧比赛、案例研讨等,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效果考察与评估。
5小结
在明确岗位胜任素质的基础上,找出差距,开展针对性培训,可使培训更加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效果评估更加具体化,有助于培养更多的优秀职工。如对体采科重点开展塑造健康心态、服务体系建设、人脉资源开发与利用、服务礼仪等培训;对实验室人员加强生物安全、职业暴露、采供血科技档案管理等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学课题研究专题培训等,在全体职工中进行法律、采供血新国标讲解、团队建设等培训。培训方法尽量多样化,如服务礼仪培训采用演示法,生物安全培训采用角色扮演法等。多方式评估培训效果,如塑造健康心态培训结束后组织编写职工修身理念读本,涉及做人理念、成功理念、质量理念、创新理念、责任理念、团结理念等,要求每位职工撰写读后感。服务体系建设培训要求每位职工结合岗位实际,围绕“我为采供血创优服务做了什么”等内容进行演讲。针对性的培训内容,灵活的培训手段,多样的评估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组织学习氛围,为培训效果转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刘芳兰,张明哲,杨春玲,等.行业培训是输血事业稳步发展的关键[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1,18(2):9-11.
[2]王恒瑞.如何做好血站培训管理工作[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6): 359-360.
[3]张晓君.建立以胜任素质为核心的培训需求管理体系[J].航天工业管理,2010(2):22-24.
[4]姚凯,陈曼.基于胜任素质模型的培训系统构建[J].管理学报,2009(4):532-536.
[5]李芝山.基于岗位胜任素质模型的人力资源培训系统设计[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1,133(27):138-143.
通信作者:
余薇:江西省血液中心业务科主管技师
E-mail:ywjxbc@163.com
收稿日期:2014-04-11
关键词 继续教育 学院建设 发展思路
伴随着“天空开放” 进程的深入推进和中国民航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以及民航技术、管理等方面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对民航特有专业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的,使我院组建继续教育学院,发展终身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1 总体目标
依托民用航空的行业优势,地处珠三角航空大省的突出区域地势,充分发挥我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作用,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师资培训;与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开展民航业内企业急需人才培养;主动与珠三角地区企业事业单位合作培养各级各类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开展在职学历教育;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环境,力争建成民航行业、珠三角地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打造国内著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民航行业继续教育品牌,成为中国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旗帜和应领者。
2 具体目标
(1)主动接轨,发挥优势,培养民航业内急需人才。充分发挥我院现有民航特种工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鉴定优势,扩大规模,创新机制,大力发展民航业内高层次培训,主动与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建立华南地区民航管理干部人才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两院优势,开展民航系统党政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职业岗位教育培训,力争实现年培训规模达到5万人次。
(2)突出特色,强化示范,拓宽高职师资培训项目。发挥我院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优势,有计划、有目的地与行业、企业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师资培训项目,为高职院校,特别是珠三角地区院校培训富有创新能力的教育、科研与管理人才,实现培训高职院校相关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人数达1万人次。
(3)优化布局,稳定规模,开展成人在职学历教育。发挥国家示范性重点专业建设优势,与区域内中职院校合作,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人才培养;引进高校学历教育,开办成人在职专升本、本专升硕等教育,形成物流管理等若干社会需求的通用品牌专业和5~10个珠三角地区成人教育品牌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在校规模五年内稳定在5000人。
(4)拓展领域,服务社区,探索区域职业继续教育。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开拓民航企业职业教育市场,逐步向其他航空制造业延伸,加强校企合作,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为企业培养急需的复合型人才,积极为珠三角地区企业发展和空港区域经济圈服务。实现在职教育与职前教育并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同步的职业继续教育,实现办学规模达到年2000人次。
(5)创新形式,服务社区,形成社区终身学习环境。围绕以人为本,终身学习的原则,细化支持服务,开拓社区服务项目;开办小区大学,发展老年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各级人员业余兴趣等终身学习项目,形成继续教育新的增长点,办学规模达到年2000人次。
3 主要措施
3.1 彰显行业优势,突出培养民航企业急需人才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期,全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30个以上;运输机2750架,年增长11%;通用机队规模2000架以上;航空运输总周转量990亿吨公里,年均增长10%。这一数字显示,中国民航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储备不足成为当前困扰民航企业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民航特有工种专业技术人才、航空安全创新技术应用人才和操作性技能人才最为紧缺。我院将主动与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在其现只有北京和昆明两个培训基地的情况下,积极申办建成其华南地区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党政干部培训项目,开展中青年骨干和后备干部培训项目;开展民航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式的培训项目,如对从事民航运输的机组、空乘、安检、运输操作、货运等九类人才的危险品初训;为企业培养更多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民航特有工种专业技术人才和一线操作性技能人才,为国家民航强国战略作出贡献。主要培训项目详见表1:民航企业急需人才培训项目一览表。
表1 民航企业急需人才培训项目一览表
3.2 发挥示范引领,拓宽高职师资培训项目
发挥我院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优势,在现有电子信息类和物流管理类两个师资培训项目的基础上,逐渐向交通运输类、旅游管理类、机电设备类、通信类、计算机类、安全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财务会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公共管理类、语言文化类过渡;为高职院校,特别是珠三角地区院校培训富有创新能力的教育、科研与管理人才,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3.3 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成人在职学历教育
2011年仅广州市就有初中毕业生12万人,高中毕业生6万余人,这其中初中毕业生中有45%读中职;高中毕业生中,每年有40%读大专和高职;20%考不上大学;同时我院每年也有应届毕业生3000余人,还有很多社会在职人员希望提升学历教育,为了向这部分群体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继续教育学院拟发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优势,与区内知名院校合作,引进优秀教育资源,以业余和函授教育为主,开办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详见表2:成人学历教育项目一览表。
3.4 加大校地合作,增强区域经济服务能力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企业每年用于继续教育的经费不少于工资总额的1.5~2.5%。我省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将继续教育重点更是放在了现代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信息、社会工作等十二大领域,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10万人次,到2010年共计培训100万名高层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截至2008年末,广东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企业法人单位1.4万余个,从业人员90.54万人;非企业法人单位559个,从业人员2.49万人。这些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问题日益突显。我院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校地合作力度,在立足服务民航企业的同时,从向民航传统领域,逐步延伸扩大到航空领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领域,构建具有柔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先期开展上岗和转岗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与认证等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逐步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职业岗位技术培训和职工自学成才培训拓展。
表2 成人在职学历教育项目一览表
3.5 提倡终身教育,创建社区终身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改革 课程建设
十以来,多次强调,军队要“能打仗、打胜仗”,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随着部队武器装备更新和实战化训练不断深入,培养更多能够遂行多种通信任务、技术娴熟的技能型人才,对基地化教学训练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课程教学应按照“部队训练向实战靠拢、院校(训练机构)教育向部队靠拢”的要求,遵循“继承、调整、精简、优化、创新”的原则,理顺与相关联专业教学内容的关系,适应专业装备更新情况及实战化训练改革进程,推动教学内容、组训方法和配套建设创新发展。
一、遵循技能生成内在规律,突出部队岗位任职合格要求
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必须着眼部队岗位任职需求,围绕教学实践,抓好与《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中规定的训练科目、部队承担作战训练任务、装备更新发展的结合,增强教学的指向性和内容的针对性,提高参训人员的岗位任职能力,实现训练机构教育与部队训练内容的有机衔接。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应按照“理论-实践-理论”、“考核-分析-评估-纠偏”的组训方式反复实践,确保教学改革的正确方向和训练效益。
一要坚持调研论证,确定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正确方向。当前,基地训练承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生活阅历较浅、个体文化差异较大、服役时间较短,但他们成长成才愿望迫切、比学赶帮超的意识强烈。随着部队新装备、新网系和战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装备组训模式、能力素质生成的着力点也随着发生变化。以部队作战任务、岗位任职需求为牵引,突出参训人员能力素质基础、基地现有培训内容的调查研究,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有利于理清教学改革的思路,有利于规范教学活动的组织,确保课程教学的顺利实施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要立足教学实际,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受组织人、参与人、学习氛围、装备器材等多方面的条件制约。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立足当前需求与着眼长远发展的关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专业训练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学之初要讲清抓好专业学习对部队建设、参训人员个人发展和部队岗位任职的重要性,明确课程教学组织的方法、要求,装备配备和技能考核的标准,增强参训人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正确处理好部队装备更新与基地现有装备差异、大纲规定训练内容与现有装备训练、训练教材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在依据《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增新删旧、调整完善、并简优化”的思路,适时调整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确保训练内容适应部队训练实际和装备更新需求,训练标准达到并适当高于大纲考核标准,使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到部队后能顺利走上岗位、战位。
三要改革研究并举,推动教学活动深入开展。教学中要坚持“研为教用、研改结合、以研促教”的指导思想,结合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实战化训练组织、通信综合演练,总结研究专业课程建设配套改革内容,及时把研究成果和补充的新装备运用到教学之中,按照难易程度分级梳理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知识要点,制定相应的课程实施计划、实践操作流程、值勤值机规范、技能评定指标、考核验收标准,按照起步和补差训练、基本技能训练和应用提高训练三个阶段进行教学改革检验,有效促进教学改革的持久开展。
二、适应岗位任职要求,突出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
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参训人员未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训练内容和标准要依据《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并着眼部队装备不断更新现状,训练组织依据大纲又要高于大纲。目前,基地承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周期缩短,但技能要求随着装备的更新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推进却相应的提高,这就要求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着力点应放在精选教学内容、精练装备操作、精细技能培养上来。依据参训人员知识能力结构、专业教学和技能生成规律、理论实践相互嵌入原则,坚持理论讲解、实践操作、考核评估、理论强化不断线的培训方法,按照教学内容分模块、技能训练分阶梯、组训方式分层级的思路,大力推进组训方式、方法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训练效益。
一是合理确定专业课程培训内容。依据《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能力要求,突出训练中最实用的装备及仪器仪表操作使用,重点训练最管用的值机值勤、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内容,强化训练通信保障手段综合运用等内容。适应参训人员学历层次、知识结构,把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按基础知识、必须学会,基本技能、必须掌握,专业重点、训练强化,拓展知识、了解补充的思路,使专业课程教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遂行通信保障任务为牵引,以提高参训人员专业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为核心,按照单装操作重技能,多装训练重联通,专业要素联合重组网,实战化演练重运用的思路,确定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践组训方式方法。
二是训练阶段划分采取阶梯递进。专业课程教学应结合装备训练特点,遵循由基础到应用、由低级到高级的实践原则,可将专业教学培训周期分为起步训练、基本训练、应用训练和综合训练四个阶段,形成阶梯逐步递进的态势。起步训练阶段主要针对参训人员学历层次较低、文化基础参差不齐的实际,以统一的理论讲解和装备仪表操作使用为重点,解决专业知识“入门”问题;基本训练阶段主要针对专业知识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深入学习,熟悉专业教学内容组训方法、基本技能、仪表使用,探索技能快速形成的途径和方法;应用训练阶段主要采用想定作业、室外现地教学等方式,根据实践课操作实施流程,规范训练的组织、检验训练的效果;综合训练阶段主要结合装备全功能运用、多要素联合训练、实战化训练和综合演练,在近似实战的条件下全面锻炼和提高参训人员的战斗作风、战场意识、装备操作和功能运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理论学习和基本训练成果,尽快提高参训人员的未来岗位任职能力。
三是教学内容配档运用模块集成。专业课程教学组织要打破专业间界限,立足现有装备进行优化组合和精简调整,对专业教学课题进行集约处理、模块配档,各模块之间可按照“积木”原理,优化组合、有机串联。着眼知识掌握和技能培养,以专业装备操作运用、专业综合训练为核心,抓好相关课题模块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穿插组训,形成横向交叉组训、内容衔接、专业互补,纵向突出重点、逐步深化、逐级提高的训练体系。模块化组训方式的有效运用,可以大大减少各课题间的重复内容,节省训练时间,便于查漏补缺,便于把同类型、相关联的内容相对集中在一起进行教学,强化各知识间的交叉渗透,巩固和消化专业知识。
四是专业技能训练坚持滚动升级。专业知识掌握和装备熟练运用要以部队岗位任职需求为牵引,坚持不断强化。专业课程教学中应按照参训人员入学前专业知识掌握、专业培训参与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组,实行小教员帮带制度,抓好有一定专业基础学兵的优先培养,建立装备操作、台站组训示教示训小组。充分发挥专业骨干和小教员的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加强阶段性考核讲评的触动作用,通过考核竞赛,选拔技能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模块升级深化专业学习,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差强化训练,直到达到训练规定的考核标准,从而调动和激发参训人员的荣誉感和自信心,提高参训人员参与学习训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改善专业课程教学条件,抓好教学配套内容建设
深化专业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加强专业教学配套内容的建设,不断完善专业课程教学条件,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业急需、完善配套,挖潜改造、经济实用,灵活组织、注重节约”的指导思想,不断改善专业课程教学条件。
一要建章立制,推动专业课程教学规范开展。适应未来新装备科技含量高、部队岗位任职和实战化训练要求严等情况,应加强专业课程教学规范化运行,通过对装备操作流程、值勤值机规范、考核评价标准等内容进行规范统一,使参训人员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养成优良的机务作风、培养强烈的责任意识。
二要突出重点,优化完善场地设施建设。随着实战化教学改革的深入和新型装备的不断更新,原有的教学设施、场地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要求,需要本着借用、改造、重建等思路,在充分发挥原有训练场地作用的基础上,利用好驻地周围有利环境,构建和实现实战化训练想定作业内容和现地教学需要的场地,增强实践性组训的效果,提高参训人员在复杂条件下实施通信保障的能力。
三要盘活资源,寻求专业建设持久深入。专业教学中应结合参训人员技能掌握情况,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教学软硬件平台效能,为专业训练创造单装操作、多专业联合、实战化训练的场所。加强维护和保养装备器材,革新制作教学辅助用简便器材,保持装备仪表的完好率,广泛开展多媒体教学应用,积极利用模拟器材、仿真软件辅助开展模拟训练,推动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晓峰译.美军训练模拟[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1
[2董爱国,方鑫.美军基地化训练的主要特点.国防科技,2002.12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系统名称相关技术、知识配合工程配套与监管楼宇自控自控、建筑设备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电子、电视、安防知识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公安技防办消防报警与广播电子、控制、消防知识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装饰消防局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安装、装饰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电视土建、安装、装饰音像管理处门禁电子、自控、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背景音响音响、广播安装、装饰程控交换机通信综合布线、装饰电信电话通信综合布线电信无线直放站通信安装无线电管委会停车控制自控安装LED大屏电子、计算机安装、装饰、综合布线BMS计算机BA、消防报警、安保、综合布线等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管理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
1规划设计阶段
(1)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对系统的实现
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
(3)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
(4)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2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3施工准备阶段
(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4安装施工阶段
(1)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5系统调试阶段
(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超级秘书网
(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6系统试运行阶段
(1)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7系统验收阶段
(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系统名称相关技术、知识配合工程配套与监管楼宇自控自控、建筑设备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电子、电视、安防知识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公安技防办消防报警与广播电子、控制、消防知识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装饰消防局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安装、装饰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电视土建、安装、装饰音像管理处门禁电子、自控、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背景音响音响、广播安装、装饰程控交换机通信综合布线、装饰电信电话通信综合布线电信无线直放站通信安装无线电管委会停车控制自控安装LED大屏电子、计算机安装、装饰、综合布线BMS计算机BA、消防报警、安保、综合布线等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管理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
1规划设计阶段
(1)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
(3)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
(4)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2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3施工准备阶段
(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4安装施工阶段
(1)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5系统调试阶段
(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6系统试运行阶段
(1)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7系统验收阶段
(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系统 工程监理
一、 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 系统名称 相关技术、知识 配合工程 配套与监管 楼宇自控 自控、建筑设备 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 电子、电视、 安防知识 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 公安技防办 消防报警与广播 电子、控制、 消防知识 安装、强电、空调、 给排水、装饰 消防局 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 安装、装饰 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 电视 土建、安装、装饰 音像管理处 门禁 电子、自控、 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 背景音响 音响、广播 安装、装饰 程控交换机 通信 综合布线、装饰 电信 电话 通信 综合布线 电信 无线直放站 通信 安装 无线电管委会 停车控制自控 安装 LED大屏 电子、计算机 安装、装饰、综合布线 BMS 计算机 BA、消防报警、安保、 综合布线等 办公自动化网络 计算机、管理 综合布线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
1 规划设计阶段
(1) 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 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
(3) 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
(4) 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2 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 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 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 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 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 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 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3 施工准备阶段
(1) 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 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 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 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 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 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 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 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4 安装施工阶段
(1)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 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 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 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 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 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5 系统调试阶段
(1) 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 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3) 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 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 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6 系统试运行阶段
(1) 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 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 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 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 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7 系统验收阶段
(1) 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 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 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 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 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 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1可以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传统管理模式中,因为管理范围大、任务繁,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运行成本高,通过电子信息化的网络传送、办公自动化、电子化处理等方式,大大提高了信息处理速度,减少了中间环节,也降低管理漏洞发生的机率。
1.2可以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向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职能转变。而电子政务可以通过信息化处理,建成统一的数据库,完善信息采集等方式,更快地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是政府实现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
1.3提高公共行政能力和运行速度
传统政务管理因为受条件制约,处理速度慢,传输渠道不畅,影响了行政管理能力与速度。电子政务则通过方便、快捷的信息处理工具,打破时间空间的制约,实现无纸化办公,畅通了部门之间的联络,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了行政效能。
1.4提高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网络平台为政府决策者们提供了最为全面的信息,为他们提供了最为齐全的反馈渠道,能最快地收集到民意,这就为他们作出科学准确的决策提供了条件。
1.5电子政务可以畅通民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借助网络手段,方便民众办事、投诉、发表建议等,减少面对官员“脸难看”的机会,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密切党群和于群关系。
2当前发展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2.1建设水平滞后
目前,电子政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性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包括网络系统、终端设备等开发水平不高,重复开发严重,缺乏结合地方实际的自主开发。而政府网站建设水平不高,公共服务、办公自动化、信息处理等方面协同办公程度较低,现有应用系统更新缓慢,业务流程固化,与真正实现电子政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2.2规划标准不一
当前现行的电子政务体制缺乏统一的规划,网络设施和传输通道设置不科学,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信息沟通难度大,造成信息渠道堵塞,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如在人事系统中,公务员工资数据库只能在本系统中公开,不能在政府系统共享。而其他政府系统中因为数据格式不同,平台不同,工资信息没有与人事系统统一规划协调,数据不同步,这样就造成公务员调动时,工资相应变动手续繁琐。
2.3服务功能单调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目前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务时,更多利用在政府办公自动化、政策指令传达、政府信息等内部管理上,电子政务的功能仅体现在政府的办公管理和工作效率上。但在面向广大群众实现公共服务的功能上,却不能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功能。如咨询服务、网上诉求、网络办事、信息分享等方面,没有给广大群众带来根本的转变,“管理型”角色转变不明显。
2.4技术人才短缺
由于信息技术起步太晚,信息技术教育普及不广,造成政府工作人员掌握信息技术能力不强,特别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政务的复合型人才数量不足,直接制约当前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而在信息技术行业高素质人才,却可能因职务、工资等原因,不愿意在政府部门就职,从另一方面也造成懂电子信息技术人员的欠缺。在政府职能中,没有专门信息技术单位,没有专业的信息技术维护人员,单位中电脑出了问题,基本上是依赖外来人员的维修,可见电子信息技术人才的短缺。
2.5安全问题严重
电子政务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安全成为当前政府信息化中的关键问题。我们在电子政务使用过程中,过多依靠大量的国外技术和产品,信息安全方面问题严重。在日常维护方面,杀毒软件、检测设备、防火墙安装不齐全,甚至有的地方连基本杀毒软件都不安装,或者就是系统数据备份不及时,当网站受到攻击时,轻易中毒,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或泄漏。另外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高造成面对信息安全问题时,应对不力,反应不快,防护水平低下。
3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对策
3.1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在通信系统、宽带业务、信号性能上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开发具有较高适用性和易用性的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要加强部门统一筹划协调,避免设备和软件的重复采购,使网络设备和传输渠道分配更加合理,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要提高政府部门网站内容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在办公自动化、决策支撑、应急指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
3.2扩大电子政务服务范围
针对当前电子政务重管理、轻服务现象,要多管齐下,扩大电子政务服务范围,体现电子政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要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电子政务要通过自动化办公、信息数据收集与处理、信息与反馈、网络办公等功能,实现政府职能全面转变。要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网络普及程度,满足弱势群体对信息技术的需求,为广大民众提供快捷便利的上网平台,解决“信息鸿沟”问题。使他们能够通过信息渠道了解并反馈信息,从而得到更满意的服务。
3.3以行政手段促进电子政务建设
一方面是从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评估、审批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体制,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采取考核手段,来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把电子政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内容,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使电子政务建设与部门的业绩、奖金、效能挂钩,促使各部门加大力度,完善网站建设,提高网络安全,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从而促进电子政务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作用。
3.4着力解决好信息安全问题
必须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应尽快提高信息产品的自主化水平,减少对外国技术的依赖。从部门层面来看,要加强网络防范意识,建立计算机安全机制,要实现防火墙、杀毒软件设备、杀毒软件安装“三位一体”化,特别是内网电脑上,严格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责任到位,确保政府信息不泄密。从工作人员层面看,要加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维护能力,尽力确保电子政务安全。
3.5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要加大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如建立信息化培训制度,将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纳入政府工作人员考核体系,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编制电子政务培训大纲,编写一批高质量、实用的电子政务培训教材;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的教育资源开展电子政务知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使广大公务员尽快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掌握上网、收发电子邮件、日常办公、英文翻译、搜索引擎、网络安全、提高计算机性能、播放多媒体文件等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关键词】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化;工作改革
一、技术信息化工作现状与问题
目前的检察技术运行机制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司法鉴定职能,主要由法医、司法会计、文字痕迹等检验鉴定类的传统技术领域组成。二是信息化保障职能,主要由信息技术和现代侦查技术等现代技术组成。这两个没有多大关联的领域就因为“技术”两个字硬生生地捆绑在了一起,组成了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全部内容,也衍生出许多问题。
(一)传统技术门类缺乏,工作开展困难
在传统检察技术方面,随着基层检察院检察鉴定权的上收,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目前处于鉴定人员缺岗或另岗状态。就本院来说,虽然技术人员编制有三人,一名信息技术人员、一名司法会计、一名痕迹检验鉴定人员,但只有信息技术人员安排在技术岗位,司法会计长期配属反贪局办案,痕检人员安排在案管中心。由于鉴定权的上收,基层院技术科一般不开展司法会计与痕迹鉴定工作,传统的检察技术工作只剩下了文证审查工作。在实际的办案中,大部分文证审查都是法医类文证审查,但本院并没有法医鉴定人员,只能委托其他院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办理法医类文证审查。这给本院传统的技术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一些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认为对已有鉴定结论的案件进行文证审查无关紧要,由于检察机关没有将刑事技术监督归口于刑检部门。有些刑检办案人员对司法鉴定的文证审查意识不强,认为可有可无,在审查程序上又没有严格的技术鉴定文证审查要求,这就造成了工作配合上的脱节。上级检察院“检技协作”的文件规定在一些部门还停留在纸上,相关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与检察技术配合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信息化建设未被充分理解,技术人员成保姆
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目前完全是由技术部门的干警负责,一般要负责本院计算机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对检察三级专网、内部通信网、计算机局域网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和维护网络机房,保障网络机房设备正常运行;内网信息平台与外网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承担电脑和电脑外设的维护;保密常规工作、普通密码管理工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协助自侦部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等工作。基本上涵盖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等内容,也开展了个别案件的电子数据恢复工作。其中大量的工作为检察工作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推动检察技术信息化发展、加强科技强检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部分工作属于科技含量低、无总结提升价值的工作,例如组装电脑、协助同步录音录像、更改网络IP地址等等。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有些看似复杂的技术活已经仅限于动动鼠标、按按开关的工作了,而有的业务部门连这些简单的安装软件、安装驱动也要依赖技术部门,使专业技术人员变成了“修理工”,难以充分发挥自身技术能力进行更高层次的技术应用和攻关研究,其中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但要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还让技术人员变成了“开关”师傅。
技术人员除承担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工作外,可能还承担部分科室工作,如机要通道收文工作、保密常规工作、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案件管理统计工作等等,只要与电脑、与软件沾上边,最后落实都在技术部门。技术科和办公室合署办公是最常现象,因为合署办公,还要承担相当大的办公室日常工作。这些现象造成技术人员职能交叉、职责不明,一方面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另一方面会造成干事越多越不讨好,甚至干得越多越得罪人的局面,同时也不利于部门间的管理,更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技术人员难分类,队伍难稳定
在人员的分类管理上,我院是将技术人员同书记员、司法警察一道列入检察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并且可以同司法行政人员转岗交流,具有检察员资格的还可以转为检察官,为技术人员提供了多样的选择性,这与高检院有关文件精神也相符合。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认为信息技术工作的性质更多地属于司法行政类,因此将技术部门并入了检务保障局,信息技术人员也按照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由于技术工作的专业性,技术工作与书记员、司法警察从事的工作也有所区别,不是所有的其他人员都能胜任技术岗位,因此技术岗位要么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要么流动性不足,技术人员的上下进出成为问题。随着科技强检进程的加快,基层院检察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会越来越突出,技术工作任务繁重、琐碎,难以出成绩,难以得到同事们的理解,又容易得罪人,所以技术人员都想调到其他科室,特别是技术人员通过招考过来后,又一门心思要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后又急着调到其他业务部门,对技术工作就是敷衍了事。造成技术人员人心浮燥,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的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实施科技强检,关键在于观念的更新。当前检察机关对技术工作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认为技术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观念保守,没有把科技强检当作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满足于现状,不敢大胆接受新事物,不学习必要的科技知识或者缺少科技意识,认为一张嘴、一支笔、两条腿照样办案。
(二)技术机构定位难,专职技术人员短缺
目前对技术部门的属性定位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技术部门属于法律监督部门,另一种是技术部门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由于检察技术机构是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实施之后新增的一个业务部门。虽然它的性质、地位、职能等在高检院的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中有所阐述,但是由于未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之中,缺乏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因此在执行和理解时就有很大的“弹性”,表现在机构设立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我院检察技术科就曾经历了两次设立。在本院目前的机构改革试点时,经过考虑,我们认为技术部门单独设立难以得到人员经费的保证,对工作开展不利,因此最终并入了检务保障局。
专职技术人员更是缺乏,由于各类工作繁重、琐碎,技术人员身兼数职,使他们难以有时间把精力放在技术信息化工作上,难以对技术信息化工作作出很好的规划,整天工作疲于应付,难以承受。
(三)技术工作难出彩,人员队伍不稳定
由于技术部门专业性强,人员流动性小,不容易出成绩,不容易解决职级待遇问题。出现了很多技术人员跳槽到其他部门的现象。从而出现了断档、临时人员顶岗等问题。特别是信息技术工作问题更突出,一旦变动,有关局域网的网络设置、网站更新、、相关登录密码管理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难以解决,在没有新人接替的情况下,对机关正常工作将带来重要影响。
三、强化技术信息化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多年来,传统的检察技术门类为检察业务做出了大量的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检察鉴定权的上收,基层院在传统技术门类上已经没有太多工作可以开展,目前基层的检察技术工(下转第120页上接第121页)作重点应着重放在技术信息化在检察业务的运用上,充分利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突出检察技术工作服务与保障的功能。
首先在传统的检察技术工作上,可以大刀阔斧地将传统技术工作切割出去,在市级以上单位设立司法鉴定中心,将改革后主要由法医、司法会计、文字痕迹等传统检察技术领域组成的司法鉴定中心单独编列,回归其法律监督职能功能,让司法鉴定监督和侦查监督、公诉等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合力。同时借鉴侦查一体化模式,将全市技术力量进行整合,既可互通互惠,又可形成合力。
其次,彻底整合检察技术部门,分离出来的信息化部门从检察技术监督领域脱离,变成检察机关的科技信息服务部门,其主要工作就是做好信息化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信息化应用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光有信息化设备绝不等于信息化应用。人员培训是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基础,没有训练有素的应用信息化终端人员,检察机关的现代化办公、办案都将是一句空话。这是因为检察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要服务于检察职能,是要让所有的办案人员借助科技手段推动检察工作,因此对最终使用者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目前检察队伍信息技术整体水平还处于拓荒阶段,特别是大多数使用者对于检察信息化的概念模糊不清,认识有限,认为信息化就是技术部门的事,自身电脑操作也不熟悉。信息化决不是仅靠技术人员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所以,改革后的检察信息化部门的两项主要工作就是搞好信息化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这不同于检察机关的其他政治业务培训,而是针对各个应用岗位的实战性培训。
第三,充分挖掘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作用,强化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的科技攻关能力与创新能力,转化业务部门凡技术应用都依赖技术部门的思想和做法。一是对一些普通的电脑、网络维护工作,在确保信息安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社会资源委托社会上的公司来去完成。二是通过内部人员调节并进行适当培训或招聘适当层次的新的技术人员,根据责任及专业层次不同进行分工,让具有创新、攻关能力的技术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从而能够集中精力主攻信息资源的规划和管理、科技项目的开发和应用、重大疑难案件的技术协助和新技术的应用等项目,把科技强检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