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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问题8篇

时间:2023-10-17 09:34:4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护环境的问题,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护环境的问题

篇1

关键词:国际贸易 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篇2

关键词:国际贸易 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篇3

关键词: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体系;环保意识

一、城镇环境保护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较严重

城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企业。由于城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涉及行业广、技术水平低、管理较为落后,加之治污投入少,生产中排放的污水、废渣大多未经处理,直接污染城镇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多数城镇没有完整的市政排水管网,污水收集系统存在明显缺陷,所有城镇仍然是清污合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大部分城镇的垃圾收集营运跟不上城镇的发展。三是面源污染日渐突出。化肥和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畜禽养殖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城镇环境逐渐恶化。四是监管不力。城镇工业园区建设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的园区乱设排污口,威胁饮用水安全;有的取消了环保前置审批手续;有的不按照规定报批环评报告,同时“三同时”的制度没有落实。

(二)城镇领导环保意识淡薄,重视经济发展指标,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由于政府对城镇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项工作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盲目的引进污染严重的生产技术,不考虑当地环境容量小,结果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不得不停产。

(三)环境规划滞后于城镇的发展

大部分城镇发展规划中没有将环境保护列入其中,有的即使列入其中,其内容也太多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和长远性。有些城镇环境规划的实施,未与城建规划同等水平、同步进行。较普遍的是规划没有环境建设硬指标,未能与较大范围的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

(四)环保投入与环保工作需要不相应

经济比较好的城镇虽然刚刚对环保有所投资,但还远远不够,而经济欠发达的城镇根本谈不上环保的基础设施,有的即使是勉强建了,也是运转经费无依靠,只是开开停停,或应付检查而已。环保投入资金瓶颈制约了环保行政执法能力的建设,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以及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甚少,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步履维艰。同时,城镇环保机构不健全,是环境管理的最薄弱环节之一。

二、城镇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城镇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各部门、各社会集团和个人有关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

(一)环境管理体系是治理城镇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和经济调控手段不健全,城镇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往往进行自发的、盲目的的发展;急于脱贫,急功近利,只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不顾社会整体利益,不从长远角度考虑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在决策上形成“盲区”,盲目的搞建设、上项目、上产品,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形成点多面广的污染源,使环境污染增加。同时,粗放经营型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低,工艺落后,设备简陋,资源和能源利用率低下,产生大量“三废”,也是导致各种污染物排放量过大的重要原因。

(二)环境管理体系是弥补目前体系不足的重要途径

由于我国广大城镇交通不便、通讯手段落后,布局分散,规模较小,许多管理城市环境的成熟办法难以实施。比如目前城镇企业普遍是中小型工业企业,有的甚至是家庭手工作坊式生产,遍布全国各地,不可能普遍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或直接监测为依据执行排污收费制度。而且许多城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人员素质低、技术设备的不完善等等问题,而传统的依靠环保部门直接监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对城镇企业也收效甚微。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管理的压力,使城镇企业建立起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也有着其必然性。

三、如何加强城镇环境保护的措施

(一)加强开展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编制城镇环境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城镇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城镇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5)坚持将城镇传统风貌与城镇现代化建设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加强领导,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镇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对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拓宽环保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确保城镇生态的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资金落实。更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环境保(下转第405页)(上接第402页)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子,加快城镇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合理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少污染低污染的产业和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三)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在城镇工业发展过程中,造成城镇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观念淡薄。一方面城镇领导、企业负责人只管经济发展、企业扩张,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不关心企业对环境产生的什么样的破坏。另一方面,城镇居民的环保意识不强,环境受害者缺少环境保护意识。所以要加强环保教育,可以利用电视、报刊等方式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说,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参与,有力地促进了有污染企业环境的污染的治理工作。因此,需要形成一种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的机制,通过当地居民的参与来制约城镇工业的污染行为。这一措施的前提是加强环境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

篇4

What Can We Do for the Environment

Hello, everyone. I'm Li Hua. It's nice to speak about what we can do for the environment, and I think each of us can do a little bit to help with this problem.

The first thing we can do is to use cloth bags in stead of plastic bags when we go shopping. It help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e second thing we can do is to reuse the old textbooks as possible as we can. We should also never forget to turn off the lights when we leave the classrooms in order to save energy. What's more, it would be better if we walk or ride a bike to school. We should try our best reduce pollution and waste.

In fact, even the simplest everyday activities can make a real difference to the environment. I believe we can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o live in.

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参考译文】

我们能为环境做些什么

大家好。我是Li Hua。很高兴谈论我们能为环境做些什么,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点点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做的第一件事是用布袋代替塑料袋当我们去购物。它有助于保护环境。我们能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尽可能地重复使用旧课本。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关灯,当我们离开教室,以节省能源。更重要的是,这将是更好的,如果我们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和浪费。

篇5

关键词:石油化工生产;环境保护问题;分析与探讨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从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证明中国对环境的重视。众所周知,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不仅影响了人们生活与工作的环境,而且会危害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因为,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首先,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有较高的要求,而且对生活与工作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人们的不满,从而影响人们的心情;其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美丽的环境,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实现现代化生产。因此,我们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技术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分析与研究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从而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越来越依靠能源,石油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随着石油化工生产的发展迅速,由石油化工生产而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石油化工生产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的量很大,危害人类生活和环境,因而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笔者认为,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应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我们必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一个绿色化工、绿色地球的理念。通过对石油化工中的废水、废渣、废气的处理,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对石油化工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已经成为我们石油化工工作者的任务。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对石油化工生产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石油化工生产中环境保护的途径进行分析。

一、石油化工生产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

(一)环保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只重视生产,倾向于经济建设重于环境保护,没有真正树立环保意识,在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管理者认为政府在环保方面应负更多的责任,认为保护环境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管理者环境保护意识模糊,在对环保事业中作用的认识上,认为政府应负最大责任。因此,“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增强企业的环保自律和自觉行为。首先,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环保机构,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员。笔者认为,环保机构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没有机构就很难开展工作。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环保机构,抽调专业人员,可以从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抽调,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业内部、外部专家,对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制定任务和工作计划。其次,缺乏资金的投入。环境保护需要花钱,有些企业不愿意把钱花在这方面,因为当前我国企业向政府交纳排污费的数额要比企业投资治理污染的成本低得多,大约为企业投资治理污染成本的1/4~1/5。这就造成企业宁可被政府罚款也不愿购置设备治理污染。这时,政府罚款已不是惩罚性质的收费,而是企业变相向政府购买污染权,由此可见,企业的环境保护也就成了纸上谈兵。

(二)缺乏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国家级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6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9项,制定环境标准364项。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不少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缺乏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而环保管理制度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只有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然后进行落实,才能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好。

(三)石油化工生产对水与空气污染严重。国家对水污染的治理非常重视,不仅在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防治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制定了标准;而且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众所周知,石油化工生产对水的污染相当严重,因为不管是石油的开采还是石油加工,都需要大量的水。在开采石油的时候需要水,石油加工的时候更需要水对装置的冲洗,所以在此过程中便产生了水污染问题。同时,在石油的运输过程中,有时会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造成石油在运输过程中的泄露,也会污染水源。在石油的提炼生产过程中由于需要大量的热量,所以会排除大量的气体,含硫量较大,造成大气的污染,并且早有研究报道石油化工产生废气对儿童的呼吸功能有影响。

二、对石油化工生产中环境保护的举措

(一)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笔者认为,石油化工企业的管理者与职工应进一步提高环保责任意识,增强企业的环保自律和自觉行为。企业要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环保宣传,利用每年的“六・五”环境宣传日组织各种各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全厂职工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同时,企业管理者要高度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对环保工作进行组织与安排;经常对环保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与教训,落实各部门的环保职责。

(二)健全与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国家级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6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9项,制定环境标准364项。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要修订与完善。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等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大环保投入,实现达标排放。环保投入在重视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积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做到增产减污。首先,要加大环保投入。石油化工企业要利用各种形式筹措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切实加大环保投入;其次,要利用先进技术与现代化手段,搞好环境保护。对还未建立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测,确保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要优选工艺流程与优化工艺操作,在废物的处理上,结合现在的生物技术,利用生物分解,提高分解酶的含量,提高分解率,降低污染。还可以用堆肥法降低废弃物的污染。污泥焚烧常用的设备有固定焚烧炉、多段炉、回转炉和硫化床焚烧炉等设备。对于无特殊危害的石油化工固体废物,可采用卫生填埋的办法,该法主要有沟渠法、地面法和斜坡法等。沟渠法用于不存在地下水问题的地方;地面法用于地下水离地面较近的地方。地面法是将废物撒在地面上,压实,然后撒上覆土,栽种植物。而斜坡法则是前两者的结合。

综上所述,目前工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是越来越重,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提高现场检查频次,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采取有效的手段,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作者单位:河南油田油建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

[2]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

篇6

关键词:环境变化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Abstract: Chinese city of speed and its global impact has been or will soon become the world's largest event of twenty-first Century, in the near future ten years, China's city level will reach 65% from the current 37%. ... but in small town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has led to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ecological damage, seriously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ecological agricultur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an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Keywords: environment pollu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299.22]

小城镇建设是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小城镇的发展迅速地推动了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但由此产生的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压力,为此,环保部门应积极探讨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可能引发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一、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变化

就实质而言,小城镇建设是社会经济系统中各个要素的联系与组合发生不断变化,是农村产业系统的不断优化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从系统论来看,生产要素和经济活动在地域上集聚的结果,会割裂生态系统内部的一些既存的联系。用农业生态系统理论来解释,农业生态问题可以理解为“流”的问题,即农业系统中的物质流、能量流、价值流、人口流高度密集。如果系统外界的物质流、能量流等过多地流入系统,而系统内的物质流、能量流向外界输出过少,物质和能量在系统内滞留或释放到生态环境中,就会形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如果系统内的物质流、能量流等过多流向系统外,而系统外的物质流、能量流向系统内输入过少,系统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和能量补偿,将产生严重的资源和能源耗竭问题。农村小城镇建设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更多的是缘于前者,即“流”的过分集中。一般来讲,城镇化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人口的聚集所引起的有机物生态循环系统的改变。生态系统的循环存在一个内在的平衡机制,由于城镇建设使农村人口聚集于城镇,而城镇的有机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又不能有效地进入农田生态系统,这样就割断了有机排泄物及废弃物与原来的农田生态系统的联系,从而生成两个环境问题因素:一是城镇的有机排泄物和废弃物的集中,造成了城镇环境的有机物污染,如目前各种类型的城市共同存在的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境污染问题,就是具体表现;二是农田生态系统的有机投入物减少,为了保持生态系统投入与产出的平衡,就必须用各种替代物如化肥等替代有机物投入,而农田大量注入化学肥料,必然会形成生态问题。

(二)农村工业生产活动的集中所引起的“外部性”。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农村城镇建设的形成,农村小城镇既是农村居民相对集中的场所,又是农村工业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基地。受乡村自然经济条件的影响,绝大多数乡镇在工业化进程中忽略了环境规划和治理,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随意排放,致使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农田污染等,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其危害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导致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不少小城镇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情况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普遍,生态恶化趋势加重。突出表现是:

(一)城镇周边农村及农业污染严重。随着农业的发展,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及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大量增多,村镇居民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规模化养殖及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也愈加严重。特别是以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农田污染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耕地化肥施用量约每公顷375kg(发达国家化肥施用水平约每公顷200kg)。氮素化肥过量施用,会流失进入水体。研究证明,婴儿发生亚硝酸盐中毒或变性红血素症以及成人消化道内由于形成亚硝胺而致癌的现象,都与饮用硝酸盐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关系。磷肥含有多种有害物质,过量的施用磷肥,使这些有害物质在土壤中不断富集,进入“食物链”。

(二)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改革开放带来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使得周边环境污染严重。乡镇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农村工业中从事汞制品、砷制品、铝制品、铅制品等产业,由于技术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管理和各种制度不健全,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直接危害群众健康。许多水库也开始进入富营养化状态,城郊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最为严重,给城市供水带来严重危害。

(三)农村工业企业占用和毁坏了大量农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人地矛盾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如今我国可以开垦的荒地所剩无几,而现有耕地却被大量侵占,其中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是惊人的。自1979年以来,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已经达到1亿多亩,如农村砖瓦业就是占耕地的大户。农村工业还污染和破坏了大量农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而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为农村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加强小城镇规划注重环景保护。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要素集聚的过程,随着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必然带来污染的集中排放。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规划纳入城镇建设整体规划。要注意规划的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生态环境的特点,环境规划要有具体的工程项目支撑。树立规划的权威性,规划经审定批准后就必须严格实施,不能轻易变更,并且要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的分步实施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要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小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元化筹资方式,积极拓宽筹措社会发展资金的渠道,建立广泛长效的投资机制——政府举债、民间投资、轻负担、长时效的投资机制,并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和市场化运作。以此解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问题。

3、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依靠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将以劳动密集型及低加工度、低附加值为主的产品和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加工度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和产业结构;引导股份合作经济逐步向规范的股份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以提高企业结构层次和产业发展层次。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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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解决措施

1 前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各种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在不断的升级和更新,在城市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过度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环境的不良反应,威胁到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发展规划,因此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问题之一。但我国主要负责各个县市城市规划的规划局在城市建设上面对环境的管理比较缺乏,城市规划局大都是从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上着手考虑,但是对城市建设而带来的各种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的不断产生,空气污染的增强、噪音污染的增加,对于这些造成的环境破坏的各种问题都没有详细进行考虑。都是带有当环境问题发生了恶化在去解决的态度进行规划城市的发展,但是等待环境已经恶化在解决的方法,需要花费比在建设初期就注意环境问题更多的成本与社会资源。因此,如何在城市规划初期就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2 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2.1 水体污染问题突出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个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2 城市大气质量严重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人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2.3 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t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

3 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的整治措施

3.1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日都无法运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指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气系统、集中供热、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留管网,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绿化等等。

3.2 环境保护与优化产业结构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时期,经济发展必然对环境有一定的压力,不同产业结构的环境压力有很大的差异。第二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能源、化工、原材料等重污染行业的发展,对环境的潜在压力大,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清洁生产对环境的潜在压力要小得多,产业结构决定了环境保护难易的程度。

3.3 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要将污染物总量――环境质量――项目――投资四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具体来讲,是以空气和水环境的质量为目标,控制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治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具体的项目还要进行技术经济核算,列出经费需求和规划的筹资渠道,进行可行性分析。

3.4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该规划首先强调对水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并加以分析,通过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获得有关最大允许排放量的数据,从而确定最佳的治理策略。根据城市水污染的具体情况,通过落后生产方式的改革是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首要途径,同时应当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应当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力口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

3.5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该规划的重点在于,根据环境目标导向,将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加以落实,从而制定最终的治理方案。目前,许多城市都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已处于非常紧迫的时期,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

3.6 制定治理措施,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速度。加快植树种草速度,提高成活率,加强管护。在弃耕退耕的土地及荒坡上,应本着适地适草的原则,大力营造水土保护林。盖沙区应发展以灌木为主的防风固沙林。其余地方都要种草,增加土壤植被。

3. 7 围绕发展经济林和畜产业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一是根据不同坡向、高度进行植树种草。如在风沙区营造以经济林为主的通风型结构林带;在迎水坡面种植枸杞、沙棘等;在背水坡发展桑树等。二是以沙打旺为主,改良天然草场。三是重点发展以肉羊为主的畜产品,改变饲养方式,由放牧逐步改变为;家庭舍饲,减尘对林草的损失,以利于增加植被,促进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

4 城市规划中的编制

根据我国实际,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整合非常关键,同时需要以现时的技术手段,从以下几个角度将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实现更深入的结合:

4.1 城市总体规划或次区域规划层次上,首要问题是解除环境限制,同时废除城市或区域发展等限制性因素,并对环境限制因素进行分析,合理去除潜在的污染源,对城市的规模加以合理界定,选择适合的用地和人口分布交通运输方案。

4.2 对于城区重整和改造的规划,必须尽量对环境质量进行改善,努力完成基础设施的配套,实现过高的容积率和人口,居住密度的降低,通过新增城市空间和绿地,消除用地布局不当,例如工业对居住的环境干扰问题。

4.3 在郊区发展问题上,强调对非建设性用地的功能区划,以确定生态保护区,同时对敏感区、景观敏感区进行划分,保护其免受城市化的不负面影响。

4.4 在市政详规的问题上,应当将污水管网的设计、污水厂与环境影响评估结合起来。在审批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地块的区域位置、地质条件以及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既要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又不浪费土地资源,使土地的利用价值最大化,这样才能建设出一个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城市。此外,需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研究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入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五 结语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环境规划指南 国家环保局计划司.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2]我国环境规划的回顾与展望 环境科学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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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由于制造行业本身飞速发展,导致工业生产厂数量不断扩大,而相当一部分企业为了能够扩大利润,提高生产效率,违规使用廉价工业原料,并且随意进行排放,使得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问题暴露出来。而环境保护工作本身是应当要由公众共同参与的,但实际情况所呈现出的却是相关机构管理不当,造成了生产行业与民众之间的敌对。而这些社会现象的出现,应当要引起深刻的思考和重视。

1、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1.1、公众缺乏参与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程度低

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中发现,我国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是较低的。在调查中发现处在城镇中的公民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农村中的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低。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是较低的。在调查中发现有60%的公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由政府完成,同时大部分的公众对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较少。这些调查充分说明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较低,缺乏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1.1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开始相对较晚,许多的政策和法律不健全,这些不健全的法律政策体系使得许多的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没有法律依据,这样就大大大降低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1.1.2相关部门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宣传不足。在相关的调查中发现许多的政府部门只是对公众参与环境报进行相关的宣传,但是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法没有进行详细、准确的宣传,从而使许多的公众对参与环境保护的具体途径了解甚少,从而造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较低。

1.1.3许多的公众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所以对环境保护没有意识。同时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当公众的受到环境污染时缺乏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公众的环境维权意识较低。同时在我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当中缺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法,从而造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较低,大大影响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1.2、法律体系建设缺少公众参与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当中规定公众有权利对国家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申诉、控告等。同时在2002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公民参加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程度是相对较低的。我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绝大部分都是相关的部门制定完成之后进行实施的,很少有公众能够参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虽然提取了公众的意见,但是在具体的制定和实施当中却没有对公众的意见进行相关的考虑,施工中参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成为一只空文,使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层面上形成良好的体系。这种缺乏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建设大大降低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质量,使得环境保护与传统的环境保护没有区别。

1.3、制度不健全

1.3.1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

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保证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大多零散地分布在各种法律文件中,立法上并未明确规定公民有获取环境信息等方面的权利,更缺少有效的程序性规定和相关制度保障。有些行政机关甚至以法律制度未明确规定民的环境知情权为由拒绝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环境知情权无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1.3.2环境决策的民主化和监督制度不完善

从我国环境立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主要是末端参与,即在环境污染、环境破坏行为已经发生,并且危害到自身利益之时,才通过检举、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环节主要集中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后监督上,在环境决策的初期并无公众参与的环节,所谓环境决策仅仅是政府决策者单方的、片面的决定。这种末端参与的方式不仅低效、滞后,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群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这种环境决策程序很可能导致事后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1.3.3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缺失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当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时,允许公众作为环境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讼。但在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中,环境公益诉讼却寸步难行。原因有二:其一,在实体法层面上,按照“直接厉害关系说”,只有当环境受到的侵害给公众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或身体伤害,公众才具有提讼的资格;其二,在程序法层面上,我国诉讼法对原告“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资格限制,导致公众无法全面地参与环境保护,只能依靠政府。显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处于严重缺位状态。

2、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完善措施

2.1、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首先,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应从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做起,政府要主动邀请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或者为公众提供更多的维权渠道,以提高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宣传,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职业领域以不同的方式广泛而深入地开展环保知识教育,使人们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环境保护,并掌握和了解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技能。同时,应在群众中广泛地宣传“绿色消费”观念,开展深入的绿色意识、绿色标志、绿色消费行为的教育和倡导工作,号召大家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从维护自身周边环境做起。最后,要加强公众的法制观念,加强维权教育,使公众在充分了解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勇于、善于使用法律武器来进行环境维权。

2.2、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与制度

针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系进行持续性的完善,尤其是要对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规划部门等不严格遵守意见征询的行为进行规定,落实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除此之外,在进行环境保护法律完善的过程中,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来对于公众对于环境方面的诉讼条款加以完善,如此一来,任何没有经过公众参与同意项目,公众便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环境。

2.3、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2.3.1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借鉴国际上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规定,对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程序、救济措施及豁免事由等予以详尽规定。同时拓宽政府的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热线电话、新闻媒体、网络等媒介,定期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的质询,倾听公众的心声。除此之外,政府在公布环境信息时应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公众对环境信息及环境决策有准确、科学的认识,从而真正发挥其建议和监督的作用。

2.3.2建立环境决策听证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公众在相关环境规划审批前有参加听证的权利,但在实践中对于权利怎么实现、公众怎样参加、参加听证的程序等均未做出具体规定。首先应明确公众参与听证的范围,允许更多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其次应明确公众参与人在听证会上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公众参与人能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最后应完善听证会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充分听取听证参与人的意见,及时解答听证参与人的疑惑,并就决策过程中是否采纳某些意见做出说明,充分发挥听证会在环境决策中的作用。

2.3.3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第一,应适当放宽原告资格,突破我国传统诉讼法上的“直接利害关系说”的限制,赋予公民个体、社会团体或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第二,应取消环境公益诉讼时效的限制,这是由于环境问题不同于其他权利侵害,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可能会在环境侵害行为发生之后很久才显现出来,此时往往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第三,应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承担诉讼费用。根据不同的诉讼主体分配不同的举证责任,检察机关等具有公权力的诉讼主体应承担比公民个人诉讼主体更多的举证责任;在诉讼费用上,当原告败诉时,完全由其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会挫伤公众提起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可考虑由相关各方分摊。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环境保护工作之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实际上就是环保措施的科学、民主发展。公众参与不应当仅仅只是局限在环境影响评估上,更应当适用于涉及到环境的决策、保护工作上。在日前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虽然说我国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操作主观性等,导致实际工作呈现出的效果并不离校。因此,要使得我国真正朝着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发展,就必须要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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