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5:35:3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经济结构转型下发展企业工商管理模式的重要作用
(一)减少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企业开展工商管理模式可大大提高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利用先进、科学的工商管理理念有利于进一步精简企业现有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规范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进而有效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效率,更好的优化配置企业内部各种资源。
(二)帮助企业建立正确的发展目标
企业采用工商管理模式,可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长远发展方案,而且也可以清晰的调查企业自身运营情况,确保能够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明确把握企业未来的走向,防止企业会因为发展道路不明确而对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有利于深入挖掘出员工的潜能
企业实施工商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深入挖掘出企业人才的潜能。企业开展工商管理模式下会明确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而且可以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督促企业员工积极投入到工作中,进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更好的了解、掌握企业财务状况
企业开展工商管理模式可使企业更好、更全面的了解自身财务状况,而且便于企业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企业管理人员更全面的掌握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的话更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这也是促进企业顺利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保障。企业开展工商管理可以明确划分企业资产结构,确保企业可以合理投资。
二、当前我国企业工商管理模式发展的实际情况
(一)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很多企业的管理能力并不高,并没有高度重视市场调研的工作,这样很难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来调整自身的业务方向,企业生产和市场自然就不能有效衔接,很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当前很多企业并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不管是销售管理,还是质量管理方面尚未深入,这样很难使企业获得长久的经济效益,企业管理水平自然也相对低下。
(二)管理定位不明确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转型,企业管理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这也使得企业管理主体的思想有了很大转变。现代企业的主要追求目标已经定位在经济利益、社会责任上,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假如没有明确进行管理定位,很难在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形势下自我发展。
(三)企业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企业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科学、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可有效确保企业顺利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政令保持通畅。有的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仍然有一些不足和缺陷,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管理工作混乱,企业开展的各项业务也得到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支持,这样会使企业发展能力大大降低。
(四)企业管理实施不到位
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后,必须严格执行才可以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但是当前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是很高,这样很难真正有效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假如无法贯彻工商管理制度这样很难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这样也就不可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水平。
三、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下企业发展工商管理模式的对策
(一)强化工商管理人才培养
企业想要获得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得到优秀的管理人才,新经济体制管理下,现代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知识资源。因此,现代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管理人才培养,多为管理人才提供一些参与培训的机会,进而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优秀工商管理人才。但是一定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而且要求管理结构的教学质量必须要过关,为企业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突破管理理念
以往企业都是采用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样很容易浪费资源,企业一定要打破只有高消耗才可以获得高收益、高产出的这种传统落后思想,只有转变之前的管理理念,扫清各种思想障碍,才可以将自我封闭观念转变成广泛吸纳各种高层次人才,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企业开展工商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以开放意识不断学习、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思想,这样才可以真正实现产业转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者一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将企业管理效能最大限度的体现出来。企业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划分不同岗位职责,而且非常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使企业工作人员可以真正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其次,企业开展工商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采用人性化管理理念,在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凡事紧紧围绕企业工作人员来展开,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摘要】 目的: 探讨腹腔注射银杏叶提取物(Ginkgo biboba extract,EGb 761)对豚鼠视神经横断伤后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etinal ganglion cell, RGC)形态及功能的保护作用。方法: 75只白化豚鼠随机等分为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模型组、生理盐水组和EGb 761组。分离暴露豚鼠的右眼视神经并于球后1.0 mm处进行横断造模,正常对照组不作任何处理,假手术组仅分离暴露视神经。生理盐水组和EGb 761组分别于实验开始前1周每日腹腔注射1次相应体积生理盐水和EGb 761(100 mg/kg),术后继续给药4周。术后第4天,各组随机处死3只豚鼠,采用脱氧核苷酸转移酶介导的dUTP缺口末端标记(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TUNEL)法检测RGC凋亡;分别于术后第14和28天进行图形视网膜电图(pattern electoretinogram, PERG)检查;摘取眼球作组织病理学检查并计数视网膜垂直经线RGC数目。结果: 术后第4天,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均未见TUNEL阳性RGC,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均见有TUNEL阳性RGC。术后第14和28天,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RGC数目均少于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P
【关键词】 银杏叶提取物; 视神经损伤; 视网膜神经节细胞; 图形视网膜电图; 神经保护; 豚鼠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Ginkgo biloba extract (EGb 761) on the morphology and function of retinal ganglion cells (RGC) in guinea pigs with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Methods: Seventyfive albino guinea pigs were randomly pided into five groups: normal control group, shamoperated group, untreated group, normal saline group and EGb 761 group. No operation was performed in the normal control group. Optic nerve was merely exposed in the shamoperated group, but transected at 1.0 mm from posterior pole of the eye ball in the untreated, normal saline and EGb 761 groups. Guinea pigs in the EGb 761 group or the normal saline group received daily intraperitoneal injection of EGb 761 (100 mg/kg) or corresponding volume of normal saline from 7 days before experiment to 28 days after experiment. Three guinea pigs in each group were sacrificed for apoptosis assay (TUNEL method) of RGC. Pattern electoretinograms (PERGs) were recorded 14 and 28 days after transection, respectively. At the end of the examination, six guinea pigs were killed for histological examination and RGC count.
Results: No TUNELpositive cells were observed in the normal control, shamoperated and EGb 761 groups, but there were TUNELpositive cells in the untreated group and the normal saline group. The numbers of RGCs in the untreated and normal saline groups were less than those in the normal control and shamoperated groups at 14 days or 28 days (P
Conclusion: EGb 761 can inhibit the apoptosis of RGCs in guinea pig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thus protect the morphology and function of RGCs.
Keywords: Ginkgo biloba extract; optic nerve lesion; retinal ganglion cell; pattern electroretinogram; neuroprotective effect; guinea pigs
青光眼是一种威胁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眼压升高有关的眼病,也是目前我国第二大致盲眼病。虽然青光眼的具体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但目前一致认为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etinal ganglion cell, RGC)凋亡为青光眼神经损害的中心环节。研究证明银杏叶提取物(Ginkgo biloba extract,EGb 761)具有抗氧化[1]、抗缺血[2]、保护线粒体[3]和抑制一氧化氮合酶活性[4]等广泛的生物学效应。因此,我们采用横断豚鼠球后视神经的方法建立RGC损伤模型观察EGb 761对RGC结构的保护作用,并采用图形视网膜电图(pattern electroretinogram, PERG)评价EGb 761对RGC功能的保护作用。
1 材料和方法
1.1 实验材料
1.1.1 实验动物 75只雌性白化豚鼠,体质量190~210 g,购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动物中心,许可证号为SCXK(沪)2007005。
1.1.2 实验药物及试剂 EGb 761,17.5 mg/支(5 mL),批号为9941209C,德国威玛舒培博士大药厂产品;速眠新Ⅱ注射液,又名846合剂,1 mg/mL,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产品,批号为(2004)005013;陆醒宁注射液,1 mg/mL,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产品,批号为(2006)006011;甲基纤维素,上海建华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脱氧核苷酸转移酶介导的dUTP缺口末端标记(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TUNEL)检测试剂盒,美国Promega公司产品;碘化丙啶(propidium iodide,PI),美国Sigma公司产品。
1.1.3 实验设备 手术显微镜(SM2000J,上海轶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PERG检查仪(EP1000,日本Tomey公司);荧光显微镜(Axioplan 2,德国Zeiss公司);光学显微镜(Olympus BX50,日本Olympus公司)。
1.2 实验方法
1.2.1 实验动物分组 豚鼠使用严格遵循视觉与眼科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Vision and Ophthalmology, ARVO)有关视觉和眼科研究动物使用条款。所有豚鼠均在12 h明/12 h暗,温度为22~25 ℃,湿度为55%~60%的环境中饲养。采用计算机随机数字法将75只豚鼠分为5组: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模型组、模型+生理盐水组(生理盐水组)、模型+EGb 761组(EGb 761组),每组15只。每只鼠的右眼为实验眼,左眼为用于计算RGC存活指数的对照眼。
1.2.2 视神经横断方法 按照Nakazawa等[5]报道的方法进行视神经横断,建立豚鼠视神经横断模型。臀部注射速眠新Ⅱ注射液0.6 mL/kg麻醉后,在手术显微镜下剪开外眦角;自12∶00处沿角膜缘逆时针呈180°打开球结膜并向后钝性分离暴露视神经,钝性分离视神经鞘表面的血管后于球后1.0 mm处横断球后视神经。分别缝合球结膜和外眦角,涂金霉素眼膏。手术结束后立即在臀部注射陆醒宁(1.2 mL/kg)催醒。术中尽可能钝性分离血管以不影响眼球的血液供应,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视神经的牵拉。
1.2.3 各组处理方法 正常对照组:不给任何处理;假手术组:按造模方法暴露视神经,但不横断;模型组:按上述视神经横断方法横断视神经;生理盐水组:于实验前7 d腹腔注射生理盐水,每日1次,体积参照EGb 761的剂量,视神经横断后继续注射28 d;EGb 761组:于实验前7 d腹腔注射EGb 761,剂量为100 mg/kg[6],每日1次,持续至视神经横断后继续注射28 d。视神经横断后第4天,各组随机处死3只豚鼠,摘取眼球作石蜡切片,进行RGC凋亡的TUNEL标记检测。分别于视神经横断后14 d和28 d进行PERG检查,检查后每组处死6只豚鼠作视网膜组织病理学检查,并作RGC计数。
1.2.4 TUNEL检测RGC凋亡 按TUNEL检测试剂盒说明书提供的方法进行石蜡切片和常规脱蜡。用蛋白酶K孵育后滴加TUNEL反应混合液,最后用PI衬染细胞核。经上述处理后,在荧光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并采用AxioVision软件进行同步图像采集,视网膜组织中凋亡的RGC细胞核呈黄色荧光着色。
1.2.5 组织学检查及RGC存活指数计算 分别于造模后第14和28天采用速眠新Ⅱ注射液(0.6 mL/kg)腹腔注射麻醉后,按我们以往的方法[7],在角膜缘12∶00位缝线作标记并摘取眼球固定于10%甲醛液中,眼球摘除后再注射过量麻药处死。眼球固定24 h后沿12∶00至6∶00经线并沿视神经中央对剖开眼球,弃去晶状体和玻璃体,保留眼球壁。常规脱水、包埋、连续切片(3张)、苏木素伊红染色、封片。在光学显微镜下,从12∶00至6∶00锯齿缘(经视盘中央),计数整个经线上RGC核的数目,以其左眼作对照计算RGC的存活指数[8],每眼计数3张,取其平均值。计算公式:存活指数=(右眼垂直经线RGC数目/左眼垂直经线RGC数目)×100%。
1.2.6 PERG记录方法 按BenShlomo等[9]报道的方法记录PERG。采用日本Tomey系统,软件为EP1000 Vision 1.2.3,刺激方式为棋盘格,刷新频率为65 Hz,通频带设为5~100 Hz,平均叠加次数30~60次,取样频率为2 000 Hz,刺激间隔时间为338 ms。豚鼠在自然光适应状态下,用速眠新Ⅱ注射液麻醉后固定于一个可以三维移动的动物实验台上(自制)。记录电极为环形氯化银电极,滴加14 mg/mL甲基纤维素后固定于右眼角膜缘处,不锈钢针制作的参考电极和地极,分别置于被检眼同侧颞侧皮下和背部。豚鼠的角膜缘与荧光屏平行,角膜顶点与刺激野中心距离为20 cm,然后于明适应状态下记录。每眼记录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按照国际临床视觉电生理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linical Electrophysiology of Vision, ISCEV)推荐的方法从P50的波峰至N95的波谷测量N95振幅[10]。
1.3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采用x±s表示。采用SAS 6.12统计软件包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则进行各组均数间两两比较(StudentNewmanKeuls test, SNK);RGC数目和P50波振幅相关性检测采用直线相关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EGb 761对RGC凋亡的影响 凋亡细胞的细胞核在3通道激发光下呈绿色荧光着染,所有细胞核在5通道激发光下呈红色荧光着染,在8通道激发光下凋亡细胞的细胞核呈黄绿色或黄色荧光着染。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视网膜神经节细胞层均未见黄色荧光着染的RGC。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均见有较多强荧光着染的RGC。EGb 761组未见荧光着染的RGC。见图1。
2.2 光学显微镜观察 豚鼠视网膜可见清晰的10层组织学结构,但全层无血管样结构。正常对照组神经纤维层较厚,RGC呈立方形,排列紧密,胞浆丰富,核饱满,染色较均匀,而胶质细胞胞体较小,核深染。假手术组除RGC略为稀疏外,与正常对照组无明显差异。视神经横断后28 d,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RGC的数目明显减少,神经纤维层明显变薄且RGC稀少,胞体变小。EGb 761组RGC胞体与正常大小无明显区别,但数目略少。见图2。
2.3 EGb 761对RGC存活指数的影响 正常豚鼠视网膜垂直经线上RGC的数目为(318±13)个。视神经横断后14 d时,模型组与生理盐水组RGC存活指数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P
图1 TUNEL检测EGb 761对RGC凋亡的影响(荧光显微镜,×400)(略)
Figure 1 Effects of EGb 761 on RGC apoptosis checked by TUNEL (Fluorescein microscopy, ×400)
GCL: Ganglion cell layer; INL: Inner nuclear layer; ONL: Outer nuclear layer; TUNEL: DeadEnd fluorometric 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PI: Propidium iodide. A: Normal control group, no TUNEL positive RGCs; B: Shamoperated group, no TUNELpositive RGCs in retina; C: Untreated group, a few TUNEL positive RGCs (white arrows) presented in retina; D: Normal saline group, a few TUNELpositive RGCs (white arrows) presented in retina; E: EGb 761 group, no TUNELpositive RGCs presented in retina.
图2 HE染色观察EGb 761对视网膜组织结构的影响 (光学显微镜,×400)(略)
Figure 2 Effects of EGb 761 on retinal structure observed by HE staining (Light microscopy, ×400)
GCL: Ganglion cell layer; INL: Inner nuclear layer; ONL: Outer nuclear layer. A: Normal control group. There was no vascular structure in retina, and cubic RGCs arrayed regularly and the nerve fibers layer (NFL) of retina was thick. B: Shamoperated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was close to that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and the thickness of NFL were obviously less than those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RGCs were rare and NFL was very thin. E: EGb 761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and the NFL were slightly less than those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All cells white arrows pointed at were RGCs.
图3 视神经横断后14和28 d各组RGC存活指数(略)
Figure 3 Survival index of RGC in each group 14 and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Data were represented as x±s, n=6. *P
2.4 EGb 761对PERG N95振幅的影响 视神经横断14 d时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N95振幅下降,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P0.05)。视神经横断28 d时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N95振幅进一步下降,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P0.05)。见图4和图5。
2.5 N95振幅与RGC存活指数的相关性 对N95振幅和RGC的存活指数进行相关分析,结果为N95振幅与RGC的存活指数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为0.858 68(P=0.001 5)。见图6。
图4 视神经横断后14和28 d各组N95 振幅的变化(略)
Figure 4 Changes of N95 amplitude in each group 14 and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Data were represented as x±s, n=6. *P
图5 视神经横断后28 d各组PERG波形(略)
Figure 5 PERG wave form in each group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N35: Negative wave 35; P50: Positive wave 50; N95: Negative wave 95.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图6 N95振幅与RGC存活指数的相关关系(略)
Figure 6 Correlation of N95 amplitude with survival index of RGC
3 讨论
EGb 761主要含有黄酮苷(24%)和萜类内酯(6%)两种成分。黄酮类化合物主要有槲皮素、山奈黄素、异鼠李素。萜类内酯除银杏内酯外还有银杏苦内酯A、B、C和J。该制剂可抗脂质过氧化,对缺血和(或)缺氧损伤、机械损伤的神经元具有保护作用。它能减轻谷氨酸毒性,抑制血小板凝集,对抗凋亡,还能使眼动脉血流量增加。本研究结果证明EGb 761能抑制视神经横断后RGC凋亡,对RGC有保护作用,该结果与Hirooka等[11]的研究结果一致。
PERG是客观评价RGC功能的方法之一,其波形主要特征为一个正向的P50波和一个向下的N95波。根据各种疾病PERG的不同表现,Holder[12]认为两个波的起源不同。药理学分析也证明,N95波可被河豚毒素完全阻断,N95波依赖于RGC产生的动作电位。尽管P50波的确切起源还不清楚,并不能被河豚毒素阻断,但在青光眼患者和猴青光眼模型中P50波振幅均有所下降,因此推测它可能起源于RGC的胞体和(或)RGC的远端[13]。以往评价慢性高眼压引起的RGC数目减少常常采用闪光ERG[14],然而闪光ERG只代表视网膜外层电反应,PERG才真正代表视网膜内层电反应[15, 16]。迄今,尽管对PERG的确切起源尚未完全清楚,但起源于视网膜内层是一致公认的,主要是RGC[17]。Berardi等[18]证实横断大鼠视神经后可引起RGC逆行性变性,导致PERG反应消失,而闪光ERG不受影响。目前PERG已被应用于临床评价高眼压症和青光眼患者的视功能,并认为青光眼对PERG的N95的影响比P50大[19, 20]。BenShlomo等[9]首次应用PERG评价大鼠高眼压后RGC功能,并研究N95振幅和RGC数目的相关性,结果发现两者呈正相关关系。我们的研究也证明豚鼠视神经横断后,随着RGC数目的减少N95振幅逐渐降低,且两者呈正相关关系(r=0.858 68,P=0.001 5),表明PERG的N95振幅可评价RGC数目丧失的程度。
总之,腹腔注射EGb 761可抑制视神经横断后RGC凋亡,从而保护RGC的结构和功能。PERG是评价视神经横断后RGC丧失程度的有效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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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选择建立汽车快速更换动力电池的商业模式将是纯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最佳解决方案。
关键词:纯电动汽车;换电;商业模式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0.issn.1672-3309(s).2011.04.03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49―02
在世界政治经济动荡、石油短缺、原油价格走高的背景下,只有快速发展可替代能源,并减少对石油的需求才能使世界避免遭受更为严重的经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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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汽车产业转型规划的重中之重。然而,其在技术、成本、配套设施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大问题。
一、纯电动汽车的发展
1、纯电动汽车是最佳新能源车方向
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汽油、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目前国际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流是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中国国内主流汽车制造商结合自己的优势特点,主张或较早小规模化实践的也是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因为,通过研发和应用混合动力电动车可以积累发展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车的经验。燃料电池混合动力车被誉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未来。但在解决氢能源补给方面遇到与纯电动汽车一样的缺乏基础设施的问题,同时还面临在能源补给站储存氢燃料的安全问题的挑战。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同样被国内外专家寄予厚望,在应对石油短缺、发展低碳经济以及解决城市空气污染等方面都具备优势。
2010年上海世博会,一千多辆各类新能源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燃料电池电动车、各类纯电动汽车,其中有锂离子动力电池纯电动公交车、超级电容车、电池电容混合车、铅酸电池的观光电动车,经历了6个月的运营,通过车辆及基础设施投资对比、运营效果和成本比较,许多政府官员、企业家、工程师、投资人逐渐认为,现在发展纯电动汽车的条件逐步具备,纯电动汽车是当前新能源车发展的最佳方向。无独有偶,2011年2月,有新闻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近日提出财政预算案要结束清洁柴油汽车项目的政府投资,并要求削减氢燃料电池项目的投资,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动车的研究推广中。
2、纯电动车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电动汽车的创造有比内燃机汽车更早的历史。上世纪70年代,因中东战争爆发石油危机,世界各国政界又着手研究替代石油的其他能源。因此,从政治经济方面考虑,电动汽车出现了机遇。特别是近10年来,气候变暖、地球危机等环境保护问题成为各方关心的问题,开发生产零污染交通工具成为各国所追求的目标,电动汽车的无污染特点,使其成为当代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
纯电动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是多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其中最关键的要数动力电池。通过各国的努力,采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的纯电动汽车的研发已经有了长足发展。由于动力电池能量体积比低于汽柴油,配置与汽柴油相当的体积或者相当重量的动力电池,可以获得的车辆续驶里程只有汽柴油车辆的一半或者1/3。因此,纯电动汽车要能被市场和消费者接受,最大难关在于电池。
因为有了内燃机汽车作为标杆,开发纯电动汽车就出现了许多困难,比如对续驶里程的困惑等。然而,通过对比内燃机汽车与纯电动汽车在续驶里程、能源补给、成本、安全性、排放等指标,可以发现纯电动汽车的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也发现了更多吸引公众接受和发展的优点。
3、应改变纯电动汽车的发展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从政府引导消费习惯、生活理念开始,引导纯电动汽车消费市场,无论从环保还是从能源消费成本都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第二,汽车厂商和技术人员要摆脱现有内燃机汽车的特性,设计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纯电动汽车产品。比如续驶里程在100千米,绝大部分在城市内活动的消费者每天的行程不超过100千米,完全可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第三,政府要推动纯电动汽车能源补给设施的规模化、网络化建设。
二、换电商业模式要点
1、换电与换电商业模式
换电,是相对于充电而言,是纯电动汽车能源补给的一种模式。以手机电源为例,通常可以使用备用电池,采用换电池的方法替换电源,也可以通过充电器将手机与电源插座相连补充电源。几十年来,电动汽车的发展,电能补充始终是以充电的方式进行的,由于汽车比较庞大,考虑到电池联接安全性,又涉及到专用的换电设备设计和投资,给汽车换电池自然就不成为首选考虑。然而换电,有其必要和优势。其必要性在于:其一,基于动力电池的专业特性,需要专门的维护,以确保其安全、使用效果和寿命延长,因此专门的能源补给设施应该具备集中式的特性,而不是分散式充电桩;其二,整车充电时间过长,采用换电模式可以解决纯电动汽车能源补给效率问题。
换电商业模式的核心是车辆和电池的销售和所属权要分离。汽车厂在提供整车的时候,配置了合适的电池,并且确保该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消费者只采购不带电池的裸车部分。由电池专业维护、充电、换电的运行商来购买电池,供给消费者使用并提供服务。
2、换电商业模式是纯电动车发展的解决方案
与充电模式相比较,换电模式有多方面的优势(见表1)。基于换电模式所具备的优势特性,将突破早期电动车发展的制约瓶颈,是纯电动车发展的最佳解决方案。但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处理好以下事项:整车厂要基于共同的电池箱标准:开放式的选择电池并接受运行商的集中管理。
三、展望
只有政府、整车厂、运行商共同参与创造新型的电动汽车商业模式,才可能真正做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电动汽车产品和服务系统,才可能更好地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以应对未来的石油危机以及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下。
参考文献:
[1]米歇尔・克雷尔,中东北非动荡石油将成奢侈品[N].中国能源报,201 1―03―07.
今天,数不清的商业模式创新正在涌现。采用全新商业模式的新兴产业正在成为传统产业的掘墓人。你能想象出从现在开始,2年、5年甚至10年之后你公司的商业模式将会是什么样子的吗?你会在主导者行列吗?你会从容面对那些挥舞着崭新、令人敬畏的商业模式的竞争者吗?
关键词: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新生代》应该说是这两年出版的一本“奇书”——简单易懂的商业模式画布、可视化的风格、来自45个国家共470名实践家组成的研究社区,这不仅仅是讨论“商业模式”设计的书籍,而其本身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将商业模式创新这看似艰深复杂的工作变得简单易懂。
商业模式画布随着《商业模式新生代》的出版而逐步为中国的广大读者所熟悉,而除了把商业模式画布应用于组织的商业模式描述、转变、创新外,商业模式画布更多地呈现出一种系统化的思维方式。
近日,《商业模式新生代》的合著者伊夫·皮尼厄来京在接受专访时强调,对于商业模式而言,设计之后更为重要的工作是测试。在谈到为什么之后又出版《商业模式新生代(个人篇)》的一个理由时,答案非常有意思,就是为了测试《商业模式新生代》这种运作模式是否可成功复制。
在谈到在如今经济不景气下的大环境下企业如何调整商业模式画布来获得生机时,伊夫·皮尼厄坦言:如果他知道答案,他早就成富翁了。他进一步解释,商业模式分设计(design)和运营(execution)两部分,大约各占10%和90%的权重,而商业模式画布不涉及后者。
商业模式:重要的是测试
《新智囊》:在设计商业模式的时候,有哪些关键的环节?
伊夫·皮尼厄:在设计商业模式的时候,会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就是到底什么是一个新的商业模式?还有一个就是在创建这个商业模式的时候,运用一些什么样的设计技巧,来产生一个真正的新的商业模式,而不只是简单地重复已有的那些模式。第三个就是如何在实行这个商业模式之前,先做一个测试,看看它是否可行。
《新智囊》:测试环节如何进行?
伊夫·皮尼厄:你要去设计不同的假设,然后一个一个地去测试这些假设,你需要亲自出去寻找客户,并且问他们的意见,在他们给出意见以后,你就要把这个意见用到你的这个模式上去进行调整,最后寻找到一种合适的。有两种就是来测试的办法,以出书为例,一种就是你出去仅仅是问这个客户,我明年如果出一本书,你愿不愿意买呢?他可能会说愿意,但是第二年他可能根本没有去买。那么第二种办法就是,你问他愿不愿意去买,当他愿意去买的时候,跟他收一千块钱,如果他交了钱,说明这本书是真的有市场。
《新智囊》:对于创业者而言,光是读好这本书就能设计商业模式吗?
伊夫·皮尼厄:我们已经举办了很多工作坊(workshop),书上的这些内容可能我们用一小时就可以解释完了,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在你真的设计出一个新的商业模式之前,肯定是要给它详细的定义。就比如说苹果公司,如果现在让你定义它的商业模式,可能你也不是很轻易的就能做出来,在定义一个商业模式的时候,你需要来分析它的各种细节,还有各个版块之间的关系。
通过商业模式画布共同研讨
《新智囊》:商业模式画布给了大家一个共同探讨的平台,这个想法的初衷是什么?
伊夫·皮尼厄:在十年之前问同样问题,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脑海中可能有这样的问题,五个人可能有五个不同的答案,我们共同创建一个商业模式,但是如果你说的语言不一样就很难做,所以人们就想开创出一种工具,有共同的语言,能够避免所谓巴比塔的困境。如果想设计这个商业模式,至少有共同的概念、共同的想法才能在一起工作。
《新智囊》:《商业模式新生代》一书最吸引人的是其本身“共同创作”这个过程,但这种方式的实现是有一定难度的,有很多的问题和挑战。比如内容作者怎么跟那些设计师合作,又如何与470名协作者合作?这其中的关键点和挑战是什么?
伊夫·皮尼厄:并没有那么复杂,真正的实际作者只有两个人,其他的470个人只是提供他们的意见、评论,然后由作者来决定哪些评论要、哪些评论不要。但是,这些评论者只要他们参加评论了,他们的名字就都被列到书中。
《新智囊》:这些协作者的具体回报是什么?他们分享相关的利益吗?
伊夫·皮尼厄:他们得到的好处只是把名字放在里面,他们并不参与分钱,但他们可以去教这本书,比如开课,或者是用这里面的方法去开他们自己的商业活动。
商业模式如何确保“赢”?
《新智囊》: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商业模式不仅要设计出来,还要保证“赢”,这个如何实现?
伊夫·皮尼厄:这个模式只是限定在创意阶段,然后设计这个模式,但是后面执行阶段就不管了。这个模式覆盖的创意这个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它在整个的过程中可能只占10%的比重,但也是非常重要的。后面那90%的实行部分,即使去找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可能也是非常难的。
《新智囊》:商业模式画布实际上是把创新工具化、模式化了,这种方式适用性怎样?反馈如何?
伊夫·皮尼厄:我的学术研究背景是信息管理系统,平时在设计软件或者是信息系统的时候,会经常运用到可视化的工具或者是一些原型的建立方法。恰好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年轻的创业者去找到我,但解释他们自己的商业模式的时候,会非常地困难,因为他们没有这么一个界定的模型,他们会非常费力地去解释脑子里的想法,但解释不清,于是我就问他们一些问题,到底谁是你的目标客户,你们的核心资源到底是什么?等等,然后去让他们把这个想法形成一个清晰的表述,而后告诉那些风险投资者,最后就形成了这九个模块组成的商业模式画布。然后又发现这个方法不仅可以帮助这些年轻的创业者,也适用于成熟企业的管理者。
关键词: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定义;商业模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007-02
一、商业模式的定义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在1957年作为概念正式最早出现在学术论文里,但这个概念真正走入公众和学界的视线却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由于新经济特别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商业模式被时代赋予了新的意义和使命。作者以“商业模式”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近5年(2008—2012)平均每年发表的文章有4 500篇,而上一个5年,这个数字是1 637篇。仅从论文的数量上就可以看到商业模式这个概念是管理学研究和讨论的热点。尽管商业模式概念现在耳熟能详。但是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却莫衷一是。学者们通常会选择一些特定的定义来描述商业模式,使其符合自己的研究目的。研究成果之间差别甚多,以至于很多研究无法承上启下,相互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3个领域:(1)电子商务领域,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凭借着优秀的商业模式异军突起,许多企业突破了传统的付费-服务的盈利模式,采用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获得了竞争优势。(2)战略问题,比如价值创造,如何获取竞争优势,如何提高公司业绩等。(3)新技术如何实现商业化。
Zott和Amit(2011)在The Business Model:Recent Developments and Future Reserch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做了总结。包括商业模式一种描述(Applegate,2000;Weill & Vitale,2001),一种结构(Dubosson-Torbay,Osterwalder,& Pigneur,2002;Timmers,1998),一种概念工具或模型(George & Bock,2009;Osterwalder,2004;Osterwalder,Pigneur,& Tucci,2005),一种结构模板(Amit & Zott,2001),一个集合(Seelos & Mair,2007)等等。
国内学者李东(2010)认为,商业模式可以视为一种规则。魏炜(2012)认为,商业模式可以视为一种交易结构等。
下面笔者按照时间序列罗列了重要国外学者关于商业模式的定义。
Timmers(1998)认为,商业模式是一种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架构,包括:不同业务参与者以及他们角色的描述;不同业务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收入来源的描述。Amit& Zott(2001 ,2010)认为,商业模式描述了交易的内容、结构及其管理,以便企业可以抓住商业机会,获得利润。由于交易是和经营活动相联系的,作者进一步挖掘了企业商业模式的定义,并且将商业模式定义为相互联系活动行为的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超越了公司的边界。Chesbrough & Rosenbloom(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帮助技术潜力实现经济价值的探索。Magretta(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解释企业如何运作的故事。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回答了Peter Drucker的经典问题:谁是顾客?顾客认同什么价值?这也回答了每个管理者要问的问题:我们如何在这个生意中赚钱?解释我们如何以一个合理的代价向顾客传递价值的背后的经济逻辑是什么?Johnson,Christensen&Kagermann(2008)认为,商业模式是由4个相关联的元素组成的,它们共同创造传递价值,那就是顾客价值主张,盈利模式,关键资源,关键流程。Casadesus-Masanell &Ricart(2010),Teece(2010)认为,商业模式是公司已经实施战略的反映。商业模式清楚地表达企业价值创造的总体逻辑,并且是在企业传递价值过程中,保障企业有一种可以接受的收入和成本结构。
总结起来,对于商业模式的描述归纳起来主要有4种观点:一是财务观。商业模式就是描述企业如何产生价值及获得利润的。二是交易观。商业模式就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内容、结构和治理。三是组织观。商业模式是组织构型,即企业如何组合各个部分形成完整系统进而有序开展业务的安排,包括价值活动、资源能力等。如Osterwalder等提出的四支柱九要素模型、Lecocq等得RCOA模型。四是价值观。商业模式是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逻辑,及由价值定位始,以价值创造、维持、获取为主干,分析企业如何开展业务及获取利润。
尽管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存在如此多的分歧,但通过众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也取得了如下几点共识:(1)商业模式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对它的研究不同于对产品,公司,产业的研究;尽管商业模式最终聚焦在某个企业,但是商业模式的研究边界却超越了传统的企业边界。(2)商业模式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它其中的元素相互影响,共同解释了企业如何经营业务。(3)企业及其关联方的行为活动,在商业模式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4)商业模式解释了企业是如何创造并且获取价值的。
二、商业模式体系结构
源于对于商业模式本质的不同解读,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的认识也有很多不同。应当说,定义的不同更多源于学者的不同视角和侧重。最好的模型都是简单的,如果为了追求定义大而广的内涵,往往反而却丧失了其实用性和研究价值。唯有有所侧重、有所强调,才能做到重点突出。早期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往往都是一些内容的简单罗列,这些内容通常都是直接的,原原本本的出现在企业的活动中。例如,Horowitz(1996)提出,商业模式由价格、产品、分销、组织特征和技术5个部分组成;作为国外最早研究商业模式理论的学者之一,Timmers(1998)提出商业模式由产品/服务/信息流结构、参与主体利益、收入来源3个方面构成。可以说,这些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阐述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到了商业模式的本质,但是更多的是描述事实,各个要素孤立而缺乏联系。尔后的学者认识到了这一点,采用网络化的视角,不仅是简简单单罗列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而是以系统化的视角研究各个构成的有机结构和相互关系。例如,Chesbrough等(2000)提出,商业模式由价值主张、目标市场、内部价值链结构、成本结构和利润模式、价值网络、竞争战略6部分构成;Hamel(2000)提出,商业模式由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顾客界面4部分构成。
国内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李东(2010)提出了一个商业模式的“容器模型”,该容器由4个板面组成,包括:(1)定位板块规则;(2)利益板块规则;(3)收入板块规则;(4)资源板块规则。这4个板块相互联系相互左右,最终“包裹”住企业的价值。原磊提出了商业模式的“3-4-8”构成体系,其中:“3”代表联系界面,包括顾客价值、伙伴价值、企业价值;“4”代表构成单元,包括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维护、价值实现;“8”代表组成因素,包括目标顾客、价值内容、网络形态、业务定位、伙伴关系、隔绝机制、收入模式、成本管理。原磊通过对比近十年国外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指出,商业模式这个概念主要从单纯获取利润的逻辑向企业利润运营结构和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考察渗透。
三、目前对于商业模式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彼得德鲁克说过: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不同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竞争。时势造英雄,可以说“商业模式”这个词汇就是现在形势下的一个英雄。前文指出,在电子商务、战略领域、技术创新实现商业化这3个领域,商业模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应该看到,商业模式的研究仍然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比较具体的体现在如下3点:(1)本质定义不明确,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对于商业模式本质是什么已经吸引了足够多的关注,但是很多学者更加倾向于去讨论商业模式的作用,而不是其本质。缺少一个统一定义,最大的弊端就是很多研究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里进行,众多学者的研究无法形成一个健全而有力的体系结构。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应当尽量采取具体、精确的词汇,使得其他学者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商业模式定义的具体内容。(2)商业模式与企业战略混淆不清。尽管学者们已经认同商业模式是不同于企业战略的一个全新的研究单元,但事实上真正对二者的关系和作用依然没有达成共识。对于这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述是C.Zott和R.Amit(2008)提出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可对竞争战略的效应产生影响的“情境”,它与战略的匹配状况,而不是它们各自独立的情况,才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完整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战略可作为一种“输入”因素,商业模式则是一种“调节”因素。(3)商业模式到底有什么作用。这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商业模式这个概念有用?谁会用这个概念?什么时候,怎么使用?商业模式是一种”故事”,用来来讲述企业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的逻辑?还是一种规则结构,可以更大地释放技术的经济价值潜力?亦或是一种模板,可供其他企业模仿和学习?可以肯定的是,商业模式的作用不是单一的,在不同的情境下,有些作用会比较突出。但以上3个问题确实需要一个比较清楚的回答。
参考文献:
[1] 李东,王翔.基于规则的商业模式研究——功能、结构与构建方法[J].中国工业经济,2010,(9).
[2] 原磊.国外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评介[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10).
[3] 斯莱沃斯基,等.利润模式[M].张星,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4] Christoph Zott,Rapheal Amit.Designing Your Future Business Model:An Activity System Perspective [R].Pamplona,Spain:University
关键词 商业模式 构成要素 路径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6.10.063
Abstract There is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siness model and value creation, enterprise performance and sustainable competitive advantage, so by practitioners, strategist and scholars' attention. Through systematically combing, this pap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management and strategy to explore the connotation of business model, elements, and on this basis to build commercial pattern generation path, to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business model and helps promote business model from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to the change in practical application.
Keywords business model; elements; path
0 引言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一般用来描述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企业生存运营状态以及其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逻辑,①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驱动力。②自1988年Timmers③首次界定商业模式概念以来,与商业模式相关的研究成果显著增多。然而不同的研究视角,不同的研究层面往往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研究成果,因此,不同研究成果很难相互支撑相互佐证。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厘清学者们在运用“商业模式”概念时所涉及的真正含义,并深入探讨其生成路径即商业模式实际构建问题,以促进企业实体正确应用商业模式理论,推动管理实践。
1 商业模式的内涵
商业模式一般指的是企业在向客户提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复杂过程的简化描述,这种描述涵盖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价值创造以及利益相关者交互两大部分。由于研究者们对商业模式理解维度与侧重不同,因此在理解商业模式内涵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观点。
经济角度。该观点认为企业从事商业活动的终极目标是获得利润,因此商业模式描述了企业的成本结构、收益来源以及为获得超额利润所应采取的措施战略。例如,Afuah等(2000)④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价值的商品来战胜竞争对手从而获得利润的方法。Stewart等(2000)⑤指出商业模式是为实现企业持续收益流的内在逻辑。
运营角度。该观点认为企业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层级结构与内部流程尤为重要,企业间关于价值创造过程以及价值链的传递过程是不同的,商业模式是对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交易、企业如何运转的归纳总结,聚焦于企业内部结构与设计。例如Chesbrough等(2002)⑥强调商业模式是对企业运营秩序的描述。
战略角度。该观点指出,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中所展开的一系列行为,包括消费者需求研究、市场产品定位、营销渠道分析、可持续竞争优势研究等都属于战略层面,因而商业模式是对企业战略定位的宏观归纳,是企业实践的指导蓝图。
由此看来,商业模式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它应该涵盖企业经济实质、发展战略与运营过程的每个方面,以孤立视角看待商业模式是不科学且缺乏可靠性的。商业模式并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为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所制定的一系列决策,这些决策应包含组织战略、内部结构、价值传递等多种相互关联的因素。
2 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业模式的概念与内涵从框架上规定了其构成要素。例如,从经济角度来看,成本结构、盈利模式是构成商业模式的重要成分;从运营角度来看,资源配置、合作网络更为关键。目前关于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模型主要为Osterwalder(2005)⑦提出的九要素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认为商业模式主要围绕四大模块构建:产品服务、客户界面、管理结构以及财务结果。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应该详细描述其产品服务的价值主张、创造获得这种价值的企业资源、支撑这些价值活动的企业结构以及将这种价值传递给目标客户的渠道,获得利润的成本结构等。具体来说,商业模式由价值主张、目标客户、分销渠道、客户关系、资源配置、核心能力、合作网络、成本结构以及盈利模型九大模块构成。它能解释所有实体商业模式,为商业模式的设计和描述勾画了一个框架。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差异和特色体现在各要素内容的差异、要素重视程度的偏差以及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差异中。例如戴尔企业的商业模式是以无中间商的直销渠道为特色的典型代表。
这个分析框架以系统观的视角涵盖了运营、利益、战略等多个方面,比较完整的概括了商业模式的组成要素,实践性较强。因此,在设计、描述某企业的商业模式时,要考虑企业的产品价值、管理结构、客户界面以及财务支持等多方面因素。
3 商业模式的生成路径
不难发现,商业模式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复杂系统,因此在研究其生成路径时要考虑各种要素。白宏(2012)⑧认为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应运用一套科学完整的思路和逻辑,他强调商业模式的根本目标就是创造价值,原则上商业模式的形成过程应该也是价值的形成过程。由此他提出实际商业模式生成二维模型(图2所示),即依据商业模式物质基础和价值运动逻辑两个维度进行商业模式的构建。具体来讲商业模式中的物质基础为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目标客户,合作网络,主体企业以及股东。价值运动逻辑则是围绕价值发现、价值聚集、价值交易、价值实现这一系列活动产生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相互交易和结合的规则制度(例如竞争模式、营销模式),它决定了商业模式内在要素的结构和关系。由于不同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以及偏重点不尽相同,因此该模型能解释各类行业、各种企业不同的商业模式,并能指出各个构成要素的角色定位。
商业模式作为涵盖价值逻辑和利益相关者交互界面的系统框架,其稳定性和统一性要求企业各要素之间保持内外的一致性从而来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因此,实际商业模式构建过程中还要考虑企业所面临的影响企业价值形成、创造、分配的内外部影响因素。
4 研究启示及意义
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本文从经济、运营、战略等多角度对商业模式内涵进行了探究,在现有商业模式构建模块的基础上,沿用价值运动逻辑对商业模式的生成路径进行了一定的阐述。因此,企业在设计商业模式过程中,首先应确立其独特价值链,即异于竞争对手的价值主张、价值创造过程以及价值分配方式,立足于利益相关者交互界面,确立符合企业自身价值逻辑的基本要素。换言之,企业首先确立目标客户及价值主张的独特配套的支撑结构,然后进行资源配置,运用核心资源和能力创造产品和服务,再确定相匹配的营销渠道将价值传递给目标客户。当然,独特的成本结构与关系网络也起到关键性支持作用。
注释
① Pateli A G,Giaglis G M. A research framework for analysing eBusiness models[J].European journal of information systems, 2004.13(4):302-314.
② 孙永波,陈柳钦.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其路径选择[J].发展研究,2011(11):78-85.
③ Timmers P. Business models for electronic markets[J].Electronic markets,1998.8(2):3-8.
④ Afuah A, Tucci C L. Internet business models and strategies: Text and cases[M].McGraw-Hill Higher Education,2000.
⑤ Stewart D W, Zhao Q. Internet marketing, business models, and public policy[J].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 & Marketing, 2000.19(2):287-296.
⑥ Chesbrough H, Rosenbloom R S. The role of the business model in capturing value from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Xerox Corporation's technology spin\off companies[J].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2002.11(3):529-555.
[关键词] 会展 商业模式 保护方式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
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连任万希:商业方法专利与智力资本管理[J].改革与理论,2005(02)
[2]石峰许科:试论旅游线路的法律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保护[J]. 商城现代化,2007(05)
[3]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03)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05)
[5]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电子知识产权,2007(03)
[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7]苏运来: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J].商业研究,2007(04)
[关键词]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连任万希:商业方法专利与智力资本管理[J].改革与理论,2005(02)
[2]石峰许科:试论旅游线路的法律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保护[J].商城现代化,2007(05)
[3]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03)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05)[5]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电子知识产权,2007(03)
[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7]苏运来: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J].商业研究,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