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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新煤矿安全规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严控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向好,工业增长速度逐月攀升,煤电油运趋于紧张,煤矿企业扩大规模、增加生产的内在冲动比较强烈,使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击生产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造成了事故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同一采区工作面个数进行了严格控制,明确规定:“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同时要求:“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这些规定可避免因工作面数量过多、通风系统不可靠而引发事故。
部分区域瓦斯浓度上限降到1.0%
瓦斯特指各种可燃气体,其中的煤层气就是人们熟知的煤矿瓦斯。因其可燃性,自人类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以来,煤矿瓦斯就被视为对煤矿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可怕气体,曾经导致了无数起矿毁人亡的事故。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最高瓦斯浓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取消了原来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最高允许瓦斯浓度可以放宽到1.5%的规定,统一适用最高瓦斯浓度1.0%的上限规定。
同时,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将专用排瓦斯巷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的瓦斯浓度上限规定也由1.5%降到了1.0%,并规定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是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外单独设置,严禁将工作面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斯巷管理。
取消突出矿井可经鉴定“摘帽”的内容
煤与瓦斯突出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煤与瓦斯突出往往会造成人员窒息,甚至引发爆炸,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事故类型。
为解决一些矿井应当开展突出矿井鉴定但不及时开展鉴定的问题,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要求,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此外,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要求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的矿井应当立即开展突出矿井鉴定,取消了突出矿井可以经鉴定机构确认后摘帽的内容。
暴雨威胁矿井安全必须立即停产
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2007年8月17日,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就曾因柴汶河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造成172人遇难。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策略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是一个具有多年开采历史的老矿井,矿井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水害、火灾、煤尘灾害以及顶板事故五大灾害并存,为有效防止矿井事故,全矿进行了多年探索,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安全生产局面持续好转,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显著降低。
1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企业领导必须足够重视此项工作,当前部分煤矿领导不重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不去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这必然做不好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日积月累就造成了安全基础的薄弱,实际生产作业时,若待开采煤层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时,安全事故还相对较少,一旦遇到复杂生产条件,就无法保障生产现场的安全。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视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做,每天真正落实到位,让员工养成日常安全良好习惯,就可有效应对复杂生产条件。(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朝一夕难以形成,应有目标、有计划、按步骤逐步推进。当前部分煤矿领导主要为应付上级检查来搞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听说上级要下来检查,就把部分工作停下,临时突击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更有甚者停止生产,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突搞,上级领导检查完毕后,一切又恢复原状,这样的企业很难做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只有定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并列入年度、季度甚至到月度、每日生产计划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3)加强安全考核,企业不应把安全考核职责当作是安监部门与上级领导的工作,自身也应主动开展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让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在生产全过程始终贯穿,只有落实好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才能真正保障企业日常生产安全。自2008年起,阳城演礼煤业通过把检修班次验收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改为了具体生产班次,使安全质量标准化从结果标准化逐步过渡为生产过程标准化,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落实,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
2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从技术上保障煤矿安全
由于煤矿井下地质条件通常复杂多变,很多操作规程不能及时修改适应井下第一生产现场,而在没有具体操作规程做指导的情况下,依据矿工经验作业,实际安全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须通过及时适时制定各工种细致、正确、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操作规程来保障工人的正确操作。经过多年发展,历经几代煤矿管理者的共同努力,煤矿对各个工种都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操作规程,这在一定时期很好地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但随着近年来煤矿科技的迅速发展,矿井引进了很多新技术、新设备,原有操作规程已很难满足发展需求,急待完善、创新。另一方面,还有很多规程制定过于简单,缺乏很强的可操作性,已不能满足矿井现代化发展。对此,各煤矿企业应逐步把过去的粗放型生产安全管理,逐步细化,具体到对每个生产环节操作规程的细化,如部分重要工具,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井下是靠左行走还是靠右行走等等。煤矿的生产管理应按企业生产流水线形式开展,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此外,对于完善、细化操作规程的制定不可急于求成,必须从本矿井实际情况出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到井下生产现场实际操作、亲身体验、归纳总结,把实践上升到理论,再到井下去用实践检验,再归纳总结,如此循环反复进行多次,以使制定出的操作规程更为完善,可操作性强,员工愿意执行。2011年阳城演礼煤业组织矿井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修订了各工种操作规程,大力推广岗位具体操作过程标准化、开展了岗位描述与岗位风险描述,长期坚持后,显著降低了员工“三违”率,促进了全矿员工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为矿井的后续安全生产夯实了基础。
3重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想有效落实到每位员工,并使其主动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必须得有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做支撑。(1)企业通过文化建设可使各员工更热爱企业,把企业真正当成自己的家,增强企业实际凝聚力、向心力,为企业后续良好发展打下基础。(2)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可使员工更好、更全面地认可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学习,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并深化为一种自身素养,具体应用到生产实践中。自2011年起阳城演礼煤业在各生产班组推广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方法,如“手指口述”、“准军事化管理”“安全确认制”等,各员工都得到了熏陶,职工面貌焕然一新,并显著增强了他们的执行力、创造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稳步前进,为后续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动力。
4强化矿井安全监察,做好矿井监督保障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矿井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还不到10%,特别是井下生产一线,农民合同工占绝大多数,煤矿职工素质偏低也是引发矿井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在短期内很难扭转这种现状,这就需要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这也是当下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1)从提高矿井所有安全监查人员的整体素质着手,现代化矿井一名合格的安监员,其一线生产经验必不可少,且应不断学习,主动提高自身安全理论知识与实际安全技能,安全专业知识应全面。(2)矿井安监员应有一定的权利赋予,当发现生产一线存在重大潜在安全隐患时,他们应有权把现场作业停止,安排作业人员撤出,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安排生产,这样安监员才能起到安监作用,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3)应定期量化考核安监员的工作质量,并让考核分数与实际收入相连,有效提升各安监员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经过阳城演礼煤业的实际实施,有效改善了矿井的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使矿井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5结束语
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工程,要想充分做好这项工作,只靠领导与安监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长期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煤矿企业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梁卫东 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凯.当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江西煤炭科技,2013.6(03);30~32.
[2]余新海.跨越式发展中政府有效干预的制度分析一现象、理论回顾和新的审视[J].财经研究,2003,3(03);22-23.
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以落实安全生产为主线,以抓实管细为监管思路,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防灾治灾为关键,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年煤矿无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有明显提。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坚持以“查隐患促整改,压事故保安全”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正确处理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强化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
1.按照规范生产的要求,认真查处超头面作业,从严治理乱布局、乱开采、乱作业行为,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人员生产。
2.按照改革支护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煤矿采掘支护改革,坚决淘汰落后支护方式,认真落实取缔木支护的要求,大力实施以钢代木支护、单体液压支护、锚杆支护、揉掩支护等先进支护工艺,强化支护管理。
3.强化井下通风管理,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从严处理通风隐患,切实保证井下通风可靠。
4、强化井下密闭管理和盲巷管理,井下密闭应加强常态管理,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启密闭。井下原则上不得有盲巷,确有暂时不便处理的盲巷,必须从严落实管理。
5.严格检查煤矿作业行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决禁止无作业设计规程的作业行为,坚决查处未开展作业培训而从事作业施工的行为,严格检查井下操作标准执行规范。
6.严格检查井下安全防治预案的落实,督促抓好预防各种灾害的培训和演练,提防治灾害的管理水平。
7.强化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煤矿必须执行安全一日一检查一处理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落实好一月一检查一复查的工作要求,严格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给予简易处罚,约谈,批评等方式处理。
8.抓好煤矿井下通道建设。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煤矿要认真实施通道改、扩、支管理和建设,保证井下巷道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水准。
(二)坚持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抓实管细,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认真落实企业业主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投入问题,全镇五个煤矿力争在2013年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级验收标准。
2.狠抓企业形象建设。全镇各煤矿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今年要实现全部达标,各煤矿开展以规范建设矿井、工业广场,调度室、会议室、资料室,食堂、澡堂,职工宿舍,污水净化环境美化等建设,尤其工业广场布局、办公场所等要在形像上有明显的改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矿山建设。
3.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一是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配备。二是抓好救护人员的送培及救护队队伍的组建。三是各类技术人员按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4.抓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设施,强化管理,确保通风设施完好、可靠,确保井下各需风点风量充足,保持井下风流稳定。凡矿井回风巷道未改造的,今年内必须保证完成。
5.推进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要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防治要求。一是抓好煤矿监控系统建设,保证系统运行可靠,运行准确,装备齐全,断电可靠,报警及时,处理迅速,监控有效。二是井下的作业点必须按监控要求落实监控设施。三是已确定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确保抽采建设的如期完成。四是凡启动新水平作业,除落实安全专编外,必须把抽采列入重要施工计划项目一并编制。
6.抓好采煤方法的改革。一是抓好煤矿采掘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头面调查核实,实现矿井采掘系统合理,采掘协调,使煤矿“开拓、准备、回采”三量符合要求。二是抓好采煤工艺改革,坚决杜绝仓储式采煤,局部供风采煤,树技状采煤等隐患,坚持落实长壁式采煤布置,每个头面有独立通风系统,有单体液压或揉掩支护的安全可靠采煤方法。三是坚决制止点多面广的井下采掘作业。从2013年起,凡矿井新开工采掘点,必须先申报后施工。
7.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自查管理。已经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煤矿,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照标准,每月要组织一次自查验收,每半年要开展一次监管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凡有两次检查考核未过关的,将责令停止采掘作业,专门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8.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各煤矿必须完善“防、堵、疏、排、截”为主要内容的防治水方案,重点抓好探排防措施的落实,一要时刻保持排水系统运行可靠,二要做到水文地质清楚,坚持执行有疑必探。
9.如期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系统、通风系统、避险系统等6大系统建设。
(三)坚持把煤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抓实抓细。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要求,强化员工的安全培训,要切实把提员工安全素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培养有较好安全素质、有较的煤矿安全操作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煤矿员工每天班前会制度,使员工每天上班前领会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抵制“三违”安全问题,保证每天的安全生产。大力开展“白国周班组”学习活动。
2.坚持每月一次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各煤矿必须保证每月对员工进行一天的安全培训,做到有培训计划,有培训内容,有培训重点,有培训记录,使员工培训坚持不懈的落实下去。
3.抓好各种专业人员的培训,凡是确定有送培任务的煤矿,要保证送培,各煤矿要针对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好专业人员选拔和送培训计划,争取在1-2年内配齐各类专业人员。
(四)坚持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信心抓实管细。坚持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改善生产条件,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实施作业与管理。
1.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入井带班制。企业业主、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入井带班,井下每班作业必须落实至少一人的现场带班制,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上班入井在先,下班出井在后”的安全带班要求,要把消除隐患作为带班管理的重要责任,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
2.加强现场作业规程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严格按作业规程组织生产作业。凡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的不得组织生产作业,凡现场隐患未排除的不得生产作业,凡各项预案未落实的不得实施生产作业,凡系统未形成的,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凡人员情绪不稳的不得勉强坚持井下作业。
3.坚持隐患排查制度。要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防瓦斯,防水害,防顶板为重点,坚持每天一排查,每周一报制,坚持查隐患促整改,各煤矿业主和矿级干部要建立隐患分析制度,做到既要消化治理隐患,又要查找存在隐患的原因,切实把排查治理隐患列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中抓好抓实。
关键词 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一十四条 探讨\]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在系统总结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吸取一系列血的教训的基础上凝练形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的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是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我国煤炭先进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装备的发展方向,更是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的基础。
现行《规程》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进行了4次局部修订。2013年10月1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启动了《煤矿安全规程》全面修订工作,还未颁布实施。
1《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款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第二款规定:“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第三款规定:“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第四款款规定:“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第五款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2对该规定的分析
第一款是一般规定,由于使用“应”的措辞,因此是原则性的规定。从第二款至第五款都是对“串联通风”的规定,而第四款是适用于第二款或第三款的“串联通风”时在瓦斯防治方面应遵守的规定,第五款是不适用于“串联通风”的禁止性规定。
按照《专家解读》(2011版)对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解读:是关于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和串联通风的规定。对第一百一十三条解读:独立通风、分区通风或并联通风是采掘面、采区和生产水平以及其他用风地点,都有自己的进、回风巷道,其回风都各自排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而不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布置方式。
3对该规定的理解
我国法律中的“应当”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因此就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特殊和例外的存在。结合前面的分析,除第一款做出一种原则性的规定,只有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了第一款的特殊和例外。而所说的特殊和例外又是在不违反第五款规定的“串联通风”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而且必须保证采取第四款所规定的措施才符合本条规定的要求。
事实上,在煤矿生产实践活动中,除了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还有角联通风,比如:煤矿在掘进相邻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时,为降低局部通风距离,经常采用双巷掘进,其通风方式即不属于串联通风也不属于并联通风,实际是标准的角联通风。而且仅从通风的角度来比较,角联通风优于串联通风,次于并联通风。而纵观《规程》的全文,并没有对角联通风做出明确规定。
4对该规定的探讨
(1)在《规程》中没有规定角联通风的具体要求,是不完整的。矿井通风系统往往是十分复杂的立体系统,巷道数目繁多、纵横交错、上下重叠。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方式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简单用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来表达。《规程》作为一种技术规范,对于煤矿通风只对并联通风和串联通风的原则规定,用于指导生产实践是远远不够的。
(2)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角联通风不是《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例外,应该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条件地允许的。在煤矿生产实践过程中,由于实际的角联通风很难被划归为串联通风,而独立通风又是采用“应”的措辞,因此角联通风往往被视为不提倡的通风方式,而不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条件地允许的。也就是说,由于《规程》没有对角联通风做出属于特殊的例外的规定,角联通风在法律法规的意义上被禁止而事实上并没有被禁止。
(3)串联通风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使用,而角联通风优于串联通风,角联通风被禁止是不科学的。也正因为如此,角联通风往往被视为不提倡的通风方式,而不是禁止的或者是有条件地允许的。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意义上对角联通风的禁止而事实上并没有被禁止,《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也就变成了一条仅对串联通风的规定,其第一款规定和没有规定一样,失去了意义。
新《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修订历时两年,经历了10余次的大规模修改,较好地反映了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强化了有关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新《规程》露天煤矿编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职工人身安全和防止煤矿事故的有力保障,也是各级监察监管人员和广大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变化
新《规程》对露天煤矿部分修改106条,删除53条,拆分、合并40条,新增19条,由原来的8章204条修订为9章127条,条款数降低37.7%,字数降低27.7%。具体内容由原来的“露天部分”改为“露天煤矿”,按工艺环节将“采剥”章节拆分为“钻孔爆破”和“采装”两章,丰富了设备检修的内容,压缩了铁道工艺相关的运输部分和电力牵引等内容。
根据露天煤矿生产工艺特点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以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和防灭火、电气、设备检修为主要内容,围绕安全构建了较为系统的管理与监督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明确了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安全标识、采场建筑、特殊天气、高处作业等规定;第二章“钻孔爆破”明确了钻孔和爆破作业的设计、钻孔、装药、爆破等规定;第三章“采装”明确了单斗挖掘机采装、破碎、轮斗挖掘机采装和拉斗铲作业等规定;第四章“运输”明确了铁路、公路、带式输送机运输等规定;第五章“排土”明确了排土场的位置选择和各类设备排弃作业等规定;第六章“边坡”明确了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及安全措施、排土场和最终边坡管理等规定;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明确了防治水的治理和安全措施、地面和采场内防灭火措施等规定;第八章“电气”明确了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架空输电线和电缆,电气设备保护、操作、维护和调整,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照明与通信等规定;第九章“设备检修”明确了检修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规定。其中主要的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联合作业安全方面
露天煤矿生产现场多设备、多工种交叉作业较多,联合作业包括:采装设备在采装过程中与轮式推土机、履带推土机、平路机交叉作业,运输过程中与平路机、履带推土机的交叉作业,排土过程中与排土设备的交叉作业,采装运输过程中与破碎设备的交叉作业等,种类较多,但其发生的频率有所不同,要求程度也不同。针对联合作业,在一般规定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爆破安全方面
爆破作业危险性大,安全要求高,在钻孔、爆破前的工作程序规定为“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钻孔、爆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钻孔、爆破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爆破前应当绘制爆破警戒范围图,并实地标出警戒点的位置”。明确了钻孔、爆破作业前必须有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指定了审批责任人,强调了警戒范围绘制和实地标注。
同时,新增了关于爆破后检查的规定。
公路运输安全方面
公路运输中的交通安全是露天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道路上移动的设备种类多、数量大,随着采场的推进,道路经常变更,坡道、弯道、交叉路口多,尤其是大型卡车运输作业时,车体宽,操作盲区大,导致安全隐患多。新《规程》明确规定,“特殊路况(修路、弯道、单行道等)下,任何车辆都不得超车;除正在维护道路的设备和应急救援车辆外,各种车辆应为矿用卡车让行”。更为全面地说明了超车、让行的条件。
矿用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但若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可能导致次生事故。新《规程》对此给予了明确规定,即“矿用卡车在运输道路上出现故障且无法行走时,必须开启全部制动和警示灯,并采取防止溜车的安全措施;同时必须在车体前后30 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
排土挡墙安全方面
在间断工艺中,运输卡车沿排土台阶边缘排弃时,容易发生卡车下陷、滑落坡面的事故,因此制作连续、标准的安全挡墙尤为重要。随着卡车的大型化,轮胎直径也大幅增大,但机械地执行轮胎直径的2/5高度的挡墙,造成成本大幅增加、效率低下等不合理现象。应当规定一个保证安全且符合生产实际的合理挡墙高度。因此,新《规程》明确了矿用卡车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当遵守的规定:“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有连续的安全挡墙,车型小于240 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4倍,车型大于240 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35倍。不同车型在同一地点排土时,必须按最大车型的要求修筑安全挡墙,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这个数据主要依据国内露天煤矿的经验数据得出,当车型240 t以上时,按照安全挡墙高度到达轮胎直径的0.35倍计算,挡墙高度最低1.56 m、挡墙底部宽度最窄3 m,卡车无法越过,故确定为0.35倍。
边坡安全方面
边坡安全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为了及时掌握露天煤矿端帮、排土场边坡的稳定状态,新《规程》明确规定了需要定期对采场、排土场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一般随着采场和排土场的发展,应当每年至少进行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
电气安全方面
露天煤矿采场停送电作业非常频繁,按照一般电气作业停送电工作票的要求,将造成效率低下,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结果。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发展,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完全能很好地实施停送电作业。因此,新增了采场内(变电站、所及以下)配电线路的停送电作业要求,并进行了各种情况的细化,即规定:一是计划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二是非计划停送电,应当经调度同意后执行,并双方做好停送电记录;三是事故停电,执行先停电,后履行停电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四是严禁约时停送电。
同时,明确定义了计划停送电、非计划停送电、事故停电及约时停送电的具体内容,使停送电工作有据可依,在保证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
对露天煤矿企业的影响
对安全生产起到保障作用
新《规程》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具有权威的法制约束力,同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新《规程》,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广大煤矿管理人员、岗位员工都要认真学规程、用规程、守规程。
对降低成本增效起到促进作用
新《规程》中部分条款的规定,更趋科学、合理,符合露天煤矿生产实际。以主排水泵站电源设置为例,原《规程》规定“有淹没危险的主排水泵站的电源线路必须设两回路,当一回路停电时,另一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现,双回路线路的利用率非常低,且增加移设工作量和成本负担。新《规程》将其修改为“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通过设置单回路供电线路,配备“备用电源”的方法更趋合理,且能够大幅降低工作量,节约生产成本。
体现出新工艺技术的特点
随着露天煤矿开采技术的发展,铁道工艺逐步退出工艺系统,单斗挖掘机―自移式破碎机半连续工艺、拉斗铲无运输倒堆工艺和抛掷爆破技术已经在我国露天煤矿开采行业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具有能耗低、效率高等特点,具备了推广应用的条件。在《规程》修订时,尽可能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引领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除铁道工艺仅保持较少篇幅外,增加了新工艺的相关安全规定,不仅体现了规程的前瞻性和实用性,也对露天煤矿工艺选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企业对标整改
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新《规程》的宣贯培训工作,要严格执行新《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对照新《规程》的新规定、新要求,梳理完善本单位的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生产安全系统和设施,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保障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全面梳理煤矿自行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新《规程》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乡镇煤矿落后面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也说明了对乡镇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关键是有没有下决心,只要下了决心,乡镇煤矿同样可以建设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要认真借鉴永定县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成功经验,扎实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关键在于思想认识程度,在于想干不想干,有没有自觉性和主动精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要把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乡镇煤矿落后面貌和形象的重要手段,作为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途径,作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监管监察部门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教育宣传,使广大煤矿业主和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懂得为什么要干、应该怎么干、怎么才能干好。同时,要密切关注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针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把握政策标准。
二是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了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起步阶段,必须抓住那些对矿井生产安全具有制约作用的关键性环节,集中主要力量,实现重点突破。对那些达不到我们所参观的矿井的水平,特别是那些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和煤矿也要努力争取。考虑到现阶段的实际情况,首先要在矿井通风、矿井主要巷道配备技术人员,地面广场备有矿山图件和规章制度,以及各种矿用装备使用煤安标志等方面做到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优先抓好顶板管理、矿井通风、防治水患等方面工作,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由重点到全面,循序渐进,最终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关键词:煤矿安全培训 安全意识 安全意愿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其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煤矿安全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煤矿安全,国家提出“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原则,我们公司的管理模式“三基三抓一追究”把培训列为第一基础,可见将煤矿安全培训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1 煤矿事故的原因分析
据权威机构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煤矿事故的发生事先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一起煤矿安全事故,追究其原因,其源头是煤矿职工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主观方面
①无所谓思想。有些职工看到其他员工错误操作,看到不提醒,有无所谓思想,反正你出不出事和我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往往这样会造成事故的发生。②麻痹思想。有些职工对有些工作去做的时候,觉得这是我经常干的,很熟习,肯定不会错的,抱有麻痹思想,按照自己的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仍然用老的处理方法,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③侥幸思想。现实工作中,少数职工心存侥幸思想,违反操作规程现象依然存在、有时任务重,时间紧,按规程办很难完成任务。怕麻烦、图省事,如省力蹬勾头、搭车;省事不敲帮问顶;疲劳坐皮带等。对于上述问题,并不是煤矿职工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以及操作技术水准不高等,而是职工存在侥幸思想,明知故犯,认为违章操作不一定出事,即使出事也不一定伤到自己。④逆反思想。有些职工有逆反,对抗思想,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你让我向东,我偏向西,并出现职工正准备坐罐笼时,刚到罐门口,罐门关住,由于自己没乘上这次罐,向罐笼内扔自救器,矿灯,这样都会酿成大小事故的发生。⑤惰性思想。有些职工存在惰性思想,能省力省力,能省事省事,干活图省事,嫌麻烦,得过且过。更有些职工在岗位中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造成事故发生。⑥逞能思想。这种思想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有些职工存在逞能思想,觉得我比谁都强,在工作中不懂装懂,明明是违章还要做,结果害人又害己。⑦好奇心理。好奇心理人人都有,对一些
器材,包括新的设备没见过,感觉很新鲜,不懂情况下乱摸,使一些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影响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1.2 客观方面
①管理不严。有的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反三违宣传和惩处力度不够,结果导致三违多次发生。②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对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顾不够,缺乏必要的关心,根本不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例如有的职工心理烦燥,生活、工作不如意,存在后顾之忧,心理负担重,精神疲惫,导致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引发安全事故。③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煤矿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关注生产,不顾井下条件差,设备简陋,使职工产生厌烦心理,影响作业行为。
2 在煤矿安全培训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的对策
首先我们要让职工明确知道什么是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对周边可能对人或物质财产造成伤害、损失的危险因素是否具有习惯性的判断思维,从而远离或消除这些隐患避免受到伤害。
物质和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物质主要是指硬件方面的安全设施,精神主要是指软件方面的安全意识。在一定环境下,硬件是难以改变的,通过强化安全意识,可以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安全意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安全方面的意愿、意识、知识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按照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安全意识强于安全知识、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的原则,不断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职工只有明白了安全的重要性,他们才能积极主动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不断地去学习新的安全技能,进而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意识的职工,一定不具备履行职责的行为。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进行煤矿安全培训先从职工的安全意愿着手,通过意愿巩固意识,进而用意识强化安全。
2.1 强化安全意识
煤矿职工安全意识与煤矿安全生产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职工只有懂得安全生产的必要性,才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七条规定,使煤矿职工体会到领导的关心和照顾,都是为了确保煤矿职工的安全,帮助煤矿职工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不断巩固和强化法制观念,施工作业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职工要学习新的技术,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按规程操作,对于作业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隐患排查
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和事故案例分析,机电系统主要存在的主要隐患如下:
1、 煤矿机电事故的原因剖析
(1)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 控制煤矿机电设备事故对策
(1)加强的用工制度管理。特殊工种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员工来担任,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采取竞争上岗,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以内培与外培相结合。
(5)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无MA标志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换。论文参考。
1、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
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三、井下防排水装置
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四、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论文参考。
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8、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9、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开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四保险”(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10、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
11、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规定。
12、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带。论文参考。
五、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1、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4、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
7、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
8、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470、471、472条规定。
9、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1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