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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8篇

时间:2023-10-13 15:35:2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篇1

(一)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审计起源于经济责任关系,所谓经济责任关系是指现代公司在公司所有权以及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的前提下,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基于委托形成的责任关系。由于公司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形成,而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便需要承担向公司的所有者报告真实、准确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营状况的责任。而公司的所有者则需要基于所有权对公司实际经营者提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进行审核监督,以此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合规则性以及良性运营。于是,公司的所有者和实际经营者便需要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会计信息进行核查和审计,从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公司所有人、公司实际经营人、公司审计人形成了现代审计关系。我国审计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在近些年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及《审计法》的颁布,我国审计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是审计方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行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需要在审计过程当中运用财务审计技术,而内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与外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可以相互借鉴。但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也存在着区别。其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最直观的区别在于,外部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整体财务数据的审计,所以需要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但是,内部审计则是财务监督管理机构的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方法,对公司内部运行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所以一般可不出具审计报告。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审查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的合法性与合规则性。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是管理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评估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本配置,从而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公司效率。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总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存在着联系,同时也有诸多差异。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作

(一)协作的动因和必要性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动因有如下几点:其一,在外部审计的过程当中,审计方无法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审计信息。相比于外部审计人而言,内部审计人掌握着被审计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且对被审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了解得比较详尽。但是,外部审计人在进行审计时在获得审计信息上,往往没有内部审计人便利。其二,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之间存在隔阂。由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设计目标以及部门利益方面存在冲突,所以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难以达成合作。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缺乏机制支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内部设计与外部审计可以通过协同审计共享审计信息、降低审计服务费用、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工作效率方面。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还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运营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所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协作基础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基础在于建立适合现代公司发展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制。首先,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审计过程当中,应当建立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内部审计部门在平时对企业各个机构的审计中所获得的审计信息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共享。其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建立审计人员交流机制。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不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所运用的审计方法是相同的,这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流协作提供了基础。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人员交流,不仅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水平,而且还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对双方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更加熟悉,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性。其三,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确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导的原则。审计工作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在于,在审计工作当中没有确定审计工作的主次顺序。而内部审计部门相对于外部审计部门而言,内部审计部门更加了解公司审计的流程和安排,所以应当在审计工作当中起到主导作用。因此,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审计人员交流机制以及内部审计主导原则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基础所在。

(三)协作途径

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查的协作主要有以下途径:其一,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沟通、人员流通以及审计流程畅通。其二,通过企业后期职业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当中,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审计能力,制定内部审计程序的合理方法,提供准确可靠的审计信息。其三,公司管理者应当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外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全力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其四,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流程,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程序统一,以上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途径。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外部审计以及内部审计有效协作的基础之上,其中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关系是一项重要内容。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可以互相接受对方的审计工作结果时,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审计效率,而且可以共同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共同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保证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产生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联合审计的效果。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范围上相互协调,在审计过程中相互合作,在确保审计范围的前提下,能提高企业整体审计效率,降低审计费用,并提高公司的治理质量。

三、事务工作中的问题

在审计事务当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甚至少数公司的内部审计处于空白状态。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分工不明确,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无法协同一致,造成审计信息不准确以及审计资源浪费。其三,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导致外部审计部门在对审计企业进行审计时,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信息存在错漏,审计方法存在缺陷。

四、政策建议

篇2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

一、引言

内、外审计在对公司的财务监督以及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尽管这两种审计有着截然不同的责任,但两者审计职能的一致及审计工作的交叉要求双方需要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来共同开展审计工作,以避免审计工作的重复,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目标。近几年来,尽管许多相关的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二者进行相互协作,但由于各个企业面临众多的实际问题,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本文立足于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对策。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和必要性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存在着基础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其关注的关键问题是控制、风险管理与治理过程。

外部审计的含义是指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它是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部分组成,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经济管理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是审计的不同分类,但同属于审计的范畴,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的相同之处,内、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为二者的协作提供了基础。其联系具体表现在:一,同为公司的治理,IIA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二,审计职能一致,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的三方面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具有的。三,审计方法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函证、监盘、重新计算、分析程序、审查抽样等方法。四,工作成果上可以互相利用。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可以相互借鉴对方的成果,可很大程度上提高自身的审计效率和质量。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的审计协作是十分有必要的。虽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属于审计体系,但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是不同职业性质的审计形式,二者之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区别体现在:一,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前者是一种双向独立,独立性较高;后者是单向独立,独立性较低;二,审计目标不同:前者主要是检查公司运营以及审计报告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后者的目标在于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三,业务范围不同:前者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后者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主要有经营审计、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等。

这些区别将二者分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形式,但二者并不能孤立的存在,双方需要相互协作,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安然事件后美国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加以强调,法案规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披露与评估责任给内部审计带来了契机, 并与外部审计一样, 需要对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问题格外关注,这使得两种审计职业之间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审计。这就要求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或对机构人员的过度需求,从而降低总的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效率。

其次,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可加强公司治理。2002年7月23日,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良好的内、外部审计协作加强了双方沟通与业务合作,同时也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得内、外部审计可以切实有效的实施起来,这对公司的治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国出台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内部审计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结果,降低审计成本;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四项目标。相关准则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要求了我国内、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建立积极有效的沟通协作关系。

三、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

我国在《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相关细则,就目前状况来看,虽较前几年而言,双方的协作有很大进步,但仍未系统地建立起积极有效的内、外部协作关系。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一,没有建立起明确的协作机制,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缺乏相应的保障,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双方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二,我国存在相当多数量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内、外部协作的问题。三,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导致内、外部审计协作的支持机制缺失。内、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需要相应的执业环境、专门的协调机构以及审计人员本身的专业水平等多种条件予以支持。但许多企业领导者意识不到内、外部审计相互合作的潜在优势, 常常会隔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桥梁。四,内、外部审计人员相互协作的意识不高,各审计群体只关心自身的审计目标而没有考虑长远的沟通协作,同时也不愿为合作承担责任,使得内、外部协作工作无法开展下去。五,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独立性相对较弱,其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强,有些公司内部控制环节薄弱,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在与内部审计人员合作时有所顾虑,从而阻碍了双方协作关系的建立。

四、针对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有效机制。

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应由相应的机制提供保障,有效的合作机制是内、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在考虑如何促进内、外部审计协作时,我们应从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协作机制着手。

1.完善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机制。内部与外部审计师总是通过交换所需要信息进行合作,面对面的会议交谈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交换审计文本记录、采用相同的审计技术与方法以及合并相关审计项目计划等协作机制也是建立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的,这些都要求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

2.加强协作性工作支持。由于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之一,其自身独特的地位使得它较之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内部情况,获取企业相关信息时更加便捷。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外部审计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内部审计提供相应的帮助,此时,内部审计应做好外部审计的助手,协调审计工作的执行。协作性工作支持的加强,是内、外部审计合作的进一步体现

3.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一方面由于审计成本和审计目标的约束,内、外部审计不能对所有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另一方面,外部审计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深入地参与组织的运营程序,也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去跟进审计建议,所以内、外部审计应分享影响当前组织的运营程序效果的信息,提出审计发现以及后续跟进建议时,双方应积极的关注,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进一步审计。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不仅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进一步延续,而且可很大程度上提升审计效果。

(二)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内部审计的管理。内部控制作为组织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御能力、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最终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的终极目标,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意义,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环节,它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三)提升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取得高层管理者的理解与支持。审计委员会和首席财务官对内部审计投入的重视程度是决定内部审计能在多大程度上与外部审计师合作的主要因素,双方协作的开展需要高层管理者作为支撑的桥梁。让高层管理者明白内、外部协作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增加对这方面的重视,为内、外部合作提供支持的平台。

(四)树立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执业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的合作意识。协作的意识是双方实现有效合作的必要基础,而协作意识的建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内部审计应积极发挥审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主动与外部审计协调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换相互协作的意见;其次,外部审计人员应以信任和诚意对待内部审计人员,尊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尽力获得内部审计的支持与协作。

(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其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可通过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审计人员来公司进行培训或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外出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很大程度程度上消除外部审计师在使用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资料时担心其客观公允的顾虑。

(六)进一步完善内、外部协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在内、外部协作上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是框架上的指导,所以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审计业务指南的方式,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流程,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机制。

五、总结

在经济迅猛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已成为每一个企业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同为公司治理的基石,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互补充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的相互协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支持性平台、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协作意识,从而使内、外部审计建立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以增强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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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傅黎瑛.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02)

篇3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发展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01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0-02

为了与飞速发展的时代相适应,社会组织在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活动中应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以确保其在实践活动中各项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已经成为规范社会范围内各类社会组织行为的重要环节。审计是由审计从业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审计工作的各项工作规范,采用专业化的方式、方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的审查和监督。我国现行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共同发挥重要作用。

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组织内部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自行审计实践活动,是各类社会组织内部成立的一个独立性、专业性的职能部门,以督促、调节内部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职责高效开展业务为目的的审计行为。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主要在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管理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二者在着眼点和发力点上具有一定的区别,现将其辨证关系分析如下。

1.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第一,对象相似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是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为审计内容,而且在审计活动实践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为审计实践的着眼点。第二,审计证据统一性。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审计人员都将被审计单位各种形式的证据作为审计的证据,所以审计工作实质上是对被审单位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第三,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一致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从业人员在实践审计活动过程中,都要将客观性作为工作态度以及标准,所谓客观性实质上是要求审计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1.2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差异

第一,审计主体不同。外部审计主要是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或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组织的整体财务信息进行核查,在审计结束之后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某个职能部门进行的实践活动。第二,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审查被审组织财务信息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内部审计则将公司的风险控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审计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第三,审计的范围不同。外部审计业务开展的范围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契约的规定展开,例如:财务信息层面的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层面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根据组织生产、经营、服务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展开业务,业务范围具有广泛性。

2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必要性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审计工作发挥实效性作用的关键,具有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开始意识到审计的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然在内容和范围上有一定的交集,但是在具体实践策略与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保证外部审计能够清晰了解审计范围,必须由内部审计提供一定的资源作为基础,使外部审计能够在内部审计协助下提升审计效率,将审计实践中的摩擦有效解决。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的需要。

第二,通过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含义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分析可知,外部审计在专业性上优于内部审计。因此,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有效协作,能够使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增强内部审计的专业性,促进内部审计向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提升内部审计整体水平。由此可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促进内部审计继续发展的需要。

第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AICPA)审计标准公告第六十五号要求明确指出:审计师在针对企业财务管信息实践审计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集中的了解与分析,这一要求强调了外部审计师应该对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IIA)内部审计准则也强调了独立审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任务的过程中要充分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分析,避免重复审计现象的出现。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是各项专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发挥其分工协作和相辅相成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二者呈现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必须以整个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审计机制为基础。但是,现阶段受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经济背境下,我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环节上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 缺乏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

伴随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时代悄然来临,终结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受到时间和空间双重因素制约的时代。因此,有效的协作必须建立在现代化的交流平台与交流机制基础之上。但是受到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历程的制约,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与外部审计从业人员没能形成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是由于审计人员在主观上没能积极地进行沟通,使沟通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层面没有建立高效的交流平台,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依然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2 职责定位不清晰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应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但是现阶段,受相关政策方面的制约,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职权定位方面责任不够明确、具体。一方面,在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应始终发挥审计实践工作的主导作用,但是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发挥,进而阻碍了二者通力协作的功能;另一方面,外部审计的专业性没能充分地展露,使审计实践活动呈现了一定的不规范性。

3.3 引导机制问题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这句老话,对审计工作依然起效,审计工作若想高水平地完成预期目标,必须在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之下进行,无论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是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无不体现监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而且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工作。但是,纵观我国审计工作的实践过程,审计委员会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在具体引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方面并没有发挥实效性的作用,使二者没能在统一的宏观指引下形成相辅相成、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因此,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过程中,宏观层面的引导机制存在问题。

3.4 审计人员缺乏良好的合作意识

经济全球化的高速发展,使良好的合作意识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精神和推动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整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背景下社会范围内广泛关注的话题。就我国现阶段审计实践工作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相互依存关系,使我国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发挥不足。但是现阶段,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处于两种工作环境,其从业人员一般只是对自身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进行关心,形成一种不合作的发展态势,这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关系的有效建立。

4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对策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是推动我国审计实践水平进步的重要保证,从宏观层面上讲,也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有序进行的需要。根据我国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下4个方面的对策。

4.1 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

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搭建一个能够实现二者信息互动的交流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能够时时实现沟通与共享,使审计流程以及审计人员的交流变得更加顺畅。在构建信息沟通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将协调原则贯穿始终,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独立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有度”的沟通。虽然二者实现了信息互动,但是必须保证二者互不干涉对方的工作和影响对方的实践行为。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实践活动中,应该针对各自工作的具体情况,互相提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整改意见进行交换,进而促进二者工作效率的提高。

4.2 明确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职责定位

若想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必须保证二者在职权定位上具有一定的明确性、规范性。外部审计的职责主要定位在对组织财务信息方面的审定与核查,对于组织提出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不在微观上对被审组织的具体实践行为实施管理。内部审计应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外部审计的各项审计行为,详尽真实地报告内部审计的进行与实施情况,主动强化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在收到外部审计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时,应热情对待,根据组织内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使外部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能够在本单位内部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4.3 强化监管部门的引导工作

审计监管部门应在宏观的角度对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实践工作进行有力的指导,一方面督促内部审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促成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合作,对于内部审计不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管理;另一方面,需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要以地位上的优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忽略。同时督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时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应的审计情况,监管部门同时具有提出风险、阐明观点的义务。

4.4 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合作意识

协作的实质是合作,合作的关键是从业人员的合作意识。在实现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有效沟通交流的基础上,逐渐培养审计人员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意识,同时应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责任意识,使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得到全面的培养,促进二者的协作。另外,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在审计技术、方法、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应加强合作,发挥叠加和乘数效应,使审计工作从业人员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变革传统理念、整合先进工作方法与技术,实现自律和监管的共赢。

综上所述,为保证内部审计及与外部审计共同发挥审计体系的作用,达到审计体系构建的目标,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按以上论述的措施开展工作,以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通力协作,全面促进我国各类社会组织能够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主要参考文献

[1]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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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文磊.煤矿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以神华集团上湾煤矿为例[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4(3).

篇4

关键词:内部审计;组织模式;内部控制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首先,1986年4月,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第十二届大会上发表的《总声明》,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权威性解释:“内部控制作为完整的财务和其他控制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方法程序和内部审计。它是由管理当局根据总体目标而建立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该解释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一书认为内部控制中的“监督”因素也包括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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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组织模式;内部控制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首先,1986年4月,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第十二届大会上发表的《总声明》,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权威性解释:“内部控制作为完整的财务和其他控制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方法程序和内部审计。它是由管理当局根据总体目标而建立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该解释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一书认为内部控制中的“监督”因素也包括内部审计。

其次,从内部控制的层次看,根据《总声明》一般认为内部控制由两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的控制是指具体的操作层次的内部控制,这又分为两级控制,第一级是建立在具体操作人员水平的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第二级是指建立在管理人员水平的内部控制,旨在对操作人员形成监督,保证第一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第二个层次的控制是指独立于具体操作和管理之外的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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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正逐渐复杂化,企业的会计活动面临着多重的风险。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在技术、人才及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其在开展企业风险管理上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这也是内部审计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本文将就内部审计在企业会计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进行探讨。

一、内部审计概述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所谓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并为管理部门服务的一种具有独立检查、监督及评价的活动。在企业内部所设的本文由收集整理二级审计机构或部门以及审计人员,其可检查、监督与评价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还可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和评价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依照审计特有的专业技术及方法,监督评价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的好坏与经营是否合规。保持相对独立性地对本组织的财务活动、经营效益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产物。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点是都掌握基本的财务审计技术,可能相互借鉴审计结果。

2、区别:一是不同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所以两者的独立性也不相同。二是不同的审计目标。外部审计的目标是对财报的合法性与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三是关注不同的重点领域。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而内部审计是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与经营效率等进行关注。四是不同业务范围。 外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鉴证、尽职调查等的审计业务,而内部审计则是以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基础,并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六是不同的审计标准。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级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外部审计标准。而非法定的公认方针与程序是内部审计的标准。六是不同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和外部审计相比,由于内部审计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所以内部审计对审计工作的管理知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二、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

(一)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职能指的是反映出内部审计的本质其本身固有的内在功能,其职能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并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其主要包括检查、评价、签证、建

设等职能。

首先是检查职能:主要包括检查企业各项业务与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企业经济活动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以及企业内部各种经济活动的经济有效性

其次是鉴证职能。指的是鉴定与证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及经营成果,并作出审计结论。为了保证报表的质量,签证是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再次是评价职能。内部审计评价必须要具备一套先进的、客观的及具有可比性的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对单位的计划、决策方案、预算等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的评价、对企业经济活动是否遵循既定的决策与目标所进行的评价以及对企业内控与管理责任制度等是否完备、合理及有效的评价。

最后是建设职能。所谓的建设职能指的是对企业在管理上的优点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与效果。

(二)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能从战略高度调控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中占有特殊地位,现代企业要求建立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主要是为了让其能从战略高度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控。审计委员会是对董事会负责的监督监督者的部门,是现代企业董事会的二级机构,其是站在企业治理的高度对其内部审计监控体系进行全面的规划与评价。

其次,内部审计能客观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内部审计独立于各业务职能部门,其不直接从事生产与经营业务活动。这就使审计部门得可站在全局高度、客观的识别与评价风险,对企业进行整体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协助内部机构确定、评价并实施针对风险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并及时的为企业管理部门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控制风险,加强管理,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最后,内部审计能对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审查,从全过程控制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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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审计各有优势,在工作中可以相互协作。对三峡工程的审计是一个例子,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概算,三峡工程的静态总投资为900.9亿元,考虑到建设期间物价上涨、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因素,预计工程总投资为1,800亿元。三峡总公司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意见,建立了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体系。三大审计协作可以加强对三峡工程的投资管理监督。同时,国家审计可以借助社会审计工程技术优势来核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利用社会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能。

一、三大审计的概念界定及优势

国家审计也称为政府审计,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国家的产生、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进行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优势是合规性审计和效益审计。合规性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循了特定的程序、规则或条例。合规性审计主要从筹资渠道、投资方向、资金使用状况和预算的执行与决算情况四个方面考虑。在国家审计体系中,效益审计有较好的标准,能够充分发挥宏观监督和服务的作用。

和国家审计相比,我国社会审计起步较晚。社会审计又叫CPA审计、民间审计。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民间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社会审计的优势体现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两个方面。报表审计可以从社会审计的定义中体现出来,报表审计一直是社会审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内部控制审计是实施社会审计的基础。

相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均是外部审计,独立性较强,内部审计为组织内部服务,独立性较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在其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作了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它的目标。”内部审计的优势体现在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方面。IIA于1975年在佛罗里达的第19号研究报告中提出,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师对各层次管理活动进行面向未来、独立的和系统的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审计促进各种管理职能、项目目标、社会目标及员工发展的实现来增强组织的获利能力,并增强其组织目标的实现。管理审计的主体是内部审计师,管理审计成为内部审计的优势。内部审计的效益审计立足于微观角度,与国家审计中的效益审计相区别。

二、三大审计之间的协作

Lawrence B.Sawyer在《索耶内部审计》中提到: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通过紧密合作,确定更具成本效益的审计方法,以减少双方在审计范围上的重复,从而实现审计的经济性。协作使审计结果的效率和效果达到最大化,尤其是在确保合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方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所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就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和合作。三大主体协作有助于避免重复审计和审计空白,节约审计资源。

(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作。2002年7月14日,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提出了全省审计机关可以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从而为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协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2003年5月,绍兴市审计局在全国率先引入招投标机制,对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业务采取年度资质招投标,取得了满意效果。嵊州等市县根据本地中介机构较少的实际情况,打破地域界限,开放本地市场,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聘请中介机构。

2005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14个项目概算投资总额67.3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总额55.81亿元。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5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41亿元,核减投资4.87亿元,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案件和事项4起。据统计,仅2006年一年,浙江共核减工程造价33.89亿元,其中通过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22.25亿元,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

浙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得到推广。2006年6月28日,审计署《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条指出:审计署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时,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或者直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政府审计完全可以利用社会审计的审计信息,它所要做的只是协调工作。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社会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审计,解决了重复审计以及政府审计人手不够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作。张宇宁、彭志平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首先是由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全球知名的咨询机构提出的。将一些高度专业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将极大地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而且,公司管理者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内部审计工作,这样就传递一定的信号,可以让公司的所有者相信,公司管理者将自己置于专业机构监督之下。在美国,一些大型的保险或共同基金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专业人员。

Kusel等的调查报告显示,21%的美国公司和31%的加拿大公司都至少外包了部分内部审计职能。但是,内部审计外包和企业进行CPA审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不同,否则双重审计就变成了单一的外部审计。世界通信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范围是经营绩效审计,从事业绩评估和预算控制,财务审计外包给安达信;而进行外部审计的也是安达信,这样内部审计部被剥夺了财务审计的权力,财务审计就成了单一审计,给财务造假行为提供了空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第三章规定: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通常是相似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为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减轻。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社会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内部审计也可以利用外部审计资源,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作。2006年1月12日,李金华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国家审计机关要指导内部审计,要学习内部审计经验,要推广内部审计经验,要充分运用和利用内部审计经验。”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关系体现在: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国家审计依法可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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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风险规避;解决对策

1.内部审计外包概述

内部审计外包(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Outsoure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是指企业管理层将本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内部审计的外部化表现为:内部审计业务由企业外部的民间审计机构或其它咨询服务机构全部或部分承担。可见,内部审计外包的实质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外部化,而不是内部审计定义的变化。

就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外包业务实践来看,主要的内部审计外包模式有以下几种:

(1)补充,即使将内部审计工作中某些职能赋予胜任的第三方完成,即特定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称职的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又如,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企业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另外,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时,企业也可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

(2)审计管理咨询,是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咨询或审计业务的延伸,主要是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有可能促进内部审计计划的形成和改进。有时还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帮助管理层定义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

(3)全外包,即将组织的全部内部审计的工作全部交由胜任的第三方完成。内审职能全部外包时,企业可能保留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

(4)合作内审(Cosourcing internal auditing)。在这种外包形式下,内部审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和审计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两者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

以上各种内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企业规模及行业不同,是否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及实现的方式可能都有所不同。关键是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使用创新的内部审计外包方法,实现内部审计功能最大化,并使企业能够与急剧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

2.内部审计外包风险及其规避

2.1 内部审计外包的风险类型

(1)泄密风险

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外包时,外包项目的选择原则是尽可能保护核心机密,对于企业的核心技术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选择外包。但是由于内部审计不可避免的会军或多或少的接触到企业刮泥经营中的深层次内容,因此内部审计外包存在一定的泄密风险。

(2)选择外包单位风险

外包单位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外包的成败,一旦与实力不足的单位合作就可能会遭受较大的损失.外包从本质上来讲是借助外部资源,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行为,如果选择的外包单位不保险,反而会增加成本投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丧失独立性风险

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是如果所选择的外包单位同时还是外部审计机构,那么就较为容易丧失外审的独立性,造成信息的舞弊、失真等不良后果。

2.2 内部审计外包风险规避对策

由于内部审计外包具有一定的劣势,在实行过程中又可能存在上述各种风险,所以在内部审计外包过程中要从组织自身、外包方和国家监管机构三方面考虑如何规避风险,使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充分发挥,劣势尽量减到最低。

2.2.1 公司自身规避内部审计外包风险

(1)正确选择外包机构。公司正确选择外部专业机构和人员可以有效降低外包风型。应选实力雄厚的专业机构,避免资质较差的外部专业机构和人员;同时应考虑专业机构的执业信誉,了解专业机构在本行业审计的专业水平,并且必须考察专业机构的收费标准,使之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严谨签订外包合同。组织管理层应该对外包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以书面形式做出明确的合同约定,并且内容应该具体详细。主要包括:服务范围、业绩标准、安全保密、控制措施、审计条款、报告制度、争议解决等。

(3)重视“人”的因素。为了更好地协调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外部专业机构的盈利目标,解决承包商的短期行为,可考虑以股票期权来代替外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部分报酬,使之利益与公司的长远目标挂钩,与公司具有共同进退的利害关系。同时在不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下,可以较长时期地聘请相同的外部专业机构和人员。

2.2.2 承包方规避内部审计外包风险

专业机构应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就内部审计服务的业务承接,人员配置、业务开展、保密责任、报酬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从而降低外部专业机构的风险,及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时应与客户公司的管理层及内部审计师进行深入交流,了解管理层的期望,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尽可能缩小外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效果与内部管理层期望之间的差距。

外部专业机构内部通常设置税务咨询、管理咨询、审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部门。一旦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时,外部专业机构应从各职能部门抽调出专家组成小组,以保证外包审计的质量。

2.2.3 国家监管机构规避内部审计外包风险

国家监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外包监管体制。

(1)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包括专业培训和教育、内部检查质量控制标准、报告所提供的内部审计类型及收费总额、惩罚措施。

(2)完善公司治理。在有条件的组织内部成立外包审计委员会,使之选择外部专业机构、确定外部专业机构应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范围、帮助解决外部专业机构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等,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师的任命、报酬和辞职等。

(3)健全内部审计准则。通过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准则,避免内部审计外包引发的寻租行为等问题。

3.总结

内部审计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其最终目的都是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内部审计外包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它反映了会计市场的竞争已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扩展到外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机构之间。这对于内部审计来说,既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动力,它迫使内部审计从内部不断地改革、创新,以便在同外部审计机构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内部审计外包也有其弊端,它不可能完全实现内部审计的功能,不能解决内部审计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在实施内部审计外包时要尽量发挥其利、限制其弊。如何搞好内部审计外包,使内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这是个复杂的综合分析过程。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选择合适的内部审计发展形式。

参考文献:

[1]刘莉莉.浅谈内部审计外包与外部审计的区别[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9).

[2]孙志亮,杨焕玲.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策略[J].集团经济研究,2006(12).

[3]刘斌,石恒贵.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的影响因素研究[J].审计研究,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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