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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含义8篇

时间:2023-10-13 09: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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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含义

篇1

关键词:氩弧焊;大摇摆操作法;焊接工艺;焊接质量

中图分类号 TG444.74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普光气田地面集输工程天然气H2S含量13%~18%,CO2含量8%~10%,我公司承建的普光气田地面集输工程集气站项目中,根据设计要求使用了INCOLOY825(φ114×17.5/14.2;φ89×11mm)特种抗硫管材。

目前抗硫管材的焊接在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由于管道内输送的是高含硫化氢的天然气,介质输送压力高达30MPa,焊接工艺较为复杂,对焊接质量的要求极高,特别是井口管道使用条件苛刻。参与该项目的国内几家施工单位的焊工没有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也尚无成熟的焊接工艺借鉴,焊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管道使用安全。

其焊接工艺为手工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填充盖面。在前期的焊接技能培训中,组织焊工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通过不同焊接操作方法的试验摸索,优选的大摇摆操作方法显现出明显技术优势,该操作方法尤为适用于INCOLOY825合金的焊接。在施焊中采用此种操作方法进行焊接,焊缝根部熔合及内表面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焊接一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 焊接工艺分析

近几年来,手工钨极氩弧焊工艺在国内外承压管道建设中应用较广,但是采用大摇摆焊接工艺操作的方法焊接有色金属管道使用的较少,其操作方式与国内的传统操作方法有显著不同(国内手工钨极氩弧焊的传统操作方法是:手靠着或不靠着工件,采用直线运作焊枪的方式进行熔焊),该操作工艺具有一定的操作难度。而INCOLOY825合金则具有焊接低熔透性、在根焊时需对管内进行充氩保护。结合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及INCOLOY825合金的焊接特性,将大摇摆焊操作方法应用到实际施工中,可加快焊接施工进度,确保焊接质量。

1.1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

采用手工钨极氩弧焊,在规定的焊接参数条件下,焊工操作方式上通过氩弧焊把的陶瓷嘴靠着焊缝坡口两侧 ,采用较大的摇摆幅度和一定的摇摆节奏来熔化焊丝和根部的焊缝,使达到一定的熔孔效应或熔池效应,以在焊接过程中及时观察和掌握焊缝的形成,从而及时调整手工送丝的质量和频率 ,按个人技术水平掌握的良好幅度和频率来摇摆焊接,保证根部焊缝质量。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具有大间隙、小电流、细焊丝、大摇摆的特点。

1.2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的结构特点

大摇摆焊焊接接头的结构特点如图1所示。

图1 焊接接头装配结构

焊接接头的结构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根部装配间隙必须保证 a=3~5mm,在 4mm为佳 ;钝边量 b=0.5~1.5 mm;采用相同材质 、一定直径规格的点固棒点焊组对焊口。

1.3 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优点

大摇摆焊接工艺操作特征如图2所示。

f-摆动频率;A-摆动幅度;d-根部熔孔直径

图2大摇摆焊接工艺操作特征

(1)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的焊接接头结构,其根部装配间隙比国内的传统操作工艺间隙大 2~3min。根部打底的第一层焊缝采用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 ,根据熔孔效应判断根部成形质量,保证根部焊透和熔合良好,在焊缝收口处预留 15~20mm焊缝暂时不焊,作为根部焊缝成形的观察窗口(图3)。这个观察窗口为焊工观察 、分析根部焊缝质量提供了良好条件,只要配备一把聚光小手电简就可判断根部质量 ,若有缺陷便可及时做好返工处理。最后再焊接此观察窗口。因此,采用大摇摆焊接工艺操作能够提高根部的焊接质量,提高焊接合格率,减少焊缝的RT检验返修率,降低 RT检验成本,提高焊接效率 。

图3 焊接观察口

(2)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的焊接接头根部装配间隙较大,在根部打底焊时,如果在现场疑难位置焊接,对于开敞性很差的位置,能够较为容易地达到焊接熔池背面送丝(图4)。控制背部焊缝成形和透明度,提高根部焊接质量和焊接合格率。

图4熔池背面送丝

(3)采用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 ,由于焊接摇摆有一定的幅度和摇摆节奏 ,只要在坡口两侧停留的时间合适 ,层间熔合质量就可以得到保证。由于焊接摇摆具有一定的幅度和摇摆节奏,喷嘴中的氩气保护具有良好的跟踪保护性,对焊接熔池和热影响区有跟踪保护和冷却的作用。因此,采用大摇摆焊接工艺操作可以提高焊缝的表面成形和质量。在整个焊接过程中,减少气孔的产生,细化晶粒,提高强度,同时使焊缝具有良好的致密性 ,对于不锈钢材料还具有很好的耐腐蚀性。

(4)大摇摆焊操作难点。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主要是装配间隙、焊接过程中的摆幅及频率、坡口两侧的停留时间、送丝量的控制。如何在焊接过程中合理匹配这些参数,需要通过严格的培训方能达到。

1.4INCOLOY825合金的焊接工艺特点

镍基合金在耐腐蚀、耐高低温方面具有独特的优点。但由于其特性决定,在其焊接过程中需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方能保证焊接质量。常见的焊接缺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4.1杂质污染和晶界开裂

镍在高低温下均具有良好的塑性及加工性能,在结晶温度200℃~600℃以上退火可消除加工硬化,提高塑性。镍的化学活性低,在氧化初期形成的氧化膜能防止其进一步的氧化和腐蚀。镍与Cr、Mo等其他元素形成合金后,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抗氧化性能显著改变,热导率和电导率下降。纯镍焊接性能良好,但极易被铅、硫等杂质污染,延晶界开裂。所以在焊接时应注意防止污染。

1.4.2热裂纹及晶间腐蚀

焊缝中的低熔点杂质元素易与镍元素形成低熔共晶物;其熔池流动性差,表面张力大。增加焊缝晶间腐蚀、焊接热裂纹的发生倾向。此外,镍对氢、氮等比较敏感,容易产生气孔和弧坑裂纹。对于含Gr、Mo等元素的焊接接头具有晶间腐蚀倾向,主要是由于焊接接头在敏化温度范围内停留时间较长,造成晶界附近贫Gr贫Mo引起。因此,在焊接过程中应采用较小线能量,防止Gr、Mo等元素的烧损;同时,收弧接头要饱满。

1.4.3气孔及氢瘤

O2、H2、CO2在液态镍中溶解度较大,但在冷却时溶解度明显减小,熔池中的气体来不及逸出,可能会在焊缝中产生气孔和氢瘤。因此,在焊接过程中要对焊接区域进行可靠的保护,使熔池得到脱氧,避免气水等缺陷。镍基合金熔化焊具有低熔透性的特点,但不宜采用大线能量增加熔透性,一般采用较大坡口及较小钝边。例如,坡口加工时采用较大坡口角度(75°)和小钝边(0~1.5mm),焊接时摆动焊枪,增加熔深。

1.4.4焊接区域的保护

根据以上几点分析,在镍基合金的焊接施工中对焊接区域的保护极为重要。在采用手工钨极氩弧焊根焊中,必须在管内持续充氩,防止氧化。且在焊接过程中,须对焊缝进行观察,焊缝区、热影响区金属呈银白、金黄色说明气保护效果好,方可继续施焊。

2手工氩弧焊大摇摆操作工艺在INCOLOY825合金管材焊接上的应用

根据以上对大摇摆操作方法及镍基合金工艺性的分析,我们在施工中将大摇摆操作方法应用到镍基合金的焊接中得到了很好的效果。

(1)大摇摆操作方法要求较大的组对间隙,在镍基合金的焊接过程中需要足够的间隙以便对内部焊缝进行观察。

(2)镍基合金熔池流动性差,大摇摆焊操作方法可以对熔池进行有效地搅动,有利于熔池内各种气体的逸出,防止产生气孔。且有利于焊缝内表面成型。

(3)镍基合金的焊接要求采用较小线能量。大摇摆焊操作工艺具有细焊丝、小电流的特点,有利于防止焊接接头热裂纹。

(4)镍基合金具有低熔透性的焊接特点。大摇摆焊操作工艺组对间隙大,主要控制焊缝坡口两侧的停留时间,可以对坡口两侧金属有效地熔合,增强焊接接头熔透。大摇摆对焊接熔池和热影响区有跟踪保护和冷却的作用,降低了焊接接头在敏化温度范围内的停留时间,避免晶界贫Gr、贫Mo,以提高焊接接头的抗晶间腐蚀性能。

(5)大摇摆焊接操作工艺结构的装配间隙比较大,焊接填充金属量多,焊缝较宽,变形量大,如果装配控制不当,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采取反变形措施。

3应用效果

大摇摆焊接工艺具有焊接合格率高 、焊缝成形好、返修率低等的优点,对镍基合金的焊接尤为适合。在普光气田地面集输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应用效果良好,镍基合金管道的焊接一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大大降低了焊缝返修率,提高了焊接质量,加快了工程建设速度。

参考文献:

[1]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SH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1

篇2

一、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经济体系中,交通运输是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产业,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杠杆作用,必须优先发展。从经济发展的角度上看,交通运输仍然受到“瓶颈”制约,比如总体运输能力长期不足,限制型运输状况比较严重;另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链涉及到钢铁、水泥、建筑、机械、电力、信息、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许多相关产业,其投资拉动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作为与经济发展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重点行业,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振兴不可或缺的产业。

其次,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主要体现在基础作用和动力作用两个方面:交通运输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对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交通运输的自身发展又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动力作用。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交通运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两者的互动,使交通运输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不出现或少出现的权宜之计还是要超前发展交通运输。因此,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交通先行”是基本保障条件。

第三,交通运输发展具有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各种运输方式自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这个系统自身是在不断发展、不断优化的。另一方面,这一系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尤其是适应技术进步要求的部分要充分体现出来,就交通运输系统而言,就是尽可能将用于满足未来交通需求的基础部分要适度超前考虑。就武汉城市圈而言,区域内交通运输系统的更新一方面随着区域经济发展的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整个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状况,因为区域交通运输不仅是实现区域经济专业化协作的手段,也是区域内部、区域间商品交换和信息传递的重要手段,其运输线路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中心的吸引范围,并且影响着区域的界限。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的发达程度与区域经济水平呈正相关。

二、武汉城市圈的交通现状

武汉城市圈以公路交通网络为主,已基本形成铁、公、水、空综合运输体系:武汉城市圈公路交通系统是以武汉为中心向周边8个城市的发散,将建成“一环十三射四联线”的公路主骨架网,包括以武汉为中心枢纽、由环城市圈快速路和13条呈放射状的高速公路与快速路。目前区域内以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干线公路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圈已建成公路里程35739.3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61.6公里/百平方公里。但9个城市之间远未形成互为连通的交通网。在城市圈建设中,将着力打造大交通格局,以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四大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武汉大交通网络。

良好的水运天然条件,使得武汉成为长江中游的航运中心,拥有长江、汉江两条黄金水道。武汉新港的建设将使武汉城市圈港航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目前区域内共有铁路5条,开通到京、穗、沪快速客运通道,在建的城际铁路是中部地区的重要铁路枢纽。天河机场是国际4E机场,是全国六大区域性航空枢纽之一,有150余条航线,日均航班达l30次,可以通达60个城市,年吞吐量已突破1000万人次。

截至2010年,武汉对外交通量将大幅度增长,铁路、公路、航空的客运量将分别增长34%、33%和50%,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的货运量将分别增长13%、29%、89%和67%,从武汉市和武汉城市圈的交通状况分析,要推进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必须实施区域交通一体化。

三、交通运输体系对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的作用

城市交通的便捷程度与城市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关系相当密切。

作为华中地区经济的中心,武汉市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对华中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通过物质流和非物质流的形式实现的,而庞大物质流的载体便是城市交通系统。城市交通系统是区域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更是产业投资者在投资前期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它将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预期效益。一个城市具备了基本的投资硬环境,加上其他条件的配套,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就有了活力。

作为城际间重要联系纽带的交通,尤其是公路交通,是城市经济圈建设与发展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其中轨道交通以其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少、准点的优势作为交通一体化的重中之重,将对武汉城市圈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武汉城市圈的多轨道交通体系主要包括:直达客运专线——武汉周围将形成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和京广客运专线的贯通南北,武九铁路、汉丹铁路和沪汉蓉客运通道以承启西东的路网体系;城际铁路客运线——改造和利用现有的铁路资源,开行至孝感、随州、襄樊、荆门、宜昌、鄂州、黄石、成宁和麻城的城际铁路;其次是新建武潜线开行至仙桃、潜江的城际列车;市郊铁路线——主要服务范围为武汉市区,包括阳逻、北湖、纸坊、金口、常福、蔡甸、宋家岗等7座新城在内;城市轨道交通线——由7条线路组成为主城区提供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如此,将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由点到点、由点到线、由点到面的交通网络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成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是:带动房地产升值、催生经济商圈。轨道沿线企业和居民的可达性将大幅度提高,沿线土地和房产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房地产升值。以地铁2号线来说,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中南、街道口等商圈将联接,新的光谷商圈将形成。

除了直接的地产效益外,旅游业也受益匪浅。武汉城市圈旅游业分为三级市场,城市圈范围内的3100万人口,特别是武汉城区的400多万人,可发展近距离的旅游,属于武汉城市圈旅游的核心一级市场;其次,以武汉为中心的300km范围、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直接覆盖的人口达到6000多万,是武汉城市圈旅游的二级客源市场;第三,武汉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也逐年递增,可努力将游客的目的地扩展到城市圈范围,延长游客在武汉的停留时间。从这个意义上,武汉旅游的客源市场是城市圈旅游应该挖掘的第三级客源市场。

通过对城市圈内的旅游业资源整合,在孝感、黄冈设立红色文化教育旅游区;在武汉、黄冈、黄石、鄂州、洪湖规划大武汉都市旅游核心区;在天门、潜江、仙桃设江汉平原旅游区;在黄冈设大别山生态旅游区、宗教文化旅游区;在咸宁规划咸宁旅游核心区、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区、九宫山生态旅游区。从而促进城市圈内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投入可以带来社会效益5~8倍的产出。2010年以前,武汉市将投资近220亿元,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1期、4号线1期。仅此投资可产生GDP578.6亿元,提供186.252万个就业岗位,对促进内需、直接拉动武汉市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成,将带来坏境附加效益。首先是节约能源。城市轨道交通作为“绿色交通”,具有公共汽车难以比拟的节能特性。据测算,每一单位运输量能源消耗量,轨道交通系统仅为公共汽车的3/5、私人用车的1/6。其次是降低环境污染。轨道交通以电力作为动力,是一种清洁的运输方式,其噪声和空气污染仅为地面道路交通的6%~10%。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远景规划,2020年轨道交通可承担全市35%~40%的公共交通客运量,可少排放有害气306万kg;到2050全面建成时,轨道网络可承担全市公交客运总量的一半,网络覆盖面将达68%,其中,中心城区可达到85%,相当于可少排放有害气体726万kg。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体系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它将带来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交通运输体系的不断完善也带动了旅游业、房地产甚至是GDP的发展和提升,城市乃至区域经济都将健康且有效增长。

篇3

关键词: 经济作物用地 指标体系 生态安全评价

1.问题的提出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已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焦点。然而,我国由于加速工业化与城市化,土地利用强度的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对土地的利用程度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区域土地的生态承载能力,因而区域土地生态安全的研究势在必行[1,2]。

对影响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的自然、经济、社会因素进行选择、计算、评价、分析以寻找出经济作物用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经济作物用地的整治保护进行研究,以期维持土地资源与人类的协调发展实现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生态安全起源于生态安全研究,它的研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土地生态安全是指陆地表层由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构成的土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不受破坏,同时土地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能够持续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土地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土地生态系统本身所处的安全状态是否保持良好,是否能够维持土地生态系统内部正常的新陈代谢;二是指土地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即土地生态系统的人类服务功能[3]。它的本质是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协调统一性[4]。

土地生态系统是一切资源与环境的载体,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恶化的土地生态已逐步危及国土生态安全,并已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某些区域内生物、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遭到了空前的冲击与破坏,某些破坏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土地资源的生态承受力。而经济作物用地则属于土地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从某个侧面反映了土地生态安全。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的恶化也是土地生态恶化的体现。

2.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模型的构建

2.1评价体系的建立原则

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该充分体现土地生态安全的现状与水平。指标应用来衡量人类行为导致的自然环境状况、状态变化的程度,表明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显示社会克服生态安全危机与保障生态安全的能力。基于上述考虑,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该遵循以下原则[5,6]:①生态环境的安全性与可持续性原则;②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原则;③评价的综合性原则;④因子和标准选择的敏感性原则。

2.2评价因子的选择

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涉及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根据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为保证指标体系选择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在进行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时,先采用分析法将评价目标分解为多个子系统目标,在参考大量现有的各种土地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筛选,剔除了对评价结果无关紧要的指标;同时,通过定性分析对指标的完备性进行判断,从而在评价工作全局上做到科学性与完备性相结合。

通过参考其他地方评价时所用的指标,再结合金堂县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数据,为了保证评价因子体系选择的科学性和完备性,本文从土地自然生态安全系统、土地经济生态安全系统和土地社会生态安全系统三个方面出发,建立了由18个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目标层(A)、项目层(B)和指标层(C)组成(表1)。

2.3指标权重和基准值的确立

指标权重对生态安全评价至关重要,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特尔菲法(Delphi)确定指标权重时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因此本文采用信息熵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其原理是:某项指标的值变异程度越大,信息熵越小,该指标提供的信息量越大,相应权重越大;反之,权重越小[7]。根据各项指标的变异程度,可客观地计算出各项指标的权重,为多指标综合评价提供依据。

其数学模型如下:

①对评价指标进行综合标准化:

P=X/X(即计算i个乡镇第j项指标值的比重);

②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

E=-KPInP,令k=-1/Inn,则0≤E≤1;

③计算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

G=1-E;

④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

W=G/G(式中,P为评价指标保准化后的所得值;X为评价指标的实际值;i=1,2,…,n;j=1,2,…,m)。

在确定评价各指标的基准值时,本文结合研究区实际情况和确定生态安全评价基准值的一些常用方法[8],采用国家平均值和部分国际标准值作为各指标基准值。

2.4安全指数的计算

本文计算各安全指标安全指数的数学模型为:设X为第i个指标的实际值,Y为第i个指标的基准值,当P(X)为第i个指标的安全指数,则:

①对于正趋向性指标:

当X≥Y时,P(X)=1;当X<Y时,P(X)=X/Y

②对于负趋向性指标:

当X>Y时,P(X)=Y/X;当X≤Y,P(X)=1

2.5安全值的计算

为了能够综合反映研究区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总体现状,必须对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和评价。本文采用综合指数法计算研究区的土地生态安全值其数学模型为:

单项指标安全值:I(X)=P(X)×W;

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综合安全值:I=I(X)

式中P(X)为安全指数,W为指标权重,n为指标数,结合表2数据计算出各评价指标安全值。

3.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等级的划分与评价

3.1生态安全等级划分

根据区域土地生态环境安全判别原则,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基准体系[9]如下:

生态安全值<0.4时,等级为I,表征特征:恶劣,指标特征: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严重退化;生态安全值在0.4-0.6前闭后开区间时,等级为II,表征特征:较差,指标特征: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比较严重;生态安全值在0.6-0.7前闭后开区间时,等级为III,表征特征:一般,指标特征: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已有退化;生态安全值在0.7-0.9前闭后开区间时,等级为IV,表征特征:良好,指标特征: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生态安全值≥0.9时,等级为V,表征特征:理想,指标特征:经济作物用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见表2)

3.2综合评价及分析

结合表1和表2可以得出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综合评价值计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可用示意图表示)。从计算结果和示意图可以看出各地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值存在明显差异,并由此找出存在的问题。

4.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最终目标,构建了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既可以对单项目用地进行评价,又可以对区域内多项目进行评价。评价有关结论还可以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等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并且该指标体系可以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因此,建立经济作物用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实际运用该指标体系时,还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某些指标进行相应的取舍。

参考文献:

[1]高向军,鞠正山.中国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产业,2005,7,(2):123.

[2]高桂芹,韩美.区域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研究,2005,12,(5):271-273.

[3]孙彦伟,卢荣安,姜广辉.区域土地持续利用规划的景观生态学思维[J].生态经,2005,11,(3):56-59.

[4]肖笃宁,赵羿,孙中伟等.沈阳西郊景观结构变化的研究[工].应用生态学报,1990,1,(1):75-84.

[5]杨京平.生态安全的系统分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舍,2002:280-290.

[6]尹希成.生态安全:一种新的安全观[N].科技日报,1999-03-02(4).

[7]郭晋平,张芸香.关帝山林区景观要素空间关联度与景观格局分析[J].林业科学,1999,35,(5):28-32.

[8]亓兴兰,刘建,余坤勇等.基于RS与GIS的闽江流域森林景观格局分析[J].福建林学院学报,2006,26,(1):36-40.

篇4

关键词:水利、节水灌溉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节水灌溉的意义

水是一切生命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基本要素,水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我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300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09位。近年来,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农业干旱缺水和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而且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我国农业灌溉用水量大,灌溉效率低下和用水浪费的问题普遍存在。目前全国灌溉水利用率约为43%,单方水粮食生产率只有1.0公斤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灌溉水利用率70-80%、单方水粮食生产率2.0公斤以下的水平。通过采用现代节水灌溉技术改造传统灌溉农业,实现适时时的“精细灌溉”,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以及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浣的历史意义。

二、节水灌溉的含义

“节水”一词通俗易懂,更确切的提法应该是“高效用水”。“节水灌溉”的真正含义,在充分利用降水和土壤水的前提下高效利用灌溉用水,最大限度的满足作物需水,以获取农业生产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的气候、土壤,社会条件和条件下,节水的标准和要求不同。节水灌溉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实现农业节水、高产、优质、高效。此外,还有一些概念常被混淆使用,如“农业节水”与“节水农业”。“农业节水”与节水灌溉的含义类似,但节水的范围更广、更深,包括生物节水、农业节水和旱作农业节水等。它是以水为核心,研究如何高效利用农业水资源,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节水和最终目标是建设高效节水农业。“节水农业”类似“节水型农业”,是农业的一种类型,重点研究如何按照节水的要求规划、建设、和管理农业。两种提法的研究内容和重点不同,适用的场合不同,不能混淆或互相代替。

三、适合我县发展节水灌溉的模式

节水灌溉是充分合理利用各种水资源,采取水利、农业、管理等技术措施,使区域内有限的水资源总体利用率最高及其效益最佳。由于实施节水增效灌溉的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千差万别,灌溉的对象也多种多样,不可能用一种固定的模式放之四海皆适用。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不同要求,建立不同的节水工程技术模式来予以实施。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适合我县不同类型区发展节水灌溉的工程技术模式。

1.新建井灌区节水灌溉模式

合理布井、采用先进的成井工艺提高机井质量,配套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等节水灌溉设施。

2.井灌区节水改造模式

采用低压管道输水(对于蔬菜、果园、经济作物、极度缺水地区的粮食作物也可采用喷、微灌)、田间平地,实行小畦灌溉,并与非充灌溉及覆盖保墒等农艺节水措施结合,在维持地下水采补平衡的基础上,以不定面积发展灌溉。

3.渠灌区田间工程节水改造模式

我县渠灌区输水渠道防渗衬砌率低,田间工程不配套,灌水方法落后,是当前节水灌溉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这类灌区在对干、支渠等输水工程进行防渗的同时,对田间工程进行节水改造。对斗、农渠进行防渗衬砌,平整土地,重新确定沟渠规格,采用小畦灌、沟灌、长畦短灌和波涌灌等先进的地面灌水技术,并通过开展非充分灌溉水稻控制灌溉、降低土壤计划湿润层尝试和采用覆盖保墒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实现渠灌区全方位节水。

4.井渠结合灌区节水灌溉模式

这类灌区的特点是单一依靠渠灌还是单一依靠井灌都存在水资源不足,或引起其它生态问题,必须实行井渠结合灌溉。对这类灌区要开展地面水与地下水在时间上及空间上的联合调度。渠灌部分进行适度防渗输水渠道,井灌部分采用管道输水;田间采取长畦改短小畦灌溉及覆盖、化学节水、节水灌溉制度等农艺和管理节水措施,实现水资源的优化调度和农业高效用水。

5.集雨节灌模式

适宜开展集雨节灌的地区主要在山、丘区,由于地形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兴建骨干水利工程难度很大,而且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多。因此,农业生产主要“靠天吃饭”,生产条件落后,农民收入低,是我县主要的扶贫地区。对该地区要实施节水灌溉工程与农业节水措施的紧密结合,即建设雨水集流工程(包括集流面,水窑、水池、输水管、输水沟)和等高耕种开挖鱼鳞坑拦蓄节水,深耕水保墒、覆盖抑制蒸腾保蓄、调整农作物布局的适水种植、增施肥料,提高水肥利用率、坡地粮草轮作、粮草带状间作和草(灌木)间作少雨水径流等农业蓄水利用技术措施相结合,田间采用小畦灌、点灌或滴灌。

6.城郊农业节水灌溉模式

城郊农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产值高、生产率高、为城市生活服务。因此,必须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郰资源利用率高、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高的农业。蔬菜小畦灌、保护地发展和喷灌,灌溉用水管理实施自动化控制。

7.节水抗旱灌溉模式

我县各地区,均存在着季节性缺水问题,在农作物播种季节或某个生育阶段经常性的发生干旱,而在其它生长季节或生育阶段则降雨可满足需水要求,如不采取抗旱灌溉轻者减产,重者绝收。所以要选用适宜当地的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如坐水种、软管灌溉、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等和平整土地、修建梯田、植树种草培肥土壤、覆盖保墒、合理耕作、采取节水灌溉制度相结合。

四、节水灌溉工程技术

灌溉用水从水源到田间,到被作物吸收、形成产量,主要包括水资源调配、输配水、田间灌水和作物吸收等四个环节。在各个环境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组成一个完整的节水灌溉技术体系,包括水资源优化调配技术、节水灌溉工程技术、农艺及生物节水技术和节水管理技术。其中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是技术体系的核心。

1.渠道防渗技术

采用混凝土护面、浆砌石衬砌、膜料等多种方法时行防渗处理,与土渠相比,渠道防渗可减少渗漏损失60~90%,并加快了输水速度。

2.管道输水技术

用塑料或混凝土等管道输水代替土渠输水,可大大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渗漏和蒸发损失,输水过程中的渗漏和蒸发损失,输配水的利用率可达到95%。

3.喷灌技术

喷灌是一种机械化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具有节水、省劳、节地、增产、适应性强等特点,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喷灌几乎适用于除水稻外的所有大田作物,以及蔬菜、果树等,对地形、土壤等条件适应性强。与地面灌溉相比,大田作物喷灌一般可节水30~50%,增产10~30%,但耗能多、投资大,不适宜在多风条件下使用。

4.微灌技术

包括微灌和滴灌,是一种现代化、精细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具有省水、节能、适应性强等特点,灌水同时可兼施肥,灌溉效率能够达到90%以上。微灌已由果树、蔬菜等少数经济作物向行播大田作物发展,取得了良好的节水增产效果。微灌的主要缺点是易于堵塞、投资较高。我国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的微灌产品生产能力。

5.改进地面灌技术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地面灌溉仍将是我县主要灌溉方式。地面灌溉并非“大水漫灌”,只要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大畦改小畦,长沟改短沟,使沟畦规格合理化,可减少灌水定额1/5~1/4。

五、农艺及生物节水技术

包括耕作保墒技术,覆盖保墒技术,优良抗旱品种、土壤保水剂及作物蒸腾调控技术。目前是,农艺节水技术已基本普及,但生物节水技术尚待进一步开发。如采用保水剂拌种包衣,能使土壤在降水或灌溉后吸收相当自身重量数百倍至上千倍的水分,在土壤水分缺乏时将所含的水分慢慢释放出,供作物吸收利用,遇降水或灌水时还可再吸水膨胀,重复发挥作用。此外,喷施黄腐酸可以抑制作物叶片气孔开张度,使作物蒸腾减弱。

篇5

 

"苏湖熟,天下足"或"苏常熟,天下足"流行于宋元时代,"湖广熟,天下足"则流行于明清之际,这两句略带夸张的谚语表明了苏湖(常)和湖广地区粮食生产不同时期内在全国的重要地位。"苏湖(常)",代表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所谓"湖广"其实主要指令湖北、湖南境内的沿江濒湖平原地带,前者可上溯至古代的吴越文化,后者则是荆楚文化的发祥地。长江三角洲地区有国人引以为自豪的河姆渡稻作遗址,而两湖平原也有令人惊异的彭头山水稻遗存,这表明两地的稻作文明也可能是各自独立起源,且发展难分伯仲。实际上战国时期荆楚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均一度领先于吴越,只是后来荆楚经济渐衰而吴越日盛,到宋元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已居国之首,其时的两湖地区在不少人眼中却仍是"火耕水耨"、"地旷人稀"的化外蛮邦。明清两湖平原农业经济的勃兴有渐振昔日雄风之势,"湖广熟,天下足"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斯时湖广地区渐成全国新的米粮中心,但还不能说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超过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对这两个地区明清时期农业经济的发展已有不少学者作了大量卓有见地的精辟研究。因此本文无意对"苏湖(常)熟,天下足"及"湖广熟,天下足"二谚本身及其传布进行详细的考证与诠释,而想从这两条谚语的转变表象探究它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社会经济含义,对诸如发生这种转变所代表的农村经济结构变化的异同及产生这种变化的内外条件、结果与影响等问题进行粗线条的勾勒。如果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两湖平原可以作为封建晚期发达地区与已发展地区的各自代表的话[①b],则这对发达地区与已发展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互补似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农业经营重点的次第转变

 

在开始比较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两湖平原明清时期农业经营重点转变之前有必要简要引述一下两地的自然经济地理条件。从全国地理区划角度来看,这两个地区同属于一个经济地理单元,即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光、热、水、气、土壤等条件大致相当,差别甚微。

 

长江三角洲地区通常是指围绕太湖的苏、松、常、镇、杭、嘉、湖诸府所属(明清时期行政区划),扩大时有时也包括宁绍平原。该地区地势低平,以平原和低山丘陵为主。苏南平原和杭嘉湖平原海拔只有2-5米,宁绍平原也低于20米;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000-1700毫米;水源丰富,太湖集水面积19000平方千米,最大蓄水量可达43亿立方米;土壤条件好,有机质含量高,熟土层厚,保肥性、通透性良好;热量条件好,年均气温15-19℃,年均无霜期230-280天[②b]。

 

两湖平原主要指江汉-洞庭湖平原及鄂东沿江平原。江汉平原及鄂东沿江平原地势低平,地面高程大多不到35米,较高亢平原与湖沼洼地沿江河成带状相间排列;年均降雨量1100-1400毫米,主要集中在作物生长期内;无霜期250-280天;区内大部分耕地系冲积土,富含有机质与矿物质,自然肥力高,土质疏松易于耕作[③b]。洞庭湖平原亦属湖积平原,土层深厚松软,富含有机质;年均降雨量1300-1400毫米;无霜期250-280天;年均气温16.5-17℃。[④b]

 

这两个地区的共同优势是宜农、宜渔,水上交通便利,贸易条件优越。

 

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唐末以迄宋元时代不断发展渐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盛产米粮是其典型特征之一,因此有"苏湖(常)熟,天下足"之谚的广泛流传,该时期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的种植是当地种植业,也是当地农业生产的主要内容。明代中叶这种情况发生改变,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渐次下降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渐次上升,不但如此,农民投入经济作物生产的人力也更多,技术更细腻,农户农业经营的重点已不在种植粮食作物的"田",而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地",有所谓"多种田不如多种地"的新的价值取向[⑤b]。这种转变在不同的小区域内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农业生产总的发展态势表现为多样化的特征。概括而言大致在太湖以东、以北的水乡地带仍基本以种植水稻为主,并辅之以麦类、油菜、席草等粮食、经济作物;在濒江临海的冈身沙土地带则以棉花、水稻为主,杂植麦、豆、靛青等作物;太湖沿边及浙西平原地势高亢而近水的地区则以植蚕桑、水稻为主,并兼植麦豆、烟草、乌桕等粮食、经济作物;苏南浙西的低山丘陵地带以植旱地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是竹、木、茶等。当地农民在种植上述不同经济作物时往往有与之相宜的生产活动互为关连,如植棉与纺纱、栽桑与缫丝等,并渐渐在不同自然区域或生产个体间形成分工,甚而演化为专业性生产,其收支盈亏与市场需求大小紧密相连。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经济结构演变的主要内容即这些多样化生产及由此而导致的农业生产综合化、专业化和商品化发展趋势。[①c]。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复杂多样,人多地少也许是所有原因中最重要的一个。如杭嘉湖三府洪武年间人均尚有耕地3.5亩,所产有余;至乾隆中期人均耕地已降至仅1.2亩左右,以当时平均约2石的亩产量估算,人均得粮仅2.4石[②c],尚不敷日食之需,遑论税粮、饲料、种子等其它方面用粮。

 

以常理论,在传统农业社会,人多地少粮食不足当更应加强粮食作物的生产,如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单产以尽量增加粮食总产量。但该地却恰恰相反,他们反常规的作法主要基于利益的考虑,因为种植粮食尤其是水稻不仅花工多、对季节要求严格,受自然条件如水旱影响大,且在生产技术未有重大突破的传统农业前提下,水稻增产潜力有限(御稻在苏南推广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不合算,农民对它不感兴趣,封建帝王出面推广水稻品种也竟然无果而终,这说明当地民众对实际利益看重的程度),而种植经济作物如栽桑,用工虽多但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较小,更主要的是潜在产出值高,可获得比种粮食高出数倍的收入。有的地方最初只是在土壤条件较差的田块或田旁路边植桑,后来干脆用上好的稻田栽桑,即所谓"桑争稻田"。桑树部分取代水稻不仅仅是作物种类的简单置换,它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农业经营重点从集约化程度较低的生产部门向集约化程度相对较高生产部门的转移,由于栽桑比种稻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因而又有从劳动力密集向资金密集转移的特点,已经出现了质的变化[③c]。类似情况还有因改种棉花、烟草而出现的"棉争稻田"、"烟争稻田"等。

 

当地农民用在经济作物上获得的、远远超过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不仅可以完纳赋税(一条鞭法施行后可以以钱代粮),也可以从市场上购得自己粮食需求中的不足部分。显然,要到市场上购买粮食就必须有足够的粮食进入流通领域作为前提条件,即要有充盈的卖方市场,此时的两湖地区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

 

弘治以后两湖地区能大量输出米谷同样有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主要基于该地农业生产的勃兴和中转沿边省分米粮[④c];其次是该地人均耕地较多,赋税漕粮负担较低,米价较低等[⑤c]。明代初期,两湖地区开始大兴垸田,并在明代中叶形成一个,垸田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土壤特性较适宜于种水稻,因此垸田的大量垦辟实际上即不断扩大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的种植面积[⑥c]。这是明清两湖地区农业经济结构演变中最为瞩目的事情。尽管明清时期总体而论两湖地区的水稻生产技术水平及单产量均不及长江三角洲地区[①d],由于在有明一代两湖平原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得以有大量余粮输出;沿边省分如四川、江西等地米谷亦藉此地(主要是汉口米市)转运,其相对较低的价格吸引了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将其转运各方;加上漕粮、军米等官粮的大量调拔,遂给朝野人士形成"湖广熟,天下足"的感觉。

 

"湖广熟,天下足"一谚中的"湖广"经今人考证并非整个两湖地区,而主要是两湖境内粮食生产最发达的几个农业经济区,即今湖南境内的洞庭湖平原和湘中丘陵盆地,湖北的江汉平原和鄂东沿江平原(按有的划分方式,这其中的大部分亦可归为江汉平原[②d]),亦即广义上的两湖平原。所谓"天下"则主要指南半个中国,尤其是长江、珠江两流域对湖广米粮的依赖[③d]。当然其中也有相当数量逆汉水而上陕晋中原[④d]。

 

"天下"皆赖"湖广"的态势在清中叶后发生蜕变,两湖地区由于人口日多、水灾频仍等原因出现生产停滞,其米粮输出也盛极而衰,雄风不再。虽然两湖米粮济运江浙的现象直至解放前并未停止,但其可使"天下足"的米粮济运规模与声势已成昔日黄花[⑤d]。如果两湖平原在水稻生产达到一定程度难以再有突破时能循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轨迹开始结构转型亦属理想,然而两湖平原在此方面虽有发展趋势,但没有取得成功。该地区明清时期在发展粮食作物生产的同时其实并未偏废经济作物的生产,两者甚至可以说并行不悖,并终至形成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的总体生产格局[⑥d](洞庭湖平原的经济作物比重较小)。虽然两湖境内经济作物种植比例超过粮食作物的地区不少,但主要集中在丘陵地带及沿边山区,平原湖区鲜有这种情况发生。而且该地经济作物的种植以棉花和麻类为主,均属劳动密集型种植生产,需要资金投入的蚕丝业则极不发达。麻类主要以原料形式自用或出售,棉花则用于家庭纺织或直接进入流通领域[⑦d]。当湖广棉布行销天下时,长江三角洲地区并未在棉布上与之一争雌雄,而是在保持原有优势的同时将更多的精力转向效益更高的蚕桑业[⑧d]。两湖地区的农业发展较之三角洲地区总是慢一拍,但当清中叶之后两湖平原出现严重的农业人口相对过剩时却没有发生如当初三角洲地区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生产的大规模倾斜转移,粮食作物生产始终占主导地位,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农业生产性质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完全不同。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民种粮自食、经作换钱,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分离,副业商业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而两湖平原粮食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二位一体,粮食商品化亦即主业商品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⑨d]。

 二、两地劳动力转移的不同途径及其对当地农业经济结构转变的正负作用

 

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人口的相对过剩现象出现较早,这些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出路大致有内外两种消化途径。内部消化或称内部转移是指农民并不离开土地抛弃田作,而是在努力经营好大田生产的同时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包括丝织、纺纱、编织、烧窑等业。这些家庭副业、手工业在当地农村经济生活中作用甚巨,不可或缺,农家既以其收入维生计、纳赋税,还要靠它反哺农业,谁家的副业和手工业收入高,对农田投资就多,田也种得好,反之则否。从事农村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的有农闲的青壮劳力,也有劳动力机会成本几乎为零的妇女儿童,他们昼耕夜织终岁辛劳,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富庶正是建立在农户日夜劳作的基础之上,甚至有以此而致富者[①e]。

 

外部消化或称外部转移是指农民离开土地,向其它行业或异地谋生,这种途径的农民又可细分为三类:1.离土不离乡,指被迫沦为奴仆,依附于富家大族卖身过活者,总人数当不多;2.流入城镇成为工商人口,这些失去土地的城镇新成员不仅为繁荣当地工商业经济作出了历史贡献,其中在劳工市场上靠出卖自身劳动力生存的人还是中国近代产业工人的滥觞;3.流向开发中或未开发地区,既有政府的强制移民也有向未开发地区或开发中地区寻求拓展的自然移民,其流向地便包括两湖地区[②e]。以上各种转移方式或途径当然并非泾渭分明,更多的情况下往往是多种形式交错发生,其中以亦工亦农亦商型的转移方式或称"不完全转移"的比例最大,属于可农亦可非农的过渡形态[③e]。

 

两湖地区开发滞后在移民上亦有所体现。西晋八王之乱及唐中叶安史之乱时大量北方移民迁居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他们对该地经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而直至明清时代两湖地区才成为移民出入的主舞台,在这次始于元末止于清代的长江流域内东西向移****动中,迁入两湖地区的移民来自十余省分,而主体源于长江下游,尤其是江西。与此同时,大量的两湖人又移居四川,在这一进一出的过程中两湖地区人口结构与数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移入者多集中在平原湖区和河谷地带,而移出者多是毗邻川省的居民[④e]。外地移民入籍之后增加了对耕地的需求,而两湖境内平原地带的大量湖荒正是在这一时期得到不断开发,康熙末年至嘉庆年间两湖人口高速发展而垸田开垦也达到高峰并及至于滥。两湖地区劳动力转移与此密切相关。乾隆初年两湖平原的农业人口相对过剩已表现明显,"湖广熟,天下足"之说渐失其往昔诱人之魅力,该地农业人口相对过剩之后的出路也有内外两种消化途径,内部消化主要通过更多地垦殖进行,外部消化主要是向平原沿边山区移民[⑤e]。

 

靠扩展耕地面积、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等农业内方法消融日益增长的人口的粮食需求是传统的解决方式,但在某一具体地区当耕地扩展告罄而无重大技术突破的情况下其容量受到限制,当人口增长到一定临界点之后必然会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准,因此更积极的方式是依靠农业外的力量如进行择业的改变(其前提是整个社会有粮食供应,哪怕是洋米)来消融相对过剩的农业人口。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与努力,他们放眼于狭义的以种植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之外,或者虽仍不离农业,但徙居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的异地,以先进者身份带动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并同时获得相应的酬报,这些无疑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两湖平原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转移显然逊色不少,入城镇务工商的农业外择业变化极其有限,主要靠的是垦荒与向外移民。从宏观和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方式不仅不具备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力转移的积极作用,反而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无穷的后患。两湖平原跨荆江而立,荆江乃长江水文最复杂、矛盾最多的地段,江南洞庭湖平原并无巨大堤岸屏护,向系长江自然调蓄池,但明清沿湖不断被垦,湖面日渐缩小并阻壅洪水自然渲泄,洪灾年甚一年,化解人口压力的恶果是环境的严重破坏与生命财产的不断损失。江北江汉平原襟江带汉,以堤为命,一旦堤决则漫漶无边、积水兼旬,恢复生产较难。明清由于不断滥围滥垦,把洪水大部逼入主泓,加大堤防压力,结果使得荆江两岸在清代后期几乎无年无灾。向平原沿边生产条件较差、生产水平较落后的山区移民效果亦极不理想。川陕楚交界地带、湘鄂西山区均曾掀起过垦山的,虽则初期的垦荒为移民换得了一时之温饱,然而垦山对环境破坏的负面影响却是深刻而久远的,其后果用"灾难"一词形容并不为过。首先,毁林开荒得来的耕地由于水土流失严重,表土层侵蚀殆尽,几年之后人们只好弃地他往,与藉此地化解人口压力的初衷背道而驰。其次,也是更为可怕的是盲目的毁林开荒不仅大大降低了长江中游大小支流两岸地带蓄留水分的能力,致使山洪频发,加大中游主干流蓄泄洪水的压力,且流失的水土在各支流下游及荆江河段沉降淤积抬高水位又增加对堤防的威胁;不断的泥沙淤积还迫使堤岸不断增高,致使汉水、长江部分河段成为地上河。因此,即或无灾之年,由于水悬地上,许多地方地下水位偏高,极不利于作物的正常生长,两湖平原水灾之多、之重鲜有能匹。到清代后期,该地水患已严重到阻滞当地经济发展的程度[①f]。其结果受害最重的竟正是输出这些移民的两湖平原地区[②f]!直至今天洞庭湖区及荆江沿岸地带仍饱受潴水之苦而乏解决之良策。

 

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两湖平原农业相对过剩人口的出路实际上代表了两种具有本质区别的转移方式。两湖平原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转移属于平面拓展耕地的最低层次,主要属内部转移,也是同一时期内中国农业的普遍和典型代表方式,这种方式以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时间为前提,它要求耕地面积(或至少是作物播种面积)与人口成线性比例增加,当可利用耕地增加到极限程度而转移方式不变的话,人地矛盾就不可避免地总爆发,降低生存标准、社会剧烈动荡等情况都有可能相随而生。

 

长江三角洲地区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转移则已开始突破单纯内部转移的方式向外部转移过渡,并在局部地区取得成功。它并不要求耕地数量的等比例增加,但强调收入的等量增长,它仅代表了当时全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农业经济区(另如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其外部转移是建立在内部转移已成熟或完备的基础之上,因此三角洲地区农村相对过剩人口的转移方式当更具有借鉴意义。

 

在粗略比较了两地相对过剩农业人口转移方式及作用后,这里附带提及一下两地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差异。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不仅经济繁盛冠于全国,亦是天下人文渊薮,整体文化素质较高,这不但表现在纯思想、文学等方面人才之多,作品之盛,即或地主小农亦多以"耕读传家",有一部分士绅由于不同的原因参与了农业生产并记下心得要点,以农书形式传世。在王毓瑚先生《中国农学书录》中指明着者为江浙籍人的便有130部之多(全书共辑录存佚农书545部),其中属于反映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着名地区性农书有《沈氏农书》、《补农书》、《浦泖农咨》等(姑不论松江人徐光启所撰之集大成的煌煌巨着《农政全书》)。这些农书记载了当地较其它地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掌握了这些先进生产技术的农民其素质亦当较其它地区农民素质要高。

 

明清两湖地区虽曾有公安三袁、湖湘学派等领一时之,但就农业文化而言,其地的农书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却都无法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相比,两湖地区未曾见有发生重大影响的综合性传世农书,寥寥数部小型专业化农书亦且散失殆尽,所保存者其价值无一堪与《补农书》之类农书相比较。如果从各地农书多寡与质量高低可以判别各地当时业农者农业技术水平高低的话[①g],则两湖地区农民文化素质低于三角洲地区也是影响两湖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②g]。从这项比较可否引申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人口的多寡并非一地经济落后与否的决定条件,人口作为一柄双刃剑,既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可以阻滞其发展,这其中包含一个适度的问题,在适度的前提下人口素质的高低则起主要作用,相同密度但相对较高素质的人口显然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反之则否。

 三、城、镇工商业经济对当地农业的不同反馈作用

 

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相对过剩农业人口部分移入当地市镇,一方面减轻了对有限耕地的压力,一方面也促进了市镇经济的繁荣,该地区市镇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与其周围农村的经济发展互相促进的,一地市镇数量的多寡往往与当地农村经济的盛衰相辉映[③g],而市镇的类型及发展规模亦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当地农村副业、手工业的特色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保证了城镇非农产业人口对农副产品如粮食、菜蔬等的需要,不足部分才输自外地;农业生产同时也为当地市镇手工业、城市工业提供了原材料及半成品,包括供纺织印染用的棉花、棉布,供丝织用的蚕茧等,也正是因为当地城镇工业、手工业对丝、棉等原料或半成品的不断需求才保证了周围农村的农民能尽心于栽桑养蚕种棉织布等属于传统农业中副业部分的生产(实际上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这些副业在许多地方很大程度上已成主业)[④g]。研究表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主要农村市镇按重要性依次为丝绸业市镇、棉布业市镇及粮食业市镇[⑤g],其与农村经济的紧密相关程度不言自明。

 

明清两湖平原的农村市镇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上都无法与同一时期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同类市镇相比拟[①h],影响较着、稍可比拟者唯几个大中城市。按照区域市场经济理论,每个经济区都有它的中心市场,长江三角洲地区充当此类角色的大中城市较多,如苏、锡、常、杭、嘉、湖皆然,沪、宁作用更大。尤其是上海,晚近曾是远东第一大城,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有强大的经济辐射作用,该地许多新镇即由于设立新工厂、出现新行业而形成[②h]。汉口是两湖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在全国也享有盛名,其名不在生产而在流通,因其处江、汉交汇之宝地,扼"九省通衢"之要冲,舟楫往来、百货充积,通过该地转运的绝大多数是粮、棉、茶、木材等农业初级产品,两湖产品在其中占了相当的份额[③h]。江汉平原是两湖境内的富庶之地,其境内的沙市在宜昌、汉口等城市未崛起前是荆江两岸即两湖腹地的重要中心市场,该城也是一座贸易城[④h]。两湖地区的大中城市极少具有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相同的生产功能,它们的单纯转口贸易性质未能形成足以自立的手工工场或大型专业化手工业市场,也没有发生大量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⑤h],因而未能有效吸纳周围地区的相对过剩农业人口,未能形成相当规模的早期产业工人后备军,未能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初级产品加工增值,整个地区的经济格局亦完全未能突破传统农业的樊篱。至于散处各地的市镇功能更形单一,除了是政治中心以外,商业功用多仅交换货物而已,鲜有从政治、军事功能分离出来成为以经济功能或生产中心面貌出现的市镇,而这样的市镇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显然较多[⑥h]。

 

由于两湖地区的市镇主要只能吸纳当地农村的农业初级产品,极不利于该地农业过剩人口的非农转化和农业生产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农民主要是追求如何多垦荒地来增加总产而较少考虑择业的变化,种植业尤其是粮食种植业(又主要是水稻种植)一直是该地农业生产的主要内容。其经济作物生产的大宗是种植棉花,两湖平原地区(尤其是江汉平原)虽亦以输出棉布闻名于世并曾一度挤占长江三角洲地区所产棉布的市场[⑦h],但细究发现这几乎全是农余的手工制品,它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其产品用于到墟市上交换农户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或完纳赋税,个体生产规模未能扩大,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转运贸易主要是靠贱买贵卖套取利润,无助于商业资本向生产的转移,它可以更多地利用闲暇时间,尤其是妇女儿童的时间,反正他们的机会成本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几乎为零。这一点与长江三角洲地区较相似,但此类劳动的使用在两湖平原地区并未导致青壮劳力从农业中分离,而且当两湖平原地区所产棉布挤占长江三角洲地区所产棉布市场之时,后者也已向经济收益更高的产业如丝织业进行转移了,倒不是这一地区棉纺织技术落后了或产量降低了[⑧h]。

 

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两湖平原地区农村经济结构的演变是相辅相承、次第进行的。当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将经营重点转向经济作物种植、进入城镇成为工商业者时,依赖的正是以两湖平原为代表的地区的米粮供应,或者说两湖平原地区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正是因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经营重点发生改变而提供了机遇。两者经营重点的次第变化虽说是当时经济条件下专业生产在不同地区的理性分配,有利于全国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但这两个地区的发展却相差了一个层次并对以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两湖平原农民以低效率、劳动力密集的生产支持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经济结构的逐渐转型。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与两地农村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不同转移方式及市镇经济对农村的不同反馈作用密切相关。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剩余劳动时间的农业外转移(这里的农业主要指狭义农业即传统意义上的种植业)有利于当地农村经济结构向专业化、商业化转变和整个地区工商业经济的繁荣,而两湖平原相对过剩农业人口的平面转移(即尽量扩大作物种植面积)不仅融纳程度有限,垦山围垸反而带来阻滞当地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长江三角洲地区发达的市镇工商业、手工业经济无疑也有助于当地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而两湖平原地区却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长江三角洲地区明清时期农村经济结构向多样化、专业化和商业化的缓慢转变及由此形成的相对发达的整体社会经济基础,为以后的工商业发展创造了条件,该地区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萌生的乡村工业及80年代经济改革以来强大的乡镇企业均与明清时期形成的传统一脉相承。相反,两湖平原直至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仍依然以农业为主,只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农村工业的艰难起步。

   

————————————

①a本文所指明清时期下限在前,后涉笔不多。

 

①b按郭松义《清代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分类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2)将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列为发达地区,包括两湖平原在内的绝大多数传统农业区列为已发展地区。

 

②b转引自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③b本书编写组:《湖北农业地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

 

④b湖南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编着:《湖南省农业区划》,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

 

⑤b张履祥:《补农书》。

 

①c平:《论明清江南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中国农史》1989年第3期。

 

②c范金民:《明清杭嘉湖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农史》1988年第2期。

 

③c李伯重:《"桑争稻田"与明清江南农业生产集约程度的提高》,《中国农史》1985年第1期。

 

④c张国雄:《"湖广熟天下足"的内外条件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第3期。

 

⑤c张建民:《"湖广熟天下足"论述》,《中国农史》1987年第4期。

 

⑥c最近龚胜生撰文(《明清之际湘鄂赣地区的耕地结构及其梯度分布研究》,《中国农史》1994.2)否认了这一公认的观点。他认为垸田集中的洞庭湖和鄱阳湖(没有提到江汉平原)湖区州县水田比重的均较周围地区低,而且愈往湖区中心比重愈低,其原因是①怕水淹而植麦非植稻;②洲渚涨塌无常宜旱作。但作者同时指出"湖区成为重要的稻米产区并不在于其水田比重高,而在于其垦殖指数高,水田绝对数量多和水稻单产高"、"水田绝对数量多"实际上佐证了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种植面积随垸田扩大而增加的观点。

 

①d对此有争议,本人对清代江汉平原的研究(《清代江汉平原水稻生产详析》,《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持此论,对两湖地区的考察待刊。

 

②d本书编写组:《湖北农业地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

 

③d张国雄:《"湖广熟天下足"的经济地理特征》,《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4期。

 

④d谭天星:《简论清前期两湖地区的粮食商品化》,《中国农史》1988年第4期。

 

⑤d张国雄:《明清时期两湖外运粮食之过程、结构、地位考察》,《中国农史》1993年第3期。

 

⑥d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农业经济发展的地区特征》,《中国农史》1993年第2期。

 

⑦d梅莉:《清代湖北纺织业的地理分布》,《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2期。

 

⑧d这是中国学者的主流观点,但美籍学者黄宗智先生在其近着《长江三角洲小农经济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就耕地面积的总收入而言,栽桑养蚕显然比种水稻要高得多,但如果考虑单位劳动报酬则养蚕的工作日均毛收入远低于种稻,极少例外,这并不排除劳动力年收入(而非日收入)和家庭总收入(而非人均收入)增加的可能性。因为许多闲暇时间和没有机会成本的家庭成员都得到了利用。在这样的前提下,在耕地严重不足的地区发展蚕桑业亦是势在必行。该书提出了许多类似与中国主流学者相左但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与讨论显然已超出本文的范围。

 

⑨d方行:《清代前期湖南四川的小农经济》,《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2期;作者在文中论述的是湖南四川小农,但笔者认为在粮食商品化方面湖南湖北的平原湖区地带比较相似。旱作区或经作区则当别论。

 

①e范金民:《明清杭嘉湖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农史》1988年第2期。

 

②e从翰香:《论明代江南地区的人口密度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

 

③e马学强:《试论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内变迁"与劳动力转移》,《史林》1993年第1期。

 

④e张国雄、梅莉:《明清时期两湖移民的地理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1期。

 

⑤e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人口压力下的环境恶化及其对策》,《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1期。

 

①f张建民:《清代江汉-洞庭湖区堤垸农田的发展及其综合考察》,《中国农史》1987年第2期。

 

②f张国雄:《明清时期两湖开发与环境变迁初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2期。

 

①g大致当正确,但不尽然,同时代的四川盆地及江西地区均有较有影响的传世农书,而两湖地区没有。此点同事王利华先生提及,惜未深究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②g农业人口素质高低与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是一个有待研究的课题,此暂不申论。

 

③g吴仁安《明清上海地区城镇的勃兴及其盛衰存废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3期。

 

④g张华:《明代太湖流域专业市镇兴起的原因及其作用》,《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4期。

 

⑤g樊树志:《明清长江三角洲的粮食业市镇与米市》,《学术月刊》1990年第12期。

 

①h与长江三角洲地区明清市镇研究成果汗牛充栋的盛况相反,学者们对明清两湖地区农村市镇的研究较为冷漠,与该地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不甚相称。此处提出的说法原自一些附带性的研究,如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对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的影响》,《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等。

 

②h详见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附录),中华书局,1992年。

 

③h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1期。

 

④h陈关龙:《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1期。

 

⑤h宋平安:《明清时期汉口城市经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1期。

 

⑥h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⑦h李伯重:《明清江南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

篇6

关键词生物有机肥;制作方法;应用;安徽肥东

中图分类号 S141.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1-0196-01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无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使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致使土壤中有机物含量降低、养分流失,土壤板结,有害物质增多,而农产品中化学残留物等有害物质大量增加,又严重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于是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生物有机肥由于其独特的生物活性和对土壤的改良特性是有机农业发展的希望之肥。肥东县是农业大县,粮食作物面积9.53万公顷,经济作物5.67万公顷,另有设施栽培作物面积逾667hm2,每年需求各种肥料15万多吨,发展生物有机肥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1有机农业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有机农业就是尽量少用或避免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配合植物轮作,利用作物废弃物及天然矿物质进行农业生产的耕作方式。其基本做法是:经常给土壤施用作物残渣、人畜粪尿、绿肥、有机废弃物及无机矿物,供给作物生长所需养分,并保持土壤良好肥力;以轮作或间作等耕作方式进行多样作物生产;以机耕深翻和生物等方法防治杂草及病虫害。传统有机农业生产虽然是利用有机物为主,但无法实现高产稳产,因而不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高质量要求。随着现代微生物学的发现、研究和发展以及农业机械的应用,农产品的高产和优质矛盾有了有效的解决途径,生物有机肥也应运而生。

2生物有机肥含义及其制作方法

生物有机肥是利用农作物秸秆(如稻草、麦秆等)、食用菌营养残渣等有机性废弃物及无机矿物质(盐矿、磷矿等废渣)、动物粪便(鸡粪、牛粪)等按照一定比例配比,再混入一定量的微生物菌群,进行堆积、高温发酵、分解、灭菌,把氨基酸、氮、磷、钾等各种作物需求营养分解出来,供作物吸收利用。具体制作要点:①按一定配比,通过机械或人工混合堆积;②用洗净的喷雾器边喷菌肥并翻拌均匀后堆好;③制作堆肥过程中应保持其水分含量为55%左右,且不能使用含氯自来水或pH值

3生物有机肥的功效

施用生物有机肥可增加土壤氮素来源,增加养分溶解度和有效性,释放植物生长激素,增强作物根系生长和营养吸收,提高耐寒性和耐旱性,分解有机物释放养分,促进氮、磷、钾在土壤中的活性和有效性,增强固氮能力,提高养分利用率;分解土壤中有毒物质,降低化肥、农药、重金属残留,减少环境污染,抑制土壤中的病虫害发生,减少或不用农药,聚合形成土壤腐植质等功能。总之,多种有益共生、功能相辅相成、数量巨大的有益菌群,对改良土壤、提高品质和产量有独特功效。

4肥东县发展生物有机肥条件及应用前景

4.1肥东县生产生物有机肥的原料充足

肥东县每年农业生产出大量农作物秸秆,其中部分由农民粉碎转化为饲料,部分转化为食用菌生产,剩余部分由农户燃烧处理,造成浪费和空气污染。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之一,在肥东县县原料充足,能满足生产肥料的巨大需求。

畜牧业发展产生大量的动物粪便,也是生产生物有机肥的理想原料。肥东县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肥东县养猪、养牛、养鸡等产业正不断壮大,现有集中规模养牛20户,2 000多头,养猪50户,9 000多头,较大型养鸡厂数十个。这些动物所产数量巨大的粪便,通过微生物发酵转化,既消除了污染,又能变废为宝,是理想的生物肥生产原料。

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是肥东县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而食用菌生产所出残渣,却是生产生物有机肥重要的理想的有机营养成分。肥东县现有较大型食用菌厂3个,加上大量的个体农户生产,每年将有4 000多吨菌渣产生,充分利用这些菌渣,既解决了食用菌厂的处理难题,又提高了经济效益。另外,肥东县除了以上所述具有大量的生产生物有机肥的原料外,污水处理厂污泥、酒厂酒槽、油厂下脚料、酒楼泔水等都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有机肥原材料,可谓取之不绝用之不尽。

篇7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菜地补偿 制约因素 建议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8(c)-0220-02

1 工程简介

新疆某水电站工程为径流式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是水力发电。水电站整个动力引水渠道长31km,引水流量为138.8 m3/s,装机容量220 MW(4×55 MW),保证出力126.4 MW,年发电量12.79亿kW・h。

工程建设征地呈带状分布,征地影响范围涉及3个乡(镇)、15个行政村及4个县直单位的386户移民。工程建设永久征收土地7551亩,其中耕地2421亩、园地122亩、林地1339.6亩、牧草地3228.8亩;临时占地3210.3亩;拆迁房屋面积5827.7 m2,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项目恢复改建等。

工程永久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耕地补偿基数参照新疆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规定的一等耕地标准,即1200元/亩;补偿倍数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6倍。

工程建设基准年为2008年,设计水平年为2011年。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主要材料及价格采用2008年12月价格水平。工程建设工期34个约。工程建设征地于2010年正式实施。

2 问题的提出

在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15个永久占地村中有1个村的16户被占地户认为工程永久占压他们的承包耕地为菜地,按照种植粮食作物的一等耕地标准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他们不能接受,应该按照菜地的标准进行补偿。为此,他们拒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多次阻挡工程建设正常施工。在经过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最终诉诸法律,不仅给全县移民安置工作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而且使工程建设工期拖延2年之久。

针对这个问题,当地州、县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协商,县土地管理局、农业部门及菜篮子办等部门也多次试图对16户被占耕地重新确定土地性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移民监理单位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为:工程建设永久征收该村耕地741亩,全部为水浇地,共计涉及97户村民。其中,征收这16户村民的承包地为110亩。在2005―2007年期间,这16户村民有的种植了小麦或玉米,有的种植了洋葱、胡萝卜或是甜菜、胡麻等,基本上是粮食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倒茬种植,一年仅能种植一季。但是,并没有收集到每户的详细资料。

监理单位也查阅了国家相关政策和国内外以往类似案例,但是,要改变土地属性、按照菜地进行补偿,还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3 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3.1 国家政策层面的制约

(1)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我国土地按现状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12类,其中耕地又分为水田、水浇地和旱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

(2)关于菜地的定义。

经查阅,目前国家政策层面上对于菜地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只是在《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995]农(土)第11号)中,对城市郊区菜地进行了约定,即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安排种植蔬菜的,均不作为本办法所称的菜地。

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该村16户被占耕地均不能定性为菜地。一是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没有对菜地进行单独分类,而是把用于种植蔬菜的土地涵盖在耕地中。而耕地的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也不是按种植类别进行分类的。二是没有确切的资料显示这16户的被占耕地连续3年以上全部种植了蔬菜,只是部分农户在自家的承包地上根据需求倒茬种植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蔬菜等,是轮作地。三是当地的气候条件决定了该地区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农作物,即一年只种一茬,也不符合现行城市菜地的标准。

3.2 土地补偿费测算问题的制约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均是采用亩产值倍数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亩产值的16倍。

我国对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采用的是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以一定的倍数。从根本上讲,这种计算方法不能体现土地本身的实际价值,同时倍数计算法也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种植的农作物是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不断调整的,很难确定3年中种植作物变化情况。二是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难以对农作物的产量作出准确的统计,调查也难以得到真实的情况。三是农作物的价格随市场波动,年度之间和年内不同时期的市场价格都是不确定的,很难确定统一的计算价格。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取规定的下限还是上限相差很大,很难实行。

(2)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的确定。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条文说明,经济社会“样本调查的方法分别采用搜集农调队的典型资料、实地访问、问卷调查和随机抽样。”在实际工作中,经济社会指标的调查主要采取搜集县农经局统计年鉴资料、农调队资料等,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由设计单位等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和工程征地补偿基数。所以,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情况、设计人员的水平高低,都对确定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和工程征地补偿基数数值有着直接影响。

3.3 移民安置规划阶段的相关制约

(1)规划设计人员对于国家政策认知程度的制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土资厅发〔1999〕97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这里的“该耕地”,是指实际征用的耕地数量。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中的“该耕地”,则是指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因此,在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时,“该耕地”的概念是不同的。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中的该耕地,可以理解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耕地(一般以县为单位),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可以用区域内的平均数值;而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中的该耕地,是指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应与村、组平均前3年产值挂钩。不能采用相同的数值进行计算。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规划设计人员往往采用工程建设征地区域内前3年耕地亩产值进行计算,作为补偿基数,再乘以相应的补偿倍数即可。这种计算方法没有按照“该耕地”的不同含义进行区分,以此确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有违公平、合理,也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

(2)地方移民机构和乡村干部等工作深度的制约。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的规定,实物调查成果应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其中,属于农村和城(集)镇居民的实物,应由户主签字;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物,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企业的实物,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实物,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实际工作中,属于农村和城(集)镇居民的实物,属于企业的实物或是企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实物,均能根据规定由相关物权人进行签字、认可,但是,对于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调查,按照规定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方面这是由我国土地的公有性质决定的;另一方面又现行的于土地承包经营相矛盾。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可的仅仅是被占土地的性质和面积,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农户实际种植了什么。

综上所述,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在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存在类似于菜地补偿这样细节性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影响到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到工程建设,甚至社会稳定。

4 建议

(1)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自治区“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简称自治区500号文)”中都涉及到了菜地的补偿问题,如,自治区500号文规定:“种植特种作物的耕地、菜地、果园的年产值应高于本表一等耕地标准”,“棉花地最高不得超过1.5倍;果园地不得超过2倍;蔬菜地不得超过3倍;葡萄地不得超过4倍。其他经济作物按实际年产值测算”等,但对菜地没有明确的界定。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标准,使其更具操作性,为更加合理的实施补偿提供政策依据。

(2)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逐步深化、细化实物指标调查,特别是对土地的调查,在实施阶段进行土地分户时,应对每户的土地的性质、种植结构进行调查、登记,并有影像记录备查;县、乡移民机构,尤其是乡、村干部,应切实负起责任,尽量提供符合实际的经济统计资料,认真做好实物指标调查、核实工作;同时,应加大土地征收中农户的参与程度,以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对实物指标成果公示期间,涉及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在确定数量、地类、面积无误后,再进行签字、认可;以避免影响在后续工作。

(3)遇到国家现行政策对实际存在的补偿问题没有严格界定时,征地移民参建各方应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突破政策框架的前提下,对有争议的补偿问题做出切合实际的约定,以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并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施工。

(4)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征地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征地“前三年”的平均亩产值,这种单一的“前三年”平均产值为计算依据,没有考虑未来几年土地地价增值、产值增加、物价涨幅、科技进步及全社会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等因素;从另一方面讲,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从进行可行性研究到征地移民开始实施直至工程建设开工,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根据我国近年来国民总值增长率都在8%以上进行推断,我国农村的耕地收益,无论是传统的种植,还是调整结构以后种植其他的农产品项目,每年的收益也都是增加的趋势。因此,在征地移民补偿中,建议充分考虑未来几年的物价上涨等因素,实行价格动态管理,使征地补偿更加公平、合理。

参考文献

[1] 张穹,矫勇,周英.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41-5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SL 442―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篇8

新疆某水电站工程为径流式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是水力发电。水电站整个动力引水渠道长31km,引水流量为138.8m3/s,装机容量220MW(4×55MW),保证出力126.4MW,年发电量12.79亿kW•h。工程建设征地呈带状分布,征地影响范围涉及3个乡(镇)、15个行政村及4个县直单位的386户移民。工程建设永久征收土地7551亩,其中耕地2421亩、园地122亩、林地1339.6亩、牧草地3228.8亩;临时占地3210.3亩;拆迁房屋面积5827.7m2,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项目恢复改建等。工程永久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耕地补偿基数参照新疆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规定的一等耕地标准,即1200元/亩;补偿倍数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6倍。工程建设基准年为2008年,设计水平年为2011年。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主要材料及价格采用2008年12月价格水平。工程建设工期34个约。工程建设征地于2010年正式实施。

2问题的提出

在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15个永久占地村中有1个村的16户被占地户认为工程永久占压他们的承包耕地为菜地,按照种植粮食作物的一等耕地标准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他们不能接受,应该按照菜地的标准进行补偿。为此,他们拒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多次阻挡工程建设正常施工。在经过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最终诉诸法律,不仅给全县移民安置工作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而且使工程建设工期拖延2年之久。针对这个问题,当地州、县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协商,县土地管理局、农业部门及菜篮子办等部门也多次试图对16户被占耕地重新确定土地性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移民监理单位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为:工程建设永久征收该村耕地741亩,全部为水浇地,共计涉及97户村民。其中,征收这16户村民的承包地为110亩。在2005—2007年期间,这16户村民有的种植了小麦或玉米,有的种植了洋葱、胡萝卜或是甜菜、胡麻等,基本上是粮食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倒茬种植,一年仅能种植一季。但是,并没有收集到每户的详细资料。监理单位也查阅了国家相关政策和国内外以往类似案例,但是,要改变土地属性、按照菜地进行补偿,还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3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3.1国家政策层面的制约

(1)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我国土地按现状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12类,其中耕地又分为水田、水浇地和旱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2)关于菜地的定义。经查阅,目前国家政策层面上对于菜地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只是在《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995]农(土)第11号)中,对城市郊区菜地进行了约定,即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安排种植蔬菜的,均不作为本办法所称的菜地。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该村16户被占耕地均不能定性为菜地。一是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没有对菜地进行单独分类,而是把用于种植蔬菜的土地涵盖在耕地中。而耕地的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也不是按种植类别进行分类的。二是没有确切的资料显示这16户的被占耕地连续3年以上全部种植了蔬菜,只是部分农户在自家的承包地上根据需求倒茬种植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蔬菜等,是轮作地。三是当地的气候条件决定了该地区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农作物,即一年只种一茬,也不符合现行城市菜地的标准。

3.2土地补偿费测算问题的制约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均是采用亩产值倍数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亩产值的16倍。我国对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采用的是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以一定的倍数。从根本上讲,这种计算方法不能体现土地本身的实际价值,同时倍数计算法也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种植的农作物是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不断调整的,很难确定3年中种植作物变化情况。二是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难以对农作物的产量作出准确的统计,调查也难以得到真实的情况。三是农作物的价格随市场波动,年度之间和年内不同时期的市场价格都是不确定的,很难确定统一的计算价格。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取规定的下限还是上限相差很大,很难实行。(2)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的确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条文说明,经济社会“样本调查的方法分别采用搜集农调队的典型资料、实地访问、问卷调查和随机抽样。”在实际工作中,经济社会指标的调查主要采取搜集县农经局统计年鉴资料、农调队资料等,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由设计单位等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和工程征地补偿基数。所以,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情况、设计人员的水平高低,都对确定征地前3年平均亩产值和工程征地补偿基数数值有着直接影响。

3.3移民安置规划阶段的相关制约

(1)规划设计人员对于国家政策认知程度的制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土资厅发〔1999〕97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这里的“该耕地”,是指实际征用的耕地数量。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中的“该耕地”,则是指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因此,在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时,“该耕地”的概念是不同的。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中的该耕地,可以理解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耕地(一般以县为单位),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可以用区域内的平均数值;而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中的该耕地,是指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应与村、组平均前3年产值挂钩。不能采用相同的数值进行计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规划设计人员往往采用工程建设征地区域内前3年耕地亩产值进行计算,作为补偿基数,再乘以相应的补偿倍数即可。这种计算方法没有按照“该耕地”的不同含义进行区分,以此确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有违公平、合理,也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2)地方移民机构和乡村干部等工作深度的制约。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的规定,实物调查成果应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其中,属于农村和城(集)镇居民的实物,应由户主签字;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物,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企业的实物,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实物,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实际工作中,属于农村和城(集)镇居民的实物,属于企业的实物或是企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实物,均能根据规定由相关物权人进行签字、认可,但是,对于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调查,按照规定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方面这是由我国土地的公有性质决定的;另一方面又现行的于土地承包经营相矛盾。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可的仅仅是被占土地的性质和面积,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农户实际种植了什么。综上所述,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在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存在类似于菜地补偿这样细节性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影响到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到工程建设,甚至社会稳定。

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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