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0:26: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资产管理 产权登记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文宗瑜认为,相较于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国民经济呈现出国有资产数额最大和国有资产比重最大的“两大”特征,因此对我国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本文以北京市朝阳区部分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审计结果为例,着重从国有资产核算与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与要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其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事业单位的一切资产均为国有资产,而非其单位私有,因而其资产需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处置;二是事业单位购进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需严格执行公共采购管理制度。
关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很多相关规定。1995年原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详细地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产权登记、使用条例、资产处置等问题做出了规定。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根据财政部出台的相应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07年颁布并实施《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并在第二章第十二条中明确指出:“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结果计入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随后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于2011年4月先后颁布了《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从资产配置、购买、使用及处置的整个过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期,笔者有幸参与了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区事业单位进行的资产清查工作,对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审计,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
(一)不良资产数额较大
不良资产,是指不能给单位带来预期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甚至无法实现其账面价值的各种财产、债权、其他权力。根据此次资产清产汇总统计结果,朝阳区事业单位存在不良资产的账面价值数额较大,清查出的不良资产占资产总额基准数的比例达1.54%。其中不良的固定资产占总不良资产的比例高达51.2%。朝阳区事业单位不良固定资产主要集中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和家具用具方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大量购进,长期闲置积压,由于技术进步形成不良资产和资产已无使用价值,长期不清理、账实不符形成不良资产。
(二)产权手续有待健全
在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笔者发现很多单位房屋类固定资产在产权手续上存在问题。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账面价值占总的房屋类国定资产的比例高达35.56%,导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还存在一大部分与多家公司合作建成的联建房屋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算,也未建立资产备查账进行管理,从而形成账外资产。经询问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结合查看历史合同、向关联方函证等诸多方法,核实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对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与产权相关的手续,导致后期补办时有关手续提交不上去,至今一直未能取得产权手续;关于联建资产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是由事业单位出租土地,合作方投资建设,建成后合作方享有房屋使用权,产权归属事业单位,但由于这种联建房屋的支出费用均为合作方支付,事业单位无法取得入账价值,所以一直未进行账务处理,从而形成账外资产。
另外,在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某些事业单位为了盘活部分闲置的房产,经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将其转让于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但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转让出去的房产仍在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户上反映,原因是上述转让的房产无法获得任何的资产产权转移手续,相关作价也没有从购入单位收回,造成资产权属不清晰,不能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的转让结果,如果管理疏忽会导致大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执行
对于资产的出租、出借等管理问题,《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中明文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法规定合同最长有效期为20年。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在资产清查审计中我们发现,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在资产的出租、出借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出借固定资产未签订合同。事业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并免费使用是值得提倡的,但双方在此过程均未签署任何出借协议,导致资产管理特别混乱,不符合上述规定。
二是存在房屋及土地等出租期过长的现象。部分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出租合同基本是长期合同,租期从3年至50年不等,甚至无期限。
三是对于出租后房产的使用不进行监督。部分事业单位和承租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等,如果转租或者分租,出房租收回房屋。”但我们通过出租协议查看出租房产时,发现房产存在转租情况,而且时间较长,原来的承租方从中还赚取了差价。
三、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对策
通过研究,结合北京市朝阳区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具体对策。
(一)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模式
针对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出现的不良资产问题,建议采用国外的先进做法,通过过程化、作业化方法管理固定资产。过程化、作业化资产管理方法的关键是将固定资产划分到各个作业中心,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操作和管理流程,完善档案保管体系,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将各个管理过程记录下来,形成资产电子档案,留下可便捷追索的线索。
资产管理员或专管员在管理资产时,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或使用人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和实物卡,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
对于资产的购置、维护保养、大修、报废、处置、内部转移等,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的同时,在固定资产金额账、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及时、系统、全面的反映。
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盘点一次,以便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于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严肃财政纪律,同时编制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朝阳区财政部门批准后,调整资产账目。
同时要加强对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资产管理中的浪费和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资产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对朝阳区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分析,提出资产购置、配备、处置方案,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列入采购预算的不得采购,保证资产购置科学、配备合理、使用高效。
(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变更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组织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凭证和确认占有、使用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的法律行为。财政部令第36 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规范此项工作,对于明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的做法如下:一是要尽快制定产权登记及变更办法和操作规程,使产权登记及变更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无损,促进其运营效益不断提高。二是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单位财务隶属关系组织实施。按财务隶属关系不便组织实施的,可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实施。三是要明确产权登记及变更的主要内容、登记及变更形式和程序,并组织年度检查。产权登记及变更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单位性质、主管部门;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状况、对外投资情况变更等事项及变更原因。
(三)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虽然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先后颁布了资产管理的诸多规定,但在这次清查审计中发现,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制度中的指导原则、意见对资产在使用、出租出借的过程中还是缺乏详细的规范,没有真正形成对事业单位有效的资产使用监督,从而导致资产在出租出借的过程中控制失效。笔者认为,第一,北京市朝阳区每一个事业单位都应当根据区财政局对资产管理的规定,制订适合于本单位的具体办法,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及其相应岗位,并且岗位设置应当做到职务不相容,使各个岗位相互牵制。并且由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档案,从资产购入并计入在账开始,直至最后报废都应详细的记录在册。第二,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资产的管理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其使用部门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资产属于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就要对其一切承担责任。如发生盘亏、毁损、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出租、出借或改为经营性用途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到个人,并且给予严厉的惩罚。第三,对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要健全其账务账目,并使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要使原始凭证、实物、卡片账、明细账、总账、报表相统一,并且规范单位资产的购建、使用、损毁、报废、调拨等行为。第四,任何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人员调动时,要将资产管理的职责转交给岗位替换人,不能因为人事调动而使资产管理的链条产生断裂。
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社会事务的正常运转;资产管理的正常运行,又关系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良好的管理,是保证事业单位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也是保证社会事务正常运转和促进我国经济良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林翰文,林火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思考[J].求实,2010,(5).
2.张惠琼,从财务管理视角思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国有资产预算管理粗放,缺乏相应规划与系统管理 由于高校的科学研究多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的,因此,其资产的申报和预算一般都是hi有项目负责人来实施的。这就极其容易导致个人动机对预算造成影响。一方面,处于个人和部门动机,项目负责人一般都会扩大预算需求;另一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变更也会导致资产预算的执行情况大打折扣。所以,当前基于项目负责人的资产和资金预算制度是存在不合理之处的。
(二)缺乏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 由于高校资产很多是以项目研究的性质进行购置的,随着项目的运行周期的结束,很多资产的后期保管和处理难以得到科学的保障。同时,由于大部分高校资产部门对资产的管理大多是账面式的管理,即对资产的管理仅仅是停留在账面数字上,而对具体的使用情况很少有深入细致的了解。究其原则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多数资产的专用性较强,使得资产管理人员很难进行科学和细致的管理,特别是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资产管理,只能完全依靠项目负责人的数字呈报;二是还没有完全建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三者相互结合、相互勾稽的管理机制,普遍存在轻实物管理,重数字核算,从而导致决算报表中资产数据信息质量不高。
(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一方面,基础的资产管理和保管人员都是非专职性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防止资产的盗失,对资产的科学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往往被边缘化了;另一方面,资产管理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由于对其大多实行的是聘用制度管理,从而导致了其业务能力不尽熟练,管理不规范,资产维护与保养的意识淡薄。最后,尚未建立起科学和长效的资产管理队伍培训和考核制度,不仅仅缺乏定期和良好的培训机制,同时对其绩效考核也是缺乏明晰的奖惩机制,这都不利于资产管理人员主动提升管理素质和增强其管理积极性。
(四)无形资产管理与使用缺乏规范 无形资产的不仅是高校最重要的产品和成果,更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时至今日还缺乏较为科学和权威的无形资产评价体系。就管理的现状而言,高校往往更加重视对有形资产的管理,而忽视了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目前为止,很多高校都还没有将科技技术成果、专利、高校自身的品牌与声誉都的管理都没有纳入资产管理体系,这极其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与浪费,也会使得高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资产的使用是指高校利用自身资产对外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的等经营性活动,也就是以往经常提到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活动。而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人才来进行对资产转让、权益方面的管理,没有科学论证,甚至随意转让,价值未经有关机构评估,无法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这都使得资产管理监督职能弱化。从近年来在高校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便可见一斑。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与完善建议
(一)建立与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对于任何管理活动而言,制度建设往往是最为首要和最为基础的。为了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高校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在总结和回顾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对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和监督制度,并进行流程和责任细化,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在制度构建中需要注意权责明晰,培训制度和激励体系相结合。
(二)改变不合理的相关机制――创造性地提升工作绩效 改变资产过分集中于项目责任人的现状,变革为“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逐级监督”的模式。统一领导是指资产在总体层面需要归口于学校管理。这有利于在更高层面调度和监督整个学校的资产状况,建议成立在校长负责制下面的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需要赋予这个机构统一的调度、监督、审批的权力。这样可以极大增强资产在各个层级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共享,从而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降低资产的养护成本。同时由于在较高层面的共享,有利于防止小团体利益的滋生,减少了资源浪费和有效的防止的腐败。其次,由于高校资产的专用型较强,因此,对其日常管理和维护、计划和采购需要进行项目式管理。各个科研项目单位对自用的科研资产负责管理,各个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对自己有支配和管辖权的资产负责,在管理过程中,按照项目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来执行。逐级监督是指从学校层面到基础的资产管理人员需要逐层监督,层层落实,将责任和目标进行不断细化。只有建立从上至下的相互监督、相互勾稽的管理机制,才能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升资产管理的绩效,不仅仅需要科学合理并且合符校情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还需要有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资产管理队伍。基于此,笔者建议从专业队伍建设和非专业队伍建设两个维度来进行探讨。
(1)专业队伍建设。这里的专业队伍主要是指高校资产管理中的专职人员级国资处的工作人员,他们工作相对专业化,且在实践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但随着管理方法的不断创新,他们也要不断地接受教育培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要创造并提供理论学习机会,特别是要对他们进行理论指导、业务提升、素质提高、技能晋升等全方位的系统的培训;二是要创造经验交流的机会。如培养良好的交流沟通氛围,定期进行制度学习、校情知晓、业务案例分析、主题研讨等,集中大家的智慧,强化对业务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对策及实施措施的指导;三是要创造和谐工作环境,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有张有弛,积极开展锻炼身体、陶冶情趣的文体活动,建立大家的归属感,能够将满腔热情投的入到工作中来。
(2)非专业队伍建设。这里的非专业队伍是指高校资产管理中实物资产的具体管理者和维护者,这要求其有一支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思想道德水平高的管理者。对其培训,主要是要基于其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提升其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并且要完善对其考核和奖惩机制,通过对优秀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来带动和提升整个非专业队伍建设。
(四)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 在信息化时代,任何组织都有通过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管理绩效的提升。对于管理庞大而繁杂的高校国有资产而言,必须建立科学和详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才能变被动记录为主动管理。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在整个学校层面的资产管理信息管理平台,运用科技化的手段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调研、预算申报、论证评审、购置执行、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入库登记、建账确认、使用监测、维修调拨、报废处置、绩效考评等全过程各环节的增减变动实行动态管理与监控,与此同时还可以实现房产与仪器设备家具等各类物资的联动管理。这不仅既有助于学校随时掌握资产从进到出整个周期的具体情况,也有利于实现对采购、管理维护、报废处理等整个流程进行严密的监控,从而使得资产管理能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一进步降低资产维护成本。
(五)改变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高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终需要对自身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同时不过高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我调节,但要注意时间间隔,不易过长,过长容易造成问题积压,无法处理的情况。建议应由资产协查员对所联系单位进行固定性盘点,主动了解定点单位每年资产配置及使用的情况,督促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建账,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这样,不仅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安排,还会使效果更好。清查后还要对拟报废资产及时进行归类,并在履行校内外各级审批手续后,按照要求交至指定公司进行程序化的处理,同时在校园网或校园公共刊物上予以公示。
(六)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制 绩效考核对任何组织而言都起着加速器的作用,能促进组织修正自己之前的相关行为。通过正向激励,能鼓励组织成员保持和强化之前的行为;通过负向激励,可以使组织成员能修正自己的行为。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改善,我们需要有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而言,在考核过程中不仅仅要涉及资产的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更加要从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维度来考量。
关键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措施
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加强国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重大使命和责任。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高等学校己经形成相当可观的国有资产,合理有效地使用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已成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新课题。
一、高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观念缺乏
高等学校长期实行的国家高度集中的全收全支型管理模式,教育经费都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无偿拨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在使用上也不核算成本。因此,在人们头脑中存在着对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上的一种偏见,在管理观念上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2、产权观念淡薄。3、只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忽视无形资产的管理。
二、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有些高校尚未建立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分块分片履行,这些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协调,也无法综合和统一管理。有的高等学校虽已建立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没有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没有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限,使其难以发挥其职能作用。由于学校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校内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衔接不紧密,相互脱节,有的环节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三、高校产业规范化过程中管理制度的缺乏
从制度建设方面来说,现有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尚不健全。有的学校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都未出台;有的学校虽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未形成体系,未能系统构建母系统、子系统。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之间协调性、衔接性方面还有欠缺。
从管理制度涵盖的内容来说,管理规章制度没有随着新形势和新情况的出现及时予以修订与扩展,形同虚设。校办各经济实体的资产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对资产的购入登记、使用监督、财产处置等制度不健全,导致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来说,没有使其真正落实到位,从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使用到维护、处置等环节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较为普遍。
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管理工作较薄弱
(一)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资产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几个部门兼管。由于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在国有资产的管理过程中,易造成账实不符。而且,出问题时往往是几个部门都去解决又都没有解决,造成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尴尬局面。
(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不高。
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履行、管理制度的落实归根结底要依靠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很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中,既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也无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一遇到问题就不得不求助于其他部门,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在高等学校校办产业规范化过程中,明晰高校产业产权关系是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体系的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客观性要求。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规范化管理,学校首先过渡为资产管理者,企业逐步过渡为资本经营者,实现事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保高校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一、建立资产评估制度,做好产权界定,明晰产权关系
(一)严格“非转经”手续。
做好产权界定高校进行经营性资产投资时,要按照国家“先审批、后投入”规定投入,按照“先评估、后流动”的原则对学校投入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严格执行非转经资产的审批制度。
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力范围、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现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明确产权界定范围,并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产权登记,发放产权登记证。
(二)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明晰产权关系
高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避风险,理顺产权关系,转向高新技术产业,是每个高校二次发展的选择。高校产业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属于科技型企业,主要是依托学校的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发展起来的,对于这些企业无形资产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尤为重要。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既得利益不受侵害。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
高校应根据自身基本情况,结合国家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相关政策及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校办产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经营性资产价值管理。
第一,要建立实行经营性资产专项登记管理和专项考核管理。学校要与经营者签订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以此来考核经营者的业绩。
第二,建立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资产经营者必须向投资者缴纳经营利润,资产管理公司要向学校缴纳一定比例的资产占用费,以此来理顺资产所有者、投资者以及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建立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效仿财务总监委派制既能贯彻现代企业制度,又能使学校行使监督权,适应高校校企实际情况。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效益
高校产业国有资产的经营,最终运作方式就是资本金运作,就是把学校投入企业的资产进行产权管理和投资企业的存量资产管理以及资产形成的红利管理以资本金运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学校通过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的审核与确认公布制度,促进学校对其资产经营状况实施有效监管。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收入分配、人动、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建立起有效的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明确投资方和经营方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承担的责任,最终完成责权利的统一。
高校对校办产业的管理,应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校办产业不能只顾收取不顾收入,校办产业不能只顾占有不顾学校的权益。学校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运营为基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来管理和发展校办产业,还其市场主体的地位;而校办企业经营者则应明确参与企业管理的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合理有效地使用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黄英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探析[期刊论文]陕西农业科学.2006年第4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前言
考虑到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国有资产的规模和数量在整体经济总量中占有重要比重。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保值和增值,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对国有资产全面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保值率和增值率,满足国有经济的实际发展需求。从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来看,要想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就要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并构建健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要想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就要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监管体系
1.按照“大国资”的管理体制架构,推进建立国资委、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三层次架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资委对大国资管理的决策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和完善国资委、国资办议事决策程序。
2.以“大国资”为平台,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资产监管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逐步改变国有资产管理覆盖不够全面、资产管理部门边界职责不够清晰、管理不够规范、监管不够有力且部分资产存在交叉管理或管理盲区的现象,逐步建立“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管有力”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
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就要从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出发。
三、国有资产管理要想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就要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框架体系
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各类资产的、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对于事业类资产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
基于这一分析,我们应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中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框架体系的必要性,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使制度体系成为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为此,只有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际,努力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质量得到全面提高,满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国有资产管理要想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就要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在国有资产的构成中,土地和房屋是重要的资产形式,要想实现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就要采取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的方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台账,保证帐物相符
为保证对国有资产实现有效管理,应建立国有资产产权台账,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进行逐项登记,保证台账与实物是一一对应的,提高台账的准确率,满足监督管理的实际需求。实行以账管理,按物建帐的原则,对国有资产实物实行有效管理。
2.加强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定期对实物进行检查
从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来看,只有定期对实物进行全面检查,才能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满足监督管理的实际要求。因此,在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过程中,应定期对实物进行检查。定期核查,是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对国有资产的产权和实物进行管理和核查,能够提供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3.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产权监督质量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应明确工作任务并优化工作流程,使产权监督管理取得预期效果,促进产权监督质量的提高,达到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效果的目的。对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能够有效监控国有资产的流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从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并构建健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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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汤谷良:我国财务管理理论世纪回眸[J].财务与会计,2011(2):11-13.
新思路 新举措 新效益
____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自20__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肇庆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中心为依托,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研究、探索公共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使之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共事业建设的良性循环。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单位共有136个,账面资产总量达 15.8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存值12.24亿元。几年来,全市实现国有资营运收益达10.24亿元。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资产制度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整合政府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城市经营发展,这是____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由于历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过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出现坐收坐支等问题。由于管理不严,部分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滋生腐败的隐患。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新一届市委领导下,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实施了对全市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对如何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坚持“改革、规范、盘活”,注重“建机制、强管理、打基础”,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目标”。即:坚持“资产所有权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 ”的原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科学、合理、节约、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管理监督职能
1、明确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的通知》,市编委会印发了《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赋予了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管理、运营、调配全市国有资产、资源。二是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并组织实施产权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资产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和监督,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2、成立城市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工商、市政、计划、建设、房管、监察、审计、规划、人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城市经营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确保城市经营、规划、建设的目标、方案、项目及可行性经营方式、方法、办法等得以研究论证、贯彻落实,使城市经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3、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创新资产管理机制,出台一系列强化、细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20__〕35、36号令,结合____市实际,研究制订了《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____市国有资产处置委托拍卖的若干规定》,市政府还批转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交易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初步搭建起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产权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了资产处置,必须先向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同时规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由分管的市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
二是产权交易评估制度:规定了任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都必须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规操作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评估行为,并为产权交易提供准确可信的参考数据。
三是产权交易入场制度:规定了土地产权交易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要遵循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登记、挂牌公示、咨询洽谈、公开竞价、签约成交、结算交割、交易鉴证和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确保交易行为依法规范运作,防止国有、集体产权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产权交易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凡国有产权交易收益均属政府性收入,其资金必须全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侵占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产 权交易备案审查制度:明确了所有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呈批资料、审批文件等必须报市监察局备案审查,并在审查批准后方予公布,使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整个过程都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充分利用电子审批监察系统实现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为实施国有资产统管夯实基础。
首先是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次是制定《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性资源经营权、使用权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照“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实、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记”三个步骤,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定资产,明晰产权,与资产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对没有入账的或账面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评估,核实价值。并要求资产使用单位将全部土地证、房产证移交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是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强化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单位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二是利用资产统管平台,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配置、调剂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盘活了闲置资产。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的管理,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通过资产统管,提高了国有资产产权观念的认识,促进了廉政建设的有效发展。
五是实施了城市经营理念,吸引了众多外商和民营企业在____投资置业。
近年来,____市“三个五”城市建设品位显著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日趋完善,20__年至____年,____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____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____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38亿元,财政综合增长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个县(市)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排名中跃居第三名,实现了历史新突破。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体会
(一)加强资产营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资产统管、融资运作、经营生财、滚动发展” 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突出重点,通过运用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加大资产营运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例如在20__年底,____市通过招商引资,将本市闲置多年的140亩土地,以高出底价2.7倍的3.54亿元成功转让,盘活了该地块并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加强经营性资产监管,按市场化运作规范资产交易行为,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益。重点加强和规范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行为,通过推行公开招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经营(出租)增收创收。其中招租创收比较突出的有市工商联辖下位于城区中心仅40平方米的商铺,原来年租金仅1.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6.05万元,增收4.25万元,增幅达到3.36倍。市金叶公司辖下位于龙江路约120平方米的3卡商铺,原年租为13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近76万元,增收63万元,增幅达到4.3倍。
(三)着力整合资产资源,挖掘资产融资潜力,推动文化优雅之城建设进程。以资产统管为平台,充分利用资产的融资能力,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为加快城区街道建设、旧城区升级改造,扩大新城区规划、改善投资环境,完善路网、电网、管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____市通过全面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步走上了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城市经营的有机结合,为该市国有资产营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 对资产的登记、入账、清点、保存等管理不严,手续不全。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认识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通过资产统管平台,提升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部门的协调能力,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操作程序。
一、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烟草企业产权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产权管理不科学是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面临的一大难题,需要重点解决。受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影响,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是导致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国家作为总的出资人,是烟草企业的所有者,而烟草专卖局以及其下属的更多烟草公司仅仅是职责。国家授权后,这些下属烟草机构便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但问题出现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严重分离,部分下属烟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性不高。再者,一些国有资产者利益熏心,顶风作案,侵吞国有资产,这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二)缺乏系统、完善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就目前而言,规范、系统、完善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尚未建成。这很有可能导致,部分烟草企业在资产购买、入库、出租以及销售等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审批、登记等。例如,一些国有资产登记不及时、数据不准确。当部门发生变更后,往往会因为来不及跟踪反映而出现“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这显然不利于烟草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经营与规范化管理。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一些烟草企业只关注资产的使用,却忽视了资产维修、保养等环节,这不仅不利于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更甚至会加速资产流失,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建立规范完善的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使烟草企业按规章制度办事。
(三)烟草企业缺乏统一、完善而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比较有权威性的烟草机构便是中国烟草总公司,该机构是以出资人的身份存在的,再加之,烟草总公司下属的各个烟草企业较为分散,国有资产到底归谁管理成为一个疑问。当然,烟草各企业分散管理的方式确实能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决策效率,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缺乏专门机构的监督,分散的企业各行其是,各种问题便纷至沓来。例如,一些企业为了尽快获得上级资金批示,以扩大生产与经营规模,便果断提前报废一些国有资产,这种蓄意浪费的现象十分常见。很显然,这样的做法加速了资产流失。
二、优化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各烟草商业企业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开展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提升认识,强化重视。各烟草商业企业要将资产管理经营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任务来抓,重视日常基础的资产管理工作。第二,各烟草商业企业内部应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对资产的购进、使用、维护等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尽可能减低资产损坏。对摘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烟草商业企业迎来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改革,并逐渐步入了经济全球化浪潮。与此同时,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挑战,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故烟草商业企业必须重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断改善薄弱环节,提高管理的高效性。本文探析了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以飨读者。关键词: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对策蓄意引起资产流失的负责人予以重责。第三,强化对企业资产管理专门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逐步提升,管理技能加强、责任心也更强。当然,培训之后要强化对参与培训者的业绩考核,任用优秀者,淘汰无能者,形成竞争上岗机制。
(二)烟草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首先,国家要健全和完善现有的烟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使下属烟草公司在优化资产管理时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这种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健全针对烟草企业内部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例如建立资产登记、定期盘点、监督惩戒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规范企业内资产管理者行为,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另一方面,是建立行业内的监督以及奖惩机制。要由专门人定期对企业内国有资产进行定期考查与监督,对违规者进行严惩,对贡献者进行激励和奖赏。其次,烟草企业应基于自身国有资产管理实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之外,企业应有自己特有的制度,可建立企业内部的考核、监督与激励制度。例如,建立监督小组密切关注国有资产动向,并对其来源、流动、使用等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源优化配置。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构
统一、规范、专业化资产管理与监督机构的建立能进一步规范烟草企业资产管理。在以往,由于缺乏权威性监督机构的监督,各大烟草企业内部人员各自为政,不重视资产管理、违规操作和利用资产者不在少数。因此,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构。首先,设置专门机构,任用专门人才强化监督管理。一经发现某一烟草企业内部人员因存有违规行为而最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应立即进行阻止并严惩不贷。这些机构除了对个人行驶监督之外,还对各烟草商业企业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完成高效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其次,在全国各地建立分支机构,协助总机构完成监督管理工作。众所周知,烟草商业企业分散在全国各地,这必然需要分支机构的协助。当然,要不断增强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资产管理监督防范意识,提高其工作效率。综上可知,烟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国家烟草总公司以及各烟草商业企业均要强化重视。针对目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面临的困境,首先,各烟草商业企业应恪尽职守,多途径多层次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次,要建立完善规范、实施性强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烟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最后,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不断高效化、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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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彦,田建红,郝洪霞.国有烟草专卖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11.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4-0110-02
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目标,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拥有的各种资产总和。
一、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分析
(一)国有资产规模
我国文化事业性资产规模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的比重较小,上不到1%,但其绝对数量仍较大,而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增幅稳步增长。2001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为88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为26万亿元,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为1399亿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的053%。截至2008年底,全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522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约273倍,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比重也提高了034%。近10年,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年均3902%的速度增长。
从表1和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在逐年上升,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的背景下,今后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重将会不断提升。
(二)国有资产构成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文化事业单位60459个,其分类情况为: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指文艺创作与表演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等)为54190个,艺术教育类机构158个,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3088个,文化文物执法机构2704个,其他有319个。如图2所示:
截至2010年底,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有551373人,其中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共计455161人,艺术教育类机构12796人,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51230人,文化文物执法机构21449人,其他有10737人。如图3所示:
从以上机构分类和从业人员情况可知,文化事业单位是以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为主,文化和文物主管部门、文化文物执法机构也占一定比例。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文化艺术服务类机构为管理重点。
二、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
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事业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而且,一些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一直重资产轻管理,缺乏有效的规范机制和措施。由于我国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或者无偿拨付,所以文化事业单位作为资产实际使用者,缺乏对资产有效管理和有效使用的认识。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经济转轨期,完善的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目前,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职能界定不清、权责划分不明等问题。首先,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对于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尚未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尽管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处置在原则上有相关规范,但是缺少具体规定。其次,管理职责界定不清。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各部门间出现职能及权责划分不明确的现象严重。具体表现为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分不清;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划分不清等。
(三)国有资产操作与运营不规范
操作与运营不规范是管理制度缺失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在资产的前期配置环节,采用基数法,单位编制预算互相攀比;资产使用环节,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且缺乏监督,例如使用者缺乏产权意识,对使用的设备不珍惜,从而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大大降低了资产的可使用时间和效率;资产处置环节,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不合理,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甚至低价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三、加强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文化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
针对我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应当从三个方面提高认识。1明确管理的目标。2坚持管理原则。3重视管理地位。通过三方面努力,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键是设置监管的主体。财政部门是事业单位的拨款单位,也是资产的出资人,掌握文化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所以设置财政部门监管主体最为合适,同时应构建“国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模式。
(三)规范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
在资产配置环节上,应当做到资产的配置与文化事业单位相适应,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结构优化,勤俭节约;在资产使用环节上,应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等;资产处置环节上,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对于处置资产取得的收入必须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
[参考文献]
[1]徐传谌,俞晓敏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政府作为研究[J]中国财政,2008(10)
[2]刘莉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相关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4)
第二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依照本办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省级政府国资委、地市级政府国资委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二)坚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尊重地方国资委的出资人代表权益,鼓励地方国资委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有效形式;
(三)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依法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能,完善指导和监督方式;
(四)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国务院国资委依法对下列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三)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职责;
(四)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督、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
(六)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制度建设;
(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
(八)其他需要指导和监督的事项。
第六条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地方国资委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国务院国资委应当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适时组织工作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国有资产监管经验,建立与地方国资委交流联系的信息网络,解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建议。
第八条省级政府国资委制定的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省级政府国资委法制工作机构统一抄报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机构。
第九条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查纠正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国务院国资委对举报地方国有企业违规进行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等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应当督促省级政府国资委调查处理。
省级政府国资委对国务院国资委督促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应当认真调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政府国资委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国务院国资委。
第十一条省级政府国资委应当以报告或者统计报表等形式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本地区企业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所出资企业汇总月度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
第十二条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应当严格依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关工作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应当充分征求地方国资委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干预地方国资委依法履行职责。
地方国资委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接受并配合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务院国资委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地方国资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国务院国资委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地方国资委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就《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就《办法》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如何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答:首先,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国家所有权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应当在坚持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前提下进行。总理在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有序推进,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加以规范。国务院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上级国资委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其次,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保证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目前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等工作的力度都在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区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没有得到完全充分的贯彻执行,有的地方国资委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因此,急需加强指导监督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国资监管政策法规的真正落实。
同时,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也是建立上下协调的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省级政府国资委已普遍设立,地市级政府国资委也基本组建完成,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依法理顺并规范上级国资委与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关系,既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利于发挥地方国资委的积极性。
2、问:《办法》确立了什么样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
答:《办法》所确立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各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制定和督促执行国资监管规则,这些规则对地方各级国资委具有普遍指导规范效力。二是地方上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省级政府国资委和地市级政府国资委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本办法虽然主要内容是规范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原则规定同样也适用于地方上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各地可参照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
3、问:应当着重对地方哪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答:指导监督的范围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监管,二是国企改革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来讲,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督、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制度建设,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等等。这些工作有的侧重于指导、有的侧重于监督,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上下联动、政令畅通,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4、问:指导和监督主要采取哪些具体方式?
答:指导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立法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地方国资委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在具体业务指导方面,国务院国资委主要是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适时组织业务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验,建立与地方国资委交流联系的信息网络,解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建议等。
《办法》确立了四种监督制度:一是规范性文件的抄报。即省级政府国资委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抄报国务院国资委。二是法规实施的督查,即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举报案件的查处,即国务院国资委对举报地方国有企业违规进行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等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应当督促省级政府国资委组织调查处理。四是重大事项的报告,即省级政府国资委应当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本地区企业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所出资企业汇总月度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