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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2-11-26 1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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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篇1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省与各地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河南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燉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燉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燉鞋燉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及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年10月—*年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印普查表,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年6月20日前,各省辖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7月底前,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国家上报。

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省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和畜牧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源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商务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省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负责省辖市和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骨干以及各省辖市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国家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省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全省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订,普查表格编制与印刷、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与培训,全省数据的汇总、加工与建档,设备购置,检查、验收和表彰,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等。

各地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当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篇2

一、普查目的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县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我县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县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掌握全县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县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xx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xx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通河县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为提高普查效率,节约成本:本次普查充分利用现行环境统计体系基础,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重污染行业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6个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开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等。

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产生大气污染物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等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综合利用、排放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污染物排放与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及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数量和排放去向等。

2.农业源

农田、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用水排水情况等。

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各种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包括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实施污染统一集中处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指: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源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县里指导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测算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再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结果进行核对。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进行宣传,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参加开展普查培训和重点污染源监测。

2.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20xx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市对各区县进行审核验收,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7月前上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迎接国家全面验收。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上报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上报,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

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环保部门配合;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

启动

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

技术准备

制定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

部署、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培训

接受省、市培训,并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和普查软件的培训。

普查对象清查

做好普查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的名录,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排污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要关注乡镇产业活动单位和第三产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

宣传和动员

配合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第一轮宣传报导活动。

召开“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启动会议”,同时开展第二轮宣传报导活动,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全面普查阶段

组织开展全县各排污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数据审核、合并、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经过分析、加工,形成总体报告上报。。

迎接市里对县里的数据进行抽查和审核,各级普查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和

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

(五)培训

接受市对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骨干以及各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普查开始前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普查开始后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县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主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县财政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纂改普查资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篇3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全面掌握全县境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措施、治理现状和治理成本等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重要依据,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所有种植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生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专指农用地膜)和秸秆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生猪、耕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三)普查内容。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用地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种植业:不同作物种植模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生产投入品,如有机肥、无机化肥、地膜的种类和作物秸秆等。

畜禽养殖业:包括生猪、耕牛、肉鸡、蛋鸡的饲养量以及粪便等。

水产养殖业:不同水产种类及其饲料、药物、肥料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县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数量等情况。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逐级开展普查培训,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产业类别开展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按抽样技术要求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组织填报调查表,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

3、总结阶段:建立全县农业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水利局、环保局配合。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寇荣峰为组长的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农业局局长陈智慧和县水利局局长曹正中担任,成员由周京平、任怀远、封瑛、赵成海、王本军组成。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方案审定、组织发动、工作指导与协调、进度检查、经费筹措、总结表彰等工作。

2、种植业普查组: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组长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3、畜牧业普查组: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畜牧兽医总站组织实施,组长由县农业局副局长赵成海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畜牧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4、水产养殖业普查组: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组长由县水利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水产养殖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员的培训,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和技术咨询指导组。

技术专家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总站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审定、成果验收和普查技术指导等工作。技术咨询组由参加过培训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普查数据审核、抽样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为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普查获得的原始数据由县农业局统一收集并完成电脑录入工作。

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县农业、水利行政与技术部门除了自身要高度重视之外,还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备选普查员,逐级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普查人员。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总量消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质量保证。

县上普查机构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及各乡镇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优劣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二)宣传动员。

县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形成一个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氛围。

篇4

年11月初由市水产局牵头启动了全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84精神和要求。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以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工作作风,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普查对象共计300户,完成清查任务池塘养殖9709亩。其中水产养殖专业户273户、规模化养殖场7户。

主要做法是:

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深刻,一认识到位。通过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污染源普查文件精神。认识到做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渔业的行动基础,实施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宏伟目标的行动基础。水产局党组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布暑,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二措施到位。

负责对全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工作办公室,首先建立键全了水产业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水产局为组长、各县水产局局长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各县相继成立了本级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使普查工作有序不紊展开。其次印发了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

组织了全市十五名水产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培训。鉴于水产专业性强,三培训到位。今年一月中旬。要求普查员必须是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为下步全面普查提供了技术质量保证。

结合水产工作特点,四宣传到位。按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宣传重点。前期工作中我重点是水产系统上下营造污染源普查工作气氛,人人皆知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领导重视,干部知道,群众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正式进入全面普查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争取财政支持。分别编制完成了市级和县级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报告,五积极争取资金到位。积极编制预算报告。资金总额为万元。

存在问题:

篇5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84)精神和要求,20*年11月初由市水产局牵头启动了全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以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工作作风,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完成清查任务池塘养殖9709亩,普查对象共计300户,其中水产养殖专业户273户、规模化养殖场7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识到位。通过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污染源普查文件精神,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深刻,认识到做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渔业的行动基础,是实施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宏伟目标的行动基础。水产局党组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布暑,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二措施到位。

首先建立键全了水产业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水产局为组长、各县水产局局长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对全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各县相继成立了本级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其次印发了《*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使普查工作有序不紊展开。

三培训到位。今年一月中旬,组织了全市十五名水产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培训。鉴于水产专业性强,我们要求普查员必须是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为下步全面普查提供了技术质量保证。

四宣传到位。按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产工作特点,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宣传重点。在前期工作中我们重点是在水产系统上下营造污染源普查工作气氛,人人皆知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领导重视,干部知道,群众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正式进入全面普查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积极争取资金到位。积极编制预算报告,争取财政支持。分别编制完成了市级和县级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报告,资金总额为万元。

存在问题:

一资金不到位给工作开展带来了难度,并涉及到下步入户调查。

篇6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84)精神和要求,20*年11月初由市水产局牵头启动了全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以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工作作风,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完成清查任务池塘养殖9709亩,普查对象共计300户,其中水产养殖专业户273户、规模化养殖场7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识到位。通过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污染源普查文件精神,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深刻,认识到做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渔业的行动基础,是实施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宏伟目标的行动基础。水产局党组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布暑,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二措施到位。

首先建立键全了水产业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水产局为组长、各县水产局局长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对全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各县相继成立了本级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其次印发了《*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使普查工作有序不紊展开。

三培训到位。今年一月中旬,组织了全市十五名水产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培训。鉴于水产专业性强,我们要求普查员必须是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为下步全面普查提供了技术质量保证。

四宣传到位。按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产工作特点,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宣传重点。在前期工作中我们重点是在水产系统上下营造污染源普查工作气氛,人人皆知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领导重视,干部知道,群众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正式进入全面普查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积极争取资金到位。积极编制预算报告,争取财政支持。分别编制完成了市级和县级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报告,资金总额为万元。

存在问题:

一资金不到位给工作开展带来了难度,并涉及到下步入户调查。

篇7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区各部门、各街办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今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今年。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我区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办事处、区农村工作局和各总公司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4)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市指导,区政府组织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放量。

2、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1―.12)

(1)成立机构。

成立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

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部门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核定经费,按时拨付。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

区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专干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街道办事处环保专干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选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据我区实际,拟聘普查员150人,普查指导员15人;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工作。

(4)培训及考察。

培训工作由区普查机构负责,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

区普查机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12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纪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或名录册)的建立,同时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动员。

制定印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1―6)

(1)区普查机构于年2月29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2)年1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区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底完成入户调查。

(3)年1月至5月,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区普查机构将组织对普查分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抽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5)年6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配合全市验收阶段(7―12)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国家审核验收。

4.总结阶段

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报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和辐射污染源,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分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活源中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区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1)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3)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4)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污染源清查。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

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区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分局、区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时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也要给与配合,以各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区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

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为依据,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进行清查。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记录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发表清查。

(六)培训。

培训教员可从区污染源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中选调。以教员面授为主,结合讨论、练习、测试等方式进行。培训中要着重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指导全区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八)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用于本级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篇8

一、普查目的

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更全面地掌握我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分布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种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区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单调查。重点普查范围详见附件一;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我区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源普查的需要和实际能力,适当调整重点普查范围。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普查范围及规模要求见附件二。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本次普查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普查机构职责。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环保分局,负责拟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审核、汇总和组织数据录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资料。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文体办:负责本区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相关工作;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统计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础信息;

经贸办: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工业源、生活源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城管办: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协助各社区居委会的普查工作;

农林水办:负责本区农业污染源普查;

教卫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负责提供本区卫生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聘请、入户清查和普查登记、初步审核普查表格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区普查任务,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1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50号)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镇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众网站、宣传栏、宣传标语、部门简讯等形式,多渠道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统一培训的方式,将组织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班,并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区普查办根据统计、工商、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3、加强数据审核

区普查办将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社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各部门和社区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4、验收

区普查办将制定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对各社区的普查工作进行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我区将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区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将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实际需要和支出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清查和调查登记,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聘用人员经费等)。

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区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1月底前)

我区已于*年11月按要求成立区普查领导机构,随后因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中岐办[*]82号文),明确了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了普查专项经费。

2、制定普查方案(*年12月底前)

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方案。

3、宣传动员(*年11月开始)

按照市普查办部署,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2月底前)

根据区统计、工商、环保等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区普查办通过初步摸底、筛选,在*年12月底前建立了本区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5、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年1月上旬)

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区约聘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20名。区普查技术人员已参加省组织的学习培训,企业和社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于*年1月上旬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中旬-*年4月)

1、开展“拉网式”清查和录入清查资料(*年1月15日—*年1月31日)。

以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工业源和生活源开展“拉网式”清查,填写清查表格。清查期间,各社区每日需向区环保分局报送前日清查表格的文字资料和电子版(通过0A),以便区环保分局即时录入清查资料上报省环保局。

2、入户普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年2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社区普查员对辖区普查对象进行入户普查,填写普查表格,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审核工作。

3、建立*区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各社区普查指导员要配合区环保分局普查指导员及时审核、校验污染源普查登记资料,及时上报区普查办,以便区环保分局及时录入数据,建立本区污染源数据库。

4、上报数据(*年4月底前)。

区普查办4月底前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4月—*年5月)。

区普查办将配合市普查办做好*区污染源普查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我区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普查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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