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0:26: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7]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da+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7]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da+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社区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把法治精神的要求落实到社区各项工作,将有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是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特别是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
(二)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落实在律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社区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与基层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全市律师行业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全市律师深入社区,“零距离、面对面”地为群众服务,会有力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同时,也搭建了律师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使全市律师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宗旨意识,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生动实践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三)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律师积极参与的新型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是“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工作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的中立性、专业性优势,以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丰富了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创新了社会管理的内涵。
二、全面建立和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任务职责
(一)主要任务。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统一调配人员力量,实施“全市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争取到2014年底基本建成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实现“一社区一顾问”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和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区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维护,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稳定风险有效降低。
(二)主要职责。(1)帮助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居民自治公约及其它管理制度;(2)定期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3)为社区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法律手续;(4)帮助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困难群体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5)向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运作方式。社区法律顾问为社会公益性岗位。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与社区协商,一般由社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等硬件设施,市律师协会统一制作有关上墙的醒目标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原则上与市级领导联系的社区结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则上与中心城区社区结对(市直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联系点名册附后);各区县(市)司法局负责安排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与相近的社区结对(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联系点名册确定后向市司法局备案)。选派律师在社区工作室明显位置公布照片、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社区群众随时咨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本地、本单位具体的意见、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总结、归纳成功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争取政策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湘办发〔2012〕27号文件精神,主动加强请示汇报,做好联系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将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这次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四届六次理事会、省供销总社第五次代表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系统20*年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并对20*年全系统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唐市长和省社王主任在百忙之中莅临会议,并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问题:
一、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供销社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助农增收两大主题,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系统商品总购进27.01亿元,增长19%;总销售27.58亿元,增长18%;实现利润941万元,增长6%。在全省供销社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全市有两个基层社和三个县级社分别受到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表彰。武功县武功镇供销社、旬邑县张洪供销社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三原县供销社被评为全省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先进单位,泾阳县供销社被评为全省县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先进单位,兴平市供销社被评为全省县级供销社农产品经销先进单位。
----积极引领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要求,重点抓了彬县果友等13个专业协会和长武彭北养猪等30个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积极实施全国供销总社“千社千品富民工程”,新建专业合作社11个,上报总社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推荐优质农产品3个。全市累计发展专业社236个,涌现出了泾阳学明蔬菜专业社等一批带动力强、群众欢迎的示范专业社。
----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立足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产品,加强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包装。市社半年工作会暨农产品包装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淳化县供销社“抓包装、提档次、抓注册、重推介”经验,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推动了工作。二是大力培训农产品经纪人。全市共举办培训班10期,已有1247人拿到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资格证书,他们持证上岗,诚实守信,成为推动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三是成功承办了咸阳市首届农产品展销会。按照“展示特色品牌,搭建产销平台,推动合作交流,促进产品营销”的理念,全面展示我市农业发展的成果,提高咸阳农产品知名度,为搞活农产品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扎实推进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
按照省社安排和要求,稳步抓好省市三个综合改革试点县泾阳、三原、彬县县级供销社的试点工作。从抓班子、建队伍、转职能入手,通过开门办社、开放办社,有力推动了县联社机制体制改革。加强对基层社的改造和建设,重点抓好了秦都区北郊供销社等8个重点基层社的改造与建设,使供销社形象和为农服务功能明显提升。
----认真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组织供应
全系统各农资企业早计划、早安排,与生产厂家联系,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化肥组织供应。全年供应化肥74.9万吨,农药2421吨,农地膜1256吨,中小农机具23万件,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抓好省政府34800吨补贴化肥的组织供应,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的骨干优势,实行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农资配送龙头企业和连锁便利店,诚信经营,保证质量,稳价促销,优质服务,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
----努力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经过认真总结和调研,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采取开门办社、招商引资、、直销等方式,建立市县两级配送中心30个,累计发展新网工程网点2679个。通过企业自筹、社会投资、产权置换等多种融资渠道,加强了连锁配送企业实力和配送业务发展。
----切实搞好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通过“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全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市县供销社班子和干部中,形成了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一心一意谋发展、抓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了目标考核。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实行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确保任务完成。三是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组织供应,广大干部职工慷慨解囊,共捐款9.6万元。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和救灾援建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年,我们完成和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受到省社表彰和市委市政府肯定。这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的有力指导,得益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更是全市供销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在座各位艰苦创业、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社党组,对一年来关心、支持供销社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全市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体制机制滞后,破解制约发展难题的措施不力;二是“新网工程”龙头企业少,网点建设档次不高,连锁配送率低,“新网工程”工作进展总体还比较滞后,成效还不够显著;三是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还不到位,发展不够规范,带动辐射作用不强;四是县区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社受遗留问题的困扰,工作不能进入状态;五是一些领导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等,这些需要我们今后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国际金融危机逐渐蔓延并向深层次扩散,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冲击。压力产生动力,危机诞生机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009年全市供销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思路。以“保增长、调结构、提效益、促和谐”为主线,以改革改制为动力,以构建“新网工程”、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按照“做好原有网点改造、做名咸阳农产品会展、做强农资批发、做大农产品包装推销”的工作要求,不断培育发展后劲,增强服务实力,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为农村经济繁荣做出新贡献。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思路。
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新观念谋发展、以新思路促发展。
1、发挥优势抓机遇。去年以来,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中央决定加快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可以说,我国农村市场正进入消费环境加快改善、需求结构快速升级的黄金时期,广大农民的消费潜力正在逐步释放。供销社在农村市场占有发展先机,具备突出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次国家启动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难得机遇,为我市供销社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突出主题抓发展。近年来,我市供销社虽然有很大发展,但仍存在着实力不强、功能弱化、人员老化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供销社发展和为农服务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理念,抓住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发展步伐。要从供销社现实和比较优势出发,坚持“开放办社”、“项目强社”、“人才兴社”、“实干强社”的发展理念,认真思考和谋划发展思路和战略,努力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3、围绕大局搞服务。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的宗旨就是服务“三农”。去年我们围绕服务三农,突出抓好农产品包装、农资供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使供销社地位和影响力有所提高。各县市区在安排部署工作时,一定要围绕为农服务大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认真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绝不能怨天忧人,因等、靠、要而贻误事业。
4、促进联合强实力。供销社是一个特殊而庞大的系统,长期以来,由于合作发展、联合发展的意识有所淡薄,出现了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现象,导致系统发展缓慢。在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供销社必须适应形势,整合系统资源,实现联合发展。同时统一开放市场的形成、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也迫使我们要将系统优势企业联合起来组建集团,才能做大做强。各县市区一定要把加强联合放在关系供销社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合作联合。
(二)实施“新网工程”,改善农村市场环境。
最近,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我们要抢抓政策机遇,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服务功能综合化”原则,全力打造全市“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1、构筑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要以骨干农资经营企业为龙头,做强农资批发、配送工作,整合网络资源,开展连锁经营。总体思路是:市县两级都要选择1-2户信誉好、有实力、运作规范的企业作为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在每个乡镇筛选建立2-3个经营网点,构成市县乡三级农资经营网络。县级龙头企业的筛选,先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推荐,市供销社考察审定,乡镇经营网点由县市区供销社会同县级龙头企业筛选。被确定的龙头企业享受政府在农资经营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如贷款贴息、价格补贴、项目申请等。龙头企业和乡镇网点都要统一制作标识,做到统一服务承诺,统一经营守则,统一配送流程。要加强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制、连锁制、配送制等新型流通服务功能,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防止哄抬价格、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问题。积极推行农资商品“双保一赔、终身负责制”(即保退换、保赔偿,售后质量终身负责)的公开承诺,展示供销社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优良传统和商业道德风范。
2、搞活农产品流通。一是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整合、兴办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并与市场对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安全、优质、无公害的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科学化深加工、精细化包装,使农产品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要引导农民按照市场要求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行订单生产。二是要狠抓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名牌战略,各县市区每年要有3-5个品种完成商标注册和安全认证,努力形成品牌,提升农产品品质、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到2012年,全市7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市场安全体系认证。三是要搞好农产品推介。各县市区要设立农产品展示窗口,把地方特色农产品作为旅游纪念和招待馈赠的指定产品。认真办好一年一届的全市农产品展销会,积极组织参加各地农产品推介会,办好农产品流通信息网,提高市场知名度,搞好农产品营销。四是要强化农产品包装。按照“创立一个品牌,建好一个体系,带动一个产业”的思路。重点围绕果品、蔬菜、畜产品以及特色名优小吃和手工艺品等,继续强化对我市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的包装,提升档次。重视树立品牌,通过包装注册形成一批属于供销社乃至咸阳的名牌产品和知名产品。
3、优化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按照“小超市,大连锁”要求,巩固完善提高现有网点,着力培育日用消费品龙头企业,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各县市区要以县域内有规模的超市为骨干,以乡镇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店为依托,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4、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优势,整合资源,大力发展乡镇和社区废品回收站,重构城乡结合的经营网络。要充分发挥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个体回收户入会,逐步形成以乡镇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回收体系。
5、构筑烟花爆竹经营网络。要加大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努力构建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体系。以咸阳民乐烟花爆竹公司为龙头,各县市区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为基础,开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搭建为农服务平台。
引导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供销社服务“三农”、助农增收的重要工作。要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按照“有规范章程,有良好运行机制,有健全管理制度,有合理分配方法,有好的风险保障”的“五有”原则组建和规范。
一是依法规范一批。对全市尚未依法登记的120多个专业合作社,选择基础条件好、运营正常、辐射和带动能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加快依法注册登记,规范完善,使全系统登记注册专业合作社达到60%以上。
二是加快发展一批。依托我市果品、蔬菜、禽畜等优势产业和手织布、刺绣、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利用供销社资产、信息、经营、人才等资源优势,引导有资金、技术和经营优势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领办参办联办专业合作社。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新办2-3个规范专业合作社。
三是努力提升一批。加大对示范专业合作社培育和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重点帮扶等措施,实现组织民办化、运作规范化、生产标准化,提升带动能力。继续做好省社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争取工作和市级财政专项政策扶持。
四是着力培训一批。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民经纪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积极创造对外交流合作的机会和平台,使他们开阔视野,加强合作。
五是对接融合一批。要有序推进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对接,使其成为有规模、有实力、有带动作用的合作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专业社可以建立自己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也可以用资产、股金参股龙头企业。要把专业合作社发展融入新网工程,使其成为“新网工程”实施双向流通的触角,成为“绿色农产品进城,放心消费品下乡”的重要载体。
六是重视支持协会发展。指导协会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已成立的各类协会要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主动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推广、信息沟通、市场开拓等服务。要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好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改革改制,增强发展活力。
改革改制是供销社加快发展、富民强社的推动力,没有改革创新,企业不会有活力,发展就没有动力。
1、积极推进县级社综合改革。继续抓好泾阳、三原、彬县三个省市综合改革试点县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带动全市。一要加强指导。坚持开门办社、开放办社,树立大合作,大发展的理念,充分挖掘系统潜力和优势。二要加强监管。切实行使好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规范企业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行为。三要搞好服务。帮助社属企业和基层社化解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和困难。通过改革,使试点县社真正做到指导有力、协调有方、监督到位、服务到企,成为统领系统改革发展的核心。
2、加快基层社改造。着力推进基层社的分类改造,继续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积极探索基层社建设的新路子。要实行开放办社,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开发等多种形式,力争三年内再完成基层社改造100个。要通过发展现代流通模式,把连锁经营作为基层社经营创新和体制创新的突破口,引导承包经营门店向连锁超市发展,改造和提升乡镇商品流通水平,恢复和发展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通过发展连锁经营,整合基层社资源,构建新型基层经营网络,增强基层社活力。
3、稳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对已改制的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履行好出资人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尚未改制的企业,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成熟一个改制一个。未改制和改制不到位的企业,要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对有资产和市场条件的企业,供销社要尽量控股,确保对社有资产和行业经营的控制力。
(五)实施项目带动,培育发展后劲。
壮大供销社实力,必须立足供销社实际,紧抓政策机遇和发展机遇,努力培育发展后劲。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供销社富民兴社、壮大实力的重要战略,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
一要加快筹划。目前全系统存在着对项目重视不够,筹划不力,项目偏少,大项目更少的现象,失去了许多机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认真筛选一批符合产业要求,贴近供销社实际的项目,纳入国家政策扶持的范围。
二要积极争取。各县市区要尽快研究确定一批能够争取到政策支持的重大项目,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对已上报的重点项目,要争取立项,对已立项的要争取专项资金早日和足额到位。在建和将要开工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加快进度,早日投产见效。
三要突出重点。一是“新网工程”项目,主要是争取全国供销总社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资金项目。二是国债项目,主要是争取发改委商贸流通领域的国债资金。三是政府有关农民培训和农副产品产加销方面的资金支持。
四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面对市场更加开放和竞争更加激烈的现实,加快系统联合发展的步伐,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联合,把系统内优良资产、优秀人才、优势业务整合起来,上大项目,办大企业,搞大联合。着力打造上下联动、主业突出、规模经营、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使供销社实力得到增强。
(六)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任务落实。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重视供销社工作,将供销社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盘子。特别在新网工程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包装、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项目建设等为农服务重点工作上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供销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班子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加强各级供销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维护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为供销社发展造就新型人才。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及时妥善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关心职工,特别是下岗和特困职工的生活,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天我们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工作会,得到了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书记、副市长等领导亲临会场并将作重要指示和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今年6月召开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总结交流我市近年来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验,目的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措施,切实做好司法所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经济的繁荣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使之在维护我市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1、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支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一方面我们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汇报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业绩,反映在司法所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下发了《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意见》,给各区、县配套了司法所建设资金和各种装备,2004年度下发我市的中央国债资金达78万余元,共规划建设11个司法所,各区县对这次司法所建设工作都十分的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了精心的组织安排,并会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截止日前,在规划的11个所中10个购买现房的所有9个已投入使用,1个新建所建设已接近尾声近日内即可完工。市委、市府和省厅的领导先后视察了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情况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作了重要的指示。另一方面我们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活动宣传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争得了群众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2、在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
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在分区、撤乡并镇和精简机构的体制改革中,均在组织、人事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始终保持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不撤、人员不减、队伍不散,并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我市实现了乡乡建司法所,被省厅授予了三等功。射洪县金华司法所、大英县隆盛司法所等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今年船山区的北固乡司法所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3、良好的组织保障,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近年来,我市以司法所为平台,统筹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各项工作,基本形成了大调解、大普治、大安帮、大服务的工作格局,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稳定。民间纠纷调解面达100%,调解成功率是97.2%,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部、省、市的高度肯定和评价,去年船山区南津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释解人员安置率86.1%,重新犯罪被控制在4.5%以内,以村聘请法律顾问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自“四五”普法以来,累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培训会387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达430万有次。
我市的司法所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地方的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重视不够,对司法所的职能认识不到位,少数经济条件差的乡镇以无经济实力为由,不愿对司法所建设进行投入,司法所在建设过程中争取各项减免政策不到位。
2、编制紧缺,兼职人员较多。我市现在司法所108个但司法助理员只有78人,能真正专职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就更少了,好多司法所都是兼职人员在做这项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而我市现在的司法助理员队伍文化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在我市现有的司法助理员中大学文化的仅12人,大专文化32人,高中及其以下文化的占34人。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经费紧缺,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受到制约,这就从客观上造成队伍文化、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4、基础设施建设差。我市的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无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施简陋、资金短缺的现象,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对法制建设的需求。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着力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上新台阶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成完整的基层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快推进“三个转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识到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有利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只有根基牢了,基层活了,才能活跃和带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才能迎接新的挑战,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不会被社会发展的历史浪潮淘汰。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实现发展新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省司法所建设会议精神上来,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一是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充分了解和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大力支持。二是我们要把宣传司法所自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充分发挥自身这块舆论宣传阵地,要以实绩搞宣传,以作为争地位,没有特权靠特长,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给予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最后,我们司法行政本身也要积极主动地去克服现实工作中的困难,勇于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不到位,挖掘现有潜力,形成自身从业优势,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发挥好政法部门作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大有作为,赢得地位,赢得重视,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真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离不开的参谋助手,人民群众少不了的贴心人。若是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基层司法所建设中的许多难题也就会迎刃而解。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
机构的健全、人员的到位是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条件,必须抓好,我们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解决我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问题,这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积极与编制部门协商,逐步解决人员编制的瓶颈制约。各地要在川司法发[2004]104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市局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司法所编制情况进行了逐个的摸底,并与市编委一起联合下发的(遂司法发[2005]13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司法所建设的布局规划,解决编制的办法和措施。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公开向社会考录调入一批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各区县要切实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的与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协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基固本,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各地要认真组织力量,会同当地发改(计划)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根据司法所建设现状,在落实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同时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分析论证,按照遂计[2005]41号文件的要求抓好项目的立项、选址、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司法所建设的国债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土地费及税费,各地要尽量多争取当地划拨土地,为以后的发展留下空间。国债资金管理是高压线,必须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一定要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建设标准的掌握,要着眼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现状,立足于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尽力所为,不要盲目的贪大求全。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程序,加强质量监督,防止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半截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对司法所购买现房,必须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证明,售房手续完善,能办理独立产权,适用于办公。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尽快办理,已办理好“两证”的要妥善保管,不得作它项权利使用。总之,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
4、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
对司法所建设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要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努力实现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的规范化。要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业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积极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公设施和装备,逐步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今天我们召开这个现场会就是要大家来看看北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整样搞的,找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取长补短,各县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的新模式,大力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效。
5、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要求
首先,围绕“小政府、大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只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解决社会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包揽社会治理的传统模式,创造各种有效方式,由人民群众依法进行自我管理,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其次,围绕“效率高、服务优”,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建立效率高、服务优的政府管理体制,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动力。要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行大部制改革为抓手,重点市、区两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中心镇”管理体制,完善“一队三中心”(综合执法队伍和政务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为主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二、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行政管理体制障碍
近年来,围绕着转变政府职能,已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大部制”改革上有所突破,但是整个职能转变仍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短板。
(一)“管制型政府”仍占据主导地位,“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待加强从目前新型城市化发展来看,政府职能的转变距离“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政府职能更多体现为“管制行政”而没有将适度的“管制”寓于无限的“服务”之中,“管制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并非是一种互相取代的关系,而是由“管制”因素和“服务”因素在排列组合上的变化而引起政府职能的质变。而相当一部分新型城市化政策的落实部门仍旧以“控制、审批、监督、处罚”等手段充当着“经济的计划者”、“市场的控制者”、“社会的管制者”、“公共的所有者”等角色,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搞经济建设,直接参与微观经济运行,就会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就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总体政府职能转变定位相悖,进而出现“职能越位”、“职能错位”和“职能缺位”的不良现象,政府的这种“全能”在本质上是以“管制型政府”混淆“服务型政府”。
(二)“大部制”改革只是“物理运动”,并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大部制”改革属于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职能权限及履行职能方式的调整,在推进“大部制”的改革中解决了机构设置过多、职能重叠、职责分工过细、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对政府部门关系,减少政府层级,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地方大部制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出多门、部门职能交叉、扯皮推诿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
第一,机构精简幅度难有实质性突破。按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文件指示,精简后的市政府机构为40个,与原有的42个机构相比只精简了两个。差不多同一时期,市大部制改革后,该市政府部门从46个减少至31个,减少局级领导职数56个,减少人员编制492个,此外还减少事业单位60个,是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作为“大部制”改革“明星”的顺德,政府部门由29个调整为10个;党委机构由12个减为6个,党政机构由41个精简到16个,精简幅度接近2/3。“大部制”改革的成效虽不能简单地以直观上的机构数量精简来衡量,但裁撤冗余给政府“瘦身”毕竟是“大部制”改革让政府“跑起来”的重要前提。
第二,机构精简后又出现内部协调的难题。长期以来,部门设置上的职能交叉一向被认为是政府机构管理效率低下的客观原因,而各部门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则是造成不良结果的主观因素。而大部制则能够明确部门职责、有效避免政府职能交叉、降低政府整体协调成本,但大部制改革单单依靠对政府机构设置的“拼接式”重组,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机构重组后的“发酵”运转难题。自2009年以来启动以“大城管”、“大交通”、“大规划”、“大林业”等9个“大部门”为主体的大部制改革,其“‘大’的初衷,在于减少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精简政府机构与人员;‘大’的关键,在于建立职责有机统一的行政部门,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既相互分离又相互配合;‘大’的归宿,是变经济建设型政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但实际情况是部分改革后的“大部门”并没有出现与之相匹配的“大协调”,大都面临着“大部门组织内聚力不足;大部门部内组织要素增多;大部门组织内部整合度低;部门内部综合管理机构协调能力弱;大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博弈张力增大”等内部协调难题。
(三)市、区(县级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简政强区、事权下放”仍未落实2013年3月,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正式启动了以进一步事权关系,优化垂直(双重)管理部门管理机制,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用人制度为主要任务的简政强区、事权改革政策。此项改革就是要确保64项事权100%由市级向区级下放,实现“放得下、接得住、干得好”的改革目标,但时至今日,改革仍呈现出“事权下放不够到位、事权承接不够到位、配套措施不够到位”的局面。首先,尚未全面完成既定任务,做到64项事权100%下放,配套措施未落实,整改情况的绩效评估也未启动。其次,在放权范围、放权力度、放权层次上尚未做到进一步拓展。再次,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如越秀区等少数区一级政府尚未建立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受理、电子监察等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
(四)“特大镇”管理体制严重制滞后于发展需要街镇是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尤其是相当于中型城市规模的特大镇,其强大的辐射能力,是农村城镇化的先行地带,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但是随着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和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特大街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已处于超负荷状态,其“小马拉大车”的既有行政管理体制已显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职能机构设置缺位,人员编制数量不足。根据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数据,将全市35个镇分为一般镇、较大镇、特大镇,特大镇有18个。特大镇无论是在综合性办事机构的设置、还是在机关行政编制配备上都已有相当大的试行权,但诸如公安派出所、国土所、城管(城监)中队、环保所、司法所、交通管理所等职能部门仍只是区县的派驻机构。另外,特大镇按照当地户籍人口数进行公务员编制配备,已经不能满足对日益增长的流动人口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在用人制度上,机关雇员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又存在着执法身份模糊和频繁辞职的双重风险。所以,特大镇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负担着县一级甚至是内地地级市一级的管辖区域和高强度管理,但落后的镇级职能机构设置导致很多职能机构不能建立,编制人员短缺,造成了推动发展的能力、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政权运行力量的下降。
2.执法地位尴尬,缺乏相应的财权。根据《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要求,市、区两级政府要着力下放管理权限,尤其是加大行政执法改革的力度。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我市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决定在花都区花东镇、番禺区大岗镇、萝岗区九龙镇、增城市新塘镇等4个中心镇进行试点,将区、县级市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水务、建设、工商、规划、质监等部分职能单位的执法工作委托给镇政府。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拥有完全执法权的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特大镇虽在经济和社会发育程度上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县级政权,但还是难以逾越完全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身份地位,作为权宜之计的临时执法工作队也只能是协助执法的身份,这样很容易就造成了镇政府对问题“看得见,摸得着,管不了”,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对问题则是“看不到,管不到”的尴尬局面。同样,特大镇又缺乏相应的财权,《意见》要求要加强镇级财力保障,调整和优化区(县级市)和镇的财政收支结构,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加大对8个贫困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但对特大镇的财权如何如何赋予却未提及,同时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规定,硬性下达不合理的税收上缴指标、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都将使上级政府的“事权下放”变为“负担”下放。
(五)“一队三中心”的基层社会管理平台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只有改革基层体制机制,整合基层资源力量,才能筑牢社会管理的基础,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改革必须“沉淀”于基层、“升华”在基层。作为基层主体的132个街道办事处和34个镇在体制创新中必然首当其冲,而街道社会管理依托的“一队三中心”在机制运行上与预期目标存在着偏差。主要表现为:街道综合执法机制与区(县级市)有关执法队伍未能实现联动;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与“一队三中心”权责不清;违背了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得硬性要求街道对应设立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并将其作为工作考核指标”的文件指示精神,肆意修订对街道的考核内容,使部分街道在推进“一队三中心”工作中无所适从,影响了机构、人员整合的力度和进度;与制度配套的财政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使“一队三中心”机制的运行受制于该项保障机制的缺失。
三、新型城市化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路径
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必须根据新的情况、新的变化,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改革、创新,最终目标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起与新型城市化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保障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部署得以贯彻执行。
(一)以行政审批为突破口,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2013年8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正式批准广东行政审批先行先试。进行行政审批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已成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的办事规则,改进经济管理方式,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制定规则、执行规则和当好裁判。按照国务院的会议精神,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同时结合广东省《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完成规定的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活社会的自治功能,形成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格局,建设“大社会”。
(二)以整体政府为手段,构建协商式组织结构从整体政府视角看,大部制改革关键在于把相近职能部门整合,形成统一领导、运转协调的新部门,消除政府部门碎片化倾向。在大部制改革中应该强调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协同治理。一方面是合并部门之间的磨合与整合,强调内部“联合供给”,另一方面是强调政府与社会主体的整合,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市场中介组织,此外还包括自治性组织和广大民众。前者是指大部制改革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基本着力点就是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而“内联”的治理结构要求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和监督有力、和谐协调的政府运行机制;后者是指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强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整合、政府与公众的整合,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参与,通过决策民主化吸引公众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改变由单一主体治理向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因此,大部制改革不能停留在机构和人员等“物理”变化层面,更强调通过改革整合多元主体力量形成“联合共治”的“化学”反应。
(三)以“简政强区”为目标,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管理体制挖掘现有行政区划的绩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在短期内并无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提下,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向现有行政区划要效率。合理划分事权,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关系。按照《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要求,落实在二级政府事权关系、优化垂直管理部门管理机制、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用人制度五大方面的任务,而核心举措就是在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三个方面完成69项管理权的下放,实现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的合理重构,完成“行政性”事权下放向“法治性”事权下放的转变。加快制定与事权下放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清晰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职能,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巩固《决定》关于69项管理权下放的成果。结合《决定》的要求,在监督体系上做出进一步的尝试,即在行政问责式的行政监督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和财政监督相结合的形式。
(四)以放权为契机,持续改革“特大镇”管理体制首先,下放管理权限,扩大人员编制。落实《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赋予特大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上级部门在特大镇的派出机构改为特大镇的职能部门。适时对规模较大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特大镇,整合设立为市辖区。在人员编制上,根据人口规模、经济总量适当增加特大镇编制。其次,执法体制,赋予财权自主。市职能部门应在执法力度上针对特大镇予以加强,在特大镇单独设立分支机构,以加强对特大镇的业务辐射力。建立市镇之间的联动机制,当镇政府遇到执法事项时,应该主动告知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市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法需要镇政府协助的,应当及时告知镇政府,避免在产生行政诉讼时,诉讼被告不清的弊病。市镇两级财权分配关系,赋予特大镇更大的财权自主,明确市镇两级在公共服务中的分担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对特大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第三,“片区管理,服务下沉”,实现镇、村管理无缝连接。在保留各村建制的基础上,将各村划分为几个“大片区”,并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各片区负责人,同时设置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将服务下沉到村,解决特大镇规模大、无街道办事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管理服务的无缝连接。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 深化改革 农村主渠道作用
随着农村流通业市场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供销合作社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流通主渠道作用力减弱,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供销合作社必须进行战略性选择: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引导农民、企业成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各类专业协会,发展经纪人队伍,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从而全方位、多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充分地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振兴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之前,供销合作社曾有着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服务网络。其职工队伍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城镇农村、熟悉农村情况、与农民感情深厚,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搞活农村流通,助农增收和为农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和繁荣农村经济中担负着重要任务。然而随着流通业市场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供销合作社的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减弱,一些地方甚至停业瘫痪。供销合作社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逐渐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以至束缚农村经济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导致网络失缺、队伍涣散、市场丧失,越是农村经济活跃、发展相对较快的地方,其程度越为严重。因此带来了新的问题:农村流通业商品结构偏向利润较大商品、商品质量检查部门和单位检查不够、卫生条件不能令人满意、网络布点嫌贫爱富、价格秩序难以规范、商业道德教育缺乏等等。这警示我们,供销合作社的网络、队伍、作用已不是从前,处于低落态势,流通民营趋势方兴未艾但问题较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亟待供销合作社努力振兴和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民营流通网络相互借重、相互促进,共同壮大和繁荣农村流通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供销合作社应该做出战略性的选择:坚持以农为本,改革旧的管理体制,改变旧的经营机制,面向市场,引导农民和农业企业成立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各类专业协会,发展经纪人队伍,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从而全方位、多途径参与农业生产经营。
供销合作社振兴的机制选择
供销合作社在低落中振兴,进而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首先要有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三农”工作范畴,积极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认真研究和积极解决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项目安排和工作经费上要予以倾斜和支持。另一方面,供销合作社自身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不仅包括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也包括加快各级联合社改革。
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社有企业之间、社有企业与系统外企业合并、重组和联合。同时,应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经营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应加快民主办社、开放办社步伐,以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实现基层社产权多元化。结合小城镇发展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基层社布局,对长期亏损、丧失服务功能、资不抵债的基层社,要按照有关政策,在妥善处置资产、安置人员、清偿债务后予以破产或撤并。县级供销社还应加强和改善对基层社改制后剩余资产的管理和经营,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各级联合社改革,应强化联合社对成员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抓紧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建立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社有资产监管运营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供销合作社振兴的经营方略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供销合作社振兴和发挥主渠道作用,经营方略必须有大的转变,这也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供销合作社应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探索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引导和帮助农民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在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凡是能够参与的环节、能够采取的办法和措施、能够发挥作用的途径,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大胆尝试。
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应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尽快扩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基层供销合作社应充分发挥和利用其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坚持开放办社,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取资本联合、劳动联合、科技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与农民和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共同创办或联合兴办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也应根据自身实际,自办或与农民及其它经济组织联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其维权、服务、自律的作用,增强对农民的带动和服务功能。应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发展、壮大。
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供销合作社应利用自身优势,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搭建平台,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积极引领流通服务型、技术推广型、储运加工型、综合服务型等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化、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强指导,搞好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村种植、养殖、加工、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牵头组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产权关系为基础,以利益连接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成新的联合性组织,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的发展。供销合作社应根据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需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整合和改造现有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发展各种新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坚持开放办会,广泛吸纳同行业各类组织入会,扩大实力,增强代表性。供销合作社应加强对各类协会的指导,提升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快协会的社会化步伐。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组建农民经纪人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中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搞活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科技示范基地,是供销合作社经营方略转变的关键环节。应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结合社属企业改革改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产权多元化为方向,通过兼并、改组、改造、联合、重组、租赁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提升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带动能力。应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分别达到国家级、省级和全国供销总社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标准。供销合作社还应按照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围绕果品、蔬菜、棉花、茶叶、蚕桑、药材等优势农产品,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辐射和带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农业和品牌农业。
供销合作社转变经营方略,也应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应按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站,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实用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培训,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尤其应注意做好对农民经纪人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增强他们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供销合作社现有的各类学校,应根据市场需要,面向农村富余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劳务输出,帮助农民发展有利于就业、增收和学习技术与经验、开阔眼界的劳务经济。
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方案
迅速发展的先进的现代流通方式,对供销合作社传统流通方式带来严峻挑战,也为其创新发展带来良好机遇。供销合作社应顺应当前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建立高效、畅通、有序的现代流通网络为目标,整合经营网络,转变经营观念,创新经营方式,在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中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现有经营网络的整合是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基础措施。供销合作社可依托现有龙头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现有经营网络整合,培育具有较强资本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流通集团。进而,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立足茶叶、棉花、果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业务,积极引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经营网络的战略性整合,逐步形成上联市场、下联农民、统一配送、规模化经营的网络体系。
加快基层网点改造步伐。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站以及基层社的“双代店”、综合商店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应加快改造步伐,以农民小买小卖不出村、大买大卖有依托为目标,积极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实现与龙头企业、现代流通网络成功对接,真正成为农副产品收购的前沿和日用工业品销售的终端,方便农民,服务农民。
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可根据当地城市及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服务设施和闲置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供销合作社的农贸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骨干,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的农村市场体系。必须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集散地市场和中心城市销售市场三级市场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应搞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
协调和配合物价、农业等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工作,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提供准确、及时、有利、满意的市场信息服务。
参考文献:
1.张绪昌,丁俊发主编.流通经济学.人民出版社,1995
2.金盛先著.农村经济探索.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01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