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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中的应用8篇

时间:2023-10-12 09:32:2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篇1

关键词:会计实务; 区块链; 应用

目前会计监督体系之下,我国经济发展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依然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或者是偷税漏税等现象。针对于当前会计工作当中的突出性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要进行良好梳理,区块链本身是一种相对较为现代化的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以及去中心化等诸多的特征。对于当前的会计监督实务工作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忽视重要作用,有利于通过区块链技术解决会计监督实务当中诸多的问题。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之下,会计实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对于当前企业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来讲,需要加强自身的转型和发展,要提高自身素质以及综合能力,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首先对于当前的管理人员来讲,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区块链技术的广泛运用,虽然区块链技术还处于摸索的阶段,但是区块链技术相对于其他技术有着重大的优势。其次,在会计工作的过程当中,不断的完善以及构建新型财务管理系统,对于会计人员来讲,还需要实现自我转型,要求会计人员转变传统的会计思想观念,深入的理解区块链技术,同时加强区块链技术的深入研究以及广泛应用,进而促使会计领域区块链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会计监督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一)会计实务信息失真针对于目前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大多数信息缺乏原始凭证或者是凭证过于错乱,这样就无法针对于会计信息真假进行有效的辨别和监督管理,特别容易造成信息失真的问题。如今,信息失真问题逐渐的演变成了企业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内部缺乏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以及有效会计监督工作,甚至依然存在着一部分的企业伪造原始凭证的方式获取不当的利益,这样就导致在经济活动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仅会导致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而且也对于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严重的违背了市场诚信原则,同时对于市场上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二)会计责任不明确问题对于当前的企业负责人来讲,需要对于会计实务工作重要作用加以明确,甚至依然存在着某些企业管理者为了逃税漏税等行为滥用职权,强迫会计人员采用非法违规的操作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由于大多数的会计人员为领导威慑,常常有着诸多顾忌,而只能违规的进行操作,影响到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除此之外,由于企业管理者没有对于会计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不仅仅会直接的影响到会计人员的行为,而且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遇到阻碍。

(三)审计所职业质量较差在当前的会计监督工作当中,注册会计师是主要的人员。在当前竞争压力过大的情况之下,会计审计人员在检查被检对象的过程当中经常无法避免会向委托方利益所倾倒,甚至很多的事务所一味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往往罔顾职业道德,在制作会计报表的过程当中,往往制作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报告,这样的虚假报告行为会对于会计师的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直接的影响了会计师社会监督职能的发挥,对于社会和谐稳定都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二、加强区块链应用,解决会计实务痼疾

(一)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水平和质量,需要保障信息精准性、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其中,利用区块链进行账本记录不会容易被轻易篡改,同时也可以实现永久化的保存。相关的工作人员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不仅仅可以实现会计分布式记账,而且还能够让会计信息被篡改概率大幅度的降低,除此之外,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的增加中间节点个人造假的难度,有利于促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提升。工作人员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还可以降低记账的错误概率,同时也可以切实的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二)提升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促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显著提升。当前开展会计实务工作的过程当中,特别是需要重视财务数据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当前会计工作人员端正好工作态度同时要具备责任心。比如,报销的过程之中,为了切实的保障发票准确、业务真实,通常都需要不同的部门以及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对于会计数据进行反复审查。另外,在会计监督管理的过程当中,会计监督的职能往往因人而异,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就能够促使所有交易数据可以被实时监督控制,同时保障数据的透明性,还可以对数据实时的进行审核,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虚报业务、虚开发票或者是购销不一致的问题的产生,有利于促使会计的监督职能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

(三)降低投入以及提高效率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有效的降低了成本投入,同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其中,资产的采购管理、内部调拨的过程当中,企业都投入了大量资金人力。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减少人力财力的投入,比如,会计资产登记以及转移需经人工操作同时需要支付员工费用项目,这就可以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来完成,不仅仅可以有效的节约成本,同时保证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在当前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还可以促使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例如,在报销差旅费的过程当中可以快速将数据记录到凭证当中,有效的减少了中间传递快递资料时间,同时也不需要快递的费用,在报销差旅费的过程当中显著的提高了效率,具有良好应用效果以及现实意义。

(四)促使财务业务数据一体化在当前企业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财务核算系统以及企业业务系统相互的对接,有利于对于数据进行自动化的提取,同时可以快速有效的完成会计凭证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在账务处理的过程当中能够自动化的生成报表,切实的保障审计全覆盖,与此同时,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促使财务信息由传统纸质管理转变成为电子档管理,能够促使业务模式得到快速有效优化调整。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升区块链技术首先,在目前基础之上进一步促使区域链容量得到扩大是当务之急,只有促使当前区域链的容量瓶颈得以突破。其次,还需要对于共识机制加以升级,促使共识边界得以扩大,还需要对于密钥保管机制加以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针对于公司要设置相关的监控和保管的程序,这样才能够促使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得到提高,切实保障数据的可靠性及真实性。

(二)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了实现行业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对于当前的会计工作人员来讲,也需要跟上时代的发展节奏和步伐,要深入的了解和学习区块链技术,要由传统会计人员转变成为价值管理人才以及决策分析人才。对于社会上任何一大行业来讲,人才都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推动性力量。当前的人才应当深入的了解区块链技术,同时在会计业务实施的过程当中应当更好的运用区块链技术,这样才能够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此同时,要求当前的会计人才转变传统思想理念,要具备现代化思维方式,紧跟时展潮流,不仅仅应当加强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同时也可以展开咨询服务等诸多的业务,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区块链技术可以得到良好的应用。

(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当前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相应的监管措施的保护,进而会对于大量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很多的企业也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法分子通过利用监管漏洞或者是失误实施经济犯罪行为。目前由于互联网上,监管难度比较大,少有企业愿意将自己的信息和他人进行共享,或者是在网上将所有信息公开。对此就需要对于法律法规进行改良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现代化技术,同时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技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就需要对于法律法规体系加以健全和完善,加强实时的监督和控制,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交易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可以严厉的打击黑客的犯罪行为。

(四)建立区块链标准虽然区块链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对于区块链技术还是缺乏标准化体系。目前各大国家都在实现区块链的标准化,对于目前我国的会计行业来讲,也需要在行业内部逐渐统一区块链的标准,这样才能够实现会计行业健康稳定及可持续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现代化技术,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在未来也会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在会计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能够解决当前会计工作当中的诸多的难题,同时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值得大力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崔春.大数据助推审计基本理论问题发展探讨——基于区块链技术[J].经济体制改革,2018,03:85-90.

[2]谢晓晨.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或将发展复式记账法[J].财务与金融,2018,04:38-41.

[3]王刚,叶明,郑天娇.信息质量视角下区块链技术在企业会计领域的应用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9,02:67-69.

[4]张夏恒.我国区块链能量分布与前沿热点趋势——基于核心文献样本分析[J].产业经济评论,2019,02:81-95.

[5]邢恩泉,宋睿,苏蕊,曹蕾娜.基于区块链视角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J].财务与会计,2019,02:77-78.

[6]谢晓晨.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或将发展复式记账法[J].中国农业会计,2019,01:79-81.

篇2

关键词:多项目管理会计实务应用

如今在很多的领域都应用了多项目管理,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就为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外部基础。而如何将多项目管理应用到会计实务当中,让其发挥出其最大的作用是当前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在本文中,就针对多项目管理的相关概念以及特点进行了阐述,并且对我国的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现状进行了探究,找到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为我国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促进我国会计的发展。

一、多项目管理概述

(一)多项目管理概念

多项目管理概念主要是指对多个项目进行同时的选择、评估以及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企业活动开展过程中大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并且能够让各个项目之间的资源相融合,最终能够很好地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目的。多项目管理是一种典型的项目集群管理模式,一般来说,其可以分为两种管理方式,第一种就是项目群管理,也就是说将项目中具有共同特性的项目加以集群,再对这些群体进行统一式的管理,以此来创造大于个体项目综合的价值,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其能够为项目管理提供一个较好的管理模式,从而能够制定一个项目群管理的框架,缩小各个项目之间由于差异所存在的资源浪费,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第二种就是项目组合管理,在这里需要对企业的各类项目进行探究,让能够实现互补的项目将其组合在一起最终构成项目组合,再对这些项目组合进行管理从而能够让风险最大程度地分散,让企业遭受损失的概率大大减小,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多项目管理相比于单项目管理来说,其不再是单单对一个项目进行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其项目之间加以组合从而能够让项目之间的资源加以调整,让其能够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力,其最先考虑的是企业需要达到的目的,然后针对这个目的找到其应该做的环节和步骤,再一步一步开展最终达到整体目的。

(二)多项目管理的特点

对多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拥有以下四个特点:

1.战略性:

在开展多项目管理的时候,应该针对企业的当前状况制定其应该达到的目的,也就是说,其首要工作就是站在决策的层面上对公司的行为加以决策,最终制定一定的战略目标,这也就说明了多项目管理是具有战略性的。

2.动态性:

多项目管理开展的过程并不是一层不变的,需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随之变化,以此来保证多项目管理能够让各个资源更高地互相融合,让资源结构得以调整,最终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3.最佳资源利用率:

多项目管理能够将项目之间的各种资源加以融合,并且根据各个项目中的资源所需情况加以分配,最终能够对资源进行协调合理分配,让项目之间实现最优组合,取得更大的利益,让资源利用率能够最优。

4.组合整合性:

在传统的项目管理当中,项目与项目之间是分割的,这就导致各个项目部门之间很少有交流,这就让其整体不能够实现统一,而在多项目管理当中,其能够让各个项目加以结合,让每个部门都能够在统一的环境中工作,最终实现信息共享,并且提高整个团队的合作能力,实现有效的沟通。

二、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降低成本,规避风险

将多项目管理应用在会计实务当中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降低项目所耗费的成本,这就需要在应用多项目管理的时候要将注意力大量地放在成本这方面,也就是说,在进行会计实务处理的时候,首先要对各个项目的成本有一个非常好的了解,然后在开展多项目管理的时候需要结合各个项目之间的成本情况来加以研究,以此来达到多项目的成本最低的目的。另外,单一的项目开展时候,在其会计实务处理的时候其风险是比较高,而通过在会计实务中应用多项目管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其风险,最终能够达到风险管理目的,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提高其竞争力。

(二)设立专门的多项目管理经理

就会计实务处理而言,其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求,而在开展项目管理的时候,其也需要根据外部情况对项目管理有一个较好的调整,这也就是说,多项目管理也需要专业性人才来针对其加以管理。所以在开展多项目管理的时候,应该设立专门的多项目管理经理,让其针对多项目管理做出一个较好的管理决策,最终提高其管理水平,也为企业的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打造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让多项目管理能够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发挥出其最大的作用,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力。除此以外,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应用多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对其相关会计处理人才进行培训,这是由于社会的发展非常得快,其外部环境总是在不断地变化,所以需要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技能进行更新,以此来提高多项目管理水平,提高会计实务处理能力。

(三)加大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重视程度

虽然近几年来,很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重要性,也加大了对其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处理的应用,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重视程度还比较低,这就让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作用,而多项目管理体系也不够完善,最终导致了多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较低。与此同时,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重视程度不够也会让多项目管理在其真正应用中所能够遵循的相关理论非常少,这都是由于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应用的重视程度不高,所以对其的相关理论研究也非常少而造成的,这就严重阻碍了我国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让其发展停留在一个阶段,不能够大幅度地得以提升。

三、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对策

(一)优先级管理

在多个项目的情况下,其中肯定会有等级的区分,也就是说项目有的非常重要需要紧急开展,而有的则可以将其放一放,所需要的时间较长,所以在对这些项目进行会计实务处理的时候,应该注重优先级管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以及其紧急程度来进行层次划分,再对其进行划分之后,能够根据各个项目的优先顺序来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项目在实行的时候能够遵循每个项目的实现原则进行,最终能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及会计实务处理水平。但是与此同时,对于有的项目来说,是不需要进行优先级排序的,其能够直接开展风险管理,无论将其插在任何中间都是可以的,这都需要依照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实施进行。

(二)利用相关者的综合分析

在对多个项目进行会计实务处理的过程中需要看到其中各个项目之间的利益关系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对其加以探究从而找到各个项目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说,要看到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各个项目的利益者的主次区别,也就是说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区分出主利益者与次利益者,然后再根据不同的利益关系制定不同的项目管理政策,另外,在制定项目的启动时间会计处理的时候也应该注重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不能够将各个不同利益层面的项目同时开展。

(三)注重组织结构的安排

会计实务的多项目管理应用处理过程中,应该注重组织结构的安排,也就是说,在多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设立不同层次的组织结构,其主要是针对多项目管理中的不同职责所设立的,所以在开展会计实务处理的时候应该注重组织结构的安排,针对不同的组织结构设定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同时也应该注重对其中权责一致的会计监督情况,并且在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中加以反映。除此以外,还应该设立专门的会计实务中应用多项目管理的职位,让其能够对其进行专业化的处理,最终提高多项目管理水平,并且提高企业的会计实务处理水平。

(四)建立并且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在开展会计实务处理的时候,需要依据相关的项目管理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以及相关的处理,最终能够得出会计处理结果,所以在应用多项目管理的时候,应该建立并且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让项目管理信息发挥作用。与此同时,完善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大大地提高会计实务处理水平,让其能够迅速地找到相关的信息并且对其加以处理,而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借助计算机等各种工具,让其能够很好地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化,最终提高整体的项目管理水平,实现项目信息化管理,提高会计实务处理水平。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技术都需要加以更新以此来适应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会计实务也一样。多项目管理的发展为会计实务处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改革方式,将多项目管理应用到会计实务中能够带来很好的效果,提高整体的会计实务处理水平,但是由于我国的多项目管理的起步较晚,其与会计实务的融合还不够成熟,所以应该加大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应用的研究,为其创造更多的相关理论供其参考,最终提高会计实务处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会计实务处理的发展。在本文中,就针对多项目管理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找到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为我国会计实务处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提高我国的整体会计处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孙圆圆.责任会计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2]郑育文.如何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会计实务水平[J].时代金融,2011(27)

篇3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实际利率法,应用

一、实际利率法的概念及其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的规定,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新会计准则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六个准则,实际利率法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二、实际利率法应用的范例

实际利率法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借款费用、收入等多个章节中运用,本文仅通过其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典型案例来分析实际利率法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例:200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元(含交易费用)购入乙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支付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甲公司将乙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甲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先计算债券的实际利率:设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r,则可列出如下等式:

59×(P\A,r,5)=1000(万元)

利用插值法得出折现率r=10%(计算过程略),由此可编制表1。

*数字四舍五入取整数 **数字尾数调整

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

贷:银行存款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2)2000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 59 借:银行存款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贷:应收利息59

贷:投资收益 100

2001年12月31日到20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的会计处理同2000年12月31日。

(3)20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到票面利息和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9

贷:投资收益118

借:银行存款59借:银行存款1250

贷:应收利息59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

假定在2002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本金的一半(即625元)将会在该年末收回,而其余的一半本金将于2004年末付清。遇到这种情况时,甲公司应当调整2002年初的摊余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时采用最初确定的实际利率。

据此,调整表1中相关数据后如表2所示。

*1139=684×(P\F,10%,1)+30×(P\F,10%,2)+655×(P\F,10%,3(四舍五入)

**114=1139×10%(四舍五入)

***30=625×4.72%(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调整,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调整期初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3

贷:投资收益53

(2)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114

借:银行存款 59贷:应收利息 59

借:银行存款 62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625

(3)20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等

借:应收利息30借:银行存款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7贷:应收利息30

贷:投资收益57

(4)20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借:应收利息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

贷:投资收益 60

借:银行存款30借:银行存款625

贷:应收利息3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625

假定甲公司购买的债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此时,甲公司所购买的债券的实际利率r,可以计算如下:

(59+59+59+59+59+1250)×(P\F,r,5)=1000(元),

由此得出r≈9.05%

据此,调整表1中相关数据后如表3所示。

*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2.85元。

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

贷:银行存款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2000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1.5

贷:投资收益90.5

2001年12月31日到2003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同2000年12月31日。

(3)2004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到本金和名义利息等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9 借:银行存款154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71.8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

贷:投资收益 130.83-应计利息295

在会计实务中,实际利率法的广泛应用,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各会计期末的摊余成本以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但实际利率法也有其自身的缺点,即计算起来较繁琐。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 公允价值计量 房地产 会计实务 应用

1. 公允价值含义与适用范围

1.1公允价值的含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的环境下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IASB所给的定义基本相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来自于公平的交易环境,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是进行交易的双方在充分考虑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达成的理智的共识,达成这种共识的市场交易金额就是公允价值。

1.2公允价值计量的适用范围

当前,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企业主要运用在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债务重组及非货币资产的交换等几个方面,准则中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规定。

2.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根据是否存在可观察的市价分为市价法与现值估价两种方法。

2.1市价法

市价法主要用于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存在可观察市价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市价法的运用强调,某一资产或者负债的价值应与发挥同等效用替代品的市价相等。这要求比较被计量的资产、负债与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类的资产或负债,最理想的情况是对照资产、负债的物与被计量的对象完全一致,但在很多情况下,对照物与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并不完全一致,这时要适当进行调整。

2.2现值估价技术

当合同约定现金流存在,计算时可运用传统现值法,也就是只使用单一的和风险成正比关系的利率,传统现值法基于未来的现金流量与风险程度能够通过单一的利率反映的假设,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选取一个合适的利率,这就需要对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同市场中具有可观察利率与现金流量特征相似的参照对象进行识别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来确定公允价值。当合同约定现金流不存在时,可通过期望现金流量法确认。该方法首先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现金流量进行考虑分析,在此基础上计算获得现金流量的期望值,进而确定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折现利率与现值。

3. 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3.1在房地产会计实务中应用公允价值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时,应当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地区应当具有较为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中获得同类的或者是类似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信息,从而能够更好的实现对公允价值的科学估计。从中也可以看出,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应用是禁止出现过多假设条件的,也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市场都适合使用公允价值,因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和使用。

3.2公允价值在房地产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3.2.1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可以分三个层次进行确定。根据同类资产的市价确定的为第一个层次,该层次的资产市场活跃,资产的市价就是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为第二个层次,该资产虽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但相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第三个层次的资产既不存在同类市场也不存在类似市场,该类资产公允价值可以根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采用合适的折现率计算出的现值进行评估确定。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不同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确定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公允价值时,要严格根据以上的三个层次确认计量。

3.2.2公允价值计量对房地产装修费用的影响

装修费用是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获得更高的房地产使用效能,往往要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扩建、改建或者室内装璜的方式提高房地产的使用效能。当用于改扩建或者装修的支出符合确认的条件时,应将这部分费用资本化。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某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再开发,并且将来仍然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再开发期间不进行折旧或者摊销计提。由此,应在“投资性房地产”总科目下加入“在建”子科目,并根据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可采用成本计量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两种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的差异性较大,同时不同的计量模式也会对房地产装修费用的处理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应采用成本计量模式,选择成本模式计量装修费的,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后续计量,并按期(通常按月计)计提折旧,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根据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通过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装修费用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扣除,应当以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价值和原先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之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

3.2.3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中的应用

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如果将自用房地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时,就会遇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非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前通常是按实际的成本计量,转换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后,就会发生转换之前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转换时公允价值不吻合的情况。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若转换当日发生资产亏损,即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之差,则将价值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之中,当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升值,对冲或者转让时冲销两者间的差额。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自用房地产按时,实际成本计量模式下的资产核算不会发生资产价值变动,也就不存在变动损益的核算。但为保持投资性房地产资产价值原貌,应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等内容,分类转入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房地产转换资产,应按照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房地产转换后的账面价值,房地产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当房地产处置或者报废后,再将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转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结束语: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与实务发展尚不成熟,在房地产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还不广泛。要更加合理有效的应用公允价值,需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完善应用体系,同时注重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断优化调整公允机制计量模式,使公允价值计量在房地产项目的具体应用更加的方便可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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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配比原则;会计实务;税收政策;应用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一样,其可以作为会计实务工作中相应的会计的计算、计量以及报告的基础,此外配比原则还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理解性以及相关性等质量要求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在会计实务和税收政策中正确的理解配比原则,正确的利用配比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障得到结果的准确性。

一、配比原则概况

配比原则不仅要对于收入和成本的费用之间进行直接的配比,同时还要根据产生收入和费用的对象以及相应的产生收入和费用时存在的时间的一致关系进行相应的配比。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之内,在会计的主体进行相应的经济活动的时候,会带来一定的收入,同时也必然会消耗一定的费用。配比原则则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相应的受益的原则,同时还会受到会计分期以及持续经营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其费用应该由受益人所承担。此外配比原则又不完全遵循受益的原则,其收益原则主要讲的是收入和相应的费用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收入和费用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配比原则不仅可以区分有因果关系的直接的成本费用,同时还能够区分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的成本费用。配比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主要的作用是进行会计的确认、会计计量以及报告的基础,使相应的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可比性以及相关性在其质量的要求上更加的有力,在税收的政策当中,配比原则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的体现在一些法规中规定的相关的成本费用应该在税收前扣除的准则。

二、配比原则在会计实务与税收政策中应用分析

1.因果配比

因果配比又可以称之为对象配比,其主要是指在某一个会计的主体和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应当和该主体或者是项目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进行配比,这就是说某一个对象产生的费用应该和相应的收益保持一致性。在会计的实务中,当某一个对象产生了收入,就需要将此对象的一笔成本记录到相应的账目当中,并且在账目中,每结转了一笔成本,就要将相应的收益的数目记录。若是产生了一定的收益而不结转成本或者是在没有取得相应收益的情况下凭空的结转了相应的费用,这在会计实务工作当中都是不被允许的。

2.期间配比

期间配比主要是指在一个会计期间里面所获得的收入应该和这个期间之内所消耗的成本费用相匹配。在实际的会计实务核算过程中,这就要求产生的收益和这一期间发生的之间或者是间接的成本以及费用必须要相互对应,并且还要在这一会计的期间内的利润表中进行真实而详细的记录。在会计期间的要求上,可以对半年度或者是年度这一比较重要的期间内的相应的会计的信息进行审核,在一些其他的中期期间并没有对相应的期间费用和收入进行严格的要求,此外税收政策也同样要遵循相应的期间配比的原则。

3.部门配比

部门配比主要是指某一个部门或者是单位所带来的收益应该和此部门或者是单位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进行相应的配比,这就是说其产生费用的收益和费用的会计主体之间应该保持相应的一致性。在会计实务之中,可以将相应的会计的主体进行细分,可以分成一个个小的子会计主体,然后可以在相应的子会计主体当中检修相应的配比的核算,在对于相应的子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的时候,都应当使用部门配比的原则。但是在相应的税收政策当中,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特许经营模式下的饮料制造产业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相关的费用,可以直接在企业的内部进行扣除,也可以作为相应的销售的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

4.数额配比

数额配比主要是指在某一个会计主体或者是对象所带来的收益的数额和此主体或者是对象产生的成本和费用的数额之间进行配比,这就是说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相应的数额之间要保持一致性。在实际的会计实务工作过程中,其数额配比既要求对于存货的发出的数量和其相应的销售的成本又或者是生产成本等结转成本的数量相等,这也就是要求存货的发出后产生的销售的收入的金额和相应的存货的成本的金额之间是相等的。为了防止在企业的结转时发生错误计算了存货的成本的数额,而不能和产生的收益的数额之间正确的进行配比,相关的标准规定其成本的计算的方法在进行确定之后,就不能随便的进行更改,这样就体现了在会计实务中的数额配比的原则。在税收的政策当中,不仅对于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的方法有着相关的规定要求,在进行合理性数额配比时也存在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在进行相应的数额配比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会采用实际发生额,在没有确定实际的发生额之前,则要通过对当期的实际成本来进行相应的估算。

5.科目配比

科目配比主要是指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对于同一项经济业务获得的收入应该和此项经济业务产生的成本费用之间进行配比,这就是说产生的收入和费用的科目要保持一致性。在会计实务当中,科目配比有两种形式:显性科目配比以及隐性会计科目配比,不论哪种形式的配比都会同时发生金额,在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的时候,要分清楚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保障科目之间能够进行正确的配比,在税收的实务中,同时也要遵循科目配比。

三、总结

综上所述,配比原则主要作为会计要素确认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其对于会计实务和税收政策中核算的正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净收益的准确计算,提升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管理水平,同时也给政府相关部门及需求此类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数据。

参考文献:

[1]夏婷.会计实务与税收政策中的配比原则分析[J].中国外资,2013,02(02):27-34.

[2]黄国俊.会计实务与税收政策中的配比原则[J].注册税务师,2011,07(12):63-70.

[3]陈德良.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J].注册税务师,2011,01(01):15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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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质重于形式 会计实务 应用

一、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核算的依据。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一)长期投资核算。投资比例是确定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或50%以上表决权资本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但是以投资比例判断不是绝对的,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是否采用成本法核算。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表决权资本,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B公司所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董事会表决,除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过第二大股东派出的至少1名董事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并不能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所以不能认定A公司控制B公司,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会计制度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结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而不管其具体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三)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定

1.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会计制度规定,只有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才应予以资本化。这就需要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借款费用的用途进行判断。

2.确定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企业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时,一般不是一次性投资,而是分次投入资本,所以在确定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也不能简单地按投资总额乘以利率计算,而应先计算累计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再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即以实际占用的一般借款资金确定。

(四) 融资租赁资产的确定。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所有权,但从交易实质内容看,融资租赁或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或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或在租约到期时,承租方有优先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同时,由于该资产引起的风险(如技术进步引起的贬值等)由承租人承担,由此可见,租赁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承租方。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融资租赁资产应视同自有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否则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定。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通常指购买在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到期或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所不同,在确定现金等价物与投资时就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企业的经营活动以短期流动投资为主,就可能将所有的项目都视为投资,而不是现金等价物;而不以投资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可能将其中的部分短期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的范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六) 关联方关系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关联方是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的,这种影响包括: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但在具体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时,则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七) 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我国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可以通过受让,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即在实质上拥有了对企业土地的控制权,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在“无形资产”科目中反映。

(八)销售收入的确定。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广泛应用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一项销售是否可以确认收入,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要求我们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并不是商品所有权凭证已经转移、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已经收到就可以确认收入。

(九)非货币易中商业实质的判断。非货币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判断换入资产能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标准之一。在确定非货币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点考虑由于该项非货币易使企业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程度,通过比较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来判断该非货币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十)编制会计报表时的应用。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收账款项目是按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填列的,其反映的实质是企业实际可收回的应收账款;再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合并范围,只要母公司可以对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即应将其列入合并范围。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存在的缺陷

1.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虽能反映出经济业务的实质,从而使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现出的是实际的而不是表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但是由于在运用过程中大量涉及人为判断,很容易被企业加以规避,以达到符合自身利益的财务结果。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需要会计人员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行判断,加大了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的独立性和专业判断的空间。过多依赖个人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同时加大了会计风险。

四、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缺陷的弥补方法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加大了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作用,导致了操纵会计信息的事例。对此,国家应制定相当的标准形式来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实际上我国准则中常常是将实质重于形式与形式胜于实质原则结合运用的。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很显然,这里规定的名义金额1元只是一种形式,只是在该项资产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时为防止企业不正当高估资产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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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及优点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权责发生制是指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的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单位的收支和收益。

(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

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付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利润是主要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在核算利润时,经济交易的结果按预期的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收支进行记录。提品或服务的预期现金收入被记作收入,与收入有关的预期现金支出被记作费用。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二、权责发生制在运用中的弊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形式多样的经济联合体不断出现,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日益扩大,企业外界的利害关系人也不断增多,债权人,投资人,合伙人等的出现对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知道企业各期的现金收入情况,而且要凭此信息对企业的付现,偿债能力等情况做出判断。这样,权责发生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步暴露出来。权责发生制下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不能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净额。

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利润收入与费用配比后的差额,是观念上的“盈利”,而非实际收付现金的净结余。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用“利润”的概念,而衡量支付能力却必须用“现金”概念,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如果投资人、债权人依据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及损益评价企业,怎能不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信贷决策?

三、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与企业三角债

(一)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造成企业提前纳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于竞争往往把赊销作为一种重要的促销手段,致使应收账款增多。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包含了这种企业采用商业信用方式销货、提供劳务形成的债权,可预期在不久收回现金,但只要收入实现的标志一旦成立,纳税人随即发生了纳税义务。企业虚增了的应纳税金,使得客观性欠税在所难免。在结算纪律松弛和“三角债”重新蔓延的形势下,赊销数额越大,垫支税款越多,久而久之形成了欠税。

(二)应收账款可能导致坏账增加,进而影响损益的准确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企业当期没有取得款项的那部分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不稳定性,因为这部分收益暂时仅表现为债权,款项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收回,一旦债务人突然宣告破产,或被关、停、并、转,这部分收益无法收回,势必给企业造成严重亏损,已计算确定并转入分配环节的收益也因此而失去了准确性。

(三)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导致企业三角债形成

企业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重身份出现的,这样企业相互拖欠货款,构成复杂的债务链,形成所谓的“三角债”,以至于企业成品资金无法转变为货币资金,严重阻碍流动资金周转。造成三角债的原因很多,税收方面的重要原因是企业增加赊购,可抵扣的进项税而增加现金净流入,反之,赊销数额大反而背上了沉重的财务负担―为应收账款提前交纳的税赋。因而,企业间的拖欠行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所助长。

四、权责发生制与净利计算

(一)净利计算缺乏客观性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是配比原则,它要求在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时,应尽可能把与特定收入相关的全部费用从这些收入中扣减出去。由于分配程序上的主观性,其结果必然使权责发生制所确定的净利缺乏客观性。企业每期负担的商誉费,并非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它是以人为制定的标准为依据,从本期的收益中加以扣除的这里面就有主观因素,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采用不同的方法。

(二)权责发生制计算净利时不考虑实际收支现金的时间

科学决策要求判定每笔款项收支的时间,因为不同时间收支的等额现金用时间系数换算后具有不同价值。用权责发生制计算净利不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大了决策者承担的风险程度,这对在资本市场上恰当有效地评价公司的业绩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就会计人员而言,利润的绝对值或相对值被认为是习以为常的指标,股东价值表现为企业将为股东创造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股票价值取决于其所带来的未来现金股利的现值,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核算的净利润却与此相距甚远。

五、运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减少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间的差异

(一)五险一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扣除

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所属时间,目前通常是在企业实际缴纳或支付的当期税前扣除。

(二)税金的扣除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以下简称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税款的缴纳时间存在差异,目前对于税金的税前扣除时间各地区掌握不尽一致。有的是以实际缴纳时间作为税前扣除的时间,有的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为税前扣除的时间。

参考文献:

[1] 刘颖;《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会计预算中的对比探微及应用分析》;会计研究;2008(6).

[2] 金伟晓;《试论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财会;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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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会计实务 应用

一、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中的运用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1)谨慎性原则在存货减值准备中的运用:在会计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跌至成本以下时,表明该存货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金额,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中扣除,计入当期损益,否则会出现虚增资产的现象。

(2)谨慎性原则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中的运用:由于当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使用,使得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仅有有形损耗(自然磨损),还有无形损耗(技术陈旧引起的减值)。因此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在报表中反映出来,使 虚增的资产和损益都得到了真实的反映。

(3)谨慎性原则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中的运用: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核算制度根据会计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近期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关联方的无形资产交易来达到转移资产或增加收益的情况下,该项规定的出台就显得相当的必要。由于无形资产较大一部分系新技术、新发明等更新周期较快的技术产品,其更新周期相对于其他实物资产来说更短一些,无形资产入帐时估计的摊销年限较难准确确定,因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不仅夯实了资产,也防止了利润的虚增。

二、谨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会计制度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给予了严格的界定,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能开始资本化,三者缺一不可:(1)为购建固定资产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对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当中断的原因为非正常的中断而不是正常的中断,并且中断的时间较长(连续超过3个月以上)。对利息资本化金额的限额的规定(即每期允许企业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为限,不得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可见长期以来不少企业把以购建固定资产的名义借入的款项不正确进行固定资产资本化,而将发生的利息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的情形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对真实反映企业当期会计利润和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中的运用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缓慢,出现暂时的资金短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这就需要进行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能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发生的重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在附或有支出的情况下,我国会计制度采用了谨慎的做法,在债务重组日,债务人将或有支出包含在将来应付金额中,据此计算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重组日,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含有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进行比较,大于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债务重组的帐面价值为含有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在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作为减少债务的帐面价值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到或有收益的,或有收益不包括在债权人的将来应收金额中,待或有收益实现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此可见,无论是债务重组收益还是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都计入“资本公积”,不再计入企业的损益,使企业的会计利润更接近真实水平,计算利润时谨慎性更强。

四、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确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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