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0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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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陕西省山阳县“8.12”山体滑坡等教训,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到位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__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和“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县“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为确保此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县安监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安监局局长黄志丹担任组长,副局长熊严原、执法大队长宁望理担任副组长,安监股工作人员为成员。
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近3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矿山和地质灾害严重的矿山。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是否到位。
(二)重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 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是否建立完善,局部通风是否良好,是否有擅自停开主扇风机和擅自停开局扇的现象;是否足额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井下防治水患、防中毒窒息、防矿井坍塌、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特别是煤系地下矿山的监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井下掘进和回采工作面数量是否超过设计规定,是否在未批准区域组织生产、建设;每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是否超过3人,每一个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是否超过5人;采空区、废弃巷道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临时停工不用的盲巷是否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排土场排洪、排水及拦挡设施、排土作业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2. 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个别岩体坚硬采用松动爆破后实行机械铲装的除外);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有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3. 尾矿库。排渗系统、排洪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沉积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是否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排洪(排水)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排洪(排水)构筑物是否出现堵塞、坍塌;坝体是否稳定可靠,坝体是否存在变形、裂缝、位移、坍塌、沼泽化、侵润线逸出等现象;下游地势平缓地带500米、深沟地带3000米安全影响范围内仍存在民房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是否制定居民搬迁计划和可靠安全防控措施。
4. 地质勘探。地质勘探项目是否取得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从事地质勘探作业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地质勘查资质;涉及坑探施工的地质勘探项目,是否编制坑探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篇,其安全专篇是否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是否存在“边探边采”、“以采代探”行为;坑探工程的坑道通风管理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野外施工及地面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三)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和落实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其下游影响范围内居民仍未搬迁的是否采取可靠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技术及基础建设情况。
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地下矿山是否按规定标准、时限和要求安装使用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方案》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隐患较多、整改较难、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县安监局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矿山全覆盖督促检查。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必须严格依法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并适时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在巩固提高阶段仍然存在隐患突出、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关闭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市安监组将组织抽调力量,组成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进行重点检查。
(一)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自查与县安监局全覆盖督查相结合。
(三)检查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对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和对职工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隐患要顶格处罚。
资源-经济-环境相协调的研究,首先要把握国家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把握世界矿产资源开发创新的发展趋势,并把重点放在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战略方向和世界资源有可能发生重大突破的领域。当今世界,人口的增长,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全球资源消费总量进一步增加,尽管全球性经济危机导致资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但资源稀缺的态势不会改变。资源开发的前瞻研究与环境科学发展,不仅要研究如何高效清洁利用好矿产资源,如何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更要把握世界资源生产与消耗的发展趋势,把握世界资源发展的态势。为了实现资源-经济-环境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要解决一系列关键的资源开发问题,包括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酝酿新的技术突破及其带来的安全与环境问题等。
1.金属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破坏特征
1.1金属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金属矿山开发的同时,对开发区域也将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环境恶化。不同的开采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也有很大差异,如露天开采将直接毁坏地表土层和植被,地下开采会导致地层塌陷,从而引起土地和植被的破坏。另外,金属矿山开发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等)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会导致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堆置场所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原料及矿石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尾气,会影响沿途道路两侧的植被。露天开采过程中爆破产生的粉尘,扩散后会污染周围的土壤。从生态环境影响程度上看,露天开采的影响要比地下开采严重。
1.2金属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特征金属矿山开发主要包括对自然景观、地质结构、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2我国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2.1.金属采矿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资源性和基础性产业,是为国民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文明发展提供原材料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属采矿业产量持续增长,矿产资源市场需求强劲,重要矿产消费持续增长。
目前全国共有金属矿山近万座,大、中、小型矿山分别约占金属矿山总数的0.58%、2.36%、96.9%。我国金属矿山的基本特点:一是数量大;二是小型矿山比例极高;三是矿种多,金属矿山涉及100多种矿种;四是分布散,因矿种数量多、成矿构造区别大,全国有30个省(区、市)都有金属矿山;五是基础差,特别是小型矿山因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等因素,安全基础十分薄弱;六是人员总体素质低,金属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而且,金属采矿业带来了诸多安全与环境问题.
2.2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国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各省(区、市)都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体系,金属矿山重点乡镇建立了安全监管站。(2)初步建立了金属矿山安全法规体系,为促进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基本依据。(3)充分利用安全许可制度,严把金属矿山安全准入关。(4)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等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3.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的统计结果,近年我国金属矿山每年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500~2000人。金属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也时有发生。上述事故呈现的基本特征:一是中西部地区和矿业大省为事故集中、高发区,“十一五”期间,云南、湖南、河北等7省(区、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金属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以上;二是事故的主要类型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与片帮冒顶、放炮及中毒窒息等,该六类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三是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的事故比例较高,占总数的50%以上;四是中毒窒息事故死亡人数较多,平均每起死亡2.5人,是其他事故类型的2倍,不少中毒窒息事故都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事故的主要原因集中表现为:一是金属矿山地质条件复杂,作业环境不良,受到采空区塌陷、透水、地压活动、高温等多种灾害的威胁;二是非法违规生产行为大量存在,如金属矿山的较大事故中涉嫌非法开采的事故约占较大事故总起数的48.9%和死亡总人数的49.7%;三是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差,特别是小型矿山先天设计不足或无正规设计,开采工艺、技术装备落后,无法保证安全生产;四是缺乏采矿技术支撑力量,盲目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技术力量不足;五是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差,“三违”现象严重,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平均占金属矿山总死亡人数的30.89%。六是金属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多起中毒窒息事故都因盲目施救、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逐年加大,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等,这些有利因素为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金属矿山领域也面临着严峻形势与挑战。
3我国金属矿产开发的安全与环境科技问题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约有80%的工业原材料、70%的农业生产资料都取自于矿物资源。在我国,开发矿产资源已成为150多个城市支柱产业,直接就业数百万人,带动就业人数几千万,年产值高达数千亿元。随着矿产资大规模的持续开发,资源储量逐年减少,我国大型金属露天矿已经所剩无几,地下矿山大批转入深部开采,有的已面临关闭状态;未来10~15年内,我国将有三分之一的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的开采深度达到或超过1000m。深部开采和海洋开采是矿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是世界矿业发展的前沿,对于这一新的特殊环境下的矿床开采,有许许多多的新的安全与环境科学技术难题。
3.1深部矿岩体开挖后,原岩应力平衡遭到破坏,应力重新分布,巷道或采场周围的岩石发生变形、破坏,甚至出现岩爆等多种动力灾害。由于开采范围和采掘空间状态随生产推进而不断变化,矿岩重复受到工程扰动,岩层发生变形、移动和破坏,其发生机理难于认识,灾害的发生难以预测,因此,安全条件严重恶化,事故频发。
3.2金属矿山开采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地下矿山由于冒顶、爆破、振动、中毒、突水、火灾、矿石自燃等原因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金属矿山不但事故时有发生,开采过程中所伴随着的噪声、粉尘、辐射和光等多种污染,导致多种职业病的发生;而且发病率高、发病周期短、致死致残率高,危害人数众多。
3.3伴随深部开采而来的是原岩温度不断升高,致使开采与掘进工作面的温度逐步升高,热害日益严重。国外20 世纪50~60年代,部分深部开采矿山就已经显现出较为严重的热害问题,现已从局部发展成为普遍现象,我国大部分矿井不久将进入一、二级热害区,这种高温矿井,井下无法作业。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工人,体能迅速下降,工作效率低,易出现中暑、热晕,还可能诱发神经中枢系统失调等疾病,致使事故频发。
3.4金属矿床开采引起地表破坏、岩石裸露、水土流失、河流淤塞,严重破坏矿区生态环境。金属矿地下开采常常破坏地下水系;采矿、选矿过程中,大量废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湖泊严重污染;在开采、装卸、运输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矿尘,危害人体健康;矿山排出的大量废石和尾矿,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往往使矿区成为不毛之地。
3.5我国的金属矿山开采活动产生大量污染物,包括:废气、粉尘、酸性水(矿坑水、选矿及尾矿池水等)和重金属有害元素。大量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元素(如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以及悬浮物等,是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基于其污染的危害性和广泛性,重金属超过一定标准的尾矿等废弃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6海洋资源开发,甚至月球资源开开发,其带来的安全与环境问题更是难以想象,需要有极为超前的科学研究储备。由上可知,开展金属矿山安全与环境科技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其研究成果,对实现我国金属矿山安全、高效、绿色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具有我国金属矿产资源特点的资源安全开发创新体系,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部署金属资源安全、绿色开采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研究与开发,研发、掌握矿业安全与环境的核心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研发的集成能力,使我国金属资源安全环保开采进入世界前列,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如何有效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整顿关闭工作?会上,北京市密云县和陕西省潼关县等地介绍了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的思路和做法,与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云铁矿、威克铁矿、密云县太师屯镇关闭复垦矿点安全有序的生产情况。
关小并大 综合治理
密云县最为人熟知的莫过于密云水库——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除了优质的水资源,密云县还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蕴藏着金、银、铁、钨等矿产,其中铁矿储量9.5亿t,在全国县级储量中排第19位,占北京市总储量的96%。
密云县的矿产资源具有储量大、埋藏浅、品位高、易开采的特点。20世纪末,随着矿产资源价格的不断攀升,小矿点蜂拥而起,到2001年初,密云县小选矿厂达193处、非法矿点246处。盲目无序地掠夺性开采,不仅造成资源流失、山体植被和环境破坏,而且对首都饮用水源构成潜在的威胁。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导致非法矿点隐患明显增多,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面对日益严峻的矿山安全形势,密云县自2001年5月开始,对全县的小选矿厂、非法矿点实施关闭。密云县县长王海臣介绍说,密云县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属地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国土、工商、环保、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分别依法行政,及时吊销拟关闭小选矿厂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停止受理新的申请;对拒不自行关闭的小选矿厂,采取停水、停电等限制措施;公安、交通部门严格实行矿石准运证制度,在小选矿厂、非法矿点周边设点、设卡,严厉查处运输矿石车辆。
为防止小选矿厂、非法矿点明关暗开、假关闭真生产,防止以技改、改扩建等为名拖延关闭,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密云县还专门组成督查组开展巡回督查,确保关实关死。到2003年底,密云县193家小选矿厂和246处非法矿点全部关闭,仅保留国有、集体性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规模铁矿5座,彻底根治私挖盗采的混乱局面。随后密云县根据北京市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矿山企业统一规范管理,到2004年底,密云县境内5家铁矿全部划归密云冶金矿山公司统一管理,矿山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在整顿关闭小选矿厂和非法矿点后,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开采的科学发展,密云县确定了“绿色、安全、效益”矿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矿山开采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
“密云县在建设‘绿色、安全、效益’矿山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安全第一、发展循环经济。”王海臣说,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密云县矿山水土流失控制率达到99%,5个矿山全部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在安全方面,密云县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技术水平、安全装备水平为重点,推进“安全·和谐”矿山建设。建立尾矿库溃坝灾害预警系统,对尾矿库实施24h运行参数自动监测,建立并落实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4个体系,2007年至今,已连续6年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零死亡。2011年,密云县矿山企业全部通过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此外,密云县还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在矿山企业投资建设5条尾矿砂提取利用系统和5个碎石加工场,实现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部“零排放”,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达到“无尾、无废”化循环生产。
由点及面 全国推进整顿关闭
在2005年全国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的同时,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也积极开展小矿山资源整合、整顿关闭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全国仍有9万余座金属非金属矿山,其中95%为小型矿山。
这些小矿山大部分没有正规设计,开采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下,安全保障能力严重不足;一些小矿山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干扰破坏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一些小矿山名义上“五证”齐全,事实上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问题严重,隐患丛生;一些矿主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漠,安全投入没有保证,安全培训走过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广大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小矿山生产普遍缺乏能够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由此导致坍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坠罐跑车等事故多发。
为尽快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协商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用3年时间(从现在到2015年),取缔关闭2万座非法违法、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矿山,以总体提升我国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
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按照哪些原则或标准进行呢?“小矿山整顿关闭要把握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4个原则。”杨栋梁指出,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矿山,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规模大小,都应当依法予以整顿关闭;整顿关闭工作的所有举措,也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整顿关闭就是要淘汰落后的矿业产能,总体提升矿业安全生产水平。一个矿区里哪个矿山该关,哪个矿山该留;哪个矿山应该成为兼并主体,哪个矿山应该成为被兼并对象?首先要看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再就是要看生产力水平,必须保护先进、淘汰落后、关小扶大。鼓励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整合兼并其他矿山。“北京市房山区引进北京市建材行业龙头企业的金隅集团,对属地7个小矿山进行整合,建成年产400万t的矿山,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推广。”杨栋梁对北京市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关闭取缔是重要的治本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9万家矿山关掉2万家,剩下的7万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快科技进步,坚决走管理强矿、科技强矿的道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杨栋梁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或调整对策措施,抓住重点,有序推进,不走形式,不搞运动,把工作抓实抓细。
【关键词】和谐矿山 职业安全卫生 矿井灾害
金属非金属矿井下生产条件恶劣,使得劳动者的的安全以及健康存在一定的威胁,所以要做好地下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的防护工作,以此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及身心健康。
一、矿山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一)粉尘。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他的危害主要是爆炸与造成职业病等,劳动者长时间呼吸含有大量粉尘的空气,会对自己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从而导致许多职业病的发生,最终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会威胁到生命。
(二)水患。水患是非煤矿井生产中一大灾害,如大量的水在矿井中突然涌出,必然会淹井,这样就有可能损坏地下设备,严重时甚至会危害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遇到小窑与老空积水区、岩溶管道水等。在这两种情况下,一般水来的非常快,劳动人员来不及撤退即被水淹,导致救援人员难以进行抢救工作。
(三)热害。劳动者在工作时所发生的热量要排出体外,要是这些热量无法排出,就会造成无法劳动的结果,甚至会积蓄热量使体温超过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而导致昏迷甚至威胁生命。尤其井下作业者可能会发生热害病,如:心动过速、关节炎、湿疹等,这些疾病的发病率都非常高。
(四)噪声。工作场所的噪音,如凿岩机、局部通风机还有主通风机等产生的噪音危害非常大,可使人耳聋,影响工作者的正常生活,导致疾病的发生也会影响到工作效率。
二、安全卫生防护对策
(一)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1.防尘:(1)防尘洒水系统要建立完善;(2)采煤作业面与掘进做作业面使用湿式凿眼,并水炮泥封孔;(3)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4)为防止粉尘飞扬要合理分配各用风地点的风量;(5)粉尘检测仪器要配备到一定的数量;(6)隔爆水棚设置在规定的地点。
2.防治水:(1)要按规定留设隔离安全矿柱在相邻采区、相邻矿井间、采空区、断层地段;(2)层露头的防水矿柱要严禁开采矿;(3)必须填塞因开采产生的地面塌陷和裂缝地点,为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必须有安全措施才进行填塞工作;(4)必须及时处理采空区陷落、有裂缝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尤其在暴雨或降雨后;(5)“预测预报,先探后掘,有疑必探,先治后采”是在掘进和回采生产中坚持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
(二)矿山救护。按相关规定,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提供救护服务。必须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一旦有事故发生,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救保证在30min内赶到。
(三)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1.粉尘。在地下劳动作业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掘进面爆破的时候,在装载矿产时有矿物粉尘扬起,这都是造成尘肺病的一些因素,所以除在了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外,还需要在各回采面、掘进面设置洒水防尘设施,才能有效的防止疾病的发生。
2.噪声。噪声来源主要有:主要通风机、主提升绞车、局部通风跟机压风机等。应当选用轴流式低噪声设备来降低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跟压风机等噪音,要符合相关的的规定,把噪音控制在85dB(A)以下。如果大于85dB(A)时,就需配备个人的防护用品,在需要的时候要应该采取其它有效能够降低噪音的措施。
3.热害。矿井开采层较浅,属低温梯度变化区时无热害问题,因此不需要采取降温措施。若机电硐室等温度略高,可考虑适当加大风量来减弱热害,以创造较舒适的工作环境。当开采层较深,处在一级热害区时,可设计建设井下中央空调进行降温处理。企业应根据气候特点,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三、结束语
在现在的情况下,开展关于矿山职业安全卫生相关问题、技术、对策研究,对影响矿山职工安全的各种职业病害及影响健康的自然地质灾害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对构建和谐矿山、绿色矿山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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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我市山体稀少,矿产资源贫乏且矿种单一,仅为普通建筑石料。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存在开采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不高、安全生产条件差、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又由于我市现存石料矿山企业开采历史相对悠久,现有矿区内山体资源基本耗尽,普遍存在凹陷开采的情况,对最终治理带来难度。据调查全市十五家石料企业中已有十家不同程度存在凹陷开采的情况,其中袁花石料厂和夹山三厂开采最深近-70米。十五个矿山除夹山石料有限公司独立处在与海盐交界处外(中分山矿区),其余是袁花石料和夹山三厂相连(包家山矿区),夹山一厂、四厂和庄康岭、沈坟山镇东、沈坟山长虹、镇东石料六个矿山相连(庄康岭?沈坟山矿区),夹山二厂和万安相连,忠建和黄山岭相连,兴业和金鑫相连(黄山?东黄山?菩提寺山矿区)。因此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优化矿山布局,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十分必要。
二、矿产资源整合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矿区的资源条件,按照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2.集约开发、资源整合。对同一矿点或矿点相邻的资源进行整合,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数量,提高开发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3、保护为主,开发和治理并重。突出保护山体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突出治理环境为主、开采资源为从的理念。
4.统筹兼顾、公开公正。资源整合与矿产资源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等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妥善处理国家、地方和矿业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资源整合的目标范围及方式
(一)整合的目标
通过资源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具体目标是:
1.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部矿山年生产规模达到40万吨以上。
2.矿山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7个以内。
3.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消除安全隐患。
4.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整合后的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争创省级“绿色矿山”。
(二)整合的范围
对现在十五个矿区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四个区域七个矿点,二个开采区和二个整治区,拟设7个采矿权。
1、中分山开采区(在*市矿产资源规划和整合意见中,属海盐六里山开采区)现有一个企业,矿区面积近10万平方米,开采最深处为-29米,仍设一个采矿权。
2、庄康岭?沈坟山开采区,现有六家企业,现矿区面积60万平方米,开采最深为-30米。夹山一厂、四厂和庄康岭三矿区整合为一个开采点,沈坟山镇东、沈坟山长虹、镇东石料三矿区整合为一个开采点,共设二个采矿权。
3、包家山整治区,现有二家企业,面积16万平方米,最深处达-69米,袁花石料厂和夹山三厂二矿区整合为一个,进行整治性开采,设一个采矿权。
4、黄山?东黄山?菩提寺山整治区,现有6家石料矿山企业,总面积60万平方米,开采最深为-12米。最终境界以绿化、复垦或建设用地为主。夹山二厂和万安矿区合并,忠建和黄山岭矿区合并,兴业和金鑫矿区合并,进行整治性开采,设三个采矿权。
(三)资源整合的方式
政府收回、统一出让。对全市15家持证企业的采矿权到期后全部注销,经整合后的矿区,按开采和整治的要求重新划定矿界,邀请有资质的地勘单位重新核查资源储量,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测算。根据储量和产量情况,决定开采年限,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整合方案,在20*年2月底前,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拟定新设采矿权出让方案。20*年3月前,根据批准矿区整合实施方案,拟定我市拟设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厅审批。
(三)组织实施。20*年4月前根据批准的矿区整合方案和采矿权出让方案,依法确定整合后的有采矿权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矿山开采技术设计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治理方案等,领取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开发方案组织生产。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从源头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因人员变动,作适当调整),袁花镇、黄湾镇成立相应机构。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根据我市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这次矿产资源整合的范围和重点是县和县的开山采石企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地区矿山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上大压小、淘汰落后,合理布局矿山开发,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企业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矿山企业数量下降、单体规模扩大、布局合理、效益提高的目标,加快建设“资源型、环保型、效益型、安全型”的矿山,推动矿业经济与矿山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各县区根据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对本行政区的矿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确定整合范围,做好资源整合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各县区认真做好矿区要素重组、矿权设置、登记发证工作,编制储量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进一步规范开采行为,注重保护地质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矿山整合任务。
3.验收阶段。县和县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并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县、县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合的采矿企业和矿区
按照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采矿权布局,充分利用特色资源,通过整合、关停,上大压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本次将关停市制砖厂、县砖厂、县砖瓦厂、县石子厂、县镇石材加工厂等5个开采技术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的矿山企业;将县房山镇山后村、山前村的4个花岗岩矿区整合为2个矿区;将县8个花岗岩矿区整合为、和等3个矿区(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县区政府是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资源整合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依法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变更)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爆炸物品管理,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严肃查处非法买卖、持有爆炸物品行为;电力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的用电监管,严禁向违法生产矿山供电和转供电。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深化合规达标创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大标准实施指导检查与监督,促进非煤矿山科学开采、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矿地和谐,着力提升非煤矿山基础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为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下列6个方面18项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矿山生产建设依法合规。证照齐全,程序完善,遵纪守法;
2、矿山生产经营高效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安全环保。
(二)开发利用。
3、矿产资源开发按照核准(备案)内容和批准的开采设计实施;
4、矿石开采和选矿加工工艺、设备先进适用,能耗达标,资源开发利用“三率”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5、采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采选加工方式,开发与保护并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保护和充分利用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各类废弃资源。
(三)生态环境保护。
7、废气、噪声、作业扬尘防治措施合规达标;
8、固废、废水等废弃物放置、处置、排放合规达标;
9、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措施,开采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
10、落实露天采场、排土场、废石场、尾矿库、塌陷区、采空区的覆盖、绿化、充填等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11、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四)安全生产。
1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
13、安全生产系统硬件条件进一步改善;
1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巩固提升;
15、按矿山设计规范组织建设生产,无边建设边生产、不验收合格投入生产、超能力生产行为;
16、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
(五)科技创新。
17、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现代化、开采机械化、选矿加工自动化、关键流程数控化、生产与安全管理信息化;鼓励有条件矿山提升采选智能化水平。
(六)矿地和谐。
18、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矿地共建共享。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从提升企业基础能力、深化对标达标、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等方面,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
(一)提升企业基础能力。
1、严格依法合规办矿。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升非煤矿山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不断提升矿山硬件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必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现有矿山要加大升级改造,提升矿山技术装备及标准化水平。及时淘汰非煤矿山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不具备改造升级条件,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政策标准要求的,依法通过资源整合、关闭等市场或行政方式有序退出。
3、夯实矿山标准化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按要求配备采矿、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爆破作业等专业技术力量,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参照《非煤矿山企业标准框架体系参考目录》(附件2),建立健全并实施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大标准体系所构成的矿山企业标准体系。
(1)加强技术标准化:突出技术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各种类、各层次技术标准的贯彻和实施。通过技术标准化管理,在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方式和正确思维指导下,在“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内部统一协调的技术管理系统,促进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全面贯彻、实施,实现管理目标。
(2)加强管理标准化:重视管理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考核,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矿山自身实际、切实可行、便于考核的管理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管理标准化的绩效进行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及时纠偏;克服以往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忽视管理标准化的倾向,保证矿山技术标准化管理得以持久和有效,杜绝管理中的非规范化行为的出现。
(3)加强工作标准化:结合矿山实际,研究规定各岗位、各个具体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尽的职责和应有的权限,对各岗位工作的量、质、期以及考核要求做出规定,科学制定工作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标准;对工作标准的完整性、贯彻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严格考核。
(二)深化对标达标。
1、深化非煤矿山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管理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按照《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皖经信非煤〔2018〕32号)、《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省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编写大纲》(皖经信非煤函〔2010〕909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技术规程》(DB34/T2317-2015)等要求,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相关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
3、强化非煤矿山作业扬尘防治。按照《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深化矿山开采区、矿石加工区、矿区专用运输道路、成品料堆场、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和剥离、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堆存、运输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综合防尘措施,实行全过程有效防治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生产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达到100%,矿山主要运输道路,矿石加工区道路及作业场地基本实现全面硬化。
4、推进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对照国家、省、市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绿色矿山创建为抓手,推进非煤矿山的绿色发展。新建非煤矿山要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检查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开展标准化活动。
企业标准化是一项需要企业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和重要标准的宣讲、培训;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价、问题研讨及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职工标准化知识的积累和自觉践行标准化的意识,使企业标准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方法步骤
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总体时间安排为2年,至2021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活动的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进行动员部署,向非煤矿山企业宣讲行动方案,使其明白行动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从而自觉的做好自身工作。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1年10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提升行动的目标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对照《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对标目录》(附件1),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改进计划,以提升企业基础能力为出发点,深化对标达标,开展标准化活动,有计划、按步骤的加以推进。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确保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填写《市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3),并于2020年9月底前汇总报我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各县区总结材料于2021年10月底前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积极宣传国家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规,把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查找标准化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要素,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提升台账,保障矿山标准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度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促企业逐条逐项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