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0:04:0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发展要求是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但我国的国情是城市发展迅速,而农村落后,因此,国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模式,以城带乡实现共同发展。在此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利用成了城乡统筹的关键,农村闲置宅基地作为农村宝贵的资源,通过进行闲置宅基地复垦的模式,实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和城市紧张的建设用地指标结合起来,促进“三农”更好、更快地发展。为了使土地复垦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保证土地复垦的效益,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效益最大化,研究复垦工程规划模式可以为合理指导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提供一定的参考。目前关于农村土地复垦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对土地复垦过程的研究,邓小川等[1]分析了MAPINFO和AUTOCAD在土地复垦测量中的广泛应用。欧阳继伟等[2]对复垦项目设计中实施方案编写、规划设计及预算投资进行了探讨,得出复垦是破解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矛盾的突破口。冯全洲等[3]提出了根据植物群落地下生境的层片结构,确定不同生活型植物土地复垦的覆土厚度,根据植物地境内生态因子特征,确定土地复垦的覆土基质,如此,可保证植物物种、覆土厚度及覆土土质三者协调适应,并能组建一个能自我调节的生态系统。蔡健等[4]以玉米和大豆为材料,采用裸地、玉米间作大豆等4种不同耕作方式,探讨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后的种植模式,最终得出秸秆覆盖和玉米间作大豆两种耕作方式应是目前复垦后土地的主要种植模式。叶忠杰等[5]认为,目前的复垦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社会和生态景观效益则相对较弱。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农村土地复垦效益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城乡统筹试点的政策下,各地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城乡发展的复垦模式,使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6-8]。当然,在土地复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如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乡村规划滞后和复垦资金没有保障等,但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将复垦充分与乡村规划衔接起来等措施使复垦工作更加科学合理[9-11]。总体来说,目前关于复垦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研究内容还不全面,复垦工程规划多是在房屋没有拆除时现场踏勘确定的,对房屋及其建构筑物下的土地情况缺乏了解,且缺少对复垦工程规划模式的细致研究。为了更加充分地揭示复垦中工程规划与宅基地地形的实际因素关系,分析了不同宅基地类型下工程布设的异同,旨在为合理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重庆市城乡统筹更好地开展。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概括
研究选择了3个区县。合川区位于四川盆地东部,有重庆市“北大门”之称,距重庆主城区89km。合川区地跨东经105°58'37″~106°40'37″,北纬29°51'02″~30°22'42″,内有嘉陵江、渠江、涪江3江穿过。全境地貌大致分为平行岭谷和平缓丘陵两大类型:东南边缘之华蓥山区为平行岭谷地形,分布面积359km2,占幅员面积的15.5%;西北部广大地区,属川中丘陵盆地,为平缓丘陵地型,分布面积1997.21km2,占幅员面积的84.5%,境内海拔为185~1284.2m。多年年均降水量1320mm,水资源丰富。忠县位于重庆市中部,地处东经107°32'42″~108°14'00″,北纬30°03'03″~30°35'35″之间,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移民的搬迁重点县。全县地貌可分为背斜低山和向斜槽谷丘陵,境内海拔175.0~1680.3m之间。年平均降雨量1100~1400mm,全县水资源分布不均。綦江区位于重庆市南部,四川盆地东南边缘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素有“重庆南大门”之称。介于东经106°23'~106°55',北纬28°27'~29°11'之间,綦江县地处新华夏系第三隆起带和沉降带之间,即四川沉降褶带之川东褶带东缘与川鄂湘黔隆起带西缘的交接部位。以藻渡—岔滩一带的三迭系地层为界。地貌南部高、北部低,边缘高、腹部低。以山地为主(占全县幅员面积的67.6%,丘陵占32.4%),境内海拔为188~1814m。雨量充沛,年均总雨量为1071.2mm,但分布不均。
1.2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对复垦农户宅基地的调查和6个复垦项目。调查主要是对农户宅基地及其他附属用地的基本属性,如宅基地下土层厚度,房屋类型、有无粪坑或粪池等。P1代表单位面积内拆除房屋面积,P2为拆除量与建设规模之比。房屋面积和拆除量数据来源于6个复垦项目实施方案,表1—3的数据为所选6个项目各指标数据的平均值。
1.3研究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重庆市綦江区、合川区和忠县3个区县为调查对象,每个区县各2个共6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罗家村、罗汉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合川区龙市镇海慧村和凉岩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忠县永丰镇东方村和复兴镇天子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选取3个区县各100户宅基地共300处宅基地进行调查。对复垦农户的宅基地所处位置坡度及其他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农户宅基地位置坡度将复垦宅基地分为平坦型和坡度型,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复垦农户房屋类型分析
重庆市复垦农户房屋有6种结构,不同区县同种房屋结构单位面积建设规模内拆除面积差异较大,相同区域P1也各不相同。农户房屋有混合、砖石、砖木、穿逗和土墙5种,简易结构主要为猪舍,相同区县不同房屋结构单位量P1差异大,不同区域同一种房屋结构单位量P1差异也很明显。其中,綦江农户房屋主要是土墙和砖石结构,复垦1hm2建设用地有7.93m2。土墙结构房屋和32m2砖石结构房屋,合川主要为砖石、砖木和混合结构,分别为5.00、0.87和0.80m2hm2,而忠县农户各种房屋结构P1除混合结构较大和简易结构较小外,其余4种房屋结构P1较均匀,约为1.87hm2。重庆市复垦中农户不同房屋类型比例由大到小排列为土墙、砖石、混合、砖木、穿逗和简易结构(见表1)。此外,重庆市不同区县土地复垦中各拆除工程单位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3个区县除条石拆除单位量比较接近外,约为2.53m3hm2,其余差异明显,其中綦江拆除工程中土墙占了大部分,其拆除为7.13m3hm2;合川和忠县除了条石拆除外,砖墙和土墙是其主要的部分,合川分别为0.67m3hm2和0.60m3hm2,忠县为2.87m3hm2和1.6m3hm2。
2.2闲置宅基地类型分析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每个片块由宅基地和宅基地附属用地组成,宅基地附属用地又包括院坝和其他附属用地。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房屋、院坝及猪舍3种。根据宅基地所处位置坡度大小将宅基地分为两种类型,第1种为平坦型,地面坡度为0°~5°,第2种为坡度型,坡度为6°~25°,详见表3。由表3可知,不同区域宅基地地面坡度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同坡度宅基地所占比例相似,建构筑物拆除后地面多为平地,且农户都有粪坑或粪池用于日常饲养牲畜。复垦农户宅基地地面多为平坦型,其所占比例为94%;坡度为6°~25°的宅基地较少,约占调查总数的6%。
2.3不同宅基地类型的工程规划分析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可行、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工程3方面。
2.3.1平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分析
平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较简单。平坦型宅基地主要是指建构筑物拆除后地面比较平整,宅基地、院坝及其猪舍可以处于一个台面或单独台面坡度小于5°。土地平整工程的内容包括土石坎设计、杂物清除、翻耕和客土。石坎可根据实际设计为干砌条石和浆砌块石两种,如綦江可在条石不够用时设计浆砌块石石坎。杂物清除主要是对复垦片块内的零星杂物进行清除,便于后面工程施工。客土设计是在复垦后土层厚度达不到耕作土层0.4m要求的区域进行覆土,覆土后要保证有效土层厚度达到0.4m以上。田间道路工程的规划在合理的前提下,考虑方便农民生产活动,尽量按照原有的路线规划,主要包括维修和新修生产路,其路面材质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水泥路面和石板路面。农田水利工程规划主要包括排水沟和沉沙凼等。平坦型宅基地地面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后可复垦后水平田块,详见表2。
2.3.2坡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分析
坡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比平坦型复杂。坡度型宅基地是指建构筑物拆除后宅基地所处位置地面坡度为6°~25°,因为房屋下地面多为平地,因此,坡度型又包括了平坦型。这种类型的地块工程规划较平坦型复杂,其土地平整工程中要先对有坡度的区域进行降坡处理,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当坡度小于12°时可降坡至5°;当坡度为20°时可降坡至10°,之后按照平坦型处理。降坡的施工可以按照先清田坎基槽,砌筑田坎,再坡地土石方移动、挖高填低,对挖方区进行0.4m厚的翻耕,最后挖填平衡,即将降坡土方均匀覆在平整后的田块表面。当石坎高度大于1.2m时石坎底轮应设计为双轮条石,且有丁字石,其中1.5m的石坎应布设两轮丁字石坡度型道路,设计可能还会涉及梯步,及当生产路纵坡大于15°时可采用“梯步+斜坡”组合型,即半幅为梯步段,方便人行走,半幅为斜坡防滑段;当生产路纵坡在5~15°之间时,设计对路面采取凹槽防滑处理。坡度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应该控制最小比降在8‰左右,若沟底坡度大于25°时应设置跌水式消能。详见表4。坡度型宅基地经施工后可复垦为水平田块和坡式梯田两种,水平田块田面宽一般为7~30m,后者田面宽一般较前者小。
2.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复垦项目的效益。农村建设用地是农户的生活场所,经过多年的压实和频繁的人工改造,其原始的地面状况可能已改变。因此其工程规划设计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复垦工程效果,而且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也有重要影响。目前在项目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土地平整工程中覆土厚度的设计应该符合实际情况。复垦后耕地的有效土层厚度≥0.4m,其覆土的厚度应该是由现场踏勘时调查原有土层厚度决定。当前存在为了使片块内部土量分析达到平衡,而不顾实际土层厚度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到复垦后耕地质量。其次是石坎布设时没有很好地结合片块周边地形,只为追求片块图面视觉美观。最后是道路和沟渠的规划应尽量避开粪池或粪坑的位置,因为经过填埋后的地面可能会下陷而影响了工程质量。总之,目前重庆市在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其规划设计人员应该在踏勘中仔细询问农户拟复垦地块的基本情况,再结合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则进行,道路和沟渠的规划应该尽量结合原有的路和沟渠,避开地面可能塌陷的位置。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不断增大,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更加艰巨。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是当前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耕地保护的有效举措。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按照“选址合理、设计科学、实施到位、验收严格”的总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开发模式等措施,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水平,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并重的原则,结合市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资源潜力调查基础上,科学规划,明确开发复垦重点区域,通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使土地利用效率和耕地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有效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完善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积极性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1、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按项目总面积给予补助,但开发、复垦前原耕地面积超过总面积30%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积按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建成标准农田的给予补助9500元/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7500元/亩的补助。
2、建设用地复垦:宅基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3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2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1000元/亩的补助。
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7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6500元/亩的补助。
3、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平原、亚平原、丘陵等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建成的标准农田面积,市财政分别给予2500元/亩、3500元/亩、4000元/亩的补助。
4、政策处理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按竣工验收面积给予2000元/亩的政策处理、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等费用的补助。
5、耕种补助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时落实耕种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参与土壤改良耕作的,前三年可享受市级沃土工程政策按原补助标准增加50%的补助。引导集中耕种,规模化经营,享受现代化农业发展扶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开发后的土地经营利用。
6、根据山体地形垦造耕地中部分确需存在田坎之间存在1米以上高差,在项目工程田坎石块干砌加固超出总项目田坎量30%的,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亩3000元的补助。
7、对废弃矿复垦和经农业部门认定必须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复垦项目,给予项目实施镇(街道)按实际完成面积2000元/亩补助。
8、对部分投资大、群众认可度高、并有示范作用的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论证后,可列为市重点工程,资金上给予重点保障。
(二)指标有偿调剂。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取得的复耕指标,优先归各镇(街道)使用,并对项目所在村新农村建设给予一定的指标支持。土地指标有剩余的,原则上由市国土局统一收购,用于全市的耕地占补平衡,如确有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自行调剂,但应报经市国土局审批同意。
补充耕地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2.5万/亩(每年年初确定),复耕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10万/亩(每年年初确定)。指标有偿调剂款收入可由各镇(街道)确定一定比例对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奖励。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一)项目规划设计。各镇(街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量和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规范》,从标准上把好质量关。要注重保护生态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征求项目所在行政村的意见,并由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的项目报国土部门立项审批,项目立项批准后,各镇(街道)应及时组织编制工程概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确需变更的,须报有立项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应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纳入预算,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体现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主要做法和相关内容。
(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对废弃矿复垦和农业部门认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在实施前耕作层未达到耕种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再利用覆土,要选择近距离、有条件、时序差异不大的建设和利用项目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确保现有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显著提高。
(三)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要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现状,因地制宜地确定耕作田块类型。
(四)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监督,项目工程招标、监管参照《市新农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各镇(街道)必须落实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投资在1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聘请质量监督员,工程质量监督员应有当地国土所和土地所有权人参与,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五)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严格执行镇(街道)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复验、省级复核认定制度,层层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关。项目竣工土地承包到户或统一流转后,各镇(街道)及时组织自验,通过自验后,各镇(街道)向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验申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镇(街道)整改完毕后,由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或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各镇(街道)应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和新增耕地面积严格把关,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验收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凡立项、验收申报材料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验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要杜绝“走过场”,对不按规划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不落实后期管理措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要并责成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六)严格资金管理
1、资金申拨。实施项目开工后,由实施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现场勘察签署意见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立项面积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核,并预拨各镇(街道)70%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政策处理费,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竣工验收后给予结算拨付剩余补助款。
各镇(街道)应按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时兑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提取20%的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作为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待项目竣工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并落实耕种的,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出具无质量问题和落实耕种的书面意见后,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给予退押。
2、专款专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及与其相关的前期工作、政策处理等费用的支出,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工程补助资金、政策处理费、省级项目奖励经费等如有节余,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后期管护和项目实施地的新农村建设。
3、加强监督。市财政部门对国土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计划应及时足额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市监察部门要对挪用、截留、挤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骗取用地指标等形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农办主任和市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审计、统计、监察、环保、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各镇(街道)建立相应机构,由镇长或办事处主任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执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的论证、评审和项目初验,指导镇(街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并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市农办:负责对全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异地奔小康工程、村庄整治过程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并指导镇(街道)的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建设。
国土局:负责统筹组织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建设任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权属调整,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地踏勘,项目实施期间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材料审核,协助各镇(街道)做好项目立项、竣工面积验收、项目质量验收和初验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集、核拨和使用监督等,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绩效评价等。
建设局:在办理工程建设许可时,严格审查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情况。
水务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水利设施的质量监管,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农业局:负责项目验收前的耕地质量评估,对通过上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接收、使用、管理,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项目涉及林地的审批,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监察局: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环保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监督和检查,参与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统计局:负责项目中竣工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的验收管理和统计工作,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协助镇(街道)完成较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政策处理,组织项目自验,提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施工和验收中所需的有关图件、文本、影像等材料,落实新增耕地耕种等。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发展要求是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但我国的国情是城市发展迅速,而农村落后,因此,国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模式,以城带乡实现共同发展。在此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利用成了城乡统筹的关键,农村闲置宅基地作为农村宝贵的资源,通过进行闲置宅基地复垦的模式,实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和城市紧张的建设用地指标结合起来,促进“三农”更好、更快地发展。为了使土地复垦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保证土地复垦的效益,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效益最大化,研究复垦工程规划模式可以为合理指导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提供一定的参考。目前关于农村土地复垦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对土地复垦过程的研究,邓小川等[1]分析了MAPINFO和AUTOCAD在土地复垦测量中的广泛应用。欧阳继伟等[2]对复垦项目设计中实施方案编写、规划设计及预算投资进行了探讨,得出复垦是破解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矛盾的突破口。冯全洲等[3]提出了根据植物群落地下生境的层片结构,确定不同生活型植物土地复垦的覆土厚度,根据植物地境内生态因子特征,确定土地复垦的覆土基质,如此,可保证植物物种、覆土厚度及覆土土质三者协调适应,并能组建一个能自我调节的生态系统。蔡健等[4]以玉米和大豆为材料,采用裸地、玉米间作大豆等4种不同耕作方式,探讨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后的种植模式,最终得出秸秆覆盖和玉米间作大豆两种耕作方式应是目前复垦后土地的主要种植模式。叶忠杰等[5]认为,目前的复垦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社会和生态景观效益则相对较弱。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农村土地复垦效益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城乡统筹试点的政策下,各地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城乡发展的复垦模式,使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6-8]。当然,在土地复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如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乡村规划滞后和复垦资金没有保障等,但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将复垦充分与乡村规划衔接起来等措施使复垦工作更加科学合理[9-11]。总体来说,目前关于复垦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研究内容还不全面,复垦工程规划多是在房屋没有拆除时现场踏勘确定的,对房屋及其建构筑物下的土地情况缺乏了解,且缺少对复垦工程规划模式的细致研究。为了更加充分地揭示复垦中工程规划与宅基地地形的实际因素关系,分析了不同宅基地类型下工程布设的异同,旨在为合理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重庆市城乡统筹更好地开展。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概括
研究选择了3个区县。合川区位于四川盆地东部,有重庆市“北大门”之称,距重庆主城区89km。合川区地跨东经105°58'37″~106°40'37″,北纬29°51'02″~30°22'42″,内有嘉陵江、渠江、涪江3江穿过。全境地貌大致分为平行岭谷和平缓丘陵两大类型:东南边缘之华蓥山区为平行岭谷地形,分布面积359km2,占幅员面积的15.5%;西北部广大地区,属川中丘陵盆地,为平缓丘陵地型,分布面积1997.21km2,占幅员面积的84.5%,境内海拔为185~1284.2m。多年年均降水量1320mm,水资源丰富。忠县位于重庆市中部,地处东经107°32'42″~108°14'00″,北纬30°03'03″~30°35'35″之间,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移民的搬迁重点县。全县地貌可分为背斜低山和向斜槽谷丘陵,境内海拔175.0~1680.3m之间。年平均降雨量1100~1400mm,全县水资源分布不均。綦江区位于重庆市南部,四川盆地东南边缘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素有“重庆南大门”之称。介于东经106°23'~106°55',北纬28°27'~29°11'之间,綦江县地处新华夏系第三隆起带和沉降带之间,即四川沉降褶带之川东褶带东缘与川鄂湘黔隆起带西缘的交接部位。以藻渡—岔滩一带的三迭系地层为界。地貌南部高、北部低,边缘高、腹部低。以山地为主(占全县幅员面积的67.6%,丘陵占32.4%),境内海拔为188~1814m。雨量充沛,年均总雨量为1071.2mm,但分布不均。
1.2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对复垦农户宅基地的调查和6个复垦项目。调查主要是对农户宅基地及其他附属用地的基本属性,如宅基地下土层厚度,房屋类型、有无粪坑或粪池等。P1代表单位面积内拆除房屋面积,P2为拆除量与建设规模之比。房屋面积和拆除量数据来源于6个复垦项目实施方案,表1—3的数据为所选6个项目各指标数据的平均值。
1.3研究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重庆市綦江区、合川区和忠县3个区县为调查对象,每个区县各2个共6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罗家村、罗汉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合川区龙市镇海慧村和凉岩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忠县永丰镇东方村和复兴镇天子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选取3个区县各100户宅基地共300处宅基地进行调查。对复垦农户的宅基地所处位置坡度及其他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农户宅基地位置坡度将复垦宅基地分为平坦型和坡度型,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复垦农户房屋类型分析
重庆市复垦农户房屋有6种结构,不同区县同种房屋结构单位面积建设规模内拆除面积差异较大,相同区域P1也各不相同。农户房屋有混合、砖石、砖木、穿逗和土墙5种,简易结构主要为猪舍,相同区县不同房屋结构单位量P1差异大,不同区域同一种房屋结构单位量P1差异也很明显。其中,綦江农户房屋主要是土墙和砖石结构,复垦1hm2建设用地有7.93m2。土墙结构房屋和32m2砖石结构房屋,合川主要为砖石、砖木和混合结构,分别为5.00、0.87和0.80m2hm2,而忠县农户各种房屋结构P1除混合结构较大和简易结构较小外,其余4种房屋结构P1较均匀,约为1.87hm2。重庆市复垦中农户不同房屋类型比例由大到小排列为土墙、砖石、混合、砖木、穿逗和简易结构(见表1)。此外,重庆市不同区县土地复垦中各拆除工程单位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3个区县除条石拆除单位量比较接近外,约为2.53m3hm2,其余差异明显,其中綦江拆除工程中土墙占了大部分,其拆除为7.13m3hm2;合川和忠县除了条石拆除外,砖墙和土墙是其主要的部分,合川分别为0.67m3hm2和0.60m3hm2,忠县为2.87m3hm2和1.6m3hm2。
2.2闲置宅基地类型分析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每个片块由宅基地和宅基地附属用地组成,宅基地附属用地又包括院坝和其他附属用地。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房屋、院坝及猪舍3种。根据宅基地所处位置坡度大小将宅基地分为两种类型,第1种为平坦型,地面坡度为0°~5°,第2种为坡度型,坡度为6°~25°,详见表3。由表3可知,不同区域宅基地地面坡度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同坡度宅基地所占比例相似,建构筑物拆除后地面多为平地,且农户都有粪坑或粪池用于日常饲养牲畜。复垦农户宅基地地面多为平坦型,其所占比例为94%;坡度为6°~25°的宅基地较少,约占调查总数的6%。
2.3不同宅基地类型的工程规划分析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可行、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工程3方面。
2.3.1平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分析
平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较简单。平坦型宅基地主要是指建构筑物拆除后地面比较平整,宅基地、院坝及其猪舍可以处于一个台面或单独台面坡度小于5°。土地平整工程的内容包括土石坎设计、杂物清除、翻耕和客土。石坎可根据实际设计为干砌条石和浆砌块石两种,如綦江可在条石不够用时设计浆砌块石石坎。杂物清除主要是对复垦片块内的零星杂物进行清除,便于后面工程施工。客土设计是在复垦后土层厚度达不到耕作土层0.4m要求的区域进行覆土,覆土后要保证有效土层厚度达到0.4m以上。田间道路工程的规划在合理的前提下,考虑方便农民生产活动,尽量按照原有的路线规划,主要包括维修和新修生产路,其路面材质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水泥路面和石板路面。农田水利工程规划主要包括排水沟和沉沙凼等。平坦型宅基地地面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后可复垦后水平田块,详见表2。
2.3.2坡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分析
坡度型宅基地工程规划比平坦型复杂。坡度型宅基地是指建构筑物拆除后宅基地所处位置地面坡度为6°~25°,因为房屋下地面多为平地,因此,坡度型又包括了平坦型。这种类型的地块工程规划较平坦型复杂,其土地平整工程中要先对有坡度的区域进行降坡处理,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当坡度小于12°时可降坡至5°;当坡度为20°时可降坡至10°,之后按照平坦型处理。降坡的施工可以按照先清田坎基槽,砌筑田坎,再坡地土石方移动、挖高填低,对挖方区进行0.4m厚的翻耕,最后挖填平衡,即将降坡土方均匀覆在平整后的田块表面。当石坎高度大于1.2m时石坎底轮应设计为双轮条石,且有丁字石,其中1.5m的石坎应布设两轮丁字石坡度型道路,设计可能还会涉及梯步,及当生产路纵坡大于15°时可采用“梯步+斜坡”组合型,即半幅为梯步段,方便人行走,半幅为斜坡防滑段;当生产路纵坡在5~15°之间时,设计对路面采取凹槽防滑处理。坡度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应该控制最小比降在8‰左右,若沟底坡度大于25°时应设置跌水式消能。详见表4。坡度型宅基地经施工后可复垦为水平田块和坡式梯田两种,水平田块田面宽一般为7~30m,后者田面宽一般较前者小。
2.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复垦项目的效益。农村建设用地是农户的生活场所,经过多年的压实和频繁的人工改造,其原始的地面状况可能已改变。因此其工程规划设计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复垦工程效果,而且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也有重要影响。目前在项目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土地平整工程中覆土厚度的设计应该符合实际情况。复垦后耕地的有效土层厚度≥0.4m,其覆土的厚度应该是由现场踏勘时调查原有土层厚度决定。当前存在为了使片块内部土量分析达到平衡,而不顾实际土层厚度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到复垦后耕地质量。其次是石坎布设时没有很好地结合片块周边地形,只为追求片块图面视觉美观。最后是道路和沟渠的规划应尽量避开粪池或粪坑的位置,因为经过填埋后的地面可能会下陷而影响了工程质量。总之,目前重庆市在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其规划设计人员应该在踏勘中仔细询问农户拟复垦地块的基本情况,再结合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则进行,道路和沟渠的规划应该尽量结合原有的路和沟渠,避开地面可能塌陷的位置。
3结论
(1)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不同区县相同房屋结构类型或是同一区域内不同房屋结构类型P1差异大,而单位面积内各种拆除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根据对农村闲置宅基地所处位置地面坡度的大小,将复垦宅基地划分为0°~5°平坦型和6°~25°坡度型。但不同复垦区域农户宅基地地面坡度有一定的差异,不同区域同种宅基地类型所占比例相似。总体而言,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平坦型宅基地约为94%,坡度型约为6%。
关键词:土地测绘;土地规划;信息化;应用;发展
1 土地测绘工作信息化的现状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各个方面逐渐走向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土地的整理工作中,测绘技术水平也逐渐实现信息化。一般情况下,为了操作的方便和精确,我们可以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集野外数据,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这种方式在土地测绘工作中具有全能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等特点,操作十分方便安全,并进一步提高了测绘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土地整理工作。 在土地的调查预测到开发整理,整个工程够需要测绘工作的应用,测绘方法在不同的开发阶段具体有区分,测绘方法在不同阶段的应用意义不同,土地的测绘工作在土地资源管理中能够提供一个科学的数据依据,为每个阶段的科学性决策提供数据,测绘工作在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中提供数据支持,测绘工作在土地资源的应用中意义十分重大。
在发展过程的不断进行中,经济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测绘工作中融入了计算机技术和测绘技术,并且随着科学的应用发展测绘技术逐渐向一体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快速发展,信息化测绘对当前测绘工程来说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与传统的测绘方式相比,信息化测绘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测绘的效率和测绘准确度,随着测绘技术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在测绘信息化工程上测绘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和完善。
随着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技术在各个领域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土地开发和整理逐渐实现了信息化,信息化的测绘方式把传统的测绘方式提高到更为科学、规范和精确,并且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工程人员的负担,工程人员不用翻山越岭进行室外的实地测绘,提高了工作效率解放了人力,土地管理部门为了对土地更为有效的开发利用就需要进行土地的开发和整理,从而保证土地资源满足规划基本需求,为土地资源的后续利用提供基础,土地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必须使用测绘图,而测绘图就需要根据信息化测绘技术来完成,第二,在测绘工作中的数据也是通过测绘的信息化来得到的,在技术支持下测绘工作利用定位系统或者其他先进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精确便捷的为测绘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信息化测绘技术在整个土地资源的管理和整理过程中都尤为重要,促进了土地资源整理的合理的规范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仪器,搭建数据平台,不断完善土地资源数据库,实现土地资源数据的共享,从而对土地资源工作开发和整理。
2 土地测绘信息化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
2.1 调查 土地测绘信息化的应用之一就是土地的更新调查,这种更新调查是根据之前的土地调查数据利用现有的技术,例如卫星和航空影响等方式,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运用国家基本标准采取新土地的分类系统,从而高效的对调查区土地进行全面实时的调查,其中常用的工具有RS快捷、实时、高效地获取土地利用变化信息;GPS快速准确采集土地利用变化图斑的空间位置;GIS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编辑实现数据管理自动化。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与影像数据库,采用现代遥感技术通过遥感影像和外业进行实地调查;实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更新机制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2.2 勘测定界 土地的勘测定界包括很多方面,土地勘测定界要以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为基础,对土地的使用范围和利用现状进行实地界定,对于用地面积以及权属调查、土地测绘等都要详细进行,并且在勘测结束之后编写勘测界定报告以a提供数据资料,具体的勘测定界有很多步骤,其中有外业调查、测量、整理汇总等主要阶段。在土地勘测界定中要积极使用信息化的测绘技术,在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中可以使用GPSRTK技术进行定位,通过相对定位原理实时计算出流动站的三维坐标及其精度。采用GIS与数据库技术相结合实现内业数据处理的自动化,保证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以及方便数据的查询。
2.3 开发整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行,越来越多的进行迁村并点,促进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逐步推进农民住宅的集中和搬迁,还有乡镇企业的集中迁向工业园区的工程,对零散地块进行归并,农田实行集中经营的策略,采取退宅还耕的措施进行土地资源的有效整理,通过实施村镇规划增加耕地面积。通过挖掘城市存量潜力,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实施盘整闲置土地开发整理。矿区土地开发整理。通过对工矿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灾区土地开发整理。结合灾后重建对水毁农田整理,兴修水利和移民建镇,对移民后旧宅基退宅还耕整理。
土地复垦规划是土地复垦工作的主要依据,搞好土地复垦规划, 对于科学指导土地复垦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4 规划设计 在土地利用的规划工作中需要大量的测绘信息,对于土地的基本信息充分了解才能科学合理的进行土地的利用规划工作,其中土地信息包括了土地的具体区域位置、数量,土地基本质量情况以及价值等,在规划设计工作开始之前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土地以上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并且做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在规划设计中土地的信息化测绘很大程度了凸显了它的优势,信息化测绘技术在土地信息收集方面具有实时性、准确性、自动化和高效的特点。通过RS直接获取土地信息,通过遥感的数据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片及数字结果,利用GIS强大的分析和处理功能,可以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并自动生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数据库,利用GIS的可视化功能,结合规划设计中的各种应用模型,还可以实现对规划设计的结果进行模拟显示和分析。
3 结语
搭建统一的土地信息开发管理平台,提高土地测绘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是实现土地测绘资料公益性、基础性、权威性和准确性的主要途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土地信息管理技术和平台开发,最终更好的实现土地测绘和规划的信息化应用。
参考文献:
[1]易应东.浅析信息化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管理、执法监察中的应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24):719-719.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2
近年来,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土地平整、田块合并、村庄更新、沟渠道路改建、宜农荒地开发、土地复垦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在我国全面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目前开展的土地整理活动,带来的不仅仅是耕地的增加,它对区域范围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产生了经济、社会、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其工作内容和运营方式也涉及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参与,采取经济、工程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农用地、市地、未利用土地等进行调整、安排、整治的一系列生产实践活动,因此,需要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影响、规划控制等进行多维思考,从而使土地整理活动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系统的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意义
(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沟浜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从而可以极大的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地类一致、高低一致的田块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面积;合理配套的田间排灌渠系可提高输水和排水能力,降低输水过程中损失,提高农田防洪抗涝能力;贯通田间的机耕路为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了基础条件,并延伸了农民到田头工作的出行距离。
(二)有效耕地面积,缓解耕地面积减少趋势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的来源主要有:(1)农田整理通过归并畸零不整的农田、田坎、沟渠和田间道路,使其成为单块较大的农田,即可新增不少有效耕地面积。根据土地详查资料,中国田坎面积高达1246.7万公顷、沟渠486.7万公顷、田间道路计约666.7万公顷。据调查,农田通过整理一般都能新增5-10%的耕地面积,仅此一项整理最终完成后,就可新增耕地面积近666.7万公顷。(2)村庄土地整理。若按国家《村镇规划标准》的上限指示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计算,即使到达人口高峰年时,农村建设用地还可以腾出近680万公顷土地,若50%能恢复为农田,可增加耕地340万公顷。(3)工矿废弃地及灾毁地复垦整理。中国目前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塌陷、挖损、压占、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80公顷,按33%复垦率计算,通过复垦整理土地可增加耕地93.3万公顷。通过三项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00万公顷,从耕地数量上一定程序上保证了中国人口高峰年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
(三)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现阶段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体现在土地整理中,也从单纯的增加耕地面积转为改善农村的整体风貌。如:重视农田防护林的建设,树种选择考虑防风美观兼顾;实行殡葬改革,进行坟墓迁移,进行集中统一安置;对农民新村进行统一规划,将改善农民居住水平与提高建设用地率相结合;保护水体不受影响,并在外河两侧进行圩堤建设,保证农业生产和居住安全。
(四)增强村级经济和农民个人经济实力,改善基层干群关系
由于进行泵站建设、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农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整理后土地质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整理后土地经营范围扩大,宜种性广,尤其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后可大大增加农民收入。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通过实现新增耕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实现指标有偿使用,增强村级经济实力。这些都可以有力地改善干群关系,真正体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步骤与方法
(一)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的和任务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区四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指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要纳入计划管理。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要与可用资金相匹配,合理确定年度任务;要制定有效措施,强化计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在切实查清土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可行性及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合理开发利用措施,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和项目确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凡开发荒山、荒地、荒滩,都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生态退耕地区,要加大平坝区、川地等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力度,对具备修建设梯田条件的缓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造;水资源不足、土地风蚀沙化严重的地区,要坚持“以水定地”,以农田整理为重点,努力完善防护林网,增加节水设施,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应根据土地适应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凡闲置的土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土地,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整理复垦成园地,开经项目验收,认定具备耕作条件的,视作补充耕地,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按可调整园地统计。在非农建设必须占用时,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外,仍须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实行“占一补一”。
(三)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都应按项目进行管理,逐步建立多元投资、分类管理、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机制。
搞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各省、市、区、县都应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计划和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有组织、有计划地建立流动、分级、分类的项目储备库,以满足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项目实施和验收;实行专家论证、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公告和合同等制度;对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逐步推行从业条件和资质管理。
加强单位和个人投资项目管理。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自行实施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国土资源部门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组织实施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社会投资项目管理。社会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
(四)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投入与支出管理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要切实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依法足额收取,专款专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多元投融资渠道。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批复的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会管理与监督;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
(五)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编制和落实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调整方案和协议,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土地权属调整应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土地权属调整,不应影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保证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有利于农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新增加的集体所有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耕地,应优先安排本集体农民使用,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六)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
努力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科学化。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工作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化建设。从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出发,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有计划、分步骤的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效益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形成技术、经济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
为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集约利用土地程度,切实改善我市农居点布局分散零乱、废弃工矿较多的现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管理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1〕263号)和《*市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杭造地办〔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目前新农村建设实际,现就如何开展建设用地复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立项管理
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或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撤并零散自然村退宅还耕和工矿企业用地退建还耕的行政村,规划复垦面积能确保大于或等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项目,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申请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实施)单位的书面申请;
2、反映项目区域内地类、土地权属界线的1∶1000—2000实测地形图或地籍图、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镇)、街道或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图;
3、可行性方案(包括整理复垦后可以增加的耕地面积、资金筹集计划、实施方案和整理复垦完成进度安排及期限);
4、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种地类面积、权属状况材料,相关土地权利人(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签订的土地权属调整协议;
5、项目区影像资料;
6、需要拆迁安置的项目,还须提供拆迁安置方案,安置用地区实测地形图、勘测定界资料及规划区位图。
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项目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实地踏看、复核,并负责填写《浙江省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呈报表》,在确保呈报材料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
建设用地复垦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抓好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工作。项目业主(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复垦面积、质量要求、复垦进度组织实施,负责按季将项目实施情况如实填写《浙江省建设用地整理情况检查登记表》,报当地乡(镇)、街道和市国土资源局备查。市国土资源局以项目完成期为考核周期,分年度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查。
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
项目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实施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验收,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的,按规定报*市国土资源局复验,经复验合格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认定。
项目申请初验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竣工验收表;
2、项目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建设用地复垦相关面积测量报告(测量员签名及测量单位公章);
4、项目所在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工程质量、新增耕地面积确认意见书;
5、整理前、中、后可对比照片(各三组以上);
6、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用红线标出复垦范围);
7、1∶10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幅图(用红线标出复垦范围);
8、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现状实测图、规划设计图、竣工验收图(复垦范围界限明确,标出土地分类面积)。
市初验对每个项目都必须到实地验收,填写项目初验评分表,参加验收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严格把关。市国土局对各类土地面积准确性负责;农业局对复垦工程质量负责;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运用情况负责。
四、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补助政策
1、对实施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乡(镇)、街道,验收后按实际复垦的净增耕地面积,根据项目工程量给予每亩12000元—18000元的补助资金。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复垦项目,由乡(镇)、街道负责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为止。
2、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后获取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30%奖励给项目所在的乡(镇)、街道,用于本乡(镇)、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乡(镇)、街道使用有余的指标,由市政府按每亩15000元的价格统一收购、调剂使用。
3、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必须从本乡(镇)、街道获得的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收益和土地出让金返回款中切出一部分资金,配套用于本乡(镇)、街道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复垦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我镇2011年经省国土厅批准的皖政地【2010】173号增减挂项目,涉及、枣林、李庄、、、张圩6个村居,19个自然村庄。在市、县第二、七批次初验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五批次村村庄复耕进度。同时对照县委下达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就我镇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成2011年增减挂任务
1、3月30日前完善五村村庄工程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2、加快村村庄复耕进度,严格按照县委规定的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3、村增减挂项目完成时间计划
二、2012年整体推进、占补平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体推进项目申报任务分解
1、根据我镇土地利用现状,2012年申报社居委整体推进项目,社居委位于合阜高速路两侧,村庄主要集中在高速路东侧,全村10个自然村庄,土地总面积6214.9亩,其中村庄面积574.42亩,水塘面积506.2亩,未利用土地面积444.1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7﹪。
2、依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我镇2012年申报县级废糖以及未利用土地占补项目400.0亩,任务分解分别是庄王社居委80.0亩、李庄村50.0亩、村50.0亩、侯集村50.0亩、杨湾村40.0亩、枣林村40.0亩、徐岗村30.0亩、张圩村20.0亩、村20.0亩、薛桥村20.0亩。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镇特殊的地形地貌2012年申报李庄村高标准化基本农田示范项目,项目区面积7787.6亩,其中耕地面积5606亩,水塘面积645亩,未利用土地面积617.8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15﹪,
三、2012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完成时间
1、整体推进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房屋结构、面积情况、居住户数、人口数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不定时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拟新建村庄选址、建设房型、户均面积、货币安置等情况;4月3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3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30日前完成建新区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2、高标准化基本农田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实际可耕地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4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20日前完成高标准化基本农田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3、占补平衡项目: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4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废塘进行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5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6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9月20日前完成废糖工程施工任务,申报县国土局验收。
四、工程施工方法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每个项目工程均交给复耕所在村的村民理事会或者招投标企业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工作协调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所产生的隐蔽工程由镇隐蔽工程领导组负责丈量登记,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组织领导
六、奖惩规定
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城乡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搞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以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鼓励耕地开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市鼓励扶持耕地开发复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抓住我市列入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的历史机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在政府主导和实施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进行土地复垦开发,着力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建设用地需要,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2011年起,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力争每年完成新增耕地1万亩,保证完成5000亩,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力争完成5万亩新增耕地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组织,谁投资,谁受益。市国土部门负责统筹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市国土局、财政局负责政府主导项目的安排和报审,以及社会力量投资项目的审核与监管。乡镇、村负责发动群众和投资人积极进行土地开发复垦并为项目实施创造好的施工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连片、规模适度。将补充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合理开发。
(三)保护森林资源、禁止毁林开荒。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设良好生态系统。
(四)规范程序,严格标准。遵照项目实施法定程序,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验收标准,确保通过项目实施达到补充耕地的目的。
四、项目管理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主导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国土、财政审核申报。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申请的开发项目首先要向市国土部门申报,市国土局经讨论研究后报市分管领导审批。当地农民自行开发的项目逐级申报。申报地块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符合补充耕地的要求,集中连片在30亩以上,单块面积不少于5亩。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年。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纳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库。
(二)项目业主单位取得批复后,应项目建设情况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告内容包括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项目承建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工程开工后,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办公制度,负责召集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单位解决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经费拨付等问题。
(三)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和标准进行施工,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负责及时返修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新增耕地指标全部纳入市级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
五、办理程序
(一)根据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确定可开发的非耕地块,并取得拥有土地所有权组织的同意。
(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可研报告后,由市国土局向忻州市国土局申请立项。
(三)立项批复后,由设计单位做出项目设计书或项目预算书,由国土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政府主导的项目由国土、财政组织招投标,取得施工资格的企业由国土局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四)所有项目实施实行监理制。由国土部门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监理单位。
(五)工程完工后,由市国土局申请忻州市国土局组织验收。
(六)项目通过验收并备案入库后,政府主导项目由国土部门申请财政拨款结算,其他项目经审计后依据工程决算由国土部门申请财政拨款补偿给进行土地开发的投资人。国土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本着合规、方便、快捷和急事急办的原则,尽可能简化办理程序,协调各方关系,为投资方提供便利。项目勘踏要在接到申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验收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向忻州市局作出报告,项目评审在本市进行。项目投资力争在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同财政部门沟通,补偿到位。尽可能帮助投资方联系优质设计单位,降低收费。
六、项目验收
土地复垦开发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先行组织自检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国土部门提出项目竣工初验申请。市国土部门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初验通过后,应将项目监督管理、自检
、初验等情况,按程序向忻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由忻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七、激励措施
(一)主体范围。积极鼓励支持有资金有能力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乡村集体组织和个人等投资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要像招商引资一样,创造宽松环境,积极吸引外省、外市企业和个人来我市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社会力量投资的开发项目同政府主导的项目一样对待,不设槛,不歧视,依法依规管理。
(二)奖励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社会力量投资开发的耕地,经验收合格的,政府除按工程决算补偿给投资方外,成绩突出的每亩再奖励500元,并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鼓励种地农民结合生产活动,联合并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实施的项目经验收备案后,除按有关规定付给补偿外,还可实行村造村有、户造户有、合造共有的制度,开发的耕地由造地户长期耕种,还可享受农业部门种粮补贴政策。各乡镇和村都要重视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支持、协调土地开发复垦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辖区内年度完成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00亩以上每亩奖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300元。另外乡镇、村引进扶持社会力量和农民进行土地开发的按每亩500元计奖给乡镇、村、国土所有关干部。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原平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领导小组,吸收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开发办等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协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报告、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等编制的审查以及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