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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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道路;照明
众所周知,农村山区公路技术标准较低,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2010年我国公路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某某省农村地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514起、死亡5000人,分别占全省事故总数的52.2%和71.8%,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已经占交通事故的极大比例,不容轻视[1]。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形势与事故特性,得出影响交通安全问题所在,并主要从工程的角度突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为改善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降低农村山区公路的交通事故率提供指导。
1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特征
1.1 事故多,死亡率少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里程、农村地区机动车以及驾驶员数量的迅速增长致使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近几年的农村山区公路建设,道路等级不断提高,道路条件不断改善,农村山区公路的事故致死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
1.2 下午和黄昏事故多
我们知道,下午2点到4点是人一天中最容易产生睡意的时段,也是农村地区群众出行的黄金时间,故下午事故发生较多;黄昏时分光线变暗,农村山区公路缺乏照明设施,驾驶员往往比较疲劳并抱有急躁心理,故黄昏发生事故亦比较多且发生死亡事故的比例也较大[3]。
1.3 交叉口事故多
一般来说,农村山区公路交叉口、出入口接入频繁,路通组成复杂、冲突点众多、几何设计不规范、视距不良、交通标志标线缺乏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4]。
1.4 碰撞事故多
农村山区公路道路宽度不足,交通组成复杂,超车现象严重是造成正面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路口众多、车辆安全性能较低是导致侧面碰撞事故多发的原因[5]。
1.5 摩托车和小货车事故多
摩托车和小货车是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车型,由于摩托车安全性能差,多为碰撞事故的受害者;小货车数量众多,失修失养,且改装车量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在事故中小货车比例较大。
2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组织原因
农村山区公路交通车辆挂靠现象普遍,运输组织化程度低,车辆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使用权被层层转包,外来车辆挂靠专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行车的安全动态无法掌握,使原来行之有效的预防性教育、检查、动态监控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同虚设,行车事故频频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呈上升趋势。
2.2 人员原因
从文化素质来看,农村山区交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近年来,相当单位与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接受了一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专业技术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个体和社会其他运输业户从业人员多数均未通过岗位培训。道路运输企业缺乏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高级人才[6]。
2.3 公路原因
很多山区公路桥梁引道过短,且紧接急弯,外侧临水塘;小半径急弯多,导致视距不良;桥梁坡度过大,竖曲线半径过小,无法观察对向交通情况大部分道路宽度不足,车辆错车困难;部分路段两侧分布有水塘,缺少防护;全路段缺乏照明设施。
3 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积极改善道路线形
在公路改造中,要保证弯道处有充分视距以及横断面改造。修复、加固路基路面,对于不同的路面破坏程度分别采用利用沙石、沥青等整平以及重新铺设等方法。改善交叉口的几何设计,保证交叉口处视距充分,结合出入口管理技术改建交叉口,使其具有满足行车要求的合理间距;保证出入口的视距和间距,合并过多出入口,改建接入位置不合理的出入口。在交叉口、出入口的改善对策中借鉴接入管理技术,提出适合农村山区公路交叉口的改善对策。
3.2 改善交通控制设施
在必要的位置合理设置标志标线;改善存在问题的标志标线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危险路段应设置对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如临水临崖处设置安全护栏。如若有摊点等其他障碍物侵占道路空间则严重影响交通行车环境,增加安全隐患。故应清除侵占道路空间的障碍物,保证道路通畅无助。
3.3 合理提供交通照明
关键词:农村客运;安全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客运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并成为农村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但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由于其市场较为混乱、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当前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交通工具安全性能普遍较差
农村地区由于交通管制不够严格,加之经费有限,许多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都较长,缺乏一定的安全性。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摩托车等就是当地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这些交通工具普遍价格较低,符合当地比较低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但实际上,这类交通工具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行车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需注意的是,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原因和道路等问题,这类安全性较低的交通工具在我国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相关的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这类交通工具不仅耗油量大,其存在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也是极需处理的潜在隐患。2.农村客运存在着运量与运力的矛盾农村地区由于大型交通工具的缺乏,所以客运量和客运能力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且越发明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与外界的交流日渐加强,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大。而由于交通工具的缺乏,以及相关人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工具的承载力,强行增大运量,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和道路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客运量和客运能力的矛盾更加明显,甚至有部分人员为从中谋取暴利,忽视了交通工具的基本安全设施的配置。
3.市场秩序长期混乱
由于许多不法分子趁机从中谋取利润,许多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都没有合法的驾驶证书和驾驶资质。这类人群的出现对当地的市场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也为当地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由于在全国范围内的具体交通管理制度并不完全相同,车辆的挂牌政策规定的也有所不同。许多车辆驾驶员便趁机打法律的球,披着“合法”的假外包装进行非法运营。这类现象在当前的农村地区仍旧比较普遍,导致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市场混乱,管理难度也比较大。
4.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由于资金、管理人才等缺乏,许多农村地区的交通管制都缺乏一定的管理效力,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相关的执法工作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农村交通市场的混乱和安全隐患的长期存在。农村的交通线一般具有线路较多、路况质量差等特征,由于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有限,加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难以顾忌到每一条交通线路。此外,由于相关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实地调查也比较少,缺乏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体制,导致许多农村交通道路处于失控的环境,违规现象、安全事故等时有发生。
二、强化农村安全管理的措施
1.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是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性提高的重要措施。可尽量争取获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交通管理条例的改进和完善。例如制定交通管理对农村交通工具种类的明确限制和规定,对超过运载能力的现象进行更严厉的惩罚等。通过制定严格的交通规范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可完善每个分区的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相关的设备配置,加强对违规现象的惩治,加强对“三无”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惩治力度等。通过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和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性。
2.推行农村便民利民措施
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主要是指给予农村地区居民的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聘请驾驶技术娴熟的驾驶人员;政府加强农村主要交通线路的修缮;以及交通部门多进行对居民的实地调查,提供更多的服务等。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使交通工作人员能够实现从劣势向主动管理的转变,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了解,和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以便于更好地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并且,交通部门人员可主动上门服务,为居民开办车辆牌证等,并对居民进行交通基本常识、交通管理奖惩制度等知识的普及,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农村“三无”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
3.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
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是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渠道。农村地区交通线路路况较差,道路规划等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许多交通道路甚至缺乏必要的交通提醒标志和路标等。甚至许多根本无法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也由于道路标志的缺乏,使得许多车辆强行通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此类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方面,加强对路况较差的道路的补修,提高其安全性,以使其能够满足基本的行车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相关的基本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严禁危险路段的通车。
三、结束语
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该概率,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推行农村便民利民制度,以及健全农村客运管理制度等方式,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作者:彭志伟 单位:广东高州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邱兆文,张广昕,孙晋伟.县域城乡客运安全问题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13,(2):69-71.
关键词:高速公路 交通安全管理 对策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在当今经济建设进一步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更是快速增加。交通状况不容乐观,改善交通状况更是刻不容缓。提高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高速公路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是搞好交通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
(1)交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交通安全教育主要针对维护交通安全的需要和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主要有以下内容:
进行交通法规和制度的宣传教育;
组织驾驶员学习,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安全政策;有针对性地组织交通安全、汽车新技术和特点的培训,如驾驶员、修理工、安全员等的培训。驾驶员的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包括政府、单位、家庭、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同时宣传教育方式要得当,因人而异。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视交通安全,包括事前教育,事后总结,不急功近利,奖罚分明;
交通事故现场知识培训,包括如何保护现场、照片取证、现场测量尺寸、寻求证人等;
进行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制定事故对策。要认真统计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季节以及线路;驾驶员年龄、性别、驾龄和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年龄、性别、职业,对事故重点人群和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行事故原因统计包括疾病、机械故障及其名称和分布、违规违章;
制作交通事故分布图。例如,利用市区地图,在上面用不同的符号表示不同的事故种类和事故严重程度,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情况,制订相应政策、法规,探索相关方法,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2)交通安全教育的方法
根据个交通参与者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将教育对象分为普通群众、公路沿线居民,驾驶员及交通管理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教育侧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类:
普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公路沿线公路居民的安全教育,杜绝行人交通事故;严格把好培训关,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建设高素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队伍。
二、加强驾驶员管理
机动车辆是有人来掌握的能否发挥交通工具的作用,同时注意交通安全,驾驶员是决定性的因素。
(1)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内容
驾驶员管理是一项内容较广泛的综合性工作,不但包括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档案整理、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许多具体的内容,还包括对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要求和训练等。
驾驶员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发动机车驾驶证;检查并办理驾驶员的换证、增驾及异动手续;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和教育;对驾驶员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研究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中的生理和心理特性;做好驾驶员的档案,随时提供各种统计数据。
(2)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交通事故是一种偶然发生的事件,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一切事故都有其产生的原因。经过大量的、多年的种种类型的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属于驾驶员方面产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性别、年龄、技能、气质、心理生理状况、情绪、疲劳、酗酒、受外界干扰等因素。对这些因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是可以大幅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践证明,开展对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是改善交通安全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
①安全知识教育
对驾驶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应定期进行,应着眼于驾驶员文化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车辆结构与性能知识,包括车辆一般结构知识、性能特点,重点是车辆制动、转向性能与安全行车的关系,驾驶员应掌握所驾车型在任何情况下如何制动车辆;车辆安全行驶常识,包括超车、会车、通过交叉路口、复杂道路条件下行车、装载、停车、防火等安全知识;车辆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行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维护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到安全机件的检查知识;交通事故的基础知识和自救措施。
②驾驶技术素质教育
驾驶技术素质教育是为了适应运输对象的服务要求,保障运输安全,不断提高驾驶员对运输对象的服务能力。驾驶技术素质教育包括以下方面:
驾驶技术知识,包括潮湿、污脏、雨或雪路面的驾驶、制动等安全操作要领,增强驾驶员处理不同路况问题的能力;货物运输知识,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以及危险品货物运输知识;旅客运输知识,包括旅客运输的特点和要求等。
(3)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主要是培养驾驶员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教育的内容包括对职业的认识、职业感情、职业理想等,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坚持文明行车,礼貌让车,关心客货安全和爱护车辆等方面。
(4)针对性教育
【关键词】轨道;交通;安全;体系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的系统,有自己的信号指挥系统,比其它的公共交通工具更加安全。但是由于轨道交通运量大,设施设备的科技含量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形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安全管理对于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现状
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例如指挥调度不当、司机失职、乘客缺乏逃生知识等,都很容易造成了城市轨道交通问题。虽然从硬件设备上来看,我国轨道交通都把安全问题放在了第一位,在设计时都考虑到了防和救的结合,但从管理角度看,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却还存在一些问题。从1999年和2000年两年中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类统计看,轨道交通中一般性事故与险性事故的比例为5∶4。从事故原因来看,一般性事故多是由于乘客没有遵守安全乘车规则造成的;而险性事故多是由于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引发的。此外还存在借车运营产生事故隐患的问题。
由以上轨道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中可以总结出存在于安全管理中的一些问题:(1)随着体制的改革,城市轨道交通部门安全监管的范围、人员、规章制度也都在变,这样就容易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出现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安全考核和相关措施不到位的情况。(2)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缺乏必要的手段,使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实施。(3)虽然硬件设施较为完善,但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防灾意识有待提高。(4)对乘客的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大,乘客缺乏发生事故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有关知识。
二、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若干因素分析
从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来看,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是人、车辆、线路以及法律等因素。
(1)人的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要以人为本,轨道安全管理也要以人为本。应充分考虑乘客的因素,保障广大乘客的安全。由于乘客的素质对轨道交通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乘客没有遵守乘车规则造成的,所以应加强对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减少由于乘客拥挤造成对轨道交通安全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疏忽引发事故的比例也较大,而且后果严重。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工作人员的失职有关系。
(2)车辆因素
地铁中虽然车站上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自动淋水灭火装置,但是车厢内为了防止触电均没有安装这种装置;此外,车厢虽然使用的是耐燃材料,但在燃烧后会散发大量的有毒气体。因此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充足有效,对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好与坏,会直接影响轨道交通的运行安全。
(3)线路因素
轨道交通是一个封闭式的交通系统,线路是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故的产生与线路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如地面轨道交通平面交叉口的密度较大、区间隧道内的照明条件差、缺少信号标志等都会影响交通安全。
(4)法律因素
在我国现有的轨道交通政策法规中,对安全管理虽有原则的、定性的要求,但缺少具体的管理条文及定量的衡量标准,也缺少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政策。
三、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手段
轨道交通作为现代化城市的快速交通工具,安全状况是其管理水平和各种质量的综合反映。“安全第一”是乘客的根本需求和首要标准。轨道交通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等诸多方面。除了一些突发性事故外,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有前兆的。为了更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从以下各方面着手来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1)加大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作为轨道交通的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设备运行状况计量检测体系,确保设备运作的安全度; 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给职工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并结合人体疲劳周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经常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使工作人员掌握危险时保护乘客减少伤害的技能,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地组织乘客疏散。
(2)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
作为乘客,应该增加有关安全、文明使用轨道交通的知识。例如,在车厢内发生意外的事故时,处于第一现场的乘客应该及时阻止事故的恶化;在事故发生后应听从地铁广播和工作人员指挥,紧张有序地离开事故现场;平时应多注意站厅站台上的各种安全标识。
(3)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制定在发生轨道交通事故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快排除事故,保护乘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不仅可以指导各类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演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准备状态,而且还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混乱而延误事故救援,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提高轨道交通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
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系统中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应尽可能地利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高科技手段。如采用高技术支持的信息管理、应急处置系统等来确保各种事件发生时的信息传输通畅以及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采用列车运行智能化调度系统,减少因人工疏忽所引发的各种故障或事故;采用线网综合运营协调系统,保证网络中各车辆的高效、安全、可靠运行。
四、基于安全信息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信息管理机制,同时还要有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作为前端支持系统。因此,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其引起的一些组织机构、管理程序、信息加工处理方式的变化。安全信息系统是安全管理组织的“神经中枢”,信息中心是安全管理活动的“大脑”,负责安全信息的响应和动作,指挥、协调人员和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并统一进程。要使该体系真正有效地运作,必须强化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和建立有效的安全信息响应保证体系。
1、强化安全信息采集
避免安全信息获取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是确保安全信息收集准确、及时的前提条件。安全信息的采集包括采集内容和采集渠道。
2、推行消除隐患的全过程管理
全过程管理的核心是强调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管理,以对隐患的发现、登记、安全整改措施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将其传送到安全信息中心。对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其检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应传递到信息中心,并将所得信息纳入信息系统备案待查,以指导生产现场正常运行,整理分析出重要隐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落实安全信息采集制度
对安全信息的收集除在组织上保证外,更重要的是要给予制度上的保证,需制定一系列信息运行办法、管理制度、奖惩方案,使每个安全员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
4、建立立体的安全信息获取网络渠道
为了使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处理、存储等有制度保证,应建立严密的纵横交织的安全信息网。纵向安全信息网是指由企业决策层、职能部门、作业班组组成的多级安全信息网,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各级安全人员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信息的收、发、送工作;横向安全信息网则是由各级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生产单位等组成的安全信息网,依据所规定的义务和程序,及时将有关的安全信息送到安全信息中心。
五、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1、做好有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作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因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只能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虽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一样,都具有强制性特征,但是在明确性和稳定性这两方面却无法与法律手段相比,所以尽管目前依靠行政手段建设的安全管理体系还比较稳定,但是仍然存在着长期隐患。笔者认为,可以首先可以通过建设地方法规的方式来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在取得成效和积累经验的同时推动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
2、对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进行合理把握
我国目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规模大多较小,并且存在着身兼数职、专业人员匮乏等情况,无法充分发挥出相应的监管职能。笔者认为,目前已经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可以采用试点的方式完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监管部门建设,同时保证该部门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之问的独立性,并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待一段时
3、明确对设备质量安全的要求
想要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实际效果,就必须要拥有相应的设备支持。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所制定的有针对性的设备质量要求体系。就各地的实际营运效果来看,在营运初期,城市轨道交通的盈利性往往较差,所以对于设备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做到规定要求的设备必须投入,规定之外的,由运营方和投资方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投入,以免使运营商因为过高的初期投入而放弃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中。
4、做好评估和审核工作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到正式投入运营的这段时间内,运营商必须邀请当地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等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这也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申请运营许可证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在进入正式运营阶段之后,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是由安全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果运营商在明知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做出任何的整改决定,那么安全监督部门就应视实际情况予以吊销运营许可证的处理。
5、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想要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就必须从工作人员和乘客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工作人员,除了要安排有关考试科目来促使工作人员对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外,运营商或安全监督部门也应注意定期对那些正式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在巩固旧知识的同时帮助他们了解新的安全内容。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进行安全演习来锻炼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乘客方面,则主要依靠宣传板、宣传报、乘务人员宣讲等活动使他们了解如何预防和应对突发的安全事件,另外,就是要严格要求乘客的乘坐行为,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在融合进入我们的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安全隐患,只有绝对的危险,没有绝对的安全,这就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把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放在心上。我们还应当分别从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做好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并且做好应急措施,将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 崔艳萍;唐祯敏;武旭地铁行车安全保障系统的研究[期刊论文]-都市快轨交通 2004(03)
[2] 张殿业;金健;杨京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研究体系[期刊论文]-都市快轨交通 2004(04)
摘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高校校园开放程度的加大,校园交通安全隐患逐渐受到重视。为了给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文中以新疆农业大学为例,通过对校园交通现状的调查,归纳了现阶段存在的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分析了隐患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这些隐患的对策。
关键词:交通安全;高校;安全隐患;管理对策
高校校园是城市结构组成的特殊部分,其交通类型通常是以高校师生上下课和日常生活出行为主的人为活动,与城市交通、社区交通千差万别。随着机动车大量涌入校园,车辆和人之间的矛盾显现,且快速增加。然而中国在校园交通安全方面的研究比美国等西方国家起步晚,针对校园安全对策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和全面,为了保障高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校园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研究非常有必要。
1新疆农业大学校园交通现状
以新疆农业大学(以下简称农大)为例对在校师生、退休教职工及家属生活区以交通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共发放1140份问卷,回收1138份,回收率99%。由于是针对校园交通,调查对象中学生所占比重最高,有925人,占81.3%,在校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分别为66、60人,各占5.8%和5.3%,其他人员(周边商户、停车场管理人员等)共87人,占7.6%。交通调查主要从校园交通安全问题涉及的人车冲突、管理体制、安全基础设施、学生安全意识四方面展开。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列出农大存在的主要交通安全隐患(见表1)。
2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分析
2.1人车冲突
高校校园的交通环境较特殊,其主要参与者是在校师生,交通方式以步行为主,属于慢通。而且由于作息时间统一,在固定时间段内人流量会表现出阵发性,在正常工作日,每天8:40—10:00会出现人流与车流早高峰(下文默认为高峰时段)。在正常工作日的早高峰期间出现了人流和车流高峰,集中表现为人、车混行,人、车抢道。考虑到农大的实际情况,其校园道路和周边道路是相互贯通的,联系非常密切,所以在早高峰时段,很多机动车司机会选择驾驶车辆进入农大校园道路,穿过学校,从而避开高峰时段所带来的交通拥堵。这无疑使农大的校园道路承担了城市道路的任务,增大了道路压力,在农大道路宽度不变的情况下,会对师生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2.1.1道路宽度不足
道路宽度不足是人车冲突中的重要因素。道路宽度包括机动车道宽度、非机动车道宽度和人行道宽度,如果道路宽度不足,在高峰期间,人会进入机动车道,出现人、车混行,安全隐患显而易见。分别对农大家属区道路、教学区和学生住宿生活区道路进行测量和数据采集,得到家属区道路网分布、教学区-公寓楼道路网分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城市道路的两幅车道宽度为7.50m,单幅混行车道宽度为3.75m,人行道宽度为2.2m。经统计,农大生活区道路共12条,其中9条为两幅路,占总数的75%,只有1条达到规范要求,合格率仅8.3%;单幅混行车道3条,占总数的25%,其宽度均在5m以上,合格率为100%;人行道宽度为1.2m,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甚至有的路段没有人行道。另外,农大道路均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农大生活区内建有农大附中和农大幼儿园两所颇具规模的学校,且生活区的道路是连接农大东路和西外环路的重要支路。在交通高峰时段,大量学生、校车、送孩子的家长及家长驾驶的车辆、家属区住户及住户驾驶的车辆、来回过路的社会车辆聚集于此,对生活区的道路需求很大,以生活区现有道路宽度无法满足高峰时段人与机动车的出行需求,出现人、车混行,人、车抢道是必然的,导致行人的安全很难得到保障。如图2所示,除动医学院楼前的分支路和继续教育学院楼前的环草坪路外,教学区道路宽度基本在6m以上,学生生活区的公寓楼前路也较宽松,虽然不满足规范要求,但可满足师生正常学习、生活所需。但由于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校园内的人流量是阵发性的,在特定时间如上下课期间,人流突然骤增,导致学生与校园内行驶的外来车辆和后勤车辆等挣道、抢道而行。
2.1.2停车场设置不合理
随着学校开放程度的加深、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及高校后勤的社会化,越来越多的机动车涌入校园,出现许多路边停车、教学楼前随意停车、食堂前车辆乱停等现象,不仅占用很多道路资源,而且在高峰时段内极易造成校园交通拥堵,产生安全隐患。教学区停车集中在教学楼与体育馆前,以教职工用车居多,其他车辆包括外来临时车辆、后勤车辆、外来办事车辆等。停车场设置在教学楼和学院楼前,占用了过多的道路和公共空间,势必会在人流高峰时段造成道路拥堵,降低师生上下课时道路的流畅程度,在车辆停放或驶离时也会带来相应的交通安全问题。从表6、表7可知:生活区停车多集中在附属小学和幼儿园停车场,其中住家户停车211车次,占总车次的60.6%;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停车96车次,占总数的27.6%;外来车辆、商店配送货物车辆等其他车辆停车41次,占11.58%。住家户一般会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对交通影响较小,造成道路拥堵的主要是送孩子上学的家长所驾驶的机动车。由于停车场距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且路上来往车辆较多、调头不方便等,家长很少将车停在规定的停车场内,一般会在路边临时停车,对于生活区宽度5.6m左右的道路而言,车辆乱停乱放占用了大量道路面积,势必造成拥堵,产生交通安全隐患。
2.2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校园交通管理方法主要有封闭式管理、半封闭式管理、全开放式管理3种,农大采用半封闭式管理,由各进出口的门卫对进出校园的人和车辆进行管理。然而农大管理机构中对进出的行人和车辆进行管理的部门较模糊,门卫只是简单地对进出的人和车辆进行基本信息记录,至于这些人和车辆进入校园的目的、去向并不记录。因为没有设立明确的校园交通管理机构,无法及时、迅速地处理突发性校园交通状况,致使在校师生的利益得不到及时维护;因没有制定合理合法的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处理紧急情况也没有相应的文件依据。
2.3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足
高校拥有自己完整的内部道路网,其属于城市道路网又独立于城市道路网,应配有相对应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如红绿灯、人车分流护栏、人员密集部位的安全提示标志、车辆经常出入路口的反光镜、限速标志,并在高峰时段对主要路段进行车辆管制。然而农大道路网中只有个别交叉路口设有人行横道,有的人行横道线不清晰,少部分路面上设有车道分割线,缺少限速标牌,在特殊路段只有少量减速带及机动车隔离杆;生活区的人行道过窄,其中附中南路的人行横道不仅窄而且高,不宽阔的人行横道上还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树木,使人行道变得更拥挤,行人、学生不得不进入机动车道与车混行,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2.4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近年来,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不仅仅只有肇事者方面的原因,也有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方面的原因。在校园道路上随处可见的是手握手机行走匆匆的“低头党”,在路上嬉戏打闹的学生,戴耳机听歌、聊微信的学生,其中也不乏在校教师。也有小部分学生在路上玩滑板、骑单车,且速度很快,很少注意道路上过往车辆。由于校园道路的特殊交通环境,许多学生甚至老师主观意识中认为校园内的交通是安全的、车让人行是必然的,这种错误的麻痹思想是造成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3改善措施
3.1减少人车冲突
3.1.1减少进入校园的交通量
车辆需办理通行证才能进入校园;鼓励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实行教职工车辆单双号限行,有些教职工为了减少麻烦,会放弃驾驶私人车辆上班;鼓励幼儿园的孩子乘坐校车,减少家长驾驶的车辆数。在正常工作日高峰时段或特殊时段限制或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对于学校的后勤车辆,规定允许进入学校的时间段,避开人流高峰。重新施划车道分割线,在生活区的一些较小交叉口设置禁止左转或禁止右转标志,把一些道路宽度勉强够用的双向路段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成单行道,从而降低通行量。教学区内规定“车让人行”,行人优先通行,在重要道路上特殊时段禁止车辆通行。
3.1.2优化停车场
在保证师生上下课流畅度的前提下对建在教学楼前的停车场进行优化,合理利用停车场面积,寻求最优停放车辆数,避免空间浪费。对大停车场进行改造,拓宽停车场大门,方便车辆进出。收取停车费,从经济上限制停车数量,对教职工实行正常收费标准,对外来车辆采取长、短时收费。从时间上限制停车数量,根据正常作息时间规定教职工停车时间,将外来车辆分为办事车辆和纯粹停车,外来办事车辆可适当延长停车时间,纯粹停车则严格限制其停车时长。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设置明显的提示牌,以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影响校园交通。
3.2完善管理体制设置
专门的校园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将保卫处设置成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制定合法合理的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给保卫处实行交通管理提供文件依据,强化保卫处在校园交通管理方面的权利。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考虑到保卫处处理紧急情况的局限性,与交警部门相协调,帮助保卫处更好地进行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3.3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在校园道路上合理设置减速带,并设置明显的减速、限速标识标牌及道路标识标线,严格控制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交叉口设置清晰的斑马线、让行线或禁行线,保证校园道路以人为先、车让人行。对生活区人行道进行改造,降低特定路段的人行道高度,并移栽人行道上的树木。在所有校园道路上安装监控探头,为突发事故提供真实的视频证据,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
3.4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为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可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交通安全课,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还可通过交警部门开办校园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方法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师生时刻保持一颗警惕交通安全隐患的心。
4结语
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工作、生活和学习在校园内每一位成员的利益,需引起大家的重视。对于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的研究,不仅要找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对策,更要找到产生这些安全隐患的原因并从根本上解决它,同时要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提高警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1]杜一鹏.关于高校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思考[J].高校后勤研究,2010(6).
[2]张敏.高校校园交通系统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07.
[3]李伟.高校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4).
[4]徐春利,戚利强.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浅析[J].高校后勤研究,2009(6).
[5]朱建军.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分析及对策研究:以江苏大学为例[J].镇江高专学报,2012,25(2).
[6]丁良平.大学校园交通现状及管理对策[J].常州工学院学报,2011,24(3/4).
[7]刘唐志,闵强,周静,等.学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研究[J].公路与汽运,2014(1).
[8]李家顺,李淑庆,钱小兵.减速带在校园交通安全的应用研究[J].交通信息与安全,2011(1).
由于施工会给沿线居民的出行、生活及交叉道路的车辆通行带来一定影响,因此,道路施工期间应采用分段封闭围挡施工,施工断道前,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形式施工断道通知,以便施工断道期间市民选择最佳的交通路线,将施工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降到最小,同时与道路交通、市政管理等部门签订有关协议,使施工得以顺利进行;施工断道期间,按照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所断道两端十字路口设置“前方施工断道,请绕行”等警示标志,并在十字路口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完毕及时修复道路,恢复交通。施工中,服从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部署,科学周密安排施工作业,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实行全天24h值班,在断道两端十字路口处,设立醒目的反光交通安全标志。
全体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段实行全员参加的全方位保通体系,同时对施工人员及沿线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做好与市政道路、公安交警等单位的协调。高处作业避免上下交叉,上下交叉作业不能在同一个垂直面内进行。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平台下面,要设专门的监护人员,必要时要设置防护层,注意平台上堆放的物件数量和高度。每一个作业平台上,注明平台的容许荷载值,由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桥梁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严密监控结构、支撑、边坡支护及脚手架的稳定性,尤其是在不良气候条件下,应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预防结构、支撑、边坡及脚手架的坍塌。重视临时拉电的规范管理,定期检查电缆和其他设备的使用状况,当发现电缆绝缘存在问题时,要及时处理或更换。加强对变压器等容易出现故障火花的设备的检查维修,选用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设备。电气设备的外壳与盖之间设有闭锁装置,保证不合盖打不开电源,打开电源则不能拆卸盖。加强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手提式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避免触电伤人。瑏瑡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动态设计,根据施工中反馈的信息和监测资料完善设计。
瑏瑢做好在道路与桥台、横向构筑物等连接处设置过渡段,土质路基压实度标准严格按设计执行,切实减少在此路段的跳车现象。瑏瑣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防护,如发现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对行车有影响,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瑏瑤作业人员在进行桥面作业时,禁止穿带钉鞋、凉鞋、塑料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瑏瑥施工过程中,在高处作业、双层作业和立体施工时,须采取安全网防护等安全措施。
2旧路改造运营期间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①旧路改造的路基和桥涵应进行检测,必要时加固,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的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②旧路改造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场地和相邻通行道路间进行围护、隔离,保证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要做到剩余部分道路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应做到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应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③旧路改造部分,原有道路等级升级后,应更换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使其与之配套。④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通行。
3交通及沿线设施对策措施
①在公路上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识、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②路线设计时应考虑标志、标线的设置,并与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相互配合。标志、标线的设计应准确,充分体现路线设计意图。路侧设计受限制的路段,应合理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安全。③对于高填方等危险路段,建议采用适当防护等级的护栏。④可能存在坠物、弃物的地点,均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落网等适当的防护设施。⑤公路绿化应注意保证公路的视距要求,粗细树枝及矮林均不得伸入公路限界内,以免发生危险。⑥特殊情况下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养护作业时,应设置限制速度等醒目的交通警示、诱导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改(扩)建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应进行专门设计。⑦交通标志。项目主要设置指路标志、禁令标志、预告标志等交通标志。项目无照明设施时,所设标志建议均采用反光材料制成,以提高交通标志的夜间可见功能,保证交通安全。⑧交通标线。工程的标线(路面标线)主要包括宽度不同、虚实不一的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立交斑马线、导向箭头等。根据道路的使用功能,分别表示出右侧路缘带、车行道、硬路肩以及交叉口的渠化标线车道指向,以便车辆各行其道,完善交通流的组织,达到行车安全之目的。⑨交通标志结构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10m高,重现期为50a10min平均最大风速值,并不得小于22m/s。
4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①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和“一个承诺”。②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公路安全运营管理组织结构,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要设置直属于运营管理机构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得与其他部门合并设置;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增强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④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如防护设施、交通信号设施、警示及预示标志、照明设施、报警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尤其是事故多发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路侧广告牌、牌匾和警示标志牢固性的日常检查;加强工作人员作业时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的检查;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⑤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公路交通情况的监测,对出现事故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公路尽快恢复畅通。⑥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运营。加强对公路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⑦建立完善的公路安全运营管理组织结构,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公路运营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得以协调、顺畅地进行。⑧配备齐全的公路、桥梁养护维修队伍,制定完整的公路设施维护检修规范、通过计划检修与故障报修相结合的方式,使公路各种设施、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公路、桥梁运行安全,提高养护维修反应速度,提高运营期间的安全可靠性。
制定完整有效的员工培训制度和考核上岗标准,通过激励手段与处罚措施相结合,促进公路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提高,提高安全设施的使用水平,保证公路安全运营。⑩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对公路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报当地相关监管监察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瑏瑡维护、维修时首先进行区域封闭,放置施工提示标志(大型施工从2km外即开始设置),隔离用的反光锥筒,以及必要的电子提示版和警示灯具等。长距离封闭区域,应有人昼夜值守,对碰倒的反光锥筒、警示标志等进行及时维护和摆正。其次是人身安全,每班组设置安全员至少一名,挥舞红旗或者警示灯具等,提醒来车注意施工地段,并监护班组人员安全。全体人员身穿橘红色施工服装,或着反光背心。三是管理职责,每次上路前应由养护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提示或教育,平时要加强安全培训,同时年初要层层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瑏瑢应加大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在永定河大桥设置监控、检查设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过大桥。(本文来自于《内蒙古公路与运输》杂志。《内蒙古公路与运输》杂志简介详见。)
5结语
第一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依法管理”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村(社区)长为辖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提出管理对策,落实经费保障,并组织实施。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四长”负责制的内容
第四条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应构建,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效机制的要求,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社区)应设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上下协调一致,纵横配合紧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级管理网络。
第五条市、县区乡镇政府成立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构,应由政府主管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向同级职能部门和下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文,提出具体要求,部署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本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提出予以表彰奖励的意见,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解决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应坚决落实。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工作应每年签订责任书。上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乡镇政府与村社(社区)各单位、部门、村社与车主及驾驶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到每一个企业,伸延到每一名车主、驾驶人及从业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及事故预防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察检查和宏观管理。市政府每半年,县(区)政府每季度,应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督察、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
县(区)级人民政府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处置突发事件交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村级社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或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应亲自挂帅,村(社区)干部全体负责,驻村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以领导小组为依托,村(社区)干部为主体,驻村干部为先导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列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区)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乡镇、村社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县(区)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督促、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职能部门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意见,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赶集、庙会等群众集中的有利时机,强化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宣传的内容。
第十六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村委会(社区)应当加强对本村(社区)村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着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安、交通、公路、卫生、城建、运管、农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互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第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签署后,由该级政府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助,有关部门应服从指挥和调度,积极参加,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救援网络,确保交通事故伤者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在组织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或隐患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查处。
法律、法规对查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个人,人民政府应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成交通、公路部门对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存在隐患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对道路安全情况进行评估,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力度,及时修复水毁、坍塌路面,改造急弯、陡坡、窄路、窄桥、傍山险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养护,落实养护、施工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应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二十三条对通行的道路存在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的点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治理措施,接到报告的政府应责成公路、交通部门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整改意见专题上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向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未予治理,由于道路原因而在此路段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路段,工程主管部门应告知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设施,配备安全员。对不按规定施工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施工单位及主管单位的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级交通、公路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公安派出所应根据辖区道路状况,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行车安全确有严重影响的应适时组织人员疏导交通、撒沙防滑,必要时可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封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以保证交通安全。
第五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对公安、交通、运管、公路、农机、工商等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强化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督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组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路面监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严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重点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考核,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驾驶证的核发,严格机动车辆牌证发放及检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报废、改装车辆管理。认真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治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从严处罚交通肇事者。
三)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客运市场发展规划,强化客运站点源头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进出站管理制度,禁止站(点)外发车。负责运输企业的资质审定,负责农村客运站点、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行业安全源头监管,严把客货运从业人员资质关。督促、检查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制度。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二级以下公路夜间禁行30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规定。合理调配客运班线,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乡村道路发放大型客运车辆。加强汽车性能检测、车辆技术等级划定以及二级维护。强化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行业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四)公路、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本辖区公路建设和运输发展规划,实施市内国省道、县乡道、通村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和管理,对新建、改建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确保设计合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路段,组织专家实地勘察论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参与取缔占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违法占道问题,纠正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农机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严格农机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定期向政府汇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农机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农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交通事故,规范农机销售市场。
六)城建、工商、质监、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监察、规划等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章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职责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直接负责监督村社区落实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的职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八条乡镇、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农业机械以及车主、驾驶人的源头安全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基础台帐,对各类车辆、驾驶人、车主实行户籍化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村委会(社区)应督促新购车辆挂牌入户和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培训、考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乡镇、村(社区)应建立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信息员制度。
第七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实施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工作;
三)保障交通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
四)教育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登记其驾驶证和身份证件;
七)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组织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设施和道路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交通事故多发单位和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靠实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改进交通安全设施。
第八章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赣公字[2012]93号和饶公字[2012]58号文件精神,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社会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县公安局政委刘波为组长。由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大队秩序科、法宣科、车管所、办公室、事故处理科负责人、县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要切实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要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编写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开展交通安全课堂教育。要在有条件的学校逐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情景模拟教学、交通安全游戏体验等方式,寓教于乐,促进学生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要适时组织策划针对学生的文明交通倡导活动,引导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出行安全。
2、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考试和竞赛活动。要督促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每人每学期至少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教基地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亲属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公安交警大队及各科室中队要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教育局、交警大队和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交警大队及其科室中队要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高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切实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监管
教育局、交警大队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教育局、交警大队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届时组成由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交警大队与教育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