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09:58:1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常见的德育原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策略
土建施工企业的基本操作规范要求企业重点抓好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提高土建施工质量,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关注现场的施工质量。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监督进度要求和操作规范的执行;做好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图纸资料的存档和交接;建立土建项目的台账和进度记录;做好现场秩序与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对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投诉和异议进行及时处理,从而促进服务满意度的进一步提高;招标、概算的工程量审核;配合设备部门做好现场设备的调试安装工作;工程建设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等。
1 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加强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是应对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给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发展与生存,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土建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土建施工的质量也是企业能力与形象的代表,所以,土建企业要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胜利。
第二,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随着我国建筑科技的快速发展,各项施工工艺也变得愈加困难和复杂,这就为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化的协作生产要求建筑企业不断实现施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科学的现场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专业化的协作与分工,满足现代化大生产的各项要求。
第三,土建项目的现场施工效率是整个企业生产力的标志,也是企业市场价值和竞争力的体现。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会对土建项目的收益、成本、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如果土建施工现场的操作不标准、资源浪费、管理混乱问题得不到解决,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建筑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2 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原则
2.1 规范性原则
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手段能够为土建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的提高和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各个土建工程施工现场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以相关的行业规范和国家法律为基础,实现现场管理的规范化,从而有效降低违法行为和合同纠纷的发生几率。同时,合理有效的现场管理规范能够实现土建施工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的协调统一,从而极大地提升土建施工现场的工作和管理效率。
2.2 科学性原则
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工作要符合合理与科学的双重原则,力争实现科学化的现场管理,使这一管理过程能满足建筑行业现代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还要实现作业流程和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提高现场各项施工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实现施工现场的科学、安全设置。
2.3 经济性原则
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要避免原有的只重视施工质量和进度,而不顾施工安全和成本的问题,转变不合理的进度观和生产观,要力争实现土建施工中各个经营生产要素的少投入多产出,形成处处时时精打细算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减低不合理开支的数量和浪费现象。
3 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
土建施工的现场管理内容主要涉及安全施工管理、现场材料管理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等,为进一步优化土建施工现场管理过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和协调管理。由于土建工程往往需要较长的施工周期,所以,现场施工过程中常会遇到各种突发问题,如机械故障、材料短缺、天气恶劣、停电和停水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良好的解决,必然会对整个现场施工过程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土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引起工期延误,最终带来经济损失。因此,现场施工管理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积极的管理措施,实现施工现场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调,从而保证发生施工障碍时能够及时解除,并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第二,加强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在土建项目的施工中,施工材料的支出往往会占据整个工程成本的大部分,所以,加强现场管理中的材料管理,能够有助于工程成本的降低,提升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率,对于整个土建施工过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采购施工原料之前就要对材料市场进行深入准确的调查,形成对施工质量要求和施工技术的客观认识,保证所选购原料的高质量低价格。在现场材料使用过程中,也要执行相应的制度规范,既要对材料的发放、储存、管理、供应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又要做好材料配置的规划管理。同时,还要对材料管理和采购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施工材料管理体制,从而提高施工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少施工现场的浪费现象,促进工程收益的提高。第三,强化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由于土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和用具种类众多,且整个施工程序较为复杂,施工过程所需的技术重要也十分丰富,这就会凸显出施工人员技术技能欠缺的问题,而施工中的违规操作和技术不过关也是引起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所以,强化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对于整个施工过程都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一方面,要加强技术人员自身的技术学习工作。技术人员能够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也是整个土建工程的技术主体,所以,只有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开展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习活动,从而不断提升技术指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才能够提升整个土建工程的质量和施工效率。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指导工作。由于现场的实际施工人员通常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较低,因而,在进行技术指导时,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耐心,以及表达能力,从而保证所有施工者都能够形成对土建施工技术要求细致、全面、准确的了解,只有这样土建施工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才能够得到保证。
4 总结
综上所述,土建项目施工的现场管理关系到企业中的每个管理者和工作者,由于土建施工项目自身存在易受外界影响和周期长等特点,因而大大增加了现场管理的难度,也带来了很多管理问题,因此,施工单位在实施土建项目的现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贯彻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并设计出适用于企业自身的具体的管理方案,做好施工开始前的协调工作,实现各个部门的良好沟通,树立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所有工作人员充分了解自身职责,同时,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终促进土建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赵生.土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策略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6):120
[2]黄勇位.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探讨[J].新建设: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8):153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原则;常见问题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扩建与改造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电气系统关系到建筑工程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关系到建筑设计功能的实现。针对我国建筑工程电气施工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在现代建筑电气设计中必须加强现有问题的调研与分析。
一、建筑电气设计概述
在过去的建筑工程设计中,大多设计工作人员都有着这么一个片面的认识,即建筑电气设计工作中,所牵涉的管线和设备多数都是可有可无的,只要在设计工作中做好电力分配、输送就可以了,同时在管线的采用中,选择管径小、数量少和辐射较为简单的管线。就这种错误的认识而言,极容易造成电气工作与建筑结构配合要求被人们忽视,进而造成巨大的建筑安全隐患和电气质量缺陷,以致于在日后建筑物使用中极容易引起重大的电气事故和安全隐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现代化电子产品的不断涌现和大规模建筑产业的不断兴起,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电气设计领域所涉及到的电气设备、线路布置较为复杂,同时受到的影响因素也逐步增多,这就为建筑电气设计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与困扰。因此我们在设计中应遵循设计原则,正确认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
设计中必须始终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设计规程。对于某些行业、部门和地区的工程设计任务,还应该遵守这些行业、部门和地区的有关规定。但是,在规范的前提下,应该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树立服务思想。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满足建筑物的功能
即满足照明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温度及新风量,也就是舒适卫生;满足上下、左右的运输通道畅通无阻;满足特殊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一些电气设施的用电,展厅的工艺照明及电力用电等。
2、考虑实际经济效益
节能应按国情考虑实际经济效益,不能因为节能而过高地消耗投资,增加运行费用。而是应该让增加的部分投资,能在几年或较短的时间内用节能减少下来的运行费用进行回收。
3、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
节能的着眼点,应是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首先找出哪些地方的能量消耗是与发挥建筑物功能无关的,再考虑采取什么措施节能。如变压器的功率损耗,传输电能线路上的有功损耗都是无用的能量损耗,又如量大面广的照明容量,宜采用先进技术使其能耗降低。因此,节能措施也应贯彻实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三、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代建筑电气使用现状的调研中,建筑电气设计中忽视的一些问题影响了建筑电气系统的使用安全性及使用便捷性。例如,在住宅设计中配电箱的选择时,需要设计人员将工业场所使用的配电箱使用与住宅建筑中,造成了配电箱功率的浪费。另外,建筑电气设计时导线敷设过程中未经保护即进入距地1.4m照明开关,使得照明开关存在安全隐患。另外,线路设计中为考虑装修对线路的影响,造成装修过程中线路打断等问题也是建筑电气设计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在我国节约型社会构建中,节能荧光灯是现代装修中常用灯具。根据其螺口灯座特点,在电气设计中应改变传统卡扣灯座的应用。以螺口灯座为基础提高装修便捷性、减少更换灯座造成的浪费。针对建筑物内遇水空间,在电气设计汇总还应考虑防水性能。针对浴室、厨房、公用卫生间潮湿环境对电气系统的影响选择适宜电气设备进行防护,保障用电安全。
四、设计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建筑电气设计中既要充分的考虑到电负荷日益增长需求,又要满足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在现阶段社会发展中,科技发展离不开电器,从某种意义上分析,可以说建筑电气决定了建筑行业现代化程度和社会的发展程度。
1、配电回路问题
配电回路是每个住宅室内配电线路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在过去的配电线路设计中,设计工作人员往往忽视了回路的重要性,少设、错误设计甚至是不设置相应回路线,这就造成电力输送中各种隐患现象较多,严重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而目前在住宅中,一般而言,在卧室、客厅等重要场所都会设置一些空调或者保温降温装置,而对于空调等温度控制装置而言,通常都具有着两个以上的回路,因此在这些房间回路设计中应当不少于5个。同时对于回路支线的截面设计也不能够小于2.5mm2铜芯绝缘导线,导线基本上都采用铜芯绝缘线穿管或电缆暗敷设方式,穿线管采用符合阻燃性能要求的PVC管,严禁导线直埋墙敷设。
2、电气线路导线问题
(1)住宅室内配线要用铜芯塑料线。而在日常工作中,有的为了节省投资,导线选用铝芯塑料线,这样一来就为日后用电安全埋下隐患。我们知道铜导线比铝导线机械强度高,导电性能强,同样截面的铜导线使用寿命比铝线长。由于铝线熔点低,表面极易氧化,一旦线路过负荷,铝导线较铜导线易于起火,发生火灾事故。
(2)住宅室内导线截面应选择大一些,如进户线至少应选用10mm2铜芯塑料线,最好选用16mm2铜芯塑料线,空调回路应不小于4mm2铜芯塑料线,普通插座及照明回路导线选用2.5mm铜芯塑料线。照明前端设置了光照度传感器,根据传感器的照度值实现照明的自动控制。因为家用电器(如微波炉、气体放电灯和镇流器等)产生的非线性负荷日益增多,使线路产生谐波,而住宅导线的选择通常是按机械强度、发热条件、经济电流密度和电压损失等因素考虑,往往忽略电压质量和这些谐波的影响,另外我国迄今没有载流量标准,设计手册等资料所提供的载流量都是制造商(生产厂家)提供的,较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的载流量约大20%,而设计中又多未考虑多回路并列暗敷设时相互发热而导致载流量的下降。导线截面过小,将引起回路阻抗增大,电压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一点在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电梯监控系统。监控点工作状况描述:电梯故障报警;电源开闭状态;电梯上下行状态。另外导线截面过小还会使导线发热加剧,绝缘老化加速,易使导线发生线间短路和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人身电击事故。
3、电缆线路的合理设计
在一个工程中,线路左右上下纵横交错,小工程线路全长不下万米,大工程更是不计其数,所以线路上的总有功损耗是相当可观的,减少线路上的能耗必须引起设计重视。在建筑中,低压配电室应靠近竖井,而且由低压配电室提供给每个竖井的干线,不至于产生支线沿着于线倒送的现象,亦即低压配电室与竖井位置的布局上应使线路都分向前送,尽可能减少回头输送电能的支线。另外,还可利用某些季节性负荷的线路,这些用户不用时,可提供给常期用户作供电线路使用,以减少线路和电阻。
结束语
在我国城市建设与改造脚步不断加快的今天,建筑电气设计关系到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关系到建筑物使用中用电需求的满足。在现代建筑电气设计现状的调研与分析中发现,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建筑物使用中电气使用目标的实现。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建筑电气设计中必须加强设计内容规范性的遵循。以设计工作基本原则为基础,针对建筑物功能及电气需求开展设计工作,满足建筑物设计功能的是吸纳。
参考文献
[1]高凌霞,高凌云.谈现代建筑电气设计[J].科技创新导报,2008,(35).
关键词:纵深防御;事故预防;事故缓解
中图分类号:TM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275—01
一、纵深防御的概念和现实意义
纵深防御(defense—in—depth)是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电厂安全基本原则》中提出的最主要的原则。核电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行,采用纵深防御原则,从设备上和措施上提供多层次的重叠保护,确保反应堆的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燃料组件能得到充分冷却,放射性物质能有效地包容起来不发生泄漏。纵深防御原则包括从管理机构和程序上多重设防,从设备和系统的多重屏障来防止设备失效和人因失误造成的放射性向环境释放。
二、我国火电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
当前我国火电建设施工现场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1000 MW等机组。300 MW以下机组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火电机组朝着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建设工期也进一步的缩短,二台600MW机组从开工建设到完成168小时试运仅仅大约需要20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带来明显变化的同时安全工作确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更高的考验,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仍属高风险行业。自从厂网分家后,我国的电建企业率先进入了完全的市场竞争中,从近年的情况来看,随着新能源的迅猛发展,传统火电建设任务却同比进展缓慢,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将是电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最有力砝码,只有将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电建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三、纵深防御原则在火电建设企业的应用
(一)纵深防御第一层次防御的目的是防止偏离正常运行和系统故障,作为火电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第一层次防御的工作就是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预防事故的发生。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的管理,从项目经理到操作人员都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职能,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各施工工区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满足法律要求及施工需求。同时要改变在安全生产中只注重物资的投入,转变为在管理资源开发上投入,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由事后处理改变为事前控制,真正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合理分配和明确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各个节点的控制措施。
(二)纵深防御第二、三、四层次的防御集中体现在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防护上,就是即使发生了各种的事故也要争取将事故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体现在火电建设的安全管理现场中就是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建立、设置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减小各种安全事故的损失程度。施工过程安全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2、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重点防护各类施工机械及工机具;
4、施工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用电必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作业;
5、消防防火要做到防消的结合并定期时行演习;
6、高空作业要重点加强临边和孔洞的管理;
7、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并进行有力度的奖惩。
(三)纵深防御第五层次的防御集中体现在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灾难性事故的控制上,要尽可能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体现在火电建设的安全管理现场中就是要制订各种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演练,保证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在施工现场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最大限度的减小人员的伤害程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组织的紧急救治。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要力求规范(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史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应该指出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指南,所以,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做到万一发生事故能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时代的发展,市场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必然对电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一方面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及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术手段会有新的发展,而且由于企业实力的增强,可以采用更先进、更安全的设备、设施、工具和工艺方法;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有可能产生新的安全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继承传统的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的同时,必须要有所创新才能更好的保证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韩银元.浅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五大体系[J].创新科技导报,2010,(5).
[2]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的运营与管理[J].现代电力,2006,(10).
[3]程虎.如何搞好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J].电力建设,2004,(3).
[4]戴立操.核电厂安全目标及实现[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4.
食药监安函[2012]75号
2012年06月29日
附件3:
一般缺陷举例
本附件列举了部分一般缺陷项目,但并未包含该类缺陷项目的全部,可根据需要增加其它缺陷项目。
厂房
— 人员可通过生产与包装区域的门直达室外。
— 地漏敞口/无存水弯。
— 液体和气体的出口处无标志。
— 不与暴露产品直接相邻或不直接位于暴露产品上方的表面有损坏。
— 生产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 休息、更衣、洗手和盥洗设施设置不当。
设备
— 设备与墙面的间距太小而无法清洁。
— 固定设备的基座连接处未完全密封。
— 使用临时性的方法和装置进行维修。
— 有缺陷或不用的设备未移出或未贴上适当的标识。
— 用于非高风险产品的小型设备未经确认符合要求。
清洁
— 书面清洁规程内容不完整,但厂区处于可接受的清洁状态。
— 清洁或健康卫生规程未有效实施。
生产管理
— 原辅料与产品处理的SOP内容不完整。
— 未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 对接收物料的检查不完全。
质量管理
— 召回规程内容不完整。
原辅料检验
— 用于符合性检验的原辅料,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即用于生产。
— 检验方法的验证内容不完整。
包装材料检验
— 运输和储藏规程内容不当。
— 过期/报废包装材料的处理不当。
— 检验项目不全。
— 质量标准不全。
— 一次接收的物料由多个批次构成,未考虑分开取样、检验与批准放行。
成品检验
— 物理指标的检验项目不全。
文件记录
— 产品的记录/文件内容不完整。
— 生产用建筑的平面图和标准不完整。
— 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时间不够。
— 无组织机构图。
— 清洁记录内容不完整。
样品
— 无原辅料样品。
— 成品或原料药样品数量不足。
— 贮存条件不正确。
稳定性
—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批次不足。
— 检验项目不全。
— 样品数量不足以完成检验。
无菌产品
— 未监测灭菌用蒸气,以确保达到适当的质量要求且无添加的成分。
— 进入洁净区和无菌工艺生产区的最多人数控制不当。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决定损害赔偿时,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主观上有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此基本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就是主观归责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的时候,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缺少必备的构成要件,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别要求,而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二,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求四个,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而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侵权责任构成只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即可。
第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掌握的标准即是,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特殊侵权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也是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区别之一。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其行为人是指责任人自身,并非指责任人所控制的行为人的过错,也不包括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在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加害人不承担责任的主要理由。例如高度危险作业,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责任。另外有些情况下受害人的过错是减免加害人责任的条件,即在认定赔偿数额时“过失相抵”。
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一般来说在原告,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有在举证责任上有特殊规定的,才由被告举证,如对医疗事故责任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第四,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它是指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它的主观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适用过错责任,使受害人举证越来越困难,如受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为公平起见,法律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改为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否则就要承担责任,或即是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规定,即属于过错推定原则。
对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除《民法通则》第126条有明确规定外,对其它的一些特殊侵权行为是否适用司法界认识不统一,有的认为《民法通则》第125条、第133 条、第43条规定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工伤事故、雇佣人对受雇人在执行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均适用。本人认为除《民法通则》第126条外,对其他侵权案件的适用要从严掌握,法官不能凭主观臆断,更加不能强加给行为人以无过错责任。一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其侵权责任的构成严格适用过错责任的构成,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一个不能少。二是在确定主观过错上,实行过错推定。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之间找出其存在因果关系,从而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行为人须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如果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依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说判断责任的标准与过错责任原则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这不是对过错的考虑,也不是对公平的考虑,而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这似乎看起来对行为人不公平,加重了他们的赔偿责任,但这是一种社会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往往很重要,对产品责任和环境污染责任而言,无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亦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功能。
第一,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不再依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依据,而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时,侵权责任即为构成。但是,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并不等于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对确定无过错责任范围有影响。
第二,无过错责任因为不依过错为要件,其适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而适用。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通则》中第121条至第127条和第133条所列举的8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动物致人损害,限于饲养的动物和第三人的过错或受害人的过错所致损害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限于机动车辆发生于公共道路上的情况;产品责任限于投入流通的产品因瑕疵致人损害等。
第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应要证明行为人的行为违法、损害事实的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张免责,就应要承担举证责任,并不是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应要证明是受害人的故意,或者过失是致害的原因,这也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错原则的重要区别。行为人如能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即又免除赔偿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行为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鉴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民法通则》第129条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和 133条关于监护人监护责任的规定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是公平责任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
第一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样,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原则。同时它也是对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补充。这三个原则在适用中要采取从特殊到一般,再到补充的顺序,首先考虑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看是否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如果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再考虑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适用过错责任又不可能,损害结果客观上已经发生,不使行为人承担责任又不公平时,这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第二特别要注意公平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从字面上看,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均无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无过错,最容易混淆的就这点。公平责任原则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当事人,有无过错不一定,可能有过错,也可能无过错;公平责任的归责依据是社会公平观念,是公平责任的法律概括和特别规定两种情况,即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和第129条、第133条的规定,而无过错责任均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限。
【关键词】: 变压器; 导线截面; 配电箱; 电器元件
【 Abstract 】: The distribution and electrical product selection for construction site is vital security technology content of temporary electricity. Based on the special requirements of construction site complete sets of equipment (ACS) by Construction Site Temporary Electric Safety Norm JGJ46-2005 standard and the Low Voltage Switchgear Equipment and Control Equipment GB7251,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election experience and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of the temporary electricity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in construction site, and the laws of application technology promoted by the construction ministry in the "Eleventh Five-Year Plan".
【 Key words 】: transformer; wire section; distribution box; electrical components
中图分类号 : TM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
1.1变压器供电
变压器安装应选在接近负荷中心,地基坚固的地方,应综合考虑安装、运输方便,不得让高压线路穿过施工现场。当变压器低压为380V时,其供电半径一般不大于700m。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以750KVA及以下为宜,不宜大于1000KVA,减少电能损耗。选择变压器的容量时,应适当考虑一定的增容系数,一般要留有15%~25%的余量;但同时可考虑变压器的正常过负荷能力。根据《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江正荣编),变压器容量,按下公式计算:
PO=
其中PO ----变压器容量(kVA);
1.05 ----功率损失系数;
cosφ----用电设备工功率因素,一般建筑工程取0.75。
1.1.1变压器台数的选择
当施工现场用电量不大于Sjs<750KVA时应优先选用单台变压器,因为它接线简单,运行维修经济,运行的可靠性也高。当施工周期很长,施工现场规模很大、或者是季节负荷变动较大时,可考虑选择2台变压器。接线时两台变压器的电源侧应分别接在两个不同的电源上,以保证一、二级负荷的用电要求,使供电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
1.1.2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只装有1台变压器时,其变压器容量Se应满足全部用电设备总计算负荷Sjs的需要即: Se≥ Sjs。装有2台变压器时,其安装容量Se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任一台变压器单独运行时,应满足总计算负荷的70%,即Se≈Sjs;每台变压器如按总负荷的70%来选择,则两台变压器同时运行,每台变压器在最大负荷下的负荷系数0.5/0.7≈0.7,这时变压器的效率是比较高的。而在事故情况下一台运行时,由于变压器在日负荷KH≤0.75时,每天允许过负荷40%连续运行6小时时,并可连续运行5天,因此一台变压器可承担负荷1.4×70%≈100%,即一台变压器运行能够连续5天满足全部负荷的要求(当然每天过负荷运行持续时间不超过6小时),由此可见,这样选择变压器是合理的。二是:任一台变压器单独运行时,应满足全部一、二级负荷Sjs(Ⅰ+Ⅱ)需要即: Se≥ Sjs(Ⅰ+Ⅱ)
1.2用电负荷与导线截面选择
1.2.1目前施工中常用的负荷计算方法是需要系数法。依据计算负荷的结果选择导线及电器设备,确定电器设备在运行中的最高温升不超过导线和电器的温升允许值。在确定计算负荷计算之前,应首先确定设备的设备容量。设备总需容量计算常用公式如下:
P=1.1(k1∑PC+k2∑Pa+k3∑Pb)(式1)
式(式1)中:
P―计算用电量(kw),即供电设备总需容量;
∑PC―全部施工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量之和
∑Pa―室内照明电设备额定用量之和
∑Pb―室外照明电设备额定用量之和
K1―全部施工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总数10台以内时K1=0.75;10-30台时K1=0.70;30台以上时K1=0.60;
K2―室内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取K2=0.8
K3―室外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取K3=1.0
1.1―用电不均匀系数。
P=1.1(k1∑PC+0.1P)= 1.24 k1∑PC (式2)
注:(式2)为(式1)的简便算法,式中0.1P为室内外照明用电系数(用电总量 10% )。
1.2.2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起重机械、提升机设备、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其余色标为相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1.2.3导线截面的选择
为了保证供电线路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选择导线截面时必须满足以下的三个条件。选用时一般先按安全载流量进行计算,初选后再对其它两个条件进行核算,直到满足要求。
条件一:导线应能承受最低的机械强度的要求。按照规范要求,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施工中常用的是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 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
条件二:按导线安全载流量选择导线截面。按照规范要求,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三相四线制低压线路上的电流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Iι――线路工作电流值(A)
uι――线路工作电压(V),三相四线制低压时,Ul=380V
P――设备容量;
cosφ=0.75;√3=1.732;
条件三:按容许电压降选择导线截面。当供电线路很长时,线路上的电压降就比较大,导线上的电压降应不超过规定的容许电压降。配电导线截面的电压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其中 [e] ──导线电压降为2.5%-5%;电动机电压降不超过±5%;对工地临时电路取 7%;
L── 各段线路长度(m);
∑P――各段线路负荷计算功率(kw),即计算用电量∑P;
ι――材料内部系数,根据线路电压和电流种类查表取用;
C――材料内部系数值;(查表)
S――导线截面(mm2);
∑M――各段线路负荷矩(KW);即∑×L乘积。
2.临时用电配电装置的选择与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满足“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及保护的使用要求。配电箱(柜)、开关箱的材质选用、制作工艺、箱内电器元件的选择、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建设部“十一五”推广应用技术的规定,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配电箱(柜)的壳体采用冷轧钢板制作,防雨、防尘、户外型,采用钢板厚度符合JGJ-2005标准,经久耐用。
施工现场常用负荷计算公式,作为配电箱内电器元件选择、配置依据:
Kx用电设备组需要系数(Kx≤1);公式Kx= Pj/Ps
Ps:总设备安装容量,公式Ps/√3Un. cosφ
Pj:实际最大用电量,公式Pj=Kx.Ps(kw)
Ij(计算电流)公式 Ij= Pj/3Up.cosφ
公式中:Pj或Ps用W(瓦)代入;Un(UN) ――、线电压UL=380V, Up=220V;cosφ――功率因数(纯阻性负荷的电流与电压同相,即相位差角∮=0,功率因素cos∮=1);Ij――A 安培。
2.1总配电箱的设置与经验选择
2.1.1总配电箱(柜)应具备电能计量、电压指示、电流监视、电源指示功能,并且最好能够实现照明和动力回路分别计量。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的分路隔离开关及各分路漏电保护器。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1.2总配电箱电器元件经验配置:施工工作面总配电箱总容量一般选择为400A-1000A,能够满足5000-15000平方米场大型的工程的机械用电。通常可输出一至二路400A照明,四至路250A动力,一路100A动力,施工时结合用电机具进行选配。采用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型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主开关,分路采用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系列160A-250A透明塑壳断路器,配备DZ20L(DZ15L)或LBM-1系列作为漏电保护装置,使之具有欠压、过载、短路、漏电、断相保护功能,同时配备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两组电流互盛器。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最好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00-2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其动作时间为延时动作型。
2.2分配电箱
2.2.1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潮湿地方及洞内设置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2.2 分配电箱电器元件经验配置:施工现场二级分配电箱总容量一般设置为100A-250A,输出一路100A-250A动力,三路60A-100A动力,三路40A动力,适用于机械相对比较多的地方,施工时结合用电机具进行选配。采用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系列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主开关(与总配电箱分路设置断路器相适应);采用DZ20或 KDM-1型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动力分路、照明分路控制开关;各配电回路采用DZ20或KDM-1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控制开关;PE线连线螺栓、N线接线螺栓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2.2.3开关箱(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1)开关箱中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开关箱电器元件经验配置:
3.0KW以下用电设备开关箱;内设KDM1或DZ20(20-40A、380V)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控制开关,配置DZ15LE、DZ20L或LBM-1(16-20A)系列漏电断路器,PE线端子排为4个接线螺栓。
5.5KW以上用电设备开关箱;根据所控制设备额定容量选择控制开关及漏电断路器。控制开关为DZ20或KDM1系列透明塑壳断路器,漏电断路器为DZ15L、DZ20L或LBM-1系列;PE线接线螺栓为3个。
照明开关箱;内设KDM1―T/2(20-40A)断路器,配置DZ15L―20-40/290漏电断路器,PE线螺栓为3个。
(3)具有特殊要求的开关箱经验配置:
电焊机开关箱:内设DZ20-1002系列或KDM1-1002(100A、380V)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控制开关,DZ15LE-1002 (DZ20L-1002)或LBM-1-1002(100 A)漏电断路器,BFGD系列二次防触电保护器;PE端子排为3个接线螺栓。漏电保护器DZ15LE-100开关上端须接上零线才能使用,否则开关合不上。
塔式起重机开关箱:内设KDM1或DZ20(63-100A、380V)系列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控制开关,配置DZ15LE、DZ20L或LBM-1系列漏电断路器;PE线端子排为3个接线螺栓。
2.2.4电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所有配电箱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建立日巡、周检、月复查制度。检查人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3)电箱操作顺序为
A、送电操作: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操作: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1.4--1.6m。移动式箱体与地面垂直距离0.8―1.6m。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配电箱、开关箱内部不准放任何杂物,并经常保持整洁。配电箱中有漏电保护开关的,每旬检查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卡。
(5)配电箱(柜)、开关箱应分设N线、PE线端子板,进出线必须通过端子板做可靠连接。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PE线与端子板连接必须采用电器连接,电器连接点的数量应比箱体内回路数量多2个,1个为PE线进箱体的连接点,1个为重复接地的连接点。
结束语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笔者根据目前建设部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对施工现场的供配电、配电箱内电器元件的选择、配置进行浅析与经验总结交流。希望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用电能力,加强现场贯彻标准力度,防止电器火灾及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能够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行业标准《施工现场安全临时用电技术规范》 JGJ46 -2005.
三、德育与心理咨询的角色冲突与统一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德育工作者还是心理咨询工作者,常常会产生多种角色的冲突.
首先是工作依据上的冲突.作为德育工作者的角色体验,工作的依据是比较确定的政治观点、哲学思想和道德标准等.常常使用它们来教育学生掌握其内涵并以此来评价自己的所作所为,从而让学生作出价值判断,并通过强化途径来达到教育的目的。而作为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角色体验,其工作的依据是充分尊重、理解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格,不把自己对生活的看法、真善美的标准等强加给学生.由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价值导向”观点与“价值中立”观点的冲突.
其次是工作重心上的冲突.前面已阐述过德育的着眼点在于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方面,强调社会的政治观念、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等,倾向于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而心理咨询是着眼于个体的自然属性,强调学生的内在需求和本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取向,达到独立自主.自控实现.倾向于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由此,在工作中,常出现是以“社会利益为重“还是以“个体利益为重”的矛盾与冲突.
再次是工作原则上的冲突.工作原则是工作指导思想的保证,德育要求教育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尽快解决好问题,这是一种“公开的”教育原则。心理咨询却正相反.“保密性”是心理咨询的首要原则.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学生怀着对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信任,倾诉自己内心的隐秘,期望得到同情和帮助。为来访的学生保密是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是心理咨询取得学生信任、取得成效和提高声誉的重要保证.因此,工作中把有“公开性”与“保密性”的原则冲突.
心理咨询的德育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补偿功能。(1) 观念补偿:心理咨询使德育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了德育观的内涵,它明确了德育工作者的地位不仅是主导者、权威者和塑造者。而且更应是协助者和治疗者。一方面德育工作者在德育过程中不仅是组织者和设计者,更应该是学生的合作伙伴和知心朋友;另一方面德育工作者不仅是道德知识的传授者,更应是学生内在信息的接受者。因此,德育过程不仅是以掌握道德知识、训练行为习惯为基础的过程,更是一个注重学生潜能开发、认知能力培养及其他人格因素发展的过程。(2) 方法补偿:传统的德育主要运用说服、榜样、评价、锻炼等方法来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思想品德。虽然这些不失为重要的方法,但在具体运用时往往过分强调外在强化、强调社会要求等外在影响。而在心理咨询中,教育者的地位由主导者、权威者变为协助者和治疗者,因此,教育者往往根据精神分析、行为分析和认知分析等理论中的具体方法,如自由联想、暗示、厌恶疗法等来发掘学生心理中的潜意识能量,注重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解决他们的心理障碍、病态行为等人格问题,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3) 内容补偿:传统的德育,主要使学生在政治观念、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及社会道德规范等较高层次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它主要解决学生的政治立场及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等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一些最起码、最基本和最一般的人格内容,如学生的社会适应、职业选择、应付挫折、情绪调适及人际交往等,而心理咨询本身是完善人格、发展人格的重要手段,它所实施的内容为德育内容提供了补偿。
二是指导功能:(1) 在对象的研究上,心理咨询为德育提供了客观基础。如通过心理咨询中常见的测试、自由联想等手段和方法,掌握学生的“心理危机”、“行为障碍”及人格特点等,有利于分析学生人格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使德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2) 在方法上提供了理论基础。德育把学生当作社会关系中的一个社会角色来要求,在心理咨询中,我们把学生当作人际关系中一个具体的人来要求,它强调尊重学生人格、理解学生人格缺陷。教育者一般不急于对学生暴露的思想和行为问题作出判断,而是与学生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合适方式,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三是调节功能:(1) 克服意义障碍。影响教育效果的内在因素是学生受教育时的心理状态。所谓学生的意义障碍是指由于学生的某些思想或心理因素的存在,使其对道德要求和意义的理解受到阻碍,从而对教育目的、要求、措施、手段等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消极态度和消极行为。教育者如果采取不恰当的方法,如压制、惩罚等,一般不会收到好的效果,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如果采取心理咨询中的一些方法,如暗示、角色变换等方法,效果肯定会好些。(2) 建立良好的心境。心境具有弥散性特点,如心情愉快时会感到周围的一切充满生机,富有一种喜悦的情绪色彩;抑郁不快时,就可能“见花落泪”、“对月伤心”。因此,良好的心境有利于调动人的主动性,提高活动效率。心理咨询则能改善学生的不良心境,指导他们采用自我暗示、适当发泄、转移注意等方法来调节自己的心境,以达到人格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3) 矫治心理疾病。目前,许多学生由于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而产生了各种生理、心理反应,如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等。一般的医药措施只能缓和症状,采取德育手段也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但如果采用咨询中的某些行为治疗方法,则能帮助他们克服某些行为障碍,从而进一步改善情绪和消除不良生理、心理症状。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德育工作者还是心理咨询工作者,常常会产生多种角色的冲突。首先是工作依据上的冲突,作为德育工作者的角色体验,工作的依据是比较确定的政治观点、哲学思想和道德标准等。常常使用它们来教育学生掌握其内涵并以此来评价自己的所作所为,从而让学生作出价值判断,并通过强化途径来达到教育的目的。
其次是工作重心上的冲突。德育的着眼点在于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方面,强调社会的政治观念、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等,倾向于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而心理咨询是着眼于个体的自然属性,强调学生的内在需求和本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取向,倾向于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由此,在工作中,常出现是以“社会利益为重“还是以“个体利益为重”的矛盾与冲突。
再次是工作原则上的冲突。工作原则是工作指导思想的保证,德育要求教育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这是一种“公开的”教育原则。心理咨询却正相反,“保密性”是心理咨询的首要原则,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学生怀着对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信任,倾诉自己内心的隐秘,期望得到同情和帮助。为来访的学生保密是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是心理咨询取得学生信任、取得成效和提高声誉的重要保证。
面对德育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工作者角色的种种冲突,我们应开拓视野,寻找减少冲突、协同发展的突破口,有效地促进心理咨询与德育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