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0 10:36:1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律教育培训,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__县安监局全心全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后两个月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__县安监局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实施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边在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宣传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把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使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涉及到生产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大对非煤矿山检查力度,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对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创业教育 法律环境 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
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
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
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
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参考文献: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就如何加强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检察特色;教育培训;机制;构建
检察教育培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然而,现行的检察教育培训模式尚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必须立足于检察实践,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和质量,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现行检察教育培训机制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而屡次转型,先后历经法律专业证书教育、大专学历证书教育、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等阶段,初步建立了以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培训模式,为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作出了不懈努力。但这种教育培训模式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是检察教育培训理念滞后。长期以来,基于“绝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成人教育培养的,其知识的局限性和素质结构的缺陷就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检察教育培训仅限于“补课式”教育,使本应由法学院教育完成的法律知识教育成为检察培训的核心内容,本来的基础教育或职前教育的内容成为了检察教育培训的重头戏。
二是检察教育培训内容单一。检察教育培训过分强调法律技术层面的知识,而非培养职业化的检察官。检察工作不是教条化的法律适用,要求检察官具有较为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能够用哲学思辨的理性分析评价各种社会现象,对人和事物具有深刻的洞察力。现行检察教育培训内容单一,严重影响着其质量和效果。
三是检察教育培训方式陈旧。检察教育培训基本上移植普通高校的传统教学方式――集中授课辅导,教师以课堂讲授法条为主,主要是“说文解字”式的教育。检察教育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在于让检察官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学会运用知识的方法,掌握检察办案技能,提高办案水平,具备运用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传统教育培训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检察官职业化的需求。
四是检察教育培训保障机制缺失。由于检察管理模式行政化,检察官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并非均等,检察教育培训在实践中体现出临时性和随意性。尤其是对现有检察官的知识结构状态、业务技能水平状况、检察业务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了解不够,导致有的教育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缺乏针对性,导致培训流于形式。只有建立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才能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障检察官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二、构建以“四大培训”为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
鉴于检察教育培训存在的上述缺陷,有必要探索构建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促进检察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因此,南明区检察院将教育培训作为培养检察人才、增创我院检察工作新优势的重要途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科学规划,着力推进,形成了以“四大培训”为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推动了南明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司法考试培训。为了确保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院花大力气开展司法考试考前培训,使年青干警尽快取得检察官资格,进入检察官序列。由于我院的不断努力,目前我院中青年干警除法警外基本绝大部门都已经取得司法考试A证。
二是加强学历教育培训。检察工作是法律职业,检察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系统的法律训练,才可能对法律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只有具备较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胜任法律监督工作。同时,我院将硕士以上的学历教育培训作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载体,使学习成为整个检察机关的基本工作状态和运行准则,成为检察工作进步的主要推动力。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该院干警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目前全院干警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3 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23%。
一、协调推动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县委政法委报县委同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策略两个专题,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聘请理论教员讲解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全县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
二、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抓好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是这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的关键。根据省委关于各地集中教育培训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全县政法领导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分批集中组织科、所、队、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一周。重点学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法治热点问题解读》;《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
三、认真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
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领导辅导和聘请理论教员讲授、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形式,政法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培训一天。对新进政法机关干警,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开展走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在走访和服务活动中,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努力做到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四、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县司法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对他们组织全员集中培训。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研讨,要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定位、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把集中教育与切实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结合起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提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法律依据、为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化解突出问题和正确处置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科学发展。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县司法局对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培训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
关键词:教育培训产业;政策环境;利与弊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教育培训产业支持政策框架
教育培训产业是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投入少、回报高,非常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支持教育培训产业的发展。具体支持政策可以从以下框架的几个方面得以说明。
(一)宏观层面的支持
法律规定,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努力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二)办学体制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鼓励公办职业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积极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
(三)财政和经费方面的支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指出: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也可以采取经费资助的方式,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四)税收优惠方面的支持
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如果从事教育培训产业的机构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那么它将可以在规定年限内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不同地方政府还将对该类机构采取“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等优惠税收政策(例如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园)。也就是说,教育培训产业最低可享受7.5%的优惠税率。
(五)师资建设方面的支持
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平等,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设施服务方面的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育建设投资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此外,政府要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七)监督管理方面的支持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教育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八)对外交流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或项目。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二、当前教育培训产业政策弊端
虽然国家对教育培训产业给予诸多政策支持,但结合实际情况而言,教育培训产业仍面临较多障碍。以新东方为例,越来越多的教育培训企业选择在海外上市,这与国内市场面临的政策环境不无关系。现有政策环境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难以成为上市主体,融资困难
《民办教育促进法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这说明大多数教育培训企业属于非企业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在遭遇资金困境时,其校舍、固定资产等均不能进行抵押贷款,融资遭遇瓶颈。此外,法律还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这两点决定了教育培训企业难以成为上市主体,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融资。
(二)教育培训产业税收法律障碍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教育培训产业税收优惠的具体法律条款,这给企业造成了一种不确定性。与公办教育相比,现行法律对教育培训企业存在不公:企业需比公办教育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加剧了教育培训企业与公办教育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三)监管存在盲区,缺少具体处罚措施
法律对教育培训产业监管的内容不够完善,监管缺乏统一标准,部门间管理范围不明确,存在盲区。此外,管理中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对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要求严格,但对教育质量、招生方式、师资来源等方面缺乏监管,致使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另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关于企业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对违法企业缺少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M].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
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高机动车安全驾驶水平的关键环节。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和谐的思想,增强责任感,树立紧迫感,承载使命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机动车驾驶人主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教育重点
要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培训活动。交通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彻底扭转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增多的状况,切实解决全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坚决纠正部分驾驶人“开霸王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开疲劳车、酒后驾车”恶习。坚决杜绝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教育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同步进行”原则。二是七座以上营运客车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客运安全知识以及行业规章道德教育。三是社会车辆驾驶人、危化运输驾驶人员和货运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四是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和摩托车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严禁“黑车非驾”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速等安全行车知识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四类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驾驶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三、确定教育内容。把握方法步骤
县公安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健全工作机构。拟定培训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授课、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典型案例通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材、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选编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这次教育培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提出具体的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制定出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要按照驾驶人的基本数量和具体分布情况做出学习安排和培训计划。给驾驶员面对面讲课。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集中统一的教育培训。面对面传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抓好党政机关驾驶人、客运驾驶人、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三)考试考核阶段: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在完成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达到教育培训的预期目的和效果。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期分批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集中闭卷考试。两次考试不及格的延长教育培训时间。
四)检查验收阶段:教育培训期间。县政府将派出巡回检查工作组。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严肃通报批评。分赴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进行督查。
四、严格工作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并将驾驶员参加这次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是安全责任主体,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这次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人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培训。要通过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公安机关具体抓,交通、运管、安监、广电等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合力,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采取针对性强、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方法开展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对客运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的教育,务求取得成效。要针对不同驾驶人。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要及时深入客运企业、客运车站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在日常驾驶中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违法记录和驾驶恶习的驾驶人,要作为重点对象,重点教育;二是对县直各单位的驾驶人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进行集中教育,对各机关单位驾驶人要会同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的教育,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又不改正的驾驶员要建议单位进行调整,以确保内部车辆交通安全;三是对社会车辆、危化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要深入到社区、货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对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要积极依托乡镇交通安全协管站、村委会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五是对所有七座以上客运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机关内部驾驶员、危化运输和货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情况,要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档案和台帐,一律实行结业考试制度,形成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诚信档案,并要按照驾驶人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确保驾驶人教育质量。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电视台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大力开展“做文明驾驶人、行安全车、走安全路”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县广电局所属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二是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全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县城城区主干道路口和国道路口利用护栏、公路两侧墙体等设施,醒目位置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一个声势浩大的警示效应。三是要利用赶集日组织警力到集市或人员集中的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图片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或录音带、发放宣传资料,警示群众注意出行安全。四是县司法局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列入“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工作。
关键词: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培训体系建设
一、革新检察教育培训规划
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应由短期单一向长期复合型转变。根据《吉林省检察机关“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吉林省检察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将教育培训规划分为1年、3年、5年三个短、中、长期有序衔接、逐级递进的层次。每年学院检察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量和吸收基层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适当扩大检察教育培训受众,同时兼顾中长期教育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适应检察机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以构建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
二、科学设置职业化、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内容
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设置作为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的核心应符合检察工作的职业特点,科学化、多样化设置培训内容。
(一)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结合检察干警的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根据《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试行)按照各部门的角色定位、担负职责及岗位职能等具体要求,在课程设置上要包含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规则、工作程序等,以有效提高检察干警适用法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法学理论问题讲授。身处业务一线办案的检察干警拥有娴熟的法律技巧,但受所在部门案件类型限制,思维较局限,且较少有时间对法学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②所以,在检察教育培训中设置法学理论知识讲授,用固定时间、新颖形式、前沿论题由法学专家或教授、学者对干警进行理性思维训练,促进其思考和总结,以通过法学理论水平的提升促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综合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人格魅力。在课程设置上,可推出一些包含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知识在内的主修和选修课程,把公文写作、司法礼仪、心理学、证据学等各门类课程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课程库,兼顾传授经济领域、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帮助检察官开拓视野,全面提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