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8篇

时间:2023-10-10 09: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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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

篇1

关键词:温州银行 全面风险管理 现实意义 基本构想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188-02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后WTO时代的到来及外国商业银行的抢滩登陆,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金融全球化发展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增强了银行经营的不稳定性,而我国金融自由化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化也给银行带来了更多的表内表外风险。因此,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和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温州银行改革的方向和发展趋势。

一、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温州银行成立以来,对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认识日益深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商业银行经验,并结合自身情况,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发展。

(一)温州银行面临的风险由单一向多元发展

随着区域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金融一体化、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温州银行经营的环境和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温州银行面临的风险随之演变。由原本客户违约风险为主的单一风险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乃至声誉风险的多元风险发展,同时,风险的复杂性、防范难度和造成损失的潜在可能性都在上升。

(二)温州银行风险管理总体处于风险控制阶段

针对风险日益突出的矛盾,温州银行启动了内控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授权授信、审贷分离、民主决策、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有效地防范了信用风险,实现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的一次飞跃。但是,总体比较,温州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外先进银行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温州银行总体上处于风险控制阶段,风险管理职能分布在各个业务部门,经营层面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部控制等七个委员会在管理中还存在兼容现象,亟需构建一个全面整体的风险管理系统。

(三)温州银行已进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探索阶段

2008年末,温州银行初步建立了矩阵式风险管理架构,初步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方向,正式进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探索阶段。与此同时,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三方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全面启动。针对操作风险,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并出台包括《专项审计管理规定》、《非现场审计管理规定》、《信贷业务合规监督管理规定》等自律监管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针对市场风险,计划财务部门依据经济资本考核办法引导分支行对利率风险等的规避。在这个阶段,温州银行需要制定清晰而详细的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进而指导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温州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现实意义

(一)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风险管理的战略转型

全面风险管理,既是巴塞尔资本新协议的要求,也是温州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应对策略。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为温州银行实现长远经营目标规划了蓝图,明确了奋斗方向,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温州银行管理层对外部条件变化的弹性适应,并以此来理顺风险管理体系内外各种关系,增强风险识别的预见性,把握风险管理的主动权,减少乃至避免经营管理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提高温州银行在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有力保障

经营地域的限制对于温州银行而言,存在诸多弊端:区域规模过小,仅仅定位于本地市场,难以实现长远发展。借鉴北京银行、宁波银行跨区域发展的成功经验,温州银行应当在立足本地市场的同时,迅速提高周边市场的占有率,将盘子做大。温州银行目前在异地已开设三家分支机构,初步实现区域性经营的跨越。根据银监会《评级内部指引》的要求,温州银行要巩固跨区域经营的成果,扩大跨区域经营的规模,必须在加强消化历史不良资产基础上,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三)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上市经营的根本要求

改制上市是温州银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商业银行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除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外,还应满足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标准。资产风险指标尤其是不良资产指标,是城市商业银行上市经营的重要监管标准。引入先进管理经验以后,温州银行在IT水平、风险内控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全方位的进步,但不良资产的比重偏高、风险管理水平较低是其谋求上市经营的首要瓶颈。温州银行的不良资产既有一定的历史因素,又与其风险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温州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消化不良资产,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根本要求。

三、温州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想

为了构建健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温州银行应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作为银行在较长时期内的总体性谋划,对银行体系的运行、机构的经营活动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和保证作用。同时,温州银行需要在综合分析外部环境、内部风险管理状况以及同业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一整套风险管理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方案。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可以分为战略目标、实现路径和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确定

根据西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经验,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战略愿景、阶段性战略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等细项。

1.战略愿景。在温州银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建立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全面、有效的风险预防与控制管理体系。

2.阶段性战略目标。在未来某一时间段内,为温州银行设置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各项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管理等领域希望实现的阶段性战略目标。

3.主要发展指标。为增强可操作性,可以将温州银行阶段性战略目标分解为主要风险指标,使目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实现路径的选择

温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展开,保证实现路径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根据确定的战略目标,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温州银行实际,重点关注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和货币政策变化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对组织架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五个方面逐一提出工作的深化建议和实现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地逐步推进,达到与温州银行远期风险管理战略愿景相一致的最终目标,为温州银行实现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小型银行向中型银行、传统型银行向现代型银行的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构想

1.调整温州银行授信管理体系。加强垂直化、派驻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推行信用风险执行官制度,先在三家分行试行该制度,在试行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时机成熟时在面上继续推广,逐步建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加强对授信风险业务的垂直管理。

2.探索构建温州银行总分支管理架构。积极探索和推进温州辖内支行区域整合方案,成立“片区管理总部”对所管辖支行进行管理;并根据新的管理架构适当调整温州银行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3.调整温州银行经营层面各委员会的职能。目前温州银行经营层面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控等七个委员会在管理中存在兼容现象,采取虚实同步运行,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内控等七个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归到四个专业风险控制委员会。

4.完善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措施并举。一是推进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管理系统的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章可循;三是逐步构建全面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四是加强对各方风险进行岗位职能分离和人才储备方面的完善。

篇2

[关键词]基层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定价 预警

2008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结束已有一年多,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机遇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经营与监管环境下,各家银行已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贷风险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对比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改革和借鉴的地方还很多。

一、中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差异

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进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是在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治理结构问题,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过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经营管理架构。但就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方法、方案、体系来讲,与国际先进银行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一)管理理念对比

对照国外信贷管理的先进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确实是相当先进的,现在我们对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价格、经济资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们对这些理念的理解还是比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实践运用主要体现在编制和营运经营计划方面,能够领会基本要义的人员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数参与编制经营计划(含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于业内大多数人来讲,甚至可以说还是处在理念的普及阶段。而国际先进银行无论在整体风险管理理念还是在具体业务层面,对资金和服务的科学定价(利率、费率)用以响应不同的资金转移价格、资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风险类别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对与信贷风险和资本占用相关的贷款定价和风险进行计算,都贯穿于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与工具的使用

客观地讲,我国商业银行在硬件技术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并不逊色,但技术水平的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却存在明显的差距:在风险的衡量和判断上还不能借鉴先进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计量的各种模型、系统及工具,无法对各类风险分门别类地进行自动、动态、组合计量从而实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应取舍;数据库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积累不足;尚不能运用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的业绩价值管理体系,而这些才是信贷风险管理的真正精华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标。

(三)产品定价方面

由于受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价的探索方面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而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家银行在信贷产品定价方面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定价行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规范;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定价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价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信贷业务流程中定价环节被忽视;信贷产品单一,定价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等。而外资银行在产品定价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风险理念,值得我们去借鉴与推广。

(四)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方面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为主体之间都不可能拥有相同的信息,即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信贷市场的环境更为复杂,在现实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包括外部市场信息,也包括内部交叉信息,它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面对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需要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预警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审贷分离业已多年,但银行相对于借款人、风险管理部门(信审人员)相对于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两个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难题。而发达国家银行经过多年的演变,已形成较为清晰且实效性很强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和实践,与国际一流银行呈现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总部集中风险控制的趋势,消除差距的许多方面基层行可能无法作为(如内部风险评级等各类系统、风险模型、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数据库、可自动计算的违约率及损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层行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如定价、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以借用四个“基于”来表述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必然要求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换言之,信贷风险管理或者资产质量控制要紧紧围绕价值创造进行,我们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从而创造价值的水平差异体现在:我们的风险管理是比较浅层次的(单一风险贷款的营销、发放、管理、回收、处置等),而先进的更积极的风险管理方式是用风险来推断借款人的信用额度,进行信贷组合管理,且贷款是可以买卖的、同时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买卖使风险得以“转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够及时拥有大量新的信息,对风险的计量和应对真正做到动态。

(二)基于风险的产品定价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定价时往往对风险估计不足,或是没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因此树立风险理念对产品定价显得尤为重要,从基层行处的角度出发,树立下列风险理念对商业银行而言更为实际:

1.从贷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简单的存贷款利差,而是作为对银行给相关借款人发放贷款所承受的相应风险的补偿。

2.信贷回报是不对称的,上行空间有限,下行空间相当大。

3.贷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资那样会有额外收益,相反它会造成额外负担外损失;

4.要把对中长期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设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现金流分析至为重要。

5.把整体风险管理和决策结合起来的主要工具有两个:用资金转移价格来分配利息收入(作为计算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利息收入的参考,将利率风险控制在既定的额度内的同时让资本最低化和投资回报最大化);用资本分配系统用以分配风险。

6.通过合理定价信贷(产品和服务)定价,确保从客户所赚取足够的收益,足以弥补损失准备和保证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率。

7.小额信贷损失是无可避免的,因此,银行要把小额信贷损失作为银行业务普通成本来处理;中小企业和地产企业借款人比大企业借款人的损失机率则较大。

以上风险理念的树立将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据,从而保证其在定价时更科学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风险预警

在实行审贷分离后,信审人员所掌握的信息应多于送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面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下方面对于有效释缓信息不对称之困具有借鉴之处:

1.贷后管理从单个风险和组合风险两个层面同时进行。

2.充分重视市场风险管理:专门的机构(部门)对贷款进行盯市估值,edfs每天更新(适用于上市公司客户);对质押、抵押品的估值及随后的盯市监控;树立违约点意识。

篇3

关键词:基层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定价 预警

2008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结束已有一年多,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机遇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经营与监管环境下,各家银行已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贷风险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对比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改革和借鉴的地方还很多。

一、中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差异

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进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是在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治理结构问题,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过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经营管理架构。但就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方法、方案、体系来讲,与国际先进银行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一)管理理念对比

对照国外信贷管理的先进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确实是相当先进的,现在我们对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价格、经济资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们对这些理念的理解还是比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实践运用主要体现在编制和营运经营计划方面,能够领会基本要义的人员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数参与编制经营计划(含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于业内大多数人来讲,甚至可以说还是处在理念的普及阶段。而国际先进银行无论在整体风险管理理念还是在具体业务层面,对资金和服务的科学定价(利率、费率)用以响应不同的资金转移价格、资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风险类别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对与信贷风险和资本占用相关的贷款定价和风险进行计算,都贯穿于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与工具的使用

客观地讲,我国商业银行在硬件技术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并不逊色,但技术水平的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却存在明显的差距:在风险的衡量和判断上还不能借鉴先进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计量的各种模型、系统及工具,无法对各类风险分门别类地进行自动、动态、组合计量从而实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应取舍;数据库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积累不足;尚不能运用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的业绩价值管理体系,而这些才是信贷风险管理的真正精华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标。

(三)产品定价方面

由于受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价的探索方面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而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家银行在信贷产品定价方面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定价行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规范;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定价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价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信贷业务流程中定价环节被忽视;信贷产品单一,定价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等。而外资银行在产品定价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风险理念,值得我们去借鉴与推广。  (四)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方面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为主体之间都不可能拥有相同的信息,即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信贷市场的环境更为复杂,在现实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包括外部市场信息,也包括内部交叉信息,它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面对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需要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预警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审贷分离业已多年,但银行相对于借款人、风险管理部门(信审人员)相对于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两个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难题。而发达国家银行经过多年的演变,已形成较为清晰且实效性很强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和实践,与国际一流银行呈现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总部集中风险控制的趋势,消除差距的许多方面基层行可能无法作为(如内部风险评级等各类系统、风险模型、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数据库、可自动计算的违约率及损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层行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如定价、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以借用四个“基于”来表述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必然要求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换言之,信贷风险管理或者资产质量控制要紧紧围绕价值创造进行,我们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从而创造价值的水平差异体现在:我们的风险管理是比较浅层次的(单一风险贷款的营销、发放、管理、回收、处置等),而先进的更积极的风险管理方式是用风险来推断借款人的信用额度,进行信贷组合管理,且贷款是可以买卖的、同时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买卖使风险得以“转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够及时拥有大量新的信息,对风险的计量和应对真正做到动态。

(二)基于风险的产品定价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定价时往往对风险估计不足,或是没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因此树立风险理念对产品定价显得尤为重要,从基层行处的角度出发,树立下列风险理念对商业银行而言更为实际:

1.从贷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简单的存贷款利差,而是作为对银行给相关借款人发放贷款所承受的相应风险的补偿。

2.信贷回报是不对称的,上行空间有限,下行空间相当大。

3.贷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资那样会有额外收益,相反它会造成额外负担外损失;

4.要把对中长期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设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现金流分析至为重要。

5.把整体风险管理和决策结合起来的主要工具有两个:用资金转移价格来分配利息收入(作为计算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利息收入的参考,将利率风险控制在既定的额度内的同时让资本最低化和投资回报最大化);用资本分配系统用以分配风险。

6.通过合理定价信贷(产品和服务)定价,确保从客户所赚取足够的收益,足以弥补损失准备和保证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率。

7.小额信贷损失是无可避免的,因此,银行要把小额信贷损失作为银行业务普通成本来处理;中小企业和地产企业借款人比大企业借款人的损失机率则较大。

以上风险理念的树立将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据,从而保证其在定价时更科学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风险预警

在实行审贷分离后,信审人员所掌握的信息应多于送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面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下方面对于有效释缓信息不对称之困具有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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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关系到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和收益以及竞争力问题。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基础平台,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和目的。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对提升商业银行的治理水平和面对国际国内同行竞争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加强风险战略的研究,进一步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战略性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

过去20多年来,公司治理问题受到广泛的讨论和前所未有的共识,公司治理问题已凸显为关系到全球经济金融稳定与发展的核心要素。而对商业银行来说,公司治理更有独特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尽管这几年来,很多专家和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对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因此,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显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文献回顾

(一)国内研究基本情况

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警示,以及国内各家银行面临的严峻的不良贷款问题,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在近年来也开始对银行风险进行了不少研究。王庆华(2000)指出商业银行新的风险管理系统要以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管为核心,把握住三个方面: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改善金融总体环境;以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的控制;采用多种金融技术手段防范市场风险。李辉(2004)研究了商业银行风险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协调,指出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本质统一于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但由于内部驱动力的差异、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困境以及监管的成本等问题,两者又存在矛盾与冲突,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充分发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前提作用。

(二)国外研究基本情况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比较成熟,已形成一套完备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应用体系。从银行治理研究的国外进展看,理论性文献的基本思路是从商业银行与一般公司相比较所体现出的特殊性着手来研究银行治理问题,这类研究的目标主要是确立适合于银行治理的理论架构。Amihud and Lev(1981)开创性地从道德风险的角度研究了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控制的影响,随后Brewer and Saidenberg(1996)等都遵循同样的思路作了进一步研究。这种观点的主要思想是,在存款保险制度下,作为贷款主要决策者的银行股东存在追求更高风险以最大化自身价值的动机,并由此引发道德风险。与此不同,随后兴起的“公司控制论”认为,所有者―管理者之间的问题才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银行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为高管人员是银行贷款的真正决策者和风险控制的关键之所在(Gorton and Rosen,1995)。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公司治理是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有效提升风险管理的制度性保证。商业银行的风险伴随银行业务而生,贯穿银行业务的全过程,由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安排来保证。首先,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流程的效率、信息透明度等,都是公司治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制衡和效率,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制衡与效率。欧美和日本的银行管理模式都出现过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咎于制衡出了问题。欧美模式客观上导致少数人控制公司,日本模式中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彻底,这反映出公司治理中缺少制衡,所以出现了风险。

为了使全面风险管理能有效运行,属于公司治理范畴的组织机构中,必须有和全面风险管理对应的功能部门,否则,全面风险管理就缺少运行的载体。从这个意义讲,公司治理中的组织机构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硬件平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制度安排,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了畅通无阻的信息传递渠道和科学决策的环境,同时也是减少操作风险、降低道德风险的必要手段。董事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通过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执行风险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管理层有责任和义务设置重视风险的公司文化基调,协调业务目标和风险容忍度,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全行对风险充分重视,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一致实施。

(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业务的本质决定了它必须承担各种风险,所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10年来,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对银行公司治理展开了专项研究,其中也提出了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方法,如2004年OECD的《关于公司治理原则》修订版,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架构》,200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加强银行公司治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风险治理也提出了详细要求。许多银行业监管机构也制定了专门针对银行的公司治理要求,如英国金融管理局的《公司治理综合条例》,以及我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等。OECD关于“治理”定义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这套关系所要协调的目标,是确保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所有的活动,要满足股东利益。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通过制订公司战略、确保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手段来构成治理架构。具体到“风险治理”,它不仅包括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析,还包括风险相关的决策及执行如何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展开,风险涉及相关人员部门如何分工、目标和活动如何协调和调解。

制定风险战略是商业银行发展战略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就是确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就是明确银行能够承受多少风险或者多大的资本耗用,即能做哪些业务,不能做哪些业务,并要控制在什么程度之内。董事会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对银行的资产安全负最终责任,其有责任制定银行的风险战略,设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银行的风险战略应反映宏观形势、同业竞争形势的变化,与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自身能力特征相适应。在风险战略确定以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推进,就必须以风险战略为依托,将董事会所设定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分解到各种不同的风险类别中去,并以此为依据将风险战略体现在银行的资本管理等各个方面。

完善商业银行治理机构推动风险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和金融生态环境,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西方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的不同。我国的银行多为国有或国有背景的银行分立、持股或改制而来,经营模式多从国营改制而来。各级干部多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背景企业改制而转入、调入、跳槽。行政化的一元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地存在着,没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概念。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体系不完善。由于组织机构和内部设置制约,内控管理往往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控制不力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这也必然导致风险管理过程的薄弱,造成银行风险。

所以对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造,建立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重点在于,加强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机构的分责、分权、制衡的体制,加强总行对全系统、上级行对下级行的集中管理与监督。

(二)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构建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要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减少地方政府和分行管理层等其它利益相关者对风险管理的不正当干预,就必须要改变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以地区分行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总行主导的、垂直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模式。这种风险内控管理组织结构的设置能够保证银行风险管理中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从组织形式上体现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程序性和独立性原则。

(三)建立激励约束与内部监督机制

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所有机制中最具有导向效应的机制,激励机制应该与全面风险管理相适应。一方面,银行在对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时,需要更加注重对风险因素的考核,要对风险战略的执行情况和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并在薪酬激励中加以体现。有效手段就是在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上,引入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考核,不仅仅考核银行业务单元当期的收益,更将银行获得收益所承担的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纳入考核中去。另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责任的追究。无论是决策层、执行层还是监督层乃至操作层都必须履行相应岗位所需承担的风险管理和内控职责。本质上看,银行经营的核心,不是资金,而是风险。所以,对管理层影响资本安全及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持续监督。同时,需要管理层有良好的风险自控机制,由各业务部门自发主动地去识别和控制风险。目前,国内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有很多关于当前资产情况的报表和报告,但这仅能说明银行过去和现在的风险管理现状,从董事会的角度来说,还需要建立确保业务部门将来开展业务也不偏离目标的持续的风险自控机制。

(四)建立银行风险文化

董事会和管理层有责任和义务设置重视风险的公司文化基调,树立起良好风险文化氛围,为整个银行更好地经营和管理风险创建一个良好的土壤。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文化是由知识、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所构成,风险管理理念属于风险管理文化的精神层面,它是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一个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是一整套共同的信念和态度,风险管理理念是用来指导、规范一个银行的组织和员工有效识别和管理风险的理念和方法,它是风险管理文化的最高层次。它决定着该银行从战略制定和执行到日常的活动都应该如何考虑风险。风险管理理念反映了银行的价值观,影响着它的经营风格,并且决定如何应用企业风险管理的构成要素,包括如何识别风险、承担哪些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这些风险。风险管理理念中的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可以通过员工的观念世代相传,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长久地体现银行的风险管理风格。

董事会与管理层是风险管理文化执行的推动力。董事会和管理部门的诚信和对价值观的承诺会影响企业的优先选择和价值判断,被认为是行为标准。管理诚信在实体活动的所有方面都是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诚信和道德价值是环境的核心要素,影响着设计、管理和监管其它企业风险管理组成部分。银行高级管理层的使命就是创建并推行企业文化。在风险管理文化的创建和推行方面,高级管理层首先要在其经营思想中贯彻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价值观,通过对风险价值观念的提炼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方案的策划,为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指明方向。

综上,公司治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保持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司治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决策科学化,推动公司价值持续的提升。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银行应该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角度来不断完善其公司治理,通过不断的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来防范治理风险。

参考文献:

1.李辉.商业银行风险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协调[J].投资研究,2004(6)

2.王庆华,耿强.全球金融并购新动向[J].江苏统计,2000(1)

3.Merton,R.C.An Analytic Derivation of the Cost of Deposit Insurance and Loan Guarantees.Journal of Banking&Fi-nance.1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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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商业银行;风险预警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前言

在我国近年来的金融业界发展中,事关银行的大案要案屡有发生,这些案件的出现充分暴露了我国银行业中风险管理的混乱与风险预警机制的不成熟。而针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框架的基础上进行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构建,从根本上杜绝商业银行在日常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

在全球知名的银行监管委员会中,其制定的巴塞尔协议将银行日常经营中面临的金融风险分为八类,这八类风险分别是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声誉风险。在这八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中,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是其主要面对的经营风险种类,而在这三种商业银行勉励的呢风险中,信用风险是其中带来危机最大的一种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银行坏账、不良贷款上升、资产质量下降等等银行遇到的不良经营状况都会影响对导致其自身信用风险的不断加深。在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中,随着我国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业应格外关注市场价格、利率与汇率的实时变动,并通过随时改变自身经营策略的方式随之采取最好的办法进行相关的应对,以此保证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而在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中,由于商业银行自身内部程序的不完善、由于人员操作问题带来的相关损失所造成的商业银行风险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以上三种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都在银行资本金的约束范围内,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相关办法进行具体的计算[1]。

随着近年来国际金融业界出现的巨变,国际银行监管委员会根据目前国际金融形势,提出了新巴塞尔协议。在国际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新巴塞尔协议中,其对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外,在国际金融系统中,由美国人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相关理论已经初步完场,且取得了不小的实践成果,这就给全球的商业银行业界的相关安全发展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

二、基于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构建的相关研究

(一)正确认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中,相关商业银行需要将自身经营中勉励的风险、收益、风险偏好以及风险策略多种风险要素进行紧密结合,并将这些要素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以此减少商业银行因操作失误带来的金融损失,增强商业银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应重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过程,并发动商业银行的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构建相关预警机制,从而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几率降到最低[2]。

(二)培育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土壤与文化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企业文化中植入风险管理理念的方法,为商业银行中风险管理预警机制的构建提供生长的土壤。在商业银行相关人员对风险管理理念进行贯彻时,应将相关风险理念在全体员工中形成一种相对思维与处事的方式,以此保证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构建的更好落实[3]。

(三)建立并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中,必须确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商业银行在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中相关问题的出现。在具体的实施中,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成型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并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四)建立并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与法律体系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中,相关的制度与法律体系至关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中,只有具有规范的相关制度、严格的风险管理手段才能真正的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而需求,最大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种种风险[4]。

三、结论

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在这种经济环境的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与挑战,这也就使得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田远,刘宁.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108-113.

[2]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基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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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WTO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形势日益严峻,因此,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设计一个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对银行具有重要意义。权变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有效组织的设计取决于环境的特性,不存在一个最佳的组织结构模式。基于权变理论,我们通过考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环境因素,并借鉴国际先进模型和参考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规定,认为设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遵循原则。

一、引言

2o06年12月l1日,按照“人世”承诺,五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外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剧烈。而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一些国际活跃银行之所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长盛不衰,是因为这些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它们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随着竞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革,为风险管理奠定了牢固的基石。而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国际一流银行相比,差距明显,尚存在很多问题。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落后将带来竞争上的明显劣势,因为,落后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带来的是风险管理手段的落后,而风险的失控对银行的发展无疑是致命的。因此,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设计一个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对商业银行有效管理面临的各类风险,持续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国内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研究文献却相当缺乏,直到近几年才陆续有文章发表。但这些文献有的只针对管理某一类风险的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分析,缺乏全面风险管理的视角f李志刚,2003;蒋东明等,20o4;贾晓菁,2005;黄明喜,2005;刘永兵,2006);有的虽然着眼于整个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构建,却主要是从实务角度出发,缺乏应有的理论基础(王雪梅,2005;李正旺等,2005)。本文基于权变理论的研究视角,对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进行了探索以期能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变革提供借鉴。

二、权变理论概述

权变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强调权变的理论和方法,即强调随机应变之意。权变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有效组织的设计取决于环境的特性。洛什在6o年代首次提出权变方法(Conitngency-Approach),其核心观点认为在企业管理中要依据企业所处内外环境随机应变,而不存在“普遍适用、一成不变或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代表人物之一卢森斯指出权变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数所对应的一种“IF—THEN”函数关系。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环境是自变量变数,如组织外部的社会经济条件、内部环境等,对应“IF”;而管理的模式、手段、技术,则是相应环境下的因变量变数,即“THEN”。特定的管理情境对应不同的管理方法,并且后者的有效性随前者的不同而变化。不存在既适应于特定环境而又能普遍应用于各种环境的最佳方法。

根据权变理论,组织结构按内外环境的特点来设计,可分成不同的结构模式。伍德沃德在其著作中指出,每种有类似目的和工艺技术的生产系统,都有其独特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原则。伯恩斯和斯托克的研究认为:企业按照目标、任务、工艺和外部环境可分为“稳定型”和“适应型”两大基本类型。前者适宜采用“机械式”的组织形式——强调严格的组织规范、明确的任务、与权力对等的责任。后者则应采用强调权宜应变、系统内部的相互关系、技能和经验的“有机式”组织形式。洛什和劳伦斯在前任研究基础上提出分类法,强调外界环境影响,用“分化”来表示一个企业适应于外部环境而划分为各个小单位的程度,“综合”或“整体化”来表示协作和管理的统一。比较而言,整体化程度(集权程度)适应于外部环境的企业往往较为成功。赫尔瑞格和斯洛坎则进一步按市场变化、工艺、产品特性等条件将集权程度分为四种模式:事业部制、矩阵结构模式、直线职能结构以及总店控制式。权变理论强调,在进行组织和管理时不存在一个最好的方法。分权并不一定比集权好;官僚机构也并不都坏;明确清楚的目标也不是总好;民主参与式的领导风格也可能不适合于某些环境;而严格的控制在某些时候也可能是适宜的。总而言之,这完全取决于很多相互作用的内部和外部的变量。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必须根据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具体情况而灵活选用,并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发展变化而随机应变。权变理论的最终目标是提出最适合于具体情景的组织设计和管理活动。在一种环境条件下所运行的组织运作模式可能不适合另一种环境条件,不存在一个最佳的模式。

权变理论对商业银行组织设计的意义非常大。现代商业银行面l临的是一个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市场的风云变幻会迅速地影响客户的行为抉择,银行的经营方略必须不断调整,以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就要求银行的组织结构设计应符合这一基本要求。

三、基于权变理论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

银行环境指的是存在于银行边界之外的并对银行具有潜在的或部分影响的所有因素,是环境中对银行敏感的和必须对生存做出反应的某些方面。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所面临的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环境的变化。

1.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包括市场风险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两个方面。首先,从市场风险环境角度看,近年来,构成金融机构风险环境的三大风险变量——利率、汇率和股票价格已实现或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其波动性和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正在发生很大变化。其次,从市场竞争环境角度看,20o6年WTO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环境的风险更大。这一方面是由于竞争必然导致市场创新,而创新又必然伴随着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显著差距,我国金融机构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被迫进入市场中风险较大的一些领域,尤其是风险承担难以得到充分回报的那部分市场,因而风险环境可能更加恶化。

2.监管环境变化。自2O世纪9O年代中期以来,风险监管成为西方各发达国家金融业监管的主流,主要表现在风险资本监管和风险监督检查两个方面。前者是基于资本约束风险承担和业务扩展的基本功能,以敏感反映金融机构风险承担和风险管理水平的监管资本要求来促进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后者则对金融机构识别、衡量、控制和检测风险的整个风险流程和组织架构提出监管要求并进行持续的监管检查。风险监管的发展突出反映在2004年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新协议使得“巴塞尔协议”作为风险的国际协议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它通过提高监管资本要求对银行风险的敏感性,并利用内部激励、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三种力量来促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新协议覆盖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反映了国际金融领域全面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新协议首次将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由人员、系统和业务流程以及外部事件引致的操作风险纳入到资本要求框架,使得资本协议所覆盖的风险范围由1988年的信用风险和1996年的交易账户市场风险进一步扩展到金融机构全面风险。尽管我国宣布暂不实施新协议,但新协议毕竟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游戏规则,只要我们继续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国际竞争,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它的影响,甚至制约,在银行业全面开放的环境中更是如此。

总之,当前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是WTO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外银行竞争渐趋白热化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代表的更加严格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基于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应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经验,并适当参考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问题的有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为风险管理构建牢固的基石,尽快缩小与国际活跃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差距,以期与外资银行在竞争中一决高低。

(二)国际经验借鉴

根据组织设计理论,组织结构的整体设计包括三方面内容:需要完成的工作活动、报告关系、部门组合。一是规定的工作活动。设立部门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对组织有战略意义的任务。为了完成组织认为对其实现目标有价值的任务,往往需要设立特定的部门。二是报告关系。通常也称作指挥链,是一条连续的权力线,它将组织中所有的成员连接起来,并显示谁应该向哪位主管报告工作。三是部门组合方式。部门组合的方式包括职能型、事业部型、矩阵型、横向型以及网络型结构等,每种类型的结构都适用于不同的情景条件,满足不同的需要,都是帮助管理者改进组织效果的一种工具,其有效性如何取决于特定情景条件的要求。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巴塞尔委员会和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GARP)和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模型或规定,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供我国商业银行借鉴。

1.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问题的相关规定。

巴塞尔委员会对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规定散落于委员会出台的几个文件之中,如1997年9月《利率风险管理规则》等,见表1.

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有关规定侧重于操作层面,它把风险管理组织看作一个由不同子系统组成的有机系统,而每一个相关部门只是这个有机系统中的节点。因而,一个风险管理组织的有效与否既取决于每一个节点的正常运作,又取决于整个有机系统的健康运行。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1)强调职责清晰、权责明确。委员会特别强调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既包括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明确权责分工,又包括具体的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监督部门独立的、明确的职责规定。在强调清晰的职责的同时,巴塞尔委员会还强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审计机构之间要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合作。

(2)强调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委员会将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看作一个由决策系统、信息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的有机体系。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完善与否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各个子系统是否健全和有效运作。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失灵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管理框架的失效。

(3)强调银行内部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流动。委员会特别强调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一个正确的风险战略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所能获得的信息是否充分。而风险战略能否被正确执行则受制于银行内部是否有一个充分的信息沟通渠道。对于审计监督部门来讲,没有充分的信息就不能对风险管理部门的成效进行准确评估,很难找出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效的信息沟通可以确保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充分理解其工作职责与责任,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从而使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正常运行。银行内部信息的顺畅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信息系统是否完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息系统是有效风险管理框架的基础和前提。

(4)强调对风险管理进行必要的监督。委员会认为银行业是一个动态的、快速变化的行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银行必须不断改进风险管理体系以保持其有效性而这就需要银行根据不断变动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估。鉴于此,委员会突出强调银行内部应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对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和监督,以确保风险管理战略得到贯彻落实,并对风险管理的成效作出独立的评估。’

2.GARP关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模型及启示。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型是风险管理基础中的基础。GARP在对传统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型进行分析后,提出了一个改进模型(见图1)。

GARP推崇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型特别强调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强调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一方面,突出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强调了首席风险官对董事会的紧密责任关系。第二,强调了首席风险官对各种风险的统筹管理,各种风险管理部门(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领导对首席风险官有直接的汇报线。第三,强调了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第四,强调了风险组合分析的重要性。从职责上来看,风险组合分析除了负责风险政策制定之外,还负责检查较差的风险问题以及对资产配置、风险调整性能测量或新产品进行分析。

从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GARP所提议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正被越来越多的银行所接受,并被逐步印证。GARP在设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安排风险管理职责时遵循了三项原则,即稳健性、系统性、分散与集中相统一。

(1)稳健性。GARP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稳健性源自于它的简朴和自上而下的风险解决办法。风险管理系统一定要确保透明、可信、及时和可操作才能实现稳健性。为此,风险管理系统不能过于复杂,系统愈复杂,信息的传递速度愈慢,信息失真的概率就愈大,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就愈大。

(2)系统性。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绝非单纯的一个模型就可实现。它是一个融合了策略、程序、基础设施和环境四方面因素的有机系统。因此,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与否除了取决于框架本身,还要受到基础设施和环境因素的制约。

(3)分散与集中相统一。GARP认为,为了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这就是分散管理。与此同时,该组织又强调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首席风险官负责,由首席风险官统筹规划,即实现风险的集中管理。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将各类风险控制好,而风险的集中管理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面临的全部风,从而将风险策略与商业策略统一起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实现分散与集中的有机统一。

(三)设计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一个有效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该涵盖银行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能够识别银行面临的一切风险。

2.一致性原则。银行在构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时,应确保其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为业务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和内部机制,而不是抑制业务的发展。

3.独立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但独立性原则并不排斥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权威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应具有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公正。

5.垂直管理原则。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保证相关信息能够自上而下及时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

6.互通性原则。要求银行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

7.程序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

8.分散与集中相统一原则。要求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与此同时,不同的风险管理部门最终都应直接向高层的首席风险官负责,由首席风险官统筹规划。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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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 全面风险管理 对策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内外竞争环境日益严峻,一方面,随着后WTO时代的到来及外国商业银行的逐步进入,使得国内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国际化和多样化,给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推进,使得全球金融市场的关联度日益增强,增大了银行经营管理的不稳定性,而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化和金融自由化发展也给银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潜在风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想提高自身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必须尽快适应新的竞争形势,加快构建适合实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风险管理文化落后,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风险管理还没有作为高度自觉内在认同和自我约束植根于各个层级的员工心中,也没有很好地贯穿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不少商业银行的一般员工对于银行风险的来源、内涵、类型等认识不够深入,无法系统分析和把握银行风险的关键点,对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也缺乏应有的了解,普通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较弱,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不少错误的观念和想法,影响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全面有效推行。

总体来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比较落后,很多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管理侧重于后台管理,没有将其作为信贷决策、风险评估、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同时,部分员工将风险片面的等同于违规案件和损失,或者简单的将风险管理理解为控制和约束,甚至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认为风险管理是为难相关业务人员,未能把风险管理和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有机地统一起来。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风险管理人员也无法较好地将风险管理与市场营销、市场拓展有机结合起来,缺乏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理念,有的甚至把防范风险与发展、内部控制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

2、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不合理,风险责任不够明晰

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设计来看,我国很多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全面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体系,也缺少一个真正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具备集中审批权限和独立运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虽然很多商业银行都成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如信贷部、国际业务部和相应的分支机构内部并未设置受上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使得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无法实时准确地获取全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信息,也无法实施及时有效地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

此外,一些商业银行的高风险业务运作流程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造成风险管理的效果受到较大影响。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都普遍实行了信贷业务的审核和方法相分离的制度,但信贷部门一方面负责相关信贷信息的调查和业务拓展,另一方面又负责已有贷款业务监控和催收,使得信贷部门有可能在信贷业务的激励机制模式下采取以新贷抵旧贷、对相关数据进行人为加工和修改等手段实现短期绩效,从而使得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到干扰和影响。

3、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外在环境和条件不够成熟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全面风险管理平台。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流程来看,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识别、评估、处置、监督和控制风险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垂直管理和决策,健全的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操作流程、高质量的风险计量、测算和监控模型、高效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和机理机制等。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不具备全面风险管理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在信息收集和处理方面缺乏系统化的合作机制,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手段比较欠缺,无法有效地获取相关分析数据,从而影响到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决策。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影响了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在我国商业银行的推广和应用。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企业或者个人的相关信用信息和数据都不够全面和准确,极大地影响了风险评级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也难以达到国际认可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的方法、结果的检验、数据库建设以及组织结构设计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影响到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4、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人才比较匮乏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多地偏重于定性分析,在风险管理的定量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方面相对比较欠缺,特别是在风险的识别、度量等方面还不够精确,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的内容上主要采用一些静态的财务数据进行比例指标的分析和管理,分析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账面价值分析法,也有少部分银行采用市场价值分析法。虽然少数银行业根据自身实际开发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分析模型,但相比国外的风险管理数理统计模型来看,无论是在分析模型的复杂程度还是在测算的准确度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较高,技术性和创新性较强,要求相关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并且必须经过特别严格的专业训练和实战锻炼。由于我国风险管理起步相对较晚,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也相对比较匮乏。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数量较少,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占的比重较低,大部分风险管理人员都是半路出家,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都比较欠缺,特别是精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性人才极为短缺,还没有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无法有效满足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

二、改进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和完善是有效推行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行,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一个是全体员工认同的风险管理文化,另一个是系统化的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要想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必要要靠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影响下的员工来执行。风险管理理念是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的相关信念、态度、价值观等的系统化认识和思考,能够用来指导和规范银行相关部门和员工有效的识别和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

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无论相关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健全和完善,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随时可能带来各种潜在的风险。为了在商业银行内部形成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应着力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定,增强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此外,还应通过开展风险管理教育培训和各种类型的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员工认识和重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增加其对各类业务风险的识别能力和敏感度,时刻警惕相关风险的发生,将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2、优化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为了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我国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其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其经营管理架构实现完美匹配。通过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以地区分行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建立和完善由总行主导的、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模式,有助于减少地方政府和各级分行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不正当干预。要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的垂直化管理体系,实行由首席风险官统一领导的垂直化管理模式。应提高风险管理组织的独立性和信息传递的实时性,确保商业银行能全面掌控和及时处理各类风险。

在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风险管理部门应强化对各个业务流程和重要风险源头的全方位监控,实时分析各种类型的银行业务和操作流程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确保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控制不留死角,并明确具体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人员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职责和权限,做到责任主体明确、激励和处罚机制透明化。在风险管理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应加快形成以业务流程监督和控制为中心的风险管理监控体制,引导相关业务部门逐步设计独立的风险管理岗位,使得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进一步扁平化,提高风险管理的响应速度和办事效率。

3、完善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激励机制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理通常采用的是“亡羊补牢”式的处置方式,缺乏完备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对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职责、风险管理的权限的明确规定,也没有建立内控检查报告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章,造成了内控体系的低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国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自身风险管理内控体系的全面优化和完善。

良好的风险控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也是商业银行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对风险控制行为进行分析和评判,并依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风险控制行为给予相应的激励,对风险控制过程和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能够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考评机制。在风险控制的考核过程中,要通过改进和优化制度设计,使得各级经营管理机构认识到日常工作中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此外,还应该对风险控制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考核和激励,形成对风险控制责任人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当前,国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正逐步采用量化管理的模式和方法,采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的定量分析作为其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对风险管理的控制和处置主要基于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分析,并且在实践中高度依赖于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主管判断。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内的分析系统,借鉴和吸收国外商业银行采用的科学方法和模型的经验,并逐步运用到我国银行业的风险分析中去。

此外,除了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我国商业银行还应积极培养和吸纳更多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构建我国商业银行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初步建立了风险经理制度,但现有的风险管理人才的素质和水平还无法完全胜任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高素质的风险经理队伍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素,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筛选和评价机制,吸引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员工加入风险管理的行列。同时,应不断强化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实现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 崔滨洲:新巴塞尔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全面风险管理[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2] 黄大海: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模式与选择[J].上海金融,2007(7).

[3] 司武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4] 徐建华:次贷危机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9(6).

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董事会责任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董事会的关系

银行运用的是资金,撬动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因此,风险治理和风险管理是银行管理的头等大事。银行风险治理的重要性在次贷所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日益凸显出来。金融危机所暴露的银行管理一个重要问题是,受年度业绩压力、绩效考核、薪酬机制的影响,高级管理层在很多情况下往往过多地追求短期利益-在此情况下,如果董事会不能代表股东发挥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股东的长期利益便很难得到保障。金融危机中很多出现问题银行,其没能很好管理和控制风险的根源之一便是董事会在风险治理中没有发挥其最主要的和最终的风险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因此,建立或完善良好的风险治理机制,加强、完善和提升董事会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是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全球金融业刻不容缓的事情。

1.风险管理与董事会的关系

1999年,由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简称ICAEW)以尼格尔.特恩布尔维主席的十人工作小组公布的《内部控制:综合准则董事指南》首次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相提并论,为公司及其董事会提供了明确、具体、可行性强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例如,“风险管理是董事会的集体责任……董事会最终要对内部控制负责”等。2003年,特雷德韦委员会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讨论稿,将风险管理定义为:企业风险管理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层次、部门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风险管理做不好,董事会负有相当大的责任。2002年美国《财富》杂志调查美国企业失败的原因,大部分都与董事会及CEO的决策失误密切相关。由此可见,一般企业中(特别是西方国家)风险管理成为了进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负有决策与监督职能的董事会在其中起着提纲挈领的关键作用。

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是风险的“聚居地”,商业银行尤为突出。风险管理早已是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部分,渗透入银行的各个方面。商业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要承担风险,并从风险中获取收益,同时承担风险也有损失的可能,所以利益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都包括在风险治理这个概念里面。

一般地。商业银行不但面临着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等市场上普通企业都将遭遇的风险类型,由于其经营货币流通的特殊性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形式表现显著,历来是有关商业银行研究的重点。从内部机制上严格控制风险的滋生与扩散是银行管理的重要课题,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对风险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商业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分析

为了同时在制度与机制控制、职责履行上贯彻风险管理,并基于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机制考虑,笔者认为,商业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可以主要从内部组织体系与职责分配两方面加以实现。

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下的组织体系

一个合理、科学、风险严控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可以被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董事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层,制定和处理有关风险的战略级事务,决定和引领管理层和基层的风险管理工作方向-第二层,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独立于日常交易管理的实务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负责具体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工作的协调、实施,它的两个分部――战略组和监控组,分别负责风险管理政策、制度、风险度量模型和标准的制定及具体管理实施,监督控制经济主体内部金融风险和评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业绩等,第三层,业务系统,与整个经济主体的金融风险管理状况直接相关,具体负责本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操作,它既与第二层级的风险管理部相独立,又与其建立有机联系。执行风险管理不制定的有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策略,并给予支持和协助,如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汇报、反馈有关信息等。

2.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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