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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条例8篇

时间:2023-10-08 09:43:1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土地资源管理条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土地资源管理条例

篇1

关键词:土地调查 数据库 国土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c)-0202-01

国土资源部在2007年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的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这次调查的任务主要是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查,对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了解;对城镇土地进行调查,对城镇土地的利用状况进行了解;掌握全国基本农田等数据状况;根据调查得来的数据资料,建立一个可以互联共享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根据这次的调查情况,可以建立一个及时对土地资源进行检测以及快速更新的机制。

要根据本次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查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个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数据库,就可以快速及时的调查和统计农村土地资源的变化信息,从而对其进行检测以及快速更新。

1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包括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农村土地权属数据库等等重要内容。

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根据我国农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建立起了这个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它以县区为单位,比例尺采用的是1∶10000的标准,它的基础是正射影图,根据对土地资源的类型、位置以及范围、面积等状况的调查,了解到了我国耕地、园地、草地以及林地等土地类型的分布以及利用情况等。

基本农田数据库:根据对基本农田的调查建立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各地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从而统计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

农村土地权属数据库:农村土地权属数据库是根据在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土地的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

遥感影像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主要是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同时应用航空航天的遥感技术,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而建立起来的。

分类面积汇总表:分类面积汇总表可以按照不同的行政级别、要素、地类和汇总单位进行输出,从而获得不同汇总单位的各级行政级别的分类面积汇总表。

图件成果: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国农村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从而对国家、省、地、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等进行编制。

2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因为各行业用地的权属、结构、数量和分布等情况都可以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直观的看出来,这样就可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办事效率以及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出积极的意义。

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依据:随着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进行了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越来越凸显的就是土地资源之间的供需矛盾。为了更合理的调控土地资源,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总体进行一个规划工作。而要想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就需要充分的运用到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土地资料。而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可以依据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地类,对辖区内的各种农田进行分析,从而合理制定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配置,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耕地,还能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的合理配置。

为土地变更调查提供了完整的基础资料: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得出的资料,可以更加有效的进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从而根据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等资料,来更加有效的进行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这样就更加方便有效的让各级的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为了更加清晰的掌握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情况以及各种地类之间的流向变化信息,就可以在二次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从而有效的调查和分析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情况。

为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提供分析底图:土地利用遥感动态检测的优点就是现势性比较强,而且直观以及准确。所以在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都可以采用到它的检测成果,这些检测成果还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的土地执法检查以及土地督查等土地管理工作。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结合遥感影像数据库和最新的遥感影像等,可以更清晰的提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从而发现监测区域内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占地的具体情况,通过对这些违法者的查处,可以有效的保护耕地。

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基础:通过二次调查中登记的土地资料,可以将国家所有土地以及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分为明确直观的表示出来,依法确认土地的使用者以及使用权等。这可以有效的维护土地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还可以根据土地资料,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关系进行区分,从而有效的界定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上的权益范围,这样就可以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合理有效的整治农村的土地资源;在完善全国土地的管理制度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对农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耕地保护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土地资源,耕地是人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的生活保障;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因此要想让我们的生命继续繁衍下去,就需要切实的保护我国的耕地资源,而保护耕地依据的真实可靠数据可以通过建立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来获得。

可以作为审批和监管建设用地的参考资料:因为被征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相关信息都可以在农村调查数据库中清晰的反映出来,这样就可以通过数据库中的信息直观的看出基本农田的利用情况,从而对建设用地审批的效率提供积极的意义。

3 结语

通过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可以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我国的土地资源,可以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维护农民的权益,因此,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有着很重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晓岚.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农业工程,2011,1(1):88-90.

篇2

关键词:农村 土地调查 关键技术 内外业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P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6(c)-0006-02

1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概述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影响极为深远。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调查成果不仅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促进了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土地数据还成为国家实施土地监管、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土地调查为各级人民政府日常决策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特别是每年的变更调查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数据。

土地调查中充分发挥了“3S”技术、信息化技术的作用,最后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全国性展开,将推动土地调查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将传统土地调查的技术方法推进了一大步。

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多样性同时为土地调查方法的选择存在了一定的条件。如何合理选择有效的土地调查技术方法,实现更高效、无偏差的土地调查就要先了解各种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特性,才能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设计,才能更准确、高效地完成土地调查工作。

2 土地调查技术比较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方法从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野外法;另一种是内外业一体化法。而对于外业调查中对于补测地物的处理方法有两种:(1)简易补测法;(2)仪器补测法。

2.1 全野外法

全野外法是根据农村土地调查内外业两部分的侧重点来划分的。全野外法是指外业部分的时间和调查时间占整个土地调查的大部分时间。其主要的作业方法是:先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校正,数据源的收集,同时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部分内业解读,输出工作底图,然后外业调查的一种作业方法。其作业流程见图1。

从图1的作业流程可以看出,内业部分解读主要是根据数字正射影像图对行政界线、行政村名矢量化,这种矢量化主要是对照权属协议书和原土地变更数据库,不对地类进行预判,内业作业完后没有内业作业的检查。

2.2 内外业一体化法

内外业一体化法是现在国内比较先进一种技术方法。内外业一体化法是指内业部分的时间占整个土地调查的大部分时间。其主要的作业方法是:先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校正,数据源的收集,同时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全部内业解读,进行内业检查再输出工作底图,然后进行外业调查的一种作业方法。其流程见图2。

内外业一体化方法主要是作用于内业解读方面,同时辅助于外业调查的方法充分预判,除了对行政界线和行政村名的矢量化,还包括对各地类和地类范围的预判以及自然村名,图斑预编号,和线状地物的确定等,在进行了内业充分预判后的同时,还对预判结果进行了内业的专业检查。

从人员的技术要求来看,内外业一体化法明显要比全野外法的人员技术要求更高,不但要求技术人员对外业调查要点的掌握,同时对内业数据处理软件也要精通;而全野外法作业人员在和内业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数据时,容易造成数据丢失,数据质量上得不到保证,作业速度上也远远比不上内外业一体化法。可以看出全野外法主要是适用于数字正射影像比较模糊,根据影像特征无法完全判读,对地类地物判读比较困难时可采用全野外法,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内业作业时间。

2.3 补测地物方法

(1)简易补测法。简易补测法是地物补测的主要的常用方法,它主要是利用几何原理,采用简单测量工具对新增地物进行补测。主要有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截线法等,适用于补测地物较小或较规整,而且四周有较多的与影像对应的实地明显地物点作为控制的地区。

(2)仪器补测法。仪器补测法是指利用y量仪器对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的方法。由于农村外业调查范围比较广,作业环境比较差,而且费用比较高,所以该方法主要用于简易补测无法完成的情况。仪器补测的方法有平板仪法,全站仪法和GPS补测法。这三种方法主要都是采用补测地物附近特征比较明显的地物或控制点作为已知点,测量已知地物到补测地物的坐标增量,再插入到工作底图上。

简易补测法和仪器补测法各有各的特点,两者要互相结合,在不同地点采用合适的地物补测的方法。

3 全野外与内外业一体化综合法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方法主要是全野外法和内外业一体化法,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不仅反映在内外业工作量的多少的不同,而且还反映在对作业成果的检查上,从作业效率上来说,内外业一体化法要优于全野外法,全野外法是体现在室外作业的工作量较大,而内外业一体化法主要是内业作业时间较多。全野外法采用的是先内业少预判(即只在工作底图上作业权属界线与权属名称),对于地类的确定、线状地物和自然村名全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而内外业一体化法先充分内业预判(对地类,线状地物和自然村名和权属界线等都矢量化,线状地物宽度须外业采集),外业作业还可以对内业情况进行检查和修改,大大的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全野外法的缺点是外业作业工作量太大,外业中除了对线状地物宽度采集和自然村名等反映在调查底图上外,还要对地类范围等的确定;而内外业一体化法只要在室外对室内作业内容的修改少量采集就可。这大大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同时增加了对内业和外业数据的检查。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有三点优点:一是内业的充分预判,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二是内业作业对地类判别,在外业还可以对其范围,地类,位置等的正确性做一次检查;三是对于外业调绘情况的反映在内业矢量数据上更为方便,并能对预判数据再做一次检查和修改。

农村土地调查常采用的是全野外法和内外业一体化法综合法。具体流程图见图3。在复杂丘陵、山区,易充分利用并结合两种方法,即对于影像比较模糊,影像地物阴影比较多、影像现势性差的区域,采用全野外法,而对于地势比较平坦,影像清晰的一些区域,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法,同时采用固定作业人员的方法,即内外业为同一作业员,减少在作业员交接时产生的数据的丢失。

通过野外数据采集及处理的实践,笔者总结出以下经验:

(1)内业预判,容易出现内业作业标准不统一,矢量化精度达不到要求,地类范围不明确或者错误的情况发生。对于矢量化数据线型及颜色不一致的情况,处理的方法是统一内业作业标准,加强内业质量检查;对于地类范围不明确或者错误的情况,有明显错误的,室内立即修改。但对于内业把握不准的,外业调查后再作修改。(2)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解译比较明显、容易判断的线状地物、林地、居民地以及较大的河流、湖泊,无法判断的地方作好标注,进行全野外调查以及对解译的地类图斑进行全野外核实和补充,与权属调查同时进行,依据影像调绘在工作底图上。将地物属性标注在调查底图或记录在《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上,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界线、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3)外业作业时对于行政村合并情况较多的,但却与县民政局提供的村合并和村名称不符,处理方法就是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对于实地行政区界线与权属文件不符时,应签写新的权属协议。

实践证明,对于丘陵、山区面积较大的区域土地调查的作业方法采用该文设计的方案,既先对影像进行分类,能充分在室内预判的影像,先在室内充分判读,对于影像比较模糊的图幅,采用部分预判的方法理,这样在室内节省了时间,在野外也有减少了工作量,在进行土地调查时,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质量。

参考文献

[1] 来丽芳. 浅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流程[J].科技资讯,2009(S1):54-56.

篇3

一、引言

我国作为世界领土大国,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土地资源总量较大,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土地资源十分的匮乏。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不断上升,各地地价不断上涨,更可见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宝贵性,因此做好土地资源的调配工作迫在眉睫。

二、土地资源的简介

1、土地资源的概念

土地资源,即指可以供农、林、牧或其他等利用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土地资源往往具有一定的时空性,并且本文由收集整理在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对其采取不同程度的改造措施,以使其满足人类特定的要求。

2、现阶段土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凸现出来,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在土地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还涌现出了一些问题。

(1)城市化与耕地保护的矛盾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是我国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如何在城市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中做好决策,既防止耕地被盲目占用,又能最大程度促进城市化的发展。//sixianghuibao/

我国历年耕地面积图

(2)土地利用违规现象

在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违规利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时有发生,工业企业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生产,政府违规拍卖土地,导致我国很多土地资源流失,没有得到合法的利用,未能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

我国历年违规占用土地面积图

(3)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势必要占用部分农民土地进行生产建设,而土地作为农民的根本,失去土地对农民的权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阻力与潜在威胁,如何做好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愈发重要。

三、工商管理学理论用于土地资源的调配

1、管理系统原理理论

管理系统原理主要包括整体性观点、开放式观点、动态性观点、综合性观点以及环境适应性观点这五点,而这五点也是把握利用管理系统原理的关键。土地资源的调配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对整体进行统筹兼顾,在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做好土地资源使用的科学性与集约性,既不能只片面地保护耕地,阻碍城市化的正常进程;也不能只单纯地重视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建设而忽视对耕地的保护,而是应该运用管理系统原理理论,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做到保护耕地与城市化发展并行。//html/zongjie/

2、管理人本原理理论

管理人本原理理论即是指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重视人在管理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要求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重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大化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更好地实现整体目标。对于土地资源的调配,也是需要以人为本,重视人性化的调配,尤其是在征用农民土地时,更要做到以人为本,积极地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另外,在进行土地资源的调配时,还应该运用管理人本原理理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提高其工作积极主动性,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以提出更好调配方案。

3、管理整分合原理理论

管理整分合原理理论即为在整体的规划部署下,进行明确的分工工作,并对分工进行有效地整合。既要了解好整体的目的和规划,又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分工,还应该合理地进行组织与协作,并加强组织管理,以确保分工的各个环节能协调一致地工作。土地资源的调配是一项较为庞大的工程,需要在整体上把握好城市的现状与性质,结合实际的自然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及经济发展现状等因素,做好整体上的统筹与规划,之后分别对城市的建筑、绿化、工业等进行科学合理地调配土地资源。另外在调配的过程中,还要做好对每一项用途的审核以及管理,确保能够完成整体的目的与规划。//sixianghuibao/

4、管理弹性原理理论

管理弹性原理理论就是指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以确保能够适应实际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由于管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管理弹性对于管理的实际效果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在对土地资源进行调配的时候,也需要运用管理弹性原理理论,在保证耕地红线以及城市化建设用地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余地,以适应可能发生的变动,确保土地资源调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篇4

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

从制度层面上看,土地制度涉及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利是土地市场交换的客体《,物权法》对各种土地权利的完善直接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发展。《物权法》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代表,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设立,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及地上附属物的归属问题等。《物权法》显化了土地资源的资产特性,揭示了土地作为不动产是物权所有人的权利客体,明晰的资源产权和有偿的使用制度的确立必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解决了由于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等引起的土地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比如《,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这些规定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稳定、明确,从而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另外,《物权法》还确立了土地用益物权的基本体系,使中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管

《物权法》的实施,使土地市场化更加深入,《物权法》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影响还表现在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督方面。《物权法》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这一规定在充分肯定我国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从国家政策上升为法律,一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此外,《物权法》首次将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写进了法律,扩大了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的范围,第一次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制订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既是落实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利于规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5

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陶培荣

探索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途径吴震强

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与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2002年江苏省采矿权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管护--新沂市基本农田保护纪实黄建春,季平

在实施城市化战略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丁伟民

数字城市建设对测绘带来的机遇和影响王瑞武

建设地质公园提高地学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全国第17届旅游地学年会侧记刘志平

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0-2010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摘要)(下)

铸就利剑强化管理--杨任远厅长就《2000-2010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答记者问

正确处理土地纠纷的思考路开胜

创新铸就辉煌路卞大宇

推进"三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江阴市国土资源局

清廉之风驻基层无锡市惠山区国土资源局

赣榆县矿业经济加速发展创佳绩卢干华

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五要素程远金

新时期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探讨董献忠,朱士鹏,王颖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丹阳市国土资源局抓队伍建设纪实丰恒璐,茅息梅

让深化地改的春风吹绿大地

建场兴市规范运行——写在第12个全国土地日之际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培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形市场刍议吴群,史晓云

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高丰

镇镇槌声响用地找市场——如皋市规范集镇土地市场的做法和体会丁正洪

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产业化的调查与思考——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土地开发中心

徐州新河煤矿矿井水的综合利用陈锁忠,单爱琴,杨国勇

抓好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三区两带建设王永波

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切实保护地质环境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依法整治开山采石切实保护山体资源——苏州市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成效明显周春,丁瑞芳,张晓莘

盱眙县矿业权拍卖取得突破性进展胡培芝,汤永奎

论加入WTO后基础施工企业降低成本问题黄跃进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

江苏地学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探讨赵立鸿,朱静萍

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培养一流人才扬州农业学校

开展行风测评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钱惠兴

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一腔热血洒国土——追记陈棉启同志黄建春,黄河清

赴加拿大矿业考察简记刘震平

如何减少和避免乡镇的土地刘月宏

黄沙港镇私营企业激活滩涂经济朱殿闽,刘德林,韩桂林

临海镇国土所争创一流业绩张浩杉,王志艳

张家港市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郭天生

结合地勘队伍实际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张永康,ZhangYongkang

新喀里多尼亚的核杂岩和高压变质岩--澳大利亚板块东部边缘第三纪演化的意义雨桐

对江苏有色金属矿山发展的探讨祖跃升,潘道宏,聂志强,ZuYaosheng,PanDaohong,NieZhiqiang

扬州市开展地热资源调查工作朝辉

浅谈矿产开发与土地资源保护高德云,GaoDeyun

苏州市吴县西山石灰石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设想王伟,汪要武,WangWei,WangYaowu

江苏物探工作回顾与展望张立公,ZhangLigong

江苏北部应重视寻找彩钻钟华邦

<赏石艺术>今年出版钟华邦

南京地区振动沉管灌注桩工程质量通病与防治陈春银,孙绍平,郭春香,林来俊

建设工程中的新型材料研究潘华良,PanHualiang

<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及其重要意义顾安麒,吴志良,GuAnqi,WuZhiliang

闽粤中心城市地矿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启示梁巧玲,LiangQiaoling

苏州市禁止开山采石条例

1999年度江苏省地质矿产厅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范广勤

篇6

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办围绕《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塔县人民政府金政发[2013]115号文件要求,加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管理,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划测量、定位放线等工作环节中,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加大违规违法建筑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我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宣传学习,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于6月25日在航天广场悬挂横幅进行宣传,接到群众咨询达280人次,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张,印发的法律资料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二、加强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强化规划执法管理,落实了部门联审、专家评审、批前公示等制度,按照现场勘察、征询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杜绝了违规审批现象。今年共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9份,审批用地面积305.4万平方米。下发乡村建设许可证7份,审批用地面积9.5万平方米,共出具规划出让条件通知书37份。

三、加强了项目规划复线验线

认真贯彻落实了测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了依法测绘。

一年来,按照县上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和部暑,按照《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测量工作。在规划项目建

设过程中,加强了城区、乡镇、村庄建设项目的定位复线验线,共完成复线验线项目15项。

篇7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零零零年印制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和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

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其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的约定出现增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分摊房屋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格不变。

(附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房屋转让时,房屋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与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同时转让;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房地产权利人分摊。)

(二)因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变更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附第三十九条: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征得预购人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

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三)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情形外,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受让人可以不承担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退还受让人。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篇8

一、与时俱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新理念

一是树立依法行政计划理念。按照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目标要求,我厅有计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年初,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年法制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中心、工作目标、重点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认真部署,力求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月月有计划、年年有提高,推进全省国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步骤、有序列地开展。二是树立依法行政于细微处的理念。我厅党组、厅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我厅党组书记、厅长楼小东同志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提出“我们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每一个文件都是法律文件,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法律决定,实施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深刻阐明了依法行政贯穿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依法行政无小事,必须从细微处着眼和规范,否则就会加大行政成本,甚至导致无效行政行为、负效行政行为。三是树立依法行政全面促进理念。把依法行政作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厘清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纠正依法行政是形式主义,是降低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的错误看法,树立履行法定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是消除行政矛盾、提高行政效率的根本途径的观念。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国土资源各项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各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一是全面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认真抓好计划任务的下达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细化目标。**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10个厅局组织开展了对市级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确定杭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年度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的抽查工作,以及三部局联合对我省**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联合省监察厅起草制定《浙江省“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实现“项目保优、干部保廉”目标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国土资源部和我省政府签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会同省农办联合草拟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此外,我厅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在南湖区、松阳县、缙云县、莲都区展开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年,我厅除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外,又制订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地区集约节约用地管理工作。

(二)依法履行各项矿产资源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力度。结合我省今年的经济形势,我厅及时印发地质资料服务指南,为重点项目主动提供沿线有关地质信息资料目录清单。**年前三季度,我厅共为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办理新设采矿权42个,变更采矿权12个,延续采矿权8个,并提前准备了一批后备资源基地,主动为船舶工业、海洋工程、保税港区、交通道路等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资源。二是启动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在我省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对规划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做好宏观调控的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年,我厅继续加大采矿权出让管理力度,做好采矿权网上审批和统一配号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在探矿权管理方面,除各级财政投资勘查和国家规定外,新设探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出让。五是扎实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成立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把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我省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学习讨论、检查分析及深入研究,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三、求真务实,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是加快立法步伐。**年,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修改工作。省人大一类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浙江省被征地农民补偿与社会保障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并予公布;《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条例》、《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等二类立法项目已经多次修改论证。《浙江省土地登记条例》、《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条例》等调研起草工作列入日程。二是认真清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年,我厅组织完成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4部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向省人大提交了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也逐一进行了清理,分别提出废止9件、保留5件、修订2件的清理建议意见。完成1987年以来地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51件。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事项、执法责任等进行了再梳理,对《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新增执法事项30余项,删减执法事项5项,对规范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改革创新,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一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工作部署,我厅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以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国土资源厅扩权强县改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我厅放权事项的对接、细化、落实工作。为加强浙委办〔**〕116号文件扩权事项实施的可操作性,我厅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省人大、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及有关市县的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对扩权事项、扩权内容、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审批制度。我厅着力在改进和完善用地报批工作制度和加快项目用地审批速度上下功夫,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分级审查负责制度。**年上半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报国务院和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的内容,规范了审批材料,优化了审批程序,精简了审批环节,严格了审查责任,提高了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服务的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从**年1月1日起,市、县登记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了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和登记手续,提高了全省矿业权审批服务的效率。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四是全面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我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抓手,精心部署,及时行动,扎实推进“双保”行动各项工作。建立了“双保”行动联席会议,负责“双保”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印发了“双保”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把“双保”行动与推进“双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双保双服务”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多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利益

(一)依法及时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年,我厅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件,其中厅本级办理的行政复议61件,省人民政府指定答复52件,行政诉讼11件。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年我厅着重案件的实地调查,运用调解、和解工作机制,通过听证、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开展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典型案例研讨,开展行政复议十佳案件评选。针对近年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做好国土资源工作。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年我厅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积案化解年”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国土资源积案化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厅室建立了值班制度,及时接访上访群众,掌握动态,缓解社会矛盾,并在厅机关内部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干部参与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工作责任,构建工作大格局。我厅共受理群众件10281件。

(三)积极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案件的协调裁决工作。

省裁决办今年共办理16件申请裁决案件。在案件办理中,通过反复做工作、耐心讲政策,有效化解了征地矛盾,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六、严格执法,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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